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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电影评选原则【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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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电影片宣传策划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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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策划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与价格

1.服务内容:

项目尺寸数单价合计

2.协议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二、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提供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资料及咨询等;甲方须及时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进行反馈;甲方须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2.乙方须通过电子文件向甲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供甲方指定人员审定;乙方须严格按甲方要求,以专业水准进行协议规定之工作;乙方须遵守甲方商业(资料)机密。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至少五款不同的设计方案,供甲方确认,并在双方沟通基础上进行修改至完善;

若因乙方水准或设计思路偏差所致乙方提交设计稿无法为甲方所认可,乙方须再次向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当前三次向甲方所提供的设计方案,在经乙方与甲方负责人积极沟通都不被甲方认可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在甲方向乙方承诺不使用、不传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的设计方案基础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二个工作日退返全部订金。

4.甲乙双方诚信为本,协作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时间要求为:年月日前。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完成之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协议总额即元。

2.甲方须通过银行将本协议规定之有关款项电汇至——乙方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建国门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北京尽心尽意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或通过工商银行现金快速汇款至:工商银行存折号码:0________郭震

3.若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工作全部完成前提前采用乙方已完成作品,甲方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所采用作品之服务收费。在乙方收到合同全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税局发票。

四、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否则违约方须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2.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协议全部款项后,乙方向甲方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作品的电子文件和版权转移。甲方采用乙方作品的前提条件是甲方已向乙方付清该作品全部费用,或经乙方特别同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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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影植入广告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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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如下项目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制作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在微电影《那里也有人彻夜不眠》中制作品牌植入广告,植入方案为:

二、制作费用: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小写 R M B¥ 元整

三、制作周期:

本项目制作期60天,时间于 4 月 15 日至 6 月 15 日。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制作完成合同植入项目内容,并将成品上传网络,积极宣传。拍摄期间因不可抵抗因素等特殊原因,如战争、自然条件等造成交片日期延误,制作周期将延顺。

四、交款方式:

甲方需在合同生效当日支付乙方,以便乙方及早投入制作实施。最迟不能超过合同生效当日起三日内,否则因违约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账户结算,乙方提供收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中止合同执行,否则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30%),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甲、乙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任何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印盖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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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电影植入广告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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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广告合同(电影)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

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拍摄影视作品的合法资质,现正着手筹备电影《_______________》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积集了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并拥有丰富的广告客户资源;

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的媒体资源承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客户,并促成双方签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与潜在广告客户签约的机会,并促成甲方与相关广告客户的签约。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A.电影剧本;B.电影广告策划资料;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票房统计等市场数据;D.甲方授权乙方招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广告业务的授权书。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客户之广告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3)乙方与甲方共同作为签约方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

3、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支付

1、分配原则基于本协议的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以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标的额为基数,按照6:4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支付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甲、乙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约定,并按照相应约定执行报酬的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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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电影植入广告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2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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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鉴于:1、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拍摄影视作品的合法资质,现正着手筹备电影《 》的拍摄工作;

2、乙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合法的广告经营资质,积集了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并拥有丰富的广告客户资源;

3、为了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双方确定乙方利用甲方拍摄电影的媒体资源承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的广告客户,并促成双方签约;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乙方利用其自身资源为电影(以下简称为“电影”)的拍摄提供甲方与潜在广告客户签约的机会,并促成甲方与相关广告客户的签约。

2、双方按照以下约定执行本协议:

(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A.电影剧本; B.电影广告策划资料;C.甲方曾拍摄、发行影片的票房统计等市场数据; D.甲方授权乙方招揽与电影情节相吻合广告业务的授权书。

(2)对广告客户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广告客户之广告发布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影片的主旨、风格等。

(3)乙方与甲方共同作为签约方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

3、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事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收益分配的原则及支付

1、分配原则 基于本协议的合作目的,甲、乙双方以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标的额为基数,按照6:4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支付 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将在甲、乙双方与广告客户签订的三方协议中予以约定,并按照相应约定执行报酬的支付。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承诺其具有电影的合法拍摄权及广告经营权。 2、承诺其提供给乙方资料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甲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或技术方面的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当就有关订立协议的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

2、享有与甲方共同以签约方的名义与广告客户签订三方协议的权利。 3、享有对合作收益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的权利。

4、乙方应当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有关甲方的电影剧本及由此表现的甲方广告思路、运作模式等资料、信息、文件、数据、材料等保密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二年内仍具有法律效力。

五、违约责任

1、如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收益,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支付相应收益,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应付而实际未付款项数额为基数,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进行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单方与乙方招揽广告客户签约,乙方仍然享有基于对该项合作、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原则进行分配的权利,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数额10%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有关保密条款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继续向违约方进行追偿。

六、通知

协议履行期限内,双方均以本协议确定的通联地址为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乙方: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如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则须于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方原因未能使对方知悉信息变更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均由变更方自行承担。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协议。 2、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3、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协议,或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人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凡遇到不可抗力或由于国家及有关部门政策法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一方应在获知不可抗力出现后5日内通知对方,并尽其努力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商洽确定对策方案,合理分担可能形成的损失或终止本协议,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内容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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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影片委托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服务,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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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告法》、《电影管理条例》及广发办字(20__)1519号文件精神,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

一、基本条款

1. 影片名称:

2. 出品单位:

3. 使用范围:经电影数字中心注册管理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

4. 技术服务时间:本协议提供影片给电影数字中心的日期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需延长,双方可以书面形式续签协议。

二、结算方法

1. 乙方按场次向上述使用范围的数字电影放映单位出售影片放映权,每

场 元,其中乙方按每场 2元收取技术服务费,其余场次费用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应于该片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每季度向甲方结清相应场次的版权费。

三、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的影片须拥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且拥有该片著作权或发行权,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影片权利人。如乙方在制作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牵扯第三方影片权利人投诉等事宜,由甲方出面解决并承担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影片宣传品,并在影片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上添加影片资料、发行档期及发行影片单场标价。

3. 甲方提供的影片,如果乙方未收到版权方提供给广电总局电影局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应派专人负责联络、提供该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甲方提供的高清数字母版应与该片电影局审查通过的发行版一致;若不一致,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4. 甲方有权了解影片发行版的制作进度。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影片发行版制作,并负责审查影片的技术制作质量。如果制作影片发行版的高清数字母版是甲方提供的,乙方应在制作完成影片发行版后及时将影片的高清数字母版归还甲方。

2. 影片制作完成后,由乙方通知甲方将影片发布在数字电影交易服务平台,并在乙方信息网站()上对该片进行宣传。

3. 乙方保证维护影片版权,不得向本协议约定运营范围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出售、串映影片,不准侵权复制、转制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它载体。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乙方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文件实现技术服务,因国家政策调整,乙方有权调整技术服务内容,调整后须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协议,不得随意撤销、变更、修改或终止协议。如有违反,违约方要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影片发行期间如遇国家级有关部门对影片的修改、删剪、暂停发行、撤销发行等行政命令,甲、乙方双方均应遵守。

五、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定补充文件。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式文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地 址:

邮 编:

开户银行:

账 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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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电影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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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电视)剧版权转让合同

作者: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制片人:_________

一、作品的名称

_________。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_________。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_________。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_________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_________。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_________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_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作者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制片人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电影(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拷贝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仲裁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_________ 制片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住址(或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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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电影演员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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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演员合同范本

电影演员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计划摄制_________电影《_________》(下称电影);乙方是具有一定表演经验的影视演员,在多部影视剧中出任过角色;

2.甲方决定聘用乙方在其计划摄制的电影中担任_________(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出演角色及对演员的要求

在电影中乙方所担任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具有娴熟的演技,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集之中。

第二条 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向甲方报到。乙方工作正式开始。

乙方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乙方出演的剧情全部拍摄完毕之日;

2.电影停机之日;

3.电影后期录音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定金条款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若阅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自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电影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电影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接到剧本后,应认真揣摩剧中的人物角色,为拍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六条 参加筹备工作

在电影开机之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 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停机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自己的档期,确保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 工作要求

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

乙方如违反前款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九条 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的著作权依法由甲方享有。

若电影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乙方依法享有在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乙方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权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影的衍生产品、电影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 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电影的开机仪式、首播仪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乙方支付酬金。乙方应当积极参加并配合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费用的承担

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乙方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乙方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的宣传活动,应承担乙方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 提供剧装

乙方在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有权自行签署本合同,且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2.乙方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3.从乙方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至乙方工作结束之日止,乙方不会参演与该电影内容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的拍摄。

4.保证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第十五条 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视剧首播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为实现的;

3.乙方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计达到乙方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电影后期制作完毕,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一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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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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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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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买卖不破租赁原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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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 “优先购买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这是在转让已经租赁的房产过程中普遍存在遍的问题,承租人所提出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具体解释为租赁房屋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避免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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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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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影电视)制版权转让合同》,供大家学习参考!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3.甲方可以不得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内在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 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电影(电视)制版权转让合同.dc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748字编辑推荐: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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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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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著作权人):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签约代表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合同联系人(如果甲方为法人单位):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乙方(制片单位):

住所地: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合同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第一条 作品的名称: 。

第二条 交付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第三条 作品的字数: 。

第四条 交付作品的日期: 。

第五条 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乙方以一次支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支付转让费应采用 方式支付。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

第六条 转让的权利

甲方同意,在乙方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乙方:

1.为拍摄电影(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影片拷贝或录像带;

3.以电影(电视剧)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电影(电视剧)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电影(电视剧)形式,发行该作品的电影拷贝或电视剧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 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电影(电视剧)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第七条 甲方的担保义务

1.甲方保证自己合法享有本合同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合同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甲方保证该作品不包含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年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5.甲方对上述所列各项专有权,在未经乙方书面表示不接受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八条 乙方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甲方同意乙方为摄制电影(电视剧)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第九条 甲方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乙方在合同生效后 年内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甲方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乙方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乙方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第十条 乙方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电影(电视剧)片;

2.以该作品为基础制成的影片(电视片)发行后,按发行的数量支付一定报酬(在上述“转让费”之外)。

第十一条 乙方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对于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或其它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的形式做出。经修改、补充及变更的条款及内容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除法定和约定事由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载明的保证和承诺、恶意或故意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致使合同履行困难且无法通过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解决的,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仍怠于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均视为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

1.双方互相承诺对其本人以及公司、雇员、代理人或顾问等因为签订本合同而收到或获取的所有资料、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与本合同条款相关、与谈判有关的、与剧情以及摄制有关的、与另一方的商业或事件有关的等与电影(电视剧)有关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严格加以保密;除了本条第3款的规定外,将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前利用或披露或泄露给任何人任何上述保密信息。

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交予的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全部资料、文件,并于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或解除本合同后返还甲方。保密信息一旦泄露,泄露方应及时通知。

3.若其中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资料,该一方将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尽快把这种要求或规定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可寻求适当补救方法防止披露或豁免该一方遵守本协议的条款。若未能取得适当的补救或本协议项下的豁免,而必须披露保密资料,该一方可以将保密资料中必须披露的部分予以披露。

4.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能克服的,且无法避免的,并阻碍该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地震、天灾、叛乱、暴动、内乱、战争、任何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调整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事由或因素。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影响的一方因此无法履行任何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因此受阻履行的义务应予中止,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且受阻履行义务的一方免除相应违约责任。

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还应当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5.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超过 日并且各方未能就公正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九条 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甲方支付稿酬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2种方式(二选一)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设在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以最后签字、盖章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各方应在正式合同文本上加盖骑缝章。本合同未尽事宜,需修订或变更时由双方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之任何修改除非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确认,否则均属无效。

7.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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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电影电视版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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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委托代理人:

制片人:

一、作品的名称:

二、交付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1.正式出版物,交付已发行的作品;

2.未出版的作品,交付誊清手稿或打印稿。

三、作品的字数:

四、交付作品的日期:

五、转让费的数额及支付的方式:

1.制片人以一次总付的方式支付转让费?元;

2.制片人支付转让费应采用现金。

3.支付转让费的期限:

六、转让的权利

作者同意,在制片人付给转让费的前提下,将作品的下列专有权转让给制片人:

1.为拍摄_____(电视)片而改编该作品;

2.复制所制成的_____拷贝或录像带;

3.以_____(电视)形式公演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4.以_____(电视)形式,通过广播电台或电视台,广播或播映该作品或其改编本:

5.以_____(电视)形式,发行该作品的_____拷贝或电视录像带;

6.以成册小说(不得超过?字数)或连载形式出版改成_____(电视)的改编本;

7.广播或传播演员现场演出该作品改编剧本的表演。

七、作者的担保义务:

1.该作品系作者自己创作,同时自己合法享有所转让的一切专有权,该作品不含有任何侵犯他人版权的内容;

2.该作品不包含任何诽谤他人的内容;

3.所转让的权利未同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抵押财产或其他财产转移给任何第三方,也未曾作为礼物赠与任何第三方。

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年内,作者未经制片人同意不得将作品付诸其他人公开表演;

八、制片人对原作修改权的范围限制:

作者同意(或部分同意)制片人为摄制_____(电视)目的而改动原作的题目、人物、情节和对白等,或将该作品与其他文学作品、戏剧或音乐作品相结合。

九、作者收回权利的条件:

如果制片人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时间(一般一年左右)并未开始拍摄,或在商定的时间内虽开始拍摄,但未在商定的时间内完成,则作者有权要求收回所转让的权利。如果届时制片人已将其中部分或全部权利再转让给第三方,则由制片人负责先收回在第三方手中的权利。

十、制片人的义务:

1.根据作品制作成_____(电视)片;

十一、制片人能否再转让改编权,由双方立法另行商定。

十二、制片人有权将转让著作权的部分从属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但不得损害作者的合法权益。

十三、违约责任:

1.作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交付稿件,制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作者的违约责任。

2.制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作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制片人的违约责任。

3.……

十四、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作者的住址所在地_____机构裁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作者(签字):

住址:

编码:

代理人(签字):

住址(或联系地址):

编码:

制片单位:

代表人(签字):

地址:

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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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影素材使用许可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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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素材使用许可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地址: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有意使用由发行人 于 年发行的电影片《 》中的有关段落作为甲方计划/正在摄制的电影片《 》的剪辑素材;

2.乙方享有此电影素材的著作权,乙方同意甲方使用此电影素材;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电影素材(下称“电影素材”)出自由 摄制的电影片《 》,此部电影片由发行人于 年发行。电影素材长约 秒,由上述电影片第 分 秒至第 分 秒中的情节组成,包括乐曲、歌词等音乐作品在内。

第二条 电影素材应被用于甲方计划/正在拍摄的电影片《 》。此部电影片的

编剧为 ,

导演为 ,

主演为 。

第三条 使用费用

1.甲方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酬金 元,大写人民币: 。

(1)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大写人民币: ),乙方向甲方提供电影素材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之日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 ( 元,大写人民币: ),其余酬金于采用电影素材的电影片停机之日起 日内支付;

(3) 。

2.甲方应按上述约定按时足额将属于乙方的使用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3.乙方收款后须向甲方出具收款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收条、收据、发票等。

第四条 甲方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

第五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电影素材及其他相关的原始资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资料的详细清单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六条 甲方依法享有采用电影素材的电影片的著作权。

第七条 若采用电影素材的电影片得以公开发行且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下的全部义务,无论甲方以何种方式使用电影素材,乙方皆依法享有相应的署名权。

乙方署名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 》(电影素材出处电影片)电影素材由 (乙方)提供。

2. 。

第八条 乙方有权核对甲方对电影素材的使用情况,但不得干扰甲方正常的拍摄工作,甲方应予以配合.

第九条 甲方应于采用电影素材的电影片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电影素材及其他相关原始资料归还乙方,同时应将其制作的电影素材及其他原始资料的全部复制品一并归还或按照乙方要求进行销毁。

第十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用途和范围使用电影素材,除用于本合同规定的特定用途外,甲方不得制作或允许第三方制作电影素材整体或部分的任何复制品。

第十一条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电影素材的任何部分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不得自行使用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电影素材对甲方或采用电影素材摄制的电影片进行宣传或推广。

第十二条 甲方使用电影素材,还应取得电影素材中可以单独使用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本、音乐等)的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三条 未经电影素材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播放或允许第三方播放电影素材中的音乐作品。

第十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书面同意的文件。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仍有权以自己选择的方式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电影素材,甲方无权干涉。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

1.其具有摄制电影片的法定资格;

2.采用电影素材的电影片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电影素材、电影素材的出处影片、电影素材出处影片的制片方及制作人员等各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 。

第十七条 乙方保证其为电影素材的著作权人,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1.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间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3.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电影素材及相关原始资料,且在甲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 日内仍未提供的;

3.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七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

第二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 天且甲乙双方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

2.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

3.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许可证》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

5. 。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4. 。

第二十二条 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任何一项原因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乙方因本合同第二十条规定的第二项、第三项或第四项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而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若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 作为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甲方因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二项或第三项原因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归还已支付的酬金。

若未出现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而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五条 通知和送达

任何本协议有关事宜的联系,包括但不限于发出通知、提供资料,均应按照本协议所列下述通讯信息以上门、快递、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除非一方书面通知对方变更通讯信息。以上门方式送达的,在对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或电邮方式送达的,在传真或电邮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快递公司应为合法注册公司,快递进程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进行查询),在快递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通讯信息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联系信息自到达被通知方次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合同进行更改。

第二十七条 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 保密条款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电影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其所知晓的与电影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对其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保密期限为 年。乙方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争议解决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三十条 本合同文本由 (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

1.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合同,该合同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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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电影发行和放映业务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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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

鉴于在我国推广电影产业化的进程中,如何调动社会资源、激励更多的企业、公司参与到电影市场的开发和经营活动,对于促进城乡电影市场的培养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在有关领导部门批准支持下组建跨省区_________电影院线,开展电影的发行放映业务。为更有效的拓展市场,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组成全面合作伙伴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模式及范围:

双方一致认为,甲乙双方为合作对_________地区进行市场开发及经营,甲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的全权独家代理独立以甲方授权代理商的名义在_________地区开展甲方已获政府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以及业务执行中的相关管理事务;该合作是唯一及排他性的,具体业务范围如下:

1、合作区域内的城乡及社区电影放映业务;

2、合作区域内电影广告及相关招商业务;

3、合作区域内其他相关业务。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有关数字电影项目的详细资料说明文件和完整接收、放映设备系统的国家检验标准、性能指标、质量保证期限及操作规程等(见附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双方确定,项目推广第一年为磨合年,自第二年起,一切走入正常运作。正常运作后甲方承诺每月年乙方仍保证每张票款中提取_________元归甲方,每部影片的累计支付金额不低于_________元。每月结算一次(即每次收入到帐后一个月内须将应付甲方的费用结清)。

2、乡镇放映点市场:加盟影院的费用收取额度见各加盟店的加盟合同。甲方向加盟影院收取的加盟费甲方得 乙方与区级代理各得 。

3、电影贴片广告业务及相关广告招商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独立开发并执行的其他电影放映项目另议。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放映影片和放映设备造成乙方对第三方违约,则乙方对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及相关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同时造成乙方实际损失的还应向乙方赔付实际损失;

2、如乙方未按合同第三条约定向甲方支付费用,逾期利息按0. %日计算,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逾期费用总额的 0%。

3、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7个工作日内不能制订出科学有效的推广和执行计划,或无设备购买能力的,甲方视其为无项目运营能力,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未能按双方商定的发展规划如期开拓市场的,甲方有权至少提前一周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合同。

五、合同解除条款

1、如甲、乙双方同意,可解除本协议,并签署解除合同;但已发生的各项债权债务仍需双方配合执行。

2、如双方未同意,则除法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无权单方面解除本和约,如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六、合同效力

此合同将取代甲、乙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任何有关合同,若须更改合同章节,须由双方书面确认。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双方没有重大分歧,第二年再续签此合同。

七、保密条款

在受委托期间,甲乙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机密保守秘密。

双方有义务就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了解与接触的对方之商业、技术秘密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经营策略经营方式商业安排和计划技术和无形资产秘密。

八、法津适用和争议的解决

涉及本合同任何问题之争议,如双方在30个工作日内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双方均接受该机构所作之终局仲裁裁决。

九、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附件与合同内容不一致,则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即刻生效。

3、本合同签署地为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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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影发行协议买断发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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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买断发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 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

第五条 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版权费用及支付

乙方发行电影片应当向甲方支付买断发行版权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30%,放映前_________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第七条 资料交付及归属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影片的拷贝以及影片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影片发行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若乙方想保留相关素材和资料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从而取得影片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在电影片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亦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电视(有线、无线)、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进行播放。

2、乙方在影片的宣传、推广中,甲方对乙方的相关活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并按照的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所需要的与影片相关的资料。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其他电影发行单位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其他发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6、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

7、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作)。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本次发行的电影仅限于在影院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对电影片进行播放。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样片或拷贝等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

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同时发行与该电影片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影片。

4、经享有独立著作权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乙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电影片进行除电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处置,如对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将电影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话剧、广播剧等,乙方未经独立的著作权人许可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使用影片中的音乐作品,包括片头、片尾音乐、画面同步音乐等。

6、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对在影院放映的影片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偷录、偷拍,制作盗版制品。

7、在乙方发行电影片之前,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乐曲演奏、片头、片尾音乐演唱者、词作者等的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书面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

8、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作,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9、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作。

第九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乙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不得对上述人员进行诋毁、侮辱、诽谤,扭曲形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十条 贴片广告

乙方在电影片中加载的贴片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影片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搭载、删减贴片广告。

第十一条 首映式的举办

乙方可以在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给积极予以配合,邀请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

如影片未举办首映式的,乙方可以举办有关电影片的宣传活动,甲方也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并邀请有关主创人员参加宣传活动。

相关主创人员参加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 发行单位的署名权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并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设置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对影片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否则,乙方要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第十三条 保证

甲方:

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为电影片的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亦不会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均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影片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乙方拖欠甲方版权费累计达到甲方全部应得版权费的百分之_________,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九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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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电影发行协议票房分账发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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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票房分账发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 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

第五条 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版权费及支付

乙方应将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版权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滞纳金:如乙方在协议约定时间内未付清应付款项,则甲方可按日计提应付款项的5‰,向乙方追缴滞纳金。

除票房收入外,乙方不用再另行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版权费。

第七条 票价及票房收入

电影片的票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影片的制作成本、发行区域的平均消费水平等因素共同制定。电影片票价可以根据影片发行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_________元。若电影片实际票价低于此金额,以此金额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若电影片实际票价高于此金额,以实际票价为准计算电影片票房收入。

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每天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甲方报送一次该期限内电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报送的影片票房收入的财务报表所表明的票房收入都是真实、合法的。若乙方或电影院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瞒报或漏报票房收入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赔偿金。

第八条 资料交付及归属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影片的拷贝以及影片发行所必须的全部素材和资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影片发行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应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于发行期限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其归还甲方,归还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折价赔偿;若乙方想保留相关素材和资料应于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从而取得影片所必须的素材和资料的所有权。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在电影片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出版电影片的音像制品;亦不得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将电影片通过电视(有线、无线)、网络等媒体播放。

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发行期限结束之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参加电影节或电影展除外。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与其他电影发行单位进行私下交易,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及其他发行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6、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包括广告宣传计划、组织放映计划、广告招商计划等。

7、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作)。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本次发行的电影仅限于在影院放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通过有线电视、无线电视、网络以及其他任何媒体对电影片进行播放。

2、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获得适用于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片底片、样片或拷贝等素材和资料,但乙方应确保所有素材和资料不被非法复制。

3、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不得在发行区域内同时发行与该电影片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影片。

4、经享有独立著作权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授权,乙方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的配乐、词曲等音乐作品,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电影片进行除电影院放映之外的其他处置,如对电影片进行音像制品出版、将电影片改编或拍摄为电视剧或戏剧等其他形式或未经独立的著作权人许可以发行电影片中的音乐作品等。

6、在发行期限内,乙方应于电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电影院放映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他人对电影片进行偷录、偷拍,制作盗版制品。

7、在乙方发行电影片之前,甲方应获得电影片文学剧本及乐曲演奏、片头、片尾音乐演唱者、词作者等著作权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书面授权,以确保相关人员不会向乙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权利。

8、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作,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9、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作。

第十一条 姓名、肖像的使用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有权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主创人员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对电影片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

乙方在宣传、推广活动中不得对上述人员进行诋毁、侮辱、诽谤,扭曲形象,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第十二条 贴片广告

乙方在电影片中加载的贴片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且影片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电影片中搭载、删减贴片广告。

第十三条 首映式的举办

乙方可以在电影片首映日举办首映式,甲方应给积极予以配合,邀请电影片制片、编剧、导演、主要演员、录音师等人员参加电影片首映式。

如影片未举办首映式的,乙方可以举办有关电影片的宣传活动,甲方也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并邀请有关主创人员参加宣传活动。

相关主创人员参加影片首映式和其他宣传活动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 发行单位的署名权

乙方有权采用电影片的部分内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宣传片或预告片,并有权在电影片、宣传片或预告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中设置自己的署名。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乙方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设置自己的署名外,不得对影片名称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更改。否则,乙方要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第十五条 双方保证

甲方:

1、甲方已经依法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为电影片的著作权人,其有权利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亦不会授权第三方在发行区域内发行电影片;

4、本合同签署之前,甲方未以商业目的在发行区域内放映电影片;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电影片在技术和艺术质量上均应为合格产品,且电影片已经完成拍摄以及配音、音乐、音效合成、字幕等后期制作,均适合用于电影院放映;

6、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该影片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取得电影片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并已依法获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被吊销《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

2、乙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4、乙方拖欠支付甲方应得收入,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甲方未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交付相应资料,接到乙方书面催告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电影片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或者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经修改后方可发行、放映,但电影片著作权人未予修改或修改未通过而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机关决定停止发行、放映的,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合同解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发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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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电影发行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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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_________(计划摄制/正在摄制)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甲方有意在影片摄制完成并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进行公开发行,而乙方也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的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有_________、摄影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若电影相关主创人员发生调整,甲方应于调整之日起____日内将主创人员调整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调整后的人员情况,如不同意应将其意见书面告之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人选;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调整后的主创人员。

第二条 影片拍摄时间

影片的拍摄周期,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完成;

1.开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停机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片送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出片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电影无法于该日期前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甲方应于该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电影未能如期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的原因以及电影能够拍摄完毕并完成后期制作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影片的拍摄期限延长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发行区域

影片的发行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该影片的期限为电影在本协议书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_________年。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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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电影发行协议买断发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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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买断发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 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

第五条 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版权费用及支付

乙方发行电影片应当向甲方支付买断发行版权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付30%,放映前_________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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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电影发行协议票房分账发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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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票房分账发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已拍摄完成的电影《_________》(以下简称电影)的著作权人,甲方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有意寻求影片发行单位公开发行影片;乙方为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取得电影发行资格的法人单位,其有意发行甲方所摄制的影片;

甲方同意乙方发行其所摄制的电影《_________》;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制作单位及主创人员

本次发行影片的制作单位为_________,导演为_________,编剧为_________,主要演员为_________、摄像师为_________、录音师为_________、灯光师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二条 影片长度

此次发行电影的播放时间为_________小时_________分_________秒。

第三条 发行区域

乙方此次发行电影的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下称发行区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区域外发行该影片。

第四条 发行期限

乙方发行影片的期限为影片在本合同确定的发行区域内首映之日起持续_________天(下称发行期限)。

影片在发行区域内的首映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发行期限届满后继续在本发行区域内发行该影片。

第五条 独家发行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影片《_________》在_________的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六条 版权费及支付

乙方应将影片在发行区域和发行期限内票房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支付给甲方作为版权费。乙方应当在本合同规定的发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电影片票房收入。

乙方按甲方要求将费用划至甲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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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电影发行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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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发行协议(样式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释义特许授权是指有影片发行权的一方授权同意并允许对影片的发行和放映;未经特许,任何人不得使用。

第二条 协议事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影片《_________》首轮放映完全结束或本协议解除之日止。(时间大约截止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影片《_________》为_________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在授权之前至授权期限内_________不得出现影片《_________》的发行和放映。

2.甲方须积极协助和配合乙方对影片的发行和推广工作,包括政府批文、首映式、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的放映等。

3.甲方必须保证影片拷贝在放映前3天到位。在发行过程中,争取2部拷贝发行放映。

4.甲方有权利对发行放映进行全过程监督并有义务进行指导。

5.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济经营活动(市场化运做)。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影片《_________》为_________市唯一发行放映单位。

2.本次发行放映活动由甲方授权乙方完全市场化运做,对外宣传以甲乙双方共同名义进行开展,在所有对外宣传媒介一律以两家名义进行。

3.乙方可寻求合作伙伴进行宣传运做。

4.乙方须遵照有关规定合法进行活动。

5.乙方拟订的发行放映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映,全市运做大约_________天。

6.乙方须付给甲方独家代理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含省电影公司片租),付款方式:签定协议2日内付30%,放映前3日再付40%,余额30%在发行放映结束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责任承担按照双方责任分工,双方任何一方均独立承担本次活动中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责任。

第七条 保密任何一方不得向双方之外(双方的法律、财务顾问、雇员除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协议的签定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双方及双方关联单位的任何信息(已经他人公开的除外)。本协议终止后,本保密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的,可免除责任,但任何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责任。

2.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

(1)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火灾、风灾、地震等;

(2)本协议生效后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修改或各方履行本协议规定之义务遇到的不可克服之法律或政策障碍。

3.本协议任何一方因本协议所规定之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它方,以减轻可能给其它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均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后果。

2.违反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按照所带来的效益或损失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100%的违约金和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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