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2020年【8篇】

发布于2024-04-22 15:54,全文约 26193 字

篇1:动物卫生监督上半年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动物卫生监督上半年总结

全区的畜牧工作,在市畜牧局的正确领导下,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提升畜牧产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加快生产方式转变,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和发展畜牧产业化经营为重点,强化龙头企业建设,推进规模经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两个效益为指导思想,努力打造畜牧强区,使畜牧业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产业。预计XX年上半年全区畜牧指标完成情况,牛饲养量17309头,出栏  875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61%和53%(奶牛饲养量4640头,出栏  215头);猪饲养量74645头,出栏34130头,分别完成年计划的83%和56%;羊饲养量34506只,出栏24656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8%和104%;禽饲养量101.88万只,出栏50.1万只,分别完成年计划的70%和67%,其中肉鸡和鹅的饲养量为40万只和3万只,出栏44万只和2万只。肉类产量5720吨,蛋类产量1025吨,奶类产量9397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54%、54%、75%;牧业总产值8835万元,完成年计划58%;新建市级村外畜牧小区3个,发展人工牧草3000亩.

半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 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提升产业化经营档次和水平。

在进一步做大做强宏福肉类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重点抓了佳润食品有限公司、润霖食品有限公司和润丰肉联有限公司。今年宏福投资500万元,扩建厂区、改善环境。固定资产总投资达4000万元,年加工能力3万头,带动农民XX户,从业人员600余人,创产值XX万元,获利200万元,产品销往东北三省、青岛、上海、深圳等大中城市,前景看好。宏福肥牛正申办无公害食品产品认证,宏福肥牛产品质量和信誉非常好,同中东鉴定了出口合同,年出口创汇250万元,填补了我区肉类出口的空白。佳润占地72亩,预计总投资1.5亿元,年加工鲜牛奶能力3万吨,上缴税金300万元,利润500万元,安排就业300人,现到位资金7000万元,完成2.4万平方米的主体厂房建设,8月份将投入使用,将促进我区奶业的发展。润霖占地50亩,投资XX万元,现到位资金1400万元,室内装修完工,主体厂房5700平方米竣工,现正在调试设备,预计6月末将启动日宰8万只肉鸡生产线,肉鸡业将有更大的发展。润丰占地35亩,投资500万元,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预计8月份投产,是我区又一家肉牛加工企业。

二、加强村外市级畜牧小区建设、规模饲养不断扩大。

本着效益第一、多元投入,突出特色、群众自愿,素质并重的原则,坚持“五统一、四通、三有”标准今年新建市级村外小区3个。张相镇南台村养猪小区占地10亩,10户、10栋,建筑面积1900平方米,修路500米,总投资50万元,贷款20万元,饲养能力3000头,现已完成厂房和基础设施建设,预计6月末投入使用。杨木乡八社村肉鸡小区占地100亩,10户、10栋,每个棚舍一次饲养7000只,年饲养能力35万只,现已落实地块和完成图纸设计。聂家乡聂家沟村肉鸡小区占地15亩,6户、6栋,年饲养能力30万只,现已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3栋棚舍。同时加强原有小区入栏管理,确保已建小区发挥作用,加快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步伐。

三、 科技兴牧工作得到落实。

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三源奶牛良种繁育中心,该中心已通过无公害畜产地认定,正在环境改造,争取无公害产品认证,今年将进行胚胎移植150头。完善13个改良站,加大科技服务力度,以开展科普之冬活动为载体,加强科技培训,组织养殖大户61户到沈阳参加辽宁奶业协会第七次年会暨第二届奶业展览会,并请专家教授到清河现场传授技术,提高了养殖户的文化素质和饲养水平。开展了黄改奶的改良工程,改善了牛群质量,增加了奶牛资源。成立了南台、前马、十八道奶业协会,集奶牛饲养、防疫、改良等生产技术工作为一体的群众团体的联合组织,发挥农户自我的约束管理能力,促进奶牛业向健康环保高质高效方向发展。区电视台利用周末黄金时间向全区播放养殖新技术,为各级领导和广大养殖户安排生产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四、 依法治牧工作得到加强,畜禽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制定免疫计划,全面开展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一是健全机构,成立了清河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编制7人,为政府工作部门。成立了张相、杨木动物防疫监督所,每个所编制4人,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每个行政村聘用了1名动物防疫员,工资列入财政转移支付,形成了区乡村三级防疫体系,完善了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调整了重大疫病防治指挥部和防治高致病禽流感指挥部,完善了重大疫病与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及重大动物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二是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落实防疫工作责任制。三是及时培训召开会议,下发文件落实防控措施。3月12日举办了清河区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培训班,提高了防疫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部署了全区春季防疫工作。四是措施到位,实现免疫密度、免疫卡与免疫档案填写、耳标佩带率四个百分之百,并对新补栏家畜家禽进行补免,防止出现免疫空白,使我区畜禽常年处于免疫状态,保障畜禽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了我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确保我区无疫情发生。

强化防、检、监、治工作和畜产品安全工作,成立了各项领导小组,尤其加强了无公害畜产品查验,对无公害产品企业的操作规程、违禁药品使用,休药期进行认真检查和要求。加强了兽药市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单位经营条件、假、劣、伪药经营情况。对全区肉类市场的经销情况进行督查,各种证件齐全、真实有效,未发现病害畜产品。

依法宣传,采取电视专题讲座、宣传车、宣传手册、传单、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并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养殖、依法预防和检疫。有效地控制了各种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确保了动物食品安全。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2:202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2013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XX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

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3:卫生监督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卫生监督工作在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201x年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履行卫生监督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卫生监督专项治理,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职业卫生监管”等方面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餐饮单位1601家,上半年,共监督检查餐饮单位3871户次,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502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3起,处置率100%,反馈率100%;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次,保障人数6739人;受理农村家宴申报 197次,现场指导193次,现场指导率98%,保障36850人次;检测各类食品61件,合格60件,合格率98.4%;抽检公用餐具140件,合格率100%。

(一)节假日及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一是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春节期间,餐饮单位共承接“年夜饭”2900桌,就餐人数320xx人;培训承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26户,培训餐饮单位负责人及食品管理员 52人,发放宣传资料240份;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82人次,车辆2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26户,下发《现场卫生监督整改告知书》26份。通过开展培训、督促自查、现场指导、落实整改,确保了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是“五一”期间食品保障工作。节前,集中卫生监督力量对全县的大中型酒店以及旅游景点附近的农家乐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节日期间,一是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对重点旅游景区的餐饮单位及公共场所进行了巡回监督指导,二是落实乡镇卫生协查员负责辖区餐饮单位的督查工作。五一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及卫生协查员131人次,累计监督检查经营单位213户。发放《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告知书》300份。

三是重大活动保障。截止5月底,我所共参与重大活动保障8起,保障人数6739人,如“两会”、“201x中国湖州国际生态旅游节”等,通过节前检查、节中驻点保障,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二)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问题奶粉”彻查工作。我所于201x年7月开始至201x年4月,对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问题奶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130人次,重点对递铺、孝丰、梅溪、高禹为重点的307家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50家,小型餐饮单位147家,学校食堂110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使用的奶制品进行逐产品、逐批次的彻底清查,并按要求对餐饮单位使用的乳粉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检查中未发现我县餐饮单位供应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

二是餐饮服务环节葡萄酒和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77家餐饮服务单位,其中小餐饮单位36家。检查中未发现假冒伪劣、超过保质期的葡萄酒和白酒,供顾客使用的进口葡萄酒有详细的中文说明;但个别餐饮单位所采购的葡萄酒索证资料不全,对此,卫生监督人员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要求,责令立即整改。

三是开展馒头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报》、中国电信ECP短息平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从201x年4月16日至4月22日,我所对全县餐饮业从事馒头制售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共监督检查馒头制售的单位 82户,并参与食安委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1次,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馒头”。

(三)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全县共有学校58家、幼儿园24家、托儿所28家,其中A级学校食堂12家、B级食堂45家、C级食堂53家。

一是开展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复评工作。会同教育局从201x年11月至201x年3月期间,对201x年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工作进行了复评,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加强回访督查。

二是开展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从2月9日开始,组织开展了201x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卫生专项检查。一是会同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了专项督查,二是布置孝丰、高禹、梅溪分所及乡镇卫生协查员院开展辖区内学校卫生专项检查。春季开学期间,共检查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115所,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检查内容主要有学校卫生、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期间,共责令限期整改12家,并落实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实施学校食堂 “1+1”管理工作。目前A级和B级食堂已实施“1+1”,今年将重点完成C级食堂的“1+1”管理。通过“1+1”管理模式的实施,各类学校食堂设施、功能间布局、内部操作流程、食品采购台账、管理台账、消毒记录等软硬件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四是对新、改、扩建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现场指导。今年来,县卫生监督所已对9所申报新、改、扩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进行了图纸审核和现场指导,通过提前介入指导,确保学校及幼托机构食堂按规范流程要求设计施工,做到指导和验收同步,提高了监管和施工效率。

同时做好201x年高考三项考试保障,通过开展考前试点检查、回访和考中驻点保障等措施,确保了考试期间的学生食品安全。

(四)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县卫生局《**县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安卫〔201x〕81号),县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细化,统一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印刷了专项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检查表格、台帐、承诺书、标签等资料。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共培训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及业主450人。

根据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餐饮单位添加剂使用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公告》张贴、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等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5人次,张贴《公告》1252家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书签订、宣传资料张贴的餐饮服务单位418家,其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单位126家。

二、医疗卫生监督

(一)传染病监管

共检查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2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指导并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进行整改。目前,按工作计划分别对全县医疗机构发热呼吸道门诊、肠道门诊、医院消毒工作、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预防接种等工作开展了督导。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全县范围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按阶段分别实施。为更好地规范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废物处置收集等工作,全县组织统一向省卫生监督局征订了医疗机构医疗暂存制度版画184套,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大小警示标识568块。制订了中小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分级监管方案,部署自查,现有19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民营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

认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回头看”行动,对6户原非法行医者进行了检查,未发现有再次行医现象。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驻卫生监督机构“打非”联络室工作制度,与治安大队和梅溪派出所加强了联系沟通,并印刷了1000份打非宣传资料,通过警务广场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

积极应对投诉举报,受理6起举报,均予以了查处,其中3起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2起经核实不属行医行为,另一起现正立案查处中。上半年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结案5起,没收违法所得42207.5元,到位罚款31900元,合计74107.5元。

(三)消毒产品卫生监管

共对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4家单位采集样品24份,所采样品所测项目检验结果均符合GB15979—20xx《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的操作间以及从业人员的更衣室等相关设施不太规范,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5月中旬会同县疾控中心对3家区级卫生院,5家乡镇卫生院以及3家社会医疗机构使用中消毒液、医务人员手表面拭物、物体表面拭物、紫外线强度等55个项目进行监测,经项目检验结果中紫外线辐射强度符合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案与标准》,其他均符合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职业卫生监督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与健康监护

据不完全统计,全县职业病危害企业320家,截止5月底已在网上申报 210家,其中,已审核210家,通过年度审核备案16家。75家企业的1850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观察对象34名,职业禁忌症22名,疑似职业病人3名。对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均按规定调离作业岗位。100家企业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共计检测岗位458个,合格岗位324个,合格率70.74%。对26家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户档资料进行了梳理补充,并开展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利用短信平台,向各地卫生监督协查员布置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走访宣传企业32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张帖宣传画38张,10家企业悬挂了宣传横幅。同时市县合作,三部门联动,走进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现场宣传活动,湖州在线、电视台、报等新闻媒体作了全程报道。

二是按照《湖州市“1255”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方案》,确定17家企业作为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201x年4月8日,专门召开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会议,专题布置了创建职业病防治示范企业相关工作及评分标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是组织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已先后召开4次行业会议,宣传职业病防治法。

四是利用浙江省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在线的平台,拍摄宣传片,宣传并介绍**县转椅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撰写卫生监督信息,省卫生监督信息25篇、市卫生监督信息15篇。

(三)继续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

1.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木质家具制造企业3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28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8份,责令限期整改28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36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2、石英砂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7家,已开展监督检查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7份,责令限期整改7家(其中3家企业自动关闭),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4家(包括去年),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4家,出动卫生监督员36人次。

3.竹凉席压布加工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石英砂加工企业6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66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6份,责令限期整改4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66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2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66人次。

4.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专项治理

全县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6家,已开展监督检查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限期整改5家,其中,已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3家,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5家,出动卫生监督员25人次。(其中4家停产关闭)目前,2家整改提升企业正按卫生整治要求,积极进行治理。

共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当场处罚3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金额计10万元。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5月份,共采集水样141份,其中水源水11份、出厂水11份、管网未梢水119,合格128份,合格率98.46%(水源水不作评价)。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一是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内容:是否亮证经营、是否持证上岗、消毒设施是否运转正常、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情况及预防空气转播性疾病的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等。春节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8人次,车辆4台,检查经营单位60户,其中宾馆57户、大型商场2户、长途汽车站1户。监督检查过程中卫生监督人员对存在问题的7户经营单位现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自三月份开始分为4个组,对辖区内的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检查,促进各类公共用品的消毒和公共用品的规范使用,上半年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体检从业人员340人。

二是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年检复核工作。共对全县135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复核,其中新证(当年度的)523家,到期换证316的家,年检复核512家。

三是继续开展住宿业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住宿业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达100%,同时根据要求对全县的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行业进行一次摸底,研究部署上述行业30%量化分级的名单。

四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宣传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5月1日实施以来,全县大中型宾馆饭店、影剧院、商场、歌舞厅、公共浴室等场所均悬挂宣传新细则的大型横幅。

七、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张贴《公告》、备案公示、签订承诺书和宣传资料张贴工作;二是开展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工作,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领用和使用台帐,完善索证索票资料。

(二)认真组织开展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根据创建方案,加强日常巡查监管,认真完成各项创建目标;切实做好结合文章,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和餐饮服务、公共浴室和美容美发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措施,重点加强艾滋病宣传资料和安全套放置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放置率90%以上。

篇4: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学校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保护青少年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湖南省学校监督重点抽要查计划》的要求,我所扎实开展了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确保了我区区管学校无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布署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雨湖区学校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工作、食品卫生的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局分管局长庞武良任组长。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及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了卫生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有力地保证了全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落实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使学校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安全及食品卫生工作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我局与雨湖工商分局、市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在不同层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利用《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活动,共发放《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必读》、《中小学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安全知识手册》等宣传资料4000多份,出动宣传车10台次,悬挂宣传横幅4条,制作宣传板6块,接受咨询近400人次,使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工作真正做到了“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并将农村地区学校作为宣传的重点。我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作用,在数字雨湖网站发布专项整治信息3篇。

三、工作扎实,成绩显著

1、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情况:我区共有区管学校(含托幼机构)88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74家(学校食堂17家,托幼机构食堂57家),共有食品从业人员近200人,均已取得有效健康证。88家单位均已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4家、b级单位19家、c级单位61家,另有4家单位正在申请评定等级。除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提供的深井水作为生活饮用水外,其余学校均使用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自来水。

2、学校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情况

(1)饮用水卫生监督

风车坪学校是制售直饮水供水单位、金庭学校寄宿部为终端式直饮水机供水单位,他们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卫生许可证或索取供水单位资质;供、管水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上岗;涉水产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有有效的水质检测报告单。金桥学校使用当地村部未取得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提供的深井水被责令限期整改。

(2)食品卫生监督

我所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15人次、车40台次,对辖区所有学校(含托幼机构)按照《关于做好XX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重点工作通知》的要求,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达100﹪,书写监督文书共计176份。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2家,收缴并销毁三无、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20多公斤,价值近1000元。明确各学校“一把手”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并督促落实各学校与雨湖区政府签订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校长长远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6月份,我局联合雨湖区教育局联合下文,要求各学校对照《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照检查表逐一落实,9月我们组织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专项检查,确保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3)我们组织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具和幼儿用品、用具消毒情况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512样,合格460样,合格率90%。5家单位食堂因“三防”、消毒等卫生设施不到位被责令整改。针对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方面的弱点,我们多次督导,严格要求各单位定点采购、完善登记,同时严把卫生许可关。

3、传染病防治监督情况

⑴.对辖区88家学校、托幼机构从业人员、幼儿体检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体检400人次,落实儿童预防接种补漏种600人次,查验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1100人次,指导健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18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208条;大部分学校有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传染病的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课报告制度并落实到位,有个别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不健全,有的虽然建立了晨检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和因病缺勤追查登记等制度,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使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能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有些学校患传染病学生的隔离、转诊和治疗情况登记不全,给流调工作造成了一定因难。

⑵.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为防范传染病在学校(包括托幼机构)内的爆发流行,维持正常教学秩序,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以“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0余人次,车20台次。一是对幼儿园、学校等人口密集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知晓率;二是监督区疾控中心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该病的防控进行指导;三是我局与区教育局联合下文严格防控“手足口病”,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晨、午检工作,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的学生或教职工,即按相关规定进行进一步诊治,畅通渠道,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宣传,普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定期对学习、生活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⑶.开展全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监督,出动卫生监督员100余人次,历时一个多月,完成全区1.7万余人次的麻疹疫苗接种工作。

四、工作设想

继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搞好学校饮用水安全、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消除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同时促进学校饮用水安全和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力争我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5: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动物卫生监督所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天门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省、市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结合我市实际,以规范基层分所建设为抓手,以狠抓痕迹管理为手段,以提升动监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为核心,严格按照《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要求,全面履行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职责,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推行精细管理和服务,各项业务工作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截止11月底,全市共实施产地检疫生猪94.6万头,牛羊 3.86万头,家禽1752万羽;共检疫屠宰生猪11.35 万头,牛羊 2.69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7 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6 份;共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投入品抽查抽检专项行动 11 次,抽样15486 批次,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67339 头,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0起,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动物检疫工作

1、规范检疫出证。

(1)严把产地检疫关。以现有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建设和管理为抓手,根据全市各地动物饲养量分布以及方便群众就地就近报检的要求,我市设立了城区、拖市、渔薪、岳口、皂市、卢市、仙北七个动物检疫集中申报点,每个点覆盖4-5个乡镇,做到联片设点、分区报检。

一是狠抓报检点的规范建设以及日常监管,切实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七个申报点人员全部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每个点设有检疫员2名,每个乡镇和大型规模场各聘请一名协检员,明确了各报检点检疫员、协检员、动物经纪人职责。

二是严格程序,实行“一岗双责”监管机制。首先动物经纪人、调运户或畜主申报后,由所在乡镇协检员到场审核养殖档案、畜禽标识等并进行临床检查,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填写由市动监所印制的动物检疫初检表,经纪人或调运人凭此表到就近的集中申报点换检疫证,在换证时由派驻检疫员再次对动物复检,用“瘦肉精”试纸卡按每车头数2%比例抽取尿样,待检疫和检测合格后才能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是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规定(即必须临栏到场检疫、必须按规范填写检疫证明、必须严格按标准收费、严禁买卖转让检疫证明、严禁对无耳标、无免疫证明或未经“瘦肉精”监测的动物出具检疫证明、严禁非检疫人员开具检疫证明),确保受理申报动物检疫率、到现场或制指定地点检疫实施率、操作到位率、进入运输和流通持证率均达100%。

(2)严把屠宰检疫关。坚持“严把三关,搞好五项登记”(即:凭证进场关、检疫检验关、出场验证关,进场检疫登记、屠宰检疫登记、瘦肉精检测登记、环境消毒登记、无害化处理登记),切实执行“四不准一处理”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屠宰检疫申报制度,明确申报程序、申报时限、申报内容。市城区中心屠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同步检疫,同时按5%比例抽检瘦肉精,全市屠宰检疫申报率和受理率均达到了100%。

(3)严格审批把好种用乳用动物进出口关。一是严格按照《天门市跨市州调运种乳用动物管理办法》狠抓落实,严把省内调运用种用动物检疫关;二是对跨省引进种乳用动物严格规范检疫审批,建立了审批记录和归档制度,检疫审批率均达100%;三是严格执行对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的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

(4)做好其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根据我市实际主要开展了种用动物精液、种蛋、胚胎和毛蹄骨角皮等动物产品的检疫。

(5)严把检疫出证关。我市严格按照“六条禁令”和“湖北省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十不准”规定,严禁非官方出证,严禁不按规定出具检疫证明,到目前为止,全市无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2、强化动物检疫工作保障。

一是新增屠宰监管8个编制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确保每年畜产品安全经费30万元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的责任机制、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签好各类工作责任状,推动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3、狠抓痕迹化管理。

建立健全官方兽医、指定兽医人员的准入、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我市执法队伍法律素质、业务素质、纪律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一是以《中国动物检疫》杂志为基础,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截止目前我们举办了四期官方兽医培训班;二是利用每周四下午学习日组织培训,由所班子成员轮流授课,指导全体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有关要求和填写说明,指定专人负责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表(单)的使用与管理,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工作。在落实养殖、屠宰、交易监管执法制度和记录表格的同时,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各种检疫记录表(单)中动物种类、检疫数量、单位、检疫地点等内容做到填写真实、准确,以便追溯管理,提高日常监管效率。

(二) 完善规范三个“十有五上墙”建设

“十有五上墙”是我市对照国家行业行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总结归纳后形成的易记易操作对业务工作提出的一项硬性要求,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和规范,取得了明显效果。

1、规范宰场检疫室“十有五上墙”建设。“十有”即:有检疫室、有办公桌椅、试剂柜、有显微镜、有快速检验箱、有检疫器械、有成套防护设施和消毒设施、有应急灯、有检疫程序挂图、有各种管理制度、有各种登记。“五上墙”即:检疫员公示栏、检疫工作各种监管制度、检疫程序图、法律规章、湖北省动物检疫员十不准上墙。全面优化了工作环境,强化了工作纪律,提升了检疫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技能,充分发挥了宰场检疫室的检疫堵疫功能。

2、规范饲料兽药“十有五上墙”建设。在全市规范饲料兽药经营行为上实施 “十有五上墙”制度(“十有”:有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有固定门面,且经营场所整洁、卫生;有仓库,仓储条件达到国家标准;有从事本专业人员,熟悉饲料兽药相关专业知识;有货架、铺垫板,且货物分类摆放,标识醒目;有专用冷藏设备,生物制品严格按规定存放,不得与他物混装;有购销合同书,与生产厂家签定采购质量保证合同;有管理制度,将全市统一制作的管理制度公示上墙;有产品登记合格证书;有进货记录、销售记录,认真填写全省统一印制记录本。 “五上墙”:从业人员公示、管理制度、兽药经营许可证及GSP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监督举报电话上墙),加大经营门店巡查力度,不达标的督促限期整改,通过控管增强经营户的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3、规范完善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五上墙”建设。规模养殖企业是我市重点监管对象,我们要求全市51家市管规模养殖场(企业)“十有五上墙 ”建设必须达到规定标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①规范养殖档案的管理。一是要求各规模场固定专人管理;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统一填写要求;三是开展产地检疫时由检疫员现场查看养殖档案;四是对检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限期整改。②强化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加大对动物防疫条件的现场审核力度,凡达不到审核要求的不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必须要求限期整改到位。③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的检查。我市结合无害化处理补助的发放对一些重点养殖场进行了现场审核,凡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一律取消或减少补助的发放,督促重点养殖场限期进行了整改,确保养殖环节监管到位。

(三)巩固健全“瘦肉精”监管常态机制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瘦肉精”抽检及专项整治工作已形成常态机制。一是把“瘦肉精 ”集中拉网式普查与春秋两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相结合,重点对全市年出栏50以上规模猪场进行地毯式抽样检测;二是把集中抽检和不定期抽检有机结合,对大中型养殖场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直接抽检,其他中小养殖场由所在乡镇防检分站实施到位,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样监测。三是实施屠宰检疫与“瘦肉精”检测同步。对全市定点屠宰场特别是中心城区等主要屠宰场实施“瘦肉精”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检测机制,最大限度地遏制了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截止目前,全市“瘦肉精”专项监测13286 批次,其中春秋季集中普查抽检9726 批次,定点屠宰“瘦肉精”监测3560 批次,未发现一起“瘦肉精”检测阳性案例。

同时我市还进一步加大了对饲料、兽药、市场上畜产品兽药残留以及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包括禁用抗生素)的监测和抽查力度。到目前为止,我市共抽检饲料样39 份,兽药 10批次,猪肉11 份,牛肉14 份,猪肝12 份,鸡肉10 份,鸡蛋12 份,猪尿12 份分别送省检测,全市未发现一例违规样品。

(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

1、开展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今年3月,按照《省畜牧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第一次假劣兽药查处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迅速行动,成立专班,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春季饲料兽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活动中,执法人员对全市8家饲料企业、2家兽药生产企业、52家饲料经营企业、31家兽药经营企业(通过GSP认证)、32家市直规摸养殖场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了生产记录、原料采购、生产车间、小料库房;对经营企业重点检查了“十有五上墙”建设是否规范、采购销售记录是否完善、质量负责人是否在岗、兽药标签及说明书是否合法等,严厉查处过期、标签和说明不规范、含量不达标或超标及假劣兽药产品;对养殖场重点检查药房、养殖档案中采购与使用记录,严厉打击非法使用人用药品、滥用抗生素等行为,监督养殖企业健全兽药使用记录并严格落实休药期制度。

2、开展兽药市场专项整顿活动。4-11月,我所以全省开展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规范行动”为契机,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相继开展了三次兽药市场规范行动专项整顿活动。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发布的第2066号、2071号公告要求,对全市兽药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所销售及使用的兽药产品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了兽药经营企业产品厂家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准文号、有效期限、经营购销纪录等情况,并现场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对所有经营产品逐一核实。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31家,使用单位32家,登记检查兽药品种532个,对记录不规范的经营企业现场责令整改2家。经检查,全市未发现一起违禁药物产品和假劣兽药。

3、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活动。7月,为进一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行为,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按照省局通知要求,执法人员现场对《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办理真实和有效情况、执业兽医注册上岗情况、制度公示和执行情况、病历、处方笺记录情况、兽药使用情况、病死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记录不规范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其限期进行了整改。

4、抓典型案件的办理。今年共立案10起,其中涉及未按规定使用兽药案3起,涉嫌生产、经营不合格饲料产品案1起,涉嫌使用不合格产品案1起,生产假兽药案1起,使用过期兽药案2起,销售过期兽药案1起,未经检疫经营生猪案1起,我们对涉案单位和个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和教育,现已全部结案归档。

(五)探索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监管机制

1、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政府奖励扶持,高标准建立了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前期投入累计已达800余万元。

2、健全和完善了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体系。全市32家市管规模养殖场已于今年4月份按照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施工、统一验收方式完成冷库建设,截止目前,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冷库和 32个冷藏收集点总计投资近120万元,基本形成以集中处理为主、自行处理为辅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储体系和运行机制。

3、以病死猪无害化收储体系为依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制定出台了《天门市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模式、监管机制、数据统计、资金拨付、社会监督等相关举措,基本建立和形成了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目前,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稳步开展,各项管理制度日益完善,驻中心官方兽医严格按照《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及操作程序》进行日常监管,做到了“五个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记载到位、监管到位。同时,我所加强对病死猪收集经纪人的监管,对12名动物收集经纪人统一进行培训并核发经纪人许可证,对其运送车辆设施及防疫要求、消毒情况、收集过程、集中处理等进行了具体监督和指导,确保监管工作有章可循、监管环节有迹可查、责任追究有据可依。

截止10月底全市20xx年度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67339头,其中由市动物无害化中心集中处理31070头(20xx年3月正式运行),且无一例随意丢弃、贩卖病死猪等违法现象发生,得到了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养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和认可。

4、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20xx年7月,全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天门召开,省畜牧兽医局盖卫星局长在多次实地考察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的工艺流程、生产能力、运作模式后在会上提出建立区域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联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这一构想。为进一步落实此项工作,湖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多次深入相关县市进行全程体验,从收集操作、运输过程、移交工作反复进行成本核算,并现场指导操作,9月10日第一批运送抵达外县市病死猪成功地与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成功对接,目前已有周边屈家岭管理区、沙洋县、枝江市与天门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实现了成功对接,截止11月底三个县市共移交处理4841头,所有病死猪移交严格按照进场消毒、卸猪、入库、驻场官方兽医确认、办理移交手续、运输车清洗消毒、出场消毒等工序进行操作,且运行良好,实践证明了这一模式的可行性。

(六)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执法能力

今年以来,我们以找问题、寻根源、抓整改、促落实为主线,坚持学习与教育、自查与互查、评议与督查相结合,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有力推进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提素质、强能力行动”、“深化干部作风和发展环境百日整治”等活动向纵深开展。

1、严格审批程序。组织专班人员逐一清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绘制畜牧兽医项目审批流程图并予以公示,目前已精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有四项,即: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

2、规范执法流程。严格对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涉及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征用、行政备案等15个方面200多项进行了清理登记,共登记行政权利和服务事项144项。同时,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等程度,细化量化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80项,绘制了行政执法全过程流程图,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网址,实行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五公开”。

3、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设立行政审批科,制定了《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规范》,所有畜牧兽医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应进必进,授权畜牧行政服务窗口“首席代表” 统一受理行政许可项目,做到了“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同时推进窗口服务的标准化和服务态度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实行挂牌上岗;制作简单明了的《办事指南》,全面推行"五个一":给人一副好面容、见人一口文明话、待人一杯热心茶、与人一个好环境、为人办事一个样,热情文明地接待服务对象。

4、严格收费标准。我局行政收费项目主要是动物产地检疫,采取的是检疫申报制度,所有检疫申报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程执行。同时,我们在城区、岳口、干一、皂市、渔薪、夏场、白茅湖七个检疫申报点对产地检疫收费标准和依据、产检程序、相关责任人、举报电话等进行了公示,并严格遵照《天门市物价局、天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降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天价费规[20xx]63)号文件执行,无一起乱收费现象,切实杜绝“三乱”行为。

5、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开展执法资格自查。严格执行“着装、亮证、文明、规范”执法制度,对每个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其上岗培训情况、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持有农业行政执法资格证件情况等。对证件不全、业务知识不合要求、畜牧兽医执法工作程序、标准、规则及要求不能较好掌握的的一律不得上岗,对执法人员涉嫌违纪违规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开展执法行为自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则,对畜牧兽医执法人员是否存在任意处罚、以罚代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向管理相对人“吃、拿、卡、要”等9项现象进行了清查。每名执法人员严格对照要求,对过去两年,特别是近期小反刍兽疫防控中的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自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形成了自查自纠报告并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在单位内部进行了公示。

6、规范证章标识使用管理。统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标识,组织专人对全市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了清理排查,进一步规范检疫证明的使用管理,落实“专人、专账、专库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证的签字官方兽医人数,严肃处理不按规定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倒卖或伪造证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7、强化工作纪律。相继制订了行政执法回访制度、问责追责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完善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机制,落实了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检查督办,加大执行力度,在上下班纪律、公车管理、公务招待、服务事项等方面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定期对相关事项进行公示,及时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着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业务过硬、勤政高效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三、明年工作重点

1、推进检疫电子出证,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创新监管机制,在市畜牧兽医局的领导下,努力建立检疫、监督等多种数据库,推行电子机打检疫证明工作,构建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

2、加强分所建设。以分所建设为核心,通过把渔薪、岳口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建设为全市示范性分所,以点代面,加快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施建设进度,提升全市分所形象和硬件水平。

3、加强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以“瘦肉精”集中整治、兽药饲料打假、兽药GSP规范、综合执法检查、提素质强能力行动等专项活动为抓手,强化日常执法和监管工作,加大各环节的执法办案力度,不以罚没代替执法,多办大案要案,营造综合执法氛围,建立常态监管、例行监测、重点监控为一体的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

4、进一步规范规模场检疫监管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一是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监管,对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5头以上肉牛的养殖场户开展拉网式检测;规范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和定期巡查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式的产地检疫模式,加大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疫监管力度;三是理顺屠宰管理体制,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加大《屠宰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5、全力推动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一是加大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天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案》,推动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或规模养殖场(小区)选择合适区域、场所建设病死猪收储点,参与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社会化营运服务,逐步开展全区域内的收集和处理工作。三是严格监控全市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运行情况和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分配拔付情况,及时研究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篇6:卫生监督检查小结_卫生工作总结_网

卫生监督检查小结

加强职业监管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决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并下发了通知),于5月下旬至9月底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本次整治活动情况总结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对这次专项行动比较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各地均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淄博市等监督所的领导小组由所长挂帅,加强了领导,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和行动方案的具体安排,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以及工作目标、方法和步骤,制定了本地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通过转发通知或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明确了责任,提高了认识,对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国家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与宣传周时间间隔较近,各地将专项整治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有机结合,采取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及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活动。除发放宣传材料、制作黑板报、宣传栏、利用广播、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外,还组织卫生监督人员深入到企业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有些市还制作专题节目,比如临沂市与电台健康连线节目组共同制作了一期职业病防治节目在临沂电台连续滚动播放。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提高了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了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增强素质

各地按照制定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自5月下旬起,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监管力量,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煤炭、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等行业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全省共检查企业4083家,其中煤炭行业141家,非煤矿山305家,建材行业787家,冶金行业288家,化工行业595家,其他行业1967家。检查的企业中有专门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或措施的有2677家,占65.6%,进行了职业病危害评价与检测的有2268家,占55.5%,现场有警示标识的为2532家,占62%,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有2925家,占71.6%,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有3225家,占79%,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380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有3131家,占76.7%。接尘人员共256586人,其中农民工有110516,占43.1%。职工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率为15.9%,在岗期间的查体率为61.7%,离岗时的查体率为2.4%,现有职业病人2621人。

(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共对207家违法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对157家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罚,对40家违法情节较严重的企业进行了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处罚款91.8万元,对10家生产环境特别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企业责令其停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使《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更加深入到基层,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同时,也锻炼了监督执法队伍,规范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行为,积累了工作经验,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

篇7:卫生监督所2024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_教研活动总结_网

卫生监督所201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总结

根据市委办《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转发〈市纪委关于XX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x委办〔〕x号)文件精神和市卫生计生局的统一部署,我所在7-9月开展了以“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XX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推进我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教育学习,全所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认识上得到了很大提高,收到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主要开展情况

在活动中,我所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卫生计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目标要求,制订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细致地开展学习教育。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所领导班子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的意义,要求全所党员统一认识,增强纪律教育学习的紧迫感,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我所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宗旨教育、纪律教育、党内法规教育和作风教育,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作为我所进一步加强党建的重要工作来抓,使纪律教育学习活动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搞活形式,深入学习。

1.开展专题党课教育活动。我所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专题一、专题二学习研讨会,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的主题,由班子成员讲专题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廉洁从政的宗旨意识。

2.开展作风建设主体教育。我所结合今年卫生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开展卫生监督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活动。在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会中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增强纪律意识、底线意识。我所认真查找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函询和调查表等方式收集意见建议,并以此为突破口,开展有针对性的作风专题教育。

3.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班子带头开展专题教育,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形成上级做给下级看、上级带着下级干、上级示范下级的良好局面。我所对照“三严三实”的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查找“不严不实”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限期整改落实。使“三严三实”真正成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基本遵循、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切实履行卫生监督执法职责、真心实意为企业群众服务的方方面面。

4.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我所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大力开展以案说纪教育,重点开展“三个一”警示教育活动。一是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这个局长“请不动”》、《“红包”之祸》、《蜕变的人生》、《不再说分手》、《全国十大“最美医生”—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急诊科主任詹红》等正反面典型电教片。二是组织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忏悔录》、市纪委编印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件剖析材料》,以身边人、身边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到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和各类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包公文化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接受包公“孝忠、民本、刚正、清廉”勤廉思想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学习弘扬包公精神,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自觉践行“三严三实”。

5.深入学习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监督能力。采取个人自学、网络学习和支部、科室集中学习的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行zd、行政诉讼法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强化我所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监督水平。

活动期间,全所在职党员干部都按要求参加了学习,党总支书记、所长在全所范围讲专题党课1次,分管领导在各支部讲专题党课3次,党员学习心得交流会4次,党员干部撰写参观包公文化园心得体会50余篇。

二、纪律教育学习成效明显

通过学习,我所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提高,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开展,把纪律教育学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改进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我所各项重点卫生监督工作,促进全市卫生监督“六项改革”和“三项创新”取得更大实效,着力转变党员干部作风,更好为人民群众服务,使纪律教育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篇8:2024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2009年动物卫生监督所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所在农业局党组、畜牧兽医局党支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所干部职工围绕年初签订的量质化目标工作任务,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开拓进取,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全面进行依法管理,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已形成以产地和屠宰检疫为基础,市场检疫监督为保障,相互促进、层层把关的动物卫生监督新格局。上半年,全市共产地检疫生猪15.418万头,牛羊1.056万头;屠宰检疫生猪18.2336万头,菜牛、羊1.234万头;监督检查禽类246.945万羽,动物产品1084.68万吨,共检出病害猪0.0152万头,病害牛羊0.0062万头,病害肉类2.43吨。主要做法一、坚持学习教育,提高全所干部职工素质。

动物卫生监督是一项行政执法工作,也是一项业务技术工作,学习是掌握和更新知识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们坚持学习不放松,始终坚持每双周周四上午集中学习的惯例,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理论知识,今年,特别加强了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和“增强执行力”、“再来一次思想大解放在掀一轮发展新高潮”等专题活动的学习,通过这种制度的长期坚持,使我市广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法律、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二、加强动物防疫,控制动物疫病流行。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关系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声誉,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2009年,我们在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特别是五月份以来,更注重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防控工作,根据省政府、省局文件要求,进一步的加强了各个检疫环节的监管。一是严把生猪进、出(屠宰、养殖)场关,做好进、出场生猪的查证、查标工作,对无规定检疫合格证明及免疫耳标的生猪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进、出场(屠宰、养殖)生猪体温的测量工作,对进、出场的生猪逐头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及时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三是对病死猪, 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的要求,一律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对屠宰检疫及市场检疫时发现的未经检疫和病害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的控制了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三、狠抓动物卫生监督,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1、加强法制宣传。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向社会各阶层,涉及面广,难度大,切实加大宣传,增强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增强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我们加大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半年来,全市先后组织了10余次大型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把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宣传牌、动物产品病料标本、检疫标识识别方法、检疫挂图等实物摆上咨询台,发放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提供广大市民咨询服务2.5万余人次,出动宣传车50余台次,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宣传的同时,还邀请电台、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真正做到了“电视里有影,电台里有声,报纸上有字”。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为依法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减少了工作阻力,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树立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形象。2、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基础,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产地检疫工作,要求动物饲养者在出售动物时,必须提前向当地动物检疫机构报检,动物检疫员对出栏畜禽实施临栏检疫,凭动物疾病预防机构在执行防疫任务时发放的免疫登记卡及佩带的免疫耳标,经检疫合格的畜禽出具产地检疫证明;对调出县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出具相应的出县境检疫合格证明,并对检疫结果负责,严禁无免疫标识及规定检疫证明的畜禽进入流通领域和屠宰场。目前,以乡镇为单位,我市产地检疫开展面已达到100%,农户散养畜禽产地检疫率达80%以上,规模化饲养场产地检疫率达100%。屠宰检疫是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虽然我市屠宰检疫体制没有理顺,仍然实行“联合检疫”的检疫模式,但我站严把生猪宰前检疫、宰后监督关,做好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监督工作。今年,我们除继续对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进行常规的"三证"查验、疫病临床检查外,把免疫耳标的佩带情况作为宰前检疫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无标的生猪、肉牛一律不准许进场。同时,继续在屠宰检疫环节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的抽样监测工作,按照8%的比例对待宰生猪进行抽样监测,半年来,共抽检生猪500余批次,通过实验室检测,均未发现“瘦肉精”残留呈阳性,为我市市民吃上“放心肉”把好了关口。半年来,我们严格按照量质化目标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确保了进场屠宰的生猪、肉牛检疫率达100%,出证率达100%。市场检疫监督一方面对定点屠宰场(点)经过检疫后的动物产品上市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对直接上市的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是检疫环节的最后一道关口,情况复杂。今年,我们在继续实行检疫员同市场开、关市时间同步上、下班制度,全天候的进行巡回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加大了市场检疫监管力度,继续对肉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要求上市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持证、带标销售;实行强制索证,索票制度,对不能提供有效票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行强制退市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等管理制度,对活禽经营和宰杀场所、活禽运载工具和宰杀器具等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要求家禽必须通过市场检疫人员测量体温、严格检疫合格后方能销售。同时,要求各生鲜超市、冷冻动物产品经营户、品牌肉食专卖店凭检疫合格证明、检疫验讫标志才能加工、出售动物产品,并建立购进动物产品检疫情况台帐制度。严防了未经检疫和病害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使我市的检疫管理秩序走向了良性循环,为我市市民食肉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