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光伏电站合同(实用20篇)

浏览

4898

范文

47

篇1:电站导流遂洞土石方挖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土石方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特制定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图说所明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平场及下平场后形成的部分挡墙等,开挖土石方约10900m3,本工程土石比为1:9(土占开挖土石方的10%,软质岩占开挖土石方的90%)。

三、工期:总工期4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验收合格,平整后按施工图设计标高误差在-100mm范围内。

五、合同价款:

执行xx市x年相关计价定额以及x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其中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xx地区信息价的平均价格执行,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发包人市场询价后核定的材料价格执行,总价下浮10%后进入结算(其中由发包人核定的材料价差部份不予下浮)。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发包人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经发包人(或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后,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结算价款。

七、工程保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八、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本工程所有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承包人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进行监督验收,凡验收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用于该工程建设且立即清理出场。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且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因拖欠人工费等原因拖延或停止施工,并造成延迟工期,甲方将对乙方工期延误进行20xx元/天的处罚。

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且无力整改达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应对施工区域周边农作物、建构筑物等采取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若有损坏,乙方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及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过往人员安全、严禁违章作业,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

1、本工程所需水、电由承包人在指定地点接入。

2、工程结算审计费用:承包人报送的竣工结算经中介机构审核后,若审减率≤10%,所发生的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承担;若审减率>10%,所发生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电站导流遂洞土石方挖运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7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根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白鹤滩电站工地土石挖运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就有关具体事项订立如下协议,便于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______镇

二、工程名称:

______电站左岸导流遂洞出水口边坡土石方挖运。

三、工程内容:

土石方挖运(包括清挖工作面、施工便道挖运及施工道路整修,在乙方施工范围内),运距4千米以内,如超过4千米每增运500米运价另算。

四、工程单价:

土方挖运单价:壹拾元(10)元/方,石方挖运单价:壹拾叁点伍元(13.5)元/方。按实际测量的板方计算,柴油价格8元/升计算,如市场油价变动,本合同油价不变。

五、工程工期:

总工期12个月时间。

六、承包方式:

单项全额承包。挖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建筑营业税由甲方承交。

七、工程计算

乙方工程计量以甲方与发包方结算工程量为准。

八、工程款结算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所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扣除燃料、借支),挖运单项工程完工必须一个月以内办理工程结算,所有工程款在甲乙双方工程量结算后一个星期以内付清。

九、其他要求:

1、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时间、要求配置的人员和设备进场,不得招用童工和智障人员,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机械产品;

2、乙方在施工中要绝对听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若有挖运跟不上进度、不听从甲方正确合理的安排指挥,甲方随时有权与乙方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索赔误工损失。

3、乙方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4、如果乙方违约造成中途退场,必须承担甲方的相关损失费用。

5、如因甲方的原因耽误乙方挖运,所产生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如发生纠纷,双方约定由保山市人民法院解决。

十、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人员和施工进行全面管理;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和人员进行处罚;

3)甲方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甲方要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调甲方全面推进工程进展;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备的施工条件;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按协定支付工程款;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办公室存档备查。

十二、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县罗溪水电站土建工程承包一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水电站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__县长塘镇罗溪村

3、 工程造价:约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承包范围

土建工程总承包。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实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四、开工和竣工日期

1、开工日期20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合同工期,依据国家工期规定,本项目有效工期300日。

五、工程质量和验收

1、本工程按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争取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接受发包方和监理方的监督。

3、承包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签字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发的《于基本建设项目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及国家有关部分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作为依据,工程验收时间由乙方提出书面报告,并提交完整、齐全的验收资料。甲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完毕。

5、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对新建项目的一切设施进行保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保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出现返工或延误工期或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本工程如达到优良工程,甲方按工程总造价____%给予乙方奖励。

六、结算方式

1、本合同工程按实结算,结算执行《湖南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20_预算定额》。湖南省如有新的水利水电预算定额执行新定额。

2、人工工资和材料调差执行湖南省最新相关文件和安化县定额站季度文件。

3、本合同工程结算按上述定额下浮%(人工工资不下浮)。

七、工程款支付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乙方进场三日内拨付开工项目造价 %作为进场费。待乙方完善临时设施三日内,甲方拨付开工项目的造价%作为备料款,以后按月进度的75%拨付进度款。由此类推。完工验收合格结算时三十个工作日内付至施工项目总造价的%,余____%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按国规定执行。 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伤保险金按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负责组织乙方技术人员对本工程施工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交底和会审工作;协助乙方选择工程建设的临时设施场地;准确提供施工使用的水准点和标高控制点;提供施工地段的地质资料,图纸和施工时用的电源、水源;委派驻工地代表协助监理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及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时办理验收及技术签证,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及时向乙方下达变更通知;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办理报建、开工许可、场地临时设施拆除等相关手续,确保正常施工;负责解决乙方民工居住场地和施工材料存施地,做好安全工作;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施工;按规定时间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按规定时间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月进度报表、竣工验收报告,竣工结算书及有关资料;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讲究文明施工、做好安全隐患,因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他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开工或履行合同义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致本工程不能如期开工、竣工、工程不能按约定质量标准完工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按((中华人民经济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附则:

1、其它未尽事宜参照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2、本合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金一万元,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先交____万元生效,其余____万元乙方接到书面进场通知书后,七日内交清,此款在进场四个月退还,不计息。

3、合同生效之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可向安化县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51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发包方拟实施 流水电站工程总承包,发包人与承包人于20_年 月 日在 友好协商下,达成协议施工协议,接受承包人以合同价人民币约亿元(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为准)作为本工程施工、完工和不缺陷等的投标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项目单价采用《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为计算依据一级一档下浮15%取费计算,材料费采用工程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材料价格进行调差计算,工程完工验收标准按09标准执行验收。

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发包方交纳20_万元作为工程保证金,转入发包方的基本账户双控。招投标程序完成后,在承包方人员、机械进场三日内发包方举行开工典礼,开工三个月后一次性全部解控。如承包方不履行本协议,该工程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如在上述资金双控期间乙方严重违约的,没有解控的工程保证金余额作为履约保证金由发包方予以没收。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临时工程费用按工程总价的0.5%计算

4、本合同自第二条约定的20_万元保证金双控手续完善之日起生效。

5、结算方式: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后,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价款结算申请书相关资料后七日内完成审核,发包方对承包方完成工程量和价进行核定,该期间发包方无需向承包方支付任何款项。以后双方按每月结算,承包方每月25号申报单月工程量,发包方在接到承包方报送的相关资料后十日内完成审核,以发包方审核的量和价在七日内承包方支付工程完成量价款的85%,双方按此方式进行结算和支付工程款至工程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方在扣除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将工程全部尾款一个月内支付给承包方,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条件成就时或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给承包方。

6、履约保证金:发包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以本合同第二跳约定的承包方进场施工三个月所完成的工程量核定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该工程款额低于20_万元的,以完成20_万元工程量的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

7、炸材购买、管理由发包方统一购买保管,承包方在发包方库房领用,费用按市场计算。

8、承包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全部责任和义务。

9、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10、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未经发包方认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转包。民工保证金由承包方交纳和承担。

1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招投标程序完善后双方以补充协议或者其他文书对本协议进行完善,与本协议发生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12、本合同书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四份)发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人执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50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_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__镇政府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山阳市衡运物资贸易_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调,就甲方所有的___镇水力发电站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镇吕村的水力发电站及辅助用地20亩,承包于乙方进行经营,具体设备详见清单。

二、乙方承包期限为30年,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承包金每年元。交付时间为每年年月日。

三、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有关经营手续,以保证乙方依法进行经营活动。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宽松的经营环境,保证乙方正常运营。

五、乙方负责对其水电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修缮和更新。所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六、乙方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乙方承包后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如甲方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运营时,甲方应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按时交纳每年的承包金,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力加收乙方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八、因国家政策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本着为对方负责的态度,妥善解决问题,力争使各自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

九、承包期满,双方应对承包经营期间的资产进行合理清算,并优先由乙方进行继续承包。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0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二级水电站

乙方:

为了搞好二级水电站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电站经济效益,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查并同意乙方承包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全权承包二级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乙方是电站一切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应保证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自主组织和管理电站生产,切实处理好电站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甲方协调电站与电网的关系,不具体承担电站的外围业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二、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必须保证被聘用的机电运行人员应具有中技文化程度和电站实际运行经验,身体健康。乙方对自行聘用的职工,应加强政治思想、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担二级水电站所属的拦河坝、引水隧洞、渠道、前池、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发、配、输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修)和管理工作。

四、承包年限: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视情况而定,可以优先续签。

五、承包费用:乙方运行承包价格:按销售结算有效电量提取生产运行费用,年发电量 万度及以下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以上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提取的承包费用于电站设备设施运行、简单维护和承包人及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开支。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售电量生产指标的90%拨付乙方运行费用,其余费用在承包期满1个月内全部结清。由于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连续停机15天以上,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和设备看守工资1500元/月。

六、无功考核:如电网对电站实行无功考核,当月销售结算有效电量少于20万千瓦时,因少发无功被电网所扣无功费用双方各承担50%,否则不实行考核。

七、电站检修维护责任划分: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划分为一般维护、年度检修和大修三类。其费用除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外,其它正常运行、材料及用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承担平常的一般维修,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单件价100元以内者)、日常运行消耗性物品由乙方承担费用。其他需更换的设备元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行、安全生产中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负责搞好一般性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乙方必须承担一年一次的全面性年度检修、维护任务,配合完成设备预防性、调整试验,检修材料费和预防性试验费由甲方承担。年度检修、维护包括机电设备检修维护、金属结构件的去污刷漆防锈处理、引水渠道(隧道)清淤、砍青、输电线路及近区供电设施维修、砍青等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年度检修计划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计划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计划审定工作并交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按审定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检修任务和设备试验调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3、大修项目及时间,由甲方根据有关规程和电站生产实际决定,乙方安排人员配合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电站所属的大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等土建部分的维修,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要加强与电力公司调度室的联系,提高运行效益,做好每月上网电量核算工作。每月底向甲方汇报运行情况。

九、甲方负责备齐机组应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资料交乙方管理、使用。电站需配臵的运行、检修用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属电站固定资产性投资费用由甲方开支。

十、乙方应加强管理,如因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处臵不当、违章作业、失职、失误等因素)给电站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在损失范围内视情节确定。如因人力不可抗拒或设备、设施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及其所聘职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遵纪守法,职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果自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生产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运行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和违章,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乙方承包费100元,违章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电站的设备、工具厂房、宿舍、站属土地等固定资产及其它附属设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出借、出租,不得擅自扩大供电范围。

十四、承包期间,如乙方因工作不称职或丧失承包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主动要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承包期满,合同不再延续时,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电站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电站设备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乙方必须把甲方所有的器材、物资、用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行接管电站生产运行业务,使电站正常运行。

十七、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交甲方承包押金 元整,确保履行合同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展开阅读全文

篇8: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为加强对水电站的管理,进一步搞活水利经济,提高水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水电站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所属的水电站(每年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 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25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20_年8月20日起至 2060年8月20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经营电站之前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当年开始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30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每年的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供电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水电站现有的水轮发电机组(25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设施归甲方,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乙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7、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8、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0、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 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63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银山背电站经济效益,力求实现甲、乙双方利润最大化,甲方愿意发包、乙方愿意承包水电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限:五年,即从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九日至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二、承包方式:

1、工资、管理费用按照年发电量提成。即将年发电量分成四档,并按每档完成的电量甲方计付乙方的工资及管理费用:㈠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㈡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㈢年发电量万kwh,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㈣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但在万kwh之内,乙方除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外,超过部分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4元;年发电量超过万kwh以后的电量,乙方每千瓦〃时提成0.05元。完成第“㈠”档而未达到第“㈡”档或完成第“㈡”而未达到第“㈢”档的,以前一档计付工资,超过部分的电量按照0.02元/kwh计付乙方报酬。若完不成第“㈠”档,由乙方负责按照结算均价补足万kwh电量,乙方工资及管理费用**万元照付。

2、生产开支等费用包干。承包期内,甲方每年出资**元,用于机组维护、加机油等。

三、以上乙方提成所得和包干的费用,包括了乙方的劳动报酬、安全风险开支、设备维护费用、生产开支等电站运营管理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承担除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好、发电量多而减少乙方提成;乙方不得以当年雨水差、发电量少而要求甲方增加报酬。

五、在承包期内,若遇电价政策性调整,甲、乙方的结算方式不变。

六、乙方承包前必须向甲方交纳壹万元承包押金五年承包期满后,甲方退还给乙方。若乙方中途退出承包,无论什么原因,押金不退。乙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条件向甲方索赔。

七、甲、乙方的责任划分

㈠甲方:

1、与电力部门签订并网协议,申报电量计划。

2、负责与电力部门电费结算、到有关部门税费交纳。

3、承包期内,一次性出资**元给乙方,由乙方负责给明渠加高,以使电站更安全和更好地出力。乙方完工且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款。

4、承包期内,若渠道上方滑坡,使渠道损毁3米以上,由甲方负责修复。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5、变压器、高压计量装臵若遇雷击损毁,由甲方负责修复,若是人为造成,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双方不计停电损失。

6、管道和金属构架刷油漆。

㈡乙方:除以上约定甲方责任外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乙双方的结算方式:从承包的第二个月开始,甲方每月预支给乙方**元生活费。以合同约定的完整的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在一个周期内的最后一个月末结算全部承包费和包干费。

九、其它约定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公物、工具等必须严格管理,勤于维护。电气设备的运行操作必须符合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严禁发电机组超负荷运行。

2、对所有损坏的电气设备的维护、更换,备品、备件全部由乙方负责,对不合格的产品严禁进入电站使用。

3、本合同签定前,甲乙方现场移交,乙方没有书面提出异议且甲方没有书面认可,即乙方认可甲方发包的电站一切设备、设施运行完好。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测试,对不合格、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更换或修复;渠道、管道(包括后增加的塑料引水管道)、前池、大坝等设施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

4、乙方应妥善处理好与周边村组、群众的关系,若发生用水或赔损等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

5、在承包期内,若乙方(以及乙方工作人员)因工伤事故、病痛或者导致第三人事故,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6、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转供电。若乙方私自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转供的电量电费纳入甲乙方结算。

7、在承包期内,乙方应按照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要求进行运行管理、维护操作,并负责每天向电力部门报负荷以及安排的其它工作,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全部费用。

8、本电站与电力部门结算的无功奖罚全部归乙方。

9、在承包期内,乙方要大力加强内部团结,荣辱与共,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电站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不能因承包了而无视甲方的正确意见。若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解聘人员和终止合同。

10、双方认可,以20xx年4月19日电力公司抄见本电站的电表数为准,即上网有功起码:1463.0,无功起码:827.0;下网有功起码:8.3,无功起码:84.0 ;倍率为700倍。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甲方盖骑缝章生效,严格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66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

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22日,信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其属下企业信宜市响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经营权。在竞标中,(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按招标规定,电站经营权由乙方承包。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该电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证、务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电站权属问题

(一)所有权

电站的所有权永属甲方所有。该电站一切固定资产,不论新旧和何种形态,其产权、财物处置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将电站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时间为: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义务

1、如无特殊情况,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千元(小写

385000.O0元)租金,分两次交,第一次于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纳贰拾万元整(小写20xx00.O0元),第二次于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纳壹拾捌万伍千元(小写l85000.O0元)。

2、乙方将电站每年的税后电费总额的30%划给信宜市财政局。

3、乙方负责缴纳电站的营业税。

4、电站发生机械、生产、人员、灾害等事故,乙方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二)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拥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拥有电站员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权聘用电站部分原职工。

3、乙方拥有电站的改造、维修方案制订权。

4、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电站毁灭或未毁灭但已损毁严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权领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义务、责任

1、电站的一切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办理。办理电站证件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要按规定按时办理电站相关证件的年审。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员与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协调电站日常工作,如有变换甲方管理人员,当日知会乙方。

3、因电站属甲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电站所得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甲方负责因电站发包造成原职工下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谴散工作。如因电站原职工思想不通,造成电站承包期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给乙方。

5、电站一切农业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乙方生产。

(二)权利

1、甲方有与乙方协商制订电站改造、维修方案的权利。

2、甲方有每年从乙方收取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干元(小写385000.O0元)租金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按额交纳,有终止电站承包合同的权利。

五、押金、守约、违约问题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作押金。竞标时,乙方提交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签本合同一次性交清,共150万元人民币。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押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全数退回给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时退还押金,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十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甲方作为电站产权方不能变相把押金变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变资金用途,押金应专款专用。甲方收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全数壹笔存入甲、

乙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动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归属。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作为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证一切机械运行正常,并交清该年度内承包款项给甲方,甲方扣除10万元押金后,5天内将余下140万元押金全数归还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10天内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电站的维护、维修

1、现有设备使用,维护,操作方法正确(确保上班当值人员持证上岗),如果电站机械自然老化,如压力管壁外层氧化生锈、压力管变薄、穿孔出现事故。购进更换现有设备造册登记,维修过程中更换被损物件,统一交给甲方。

2、新增固定资产,如原发电机欠发无功,对网路造成影响,欠发3度无功扣(罚)1度有功,电力部门已经作出处罚都不整改,仍然无动于衷做法,提出疑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该问题一次性投入,该固定资产长期使用,固定资产属甲方,应由甲方出资购进。

3、甲方交好的,正常的电站机械给乙方经营,到时交回给甲方的也一样,或至少都正常运作,但外表旧了些少,属合理。例如甲方交汽蚀穿孔转轮给乙方,要乙方交完好无缺的转轮给甲方,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安装远程计量监控设备,不能说在乙方经营时就安装,十年后就拆走或无偿送给甲方,因为远程计量属高压计量组成部分。交接前一切设备运行正常,如有残缺的甲方负责修理完毕才交给乙方使用。

4、无过错行为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1)、小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下的,由乙方解决。

(2)、大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

(3)、一切油类生产易耗物均由乙方负责,从中标之日起电站内存油类及其他物料乙方可使用,乙方用完后,其需多少甲方不负责。

5、行为过错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如乙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如操作失误等,不管费用大小,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不管费用大小,由甲方负担。

6、自然灾害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因电站属甲方所有,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电站需维修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小额度每次500元内的均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全由甲方承担。

七、特殊情况下租金问题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电站停产,不能发电,根据《合同法》规定,乙方将自然灾害及电站停产情况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二)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正常生产是企业生命,停止生产即企业无法生存。因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乙方将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清楚,并进行修复,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八、电站经营权交接

(一)交接时间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移交给乙方。

2、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到期之日,乙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交回给甲方。

(二)交接内容及方式

1、甲方将电站的一切证件移交给乙方管理。乙方要妥善保管。

2、甲方将电站的公章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要依法使用电站的公章,不能违法使用。

3、甲方将电站的帐户交乙方使用、管理。移交支票,更改财务印鉴。

4、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到电站造册登记电站所有设备、资产,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人员在册上签名,有公章的加盖公章,再加盖电站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竞标时,甲方已经声明,电站原有的一切设备、资产不动,交给中标方管理使用。否则作违约论。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充分理解,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2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 水电站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的 水电站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三年,从20_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双方须继续合作,可以另行订立合同。

三、承包费上缴

1、上缴方式:实行税后利润上缴;

2、上缴数额:甲方收取税后利润的51%,作为承包费;乙方获取税后利润的49%,作为乙方承包所得利润。

四、 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从 公司进行电费结算,并负责将乙方应取得的49%的利润给乙方进行结算;

2、负责监督乙方进行正常生产,合理使用水电站的机器设备、设施。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能组织正常生产累计达两个月的;或因损坏、丢失、擅自处理机器设备(包括设施)的情形而不能及时修复、增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财产移交表的财产价值和甲方应得的承包费向乙方索赔。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水电站财产进行移交(具体财产及其价值以移交表为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水电站的生产经营事宜;

2、负责合理安排职工、按时为职工发放工资;

3、负责处理和承担职工的工伤事宜;

4、接受甲方的监督,合理使用水电站的机器设备、设施,对设备、设施进行积极的维护、维修,保证水电站正常生产;

5、对外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保证水电站正常生产;

6、保证每年发电不低于 ,不足的情况下,甲方按本条款约定的最低发电量收取承包费;

7、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向甲方交纳保证金3万元,以甲方出具的收条为准。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履行,任一方不履行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3万元)。

六、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双方免责。但因不可抗力产生损害结果的,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履行。

七、附件及未尽事宜处理

1、 财产移交表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9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二级水电站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充分发挥电站经济效益,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查并同意乙方承包电站的生产运行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全权承包二级水电站的生产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管理。乙方是电站一切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责任人,应保证电站安全、稳定、经济运行;自主组织和管理电站生产,切实处理好电站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助甲方协调电站与电网的关系,不具体承担电站的外围业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二、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人员由乙方聘用,乙方必须保证被聘用的机电运行人员应具有中技文化程度和电站实际运行经验,身体健康。乙方对自行聘用的职工,应加强政治思想、安全意识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承担其安全责任。

三、承包范围:乙方承担二级水电站所属的拦河坝、引水隧洞、渠道、前池、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发、配、输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修)和管理工作。

四、承包年限: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视情况而定,可以优先续签。

五、承包费用:乙方运行承包价格:按销售结算有效电量提取生产运行费用,年发电量 万度及以下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年发电量 万度以上按每千瓦时 元结算,提取的承包费用于电站设备设施运行、简单维护和承包人及职工工资、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费用开支。每季度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售电量生产指标的90%拨付乙方运行费用,其余费用在承包期满1个月内全部结清。由于甲方原因或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连续停机15天以上,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和设备看守工资1500元/月。

六、无功考核:如电网对电站实行无功考核,当月销售结算有效电量少于20万千瓦时,因少发无功被电网所扣无功费用双方各承担50%,否则不实行考核。

七、电站检修维护责任划分: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划分为一般维护、年度检修和大修三类。其费用除已明确由甲方承担的外,其它正常运行、材料及用工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承担平常的一般维修,低值易耗品、易损件(单件价100元以内者)、日常运行消耗性物品由乙方承担费用。其他需更换的设备元件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在生产运行、安全生产中根据设备、设施的实际运行状况负责搞好一般性的维护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2、乙方必须承担一年一次的全面性年度检修、维护任务,配合完成设备预防性、调整试验,检修材料费和预防性试验费由甲方承担。年度检修、维护包括机电设备检修维护、金属结构件的去污刷漆防锈处理、引水渠道(隧道)清淤、砍青、输电线路及近区供电设施维修、砍青等任务。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制定的年度检修计划交甲方审查,甲方自收到计划之日起15天内完成计划审定工作并交乙方负责实施,乙方按审定计划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检修任务和设备试验调整,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3、大修项目及时间,由甲方根据有关规程和电站生产实际决定,乙方安排人员配合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电站所属的大坝、引水隧洞、压力管道、厂房、生活区建筑物等土建部分的维修,乙方负责做好施工管理工作,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组织验收。

八、乙方要加强与电力公司调度室的联系,提高运行效益,做好每月上网电量核算工作。每月底向甲方汇报运行情况。

九、甲方负责备齐机组应配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图纸资料交乙方管理、使用。电站需配臵的运行、检修用仪器、仪表、专用工具及安全设施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属电站固定资产性投资费用由甲方开支。

十、乙方应加强管理,如因乙方责任(如管理不善、处臵不当、违章作业、失职、失误等因素)给电站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甲方在损失范围内视情节确定。如因人力不可抗拒或设备、设施本身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一、乙方及其所聘职工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遵纪守法,职有违法违纪行为,后果自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生产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运行人员不能擅自离岗和违章,否则每发现一人次扣乙方承包费100元,违章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出承包并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十三、未经甲方文字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电站的设备、工具厂房、宿舍、站属土地等固定资产及其它附属设施提供给他人使用或出借、出租,不得擅自扩大供电范围。

十四、承包期间,如乙方因工作不称职或丧失承包能力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主动要求中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中止,否则,按单方违约处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承包期满,合同不再延续时,由甲方组织人员对电站设备完好进行检查,电站设备完好率须达到95%以上,乙方必须把甲方所有的器材、物资、用品、资料移交给甲方,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负责赔偿。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生效后乙方即行接管电站生产运行业务,使电站正常运行。

十七、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交甲方承包押金 元整,确保履行合同规定。

十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9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信宜市水务局

乙方:

20xx年1月22日,信宜市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向社会公开招标发包其属下企业信宜市响水电站(以下简称电站)经营权。在竞标中,(以下简称乙方)中标。按招标规定,电站经营权由乙方承包。为了更好地管理好该电站,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公证、务实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电站权属问题

(一)所有权

电站的所有权永属甲方所有。该电站一切固定资产,不论新旧和何种形态,其产权、财物处置权属甲方所有。

(二)甲方将电站经营权发包给乙方,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

二、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甲方的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的时间为:从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义务及权利

(一)义务

1、如无特殊情况,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千元(小写

385000.O0元)租金,分两次交,第一次于每年的7月30日前交纳贰拾万元整(小写20xx00.O0元),第二次于次年的l月30日前交纳壹拾捌万伍千元(小写l85000.O0元)。

2、乙方将电站每年的税后电费总额的30%划给信宜市财政局。

3、乙方负责缴纳电站的营业税。

4、电站发生机械、生产、人员、灾害等事故,乙方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

(二)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拥有电站的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拥有电站员工的聘任、管理、使用等权利,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有权聘用电站部分原职工。

3、乙方拥有电站的改造、维修方案制订权。

4、如遇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电站毁灭或未毁灭但已损毁严重,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退出承包,有权领回全部押金。

四、甲方义务、责任及权利

(一)义务、责任

1、电站的一切证件由甲方负责办理,也可委托乙方代办理。办理电站证件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要按规定按时办理电站相关证件的年审。

2、甲方派日常管理人员与乙方经营管理负责人协调电站日常工作,如有变换甲方管理人员,当日知会乙方。

3、因电站属甲方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电站所得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4、甲方负责因电站发包造成原职工下岗的思想解析工作、安置工作、谴散工作。如因电站原职工思想不通,造成电站承包期间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给乙方。

5、电站一切农业关系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完毕,不得影响乙方生产。

(二)权利

1、甲方有与乙方协商制订电站改造、维修方案的权利。

2、甲方有每年从乙方收取人民币叁拾捌万伍干元(小写385000.O0元)租金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按额交纳,有终止电站承包合同的权利。

五、押金、守约、违约问题

(一)押金交付方式。乙方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作押金。竞标时,乙方提交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入作承包押金,不足部分,乙方在签本合同一次性交清,共150万元人民币。甲方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如约履行合同,甲方在合同到期之日,将押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全数退回给乙方。本承包合同到期,如甲方不按时退还押金,乙方按日利率万分之十向甲方计收滞纳金。

(二)押金保管方式。乙方交给甲方押金,甲方作为电站产权方不能变相把押金变作提前收取承包金,改变资金用途,押金应专款专用。甲方收到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全数壹笔存入甲、

乙双方共同选定的银行或信用社,共同监督,每次存定期五年。不经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不得自行提取、动用押金。

(三)押金利息归属。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小写1500000.O0元)押金作为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乙方所有。

(四)如乙方要解除本合同,不承包,保证一切机械运行正常,并交清该年度内承包款项给甲方,甲方扣除10万元押金后,5天内将余下140万元押金全数归还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10天内双倍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电站的维护、维修

1、现有设备使用,维护,操作方法正确(确保上班当值人员持证上岗),如果电站机械自然老化,如压力管壁外层氧化生锈、压力管变薄、穿孔出现事故。购进更换现有设备造册登记,维修过程中更换被损物件,统一交给甲方。

2、新增固定资产,如原发电机欠发无功,对网路造成影响,欠发3度无功扣(罚)1度有功,电力部门已经作出处罚都不整改,仍然无动于衷做法,提出疑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对该问题一次性投入,该固定资产长期使用,固定资产属甲方,应由甲方出资购进。

3、甲方交好的,正常的电站机械给乙方经营,到时交回给甲方的也一样,或至少都正常运作,但外表旧了些少,属合理。

例如甲方交汽蚀穿孔转轮给乙方,要乙方交完好无缺的转轮给甲方,这种做法有失公平。安装远程计量监控设备,不能说在乙方经营时就安装,

十年后就拆走或无偿送给甲方,因为远程计量属高压计量组成部分。交接前一切设备运行正常,如有残缺的甲方负责修理完毕才交给乙方使用。

4、无过错行为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1)、小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下的,由乙方解决。

(2)、大额维修费用问题。每次维修费用人民币伍佰元以上的,由甲方负担。

(3)、一切油类生产易耗物均由乙方负责,从中标之日起电站内存油类及其他物料乙方可使用,乙方用完后,其需多少甲方不负责。

5、行为过错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如乙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如操作失误等,不管费用大小,由乙方负担。如甲方人为造成,需维修的,不管费用大小,由甲方负担。

6、自然灾害造成的需维修问题

因电站属甲方所有,一切自然灾害造成电站需维修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小额度每次500元内的均由乙方承担,超额部分全由甲方承担。

七、特殊情况下租金问题

(一)自然灾害造成的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电站停产,不能发电,根据《合同法》规定,乙方将自然灾害及电站停产情况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

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二)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下租金问题

正常生产是企业生命,停止生产即企业无法生存。因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乙方将电站机械残旧自然造成停产情况报甲方,2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清楚,并进行修复,造册登记签证,按每天实际发电量与租金进行相应比例扣减租金。并进年底应交租金核算。电站停产时段的发电量计算方法参照前后的日发电量,对比计算停产损失标准。如果出现连续停产2个月不能开机发电,则按月数占全年的全额承包租金比例计算。

八、电站经营权交接

(一)交接时间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移交给乙方。

2、本合同规定的承包到期之日,乙方将电站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交回给甲方。

(二)交接内容及方式

1、甲方将电站的一切证件移交给乙方管理。乙方要妥善保管。

2、甲方将电站的公章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要依法使用电站的公章,不能违法使用。

3、甲方将电站的帐户交乙方使用、管理。移交支票,更改财务印鉴。

4、甲、乙双方共同派人到电站造册登记电站所有设备、资产,登记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人员在册上签名,有公章的加盖公章,再加盖电站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竞标时,甲方已经声明,电站原有的一切设备、资产不动,交给中标方管理使用。否则作违约论。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充分理解,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年电站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8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华安县水利局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华安县城关大同路21号 邮编:363800 电话: 法定代表人:黄秋生 职务:局长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加强管理,适应改革需要,搞活水利经济,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情况下,提高水库电站的经济效益,根据《20xx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公开竞价,甲方同意将所属岭埔水库水电站30年经营管理权以交纳电量(每年)_______万度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后订立如下合同:

一、承包内容:岭埔水库水电站现有水轮发电机组(400kw)及厂房和配套的水工建筑物,升压变压器,值班宿舍等。

二、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站依法经营所应办理的相关手续。

2、甲方的债权债务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3、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管理权,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当年度应缴纳的承包价款所剩余的部分)。

4、电站原有的职工,由甲方自行安置。

四、乙方义务

1、承包价款缴纳时间计算:乙方从承包期的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年向甲方上缴电量___万度(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最后一年即第三十年2039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

2、乙方必须在成交确认书发出3日内一次性付给甲方承包期限最后一年的承包款___万元(按中标电度以0.2元/度折现金计算),作为承包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第一年至第二十九年的每年承包款按承包电度折现金计算,每年承包价款分2次等额分别于当年度的1月1日和7月1日前一次性缴清(注:上缴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代缴可抵扣承包金,其它电度及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电价按本辖区内上半年度华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小水电上网平均电价计算折现金交纳(注:每度电价格不得低于0.2元;如遇上网电价上调,承包电度的电价按有权单位批准的上网电价提高的幅度增加)。

3、乙方对承包标的享有自主经营权,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乙方放水发电应服从甲方水库运行调度,如遇停机无发电,也应放适当流量的水,保证下游农田灌溉。乙方不得擅自启闭水库放水闸、违章操作,否则应承担水库安全责任。

5、乙方在实行承包管理期间,应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管理工资及国家政策规定应缴税费(包括工商、税务、环保、安全、水利局等所有部门所要求的费用,除承包电度税款及水资源费由甲方负责外)乙方要全额负责。由于乙方引起的税费不交等原因影响执照等不能年检或被注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企业土地办证费用和企业有关证件年检费用由甲方负责。

6、如乙方要技改扩容必须书面报告甲方,并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承包期满后所有设施含技改新增的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7、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电站产权所有制不变、法人不变,所有与电站有关证照及年检等事项由甲方负责。承包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交付经营的财产和设施设备,并负有维护和保管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交付的财产、设施设备变卖,不得转包他人,不得用于借贷抵押或担保。

8、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双方可另行协商。

9、乙方应按时支付承包金,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承包金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仍拒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承包物转承包或承包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乙方对水电站进行技改或扩建,新增设施、设备在承包期满后归甲方所有,并确保该水电站能正常运转。

12、合同期满,若甲方要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乙方。

13、乙方应注意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14、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将本合同所列的经营场所及主要设备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和维护,双方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双方人员对承包标的进行清点并列出详细清单,双方代表签字后交接,《岭埔水库水电站承包资产移交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经营权以转让、转租、转包等任何方式转手给第三者,否则,甲方有权收回经营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乙方转让、转租、转包的全部收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16、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需收回上述经营权或暂停乙方经营权的,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17、乙方应接受华安县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调度。

18、乙方在技改及经营过程中,须和第三者发生关系的,应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19、乙方在技改及生产经营中若与他人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与招标单位无关。

20、乙方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自行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护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①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合同。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抵扣应向甲方上缴的电量作为补偿。②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缴纳承包费,逾期一个月以上,按每天200元加收滞纳金,超过六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取消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2、解决争议办法: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共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有关部门存档肆份。 甲方:华安县水利局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电站运行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8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房由甲方承包给乙方用于 为期一年, 时间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双方文明全年承包费人民币 元。甲方要求乙方除租金外,另交承诺金壹仟元,乙方履行承诺,租用期到,甲方全额退还。

二、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由乙方一次向甲方交元。乙方不得以任务理由拖延或拖欠。

三、水、电费另行收取,标准按县城门面营业性标准收取,即每度电 元。每吨水 元,如物价上涨按上涨标准收取。

四、甲方不得在约定的承包期内,以不正当理由提出收回所承包房屋的要求。乙方承包后,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将承包房屋转移给第三方使用,不得非法经营、违约经营。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六、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服务甲方和社会有关单位的统一管理,不得影响甲方环境卫生。否则,由此引起的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租赁期满,甲方将铺面收回,乙方必须无条件搬出,并将铺面原样交还给甲方,乙方在承包期间所装修的一切费用甲方一律不承担。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二个月前向甲方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优惠原租赁人,经甲方同意按新承包方案办理手续后继续承包,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归还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迁出日期,否则按原承包金额增加50%的总额,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后立即迁出。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遵照执行。

发包方:

承包方: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合同目标

甲方委托乙方协助寻找收购方,并促成收购方与甲方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提供符合光伏电站交易的一切合法文件及法律效应委托书,具有合法的售卖权,甲方所陈述的光伏电站所有信息内容要完全符合,如出现内容不符的情况后果甲方自负。

甲方确实陈述及提供的上述光伏电站产权清晰,无光伏电站产权、所有权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光伏电站产权纠纷及所有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处理。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将光伏电站产权过户到受让方的名下,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乙方对于受让方的确认,须促成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有效合同。乙方前期联系所产生的费用甲方不负责,且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第三条 报酬的支付

乙方的信息费用为总合同额的 5%(百分之五),即成交合同总额扣除 元后的其余费用作为乙方的信息费用。

付款方式和时间的约定:根据受让方支付给甲方的资金进度按比例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甲方每收到受让方资金后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费用打到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四条 其他

若甲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得收入,甲方除及时支付乙方应得收入外,还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报酬总额的 % 作为滞纳金。

若甲方绕过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受让方实现交易。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的授权下不得将甲方的露给第三方。甲乙双方发生不能协商解决之争议,双方均有权在各自的所在地司法机关起诉或仲裁。

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解除此合同,须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对方书面同意方可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 ,截止到 年 月 日,自甲、乙双方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签字:

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签字:

公司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72 字

+ 加入清单

GF-20__-0517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能源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

《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一、本《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完成光伏电站备案,向公用电网供电的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可参考此《示范文本》,在合同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简化条款内容签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约定或据实填写,空格处没有添加内容的,请填写“无”。《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示范文本》附件中略去的部分,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或约定。

目次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第2章 双方陈述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第5章 上网电价

第6章 电能计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 不可抗力

第10章 违约责任

第11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12章 适用法律

第13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14章 争议的解决

第15章 其他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合同编号: )

购售电合同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_____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2],税务登记号: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售电人名称: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信地址: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鉴于:

(1)售电人在 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p)的 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p),本合同为 期 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3],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4]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 期 兆瓦,装机容量为 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5]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6]。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7]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 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 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 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 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 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

(2) ;

(3) 。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__)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__)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__)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 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 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 ‰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 适用法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

第14章 争议的解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8]: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 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9]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5.6 文本

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分别送 能源监管局/办[10]备案。

购电人(盖章):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1] 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2] 首次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可暂不填写许可证,按照国家能源局规定属于豁免许可范围的发电项目不必填写。

[3] 《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 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5] 此处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

[6] 此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7] 适用于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的光伏电站,下同。

[8] 仅可择一。

[9] 实际签订合同时,附件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省略。

[10] 指国家能源监管机构设在光伏电站所在地区的相应分支机构。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光伏电站购售电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931 字

+ 加入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 __________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输/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

售电人:_________________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_____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本合同所指光伏电站(阵列)(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 )[2],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

双方提供联络通信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 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MWp)的 _____ 光伏电站(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售电人在 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p),本合同为 _____ 期 _____ 兆瓦(MWp)的光伏发电站。

(2)光伏电站已/将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光伏电站:指位于_____ 由售电人拥有/兴建[3],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电站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一,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详见附件二)[4]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本合同为 _____ 期 _____ 兆瓦,装机容量为 _____ 兆瓦的发电设备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备。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兆瓦·时(MW·h)。

1.1.3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1款规定的购电量的全年(月)累计。

1.1.4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5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6 计量点:指附件三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7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断面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8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光伏电站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9 发电功率申报曲线:指光伏电站在发电功率预测的基础上,向电网调度机构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曲线。

1.1.10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5]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1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6]。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 方 陈 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7]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光伏电站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启动光伏电站电池阵列及其他必需的电力。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光伏电站,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光伏电站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光伏电站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池阵列及公用系统检修计划。

3.2.4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全额保障性收购。

4.2 当电网能够全额消纳光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光伏电站发电功率申报曲线下发调度计划曲线。

4.3 当电网输送能力不足或其他电源没有富裕的调峰、调频能力,无法满足光伏发电时,电网调度机构根据输送能力或调峰能力空间制定下发调度计划曲线,光伏电站应严格执行电网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实际发电能力可能超出电网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计划曲线,应报告电网调度机构,由调度机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第5章 上 网 电 价

5.1 上网电价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光伏上网电价为: _____ 元/(MW·h)。

其中,购电人结算电价即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或确认的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为:__________ 元/(MW·h);可再生能源补贴为: __________ 元/(MW·h)。

5.2 电价调整

合同期内,如遇国家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电价标准执行。

第6章 电 能 计 量

6.1 计量点。

光伏电站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三):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 _______________ 。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原则上按主副表配置,准确精度为0.2S,《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2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0.2S级和0.5S级)》(GB/T 17215.322—20__)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20__)要求。电能表配有不少于两个标准通信接口,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接受对时命令、失压断电等事件记录功能,对于影响计量的电表事件,应能够以计量数据质量码的形式随计量数据上传至电能量远方终端和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具有辅助电源,且辅助电源优先供电。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支持《运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DL/T 719—20__)通信协议,能够采集电表中负荷曲线、零点冻结值、告警事件等电表中形成的数据,并传送至主站和当地监控系统;具有接受唯一主站对时命令功能,能够给电能表发布对时命令。支持双平面网络通信方式,支持拨号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光伏电站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2.8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安装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计量表计,分别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

6.3 上网、用网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按照产权分界点或按照双方约定付费购买,其安装、调试和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双方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检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检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以外的检验或测试,检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检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检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 量 计 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上网电量的抄录和确认应当在次月5日前完成。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光伏电站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光伏电站启动调试阶段或发电量无法满足自身用电需求时,电网向光伏电站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分别结算,不能互相抵扣。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电费确认应当在电量结算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1.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

其中,购电人承担的上网电费=上网电量×对应的结算电价(含税),此处结算电价为当地燃煤火电脱硫标杆上网电价或政府价管部门认可的结算价格。

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上网电价_____ 元/(MW·h)-购电人结算电价 _____ 元/(MW·h)]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按照双方约定,售电人向购电人报送上网电量。购电人按月填制电费结算单,售电人确认并根据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

8.2.2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①上网电费确认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②上网电费确认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 _____ ‰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2.3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承担的上网电费部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8.3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4 用网电费的支付

用网电费的支付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光伏电站用网电量,按国家价格有关部门电网目录电价核算电费,光伏电站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光伏电站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5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6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户,或选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相应款项。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账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账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7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 可 抗 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信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违 约 责 任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___ 。

10.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___ 。

10.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0.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1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1.1 光伏电站并网所需的各项政府批文均已签署且生效;若属于特许权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特许权协议已生效。已签署并网调度协议。

11.2 本合同在11.1前提下,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3 本合同期限,自 _______ 年 __ 月 __ 日至 __年 __ 月

__ 日止。

11.4 在本合同期满前 __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2章 适 用 法 律

12.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3.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1.1及11.2条。

13.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能源管理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_________ 。

13.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 ____ 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2)一方电力业务许可证被撤销、撤回、吊销、注销,或光伏电站首次并网后未在能源监管机构规定时间内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3)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4)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5)由于售电人原因,光伏电站持续 ____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6)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 ____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7)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 ________ 。

第14章 争 议 的 解 决

14.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能源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8]: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5章 其 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9]

附件一:光伏电站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站光伏电池阵列地理分布图示(略)

附件三:电站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5.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

15.6 文本

本合同共 ___________ 页,一式 _______ 份,双方各执 ___ 份,分别送

____ 能源监管局/办[10]备案。

购电人(盖章): 售电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__ 年__ 月 __ 日 签字日期: __ 年 __ 月 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