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租赁合同承租人需交印花税吗精品19篇
发布于2024-04-21 12:46,全文约 22352 字
篇1:个人固定财产租赁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附: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月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篇2: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篇3: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GF-90-0701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
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交付承租
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
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
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
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
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
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
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
│ 鉴(公)证意见: │
│ │
│ │
│ │
│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
└──────────────────────────────────┘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4:电路租赁合同书印花税
甲方(委托单位):_________
乙方(受托单位):_________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方便纳税人,甲、乙双方经协商于某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某_______签订如下委托代售印花税票协议,并严肃地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某则》有关条款之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为印花税票代售单位,乙方承担为甲方代售印花税票的义务。印花税票监督代售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
第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代售所需的印花税票,并对乙方代售印花税票工作进行指导;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代售印花税票情况,乙方须如实提供印花税票领、售、存的情况,不得拒绝。
第四条 甲方全权负责印花税票代售过程中纳税人提出的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乙方按季向甲方提出返还手续费申请,甲方根据乙方实际代售印花税入库税款的5%支付给乙方手续费。
第六条 乙方所代售的印花税票取得的税款,须专户存储,并于某 日内将上月的税款解缴入库。
第七条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办理有关纳税申报手续。并在每季度终了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印花税票监督代售报告表》。
第八条 乙方不得将印花税票转托他人代售或者转至其他地区销售;不得推销或者少于某金额销售。
第九条 乙方领存的印花税票及所售的印花税票的税款如有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甲方可根据国家税收的有关规定,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5:财产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财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年零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将____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合同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挂: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篇6:2024年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从__年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能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日期:
篇7:个人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____月____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可解除租赁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_年_月_日共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元;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元;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费用人民币_元;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元;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元。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元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号见合同。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9: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 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美元额度户头。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 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的帐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欧元帐号: 。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银行的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银行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 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 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 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 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
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 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章)
篇10:2024年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出租方)
承租单位: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将____________(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三、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_____________(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四、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____(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___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____方承担。
五、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_____________(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________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____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_____________(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_____________(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_____________(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____(租赁财产)的损坏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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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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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订
篇11:电路租赁合同书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的问题
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借款合同印花税常用知识
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花。
如果不是周转性合同,那么按合同上面记载的借款金额贴花。
印花税同其他税种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⑴征收面广,税源广泛。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人们之间的经济交往频繁,书立、领受和使用凭证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因而对书立、领受的凭证征税,其税源广泛。
⑵征收简便,费用低廉。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自行计税、自行纳花、贴花、销花的办法,税务机关只负责检查等工作。因此,征收比较简便而且征收费用少。
⑶不退税、不抵用。对企业溢贴或多缴的税款,不予退税,而且也不许抵用。
⑷轻税重罚。印花税税负轻,最高税率为1‰,最低税率为0.5‰,但对于未贴、少贴或揭下重用印花税票者,可处以重罚。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不同纳税对象,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领受人。
(一)各类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所谓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的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二)营业帐簿的纳税义务人是立帐簿人。立帐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帐簿的单位和个人。
(三)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义务人是立据人。所谓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该项凭证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书立的,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
(四)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义务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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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汉族,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篇13:个人固定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承租方: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___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
附:
鉴(公)证意见:______
经办人: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4: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溧阳亚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常州涵田度假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溧阳市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内涵田度假村中央酒店、部分别墅酒店以及配套的员工宿舍楼内的家具设备等各项设施,出租给乙方作_经营 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20xx年1月至6月止,到期后顺延续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再协商处理。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租金 万元。
租金由乙方在20xx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同时提供发票。
第四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溧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出租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5: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施工需要租用建筑施工物资,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已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提供租赁计划给甲方备料,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
三、租金支支付方式:每月 日结算次月上月结算款的 %,余款待工程结束内三个月付清,承租方如逾期,甲方有权要求全额付款并逾期付款时间向乙方主张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四、运输及装卸方式:送货及装车,归还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装车,其中装车费为1.2元/米(其中包括人工、车费)。
五、租赁物资不得任意截断、开孔、弯曲,否则甲方有权或作赔偿及报废处理。 六、所借物资不得擅自转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
七、履约地点:甲方仓储。归还地点:甲方仓储。履约方法:乙方需要物资须在2日前将规格、数量交货通知甲方。
八、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按工程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九、物资进场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签收,其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十、租赁期内不得以押金抵租金,违约应付甲方2%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期满后即办理租赁结算。如乙方需续租,应在合同到期一个星期内办理续用手续,如不办理续用手续,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超期租赁费及清理费、上油保养费、赔偿费按合同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壹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有效。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方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篇16: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被驳回_合同范本
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被驳回
案例提示:
1、本案涉及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等法律问题。
2、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民法理论所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虽然本案房地产权利经拍卖后转让,但原告与原产权人建材城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因而,买受人中意木业公司自愿继续履行租赁协议,上述拍卖转让并不影响原告按原协议继续租赁使用原有商铺。
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原告是所涉商铺的承租人,其权利义务应以租赁协议内容为限。原告不是拍卖转让合同关系的相对人,作为承租人及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告与该项拍卖转让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因而,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应“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5、本案值得商榷的是,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即对原告的起诉及诉讼请求,究竟应从程序上(裁定)驳回还是从实体上(判决)驳回。
因为本案经二次开庭审理,已“法庭辩论终结”。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而,有人认为,对原告与本案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这一情况,在立案审查时发现的,可以以口头告知、也可以作出“裁定”对本案“不予受理”;立案受理之后、在开庭审理“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现的,可以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后发现或认定的,似应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奉民一(民)初字第3590号
原告宋某某,男,1962年8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市村某号。
委托代理人盛雷鸣,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叶大公路。
法定代表人陶新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爱珍,上海市敏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奉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寿路295弄1-2号9楼。
法定代表人董国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耿玲芳,被告处员工。
委托代理人郭志宏,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宋某某与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称建材城公司)、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意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管继余独任审判,于XX年7月31日、8月29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盛雷鸣、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代理人顾爱珍、被告中意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浩、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玲芳、郭智宏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宋某某诉称,地号为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及于其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的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建材城公司。XX年11月2日,被告建材城与原告签订租赁协议,将上述商品房的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租给原告经营,租期为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包括原告承租的房屋在内的上述建材房屋。XX年2月29日,上述房产被被告中意公司拍得。被告中意公司向被告建材城公司购买的上述房产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流转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中意公司不具备买受上述房产的主体资格,违反我国相关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条)。因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判令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中意公司、长城拍卖公司关于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屋的房产买卖行为无效,判令房屋产权恢复原状。
被告建材城公司辩称,与被告中意公司的买卖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中意公司经得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具备购买的主体资格。
被告中意公司辩称,本案所涉及房产买卖是否有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应裁定驳回。中意公司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均不能成立,要求依法驳回。
被告长城拍卖公司辩称,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是有效的,此买卖关系与原告无利害关系,因此原告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民事资格。
经审查,XX年,原告宋某某与被告建材城公司签订了《商用房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原告租赁被告的建材城市场商品用房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房屋规格为5×5米二层,门前为8米深天棚)。租期为一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双方签约后依法履行了协议。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长城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1份,由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其所有(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在内)的房屋(其中集体工业用地平方米,建筑物平方米)。XX年2月13日,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在新闻晚报上对有关拍卖事项进行了公告。XX年2月29日,被告中意公司以人民币10,120,000元的价格竞拍成交,并支付了相应价款。XX年4月1日。两被告对拍卖房屋进行了移交。
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的房屋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均登记于同一房地产权证,房屋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起诉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本案原告宋某某要求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通过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本院认为原告宋某某作为被告建材城公司系争房屋的承租人,依法享有承租人的权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被告间的房屋买卖不能影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但该权利仅限于基于承租人身份产生的租赁权,基于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与原告宋某某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作为承租人无权主张。故原告宋某某的起诉,主体资格不符。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宋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管继余
XX年九月九日
书 记 员 唐桂兰
答辩状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因原告宋某某诉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及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所涉房产买卖行为是否无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你院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裁定驳回起诉。
1、原告与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协议,依该协议,原告仅享有租赁使用权,且仅限于其已租赁的两间房屋,对所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或共有权。
2、依“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涉房屋的买卖或转让依法不能变更或影响租赁使用人在先的法定和约定的权利。
3、所涉房产买卖早已完成,全部房产及其产权证已于今年4月1日移交答辩人至今已四个月,原告在其租赁房屋内照常经营,因而所涉房产买卖客观上也未妨碍、影响原告在其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
4、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他人无权干涉,对本案被告之间拍卖转让上述房屋的合法性,原告主张无效于法无据。
二、答辩人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
1、原告认为答辩人不具备上述房屋买受人的主体资格,并无依据。
2、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转让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是限定了受让人范围、受让条件及程序,转让此类房屋行为并未必然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
3、上述房屋买卖是原产权人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经其所在地奉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委托拍卖的,奉城镇人民政府是当地土地管理机关,因而,这一通过委托拍卖公开转让上述房屋的行为并无不当。
4、答辩人是奉城镇当地企业,并经奉城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符合参加竞拍、可以受让上述房产的条件,其受让主体依法成立。
5、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和实践,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经镇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在本镇属范围内转让。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均不能成立,提请法院依法驳回。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
XX年7月30日
篇17: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出 租 单 位:(以下简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租 单 位:(以下简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 年零____ 月,出租方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将____ (租赁财产)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数额、结算方式及交纳期限
根据国家规定的____ (租赁财产)的租金标准(无统一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应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 元,交纳租金的时间为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双方商定其他时间一次或几次交付)。
第四条 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____ (租赁财产)的维修与保养由____ 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____ 方承担。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____ (租赁财产)出租期间,出租方如将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告知承租方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转移后,____ (租赁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将____ (租赁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担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 (租赁财产)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 (租赁财产)的损环或灭失,经有关部门鉴定属实,承租方及时向出租方说明情况,不负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租赁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废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按( )项解决:
1.向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以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篇19:最新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 零 月,出租方从 年 月 日起将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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