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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推荐4篇 知识产权合同【精选14篇】

发布于2024-04-24 14:31,全文约 60914 字

篇1: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CLJ-_____-_____-______-_____

餐饮服务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收运服务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单位(简称“收运服务单位”)与餐饮服务单位之间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2.本合同中的横线处均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具体内容。对于未实际发生或双方未作约定的,应当在横线处划×,以示删除。

3.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正本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4.有关名词、术语解释:

(1)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

(2)收运服务单位(乙方):是指取得《北京市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以及区县级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收集运输:是指收运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收集并运送到符合规定的处理设施的过程。

(4)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的食堂、餐厅等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等废弃物。

(5)合同编号:由收运服务单位(乙方)负责编号。合同编号共分五部分,具体编码规则为:第一部分CCLJ(“餐厨垃圾”的首字母大写);第二部分为餐饮服务单位(甲方)所在地区和街道的代码(如:东华门街道办事处代码为110101001);第三部分为合同生效年月(如合同20__年12月生效,编为201112);第四部分为合同截止日期(如合同20__年11月到期,编为201211);第五部分为顺序代码(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顺序号,编号从00001-9999)。例:CCLJ-110101001-201112-201211-00001。收运服务企业(乙方)可通过搜索网站查询最新发布的地区和街道代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量:____公斤/(□日、□周、□月),____(120升)桶/(□日、□周、□月)(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______区(县)______街(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处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预约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负责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9。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分类等管理工作。甲方应当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4.甲方不得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专门存放地点,满足乙方车辆进行作业的需求,并指派专人协助乙方作业人员完成餐厨垃圾装车工作。

6.甲方应当派专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凭证上签字认可。

7.甲方应当为乙方的收运作业提供便利条件,及时解决因生产经营或工程施工等带来的现场问题。如确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无法正常作业,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可暂停作业,甲方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资格与能力,如乙方为经营性企业,还应当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颁发的《北京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乙方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3.乙方应当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进行收运服务,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4.乙方在收运餐厨垃圾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文明规范作业,并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台帐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业时应注意保护环境,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密闭运输,不发生餐厨垃圾遗洒。

6.乙方应将餐厨垃圾收运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处理场所。

7.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规定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乙方将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视为生活垃圾来清运,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_____元/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或收集运输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___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方可进行。

2.乙方仅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因停业、歇业、转让等特殊情况发生时,需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协商暂停作业服务或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

4.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相应条款或约定应按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转让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新合同。

2.如因乙方过错,其收运资质或营业资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的,从撤销或吊销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我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篇2: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2.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5.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目录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 )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币种为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

第三条 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项目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

2.信息与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本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乙方依据项目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进度报告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进度报告:

(1)于每___(月/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2)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安排,于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

5.第三方监理

(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6.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禁止转包。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实施。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项目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作为附件[ ]。

第四条 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

1.需求分析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附件[ ]中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在此过程中,甲方可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当及时答复。需求分析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 ]。

2.项目技术文件

(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 ]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项目变更

(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

1.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 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_________(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本项目检测及试运行

(1)项目检测

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项目试运行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 ]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

5.竣工验收

(1)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

(2)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的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等)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本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培训

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 ]次免费的再培训。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1.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 ]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

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_____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乙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1)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2)本项目发生严重故障或部分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3)本项目个别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及故障响应时间等保修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

3.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当相应延长。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因履行本合同所开发软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归_____(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作为附件[ ]。

(3)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2.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 ]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 ]。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逾期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不履行。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 ]日内提出。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 ]%的违约金。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总计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收部分项目硬件设备或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接收部分的价款,款项付清后该部分的相应权利归属甲方。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2)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系统所对应的款项,并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

3.质量瑕疵责任

如因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导致甲方数据损坏、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6.转包或违约分包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约分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也可同时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解决:

1.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份,乙方__份,_____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3: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_________年二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共同制定,供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当事人还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是指对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和网络系统工程的总体策划、设计、开发、实施、服务及保障。

2.签订本合同前,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受托单位应当向委托方出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3.当事人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4.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当事人可对有关条款进行补充或修改,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附件。本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内容。

5.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目录

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根据《_____》、《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 ]。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2 )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______,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________(大写:_________),币种为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 ]。

第三条 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项目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

2.信息与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本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乙方依据项目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进度报告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进度报告:

(1)于每___(月/季度)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2)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安排,于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提交。

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

5.第三方监理

(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6.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禁止转包。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实施。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项目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作为附件[ ]。

第四条 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

1.需求分析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附件[ ]中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在此过程中,甲方可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当及时答复。需求分析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 ]。

2.项目技术文件

(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 ]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项目变更

(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

1.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后[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 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_________(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本项目检测及试运行

(1)项目检测

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项目试运行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 ]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

5.竣工验收

(1)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

(2)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的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等)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本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培训

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 ]。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1)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2)本项目发生严重故障或部分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3)本项目个别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 ]小时内响应,并在[ ]小时内解决。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及故障响应时间等保修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 ]。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因履行本合同所开发软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归_____(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作为附件[ ]。

(3)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2.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 ]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 ]。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逾期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逾期超过[ ]日的,视为乙方不履行。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 ]日内提出。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 ]%的违约金。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总计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收部分项目硬件设备或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接收部分的价款,款项付清后该部分的相应权利归属甲方。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 ]日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

(2)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系统所对应的款项,并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 ]%的违约金。

3.质量瑕疵责任

如因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导致甲方数据损坏、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

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6.转包或违约分包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约分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违约金;甲方也可同时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解决:

1.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页,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份,乙方__份,_____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5: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模板_合同范本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模板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指定 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的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 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6: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 负责本专项法律事务,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指定为法律顾问的联系人。

二、法律事务工作范围:

1、甲方为乙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书,相关制度,员工培训计划。

3、为甲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

4、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缴纳聘请律师费元。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本专项法律事物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 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7: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集成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名称)系统集成服务(以下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求;关于本项目的建设目标、处理业务对象、主要功能及与甲方其他相关软件系统的关系等约定见附件______。

2.集成服务内容

(1)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硬件采购;[ ]软件采购;[ ]信息系统设计;[ ]软件开发;[ ]信息系统集成;[ ]技术服务;[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项目服务内容、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______。

(2)本项目所涉及的硬件设备的规格、数量、价格、技术标准和交付日期等相关约定见附件______;有关软件的技术指标、功能、等级、版本、价格、提供方式等相关约定见附件______。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充分利用甲方现有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

3.项目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_________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币种为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合同价款构成及付款方式的详细约定见附件______。

第三条 项目实施管理

1.项目组

(1)甲乙双方应当委派人员分别组成项目组。其中,乙方委派人员应当与本项目的实施要求相适应。双方项目组成员名单、职责和联系方式见附件______。

(2)甲乙双方应当各自在本方项目组成员中指定一人作为项目经理,代表本方处理项目有关事务。乙方指定的项目经理应当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双方应当互相提供本方项目经理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件视为本方法人行为。

(3)任何一方更换项目组成员时,均应当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人员,还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答复乙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项目组成立后,乙方应当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进度安排、工作地点、工作环境提供等事项。项目实施计划经双方确认后,作为附件______。

2.信息与资料提供

(1)乙方有权向甲方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现有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2)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补齐、补正。甲方未按照约定补齐、补正,也未做出合理解释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本项目工程环境提供

乙方依据项目进度,在甲方所需的合理时间之内,提前______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相应工程环境。甲方应当依据本项目工程的条件、性质及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安装和集成环境。甲方未能提供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进度报告

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第______种方式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进度报告:

(1)于每______(月/季度)结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

(2)按照约定的项目进度安排,于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提交。

项目进度报告的内容包括:项目进度、已完成的开发项目、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当知道或其要求知道的情况;甲方按期审查乙方提交的项目进度报告,同时有权随时向乙方询问项目进展情况;乙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回复询问。

5.第三方监理

(1)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项目的监理。监理方依甲方的授权,对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项目实施监理的,甲方应当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机构、监理内容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当取得《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6.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禁止转包。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第三方实施。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对项目分包的范围以及双方在项目分包中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作为附件______。

第四条 项目需求分析及技术文件编制

1.需求分析

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一条、附件______中约定的本项目建设要求以及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进行需求分析,并由乙方及时完成需求分析报告。在此过程中,甲方可就其中所涉及的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乙方应当及时答复。需求分析报告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为附件______。

2.项目技术文件

(1)项目需求分析完成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的技术文件及时间安排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或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根据甲方的书面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审核的,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技术文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但甲方对技术文件的确认,并不代表免除乙方对技术问题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3.项目变更

(1)甲乙双方均有权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内容的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系统的相应功能、提高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产品交付或系统安装的时间与地点等。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性能、项目实施计划、合同价款、交付日期等的更改以及对材料、设备换用等),甲乙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因甲方提出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以及造成的乙方损失,应当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信息系统交付和验收

1.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及电子版式并可供阅读。如约定甲方可以使用或拥有某软件源代码的,乙方应当同时交付该软件的源代码。

(2)乙方应当在每项交付______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交付事宜。

(3)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硬件设备检验

硬件设备交付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对设备的规格、数量、________________等状况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如交付的硬件设备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补足并重新提交检验。

3.阶段性验收

阶段性验收是对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功能模块/阶段性工作成果)所进行的验收。阶段性验收时,双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甲方无正当理由怠于验收或未在约定期限内签署阶段性验收报告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阶段性验收合格;阶段性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本项目检测及试运行

(1)项目检测

本项目交付前,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硬件设备、材料、软件系统等进行检验和测试;甲方可根据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和测评能力的第三方对乙方交付的信息系统进行软件测评或安全测评。如有缺陷,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项目试运行

本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应当进行为期______日的试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系统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当及时排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信息系统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全部建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甲方认可后视为竣工。

5.竣工验收

(1)本项目竣工验收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有关的测试报告、试运行报告、操作手册、用户手册等)和竣工报告,并协助甲方进行验收。

(3)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本项目未经竣工验收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的,发生的质量等方面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项目培训

1.乙方应当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和系统实际运行的需要,及时培训甲方技术人员。培训目标为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掌握系统的操作技能和日常的维护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和场所安排等相关约定见附件______。

2.乙方培训时应当提供设备、系统操作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技术资料。如未能达到培训目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______次免费的再培训。

第七条 信息系统的保修和维护

1.本项目的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限为______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所应用的部分设备的保修期规定超过上述期限的,则该部分设备应当按照生产厂商规定进行免费保修。

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5×8小时/□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支持服务。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乙方应当按照下列方式提供保修和维护服务:

(1)网络或主机系统瘫痪,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______小时内解决;

(2)本项目发生严重故障或部分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______小时内解决;

(3)本项目个别服务不正常的,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故障报告后______小时内响应,并在______小时内解决。

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的方式及故障响应时间等保修与维护服务的具体内容见附件______。

3.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内,如由于乙方原因需要对本项目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的,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当相应延长。保修与维护期满后甲方需乙方继续提供维护的,应当另行签订协议。

第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义务

1.知识产权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因履行本合同所开发软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下列约定执行:

□归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作为附件______。

(3)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将被许可使用的软件再许可第三方使用。

2.保密

(1)保密期限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__年。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保密范围,作为附件______。

(2)在保密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为对方保密的义务。甲乙双方保证,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仅用于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只为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人员所知悉。任何一方的相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由该人员所属一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对方要求,处理所获得的对方有关资料信息或电子文档。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

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逾期在______日内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___%;逾期超过______日的,视为乙方不履行。

(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在履行期限届满后______日内提出。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总计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同意接收部分项目硬件设备或软件系统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接收部分的价款,款项付清后该部分的相应权利归属甲方。

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在______日内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2)逾期付款超过______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______%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同时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期限相应顺延。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系统所对应的款项,并向乙方总计支付逾期应付款______%的违约金。

3.质量瑕疵责任

如因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缺陷,导致甲方数据损坏、丢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如包括利润在内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超过部分。

6.转包或违约分包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违约分包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甲方也可同时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______份。

2.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8: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合同

本《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 】年月日在【 】市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根据其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受雇于甲方,担任_________职务。甲方和乙方为明确乙方在受雇于甲方期间与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及竞业禁止有关的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 定义

定义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发现、设计、工序、公式、代码、革新、开发、改进,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权的各种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文章、报告、制图、图纸、蓝图、广告、营销材料、标识等),技术诀窍以及商业秘密。

“甲方业务”指【 】。

“甲方拥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开发、受让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获得所有权的任何成果、依据本协议规定拥有的职务成果以及乙方根据本协议第5.2条转让给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聘用期间”指乙方受聘于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公司)的全部期间。

“商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商标。

“著作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权。

“专利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专利权。

“职务成果”指聘用期间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离开甲方后一(1)年内单独或与其他人共同设想、创作、开发、实施或以某种有形形式表现的并至少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所有成果:

涉及甲方业务任何方面的;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职务作品、职务发明创造或其他职务技术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保密义务

聘用期间,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方式获取、获知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将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获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

将保密信息有偿或无偿提供给不应获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经公司批准,将保密信息公开发表,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

在学术会议、展览会中展示;通过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开传播;将保密信息进行商标、专利申请或著作权登记;

在非办公场所谈论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

乙方应在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的性质对保密信息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在保密信息载体中标注机密或绝密字样;在传递保密信息时向接收者告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采取设置密码、加锁等方式进行保密;

在本职工作范围内掌握的保密信息仅由本人和相关主管领导、有业务合作的本部门人员、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知悉。不得向与其业务无关的公司内部、外部人员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动存储设备、网络途径复制、传输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将保密信息做资料备份工作,防止因系统、网络问题丢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时采取备份工作导致公司保密信息丢失、不可重现,应承担丢失保密信息责任;

在对外合作、代理、交易时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应当事先经管理信息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批准后,应当与对方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在保密协议签署后方可提供相关保密信息;

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私自开启他人电脑、阅读他人业务文档、文件;不得擅自复制他人文档、文件,但公司出于管理核查、网络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对公司研发、经营过程中涉及的以纸质、电子形式表现的公司产品、信息等文档保密内容(包括文件、文稿、图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应当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公司公布的《保密制度》规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乙方无论何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采取措施预防损失的发生,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乙方离职时,应将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载体按本协议及甲方保密制度相关约定或规定进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备份或复制。离职员工应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对在职期限内获知的保密信息继续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信息范围

本协议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计划、需求规格说明书、设计文档、方案;产品创意、设计;产品开发技术文档、产品开发路线图、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产品许可证生成程序源代码及运行码、用户操作手册、产品安装手册、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测试用例、样品等;工业配方、制作工艺、试验记录、试验方式、工艺流程等;公司商标申请、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计划、方案、内容。

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等。经营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并购、投资、上市、投标计划、方案;产品营销策略、计划、方案;产品销售渠道名单、方案;产品市场推广计划、创意;产品货源情报;客户名称、客户联系信息、合作信息等。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还包括:本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

公司人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架构、员工名单、数量、联系方式、岗位职责、人事调整信息、股权激励方案、股权分配信息等;

公司财务信息:员工薪资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财务账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其他本公司声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标识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识产权保护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产生后均应立即(但无论如何不迟于该等成果产生后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对成果的权利

所有职务成果均为甲方单独拥有的财产,而且职务成果的全部著作权、就职务成果的全部专利申请权和被授予的全部专利权以及职务成果的其他所有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在世界各地均归属于甲方。

除职务成果以外,对于乙方在聘用期间拥有任何权益(包括所有权和其他权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将该等权益以合理的价格全部转让给甲方。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在其中拥有任何权益的所有成果均适用本协议的规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继任者、受让人、关联公司、被许可人、董事、职工及代理人(以下统称“关联人”)因甲方或其任何关联人使用或披露该等成果而对乙方承担的任何责任。

尽管有第5.2条的规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够的书面证据,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转让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任何成果:

乙方没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设备、物品、设施或商业秘密并完全利用自己的时间所创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与甲方业务无关的;

不是因乙方为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产生的。

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向甲方披露应被认定为乙方财产而不适用本协议规定的所有成果的证明文件,而无论该等成果是乙方单独还是与其他人共同创造的,也无论该等成果是在受雇前还是聘用期间创造的,甲方应就该等证明文件承担保密责任。

乙方进一步同意,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无权利且不得直接或间接:

复制、改变、修改、翻译、生产、营销、出版(发布)、发行、销售、许可或分许可、转让、租赁、传送、传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将甲方拥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复制品用于创作派生成果、提供电子方式的访问或阅读或存入计算机储存器;

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申请(或申请注册)甲方拥有的成果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其他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为。

如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拥有的成果的若干权利(在本第5.5条中简称为“该等权利”)必须归属于乙方且不允许合同当事人就归属问题另行约定,则本协议双方同意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转让的,则乙方应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低价格转让该等权利。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不能将该等权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甲方,或该转让须由政府部门批准而未能获得批准,则乙方在此自动将该等权利中不能转让部分许可给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继任者拥有甲方拥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权和实施权。本第(2)项所规定的权利许可应为不收费、不可撤销、独占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转让的,甲方亦有转许可权。

乙方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行使无法按照以上规定转让或许可给甲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拥有的成果的署名权及其他人身权),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乙方承诺,乙方在雇用关系终止后1年内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专利或著作权申请中所述的任何成果,应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被视为甲方拥有的成果,但乙方证明该成果同时符合第5.3条规定的三个条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期间

在聘用期间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论任何原因)(下称“停聘日”)2年(“竞业禁止期间”)内,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开展业务的区域内直接或间接参与、进行或牵涉进任何在任何方面与甲方业务相竞争或相似的业务或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但是这不得妨碍其对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股票的持有(无论是直接持有或通过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过任何一个公司所发行的任何种类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全职工作和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将以其全部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甲方的业务,并尽其最大努力为甲方拓展业务、扩大利益,而不会参与任何甲方业务的竞争、上下游业务或其他业务;

在被甲方聘用期间及竞业禁止期间内,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代表任何其他个人或公司,乙方不应:

在开发、研究、生产、销售或维护与甲方业务相同或者与甲方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从事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为这些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

就甲方届时开展的任何一类的业务而言,唆使、介入或试图诱使其已知晓在竞业禁止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为甲方的重要顾客、客户、供货商、代理、分销商、或职工(但不包括低职位的职工)、顾问的任何个人脱离甲方;

干扰甲方供应产品、货物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上述任何供应的条件;

无论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委托人、代理人、股东、董事、合伙人或职工实施、进行、参与或牵涉进任何涉及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关时间内进行服务、销售或供应的区域内的顾客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业务或活动,并与甲方正在或在竞业禁止期间内曾经开展的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或该等业务为甲方业务的上下游业务。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声称自己仍然:

为甲方的雇员或董事,或者有权以甲方的名义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与任何甲方的业务或事务存在利益关系;或者

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称、标志或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与甲方之名称、标志、其他知识产权相混淆的名称或标志。

除非乙方在为尽其对甲方的职责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内,乙方不得在其作为职工、董事、股东或以其他方式与甲方存在利益关系的期间内或者其后的任何时间内直接或间接地使用、披露或与其他任何人交换有关甲方的事务、业务、方法、流程、制度、计划或研发或者其顾客、客户或供货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视为甲方或其顾客、客户、供货商的机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关时间内并非由于其错误披露的原因而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内),并将尽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对任何此类信息的公布或披露。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业务活动的扩充、发展或进步或者适当机遇都只能通过甲方或其全资子公司(如适用)进行或实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竞业禁止补偿金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条与第七条规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该补偿金将于竞业禁止期间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竞业禁止补偿金金额为乙方在甲方任职的最后一个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补偿金应于停聘日支付,其余各期应于甲方每月发薪日支付。若甲方迟延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超过1个月,乙方可在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履行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

为避免歧义,乙方确认竞业禁止补偿金并不构成甲方的义务。如果甲方于停聘日(具体日期由双方共同确认或通过仲裁机构或法院生效文书确认后起算。在确认之前,乙方仍负有该等信息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前1个月或竞业禁止期间内每月付款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停止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支付,则自该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担其在本协议第7.2条下的义务。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其免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或任何其他补偿金。

第五章 其他事项

承诺和保证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与其他人达成过可能妨碍乙方全面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任何协议。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未曾、将不会在未经其原用人单位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单位的任何专有或保密信息带入到其工作中,也不会用于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单位的任何商业秘密。乙方进一步向甲方声明并保证,其受雇于甲方并不会导致其不履行其对任何其他人的义务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秘密。

乙方向甲方承诺,于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未与其原用人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或该等竞业禁止协议已经失效。

如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方可生效或为履行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需要办理批准或其他手续,则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乙方承诺,在聘用期间及停聘日后的任何时间,将无偿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协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补偿),以保护甲方对所有甲方拥有的成果的权益。这些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甲方申请或维持任何专利或著作权过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进行的与任何甲方拥有的成果有关的任何诉讼或法律程序过程中签订所需的文件并在必要时作证。

乙方承诺,如果其离职,其将通知新雇主其在劳动合同和/或本协议项下须继续履行的义务,并有义务协助甲方向其新雇主发出该等通知。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第四章任何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将归甲方所有,且乙方应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补偿金,并向甲方赔偿数额等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补偿金的5倍的违约赔偿金。如果所赔偿的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则甲方将有权就其间的差额向乙方追偿。损害赔偿的支付,不得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除上述10.1条的规定以外,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将归甲方所有,且应赔偿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包括可预期收益的损失。该等赔偿的支付,不影响甲方因乙方违约而享有的其他救济权利。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此争议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决的结果,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协议生效及份数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开始生效,所有对本协议的修改均需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可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保密、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业禁止协议》签署页)

甲方:[ ]有限公司(盖章)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职务:

乙方: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篇9: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

BF—20__—1205

合同备案编号:

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

2.签订本合同前,委托人应当向受托机构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受托机构应当向委托人出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提供服务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

3.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收费文件的通知》(京发改〔20__〕2617号)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委托人和受托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和受托机构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合同

委托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存量房屋承购经纪服务相关内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量房屋承购委托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房地产经纪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 委托承购房屋意向要求

(一)意向房屋区位: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社区】【建筑物】附近______米内的范围;户型: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卫______厨;楼层______层;朝向:______;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______平方米至______平方米;建成年份:______年至______年;室内净高:______米;装修情况:【有装修】【毛坯房】。

(二)意向房屋登记用途:____________。

(三)房屋承购总价不高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包含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按【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

(四)意向房屋户型特点需求:【平层】【错层】【复式】【跃层】;房屋建筑形式【普通平房】【四合院】【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层以上)】【        】。

(五)意向房屋周边环境:【公园】【医院】【学校】【超市】【影院】【        】。

(六)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服务事项及完成标准

甲方为了承购意向房屋,委托乙方提供下列第(二)、(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服务(可多选)。

(一)提供与意向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信息咨询。

(二)初步核查购房家庭资格核验申请材料,如实填报核验信息。

(三)发布意向房屋需求信息,寻找意向房源。

(四)查看意向房屋权属情况。

(五)实地看房,核对房屋状况说明书信息。

(六)按甲方需要报告服务进度信息。

(七)陪同甲方实地看房。

(八)协助甲方完成《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

上述服务事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完成标准。

第三条 经纪服务人员

【甲方选定】【乙方指派】下列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事项: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人员信息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可相应增加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信息)

如上述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无法继续提供服务而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变更。

第四条 委托期限与方式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房屋承购经纪服务的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服务事项之日止】【                   】。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房屋承购经纪服务,【保留】【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购该房屋的权利。

第五条 经纪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对已完成的委托服务事项,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但对乙方未完成委托服务事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分期向乙方支付全部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首期: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二期: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  期:甲方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第六条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保证房屋承购意向的真实性。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身份证件及有关情况,保证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3.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书面告知购房人家庭成员、所有房屋套数等情况,及委托期限内相关情况变动情况。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购房家庭资格核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等手续。

5.甲方调整房屋承购总价等交易条件的,应当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详细询问其意向房屋的基本信息。

2.乙方为完成受托事项而向甲方收取证件、文件、资料原件的,应当向甲方开具规范的收件清单并妥善保管,在完成相应委托代办事项后,应当及时退还甲方。

3.乙方应当保证具备提供购房家庭资格核验、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等服务的资格。

4.乙方应当向甲方书面告知承购意向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存量房屋买卖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涉及的税费等政策法规要求告知的事项。

5.乙方应当保守在服务过程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泄露由乙方提供的房屋出售人资料,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放弃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购房屋的权利,但在委托期限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购房屋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3.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售人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房屋出售人自行成交的,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4.甲方拒绝与乙方介绍的房屋出售人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但在委托服务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通过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屋出售人成交的,如乙方有证据证明房屋买卖成交与其提供的存量房屋出售经纪服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甲方应当按___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房地产经纪服务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违背保密义务,不当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费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委托代办事项中,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提供的证件、文件、资料、票据等,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所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纪服务费用。如甲方已支付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书面退还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经纪服务费用等相关款项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与甲方之间有付款义务而延迟履行的,应当按照迟延天数乘以应付款项的百分之________(小写________%)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支付给对方,但不超过应付款总额的30%。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己方的事由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二)甲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情况和资料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三)乙方因隐瞒、虚构信息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九条 送达

双方当事人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真实有效。任何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文件,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邮政快递】【邮寄挂号信】【        】方式送达对方。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对方当事人按照约定的通讯地址进行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通过有关社会组织调解;或按照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份。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可以对本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章):                  从业人员信息卡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篇10: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甲方所代理汽车品牌的售后服务工作全权委托乙方进行管理、服务。

二、 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维修所需的场地,用于建设维修地沟,建设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售后所需的工具房两间,乙方所用水电费自理。

3. 乙方售后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管理、以及薪酬发放,服务人员劳动保护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 乙方必须投入充足的资金来保证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因资金短缺影响到配件的供应,导致客户投诉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与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5.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要求标准建设配件库,由专人负责采购、管理、发放,并管理好索赔件。

6. 乙方必须购置售后服务工作中所需的专用维修工具,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7. 乙方必须按时参加厂家的售后服务工作会议,不得借故缺席,必须配备专用的救援车辆,以满足售后服务工作的需要。

8. 乙方所聘用的技术人员去售后服务工作中发生的人员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9. 乙方必须认真做好维修场地的防火防盗以及卫生工作。

10. 乙方去售后服务过程中,因技师技术原因,工作责任心,态度等与客户发生纠纷或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

1. 甲乙双方合作期届满后,如不能续签协议,乙方在合作期内购置原厂完好的配件由甲方按原进价收回。

三、 售后相关费用收取的规定:

1. 甲方与各汽车厂家的全年销售与售后服务挂钩的奖励均归甲方所有,售后单项奖归乙方。

2. 各品牌汽车的首保费用均归乙方所有,但乙方必须对客户负责,认真做好车辆的各项保养服务工作。

3. 售后服务过程中,工时及配件费用的收取,严格按照各厂家的收取标准执行。

4.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配件的价格。

5. 售后服务中正常索赔的相关费用归乙方所有,非正常索赔的费用净利润甲、乙双方按1:1进行分成。

四、 特别规定:

1、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税务、厂家均以榆林XX公司出面,涉及行业检查、管理均以乙方出面。

2、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所经营品牌或总的销售量达到200台时,甲方向乙方以售后总利润的10%进行提成,由财务人员核对后按月进行结算。

五、 合同期限:________年,每年度新补充的业务分成内容在本协议框架内形成补充协议。

六、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进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服务合同 篇10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 陈X等(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鉴于甲方具有需要资金融资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资金融资寻找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媒介服务,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年内,为甲方谋求资金方(贷款方)。

第二条 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居间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 促成所成立合同的标的额的百分之 (大写)作为报酬。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与乙方寻找的资金方订立合同,资金方(贷款方)提供其资金的到账时____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已到甲方账户资金数额按照

(一)约定的比例的报酬,直接打到乙方提供的账户,户名为陈X。(乙方账户为:XX银行622 848 040 358 619 9016。)

(三)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资金需求方私下成交的,应按照合同金额的1%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全部报酬。

(二)甲方未按期如约支付报酬的,每逾期____日,按照应当支付报酬总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三)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按约定支付报酬外,还应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其他约定:乙方为甲方寻找的资金方后续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资金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向乙方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支付中介费)。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居间人系指为本合同的甲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人员(刘、陈X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邮编: 邮编:

资质等级:*级

证书编号:建房物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通过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的正常运行,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政策,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小高层及多层商住楼

座落位臵:

委托管理区域至址:

东至:西 M² 南至:北 M²

西至:东 M² 北至:南 M²

建筑面积: M² 住宅面积: M²

商场面积: M² 会所面积: M²

停车场(地下室)面积: M² 绿化面积: M²规划平面图见附件*,物业构成明细表见附件*

第二章 管理服务与质量

第二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乙方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乙方提供的前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附件?);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 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清运(收集)、雨、污水管

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建筑、环境、健身器械等养护的管理;

5.车辆的进出、秩序、停放的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一)前台服务;

1.设立365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2.实行每天8:00—18:00客户接待工作;

3.办理业户入住、装修手续;

4.接受外来电话,问询答复;

5.受理各类求助、报修、建议、投诉,跟踪处理情况并认真做好回访工作;

6.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收缴;

(二)商务中心无偿服务无偿服务;

1.商务咨询、商务信息查询;

2.代订报刊、杂志、信件收发;

3.代订机票、车票、船票等;

4.酒店预订,出租车预约服务;

5.节假日气氛装点;

6.代订花卉、代购内绿盆景;

7.雨衣、雨伞、手推车临时借用;

8.提供自动擦鞋机;

9.代管装修剩余材料;

10.代送饮用水;

11.废品收购联系;

12.一般物品临时寄存;

13.电话及访客留言转告;

14.代聘钟点工;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及质量标准见附件1)

第四条 单个业主可委托乙方对其物业恶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管理与服务费用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如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住宅:0.65元/月•平方米;商场:1.50元/月•平方米(此费用为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公摊水电、电梯维护费、空调费等其他费用);电梯维护费:35元/月•每户。(按钦州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水电公摊、损耗费按实际收取并每年调整一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业主应于每季第一日起交纳本季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约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业务。

第七条 乙方每年1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八条 停车场(库)收费

1.停车场(库)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优先使用权。甲方在未售出前按地下停车场车位停放管理服务费收取,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2.小车:180元/月•辆;摩托车:20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另加充电费);

3.架空层:(暂未定项收费)若定项收费时由甲方制定方案之后委托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摩托车:20元/月•辆;电动车:20元/月•辆(另加充电费);非机动车辆:15元/月•辆;

4.架空层杜绝乱堆放杂物,保持有序、整齐、清洁卫生的环境。

5.停车场车位停放管理服务费不包含车辆保管费,如车辆需要保管的需另签订车辆保管协议费用另计。

第九条 计费时间 对已售出的(住宅)物业,自甲方向购房者出入伙通知交房,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的次日起计收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业主未按甲方规定时间办理收房及入伙手续的,一律按甲方规定办理收房入伙的时间的次日,计收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对未售出或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自竣工后的次月开始计算物业管理费。商场的物业管理费计费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计算。停车场的管理费计费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计算。(时间暂未定根据实际情况定收)

6.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交纳时间

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按季结算,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第一月为缴纳本季度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的交费日。

甲方有义务敦促各购房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五章 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条 乙方承接物业管理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1.物业共用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共用上下水管道、落水管、照明、消防设施、电梯等;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

1.按物业接管验收移交确认为准;

甲方应承担解决以上问题的责任,解决办法如下:

1.负责维修,按时保质完成维修事项;

第十二条 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十三条 乙方承接物业管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须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

第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第二条、第 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管理的标准(附件1)向甲方、业主支付30%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应按违约金3%收取。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甲方和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前1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甲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务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代管。

第二十八条 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即为对接受本合同内容的承诺。

第二十九条 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备案两份、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

篇12:北京市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广西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物业管理法规,以合同的形式委托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委托的物业进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北流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兴业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博白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陆川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物流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直营店的物业管理。

第二条 物业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1、玉林本级厨房、保洁、绿化和水电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本级)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本级)、清洁绿化、食堂服务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要求:主管1人、水电工2人、清洁绿化工9人、和食堂工作人员8人等共20人,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2、玉林本级秩序员物业服务

本级21名秩序员,其中秩序领班1名,20名秩序员。

3、物流中心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玉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物流分拣勤杂、装卸、叉车驾驶物业管理。分拣勤杂工15人、叉车工2人、装卸工7人,要求叉车工需持《叉车驾驶证》。

4、北流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北流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5、容县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容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6、陆川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陆川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零售店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7人,店员2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7、博白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博白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4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4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8、兴业局(营销部)物业服务。

服务内容:兴业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的水电设施设备维护、清洁绿化、食堂服务、公共秩序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管理。物业人员配置:厨房工作人员2人,保洁员1人,秩序员5人。其中一名秩序员兼电工需持特种作业上岗证及其他特殊设备操作上岗证;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

第三条 物业项目管理要求

(一)水电设施设备管理

1、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专业技术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修人员要求55岁以下的男性,持《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上岗。

4、设备房环境整洁,无杂物,无尘积垢,无鼠、虫害发生。

5、建立供电、供水的管理制度。保证供电、供水系统工作正常。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应在责任区域醒目处提前通知甲方。

6、每天至少检查1次公共照明设备,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7、各楼层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电源插头座、各种灯头、灯座等电路故障维修及零配件更换。

8、修理小型电器故障。

9、修理各楼层各种水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室内外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零配件失灵故障,水表故障等。

10、抄水、电表月使用量。

11.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公共秩序管理

1、确保无因管理责任引发的安全事故。

2、维护好公共秩序。

3、制定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记录相关安全检查、车辆停放管理、上下班交接、消防等管理制度。

4、门岗室整洁,配备所需的专业保安人员及治安器械、统一着装,秩序员原则上要求20-55岁,1.6米以上的男性,定期接受安全技能培训,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各级消防设备和器材,持有效《保安证》上岗。

5、负责对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预防、发现、制止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突发事件和意处事件予以平息,维护区域内正常的工作秩序。

6、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交通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服务,车辆进出登记,停放井然,确保安全,保持区域内和出口处车道畅通无阻。

7、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24小时进行有计划、不间断的巡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夜间实施24小时监控并做好完备的记录。

8、消防控制室应安排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人员应经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指定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上岗,并保存培训记录。

9、遇有紧急情况或其它治安需要,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位进行支援。

10、与当地派出所建立警民共建关系,定期与相关部门分析治安形势、特点以及防范的方法和技能。

11、定期进行学习安全知识及技能操练,学习情况须详细记录。

12、负责签收报刊及信件,并及时送交收件人。

13、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三)清洁、绿化管理

1、保证卫生质量,创造清洁环境。

2、制定清洁卫生岗位责任制、卫生执行标准、记录卫生检查情况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的保洁人员及劳动用具。保洁人员需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吃苦耐劳、热情、爱岗敬业,男女不限。绿化工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5周岁,吃苦耐劳、会使用绿化作业机械、懂绿植护理、病虫害防治和控制技术者优先。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管理区域内办公区、会议室、走廊通道、楼梯、卫生间、停车场、大院、宿舍公共区域及其他指定场所清洁卫生和绿地花木的养护。

5、垃圾日产日清,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灭菌,无垃圾桶满溢现象,定时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公共场地无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区域环境宁静、舒适。

6、污水管道、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告知甲方并组织清掏。

7、定期对所辖物业的绿化植物进行虫害杀除,定期浇水、整形、修剪、施肥和除草等

8、绿化物常绿常新,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病虫害、无枯死。

9.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食堂管理

1、保证饭菜可口,提高服务质量。

2、制定食堂岗位责任制、卫生消毒操作程序、物品采购、验收、安全操作等管理制度。

3、配备所需食堂服务人员及劳保用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执有效《健康证》上岗。人员要求:厨师长、主厨、面点师、刀工年龄55岁以下,杂工(女)50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厨师要有中级资格证书或从事厨师职业5年以上。

4、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及下属各县营销部厨房的工作日一日三餐的物品验收、成本控制、清洁卫生、食品加工等炊事工作。玉林市本级食堂大厨须持二级厨师证上岗。

5、正确记录收支日记帐。

6、积极完成交派的各项后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五)物流勤杂管理

1、制定勤杂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设备维护检查记录、服务质量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勤杂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要求:身体健康,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20-50周岁,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仓库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负责卷烟仓库勤杂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任务。

4、配合做好卷烟的交接工作;

5、做好卷烟上线、拣选、打码、包装等一系列工作,把包装好的卷烟按配送线路分别放置在指定位置;

6、配合分拣管理员处理分拣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及设备故障等问题。

7、甲方临时交办的事项。

(六)物流装卸、叉车驾驶管理

1.内容

按时完成任务,保证装卸货物安全完好。

2.要求

①制定装卸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装卸工具安全检查、停放等管理制度。

②配备所需装卸工作人员,其中叉车驾驶人员需持有效《上岗证》,统一着装,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工作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叉车人员要求:年龄22-45岁间,男性;有叉车驾驶经历1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操作熟练,熟悉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

装卸工作人员要求45岁以下,男性,初中以上学历,具有2年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隐性疾病,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与同事合作并能服从安排。

③随叫随到负责广西区烟草公司玉林市公司卷烟仓库装卸服务。采取正确的作业方式,轻拿轻放、及时完成货物装卸、堆垛、搬运任务。

④甲方临时交付的工作。

(七)直营店服务管理

1.内容

完成每月核定的零售任务,及时缴存货款。

2.要求

1、制定岗位责任制、财物安全检查等管理制度。

2、配备所需卷烟零售工作人员, 要求年龄20-45周岁,高中(含)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性格外向,能熟悉掌握岗位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礼仪知识;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的受理流程。能正确使用礼貌用语,有销售经历和熟悉财务知识优先。

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熟练运用增值税开票系统。

5、负责货物购进、上柜销售、缴交货款和填制日、月销售报表等工作。

6、保证货、款安全。

第三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以下1至12所列项目费用及物业管理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利润的总和:

1.服务人员的工资

2、按规定支付的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

3.节日补助;

4.劳保、服装费;

5.高温补助;

6.意外保险;

7.夜班费;

8.重大疾病保险;

9.持证补贴

10.各项目物业管理费;

11.法定税费。

12.不可预见费用。

二、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双方约定的标准(详见投标要求中的物业人员人均工资情况表)。

三、合同期内,甲方根椐工作要求需要乙方安排服务人员加班所产生的加班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经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增加物业费的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加班费计算方法:每年11个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以每人150元/天计算。市局食堂包厢园桌接待,每餐每桌按100元加班费算给相关工作人员。休息日加班或加时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支付。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管理期限:自 20__年 1 月 1 日起至 20__年 12 月31 日止,合同期限为 贰年。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2、负责处理非乙方管理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和协调工作。

3、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本合同所指物业的物业管理费。

4、维护乙方权利和地位,保障乙方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管理资料。

5、指定一个部门科室负责协调乙方在涉及管理上的各种关系。

6、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更新更换的费用。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8、提前三天告知乙方加班要求。

9、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对物业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定期每月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汇报物业管理总体情况。

2、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4、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5、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服务承诺、管理制度进行养护、服务与管理。

6、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需报甲方批准。

7、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借用的物品、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8、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9、乙方服务人员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⑴为救助他人生命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⑵为避免甲方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如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救助);

⑶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10、接受甲方的监督。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用设施的使用功能,如需完善或扩建,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实施。

11、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12、乙方必须与派往甲方提供服务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必须为其服务人员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办理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意外、重大疾病保险。并提供一份乙方与其派往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给甲方(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健康证、保安证、电工证、叉车驾驶证的复印件盖章)。

13、乙方须定期组织对各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作风等培训。

14.乙方须派遣1名管理人员驻甲方办公,专门处理和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事务。每个节假日须向甲方提供包括管理人员在内的上班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节后第一天17:00前按时向甲方提供值班人员的上班签到表及节日值班情况汇报。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及支付

1、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人民币(¥元),即甲方每月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

2、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从签约之日起开始计算,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月报价金额,不足月的月份物业管理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乙方月物业管理服务费报价金额)÷(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不足月的月份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当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在下一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户详情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按标准支付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1‰交纳滞纳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2、甲方每月不定期对委托乙方管理的项目进行检查,乙方及其工作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甲方可直接从当月物业费中扣款。对造成甲方或甲方的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或声誉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10个工作日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不退回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乙方及其服务人员弄虚作假骗取甲方维修、配件、材料等方面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和扣除履约保证金。5日内乙方须补足履约保证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如因人力不够导致甲方委托的物业项目不能正常进行或影响工作效率的,甲方可另请工人,其费用双倍从乙方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除。

5、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半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6、乙方服务人员由于劳动用工发生的各种劳动争议、纠纷、工伤、死亡、意外伤害、工作安全责任事故以及职业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申报、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工作质量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第十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20__-20__年度)采购》投标文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级秩序员要求有6名持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投标时不少于3名),中标人未够6名获得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秩序员的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选送相关人员到有关部门培训,并使其获得法定部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签订合同满6个月后持证人员未达到6名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2、市局本级厨师要求持有二级厨师证。

3、每个县局秩序员要求有1名持有电工证,合同开始生效后未按要求配备的,每少1名持证人员每月扣物业公司1000元的物业费用。

4、中标人应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对物业人员进行一次专业知识或文明礼貌知识培训,每季度对秩序员进行一次军体培训,所有培训要留下痕迹化记录。市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的,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据实支付。

5、中标人每月要对县局各岗位进行巡查不少于1次,每月晚上对本级夜班岗位抽查不少于3次,巡查和抽查要有痕迹化记录。

6、管理人员的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各县局值班保安人员要指定1名秩序员与烟草各县局管理人员保持电话联系。

7、按照制定的标准,分别对每一名物业人员进行月度考核,汇总后作为计发奖励工资的依据。

8、要求对每名物业人员设立基本岗位工资(不得低于业主方设定的各岗位工资的95%)、奖励工资等,并形成方案。业主方设定的各项工资总额年度内要全部足额发给员工,中标人不得私自克扣,否则退回给业主方。县局持有电工证的秩序员,物业公司可在秩序员工资总额内调整持证和未持证秩序员岗位的工资,但秩序员的调整工资不得低于核定的90%,需报市公司备案。

9、要求为物业人员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医疗保险,意外保险 。

10、要求将各项福利足额发放给每一位物业人员,要有发放方案,不得无理克扣,否则,要退回甲方。

11、要求制定各岗位评优标准,并形成方案,每月(季度)在各岗位之间开展评优,并根据奖励工资情况进行奖励。

12、要求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如登记制度、巡逻制度、报告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培训制度、交接班制度、仪容仪表规定、文明用语规范等劳动规章制度。

13、中标人人员缺岗、故意破坏、未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等人为的行为,造成招标人财产损失,中标人应承担赔偿业主方保险理赔后的损失;严重失职者或连续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者,要求5个工作日内更换物业人员,未能按管理要求做到的,每缺一项,扣除月度服务费100元,依此累计。

14、中标人每月8号前将上月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发放情况、人员变动情况、上月物业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督查考核情况报烟草公司后勤科;每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将年度费用发放情况汇总表交烟草后勤科。

1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采购代理机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在紧急抢修中,甲方同意乙方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乙方须先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17、物业服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工作能力、服务水平应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甲方对认为不合格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补训或调换,乙方应当满足甲方对物业服务人员人数和质量的要求。

18、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减服务项目或物业服务人员时,可对有关服务项目及相关的服务管理费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与乙方协商后签订合同供双方共同执行。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方式支付给乙方。

19、乙方实施本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覆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20、合同期内因政策因素或甲方上级要求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甲方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本合同可以变更或终止,双方互不负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甲方及甲方的工作人员,如因乙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受到损失的,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可向乙方直接请求赔偿。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附件:《物业人员配置及费用标准》

《投标文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3: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相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收集运输餐厨垃圾量: ____ 公斤/(□日、□周、□月), ____ (120升)桶/(□日、□周、□月)(请在相应周期前的□中划√,具体收集量以实际产生量为准)。

2.收集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区(县)__________________ 街(乡镇) __________________

3.收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处理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

5.乙方预约服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将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全部交由乙方负责收集运输。若有证据证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其他单位或个人收运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有权对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要求乙方改正,并可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19。

3.甲方负责本单位或管辖区内餐厨垃圾的收集、分类等管理工作。甲方应当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4.甲方不得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甲方应当保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专门存放地点,满足乙方车辆进行作业的需求,并指派专人协助乙方作业人员完成餐厨垃圾装车工作。

6.甲方应当派专人在乙方出具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凭证上签字认可。

7.甲方应当为乙方的收运作业提供便利条件,及时解决因生产经营或工程施工等带来的现场问题。如确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车辆无法正常作业,双方协商不成,乙方可暂停作业,甲方应当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的资格与能力,如乙方为经营性企业,还应当取得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颁发的《北京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2.乙方提供餐厨垃圾收运服务,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

3.乙方应当提供具有《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准运证》的车辆进行收运服务,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

4.乙方在收运餐厨垃圾过程中,应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文明规范作业,并做好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记录台帐管理工作。

5.乙方在作业时应注意保护环境,运输过程中要做到密闭运输,不发生餐厨垃圾遗洒。

6.乙方应将餐厨垃圾收运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不得将餐厨垃圾随意排放或送至非指定处理场所。

7.乙方在收集清运过程中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因乙方原因产生的安全事故,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规定做好餐厨垃圾分类,将木筷、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等其它垃圾混入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内,乙方将甲方产生的餐厨垃圾视为生活垃圾来清运,并要求甲方支付生活垃圾清运费 ____ 元/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工作,或收集运输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对方书面催告后 ____ 日内,仍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对本合同进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方可进行。

2.乙方仅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的内容,如甲方另有需求,需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因停业、歇业、转让等特殊情况发生时,需提前 ____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协商暂停作业服务或解除合同等相关事宜。

4.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5.本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相应条款或约定应按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六条 转让限制

甲方和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及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____ 年,自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止。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新合同。

2.如因乙方过错,其收运资质或营业资质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的,从撤销或吊销之日起,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事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____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及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我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14:北京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乙方(开发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质名称: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目录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工期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四、系统验收

五、保密与非竞争

六、项目培训与服务

七、系统保证和维护

八、违约与赔偿责任

九、不可抗力

十、争议解决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补充条款

附件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

乙方将依据甲方的需求,并根据甲方业务的描述情况向甲方提供以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1.硬件系统乙方所提供/代购的硬件系统设备为原厂商所生产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要求。该硬件设备的技术标准、规格、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等见附件_________。

2.软件系统乙方所提供的软件集成系统为_________(系统名称)。该软件集成系统的主要功能为_________。该软件集成系统的名称、功能、等级、规格、版本、价格等相关情况见附件_________。

3.信息系统安装或实施地点:_________。

4.信息系统的目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整体功能需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系统要求,并应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该信息系统的技术方案见附件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时间: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

2.验收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信息系统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___天。

5.信息系统具体工程进度安排见附件_________。

三、价格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信息系统的总价为_________,其中设计费用价格为_________;硬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软件系统价格为_________;系统集成服务价格为_________;以上各部分价格组成分别见附件_________。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付款方式见附件_________。

2.项目增减价格在本项目进展过程中,甲方/乙方依据本合同第条对项目作出任何变更或经双方同意的设备、系统功能变化或软件模块的增减等,一方或双方将依据上述所规定的价格标准商定变更后的具体价格。

四、系统验收

1.系统开发、安装及调试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系统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系统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2.具体验收方式和验收标准见附件_________。

五、保密与非竞争

1.信息传递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任何一方可以获得与本项目相关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对此双方皆应谨慎地进行披露和接受。

2.保密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仅可以将该商业秘密用于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且只能由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使用。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有效的方式保护所获取的秘密,以防止商业秘密未经授权而被使用、传播或公开。

3.非竞争性双方同意,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的_________年内,双方均不得使用在履行本项目过程中得到的对方商业秘密,从事与对方有竞争性的业务,也不得以任何方式聘用对方在本项目中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

4.信息安全双方同意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遵守和履行上述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经一方的合理请求,该方可以检查对方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上述所规定的义务。

六、项目培训与服务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需要与客户的合理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的目标和功能。

七、系统保证和维护

1.乙方保证,依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信息系统及其附属产品不存在品质或工艺上的瑕疵,能够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和功能进行正常运行。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在当前情况下是最适合本项目的版本。

2.乙方自各项目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免费的保修和维护服务。如果厂商对系统产品中的相应部分的保修期超过一年的,则按厂商规定进行保修。

3.在保修期内如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信息系统中的部件(包括软件和硬件)予以更换或升级,则该部件的保修期应相应延长。

4.在保修期内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引起的上述故障,其修理和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5.系统保修期期满后,如果甲方继续聘请乙方对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则双方另行签署维护协议。

八、违约与赔偿责任

1.交付违约如果乙方未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除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偿(具体补偿由甲乙双方可采取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和采取补救措施,并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金的具体确定方式为:

1.1每延期_________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1.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__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应当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_________%的金额作为对甲方的赔偿。

2.付款违约

2.1如果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_________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作为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2.2如果延期时间超过__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对乙方进行赔偿;

2.3如果合同继续履行,甲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金额付款,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日期应相应顺延;

2.4如果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甲方应当按照已交付的硬件和已完成的软件的价格向乙方付款。甲方付款后,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已付款的硬件和软件。甲方如要在以后使用所接受的硬件和软件,则仍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

3.软件条款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软件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按照该软件价格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4.如果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_________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以损害本项目的方式实现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的不可抗力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导致双方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关合同责任。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可能采取合理的行为和适当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

十、争议解决

1.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_________)方式解决:

1.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签署和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就部分合同条款进行合理变更,双方同意后签署补充协议。

3.本合同于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的全部义务,包括本信息系统的保修期结束和甲方付清全部合同款后终止。

4.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本合同所列的附件及需求说明书、系统设计书、检测标准等文件,经双方签字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它任何口头或未包含在本合同内的或未依据本合同制定的书面文件均不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署人(签章):_________签署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

息产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