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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合集十篇

发布于2024-04-20 18:42,全文约 19747 字

篇1: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技术合同:城市规划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建设项目城市规划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服务的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__

1.2 项目地点_________

1.3 拟建建设项目规模

用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其中含商服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住宅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层数:_________,管线名称:_________,长度:_________

1.4 其它: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内容:

2.1 建设项目现场踏勘

2.2 建设项目选址定点

2.3 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和有关资料

2.4 比选规划设计方案

2.5 提供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规划技术标准咨询服务。

2.6 其他_________

2.7 任务完成日期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文件资料名称_________

内容要求_________

份数_________

提交时间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4.1 甲乙双方支付或收取的服务费用标准按省物价局黑价联[]16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2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或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度_________%,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项目服务内容完成后_________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全部费用,即(大写)_________万元(小写_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5.1.1 甲方委托规划技术服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明确要求,并对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真实性和时限负责。

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乙方完成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0天以上的,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技术服务成果的时间。

5.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或提供文件材料有误,导致乙方返工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因此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5.1.3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展服务工作的,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的50%;乙方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费用总额支付给乙方。

5.1.4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款规定的费用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划技术服务费。甲方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滞纳金。

5.1.5 甲方应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5.2 乙方责任

5.2.1 乙方应按省物价局黑价联字[]162号和黑建规[]41号及有关规定开展规划技术服务活动。

5.2.2 乙方对提交的委托项目规划技术服务成果质量负责。

5.2.3 合同生效后,乙方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返还甲方所支付的服务费用。

5.2.4 因乙方延误规划技术服务成果提交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核减该项目规划技术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核减的最高限额为甲方向乙方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7.3 双方共同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

│ │单位名称 │ │ │

│ ├─────┼─────────────┤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 ├─────┼─────────────┤ │

│ 委托方 │经办人 │ (签字)│ │

│ ├─────┼─────────────┤ │

│ (甲方) │单位地址 │ │ (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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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研究开发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项目的技术开发、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及交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________系统,详细参数要求按技术协议执行,开发平台通过测试后,源程序代码一次性交付。__ __

二、研究开发经费、服务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服务费:_元经费和服务费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X_元,时间: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及质保期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在_____(地点)履行。

质保期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质保期内软件系统免费升级。

四、售后服务责任

乙方保证为甲方本项目所有相关数据保密,乙方接到甲方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关于本项目的服务要求,需在72小时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出质保期服务费用另计。

五、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__归甲方所有_____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____归甲方所有____

六、验收的标准和方式

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成果,达到了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指标,采用试运行方式验收,由甲方出具技术项目验收证明。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1.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及电话: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篇3:技术咨询服务委托协议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中国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

关于_________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协议书

编号:

日期:?年?月?日

中国(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

1.坝基岩体稳定、变形及基础处理措施。

2.大坝下游的防洪防冲和岸坡保护问题。

3.库岸滑坡涌浪问题及岸坡变形观测技术。

三、乙方的责任如下:

1.乙方应于?年?月份内派遣3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25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出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出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内容应包括附件一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就。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二十五个日历日(包括四个旅途日和三个周末日),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四、甲方的责任范围: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美元(大写?美元整)。

2.为乙方3名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总金额2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派出的专家到北京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协议总金额25%计(美元)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第二号附件)。

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75%,计_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天通过北京XX银行和_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a.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c.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将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

十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公司

地址:

电传:

_________国?公司

地址:

电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中国公司_________国?公司?附件

_________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

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格式)

受益人:中国?公司

1984年?月?日

篇4: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网络办公系统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 话: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网络办公系统设计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通过对大量用户的使用调查,本着实用性原则,协同办公系统将用户最为常用的日常工作提取出来,组成系统的核心功能,主要包括视频会议、网上审批管理、会议活动管理、日程安排、通知公告、信息共享区、公文查询、内部邮箱、通讯录等。

2.技术内容:

视频会议

1)多路音视频交互技术

同时支持20方发言,最大限度的满足会议需要;

同时支持25路视频采集显示,随时切换任意参会者视频窗口;

2)数据共享功能

电子白板交互系统

桌面共享、程序共享

浏览器协同浏览

数据同步

多媒体文件播放

3)会议控制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自由讨论模式、分组会议模式

4)即时通讯功能

3.技术方法和路线:

第二条 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技术资料清单: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第六条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3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 。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

2.涉密人员范围: 。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乙方应当 。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置与研究开发工作有关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财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 1. 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甲方所有。

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2:地点和方式: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属,由甲方享有。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 方所有。

第二十二条 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2. 3. 第二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贴处:

(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篇5: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影片委托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法》、《电影管理条例》及广发办字(20__)1519号文件精神,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一、基本条款

1. 影片名称:

2. 出品单位:

3. 使用范围:经电影数字中心注册管理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

4. 技术服务时间:本协议提供影片给电影数字中心的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续签协议。

二、结算方法

1. 乙方按场次向上述使用范围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出售影片放映权,每

场 元,其中乙方按每场 2元收取技术服务费,其余场次费用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于该片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每季度向甲方结清相应场次的版权费。

三、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的影片须拥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且拥有该片著作权或发行权,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影片权利人。如乙方在制作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牵扯第三方影片权利人投诉等事宜,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影片宣传品,并在影片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上添加影片资料、发行档期及发行影片单场标价。

3. 甲方提供的影片,如果乙方未收到版权方提供给广电总局电影局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应派专人负责联络、提供该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提供的高清数字母版应与该片电影局审查通过的发行版一致;若不一致,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 甲方有权了解影片发行版的制作进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影片发行版制作,并负责审查影片的技术制作质量。如果制作影片发行版的高清数字母版是甲方提供的,乙方应在制作完成影片发行版后及时将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归还甲方。

2. 影片制作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将影片发布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并在乙方信息网站()上对该片进行宣传。

3. 乙方保证维护影片版权,不得向本协议约定运营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出售、串映影片,不准侵权复制、转制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它载体。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乙方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文件实现技术服务,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调整技术服务内容,调整后须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协议,不得随意撤销、变更、修改或终止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影片发行期间如遇国家级有关部门对影片的修改、删剪、暂停发行、撤销发行等行政命令,甲、乙方双方均应遵守。

五、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文件。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式文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6: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就 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_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 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 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 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 )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委托方责任

7.1.1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 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 服务方责任

7.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 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 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 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7: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甲方需要就由乙方提供技术、设计等服务;鉴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技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名称

1.1本合同的技术服务项目名称为:

第二条 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1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为:

)验收标准

2.2乙方同时承诺,其具有履行本服务合同的能力及相关资质;通过其所提供的技术设计以及技术服务后,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乙方交付最终的技术服务成果时间为:合同签订后 日内,但最迟不得晚于20_年 月 日。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委托方(甲方)所在地。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约定利用技术和经验为特定技术项目服务的方式来完成,具体由乙方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工程图纸与相关配套说明书。

第四条 保密责任

4.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4.2双方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直到该信息已经被合法公开。

4.3 乙方承诺,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成果,其所有权均属于甲方。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式

5.1甲、乙双方约定:对技术服务成果由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证明,但验收证明不意味着乙方对于本合同的履行完毕。

第六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6.1双方约定:本合同技术服务费总价款 元,(大写金额为: )除此费用外,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上述技术服务费用按照以下进度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但乙方须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

(2)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服务所需要的全部技术成果,并经乙方验收出具验收证明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作为进度款,但乙方须同时开出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票金额为本合同总价款)。

(3)在本技术服务所涉及土建工程建设完毕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

(4)余款1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且一年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将该质保金返回给乙方。

第七条 双方责任

7.1 委托方责任

7.1.1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付款义务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应当向乙方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但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并不能因此而逾期交付技术服务成果。

7.1.2本合同所附件技术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工作事项,仅供参考,如果甲方未能考虑涉及时,乙方应本着其在行业内的权威、专业特点,最大程度的满足技术本技术服务的要求。

7.1.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费用;超过一半时,按合同总价款的40%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与赔偿责任。

7.2 服务方责任

7.2.1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7.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或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7.2.3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未能提交服务成果或者提交的服务成果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违约责任,每逾期1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逾期超过30%的,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外,还应该向乙方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金额作为违约金。验收不合格而造成返工的,不因此而顺延工期。由于乙方服务设计错误造成后续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停业停产损失、因事故支付的赔偿费用、处理事故花去的费用,工程重建而花去的费用等。该损失难以计算的,以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5倍计算。

7.2.4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确需解除本合同的,须事先与甲方协商一致,此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7.2.5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甲方根据实际工程进程需要,组织土建部分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配合义务、技术服务工作,并对这两项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8.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将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Bank account: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篇8: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填 写 说 明

一、 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 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 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新技术、新 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或者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开 发合同。

三、 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 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 托人。

四、 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可作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五、 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 明“无”等字样。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篇9:技术服务委托合同范文

服务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_____名称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为其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_________腺_____,腺_____滴度_________pfu/ml。

第二条 费用及价格(人民币)

1._____的载体构建、重组、扩增和纯化所需的原料由甲方自行购买;

2.合同总价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购买的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将只供乙方或乙方所能控制的实验组中进行实验研究,在任何情况下决不用于人类,决不用于以谋利(直接或间接)为目的的生物制药以及临床分析等方面。

2.未征得甲方授权或同意,乙方不能以任何名义将购买的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转移、出售或租借给他人使用。

3.保证乙方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及其一切复制品、衍生产品进行的研究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不得应用甲方腺_____产品进行有损于人类安全或其它非法目的的研究。

4.所有在研究过程中经本产品及其一切复制、衍生产品处理过之动物、植物、蛋类以及乳制品等均应妥善处理,决不可食用或出售。

5.乙方及乙方的课题组在发表文章中注明该重组腺_____购自甲方,并将已发表文章复印一份给甲方。

6.甲方的腺_____产品是由人5型腺_____改造而来,在特殊情况下仍可能具有一定的致病性,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使用腺_____原则。任何违反该原则而引起的实验人员或其他人员的健康问题,甲方概不承担法律责任。

7.若乙方不再应用本产品须将其销毁或返还甲方。

8.乙方承诺在使用本产品的过程中不会做出任何有损于甲方的言论或行为。

9.乙方对其提供技术服务的_____不得转卖、转送及商业化用途。

10.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腺_____制品后,应立即将其分成小份装于无菌的_____冻存管中并低温保存于-20℃,避免反复冻融而导致_____滴度下降。由于使用不当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所提供之腺_____产品需经过严格的质量控制,其所携带的基因经过测序确证无误。

2.甲方的腺_____产品通过快递公司送达乙方。

3.如果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请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满意的答复。

第五条 甲方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乙方提交下列成果及其报告:

1.成果:重组腺_____,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载体构建流程报告。

3._____重组及鉴定报告。

4._____颗粒数检测报告。

5._____滴度检测报告。

6._____纯度HPLC检测报告。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在合同签订当日应当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当天,乙方支付合同费用的1/3,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报告当天,乙方最后支付合同费用剩余的款项,即人民币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交第六条所列的成果,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自行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总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乙方对产品质量有任何异议,在货到后一周内及时与甲方联系,甲方将复核产品的质量状况,并给予乙方明确的答复。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合同履行地所在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需增加的条款)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委托开发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成 都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技术开发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成都技术转移中心 住 所 地: 成都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真:

根据XX年X月XX日在成都召开的“研究线隧道监测初步方案” 的会议精神,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线隧道安全监控工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 项目,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开发及后期技术服务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的要求如下:

1.技术目标: 开发一套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该监测系统具有:1)全天候的在线自动监测,自动分析和监测隧道内的裂纹和剥落物,足不出户即可观察隧道内监测段的情况;2)信息数字化传输,系统现场采用3G/2G无线网络传输方式(取决于现场所提供的条件),将远端图像、报警信息高效率地传输到中心控制室;3)具有可视化图像监测手段,便于快速方便地了解现场,采样间隔可从秒到小时任意设定,中心控制室人员可以根据异常点的具体位臵打开摄像机获得更直观的异常点信息; 4)分散式监测集中式管理,绝大部分分析、计算在前端进行; 5)系统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经济且安装方便,不需在隧道内安装高大支架,采用完全非接触监测,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

2.技术内容:开发全天候实时监测和网络信息化传送实时观测数据的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内容包括: 1)前端监测设备和现场信息集控器。以高精度智能摄像机为核心,激光定位器通过现场总线受控于高精度智能摄像机,摄像机采集到数据后通过现场数据传输网络传送到现场集控器中;现场集控器完成隧道内总体威胁性分析和通讯管理任务,将最终的运算结果通过3G/2G无线传输网络发送到远隔千里的中心控制室中集中显示和管理。2)中心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网络接入系统、数据存储服务、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中心控制室由公网接入线路进入,在安装必要的交换机和防火墙设备后,信息一方面进入数据存储服务器进行保存,另一方面将报警或预警信息在监控和报警控制终端上集中显示。3)如果系统有必要和GIS系统连接,可以在电子地图上实时标识报警和预警的位臵,以便于指挥中心人员及时快速地作出应急策略。3)所开发的监测系统具有养护维修量小和现场安装简单的特点,并且不会对隧道造成损害。安装效果图见附图。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智能化铁路隧道安全监控系统由安装在隧道两侧的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完成隧道内的数字化影像采集、处理和传输。其中拱顶的裂纹、剥落和坍塌情况信息直接由这些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分析完成,对于拱顶的形变和沉降分析由分布在隧道内部的高精度红外激光发射器和高精度智能摄像机共同完成。高精度智能摄像机采用高达500万像素级别的工业照相机完成设计,分辨率高,热稳定性好,在摄像机中,安装高达800MHz主频的32bit高性能电脑芯片,芯片中固化有专业数字图像处理算法,可以有效地处理这些图像信息。同时,也可以将这些图像信息编码为低速率的JPEG或H.264数据流,以便于图像信息在网络中传输。通过对比各时间段成像的差异快速确定隧道内有无异常情况及其位臵。红外激光发生器使用人眼不可见激光射到隧道内壁中,通过摄像机完成对激光的定位和跟踪,通过特殊公式计算出拱顶的微小形变,同时完成数据信息的转换。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一周 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阶段性计划内容;

2. 项目开始之日、阶段性目标、项目完成之日; 3. 具体进度。

第三条 乙方应按下列进度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1. 总体计划于 年 X 月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

2. 阶段性时间分配,第1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设计阶段及导线现场安装;第2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现场调试阶段,依据试验结果修正监测系统及再试验阶段;第3阶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此阶段为系统调试阶段;第4段从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报告和鉴定;后期提供技术服务。

3. 达到的计划目标: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技术资料清单: ①现有结构设计资料;②有关背景技术资料;③目前结构的基本状况。

2.提供时间和方式: X年X月X日在成都,当事人当面交付。

3.其他协作事项: 配合、协调工务段提供乙方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退回当事人一方。 第五条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人民币XX万元(大写:万圆整)。

2. 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 分期 (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分期支付:依据工作进展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X万元;隧道监测系统完成之日支付¥X 万元;后期技术服务结束时支付¥X万元,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

3. 开发经费和报酬由甲方出具委托函,委托工务段代付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 址: 帐 号:

第六条 本合同的研究开发经费由乙方以 包干制 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权以 合同约定监督研究开发进度 的方式检查乙方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和使用研究开发经费的情况,但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5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不涉及和损害甲方技术权益、经济利益和商业秘密。

第九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

损失: 双方约定,按约定优先原则来承担。

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 当事人认可的专家权威机构确定 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技术风险的存在、范围、程度及损失大小等。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 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 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10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30 日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数量: 当面交付8个断面的智能化铁路隧道监控系统及必需的监控单元、一套中心控制室软件;根据现场情况,具体断面位臵由遂宁工务段提供。

2.研究开发成果交付的时间及地点: 按合同在指定现场安装。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应用评审。

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下列第 2 种方式处理: 1. 甲、乙双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 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第十六条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七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利用研究开发经费所购臵的用于监测的设备、器材、资料等,由乙方按照成都铁路局相关意见移交相关设备使用管理单位。

第十九条 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根据甲方的请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 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和主要操作员掌握该技术成果。 2:地点和方式: 按甲方要求执行

3.费用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委托遂宁工务段代支付所有费用。

第二十一条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双方享有。

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合同约定,约定优先。

第二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张建经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按照约定联系时间、联系方式和联系地点完成交办的相关工作; 2. 防止因人事变动而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或无法履行; 3. 保证以适当的时间、方式、标准履行本合同。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 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 技术风险指当事人努力履行,现有水平无法达到,有足够技术难度,同行专家认定为合理失败。

3. 在合同履行中,第三人公开相同的技术成果。

第二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提交 当事人约定的成都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对于双方在本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4 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