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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规则制度(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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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班级纪律管理规则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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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优秀学生。

2.树立大局观念,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维护班级荣誉,积极为班级荣誉增光添彩,敢于同违纪现象作斗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同学之间健康交往,不起外号、绰号,不背后非议他人,言行举止文明规范,做文明学生。

4.有事必须请假,未获批准,自动离开,按旷课处理;在家不能亲自请假者,必须家长亲自到校或电话请假。旷课期间发生所有事故责任自负。

5.培养良好的作息习惯,午晚休时不听录音机、收音机,不看与学习无关书籍,做其他与休息无关的事情。

6.早读时间按时到,不能随便请假,不能迟到。

7.遵守学校就餐及宿舍楼管理规定,养成良好饮食习惯,不在教室、宿舍内就餐,不把零食带入教室。

8.体育用品不带入教室,违者没收;教室、宿舍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衣服、被褥等到指定地点晾晒,不乱扔物品,保持教室、宿舍内外清洁。

9.组长、及各班委成员认真负责,领导本组及本班成员在预备前保质保量完成当天应尽职责;遇大扫除,绝对服从卫生委员安排调遣。

10.牢固树立时间观念,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室,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出入教室。

11.进入教室即保持安静,不喧哗,有事到教室外处理,教室内不东张西望及无故抬头,自习及正课时间不下位,不换位,不做传递纸条等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

12.自习及正课时不喝水,不吃零食。

13.不把课外书、单放机、镜子、梳子等与学习无关物品带入教室;不把手机、呼机带入学校。

14.上课认真听讲,紧跟老师思路,不起哄,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勤学善问好思;课后独立、认真、及时完成并交作业,巩固并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

15.自习时谈论问题,只限谈论者听到,不能以谈论问题为由说笑及做影响他人学习的事情。

16.班干部在学习、纪律、卫生等各方面要以身作则并起带头作用,其他同学要支持班干部工作,有意见要以合适方式向老师或班干部提出。

17.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及公私财物,如有损坏,及时报告修理,不随便动用他人物品,要有安全意识,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及早处理。

18.禁止到校外酒店、网吧、舞厅、游戏室等营业性场所,校内不抽烟、不喝酒,不在校园内举行生日聚会及其他节日聚会。

19.遇事忍让,和平处理,不打架斗殴,不协助打架,不拉帮结派。

20.不与校外闲杂人员交往。

共2页,当前第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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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班级纪律管理规则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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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各位同学轮流担任值日班长。值日班长负责班级的一日管理事务,监督班干部履行责职的情况,检查督促全班同学遵守常规的情况,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一日的班级活动;具体的工作是:早中晚三次检查并督促教室卫生、中午、傍晚放学时的教室的关电源开关及晚自修下课检查教室的门、窗、开关等关闭工作。若当日教室检查没有扣分的情况,那么当日值日班长适当的奖励,若一周班级得到五角星,整一周的值日班长都适当外加奖励。与值日工作倒垃圾的同学一起做好废纸、易拉罐等回收工作。

2.寝室长负责本寝室成员在晨间集队、寝室卫生、就寝纪律三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协调各寝室成员间的关系,同时向副班长反馈前一天寝室就寝情况。如果寝室在一周内没有扣分情况,全体寝室成员都适当奖励,一个月后寝室获“文明”、“标兵”全体寝室成员再适当奖励。寝室长适当外加奖励。

3.由班长负责班委费收缴,生活委员监督登记,并且由生活委员负责本班所需物品的采购,由班长、体育委员、生活委员负责本班物品的保管;由体育委员负责眼操,广播操的工作。

4.晚自修第一、二节下课,根据任课老师要求,各课代表把作业收起,并登记好作业收交情况,记好名字。全体同学晚自修时间认真作好预习、复习工作。

5.早自修前10分钟,由语文、外语课代表组织全体学生进行早自修的朗读工作,班级电教员负责班级多媒体的开关及第三节晚自修后多媒体、饮水机电源的关闭工作。

6.教室卫生打扫由组长负责人员的监督,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在岗的同学由值日组长负责记录,并向副班长汇报,教室的卫生要求一日三次,中午、晚上要求在吃饭前做好。当日值日工作的成果由值日班长负责检查(一日三查)。寝室卫生由寝室长负责、督促、检查,各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若当日寝室打扫中出现因打扫等职责范围内的扣分,则当日值日成员第二天重做,直到不扣分为致,并对当日值日工作成员适当的惩罚。

7.通校生要求不迟到不早退,进校要求下车推行,车放适当位置,一卡通由单人使用,不借别人使用。若一周内没有迟到、以及文明礼仪扣分的,则适当的奖励;晚自修来校自修的,需书面提出申请,家长签字,方才允许,在校一有严重违纪事件发生,立即取消来校晚自修资格。

8.全班同学根据《班级奖惩制度》进行量化考核,所得积分的高低作为期末思想品德考核和评比各类先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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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班级纪律管理规则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班级,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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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有病有事要请假。

二、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要立即回教室,做好课前准备,把课本、作业本等学习用具,整齐地摆放在课桌上,静候老师来上课。迟到者在得到老师允许后,方可进教室。上课时未经老师同意不得调动座位或离开上课地点。

三、上下课应全体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好,待老师回礼后方可就座或解散。

四、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举手发言,回答问题声音响亮,不准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不做小动作。

五、上课和自习时,要保持安静,不准打闹,不准下位,不准随便出入教室,不准大声说笑,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

六、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室内操,动作准确到位。

七、下课铃响了,老师宣布“下课”,学生方可离开教室。

八、课后值日生应及时擦黑板。

九、课间注意文明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戏耍、打闹或在走廊上奔跑、追逐、喧哗。

十、不准在教学区内进行体育活动,严禁打扑克或做不正当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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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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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合作社议事规则制度

一、 合作社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五、财务审批管理

本社财务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在_______元以内费用开支,由理事长直接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费用开支,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在_______元以上的开支和投资(或者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以上的费用开支和理事长向合作社出资额度2倍以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财务人员办理各项支出,原始凭证(支出计划审批、发票、验收、入库等凭证)必须齐全,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监事会在每月财务轧账前对财务支出项目进行审核,对未按规定支出的,提出质询,责令整改纠正,甚至责令由责任人赔偿。

六、财务公开办法

本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人员必须热情接待社员提出的与其有关的财务查询。

七、购销价格管理

本社购销产品、生产资料的价格确定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八、社员账户管理

本社建立社员账户,由财务人员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以及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分开核算。国家财政扶持补助、其它捐赠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分配给成员,不得记入成员账户,仅作盈余分配依据之一,成员退社后不再享有。

社员盈余分配制度

一、分配对象。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二、分配核算。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财务人员要做好财物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资产和债权、债务。财务核算结束后,向理事会提交盈余分配方案。

三、盈余分配顺序和办法。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盈余公积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若累计有亏损,首先弥补亏损,抵亏后的公积金余额再用于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2、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和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确定为社员的份额向社员进行分配,分配比例不超过可分配盈余的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和入社时间,按时间段按比例进行分配。

四、审批程序。理事会接到合作社财务部提交的盈余分配方案后,组织召开有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参加的理事会扩大会,听取意见,进一步完善方案,经理事会审核后,提请社员(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记载登记。按交易量(额)比例分配盈余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项目投资范围

本制度所指的项目投资是指与本社生产经营有关项目的内部投资。

二、投资项目的立项

理事会接受投资项目建议后,确定专人组成项目论证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提出项目是否建设建议。论证小组认为项目可行的,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程序及权限审核和审批。理事会对报送的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经审核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核并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项目可行性论证内容包括:市场状况分析、投资额度、投资资金筹措、投资回报率、投资风险、投资占用时间、政策优惠条件、收益分配等。

三、投资项目审批和实施

凡超过理事长个人在本社股金额度2倍以上的投资属于重大投资。本社的重大投资项目由理事会审核,社员(代表)大会批准,理事会组织实施。一般投资由监事会审核,理事会审批,组建项目部实施。

四、项目投资资金的筹措管理

1、投资项目资金筹措以实现本社最广泛的社员及其最大限度的收益为原则,来确定资金筹措渠道和范围。

2、在国家部分投资,合作社有能力配套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不得动员社员再入股投资和贷款投资。

3、项目投资优先本社社员在规定时间内入股投资。部分社员不愿入股投资的,其它社员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理事长个人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30%,团体社员入股投资最高不得超过总投资的40%。

4、项目投资额度在社员入社出资总额30%以内的,合作社经理事会决定,可以直接利用贷款投资。使用政府贴息贷款和农业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项目投资,理事会审批投资权限额度可提高到社员在合作社入股出资总额的80%。

5、采用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社员入社总出资额的80%,并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

五、投资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

监事会负责投资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建设结束后,要组织项目建设验收和项目建设资金内部审计。

六、建成项目的经营管理

项目建成验收后,由理事会负责将该项目纳入合作社一体化经营管理,属社员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即本制度第七条第3款类型)要单独核算。

七、投资项目收益分配

1、项目投资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

2、本社使用国家扶持资金、其它捐赠资金、合作社公积金、社员未分配盈余和合作社贷款投资项目的,均属合作社对项目的投资,其投资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社员在合作社按盈余分配制度分配。

3、由社员在本社完成基本出资入股的基础上,又直接投资入股与合作社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收益,按投资股份分配。社员的再投资收益分配给投资的社员,合作社投资所分得的项目收益记入合作社收入。

八、该制度由本设理事会负责解释。

档案管理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立卷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部门应积支持极配合。凡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必须按规定另外归档存放。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借阅者要保持整洁完整,不得涂改遗失;要注意安全保密,未经允许,不得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报理事会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数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内容

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

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

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等、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

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社务公开的形式

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

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

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三、社务公开的时间

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

四、社务公开的程序

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

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公开档案备查。

四、意见反馈

每次村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坚决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

五、监督管理

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对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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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工厂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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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工厂每周工作六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作为交接班时间。

2、考勤

(1)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厂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a、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b、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a、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00-8:30致电车间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工厂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车间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二、岗位制度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6、严禁在生产车间饮用食物。

7、严格按规范化生产和程序,加工制作每件产品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

8、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下班前清理、打扫卫生,整理原材料,规整摆放,成品、半成品分类整理,摆放整齐。

9、按时上下班,上班时,衣冠整洁,不准穿拖鞋进入生产车间。

10、严禁在生产车间内吸烟或使用非工作需要的明火。

11、生产车间员工禁止酒后上岗。

12、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厂内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三、奖惩制度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_____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4、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5、在生产中,爱护公共财产,对各类违法_____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每次奖励50元,并通报表扬。

6、在生产中及时发现机械故障、报告或及时维修者,每次给予奖励50元。

7、按工厂要求及时完成任务或提前超额完成的各项任务指标者,每月奖励50元。

8、偷窃他人财物及生产工具者,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9、在工作和生活中,无故吵闹打架者,引发事故,当事人除负责医疗费外,双方各罚款100元。影响较坏者,予以辞退。

10、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者,立即予以辞退。

四、卫生安全规定

1、加强车间安全防火防盗工作,每天下班后各生产车间电源全部关闭,所有车间关门、上锁。

2、为了确保消防设备安全性能,生产车间配备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随意动用,或作为它用。

3、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应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操作制度和安全管理。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上报,予以排除,保障生产安全。

4、车间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5、工厂全体员工应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

6、车间员工在每天下班前半小时进行生产车间的消毒清洁,保障环境整洁卫生。

7、生产废物必须每天清除出厂,保障卫生安全。

8、生产车间及其周围必须不定期进行除虫灭害,防止细菌滋生,危害生产人员。

9、员工不得在生产车间内私拉电线,以保障用电安全。

10、工厂内所有电路电线应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修。

五、其他

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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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住院医师履职职责实习报告总结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医师,全文共 1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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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履职职责实习报告总结

住院医师履职职责实习报告[1]xx年12月13日  来源:网络综合 【网络综合-住院医师履职职责实习报告】

本文住院医师履职职责实习报告由第一范文网编辑为您精心准备,请大家参考!

本人继续担任口腔科总住院医师工作。一年来,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科及口腔科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住院总工作职责,在努力提高自身业务及综合素质的同时,踏踏实实工作,在临床、教学及科研等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继续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保障医疗及病人安全

病人安全及医疗安全是医院生存的生命线,也是患者和医生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如何保证病人安全是每个医务工作者也是每一个医院管理者共同关心的话题。对患者安全管理,最大程度的保证患者安全也是实行住院总制度的预期目标。保障病人安全归根结底要靠制度建设。我院口腔医学院刚刚成立,许多制度需要完善。在本人担任总住院医师期间,协助科室领导先后制定了各种制度,如:1、恢复晚查房及危重病人床边交接班制度:2、坚持月阶段及周阶段总结汇报制度:3、实行主任每周主题查房制度:4、制定口腔肿瘤病人的随访及登记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规范了各级医生的职责,使大家有章可循,工作规范了,许多医疗隐患杜绝了,更好地保障了医疗安全,全年口腔颌面外科病房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及差错事故。

二、积极参与口腔医学院(系)的各项建设及宣传工作

情系口腔,积极参与我院口腔医疗事业的各个里程碑式的事件诸如:建立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点评比、博士点申请、承担广州市口腔执业医师技能考试等。在硕士点评比中,连夜加班加点撰写文章、协助整理资料、联系评委等具体琐碎工作;在口腔执业医师技能考试工作中,担任考官,严格执行考试标准,圆满地完成了考试任务。我院口腔医学系成立刚刚一年,许多同仁还不了解。口腔医学的分支日渐精细,口腔临床科室分工也日渐专科化,口腔各分支学科的知识需要普及,住院总是联系各科室的桥梁也是科室的宣传员。我平时积极写稿件,对我科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及时总结,在《质量管理简报》及《南方简报》上发表简报多篇。参与协调制作我科宣传活页,口腔科的不同科室如牙体牙髓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儿童牙病科、口腔黏膜病科等选出本科室最常见的1-2种疾病制作成宣传活页,普及口腔医学知识。有意识的进行临床资料收集及保存分类整理工作,遇到有典型病例总会亲自拍照片,留资料。尤其是术前术后的资料对比,典型病例的影像、病理及手术照片都要收集。凡是我独立管床的病人都保留各项资料。按疾病的不同分类、姓名及住院日期建立不同索引,有利于查找。典型病例制作光盘,单独保留。临床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繁杂的工程,我经常牺牲周末节假日整理资料,希望为我院口腔医学系的建设和积淀做自己的一点贡献。在今年七一前夕被口腔科支部推荐为南方医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三、参与口腔科病房各种手术及口腔科的急诊及会诊工作

口腔科病房目前开房床位26张。我科病房分三组,分别为肿瘤组,创伤组及唾液腺组,我参与了三个小组几乎所有手术。在肿瘤组中担任一助,在另两组中任二助。不同主刀医生的不同风格,高强度及大量的手术机会使我的业务能力、手术技巧大大提高。在病房三位教授的培养及关心下,目前已经能独立完成各项常规中小手术,手术操作日渐规范和熟练。急诊及会诊工作是每个住院总的主要工作,和兄弟科室的住院总一样,遇到急会诊,我总是及时到达,与相关科室医师一道积极处理病人,参与危重病人的急救。有许多许多忙碌的夜晚,有许多病人转危为安的时刻,有许多许多可以回忆的惊心动魄,许多许多的历历在目,正是这种辛勤劳动为住院总赢得了荣誉,为病人挽回了生命。同时,去相关科室会诊及和各位住院总的合作使我拓展了知识,开阔了视野。

四、口腔颌面外科学的带教及教学工作

我科承担有全校口腔科学及口腔系的各项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同时我科有许多实习医生、轮训制医生及新参加工作的医生需要培训。我参与了口腔颌面外科的临床带教及教学工作,如为xx级预防医学系讲授口腔颌面部感染;为暨南大学的口腔本科实习医师讲解病历书写规范及医疗核心制度;多次为住院医师及护士讲解口腔颌面外科诊疗常规及基础理论知识;参与制定口腔医学系口腔颌面外科的临床课程计划制定工作。在xx年度的口腔医学系的本科教学中担任口腔颌面外科的教学秘书工作,承担了大量的理论课及实践课的教学工作,协调来自南方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的口腔外科教员,共同高质量地完成了口外的教学工作。在本年度末口腔医学院的教学总结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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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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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间的岗位责任,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处罚事宜,特制定此处罚标准。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责任

1.公司生产主管负责全车间的管理工作,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厂区宿舍卫生,人员招收,工具用具管理,员工工资及奖金评定,二日以下负责模具设备维护、修理、保养辅助设备(含水泵、混料机)。请假审批及生产任务组织完成和产品质量抽查及处罚。

2.车间领班协助车间主管维修模具设备正常(含保养及维修工作)具体负责本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工具用具的管理,抽查本班的产品质量,认真监督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对本班人员的招收、辞退及工资、奖金发放有建议权。

第三条 停机制度

1.凡生产须停机均须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表中注明并由_____、_____、_____或_____同时签字,送交公司,计算产量及工资,该表由各班领班负责按日填报。

2.凡未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中注明停机的,公司将按正常开机对待,即不按时间补机台产量,也不扣当班及整个车间的总产量数。

第四条 请假制度

凡车间请假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办理书面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降薪制度

1.车间各班停机(不合正常停工待料及机器大修理),凡超出当班的工作时间的_____%(即两班制为_____小时、三班制为_____小时),将规定补给机台的产量数,扣车间当班的总产量数及车间的总产量数,车间领班及主管将因产量下降而影响其岗位责任浮动工资。

2.车间领班及主管应严格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模具及辅助设备(含水泵等)正常使用,否则失职将降低底薪或予免职。

第六条 辞退制度

1.机台操作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机台操作资格,并由车间另行安排工种或辞退。

2.辅助人员(修剪产品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在车间工作的资格,车间将予以辞退。

3.凡车间机台领班,连续_____个月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基本工资,将失去领班资格,由车间另行安排开机,不从者可以辞退。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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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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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交底人: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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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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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

_____为规范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工作,明确其负责人的工作内容、权利和职责,使负责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工作责任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制度具体内容

一、部门负责人工作内容:

1.部门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资金管理

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仓库管理

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具体管理以下物品:

(1)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及时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3)根据_______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4.车辆管理

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5.规划、目标管理

(1)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2)根据______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6.环境管理

监督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二、部门负责人职权

部门负责人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签订合同

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_____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能源物资处理

(1)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4)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3.要求提交计划、资料

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4.车辆调配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运输车辆。

5.人事处理

对本_____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物资管理方面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公司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5)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资负责。

2.能源管理方面

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3.人员管理方面

对由于教育不够,本_____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负责。

4.环境管理方面

对由于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5.方针、目标管理

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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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幼儿园保育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保育,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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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洁与护理

1.负责本班活动室、寝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2.接受保健人员的指导,严格执行幼儿卫生消毒制度,熟练掌握消毒卫生技能与方法。

3.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平时细心观察,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4.随时开窗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光线充足。

5.负责进餐时的清洁与收拾:餐前用消毒水擦干净桌子,准备餐具、漱口水,根据幼儿饭量随时添加饭菜,进餐时不催促幼儿,尽可能满足每个孩子的需求,餐后打扫等,保证所有幼儿的进餐量和幼儿的安全,不让幼儿抬送餐具。

6.创设安静、整洁的睡眠环境,根据季节注意保暖与通风。收拾床铺,仔细检查被褥下是否有影响幼儿安全的物品。

7.根据季节保证幼儿有足够的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并提醒幼儿饮水。

8.为幼儿开展体育活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工作,锻炼前检查幼儿的服装、鞋子,备好干毛巾,供幼儿擦汗,对体弱幼儿进行个别照顾。

9.帮助幼儿整理衣着,根据天气及活动量及时为幼儿增减衣物。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

10.检查幼儿大小便后整理服装的情况,幼儿便溺后及时处理,

清洗衣物。指导、督促幼儿餐前、便后洗手等,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11.在保健人员的指导下对体弱儿、肥胖儿进行科学护理。

二、配合教学

1.在教学、区域活动、户外活动及生活活动中,把理解、尊重、接纳每个孩子放在第一位,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孩子发展。

2.和教师共同教育、研究本班幼儿,合理安排幼儿的一日生活,减少过度环节的等待现象,把教育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如:

(1)指导幼儿穿、脱衣服,学习按图示、儿歌的要求叠衣服,放在固定地方。

(2)指导幼儿入厕时按墙饰与脚印的提示,不拥挤,大小便入池。

(3)指导幼儿爱护桌、椅、门、窗、墙饰,节约用水。

(4)尽可能地多时间与幼儿一起活动、游戏。 、

3.根据教学、游戏的需要与教师一道添置玩具、布置墙饰、设计制作活动区材料。经常检查班级的材料配备,及时增添、维护。

4.配合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指导幼儿,保护幼儿的安全。协助教师做好个别幼儿的工作。

三、物品保管

1.负责保管本班的设备、玩教具,并登记造册,经常清点。一旦遗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做相应处理。

2.负责保管幼儿的衣物、用品,防止遗失、混淆。

3.每天离园前检查水、电、门、窗,保证安全。

四、日常工作

1.开学前后,全面清洗(扫)室内墙(窗)面、用具、教玩具,晒被褥,验收财产。

2.每月清洗床单、枕巾一次。

3.每周掸灰、擦窗、洗玩具、用具各一次。

4.每日晨间用84消毒液消毒30分钟,餐后及离园前后拖地一次,水杯上下午各消毒一次,毛巾每天消毒一次,门、窗、桌、椅、地等随脏随抹(扫)。

5.每天配合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游戏活动、体育活动。

6.每周参加一次政治学习,每两周参加一次业务学习。

7.利用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做简短的交流,了解幼儿的状况。

8.协助医务室人员做好幼儿的预防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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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国企临聘用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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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按以下第 条确定: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试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表现和能力进行考核,如经考核乙方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或者未能通过甲方的试用期考核和表现评估,或被认定为不能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要求或岗位说明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的;

(2)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况有隐瞒或虚构事实的,或在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提供虚假学历证书、虚假职业资格证明、假身份证、假护照、假户籍证明等个人重要证件以及虚假或伪造的离职证明、体检证明等;对工作履历、知识、技能、业绩、健康等个人情况说明与事实明显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个人简历、求职登记表等填写内容不真实的,或没有如实说明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情况的;

(3)乙方与其他公司存在未尽法律义务,或与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纠纷尚未处理完毕可能影响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机构所进行的体检结果不符合本行业所规定的卫生标准和体检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书面警告或辞退等严重处分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曾被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或曾有、仍有吸毒等行为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隐瞒与其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或竞业限制约定的;

(7)乙方在试用期内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公司任何类型的纪律处分的;

(8)乙方在试用期内存在工作失误的;

(9)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用于办理法定劳动用工手续的全部材料的;

(10)其他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情形的。

二、工作岗位及地点

1、甲方聘任乙方为公司(职务名称) ,主要负责的工作内容为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要求和劳动定额标准等按照甲方制订的岗位说明书或甲方相应的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和劳动定额进行合理调整。

2、乙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要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法、制定新的工作方案,使公司管理机制得以贯彻落实,工作效率得以提高、综合生产成本不断下降,在市场中综合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甲方亦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国内或国际地区出差,或与乙方协商一致后派驻乙方在其他地点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同意适用标准工时制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午休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加班申请,写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甲方安排或书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应当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费,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3、由于工作任务须延长工作时间的,乙方应积极主动,甲方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4、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休假制度享受各项法定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年薪为人民币 元/年,其中基础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上述薪酬包含国家规定缴纳的一切税、费、金),绩效工资按照公司考核办法实施发放。试用期的工资为上述约定工资数额的80%。

2、甲方每月 日(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提前)前向乙方支付工资,工资将由甲方支付到乙方的个人账户或以其他双方认为适当的方式支付。甲方作为扣缴义务人,应在支付乙方工资前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缴税款,以及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应缴部分。

3、业绩考核。正常生产后,公司将围绕“忠诚度、态度、能力、绩效”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其中绩效包含“技术创新、产量完成、质量控制、生产安全”,根据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发放绩效工资。

4、若遇公司实行新的工资方案,以公司文件为准。

5、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办公环境。

6、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公司食堂餐费补助。

五、违反合同的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由甲方出资进行的学习、培训,乙方如若违反本合同,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并需全额退还甲方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成本费。

2、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单位的任何职务或为其他单位提供任何技术服务,同时要为甲方的生产、产品销售、技术专利等各种商业机密保密。如有违反,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等其他公司规章制度,甲方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对乙方各阶段工作的力度和业绩进行监督考评,乙方工作力度和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依法解聘。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相关培训以及提供相关学习的机会。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劳动安全、生产程序、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培训、团体活动和义务劳动,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2)乙方负责执行董事会、董事长授权的一切事务。对董事会、董事长的指令有异议时,有权提出建议并说明理由,董事会对乙方建议应在3日内作出决定,乙方应服从甲方董事会所作的决定并运营项目和管理事务。

(3)应遵守职业道德,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包含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的言行。

八、承诺与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诺并保证如下:

1、乙方在录用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信息真实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陈述及保证亦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如有违反,将视为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将根据本合同所定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工作并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职务或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个人牟取私利;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兼职,不论乙方是否因该兼职而获得报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时间。该兼职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任何第三方或为任何第三方提供劳务,包括在该第三方担任合伙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顾问等职务,不论该第三方是否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

4、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任何与甲方有业务关系或可能将有业务关系的人所给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折扣、小额赏金,无论是否以现金形式;

5、乙方应当赔偿并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过失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失、损坏或损害。

九、劳动纪律

1、乙方确认已知悉并详细阅读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乙方承诺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资产。

2、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或修改适用于乙方的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阅读、理解并予以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反或拒绝接受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因违反有关法律、劳动纪律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并有权依法对乙方工资进行扣减。

十、保密义务

1、本合同存续期内,乙方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接触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复制、不当使用、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或使他人获得公司上述商业秘密。无论本合同基于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必须继续履行前款约定的保密义务,严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业秘密。本款所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管理思路、公司发展计划、资本运作情况、新产品及服务项目开发状况、投资决策意向、市场分析、广告策略、现有客户及可能客户的名单与需求、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产品服务定价及定价政策、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2)甲方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调查研究、模式、计划、汇编物、发明与创造、产品、配方、公式、设计、模型、方法、过程、程序、计算机程序及软件(无论是源代码或目标代码)、数据库、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记录、科研项目进度、技术方案、技术指标、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技术、硬件配置信息、产量、设备变更、服务、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等,以及技术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内容;

(3)甲方的管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开的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工资薪酬信息、内部业务流程、物流资料、会议纪要等所有内部资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文件的秘密事项;

(4)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对第三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5)甲乙双方附件或者补充协议另行约定的其他相关保密信息。

2、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签署专门的《保密协议》,乙方应予以签署并严格遵守《保密协议》的约定。乙方如有违反,应按照《保密协议》的约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无论其记录或存储在任何媒介上,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交还其获得的有关甲方经营、技术和管理等保密信息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表、信件、图纸、工作证件、电子存储数据和任何其他材料。

十一、通知

甲方向乙方发出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通知、协议或其他有关文件,以传真发出的,以传送确认为证,电文发出后1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以电子邮件发出的,发件方邮件系统显示已发送,即视为送达,发件人电子邮件系统所记录的发出时间即为送达时间;通过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方式寄出的,以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的寄件人留存单据作为确认文本,交付邮局或快递公司后最迟7日应被视为收件日期,邮局特快专递或其他快递应发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电话:

若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之后三日内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视同上述已有联系方式为乙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视为有效送达。

十二、合同的变更、续签、解除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2、合同续签:甲方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就终止或续订的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试用期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 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能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能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而导致合同无效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6、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法律规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

十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职工离职通知书》;

3、交接工作,乙方归还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6、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

自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日起,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四、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最高领导反映并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可以要求仲裁,但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约定

1、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规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本合同与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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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国企临聘用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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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所有制性质:国营企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生产任务

根据甲方企业生产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_____岗位,为_____工种,承担_____生产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为:_______________.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

四、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支付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_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的岗位,技能水平,承担的任务等情况,定为每月_____元。加班工资为每小时_____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_____元。乙方从事夜班工作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夜餐费。按照国家及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享受_____等,每月计_____元,津贴_____元,奖金_____元。

五、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的__________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权制定厂规厂纪。

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职工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尽职尽责完成生产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被招为合同制工人或参军、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的。

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七条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合同。因生产需要,可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招用手续。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_____元,赔偿金_____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鉴证

本合同签订后,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鉴证。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__________________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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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手续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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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一案,请求乙方委派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约,以期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应恪守中国司法部门制定的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规范,尽职尽责,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全力为甲方办理本委托合同事项。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全面提供本案有关证据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应协助甲方收集和整理各方证据,并根据证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合理安排诉讼时机或程序。

四,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甲方所交律师费及其他已开支费用不予退还。除已付费用外,还约定有其他报酬的或有未付费用的,甲方应全额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及乙方代垫的其他费用。 五,乙方非因本合同约定或法定理由,不得单方解除与甲方的委托关系。如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费应全额退还甲方,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

1,律师费 元。

2,办案差旅交通费 元。

3,办案调查手续费 元。

4,打印、复制材料工本费 元。

5,其他费用 元。

七,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各方的赔偿额最高限额不超过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八,本合同签订后,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与第三者签订与本合同相同委托事项的合同,否则,乙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返还。乙方指派的律师如因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可另行委派律师接替。

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选择后在括弧内打“√”):

1、代为起诉、应诉、申请仲裁或裁决;( ) 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或提起反诉、上诉;(

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 )

4,代为申请强制执行,承认、放弃或变更执行请求、标的,进行执行和解和收取执行标的物。( )

5,其他: )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如有甲方委托乙方申请执行的约定,且所涉案件须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并须延长期限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申请或由甲方自行申请。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一审结束后失效。

十三,双方确认,本合同具明的联系地址和电话除非书面更正,均为委托事项必须的各项通知包括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的有效地址电话,任何一方如因此无法通知或送达而导致的后果对另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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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手续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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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协议人:

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建筑工程公司诉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xx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   年  月  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xx区人民法院(  )x法经字第   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    元,于   年  月  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付款       ;于   年  月  日付款   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 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    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章) 法定代表人:    (章)

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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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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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国企企业管理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第一,深入地了解国企的运营环境,并且将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第二,在实践中掌握自己的不足,测试自己的能力,进而更好地提高自我,并在利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深化对教学知识点的理解,强化运用能力。

第三,结合理论与实际,更好的完成毕业论文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xx年12月6日,是中国石油旗下、中国最大的专门从事地球物理勘探的专业化工程技术服务公司,肩负着为国“找油找气”的神圣使命。地球物理勘探是石油工业链条中的第一个环节,承担着探寻地宫奥秘、寻找油气资源的重要职责。

公司共有合同化员工21173人,其中,在站博士后6名,拥有博士51名、硕士756名。直接从事生产科研工程的技术人员4496人。公司总资产为196.48亿。

在长期的找油找气事业中,公司累计发现大小油气田260余个,找到石油地质储量80多亿吨,相当于616亿桶;天然气储量2万多亿立方米,为中国石油工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目前,公司陆地地震勘探市场跃居全球第一位,综合实力位居全球物探行业前三位。

公司将以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服务公司为目标,始终把为国找油找气作为公司发展的根基,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秉承“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高擎以“精诚伙伴,找油先锋”为文化特质的先锋旗帜,践行“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管理理念,全面实施“一体化、集约化、国际化、数字化”发展战略,矢志找油,当好主力军,持续创新,再做新贡献。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20xx年3月,我在塔里木经理部研究院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塔里木经理部研究院主要负责地震资料的研究、分析和解释。实习刚开始时,根据我的专业特点,我被分到资料部做资料保管员。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学校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

资料部有4个库房,每个库房负责的资料有所不同。如一号库房库存数据资料,例如磁带、硬盘等;二号库房就库存纸张记录,例如剖面。每个库房分工很详细,并且有专门的记录簿。作为资料保管员也分成2个小组,每组2个人,设有专门的组长负责各组的日常工作。

上班的第一天,单位分了个李阿姨作为我的师傅。李师傅先带我在单位熟识了一下单位的环境,然后给我了两本小册子:一本是岗位责任制,一本是资料介绍,主要是资料的分类,用途,特点的介绍。

我和李师傅还有一个30出头的阿姨负责一号库房和二号库房,这两个库房的库存的是数据资料,正逢项目验收之际,开始的几天时间我们负责库房的资料入库,我们先要查看清单上的资料数量,然后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最后分类入库。如果有人来领东西,先在花名册和资料单上找到他的名字,然后让其签字,确认无误后根据规定发放相应的材料。两个月的时间都很充实,听李师傅说其他组的成员周末都要上班,因为研究院的单位处理资料需要加班加点,必须在规定时间上交资料结果,所以资料库不能没有人。

虽然上班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凭自己对单位的认识和从李师傅的聊天中我可以看出这里的职工都很热爱他们的岗位,而且企业对他们激励也很看重。

企业的有效激励

1、建立科学的、公正的激励机制。激励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影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因素有:工作性质、领导行为、个人发展、人际关系、薪酬福利和工作环境等。在制定激励制度时体现了科学性,企业系统地分析、搜集了与激励有关的信息,全面了解员工的需求,不断地根据情况的改变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另外,激励制度体现了公正的原则。例如,企业的员工基本上都是本地居民,对于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上都有一定的优势,而且在本地兴建起了学校,为解决子女教育迈出了有力的一步。

2、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并重。不可否认,高薪与良好的福利待遇在此发挥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效力,但随着员工需求的不断满足,其需求将会变化,产生更深层次的需求。此时,企业在激励时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进行有机的结合,在形式上多样化,保证了实现激励效应的最大化。对于一些工作表现比较突出的优秀员工,企业采用精神激励的方法,给予必要的荣誉奖励。例如,管理者向干得好的员工表示祝贺,最简单的方式是说一句“干得不错”,对他们的工作表示认可。对于渴望社会赞同的员工,管理者公开对他们的成绩表示认可,满足他们的成就感。为了加强团队的凝聚力,管理者还召开会议来表扬那些有成效的团队。

4、对员工分层次进行激励。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企业的不同层次的员工对于激励的需求是不尽相同的,很多企业在实施激励措施时,并没有对员工的需求进行认真的分析,“一刀切”地对所有人采用同样的激励手段,结果适得其反。从事简单劳动的员工,创造的价值较低,人力市场供应充足,对于他们采用物质激励是适用的和经济的,采用物质激励会更有效。对于,高层次的技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自于内在精神方面对成就的需要更多些,而且他们是企业价值的重要创造者,企业希望将他们留住。因此,企业除尽量提供优裕的物质待遇外还注重精神激励和工作激励,如优秀员工奖、晋升、授予更重要的工作、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以及尽量提供有挑战性的工作等,出国学习等来满足这些人的需要。

5、了解员工需求,实施个性化激励。在管理实践中,企业对职工中的个人实施有效的激励,首先是以对人的认识为基础。了解其动机和需求。对于不同的员工企业具体分析,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激励。例如,年轻的员工比较重视拥有自主权及创新的工作环境,中年员工比较重视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及事业发展的机会,年龄较大的员工则比较重视工作的稳定性。女性员工相对而言对报酬更为看重,而男性员工则更注重企业和自身的发展。因此,企业在制定激励机制时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和员工的个体差异,例如对于新员工企业将其派往一线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并为其安排住处,一般都是年纪轻的住在一起;对于上了年纪的员工,企业考虑到其身体状况,基本都派往二线做些稳定的工作。而女性员工都会安排些较轻松的活。根据不同的员工,实施不同的激励措施。四、实习总结及体会

我是学管理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管理理论,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即使在办公室中也很难处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也许等到真正管理一个公司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谈判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短暂的实习转眼而过,回顾实习生活,我在实习的过程中,既有收获的喜悦,也有一些遗憾。那就是对企业管理有些工作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只是在看人做,听人讲如何做,未能够亲身感受、具体处理一些工作,所以未能领会其精髓。

通过此次实习我结合自己所学,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并且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1.对于人本管理的全员认知程度不到位

目前国企员工对于人本管理的认知程度普遍不高,尤其是一线的工作人员。员工的思维中旧的企业观念比较深,惰性强,消极等待的思想严重,对于现代的管理理念和营销方式不能积极主动的学习和研究。

2.员工队伍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

由于旧的企业观念和长期形成的铁饭碗、大锅饭意识,使员工的积极性一直处于自发状态,呈现出平缓的发展趋势。尽管许多大型国企员工的薪金和福利待遇在社会上处于比较高的水平,但得到更多的报酬和更好的福利待遇仍然是员工关心的焦点,说明员工的价值取向还有偏差,金钱和享乐主义意识还比较重,忧患意识比较差。

3.组织机构庞大,员工超编严重

大型国企普遍存在组织机构庞大,而且主业、辅业、多经企业混杂,财务核算关系也不十分清晰的状况。在组织机构设置上还存在“因人设事”的传统弊端,不以企业需要为出发点,造成机构膨胀、人浮于事、效率低下,不利于人才的培养和提高。

4.企业文化建设形式化

对于企业文化建设理解不深刻,导致企业文化建设不能与公司战略、愿景目标相结合,在理念提炼上比较抽象,缺乏针对性和企业个性。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重视不够,投入力度小,缺乏制度保证,导致企业文化建设口号化、公式化,不能真正的深入人心。

个人建议

一,加强监管机制,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施行赏罚分明制,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提高认识、培养人才、促进发展。

二,施行竞争上岗,提高企业进入门槛,对于优秀者首先考虑其上岗或是提升,而不是根据工龄晋升。对于招进的本局子弟,应限制学历,这样一方面可促进少年儿童的学习欲望,另一方面可有效提高本企业全名素质。

三,以企业实际需要为出发点,做到精干高效,砍掉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减少非生产人员,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四,遵循一切活动始于目标的制定,活动的进行以目标为导向,活动的结果以完成目标的各种程度来评价的管理思想。

虽然实习的生活比较短暂但是但在这短暂的时间里加深了我对工商管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丰富了我的实际管理知识,使我对日常管理工作有了深层次的感性和理性认识。认识到要做好日常企业管理工作,既要注重管理理论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要把实践与理论两者紧密相结合,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综合管理工作人员更要努力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和方法,认真学习钻研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把握政策的精神实质,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领导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政策具体落实下去化为实际行动,并强化组织协调能力,专业工作能力,检查指导能力,参谋咨询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使用各种自动化办公设备的技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业务精通的合格管理人员,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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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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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总工期: 天

2、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 (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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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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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一条 判定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二条改为“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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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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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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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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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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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银行结算规定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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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规定

银行帐户管理基本规定

凡在中国境内开立人民币存款帐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以下简称存款人)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必须遵守帐户管理办法的规定。

外汇存款帐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的外汇帐户管理规定执行。

存款人在其帐户内应有足够资金保证支付。

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

银行对存款人开立或撤销帐户,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

存款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存款人的帐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得出租和转让帐户。

开户银行负责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开立、撤销的帐户进行审查,正确办理开户和销户,建立、 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帐户管理档案,定期与存款人对帐。

开户银行对基本存款帐户的撤销,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的开立或撤销,应于开立或撤销之日起7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申报。

基本存款帐户的开立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一、企业法人;

二、企业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

三、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四、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五、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六、外国驻华机构;

七、社会团体;

八、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九、外地常设机构;

十、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二、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三、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四、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五、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六、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七、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上述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帐户。

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存款人,已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的,可以根据其资金性质和管理需要另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不得因开户银行严格执行制度、执行纪律,转移基本存款帐户。

存款人因前款原因转移基本存款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其核发开户许可证。

结算须知

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办理结算,给单位或个人的收、付款通知和汇兑回单,应加盖该银行的转讫章;银行给单位或个人的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的回单和向付款人发出的承付通知,应加盖该银行的业务公章。

结算凭证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结算凭证上可以记载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除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支付结算的效力。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在结算凭证上记载汇款人、付款人和收款人账号的,账号与户名必须一致。

银行办理结算向外发出的结算凭证,必须于当日至迟次日寄发;收到的结算凭证,必须及时将款项支付给结算凭证上记载的收款人。

责任编辑:欧阳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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