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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延期公告一般延期几天(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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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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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信息化设备采购

开始时间:________________

截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

1.招标条件

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信息化设备采购编号____________已由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以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预算约________万元。

2.2供货期:________日历天。

2.3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供应商具有中国境内营业执照,有从事相关设备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网络,能及时响应售后服务的要求;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业绩和履约情况良好;

(4)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其他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_______。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标包中的1个标包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包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________个标包。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包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投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本公告后附件)在________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信息部登记。

4.2凡通过登记者,请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中心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一套到________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出售室(恩施悦达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_______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____年____月____日15:00时,地点为________市________大道____号(州邮政大楼四楼)________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________省________公司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大道________号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大道________号________小区________座________室

邮编: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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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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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格式

招标公告编号 (由媒介填写)

(项目名称) (合同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填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分包情况等)。

3.申请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具体数量)个合同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 (详细地址)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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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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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由媒介填写)

(项目名称) (合同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填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合同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分包情况等)。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具体数量)个合同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 (详细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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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43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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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国际竞争性招标合同一般条款

第一章 定义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它们的涵义:

(1)“业主”指在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的当事人及其取得该当事人的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该事人的任何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工程师同意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任何其他受让人。

(4)“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工程师,并在第一部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提及为工程师人的,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工程师职权的人。

(5)“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全权的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的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并包括备操作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人员。

(9)“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10)“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造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施)。

(11)“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12)“设施”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13)“承包人的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施、材料其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包括临时工程)。

(14)“分段工程”是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一部分的分段工程。

(15)“工地”指为施工工程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中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法人资格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扣留或延误。

第二章 工程师和工程师代表

2.1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下列(4)(i)和(4)(ii)条外,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发布命令前或在采取下列行动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技术上的认可和一般性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44款项下的工程延期;

(4)根据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_________;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工程师代表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向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工程师代表发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如果:

(a)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给予的通知有疑问,其可以向工程师询问,工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可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示,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为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被视为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拒绝,这一指令应视为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命的工程师的或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

2.6 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行动时,

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判断的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价值的确定或采取的行动均应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第三章 转让和分包

3.1 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业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中或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他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中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了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第四章 合同文件

5.1 语言(一种或几种)和法律

本合同文件用英语拟定,如果上述合同文件是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分析和解释该合同的那种语言是英语,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几份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工程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文件应按以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款第二部分;

(e)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f)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的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g)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以及

(h)已报价的工程数量表。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两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则应自行提供,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工程师提供的文件。一旦缺陷责任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退还工程师。

承包人就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批准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外,如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地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款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招致费用的增加,则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末提供图纸

如果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工程师将在作出有6.4款的决定时应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必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工程师批准:

(a)为使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性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按第48款完成了工程。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第五章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在合同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维修缺陷。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合理推论,提供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经常性的)监工、劳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施工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设计,即使有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如被邀请签约时,承包人应同意签订并履行按照本条件所附格式(如有必要对其进行修改)的合同协议书,该协议的拟定与签订费用由业主承担。

10.1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其适当的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用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或契约担保等形式,由承包人自行选择,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对履约保证金所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作了规定;

(a)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应由下列银行开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银行;

(2)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营业的一家往来银行;或

(3)为业主所接受的外国银行通过中国银行,或

(b)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一份契约担保,或由一家外国保险公司或担保公通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供。

10.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施工及缺陷维修期结束。

在根据62.1款发出缺陷责任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保证金提出索赔,并发出上述证书后的14天内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11.1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资料。承包人应对这些资料的解释自行负责。在承包人提交他的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已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人已取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视察和考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他条款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在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人表“中应列明由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地点,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料的复制(印)件。

12.1 投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事故费)及所有为正确施工、完成工程并维修缺陷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工程师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引起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工程师应考虑所有由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有无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为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工程缺陷,达到使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工程师就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写明与否。承包人应只接受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指令。

14.1 应提交的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施工进度计划以征求其同意,进度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的概述提交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并且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改。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职责

提交给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进度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由其授权的、经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可以随时撤换)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包人接受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语言通畅

如果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和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督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一定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壮工。

16.2 当地的雇员

鼓励承包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雇用非熟练工人,并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雇用熟练工人。

16.3 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工程师认为其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为完成上述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务。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水准、基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勘探用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用挖掘,根据第51款规定除非有关此工程的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工程师均应为这种要求发出指令。

19.1 环境安全、保卫和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人身事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工程师或任何依建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现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及避免污染、噪音或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l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完成工程的施工,对于这些工程,业主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接收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收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规定:

(a)如果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接收证书,包人应从发出接收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缺陷责任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的设备的照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维修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除了20.4款所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或损坏,承包人以其自己的费用维修工程,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任何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而引起损失或损时,如果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维修损失或损坏,工程师应根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造成了损失或损害的情况下,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为: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然料或核燃烧废料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核成分爆发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及以音速或超音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利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损坏,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工程及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的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1)不能合理预见,或

(2)能合理预见,但他即不能: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材料和待安装的工程设备进行保险;

(b)对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或按照本合同条件的第二部分所规定的百分比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求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的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它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现场上重置。

(d)对上述(a)、(b)和(c)项的保险应以同于支付货币的币种和比例投保,以便在发生损坏或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相应的货币和比例的赔偿。

(e)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保险费收据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发出了接收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缺陷责任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或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20款规定的责任承担。

21.4 保险外情况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i)到(iv)所列的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22.1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维修缺陷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何财产的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款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有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地的权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启用的)的为或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应予公平台理的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主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屑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包括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在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除工程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本条件第二部分专用条款插入表中所规定的数额,但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限。

23.3 交叉责任

保险单中应包括一项交叉责任条款,使该保险对被分别保险的承包人和业主的均适用。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的赔偿负有责任,除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造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损失的赔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廖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生效的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保险单位与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完备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方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为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应支付的保险金,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布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遵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通知、支付各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维修缺陷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或公司规章制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永远规定,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的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工程师按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和/或支付了费用,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调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或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于承担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收费及其他开支。

30.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这类运输尽量最少,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造成任何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0.2 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支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的或位于通往地路线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工程师在与业主及包人协商后将决定一笔因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知承包人纠纷将在何时协调解决及将由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商。

30.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具“一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特别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设备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人应只同中国合法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务机会

按照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启用的何合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的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负责维修保养任何道路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其他服务,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障碍,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接收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接收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工程师满意。在缺陷责任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第六章 劳务

34.1 劳力及工作人员的雇用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全权负责无论地方的还是其他方面的劳力及人员的雇用,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承包人不应从为业主或工程师服务的人员中招募劳务或工作人员,承包人应负责将为其履行合同而招募的人员送回原籍,并按排好将要送回但尚未返回人员的生活,直到他们离开工地。非中国籍的及在国外招募的人员应在施工完成后离开中国。

34.2 承包商的外籍劳务

除自有劳务来源及按第16.2款和34.3款规定办理之外,承包人应按下述(a至(d)款的详细规定,负责本工程所需的外籍劳力和外籍职员(下称“外籍人员“)的募、交通和食宿供应以及与此有关的劳务费用。

(a)承包人所雇外籍人员及他们家庭的出入境签证、中转签证及居住许可证的发放应遵守中国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负责为进入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获取所有必需的签证或许可证。

(b)当承包人认为有必要为工程的实施而雇用外籍专业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承包人应为雇用这些人员事先取得业主的批准。在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后,承包人的代理人或其雇用的其它外籍专业人员在合同期间内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经批准的其它访问专家也可持临时签证进入中国,但逗留期限较短。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务的部门签订劳务供应协议或分包合同,协议副本或分包合同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其省级政府的法律规定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措施;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入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制度;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34.7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据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8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4.9 摈葬

当承包人的外国雇员或外国雇员的家属可能逝世于中国时,应为其葬礼的运输作出一切必要的安排,承包人亦应对当地的雇用人员的葬礼尽可能根据本地习规的要求作出安排。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告

如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工程师送交详细的书面报告,其格式和时间间隔由工程师预先规定,报告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告。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35.3 安全和健康记录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并在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健康和安全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结合并遵照当地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在工地、宿舍和工棚,备有医疗人员、急救设施、病房、治疗室及救护车设施等,并为预防传染病,为一切必要的福利和卫生要求作出必要的安排。

35.5 疾病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防止现场的施工人员遭害虫、鼠类和其他害虫的袭扰,以减少对他们健康损害的危险。承包人应为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防止疟疾的发生,并采取步骤防止污水积存。承包人应遵守当地卫生机构的规定,每年至少一次,或按工程师指令,为工地中的房屋喷洒被批准使用的杀虫剂。承包人应提醒其人员注意不要被血吸虫及野生动物伤害。

35.6 传染病

万一出现任何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时,承包人应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上述传染病而可能制订的规章、命令和要求。

35.7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工程师。

36.1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国内外材料运至工地现场。除根据第36.6款(b)和(c)款外,承包人可选择资源国,但在尽可能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

(b)按工程师要求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承包人应提供检验、测试及试验任何材料和设备通常所需要的协助、劳力、电力、燃料、储藏室、仪器及仪表,并应在这些材料等用于工程之前,按工程师的选择和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试验。

36.2 样品费用

如果合同中已明确地指明或规定试样应由承包人提供,则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全部试样。

36.3 检验费用

如果检验属于下列情况,承包人应承担其任何检验费用。

(a)在合同中明确指明或规定,或

(b)在合同中已作出足够详细的说明(只有在通过一项荷载试验或其他试验方可确定任何已竣工或部分竣工工程的设计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情况下)以使承包人能价或在投标书中标价。

36.4 未规定的检验费用

如果工程师要求的任何检验:

(a)未规定及未明确指明,或

(b)(在如上所述情况下)未详细说明,或

(c)(尽管规定或指明了)工程师要求不在现场,或在制造加工或准备这些材设备的点以外的场所进行试验。

这些试验结果表明,材料、设备及操作工艺末按合同规定满足工程师的要求,则有关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在其他情况下,应根据36.5款的规定办理。

36.5 工程师决定中未规定的检验

根据36.4款规定,本款规定,工程师应在与业主承包人认真协商之后,可确定:

(a)按第44款规定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权力;

(b)根据上述条款应追加到合同价中的这笔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抄报主。

36.6 业主可能提供的材料或设备

业主可向承包人提供货物和设备(包括施工机械设备);

(a)招标文件中如附有“业主可供材料一览表“时,承包人可按所报的价格选使用或者可选用自有来源的材料。如果承包人选用业主提供的材料:

(1)业主将保证在合同期间按表中所列价格及指定的地点供应上述材料;及

(2)该种材料应被认为已由承包人选定和使用,并相应地符合各种有关的要。

(b)如果在合同条件第二部分的专用条款插入表中包括了一份题为“由业主提供的要求使用的材料一览表“(以下简称“要求使用的“),承包人将:

(1)按规定在合同中纳入这些合适的要求使用的材料;

(2)由业主按合同要求对上述将在工程中使用的材料的质量、数量、供货的时性及材料的适合性等予以保证和保护:

(3)被免除对要求使用的材料进行试验的责任及合同第36.1至36.5、37.l至3.4款规定的必要的协助,这些事项将由业主承担;及

(4)将由业主及时按指定的地点把要求使用的材料装上运输车辆,承包人不担费用。但承包人将承担将该材料运入工地现场、卸车、储存、用于工程及自接收之日起的保险。

(c)业主或工程师对承包人采购货物或材料的来源提出的任何其它要求,不合同中规定与否或在履约阶段提出,都应按第59款一指定分包人的形式办理。

37.1 操作的检查

工程师及其授权人,在适当的时间内,有权进出工地、车间以及为工程生产、加工和准备材料、设备的地点,承包人应为这种进入提供一切便利,并协助得到进人上述场所的权利。

37.2 检查和检验

在生产、加工或准备阶段,工程师有权检查及试验据合同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如果生产、加工和准备这些材料、设备的车间、地点不属于承包人的,承包人应为工程师在这些车间、地点进行监督、检验获得许可。这些检查、检验不应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

37.3 检查和检验的日期

承包人应同意工程师安排的检查、检验合同规定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时间及地点。工程师应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其准备参加的检验及所要进行的检查。如果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的代表,未按协议时间参加这一工作,除非工程师另有指示,承包人可以进行这些检验,并认为是在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验。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交有适当证明的检验结果的副本,如果工程师未参加检验,其应认为该资料表明的结果是正确的。

37.4 拒收

如果根据37.3款规定,材料、设备未在协定的时间和地点为检查和检验作准备,或者工程师认为该材料,设备检验的结果显示是有问题的或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可拒绝这些材料、设备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通知应说明工程师拒收的理由。承包人应立即解决好存在的问题或确保被拒绝的材料、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工程师要求在相同的条款或条件下重复检验被拒绝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重复检验,由此而引起的检验费用,应由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决定,业主将向承包人索回或从支付给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

37.5 独立检验

工程师可以将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委派给一名独立的检验员进行。任何这样的委派都应按照第2.4款的规定实施。为此目的,这种独立工作的检验员应视为工程师的助手,工程师应(在14天前)将这样的委派通知承包人。

38.1 覆盖前的工程检查

没有工程师的批准,工程的任何部分均不得覆盖或掩盖,承包人应保证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予以覆盖或掩蔽的任何此类工程部分进行检查和测量,以及对任何部分工程将置于其上的基础进行检查,无论何时,当任何工程部分或基础已准备好或即将准备好可供检查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工程师,除非工程师通知承包人认为检查并无必要,则工程师应参加此类工程部分的检查和检验及基础的检查,且不得无故拖延。

38.2 剥露和开孔

当工程师随时指示对工程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进行剥露或在其内或贯穿其中开孔时,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应对之重新复盖和整理好。如果任何部分或几部分已经按照本条第38.1款规定予以复盖掩蔽,并且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承包人为启盖、开孔、穿孔、复原及整理好这些工程所支付的费用,此项费用应加到合同价中,并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9.1 不合格工程、材料或设备的拆除和运走

工程师应有权随时发出下述指令:

(a)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或分几次从现场运走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合同规的任何材料或设备;

(b)用适用合格的材料或设备取代原来的材料或设备;

(c)对尽管先前已进行检验或中间支付,但工程师认为由于

(1)材料、设备或操作工艺,或

(2)由承包人本身进行的或由其负责的设计,仍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均要将程拆除并重新施工。

39.2 承包人履约时的违约

如果在指令规定的时间内或在合理的时间内(如指令未规定时间内),承包人一方执行上述指令时违约,则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该项指令,并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所有由此造成的或伴随产生的费用均应由工程师在与承包人与业主协商后决定,并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这笔金额或从任何应付给或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工程师应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第七章 暂时停工

40.1 工程的暂时停工

根据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应于所指示的时间内,以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方式暂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施工。在暂停施工期问,承包人应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进行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妥善保护和保证其安全。

但下述暂时停工除外:

(a)在合同中另有规定者;或

(b)由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导致的或应由其负责的必要的停工;或

(c)由于工地气候情况导致的必要停工;

(d)为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安全所需停工,(其必要性并非出自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过失,也非出自本文第20.4款规定的任何风险),应按40.2款规定的办理。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根据40.1款规定,在适用于本条款的情况下,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后,可以决定: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

(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的应加入到合同价中的费用,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84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并且自停工之日起84天的时间内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款的(a)、(b)、(c)或(d)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准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内未得到此项准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l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作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第八章 开工及延期

41.1 工作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

(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

(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的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规定,或按承包人在给工程师或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说明提出的合理建议,进行施工。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得到额外的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由于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了费用,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使用工地外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或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作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中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vii一临时工作用地需求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作用地范围可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准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

(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

(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

(d)业主的任何延误、防碍或阻碍,或

(e)其他不屑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的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生时,包人有权延迟全部、或任何段落或部分工作的竣工期限,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4.2 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但工程师可以不作任何决定,除非承包人已经

(a)在首次出现这种情况后28天内通知了工程师及抄报业主,及

(b)在提出给工程师通知后28/天或其他经工程师同意的合理的时间内向工师提交了有关承包人有权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的上述意见进行研究。

44.3 临时延期决定

如果一种事件具有连续影响性,使承包人不能在规定的28天内,送交44,1(b)中规定的详细情况,则在承包人每隔不多于28天送交工程师临时情况报告并在这些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送交工程师最终情况报告,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在收到临时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及时决定临时延期。在收到最终情况报告后,工程师应考虑所有情况决定总延期。在这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均应根据情况通知承包人并抄报业主。最终审查,不应减少已由工程师决定了的延期时间。

45.1 工作时间的限制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及下文规定情况外,任何工程无工程师的同意,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时间内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当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了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地、或绝对需要在上述时间内施工的情况,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人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本规定并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

46.1 在承包人无任何理由要求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工程师认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在任何时候的施工进度太慢,而不能按预定的工程完工期限完工时,则工程师应将此情况通知承包人,而承包人应据此采取工程师同意的必要的步聚,以加快施工进度,使工程能在预定的工期内完工。承包人无权要求对采取这些步骤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果为了执行工程师按本款规定发出的指示,承包人须征得工程师同意于夜间或当地公认休息日内进行任何作业。如果承包人为完成本款规定的义务所采取的任何措施涉及业主产生额外的监理费用,工程师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相应的费用,业主将向承包人报销这部分费用或从应支付或将要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中扣回,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47.1 误期赔偿费

如果承包人未按48款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43款规定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的任何部分工程,则承包人应向业主支付标书附录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违约罚金(这笔款额是由承包人为该违约支付的唯一的款额),而不作为罚款,其日期自相应完工期算起到全部工程或相应的部分工程发给完工证书之日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罚金不应超过标书附录中载明的限额。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业主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违约罚金。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47.2 赔偿费的减少

在整个工程或任何区段完工之前,如果该工程或区段任何部分已经发出了接收证书,则在合同中无替代条款的情况下,对签发上述接收证以后出现的对剩余工程拖期的违约罚金的数额应相应减少,其减少比例为上述已签发证书的工程部分或区段的价值与整个工程的价值之比。本款只适用于违约罚金的比例,而不影响其限额。

48.1 工程接收证书

在整个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并已合格地通过合同规定的任何竣工检验时,承包人要以预定速度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抄报业主,同时应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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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招投标,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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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xx]4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xx年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xx]1349号)要求,现就我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市煤、铁、铝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根据矿区、矿段分布情况,具体划分为5个标的:

1、宝鼎煤矿区(包含大宝鼎、花山、太平、小宝鼎、东风、格里坪等,按井田划分)

2、红格铁矿区(包含红格北矿区、铜山、马松林、路枯等矿段)

3、攀枝花铁矿区(包含朱家包包、兰家火山、尖包包、倒马坎、公山、纳拉箐等矿段)

4、米易白马铁矿区(包含芨芨坪、田家村、青杠坪、马槟榔、夏家坪等矿段)

5、安宁铁矿区及其它(包含潘家田矿段、中干沟矿段、中梁子矿段、湾子田矿段、二滩金龙铝土矿等)。

二、招标人: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三、招标内容:

以矿区(井田、矿段)为核查单元,在全面收集矿区资料的基础上,适当补充现场调查,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技术要求和计算机程序,对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系统总结各矿区的各项地质成果,编制矿区核查报告,建立各矿区(井田、矿段)数据库,为矿山储量动态监管搭建技术支撑平台。

四、投标控制价格:

标的1:110万元;标的2:65万元;标的3:80万元;标的4:75万元;标的5:71万元。

五、工作时间

各承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八个月完成各矿区核查报告,并向厅储量评审中心和厅信息中心提交成果(纸质报告和电子资料)。

六、索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及地点

20xx年12月17日上午8:30—下午6:00。

地址: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郎小平 电话:0812-3365985

八、本次招标将于20xx年12月18日上午在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公开开标。

九、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派专人送达,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不接受早于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直接向招标人咨询

如果你单位愿意参加投标,请作出商务投标书,密封后于20xx年12月17日交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12-3365985,联系人:郎小平),我局将组织专家从工作安排计划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在攀枝花市从事地质工作及类似工作业绩、主要技术人员及设备的配置情况、工作经费合理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标。业务咨询: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处(联系电话:0812-3364129,联系人:罗德均)。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

二x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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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堂招标公告范本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食堂,招投标,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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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公司餐饮服务质量,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拟对职工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职工食堂招标

二、招标编号:J

三、服务内容:

1、主要负责保灵公司职工午餐和日常来客招待用餐;

2、日均用餐人数约500人;

3、供餐时间:每天11:30-13:40;

4、承包时间:承包合同半年一签,根据考核经营情况及员工满意度考虑续签,

要求每季度对厨师进行调整,试用期1个月。

5、承包经营期间,除餐厅水、电、天然气费用需承包人自行承担外,排烟等

基础设施以及餐桌、餐具厨具等现有设备由承包经营者管理并无偿使用,如有

损坏照价赔偿。

四、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药监局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个人健康证;

(2)具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和管理经验,服务于酒店或企事业单位,厨师配备至少具有1名二级以上厨师;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五、报名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x年3月25日前(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提交资料:

(1)投标报名登记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代表本人参加);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组织代码、税务登记副本,餐饮许可证、拟派人员健康证扫描件;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免费发送至投标单位报名登记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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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堂招标公告范本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食堂,招投标,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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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五山校区食堂

食堂三、四、五楼,9栋学生宿舍面包房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面包房、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1家

燕岭校区食堂

食堂三楼

风味小吃。

五山校区食堂

食堂一、二楼(一楼现为办公室和仓库,按广外艺规划搬迁后使用)

风味小吃。

1家

燕岭校区食堂

食堂一、二楼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备注: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 邮编:

开户行:建行永福支行

帐号:

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x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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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广告招标公告范本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招投标,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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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节目立台、人才兴台、开放办台、创新强台"的办台方针,现对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代理经营实行公开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一、招标单位:xx县广播电视台

二、项目名称:xx人民广播电台广播广告代理经营权竞标

三、招标类别:广告代理经营竞标

四、经营年限:三年

五、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用有声有底价方式竞拍,不达底价不成交。(来自中国招标网)本次竞标只报起拍价,竞标起拍价为:45万元/年,最高报价是否达到底价由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和县公证处公正人员现场监督。

六、代理金递增方式:每年递增20%

七、代理经营范围: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商业广告及收费性节目全部由代理人经营,实行整点或半点广播广告时段,当前时段广告资源为每天105分钟。

八、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中标者在中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与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签订代理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当天向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缴纳中标额10%作为风险保证金,代理人无违约行为代理期满后如数归还代理人(不计利息)。

2、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代理人必须依法经营电台提供的广告时段,广告内容、形式不得违背《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代理经营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制作的广告由代理人提供文案,经盱眙人民广播电台审查后,由电台无偿制作、上传、播出。特殊情况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停播的公告时段后补。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接受盱眙县广播电视台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3、合同期间,广告经营代理人所有税收及相关费用均由代理人承担。

4、电台现有人员工资福利由盱眙县广播电视台发放,如果代理人须增加人员、设备等费用自理,代理期满后由代理人自行处理。

5、代理人每月5号前按年度应缴纳代理费的1/12进行缴纳。如不按时缴纳,视为代理人违约,我台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并解除代理资格。

九、参与竞标人报名要求:有正规工商登记的各类广告企业或广告人。以往经营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人员不得报名。

十、报名须知:

1、投标申请人携带广告经营许可证副本、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送报名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3、竞标保证金:参与本次竞标的单位或个人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存竞标保证金五万元,报名人报名时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到账凭证(其余方式均为无效)。不缴存保证金的不具备竞标资格。中标人保证金公示期(三日)满后可转作风险保证金或承包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4、相关费用:报名人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200元,入场证费50元(每证限2人入场),以上2项费用缴后不退。中标人在开具中标通知书前须向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缴纳三年中标总额0.8%的中标管理费。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月24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报名地点:盱眙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镇淮河东路108号)一楼服务大厅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报名联系电话: 0517-88220xx3;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7-83430106;联系人:陈女士

十一、竞标时间、地点:

1、 竞标时间:20xx年1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2、 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保证金缴纳信息:

开户银行:xx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xx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账 号:320830010120xx00055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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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广告招标公告范本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广告,招投标,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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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

招标号:__

1___(业主名字)(下简称"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

____(工程名称)建设费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来自合格货源并经资格预审合格了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业主邀请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和服务进行密封投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主要项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可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及查阅招文件:_________(查询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机构名称、地址等)。

4任何有兴趣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在向上述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在交纳了一笔不可退还的费用____(货币名称和数量)后可购得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多购的招标文件收费相同。

5所有投标书必须于__年__月__日__时之前送达下列地址:

_(投标书接收地点)。并必须同时交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5接受的格式,数量为2%

投标价的投标保证金。

6开标仪式定于__年__月__日__时在下列地点举行_________(开标地点),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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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环卫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招投标,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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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就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

一、招标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ZZC20xx013-JGB-02

四、采购内容:环卫保洁服装采购,预算总价约70.5万元,如下表: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够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投标人参加投标时须携带并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书的原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于20xx年4月25日9时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37-5293188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局

20xx年4月4日

1.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2.公司环境卫生整理公告

3.垃圾车招标公告

4.乡镇环境卫生公告范文

5.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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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环卫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卫生,招投标,全文共 1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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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溧水区环卫所(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环卫车辆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LSZC-ZB20xx-33(2)

2、项目名称:环卫车辆

3、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预算:498 万元。

第一包:8吨洗扫车 (5辆) 预算:380万元。

第二包:8吨高压冲洗车 (1辆) 58万元、12吨洒水车 (1辆) 45万元、1.5吨自卸式垃圾车 (1辆) 15万元 预算:118万元。

投标人按包投标,可以全投,全中。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文件;

5.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凡列入市政府文件规定的国有资本退出领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的企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7、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拟投标供应商须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每天上班时间,法定假日除外),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此函的,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8、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第一包: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第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xx0.00元),交纳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帐号转(汇、存)入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大厅,咨询电话:025—注册或登录后可见)采购中心账号,必须填写并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到该银行核查,一式二份,经该银行签章的《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单独封装于开标前提交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交纳保证金依据。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投标开始时间:20xx年 11 月 29 日上午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xx年 11 月 29 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10、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仪式。

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采购单位联系人:环卫所 杨晓红 电话:156*566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13、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 系 人:唐 奇

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传真:-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保证金事宜及合同见证:郭杭榕 -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邮 政 编 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 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 (行号:3143*506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帐 号:

14、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咨询。

15、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财规〔20xx〕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西厅政府采购中心。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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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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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桐乡市20xx年县道公路桥梁定期检测项目经相关部门核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浙江省桐乡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范围为桐乡县道公路桥梁定期检测评定,需要检测的桥梁总长约4258m,其中大桥为7座,中小桥为54座。本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实际工程量可能存在偏差,检测时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工程量中的桥梁规模、地理位置、交通量等情况请投标人自行考察了解。

2.2桥梁检测范围:

(1)、桥面系:桥面铺装、伸缩装置、排水系统、防撞墙、栏杆等;

(2)、上部结构:主梁、横梁、横向联系、挂梁、连接件等;

(3)、下部结构:支座、盖梁、墩身、台身、台帽、基础、挡墙、侧墙、护坡、冲刷面情况等;

(4)、附属设施:声屏障设施、标志标牌、雨水收集口等。

2.3本次招标检测服务期为4个月,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供检测报告送审稿;15日历天内完成检测报告的审查;审查后15日历天完成修改并向业主提交正式的书面检测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专项资质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试验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8月11日至20xx年8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参数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交易席位证原件(如是授权代表还需同时提交本人交易员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参与报名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未办理《交易席位证》和《交易员证》的,请及时办理。详见http:// /txcms/znjsgc/3041.htm。

4.4投标人在购买标书、答疑、交退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开标、询标等招投标活动和办理招投标相关的一切事务时必须出具本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和所在企业的《交易席位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xx年8月31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至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景雅路55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7.1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沈云

7.2嘉兴诚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姜维

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8.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不收取现金,可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的形式,并注明工程名称,一次性汇入账户。)

财务联系电话

账号:330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桐乡新世纪支行

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含网上银行)等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施工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凡未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还未办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交通、水利等企业请先行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详见本中心网站《关于建立交通、水利等企业银行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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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广东省药品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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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药品采购项目(委托编号:BGH7120xx01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1371-1541GDGHZ1065,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xx年6月12日至20xx年6月18日五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1371-1541GDGHZ1065

二、 采购项目名称:药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30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 项目内容:药品采购

2. 数量:1批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4.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5.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五、 供应商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0xx年财务状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3)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以内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4) 至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5)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投标时提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

(9)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仅限报名用)

(10) 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投标人可先到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中心免费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请打印出来并与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须知第1.点要求提供的报名资料加盖公司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 正式投标时还需将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

4. 如需邮购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先传真到采购代理机构,并经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方可办理相关手续;邮购者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六、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7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7月2日9时30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xx年7月2日9时30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会议室

十一、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20-37678249

传真:020-3762522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永福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440002754(适用于购买招标文件)

广东国和采购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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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东省药品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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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于20xx年12月21日就广东省教育单位药品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35-120xx57N285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教育单位药品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0835-120xx57N285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包括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

1.采购数量:一批

2.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等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采购代理机构于20xx年12月21日在公开的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电子网、广东省教育厅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 )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xx年1月10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8号粤信大厦19楼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何雅军

4.评审委员会成员:莫自耀、舒华敏、胡智华、袁雷鸣(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九、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大同路97-103号

3.中标金额:¥1,850.06(人民币壹仟捌佰伍拾元零陆分)

注:投标报价为招标文件采购清单所有药品单价之和。

十、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谢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 联系电话:02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xx-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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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广东省药品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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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议价的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的通告》(深卫计通〔(略)、《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的通告》(深卫计通〔(略)文件要求,以及**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发布的《*年**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采购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市药品集团采购组织将于(略)7日开展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二批)第一部分分组大于5上议价工作,上议价的药品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议价时间安排:

1、企业第一次报价:(略)

2、集团采购组织还价:(略)

3、企业第二次(最终)报价:(略)

二、网上议价操作:

1、通过企业法人CA证书登录 采购平台 ,在左侧菜单 议价管理 项下点击 互动议价管理 ,进上议价;

2、进入相应的项目名称后,点击议价产品后面的 议价 进行该品种的报价及留言操作。

三、相关说明:

1、请按最小制剂单位报价,企业第二次(最终)报价将作为议价结果;

2、 议价 项中 转换系数 、 报价(供GPO) 均为必填项, 报价(供医院) 为选填项;若企业 报价(供GPO) 项不填报或报价为 0 ,则视为放弃。

3、转换系数:来源于产品报名时申报的包装(报价时请选择一个代表包装进行报价);

4、报价(供GPO):为供应给GPO(略),该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5、报价(供医院):为供应给医院的价格,该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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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兰州烟草公司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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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分类:建筑房产物业

截止日期:20xx-01-04

所在省份:河北

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城市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7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张恺 0311-8862899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李工:

本次招标共分为13个标段: 具体设计项目如下:

1. 北出市口区域环境整治综合设计

一 项目背景胜利大街是我市向北最重的交通干道,沿路两侧设有客运站、货运、商业及居住区,用地复杂,交通拥挤、混杂,交通效率低下,沿街建筑及周边景观不统一,整个区域急需规划整治,以提升北出市口形象。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出市口区域环境整治综合设计 2、项目地点:胜利大街两侧,义南路到石太高速之间。 3、设计范围:胜利大街两侧,义南路到石太高速之间,规划用地面积约30公顷。三、规划指导思想在研究区域城市总体布局关系、历史文化发展的基础上,提出总体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对新区进行概念规划,对中心区进行创意设计。四、规划目标和功能要求完善交通设施,改善北出市口交通环境。对道路、绿化和沿街两侧重要建筑进行规划设计,对重点节点进行详细的城市设计和夜景设计。

综合整治环境,统筹沿街建筑的形式、色彩、材质,打造高品质的城市主干路,全面提升北出市口形象。五、设计深度要求修建性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六、设计成果要求设计文册、图纸展板、多媒体演示文件、电子文件、模型等。七、报名条件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规划、建筑、市政设计(市政项目) 甲级资质,业绩和信誉良好或国外知名设计机构。 2、近五年承担完成过国内具有同等规模、相类似的规划设计。 3、拟参加本次投标的主要设计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资历,在我国规划设计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八、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 1、规划设计单位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相关的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境外规划编制机构的中国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欢迎境内外所有具备规划和设计资质的单位参加,允许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合作组成一个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5年中设计的同类项目的情况介绍。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报名单位应按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境外机构还需提供资格证明,以传真或信函快件方式提供均可。九、报名时间 20xx年12月26日至 20xx 年1月 4日十、资格预审报名结束后,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投标资格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证明、业绩、近年完成的工作主要设计人的资历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名单。从中选择3家设计单位参与投标,对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发放《北出市口区域环境整治综合设计任务书》。

十一、设计费用 1、本次招标的设计总费用为70万元人民币,中标方案设计费用50万元人民币,保底费用 10万元人民币。 2、其他凡提交了有效投标文件(文件被评审委员会判定为严重偏离设计任务书的除外)的投标人均可获得酬金10万元人民币。 3、设计过程中发生其他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4、业主/主办机构不承担由于酬金和奖金所产生的任何税金。十二、联系方式业主单位: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单位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7号招 标 人:张恺联系方式: 0311-88628990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李工: 其他: 1、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对本次设计成果享有使用权,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 2、本次招标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12月26日起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2层A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

投标截止时间: 待定

开标时间: 待定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站前街6号汇文大酒店26层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陈工:;李工: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人: (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修建性规划中标公告

2.关于城乡规划的公告

3.规划设计方案招标邀请函

4.建设项目招商公告

5.海南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研究院

6.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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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兰州烟草公司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9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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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

一、 招标文件编号:TXZB--034

二、采购内容:

1、现代卷烟零售终端资料夹20xx个;

2、宣传促销资料播放架20xx个;

3、诚信经营公示牌20xx个;

4、现代零售终端专刊10000个;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

3、投标人应在兰州市具有经营同类项目的营业场所;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招标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通过招标人组织的资格审查和备案;

10、报名时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其他相关本项目资料复印件;

11、报名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x年4月12日至x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甘肃省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兰州市平凉路366号中国服务大厦1703室)。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x年4月14日-x年4月18日,每日9: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甘肃省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兰州市路号1703室)出售。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须携带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文件要求复印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

八、 开户单位:甘肃省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分行城关支行 账 号:

九、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x年5月2日15点00分之前送至开标现场;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x年5月2日15点00分(星期四),中国服务甘肃大厦17楼IP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366号)。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电 话:

邮 箱: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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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兰州烟草公司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招投标,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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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委托,现对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卷烟装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LYZB【】-01

2、招标项目名称: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卷烟装卸服务项目

3、招标内容:卷烟装卸服务(详见合同内容),服务期限为二十四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主要经营范围为搬运、装卸服务;

(3)近三年(x年至今)具有同类服务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并决定是否购买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x年 1 月 18 日至x年 1 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xx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x年 2 月 9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xx区天水南路168号冶金设计大厦11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和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烟草公司兰州市公司

联 系 人:陶胜利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xx区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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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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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鱼塘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4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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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邀请

我院鱼塘承包,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学院鱼塘承包

2、项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鱼塘

3、完成时间:--

4、项目预算:--

5、投标人资格

具有国内合法居民,投标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6、项目结算(合同主要条款)

(1)以每个项目(即鱼塘地点)最高报价得承包权,原承包户可按最高报价优先承包。

(2)有关农业税、水产税、特产税等涉及税收的问题均由承包方(乙方下称)负责,与学院(下称甲方)无关。

7、要求(合同主要条款)

(1)按项目(即鱼塘地点)计算,乙方在签约之日以每个地点交押金(保证金)20xx元正,承包金应于签约十日内一次性缴交完毕。

(2)实行先交押金(保证金)后承包的原则。

(3)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在签约之日将押金(保证金)给甲方作为履约的保证。承包合同期满,若乙方能履行合同,则甲方凭押金(保证金)收据退还给乙方。

(4)在承包期内,因甲方建设用地时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服从退出鱼塘, 甲方不作任何赔偿,包括临时建筑物等。甲方只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即可,甲方只返还乙方承包的押金(保证金)和退还乙方剩余月份的租金。

(5)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安装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切费用(含电费)由乙方负责。

(6)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其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等)。

(7)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受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民工强制拆除,所需一切费用,仍要乙方支付。

(8)承包者负责清理鱼塘浮莲等杂物,确保鱼塘周边环境不受影响。

8、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表、综合评分表等中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1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黑色(或蓝色)墨水书写,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份投标文件须在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则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3)投标文件格式内注明要求签字或签署的位置必须为亲笔签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文件格式内注明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法人公章(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9、投标与咨询

(1)投标文件投递时间:x年04月08日08:30-09:00时。

(2)投标文件投递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西1-314室(行政楼3楼)。

(3)开启投标文件评议时间:x年04月08日09:00时。

(4)开启投标文件评议地点:xx职业技术学院西1-314室(行政楼3楼)。

(5)采购项目开标前,潜在投标人可在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10时)联系我院询问采购要求(含有工程的服务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可联系我院到现场察看);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

二、开标、评标和定标

1、开标

(1)我院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采购人代表、评委和投标人授权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查验)。

(2)开标时,由全部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部门代表或评委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部门代表当众拆封。

2、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评标由我院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评审专家人数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学院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评标(评议)方法:以最高报价得承包权,原租户可按最高报价优先承包。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

3、投标文件的初审

(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

(2)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A、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B、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我院暂未实施此条款)。

C、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有效报价范围的。

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E、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F、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G、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H、参加政府采购、学院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

I、上一年度参加我院项目(政府招标或学院招标)采购活动,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其本身的原因中标后弃标而不提交书面弃标函的。

J、上一年度参加我院项目(政府招标或学院招标)采购活动,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其本身的原因累计两次中标后弃标的(两次均已递交弃标函)。

K、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或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负偏离的。

L、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其它条款的。

M、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或电话及时告知投标人授权代表,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如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

(3)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的评价和授标

(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或评议记录表。

(3)按照综合评价得分评标的项目,则由高到低的得分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低价评标的项目,则按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照报价平均值评标的项目,则按小于且最接近于平均值、小于平均值、大于平均值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4)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我院的网页上发布中标公告,公示3个日历日。公示时间结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我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中标替补候选人设定

(1)学院根据前款所述的排名顺序,依次推荐投标人为中标替补候选人。

(2)若中标人不与我院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或由于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协议)义务的,则依次由替补候选人顶上,成为中标候选人。

三、附则

1、评审结果公示前,我院不对投标人就评审过程、评审结果等作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我院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评审结果。

2、评审结果公示后,我院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3、未中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4、质疑联系人:刘老师;办公电话:;传真电话:;地址:广东省xx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xx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西1-309室);邮政编码:。

5、质疑或投诉的处理: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审计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采购部门代表和原评标委员会评委,组成质疑或投诉处理小组,对质疑或投诉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

6、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洽谈并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7、我院与中标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前,未中标人不得要求我院退回其投标文件。

8、未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需退回,请授权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验),在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的5天(日历天数)内,到西1-309室领回其投标文件。为确保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不泄密,逾期不领回的投标文件我院将统一销毁。

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承诺书

2、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3、商务条款响应表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投标人技术条款响应及报价表

7、货物/工程/服务招标采购投标人投标地点报价汇总表

xx职业技术学院

x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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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鱼塘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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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寨村委会刘寨村现有鱼塘对外招标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址

刘寨村委会刘寨村谢基鱼塘。

二、面积

约55亩。

三、基本条件

1、用途:养殖。

2、年租金底价:65000元/年,第六年开始递增5%。

3、合同期限:10年,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4、合同押金:按年租金50%收取。

5、投标保证金:3万元。

6、鱼塘第1-5年需要每年另交付20xx元给刘寨村作公益事业开支;第6-10年需要每年另交付3000元给刘寨村作公益事业开支。

四、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14日下午5时止。报名联系人: 刘先生,电话:136*181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冯先生,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户名:佛山市三水区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佛山市三水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用社,账号:注册或登录后可见注册或登录后可见5)。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xx镇刘寨村委会刘寨村鱼塘投标保证金”。如不中标,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投标时间:x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六、投标地点: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投标要求:投标时携带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帐号)及保证金缴款凭证。

xx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x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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