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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报表直接依据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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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_研究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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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做可行性报告是需要有它的依据的。小编为大家精心推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你想看更多的范文可以关注范文栏目。

篇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标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内容: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该类项目的广度和深度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编列,其提纲如下:

(1)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目录、宏观调控政策, 在项目建议书基础上进一步进行调研,提出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以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依据的政策原则和指导思想。

(2)产品市场(或社会需求)现状调查和预测分析;竞争对手现状和发展分析;产品的竞争能力分析;市场营销战略。

(3)产品(或建设)规模方案的选择。

(4)工艺技术方案(或建设标准)选择。

(5)资源、原材料、燃料来源和供销的可能性评价。

(6)公用设施建设方案。

(7)建厂条件和厂址方案:地理位置、气象、水文、地质、地形条件、交通运输,以及水、电、气和社会经济状况及其发展趋势;厂址比较和选择意见。

(8)生态环境影响和对策。

(9)节约能源、水和土地资源措施。

(10)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论证及措施。

(11)生产组织、管理体制、机构定员、人员培训设想。

(12)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按重要部位设计方案估算工程量进行计算)。提出资金筹措办法。

(13)经济分析和风险分析。

(14)综合评价及结论。

3、项目实施单位条件、经济技术能力情况和项目实施领导组织、人力配备情况。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或委托×院、所编制。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

×年×月 ×日。

6、附件:如单项调研报告、委托某专业单位单项、调研咨询报告及函、电报传真、网络查询资料等。

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主要内容:

1.总论,包括项目名称,利用外资方式,主办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背景,项目具备的条件等。

2.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与性能、市场需求情况,生产规模的方案论证,横向配套计划,产品国产化问题及销售方式、价格,内外销售比例等。

3.主要技术与设备的选择及其,包括采用技术、工艺、设备的比较选择,技术、设备及其条件与责任。

4.选址定点方案,包括定点所具备条件(地理位置、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源、能源、交通等现有条件及其具备的发展条件等)、所定

厂址的优缺点及最后之选定结论。

5.企业组织的设置与人员培训,包括组织机构与定员、人员投入计划与、培训计划及要求。

6.环境保护内容。

7.资金概算及其,包括合资各方的投资比例、资本构成及资金投入计划。

8.项目实施的综合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程及施工组织规划等。

9.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包括静态的财务指标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外汇平衡分析等。

10.综合评价结论。

篇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及产业关联度分析,某地场分析;

2、项目的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3、建设方案、规模、地点;

4、技术特点、工艺技术路线、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5、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条件落实情况;

6、环境污染防治;

7、建设工期和进度安排;

8.项目实施管理、劳动定员及人员培训;

9、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法人所有制性质及概况(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10、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贷款偿还计划所需流动资金及来源;

11、项目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

1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3、项目风险分析。

附: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l、银行承贷证明(某某分行以上)文件;

2、开户行出具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3、地方、部门配套资金及其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4、工商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企业主管部门提供的企业性质证明材料;

5、前期科研成果证明材料(某某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材料、专利证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6、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7、有关部门出具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医药、生物、农药等);

8、原材料及外部配套条件证明文件(场地、水、电、汽等);

9、所需其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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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讨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范文类型:申请书,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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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写明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申请人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本院提出撤回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申请人撤回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_______________撤回申请。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书记员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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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无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被驳回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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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直接利害关系诉请买卖无效驳回

案例提示:

1、本案涉及到“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等法律问题。

2、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民法理论所称的“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3、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虽然本案房地产权利经拍卖后转让,但原告与原产权人建材城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因而,买受人中意木业公司自愿继续履行租赁协议,上述拍卖转让并不影响原告按原协议继续租赁使用原有商铺。

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原告是所涉商铺的承租人,其权利义务应以租赁协议内容为限。原告不是拍卖转让合同关系的相对人,作为承租人及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告与该项拍卖转让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因而,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的受理条件,应“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5、本案值得商榷的是,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还是“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即对原告的起诉及诉讼请求,究竟应从程序上(裁定)驳回还是从实体上(判决)驳回。

因为本案经二次开庭审理,已“法庭辩论终结”。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因而,有人认为,对原告与本案不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这一情况,在立案审查时发现的,可以以口头告知、也可以作出“裁定”对本案“不予受理”;立案受理之后、在开庭审理“法庭辩论终结”之前发现的,可以作出“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但在“法庭辩论终结”之后发现或认定的,似应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奉民一(民)初字第3590号

原告宋某某,男,1962年8月6日生,汉族,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市村某号。

委托代理人盛雷鸣,上海市中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叶大公路。

法定代表人陶新康,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顾爱珍,上海市敏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奉新路8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寿路295弄1-2号9楼。

法定代表人董国斌,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耿玲芳,被告处员工。

委托代理人郭志宏,上海中城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宋某某与被告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称建材城公司)、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意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XX年7月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代理审判员管继余独任审判,于XX年7月31日、8月29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某某及委托代理人盛雷鸣、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代理人顾爱珍、被告中意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浩、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委托代理人耿玲芳、郭智宏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宋某某诉称,地号为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及于其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的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登记的权利人为被告建材城公司。XX年11月2日,被告建材城与原告签订租赁协议,将上述商品房的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租给原告经营,租期为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包括原告承租的房屋在内的上述建材房屋。XX年2月29日,上述房产被被告中意公司拍得。被告中意公司向被告建材城公司购买的上述房产是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其流转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告中意公司不具备买受上述房产的主体资格,违反我国相关禁止性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条)。因此,原告诉讼来院,要求判令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中意公司、长城拍卖公司关于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镇蔡桥村10/4丘的土地上所建的建材城市场商用房屋的房产买卖行为无效,判令房屋产权恢复原状。

被告建材城公司辩称,与被告中意公司的买卖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被告中意公司经得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具备购买的主体资格。

被告中意公司辩称,本案所涉及房产买卖是否有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法院应裁定驳回。中意公司经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人民政府的批准同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均不能成立,要求依法驳回。

被告长城拍卖公司辩称,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是有效的,此买卖关系与原告无利害关系,因此原告不具备提起诉讼的民事资格。

经审查,XX年,原告宋某某与被告建材城公司签订了《商用房租赁协议书》一份,约定原告租赁被告的建材城市场商品用房三型第139号至140号两间(房屋规格为5×5米二层,门前为8米深天棚)。租期为一年,从XX年11月1日至XX年10月31日止,双方签约后依法履行了协议。XX年1月28日,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长城拍卖公司签订了《委托拍卖合同》1份,由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其所有(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在内)的房屋(其中集体工业用地平方米,建筑物平方米)。XX年2月13日,被告长城拍卖公司在新闻晚报上对有关拍卖事项进行了公告。XX年2月29日,被告中意公司以人民币10,120,000元的价格竞拍成交,并支付了相应价款。XX年4月1日。两被告对拍卖房屋进行了移交。

被告建材城公司委托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的房屋包括原告所承租的2间房屋均登记于同一房地产权证,房屋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原告起诉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本案原告宋某某要求确认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通过被告长城拍卖公司拍卖进行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本院认为原告宋某某作为被告建材城公司系争房屋的承租人,依法享有承租人的权利,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被告间的房屋买卖不能影响承租人的合法权利,但该权利仅限于基于承租人身份产生的租赁权,基于买卖合同具有相对性,被告建材城公司与被告中意公司的房屋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与原告宋某某并无直接利害关系。原告作为承租人无权主张。故原告宋某某的起诉,主体资格不符。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原告宋某某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 管继余

XX年九月九日

书 记 员 唐桂兰

答辩状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职务: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上海市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

答辩人因原告宋某某诉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上海长城拍卖有限公司及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所涉房产买卖行为是否无效,与原告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你院受理本案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应裁定驳回起诉。

1、原告与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签订的是房屋租赁协议,依该协议,原告仅享有租赁使用权,且仅限于其已租赁的两间房屋,对所涉房屋并不享有所有权或共有权。

2、依“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所涉房屋的买卖或转让依法不能变更或影响租赁使用人在先的法定和约定的权利。

3、所涉房产买卖早已完成,全部房产及其产权证已于今年4月1日移交答辩人至今已四个月,原告在其租赁房屋内照常经营,因而所涉房产买卖客观上也未妨碍、影响原告在其房屋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

4、合同具有相对性,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他人无权干涉,对本案被告之间拍卖转让上述房屋的合法性,原告主张无效于法无据。

二、答辩人经参加公开拍卖,以最高价买受本案所涉建材城房屋的行为合法有效。

1、原告认为答辩人不具备上述房屋买受人的主体资格,并无依据。

2、我国法律并未禁止转让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是限定了受让人范围、受让条件及程序,转让此类房屋行为并未必然违反禁止性法律规定。

3、上述房屋买卖是原产权人上海头桥建材城有限公司经其所在地奉城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委托拍卖的,奉城镇人民政府是当地土地管理机关,因而,这一通过委托拍卖公开转让上述房屋的行为并无不当。

4、答辩人是奉城镇当地企业,并经奉城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符合参加竞拍、可以受让上述房产的条件,其受让主体依法成立。

5、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和实践,建设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经镇级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在本镇属范围内转让。

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理由均不能成立,提请法院依法驳回。

此致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上海中意木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赵忠敏 王浩

XX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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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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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治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室内环境净化治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室内环境净化治理概况

治理标的物类别

□商务办公楼□家庭□医院□厂房□酒店□学校□公共场所□公共建筑□其他

治理施工地点: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号________室

治理空间及项目

1.治理空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治理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治理前污染情况描述

1.治理前是否通过检测:□是□否

2.治理前检测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治理前检测结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已进行治理前检测的,需提供检测报告________份交乙方。

5.治理前室内装饰、陈设描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治理方案及治理产品

1.治理方案□需要□不需要

2.治理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治理标准

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________项标准执行。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治理施工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四条验收

验收日期:治理竣工后________日内验收。

验收方式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验收,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费用由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圆。

支付方式

□治理结束验收合格后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待治理工程验收合格后________日内付清余款,定金抵做价款或返还。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支票□转帐□现金□其他: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当确保治理施工场所的供水、供电正常。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治理施工的工艺及操作要求,不擅自改变治理施工场所的密闭或通风状态;不擅自变动治理施工场所内的固定及移动设备。

甲方应当妥善保护乙方放置的治理设备,不挪作他用,不擅自移位、变更用途、关闭或启动电源。

甲方应当确保检测验收时室内空间物的名称、数量与治理施工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

乙方合法拥有室内环境治理施工的相关证明文件。治理施工人员应当持有治理上岗证。

乙方应当使用质量合格的治理产品,并向甲方出示该治理产品的合法检测报告。

乙方应当文明、安全施工,不损坏甲方治理施工场所内的固定装修、固定及移动设备。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支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治理施工未按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直至完毕。因施工延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治理延期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治理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重新免费负责治理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

售后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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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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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合同

一、项目名称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

二、项目的技术内容、形式和要求

1、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双方经平等协商,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服务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开展环评工作,向甲方提交一式10份纸版环评报告及一份电子版环评报告,组织评审,并协助甲方完成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的相关程序,并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服务的内容、形式、要求

2.1编制内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3)环境质量状况;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5)评价范围、评价因子及评价适用标准;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7)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8)环境影响分析;9)环境保护措施;10)环境管理与环境监理;11)环境效益;12)环保投资估算; 13)结论与建议等。

2.2环境影响初步成果

简要阐述风电场项目涉及的环保因素,项目场区是否涉及环境敏感因素,并简要评价。

2.3编制要求

设计工作应满足国家、广西和行业的最新规范、标准及中广核相关的设计管理制度的要求。

报告成果文件应全面满足设计要求的内容,内容齐全、表述清晰;成果文件使用中文,所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际通用的公制计量单位。

2.4提交成果要求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最终编制文件(包括电子版)内容要求如下:

1)提交纸质《环境影响报告表》10份

2)提供电子文件一份(PDF版)

三、服务的期限、地点

1、履行期限:

1.1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完成成果初稿提交,甲方审核通过后七天内完成正式报告提交,并报送相关环保部门审核。

1.2合同履行地点:

四、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价格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为固定总价。本合同价格为本合同项目环评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技术评审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环境现状监测费;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2支付方式

2.1合同签订并生效,乙方完成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取得环保部门对本建设项目的环保批复意见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税率为6%的等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支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2.2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事项及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规定

1、 知识产权

乙方完成本合同所述工作的所有成品及其所有相关附件、附表与配套文件的知识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 保密

2.1、甲方保守乙方有关咨询服务的方法和秘密,不得向第三方转移。

2.2、乙方人员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保密,使用的技术资料在技术咨询服务活动结束后必须归还,不得有复印、复制、传阅、摘抄等行为,严守企业秘密。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 乙方需交付载体:

1) 提交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10份

2)提供电子文件一份(PDF版)

2 验收方法:乙方交付的环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须按规定通过有关环保评估部门或环保审批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取得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双方当事人的义务或协作事项

1 、甲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环评工作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的有关资料;根据环评工作的需要,组织公众参与调查,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乙方支付设计经费。

2、 乙方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人员,根据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范标准和规定完成甲方的委托;并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范围、份数向甲方交付环评报告,对提交的环评报告的质量负责;

2)乙方负责配合相关环保评估部门召开项目评审会,并承担技术评审会议费、专家咨询费、环保评估技术部门收取的技术评估费和环境监测费;

3)乙方须协助甲方完成向环保部门的报批程序,并取得批复文件;

4)乙方须支持甲方工作安排,尊重甲方意见,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5)其他事项按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八、风险责任的承担

1、 甲方根据乙方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造成损失的,如乙方无过错,乙方不承担责任。

2、 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技术规范变更、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特殊安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服务工作延误或不能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努力配合甲方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已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退回,并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应当退回。

2、乙方如果因为自身技术能力不足或工作失误导致工作的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如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不能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评审要求,乙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以满足要求,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除负责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外,从第4个工作日算起,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经甲方二次验收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仍不能满足评审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本合同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未经对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资料、文件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损失。

6、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与其他机构再次签订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合同,如违约的,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十、争议的解决

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规则进行仲裁。

2 、上述仲裁中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 、在仲裁期间,除提交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门仍继续执行。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均已完成合同中各自的义务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附件

附件1:廉洁从业承诺书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商务联系人: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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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5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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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一、本《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水电厂和单机容量为100兆瓦及以上的独立火电厂并网运行签订购售电合同,其他火电厂、水电厂、核电厂等项目可参照使用。《示范文本》不适用于发电企业向大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情形。

二、《示范文本》主要供合同双方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时使用。合同双方可参考《示范文本》的原则内容和格式协商签订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在此协议下签订年度购售电合同。

三、《示范文本》中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示范文本》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公平、合理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参考值进行适当调整[1],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完善,增加或减少定义、附件等。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四、《示范文本》仅处理与购售电有关的商务问题,所有关于电网、电厂运行的安全和技术问题纳入并网调度协议。合同双方应注意并网调度协议与购售电合同相关约定的一致性。

五、根据现行体制,《示范文本》按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是同一实体考虑。如购电人与电力调度机构不是同一实体,则双方应对本合同相应章节或条款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

六、《示范文本》尚未考虑“竞价上网”情形。实行“竞价上网”时,合同双方应按照电力监管机构有关规则、办法对本合同进行必要调整和修改。待 “竞价上网” 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到一定时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制定新的《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

目录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第2章 双方陈述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第5章 上网电价

第6章 电能计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第9章 不可抗力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

第11章 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第13章 适用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第16章 其他

附件一 电厂主要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 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附件三 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略)

购售电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______,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2]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3](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售电人:_____________,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4](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号:_______ ,住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及开户银行信息如下:

购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电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编: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售电人在____________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MW)的____________电厂(以下简称电厂)。

(2)电厂已/将 并入购电人经营管理的电网运行。

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本合同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 电厂:指位于______由售电人拥有/兴建 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______兆瓦(单机容量为______兆瓦,装机台数为_____台,分别为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机组)[5]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2 年实际上网电量:指售电人每年在计量点输送给购电人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 年合同上网电量:指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每年的上网电量。

1.1.4 年(月)累计购电量:指本合同第4.4.1款规定的购电量。

1.1.5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指电厂不同机组首次并网开始,到正式交付商业运行前为止的上网电量。

1.1.6 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期内的状态,包括机组的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购电人(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详见附件三。

1.1.7 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8 强迫停运:第1.1.7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9 可用小时:指机组处于可用状态的小时数,为运行小时与备用小时之和。

1.1.10 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1 等效可用系数:指机组可用小时减去机组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与机组的统计期间小时的比例。就本合同而言,_______号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的计划指标值在大修年度为_______,在无大修年度为________;其他机组的等效可用系数分别为_______。

1.1.12 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3 购电人原因:指由于购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购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4 售电人原因:指由于售电人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售电人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15 计量点:指附件二所示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点。一般情况下,计量点位于双方产权分界点;不能在双方产权分界点安装电能计量装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安装位置。

1.1.16 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17 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电厂设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

1.1.18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6]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9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7]。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合同双方的义务

3.1 购电人的义务包括:

3.1.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购买售电人电厂机组的电能。

3.1.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运行、维护有关输变电设施,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1.3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开、公正、公平地实施电力调度及信息披露,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有关用电负荷、备用容量、输变电设施运行状况等信息。

3.1.4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向售电人提供重新启动电厂机组所需的电力。

3.1.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售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 售电人的义务包括:

3.2.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购电人出售符合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的电能。

3.2.2 遵守双方签署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统一调度,按照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调度规程运行和维护电厂,确保发电机组的运行能力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则的要求,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2.3 按月向购电人提供电厂机组可靠性指标和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提供设备缺陷情况,定期提供电厂机组检修计划,严格执行经购电人统筹安排、平衡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的电厂机组检修计划。

3.2.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购电人补偿其按要求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所发生的合理费用。

3.2.5 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经营直接对用户的供电业务。

第4章 电力电量购销

4.1 年合同上网电量

以政府定价电量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由合同双方根据适用多年的购售电原则协议和当年预测的电力需求总量,按照同网[8]同类型机组利用小时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

双方据此确定________20__年合同上网电量为___________亿千瓦时。

结合机组年度检修计划和电力供需规律,具体分解到每个月的合同上网电量[9]为:

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2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3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4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5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6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7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8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9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0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1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12月份:______亿千瓦时。

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10]及剩余月份的合同上网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年合同上网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购售电合同。

4.2 等效可用系数

购电人根据本合同向售电人购买不低于第4.1条规定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的前提是:根据电厂该年的年合同上网电量确定的电厂机组的计划等效可用系数应达到__________%[11]以上。若电厂机组的实际等效可用系数[12]达不到前述规定时,购电人应有权按其降低比例相应调减年合同上网电量[13]。

4.3 实际发电功率允许偏差[14]

在任何时段,电厂的实际发电功率与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临时调整曲线)所定功率的允许偏差范围为:-3%~3%[15]。

热电联产机组结合国家规定的“以热定电”原则下达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确定功率允许偏差范围。

4.4 累计购电量及超购或少购电量[16]

4.4.1 电厂机组合同年(月)度在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与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超出第4.3条规定的偏差范围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之和,加上其他情况下电厂机组出力形成的发电量中符合调度指令要求的电量,为年(月)累计购电量。年(月)累计购电量与年(月)合同上网电量之差为购电人年(月)超购或少购电量。

4.4.2 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17]。

4.4.3 到合同年度末,若购电人年累计购电量少于年合同上网电量[18],则购电人应依据下列公式计算结果向售电人支付年少购电量违约金。

年少购电量=年合同上网电量-年累计购电量-该年因售电人发生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19]-该年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

[其中:累计购电量=实际上网电量-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

年少购电量违约金=年少购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 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

4.5.1 在任何时段,如果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发电、不发电或违反调度指令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发电,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部分为售电人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违约超发或少发电量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售电人未经购电人同意擅自开机或停机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2)电厂机组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发电经购电人警告无效,或者超出第4.3条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连续超过2分钟[20]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3)紧急情况下,售电人不听从调度要求减少或增加机组出力的指令造成超发或少发的电量。

4.5.2 对售电人违约超发电量部分,购电人不进行结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超发电量违约金。

年超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超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21]×2

4.5.3 对售电人违约少发电量部分,按非计划停运折算,同时售电人还应向购电人支付少发电量违约金。

年少发电量违约金=年违约少发电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上网电价

4.5.4 对售电人违反调度指令的行为,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并网调度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5章 上网电价

5.1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

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价按照补偿电厂机组变动成本的原则,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经双方协商,售电人电厂机组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确定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5.2 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

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由售电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测算,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电厂机组的商业运行期上网电价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5.3 临时上网电价

在电厂机组正式商业运行后,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未批准上网电价,其临时上网电价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由此确定电厂机组临时上网电价为:_________元/(千瓦时)。

第6章 电能计量

6.1 计量点

电厂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设置在以下各点(详见附件二):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6.2 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

6.2.1 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能计量柜/箱等。

电能量远方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

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

6.2.2 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进行配置。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中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不得接入任何形式的电压补偿装置。

6.2.3 电能表采用静止式多功能电能表,技术性能符合《0.2S和0.5S级静止式交流有功电度表》(GB/T 17883-1999)和《多功能电能表》(DL/T 614-1997)的要求。电能表配有标准通信接口、失压记录和失压计时、对时、事件记录功能,具备数据本地通信和(或通过电能量远方终端)远传的功能,并接入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

电能量远方终端的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 743-20__)的要求,并且具有日负荷曲线记录功能;支持网络通信方式,可至少同时与两个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通信;兼容性好;具有足够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非授权人进入。

如果电能表的功能不能完全满足本款要求,则电能量远方终端必须具备电能表欠缺的功能。

6.2.4 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或购电人负责在电厂并网前按要求安装完毕,并结合电能数据采集终端与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进行通道、规约和系统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__)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

业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成改造。

6.2.5 在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副电能表各一套。主、副表应有明确标志。

6.2.6 在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同一计量点,应分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电能表应满足第6.2.3款的要求。

6.2.7 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第6.2.4款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6.3 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售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付费购买、安装、调试(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并由购电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电厂应协助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 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

6.4.1 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6.4.2 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达不到规定的精度,由此发生的费用,上网电能计量装置由售电人承担,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购电人承担(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若不超差,则由提出校验的一方承担。

6.5 计量异常处理

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

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贸易结算计量点主表数据为依据;若主表出现异常,则以副表数据为准。如果贸易结算计量点主、副表均异常,则按对方主表数据确定;对方主表异常,则按对方副表数据为准。对其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

第7章 电量计算

7.1 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月为结算期,实现日清月结,年终清算。双方以计量点计费电能表月末最后一天北京时间24:00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用网电量计量事项由供用电合同约定时,遵循供用电合同的约定。

7.2 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

7.2.1 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副表的数据用于对主表数据进行核对或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代替主表计量。

7.2.2 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第7.1条所指24:00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次日现场抄表。

7.2.3 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购电人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或双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一致,或售电人未配置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时,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

7.3 电量计算

7.3.1 上网电量

上网电量为电厂机组向购电人送电、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正向)的累计值。

因购电人穿越功率引起的电厂联络变压器损耗由购电人承担。

7.3.2 用网电量

用网电量为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机组全停时,电网向电厂送电的电量。用网电量为按第6.1条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反向)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值(或由供用电合同约定)。

7.4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原则上分别结算,不应互相抵扣[22]。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电费计算

8.1.1 电费以人民币结算。

8.1.2 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上网电费=累计购电量×对应的上网电价(含税)[23]

8.2 电费结算

8.2.1 双方按第7.2条完成抄表后,售电人应按照抄表记录准确计算上网电量和电费,填制《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于当日或下一个工作日将《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24]。

8.2.2 购电人在收到售电人传送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售电人。经双方协商修正后,售电人将修正后的《电量结算单》和《电费计算单》传真给购电人,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如购电人在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不通知售电人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25]。

8.2.3 售电人根据购电人确认的《电费计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交给购电人。购电人收到正确的《电量结算单》、《电费计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分两次付清该期上网电费:(1)收到上述原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期上网电费的50%;(2)收到上述原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清该期上网电费剩余的50%。

若购电人因故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清上网电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0.3‰~0.5‰加收违约金。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具体约定每日按照缓付部分的__________‰加收违约金。逾期天数从第二次支付截止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

8.3 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支付

电厂机组单机调试运行期结束后,购电人应在一个月内支付调试运行期上网电量的电费。具体支付办法和约定比照第8.2条进行。

8.4 有偿辅助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购电人电网或售电人电厂机组提供有偿辅助服务业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事宜,由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国家有关规定正式施行之前,遵循现行办法。

8.5 临时电价与批复电价差额调整的电费支付

对于临时结算电价与批复电价之间的差异造成的结算电费差额部分,双方根据第5.3条的约定和批复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在双方确定差额后的一个月内清算完毕,多退少补。

8.6 计量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6.5条约定,由于计量差错,购电人需向售电人增加支付款项或售电人需向购电人退还款项的,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在次月电费结算中一并清算。

8.7 用网电费的支付

根据本合同第7.3.2款计算的电厂用网电量,在国家相关规定出台前,按电网平均销售电价标准核算电费,电厂应在下一个月内支付。电厂与当地供电企业另行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支付用网电费。

8.8 违约金、补偿金的年度清算

对于没有按月结算的违约金、补偿金等,合同双方应于次年1月底以前完成上一年度的清算工作。

8.9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均应直接汇入收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帐户。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帐户。

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8.10 资料与记录

双方同意各自保存原始资料与记录,以备根据本合同在合理范围内对报表、记录检查或计算的精确性进行核查。

第9章 不可抗力

9.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9.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9.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9.4 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_______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____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9.5 因政府行为、法律变更或电力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售电人或购电人不能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售、购电义务,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尽快协商解决。必要时,适当修改本合同。

第10章 非计划停运[26]

10.1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允许值累计为_______小时[27]。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超过该年度允许值,则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超过的小时数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28]。

10.2 双方商定,该年度由于售电人原因造成的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中,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为________次[29]。如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该年度实际累计强迫停运次数超过该年度机组强迫停运允许次数,则每超过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扣减当月结算电量[30]。

10.3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非计划停运(包括非计划降低出力)而少购的电量,按照第4.4.3款执行。

10.4 由于购电人原因造成电厂机组强迫停运,则每停运1次,按照机组铭牌容量乘以2小时计算的电量增加当年年合同上网电量。

第11章 违约责任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购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3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售电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

11.4 一旦发生违约行为,非违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书面通知。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11.5 在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章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12.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并网调度协议生效后生效。

12.2 本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2.3 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合同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

14.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2.1条。

14.2 售电人和购电人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4.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有关规则、办法、规定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4 合同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_________日后终止本合同: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终止;

(4)由于售电人原因,电厂机组持续______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送电;

(5)由于购电人原因,购电人持续_________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接受电力电量;

(6)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合同的事项:_____________。

第15章 争议的解决

15.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条处理[31]: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章 其他

16.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6.2 合同附件[32]

附件一:电厂主要技术参数(略)

附件二:电厂主接线图及计量点图示(略)

附件三:电厂每台机组每年允许的计划停运小时(略)

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6.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6.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帐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帐单、资料或文件等应发往本合同提供的地址。当该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16.5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6 文本

本合同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电力监管委员会/局[33]备案贰份。

购电人(盖章):__________ 售电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在正式合同文本中,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等均应为确定值,以免由此产生争议。

[2]《示范文本》中符号“/”表示其左右波浪线上的内容供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关于取得输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输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4]关于取得发电业务许可证的陈述适用于已经实行了发电业务许可证制度的地区,下同。

[5]如果机组核定容量与其铭牌容量不符,则以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容量为准,下同。

[6]此处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

[7]此处列举了一些典型的不可抗力,双方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8]本合同指购电人管辖或经营管理的电网。

[9]因水电厂来水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可合理滚动调整水电厂月度合同电量,保证年度合同电量的完成。

[10]调整幅度按照全网机组等比例调整的原则确定。

[11]采用此方法确定年利用小时需考虑在大修年份,机组的可用小时低于其他无大修年份,对等效可用系数应提出不同的较低要求。另外,(1)特殊项目,如核电、抽水蓄能电厂等应有特别处理;(2)综合利用的小规模火电厂,由购电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当时电网的需求状况调度电厂。

[12]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实际等效可用系数的降低是否作为扣减电量的考虑因素,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13]可以考虑将电网内备用容量是否达到某一比例作为是否扣减电量的依据。

[14]本条不适用于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自动发电控制(AGC)时段。

[15]实际允许偏差范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和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

[16]实行“竞价上网”时,即可取消超购电量的概念,而设置竞价上网电量。竞价上网电量的电价和数量根据电力监管机构制定的市场规则和竞价办法形成。在此情况下,竞价上网电量与合同电量之间的关系应重新考虑。

[17]另一种办法是:将政府定价电量也分解到月。(1)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小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政府定价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2)在年(月)合同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该年(月)政府定价电量的情况下,当年(月)累计购电量未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年(月)累计购电量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当年(月)累计购电量超过合同上网电量时,未超过部分按第5.2条规定的上网电价结算,超过部分的电价由合同双方协商,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确定。

[18]年合同上网电量应按第4.1条确定并按第4.2条调整,下同。

[19]根据此项安排,因不可抗力而少发的电量由售电人承担。根据合同双方谈判的结果,也可由双方共同承担。

[20]连续超过允许偏差范围的时间可由合同双方根据机组(电厂)容量的大小以及所在电网的实际需要协商确定。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对量化方法进行适当调整或者进一步细化。此项规定不适用于机组起停时段。

[21]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的,应分时段、分季节段计算后相加,下同。

[22]部分水电机组因来水问题经常发生全停。此种情况下合同双方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相互协商,确定用于电厂厂用电的用网电量与上网电量互相抵扣。

[23]对于按规定实行峰谷、丰枯上网电价或协商确定电价的,应分段计算后相加。

[24]此为送达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方式送达。

[25]此为确认方式举例。也可采取双方协商确定的更为便捷有效的确认方式。

[26]不包括调试运行期的情况。

[27]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平均值的70%~80%确定。

[28]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小时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小时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29]以同网同类型机组前三年强迫停运次数平均值的70%~80%确定。

[30]超过该年度允许值的强迫停运次数,也可分段处理: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少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小的扣减系数;对超过次数数值较大的部分,约定一个较大的扣减系数。

[31]仅可择一。

[32]实际签订合同时,附件应完整、准确、清楚,不得省略。

[33]此处指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设在电厂(机组)所在地的相应分支机构。在该电力监管分支机构成立之前,合同双方应将所签购售电合同分别送电厂(机组)所在省(区、市)电力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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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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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购售电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签署:

购电人(甲方即大用户):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2]的 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售电人(乙方即发电企业):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电力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为 ,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合同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双方提供联络通讯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 电子邮件:

电话: 传真: 邮编: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 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 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 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

(2)乙方在 ___________________ 拥有并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的发电厂,装机台数为 台,分别为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 兆瓦(MW) 台( 年投产),并且已转入商业运营。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经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章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1.1.1计量点:指经甲乙双方及输配电服务方确认的本合同中直接交易购售电能计量装置关口表安装位置。

1.1.2合同电量:指经甲乙双方协商,由本合同约定的直接交易电量。

1.1.3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用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并且该情况在结束后得到电力监管机构确认。

1.1.4工作日:指除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1.1.5不可抗力(视情况选择适用):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3]。

1.2 解释

1.2.1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1.2.2 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

1.2.4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为公历日、月、年。

1.2.5 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第2章 双方陈述

2.1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1 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1.2 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1.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2 本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3如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规则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3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甲方的权利包括

3.1.1.1 按照本合同购买并使用乙方提供的电量;

3.1.1.2 获得乙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及调整信息;

3.1.1.3 与乙方协商制订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发电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计划;

3.1.1.4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1.1.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和赔偿金。

3.1.2 甲方的义务包括:

3.1.2.1 按照国家有关用电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用电设施;

3.1.2.2 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有关用电负荷、用电计划等信息;

3.1.2.3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1.2.4 向乙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3.1.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直接交易电量电费、违约金和赔偿金。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 乙方的权利包括:

3.2.1.1 获得甲方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生产计划和检修计划信息;

3.2.1.2 查阅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关口计量数据;

3.2.1.3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直接交易电量费用、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 乙方的义务包括:

3.2.2.1 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电量;

3.2.2.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运行、维护有关发电设施;

3.2.2.3 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3.2.2.4 发生紧急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电量计划;

3.2.2.5 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3.2.2.6 向甲方提供电量费用结算服务。

第4章 电能交易及辅助服务

4.1 甲乙双方同意,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甲方从乙方购电总量为 兆瓦时(MWh,计量侧为甲方侧),年度购电量分月计划见附件一。

若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后的每年8月,双方可根据当年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在协商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当年年合同电量及剩余月份的合同电量,形成书面协议;每年10月底以前,双方应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合同电量,并于11月底以前签订下一年度的直接交易购售电合同。

4.2 甲方最大负荷 兆瓦(MW),最小负荷 兆瓦(MW),年度平均负荷(即乙方直接交易容量) 兆瓦(MW)。

4.3 由于甲方原因,预计本合同约定的次月直接交易电量发生变化,双方最迟于次月1日之前3日与相应电力调度机构协商,在不影响系统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月度间计划滚动平衡。甲方实际月度用电量与月度计划电量偏差在+3%以内,视同无偏差。

4.4 违约电量

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造成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占第4.1条约定的合同电量的比例低于97%,则低于合同电量97%的部分视为违约电量。

4.5 乙方辅助服务按照《 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提供。

第5章 供电方式

5.1 双方经协商同意

5.1.1 [ ][4]通过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

千伏(kV) 线路供电。

5.1.2 [ ]通过甲方或乙方/和乙方已有 千伏(kV)

线路供电。

第6章 电能计量

6.1本合同电量以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已签的《购售电合同》中所注明的计量点关口表计量的电量为准(详见附件二)。

6.2本合同的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校验要求和计量装置异常处理办法按甲方与所在电网企业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和乙方与电网企业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7章 交易电价与电量结算

7.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直接交易电量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附件一,网损电价按附件一电价执行。

7.2 电网的输配电价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外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7.3 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结算原则为“月度结算,年度清算”。

7.4 月度甲乙双方直接交易电量结算按如下方式计算:

7.4.1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大于等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103%;

7.4.2当甲方月度用电量小于月度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的103%:

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甲方月度用电量;

7.4.3 乙方按照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结算。

7.5 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清算按如下方式进行:

7.5.1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小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乙方年度上网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2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且小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作为年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7.5.3 若乙方年度上网电量大于或等于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则按照甲方累计月度实际直接交易电量进行清算。

第8章 电费结算和支付

8.1 直接交易电费=实际直接交易电量×直接交易电价。

8.2 双方协商同意[5]:

8.2.1 [ ] 甲乙双方直接结算。

8.2.2 [ ] 甲乙双方委托承担输配电服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进行结算。

8.3 若采用8.2.1条方式结算,则结算流程如下:

8.3.1甲方预付电费,双方协商预付周期,余额低于该周期预付电费的25%时,乙方负责提醒甲方续费,如余额为零,乙方不再继续提供直购电量,直至甲方恢复续费,由此产生的年度电量偏差视为甲方原因产生的偏差。

8.3.2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7.1条确定的电价,根据直接交易计划,以 日为周期向乙方预付电费,次年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电费后,向甲方开具《预付电费收据单》,并传真给甲方,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6]。

8.3.3 双方委托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出具结算电量数据。

8.3.4 乙方应在收到承担合同电量输配电业务的 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结算电量数据后,对直接交易电量在2个工作日内准确填制《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并传真给甲方。

8.3.5 甲方在收到乙方传真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后应尽快进行核对、确认,如有异议,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修正后,乙方将修正后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和《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传真给甲方,如甲方在收到传真后 个工作日内不通知乙方有异议,则视同已经确认没有异议[7],原件以特快专递同日寄出或派人直接送达。

8.3.6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送达给甲方。甲方收到正确无误的《直接交易电量结算单》、《直接交易电费结算单》和增值税发票原件后,在 个工作日内,退回乙方开具的上一周期《预付电费收据单》原件。

8.4 若采用8.2.2条方式结算,则相关约定在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8]。

8.5 存在异议的电量和电费不应影响无异议部分的电费结算和支付。

8.6 输配电服务费(过网费)和网损电费的结算在甲乙双方与 电力公司/电网公司另行签署的《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中明确。

8.7 付款方式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应付另一方的任何款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合同双方提供的银行帐户资料如下:

甲方:

开户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_______ ;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 。

当收款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开户银行或帐号时,汇入变更后的银行账户。收款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银行帐户应与本合同提供的或书面变更后的相同。

第9章 合同变更和转让

9.1 合同变更与修改

9.1.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方为有效。

9.1.2 合同期内,如甲方用电需求计划超出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能满足甲方需求,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合同期内,甲方用电需求计划低于约定的合同电量,如果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电量,经相应电力调度机构进行安全校核后,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9.1.3因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政府有关部门、监管机构出台有关规定、规则,导致双方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购售电义务,双方应相应变更本合同。

9.2 合同转让

未经电力监管机构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或部分转让合同电量[9]。

第10章 合同违约和解除

10.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其他任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 违约的处理原则

10.2.1 违约方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继续履行合同和采取补救措施等责任。在支付违约金、继续履约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0.2.2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该方没有采取适当的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则其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0.3 对于4.4条中的违约电量,责任方按 元/千瓦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违约电量× 元/千瓦时

10.4 除本合同其他各章约定以外,双方约定:

甲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还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 。

10.5 除另有规定外,一旦发生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的情况,非违约方将向违约方发出有关违约的书面通知,如果在通知发出后 个工作日内,违约方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0.6 合同解除

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一方未及时支付或预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到期应付款项,且未能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得到纠正;

(2)乙方持续 日不能按照本合同安全发电;甲方持续

日未能按照本合同正常用电;

(3)一方被申请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4)一方与另一实体联合、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合理地承担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10.7 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11章 不可抗力

11.1 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合同确定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1.1.1 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11.1.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义务,包括所有到期付款的义务;

11.1.3 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

11.2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书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1.3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因此而扩大部分的损失。

11.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则双方首先应努力调整当年余下的发电和生产计划,尽可能使当年的结算电量接近当年的年合同电量。

11.5 不可抗力造成的解除

如果任何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其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解除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并报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第12章 争议的解决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0]:

(1)双方同意提请 _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3章 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4章 合同生效与期限

14.1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是:

(1) 双方已与有关电网企业签署《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输配电服务合同》(合同号 )[11];

(2) 本合同相关的试点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电监会等单位审定;

(3)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 已向各自所在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完成相关备案流程。

14.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15章 其他

15.1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5.2 合同附件

附件一:直接交易购售电量计划(甲方侧)

附件二:直接交易电量计量关口表位置

本合同附件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合同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合同目的协商确定。

15.3 合同全部

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合同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合同标的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协议和合同。

15.4 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被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和合规的账单等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一切通知、账单、资料或文件等应按照约定的联络信息发给对方,直至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联络信息为止。

15.5 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形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15.6 本合同签订后,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之间已经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和电网企业与用户之间已经签订的《供用电合同》继续有效,互为补充;当《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应按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合同签订方协商确定后执行,协商不成的按程序报政府、监管机构协调。

15.7 本合同中有关解除、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15.8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9 本合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送有关部门备案清单如下:送 电力监管机构[13], 2 份;

送___________________ , 份。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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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安全卫生计划书的编制_工作计划书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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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卫生计划书的编制

1 安全卫生施工计划书的编制过程 (1) 对三菱所提供的有关文件逐条逐项理解其 内容及含义,领会文件的思路及总体设计的内涵。 (2) 组织有关人员观看三菱提供的录像带,对三菱的实际做法有一个感性认识。同时也通过到日本参观学习的人员讲解日本现场施工的一些过程及照片,尽可能加深对其具体做法的感性认识,并对关键内容认真进行分析。 (3) 分析公司现有的安全管理文件及国家有关 安全方面的规定、规范、规程及规章制度,寻找与三菱管理方法的共同点和不同之处,提出三菱管理方法的可取之处及如何与现有安全管理文件有机结合的问题。 (4) 正式编写工作。经过三易其稿,形成了交付全公司安全会议的讨论稿,交全体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讨论分析,提出修改意见,使计划书更加完善。 (5) 定稿。向全公司推出安全管理的纲要性文件??施工安全卫生计划书,并首先在珠海工程推广使用。规定全公司范围内工程项目统一参照珠海工程的计划书,形成各项目自己的计划书。 2 安全卫生计划书的内容 从施工管理上看,安全卫生计划书是事先为保证施工没有危险,不出事,不造成危害及损失,并进行文明施工,对员工进行保护而形成的具体行动方案、方法、步骤等具有指导性、纲要性的文件。共分7个部分。 (1) 基本事项 包括:基本方针,标语与口号,目标,基本要求,确保安全的着重点及对策。 (2) 机构及职责 包括: 珠海工程安全管理一级安全机构, 珠海工程施工管理二级组织机构,紧急联络组织机构,安全岗位职责,安全岗位责任保证书。 (3) 每日安全活动要领 包括:每日安全活动推进要领图,管理者早会,站班会,作业前交底及检查,作业中的指导监督和巡视,作业结束确认,每天安全施工管理时间表。 (4) 安全管理要素实施要领 包括:安全教育及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和巡视,班组安全管理,事故报告及处理。 (5) 事故防止对策 包括:坠落事故防止对策,高空落物事故防止对策,倒崩事故防止对策,孔洞及开口事故防止对策,吊装、起重事故防止对策,火灾及爆炸事故防止对策,触电事故防止对策,缺氧事故防止对策,容器作业事故防止对策,高空吊挂物事故防止对策。 (6) 安全设施 包括:防护用品的合格使用,安全设施的布设要求,安全标识的使用要求。 (7) 附件 包括:个人安全卫生保证书,岗位安全责任状,分公司安全文件目录,每日安全活动循环实施细则。 3 每日安全活动要领简介 每日安全活动的宗旨是:安全工作从“零”开始,确保每天以“零”事故结束,才能保证零目标的实现,这是安全管理的最基本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1) 管理者早会 时间:上班工作前15 min。 参加者:经理、主管、项目工程师、技术员、安全员。 内容:① 当天的重点工作及安全对策; ② 各项目之间的协调联络。 程序:① 经理、主管、安全主管先列队集合; ② 施工经理主持,说明当天安全重点; ③ 5~8 min交流,各主管汇报当天主要工作及对策; ④ 安全主管交底; ⑤ 结束。 (2) 站班会 时间:上班后开始,时间约10~15 min。 参加者:班组长、工人、项目工程师、技术员。 内容:安全对策、作业交底、各项检查、口号。 程序:① 班长主持; ② 各项检查(精神、服装、用品用具); ③ 总结及布置安全工作; ④ 安全注意事项交底; ⑤ 喊口号“我要安全”或“今天也安全”或“安全第一”; ⑥ 结束。 (3) 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 ① 根据每天的作业计划进行分组交底; ② 使每个员工都清楚当天的工作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 作业前安全检查 原则:谁施工、谁检查、谁落实。 ①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机具、器具的安全情况; ②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区域的环境是否安全,并先采取措施,后进行施工。 (5) 作业中安全巡视各自的施工区域,由项目主管、技术人员、班长、安全总监、安全员负责巡视。 ① 在巡查中重点检查施工环境是否存在隐患,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组织整改。现场隐患整改不过夜,否则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② 对违章人员发出“违章通知书”并进行特别教育,安全考试合格后方能复岗; ③ 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④ 按责任区域进行严格的区域安全管理; ⑤ 注意安全标语是否足够,形成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 ⑥ 在作业过程中,安全员、班长、项目工程师、主管应经常对作业点进行巡视,及时纠正环境的不安全状况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6) 次日安全对策策划 ① 班组技术员、班长根据当日安全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第二天作业项目的特点,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和措施; ② 注意作业环境的特殊性和危险性,对脚手架上及高处作业、大件吊装作业、金属容器内作业,潮湿环境中的焊接作业、电动工具的使用、高温气候作业、交叉作业等,做出次日的安全对策。 (7) 作业结束前的检查 原则:谁施工、谁检查、谁负责。 ① 施工人员对自己的施工区域在下班前作一次检查、清理; ② 检查、清理内容:场地清理,电源、气源关闭,残余火种消除,材料堆放整理; ③ 确认无危险情况才能离开现场。 (8)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专、兼职安全员每日应对作业结束前的安全情况进行确认,安全总监每周应组织一次确认。确认情况应向各自的安全主管汇报,发现问题应追究施工人员的责任。 4 安全管理要素简述 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一个是人,一个是环境。这两方面缺一不可,但人是主导因素。不安全的环境往往是人为的,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也可以通过人去改善。因此必须以人为本,实实在在地抓好人的各种行为规范。 施工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大,他们的素质因年龄、经验、技术水平、操作熟练程度、性格、习惯的差异而参差不齐,因此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1) 加强个

体管理,组织安全和技术培训,确保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高; (2) 加强班组管理,组织和指导班组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这是对团体的管理; (3) 开展项目和班组危险预测,做好预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做好员工的劳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 (5) 加强交通车辆的使用管理和安全行车的教育管理; (6) 提高安全管理者及安全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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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编制中国梦,展师生风采中国梦活动总结_活动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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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中国梦,展师生风采--中国梦活动总结

为了积极响应关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号召,xx街道老年大学师生精心编织了“开心、健康、感恩、奉献”的校园梦。开展了一系列圆梦活动。尤其用书画艺术来描绘心中的梦想已成为老年大学书画班师生的共同心愿。

师生们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精心创作了以“梦”为主题,畅想圆梦情怀的书画作品近百幅。气势磅礴的山水画《江山多娇》引人入胜,富丽堂皇的牡丹图《国色天香》沁人心脾,油画《永恒的爱》表现了伟大的母爱,水墨画《雄鸡钓岛》象征国家主权必争,苍劲豪迈的《中国梦》让人浮想联翩,俊秀优雅的《兰亭序》更是让人大饱眼福……

为了弘扬传统文化,传承书画艺术,展示老年大学师生的圆梦成果,老年大学从近百幅作品挑选出近40幅优秀作品到街道展出,得到了街道领导的高度赞扬和参观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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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区编制办公室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1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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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办公室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编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积极谋划,扎实工作,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稳步推进各类改革,促进机构编制设置科学化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扎实开展区政府机构改革评估

为全面检验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深入研究部门职能运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创新,按照省市编办要求,我区积极开展了政府机构改革评估,切实巩固改革成果。一是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制定印发了《关于区政府工作机构“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评估方案》,确定了评估的时间、内容、方式和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的主要内容细化为各部门贯彻落实“三定”规定以及强化和落实责任的具体措施,各部门职能转变情况,部门内设机构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三定”规定,部门之间、部门内设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及配合情况,各部门对进一步完善“三定”和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等6个方面的内容。二是深入调研,部门自评。各部门依据评估方案,在规定的月日前认真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月日至日,区编办评估调研组对全区个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上门检查评估,听取机构改革情况汇报等,了解各部门在执行“三定”规定中的好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及时帮助指导、解决自评中出现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评估基础资料。三是综合分析,形成报告。评估调研组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自评情况和实地调研评估情况,对各部门转变政府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强化部门职责、优化组织结构、规范编制管理、提高政府效能等方面情况做出评估,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形成了政府机构改革评估报告,进一步巩固了改革成果。月日,由市编办副主任带队的县市区级政府机构改革评估组一行3人,来到我区检查指导工作,充分肯定了我办工作,表扬我区此轮政府机构改革行动早、进展快、效果好。

(二)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服务新农村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传达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月日全市编办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领会办发〔〕号《关于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关于完善乡镇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的实施方案》和部长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主任题为《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积极为科学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的讲话等会议资料。通过学习,全办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了这次改革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并讨论了机构编制工作,为实施乡镇机构改革打下了基础。二是及时汇报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我办主任同志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了全市编办主任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指示我办着手准备区乡镇机构改革相关事宜,开展全面调研,掌握全区乡镇街道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等第一手资料。三是认真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前期专项调研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乡镇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机构编制纪律,不增设机构、增配编制、超编进人。扎实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调查摸底工作,历时2个月,走访调研了全区个乡镇和个街道办事处,其中,月日,市编办主任同志由我办主任陪同到我区镇调研,表示了对我区改革的高度重视。通过座谈和现场走访,我办认真核实了乡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站所及工勤人员编制情况,全面掌握了全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以创新乡镇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为突破口,结合我区乡镇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区乡镇机构设置模式的初步意见。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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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年乡镇村绿化工作总结范文报表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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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村绿化工作总结范文报表

xx镇x村位于x镇东部,全村总面积可达到14300亩,其中耕地面积3500亩,农户256户,人口960人。为搞好文明生态建设,x村把绿化工作摆在主体工作位置,取得了显著成绩,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村”。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规划,户户绿树掩映

为美化农村的人居环境,增加农民的收入,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镇村屯绿化规划,抓好村屯绿化。建设四个亮点:一是以建设景观带为主,创建园林式村屯;二是以栽植绿化树种,美化香化为主,创建美化型村屯;三是以栽植杨、柳树,提高林木覆盖率为主,创建绿化型村屯,四是以栽植果树,提高农民收入为主,创建果香型村屯。

截止目前,造林4300亩,其中村屯绿化51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1%,沟栽防护林15条,计xx亩,用材林800亩,果树1500亩,无论从管理还是长势上都是一流的,实现了路渠林带化,农田林网化,农林复合化,果树规模化的目标。

二、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户户鸟语花香

为了确保绿化质量,我村将村屯绿化工程列为全村一项重要工程来抓,统一制定了村屯绿化施工设计文本,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测,编报表格、绘制施工图。到目前,共建环村林带2条,栽树7000株,绿化街道4条,花圃,铺草坪,栽植花草8000株,风景树3000株。利用宜果荒坡荒山建设果园,实现果树栽植规模化,实现经济建设、环境美化、群众致富协调发展。村屯外,实施路、河渠全面绿化,我村组织人力物力,对村路进行维修,修黑色路面2500延长米,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题,并在两侧栽植了绿化树木,同时对河道进行了综合治理,修筑河堤2100延长米,并计划在河堤上栽树5万株,现已栽植1万株,余下计划今秋全面栽完,村屯内,利用房前屋后空隙地、闲散地、荒坡地,见缝插绿,做到乔、灌、花、草结合,庭院、街道、景点绿化相融合。在树种选择品种配置上,做到随形就势,不拘一格,形式式样。形成村在林中,家在绿里,户在花内的新农村。

三、分类施策,强化管理,家家果实累累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绿化,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对路、河、渠林带及环村林带,规划出建设用地,制定施工作业设计,采取招投标的方式,由中标者营造,实行承包经营;对主要街道、校园、广场等绿化,由专业技术人员设计,村委会统一组织,村民出工营造;驻村单位绿化,由单位投资建设;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由林业部门免费提供苗木,群众自觉栽植,为栽植果木农民无偿提供技术服务。积极开展技术培训、科技成果推广普及等活动,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100%,大大地提高了绿化科技含量。

四、完善措施,巩固成果,人人责无旁贷

林业是“三分造七分管”。为防范树林被人畜危害,村委会制定了管护责任制、村规民约、护林公约,并建立奖惩制度,对承包营造的林木,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核发林权证,保障收益权;对集体所有的环村绿化林带,实行管护承包,受益分析;对主要街道栽植的树木,实行门前管护责任制,与村民福利和上级优惠政策兑现挂钩,奖优罚劣;对农民房前屋后空隙地栽植的树木,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的政策。充分调动个人管护积极性。目前,全村已形成了专职人员与群众相结合的养护管理网络,保证了林木的正常生长。

今后,x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道路上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同心协力,把x村建设成为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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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3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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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年在全县深入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贯彻落实工作中,县文体广电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县委、政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群众工作,以挂钩联系村为责任对象,深入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贯彻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文体广电局高度重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人员4人在人事科组建了办公室,并制定了《中共会泽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关于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一年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5次专题研究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相关措施、办法。根据县委的安排,文体广电局抽调1名科级干部和5名一般工作人员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挂钩联系点驻村指导。

二、制度落实情况

(一)领导带头落实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局党委始终把落实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切实加强对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领导。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头研究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方法,带头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推动了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通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生活会等形式,集中学习群众工作有关书籍、重要文件和有关领导同志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讲话,畅谈学习体会,认真对照检查,提出做好群众工作的措施和办法,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供了思想保证。二是带头深入“四群”教育联系点。6名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挂钩联系点,带头落实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基层开展“四群”教育的随机调研,了解“四群”教育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联系点做好基层各项工作。一年来,6名班子成员共进村入户300余次,住村达270天,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58个。三是在“8.03”地震灾后抗震救灾中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带领新闻工作人员现场拍摄、现场救援,疏导群众情绪,确保了抗灾救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创新载体深化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把开展干部联系群众的普遍要求与群众工作实情结合起来,积极创新“四群”教育工作载体,在推动干部进村入户、办实事上下工夫。继续深入开展党员进农家,干部下村组活动。始终做到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以“走访一批群众、结对一家亲戚、办好一批实事、解决一批问题”为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走出机关、沉到基层、深入农家,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到困难最多、矛盾最突出的地方去,切实做好访民情、解民忧、集民智、促发展的各项工作,在基层一线历练党性、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增长才干、创造业绩,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干部下基层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考核推动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制定出台了《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氛围营造等方面制定详细考核实施细则,确保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一是将干部联系群众纳入党建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二是坚持定期考核。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部门开展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奖优、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工作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强化干部联系群众随机调研。把对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随机调研作为局实行随机调研制度的重要内容,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各级干部开展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情况,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随机调研,加强对基层开展干部联系群众工作的调研指导,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督查工作机制。对开展随机调研中掌握了解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反馈,对干部联系群众不到位、工作效果不明显以及新农村指导员不在岗的情况,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推动干部联系群众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营造氛围推广干部联系群众。一是注重抓好各阶段宣传工作策划。结合开展干部联系群众阶段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自己广播电视宣传媒体的优势,有组织地深入基层采访收集信息,把笔头和镜头对准广大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践行干部联系群众的生动实践。二是大力选树在干部联系群众工作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注重在抓亮点、出经验、推典型上下工夫,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干部联系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提升效率,改进作风,干部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一是狠抓作风整治。从严整治庸、懒、散、虚等不良风气,狠刹赌风、酒风,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学风,严格会议报批,精简文件会议,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二是狠抓限时办结,增强立即办、马上办的意识,公开办理事项、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和责任主体,限时办结,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主要成效

(一)促进了社会和谐。在扶贫工作中深化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着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保证每一户贫困群众都有干部进行直接结对联系,各级干部真心实意帮助贫困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落实帮扶项目,联系帮扶资金,帮助贫困群众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一年来共协调帮扶资金28万元,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通过走访群众、民情恳谈等办法,大力开展排查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等活动,在与群众零距离的结对联户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二)转变了干部作风。通过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培养锻炼了干部,激发了全局上下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全局各级干部通过深入基层办实事、深入群众促发展,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中,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切体会群众疾苦,现场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干部作风得到了明显转变。局各科室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服务群众等制度不断完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不断改进。

(三)加强了组织建设。通过选派得力干部到乡镇一线担任党委副书记、选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村入户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帮助指导,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挂钩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得到不断加强。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少数同志学习不够深入,理论联系还不够强,工作思路不清、办法不灵活,推动工作的成效不够明显;

三是活动特色不够鲜明,活动氛围不够浓厚,典型示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文体广电局将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按照各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指导,严格考核奖惩,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继续坚持以民为先,视百姓为衣食父母,把群众的利益,群众的呼声,群众的需要,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点,以解决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工作,全力以赴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

二是抓实民生,开创群众工作新气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大力开展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和运用好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提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热点难点问题、民生工程、农村建设、社会管理等方方面面开展工作,抓好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承诺及办理工作,切实解决老百姓在衣、食、住、行、用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健全一批长效机制。完善各项制度,把增强群众观点与增进党群干群关系相结合,把增强群众路线与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相结合,把增强群众利益与知民情办实事相结合,把增强群众工作与改进工作方法相结合,处理好直接联系群众与解决实际问题的关系;处理好上下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与推动部门工作的关系。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改进、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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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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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_办〔__〕_号)、中共_市委开展“四群”奇偶碍于实现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_办〔__〕_号)和中共_县委开展“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_通〔__〕_号)要求,_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注重针对性,突出实践性和时效性,对干部联户不实,干部联系扎堆等问题进行不定期排查,保证“四群”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坚持学习、领会、运用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主要论述摘要》、《_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和市、县两级关于“四群”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积极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会议等方式渲染推广学习“四群”教育活动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党委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认真分析镇情,采取领导干部联户包村制度,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副镇长各包_,其他镇干部根据自身情况,每人包3-8户,为全面铺开“四群”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及时收集、报告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镇党委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并安排有相应工作经费确保“四群”工作有序开展,重新建立了联系台账,并拓展了联系对象,目前共新建立“两卡一台账”(《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和《民情台账》)共__,走访群众__,收集民情意见_条,解决问题_个,撰写调研报告_,撰写民情日记_篇,带去惠农资金_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加强开展“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舆论宣传,我镇利用小广播、讲座、远程教育设备、板报等大力宣传开展“四群”教育以及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及时的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四群”教育为抓手,以建立干部直接向群众制度为突破口,采取联户与包村并举,干部与部门共抓的方式,大力推行“零距离”工作法,建立一帮一扶制度,积极帮助群众做好保人饮,促春耕,促发展,保稳定等系列工作。

五、严格要求,强化考核

_镇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以来,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注重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措施,对联户不实,多名干部同时联系_群众、联户“扎堆”等问题排查,坚决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联系群众的覆盖面不减,实效性不减。挂点干部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扰民,直接到村,到户,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六、健全民情督查制度

镇党委成立“四群”教育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检查民情责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

七、存在不足

农村底子薄、气候差、经济结构单一、交通不便等难点问题较多,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利益诉求,社会纠纷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各种矛盾集中呈现,错综复杂,信访总量特别是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都给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来了一定困难。

八、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_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始终以 “四群”教育为契机,结合_镇实际,继续充分发扬献身、务实、奉献的精神,沉下身子,不惧艰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1.党员联系群众心得体会感想

2.服务群众心得体会范文

3.联系群众心得体会

4.群众工作总结

5.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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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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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自__年__月__日开展以来。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开展了_个村(社区)党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收集了群众意见和问题__件(交转县级部门办理_件、镇级部门办理_件、村社区办理_件),目前,交办给镇级部门和村社区办理的事项,已办结并反馈_件,已启动办理_件,因政策原因不能办理解释说明的_件。基本做到了群众反映事项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形成了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事事有人回的工作局面。现将工作作如下工作汇报: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为了把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有效开展,我镇高度重视,深刻明白开展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由__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负责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是今年党建工作的重头戏,为了让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深入人心,我镇加大了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宣传。一是:制作了党代表接待群众工作流程图。二是: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办公示栏,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群众知晓率达85%,党代表知晓了党代表接待群众工作流程,明白了工作职责。群众了解了自己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的渠道、时间、地点、办理时限、反馈办理信息的单位及个人等内容。营造了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良好氛围

三、健全制度、有章可循。

1、建立了__镇党代表联系群 众工作制度;

2、建立了__镇党代表接待室工作职责;

3、建 立了__镇党代表接待室工作人员职责

4、建立了__镇党代表 接待党员群众工作意见办理制度;

5、建立了__镇党代表接待党员 群众活动意见办理反馈制度。

四、职责明确、责任首问 党代表接待群众反映事项交转办时,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人;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凡办理党代表接待群众反映事项不及时、不反馈,首先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

五、跟踪办理、严格考核 镇纪委、组织办对党代表联系接待意见建议反馈处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现有不联系、不落实、不有效反馈等情形的,及时督办和催办,并以书面形式提醒责任部门(承办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有效处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经多次督办和催办,仍不及时办理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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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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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群办〔〕号)、中共**市委开展“四群”奇偶碍于实现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群办〔〕号)和中共**县委开展“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覆盖面的通知》(*群通〔〕号)要求,**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注重针对性,突出实践性和时效性,对干部联户不实,干部联系扎堆等问题进行不定期排查,保证“四群”教育扎实有效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广泛宣传

坚持学习、领会、运用的原则,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学习《论党的群众工作—主要论述摘要》、《**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和市、县两级关于“四群”教育活动的文件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县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积极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通过会议等方式渲染推广学习“四群”教育活动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党委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镇党政办。认真分析镇情,采取领导干部联户包村制度,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副镇长各包*户,其他镇干部根据自身情况,每人包3-8户,为全面铺开“四群”教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及时收集、报告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镇党委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安排专人负责收集上报相关资料并安排有相应工作经费确保“四群”工作有序开展,重新建立了联系台账,并拓展了联系对象,目前共新建立“两卡一台账”(《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和《民情台账》)共份,走访群众*户,收集民情意见**条,解决问题**个,撰写调研报告*篇,撰写民情日记**篇,带去惠农资金*万元。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切实加强开展“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舆论宣传,我镇利用小广播、讲座、远程教育设备、板报等大力宣传开展“四群”教育以及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及时的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四、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四群”教育为抓手,以建立干部直接向群众制度为突破口,采取联户与包村并举,干部与部门共抓的方式,大力推行“零距离”工作法,建立一帮一扶制度,积极帮助群众做好保人饮,促春耕,促发展,保稳定等系列工作。

五、严格要求,强化考核

**镇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以来,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注重督查考核,采取不定期检查措施,对联户不实,多名干部同时联系*户群众、联户“扎堆”等问题排查,坚决发现一起,整改一起,确保联系群众的覆盖面不减,实效性不减。挂点干部坚持轻车简从、不打招呼、不扰民,直接到村,到户,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六、健全民情督查制度

镇党委成立“四群”教育督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检查民情责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

七、存在不足

农村底子薄、气候差、经济结构单一、交通不便等难点问题较多,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需求,利益诉求,社会纠纷等问题交织在一起,各种矛盾集中呈现,错综复杂,信访总量特别是非正常上访居高不下,都给开展“四群”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来了一定困难。

八、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镇全体干部职工将始终以 “四群”教育为契机,结合**镇实际,继续充分发扬献身、务实、奉献的精神,沉下身子,不惧艰辛,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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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2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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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按照扶贫攻坚和精准扶贫工作的统一安排,按照“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群众利益、群众工作”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要求,我社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龙陵县《关于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调研制定工作计划,深入调研,深入群众,积极工作,做到下得去,能安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将直接联系情况简要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挂包村:按照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部署和安排,县供销社挂包村为龙江乡弄福村。

2、干部职工结对挂包户:20xx年6月以前结对挂包碧寨乡三家村,干部职工11人结对帮扶碧寨乡三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4户,通过X年底动态识别脱贫9户,调整后有15户。20xx年7月后,按照中共龙陵县委、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将县供销社干部职工结对挂包户调整到龙江乡弄福村,10名干部职工共结对挂包11户建档立卡户。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县供销社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帮扶计划,研究了工作措施,明确了工作任务。

2、认真开展“转走访”工作。县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转走访”工作6次,共走访建档立卡户98户次。其中:碧寨开展“转走访”工作2次,分别是春节慰问和回访;龙江乡弄福村开展“转走访”工作4次,分别是走访1次、回访1次、落实产业帮扶2次。

3、认真落实“五看、二听、三问”工作法。党员干部与挂钩帮扶的贫困户做正面的见面认识,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估算其贫困程度,致贫的主要原因分析,听群众对政策的意见、对干部的看法、对工作的建议、对今后的想法打算,真正为贫困村、贫困户理思路、找出路,为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奠定基础。在走访中,留存了双方的联系电话,便于今后的沟通交流,如实、认真填写《龙陵县贫困户访谈问卷》,拍好图片资料,提出初步的发展建议,做好访谈记录,撰写了民情日记,制定了帮扶措施。按要求开展回访中,做到挂钩户每户必访,进一步了解建档立卡贫困户情况,近一段时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变化情况,认真填写了《龙陵县遍访贫困户回访问卷》。

4、认真制作“监督牌”,接受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在“监督牌”中,明确了帮扶人、联系电话、建档立卡户基本情况、帮扶措施、脱贫年限、帮扶实效,并且留下了监督电话。

4、指导挂钩村合作社发展规范。弄福村共有3个合作社,即庭超生猪养殖合作社、凌鸿蛋鸡合作社、维孝松林土鸡养殖合作社,这些合作社的成立,已成为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新生力量,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县供销社派出工作组深入到合作社,就合作社如何发展、如何规范、如何加强与社员的联系、如何带动社员增收等问题,与合作社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指导庭超生猪养殖合作社、凌鸿蛋鸡合作社时,重点研究了生产区和办公区分离的问题,经合作社向村委会汇报后,由村委会为合作社提供办公用户,现正在装修及购买办公用具的过程中,预计10月可投入使用。

三、解决的主要问题

1、20xx年春节前夕,县供销社组织干部职工捐资4800元,分两批深入结对户家中慰问。

2、县供销社为碧寨乡扶贫基金捐资15000元,用于碧寨乡党委政府产业脱贫规划。

3、为支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好工作,县供销社给予5000元的工作经费,并支持该村合作社培训经费10000元。

4、全体干部职工为每户建档立卡户捐资500元,共计5500元,用于乡村统一实施的产业扶贫工作。

5、县供销社实施依托合作社帮扶项目,为每户建档立卡户扶持1头能繁母猪,建档立卡户加入合作社参与分红,县供销社共出资275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职工思想认识有差距。认为扶贫攻坚是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事,作为供销社这样的小单位,自身不管资金,不管项目,在扶贫攻坚中难有作为,而自己没有可利用资源,不能为挂钩户做什么具体事,在思想认识上有差距;

二是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不深不透。部分职工只满足与座谈填表册,完善数据和痕迹,与帮扶对象拉家常、话发展、定目标、找措施不够深入,对挂钩户的具体情况掌握的不深不透。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社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进一步增对“挂抱帮”“转走访”工作对全县扶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包村责任,增强做好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挂包帮”“转走访”各项工作。

(二)细化目标,完善痕迹。严格按照“挂包帮”“转走访”要做到“五看、二听、三问”工作法,全面深入了解挂钩村、挂钩户的基本情况,做到心有数、掌握实情,认真记好民情日记和一户一册登记表。

(三)扎实工作,不拉后腿。我社将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制定的实施方案的挂村计划,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做好我社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确保不拉全县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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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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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下做好我市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深化和拓展创先争优活动,区委决定在在突出工作的实践性和时效性下功夫,以更加丰富的教育内容、更加灵活的教育形式、更加有效的工作方法,保证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xx大胜利召开,现将具体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市工作精神,多渠道敞开对接窗口

我区X年2月22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着力强班子、建机制、解难题、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通过活动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真正实现了“群众跑”为“干部跑”、“多次办”为“集中办”。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区委在X年6月26日出台了《“一建三联”四级党员帮办服务机制》,积极贯彻落推广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必要性。利用联系点、干部进村、干部走访、恳谈、接待等方式,加强了干部群众的紧密联系,及时为广大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扶贫救弱。优化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稳定。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全机构,推进实施

区党委及时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区长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在区群公部。在认真分析区情区况的基础上,采取领导干部包村联户制度。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包10人,一般领导干部包30人。区党委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实际、深入村社、深入群众,又认真抓好联系村委会、中心、站、所等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强化了措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区党委政府结合复兴区实际情况,尤其是社会维稳日益加重的突出情况,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以“以干部直接联系群众”为抓手,以建立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突破口,采取联户与包村并举,干部与部门共抓的方式,大力推行“零距离”工作法,建立一帮一帮扶制度,积极帮助群众做好民生民计工作,保稳定系列工作。

三、提高服务效能,多形式促工作开展

一是以转变干部作风,惠民、便民为工作抓手,率先成立了困难群众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了“广覆盖、一口清”工作机制,扩大救助范围,加大了救助力度,减化了办事程序。实行多项救助一个窗口受理,多项手续一窗口帮办,多项资金一个窗口发放。自窗口成立以来救助贫困大学生29人,其中一本11人、二本8人、专科10人,横向拓面,最大可能将所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例:家住西路49号院3-2-8号的*同学,就是因为教育救助横向拓面由本科扩展的专科,在取得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入取通知后就成为我区教育救助的受惠者,受助金额为20xx元。事迹随小但暖人心。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400人,缴纳了每人每年3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费,救助金额为1.2万元。此事项由文教体局代全体学生提出审请,群工部协调在多部门实现公文内部流转,最后由财政局对接保险公司,在没有延误学生一节课、学生家长没有跑一趟的情况下全部办理完结。实现大病医疗二次救助37人。例:*办事处桥北社区居民,女1947年3月15日出生,无工作,常年有病。丈夫于06年3月因病去世,生前因病欠下外债,儿子是邯郸市油漆厂下岗职工,儿媳因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无法工作,孙子上小学。现家庭全靠儿子打零工维持生活,儿子又要工作又要照看家中的母亲和妻子和正在上学的孩子。社区了解情况后向困难群众综合救助窗口反映,群工部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办理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20xx年9月王小珍因高血压突然晕倒,导致左手粉碎性骨折,花费18503.92元,在城镇合作医疗报销了5145.25元,自费13358.67,事情发生后,家庭又一次陷入困境,一家人整天以泪洗面,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得知后,第一时间到家中看望,后立即准备材料为其办理医疗救助,很快钱打到了王小珍的账户上,王小珍本人及家人流下了感激的眼泪。为需要多项救助的群众实现了“一卡”发放,充分体现了为民服务,民益至上的原则。二是以点连线,点面接合。将部门和领导干部联系点情况进行公布。就其职能所负责人的工作职责、联系电话以及监督电话等内容印制成片卡,发放到家家户户。直接解决144件实事实现了干部群众的无缝对接。下派驻村干部,为各村点提供了一支既有开阔的眼界,又有无私的奉献精神的高品质服务群众工作队伍,为群众办实事146件。极大的改善各村的村容村貌,繁荣群众的文化生活。三是建立领导干部定时接待制。每周三为区领导武金良同志、武贵海、刘运岭等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走访、恳谈、接待办公日。计走访群众896人次,恳谈766人次,接待389人次。了解了群众的所思所想,解决了群众实际困难,排查了矛盾消除了隐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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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在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发展改革_网

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充分认识“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有力保障。“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十一五”规划的主线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核心是制定分阶段的行动纲领。我们要长期保持池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势头,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实现新的发展和提高;要抓住本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并且大有作为,都需要深入研究、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通过研究和编制“十一五”规划,把我们的奋斗目标分阶段、具体化,把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明晰化、科学化,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扎扎实实地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二)编制“十一五”规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是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行政手段,是制定其他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实现政府战略目标,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都具有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长远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审视和研究池州未来的发展战略,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安排,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解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有效途径。从国内外环境看,池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还面临许多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内部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工业化和城市化明显滞后,经济发展缺乏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支撑,抗风险能力十分脆弱,经济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从外部看,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性结构调整加速,中国入世后市场加快开放,竞争日趋激烈,企业生存与发展压力加大。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前谋划,以规划的形式做出系统部署,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障碍,对于提高当前的经济运行质量和实现长远的发展目标都具有重要作用。 (四)编制“十一五”规划是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渠道。“十一五”规划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从本质上讲,“十一五”规划是反映人民呼声、体现人民意志、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对人民的郑重承诺。规划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中民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也是人民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的过程。通过编制和实施“十一五”规划,可以有效地扩大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切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二、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的发展观是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方针、发展规划、经济政策和改革方案的思想基础和价值取向。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是对传统发展观的一次革命,是发展观的一个重大转变,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能不能把正确的发展观作为统揽规划工作全局的基本指导思想,并把它切实贯彻到规划编制的每一个环节,体现到规划的每个层面,落实到调控政策措施和评估指标体系之中,直接决定着我们的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最终成效。因此,编制“十一五”规划,首要的是以科学的发展观统揽全局。一是要统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同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经济的发展不会自动带来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而相对于较快的经济发展来说,一些社会问题和矛盾进一步突出。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就业压力加大、农村贫困问题等都比较突出,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不仅会影响社会的稳定,也会动摇经济发展的基础。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就是坚持经济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把为人民提供更多受教育机会、增进人民福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安定等放到重要位置。二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当前,我市面临着振兴传统工业和加快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双重任务。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带来土地的减少和非农人口的增加。如果我们仍沿用过去重城市、轻农村和城乡分割、城乡差别化发展的传统观念和做法,就难以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就无法如期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因此,必须树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的新战略,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调整,给城乡居民创造相对相应平等的发展地位和发展社会。在城市化方面,要按照“三位一体、市山合一”的组团式发展思路,结合高速公路、铁路、机厂、电厂及开发区建设等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抓紧修编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要加强对318、206国道和铜九铁路沿线重点城镇规划的指导,尤其是城市组团发展中的沿线重点城镇,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规划、管理,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三是要统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形成全市相对均衡发展和共同进步的格局。目前,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仍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3年人均GDP仅为4894元,为全省平均水平的79 %。同时,各县区的发展也很不平衡,石台县的人均GDP仅相当于贵池区的44.7%,只占全市平均水平的55.7%。因此,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在综合考虑各地发展条件和环境承载力差异的基础上,通过统筹规划、完善机制,形成符合各地实际,能发挥比较优势的相互协作、合理分工的新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新局面。四是要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初期发展阶段,由于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也相对较轻。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加快发展的资本,也是我们巨大的优势所在。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努力下,我市已被省政府批准为“生态安徽”建设首批3个综合示范市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时,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必须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五是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进一步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2003年,我市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仅为6.1%,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只有4.7%,经济国际化程度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和经济发达地区,这是我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重要因素之一。今后,要继续实施大开放战略,统筹考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对外开放,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经济全球化,更多的利用国外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循环、国际竞争与合作,进一步拓宽经济发展空间。 三、创新思维,明确规划工作的重点“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改变以往面面俱到的传统思维和习惯做法,要突出重点,提高实践性和针对性。一个好的规划,必须是一个系统性和重点性相结合的规划,必须是一个全局和局部相配套的规划,必须是一个前瞻性、自主性和指导性很强的规划。一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规划重点。要适应新形势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提高政府管理经济社会的引导力和控制力,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以重点突破之举,收推动全局之效。编制“十一五”规划,一定要正确处理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把注意力更多的转到重点问题上来,突出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包括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重大政策措施等;要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等;更多地阐述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使规划真正具有实践性。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上发挥更大作用。二要理清思路,突出研究重大问题。规划是用来指导发展、指导实践的,必须要形成清晰的、长远的发展思路。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所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形成发展思路,然后再具体编制规划,这是规划工作的一条成功经验,要继续坚持。在“十一五”规划编制中,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集中精力,加强调研,全面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正确判断演变趋势,以开放的视野审视未来,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摸清实际情况,理清发展思路。市发改委在充分调研分析、多方征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28个重点研究课题。主要有池州市新型工业化的方向与途径研究、农民增收问题的思路与对策、物流产业发展研究、拓展旅游客源市场研究、小城镇建设研究、发展民营经济的思路和对策、人力资源开发问题研究等课题。这些重点课题的研究和实践,将直接关系到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各课题研究承担部门要集中精干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调研,拿出具体明确的意见。如果“十一五”规划能在这些重大问题的研究上取得较大突破,就是一个值得肯定的成绩,就是一个有质量的规划。三要形成合力,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十一五”规划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按行政层次分,包括国家规划、省级规划、市县规划;按对象功能分,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各类规划的功能定位不同,编制要求也不同。要保障各级各类规划相互协调,杜绝交叉重叠甚至相互矛盾问题出现,关键是要切实做好规划衔接工作。编制“十一五”规划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则,就是各级各类规划之间要进行充分的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衔接,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衔接的重点要放在发展目标设定、重大项目实施、重要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政策手段等方面。市发改委要负责我市各类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重大问题应报市政府审定。只有形成功能清晰、衔接协调的规划体系,编制出的规划才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指导性,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四要超前谋划,充分认识重大项目的支撑作用。国务院已明确“先编规划、后审项目”的决策原则。重大项目能否列入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划,将对我市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建设发展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市发改委和各专项规划承担部门,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络,及时了解上级规划编制动态,重点加强与国家、省规划的协调和充分衔接,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尽可能多地争取将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列入上级规划中。四、切实加强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编制“十一五”规划,实质就是对我市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任务进行准确定位、科学论证和科学决策,这是各级各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保证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把规划编制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扎扎实实抓紧抓好。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规划编制工作,及时了解编制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保证人员、经费等及时足额到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门工作班子研究和编制规划。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又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实施规划不仅要靠政府组织协调,更要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各级各类规划都必须坚持规划编制过程的开放性,坚持政府、专家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灵活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不同意见,让人民群众了解和参与规划编制,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规划水平。要建立健全规划咨询评议制度,形成经常性、制度化的规划咨询评议机制。总体规划形成草案前,要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形成草案后,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征询社会意见,多听专家和群众的声音。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规划方案,要实行社会公示、群众讨论,必要时可采取听证会等形式,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明确职责,确保顺利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市政府确定的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明确各自职责。市发改委作为全市“十一五”规划编制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规划编制牵头、组织和协调等职能。各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领域内的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职责明确、合作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要实行规划编制工作的目标管理,定期检查总结,严格考核,以推动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进行,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同志们,编制“十一五”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创造性、开拓性的工作,意义深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以“求真、求新、求实”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下良好规划指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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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在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_组织人事_网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6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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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事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过去的一年,是撤地建市的第三年,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全市经济发展出现了空前的喜人局面,发展速度首次赶上和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各级人事编制部门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人才资源开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市场建设、机构编制管理、维护企业军转干部稳定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富民强市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很大贡献。今天的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人事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心平同志对去年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都赞同,希望全市人事编制部门,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抓好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这里,我再强调以下三点意见: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信心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事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信心,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努力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一)党的十六大对人事编制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和改进人事编制工作的新论述、新要求。如在人才工作方面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大力引进海外各类专业人才和智力,培养和用好各类人才,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打破选人用人中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积极营造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等。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努力形成一个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健全公务员制度,探索和完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干部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等。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提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规范部门职能,合理设置机构,优化人员结构,实现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按照政事分开原则,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等。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等。(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对新时期新阶段人才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去年12月份,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会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科学分析了人才工作所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深刻阐述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确定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才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宏观布局,明确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方针政策、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中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党和国家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中央强调,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优势是最大的优势,人才开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中央要求,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把人口压力转化为人才优势。中央决定,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形成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以鼓励劳动和创造为根本目的,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和保障;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实现人才工作协调发展。这些论述,充分体现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事编制工作的新要求,反映了当代人才资源开发和人事行政发展的内在规律,是今后一个段时期人事编制工作的发展方向和根本任务。(三)人事编制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20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事工作发展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人事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物质条件;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为人事编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当前,从国家、省到我们池州市都在积极推进、实施人才战略,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去年12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后,又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通过的《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营造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体制环境”。今年,省委、省政府还将召开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对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刚刚结束的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也提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这些大环境和有利形势,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了可靠的政治和制度保障,也充分表明,人才工作的春天已经来临,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突出,责任也更加重大,人事编制工作大有作为、更有可为。二、服务大局,把握重点,扎实推进人事编制各项工作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政府整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人事编制工作者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把握规律、拓宽思路、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在新的人才工作格局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中央提出,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新格局,有利于人才工作统一方针政策、加强宏观管理、形成强大合力、保证协调发展,必将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在新的人才工作格局下,人事编制部门的工作责任不是轻了,而是重了。不仅原有的职能任务需要充实和加强,而且在许多新的领域需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在大局下行动,在实践中创新,特别是要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加强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把人事编制的局部工作放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总体布局之中去考虑、去谋划、去部署、去推进。比如,要围绕我市经济发展的三大优势(矿产、旅游、生态环境)和四大产业(矿产品加工和新材料产业、农副产品特别是绿色安全食品的深加工、轻工制造业、旅游业),搞好人才开发。再如,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方面,人事编制部门要密切联系池州实际,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积极为党委、政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二)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事业单位原有的人员管理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各项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用人机制方面的弊端日益显现。用人论资排辈,人员能进不能出,职务能上不能下,待遇能高不能低,人浮于事现象严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乏争意竞识,造成人才资源严重浪费,这些现象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事业单位的自我发展,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但是事业单位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有明显的不同,既要解决好转变职能的问题,更要解决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切实增强自身活力的问题。因此,要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各项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既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性,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改革的阶段性和发展的连续性统一起来,注意研究论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有效的竞争择优机制,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进一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逐步建立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多样化的分配方式,理顺分配关系。要认真总结部分事业单位改革经验,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开展。(三)确保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安置到位。这项工作省政府于去年11月底已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各地已行动起来,但发展还不平衡。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今年3月底前乡镇事业单位分流人员必须安置到位,现在还有1个多月时间,没有完成分流安置任务的县区,要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不得拖延。要克服畏难情绪,公开分流安置程序,规范操作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分流人员的安置工作。安置过程中,政策一定要透明,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不得搞暗箱操作。要把政策用好,抓好现有优惠政策的兑现和落实。凡是省里政策明确的,必须确保落实,尤其是省里下拨的补助资金,必须百分之百地用于安置分流人员,绝不允许挪作他用,这是一条铁的纪律。按照政策,不足部分各地要自筹解决。同时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督促检查工作,平稳、扎实地完成好安置任务。(四)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促进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公务员是重要的人才资源。在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框架确定后,公务员的水平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公务员的能力决定着政府的管理能力。各级人事编制部门必须把健全公务员制度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好。要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维护制度的严肃性;要全面推进和规范竞争上岗制度,保证竞争上岗的效果,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要研究公务员考核和分类管理制度,把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并切实抓好考核结果的兑现,做到于人激励、于法严格、于事简便。按照中央提出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务员培训,促进能力建设,重点要抓好公务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特别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强化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不断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评估,拓宽培训渠道。今年要把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所有公务员都要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把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要改进服务方式,发展电子政务,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网络化,积极推行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克服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现象。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池州”和建设“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着力塑造诚实守信、勤政为民的公务员形象。(五)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要把培养、吸引和使用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培养好使用好现有人才作为抓手,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营造爱惜人才、重视人才、保护人才的良好社会环境和人才创业环境。要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人才资源的实际,制定灵活、务实、相互配套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政策,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按需引进、讲求实效的原则,大力引进优秀实用人才,重点研究如何把人才留住的问题。要把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技术引进、项目引进紧密结合起来,千方百计吸纳人才和技术资源。三、求真务实,勤政廉政,不断加强人事编制部门自身建设人事、编制部门是党委、政府的重要窗口部门,既有管理工作,又有服务任务;既面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又面对社会广大群众。因此,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内强自身,外树形象,做到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效率。一是要努力建成学习型机关。人事编制部门要做到与时俱进,人事编制干部要实现全面提高,就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当前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及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同时要注重业务技能学习,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抓紧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法律、现代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科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二是要努力建成廉政机关。人事编制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人事编制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格管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牢记“两个务必”,不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良好的形象创造良好的业绩。三是要努力建成勤政机关。要勤于思考,善于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把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与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贯彻下去,落实到位;要勤于政务,善于抓大事、抓要事、抓急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讲求工作方法,追求工作效果;要勤于务实,善于克难攻坚,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当前人事编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工作突破点和着力点,制定出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具有突破性、创造性和可操作性的具体贯彻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确立“有限政府”的理念,强化宏观管理、市场调节、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尽快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审批程序,强化内部管理,优化办事程序,改进工作方法,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要努力建成诚信机关。我市今年已提出打造信用池州,而打造信用池州,首先要建诚信政府。就是说,政府所讲的话要算数,所制定的政策要兑现,要取信于人民,取信于企业,取信于社会。人事编制部门要弘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浩然正气,形成说实话、讲实情、办实事、按规矩办事的良好风气;要诚信做事,为党和政府分忧,为党和政府守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特别是出台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制度、规定和办法时,决策一定要慎重,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尤其是要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符合实际情况,充分集中各方面的正确意见,形成科学决策的工作程序和运作机制。政策法规一旦公布实施,必须坚决执行、坚决落实,既不能束之高阁、久拖不办,又不能朝令夕改、各行其事。最后,我再强调一下加强对人事编制工作领导的问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人事编制部门遇到的压力大,往往处于矛盾的焦点,工作难度很大,必须得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得到各有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人事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听取人事编制部门汇报,指导人事编制部门开展工作,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搞好人事编制机构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支持人事编制部门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管理,严格把关,为人事编制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手段,从全局上做好协调工作。人事编制工作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而敏感,没有方方面面的理解和支持,就难以完成承担的艰巨任务。因此,各级人事编制部门一方面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处理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时,要主动请示,及时汇报,周密思考,工作到位,积极妥善处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另一方面要与组织、监察、劳动、财政、教育、计划、科技等部门搞好协调。人事编制部门许多工作都涉及到其他部门和单位,如公务员职务职位管理、公务员奖惩、人才资源开发规划、人才市场建设、机构编制管理、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都离不开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这就要求人事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多联系、多沟通、多协商,同时,相关部门也要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全局和整体出发,对人事编制部门的工作多关心、多支持、多提建议,通过共同努力,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人事编制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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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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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外籍教师(下称外教)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教外办[1991]462号)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外教管理工作应围绕我校开放式、国际化的办学方针,着力于重点专业、重点学科、热门学科和重点科研方向的建设和发展,不断优化我校外教的数量和质量,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学科研水平的提升,提高学生外语水平,开拓学生国际化视野,营造国际化办学氛围为目标。

第三条 外教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多方招聘,择优录用;依法聘请,强化管理;用其所长,讲求实效;增进中外人民的友谊,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并保护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间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职能部门

第四条 外教管理工作归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统筹外教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外教招聘,组织外教的应聘考核和合同签订,办理外教来华手续,核定发放外教工资。

2、负责对外教进行外事纪律教育,严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国法律、依法执教。

3、维护外教的合法权益,确保外教在校期间享有国内员工的同等权利。

4、协调、考核各所在教学系部、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外教的聘用管理,确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条 外教的教学、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发放由所在教学系部、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总务处、保卫处、人事处等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第三章 聘用

第六条 聘用条件 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专业类外教需具有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和相关工作经验;语言类外教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母语是英语或其他所需语种,优先考虑具有国外教育工作或相关语言培训工作经验者。

第七条 聘用程序

1、需要聘请长期外教的院系所须在每年4月1日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下学年外教名额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 聘请外教数额及业务水平要求(含资质、知识经验结构等要求);

(2) 外教的教学任务(教学课目、教学时数、教学对象等);

(3) 外教的教学目标及其业务管理(教学要求、合作教师配备等)

2、聘(邀)请外教要根据我校的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工作基础条件,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注重质量、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根据优先安排重点急需和高层次教学科研项目和“少而精”的原则,对各院系的聘请报告进行审议, 提出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审定。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就外教的资历确定其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并向主管校领导提交聘请外教申请报告,申请报告经校领导签发后即报湖南省外国专家局审批。

4、申请应聘外教需提供以下信息与资料:

(1)个人履历,含详细的个人信息(含教育和工作经历)、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

(2)护照复印件及2寸白底照片6张,如有家属随行,须提供随行家属的护照复印件及照片2张;

(3)学历或学位证及相关培训类证复印件;

(4)前任雇主的推荐信,说明雇主和应聘者的工作关系以及应聘者之前的工作内容和表现;雇主个人简介;对已在华工作的外国文教专家,须提供原所在教学系部出具的盖有主管专家工作部门公章的推荐信;

(5)《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原件;

(6)其他备选资料:我国对外使、领馆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证明;经我国对外使、领馆鉴发的无犯罪证明;个人保险单复印件;教师证书或有关专业技术证明。

5、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资料审核、工作经历调查、电话口试或视频面试等形式,初选出符合应聘条件的遴选对象。

6、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最终聘任人选及方案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向省外国专家局提交申请并办理聘任手续。

7、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需及时办理以下手续:

(1) 到达郴州后24小时内到学校校区所属派出所办理外国人来华住宿登记手续。

(2)在一周内陪同外教到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接受身体检查,取得健康证。

(3) 持外教的护照原件、正式合同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邀请外国人来湘申请表》及《健康证》向省外专局申领外国专家证。

(4)经郴州市公安局审核申办外国人居留许可,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外教的护照原件、工作签证及其复印件

②《外籍专家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外国人申请居留许可申请表》

⑤ 正式合同及复印件

⑥ 照片2张(小2寸)

注: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专家,需在一个月内办理《专家证》和居留许可。否则逾期居留将被罚款,逾期一天500元,累计不超过5000元。专家证和居留许可一年一办。如需延期,延期应在原居留时间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前办理手续。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八条 我校实行合同工资制,外教的薪酬待遇及具体工作任务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内容为准,我校将定期对外教进行工作考评,按时向考评合格者发放工资。

第九条 鼓励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长期在我校任教,根据其年度各项工作测评情况,酌情提高外教续聘期的合同工资。

第十条 外教工作内容需包括课堂教学(16课时/周)、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及参加所在教学系部的工作讨论和经验交流。如外教自愿承担超出合同所规定的工作量,每项工作的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条 薪金自到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按月薪发放。聘期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需在外教缴清各类费用之后发放,费用未缴清者,将从其该月工资扣除。

第十二条 外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为按相关规定由学校代扣。

第十三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在中国购买包括意外保险、大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内的专项保险;短期外教,应在来华前自行购买境外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长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随行家属),每年可凭票向我校报销国际国内旅费。新聘的长期外教:聘期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往返旅费;聘期一学期,学校提供单程国际旅费。延聘外教,延聘一学年,学校提供国际单程旅费和暑假工资。

第十五条 学校为长期聘用的外教提供公费医疗(不含保健),如一次医疗费超过人民币400元,其超出部分由受聘方自行负担。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六条 外教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拟定并代表学校与受聘外教签订,内容需包括聘期、业务职责、工资数、双方基本职责、违约责任等。

第十七条 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对不遵守合同的外教,要认真地分析情节和原因,多做工作,消除误解,或进行批评帮助。问题严重的,必要时可以解聘。凡中断合同,提出辞聘或解聘,应报请省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根据有关规定外教聘用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一旦签订合同,所在教学系部则应将其视为本单位职工予以管理,如发生违约应及时通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六章 外教教学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为切实加强对外教的教学管理,各聘请院系除了确定一位主管外事工作领导外,还必须为外教配备一名合作教师,并将合作教师的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合作教师既是外教的助手,也是外教与学生、工作单位之间的联系人。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开学前将外教的课程表报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

第二十条 对外国专家的教学工作,既要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方法。所在教学系部应在外教上岗前负责向外教介绍本单位情况及明确具体业务要求,到岗后加强与外教本人的联系沟通,定期组织工作交流。所在教学系部有关领导和合作教师应定期与外教交流,听取外教意见,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及时反映师生对外教在教学上的意见,帮助外教尽快适应学校教学环境。凡与外教教学工作有关的工作及活动等,应当及时向他们介绍,请他们参加。

1、于每学期开学前向外教介绍所教授课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明确所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教学目标、授课对象,提供教学大纲和计划范本、必要的参考教材和教学用品;

2、及时通知外教校历安排、法定假日调休、课时安排、请假或调课手续、教室分布及学校相关信息;

3、有效地组织外教与合作教师的教学合作,确保外教的教学有效地融入我校的教学体系,同时使合作教师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

4、鼓励外教自主编制新教材和拟定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但需在开课前要求外教进行提交,经审定同意后方可使用。

5、邀请和要求外教参加教学教研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鼓励外教与本单位教师、学生正常友好交往,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长期做好外教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和利用,在充分吸收外教优质的教学经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培育新课程或精品课程。

第二十一条 外教应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具体教材的选用由院、系、教研室与外国专家协商决定,应鼓励外国专家引进国外比较先进的教材和视听辅导材料,允许外国专家用不同方法进行教学,提倡与外教在学术上自由讨论,欢迎他们对教学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造诣较深的外国专家,可以组织他们从事讲学活动,也可邀请他们参加同其专业对口的学术讨论会。允许外国专家借阅与业务有关的公开出版的书刊、资料和影印工具书。

第二十二条 所在院(系、部)负责向外教介绍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教学制度、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学组织、教学计划和教学中的重大改革。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配合所在教学系部组织师生每学年对外教的教学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建立外教教学考核制度;对教学责任心强,教学效果好的外教应予以表扬或奖励,对教学责任心差,教学效果差的外教应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辞退。

第二十三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应在外教到校后,及时向外国专家介绍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外教管理员应该定期对外教进行听课,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与评定,将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领导和各院系。

第二十四条 短期外教完成任务离校后两周内由所在教学系部对其工作效益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写成书面报告分别上交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各一份。

第二十五条 所在教学系部应该制定外教教学管理条例,提供外教工作业务考核与综合评定的参照标准。所在教学系部应以开放式引导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对外教进行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所在教学系部应充分挖掘外教的科研能力,鼓励外教以所在教学系部教工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协助外教申报科研课题,利用外教的资源开展学术科研交流合作。

1、外教可申报校内科研课题和教研课题,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有特殊科研涉密安全要求的项目除外)。

2、外教在完成合同内的教学科研任务外,同样享受科研奖励。

第二十七条 外教应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做好教学科研工作,接受学校和所在教学系部组织的工作检查和督导。

1、外教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教学,认真备课,按时撰写并提交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案及其他各类教学资料。

2、鼓励外教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引进使用优质的外文资料,但不得以教学名义在课堂中传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

3、加强学生考勤和课堂管理,认真布置并批阅作业,按要求完成相关命题、阅卷和成绩登录,充分完成课外活动的工作要求。

4、注意仪容仪表,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课。因病或事假要提前向所在教学系部履行请假和调课手续。

5、不得擅自承担校外的兼职工作。如有需要,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请,并保证兼职不影响在我校的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协同教务处、所在教学系部对外教(含兼职外教)的业务表现进行多方面的检查评估,并将各项结果作为外教续聘、奖励及提薪的主要参考依据。

第七章 日常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条 总务处协助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在外教入住前检查、修护、完善外教公寓内应有的各类家具家电,做好入住前的卫生清洁。外教入住时,派人陪同讲解和说明公寓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外教离校时,派人检查公寓内各项家具家电是否丢失或损坏。

1、学校提供的外教公寓为一室一厅住房(具备厨房、卫生间),配备基本家具、空调(含取暖设备)、彩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网络、卧具、及简单厨具等。若外教对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产生的费用应以上述标准进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担。

2、短期聘用的外教,确须安排住房的,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前十五日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总务处根源房源情况统筹安排。

第三十条 外教入住公寓后如有维修要求或对服务、设施等不满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协调总务处解决。

第三十一条 校内外教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卫处负责,总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配合完成,需定期对校内外教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三十二条 外教入住公寓应遵守如下规定:

1、不得私下更换公寓,不得把公寓转借或出租给他人。

2、注意节水节电,公寓内电费的免费额度为300元∕月,超支部分需自费,由学校统一从工资中代扣。

3、需保持公寓内环境卫生,公寓内设施不得随意丢弃或损坏;如因个人照管失误造成丢失或损毁,需照价赔偿。

4、应保持寓所安静, 避免大声喧哗, 以免影响他人工作或休息;如因朋友聚会等造成嘈杂,请事先协调好邻居,团结邻里,避免矛盾。

5、为了保证外教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所有来访人员正常会客时间为每天的8:00至22:00;来访外国客人如需在此公寓内留宿(最长不超过一周),应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经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后方能留宿;且中国客人不能在外教宿舍留宿。

6、注意防火防盗和谨防意外事故,如有情况发生,请立即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重大事故,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三条 外教到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应派人协助外教办理校内各类报到手续,熟悉校园环境和周边生活环境。

第三十四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所在教学系部应为外教组织相应的节庆活动和联谊活动,邀请外教参加校内师生的各类文娱、体育活动,可根据外教的意愿,安排一些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丰富外教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八章 出入境管理

第三十五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所有外教的报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将外教的基本信息及出入境情况报送白鹿洞派出所,由白鹿洞派出所负责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外教任教期间, 如有外出旅游或出境探亲应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后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申请,报告事由、去向和返回日期,经批准后办理好调课手续,并于返回当日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所在教学系部报到。未经同意,擅自离开外出者将视为违约处理。

第三十八条 外教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期满无续聘或违约被终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收回其外国专家证,并要求外教配合提供护照,将其居留许可进行相应变更。

第三十九条 外教应在与我校解除合同关系后的10日内离校,退还外教公寓,缴清各类费用,归还借用图书资料等。

第四十条 外教应在我校为其办理的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内出境,逾期者将构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机构的相关处罚。

第四十一条 如护照、外国专家证等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报告,再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本人补办,费用自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为计划内聘请的外教提供机场接送服务。

第九章 综合管理

第四十三条 外教上岗前需要接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主要内容为:

1、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宗教政策等;

2、文化差异、地方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3、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及校园教学生活基本相关信息;

4、我校关于外教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外教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尊重我国人民的风俗习惯;不得在教学场所和其他公开场合,以任何形式宣传宗教、发展教徒,不得以调查或其他形式进行有煽动内容或危害我国安全内容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 外教除享受中国法定的节日休假,经所在教学系部同意,还可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申请病假和事假,具体如下:

1、外教请病假,应当凭学校指定医院医生的证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内的,薪金照发。三十天后,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2、外教请事假经聘方同意,按日扣发薪金。在合同期一年(一学年)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十天。连续事假不得超过三天。未经聘方同意擅离职守,旷职一天,扣发三天薪金:旷职三天的,按违反合同处理,须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我校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十六条 外教可以通过申请担任小组长或兼职工作人员等形式参与我校的外教招聘管理、对外交流拓展、教学科研指导等方面工作,薪酬待遇另行商议。

第四十七条 对于外教聘用和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通过各种方式予以补贴、表彰和奖励。

1、综合表现突出的外教将授予“优秀外籍教师”称号,并推荐参与湖南省潇湘友谊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和学校优秀教师的评比,获奖者将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

2、外教联系人、合作教师、学生助理可以分别申请减免工作量或超工作量补贴、勤工助学工资。

3、评选外教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

第十章 师生员工与外籍教师交往管理

第四十八条 外籍教师在学校工作、讲学期间,全院师生员工(含家属)应与其友好相处,讲究文明礼貌,不卑不亢。

第四十九条 全院师生员工不得随意出入外籍教师宿舍。需与外籍教师会晤的,必须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批准并经外籍教师本人同意。

第五十条 不得随便将外籍教师请入家中做客。

第五十一条 严守国家机密,不得将秘密文件、资料(含上级及学院文件)给外籍教师或带入外籍教师宿舍。与外籍教师谈话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师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传的资料。

第五十二条 不得随便打听外籍教师的隐私,特别是外籍教师的年龄、收入、衣饰质量和价格、婚姻等情况。

第五十三条 不得同外籍教师发生个人作风上的问题。

第五十四条 不得私自邀请外籍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或讲学。邀请外籍教师外出郊游等必须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保卫处办理审批手续,超过一天或需在校外住宿的必须经主管外事工作的校领导批准。

第五十五条 不得随意接受外籍教师的礼品。在因公交往时,外籍教师赠送的礼品或纪念品须如实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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