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出卖人:武汉市洪山区新乐物资经营部 合同编号:
买受人:湖北中南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xx年5月21日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钢管买卖合同条款如下:
接到通知后必须于第二天8时前足量送到。
三、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现行国家标准
四、钢管质量有异议,买受人应在到货后十五日内书面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
质量符合合同规定,双方对钢管质量在检验或试验中发生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
法》规定,由省或国家标准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执行仲裁检验。
五、如发生货损货差,千分之三以内属正常货损,由买受人承担,千分之三以外的属于
出卖人或者承运人承担的,但买受人应在货到后当日内提出书面异议;买受人自提的,应在
提货时提出异议,否则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六、交货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复兴村57号楚天都市金园项目
七、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选择第__1__款。
1、运费含在钢管单价中,由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将钢管运输至买受人指定收货地点。
2、钢管单价中不含运费的,运费单价在合同中单列的,运输方式和费用的支付方式由
双方商定
八、货款结算及时间:选择第__3__款。
1.当月货款当月25日前结清;
2.当月货款次月5日前结清;
3.其它方式
九、担保条款(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1、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提供担保的,买受人或第三人应该提供担保。
2、担保方式为:1、保证 2、抵押 3、质押 4、定金 。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需要进行担保登记的应依法办理登记。
4、保证责任为2、连带保证责任。
十、违约责任:
出卖人责任: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买受人责任:1.中途退货或者违约拒收,按退或拒收货物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
的违约金;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出卖人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4条、第167条之规定解除合同。
十一、双方同意在钢管销售价格因国家政策性调控或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因素导致
市场价格波动时,根据市场情况可协商调整钢管价格。
十二、其它约定: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对本合同条款的变更及未尽事宜的补充,需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壹式 肆 份,双方各执 贰 份,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篇2:地下车库工程钢管运输合同
一、甲方将 的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一年。
三、乙方租用甲方车库年租金为人民币 ,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遇政府政策原因甲方确需提前收加车库,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后,方可收回,未满租金如实退还。
2、乙方职责
1)乙方在租期内使用车库发生的水、电费等由乙方自理(乙方需交押金 整,待合同期满经甲方验收满意后如数退还)。
2)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把车库转租和承租给他人。
3)乙方在车库内从事任何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租期内因任何事宜,造成车库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切实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视为违约,应承担人民币 的损失费。
六、其它
1、本合同变更、解除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未尽事宜,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经仲裁机构或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3:地下车库工程钢管运输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把位于怡景花园的10栋15号车库卖给乙方,现就有关事项协商如下,共同信守。
一、甲方出售房屋情况
1、甲方出售的车库属本人直接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物业,未到县房管部门办理产权证,车库内的水、电已单独立户,并装有独立的水电表。
2、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现有车库及其物业现状,并以本合同形式加以规定。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形式、交房方式
1、甲方出售此车库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仟佰拾元整,签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元,余款于日之内交房时付清。
2、甲方交房时,应把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屋的原始发票,合同文本及车库钥匙及水电开户凭据一并交给乙方。
3、甲方收取定金后,应及时清理原来的各种费用,结清之前该房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及其相关的各种费用。
4、甲方售房时,应为乙方办理除房产证、土地证等外的相关过户手续,若以后乙方要办房产证、土地证,甲方要积极配合。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应确保上述房屋属本人私产,无产权债务纠纷。自本合同签字之日前,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签定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悔约,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3、甲方售房后若悔约要收回房屋或因产权债权纠纷造成乙方无法拥有或使用该房屋,除了双倍返还本金给乙方外,甲方还要自收乙方购房款之日起至乙方退房时止,按1.5分月息复利计算付给乙方。
四、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执份。
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甲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配偶签字: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4:地下车库工程钢管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地下车库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________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 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________车(暂估),综合单价________元/车;合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________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________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5: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甲方:全椒丽阳兰庭1#、2#、8#、9#楼及地下车库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全椒丽阳兰庭1#、2#、8#、9#楼及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全县椒陵大道与南三路交叉口处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 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320车(暂估),综合单价780元/车;合计2496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3000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120xx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6: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托运方(简称甲方):______
承运方(简称乙方):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___ 承运方:___ 代表人:___ 代表人:___ 地址:____ 地址: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开户银行: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__ 帐号:____
__年__月__日订
篇7: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运输车简称乙方)身份证及地址:
由甲方负责施工的蛮耗至金平至金水河口岸二级公路2合同段沙衣坡段二工区路基工程因工程建设需要增加运输车辆,经乙方察看施工现场,熟悉了施工场地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运输协议:
一、工作内容及范围:
钢材转运约5000吨,蛮耗至工地现场。
二、运输单价:
钢材运输85元/吨,含车辆保养、维修、轮胎更换、人工工资、利润等。
三、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协调项目部的关系。
2、乙方必须完备车辆运输及安全等方面的手续,确保运输安全和人生安全,运输过程和进出场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违章违规、交通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增强安全意识,及时保养车辆,“病车”不能工作,不能疲劳驾车。
4、乙方根据甲方工程需要,自行组织车辆满足甲方材料进度要求,如果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增加车辆。如乙方阻扰或人为制造矛盾,甲方可以拒付任何款项,且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5、为了保证整个项目的进度或发生紧急情况,需要调用乙方的车辆,乙方无条件服从,费用另外协商。
6、运输钢材时,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不能推诿。
7、如果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四、付款方式:
每两个月的运输款结清一次。
五、违约处罚约定:
1、本协议未定事项协商解决,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协议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托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经营需要,现委托乙方负责运输钢材,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货物范围:本合同所承载的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等均以甲方每次出具的计划单为准。
二、货物承运及运抵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内,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有效运单为准,乙方向甲方履行承运义务,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出具的运单作为当次运费结算之用。
2、货物起运后未到目的地之前,甲方如需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托运内容或取消托运的要求。
3、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必须甲方的要求内送达目的地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确认,逾期交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并交付指定的收货人,对承运期间发生的货物遗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等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乙方确保甲方货物不与其他危险货物或性质相抵触的货物同车运输,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车辆在运输途中及到达甲方指定承运地点后应遵守国家和地
四、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1、货物交付时乙方与收货人应做好交接工作,交接完后双方在货运单上签字确认,结算时,由乙方将该确认单交与甲方处作为结算凭证。
2、货物交接时,接收方如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均可当场提出查检或复磅,检查和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单价按至工程所在地 元/吨计算,报价单总价包含运费、保险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
2、运输费用按次结算,货物到达目的地并验收入库后结算,结算前,乙方必须开具出足额的运输费增值税发票和提供有效单证(货物运输单、回单等),甲方确认并核对无误后按以上条款及时支付。
3、运费结算方式以转账汇款方式或现金支付。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若因甲方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乙方获悉同意的除外)等发生事故,甲方应赔偿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责任:
1、若出现本合同第三条之情形,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若货物逾期到达,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当次运费的2%承担逾期
3、如乙方将货物错运到甲方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及时纠正并与甲方指定的专人联系,逾期给甲方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遗失、减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经举证后不成担全部违约责任,但应第一时间采取补救措施,通知甲方并统计所受损失,协商解决。
八、保密措施:乙方应严守获悉承运甲方的物资材料,不得将相关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其他:
1、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力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甲 方:北京龙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北京天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钢材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
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150元/吨,以后年份运
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北京市 范围内(根据材料堆放仓库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 北京市密云县 范围内(由甲方确定具体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 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辖区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北京龙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天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签订地点:
篇10:钢管运输合同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竭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全椒丽阳兰庭钢管、扣件等货物运输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全椒丽阳兰庭1#、2#、8#、9#楼及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全县椒陵大道与南三路交叉口处
三、内容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所有的钢管、扣件等
四、单价:全椒———合肥(合肥邦富架业公司)
钢管扣件:数量320车(暂估),综合单价780元/车;合计249600元(大写:贰拾肆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1、以上单价含劳务公司3%的管理费,乙方配合装卸。
2、以上单价必须确保钢管每车不得低于3000米。扣件每车不得低于120--只。
3、具体推运车辆数以现场实际统计的车辆数为准。以上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装卸、运输等一切费用。
五、工期:
1、满足现场的进度需要。
六、付款方式:
运输费用每达到10万元时,经双方核对确认后支付其运输价款的70%,余款在运输全部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六、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乙方签收好货物出场后一切事情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承担,途中货物丢失、损坏、盗窃均由乙方按原价赔偿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篇11:混凝土加工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概况1.1业务范围: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期2.1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
年月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竣工日期:年月日。
2.3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生产条件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辆。
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计划及供货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运输及装卸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联系电话.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篇12: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
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13: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乙?方:(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根据该会的_____规则进行_____。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4:纺织品购销运输代理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____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 __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_的罚金。
第七条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八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___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5:运输代理合同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道路运输的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
第一部分 特定条款
一、运输任务及货物描述
1、运输任务:
2、货物名称:
3、货物包装:
4、运输方式:
5、起运地及目的地:
6、其他事项:
二、运输费用
1、运费:
2、报关、报检:
3、卸货、倒短、仓储费用:
4、保险费:
5、其他费用:
6、费用共计:
三、运输时间
1、装车通知时间:
2、到达最终目的地时间:
四、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时,乙方应保证货物及时装运、发车,当本合同的货物运出中国国境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先支付本批次货物运费总价的______作为预付款,货物按时安全运抵最终目的地后,甲方验收货物完好,数量无误,甲方应在收到验货单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相应的国际货运发票,经中国税务部门认定合格后及确认所有报关单、核销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后15日内付清乙方本批次运费的余款。若甲方确有资金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推迟,但最多不能超过60天。
五、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国际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运输、仓储、代付海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表明甲方订舱单位及收发货人的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或订舱专用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期、货物中英文品名、运费、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因甲方在托运单上的漏填、错添而导致的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根据报关需要及时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并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费、内陆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办费用。上述款项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遇有关费用调整,须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重新商定后确认;
6.如甲方与船公司有协议价,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订舱时,需在书面订舱单上注明运价及合同号。
7.乙方在开航当日,根据协议收费标准,向甲方开具单船人民币费用发票和海运费发票。
8.付款条款
经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种方式结算费用:
.甲方付清所有费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单;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每月以月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每月15日将上月应付款项汇付并到乙方账户;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按照条款方式结算;
.乙方可先交付提单,甲方以航次结帐的方式与乙方结算费用,即在开航后日内将确认的应付款项汇付乙方账户;
如甲方不能按照协议规定结清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强制催收甲方所欠费用:.延缓交付提单;
.延缓返退核销单、退税单;
.目的港延缓放货;
.停止接受订舱。
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9.托运货物为特种货物或者危险货物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作详细说明,未作说明或者说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船期更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期预报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单日期。上述船期预报不构成双方对船舶驶离装货港和抵达卸货港的具体时间约定,仅作为甲乙双方办理海运订舱事宜的参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截关前壹天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12.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3.甲、乙双方应分别对各自的过失引起的损失负责。由于第三方责任引起的货损、货差等的损失,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处理工作,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4.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提交宁波海事法院审理;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双方如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国际运输代理合同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传真:
银行帐户
乙 方:中国外运 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夕口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
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篇18:铁路运输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瓦屋山沙湾村货场至青龙场火车站货场砱矿石汽车运输的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从瓦屋山沙湾村货场至青龙场火车站货场里程180公里,砱矿石的汽车运输费为人民币:68元/吨,(包含所有费用)。
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应及时地派车将砱矿石完整无损地运送至青龙场火车站货场甲方所指定的货位。
三、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所运砱矿石短少吨位,根据砱矿石市场价值,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汽车运输费用凭到青龙场过磅小票,每十天一次性结清。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铁路运输代理合同
甲 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登州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明波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精神,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货物铁路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基本事项
1. 货物种类:甲方产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宣传促销品(以下简称“甲方货物”)
2.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业务(请在所选择项目前的“□”处打“√”):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的发运。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的接车。
包括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之间的短途运输。
包括甲方货物自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之间的短途运输。
3. 甲方货物包装:纸箱
4. 甲方货物铁路车皮、铁路集装箱发运的起运地点及/或接车的送达地点为:甲方指定的 仓库,地址: 。
5. 其它约定: 。
第2条 乙方资质及运输工具要求
1. 乙方承诺: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之食品饮料货物运输的合法资格和充分能力,其指派用于运输甲方货物的车辆均具有合法、齐备的营运资格,从事货物运输的司机均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和丰富的驾驶经验,其依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乙方保证不会利用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机会从事任何非法活动。如违反上述承诺,乙方除应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包括商誉在内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所派用于承运甲方货物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常温食品饮料运输安全、卫生等法规及商业
惯例的要求。除特定货物外(双方另行约定),运输车厢应干燥、卫生、平整、无污染、无异味、防雨、防晒,并且具备防止货物掉落之设施。有污染、有腐蚀性、车箱破漏及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辆,不能用于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保证车皮、集装箱车箱符合储存食品饮料装运要求;有“禁”装标志、有污染、有腐蚀性、有异味、车箱破漏、车门损坏、不能施封及其他不适合装运食品饮料情况的车皮、集装箱,不能用于装载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装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 严禁将甲方货物与有毒、油腥、易污染物品、违禁品、危险货物等不适合与食品饮料类产品共同存放的物品混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3条 货物发运的业务要求
1. 车皮发站: ,铁路集装箱发站: 。
2. 甲方须提前 1天 将车皮、集装箱发运计划报乙方,并同时提供货物种类、到站、收货人等发货资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负责车皮、集装箱发运计划申报、落实,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3. 乙方不能按期落实甲方铁路发运计划的,应赔偿甲方逾期发货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00
元/车皮、 500 元/20尺箱给甲方。
4. 若乙方代理事项包括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发站的短途运输的,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承运车辆必须持按甲方规定格式开具的提货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仓库装货。甲方每次约车的前置时间(自甲方通知乙方派车起至乙方车辆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止,但 17 时至 8 时除外)为 24 小时。乙方车辆到达甲方仓库后必须服从甲方调度,并有责任协助甲方合理摆放货物。装车完毕,承运司机对装车货物进行不拆箱检验并在送货单据(甲方《产品提货单》等,下同)上签收,同时取得当次运输的送货单据。
5. 若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铁路发站的短途运输由甲方负责,甲方送货汽车进站后,乙方必须在一小时内组织人力进行装卸,并保证装卸每个车皮不少于6人,每个车皮装车时间不超过4小时,集装箱不超过2小时。乙方每延迟一小时应支付甲方50元违约金。
6. 车皮、集装箱监装由乙方负责,具体要求为:
(1) 装车前必须清扫干净车箱,关死扣牢车窗、车孔,加垫塑料膜或废纸箱。冬季需保温时还应沿车箱侧壁及底板粘好棉絮,产品顶层辅好薄膜胶纸或棉絮,材料由甲方提供。
(2) 按照甲方排运单序号及数量要求装车,货物不得倒置堆放,同一订单货物必须分品种、分规格、分批号集中堆放。
(3) 产品堆放紧凑、间距均匀。顶层产品落差不超过1层。
(4) 重的货物不得堆放在其他货物上面;做到重不压轻、大不压小。
(5) 车箱门口产品堆放必须交错码垛。
(6) 要求装卸工人必须爱惜甲方货物,禁止野蛮装卸,不得损坏、践踏、盗取甲方产品。
(7) 货物装车完毕,应清点数量,无误后关上车门并施封,用铁丝加固车门,并及时将车号、封号报给甲方。
7. 乙方须在装车次日上午9点前,将领货凭证按甲方提供的收货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给甲方指定收件人,如因乙方未及时将领货凭证寄出而造成收货人无法按时收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8. 车皮、集装箱抵达目的地后,如果出现原封货物短少、损坏、受潮及污染等情况,乙方应甲方货物市场价及受影响的货物数量在一周内全额赔偿给甲方。
第4条 货物到达接车的业务要求
1. 车皮到站: ,铁路集装箱到站: 。
2. 甲方货物到达到站后,乙方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好人员及仓库库位接货。
3. 乙方应及时办理接车手续。由于乙方没有及时办理下站手续而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车皮开封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监督。
4. 甲方货物在下站过程中如果有发现破封、破损、短少、受潮及污染等情况,乙方须向铁路部门索取有效货运记录,以供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之用。
5. 货物装卸时,不得损坏、践踏、盗取甲方产品,严禁野蛮装卸。
6. 如果甲方货物自铁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途运输由乙方负责的,乙方应安排好运输车辆。甲方货物下站并经甲、乙双方清点确认后,至货物到达甲方指定仓库、办理好入库手续前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货物市场价全额赔偿给甲方。集装箱由乙方负责送甲方指定仓库,待甲方监装员或仓库保管员到场验封后方可开箱卸货。
7. 甲方货物自铁路到站站台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途运输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接货车辆到达车站后,乙方须保证4小时内将货物卸入甲方指派的车辆内。
第5条 费用结算
1. 车皮发运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车皮发运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铁路运输费用: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金额为准(包括铁路大票、 、 等,其中铁路发运其它费用中已列支的费用类型不允许在铁路大票中的费用重复体现)。
(2) 铁路发运代理费用:包干费 元/车皮(包括:铁路手续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领货凭证特快专递邮寄费、 等)。
(3) 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发站的短驳运费: 元/吨。
(4) 除以上(1)(2)(3)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2. 集装箱发运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集装箱发运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铁路运输费用: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金额为准(包括铁路大票、 、 等,其中铁路发运其它费用中已列支的费用类型不允许在铁路大票中的费用重复体现)。
(2) 铁路发运代理费用:包干费为: 元/20尺箱(包括:铁路手续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领货凭证特快专递邮寄费、 等)。
(3) 甲方货物自甲方指定仓库至发站的短驳运费: 元/吨。
(4) 除以上(1)(2)(3)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3. 车皮接车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车皮接车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 接车皮费用:包干费为 元/车皮(包括:铁路手续代办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 等)。
(2) 车站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驳运费: 元/吨。
(3) 除以上(1)(2)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4. 集装箱接车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集装箱接车工作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如下费用:
(1)接集装箱费用:包干费为: 元/20尺箱(包括:铁路手续代办费、车站装卸费、车站服务费、 等)。
(2)车站至甲方指定仓库的短驳运费: 元/吨。
(3)除以上(1)(2)项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5. 结算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截止上月底(会计结算月)所发生的有效的、合格完整的由铁路部门出具的正规发票、经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的送货单据的回单联原件等交甲方核对运费金额。甲方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具运费发票(发票抬头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交甲方办理付款手续,乙方交付给甲方的运费发票必须是甲方能抵扣税款的国家统一运输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后,在30日内将运费汇付给乙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抵扣税款,甲方因此无法抵扣的税款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运费中扣除。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承运后四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合格完整的运费结算单据及发票,且未向甲方提交书面延期结算申请时,甲方将不予结算运费。
第6条 运输质量及保险
1. 乙方必须确保甲方托运货物的安全。若乙方负责车皮、集装箱发运、接车以及自甲方指定仓库与铁路车皮、集装箱站台之间的短途运输的,甲方货物由完成起运交接手续至送达交付前,货物的安全及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其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购买货物运输保险,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已包含该货物保险费用。
(1) 乙方承运的甲方货物途中遇险,乙方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2) 甲方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灭失、雨淋、污染、破损,无论乙方是否获得保险赔偿,乙方应负责按市场价全额赔偿甲方损失。
2. 铁路车皮、集装箱在铁路运输阶段的货物运输保险,由甲方购买。但当发生需要理赔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7条 不可抗力条款
1. 如果一方因地震、洪水、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以下称为“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如果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其义务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其应该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清楚地向对方指出可以预测到的后果,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提供由相关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事件”及其影响的相关证明。
3.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把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减到最低。声称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或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尤其应采取适当的方式以减轻或消除该事件的影响,并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重新履行受该事件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8条 保密条款
1. 乙方对在订立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取得的有关甲方及甲方货物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地址、甲方货物品种价格、运输数量等,应当作为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为本合同约定目的而使用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作任何其他用途使用。
2. 即使本合同到期或因任何原因而终止后两年内,乙方仍然承担上述保密义务。
3. 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司机等参与本合同履行之雇员及其他临时委派人员遵守本条规定,若上述人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9条 转让、转运条款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仍应与承接其权利义务的第三方共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 在甲方货物运输过程中,因特殊情况甲方指令乙方将货物转运除目的地外其他地点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运费由甲方承担,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他事宜依照本合同规定进行。
第10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连续两个月,乙方每月累计有2次未能按时落实并完成甲方的车皮、集装箱发运或接车计划。
2. 因乙方原因,乙方累计有3次未能按时落实并完成甲方的车皮、集装箱发运或接车计划。
第11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 因甲方原因,甲方连续两个月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内容支付运费给乙方。
2. 乙方确实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但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5天书面正式通知甲方。
第12条 其他
1. 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及时补充合同条款。
2.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同意妥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双方特此签署并确认以上合同条款和条件:
甲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篇20:铁路运输代理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青龙场火车站至胡集火车站砱矿石运输的发送代理工作。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运输要求和相关资料以及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等。
二、将需要运输的砱矿石(散)及时地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交给乙方。
三、已交付给乙方的货物或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一日由甲方住站人员通知乙方。
四、在装车过程中,甲方住站人员应协助乙方做好装车工作。
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按甲方的运输要求,提前报请运输计划和请求车,并及时将货物迅速地发出。
二、及时向甲方住站人员通报货物发出的情况,并将有关票据交付甲方。
三、在装车过程中,货场散落的砱矿石由乙方派人清扫干净并收集堆放好。
四、由于运输中货物发生损失,由乙方和铁路部门协商解决。费用及支付:
一、甲乙双方协商,每吨砱矿石的运输代理费用为人民币9元整(除铁路货运大票费用外,包含其它所有费用)。
二、每装完一批货物后,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铁路部门银行账号和乙方银行账号及时地将运费和代理费支付给铁路和乙方。
以上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