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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宴会座位安排原则(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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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中国邮政的见习调研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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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邮政见习调研报告

关于中国邮政的见习调研报告

叶雪仪  中文08-3班 37号

一、前言

XX年5月23日至37日是文法学院中文08-2、3班的见习周,在这一周中我们文秘生开始了从学生身份到工作者身份的一个小转变。提前找好见习单位,我见习周就是在学校里的中国邮政见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我们学生了解到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知识源于实践,归于实践,所以要付诸实践来检验所学。总体来说,这个见习周是充实但却略嫌不足的。充实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学到在校园无法学到的知识和技能,更提高了自己各方面的素质。同时见习也给了我一定的工作经验。为将来谋求更好的发展打下了基础。不足则是这个间隙单位不是十分低于文秘专业对口,故不能有意识地训练文秘写作及其他方面的东西。希望借着此份调研报告一来总结经验,二来也对自己的工作情况有个系统的认识。

通过为期一周的见习,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邮政的业务、办事工作流程、人员的管理、工作态度等方面,故开展了一次实地的调研,整理资料得出调研报告。本调研报告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调研企业概况,主要说明调研企业的历史沿革和组织架构;第二部分对在职员工和其思想状况进行定量统计分析;第三部分总结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根据问题给出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对策。

本次调研采取了两种调研形式:

(1)现场访谈法。访谈法是一种互动性和目的指向性都很强的信息收集方法,通过访谈者对员工进行引导性的提问和交流,获取对调查项目有帮助的各种直接信息。

(2)资料查阅法。对企业现有资料和相关外部资料的查阅和收集是另一个获得信息的非常重要途径,通过资料查阅和收集,可以看到企业发展的总体战略思想和相关发展规划,同时还能了解到企业各职能单元(基本业务办理、技术研发系统、财务投资系统、产品制造系统、市场营销系统、管理及辅助支持系统)的主要职责、工作流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二、初步概述

2.1中国邮政业务简介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依法经营邮政专营业务,承担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受政府委托提供邮政特殊服务,对竞争性邮政业务实行商业化运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金融业务;邮政速递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各类邮政代理业务;国家规定开办的其他业务。

2.2机构设置

2.2.1内设机构:

办公室   市场经营部   网路运行部   财务部   企业发展与科技部   人力资源部

国际合作部   邮票发行部  审计部  监察局  党群工作部机关事务部  邮政业务局

2.2.2下属公司及直属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中国集邮总公司

中国货运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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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邮政储蓄营业员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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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营业员实习报告

1.实习时间:xx年5月至今。

2.实习地点:汉中市洋县文明东路邮政储蓄所。

3.实习岗位:邮政储蓄营业员。

自进入省公司参加培训毕业分配之后,进入自己正式的工作岗位,通过前期的学习和培训队邮政各方面的业务有了一定的了解,这次的实习对自己先前的学习以及方面业务进行实践为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一个良好的基础。

实习情况介绍

自学校培训完成之后自己到所在的报到单位----陕西汉中洋县邮政局进行报到,经单位分配至我县文明东路邮政储蓄营业网点实习,而自己在实习所在储蓄所所学习的只要业务是邮政储蓄营业员

作为一个迈入社会的新人,也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要有吃苦的决心,和平的心态和不耻下问的精神。作为一个新人,平和的心态很重要,做事不要太过急功近利,要多学多问,不懂得要及时问师傅,领导和同事。表现得好别人都看得到,当然表现得不好别人眼里也不会融进沙子。要努力做到最好。

二、工作中要多看,多听,多观察,少讲话,不要说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多学习别人的艺术语言和办事方法。

三、除了工作具有责任心外,要善于经常做工作总结。每天坚持写工作日记,每周做一次工作总结。主要是记录,计划和总结错误。工作中坚决不犯同样的错误,对于工作要未雨绸缪,努力做到最好。

四、善于把握机会。如果上级把一件超出自己能力范围或工作范围的事情交给自己做,一定不要抱怨并努力完成,因为这也许是上级对自己的能力考验也是一次展示自己工作能力的机会。

五、坚持学习。不能只学习和会计有关的知识,还要学习邮政业务相关的知识。因为一个企业的发展不仅在于内部的运作,还要靠外部的推动。要按经济规律和法律规定办事。有一位教育学家说过,当我们把学过的知识忘得一干二净时,最后剩下来的就是教育的本质了。这里我把“教育”改成了“知识”,我们在大学里学习的知识也许会被淘汰,但那些最基本的学习方法永远是我们掌握最新知识的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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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国邮政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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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实习报告

三月份,我在中山邮政东凤分局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东凤分局XX年业务收入是1011万元,是中山邮政第六个业务收入突破一千万元的分支局。东凤邮政局的机构设置是局长管辖四个部门:配送部,市场拓展部,营业部,财务部,各个部门设立相应的经理或主管负责该部门的管理任务和经营目标,经理下面是各个部门的业务员。东凤邮局的员工有30多人;其中只有十几个是正式职工,别的都是雇佣工。职工基本上有单位分配的宿舍,而雇佣工基本上没有,机会所有的雇佣工都是本地人而且住宿自行解决——这种形式的经营方式是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的一种有效方法。因为雇佣工接受的福利待遇都基本上比正式职工差些,而且据说他们如果做得不好就有可能被解雇。同时随着企业对人才的文凭要求的提高,其中的一些人为了能够继续留在邮局工作而在职读大专或者本科。

邮政的业务类型包括邮储,速递,函件,分销代理和传统业务(包括报刊、集邮、汇兑、包件等).作为一名实习生,我有幸分别在配送部,市场拓展部,营业部,财务部四个部门都参与了工作并且对加深了对各项业务的了解。现就在各个部门的实习的体验总结如下。

一.配送部

配送部包括进口部和出口部,进口部主要负责对邮车运送来的报刊杂志、信件、包裹和快件进行分类处理和记录相关信息然后由相关区域的投递人员送到客户手中,出口部主要将营业前台收到的以及营销人员上门收到的信件、包裹和快件分类处理和记录相关信息然后装运上邮车送往各个地区。

在这个部门我主要干了以下四种工作:一.根据《报纸分发表》和《杂志分发表》按报刊代号分段分发报刊杂志。二.分段分发信件。三.用机器过邮戳以及手工盖戳。四.装卸邮袋。感觉这个部门很多体力活,但是事无巨细,想做好也需要用心才行。比如分段分发信件分发信件一项,你要知道对应的段所代表的地区才能够将邮件放到相应的段里面去,而这些你如果不记熟的话就会出差错了。(注:次节中所提到的"段”是邮局内部在蜂巢箱样的柜子内根据地址和相应的段号分为1到18段不等,工作人员只要把每个段内的邮件分发到各自里面去,投递人员就会将各自负责的投递段运送到各自的地址。这里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确保邮件投递不出差错,实行的是双查制度,即是配送部的工作人员将邮件分类到相应的段里之后,投递人员会根据投递表再检查一遍确保无误之后才外出投递,由此可以见其工作细心及部门间的协作。)

二.市场拓展部

市场拓展部主要负责维持现有客户关系,以及开拓新客户。市场拓展部营销员的营销方向是一物流业务为主(包括EMS,和中速TNT业务),兼顾其他(包裹报刊预定,帐单代缴等)。由于行业间竞争的加剧,中山邮政局提出了“局领导充当首席营销员”的营销指导方针,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力量最大限度地争取更多的业务量。行业间竞争加剧的主要表现为国家开放了物流业务,国外的物流公司进驻中国;本地化的物流公司数量众多价格更有优势;一些原本由邮局发行的报刊,如《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拥有了自主发行权,这种种竞争对手的出现,都对邮政原本的客户资源进行争夺。在这种情况下,营销一方面是维持现有市场;一方面是发挥优势拓展新业务,如新近邮政跟交通部门达成的代缴纳公路养路费,路桥通行费以及发票同城专递业务就是很好的体现。

在这个部门我主要干了两种工作:一.观摩《广东邮政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操作及相关输入,体验邮政的电子化办公。二.拜访了十几家客户,包括广东铁将军,中山美日用品有限公司,美的中山电风扇制造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通过客户拜访发现邮局和企业见的生意业务来往仅仅限于某些部门,而且有些企业将类同的业务提供个邮局的竞争对手因为那样更有价格优势。

三.营业部

营业部是客户了解邮局的窗口,是邮政员工和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流的,因此营业部很重视员工的形象和对待客户的服务态度。营业部所有的员工都穿统一的上班服装(这在其他部门没有严格的要求),而且要掌握一定的服务礼仪和进行岗前培训才能上岗。

在这个部门我看到了形形色色的顾客,在“综合业务”窗口帮助客户邮寄包裹和信件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当然如果我解答不了就问一旁的长辈了解了之后才答;在“邮政储蓄”窗口帮助客户存取现金,以及录入相关单据的数据。一日终了之时,营业员将相关单据和金额清点核对之后签名盖章送入金库保管,然后下班。

四.财务部

财务部每天将营业部交来的相关营业单据进行汇总,日清日结。并且在月末的时候要进行清缴纳税和以报告的形式向总局汇报本月的营业状况。

在这个部门,我主要参与了相关帐单的整理和记录工作,以及复核。

五.环境观察及建议

这部分的建议带有很强的个人色彩,是建立在感性观察的基础上的,所以仅供参考,无法提供具体的操作方法。

1.营业部和办公室有些灯管坏了,特别是“综合业务”窗口上方的一只灯管闪烁不定,可能是灯管坏了也可能是线路坏了,建议找相关人员来检查线路进行维修。此外营业部几乎24小时都是灯火通明,有些浪费电力资源了,建议下班后关掉电源。

2.营业部大厅左边的“邮政储蓄存款利率表”上的时间显示慢了一个小时,这样会误导没有代表排队等候的客户,建议请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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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申请中国商标代理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申请中国商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甲方就拟定名称 申请商标注册事宜,现委托乙方办理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查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以下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商标负有保密责任,如有泄露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3.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相关商标申请事项被驳回,由乙方义务重新代理申请(规费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无保留地向商标代理人陈述商标申请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如甲方的申请有弄需作假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等不正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当承担相关一切责任,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所收费用均不予退回;

6.如甲方的申请案在审查期间,发生申请人与其他权利之间的权利纠纷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予以解决,因此而发生的审查时限的延误或终止,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承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约 月为甲方取得商标局核准的该项商标的

证明(政府因素除外)

8.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解除手续,所缴费用均不予退还;

9.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申请代理费: 元

其他事项代理费用: 元

由乙方代缴申请费: 元

合计: 万 千 佰 拾 元整(实际支付 元)

10.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全部后果;

11.如甲方的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取得商标权证明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受到申请商标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商标申请获中国商标局正式授权,或因甲方原因造成视为放弃或驳回为止;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深圳市粤海商务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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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委托贷款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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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甲方)受________委托,办理委托贷款

为此,与 银行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__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_万元,期限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_____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账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账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三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账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贷款余额的月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

(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步将清单寄往甲方)。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协议执行过程中确保不因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变更而终止或不履行协议。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代表)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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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银行,信贷,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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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号: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卖方卖出、买方购入商品。商品应符合下文第四条款中所确定的清单1.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价格和合同总金额在清单1中所载明的商品价格,以美元计价。本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_元。

商品价格包括运抵_________的一切费用,同时包括在_________境外预付的包装、标记、保管、装运、保险的费用。

第三条 供货期限和日期商品应卖方银行通知保兑的、与第二条所列金额相符的有效信用证时起60天内从公司运往_________.

卖方有权提前供货,也有权视情况一次或几次供货。

第四条 商品品质

商品品质和数量由买卖双方以书面协议确定,在本合同附件清单1中载明。清单1附在本合同上(见第一条)。

第五条 包装和标记商品包装应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条件,保证货物在运输作中所做的必要处理过程中完好无损。

每件货物上应有以下标记:

(1)到达站名称;

(2)卖方名称;

(3)买方名称;

(4)货件号;

(5)毛重;

(6)净重;

(7)体积(用立方米表示)。

第六条 支付买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不可撤销的、可分割的、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的总金额在合同第二条中载明,其有效期至少_________天。

信用证由卖方选择的、法律上承认的_________银行开立并确认。以信用证付款凭卖方向银行提交以下单据进行:

(1)发票一式三份;

(2)全套买方名义下的运输单;

(3)包装单一式三份;

(4)本合同副本;

(5)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_________境外的一切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的交接所有商品应由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数量和品质检查。

检查人员的结论是最终结论、买卖双方不得对此有争议。

余下部分买方可以拒收和退还,买方应单独保管其拒收的商品,并对此承担责任,便于卖方、供货人和检查人员进行可能的检查。如果确定拒收成立,对商品的责任自动转称给卖方,由卖方自行决定商品的处理,商品的保管费由供货人支付。

第八条 保险根据上文第二条由_________对商品在运抵_________港之前进行保险。

第九条 品质保证商品品质应符合清单1(见上文第四条)。买方没有义务接收不符合清单1(见第四条)的商品。

买方可以不加解释和不出示证据退还未被接收的商品(见下文第十条)。

根据下文第十条,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理由充分的索赔书时起30天内如数更换未被接收的商品,以保证完全按照本合同规定运送货物。

第十条 索赔商品运到时,买方有权就商品的数量向卖方提出索赔(见第七条),反之,买方接收共同指定的检查员确定的数量的商品。买方可以就商品品质不合格向卖方提出索赔。所有运抵的商品如果没有以适当的方式拒收或退回,都被认为买方已经接收。

有充分理由退还和拒收的商品都被认为卖方供货不足,同时免除对买方就拒收商品的支付或赔偿提出任何异议。检查员最终确定有充分理由拒收和退回商品的数量。

在商品原封不动或无损坏退还卖方的情况下,未超出检查员确定的界限的商品的拒收,无需经商品不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必需的手续,应由卖方无条件承认。

买方索赔函用挂号信寄给卖方。

就某一批商品提出索赔,不能成为索赔方拒收和拒付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其它应供应的商品的理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出现不可抗力,即火灾、自然灾害、封锁、禁止进出口和其它合同双方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合同某一方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义务时,按不可抗力与其后果存在的时间推迟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上述情况与其后果持续达三个月以上,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无权要求补偿可能的损失。

由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尽快将妨碍履行义务的不可抗力的出现和终止情况通知另一方。由卖方或买方国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是上述不可抗力情况出现的必需证明。

第十二条 罚则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抵达期限,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数额规定如下:

(1)在最初三周内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

(2)以后每过期一个日历周支付未交商品总金额的2%,但罚金总额不能超过未交商品总金额的15%。

第十三条 其它条件任何一方在没有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自己对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尽管信用证可以转让,是可以按规定程序转让的。

对合同的一切修改和补充意见只有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才有效。

在_________境内的一切费用和规费,包括海关规费和关税,与订立、履行本合同有关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在_________境外,则由卖方承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仲裁由本合同派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和分歧由国际仲裁机构审理。

第十五条 双方法定地址

卖方: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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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收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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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式 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是(国名)××单位的(职务),现年××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国×市×区(县)××街号。

第三条 收养人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民法典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办理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收养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关于收养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收养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收养人的基本情况、被收养人的对象或者具体姓名等内容。收养申请和收养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须经其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

收养人须提交的文件,必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具体文件包括以下8个方面:①收养申请书;②出生证明;③婚姻状况证明;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⑤身份健康检查证明;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⑦收养人经常居住地国主管机关同意其收养子女的证明;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申请人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除应当提交规定的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送养人的条件。送养子女的送养人除应当向中国收养组织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外,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被收养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②被收养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声明;③被收养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和被收养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④被收养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收养人的监护人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⑤由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当提交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⑥送养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

(3)审查。中国收养组织接到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后,认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可以协助收养人寻找收养对象。

中国收养组织认为送养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应当将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送交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收养组织,并告知收养人可以来华收养子女。外国收养人确定收养对象后,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的,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办理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公证和认证。

(4)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时,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收养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中国收养组织签发的收养人可以来华收养子女的通知书;②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③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的书面协议。

送养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收养人的照片;②中国收养组织同意送养人送养子女的文件。

收养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自收养登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书。

(5)收养公证。办理收养登记后,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收养公证。办理收养公证时,收养人与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收养登记证书;②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公证机关对符合规定收养条件的,应自收到收养公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证,并通知中国收养组织(公证书的格式见收养公证格式)。

(6)被收养人离境。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当凭收养登记证书和公证书到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中国收养组织应当妥善保管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我国《民法典》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应当提供收养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收养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收养的能力,所在国对收养的法律规定等,以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3)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收养关系不成立。因此,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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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收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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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_____中国子女的_____协议?_____协议

甲方(_____人):___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_____人):___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被_____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被_____人的基本情况(写明:被_____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住址)

第二条?_____人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名)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职务),现年_________岁(已婚的,_____人为夫妻双方),住在_________国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_________号。

第三条?_____人_________的基本情况(写清楚_____人的健康、财产等_____法规定的条件)符合_____的条件。

第四条?_____人的基本情况(写明_____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_____的理由)

第五条?_____人_________保证在_____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_____人之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_________民政局办理_____登记手续。本_____协议自_________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说明

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必须遵守《_____法》的规定,依法办理_____关系。根据《_____法》的规定,司法部、民政部1993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子女实施办法》,明确了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办法明确,凡是外国人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均须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_____人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的,在华_____中国公民的子女,也应当依照本办法办理。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应当符合_____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_____人经常居住地国的法律。_____人只能_____一名子女。关于_____的程序,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申请。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均由该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_____组织转交_____申请并提交_____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_____人的申请内容应当包括_____人的基本情况、被_____人的对象或者具体姓名等内容。_____申请和_____人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须经其居住地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公证。_____人须提交的文件,必须经其经常居住地国_____或者_____授权的机构及我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具体文件包括以下8个方面:①_____申请书;②出生证明;③婚姻状况证明;④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⑤身份健康检查证明;⑥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⑦_____人经常居住地国主管机关同意其_____子女的证明;⑧家庭情况报告,包括_____申请人身份、_____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_____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_____子女,除应当提交规定的申请书、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中国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2)_____人的条件。_____子女的_____人除应当向中国_____组织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_____人的情况证明外,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①被_____人的生父母(包括已经离婚的)为_____人的,应当提交生父母双方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②被_____人的生父或者生母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_____的,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声明;③被_____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被_____人的监护人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和被_____人的父母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_____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④被_____人的父母均已死亡,由被_____人的监护人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其生父母的死亡证明、本人有监护权的证明,以及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⑤由社会福利机构作_____人的,应当提交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以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情况证明;被_____人是孤儿的,应当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_____的书面意见;⑥_____残疾儿童的,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证明。

(3)审查。中国_____组织接到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提交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后,认为符合《_____法》规定的,可以协助_____人寻找_____对象。

中国_____组织认为_____人符合《_____法》规定的,应当将_____人和被_____人的家庭情况报告送交外国政府或者其委托的_____组织,并告知_____人可以来华_____子女。外国_____人确定_____对象后,应当与_____人订立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订立后,_____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被_____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_____登记。夫妻共同_____的,一方因故不能来华办理手续时,可以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公证和认证。

(4)_____登记。办理_____登记时,_____人和_____人应当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_____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中国_____组织签发的_____人可以来华_____子女的通知书;②本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③_____人与_____人达成的书面协议。_____人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①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_____人的照片;②中国_____组织同意_____人_____子女的文件。_____登记机关经过审核,对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应当自_____登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登记,发给_____登记证书。

(5)_____公证。办理_____登记后,_____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_____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_____公证。办理_____公证时,_____人与_____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①_____登记证书;②公证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公证机关对符合规定_____条件的,应自收到_____公证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公证,并通知中国_____组织(公证书的格式见_____公证格式)。

(6)被_____人离境。被_____人出境前,_____人应当凭_____登记证书和公证书到被_____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为被_____人办理出境手续。中国_____组织应当妥善保管_____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

外国人_____中国子女与_____人签订_____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该_____人必须是符合我国《_____法》规定条件的外国人,不符合条件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

(2)_____人与_____人签订_____协议,应当提供_____人的相应背景材料,如_____人的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的证明,有无_____的能力,所在国对_____的法律规定等,以确保被_____人的合法权益。

(3)_____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未经公证,_____关系不成立。因此,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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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收养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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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收养人):

国籍:

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

住所:

电话:

乙方(送养人): 省 市 福利院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甲乙双方就收养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被收养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健康状况:

现住址:

第2条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收养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证件类型与号码:

国籍:

宗教信仰:

工作单位:

职务:

现住址:

第3条送养人的基本情况

送养人: 省 市 福利院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送养理由:

第4条有关确认

4.1收养人的情况(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4.2收养人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4.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到 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4.4公证:各方同意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无须办理公证手续(法律要求的需要认证的收养人材料除外);

(2)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各方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4.5送养人同意对收养事宜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或被收养人透露。

第5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且办理法定的登记手续之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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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餐饮业Q公司特许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餐饮,企业,全文共 1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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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餐饮业Q公司特许合同样本

1.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2.2  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  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  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  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  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  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  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  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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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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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标题】 关于香港回归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

【颁布日期】 19971229

【实施日期】 19971229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专利申请审批程序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第五十七号

【名称】 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

【题注】 现将《关于香港回归后中国内地和香港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说明》予以公告。

章名】 说明

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单独的专利制度,施行香港《专利条例》和《注册外观设计条例》。为方便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申请人办理有关申请专利手续,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提交专利申请的问题

(一)提交国际申请

中国专利局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人和居民根据《专利合作条约》提交国际申请的受理局。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也可以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

(二)提交中国国家专利申请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人和居民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中国国家专利申请的,仍按照中国专利局1995年8月21日公告的《关于港澳地区专利申请若干问题的规定》办理。

二、关于国际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一)申请人在提出的国际申请中指定中国并希望其申请在香港获得专利保护的,除应向中国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标准专利的请求注册批予手续或短期专利的请求批予手续。

(二)要求获得中国发明专利的国际申请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后,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即: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以中文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者该申请已由国际局以中文公布的、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以上程序适用于公布日或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是在1997年6月27日或之后的申请。

(三)要求获得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的国际申请人为使其国际申请也获得香港短期专利的保护,应当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自中国专利局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短期专利的批予请求手续。

以上程序适用于国家申请号通知书发文日是在1997年7月1日或之后的申请。

三、关于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向中国专利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为获得香港标准专利的保护,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标准专利的注册手续,即: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记录请求手续;并自该申请由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注册与批予请求手续。以上程序适用于公布日是在1997年6月27日或之后的申请。

四、关于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问题

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除前述通过国际申请途径外)或注册外观设计保护的,应当按照香港《专利条例》或《注册外观设计条例》的规定,向香港知识产权署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香港《专利条例规则》的规定,要求获得香港短期专利保护的,还应提交包括中国专利局在内的国际检索单位或香港知识产权署指定的专利当局所作的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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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生产,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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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4、试用期为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小时。

2、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经人力资源保障(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工资。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的工资。

1、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试用期内每月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

2、双方约定以 确定乙方工资。

五、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甲方按照劳动保护有关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

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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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的收养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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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的收养协议

外国人收养中国人子女的收养协议

甲方(收养人):某某某(姓名、住址)

乙方(送养人):某某某(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收养:某某某(被收养人姓名)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写明: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现信住址)

第二条 收养人某某某是某某国(国名)某某单位的某某(职务),现年某某岁(已婚的,收养人为夫妻双方),住在某某国某市某区(县)某某街某某号。

第三条 收养人某某某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财产等收养法规定的条件)符合收养的条件。

第四条 送养人的其本情况(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什么要送养的理由)

第五条 收养人某某某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到某某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本收养协议自某某某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某某某(签字、盖章) 乙方:某某某(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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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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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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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粮食,营销,全文共 1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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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粮油交易合同

本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

国税函发〔1990〕1573号文

暂免征收印花税

产地

品名

等级

生产期

数量(吨)

价格

(元/吨)

金额(元)

0

0

0

1.发证:______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2.到站:_________________ 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

4.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验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外装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证金: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基础保证金。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0.手续费:从合同确认之日起,买卖双方须在五日内向市场结算部交纳手续费。

买方交: 0.00元

卖方交: 0.00元

11.附则:

①合同经市场确认后生效。如有异议,需经双方协商并经市场同意方能修改有关条文。

②合同有效期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终止合同。否则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③如因铁路运输计划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货,剩余部分由买卖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双方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89)商储(粮)字第62号《粮油调运管理规则》、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交易管理暂行规则、实施细则执行及商务处理规定执行。

⑤买卖双方依据本市场有关规定,允许合同转让。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场三份。

⑦本合同的发站、到站、发货单位、收货单位诸内容较多时,可另立附件说明。

买        方

卖        方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电话号码

电挂

电话号码

电挂

传真号码

邮码

传真号码

邮码

买方出市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市场监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出市代表: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合同确认(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易主持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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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在中国联通做寒假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厅,全文共 3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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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做寒假实习报告

西汉文学家刘向曾说过:“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之不如足践之”,一代伟人邓小平又曾提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名大一学生,我更深知“人非生而知之者”,要求得知识,一考学习,二靠实践,离开了实践,学习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这个寒假里,我来到了中国联通公司,进行了一次宝贵的实践。

中国联通网络通信公司于XX年1月16日在原中国网通和中国联通的基础上合并组建而成,拥有国内最大的寻呼网络及用户群体,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并成为三大通讯运营商。以下是我在中国联通进行社会实践的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前台技术人员,我在公司里的主要工作就是利用自身所学专业为客户解答疑难,介绍公司业务,同时为客户进行技术维护与销售工作。

一、安宽带,修宽带。

这是这次实践的本职工作,也是对技术要求最高的一项。虽然我学的是电子信息工程,但是,对此接触和了解的也不是很多,也是先跟着老员工学习,慢慢的开始尝试着去做。移动、联通、电信三足鼎立的通信行业中,一直有这样的一句话:北联通,南电信。临沭县这边宽带一般都是以联通宽带为主。我们的工作,是帮那些在营业厅上申请办理宽带业务的用户进家门给安装上各种设备,比如调制解调器,就是俗称的“猫”,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家庭也变得越来越富裕了,每天营业厅都能受理很多笔业务,而我们的承诺是72小时内装机,这就对于效率有很高的要求。一开始,我跟着他们学习,看他们做,他们慢慢的教我怎么做网线,教会了很多关于做网线的小知识,我使用网线钳的剥皮功能剥掉网线的外皮,会看到彩色与白色互相缠绕的八根金属线,慢慢的我学会了要摆成白橙、橙、白绿、蓝、白蓝、绿、白棕、棕,我记得书上学过这是交叉网线中的568b标准,教材上还有介绍568a的网线做法,还有适合双机互连的直连线做法,做到这里,我想到了一句真理: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完了这些基本功,就慢慢的开始上战场了。现在的联通宽带,一般都是用电话线接入,即电话线连接到调制解调器上,然后通过调制解调器连接电脑,这样才能接入互联网,这就要求用户家里必须要有电话,如果没有的话,可以给免费安装一部。刚下完雪,爬梯子,走屋檐,这些都是一些家常便饭了,这时候他们总是不让我做,我也能体会他们的辛苦之处。在过年的这几天,大多数人都放假了,在家里他们最多的时间就是上网,所以这几天接到的用户报修的电话也是最多的,有的用户很着急,所以对我们催的也就比较多,我的感悟是,一定要不急不躁,因为造成宽带不通的原因有很多,一定要静下心来仔细排查。而伴随着智能手机制造工艺的改善和生产成品的降低,也逐渐的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了一件生活必需品,wi-fi功能是智能机必不可少的一项功能,通过wlan,我们可以在降低流量资费的同时,享受更快的网络速度,所以,家庭无线路由器成为了有宽带家庭的另一件重要的生活品,我的感悟是,公司应该联合路由器生产厂家,搭配上路由器一起装机,这样不仅能为用户带来便捷和实惠,更能使自身的利润更大化。另外,数字电视的普及,也是进入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标志,而现在,随着乐视机顶盒,小米盒子等网络机顶盒的推出,相关的网络机顶盒产业也迅猛的发展了起来,成本的降低直接让手机便宜了不少,一百多元就可以买到一个,相比起一年二百四十元的数字电视费用的确是低很多。用的时候将网线接入机顶盒中,便可以接收到形形色色的频道,数目决不低于数字电视,还可以点播和预约节目,非常便捷。所以我感觉联通公司应该顺应时势,可以定制一些此类设备,相信一定能也能有相关的利润产生。

二、实战网吧宽带。

某日接到本地一小型网吧打来的维修电话,说网吧里的电脑连不上网了,而这时候公司里的人员都派出去了,只有我一个人留守,在他们要推迟时间的时候,我主动请缨,想去试试身手,毕竟跟他们学了那么久,很少有能自己独立动手完成的机会,所以这次我想试一下。在到达了目的地之后,我便开始了检查,发现电脑上显示已经联网了,但是却就是打不开网页,我根据所学的课本上的知识,开始对电脑进行设置,很快发现,徒劳无功,正当我头大的时候,看到网线上布满了灰尘,想到了是不是水晶头时间长了有的坏了,便把交换机周围的水晶头重新做了一遍,结果还是不行。这时候一个词语从我脑海中一闪而过:纸上谈兵。确实,只是想课本上那些枯燥的知识是没用的,想要彻底的解决问题,就要仔细的分析,并动手实践。这时候我想到了是不是从调制解调器连接到交换机的网线出了问题了,如果是的话,很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试验后发现自己的猜想是正确的,在自己的探索和试验中,解决了这个问题。并且,听营业厅的人说,网吧人员反馈的结果是,不仅能联网了,而且网速快了不少。我想这可能是我给换了水晶头的结果吧。做完这些,感到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自己动手,将书本知识运用于实践中,发现和解决问题,重要的是稳扎稳打,治病除根,单单只是听和看,是不会学到真正的知识的。

三、前台营业收费。

中国联通的业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gsm移动通信业务、wcdma移动通信业务、固网通业务(包括固定电话与宽带)、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批准范围的本地电话业务、数据通信业务、互联网业务等。为满足不同用户对通讯产品的不同需求,公司会根据不同的业务种类发挥综合业务优势,提供丰富多彩的差异性产品和个性化服务,用户总量达3.64亿,如此庞大的用户群体所伴生的是大量的金融缴费业务。在我所担任前台营业员的期间内,每天我会接待大量的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包括各个年龄段,再与这些客户的交谈中 ,我深刻的感触到了现如今信息社会发展迅猛,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也更加明白了通信技术的重要性,更明白了中国联通在不断进行技术升级的背后是人性化的服务宗旨与理念,大量的客户群体也大大的体现了中国联通用户数量庞大这一事实,同时也更加坚定了我学好自己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的决心。而就小方面言,对一个工作单位,应该有一颗负责任的心,收费接触最多的自然是钱和人。一定要仔细的分辨人民币的真假,收到假币的教训不可胜数,而很多的弱势群体,如老年人和农民工,往往因为不了解而对话费有疑问,这时候,一定要查清楚问题的根源,如果是计费错误,一定要返还,如果是用户方的问题,也一定要不急不躁的告诉他们,一定要有耐心。而现在随着自助缴费机的普及,一方面减轻了对于人力的依赖,但是有的老年人和一些不识字的人,的确是用不了,这个时候一定要负责任的告诉他们怎么用,或者直接在柜台帮他们交话费,可能我们用一分钟就能完成的事,要难为他们好多时间。

四、销售合约机。

合约机是指通讯运营商与手机生产商合作定制的手机类型,用户使用该手机必须和制定运营商签约,而且要一次性付清机款。作为三大运营商之一的中国联通,公司与手机厂商所定制的合约机也占有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对于用户自身,在如今信息化社会的带动下,购买合约机也不失为一项正确的选择,而我作为一名销售人员在面对客户时,会向客户详细的介绍所选机型的套餐信息,比如预存话费两年,每月套餐费46元,合约期24个月;预存话费三年,每月套餐费66元,合约期36个月;购机送话费,套餐月费46元、66元、96元、126元、156元等等,合约期为24个月,而且在这些合约机套餐中所包含的手机不乏当下市面上主流的明星机型,比如htc one、iphone 5s、小米3、红米手机、华为p6等。客户在这里可以轻而易举的选择到自己心仪的手机,然后进行相应的购机话费套餐的配置,这样客户在协议消费之后就相当于0元购机,将得到更大的实惠。而且在联通公司购机,手机的售后服务也将得到更大的保障。在与这些客户的交谈中,我渐渐懂得企业销售要本着上帝是客户的原则,全心全意的为客户服务才能赢得客户的信任,这样客户才会购买你所销售的产品,获得了客户的信任,就等于增加了一次销售的机会。在我工作的这几天里,经常有客户会带上朋友或亲友第二次来购买手机,这就是品牌的塑造与企业信誉口碑的形成所导致的。

综合以上几点,我总结出来的感悟是:

1、负责任。自己分内的事一定要做好,勤奋工作,尽力做好本职工作

2、虚心学习,多向别人请教。

3、多多实践,学用于行,行用所学。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4、有耐心,换位思考,理解他人。

5、少说多做,讲求效率。执行,行动,绝不拖延。

6、针对讲解,根据客户需要和消费水平介绍业务和推销。

古今往来,成大器者必躬行,实践出真知,实践长才干,只有从实践中来,才能获得宝贵的经验,收获成功的硕果,我在这次的实践中受益无穷,希望以后能多多参加此类活动,为将来的成功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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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中国福利彩票机构代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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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____市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其他费用由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

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水表起用度数为,电表起用度数为,煤气起用度数为。

附录

甲方:乙方:中介方:

地址:定海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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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买卖不破租赁原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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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曾先生在选购了一套二手房时,被前业主告知该房产已经有人承租,租期尚有九个多月才到期,曾先生以为购买了房屋后就有权随时要求承租人搬离,于是于前业主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在与承租人交涉限期搬离的过程中,承租人提出“买卖不破租赁”的概念要求继续承租,并指责前业主和曾先生没有尊重其 “优先购买权”,其有权主张曾先生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这是在转让已经租赁的房产过程中普遍存在遍的问题,承租人所提出的“买卖不破租赁”是一项专业法律术语,具体解释为租赁房屋发生转移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买受人仍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此时租赁权的效力大于买卖双方的转让效力,只有当租赁期限到期时,买受人方才可以行使完整所有权。

对此,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而承租人提出的“优先购买权”则是指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须提起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由此可见,在该案例中,承租人提出要求继续租赁的要求是合法的,承租人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曾先生无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搬离,但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因为,曾先生在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收益权。另外,如果前业主确实没有通知过承租人该房屋要出售或者承租人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愿意购买该房屋的话,承租人确实有权主张该买卖关系无效。建议二手房买受人应当在购房前充分了解要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出租,如果出租,租赁期限是否快到期,避免影响自己的购房用途或自己的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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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2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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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报告

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报告

根据学校毕业实习要求,本人于2006年2月底到4月底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城关分理处进行了为期8周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在学校和单位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熟悉了金融机构的主要经济业务活动,系统地学习并较好掌握了银行会计实务工作,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均得到了锻炼和提高。现将毕业实习的具体情况及体会作一系统的总结。

一、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是四大国有银行之一,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在国内,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城乡,资金实力雄厚,服务功能齐全,不仅为广大客户所信赖,已成为中国最大的银行之一。在海外,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被《财富》评为世界500强企业之一。中国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城关分理处是宁海县支行直属的一个营业网点,一直鼎立支持宁海经济的发展,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以优美的环境、丰富的金融产品,竭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城镇个人客户提供安全、快捷的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

二、  实习过程

此次实习的目的在于通过在农业银行的实习,掌握银行业务的基本技能,熟悉银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流程以及工作制度等。实习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了解实习单位基本情况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

(二)学习银行的基本业务流程与交易代码,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银行业务基本技能训练,如点钞、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捆扎等;银行的储蓄业务,如活期存款、整存整取、定活两便等;银行的对公业务,如受理现金支票、签发银行汇票等;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如贷记卡的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等。

(三)了解银行会计核算方法,科目设置与账户设置,记账方法的确定等。区别与比较银行会计科目账户与企业的异同。

(四)总结实习经过,并完成实习手册、实习报告。

三、实习内容

在正式学习银行业务前,我在实习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首先学习银行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捆钞、珠算、五笔字型输入法、数字小键盘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本来自以为银行业务相当的简单,却没发现我原来有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会操作。看着同事熟练的点钞,真是又佩服又羡慕,而我只能笨拙的从一张一张数起。对于珠算,刚开始我一直无法理解为什么不用计算器,这不是更方便吗?后来慢慢才了解,原来银行柜员经常需要查点现金,看是否能账实相符,而人民币有多种卷别,在点钞时需要累加,这时使用算盘就要比计算器方便,因为计算器显示的结果超过一定时间便会消失。

经过一个星期的“苦练”,我虽然还不能熟练操作银行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谓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后勤加练习了。于是接下来,实习指导老师便让我学习储蓄业务。该分理处的储蓄业务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挂失、解挂、大小钞兑换、受理中间业务等。对于每一笔业务,我都学习了其ABIS系统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业务主要可分为单折子系统和信用卡字系统两类。此外我还学习了营业终了时需要进行的ABIS轧账和中间业务轧账,学习如何打印流水、平账报告表、重要空白凭证销号表、重要空白凭证明细核对表,审查传票号是否连续,金额是否准确,凭证要素是否齐全等。

在银行实习,学习柜员间每天交接工作时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对账时除了要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看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等。而柜员间对账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点现金,然后再是清点重要空白凭证如存折、银行卡、存单等。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并背记储蓄业务的交易代码和操作流程后,我开始学习银行的会计业务,即针对企业的业务。对公业务的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账、复核与出纳。城关分理处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账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账员审核无误后记账,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账后)。转账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账员审核记账,会计复核员复核。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这次实习,除了让我对农业银行的基本业务有了一定了解,并且能进行基本操作外,我觉得自己在其他方面的收获也是挺大的。作为一名一直生活在单纯的大学校园的我,这次的毕业实习无疑成为了我踏入社会前的一个平台,为我今后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首先,我觉得在学校和单位的很大一个不同就是进入社会以后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在工作岗位上,我们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感,要对自己的岗位负责,要对自己办理的业务负责。如果没有完成当天应该完成的工作,那职员必须得加班;如果是不小心弄错了钱款,而又无法追回的话,那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赔偿。

其次,我觉得工作后每个人都必须要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和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正所谓做一行就要懂一行的行规。在这一点上我从实习单位同事那里深有体会。比如,有的业务办理需要身份证件,虽然客户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他们也会要求对方出示证件,而当对方有所微词时,他们也总是耐心的解释为什么必须得这么做。现在银行已经类似于服务行业,所以职员的工作态度问题尤为重要,这点我有亲身感受。在我实习快要结束时,基本业务流程我也算是掌握的差不多了,所以偶尔在空闲时指导老师让我上岗操作。没想到,看似简单的业务处理,当真正上岗时却有这么多的细节需要注意,比如:对待客户的态度,首先是要用敬语,如“您好、请签字、请慢走”;其次与客户传递资料时必须起立并且双手接送,最后对于客户的一些问题和咨询必须要耐心的解答。这使我认识到在真正的工作当中要求的是我们严谨和细致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发展。

最后,我觉得到了实际工作中以后,学历并不显得最重要,主要看的是个人的业务能力和交际能力。任何工作,做得时间久了是谁都会做的,在实际工作中动手能力更重要。因此,我体会到,如果将我们在大学里所学的知识与更多的实践结合在一起,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使一个本科生具备较强的处理基本实务的能力与比较系统的专业知识,这才是我们实习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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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报告精华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银行,全文共 19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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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实习报告(精华)

学生姓名:王 继 清

专业年级:西南财经大学行政管理专业XX级

实习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莱阳市支行

实习时间:XX年7月2日——8月2日

一、实习单位简介

中国农业银行实行总分行制,为一级法人,总行是全行经营决策、风险控制、内部监督、财务核算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中心。总级分支机构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开展其经营管理活动,对总行负责。中国农业银行大力实施人才强行战略,努力探索建立符合现代商业银行要求的人力资源激励与约束机制。高度重视人才的招聘,培养,选拔和应用,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XX年,正式启动人才培养工程,制定了人才培养工程五年规划,把建设“三支队伍”(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五类人才”(决策人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岗位操作人才),作为全含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着力构建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终生学习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不断改善员工对于的整体素质和结构,努力建设学习型银行。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在组织开展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中高级管理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全面完成高级管理人员EMBA核心课程培训,精心组织高级管理人员赴境外培训,通过各种途径丰富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远程培训网络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实习经历及心得

7.2到8.2期间,我通过面试有幸进入中国农业银行莱阳市支行实习,虽然实习的时间不长,我却在这宝贵的时间里学到了好多东西,丰富并实践了大学的理论知识,同时也深感自己知识面的匮乏,鉴定了我积极学习的信念。在工作中,工作态度的转变是我学到的重要的一笔人生财富。“技术水平只能让你达到一定的层次,而为人出事的态度及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才是提升你的真正法宝。”主任的一席话给我上了实习的第一课。在实习期间,我虚心学习,认真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与同事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得到了行里员工的一致认可。在实习中,我学习了农行改革的各案例,并发现了改革中的问题,结合本专业的学习。

(一)跟主任学习相应的理论知识,及各种文件

在实习的前几天里,我主要跟主任学习,一方面要学习相关的实务操作,其中会计占决大多数,既要强化已有的知识,还要学习新的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学习人民银行下达的相关文件。结合农行金融报,金融研究等杂志刊物,了解银行改革的方向,动态。今年是四大商业银行改革的关键时刻,银行改革举措众多,是什么因素引发的政策改变呢?实务操作上,农业银行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革,从9.1,中国农业银行将开始使用农行综合应用系统(ABIS)。业务操作上,加强对票据结算的管理,从7.1开始,启用新版票据及结算凭证,同旧版相比,对票据用户有什么要求?相应的规定有什么变化?金融动态上,分析金融大家言论,关注人民币汇率改革-自XX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形成更富弹性的人民币汇率机制。股权分置改革。其中特别是对吴敬琏关于股市五大观点-中国股市黑不得;政府托市,国企圈钱祸国殃民;中国股市是泡沫;中国股市受政府决定,政策无人预测;千点不该托市,补偿流通股股东不公平的争论。产品经营上,商业银行是如何一步步进行混业经营的尝试-银证一卡通,银行基金号发行。信贷经营上,关注身边的变化,公司的兼并重组,同时,铁矿,原油,劳动力成本价格上升,都会影响企业信贷质量。

在学习中,我深切的感到,学习就是为了提高,提高素质,加强对工作的负责态度,每一个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去学习!因为四大商业银行中,农行改革起步晚,存在的问题又多-资产负债率低,坏帐多。资产准备率也是最低的。因此,作为一名农行员工都应该积极对待改革,并在改革中,以实际行动履行一个员工的责任。

(二)跟业务员学习操作

在学习了各种相关知识的同时,我还积极向业务员学习。因为现在银行是实行的柜员制,所以我并没有机会去进行操作,但是就是从旁边的学习中,我学到了工作之外的东西。当银行提出从以产品创新为中心到以顾客为中心转变的原则时,就是对业务员最大的挑战和考验。业务员所要求的不仅是熟练的业务操作,更应懂得如何同顾客交流,为顾客服务,服务优于管理,一个好的管理者更是一个好的服务者。起初对于那种一张报纸,一杯茶的管理者的生活在这彻底改变,报纸是了解客户,了解银行的手段。茶是服务于客户的。“创建学习性组织,争做学习性员工”每个员工勤奋学习的精神,带动着银行业务的广泛开展。

(三)跟客户经理的学习

客户资源的优劣决定了一家银行业务结构盈利状况和竞争力水平。实施客户知识管理可以提高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实习中,我归纳总结了客户知识管理的结构,并用理论知识和时间不断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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