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通用四篇
发布于2024-04-23 12:45,全文约 11400 字
篇1:市民政局2024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_政务工作总结_网
市民政局2015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统揽,坚持以“加快转型跨越、促进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积极措办惠民实事、规范社会救助管理、持续加强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力实施“十大工程”为重点,集中攻坚,整体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1.福利彩票发行稳中有增。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布设电脑彩票投注站点172个,网点即开票中心站7个,开乐彩销售点10个,中福在线销售厅2个。
2.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充实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在敬老优待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市7县(区)基础条件较好、老年组织健全的村先行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对全市离退休干部职工、高龄特困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对建立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进行了调研。
3.儿童福利保障深入推进。完成了全市孤儿身份核实,认定孤儿1297名,新增197名,核减97名,各县(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月及时发放。印发了《**市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工作实施方案》,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经造册登记,目前全市共有重度残疾儿童457名,其中,拟送福利机构集中救助抚养的113名。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制定了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了标准体系大纲,编制了标准体系表,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社会救助管理
1.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以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和全省农村低保制度试点为契机,对20xx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各县(区)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动态管理是否到位为重点,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了清退。指导庄浪县完成了农村低保试点调查摸底,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
2.省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5 %,崆峒区由208元提高到241元,其他六县由184元提高到21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全市平均月补助水平达到212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由1096元提高到1488元,平均月补助水平提高16%,由77元提高到89元。农村五保供养全市平均集中供养标准由2621元提高到**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元提高到2595元,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2649元。
3.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06号)精神,在崆峒、泾川、灵台、庄浪、静宁5县(区)先行开展七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与市人民医院、瑶池精神病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两种疾病的筛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累计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5082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35.28万元。累计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90.29万元。
4.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扎实有效。上半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7370.46万元,月人均补差212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5976户、21542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差89元。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9256户、**人,其中:集中供养1133户、**人,分散供养8123户、8830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334.71万元。共救助临时救助对象1186户、4330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12.98万元。
(三)减灾救灾工作
1.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工作,共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编报灾情快报25期。积极协调市、县两级财政足额预算配套救灾资金371.1万元。制定了冬春期间分阶段《灾民救助方案》,共对6.7万名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2. 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草拟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市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追究办法》,现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全面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对123名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了技能鉴定培训考试,遴选确定村级灾害信息员1523名,配备了基本救灾用具。积极筹措资金22.1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储备了救灾应急物资。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篇2: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_政务工作总结_网
上半年民政局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求实创新,努力“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开创了民政事业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炎陵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
从月底开始,按照县委的统一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分析评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使全局党员和干部受到了教育,让民政对象得到了实惠。我局党员积极参与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各种会议次,撰写心得体会篇、分析材料篇、整改措施篇,为民政对象做好事件。局党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到了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使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达到新境界,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开展。
二、成功地进行了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今年,是全县第六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年。按照省、市的总体要求,县委、县政府精心布置,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乡镇领导干部会议,对第六次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各乡镇党委、政府也成立了指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选派得力人员驻村指导工作。选举前,个村都进行了村级财务清理,并对重大事项公开,还加强了村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个村建起固定公开栏。整个换届工作全过程严格本稿属于依照法定程序,认真落实各项指导意见。经过全县的共同努力,从月份开始,到月底,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全部结束。本次换届选举中,个村、个组,共选出村委会成员人,其中妇女人,占.%;党员人,占%;小学文化人,初中文化人,高中文化人,大专文化以上的人;年龄在岁以下人,-岁人,岁以上人。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人,其中妇女人,占.%;党员人,占.%;小学文化人,初中文化人,高中文化人,大专文化以上的人;年龄在岁以下人,-岁人,岁以上人。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全县认真贯彻中央“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行了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使村干部总数减少了人,既减轻了负担,又增强了村干部的事业心、责任感,将有力地推动全县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城乡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成效显著
我们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思想,切实搞好全县城乡救灾救济和低保工作,努力为民解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前夕,县乡民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和物资,由县五大家领导带队深入乡镇和农户家中,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共慰问农村特困户户人、敬老院五保老人人,发放慰问金.万元。各乡镇也开展了集中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保证他们和全县人民一道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积极组织救灾救济。年初,对去年户“安居工程”建房户进行了验收,共补助.万元,帮助他们新建住房间平方米,使他们全部搬进新房过新年。去年,我县遭受了多种自然灾害的袭击,造成今年春荒期间全县缺粮情况严重,需救济人数多。为了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半年来,我局下拨救灾款万元,确保每人每天斤口粮。
改造农村敬老院。今年,省政府为民办八件实事中的“改造乡镇敬老院”工作继续实施。年初,我局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到省市支持,计划全面提升、三所敬老院发展水平。目前,这所敬老院的住宿楼已全部开工,总投资将达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增床位张,月中旬前可全部投入使用。
加大低保工作力度。我们强化了低保的动态管理,通过规范“三榜公布”,实行居民群众全程监督,低保干部深入居民群众中做调查核实工作,及时掌握低保对象收入动态,及时调整低保标准和入保对象。 - 月,全县取消因收入增加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 户、人;因收入减少、新纳入的低保对象户、人。全面完成了全县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提标工作。按照常纪发 [] 号文件要求,从月起,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月元/人,提高到每月元/人;元月份起,农村特困户救助标准从每人每月元提高到元。目前,全县纳入低保的城镇居民户、人。全县已发放至月份低保金.万元。认真做好了农村特困户救助工作,全县已发放户人第一季度特困补助金.万元。月份的低保金和第二季度的农村特困补助金也将在月日前发放到人。月份,我局还起草了《**县农村医疗救助办法》,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将全面启动。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
春节前后,县、乡、村三级广泛开展“双拥”活动,召开“双拥”座谈会场次,参加座谈会的有人。走访慰问老红军、烈军属、荣、复、转、退军人和驻炎部队人次,参加走访慰问的县、乡、村干部有人,发出慰问信余份。元月份,对去年户在乡老复员军人建房户进行了验收,发放补助金.万元,帮助建房平方米。
年初,全县共接收退伍军人人,其中农村兵人,城镇兵人,转业士官人,按政策需政府安排工作的人。我们耐心细致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安置改革方案,上报县政府。
我们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切实搞好优待抚恤工作,重点做好了全县伤残军人换证以及服役期间患有精神病的评残上报工作。
五、社会专项事务管理逐步规范
一是扎实做好民间组织的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做好登记把关工作,严格审批条件,确保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受理登记社会团体申请件,其中新批准成立社团个,批准筹备成立个,正在审查材料的个。我们与县纪委联合开展了全县社会团体清理规范工作,制定了方案,召开了社团负责人会议,按照省市的要求组织了全面清理,达到了“理顺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监督管理,促进健康发展”的效果。二是搞好地名区划管理。对县城新建广场、路、巷进行调查研究,制定了命名方案,上报县地名委员会,得到批准。半年来,共办理县城路、巷、命名处,更名处。至月份,还配合县改革发展局、县交通局进行村级公路现场勘察和公路沿线地名调查。三是依法开展婚姻管理和收养登记。全县继续巩固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成果,严格依法登记,照章办事,共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对,收养登记例,没有出现差错。
六、残疾人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争取省市残联的支持,为名听力残疾人提供了助听器,为名视力残疾人提供了助视器,为名残疾人提供了拐杖等用品用具,为名残疾人免费提供了代步轮椅。“助残日” 期间,*县长亲自对名重残特困户进行慰问,每户送去慰问金元。县残联还将名残疾人建房纳入了省残联的扶助计划。月初,争取县委、政府以两办名义下发了《继续
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集资金活动的通知》,目前,募捐活动正在全县开展。按照省市残联的部署,为了全面了解我县残疾人的现状,至月份,组织开展了残疾人基本情况普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
老龄工作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重视。月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县开始为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同时还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县老龄办和有关单位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余件,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还全面启动了“珍奥敬老爱老助老孝心工程”活动。
七、办公室及其他工作均衡发展
元月初,由省民政厅牵头,省老区促进会、省慈善总会、省福彩中心联合在长沙组织开展了“福彩慈善迎新春送温暖,爱心献老区”募捐活动,筹集了大量粮、油、棉被和衣服。我县被确定为全省定点发放慰问物资的十个县之一。分配给我县大米袋(每袋斤),食用油瓶,棉被床和大批捐赠衣服。我县在一个星期内将物资全部发放给特困群众,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积极开展民政宣传,征订了《中国民政》份,《中国社会报》份。认真学习修订后的《*工作条例》,健全*工作制度,半年来,共接待来信件、来访人次,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计划财务工作认真做好民政经费预(决)算,及时拨付各项经费,切实加强救灾、优抚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推动了整体民政工作的发展。月日至月日,我局在正副局长的带领下,分成三组,深入个乡镇,开展了民政经费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全县继续巩固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网点,销售额达万元。县农保局积极稳妥地做好自愿退保工作,在各乡镇配合下,目前,全县已累计退保万元,占应退金额的%。
半年来,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是部分工作经费短缺。县城路牌的设立维护经费本应在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开支,但县财政一直没有列入预算。
二是退伍安置工作形势严峻。企业实行全面改制,安置渠道越来越窄,而安置不到位势必又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今年,需政府安排工作的退伍军人人,安置压力仍比较大。虽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安置改革方案,但一直没有批准实施。
下半年,我们将努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保障全县民政对象的基本政治和生活权益。
一、抓好救灾救济工作。要进一步树立抗大灾的思想,做好资金和物资准备,千方百计地安排好灾民生活,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保持灾区社会稳定。继续实施好“安居工程”,解决农村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尽早准备款物,妥善安排灾民和困难户的冬令生活救济,保证他们安全越冬。
二、搞好优抚安置工作。力争月底前完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开展好“八一”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切实按照民政部的文件精神,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的调标工作。
三、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增加保障资金投入,提高保障对象补助金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认真抓好低保相关配套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
四、加快敬老院改扩建步伐。加快、三所敬老院建设,争取月初全面完成,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五、加强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处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窗口。下半年,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抓好婚姻登记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软、硬件设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
六、切实抓好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好、业务精、作风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政干部队伍。二是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
在抓好以上重点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其他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民政工作任务。
篇3:市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部门工作总结_网
市民政局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以来,全市民政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统揽,坚持以“加快转型跨越、促进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为目标,以积极措办惠民实事、规范社会救助管理、持续加强防灾减灾项目建设、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力实施“十大工程”为重点,集中攻坚,整体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现总结报告
(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福利彩票发行稳中有增。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布设电脑彩票投注站点172个,网点即开票中心站7个,开乐彩销售点10个,中福在线销售厅2个。
2.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调整充实了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在敬老优待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了“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市7县(区)基础条件较好、老年组织健全的村先行开展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对全市离退休干部职工、高龄特困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对建立80岁以上高龄补贴制度进行了调研。
3.儿童福利保障深入推进。完成了全市孤儿身份核实,认定孤儿1297名,新增197名,核减97名,各县(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月及时发放。印发了《**市重度残疾儿童救助抚养工作实施方案》,对重度残疾儿童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经造册登记,目前全市共有重度残疾儿童457名,其中,拟送福利机构集中救助抚养的113名。指导市儿童福利院制定了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了标准体系大纲,编制了标准体系表,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社会救助管理
社会救助水平显著提高。以全国社保资金审计、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提标和全省农村低保制度试点为契机,对20xx年以来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各县(区)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操作程序是否规范、动态管理是否到位为重点,扎实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对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予以了清退。指导庄浪县完成了农村低保试点调查摸底,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
2.省列为民办实事任务圆满完成。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15.5 %,崆峒区由208元提高到241元,其他六县由184元提高到213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3%,全市平均月补助水平达到212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由1096元提高到1488元,平均月补助水平提高16%,由77元提高到89元。农村五保供养全市平均集中供养标准由2621元提高到**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元提高到2595元,年人均供养标准达到2649元。
3.城乡医疗救助成效显著。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厅等部门关于我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县农村贫困家庭七种重特大疾病提高医疗救助标准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xx〕106号)精神,在崆峒、泾川、灵台、庄浪、静宁5县(区)先行开展七种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与市人民医院、瑶池精神病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两种疾病的筛查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累计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50822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135.28万元。累计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人次,发放救助资金690.29万元。
4.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扎实有效。上半年,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户、**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7370.46万元,月人均补差212元;共保障农村低保对象75976户、215427人,累计发放保障资金**万元,月人均补差89元。共保障农村五保对象9256户、**人,其中:集中供养1133户、**人,分散供养8123户、8830人,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334.71万元。共救助临时救助对象1186户、4330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212.98万元。
(三)减灾救灾工作
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严格按照新修订的《自然灾害统计制度》要求,及时开展灾情核查上报工作,共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编报灾情快报25期。积极协调市、县两级财政足额预算配套救灾资金371.1万元。制定了冬春期间分阶段《灾民救助方案》,共对6.7万名春荒期间困难群众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2. 防灾减灾体系逐步完善。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市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草拟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市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追究办法》,现正在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阶段;全面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对123名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进行了技能鉴定培训考试,遴选确定村级灾害信息员1523名,配备了基本救灾用具。积极筹措资金22.1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储备了救灾应急物资。组织减灾委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篇4: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_政务工作总结_网
民政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上半年,区民政局以伟大的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五届四次会议的部署,以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和加快社区建设为工作重点,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优抚安置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接收退伍士兵251人,协调安置退役士兵工作34人,自谋职业安置78人。向111名退役士兵发放了就业培训券。完成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调标工作,及时将增发部分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为72名新增优抚对象办理了医疗保险,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5人,发放抚恤金104万元。建立了辖区重点优抚对象信息库,向街道下拨了各项优抚经费,保证了优抚工作的顺利开展。完成了在xx年地震中因救人遇难的烈士调查、申报工作。对烈士墓进行了绿化、粉刷,清明节前,组织各单位开展了悼念革命先烈活动。
发挥“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维稳”牵头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维稳工作,保证了我区涉军人员的稳定。
组织召开了xx年迎新春军政座谈会,春节期间组织走访慰问了驻区部队。下发了xx年双拥工作要点。办理边远地区部队子女中考加手续7人,对驻区部队使用生活燃煤情况进行了摸底,协调西藏军区新兵转运站进行煤改气。积极筹备纪念建军82周年暨建国60周年双拥文艺演出活动。
二、社区建设
积极配合区一体局做好了涉农街道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城乡统筹工作。对全区农民集中居住区进行了调研,规范了簇桥街道龙锦社区(筹)的办公用房及居委会、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创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迎检工作协调会,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就做好迎检工作准备进行了培训,指导13个街道63个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3月接受了成都市的初检,获得了考核组的一致好评。4月接受了省级检查和验收,省检查组对我区社区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做好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考试报名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xx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区民政局把组织社工人才考试作为提高社区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出台了“为通过社工人才考试的社区工作人员报销考试资料费用”的政策,全区在职社区工作人员踊跃报名,共有457名社区工作者报名参考,居成都市第一。
三、救灾救济工作
1、低保工作在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大了动态管理力度,严格对低保参保人员资料进行审核,及时对收入有变化的低保人员进行标准调整,保证了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1至6月共保障27887人次,支出低保金554.83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差199元,高于市、区民生工程下达的187元的目标。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每人发放了消费券,共计71.13万元。
2、开展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医疗困难。1-6月共救助11293人次,救助资金97.3万元。
3、为提高救助体系平台工作人员的操作水平,组织对我区近百名街道和社区(村)从事低保和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信息平台操作人员进行了专题讲座和机上操作、低保、医疗救助等业务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
4、联合区审计局对我区xx年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资金、消费券发放的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的管理。
5、组织召开了慈善理事会,对xx年慈善工作进行了安排。启动了“圆梦工程”,开展了前期摸底工作。
四、社会事务工作
1、加强了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街道社计办、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督促社区工作站进一步健全了流浪乞讨救助点的建设,落实了流浪乞讨救助巡查记录和救助登记制度。加大了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巡查和劝导力度,维护了我区重点区域的城市形象。做好了自愿求助人员的救助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和确需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了救助。1-6月份,共劝离流浪乞讨人员432人次,对93名自愿求助的人员实施了救助。做好了福利企业的日常管理和退税工作,对福利企业开展了安全检查,确保了福利企业的安全生产。
3、办理登记结婚3163对,办理离婚1079对,补办结婚登记996对、补领离婚登记65人,出具婚姻登记状况证明618份,办理收养登记5个,登记合格率100%。
4、对簇锦街道办事处、机投桥街道内已形成的12条道路进行了踏勘、调查,命名方案在武侯公众信息网址上公示,并拟定了命名方案上报。初步确定了鞋都工业园、火车南站街道内新建的道路的命名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拟制了198区域内街道办事处区划调整方案,并代区政府拟制了报批方案。
春节、清明节期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殡改宣传和文明安全祭祀活动,悬挂张贴殡改宣传标语2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墙报板报30多期。按照上级要求,对5.12地震在我区遇难死亡的外地人员身份及抚慰金发放情况进行了核查,完成了省市下达的核查任务。
5、加强了民政行政执法力度,开展例行执法检查12次,对两起投诉举报进行了调查处理,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举报人进行了反馈,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对220余家民间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培训。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武侯区加快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按照区委统战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新阶层人士相关工作,启动了对中介组织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工作。
五、老龄工作
以优质亲情服务为核心,不断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1至6月,为113位特困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共提供政府购买服务14300小时,支出居家养老服务金14.3万元。加强了“一键通”信息平台管理,通过“一键通”信息平台向特困老人提供了及时周到的社区助老服务。继续实行惠老政策,及时兑现老龄补贴。1至6月向42位百岁老人发放高龄补贴8.4万元,向888位低保老人发放困难生活补助53.1万元。春节前向860位90岁以上老人发放慰问金17.2万元。
从1月起,老龄办承担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区老龄办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抽出专门工作人员办理老年证,为前来办证人员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1至6月办理老年证3900本。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扶贫救济工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
以完善低保政策法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为重点,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确保低保金的有效支出。对患有重大疾病、残疾低保等特困人员上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大低保人员、城镇孤老的医疗救助力度,帮助特困人员解决医疗问题。做好开展“阳光圆梦”和“阳光育苗”助学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助学工作。加大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和救助工作,维护城市良好形象。
2.进一步深化社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不断深化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巩固社区规范化建设成果,重点抓好社区“软件”建设,深入开展社区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品质,使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多优质高效的社区服务。完善政务服务下沉工作,全面提升我区社区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3.严格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抓好涉军稳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完成年度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各种优抚标准,及时兑现优抚政策,切实把优抚对象的权益落到实处。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积极开展涉军人员矛盾排查工作,做好涉军信访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稳控工作,切实维护区内涉军稳定。扎实做好创建“省双拥模范区”的各项工作,为创模成功打下坚实基础。
4.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促进老龄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扩大受助范围,扩展服务内容,增加服务时间,使更多老龄人享受到政府的惠民政策,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丰富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敬老院管理,完善敬老院设施,改善敬老院居住、生活条件。积极引导老年人集中居住,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
5.抓好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的经营行为。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目标任务的要求,抓好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 特别是要大力培育对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巨大促进作用的民间组织,引导和促进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
6.抓好其他民政事务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服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