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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藏药品运输管理制度【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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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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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预防药物的误食或误伤,导致幼儿身体受损,影响幼儿健康成长,为了全园师生员工的安全用药,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以上各条,要求人人严格遵守,若违反制度,导致幼儿发生意外事故时,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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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幼儿园药品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11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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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上级规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一、保健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保健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保健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二、保健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三、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做报损销毁处理。

四、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五、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六、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七、早上晨检时认真记录幼儿姓名、班级,幼儿带来的药物名称、服药剂量,中午给幼儿喂药时,认真核对方可喂药。

一、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1、园内药品必须由保健员专人负责保管,准确无误。

2、定期做好药品的盘点工作,统计上报财会。

3、对药品不同剂型应分别存放,口服药和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

4、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5、严格遵守体温表按期常规消毒。

二、幼儿药品保管、服用制度

1、幼儿药品应由保健室妥善保管,严格与食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3、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有病历卡。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包装完整的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师统一给幼儿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经保健老师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5、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服用者,保健员有权拒绝,以防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6、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7、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8、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漆凉铭幼儿

20xx.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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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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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药品管理考察报告

关于韩国、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及药品管理的考察报告

应日、韩两国制药工业协会的邀请,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医疗保险分会组织的由分会、国家发改委及北京、河北、天津、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有关人员组成的代表团,于2005年10日至21日赴韩、日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访问,参观考察了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日本厚生劳动省、日韩制药工业协会、日本顺天堂医院、药品研发企业等有关部门,听取了有关方面的介绍,并与有关人士座谈,重点考察了两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情况尤其是老年人医疗保险问题和两国药品定价及管理办法。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韩国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健康研究中心所长李相二教授为代表团介绍了大韩民国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该制度实施于1977年7月1日,最初仅纳入拥有500个以上职工的企业,以后逐步扩大参保对象,历经12年,实现了全民医保。

1.韩国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韩国国民健康保险的适用范围

据2004年提供的数据:韩国总人口为48.2百万,其中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占96.9%,另有3.1%为医疗保护人口,是健康保险的补充部分。

健康保险适用人口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企业职工参保者(包括企业劳动者及被抚养者、公务员/教职员及被抚养者两类),占总人口的52.6%;另一部分是地区参保者(包括农村和渔村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城市地区私营业主及世代源两类),占总人口的44.3%。

医疗保护人口是指无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者,这部分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负担,是医疗保险的受益对象。为提高管理效率,政府将其委托给国民健康保险机构统一管理。

1.2国民健康保险管理经营体系

2000年以来,国民健康保险为单一的管理经营体系,由独立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代替政府管理,其职责就是负责体系的运转和操作。该体系有五部分组成。其中,保险福利部为政府部门,主要起制定政策、管理监督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作用;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为一中立机构,主要接受医疗服务提供者医保结算的申请,经过审核将结果报告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所有医疗机构被依法强制性规定为国民健康保险的服务提供者,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每月向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提出结算申请;参保者按规定缴纳保险费,至医疗机构就医时自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主要执行保健福利部的政策,根据健康保险审核评价员的审核结果将医保费用支付给医疗机构。

1.3健康保险的资金来源

1.3.1保险费缴纳

参加者的保险费分为企业职工缴纳保险费和地区参保者缴纳保险费两种。

企业职工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月保险费=标准月酬数*保险费率(在月资的8%以内,目前为4.31%)来计算。其中,一般劳动者与公务员的保险费由雇主和被雇佣者各负担50%,私立学校教职员由被雇佣者、雇主、政府分别负担50%、30%、20%。

地区参加者保险费缴纳按照公式:每户保险费=标准收入点数*金额/点(目前每点126.5韩元)来计算,年收入超过5百万韩元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收入和财产来确定,5百万韩元以下的家庭其标准收入点数根据经济活动(如性别、年龄等)和财产来确定。

1.3.2政府补助金

政府补助金主要用于地区参保者医疗费用支出部分的50%,其中40%来源于一般税收,10%源于烟草负担金。

1.3.3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构成

2004年医疗费用支出中保险费占83%,一般税收占14%,烟草负担金占3%,国家财政补助占了较大份额。

1.4国民健康保险本人负担金制度

对于在综合性医院、医院(小型)或诊疗所的住院病人需自负住院总医疗费用的20%;对于门诊病人则根据就诊医院性质等不同,个人自负的比例和金额也有所不同。综合医院由本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的50%,医院(小型)由本人负担40%,诊疗所由本人负担30%(总费用不超过15000韩元时,65岁以下者自负3000元65岁及以上者自负1500元)。

2.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为强化保险者作用所做的努力

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旨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安全保障水平,主要在预防疾病、提供服务和信息等方面不断努力和完善。

2.1健康检查事业

检查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提高检查的时效性和受检者的满足度;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和提供可用资料。综合分析健康检查的结果,反映检查制度的研究及改善现况,同时还用作后续管理资料,以给参保者提供不断改进的高质量服务。

2.2增强健康的活动

管理健康需注意的人群。对检查结果异常的,通过基础体力检查,引导个人进行适合自己健康水平的日常健身运动。

发展肥胖者运动管理示范事业。

发展健康运动事业。通过健康运动,在事前消除危害健康的因素,通过长期宣传,强化预防功能,提高地区居民的健康认识。设立肥胖儿童教室,开展宣传活动,进行身体成分分析器测量等。

2.3对合理使用医疗条件进行支持活动

支持慢性疾患者进行适当的使用医疗,提高健康水平,以健康保险财政的节减为目的。对特殊病例进行个案管理。

引导合理的医疗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次数,对高频率使用者进行就诊咨询管理。

2.4对参保者所遇困难的处理

确认医疗机构对参保者征收的诊疗费是否适当,通过返还多收取的费用来处理参保者所遇的医疗费难题。

解决医疗使用过程中的困难。对医院的诊疗程序等参保者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不便事项,通过谈话、介绍等方式来解决。

2.5医疗使用咨询

提供医疗供应方的情报。立足于参保者对医疗机构选择和使用上的便利,给参保者提供准确与可信赖的医疗使用上的便利信息。

提供经过选择的健康、疾病信息,根据参保者医疗使用上的选择提供便利,以及防止因对疾病的自我判断导致的健康恶化状况。

提供健康危险评价服务。根据和健康相关的生活习惯、家庭、环境因素等评价个人的死亡危险度的方法。提供改善健康的资料,目的在于引导生活习惯发生变化,使人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2.6强化健康保险的保障性

对保险者发展健康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进行再定义:强化自律性和责任性。

(二)韩国药品定价和管理

1.基本情况

2000年7月,韩国政府进行了一项重大的改革,即将医生的开设处方与药剂师调配药品的职责分开,也就是所谓的医药分业。但医院尚保留部分药房,为住院病人提供输液等药品服务。处方药均在医疗保险范畴,部分非处方药品则根据适应症等来确定是否划归在医疗保险范畴。目前,韩国的处方药有22000个品种,非处方药有5000个左右品种。患者手持医生处方可至国内所有药店购买处方药,政府为了减少财政支出,规定药剂师有权将医生开具的药品更改为同类等效且价格更为便宜的药品,并将两种药品差额的30%奖励给药剂师。

2.药品定价

处方药均由政府定价,政府制定的是最高支付价。对于仿制药品来说,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第二个至第五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第六个仿制药品的价格定在已登载药品的最低价的90%以下且最高价的80%以下。进口药品在韩国定价时需参考英国、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德国、瑞士七国的价格情况。政府为了鼓励国内企业的制药开发能力,将国内自行生产的原料制备的国内药品制剂与国外原研药定于同样的价格。

3.药价调整

除了政府认定的小比例药品流通机构外,一般制药企业的药品均直接销售到医疗机构。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每年进行四次药品流通和药价销售情况调查,如发现药品的政府定价与零售价有差别,则采取价格下调。

二、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定价

(一)医疗保险制度

让所有的国民都能享受到平等的医疗服务是日本医疗供给体制上的一个重要的特点。1961年,日本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全民皆保险制度”,使日本的所有国民都成为了医疗保险的被保险者,在法律上均享有医疗保险的权益。日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发育地比较成熟,根据2000年WHO报告,日本医疗保险制度国际评价和国民健康寿命均位列第一,这与日本较为健全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密切相关的。厚生劳动大臣政务官藤井议员及劳动省有关人员分别为代表团详述了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营情况,并重点介绍了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现状、困境和进一步改革思路,这对我国的医保改革也将有所裨益。

1.日本现行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

1.1医疗保险制度的构成

日本的医疗保险从大的方面来讲可划分为被用者保险、国民保险及以两者为基础的老人医疗。

1.1.1被用者保险。

被用者保险包括政府掌管健康保险(面对中小企业,由政府运营)、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由大企业运营)、船员保险、各种共济组合(国家和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

1.1.2国民健康保险

国民健康保险是由市町村运营的,以居住地范围内的一般居民、自营业者和农民为对象。

1.1.3老人医疗制度

老人医疗制度针对的是加入被用者保险和国民健康保险中的70岁以上者,或65岁以上70岁未满但被确认为残疾或卧床不起者。从2002年10月至2006年10月,老人医疗对象的年龄将分阶段地提高到75岁(每年提高1岁)。

1.2医疗保险资金来源

1.2.1保险费缴纳

企业在职职工按照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保险费,通常是8.2%。其中,个人和单位各承担50%;国民健康保险的资金缴纳,一般与养老保险的缴纳合并计算,分ABC三种类型进行测算。类型A:根据各家庭前年度的所得来计算;类型B:一个家庭的缴纳数按照其人口平均计算;类型C:不论收入和年龄,根据加入人口数平均计算。

1.2.2政府分担

为确保国民健康保险能持续运营,国家和地区政府给予财政投入。对低收入者减免的保险费,按照国家1/2、都道府县1/4,市町村1/4比例分担;对医疗费用过高的市町村,由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两极政府进行费用审核。过高的医疗费,除用保险基金补偿外,国家、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三级政府各分担1/6。

1.3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

由于日本急速的少子女高龄化进程、经济形势低迷、医疗技术进步、国民健康意识改变等医疗相关环境的变化,医疗费用支出逐年攀升,对国家财政产生了明显的压力。2002年,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修订中,对个人负担比例作了调整。修订后的个人负担比例为:70岁以上者自负10%医疗费用(收入在一定水平以上者要自负20%);3至69岁者自负30%;3岁以下者自负20%。为确保加大个人负担力度政策的平稳实施,同步还配套实施“高额疗养费制度”,即设定月个人支付医疗费的上限,超过上限后的医疗费予以减免。

2.老人医疗

2.1现行老年人医疗费总体情况

日本人口的老龄化进程迅速,而且高龄化趋势明显,据日本厚生劳动省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20%(预计中国在2040年将达到此比例)。目前日本人口平均寿命为男性79岁,女性86岁,占世界首位。老年人的医疗费支出明显,占总医疗费的比例高。2002年数据显示:65岁以下者人均年医疗费用为14万日元,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人均50万日元,而75岁以上者人均高达79万元;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的比例为26.7%,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占23.2%,预计到2025年,75岁以上者医疗费用比例将上升到48%,65岁以上75岁未满者医疗费用比例略下降到21%。老年人医疗费的增长对国家财政来说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挑战,为促进医疗保健事业,政府认为有责任保障医疗制度的平稳运行,同时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医疗费的过快增长。

2.2老年人医疗费负担构成

现行70岁以上老年人医疗费构成除个人自负10%外,余下90%部分由保险资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保险资金负担余下部分的54%,财政负担余下部分的46%(国家2/3、都道府县1/6,市町村1/6)。

2.3改革现行日本老人医疗制度的初步设想

鉴于目前存在的老年人医疗费增长快、财政负担重、老人医疗制度的运营主体和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厚生劳动省正积极研究建立全新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确定合理的老年人自负比例,明确医疗费负担主体和缴纳保险费主体,从而不再依赖于年轻人保险费的支撑,也可使年轻人缴纳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合理,不致过重。力争实现年龄段之间、保险者之间的保险金公平化、制度运营责任主体的明确化。

3.2006年国会提案

在现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中,国民健康保险和组合掌管健康保险的财政基础薄弱,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独自运营,不可能兼顾地区差异而引发矛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厚生劳动省考虑在2006年国会提案中将被用者保险、国民健康保险分别以都道府县为单位轴系轴心进行再编统合,以稳定保险者的财政基础,发挥保险者功能。

4.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深对日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感性认识和理解,代表团参观了一家具有一百多年历史的顺天堂私立医院。该院目前有2273名员工,开设30个科并设立1020张床位。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日门诊量约为3763人,日住院量约934人。代表团听取了院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并实地参观了门诊服务科、挂号处、病历管理处、药剂部、药品供应仓库、医疗保险室等部门,对医院的业务流程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令人感触颇深的是:医院的管理在各方面都真正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医院在门诊设立服务科,由7位高素质的服务人员组成,并配备30台轮椅,其主要职责是面带真挚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要和缓解患者紧张情绪,为行走不便的患者提供轮椅,佩带手语胸牌人员提供手语方面的服务;挂号处井井有条的管理使得原本熙熙攘攘的大厅变得秩序井然、悄然无声,有专人负责建立初诊患者的电子病历、有护士确认患者执行医嘱的过程、由电子屏幕显示电子病历处理的结果、有专人协调各科室床位的收治;医院药剂部配备有84名药剂师,药房的操作流程是医生的处方由计算机系统传送至药房,经药剂师确认后至配药部门配药,再经药剂师审查后送至患者手中。一张处方需经药剂师两次确认,从而大大降低了出错率。据介绍,患者可以根据医生处方自行选择在院内药房(附属于医院)或在院外药店取药,同一药品在院内药房购买通常比药店便宜,理由是药店的药剂师会提供用药方面的指导从而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但与韩国不同,目前日本药店的药剂师无权更改医生所开具的处方药品,约有5%的患者会选择在药店购买处方药;医院的药品供应仓库主要负责采购药品、住院注射剂配制和药品出库管理,还配备有突发自然灾害所需的急救药品;医疗保险室的工作也比较繁重,主要负责医疗保险的结算。医院的医保费用向审查机构申报结算前,先由该部门5名工作人员和2名医生进行内部检查和把关,仔细检查每位参保患者检查通知单的内容是否合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旦由审查机构检查并发现医院差错,将大大影响医院的声誉和保险金的支付保障,因此医院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据了解,经过医院的努力,在门诊每月60000张处方中可能有200张被拒付,拒付率也较低。医院按月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前月的医疗费用,经过审核,实际支付时间为三至六个月,期间的医疗费由医院自行垫付。

(二)日本医疗保险药品定价和管理

1.总体情况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有关人员向代表团介绍了日本药品定价方面的有关情况。据介绍,从2000年以来,虽然全国医疗费和药品费的支出均在增长,但药品费占医疗费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0%。日本的药品流通均由批发商代理,实行全国统一药品零售价政策,不存在不同地区、以及医院与药店的价格差异。国家医疗保险制度中的药品价格,是在国家医疗保险体系下,保险人付给医疗机构的补偿价格。医疗机构购买药品的价格可以通过与批发商协商而低于补偿价格,因此在销售价格和补偿价格之间仍存在差价。药品价格统一由厚生劳动省确定、颁布,一般过程是厂家(公司)申报,厚生劳动省组织相关的专业协会评定,通过评定后颁布实施。各类新药(包括新的化学结构实体在内)每年四次(3月、5月、8月、9月)载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仿制药品每年一次(7月)进行调整。

2.医疗保险药品药价核算原则

基本原则是:医疗机构采购价的加权平均值(市场实价)加上稳定药物流通的调整系数(调整前药价的2%)所得金额即为新药价。

特殊原则是:后上市药品要比已是医保药的先上市药品价格下调4-6%;对市场扩大、疗效变化、用法用量变化、亏损品种的药品价格进行再审核。

3.新药价格核算

3.1核算方式

3.1.1修正加算

对于在目录中有同类药的新药来说,其价格根据目录上现有参照药品的价格进行计算,参照药品的选择依据是具有相似的适应症、化学结构、治疗效果等。新药的价格在参照药品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其创新性、实用性、市场性因素进行不同比例的加价;对于在目录中无同类药的新药来说,没有参照药品,则根据成本计算新药价格。成本主要考虑生产(进口)成本、销售费、管理费、营业利润、商业费用等因素。

3.1.2国外平均价格调整

在根据相似疗效比较方法、成本价计算方法核算的制度性界限以内,若有同一组分等药物在国外已经上市,则需用该国外流通价格做一定调整。其中,新收载品如果是对已收载品增加规格,则不做调整。国外平均价格是指参照美、英、德、法四国参照药的价格算术平均值。如新药的价格超出国外平均价格1.5倍时需下调,低于国外平均价格0.75倍时需上调,上调幅度限于原新药价的2倍。

3.2核算程序

新药经批准后,厂家(公司)即可申请进入药价收载,由药价核算组织进行第一次核算,核算后公布核算方案,厂家(公司)如无异议,则由有关部门向审议会报告核算方案;如厂家(公司)有异议,则提交意见书进行第二次药价核算,核算后将核算方案向审议会报告,方案通过即可进入药价收载,每年四次。

4.仿制药品

首次上目录的仿制药品价格是原研药价格的80%。如果已有其他仿制药品列在目录上,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只能按照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确定。如果包含某一有效成分的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及已经上市的药品数量超过 20个,再申请进入目录的仿制药品的价格则在现存仿制药品中最低的价格的基础上再乘以0.9。

5.药价调整

日本制药工业协会为代表团简单介绍了 药品上市后的价格调整情况。政府每两年一次由中央医药品协会组织进行药品市场调查和药价调整。据粗略统计,2004年对11500左右个药品进行药价调整,其中约80%的药品给予价格下调,仅100个左右药品经再核定后予以上调。鉴于医药市场的特殊性,政府正着手考虑将药价调整期由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

6.药品研发

据藤井议员介绍,日本医药品市场占全世界的份额分别从1994年的21%、1998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1%,与此同时以加拿大和美国为主的北美医药品市场从1994年的34%、1998年的42%上升到2003年的49%。因此,日本政府也积极鼓励国内制药行业提升药品研发能力。本次代表团也参观了日本田边制药位于东京的一个研究所,研究所的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先进的仪器设备、电脑自动化系统等都给代表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7.医药分业

日本也已实行一定程度的医药分业,患者对这一改革的评价也颇高,理由是医药分业后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更好,原本在医院药房取药后便了事,而在药店取药后药剂师会提供更为详细的用药说明。

三、考察后的几点启发

虽然本次代表团在日韩考察的时间不长,对两国的医疗体制改革方面的了解也比较粗浅,但仍感到有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一)提升医疗保障的公平性

日韩两国经过多次的体制改革目前均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使全体国民真正享受到了平等的医疗服务,这其中国家财政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中国第三次卫生普查结果显示: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这一数据说明中国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政府应该承担起国家医疗保障事业的重任,积极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确保制度公平。

(二)加快医疗保险立法

无论是韩国还是日本,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均有法可依。而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面对防不胜防的欺诈骗保现象却无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急需制定和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保险法。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

目前日韩两国尤其是日本,面临的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医疗费上涨,国家财政负担日趋加重,为此两国政府也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应对这一难题。这一现象在我国也已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由于我国医保基金筹资渠道单一,且退休人员不缴费,可否尝试适当延长在职职工的最低缴费年限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给基金带来的压力。

(四)加强三医联动,适时实行医药分业

中国目前的药品费支出占总医疗费支出的60%左右,远远高于日本的20%和韩国的28%。这与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现状、药品定价和流通领域的不规范等因素有关,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业也是解决目前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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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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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剂科应在监督管理部门和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员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药品采购必须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进行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剂科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按照药品招标的中标目录和本院基本用药目录采购药品,保持相应库存量,以满足临床用药需要。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及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剂科,药剂科再交监管部门和主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有效期限、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等药品进入医院。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者不得采购入库。不得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购置中、西药品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供货不及时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库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库房保管员、采购人员必须每月向监管部门汇报本月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药剂科必须每年向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渠道、金额、库存等情况。院领导、监管部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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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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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校医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学校医务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校医的知道下,由校医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只给学生一次药量,校医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校医室不予备药。

5、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校医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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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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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并留存有效的《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证明。

2、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陪送清单包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予拒收。

3、药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度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如有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定期检察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销毁。

6、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7、凭处方调配药品,严格审核处方,详细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8、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9、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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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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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和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危险化学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实行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3、危险化学药品室内严禁烟火,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危险化学药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卡物相符。

5、使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化学药品,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必须办理领取手续,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化学药品的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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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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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市教委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机关关于危险化学药品管理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学校保管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出如下规定:

一、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1、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

2、库房安装有防爆排风设备,经常通风换气,避免有毒、易燃气体浓度过大发生意外。

3、存有危险化学药品的库房设有防盗门窗、报警器;由专人负责保管,药品的出入有两名保管人员共同负责;有领取药品的签字制度;剧毒药品入入保险柜;易燃、易爆药品根据各自性质,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存入;还备有灭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发放的危险化学药品,均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时间、药品名称、药量、提货人签字、发货人签字、学校的证明及装备站的.出库单,并且存档备查。

二、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

1、生物实验室需要用危险化学药学药品时,必须经主管校长签字的证明(证明包括时间、用途、估量、使用人),学校保管人员做好记录后,方可提货。危险化学药品不得代领,证明要存档。

2、生物实验室未使用完的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及时、如数交回学校的保管人员,禁止将危险化学药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放在学校危险药品库外,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3、危险化学药品出入库要有清晰的帐目,包括领用时间、领用量、消耗量、剩余量、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签字等。

4、在开学初、放假前要检查危险品的出入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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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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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医务室为了做好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预防、治疗和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医疗安全,特制定了以下医疗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出现因为疾病和医疗而造成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以确保学生的医疗安全。

一、严把用药关

经学校调查研究决定,新学期开始执行新的用药方案。

1、学生在医务室看病不收挂号诊疗费。

2、学生看病时所配药物需按价付费(药品价格会上墙公示)。

3、临时服药暂不收费,外伤处理暂不收费。

4、教师配药按半价收费,每人全年不超过200元。

5、医务室购买药品到校管中心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对于变质和过期的药品要及时销毁;并对药物进行定期检查。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应及时退回处理。

6、在生病学生未到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售药给学生,以保证学生用药的安全。学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不适,都要求学生要随时到医务室进行复诊。

7、医务室应该保存学生就诊和治疗的医疗档案,以备查询。

8、严格按治疗原则使用药品,并在使用药品时,严格按照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用法和剂量等使用,并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二、严格诊断及治疗

1、医务室在为学生进行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正规的医疗标准进行问诊和查体,并严格按诊断标准对学生的疾病作出诊断;

2、对于诊断明确的疾病,按治疗原则积极给予治疗,所有治疗方法严格按正规医疗要求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操作。

3、医务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该态度和蔼可亲,积极关心学生的疾病痛苦,为学生着想。

4、如果诊断不明确的疾病,医务室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诊断和治疗。

5、对于急症、危症的学生,医务室第一时间内通知班主任,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护送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6、对于诊断明确的特殊疾病,若校医务室不能进行治疗的,应积极建议学生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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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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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

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由药房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根据各类药品的消耗动态,定期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核后进行网上统一采购,严把药品质量关,绝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对抢救急用药品须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

2、验收

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管理人员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交有关领导签字办理转账付款。

3、保管

药房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存放于非光照处,效其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保持药库干燥、通风环境,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防火安全设施要齐备。定期清查盘点,有完善的药品帐,做到帐物相符。

4、调配

配方人员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配方完毕,配方及核对药师双签字,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房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

5、使用

门诊药房供病人使用,值班小药房供值班期间就诊病人使用,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房人员可拒绝调配。

6、盘点

对药品进行一年四次的盘点,将电脑库存与实物核对,尽力做到电脑库存与实物完全相符,同时及时检查药品有效期,徐汇、奉贤两个校区也可以将有效期一年之内的药品相互调配,将近效期(6个月以内)的药品告知医生负责人,以便能及时处理,而1个月后即将失效的药物另外存放,以杜绝过期药品的发放,保持药柜整洁、有序。

7、过期药品处置

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储存并有醒目的“不合格”标记,并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报损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及时报损,由药房进行销毁(溶解、破碎、焚烧等处理),以防流失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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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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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工作制度

1、医务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医务人员应穿戴工作衣帽,对病员应认真问诊,检查并做好门诊扼要登记。

2、对高热、老年及重病号提前安排门诊,对行动不便的病人需到现场诊察。

3、对诊断不明,疑难及危重病人应及时转诊,以确保安全。

4、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文明行医,努力做到:对待病人热心、诊治病人细心、回答问题耐心、行医看病诚心。

5、采用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的方法治疗疾病。遇传染病时按相关程序及时报告处理并做好登记。

6、医疗文书必需字迹工整,医师处方要签全名。

7、遵守医疗原则,不因情面而违反执业医师法及其他医疗法律文件进行执业活动。

8、加强咨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知识宣传。

二、治疗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医嘱执行,对有过敏反应的药物注射前应做皮试。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人热忱体贴。密切观察注射后情况,发生反应或意外,及时报告医生并处理。

3、保持治疗室干净整洁,定期紫外线消毒,防止无关人员逗留。

4、各种药品器械分类放置,标签醒目,字迹清楚。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严禁使用患者自带的一次性注射器具,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6、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消毒、毁型、定期焚烧,按照规定及时登记使用情况。

7、器械实施高压消毒,定期更换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8、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三、药房工作制度

1、配药前查对姓名、年龄、处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调配时检查药品是否过期变质,发药时交待口服及外用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如遇缺药或有字迹不清等疑问,通知医师更改。

3、检查处方有无配伍禁忌,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有权拒绝不合理处方的调配。

4、核算药品价格并收费,定期交学院财务处。

5、药房要分类储存,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6、经常清理药柜药架,缺药品种及时通知医师采购补充,过期药品及时下柜并登记报废。

7、门诊处方保存两年,到期由领导批准销毁。

8、保持药房环境干燥,整洁,温度适宜,经常通风,防止药品霉变。

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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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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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中心易制毒化学品只供检验室检测样品时使用。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办公室和检测中心负责人监督实施。

三、易制毒化学品由中心药品库房负责购买、管理,单独建帐。

四、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时卖方应持合法证照,在确认证照合法时才予购买。

五、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应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时到场后才能领取药品,严禁借用和赠送。

六、药品库房管理人员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缉毒队以书面形式报告当年购买、使用、储存等情况。每年的1―3月到市缉毒队进行年审。

七、领取易制毒化学品时,检验室持检测中心负责人审批手续,二人以上到中心药品库房登记领取。

八、检验室在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做实验时必须建立台帐,注明使用量、存余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药品库房报领用量、使用量、存余量。

九、检验室的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管理,帐日清晰、准确。严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销毁的易制毒化学品,经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二人以上会同中心办公室人员共同处理。

十一、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严格操作程序,造成易制毒化学品外流的,将查找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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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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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

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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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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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间的岗位责任,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处罚事宜,特制定此处罚标准。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责任

1.公司生产主管负责全车间的管理工作,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厂区宿舍卫生,人员招收,工具用具管理,员工工资及奖金评定,二日以下负责模具设备维护、修理、保养辅助设备(含水泵、混料机)。请假审批及生产任务组织完成和产品质量抽查及处罚。

2.车间领班协助车间主管维修模具设备正常(含保养及维修工作)具体负责本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工具用具的管理,抽查本班的产品质量,认真监督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对本班人员的招收、辞退及工资、奖金发放有建议权。

第三条 停机制度

1.凡生产须停机均须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表中注明并由_____、_____、_____或_____同时签字,送交公司,计算产量及工资,该表由各班领班负责按日填报。

2.凡未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中注明停机的,公司将按正常开机对待,即不按时间补机台产量,也不扣当班及整个车间的总产量数。

第四条 请假制度

凡车间请假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办理书面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降薪制度

1.车间各班停机(不合正常停工待料及机器大修理),凡超出当班的工作时间的_____%(即两班制为_____小时、三班制为_____小时),将规定补给机台的产量数,扣车间当班的总产量数及车间的总产量数,车间领班及主管将因产量下降而影响其岗位责任浮动工资。

2.车间领班及主管应严格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模具及辅助设备(含水泵等)正常使用,否则失职将降低底薪或予免职。

第六条 辞退制度

1.机台操作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机台操作资格,并由车间另行安排工种或辞退。

2.辅助人员(修剪产品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在车间工作的资格,车间将予以辞退。

3.凡车间机台领班,连续_____个月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基本工资,将失去领班资格,由车间另行安排开机,不从者可以辞退。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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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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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案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交底人: 责任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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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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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制定目的

_____为规范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工作,明确其负责人的工作内容、权利和职责,使负责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特制定此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工作责任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

第三条 制度具体内容

一、部门负责人工作内容:

1.部门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编制物资(含包装材料)供应计划和采购计划,并按计划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2.资金管理

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资金的定额,加强资金管理,实行储备资金指标下库,保证储备资金的合理使用。

3.仓库管理

加强仓库管理,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具体管理以下物品:

(1)核定和掌握所属仓库各种物资的储备定额,及时组织处理超储积压物资。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做好废旧物资的回收、保管、修复、改制、再生利用和对外处理等工作。

(2)负责制定材料(含包装材料)、燃料供应定额,严格按定额(或限额)发料,主要生产用料送到车间。掌握各类物资的收发动态、库存和主要原材料、燃料、油料、贴花纸、包装材料的消耗情况,按时编报物资供应统计报表及分析报告。

(3)根据_______科提报的计划,负责组织设备电器备件的采购和保管供应工作。

4.车辆管理

做好本科所属运输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完成工厂物资运输任务,保证行车安全。

5.规划、目标管理

(1)按照国家的能源政策和法令,负责制订工厂节能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能源管理,监督能源的合理使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按时填报能源统计报表。

(2)根据______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6.环境管理

监督工作人员做好防火、防潮、防鼠等工作。加强安全防火的教育和管理。

二、部门负责人职权

部门负责人的职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签订合同

在计划范围内,有权代表_____签订材料、工具、备件等物资订货合同。

2.能源物资处理

(1)有权监督、检查各部门能源管理和能源消耗情况。对浪费能源的行为,有权制止和提出处理建议。

(2)有权检查各部门生产物资使用情况和储备情况。对各部门不合理使用物资或盲目储备,有权制止。

(3)有权处理多余积压物资和废旧物资。对各单位擅自处理废旧物资,有权予以制止。

(4)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有权对外进行物资调剂。

3.要求提交计划、资料

有权要求各部门按期提供有关的计划、各类物资消耗统计报表、工艺消耗定额和其它有关资料。

4.车辆调配

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运输车辆。

5.人事处理

对本_____下属人员的调动、奖惩、晋级有建议权。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物资管理方面

(1)对物资供应计划编制不周或物资供应不及时,影响公司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对供应物资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要求,影响生产、工作负责。

(3)对由于执行制度不严,盲目采购,造成物资超储积压浪费,影响资金正常周转负责。

(4)对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职造成物资(含包装材料)损失或毒品外溢、丢失负责。

(5)对采购进厂的已淘汰或即将淘汰的物资负责。

2.能源管理方面

对能源管理不善,使用监督不严,造成浪费,完不成上级下达的能源节约计划指标负责。

3.人员管理方面

对由于教育不够,本_____人员发生违反政府法令或财经纪律,不遵守市场规定或徇私处理物资,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负责。

4.环境管理方面

对由于忽视安全教育、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设备、交通安全和火灾事故负责。

5.方针、目标管理

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第四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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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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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业主): 身份证号:

乙方(施工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室卫

3、建筑面积:平方米

4、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5、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第二条:施工工期

1、总工期: 天

2、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5、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6、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7、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8、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三条:工程价格

以附表《装修工程价格表》所定的价格为准。

第四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

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第六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

2、指派 (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七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全款30%作为订金;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50%;剩余2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报告,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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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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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一条 判定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二条改为“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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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交通运输管理所公开服务承诺书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运输,服务,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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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名称xx县交通运输管理

二、主要职能我所是由法律、法规授权,在县委、县政府及县交通局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机构,肩负着全县客运、货运、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等六大行业的监管工作,承担着全县道路运输运力规划投放、站点布局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及相关运输服务行业规范等职责。

三、服务内容

1.四级、五级客运站及简易站经营许可;

2.县内农村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及县内农村客运班线审批;

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

4.二类、三类汽车维修经营许可及一、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许可;

5.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经营许可;

6.道路货物经营者设立分公司经营许可;

7.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8.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许可;

9.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四、服务对象全县各道路运输业户

五、服务承诺

1.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机关效能,努力提升运管社会形象;

2.公开办事程序,落实首问责任制和按时办结制,营造优质服务环境,竭诚为广大运输业户服务;

3.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切实维护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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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药品运输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6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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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等的评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送药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项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药品及其他的运输配送工作。

二、价格:

三、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运输发票及客户签收单并审核无误后,于3日内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付清货运费。

四、保证金:为确保运送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符合国家法规,承担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损失。

2、甲方保证所运送的药品安全,并向乙方说明易损药品、特殊药品、冷藏药品情况,提醒乙方注意特殊易碎货物的运输。

3、甲方负责向乙方交接拟运送货物的品种、数量,提供随货同行的药品检验报告单、销售清单(一式两栏)

4、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查检货物外包装,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

5、甲方将在紧俏药品外包装上张贴黄色警示标志,提醒乙方谨慎运送。

6、甲方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货运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或由甲方运送至乙方指定物流收货地点,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物流快递单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或延后承运的应提前通知甲方。2、乙方负责提货时,与甲方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 为准。

4、乙方负责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装车、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

4.1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4.2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8摄氏度的温度。

4.3凡甲方委托运输的液体注射剂产品,乙方必须保证运输全程温度控制在5-20摄氏度之间。

5、乙方负责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药检报告及销售清单(随货同行)

6、乙方负责在药品送达客户后,与客户办理交接手续,索取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销售清单(其中销售清单一栏留给购货单位,一栏经客户签收后带回),并在送达货物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回单交回甲方。 第二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运输,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法规进行运输,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式将客户签收凭证带回。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

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协议运输价格结算。

9、甲方委托运送货物中,有部分为医院紧缺、供应紧张的紧俏药品。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对于这部分紧俏药品,乙方在此承诺严格做到零破损送货。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2、甲方未向乙方交待需特殊运输的品种,出现的运输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照常支付乙方运费。3、因乙方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灭失等,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失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保留向乙方进行损失追偿的权利。

4、乙方未能履行前述五(二)9项的承诺,出现紧俏药品破损的,应按照破损药品货值10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一经出现紧俏药品运输破损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5、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承运资格。

6、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7、如违反国家相关特殊管理药品的运输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且甲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触及法规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加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到期前三个月,由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

十、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托运明细》,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

3、甲方须保证药品包装完整,符合运输包装规定,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含税开票价格为准。

4、乙方应提供加盖公司原印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提货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及加盖公司印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等,供甲方备案。

5、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6、乙方应使用封闭式运输工具运输药品。

7、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常温或阴凉保存的药品,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应分别保持30℃或20℃以下,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8、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准时、安全地将药品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

10、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台风;走私药品等非法药品。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参照本合同第11条标准结算。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支票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三)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附录1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冷藏药品单位间的应急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通报和建立冷藏运输车辆的档案资料,建立相应的联系主管电话。

2、甲乙双方冷藏运输车辆运行状态保持良好,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1相关规定。

3、任一方冷藏运输车辆完成合作应急运输时必须能够向需方提供温度数据的实时上传数据。

4、任一方接到冷藏药品运输车辆求救报警时应当立刻做出反应,积极调配车辆合适的运输车辆,保证成功救援。

5、任一方因不能按时提供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时,应当负责协调调配另一合作单位冷藏运输车辆参与应急运输。

6、参与应急运输车辆的费用按照规定执行(费用协议另行制定)

7、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合作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也可向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四)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药品gps管理,确保药品运输途中安全并在约定的运输时限内将药品送到制定地点,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和质量保证能力及运输条件的审查,对运输过程中质量保证能力的审计,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不包括冷藏、冷冻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根据甲方有关药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要求,配合甲方对乙方经营资质、质量保证能力、运输车辆的的审核、检查,为甲方提供有关质量保证能力的一切证明资料,如上门提货,乙方应提供上门提货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根据自己发运药品的质量特性提出药品发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药品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三、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发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2填上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逾期未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每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运费并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四、合同鉴定后甲方委托乙方运输时,甲乙双方应共同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装卸和运输,轻拿轻放,不得野蛮装卸,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售后服务部门及质管部有关药品运输质量查询情况,乙方在药品运输途中遇到事故等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下要及时和甲方取得联系,避免事故的扩大。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运输合同范本5篇(五)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ps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运输资质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户运送药品事宜,双方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仓库提取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运药品的数量、目的地等内容,以发运前甲方填写的《托运明细》为准,甲方要求托运后,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承运工作。

2、甲方填写《托运明细》交乙方之后,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当日后一日内,按《托运明细》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如延时提货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终止乙方承运资格。并扣除保证金。

3、提货时,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4、提货后,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其中要求阴凉的药品应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0摄氏度以下的温度、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要求冷藏存储的药品除了满足上述要求之外,还应使用有资质的冷藏设施的运输车辆,在整个存储、运输途中保持2-10摄氏度的温度。 如因运输不当导致客户拒收药品,或药品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按照该批药品价值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如因运输不当导致行政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或甲方因此丧失各种经营资质、代理资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运资格,并向乙方追偿所受到的损失。

5、提货后,乙方应及时将货物发往甲方指定地点,根据收货地区路途差异,乙方应在附件约定天数(此天数以工作日计,国定假日不计)内送达货物。

逾期送达货物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说明情况,双方积极寻求解决方案,避免扩大损失。送达货物的日期以收货人签收日为准,除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过一天扣除1/5的运输费用,以次类推。逾期5日以上仍无法送达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征询客户关于运输质量问题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包括客户投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运资格。

6、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30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如回单未取得客户真实有效签章,或无法在30日内将回单交回甲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该批药品发票含税金额的违约金,且由此产生的甲方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对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

7、甲方托运的货物仅限于附件所列地区,超出上述区域的,乙方可拒绝承运,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发往其他地域。运输价格(包括提货市内运输费、保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详见附件。

8、由于运输原因而造成收货单位拒收的货物,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乙方完成每次运输业务后应将运输费发票与送货回单(出库跟踪记录复核表,第一联)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对客户签章并确认有效后,甲方应在该业务发生当月后的第二个自然月内付款(例:1月1日-31日发生之业务于2月30日前付款)。

10、为确保运输质量,自本协议签订起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保证金,此保证金甲方应在双方终止合作后三个月内退还乙方。

甲方承诺,向乙方以电汇或支票形式支付运输发票的对应费用。甲方逾期付款,应按所逾期金额万分之三的标准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

11、本合同自 20xx 年06月01日至 20xx 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续签本合同,本协议相关附件应并加盖双方骑缝章。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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