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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菱面包机烘烤蛋糕要设置多久时间(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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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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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独立臂广告架设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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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乙方在甲方所管辖的_   设置独立广告架1个,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地点:

二、样式:独立臂广告架。

三、时间:使用时间一年(1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使用期满后,在不影响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乙方将优先继续使用。如不能继续设置使用,乙方将自行拆除,若乙方不及时拆除,则按违约处理。

四、设置费用:元/年(大写:元整)

五、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七月一日前向甲方交付次年设置使用费人民币(大写:柒仟圆整)

六、安全责任:在设计、制作、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安全维修:广告架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每年对广告牌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刷漆、补焊、加固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不得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二〇年月日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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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广告牌设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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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关于广告设置,达成以下协议:

1.广告牌设置地点:规定于乙方建筑物屋顶前侧(靠近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广告牌须根据本合同所附图面设计的尺寸设置,其重量及结构须以不影响本建筑物的安全为原则。

2.甲方须支付乙方广告设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并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时,先支付总费用的30%,计_________元整。

b.广告牌设置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广告牌设置完成日),支付余额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应于该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该年年设置费的金额。

3.有关广告牌的设置、维护、管理、拆除及拆除后建筑物设置部分的原状恢复等,一切费用与责任悉由甲方负担。

4.若有下列情形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广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设置费;

b.广告牌因设置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广告牌设施发生危险时;

c.甲方一个月内未曾派人对该广告牌进行管理、维护。

5.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是甲方的义务,若于甲方指定期限内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直至拆除完毕之日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撤除广告牌,则乙方有权自行拆除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拆除费用由甲方负担。

6.甲方必须保证其有权发布该广告并已经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甲方广告发布手续不齐或广告发布违法被有关部门责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还已收的所有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其有权签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权签定合同导致广告牌无法设置时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一切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本合同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______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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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跨公路广告架设置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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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县白水江铁矿

乙方(承运方):

为确保吴铁矿矿石正常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商议,就矿石运输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吴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吴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三、双方的责任及义务:甲方负责运输道路的日常维护,确保运输正常,并根据吴货场矿石储存量,及时通知乙方拉运。乙方应确保运输车辆的使用正常,根据甲方通知随时拉运货物,

四、安全责任:因矿山道路陡峭狭窄,为保证乙方人身、道路及车辆运输安全,在拉运矿石过程中,乙方应控制每车拉运矿石数量在国家限载范围之内,不得超载拉运。乙方要保证运输车辆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汽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安全自保、责任自负。若出现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保证条款:甲方保证每月____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____县白水江铁矿乙方:

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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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跨公路广告架设置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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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为了确保船舶安全,更好的发展本船经济,现经甲、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觉自愿,相互坦诚互利的原则,特制订以下船舶安全航行合同:

一、甲方以每月:叁万柒仟伍佰元人民币的(其中包括伙食费)总费用将本船的开船、机舱、水手,司务伙食等全权承包给乙方,费用甲方每月付三万元给乙方,年底停航余款全部付清。乙方及乙方聘请人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或雇主雇工关系。人员安全乙方自己负全责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领导,全心全意服务好本船,绝对确保本船的航行安全,同时要爱护船舶及其机械等一切物体,定期不定期的保养本船机械等。

三、乙方安排在本船服务人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开船最少两人,机舱最少一人,烧饭一人等,中途如有人休息需有人顶班。不得在船上酗酒赌博。

四、乙方要保证本船航次,不得怠工,每月平均跑满五个航次后,每多跑一个航次提取其纯利润的五分之一为乙方奖金。

五、乙方平时要自觉配合甲方留守人员做好平时船体等方面的维护保养。

六、乙方对本船的维护修理要做到勤俭节约,能修则修,实在不行提前报于甲方购买。

七、乙方在装卸货物和抛锚期间要绝对安排有人员值班,确保船舶安全,要绝对保证船上电话通讯等畅通,要做到24小时有人在驾驶室值班接听。

八、乙方如果不按规定造成本船损失,照价赔偿。平时要自觉接受甲方留守人员监督。乙方在船舶运行过程中不按规定所遭受的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有乙方不合适人员,乙方要及时换员。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不合适人员

十、甲方所付的年承包费用肆拾伍万圆人民币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劳保福利及保险在内,望承包人自己主动办理,一切后果与甲方本船船东无关。

以上规定甲乙双方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甲方保证每月按时支付乙方叁万元,乙方保证认真履行职责,否则经济制裁并自觉接受。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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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跨公路广告架设置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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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官店镇小战场公路岔路口设置跨公路广告架1个,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地点:

二、样式:

三、时间:使用时间____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设置费用: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

五、安全责任:在设计、制作、安装和使用过程中,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自觉、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若出现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安全维修:广告牌设置后,乙方要确保广告牌的维护、保养,若在使用期限内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乙方必须每年对广告牌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刷漆、补焊、加固等),第一年质保,第二年起甲方需支付相应的材料费及工时费。

七、广告架设置后由甲方提供并确认宣传内容。乙方要确保在使用期限内,不得拆卸,如需更换位置,需由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实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不得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万元整)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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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蛋糕店服务员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员,服务,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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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一致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录用乙方为兼职员工,雇佣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希望继续维持合同关系时,则须另行订立新合同。

二、聘用岗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乙方从事_________岗位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依照甲方相关岗位要求作业,如若乙方时间有变动,应至少提前一周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劳动时间

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20天出勤,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四、薪资福利

1、聘用期内,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于每月20号前将工资汇至个人账户,甲方不得无故克扣乙方工资。

2、工资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工资额定为。

3、福利待遇:兼职员工不享有法定节假日及其他的福利待遇。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①根据甲方自身情况制定和调整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对乙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量及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在结果基础上对乙方进行奖惩。

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对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生产计划要求完成生产量。

2、乙方权利义务

①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_________________相应的工作任务。

②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生产计划。

③工作时候认真了解相关产品知识,按时按成生产额,保证授课时间、质量、授课态度认真细致。 ④乙方可享用甲方提供的各种产品资源。

⑤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六、保密协议

1、乙方任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规定,乙方必须对工作中所接触到的甲方资料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不得使用甲方资料为除甲方外的其他任何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损害甲方利益。(甲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运营体系、知识体系、各类手册、规章制度、文件、销售计划、价格手册、客户资料等。)

2、本协议的竞业限制期为1年,即在本协议终止、期满后1年内,乙方必须仍然遵守本章第一条的约定。

七、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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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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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时间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的规定,是买卖 合同一章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的权转移的时间。

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

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从本条的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各国对此问题也同样允许当事人自由作出约定。例如,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7条的规定,在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即所有权何时转移于买方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也规定,货物所有权可按当事人明确同意的方式和条件从卖方转移于买方。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或者商法也都确定了允许买卖双方约定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本条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的这一规定,对此问题的态度应当是不言自明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目前主要指的是有关法律规定一些特定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办理完法定手续后,才能转移,如不动产产权过户登记等。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法律要确定一个一般性的原则。

这也是法律应当承担的功能。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有关法律也没有特别规定的时候,就要适用这个一般性的原则。本条的主旨也即在此。

我国在制定民法通则以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认为,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要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对于特定物,其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对于种类物则自交付时起转移。理由是对于特定物,如果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对该物仍有处分权,可能发生出卖人另行出卖等损害买受人利益和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情况。而种类物为可替代之物,买受人不必担心标的物取得问题。后来起草民法通则时认为,尽管规定特定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具有稳定买卖关系和保障买受人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作用,但是买受人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并不能取得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不仅不能实际利用标的物,反而在承担与所有权有关的义务和责任,加重了其承担。规定特定物自合同成立时起所有权转移买受人并不一定能起到保护买受人债权的作用。因此,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交付之时。

本条对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规定承继了民法通则确立的原则,因为自民法通则实施以来,这一原则在合同实践中并不存在问题。合同法如此处理,也是保持法律稳定性、连续性的需要。

关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在国外立法中存在着不同的处理方式,比较有特色的有以下几种:

(一)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

在英国的货物买卖法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与货物的的风险承担、对货物的保险利益以及发生违约时可能采取的救济方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区别特定物的买卖与非特定物的买卖这两种不同情况,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加以规范。

1.特定物的买卖。前面提过,特定物或者已经特定化的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应当在双方当事人意图转移的时候转移于买方。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则法院可根据合同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以及当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订约双方的意图。一般来说,法院应依据的规则是:(1)凡属于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买卖,如果该特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则货物所有权在合同订立时即转移于买方,至于付款时间或者交付标的物的时间是否在其之后,则是无关紧要的。(2)如果卖方还要对货物做出某种行为,才能使之处于可交付的状态,或者该物定物已处于可交付状态,但卖方仍须对货物进行称重、丈量、检验或者其他行为,才能确定价款,则要等到以上这些行为完成并在买方得到有关通知时,货物所有权才转移于买方。

2.非特定物的买卖。非特定的货物通常是指仅凭说明进行交易的货物。按照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凡属于说明买卖未经指定或者未经特定化的货物,在将货物特定化之前,其所有权不转移于买受人。所谓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一般地说,如果按照合同的约定,卖方以把货物运交买方为目的而将货物交给了承运人,而又没有保留对货物的处分权,则可以认为卖方已经无条件地把货物划拨于合同项下并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二)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

美国在此问题上不区分特定物与种类物的买卖。统一商法典确立的一个基本原则是,在把货物确定在合同项下以前,货物的所有权不转移于买方。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应当于卖方完成其履行交货义务时转移于买方,而不管卖方是否通过保留货物所有权凭证(如提单)来保留其对货物的权利。因为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一般只起到担保权益的作用,即以此作为买方支付货款的担保,但这并不影响货物所有权按照该法典的规定转移于买方。可见,美国确立的所有权转移的原则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标准的。

按照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主要应当区别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

1.货物需要卖方运交买方。当合同要求或者授权卖方将货物发送给买方,但并未要求卖方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时,所有权在交付发运的时间和地点转移至买方。当合同约定在目的地交货时,所有权在卖方于目的地提示交付时转移于买方。

2.不需要移动货物即可交付的。有时卖方可能已经把货物交给第三人保管,如已把货物存入仓库而让买方到指定的仓库提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卖方应当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卖方交付凭证时转移于买方。如果合同订立时货物已特定化,且无需交付所有权凭证,则货物的所有权就在合同订立时转移于买方。

(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

德国法认为,所有权的转移是属于物权法的范畴,而买卖合同则属于债法的范畴,买卖合同本身并不起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效力。依照德国法,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如让与动产的所有权,必须由所有人将物交付于受让人,并就所有权的移转由双方成立合意。在卖方有义务交付物权凭证的场合,卖方可以通过交付物权凭证(如提单)而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如受让人已占有此动产者,仅须让与所有权的合意,即生效力。但是,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或者变更的,非经登记不生效力。

(四)国际条约

对买卖合同影响最大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规定,该公约不涉及买卖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人货物所有权产生的影响等问题,一概没有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订公约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不同意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作任何具体规定。

(五)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惯例中,只有国际法协会制定的关于cif合同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与条件作了规定。该规则至今仍然沿用。其他国际贸易惯例,包括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都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根据《华沙—牛津规则》第6条规定,除卖方依据法律对货物享有留置权、保留权或者中止交货权外,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就是卖方将有关单据交到买方掌握的时刻。这里的单据指的主要就是提单。虽然该规则只是针对cif合同的特点制定的,但一般认为这项原则也可以适用于卖方有提供提单义务的其他合同,其中包括c&f合同与卖方有义务提供提单的fob合同。

由以上介绍可以看到,国际上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这个重大问题的规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各国的规定都受着本国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法律背景的影响。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在参考借鉴其他国家规定的同时,根据我国的情况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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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蛋糕店的创业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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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______这个项目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我所要经营的是提供原料,工具,场地,专业指导顾__自己动手______的蛋糕店。

在这里广大的消费者(主要是学生)可以亲手自己动手制作______蛋糕,而且不需要任何西点基础就可以亲手制作一款相当于酒店级别的蛋糕,独一无二的爱心糕点,店内可以亲手制作______蛋糕、巧克力、饼干、果冻布丁、曲__、派、蛋挞、____等。但主打产品是蛋糕______,同时还是要出售成品和定做制品。在这里消费者可以进行朋友聚会,亲子同乐,团队分享,个人学习,他们可以放下所有的烦恼,放松心情融入到______的无限乐趣中。

我将该店取名为"开____"希望每一位来到这里的顾__都拥有一颗好心情,开开心心的制作美味的糕点。

选择该项目的理由:

现在的年轻人都十分追求创意,大家都对新奇的东西感到好奇,而且对于现在80、90的朋友们来说大多都很缺乏自主动手能力,我们可以为大家提供一个动手的平台,也让大家的到精神上的满足!

项目地点选择:

选择在北京市海淀区大学等高校密集区、小区、商业繁华地区。因为大学较多的地方和小区商业区这些地方拥有固定的客户群,大学生和白领人士消费力较高,爱新奇好动手,更偏爱有自己特色的小店,____比享受。而且学生和年轻顾__的传播能力很强,情侣也会比较偏爱光顾。

环境分析:

(一)外部环境分析

1、竞争并不激烈,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大学和商业区小区等地有固定的客户群,而且消费力比较高。

3、店铺新鲜独特,价格能获得众多信赖的口碑并接受,容易吸引各个阶层消费者,面向的人群广泛,受淡旺季影响不大。

(二)内部环境分析

提供温馨的环境,融合的气氛,齐全的设备、安全卫生有保障的材料、专业的老师,有保障的服务。

项目前景分析:

______凭借独特的创业风格、口味新鲜独特、价格又能获得众人信赖的口碑,很容易吸引各个阶层消费者。"______"是作为21世纪的黄金产业,西点业近年来在国内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普及和发展势头,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巨大发展空间。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西点以它特有的魅力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精美的大蛋糕庆贺生日的人们带来温馨的祝福和优雅的情趣

从网络调查和实地考察都可以看出目前市场上没有或很少存在专业而且全面的______甜点屋,大多因为产品单一,服务系统化,但即便是这样,他们的生意仍旧很好。且目前是对大学生及年轻人市场的开发期,年轻人的购物习惯,我们这样的价优物美是必然的要求。学校周边的市场及消费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心式自主自制消费模式是市场的新宠儿。

项目风险分析与应对策略:

(一)外部风险:

1、国家对食品行业的生产、销售、检验、广告等政策的影响。

2、市场的现有竞争者,以及潜入竞争者得加入,使得竞争变得更为激烈。

3、技术含量低,被其他蛋糕店先进技术取代的风险。

4、上游供应商原料供应的风险。

5、银行贷款或其他财务风险。

(二)内部风险:

1、产品生产标准不统一,设备不齐全。

2、市场适应能力及调整能力的不确定性。

3、蛋糕原料及配料的安全问题。

4、价格及服务是否能配合公司发展需要的问题。

5、公司的经营决策上的其他问题。

(三)应对策略:

1、熟悉食品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公司的产品检验程序,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3、招聘和培养具有制作蛋糕的技术员工,操作先进设备。

4、善于管理上游供应商,保证原料供应的按时安置。

5、建立合理的信息反馈机制,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作出适应市场变化的经营策略。

6、一定时间,调查了解顾__的反应情况,及时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改进。

营销策略:

(一)产品策略

提供舒适的场地与齐全的材料设备,有专人指导,顾__可以自己的需要选择不同材料做蛋糕,为亲人、爱人、孩子、朋友、自己、亲手做蛋糕的感觉非同寻常,展示自己的创作才能。也可制作巧克力,饼干,果冻布丁,曲__,派,蛋挞____等。同时还是要出售成品和定制品。顾__可以根据自己的口味需要和爱好制作适合心意的独一无二的蛋糕。我们还兼营咖啡以及其他饮料。如果顾__想品尝新鲜出炉的蛋糕,可以留在我们的蛋糕店内消费,我们店内有舒适的桌椅供顾__消遣,顾__在在品尝蛋糕的同时,也可以一尝我们的咖啡以及其他饮料。通过蛋糕与咖啡的结合,既满足顾__的味觉需要,又可以一尝我们的咖啡以及其他饮料。通过蛋糕与咖啡的结合,既满足顾__的味觉需要,又可以提高他们的品味,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二)价格策略

价格是经济环境中的一个敏感因素。市场价格对竞争力的影响,并不可小看。顾__购买力有限,对价格十分敏感。基本上价格必须要使得____都能接受。如果价格要调整,在价格提高的同时,也必须在服务质量方面得到提高。顾________蛋糕会根据制作的尺寸大小定价在60——200元内,其他______成品做适当定价。店内成品与其他糕点房售价差不多。

细分收费方式为一般蛋糕基础材料最低收费为50元,可根据蛋糕尺寸大小再做价格调整。其中包括所需材料、顾__自行配料(称重量)、自行加工,商品提供加工设备、围裙和方法指导,包装,本店提供一条龙式服务。所有的费用都已计入材料中,但一次性的帽子和手套围裙要另收费。

在特别节日情人节圣诞节七夕时节等好时节可根据市场环境作适当调整,主要是推出各种活动来吸引顾__。

(三)促销策略

推行会员卡制度,顾__只需交纳一定的金额便可以成为永久会员,凭会员卡在本店消费可享受折扣,此外还可以在店推出活动时收到小礼物。非会员在一次性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时会得到精美小礼品。

(四)广告及宣传

1、在学校附近分发宣传单

2、张贴宣传海报

3、与电视台联系,宣传______的优惠活动

4、和广商广播台合作

(五)分销策略

1、电话订购。(主要针对生活忙碌的白领阶层)

2、网上订购。(我们的主要目标消费群追求并引导时尚、具有比较强烈的健康观念,而且电脑普及率达到99%,网上订购这种方便时尚的方式是一种有效的销售方式。顾__通过登录我们的网站,可以找到关于我们店面的相关样品,并且可以在网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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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蛋糕店的创业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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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蛋糕店概况

1、本店发属于餐饮服务行业,名称为“麦____茶”,是个人独资企业。主要为人们提供蛋糕、面包、冰淇淋已及饮料等甜品。

2、本店打算开在社区贸易街,开创期是一家中档蛋糕店,未来打算逐步发展成为像安____、朝阳____、那样的蛋糕连锁店。

3、本店需创业资金9.5万元。

二、经营目标

1、由于地理位置处于贸易街,客源相对丰富,但竞争对手也不少,特别是本店刚开业,想要打开市场,必须要在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并且要进一步扩大经营范围以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短期目标是在贸易街站稳脚跟,1年收回本钱。长期目标则是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经济实力雄厚并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蛋糕连锁公司,在众多蛋糕品牌中闯出一片天地,并成蛋糕市场的着名品牌。

三、市场分析

1、客源:本店的目标顾客有:到贸易街购物娱乐的一般消费者,约占50%;四周学校的学生、商店工作职员、小区居民,约占50%。客源数目充足,消费水平中低档。

2、竞争对手:根据调查结果得知国内品牌蛋糕店有很多,仅福州连锁蛋糕店就有很多如安____、朝阳____、____、安琦____。因此竞争是很大的。

四、经营计划

1、先是到四周几家蛋糕店“刺探情报”,摸清不同种类和尺寸蛋糕的本钱价。了解各类蛋糕店的经营理念以及经营的“小花招”。

2、开业金筹齐后,开始在各大蛋糕店“挖角”。不能“明目张胆”地挖,要趁店里人少时,偷偷跑过往和店里师傅商量。或者招聘糕点师傅,开蛋糕店师傅很重要,所以要慎重考虑。

3、据了解发现一套消费定率:“顾客永远没有最便宜的价钱。今天你能降低几元钱,明天可能就有同行竞争者以更低的价钱与你争夺订单。”从中体会到产品市场一定的竞争策略:“降价促销并不是长期的经营策略,唯有以最好的材料制作出最高品质的蛋糕,才能吸引顾客,将顾客留住”。

4、蛋糕店主要是面向____,因此价格不会太高,属中低价位。

5、可印一些广告传单,以优惠券的形式发放,以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

6、蛋糕店可以专门开辟休闲区域,设置很多造型别致的座椅。顾客可买上一些点心,坐在蛋糕店里慢慢品尝,蛋糕店的休闲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

7、经过多方调查,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不少蛋糕店推出一些与蛋糕并没有太多关联的休闲食品,藉以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经营的品种上,不少店主有一些推陈出新的举措:比如在炎炎夏季,会合时令地推出眼下非常流行的冰粥和刨冰,以及奶茶,果汁类的饮料深受顾客青睐。

8、建立会员卡制度。卡上印制会员的名字。会员卡的优惠率并不高,如9.5折。一方面,这可以给消费者受尊重感,另一方面,也便于服务员对于消费者的称呼。特别是假如消费者和别人在一起,而服务员又能当众称他(她)为*先生、小__,他们会觉得很受尊重。

9、在桌上放一些宣传品、杂志,内容是关于糕点饮料的知识、故事等,一方面可以提升品位,烘托气氛,也增加消费者对品牌好感。

10、无论是从店面装修、店员形象,还是蛋糕制作上,都要给顾客健康、卫生的感觉。蛋糕店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这是立足之本。

11、食品行业有特别的岗位劳动技能要求:从业职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五、财务估算

启动资产:大约需9.5万元

设备投资:

1、房租5000元。

2、门面装修约20____元(包括店面装修和灯箱);

3、货架和卖台投进约1500元;

4、员工(2名)同一服装需500元

5、机器设备最大的投资:8万元(包括制作蛋糕的全套用具)首期进货款:面粉、奶油等原材料,约6000元。

月销售额(均匀):21000元。占有关内行人士评估,如此一家小型蛋糕店的经营在走上正轨以后,每月销售额可达21000元。

每月支出:14033元。房租:最佳选址在居民较密集的小区、社区贸易街、及靠近小孩子的地段(如幼儿园或者游乐场四周),约5000元。

货品本钱:30%左右,约5000元。职员工资:10平方米的小店需要蛋糕师傅1名,服务员1名,工资共计20____元。

水电等杂费:700元设备折旧费:按5年计算,每月1333元月利润:6967元左右按此估算,一年左右即可收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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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蛋糕店的创业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3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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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摘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对精神和物质文化的要求也随之越来越高。但是现在都市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加之多元化文化的迅速渗透,迫使许多传统行业面临传承求新的阶段,也使得消费者追求着更高更好的精神与物质的享受。

然而分析当今社会,人们追求的主题不外乎绿色、健康、时尚。

纵观当今社会,人们对吃越来越讲究,一日三餐也越发品类繁多,尤其早餐,更讲究起一个简约而不简单。这在众多的现代白领身上尤为体现。藉此,我们需要开一家集传统与革新以一体的现代化开放的时尚蛋糕店。让顾客在繁忙或闲暇消费时候,抛却激烈的社会竞争背后的“烦躁”。也让他们对餐饮有更多的理解与选择。而对于蛋糕这个传统行业,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行业性竞争。我们需要在竞争____脱引而出,需要一个品牌的慢慢建设,和一系列具有口碑的产品。

我们的产品涵盖:____、日、西式蛋糕,各种____西点、甜品、奶酪制品,时鲜蔬果饮和茶。我们所有的产品将必须主打新鲜绿色、健康和时尚的理念。在产品上实现现代消费者“求异”的心态。

此外,我们还将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的平台,通过努力推广,方便了顾客,也巩固了自身,实现双线赢利,以达最终效益。

我们将力争围绕一个理念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在消费者满意的同时,赢得更多的口碑,以期达到自身品牌的建设并推广,实现盈利。

二、公司描述

本公司是一个涉足餐饮行业的公司,其本身围绕健康休闲的服务而建设,徐__慢慢打造自身品牌,并占有市场的份额。

公司涉足的是一个传统行业,但公司是一个站在传统行业的基础上,不断求新、求发展、求生存的公司。公司必将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但公司不会以一个新人的弱者姿态去要求分一杯羹。而是以一个求学求新求成功的姿态去占领拥有这个市场的部分份额,以求不断壮大。

公司主营:____日西式蛋糕,各种风格口味的甜品、点心、奶酪制品,以及新鲜现榨的健康果蔬饮品,和各式的茶品。公司的产品将秉承新鲜绿色、健康、时尚的理念不断推陈出新,以期符合顾客的各种需要,实现双赢。

另外,公司将借助并推广电子商务平台,打造一个属于自己的网络销售平台,并实施以专门的门对门配送,实现品牌的对接,采取双线销售的模式,将生产销售与服务真正一体化,最大限度的提升公司的价值,并满足顾客的不同需求。

三、公司的宗旨

一、公司将秉承绿色、健康、时尚的理念。尽最大的责任赋予自己使命感,让顾客得到充分的尊重与享受的同时,使自己得到被认同。

二、我们将以提供各种口味的蛋糕、点心、饮品为根本,立足于市场,放眼于将来,服务于顾客。

三、经营宗旨:绿色、健康、时尚。责任赋予使命,微笑带以尊重。

四、公司的目标

一、公司的产品将得到市场的青睐,相比一般的蛋糕店,我们的产品所针对的顾客群分布各个年龄层次,从小朋友到老年人都喜爱的各式新型糕点、饮品等。

二、一个新产品推出后,自然会吸引一定的顾客群,然后再慢慢研制出各类新的产品,做到推陈出新,从少到多,推出越来越多属于本公司特色的产品,在此行业____做出自己的特色。

三、公司在顾客的立场上,会尽最大努力对顾客负责,以建立优良的口碑,为公司树立起较好的形象,以达到品牌的建设。

四、最重要的,公司要实现盈利。理想____,一个三年计划,第一年立足市场,第二年市场拓展,第三年实现真正盈利。

五、经营项目及内容

作为服务行业,我们不只是提供单一的产品,周到的服务,特色的环境也是吸引顾客的重要因素。所以本公司经营的是特色产品、店内服务、店员服务。

一、经营主产品:

各式____西蛋糕、糕点,甜品,奶酪制品

前期,我们将有“科萨米尔”或者“85度C”为我们提供成品,我们藉此加以包装出新,保证质量,并加以改进,最终推出自己的产品。我们还会雇佣专业的烘焙师专门设计改进,推出属于自己的特色产品,成为公司的品牌项目。还会在各个节假日或者不同季节,推出专门的`主打产品。

各类新鲜现榨的健康果蔬饮品

蔬果汁饮品,将以各种产品配方,采购鲜饱满的果蔬,采用分别榨汁、搅拌均匀的方法,达到尽可能不流失任何原汁与营养价值的目标,给予顾客鲜最富有营养的时鲜果蔬饮料。

套餐类

特别针对现今白领的主餐套餐,如早餐、____餐、下午茶、晚餐及夜宵。不同的时间段配以不同的营养套餐。将每份产品都做到价值可取。

二、优雅舒适的店内环境

传统蛋糕店,吸引顾客的是本店的产品,以及其本身的品牌价值。然而,我们吸引顾客再次光临的除了自己的特色产品外,还有优雅的店内环境。顾客____公司门店,是为了享受休闲时光,追求一种轻松写意的温馨感。所以店内的装潢要主打亲近自然的明亮色调,给人一种更放松的感觉。如配合堂吃,时尚又人性化的桌椅摆设,配合主环境,给人以轻松自在的温馨感。再加上些许精致的小摆设,在小细节就给顾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三、轻松亲戚的店员服务

无论什么行业,顾客都是重____之重,更何况服务行业,顾客便是上帝,所以优质的店员服务也是至关重要的。店员应该与顾客建立一种亲和默契的关系,在营业过程____,主动与顾客进行交流,让顾客有种亲近的感觉,使顾客对公司及店员都产生好感。这是培养一定基数固定顾客的好方法。

我们将统一店员的着装,培训店员有统一的迎宾口号,礼貌谦虚,微笑服务。

六、经营原则

一、诚实守信原则。对消费者以礼相待,不欺不瞒,友善好客。另外必须做到商品质量过关。

二、微笑服务原则。顾客是上帝,将会是一种真实的感受,做到礼貌谦逊,互相尊重。

三、双赢互惠原则。在诚实的基础上,做到主顾双方平等互惠,既达到我们创业的目的,也让消费者满意。

七、市场分析

我们计划在饮食服务行业竞争,相信这个行业发展趋势将向着环境健康导向型、小型化、高质量发展。

随着现代人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在日常生活____,对各种健康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健康绿色又时尚的食品与饮品正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对于广阔的市场前景是毋庸置疑的。虽然市场机会在眼前,但是它存在的市场竞争也是极大的,这是一个极具挑战力的市场。

蛋糕店,或者果汁饮料奶茶店,在嘉兴比比皆是。但是诸如某些进驻内地十数年的老牌蛋糕店,虽然具有很好的口碑及顾客群,其品牌也是一个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且其本身只是以蛋糕为主要经营项目。再如那些满大街都是的奶茶店、果汁店,他们都以饮品为主要产品。我们的竞争对手还包括着现在属于高消费的咖啡店,他们主要以西式餐饮,及高规格的服务立足市场,并且在不断的壮大着自己的消费群体。综述,他们大多都是以单一的产品类型去吸引固有的消费者,缺少多元化合并的

优势,且很多都没有一个绿色、健康的理念。我们将自己的理念注入这个多元化发展的市场,积极开拓,力求更新,必将可以将自己优势发挥得淋漓精致。我们可以利用市场的需求,打造自己的特色,利用产品的高质量,优雅的环境,利用亲近自然的服务打动和笼络顾客。打造“自然的纯粹与甜美”,慢慢提高知名度,然后申请品牌专利,实行品牌加盟,达到一个连锁的形态。我们有了自己的品牌价值,招揽更多的加盟商,市场占有率就越大。

目标市场

糕点及果蔬饮品,男女老幼皆宜,也一直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而且其产品的新鲜健康特色,尤其受到年青人的青睐。其本身的营养价值也颇高,所以一部分人将其当做正餐来食用,可见其在市场的前景。

我们可以先将目标市场定位于白领一族,他们早出晚归,很多时候顾不上自己的早餐。我们可以吸引他们为主要顾客,提供优质健康的糕点小吃及果蔬饮品。所以,早点是我们必须加强的卖点,以吸收并巩固一类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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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鲜奶蛋糕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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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水稻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水稻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水稻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水稻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水稻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水稻,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水稻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水稻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虫害,提高水稻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__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___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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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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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就在甲方开设的_____________内共同设置飞镖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达成以下合作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免费在________场地内提供飞镖项目所需场地:________条靶道的面积,________平方米。

?  2.甲方免费提供飞镖靶道所需的照明用电。

3.甲方负责保证和保障飞镖器材的安全及正确使用。

4.甲方免费让乙方的飞镖活动(比赛、练习、联谊等)使用飞镖场地靶道,并对参加人员不设最底消费,即可不消费。

5.甲方允许乙方在飞镖靶道上设置与飞镖活动有关的宣传广告,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甲方对乙方活动的参加人员应与甲方其他顾客一样对待,不得有偏向。

7.甲方对乙方活动参加人员的消费应给予最大的折扣优惠。

8.甲方保证设置此飞镖项目时间不少于________年。

9.如设置有奖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设置飞镖项目所需器材:比赛专用琼麻飞镖靶________套、靶道________套、照明灯具________套,且器材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将自己组织的飞镖活动(比赛、练习、联谊等)安排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内进行,帮助甲方活跃气氛,吸引更多顾客,并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设置此飞镖项目时间不少于_______年。

4.乙方免费为甲方组织的各种飞镖活动进行策划。

5.乙方可为甲方提供飞镖知识讲座和人员培训。

6.乙方可为甲方提供飞镖比赛音像资料。

7.甲方如执行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将所设置的全部飞镖器材免费赠送给甲方。

8.乙方同意甲方利用所设置的飞镖靶道对其他顾客进行收费,且乙方不参加管理和分成。

9.如设置有奖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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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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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

甲乙双方就在甲方开设的_____内共同设置飞镖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达成以下合作条款,以共同遵守。

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免费在____场地内提供飞镖项目所需场地:____条靶道的面积, ____ 平方米。

2、甲方免费提供飞镖靶道所需的照明用电。

3、甲方负责保证和保障飞镖器材的安全及正确使用。

4、甲方免费让乙方的飞镖活动(比赛、练习、联谊等)使用飞镖场地靶道,并对参加人员不设最底消费,即可不消费。

5、甲方允许乙方在飞镖靶道上设置与飞镖活动有关的宣传广告,且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甲方对乙方活动的参加人员应与甲方其他顾客一样对待,不得有偏向。

7、甲方对乙方活动参加人员的消费应给予最大的折扣优惠。

8、甲方保证设置此飞镖项目时间不少于____年。

9、如设置有奖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提供设置飞镖项目所需器材:比赛专用琼麻飞镖靶____套、靶道____套、照明灯具____套,且器材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将自己组织的飞镖活动(比赛、练习、联谊等)安排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内进行,帮助甲方活跃气氛,吸引更多顾客,并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

3、乙方保证设置此飞镖项目时间不少于____年。

4、乙方免费为甲方组织的各种飞镖活动进行策划。

5、乙方可为甲方提供飞镖知识讲座和人员培训。

6、乙方可为甲方提供飞镖比赛音像资料。

7、甲方如执行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将所设置的全部飞镖器材免费赠送给甲方。

8、乙方同意甲方利用所设置的飞镖靶道对其他顾客进行收费,且乙方不参加管理和分成。

9、如设置有奖项目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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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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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以“__________公司”作为产业化基地。进行“移动通信3G网络塔顶放大器”的产业化实施,具体条款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将该项目技术作价人民币捌佰万元;由甲方及参与研发人员提供技术服务,乙方负责产品化及市场营销的实施。

2、乙方每支付技术费人民币捌万元给甲方,将取得该项目的1%股权。乙方具体出资金额及控股比例,双方另行沟通并签订合作合同书。本合作意向以甲乙双方的合作合同书签订后同时生效。

3、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高于人民币肆佰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高于51%,甲方不得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若乙方支付的技术费低于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即乙方对该项目的控股比例低于20%,甲方有权独自继续对项目剩余作价比例进行再转让等处理。

4、在合作意向书生效后,该项目所有知识产权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甲方不得再对该项目的扩充版、升级版、变形版单独转让,且对该项目的核心及相关技术负有保密的义务,违约将追究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将根据具体情况签署阶段性实施计划书。

6、未尽事宜,双方将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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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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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文化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

以“有利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度开发物业资源”的基本宗旨,乙方欲在甲方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电梯文化镜框”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第一章 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物业的电梯轿厢,供乙方安装作为广告宣传渠道的“电梯文化镜框”,乙方通过该电梯文化镜框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各类信息;作为回报,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租金费用。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创造可靠的商业利润的原则下,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进行紧密合作,从而获得可持续的商业利益。

3、甲方负责统筹规划,协调乙方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4、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5、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二、实施细则:

1、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电梯文化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后,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文件要的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3、甲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以及该“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第二章 安装位置及块数

1、合作物业区域

1. 楼盘名称:          楼盘地址:

2. 社区规模:     期     幢     部电梯

2、安装位置及块数:需安装        部电梯,每部电梯需安装面,共计    面

第三章 价款及支付方式

为实施该镜框项目,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由乙方根据电梯位的数量、面积和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等支付相应的费用。

1、付款金额:

每部电梯支付费用,计人民币        元/部/年(大写      元整);

合同总价:       元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1)  该款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正式计费周期: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付费后二日内甲方应开具与乙方已支付金额相同的税务发票交付乙方;

2)  详细支付时间:

第一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四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3) 本条约定的费用,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

4)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乙方可用板位数计算。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免费筹备期过后仍然无法安装则费用后延;如因甲方及甲方物业内业主住户原因导致电梯内的镜框不能正常使用,如锁梯、装修临时安装护板或其他物品遮盖乙方镜框内容等,则此部分费用乙方有权扣除。

3、安装无护板电梯准备期限最长不超过不记费安装准备期;

1)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电梯文化镜框”,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租赁期限自安装准备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开始向甲方支付费用;

2)若乙方超过准备期仍未能安装“电梯文化镜框”, 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乙方支付甲方费用的期限顺延。同时,每逾期安装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50%以上);乙方需出具 “电梯文化镜框”安装协作单并由甲方签收;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计费日期为具体安装日,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合同期限和付费日期。

第四章 甲方权利义

1.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 为维持“电梯文化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3)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春节、五一、国庆的公益画面;甲方也可自行设计该公益画面,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制作并发布;(该发布内容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原则上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4) 若确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其它节假日类似的公益画面,但需要给乙方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 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统筹安排;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 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3) 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电梯文化镜框”,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责任;

4) 为保证“电梯文化镜框”正常广告信息的发布,在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改变“电梯文化镜框”的安装位置。

5) 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电梯文化镜框”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6) 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对“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一年之内(自安装完毕开始计算)“电梯文化镜框”丢失或严重损坏超过该物业安装总数的10%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该“电梯文化镜框”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7)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第五章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权利

1) 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镜框项目由乙方独家运作,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提供协助;

3) 为达到镜框项目的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电梯文化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制作“电梯文化镜框”,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2) 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负责办理与该“电梯文化镜框”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 对甲方提出的节假日公益画面发布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满足;

5) 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第六章 租用期限

1、本合作期限为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费准备期;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2)  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乙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乙方继续合作,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  年,合作方式以及租金支付条件金额不变;

3) 若有第三方就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甲方负有如实告之乙方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七章 特别约定

1、 所有权

1)“电梯文化镜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2)“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业主大会、相关业主的同意,并且承诺,若因未取得业主大会以及相关业主同意而导致合同无效或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协议期满后,甲方若在同一物业内继续开发类似媒体,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该物业内“电梯文化镜框”的独家安装、经营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任何位置安装其他相同或类似的平面广告媒体,甲方自身的宣传及公告信息内容除外。

5、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协议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6、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章第4条或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违约一方应每日按本协议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同时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

3、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后10日内违约一方仍没有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前述违约金自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第11日正式开始计算。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通知对

方并于15日内向对方出具有效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章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终止或解除。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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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设置飞镖项目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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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合伙人(丁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______________,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营宗旨

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关系解除。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

四名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资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所占合伙人股份各____%。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人均须承担合伙期间的分工。

1、?盈余分配:按照出资所占股份的比例各占____为依据,按每位合伙人____%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则:自________开业之日起,半年内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运行后,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则为核算后的纯利润中的50%作为继续运营费储备,剩余50%作为分配额度。

3、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过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5)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6)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1、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

2、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3、合伙人定期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商议月度销售、财务数据、运营、库存等事宜,各合伙人须参加。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因合伙人个人原因,需解除合伙关系,按照入伙约定,应按入伙股份比例?退还出资金额。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丁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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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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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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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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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部曲,。但我说,人的一生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憧憬;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发生什么不测。但生命的内涵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有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如果在昨天,你取得了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崇高的理想。在这一天快要结束的`时候,大家应当认真反思你在这一得的所作所为,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珍惜时间。老师上课时,你是否因为知识枯燥难懂而放弃听课,再上自习课时,你是否因为自己意志薄弱而心不在焉在家中做作业时,你是否禁不住电视和电脑游戏的诱惑而虚度时光,在周末,你是否因为贪玩儿而无暇顾及书本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现在更应该惜时如金,认真利用现在的每一份每一秒,努力学习,以饱满的激情来迎接中考,实现自己的理想。非毕业班的同学们,你们应当利用今天的时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自己以后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哀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朋友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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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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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在不经意间就溜走了,许多的时间都不明白用到哪里去了,很多人都在叹息时间去哪里了,素不明白时间就在自我的指间溜走。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时间有很多很多,很多人就这样的在浪费着时间,明明白时间过去了就没有了,但依然还是看着它溜走,就算时间无论有多么不舍,却不会在意,但真的需要它的时候,会发现一切都会不去了。

看着自我在时间的岁月中,没有留下什么,只留下很多遗憾的时候,都叹息时间为什么不长久一点,素不明白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是很多人都没有留恋过时间这个永恒不会停止的东西。

当我们走过那个以往浪漫的年代的时候,会觉得时间其实对我们已经很好了,只是当时的我们不明白时间珍贵,只明白该放肆的时候就放肆的潇洒,却没有珍惜时间为我们流下的泪。

当我不再冲动轻狂的时候,当我们能理解时间珍贵的时候,当我们都在怀念当初欢乐时光的时候,当我们已经不在当年那个懵懂少年的时候,当我们没有给父母任何回报的时候,当我们的父辈都离开我们的时候,当我们都在叹息岁月催人老的时候,当一切一切都变的模糊的时候,那时可听见时间的一声叹息。

当我们真正懂的时间去哪里的时候,才发现原先时间都是自我不经意间浪费的,不要怪时间给我们太少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不会偏向任何的人,时间是最公平的,只能怪自我当初的轻狂不懂珍惜时间,从懵懂到叛逆,从叛逆到成熟在到理解,可惜到理解时间珍贵的时候,时间已经回不去了,才明白先辈留下的名言都是对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珍惜剩下的时间,不要让我们留下任何的遗憾,因为时间不会给我们再来一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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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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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

大家好!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小主人,是二十一世纪祖国建设的主力军。因此,少年儿童必须勤奋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知识,才能在未来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更大的贡献。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就必须具有刻苦顽强的学习精神。学习是一种艰苦的劳动,不下苦功是学不好的。在我们历史上流传着很多古人苦学的故事,如囊萤读书、凿壁借光等,那种苦学精神是很可贵的。因此,我们要特别提倡坚忍不拔和百折不回的学习精神。要学好文化科学知识,还必须珍惜时间

一天24小时,对每个人都是相同的,但由于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结果却不一样。只有那些珍惜时间,善于运用时间的人,才能比别人学到更多的知识,。著名的数学家华罗庚就是一位一分一秒的时间都不放过的人。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只有抓紧分分秒秒的时间,学到更多的文化科学知识,长大才能有更大的作为。同学们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吧,祖国美好、富强的明天等待你们去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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