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绿化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精神,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绿化工程承包人 。在甲方和业主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书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职责:
1、积极协助乙方进行本工程投标、签约等工作。
2、接待业主组织的考察等活动,参加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及建设单位要求的承包单位应参与的工作,相关活动开支由乙方承担。
3、扣除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外,对乙方工程款不拖延、截留、卡扣。
二、乙方职责:
1、维护甲方企业声誉,认真履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不得给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影响和经济损失。
2、按本协议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缴纳本工程管理费及质量安全保证金。提取工程进度款时提交相同金额的材料发票及劳务发票,以供甲方做账使用。
3、自行负责工程款催收。
4、需甲方配合参与的工作,提前两日通告甲方,并承担甲方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费、劳务费)。
5、经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现场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接受检查,承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所有费用,乙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负责处理善后工作,并承担事故处理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一切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年限,具体日期按竣工日期起计算。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上缴甲方管理费(不含税),该项目的税金由乙方负责缴纳,管理费按工程决算额同比收取2%。
2、支付方式:甲方在和乙方签订合同时把管理费缴清。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对违约方处罚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委员会仲裁。
五、其他:
1、如果与业主发生合同纠纷,裁定为承包方支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合同期间若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形象和权益行为时,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4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养护工程合同期满,业主工程款全部到位后,双方结清相关费用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工期:
(5)、质量要求:合格。
二、工程结算总价的确定:
1、土方工程: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以含税固定单价 元/m³包干,该价格包含挖土、余土外运(堆放地点由乙方落实,但不得堆放在甲方房建施工现场开发区域内)、土方回填、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按实计量。
2、其他工程:
(1)、铺装工程、零星土建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驳岸工程执行20xx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照明亮化工程执行20xx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绿化、小品工程执行20xx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上述工程的人工单价执行江苏省【20xx】494号(此文以后发布的调价文件不执行),取费标准执行20xx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2)、上述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3)、上述工程的材料价格的确定:铺装面板、给排水管材、阀门、井盖、照明灯具、灯控器材、控制设备、苗木、灌木、乔木、种植土、草坪灯具、假山、雕塑以及单项材料超过2%的材料属甲控乙供材料,甲控主材在进场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样品及市场价格,经甲方签证后方可进场使用。其余材料价格按《宿迁市工程造价信息》中相应的指导价格。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其结算价必须经甲方签证。(4)、按上述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造价优惠30%(即总价下浮30%)作为其他工程的结算总价。
3、上述土方工程总价和其他工程总价之和即为甲乙双方的结算总价。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完成后7日内甲方支付结算总价的50%的工程款,并无息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竣工结算完成后9个月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的工程款;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后7日内付清。
2、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有效的工程税务发票;付至工程竣工结算额的95%时,乙方须按结算总额提供全额税务发票。
四、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五、甲方工作
1、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根据工程的需要和乙方的要求,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
3、协调乙方与其他单位的施工配合。
4、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对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或未在限期内整改的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5、负责根据图纸、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
6、负责根据相关规范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上报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批。
8、按合同约定付款。
9、本工程甲方派驻现场工程师 负责与乙方的工程管理配合工作,联系电话
10、甲方其它工作:
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否则竣工结算时该部分材料费甲方有权不予支付。
六、 乙方工作
1、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生产安全保卫,并承担相应费用。
4、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合同履行,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以及自身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7、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且承担全部的施工安全责任及费用;
8、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图纸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工程完成后,向甲方免费提供竣工图二套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方可申请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1、施工用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12、回填的绿化土中含有部分建筑垃圾,乙方在整理绿化地时负责清理外运以达到绿化种植施工标准。
13、其他约定:
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达到合格要求。
七、工期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中途无故停工或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等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xx元,此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 质量保修及后期养护约定
1、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为 1 年,养护期满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养护期结束验收;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2 年。园林绿化工程养护期和土建、安装工程及小品景观质量保修期均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乙方应做好园林绿化工程的后期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及小品景观工程保修工作,若出现苗木死亡,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土建、安装工程的维修通知后 3 天内,紧急事故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逾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
4、乙方提供的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管理及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养护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土建、安装工程的质量保修期结束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对工程进行维护或维修,乙方只收取材料的成本费用,不收取工时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5、乙方须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及质量保修工作,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确保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须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对于上述情况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质保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 争议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附则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履约保证金到账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绿化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 济枣公路南沙河段路两侧 工程的绿化项目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绿化工程,交付绿化成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 绿化工程名称
二、 绿化工程量按实际棵数与绿化量计算。
三、 工程造价:大写人名币约 元具体按实际工程(见附件)计算量。
四、 施工日期以具备施工条件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后的适当时间乙方开始施工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程结束。 五、 甲方义务:
1、 甲方必须在乙方施工前将绿化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如图纸等)交给乙方。
2、 甲方必须提供施工的各项条件。
3、 因甲方水电提供不及时或提供不符合乙方施工条件致使乙方不能在正常期限内完成绿化工程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4、 甲方不得随意中途变更工程要求。
5、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六、 乙方义务
1、 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施工。
2、 乙方有接受甲方专人合理监督检查的义务。但甲方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正常工作。
3、 乙方不得将工程在发包给第三方完成。
4、 乙方须在工程约定期限内交付绿化工程。
5、 乙方所交付的绿化工程在绿化工程交付后一年内确保成活率要达到85%以上。
七、 付款方式
1、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即作定金。
2、 工程完成一半付总造价的 %,大写人民币 。
3、 绿化工程完工后,付工程总额的 %,剩余款于 年月 日之前付清。
4、 工程结束,甲方须在7日内验收完毕。如甲方在7日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完毕,该工程视为甲方已经验收完毕并且合格。验收完毕之日起,乙方负责一年内养护,甲方负责看管。
八、 违约责任
1、 乙方须按约定时间向甲方交付绿化工程。
2、 甲方须在按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甲方延期付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各项损失。
九、 争议解决
双方须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十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书面约定。
十二、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乙方提供的苗木品种清单作为
本合同的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篇4:荒山绿化工程转让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苗木品种、数量、价格
注:_________________以上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交货,价格包括起苗包装、装车、运输、检疫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卸苗)。
二、苗木的起苗时间及质量要求
苗木的起苗时间:_________________甲方提前天通知乙方开始起苗,乙方必须按照合同内容中苗木数量、规格等相关要求,将苗木拉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验收:_________________对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有权拒收。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甲方出具的苗木验收单及苗木发票进行结账。苗木款于年月日内结清。
五、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赔付另一方所签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自苗木款项全部付清后,自动作废。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5:绿化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项目工程概况
1、 项目工程名称:
2、 项目工程地点:3、 施工范围:造林绿化面积约亩。
二、工程工期
1、 总工期为75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 如遇以下情况者,工期相应顺延:
(1) 可归责于甲方的其他原因(如设计变更等)。
(2) 自然灾害等。
三、营建造林绿化工程的技术措施及质量
1、全山除草、清理灌木质量要求:植树造林前,将全山杂草和灌木砍伐、清除出林地。清出一条1米得水平造林带(造林带间相隔2米)。
2、打穴要求:
(1)打穴规格:造林穴规格为每穴60cmX60cmX50cm。
(2)株行距:2mX2m(每亩约为167株)把挖出的泥土放在穴的两旁,让土壤自然风化,除去土壤中的虫蛹,改善土壤的理化性质,提高土壤肥力。
3、回土要求:
回表土时,将穴四周3cm厚的表土打碎,清除杂草、树根、石块、芒头,每穴放施基肥1公斤,当回土到穴的三分之一时,并于穴土充分混匀,继续回土到平穴、穴土表面略倾斜、以提高树穴的蓄水功能。
4、种植技术
(1)造林树种为:樟树、桂花、红锥。
种植是做到树苗的根系舒展,扶植苗木,适当深裁压实。最后用松土回穴成馒头状保证树苗成活率95%以上,一年内如遇死苗,甲方提供树苗,乙方负责免费补种。
(2)树种种植以分区方式种植。
5、特别约定
(1)树种购买由甲方负责并运输到山脚。
(2)完工后抚育护养另行制定新合同。
四、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 工程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工程的造价按照实际造林面积计算,单价600元/亩(包含劳务税)。
2、工程完工,经甲方对工程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验收证明书,凭劳务发票结帐再全额付款。
五、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工地代表和监督,处理设计施工技术等问题。
2、按规定对主要工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
六、乙方义务
1、 按照施工设计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务。
2、 指定工程负责人量、安全等一切有关事宜。
3、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表。
七、工程验收
1、乙方完成前一道工序经甲方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工程竣工后,甲方根据国家相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验收,如有出入或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并规定的时间完成。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在竣工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字盖章。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五日后必须进行验收。
(2)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的,按人民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和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九、 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同意可由甲乙双方签订附则共同遵守。如单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正式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所有合同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6:绿化工程劳务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胜溪湖公园二期一标工程,经政府验收,7月1日宣布开园。目前,绿化已全部进入养护管理。为强化责任,巩固效果,保障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指令绿化整体养护由刘中庄、周金成承包,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
二、承包额:
三、付款方式:
四、承包内容:
1、 乙方全面负责甲方绿化段的树木、花草的整体浇水、治虫、整枝修剪、治病、追肥、除草、防冻等具体养护管理。
2、 乙方负责甲方在适期死苗的调换、草坪的补种。
3、 乙方协助甲方在未植树木段的树木补植整地等工作,但机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全面指导乙方整体养护工作,定期检查、督促。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如某时双方意见不统一,可经商量确定最佳方案。
2、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场所、餐具。确保工人吃住到位,项目部如迁移其费用甲方承担。
3、提供乙方生产工具,三轮摩托、水袋、铁丝、手钳、铁锨等药械、修剪草、树木的工具,办理交接手续、如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4、提供乙方农药、化肥、种子、草绳、塑料布等,确保乙方养护到位。
乙方:
1、 乙方服从甲方统一领导,正确指导。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
2、 乙方自行组织生产人员,自立伙食单位,自定工资报酬。日常生产养护中,确保生产一线人员,无特殊情况,甲方不得动用人员从事公园无偿劳动,乙方实行自负盈亏。
3、 乙方确保绿化地段养护正常有序,基本做到无杂草、无
4、 乙方对甲方现有工地材料、机械等一切代为管理(甲乙双方凭移交单)
5、 加强责任对树木管理,把“成活”放在首位,重中之重,力求科学管理,对甲方移交成活的树木确保90%成活,低于90%赔偿甲方5万元,成活率超过90%,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养护结束时一并结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特大风灾、冻灾等目前反季节栽植的树木另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承担另一方五万元违约金。在养护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工作不到位时,有权收回养护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此合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绿化工程劳务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胜溪湖公园二期一标工程,经政府验收,7月1日宣布开园。目前,绿化已全部进入养护管理。为强化责任,巩固效果,保障经济效益,经研究决定指令绿化整体养护由刘中庄、周金成承包,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0日,暂定时间为一年,如承包到位,可以续包,到时另议。
二、承包额:全年为四十八万元。
三、付款方式: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劳务费70%,如资金不按时到位,影响养护,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四、承包内容:
1、 乙方全面负责甲方绿化段的树木、花草的整体浇水、治虫、整枝修剪、治病、追肥、除草、防冻等具体养护管理。
2、 乙方负责甲方在适期死苗的调换、草坪的补种。
3、 乙方协助甲方在未植树木段的树木补植整地等工作,但机
五、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全面指导乙方整体养护工作,定期检查、督促。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如某时双方意见不统一,可经商量确定最佳方案。
2、甲方提供乙方住宿、食堂场所、餐具。确保工人吃住到位,项目部如迁移其费用甲方承担。
3、提供乙方生产工具,三轮摩托、水袋、铁丝、手钳、铁锨等药械、修剪草、树木的工具,办理交接手续、如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4、提供乙方农药、化肥、种子、草绳、塑料布等,确保乙方养护到位。
乙方:
1、 乙方服从甲方统一领导,正确指导。接受甲方的检查、督促。
2、 乙方自行组织生产人员,自立伙食单位,自定工资报酬。日常生产养护中,确保生产一线人员,无特殊情况,甲方不得动用人员从事公园无偿劳动,乙方实行自负盈亏。
3、 乙方确保绿化地段养护正常有序,基本做到无杂草、无
4、 乙方对甲方现有工地材料、机械等一切代为管理(甲乙双方凭移交单)
5、 加强责任对树木管理,把“成活”放在首位,重中之重,力求科学管理,对甲方移交成活的树木确保90%成活,低于90%赔偿甲方5万元,成活率超过90%,甲方奖励乙方2万元,养护结束时一并结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特大风灾、冻灾等目前反季节栽植的树木另行处理。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承担另一方五万元违约金。在养护过程中,甲方如发现乙方工作不到位时,有权收回养护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此合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绿化工程项目转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
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
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
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
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
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以后。
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
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四、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
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五、转让事宜
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
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9:公路绿化工程合同
业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_____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_____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_____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_____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_____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_____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_____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_____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投诉监督电话:________________
篇10:大型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____________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作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____________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时间
地点
总价合计
篇11:大型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①公园绿化种植工程
②工程地点:
③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按图纸结合实际地形、栽植乔木、灌木、地被等品种
④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830000万元,即人人民币捌拾叁万元整(不含税金)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①签定合同后,由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乔木、灌木的工程量)400000万,即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②乙方在花苗、草皮进场前由甲方支付350000元工程进度款,即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
③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二十日内一次付清乙方合同总价的余款。(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④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场地施工,天气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第五条:苗木养护期:
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超过保养期苗木不成活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支付,竣工之后的苗木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①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②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范和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③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负责事项
①季节原因:为提高成活率把部分地苗改为假植苗,规格也相应整体降低调整。
②甲方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的土方平整。
③甲方提供场地所需水源、电源和灌水设备。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发包方: 承包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2:小区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凤凰城二期凤麟园小区1#——4#楼区间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凤麟园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2.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 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园林景观建筑工程部分包保修12个月、绿化包养护24个月的承包方式(绿化部分种植土按定额与实际回填土方量计算)。苗木由乙方购买及负责进行种植与养护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自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道路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须达到前款规定外,还须达到甲方的下列技术要求:
5.1.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种植,并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
5.1.2 树坑各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
5.1.3 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
5.1.4 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24个月。
第六条 工程价格
6.1 工程总价以固定价格:人民币(大写) ( ¥)
6.2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6.3.本工程价格所包含的树木与草备的品种及数量均按图及附件1所示施工,甲方如需更换植物品种或大小,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价格另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
7.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包期两年),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7.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
8.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进场施工的3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2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一般变更应在施工前提前1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小区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开工前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9.1.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设置现场看守、保卫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未履行该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9.2.2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条 成品保护
10.1现场已经完成的配套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施工时必须加以保护,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2如果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1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的日期为工程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通过后的第二天开始进入到工程质量的保养保修期。
第十二条 保修
12.1 承包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保修方面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养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绿化工程保养期为15个月,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
12.2 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甲供材料、设备的除外)。凡因甲方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12.3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金不足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确属质量问题应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书》上记录。
12.4乙方在养护期内的养护内容为:每天浇水充足;按时施肥(每周一次);杀虫;植物倒伏后立即扶正。养护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养护人员负责养护工作,认真履行养护义务,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养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养护期内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
第十四条 其他及附件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4.2本合同附件1为约定植物品种与数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需更改附件中所约定植物品种及数量。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甲方提出植被变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十五条
15.1本协议如未尽事宜,甲乙双发另行协商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13:小区绿化工程合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篇1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规模: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阶段性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养护标准》(CJJ/T287)或¨ (地方标准)中 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不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税率: %;
含税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暂估价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3)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4)农民工工伤保险(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六、预付款
预付款: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 %作为工程预付款。
七、绿化种植及养护要求
1.在施工过程及绿化养护期内植物死亡,须按原设计品种和规格更换,更换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竣工验收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3.养护期满移交时苗木成活率约定(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 。
八、其他要求: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十、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篇15: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16: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工程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__)、《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__)、《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__)、_____________。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___________________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 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______________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____________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__________________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 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方式确定。
21.2 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_______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结算总价的______%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 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24.3 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_________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 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绿化种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喷泉、喷灌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
(4) 其他附属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5 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_________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附件: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〇〇四年二月
篇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篇1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 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 设计变更;
3、 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 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 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 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 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 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__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 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 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 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 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 、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20__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
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篇19: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中学
为搞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甲方将校园的绿化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制定如下条款:
1、工程项目:金山中学校园零星绿化工程。
2、工程造价:12,950.00元(详见预算书),工程款含税。
3、工期要求:乙方提供的方案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组织施工,工期自20__年11月5日至20-年11月10日。
4、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质量合格。场地土方由乙方组织回填、平整;绿化苗木由乙方组织种植,种植完成后由甲方自行养护。
5、双方责任:
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付款方式:施工完成,经甲乙双方现场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7、本议协若不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8、本议协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单位:__中学
甲方代表:
乙方单位: __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签定日期:20-年11月2日
甲方:__中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使学校食堂、小卖部更好地服务于师生,服务于教育,适应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改革趋势,引入竞争机制,经招投标,乙方自愿承包经营甲方食堂、小卖部。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关系,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20-年8月8日至20__年8月7日止。
二、乙方向甲方交付承包金额为 万元/年。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服务保证金一万元。每年的承包金分两次支付,要在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交清,逾期视为违约,取消合同,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给乙方。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食堂一、二楼现有的设施设备(水电设施、桌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设施设备负责保管、维护,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添置,费用由乙方负担,否则,甲方收取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乙方。食堂、小卖部新增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提供的水、电等费用按实计算,由乙方负担(水、电皆按学校电费缴费标准),并按月缴交给学校,未能按时缴交,学校有权停止水、电的提供。
五、食堂、小卖部用房正常的折旧由甲方负责、修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造房屋,破坏结构。
六、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师生的饭菜质量,做到品种多样,午餐和晚餐菜色品种不得少于15种,每周菜色品种不得少于25种,价格合理。师生自由购买饭菜。
七、乙方不得经营与食堂、小卖部无关的物品。
八、乙方不得对外营业,不得出借食堂。乙方必须阻止学生、校外人员在食堂经营场地内做违规违法的事情。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上课时间不得允(默)许学生逗留。乙方不得向学生出售香烟、酒,不得容许学生在经营范围内抽烟喝酒。一经发现,每人、次罚款50元。
九、乙方必须确保住宿生的营养午餐补助费不能用于小卖部消费,只能用于食堂的就餐消费。如不按该规定,一经发现核实,每人、次罚款100元。
十、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用水、用电、消防安全,必须保证饮食卫生,做好投保工作(费用自理),如发生水、电、消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食堂和食堂卫生的文件精神,办好食堂所有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合理、合法经营食堂。如有违反上述情况,甲方将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不再归还。
十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接受甲方监督、管理、检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违规行为,甚至终止承包合同。
十三、乙方所用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服务热情的守法公民。乙方必须按时办好食堂、小卖部所有人员的有关证件及健康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四、乙方在经营中必须确保食堂人员的安全,由此带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自20-年8月8日签字生效,一旦签订,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如乙方完全遵守合同,则甲方一次性归还收取乙方的服务保证金一万元。
因国家政策及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中止,甲方应退回相关费用。合同终止后,另行承包时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公章:
担保人:(签字)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留结算价的 5% 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 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 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20__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 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2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20-年7月12日颁发的《20__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 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20__年度7月份《___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 发包方指定的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副本 2 份,发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篇20: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招标决定,甲方将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信的原则,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合同望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
1、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和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
2、根据不同地形,双方协商调整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付款组成:
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总价的方式承包,其承包总价为______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元)。
2、考虑到道路两侧商铺较多和地形障碍,按招标文件规定花池数量有所变动,花池内植物种植相应变动,数量待定,故按总花池数量和总价数折合单组花池和树苗植物组合计价,每组花池 元,工程结束验收后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
3、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承包内容外发生的工程(含植物)原则上按招标文件所列价款协商计价。
三、开竣工日期:
1、本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
2、若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道路施工相关事由不能及时协调解决,工期相应顺延。
四、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程规章进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措施。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付乙方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成%付元待工程验收合格扣出质保金,乙方凭税务局开据的正式发票结算付清。
六、双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道路的施工和有关线路的铺设。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废料应主动清扫拉走。
3、甲方提供乙方在植物养护管理期内的水源取水点,所发生的水费甲方负责,电费和运输车辆乙方负责。
4、乙方在甲方划定的区域内花池砌体和树苗种植,因协调无效遭到人为破坏,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损失计价补偿。
七、工程质保金:
1、工程质保金按工程总价
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修复。
2、质保期过后如无工程缺陷,甲方无条件返还乙方质保金。
八、检查验收:
施工结束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十天内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