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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安全协议是谁跟谁签订【推荐三篇】

发布于2024-04-21 11:05,全文约 3658 字

篇1:临时外雇特种作业安全协议书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雇用 作业人员 等 人(以下称为“乙方人员”),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中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报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用工手续齐全。

三、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及考核。

四、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有效岗位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甲、乙双方应根根经济合同约定条款由负责方按要求给特种作业人员配齐合格的防险用品,因未配齐而造成的事故由负责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执行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七、甲方严禁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检查、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雇用合约,将人员退回乙方。如现场隐患严重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乙方人员可先停工再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人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如遇重大隐患或故障不能自主解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严禁违章指挥乙方人员使用带病机械设备。

九、协议生效期间,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对所管设备、设施未及时检查、维修、保养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员被甲方聘为管理人员时,因其违章指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隐性存在的隐患或故障而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处理权力机关判定责任及经济损失的划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起至乙方正式收回人员时止。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等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三、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建设施工安全协议书与工头签订

城市建设施工安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 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 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做出行政决定,涉及技术性的问题,要邀请相关专家论证,并做出仲裁。以上决定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将继续执行本协议未涉争议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条 附则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2.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5.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3:临时外雇特种作业安全协议书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以下称甲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向乙方雇用 作业人员 等 人(以下称为“乙方人员”),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中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报失,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用工手续齐全。

三、乙方负责对本单位人员的管理和安全知识和法规的教育及考核。

四、乙方人员必须持有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有效岗位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在作业中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甲、乙双方应根根经济合同约定条款由负责方按要求给特种作业人员配齐合格的防险用品,因未配齐而造成的事故由负责方负责.

六、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对不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执行而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七、甲方严禁违章指挥,并有权监督、检查、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对违章者进行处罚,直至停工处理。如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解除雇用合约,将人员退回乙方。如现场隐患严重危及乙方人员人身安全,乙方人员可先停工再向甲方报告。

八、乙方人员负责对自己所管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如遇重大隐患或故障不能自主解决,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甲方管理部门,甲方接报后应立即组织维修,严禁违章指挥乙方人员使用带病机械设备。

九、协议生效期间,由于乙方人员违章操作或对所管设备、设施未及时检查、维修、保养而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人员被甲方聘为管理人员时,因其违章指挥而发生的直接或间接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隐性存在的隐患或故障而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处理权力机关判定责任及经济损失的划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起至乙方正式收回人员时止。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北京市等有规定的均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企业无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十三、需要补充的条款:

甲 方 签 字: 乙 方 签 字: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