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业主公约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本物业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_________
(二)坐落位置(附图):_________
(三)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___
(四)物业类型:_________
(五)土地宗地号:_________
(六)物业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_________
第三条 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人发生变更时,公约的效力及于物业的继受人。
第四条 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约的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将本公约向受让人或承租人明示,并应将物业转让或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条 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协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 业主同意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二条 业主装饰装修物业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二)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业主装修时应严格遵守装修施工时间(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已有业主入住的,晚间_________时至次日上午_________时,中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以及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按规定可以安装防盗网的,应按照统一的标准制作安装,以保持物业区域外观统一。
(五)业主应遵守装修管理协议,因违反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而影响物业用电、用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使用功能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应急维修;责任人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管理企业可在社区工作站(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有关人员到场见证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用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 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区域的电梯使用的有关规定。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物业区域的车辆行使、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和使用协议。
第十八条 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第十九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外貌;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外墙、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或损坏共用设施、设备;
(三)擅自在天井、庭院、平台、屋顶、绿地、道路等共用部位、共用场地搭建(构)筑物;
(四)擅自摆设摊点;
(五)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艺术景观及文体休闲设施;
(六)乱抛垃圾杂物和高空抛物;
(七)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
(八)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机器设备噪声等;
(九)违反规定在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和乱涂乱画;
(十)违反有关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十一)_________;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业主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使用和管理维修基(资)金。
第二十一条 业主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的,应当征得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照规定向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获取的收益,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纳入管理费;
(二)纳入维修基(资)金;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业主未按规定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姓名、楼座房号进行催缴;仍不交付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企业以下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公约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督促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
(二)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方式制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
(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不遵守公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姓名及违约事实;
(四)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其他补充条款
(一)_________
_________。
(二)_________
_________。
(三)_________
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依法制订的业主公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业主大会对公约进行修改的,修改后的公约经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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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区域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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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一、开发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
(二)注册地:_________
(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四)联系电话:_________
(五)通讯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
(二)注册地:_________
(三)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四)资质等级:_________
(五)联系电话:_________
(六)通讯地址:_________
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基本情况(此项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补充):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
(三)业主委员会办公电话:_________
(四)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承诺书
本业主已详细阅读并理解_________(建设单位)制定的《_________(物业)业主公约》,现承诺遵守本公约。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各一份。
业主:(签章)_________
楼座房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公约为示范文本。
二、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由建设单位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业主公约,并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公约作出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根据本示范文本制订或修改业主公约。
三、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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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业主可通知咨询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对停止服务且将支出减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没有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并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内业主未收到满意的答复,则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况下,当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询工程师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①当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②按第26条或第27.1款当服务已暂停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
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
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
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规定以外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
①他们的报酬;
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
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
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争端的解决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第二部分 特殊应用条件
A.参阅第一部分条款
1.定义
(1)项目的_________
17.责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2.开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时间
当地货币__________天
外币___________天
用于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__%
32.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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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的货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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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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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协议书的语言
主导语言__________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业务总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44.仲裁地及规则_____________
B.附加条款
篇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本协议书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利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要求咨询工程师:
(1)对第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2)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按16.1条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3)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进行责任保险;
(4)在业主首次邀请咨询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其追加保险额;
(5)对其他各项进行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咨询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让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由承保人来办理。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额的费用。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咨询工程师应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尽一切合理的努力,进行下列各项保险:
(1)按第6条款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因使用该财产而产生的责任。
业主应负担此类保险的费用。
21.协议书生效
协议书从咨询工程师收到业主对其建议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或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如有时)的较晚的那个日期起生效。
22.开始和完成
除根据协议书可延期外,服务必须在第二部分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开始和完成。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这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导致增加服务工作量或服务时间,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及此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作为附加的服务;
(3)服务的完成时间应相应在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根据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些服务不得不暂停时,则此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到这种情况不再持续。为了恢复服务还应加上一个不超过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务履行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完成该类服务的期限因此情况而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1)业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_________。
28.额外的服务
当发生第26条款所述情况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终止本协议书时,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应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获得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及责任。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根据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业主应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按附件c的规定费率和价格或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根据第23条款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2)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下列款项,除非另有书面协定。①在履行服务当中,咨询工程师的职员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服务的报酬;②由咨询工程师花费的所有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应迅速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
(2)咨询工程师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付款时,则应根据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支付的金额中,此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对第27款第(2)点所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产生影响。
32.支付的货币
(1)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是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货币,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则应按第二部分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净额。业主应保证咨询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
(2)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服务履行期间,业主所在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①阻止或延误咨询工程师将业主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②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外币的有效或使用,或③当咨询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等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咨询工程师的服务的履行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这时,若在财务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询工程师满意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情况是适用于按第26款所规定的情况。
33.有关第三方对咨询工程师的收费
(1)对咨询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业主在任何可能时都应为他们办理豁免,包括:①他们的报酬;②他们进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饮料以外;③用于服务的进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则他应偿付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给咨询工程师。
(3)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①未经业主批准,不得在项目所在国内将上述物品处理掉;②未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将上述物品出口。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咨询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则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他项目。第31条款第(2)子款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咨询工程师的一切有关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咨询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的记录。
除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可在发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事务所对咨询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并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该审计工作。
36.语言和法律
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规定。
37.立法的变动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询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外,若在订立本协议书以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从而引起服务费用或服务期的改变,则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应作相应的调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1)未经业主书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转让外,咨询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咨询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3)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咨询工程师不得开始实施、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权
咨询工程师拥有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这类文件时不需经咨询工程师的许可。
40.利益的冲突
咨询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
咨询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41.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用书面的形式,并从在第二部分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2.出版
咨询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规定。但若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有关材料时,则须经业主批准。
43.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赔偿,按第17条款的规定,应在业主与咨询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达成一致,则应按第44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按第二部分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日期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遵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这种弃权实际有效。
业主(签字):_________ 咨询工程师(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务范围(略)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略)
附件c报酬和支付(略)
篇3: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本协议书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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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业主变更三方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简称“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主体变更及保证条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体变更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丙方享有和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按照“既有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乙、丙双方必须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条款为了保证丙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基于本协议及“既有合同”对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两年。
三、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发票的5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总租金额 5% .现金方式。甲方在每月1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 乙方每月将月结租金在5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 总租金额 5% .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选用的车型为 ;车辆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个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若车辆超时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元/小时,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导致甲方车辆驾驶人员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机食宿费 人民币 200 元。
六、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状态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所配备的司机服务态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证按时到达。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在本租赁合同期内,按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列出的行驶区间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机违法违规行驶,及在禁止停车的场所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为依据。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提供准确的行驶路线并严格按照事先双方协商同意的路线行驶,若乙方要求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内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车服务,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交由合同签订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篇6:业主临时公约标准合同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避免相对方恶意欺诈或无力履行合同而导致损失。
在签约前应保留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尽量通过工商部门查询了解其真实情况,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查询,最好亲自上门察看一下,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的资格、信用状况、留意对方的营业执照是否年检,是否是假执照、单位经营(办公)场所和登记的是否一致,股东构成如何,是否有不良记录,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来判断经营状况等。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
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责任,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合法,且能充分保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利条款。
根据合同双方力量的对比,尽可能争取相对有利的合同条款,不要签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的一边倒的合同。
仔细审核合同主要条款是否齐全,力求用语准确、清晰、避免歧义,严防笔误、涂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包销书)教材征订事宜签订本合同。
本教材购销合同期限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乙方提供的《____________》须是正式出版的教材。
乙方须负责按甲方征订数在规定的时间内(______月______日前)把教材送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须接受甲方临时追加补订教材,对甲方多余教材须提供退货服务,实现甲方“零库存”。
对于脏、残、缺页、错装等书本质量问题,乙方须免费为甲方调换。
3.乙方发货须有随货清单及货物标签。
清单上应详细列明当批各种教材书名、编者、出版社、版别、单价、数量、码洋(包括总码洋)及分包情况;
每包教材的包装上应列明书名、出版社、数量。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教材一律按教材总码洋的_______%进行结算。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
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如约定“乙方在收货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此约定只有始期,即“收货”,无终期,即到底是收货后当日/当时支付款项,还是收货后一日/两日/十日内付清?应该有明确的始期和终期。
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并送至甲方教材室负责人手中。
发票金额为甲方实际汇款金额。
甲方按约定时间将书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6.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示: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通常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责任中是否包括预期利润,可以综合交易的实际的情况,约定违约方违约时须赔偿守约方的预期利润,约定的预期利润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向违约方主张违约金和经济损失的一种,既主张违约金又主张赔偿损失的一般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7.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___%的违约金。
8.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持_____份,乙方持_____份。
此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甲方:
(盖章)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乙方:
(盖章)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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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_合同范本
为加强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8)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9)影响市容观瞻的乱搭、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
(10)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它不道德的行为;
(12)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十二、人为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或其它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赔偿经济损失。
十三、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企业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用。
十四、业主使用本物业内有偿使用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和停车场等公用设施、场地时,应按规定交纳费用。
十五、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用设施的完好。
十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篇8:浙江省物业管理业主公约_合同范本
【颁布单位】 浙江省建设厅
【颁布日期】 1999-09-08
【实施日期】 1999-09-08
【有 效 性】 有效
为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省政府令第113号《浙江省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公约。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二、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房屋、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公共秩序、保安、绿化等管理,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遵守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和业主委员会委托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
五、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工作如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七、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改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相应措施制止其行为,并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八、业主如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毗连部位的有关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九、凡房屋建筑有附属设施设备已经或可能妨碍、危害毗连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的,按规定应由业主单独或联合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其费用由当事业 主按规定分摊。
十、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并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1)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架空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幼儿园等。
(2)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车场、自行车房(棚)等公用设施及场地;
(4)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5)随意堆放杂物、丢弃垃圾、高空抛物;
(6)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7)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涂划园林建筑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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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鉴于甲方与 (以下简称承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一般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自主合同约定的开工期之日起保证期限为 个月 天。)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4.3 甲方在收到承包商依据业主支付保函提出的索赔意见书后,应在14天内向乙方提供能够证明工程款已按约定支付或工程款不应支付的有关证据,否则乙方在担保额度内予以代偿。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
5.3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一、反担保保证金
1.甲方以交付保证金的方式向乙方为上述保函提供反担保,保证金按保函金额的 %交存,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该保证金在甲方履行完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之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支配该笔款项;
3.若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无需经过甲方同意,有权用反担保保证金优先受偿因承担保证责任而发生的损失,甲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4.在保证期间,甲方已履行完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未引起索赔的,保证责任解除,保证期间届满,保函原件退回的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无息退还甲方;
5.若甲方行为导致乙方履行保证责任的,并且乙方用反担保保证金优先受偿后反担保保证金尚有余额的,保证责任解除,保证期间届满,保函原件退回的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反担保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甲方。
二、其他反担保措施
甲方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向乙方提供另外第 项反担保。
1.由 为甲方向乙方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的保证反担保。
2.由 为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每月 %按月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2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9.1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 保证人所在 法院起诉;
9.2 向 / 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0: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同
编号: (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1: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约书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
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提起仲裁。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
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
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12: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约书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3: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约书
编号:(工 字)第 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 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___提起仲裁。(写明仲裁机构名称)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4: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约书
编号:?(工字)第?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编号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______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日内。
3.3?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____________法院起诉;
9.2?向____________提起_____。(写明_____机构名称)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15:业主支付委托保证合约书
委托保(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鉴于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承包商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业主支付担保是指,乙方向承包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时,由乙方代为支付的行为。
1.2 本合同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额
2.1 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2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 乙方保证的方式为:保证。
3.2 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日内。
3.3 甲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4.1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
4.2 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由乙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第五条 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 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 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_________。
5.3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反担保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 乙方的追偿权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_________%一次性支付。
第八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承包商出具《业主支付保函》。
8.2 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 甲方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给第三人。
甲方与承包商有关主合同的修改、变更,应告知乙方;
如发生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应经乙方书面同意。
8.4 甲方保证对已经落实的工程款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款项的支付和合同履行情况,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必要时乙方可要求甲方将已落实的工程款项打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实行专款专用监督。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_________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 向_________法院起诉;
9.2 向_________提起。
第十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11.2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业主支付保函试行_合同范本
_________(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__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7:业主支付保函试行_合同范本
编号:(工 字)第 号
(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业主”)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篇18:业主支付保函试行_合同范本
编号:(工 字)第 号
(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业主的申请,我方愿就业主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_______日内。
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业主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业主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业主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业主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业主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业主的另行约定,免除业主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业主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业主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业主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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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_合同范本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条款由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制。在国际范围内邀请提交对此类服务的建议书时,这些条款被推荐通用于投资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设计与施工管理、项目管理。此文本代替了以前发行的三种文件,即:igra1979d&s,igar1979pi,igra1980pm。这些条款同样适用于国内的协议书。 在编制过程中认识到,虽然有许多条款是普遍适用的,但有些条款则须考虑要履行服务的环境和地区而作必要的变更。它们将一起编入构成协议书的文件中,被称为第一部分--标准条件的通用条款已被编排在本文件中。 由条款的相应顺序编号把标准条件与被称为第二部分的特殊应用条件相联系起来,这样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共同构成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条件。 第二部分的内容必须专门拟定,以适应每一单独的协议书和服务类型。应将必须完成的第二部分的内容刊印在活页纸上,以便在增编附加条款时可将其撤换。 fidic预计不久将出版“咨询协议书文件注释”,该书将包括对标准服务协议书条款的解释以及对编制附件a及c(“服务范围”及“报酬和支付”)的注释。 使用者参阅fidic的其他出版物也可能是有益的,如: --为工程服务的独立咨询工程师使用指南 --根据能力进行选择 --咨询工程师在项目中的作用 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以下简称“咨询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咨询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并已接受咨询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 2.下列条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1)中标通知书; (2)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第一部分--标准条件和第二部分--特殊应用条件); (3)附件,即: 附件a--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_________ 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咨询工程师应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在此答应业主去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本协议书谨于前文所书明之年月日,由立约双方根据其有关的法律签署并开始执行。特此证明。 由_____在场的情况下 由___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咨询工程师具有约束力的签名 如需要时 如需要时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附: 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 第一部分 标准条件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词和用语,应具有如下的涵义: (1)“项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项目。 (2)“服务”是指按照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 (3)“工程”是指完成项目而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4)“业主”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雇用咨询工程师的一方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5)“咨询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由业主雇用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去履行服务的一方及咨询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代理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业务和咨询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7)“协议书”是指包括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条件以及附件a(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职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通知书和正式协议书(若已签订),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规定。 (8)“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9)“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10)“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他的货币。 (11)“商定的补偿”是指根据协议书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规定的款项。 2.解释 (1)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应在其解释中使用。 (2)视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词的单数包含复数的含义,阳性包含阴性的含义,反之亦然。 (3)如果协议书条款中有相互矛盾之处,则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咨询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咨询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在附件a中已规定了服务的范围。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称为正常服务。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称为附加服务。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条款咨询工程师需履行的服务称之为额外服务。&n
bsp; 5.认真地尽职和职权的行使 (1)咨询工程师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和勤奋地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 (2)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或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要求的职责时,咨询工程师应: ①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应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权的话,应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开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但不是作为仲裁人而是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进行工作。 ③如果授权后的话,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但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则须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咨询工程师应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询工程师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属于业主的财产,在实际可行时应加以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咨询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他能够得到的与服务有关的所有资料以不耽误服务。 8.决定 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咨询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情作出书面决定便不耽误服务。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对咨询工程师和他的职员及下属,业主应尽一切努力按照具体情况提供以下协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条款; (2)在服务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畅通无阻的通道; (3)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4)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5)允许咨询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带入该国以及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带出该国的权力的条款; (6)为了方便咨询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应提供与其他组织相联系的渠道。 10.设备和设施 为了服务的目的,业主应免费向咨询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咨询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根据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咨询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此类职员在涉及到服务时只应从咨询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的服务供给。咨询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咨询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根据第11条款,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应得咨询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都认为有必要提供此类服务以便于满意地履行服务时,则咨询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服务的提供,并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每一方应指定一位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以便于本协议书的管理。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咨询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来替换。 除非此类更换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则,这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 (1)这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渎职或不能~地执行任务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咨询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咨询工程师违背了第5条款第(i)子款,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此有关的事情负责向业主赔偿。 (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咨询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咨询工程师赔偿。 (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仅对下列条件进行支付赔偿: ①这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遭受的损害的数额,而对其他则不予赔偿; ②在任何情况下,这些赔偿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③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无论是业主还是咨询工程师都不应对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除非第二部分规定的相应时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提出索赔。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款有关责任方面的款项,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第二部分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按第31条款第(ii)子款规定的或本协议书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的情况下,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对由于该索赔所引起对方的各种费用完全补偿。 (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咨询工程师免受由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这类索赔: ①除非这类索赔已包括在按第19条款规定办理的保险范围内: ②在第17条款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的这类索赔。 (3)例外 第(1)和(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1)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2)与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履行无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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