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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汇编三篇)

发布于2024-04-23 05:28,全文约 4183 字

篇1: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深入推进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国庆期间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节假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着重从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对食品质量进行重点整治。同时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打击力度,相互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工作重点

这次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今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对食品源头的整治力度,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整治;抓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强化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制售不符合标准、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增强群众的消费安全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开心的节假日。

三、重点整治食品

要重点抓好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7类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整治。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米线、腐竹、早餐食品、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等。

四、主要任务

在本次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从整体上对全县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质量监管,大力净化全县食品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

(二)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对“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地点)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无证无照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一律取缔;对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特别是熏蒸、浸泡过的有毒有害果蔬、水发产品等,要坚决予以查封、销毁,并对违法违规业主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对食品加工环节的监管。要严格加工条件、卫生标准和原料质量,严格加工规程,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重点查处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加工原料、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销售条件和卫生标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经营业主,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查处到位。

(四)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对宾馆、酒店、学校食堂、餐饮业、民工食堂,特别是小餐馆、个体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五)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病害肉、加工注水肉和未经检验的各类肉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规模大、危害性强的窝点。

(六)加强对重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制品、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干制菌品等五类品种。重点查处非法使用化学物质加工的禽类制品;使用甲醛、工业碱等有毒有害物质浸泡的水产品及水发制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和水果;非法使用保鲜剂和化学品保鲜、加工的水果;劣质大米或用变质粮食加工的粮食制品;以及各种使用变质原料、质量低劣原料和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的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

五、专项整治时间和具体安排

(一)整治时间:9月16日—9月22日

(二)具体安排:此次专项整治分县城、东北片和西南片三个组进行,人员由有关职能部门组成,具体为:

县城组:(组长)、县质监局1人、县卫生局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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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_安全生产专题_网

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按照省、市、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8-10月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按照“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突出重点,靠实责任,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增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农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重点

1、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整治。一是进一步加大西岔下半川、黑石川、石洞、水阜等蔬菜产地的土壤、水质、空气的监测和整治力度,确保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无污染。对已认定的16.7万亩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产地,先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帮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监督有关企业积极整改。二是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者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要进行积极教育,提高认识,改正错误生产习惯,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2、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一是加大对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营销管理,对全县83家农药经营门点、5家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合法、进货验收记录和销售台账是否完整,对违规经营高毒、剧毒农药及禁用、限用农药的企业和个人要从严查处。配合工商、质监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公布举报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二是监督检查无公害生产基地农户的《生产手册》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有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规使用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严肃处理。三是大力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积极采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自觉采用无毒、低毒和低残留的生物农药。四是创新农产品投入品管理体制,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农资直供等多种模式,加快推进农资信誉体系建设,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控。一是引导农户、农业龙头企业自觉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妥善保存,以备查验。二是引导农户自觉转变生产方式,积极推进“联户联保”制度,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民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实行行业自律。三是加大农产品质量监测力度,每月对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以三厂菜市场、火车站菜市场和城南菜市场为重点区域,加大例行检测和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严防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农产品入市销售。二是加强对出口创汇型高原夏菜的检测,对双龙、万和、百信、延祥、绿佳等保鲜冷库的外运蔬菜进行检测,对不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蔬菜进行处理,绝不允许外运上市,以影响我县无公害高原夏菜的声誉。三是与工商、质监、卫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突出对重大节日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5、加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名牌培育工作,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积极配合,加快认证、认定步伐。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实行例行检测和重点抽检相结合的办法,增加检测频次,扩大检测范围,随时掌握农产品质量状况,为消费者安全消费,执法部门执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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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及哈密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哈密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督查管理,巩固去年非煤矿山专项政整治成果,根据《哈密地区2年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哈密市年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哈密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哈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企业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确认制度,进一步提高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通过整治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伤亡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三)、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六个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1.规范矿容矿貌。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2.规范安全教育。必须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特种工培训、持证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提纲(计划);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生产班组安全台帐等。

3.规范矿山开采设计。矿山企业必须具备规范性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设计方案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4.规范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管理。使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的矿山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火工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火工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专人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展储存、使用装置、设施安全评价;办理登记手续。

5.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卡。

6.规范隐患治理。宽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帐,对检查单位和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主义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程度等。

(四)全面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评价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程度,减少和控制非煤矿山基建、生产中的危险、有害因素,降低安全生产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年底基建、生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率达到100%。

三、整治重点

(一)积极推进非煤矿山安全评价和认证工作,坚持先进行安全评价,后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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