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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球比赛规则和计分方法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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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比赛规则说明书_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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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则说明书

一、 球类赛规则

1.1   男子7人足球(7人+3替)

一、队员人数

1、每队上场队员最多7人,可以有替补队员3人,如果因特殊情况一队只有6人到场,可以以6人应战对手7人。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或等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三个人。换下的球员不能再上场了。

二、队员装备

运动员上场不准穿钢钉球鞋。自备装备,可以穿护板。可以带自己的足球

三、比赛规则

1、某队迟到10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某队已经有6人到场,等(第7人5分钟)不到,如果不肯以6人迎战对手7人,就按弃权论。迟到的第7人在比赛开始之后赶来,只允许下半场登场,即整个上半场必须6人对7人。下半场恢复7v7。

3、开球方式掷硬币或者猜拳裁判与双发队长协商后决定。

4、为了鼓励积极性,守门员可以主动上前参与进攻,如甲方守门员过了半场参与进攻,则不允许在乙方断球后在本方半场直接吊门(进球也无效,并给予吊门队员黄牌警告),必须过半场才可以直接射门。

5、如果甲方守门员没有参与进攻,很老实的在甲方自己的禁区中,那么就算乙方从自己禁区直接吊门、射门,进球都算有效。

6、守门员只能在禁区内用手,禁区外故意手球视情况出示红黄牌。无举臂、抬手动作,球直接砸在手臂上,不算手球。(具体情况裁判自己掌握)

7、本方球员用脚回传本方守门员,守门员必须先用脚触球才能用手拿,违反此条判罚间接任意球。本方球员用头回传本方守门员,则可以直接用手接。

四、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5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有补时)。在每 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2、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裁判自己掌握)。

3、实行单场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可加时(10分钟,无上下半场之分)    如果还没有分出胜负,则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不许铲抢。(友谊第一)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十一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

六、任意球、点球、球门球、越位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得分也不算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人墙最多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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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教学实习报告范文:探索教育方法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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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学实习报告范文:探索教育方法

实习内容主要是语文教学、班主任工作,此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工作。既然是实习教师,语文教学自然是重点。

我实习的班级——高x()班,是一个很优秀的班级,他们的语文老师,也就是我的指导老师同时还是校长办公室的主任,颇受关注,他们使用的又是我所不熟悉的新教材,这些都让我颇感压力,因为我作为他们的实习老师,总是要给他们上课的。怎样才能上好课,怎样才能教好他们,正是我面临的一个重要而又迫切的问题。

思考之后,我决定先从指导老师的上课风格入手。既然指导老师教的这么成功,学习他的方法、吸收他的经验自然是一条捷径。实习开始的两周,我便专心听指导老师的课,揣摩他的教学风格。指导老师也很负责,很热心地告诉我怎么听课,在课堂上如何观察学生,如何针对不同的情况作出适当的反应,从而提高教学效果。总的来说呢,指导老师的教学风格是把课堂话语权交给学生,用他的话说就是一节课能让所有的学生都在听都能听明白都能学到东西,这堂课就算成功了。

至于如何把话语权交给学生,主要就是采用教师点拨法,即设问析疑。所谓设问析疑,是教师首先由一篇课文的切入口入手提出问题,然后引导学生回答、分析疑问并由此转入另一问题,最后把学生引导到预定的教学目标中。通过这种设问析疑,在加上适当的讨论,某些课文再结合文体特点,采用品味法、朗读法进行教学。法国教育学家第惠多斯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那么,怎么去激励、唤醒、鼓舞听课者呢?让他们参与课堂,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惟有这样,学生才会更加的融入课堂,惟有这样,学生的语文水平才会有所提高。

设问析疑无疑是一个较好保证学生参与课堂的一种的教学模式。经过多次实践,我发现这种教学模式有颇多好处,具体的说有助于学生思考多方面的意见,增强学生思维的灵活性,发展了学生清晰明白地交流思想和看法的能力,有助于发展学生分析和综合的能力,鼓励学生专心地有礼貌地倾听,使学生的想法和体验得到了尊重,使学生成为知识的共同创造者。总的说来设问析疑可充分增强学生的创造性、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学生的主动性。

在听课的同时,我也对班上学生语文水平进行了调查。通过作文的批改再加上自习时间和课下时间的了解,得知这个班的语文水平还可以,且全班的学习氛围很好,课堂纪律和作文上交情况都很好,学生课前预习也很自觉,更重要的是他们讨厌传统的语文教学,他们不喜欢老师垄断课堂。显然,指导老师的教学方法是十分适合他们的。

好的教学当然是能够满足学生需要的教学,这种需要可能是现实的参加高考的需要,也可能是解决学生关于生活、关于人生的迷惑的需要,而满足后面一种需要对于语文学科来说是很重要的,当然,前一种需要也是不可忽视的,毕竟这是一个极其现实的问题,不是单单一个“应试教育”的指责所能逃避的。了解了学生的需要,高考的形势之后,便开始着手编写教学案。指导老师告诉我,教学案是教师和学生一起使用的,不同于一般的备课,除了要体现教学思路,还要给学生留下思考的空间。教学案中的问题应该是具有启发性的,对理解课文、感受作者写作意图起关键作用的。

教学思路不是大问题,这些启发性问题的设置就大有学问了,不仅要对教材十分熟悉,有透彻的理解,还要有自己的独特感悟,十分地费脑筋。

在备课方面,指导老师也给了我讲述了一些注意事项。备课时,不要巨细无遗,那样在上课的时候可能很难找到要讲的东西,最好只是提纲挈领的一些东西,再补充一些重要的关键性的知识,具体的用到的知识,自己应该十分熟悉,记在脑中。上课的时候不是照本宣科,而是根据课堂的进展情况,适时调整教学。

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在语文教学这个方面的实习可以说还是成功的。

班主任工作也是实习的一个重要方面。班主任是一个班级的管理者,教育者,也是一个班级的设计者,除了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外,还负责沟通协调好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关系,任课教师之间的关系,学生之间的关系,可谓任重道远。班主任的工作真的是十分烦琐的,事无巨细,都要过问。早上要很早到班级检查早读情况,还要做好考勤工作,在别的老师上课期间,还要不时到班级外面转上一圈,检查学生的上课情况,有时候还要帮助任课教师维持班级秩序,这些都是班主任每日必修的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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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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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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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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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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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比赛场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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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双方就羽毛球场景其配套场地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 的羽毛球场景其配套场地,面积 平方米,

其中羽毛球场 平方米,配套场地 平方米,用途以甲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三条 租金

本合同租金按年支付,租金标准为: 元/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次租金于 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的使用进行监督。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使用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使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使用产生的费用。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需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不得将使用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如需转让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包括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租金的1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利用场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三十日未支付租金的。

5、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月租金的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地内的配套设施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场地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场地的,应按300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第十条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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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比赛场地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2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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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县体育中心

乙方:_____县_____协会

为了顺利举办体育比赛和XX培训,合理利用体育场地,甲乙双方签订XX县体育中心公共体育设施田径场租赁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体育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体育赛事和XX培训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乙方租赁的体育场所名称是XX县公共体育设施田径场,场所的地址是XX县XX大道XX县体育中心体育馆。租赁的内容包括体育馆内公共体育设施田径场全部区域和体育馆附属的X平方米管理用房,租赁用途用于体育赛事和XX培训的举办。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场地和房屋给乙方使用,场所租赁期间的水、电、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计____年。

第三条 租金与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金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租金支付方式为____。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乙方需交纳押金人民币____元,押金在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租金为每季度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____元。

第四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和房屋。乙方在使用场地和房屋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地和房屋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___日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___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政府需要使用场地举办各种活动,甲方有权在活动期间暂时收回场地所有权,但需提前___日告知乙方。

第五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体育场地和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比赛条件,保障乙方正常进行比赛和训练。

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赛事活动和足球训练。

3.甲方应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正常用电用水需求以及维护场地公共区域、厕所的正常使用情况。

4.甲方应对场地范围内的治安进行有效管理。

第六条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拥有租赁期间场地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广告收益的权利。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比赛和训练期间,提供停车位X个,以及其他因比赛惯例必须由甲方提供的服务和帮助。

4.乙方有权无偿使用甲方的停车场、洗手间等其他公共设施。

第七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赛事和足球培训资格,并按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项目比赛。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机构法人的备案资料。

3.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体育比赛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赛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5.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使用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每日的9:00-18:00为场所对外开放时间,乙方必须无条件开放场所给群众开展体育活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或训练,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场所内的资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应免除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___的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押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押金及利息。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 其他

1.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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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会计实习报告: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调研与分析[页2]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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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习报告:固定资产核算方法调研分析

2.从无形损耗考虑,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占企业资产相当比例的生产设备,其寿命周期越来越短, 更新换代势必加快,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时间的推移,各种生产设备的无形损耗将越来越大,就更为明显。一台设备的替代品也许会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内出现,所以从谨慎性出发,企业最好考虑到这种可能性,在设备使用早期提高折旧成本,后期则降低折旧成本,这与加速折旧法的原理是一致的,也可减少无形损耗所带来的损失和风险,符合会计核算的稳健性原则。

3.一般来说,年限平均法主要应用于会计核算基础薄弱,生产成本核算起步较晚的企业。而作为会计核算较健全、财务管理相对完善,专业设备中的贵重仪器占固定资产比例较高的x科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简单的采用这种传统的核算方法显然并不恰当,违背了会计准则,也与其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相悖。

(三)现行折旧计提方法会计后果

(1)没有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使损耗价值补偿不完整

“”运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是以历史成本为计量依据的,其实质是站在现在这个时点以现行的物价水平把投资成本分配到以后各期,很显然这从根本上忽视了货币的时间价值,没有考虑市场利率的变动因素,没有从根本上基于市场利率等因素来确认各期的折旧额,因而即使是加速折旧法也不能完全弥补由于货币时间价值而产生的差额,这部分差额既没有被转入产品的成本或费用,又没有被计入企业的损益,形成企业资产的一种无形损失,时间越长,固定资产价值越高,市场利率越高,该损失就越大。

(2)没有考虑通货膨胀因素,不利于组织设备更新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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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方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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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算方法

哪些借款合同需缴纳印花税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公司间签订的直接借款合同需缴印花税吗?为什么?

不需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借款合同是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采取的是正列举的方式,只对列举出来的凭证征税,未列举的一律不征税。

因此,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能视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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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借款合同印花税及其计算方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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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印花税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类 别】借款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范 围】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印花税介绍】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1]: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贷金额计税贴花。

六、有些基本建设贷款,先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参照:税 目 税率(税额) 】

一、购销合同 0.3‰

二、加工承揽合同 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五、财产租赁合同 1‰

六、货物运输合同 0.5‰

七、仓储、保管合同 1‰

八、借款合同 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 1‰

十、技术合同 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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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合同协议,全文共 40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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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

(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

(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

(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十一)_________。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会议,经区主管部门责令,仍不召集的;

(二)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

(三)业主委员会被区主管部门责令解散的。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

(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

(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核实业主身份;

(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及议程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八)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第七条 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情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说明;

(三)参加会议的业主对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

(六)会议召集人将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第八条 业主大会以书面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根据规定向本区域全体业主送达表决票或选票,并告知业主表决票或选票投放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二)会议召集人收集指定投放地点的表决票;

(三)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表决,如回收时限届满后,如与会业主的总票权数未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的,由会议召集人告知全体业主延长投票时间,组织人员催收表决票、选票,直至与会业主总票权数达到业主大会总票权数法定比例;

(四)会议召集人组织人员开箱验票,统计并公布表决、选举结果;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第九条 业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行使投票权;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投票权。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书面委托他人投票。书面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投票权数。

业主投票时应出示选举证,代理人除应出示业主的选举证外,还应出示委托书。

第十条 单个物业登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的,应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投票权数按业主所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特区内各类物业按每十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十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五平方米以下且有房地产权证的非住宅类物业,每证为一个投票权。

宝安、龙岗两区以每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第十二条 特区内的业主大会会议应有已入住的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宝安、龙岗两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但宝安、龙岗两区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下应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

(一)主任、副主任召集会议的;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

(三)经区主管部门建议召开的;

(四)由主管部门责令召开的。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时应当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每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的会议,但委员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书面委托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席会议。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可邀请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特区内物业项目的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3年,宝安、龙岗两区物业项目的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为2年。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内,业主委员会应当报告区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同时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40%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十九条 物业为分期开发的,经已入住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新一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应当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增补的候选人从新一期物业的业主中推举,差额比例不得少于20%。

增补委员的数量根据新增投票权数占已有投票权数的比例计算,但增补后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不得超过17人。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后存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送达每一位业主:

(一)关于专项基(资)金的使用的建议;

(二)关于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建议;

(三)根据业主大会的表决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取何种方式(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

(四)对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初审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建议;

(五)关于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

(六)关于罢免委员的建议;

(七)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信息,必须经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方可对外公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以上签字:

(一)关于专项基(资)金的使用的建议;

(二)关于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建议;

(三)根据业主大会的表决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取何种方式(招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议;

(四)对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年度管理服务计划初审并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建议;

(五)关于决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决议;

(六)关于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建议;

(七)向市、区主管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的决议;

(八)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解散的,在解散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其档案资料和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所在地区主管部门,并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第二十四条 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加盖业主大会印章,经业主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活动档案,档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

(三)各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备案的材料;

(四)业主名册;

(五)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六)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七)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建议书;

(八)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九)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本物业区域的档案采取以下第种方式保管:

(一)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二)委托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2、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3、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从管理费中开支。

经费收支帐目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一名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执行秘书的津贴数额为:_________元/月,从物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十九条 其他补充条款: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三十条 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后生效。

附件

使用说明

一、本议事规则为示范文本。

二、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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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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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议事规则。

本议事规则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专为本区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使用。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范围

(一)业主公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修改;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

(三)专项维修资(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四)业主大会的诉讼和仲裁;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罢免;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九)业主委员会不当决定的改变和撤销;

(十)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

(十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取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具体形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第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以上业主提议(特区内指经持有物业全体业主百分之十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提议;宝安、龙岗两区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

在下列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由所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召集。

(一)业主委员会逾期不召集会议,经区主管部门责令,仍不召集的;

(二)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

(三)业主委员会被区主管部门责令解散的。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召集人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表决的事项;

(二)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会议议程;

(三)印制表决票或选票;

(四)在业主中推选若干表决票和选票的发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核实业主身份;

(六)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事项及议程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业主送达会议通知并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会议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等;

(八)其他会务准备工作。

第七条 业主大会以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程序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就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目的、会议召集情况及业主到会情况等进行说明;

(二)会议召集人对本次会议需要决议事项进行说明;

(三)参加会议的业主对需要决议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计收有效票;

(五)会议召集人公布投票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对投票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作出说明,确定并宣布决议事项是否通过;

(六)会议召集人将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召集人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会议记录统一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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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买卖双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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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买方违反合同的主要表现有:

(1)不按合同的规定支付货款;

(2)不按合同规定受领货物。

出现以上情况,应采取哪些补救办法?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a.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如《德国民法典》规定,如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可以采取:

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价金;

请求赔偿和解除合同。

b.英美法系规定:卖方只能请求损害赠偿,而不能解除合同。买方拒收物和拒绝支付货款时,卖方可采取两种不同的救济方法:

一是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不付款,卖方一般无权对买方提出价金之诉,而只能以买方不接受货物为由,对买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

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买方,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买方无理拒绝货物,卖方可以以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买方提出支付价金之诉;二是买方已经接受了货物,而拒绝对付货款,卖方唯一的救济方法就是向买方提起价金之诉,要求支付货款。

二是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对货物所享有的物权。英国法律规定,当买方不支付货款时,卖方可以对货物进行以下两种权利:

留置权:即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可以对货物行使留置权,把货物留下来作为支付价金的担保,直至买方支付全部价金为止。一旦货物脱离卖方占有(已发运过去),卖方就不能行使此项权利,而只能行使中途停运权。

停运权: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把已脱离其占有但仍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重新取运回来的一项权利。行使此项权利需具备以下条件:卖方必须已经交出了对货物的占有;买方确无清偿能力;只能在货物的运输途中行使。

卖方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不交货

交货是卖方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对卖方违反买卖同规定拒绝交货,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规定:当卖方拒绝交货时,买方可采取实行履行救济方法,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交货义务;同时买方也可采取解除合同、请求损害赠偿的救济方法。

英美法系国家则强调:一切合同义务都当事人所作为的许诺,即使做出许诺的一方没有过失,也构成违约,同样应承担违约责任。

《公约》规定:在卖方拒不交货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下三种救济主法:

a.要求对方履行交货义务;

b.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合同;

c.请求损害赔偿。

(2)延迟交货

《公约》在延迟问题上的处理方式, 参照《德国民法典》的做法,在第49条规定,只有当卖方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才可以撤销合同。《公约》还规定,无论买方采取保种救济方法,都不妨碍买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即使买方已经以卖方迟延交货为理由撤销其合同。

(3)货物与合同不符

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或包装等方面与合同约定不相符时,买方应采取哪些补救方法,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公约》规定,即买方应在发现或应发现不符情形后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说明不符情形的性质,否则即丧失声称货物不符合同的权利。一般情况下可采取以下几种救济方法:

a.要求交付替代物;

b.要求对不符合同的货物进行修补;

c.在宽限期内履行;

d.要求减低价格;

e.交货部分合格的情况下,不能全部解除(如果是机械配件可以)。

f.撤销合同(解除合同);

g.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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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比赛赞助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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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赞助协议书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达成关于_________比赛的赞助协议。

一、甲方为本次活动的主承办方,乙方为本次活动的唯一赞助商家。

二、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宣传形式,包括:a.横幅冠名 b.海报宣传 c.宣传单的宣传 d.届时会场布置中适当的宣传(投影字幕)。

2.指定乙方拥有本次活动的冠名权。

三、乙方义务

1.赞助本次活动所有必要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预付_________元,活动结束付清所有款项)

2.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

四、违约

1.如遇双方都不可预知的情况而导致本次活动意外取消或者中断,甲方退返乙方相关费用(如前期已有相关宣传费用投入,这部分费用不予退返)。

2.如单方面没有履行必要的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蒙受不必要的损失,需通过相关途径想对方作出赔偿和道歉。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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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比赛租赁游泳池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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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范文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丰富小区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小区提供一个运动休闲场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优势互补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说明

1、甲方将游泳池的经营权及游泳池相关硬件承包给乙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地点:

时间:________年月日——________年月日

2、游泳池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费、水电费。

二、甲方责任说明

1、甲方提供存放物料的地点,确保非营业时间游泳池相关设施的安全。

2、甲方保证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自主经营权。

4、甲方有义务协助做好卫生部们的检查及处理游泳池内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

5、甲方出示游泳池可开放的相关证明。

6、甲方需负责非营业时间池水和不能存放的设施的安全。在非营业时间内如果出现的任何问题由甲方负责。

三、乙方责任说明

1、游泳池首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方可对外开放。

2、乙方负责游泳池的管理,在承包期间的营业时间内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需加强游泳池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池水符合检测标准。

4、乙方负责门票、泳具等的出租销售。

5、在承包期间营业时间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设施被盗或损坏,乙方负全责。

6、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水电费。

7、合同期满,乙方将游泳池、房屋、设备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损外的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四、费用收支

乙方在订立该合同时,即向甲方缴纳游泳池承包费元,水电费押金元。

水、电计费标准为水元/吨

电元/度

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进行账目核算,若实际水电费用及设施损坏赔偿低于元,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押金;若实际水电费用及设施损坏赔偿高于元,乙方向甲方补交齐所需费用。

五、附则

本协议尚未涉及的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各条款均经双方认可,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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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足球比赛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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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租房地址:

二、租凭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2.房屋租金:由甲方免费租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4.因甲方在乙方租凭期满后自己需要使用该房屋,因此不再与乙方进行续租。

三、租赁期间安全协议:

1.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乙方应遵守有关部门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汛、防灾、用电、用气等安全工作,严禁“三合一”,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随意加大用电负荷,确保安全用电。严禁在房屋内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走廊、通道畅通;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负经济、法律等全部责任。

3.乙方自行购置的电器或其他设备应当合格且符合安全要求,并与甲方提供的水、电、煤气接口及荷载相匹配,禁止乙方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负荷、高危险性设备或物品。

4.因乙方自身原因发生的自残、自杀、意外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甲方已确认房屋设施的安全性,要求乙方对房屋及设备的使用安全自行负责,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四、就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手印):________ 乙方签字(手印):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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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生参加比赛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生,比赛,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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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现系____________班学生,现因身体的原因,家长要求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康复后才能回校学习。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休学期间,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组织学生观看有关安全教育录像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3、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不到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4、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校外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法律法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交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外期间按时学习,学生在校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6、在家休学期间,私自在外玩耍、到街上上网、打台球或与校外人员玩耍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有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8、学生休学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承担安全责任,学生未按时回家,家长应及时寻找。

9、休学期限为-学年度第一学期。但要求期末回到校考试。

9、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名后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

班学生姓名家长签名: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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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学生参加比赛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生,比赛,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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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队所有人员应遵守本次比赛一切规定,应按时集中,认真比赛,打出风格,打出水平,展示出新时代青年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2、请广大学生对本次比赛报以支持和肯定的态度,因为此次为班级比赛,负责部门尚无充足经验,比赛中和工作中如有失误请见谅!举办方将在以后的生活中为广大同学带来更多的活动;

3、参赛队员和裁判都需发挥公平竞赛的精神,让比赛流畅有序的进行;

4、非本班级人员不得顶替上场,出现以上现象,该队该场比赛判0:2负;

5、所有裁判名单都是经由举办方权衡之后选择,所有参赛队不得提出异议;

6、不能出现顶撞裁判,如不满裁判判罚,由领队或者队长向举办方提出异议;

7、一切裁判问题的由技术代表裁定,所有相关人员不得对工作人员及裁判发生不尊重行为,一出现将由裁判提出警告,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8、如若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即刻取消该场比赛,随后该队比赛资格,视情节上报院系;

9、全体参赛球员须签署安全协议书一份,否则不予参赛;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班级、参赛队伍各执一份。

导员:___

队长:___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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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比赛租赁游泳池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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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现就位于南山区宝珠花园小区内的游泳池承包事宜进行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甲方同意将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宝珠花园小区内的游泳池承包给乙方自主经营。

二、承包期限:20xx年5 月 01 号— —20xx 年 10 月 01 号(营业日期以每年开放与闭池公告时间为准),为期年,每年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承包费用:每年按照为期 两 年。

2、缴付方式:每年租金分4月缴纳,每月第一月租金在签订合同8日内缴纳;第二年租金缴纳方式依据本年度方式执行。

3、保证金:并缴纳水电费押金违反本合同之条款并将游泳池及设备完好地交接于甲方后,甲方将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乙方。

4、水、电计费标准为 :水 元/吨 , 电 /度 ,如遇水电费用调整,则按市政价格变动执行。

四、承包场地交付

自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将承包项目交付乙方,双方签订交接书,对房屋现状及附属设施一一列明,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五、合同说明

1、 甲方将游泳池的经营权及游泳池相关硬件承包给乙方,在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额外费用。

2、 游泳池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费、水电费。

3、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营业停止,合同期限顺延。

4、 乙方可用游泳池的名义对外宣传。

5、 因天气的原因乙方有权缩短游泳池开放时间,具体视天气情况而定。

六、甲方责任说明

1、 保证承包项目的权利无瑕疵,若有第三人主张权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 甲方保证按小区绿化用水、用电的费用标准供给乙方充足的水、电,并保证游泳人员进出小区的自由。

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自主经营权。

4、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业主、外单位关系,为乙方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5、 甲方应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如:水循环处理设备、吸污机),并保证设备完好。乙方在使用时应珍惜、科学使用,并承担使用中出现的维修费用。

6、 甲方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在小区内的相关宣传活动(如拉横幅、贴海报等)。

7、 为了泳池安全,方便救生员管理,甲方为乙方提供住宿和就餐条件,乙方支付甲方相应水电费用和伙食费。

七、乙方责任说明

1、 游泳池可对外开放,但优先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经营活动也不得影响甲方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

2、 乙方负责游泳池的管理,在营业日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3、 乙方需加强游泳池卫生管理,保持环境卫生,确保水质符合检测标准。

4、 乙方经营范围包含游泳池开放、游泳用品及相关商品的出售,不得经营违禁商品。

5、 乙方应在每月8号前向甲方缴纳承包费、水电费。

6、 乙方可根据人力成本及水电成本的变动对泳池的票价及培训费用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费用可参照市场行情。

7、 合同期满,乙方将游泳池、房屋、设备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损外的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乙方增添的设施(救生台、水处理机等)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解除

双方均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如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须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及预期利润。

但在承包期间如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如仍不能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当再行赔偿:

1、 乙方延期交纳承包金超过30天;

2、 乙方出现违反合同禁止性规定行为;

3、 乙方未能完善经营手续,致使违规或违法经营;

4、 乙方违反承包合同义务条款经警告后未有改正。

九、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地震、塌方等)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全部押金和相应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管辖

双方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项

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有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深圳市东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珠花园管理处

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深圳市腾达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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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比赛租赁游泳池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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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本协议,为乙方在甲方场地顺利举行乒乓球比赛活动提供保障。协议内容如下:

一、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

二、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满足比赛要求的合适场地,包括足够的乒乓球台数量及灯光等所需一切硬件设施。

2、为乙方提供比赛所需的配套条件,包括裁判及比赛编排,组织乙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

3、提供比赛用球及记分牌。

4、甲方负责场内的安全防范和体育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包括:建筑物的管理及维修保养保安管理并负责场内的公共安全消防安全内外各种通道、道路、停车场的管理。

5、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应保证没有第三方主张权利。如因甲方因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举办比赛,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并支付乙方租金总价款的200%违约金。

三、乙方责任:

1、组织比赛人员准时到达比赛场地。

2、协助甲方组织好赛场纪律,比赛过程一切听从总裁判的指挥。

3、提前一天将比赛所需的音响等设备运至甲方场地,甲方协助进行调试。

4、不得破坏甲方场地内的任何设施,如有损坏,原价赔偿。

5、比赛前两天将比赛所需费用共计贰仟贰佰元交给甲方。

四、以上协议如果甲乙双方存在异议,另可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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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比赛宣传费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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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甲方为宣传本公司业务,委托乙方印制业务宣传彩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整理所需材料,提供合法的、真实的文字资料。

二、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意愿的设计样稿。甲方有权对稿件的设计和完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乙方应据此进行修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双方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建议、意见(包括传真在内)均采用书面形式交流,双方必须签字。未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有关资料,乙方单独进行成品制作或私自举行的宣传活动,均视为违法行为。

三、 甲方委托乙方印制_________公司宣传彩页,共计印制   份,每份  元。

四、 乙方如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

五、 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交货,交货后甲方十日内一次性结清乙方宣传费用

六、 甲方需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若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付款时间起,参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额(合同总额的20%)

七、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八、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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