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鉴定怎么写(精选七篇)
发布于2024-04-21 06:39,全文约 6771 字
篇1:医疗事故技术人员鉴定工作总结_技术工作总结_网
医疗事故技术人员鉴定工作总结
20xx年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在中华医学会医鉴办的指导和省卫生厅及学会的领导下,办公室工作人员兢兢业业,严格执行《条例》和《暂行办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比较顺利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现将一年来医鉴办的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条例》及配套文件,加强医鉴队伍自身建设。
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必要条件就是领会《条例》及配套文件精神并运用到工作中。医鉴办经过三年多的运转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同时也吸取到了教训。在每周的例会上及时讨论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一些疑难案例事前组织集体讨论,查找相关法规和向资深专家咨询,做到胸中有数。并反复在现有法律法规上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平时注意收集与医鉴有关的各种法律、法规条款和部门规章,使医鉴工作人员认识到要想做到公平、公正,自身素质的提高非常重要。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及时、便民,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鉴办的组织工作原则是按《条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严格审核受理条件,充分索取相关资料、证物。为专家鉴定组提供完整真实的鉴定材料,组建合法有效的专家鉴定组,积极配合专家组长主持工作。在组织鉴定工作中强化依法意识,规程意识,角色意识和协调意识,体现出组织主体作用,做到组织不主持,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位。医鉴办独立对多起鉴定案例进行了鉴定前的调查取证工作,为专家提供第一手完整的资料,还会同专家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鉴定会场的病例进行了现场医学检查,方便了患者。今年我们通过邀请当地的主流新闻媒体报道了鉴定会的召开过程,提高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对某些不实的报道及时响应,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正面宣传,努力为鉴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多起鉴定中邀请法院同志旁听,提高法官判案的准确度,也得到了广泛好评。
三、加快工作节奏,及时处理鉴定案例。
医鉴办目前的情况仍是经费不足、条件简单、人员紧缺,但我们克服不利因素在保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从提高工作效率入手,及时办理鉴定案件。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5日医鉴办接受要求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共241例。其中卫生行政部门移交93例,司法部门委托141例,医患双方共同委托7例。到目前已处理案件近200例,其中组织再次鉴定158例,终止案件14例,经协调后自动撤消委托16例,退回不符合受理条件案件6例,目前有30余例仍在办理过程中。
经再次鉴定的158例案件中,属于医疗事故65例,事故率41.1,其中一级医疗事故13例,二级医疗事故5例,三级医疗事故29例,四级医疗事故18例,医疗事故集中在妇产科和骨科,从发生医疗事故医院的级别来看以二级医院居多。
四、及时沟通、互相学习,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做好医鉴工作,医鉴办之间的沟通很重要。今年医鉴办先后到三个市医学会进行了实地的沟通和交流,听取市医学会对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到医鉴工作开展出色江苏省和浙江省医鉴办参观学习取经。我办在今年召开了两次全省医鉴工作座谈会,在会议上通报了各自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最新信息,商讨医鉴工作疑难问题的解决办法,确立了两级鉴定办之间移送鉴定材料的相关制度,并对市级鉴定办之间专家库互补共享的做法达成共识。同时对医鉴办利用库里专家资源丰富的优势,以专家意见的形式来满足司法部门对相关医疗案件的咨询要求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座谈会上对部分经过省市两级鉴定甚至中华医学会三次鉴定的案件做了探讨,列举了今后鉴定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促进鉴定工作质量的提高。
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完善医鉴办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和规范鉴定相关文书的基本格式与内容。
医鉴办成立之后制订了《医鉴办工作人员守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三年多的时间内指导医鉴办正常运转发挥了作用。目前医鉴工作开展基本顺利,进一步完善并切实执行既有规章,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也是做好医鉴工作的有力保证。日常工作中医鉴办发出各种通知和程序文件种类繁多,法律文书具有相当严肃性,我们发现沿用医鉴办成立之初所有格式的文件在部分情况下已不合时宜,接下来将对所有与鉴定相关的文书进行一次重新修订,除此之外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操作软件也将作相应修改,力求做到鉴定办工作的每一步都有充足的法律依据。
2、调整现有专家库,并加大对专家的业务培训。
专家库是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在三年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但目前的专家库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学科设置不合理、部分专业人员数量不足、鉴定专家实际鉴定能力参差不齐等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对专家来讲不仅需要医学专业技术,还需要具备较全面的政策法规知识和文字的组织表达能力。目前大多数医学专家长期忙于临床工作,对《条例》精神的理解、标准的常握仍有误差。按《专家库管理办法》中专家任期四年,到期调整的要求。医鉴办将对专家库作出全新的调整,放弃任期已满且不擅长担任鉴定工作的专家,同时适当增加符合条件并乐意参加鉴定工作的中青年专家。因此这次调整中培训专家是首先要做好的工作。除学习《条例》及配套文件及卫生法律法规之外,还要针对鉴定会所出现的问题,选择性的对专家进行培训,比如:专家在鉴定会上的提问技巧,如何中性提问,不引起新的矛盾;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定,不同级别医院区别对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鉴定书必须阐明的因果关系,如何描述原发疾病在最终结果中的参与度;如何正确引用6条免责条款等等。做到大会培训与鉴定会前培训相结合。并再次鉴定强调鉴定工作纪律,加强专家的责任意识,并实行动态管理,为推向鉴定责任专家负责制而努力。
3、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的沟通,统一认识、统一做法。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离不开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医学会是组织鉴定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处理解决部门。在处理医疗纠纷中很多信息需要互相沟通,医鉴办要及时把掌握的信息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同时承担法律和法规所规定的各项义务。目前鉴定案例中超过一半是司法部门委托的,司法部门委托进行的鉴定要求与《条例》的规定往往会有不同,比如:要求鉴定医疗过错、明确因果关系、要求鉴定人出庭等等。好多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需要我们通过反复协商达成共识,共同做工作,互相谅解,换位思考。我们计划联合卫生行政部门及司法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力求在部门之间找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为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共同努力。
4、通过分析医疗事故形成原因,向医疗机构反馈信息提高医疗质量。
通过对已鉴定的数百例医疗事故争议的分析,在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例中寻找导致医疗纠纷的常见原因,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案例往往其中也存在不少缺陷和不足之处,医鉴办将各种原因汇总、分类、加以分析。得出的结果传递到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得到这些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制订出预防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最终达到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的目的。
今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今后要做的工作还很多,我们将继续依靠卫生厅和中华医学会的指导和支持,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规范、平稳地开展下去。
篇2: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项少封,男,19xx年05月05日出生,住址:
电话:
申请事项:
申请对王 对我的故意伤害的伤情进行司法鉴定
事实理由:
案情经过:
20xx年10月22日,我作为儋州松涛龙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一名代表和几个同事一起与以王 为全全代表的武汉旭升建筑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几个代表一起在工地办公室协商工程款结算事宜。在结算的过程中双方产生了争吵,这时突然从办公室的楼上冲下一个人手拿大砍刀,向办公室方向冲来,我一看是王 他们公司的人,我就赶紧去拉王 过来,让他制止拿刀人的行为,但是王 不但没有制止,反而拿起一个长板凳朝我头上砸过来,我被当场砸晕,后被送往儋州市农垦医院诊治,经过几天的治疗,我现在仍然时常头晕,恶心,记忆力明显减退等症状,医生初步诊断为脑震荡。
王 无视国家法律的故意伤害行为,严重伤害了我的身体健康,给我的身体造成巨大损害,并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制裁王 的违法犯罪行为,还我一个公道,我请求公安机关对我的伤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下发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的规定予以科学、公正、合法的鉴定。
此致
敬礼!
20xx年x月x日
篇3: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柳颖莹宝,别名鲁奕楠,女,现年1岁,汉族,原住址:新郑市城关乡小占庄村,现住址: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鲁晓磊,男,1981年2月23日生,汉族,农民,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法定代理人:柳颖莹,女,汉族,1985年10月29日生,住新郑市辛店镇鲁楼村。
被申请人:新郑市第一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系该院院长
申请事项:
1、对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住院期间,肠道穿孔及失诊、误诊造成人身损害做出正确医学鉴定。
2、本案的费用及医疗等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X年元月28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单位出生住院期间,由于被申请人单位医疗技术差,没有准确检查与诊断。医务人员在对申请人治疗期间造成肠道穿孔,导致申请人在人身、精神及经济造成创伤,被申请人没有尽职尽责,为此,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医疗鉴定机构做出正确结论。
此致
新郑市卫生局医疗事故鉴定中心
申请人:柳颖莹宝,别名鲁奕楠
法定代理人:鲁晓磊 柳颖莹
201X年1月30日
篇4: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据材料......。
篇5: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谢本平,男, 44岁, 汉族
住 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9组
申请事项
请求对南川区人民医院与徐红梅医疗纠纷中的医疗过错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201X年8月13日,重庆市医学会受南川区人民法院委托,对“徐红梅医疗事故争议”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作出重庆医鉴
[201X]022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不足以成为本案的判案依据。理由如下:
一、申请人在一审中主张的最根本的法律关系是“过错赔偿”,这应该是法院委托鉴定的重点,而不是“徐红梅医疗事故争议”委托鉴定。申请人在一审诉讼中,主要是追究南川区人民医院的医疗过错,而一审法院直接以“徐红梅医疗事故争议”为由委托重庆市医学会进行鉴定,显然有误导当事人的意思,是欺负申请人不懂法律、不懂医疗诉讼程序的恶劣行径,是从法律上蛮横的了申请人,是司法不公正的表现。
二、重庆医鉴[201X]022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在鉴定意见中表述的医方过失行为与鉴定结论自相矛盾,其过错与死亡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的表达严重不符合客观逻辑。
羊水栓塞的死因是否可以掩盖医疗机构的一切过错责任?徐红梅发生羊水栓塞死亡后果与整个手术诊疗过程究竟有没有关系?是否徐红梅此次手术必然会发生羊水栓塞? 申请人认为:徐红梅作为39岁高龄产妇,有前二次剖宫史,目前是实施第三次剖宫术,本来发生各类产科并发症的机率就较大,而医方在主观意识上并没有将徐红梅列入高危产妇,也没有配备足够应对高危产妇的技术力量来实施本次手术,甚至连最常规的术前多项必要的检查也是延用十天前的产检结果正所谓“意识决定成败”——医方的主观轻率意识是造成徐红梅发生羊水栓塞死亡的主观因素,应当承担主要或完全责任。任谁都可以看出,重庆医学会下达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 的鉴定结论与医方存在的过失之间是不符合逻辑的,我们有理由认为:医学会是站在医疗机构的立场上给予的结论,是一种对医疗机构过失的保护行为,因此需要重新对医方过错责任程度进行司法鉴定。
三、重庆医鉴[201X]022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有遗漏。在鉴定现场,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论用口述还是书面提出,均应成为专家鉴定的参考,患方当时曾口头提出医方在手术前未对徐红梅做血常规、尿常规、B超、心电图等一系列的术前常规检查,而是采用十天前徐红梅在该院检查的结果作为手术依据(详见病历),这符合诊疗法规吗?但在《鉴定书》中,专家只字未提。——这些常规检查延用十天前的结果是否符合诊疗规范?如果不符合诊疗规范,是否属于术前准备不充分的过失范畴?这需要在过错责任鉴定中进一步鉴定。另外,医方在手术过程中,在对病人实施所谓的抢救过程中,让病人家属签署了两份病危通知书,这是怎么回事?合符诊疗规范吗?如果不符合规范,是否涉嫌病历造假?这些疑问也需要在司法鉴定中予以鉴定。
四、通过对羊水栓塞病理的研究而得出的几点推断。
大家都知道羊水栓塞是羊水进入母体循环引发的产科并发症,但羊水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进入母体循环的,除非达到下列条件:
1、损伤:产程中,宫颈扩张过程过速或某些手术操作损伤宫颈内静脉或剥离胎膜时蜕膜血窦破裂。
2、过高的宫内压:不恰当或不正确地使用缩宫素以致宫缩过强。另外在第2产程中强力压迫子宫以迫使胎儿娩出,这些都是人为地导致AFE的重要因素;而双胎、巨大儿、羊水过多则系病理性因素的宫腔内压过高而使羊水经破裂的胎膜从开放的血窦进入母体血循环。
3、某些病理性妊娠因素:胎盘早期剥离、前置胎盘、胎盘边缘血窦破裂,羊水可经破裂的羊膜及已开放的血窦进入母血循环。
申请人认为:徐红梅产生羊水栓塞,符合第二个条件:过高的宫内压。重庆市医学会在组织鉴定会时,南川区人民医院麻醉医师王福田是唯一一名全程参予手术并到场参加鉴定会的见证人。他用很直观语言描述了手术现场:当胎膜刺破后,羊水一下子就“标”出来了,溅得主治医师张敏口罩和帽子上都是,紧接着病人徐红梅就出现异常情况以上描述,可以推断出:徐红梅是在羊水“标”出之后才引发的羊水栓塞。申请人曾询问在场专家:是否属宫缩过强的表现?专家回复:全身麻醉情况下,无宫缩。由此是否可以推断:徐红梅羊水能“标”出老高的前提条件,要么是人为的强力压迫子宫,要么是羊水过多,如果羊水过多,则是可以通过B超检查出来的。以上推断,是否可以断定徐红梅发生羊水栓塞系医师手术操作不当或术前准备不充分而导致的呢?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仅以重庆医鉴[201X]022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作为唯一依据来判决本案,让医方在徐红梅的死亡后果中只承担轻微责任,于法理不通,于情理更是不通。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请求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批准。 此致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人:谢晓东
201X年6月7日
电话:
篇6: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许云生,男,汉族,1983年6月29日生,住址山西省蒲县黑龙关镇瓷窑村,电话: 第一被申请人:蒲县人民医院 住址:蒲县昌平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陈姚济 院长
第二被申请人:临汾市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解放西路56号
法定代表人:苏学峰 职务院长
第三被申请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 住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月坛公园北门对面) 法定代表人: 院长
第四被申请人: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址:山西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黄峪生 职务院长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对许云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许云生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费用予以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间医疗损害赔偿一案,蒲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为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现申请人依法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上述被申请人的诊疗行为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同时对原告的伤残情况及后续康复更换费用予以鉴定,请法院依法核准。
此致
蒲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许云生 201X年10月10日
篇7: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_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
————县(区)卫生局
申请人:————
————年——月——日
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