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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赛比赛规则【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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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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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xx‟102号)精神及大赛方案要求,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统一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赛事并制定安徽赛区实施方案。

一、赛事名称

第四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安徽赛区

二、主题

科技创新 成就大业

三、大赛目的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整合创新创业要素,搭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平台,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四、组织机构

(一)参与单位

1、主办单位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指导单位

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3、支持单位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4、承办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简称孵化器协会)

5、协办单位

各市科技局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

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

仙瞳芳晟基金(北京)

(二)安徽赛区组委会

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厅长 兰玉杰 副主任

安徽省科技厅副厅长 刘明平 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和平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 吴天宏 安徽省人社厅副厅长 刘少华 委员

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李 林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处长 储常连 安徽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 汪代启 安徽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处长 刘晓燕 安徽省科技厅高新处调研员 管荣生 安徽省科技厅宣传中心主任 凌 岚 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高新处,负责大赛的整体方案策划、指导、协调并确定重大事项。办公室下设四个组。

秘书组 承担大赛的具体事务和组织工作。

项目组 负责参赛项目报名、资格审查及初审等工作。

会务组 负责大赛会务、赛场安排、协调,专家接待等工作。 宣传组 负责与省重点媒体单位联络沟通,在网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赛区创新创业氛围。

(三)专家指导委员会

由组委会聘请成功创业企业家、创投专家、金融机构及行业知名专家等组成,负责参赛项目评审以及大赛选手的创业指导和辅导等工作(人员待定)。

五、参赛条件

安徽赛区赛事分设团队赛和企业赛。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前三届大赛安徽赛区总决赛获得名次企业不参加本届大赛。

(一)创业团队组参赛条件

1. 在20xx年6月15日前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4.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1. 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20xx年销售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六、安徽赛区赛事流程

(一)报名

安徽省参赛创业团队、企业登录“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报名注册,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赛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xx年5月1日-6月15日

(二)资格确认

报名截止后,由安徽赛区组委会工作人员根据参赛条件,对报名注册的参赛企业、团队进行形式审核和资格确认。

确认时间:20xx年6月1日-6月30日

(三)安徽赛区赛事安排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安徽赛区赛事,通过逐级淘汰方式产生优胜企业和团队,并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推荐进入全国比赛的企业、团队名单。晋级企业需接受安徽赛区组委会组织的尽职调查工作,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视为退赛。

1. 初赛:时间:20xx年7月1日-7月20日

组织天使投资人和机构评委对报名企业参赛商业计划书进行初评,符合条件企业和团队参加赛区复赛。

2. 复赛:时间:20xx年7月20日-7月30日

对进入复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企业按照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7个领域进行复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从复赛的企业组选取前35名、创业团队组取前10名进入决赛。

3. 决赛:时间:20xx年8月1日-8月15日

对进入决赛的企业和团队进行相关赛事培训。晋级决赛的35家企业和10家团队进行决赛。组织评委现场评选,赛出安徽赛区企业组、团队组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七、评选规则及评选标准细则

(一)复赛规则:

1. 晋级企业、团队分7组平行进行复赛,每组设3名评委(1名投资评委、2名专业评委);

2. 每家企业25分钟时间,15分钟企业自我展示(企业PPT和产品),10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及打分;

3. 参赛企业按照抽签次序,依次进入所在分组会议室参赛;

4. 小组赛事完成后,评委对结果进行合议。根据合议情况最终确定进入决赛企业和团队。

(二)决赛规则:

1. 晋级决赛的企业、团队进行决赛,设5名评委(2名投资评委、2名技术评委、1名企业评委);

2. 每家企业12分钟时间,其中8分钟企业自我展示(企业PPT和产品),4分钟评委提问、点评及打分。评分结果现场公布,以全体评委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赛出安徽赛区团队组、企业组的一、

二、三等奖及优秀企业奖、优秀团队奖;

3. 根据国家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分别从企业组、团队组按获奖排名推荐优胜企业、团队进入全国赛。

评分标

八、比赛奖项及支持政策

(一)安徽赛区将评出团队组一、二、三等奖各1名,企业组

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3、6名),优秀企业奖20名,优秀团队奖5名。

(二)安徽赛区决赛评出的获奖企业,将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 符合相关科技计划要求的,予以优先支持;

2. 安徽省青年创业引导资金,予以优先支持;

3.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予以创新创业贷款支持;

4. 优先推荐给创投机构、金融机构;

5. 企业所在地方科技部门给予相应配套政策支持。

(三)入围全国赛的优秀团队

1. 获得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

2. 选择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众创空间(苗圃、创业咖啡)落户的,享受一定期限免收房租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

3. 获得创业政策、创业融资等方面的指导培训;

4. 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九、安徽赛区评选机构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徽商银行合肥创新大道支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芳晟创业投资基金(北京)、仙瞳芳晟基金(北京)、安徽省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云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火花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纪元时代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誉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松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南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宜兴江南天源创业合伙企业、合肥市中兴合创半导体创业投资基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上海朗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闽商股权投资集团、合肥兴泰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和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合肥高新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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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2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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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20xx年)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由共青团长春市委、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春电视台联合举办。大赛旨在进一步倡导创新创业文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引导和带领一大批大学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重点培育具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的创新创业企业,助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创业型城市建设。

一、大赛时间

20xx年 3月12日— 20xx年11月20日

二、大赛主题

青春飞扬 激情创业

三、大赛目标

(一)倡导创新创业文化,培养青年创新创业意识,营造全社会尊重创业、鼓励创业、积极创业的良好氛围,拓宽青年自主创新创业的渠道。

(二)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青年就业创业的有关部署,提升青年创业能力,有效引导和促进广大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

(三)建立功能完善的创业服务体系及健全的组织网络平台,积极提供政策解读、资金帮扶、创业指导等方面的服务,切实提高青年就业创业能力和青年就业创业成功率。

四、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长春市委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长春电视台

承办单位:长春青年创业园

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长春海外学人创业园

吉林省高新创业孵化产业园

大赛组委会:由大赛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大赛领导工作。

孙亚明 长春市副市长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心锐 共青团长春市委书记

王志强 长春电视台台长

石 威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姜晓东 共青团长春市委副书记

路良魁 长春电视台副台长

大赛秘书处:由大赛主、承办方有关人员组成,为大赛组委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宣传推广、培训辅导、大赛评审、会务与活动等工作。

董鲲鹏 共青团长春市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

刘长乐 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 伊 长春电视台专题节目中心主任

刘叔杨 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助理

大赛联络处:

徐宇红 联系方式:88787889

宋庆宁 联系方式:88776425

五、参赛范围

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创业青年或创业团队。

六、赛程安排

大赛整体分为宣传报名、初选、初赛、复赛、决赛、项目推介和倡树典型六个阶段。初选采用书面评审方式,以参赛者(团队)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为准。初赛和复赛采用答辩方式进行评选。决赛以电视大赛的形式进行,现场确定比赛结果。

第一阶段:宣传报名(03月12日至06月30日)

利用媒体和团组织的力量,对大赛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提高大赛知晓率,为大赛进行全面预热。组织参赛选手报名,收集整理、审核项目计划书及参赛者基础信息。

第二阶段:项目初选(07月01日至08月10日)

深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进行项目调研,根据项目实际反馈情况,由项目初选专家组对所有资料完备的项目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初赛项目。

第三阶段:初赛阶段(08月11日至08月31日)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负责人进行创业计划书编写培训,参赛选手修改完善、递交创业计划书;大赛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复赛项目。

第四阶段:复赛阶段(09月01日至10月10日)

大赛组委会对进入复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参赛选手(团队)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大赛专家组对复赛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进入决赛项目;进入决赛的团队需在长春青年创业园完成工商注册工作。

第五阶段:决赛阶段(10月11日至11月20日)

大赛组委会在长春青年创业园设立联络处,组织对进入决赛的项目提供一对一的创业辅导,创业者(团队)进一步完善创业计划;参赛选手参加创业大赛节目录制,组委会确定比赛最终结果并进行表彰奖励。

第六阶段:项目推介和倡树典型阶段(12月至20xx年3月) 建立创业青年与导师和风投机构的对接机制,帮助青年做好项目开发、设计、完善和实施;倡树宣传创业典型。

七、参赛要求及报名方法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具备创业性、实用性和实效性的创业项目。具体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项目;创意设计、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

2、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创业项目体现可操作性、相对超前性、新颖性。

4、参赛团队需对参赛项目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所有人的授权委托,科技成果来源不限,可为自行研制或购买,无知识产权纠纷,科技成果可转化性强。

5、创业项目投资预算合理。

(二)报名

时 间:3月12日—6月30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咨询电话

报名网站:

电子邮箱:

(三)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需提交创业大赛报名表,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2份。在校学生需提交学生证及其复印件,以及校团委开具的在校证明。已毕业者需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送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厦1021室(硅谷大街1198号)

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914室

全日制大专院校在校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材料需报送至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报送至大赛秘书处。

八、大赛奖励设置

大赛设立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三等奖十项,优秀奖20项,大赛组委会将为每项获奖项目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并在社会上进行宣传推介。

对落户长春青年创业园并签订入驻孵化协议且完成工商注册的获奖团队(团队中大学生持有股份不少于30%),将给予以下的创业扶持政策:

(一) 创业资金扶持

一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20万元/项

二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10万元/项

三等奖,无偿资助创业扶持资金人民币 5万元/项

(二)配套优惠政策及措施

1、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在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优先支持申报创新基金,并优先给予资金配套。

2、创业资金资助计划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300万元专项孵化资金,对符合其政策扶持的获奖项目,优先给予扶持。对列入“长春创业型人才培养计划”的项目,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服务。

3、孵化服务计划

长春青年创业园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导师、运营指导、项目申报、企业诊断等全方位的孵化服务,同时为获奖项目提供一定面积的优惠孵化场地(第一年免费,第二年减半)。

4、科技资源平台

获奖项目可获得长春青年创业园免费提供其公共技术平台开放服务、优先获得其提供的市场拓展、供应链整合等机会。

5、项目推介

大赛组委会将择期举办项目推介会,重点向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推介大赛入围项目,并组织力量做好其他参赛项目的跟踪工作,努力促成创业投资的成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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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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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总结

创业计划的简述(包括公司、项目产品、创业团队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介绍

项目的创意背景、技术(创意)的描述和前景分析。

三、市场分析

1、行业及市场概述(国内行业状况、市场容量);

2、项目的市场需求程度(分析项目市场的可接受容量、主要市场);

3、项目的目标市场(结合产品优势、企业优势,确定该产品的细分市场定位);

4、项目的市场竞争分析(从项目的技术优势、营销优势、行业的认知、团队管理优势等多方面分析与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

四、总体进度安排与发展策略

1、项目总体安排(描述项目实施计划、操作周期、阶段目标);

2、项目开发、生产策略(从利用企业优势、合理组合各种资源出发,描述对项目开发、生产、销售进行的合理策划,以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的需求,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和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3、项目市场营销策略(制定项目产品市场的推广计划,制定项目产品销售计划,及制定计划时所采取的各种策略);

4、项目获利方式(其中可分析技术的先进性对获利方式的贡献程度等,分析这种获利方式是否是最佳的,及持久性)。

五、创业团队

1、核心团队:教育背景(学习及培训经历)、工作业绩;

2、创业发起人:自我评价(创新意识、开拓能力、经营理念)。

六、资金运作与财务预测

1、项目资金来源与运营计划;

2、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3、预测近3年的财务状况,列出主要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

七、风险应对

关键的风险分析(财务、技术、市场、管理、竞争、资金撤出、政策等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八、远景规划

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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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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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__]147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举行大连工业大学第一届手工DIY创意创业大赛,从中选拔出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辽宁省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一、赛事组织

1.主办单位:教务处

2.承办单位: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参赛单位与学生要求

1.比赛面向全校本科生,不分专业,学生可独立成队,也可以自愿组队,建议跨专业组队。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每件作品可以有1~2名指导教师。

2.参赛人员需认真填写参赛报名表(见策划书附件)。

三、竞赛内容与规则

1.竞赛作品性质

参赛作品应是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的创意创业作品、科技作品或专利发明产品等。作品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创新性,严禁弄虚作假,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创新审查和防抄袭审查。

2.竞赛作品内容(作品命题)

凡是与DIY创意为主要内容的创新活动,能挖掘大学生的创新潜能,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有关的科技创新课题与作品,能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人们积极向上以及给人们带来美感和愉悦的产品, 都在此项目范畴之内。

根据作品形式对所涉及项目进行分类如下:

A. 创意实物作品类

B. 创意方案作品类

根据作品所涉及技术领域将项目进一步分类如下:

(1)时尚手工创意类:如创意学习用品、笔筒插花、雕塑、相框、手工玩具、小礼品、创意箱包、创意鞋子、创意生活用品、时尚纪念品、挂件饰品等;

(2)电子软件及应用类:如软件产品造型设计、应用程序设计、工业产品或组件创新设计、电路电子应用设计等;

(3)环保创作类:如以环保为主题,突出体现环保意义,作品具有一定实用价值;

(4)服装设计类:创意服饰类;

(5)创意设计:如汽车、建筑、景观、手机等的设计、海报创意设计、公益广告创意等新概念设计;

(6)创意策划:如有新意的活动策划、商业模式、营销方案、创业计划、广告脚本等,作品要符合现实需要。

3.竞赛规则

(1)参赛者根据竞赛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申报作品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间完成的申报,将不能参加竞赛评选。

(2)所申报作品要以DIY创意创业为核心,作品评审要侧重技术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四、竞赛时间和报名方式

(1)启动时间: 5月29日起,面向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进行宣传动员。

(2)报名时间: 5月29日~6月5日。参赛学生需联系指导老师,组成稳定的创作小组,采取自愿方式于上述时间到信息学院应用数学系报名。

(3)作品准备阶段: 5月29日~ 7月1日。各团队确定设计主题,并进行精心设计创作,完成作品。

(4)初赛时间: 7月1日~7月10日,7月中旬公布复赛安排。

初赛环节:

A.创意实物作品类需要上交作品设计说明书纸质1份及电子版,无统一格式要求,一般包括作品名称、作品背景、作品简介、作品解读、作品价值五部分。如有申请专利等相关辅助材料复印后附在说明书后面。作品实物或模型可在决赛环节时现场展示。

B. 创意方案作品类需要上交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效果图和说明书等。

(5)复赛时间: 9月。

2.参赛报名方式

电子版参赛报名表需在6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点:综B308。

五、评审与评奖办法

1.竞赛评审要求及评奖标准

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从设计作品的命名、设计制作、创新性等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具体标准如下:

(1)作品创意创新性,占总分值40分;

(2)与社会经济和发展相关度,占总分值20分;

(3)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实际应用价值和一定的推广性,占总分值40分。

评审包括初赛和复赛两次进行,原则上只有通过初赛的作品,才可以参加复赛评选。

2.奖项设置

(1)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大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将通过初审、复审,最终确定获奖作品名单。本次大赛将按类别评奖,每类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

(2)为提高同学们参加大赛的积极性,对一些没有形成实物作品,但有良好创意、创新思想的策划或设计,设立最佳创新奖和最佳潜能奖若干名,具体名额视参赛人数确定。如果所设计产品适合进行创业或有申报专利可能的,还将向有关部门进行推荐申报。

(3)指导教师奖:根据赛项具体情况设定相应的优秀指导教师奖。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联系人:张玉杰、刘超、张大海。

学生联系人:徐迪、金良玉、张棋超。

组委会办公地点:综合楼B308。

联系电话:

七、其他

知识产权:参赛作品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由知识产权引发的纠纷,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校竞赛组委会。

附件:手工DIY创意创业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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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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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行总结

创业计划的简述(包括公司、项目产品、创业团队等基本情况)。

二、项目介绍

项目的创意背景、技术(创意)的描述和前景分析。

三、市场分析

1、行业及市场概述(国内行业状况、市场容量);

2、项目的市场需求程度(分析项目市场的可接受容量、主要市场);

3、项目的目标市场(结合产品优势、企业优势,确定该产品的细分市场定位);

4、项目的市场竞争分析(从项目的技术优势、营销优势、行业的认知、团队管理优势等多方面分析与市场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

四、总体进度安排与发展策略

1、项目总体安排(描述项目实施计划、操作周期、阶段目标);

2、项目开发、生产策略(从利用企业优势、合理组合各种资源出发,描述对项目开发、生产、销售进行的合理策划,以提高产品综合竞争力,满足市场的需求,在较短时间内开发和生产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3、项目市场营销策略(制定项目产品市场的推广计划,制定项目产品销售计划,及制定计划时所采取的各种策略);

4、项目获利方式(其中可分析技术的先进性对获利方式的贡献程度等,分析这种获利方式是否是最佳的,及持久性)。

五、创业团队

1、核心团队:教育背景(学习及培训经历)、工作业绩;

2、创业发起人:自我评价(创新意识、开拓能力、经营理念)。

六、资金运作与财务预测

1、项目资金来源与运营计划;

2、投资收益与风险分析;

3、预测近3年的财务状况,列出主要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

七、风险应对

关键的风险分析(财务、技术、市尝管理、竞争、资金撤出、政策等风险),提出应对措施。

八、远景规划

未来1—5年的定位及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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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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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创业者姓名: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参赛组别:

a创意组

b创业组

日期:年月

一、创业者情况简介

教育背景,学习的相关课程及企业管理、经营经验;

二、项目概述

公司的业务和目标及其他。重点包括对公司及产品(服务)的介绍;指出新思想的形成过程和对企业发展目标的展望;

三、市场分析

1、目标客户描述;

2、市场的容量/本企业预计市场占有率;

3、市场容量的变化趋势;

4、竞争对手的主要优势;

5、竞争对手的主要劣势;

6、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主要优势;

7、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主要劣势;

四、经营管理

1、运作方式,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及产量目标;

2、资源配置,包括生产运作设施配置,生产资料配置和劳动力配置;

3、管理模式,包括公司的物流管理和质量管理;

五、营销策略

1、营销计划;

2、竞争性推销;

3、市场渗透计划(如何保持、提高市场占有率);

六、企业组织结构

1、企业注册的所有制形式;

2、核心管理层,包括工作职责、经验、能力、专长、月薪;

3、员工安排,包括部门、人数、具体职责、月薪(可以附加组织结构图和工作描述);

4、公司的经营执照及费用预测;

5、公司的责任,包括保险、纳税等费用预测;

七、财务状况

1、预算及投资报酬;

2、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和费用、现金流量;

3、财务分析,包括资债平衡预测、月收入表和财务变化、各类财务预测的表图;

八、机遇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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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创业大赛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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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赢在起点 争做先锋

二、承办单位:中山青年创业梦工场

三、活动时间:__年5月4日至6月7日

四、活动名称:“赢在起点 争做先锋”__年中山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节”创业大赛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大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大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设计小组,(提倡自行组成跨专业、跨班级)以小组的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3—6人。每小组内需要有一个小组长,进入决赛后,小组必须邀请一名老师做指导。

(二)参赛备注:

1、团队必须保证拥有参赛项目所涉及的有关专利授权,若因此产生纠纷,大赛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为了配合活动宣传,进入决赛的团队必须接受合作媒体的有关宣传及报道。

3、参赛团队必须参与相关的创业培训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

4、初赛后需进行项目实践、项目试验才能继续参与总决赛评选。

六、报名方式:各参赛选手组建好团队,起好团队名称及口号,于5月18日前填写报名表格(电子版表格在下载),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参赛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

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宝婷 、林晨晨

邮箱:

八、大赛设置及安排策划

(一)报名:5月18日前

本次大赛报名截止时间5月18日,报名必须完整提交参赛报名表。

(二)初赛:5月23日

初赛举办地址为: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以演讲展示的形式进行,创业团队在限时3分钟介绍创业方案,由组委会组建中山市青年创业协会企业家代表针对创业计划书提问与提出建议2分钟,按排名选定最后10支队伍晋级决赛。

(三)决赛培训:5月29日

培训地址为:中山职业技术学院,针对进入决赛的队伍,开展初创管理课程,邀请高级导师指引解难,深入帮助创业青年,在决赛前作最后冲刺把关。

(四)项目实践评估:6月5日

针对进入决赛队伍,进行项目实践评估,晋级决赛的团队必须落地开展参赛项目才能继续参与总决赛。期间,大赛创业导师团队将亲自实地考察各团队项目实践状况,望能直接地、有效地、专注地为参赛团队进行指引辅助。

(五)决赛:6月7日

决赛举办地址为:高层次人才俱乐部,以演讲答辩的形式进行,选手展示项目8分钟加上导师点评5分钟,由组委会组建中山市青年创业协会创业导师和知名企业家组成评审队伍,将根据创业项目的市场机会、商业模式、营销策略、团队管理、财务分析的综合质量最终决出名次,并进行颁奖仪式,将邀请相关领导出席。

九、奖项设置:大赛共有10队选手进入总决赛,届时将评出冠军1名、亚军2名、季军3名、优胜奖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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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模拟与实战营销大赛和创业生存大赛策划书_社团活动策划书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营销,社团,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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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实战营销大赛创业生存大赛策划书

为了响应我校第八届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暨科技活动节,展现当代大学生新面貌,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经济与管理学院营销协会、创业协会决定携手旺旺集团许昌部开展“旺旺杯”模拟与实战营销大赛和创业生存大赛。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赢在大学

二、活动对象:许昌学院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组织方式:

主办单位: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策划承办单位:经管学院团总支   营销协会  创业协会

赞助单位:旺旺集团许昌部、第一范文网

四、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11月10日---11月15日

2、比赛时间:11月16日---11月25日

3、评审答辩时间:11月26日

4、颁奖时间:11月29日

5、优秀团队赴企业参观时间:3月26日

五、大赛流程:

模拟与实战营销大赛

1、各团队按照要求上报《营销策划书》。组委会邀请参赛企业和评审委员会对营销策划书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参赛队伍进入比赛。

2、参赛队按照各自的营销策划书进行实战销售。可参考的营销方式有:摊位销售、上门推销、网络营销、跳蚤市场等,组委会鼓励参赛队伍所设计的营销方式具有创新性。

3、参赛队结合前期实践工作,在《营销策划书》的基础上,总结销售经验和体会。撰写《模拟与实战营销总结报告》,并通过答辩,由组委会根据综合评估的结果评出获奖队。

创业生存大赛流程:

1、各参赛队提交《创业策划书》,赞助单位为每支队提供300元现金作为创业资本。

2、大赛正式开始后,在规定时间内,不限形式、不限地点,自由进行创业相关活动。

3、实战阶段结束后,由各组撰写《创业生存大赛总结书》并进行答辩,评委会根据盈利数额、项目创意等评出优秀团队。

六、参赛要求:

参赛队要以团总支社团部或社团为单位组织报名,原则各院(部)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6-10人,设立队长一名对本团队全权负责,报名表于11月15日前交予大赛负责人。

模拟与实战营销大赛联系人:

宋东亚   15836583085     朱亚磊    18937468617

创业生存大赛联系人:

马盼    13782261715      王辉     15617203381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三个    荣誉证书+物质奖励

二等奖五个    荣誉证书+物质奖励

三等奖十个    荣誉证书+物质奖励

营销明星、创业明星各五人

共青团许昌学院委员会     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处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总支

营销协会             创业协会

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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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策划书_策划书范文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全文共 7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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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创业创意大赛策划书

活动目的:为迎接学校“社团文化节”的召开,培养同学们对创业的兴趣,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让同学们发现自身的优点,结合我社的实际,给同学们一个锻炼自己、提高自己、认识自己的平台。经《创业起跑线》全体成员讨论,决定开展“创业创意体验”活动。

活动步骤:第一步:创业创意点子收集:

一,参赛对象:四川幼专全体同学

二,参赛形式: 1.将自己对创业的认识和好的创业点子以计划书的形式表达出来,交到《创业起跑线》的余琴。

2.字数1000字为宜。

3.交作时间:2012年4月1日以前(待定)

4.联系电话:

三,评奖办法:本次活动将设“优秀创业创意奖”10名,发给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二步:举行“渲染自己的那片蓝”优秀创业创意作品交流活动:

1.活动地点:艺术中心

2.活动对象:四川幼专全体同学

3.活动进程: a. 学习名人成功的经验。如:乔布斯,比尔盖兹。

b.向大家推荐一些与创业有关的书籍,分析当前创业的形势,并给自己定个方向,为未来的蓝天而奋斗。

c.谈谈自己的创业理想,并思考现在该做什么,未来该怎样做?

d.宣布获奖同学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获奖同学谈自己的创业想法,并与其它同学交流,大家一起学习,一起进步。再一起合影。

e.没获奖的和参观同学可以各抒己见,谈谈自己的看法,与大家一起分享。并发与一个小奖品。

f.寻找属于自己的第一桶金:利用节假日社团给同学们找一些兼职;五月份社团组织“寻找自己的那片天空——实践”体验活动:去水果批发市场批发水果出来卖,并分工合作;让同学们体验生活,并接触小的创业意识,从最基层做起,积累经验,为自己以后创业大道铺块垫脚石。

g.体验活动完后,参加体验的同学谈自己所获取的精彩体验和宝贵经验,并用彩签纸做成展板贴出来。

活动预算:200元:荣誉证书和奖品每份12元,计120. 海报用品 20 其它消费60 如:场地设置,氢气球,两袋阿尔卑斯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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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创业大赛的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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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竞争激烈,许多毕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巨大压力。为了使我们同学能够在这严峻的社会就业压力下立于不败之地,锻炼同学们团队协作能力以及使同学们的意志与毅力的得到磨练,我们经济管理学院举办了这次“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同学们开辟新思路,打破传统就业格局,鉴于现阶段国家政策的支持,积极鼓励大学生创业,为同学们以后走向社会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我院20xx年11月25日在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三教201举行了一场由经济管理学院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各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我们分为了三个部分:赛前准备部分、初赛部分、决赛部分。下面我们将对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总结。

赛前准备部分:在赛前准备的时候,大赛负责人为同学们项细介绍了比赛的规则和要求。由于同学们的充分准备,为他们参加初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初赛部分:本次“大学生创业大赛” 秉着创业基金不限以自由创业为主题的活动,以全院的学生为对象,有个人(三人)或是团队(七人以上)的形式参加。由分团委、学生会邀请本院有经验的老师、领导,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前七强,进入决赛。

决赛部分:决赛是以团队代表现场解说,评委现场打分并提问的形式呈现。参赛选手向评委结合PPT 做策划书的详细介绍以及评委想参赛选手现场提问,根据得分选出前三名和两个个人风采奖并颁发奖状。

活动内容:

在活动开场之前,我们先给大家播放了音乐,为了活动现场的气氛,让参赛选手放松愉快的环境下进入活动环节。

在第一个环节里,赛中,现场解说员声音洪亮,自信。完全展现了当代大学活力。同时也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敢于上台演说的能力。评委现场提问,要求选手具有较高的现场应答的能力。虽然有的团队还不能应答自如,但这也提醒了他们在今后不管是在学习还是在今后应聘工作是注意培养自己的随机应变的能力。评委们的点评也非常精彩,常常打开了参赛团队的创业思路,给他们提出了非常宝贵的意见,参赛团队也虚心求教。整个过程中思维的火花进行了较好的碰撞,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积极向上创业交流氛围。此外,有的参赛团队制作的PPT 也较为精彩。PPT 中展现了大量的实地调查的数据,从风险、机遇、市场、宣传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分析,充分展现了参赛团队的专业性。这从侧面也培养了我们分析问题的辩证思维能力和思维严密的逻辑性。不仅如此,在本次创业策划大赛中,每支队伍每个队员的分工不同,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要知道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在社会中打造一片天地的。只有学会与他人团结合作才能走得更远。这对同学们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一环节,记分小组根据评委的打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两名个人风采奖。

此次活动的优点:

通过主办本次活动将有利于引导我院部分大学生将来的就业、择业问题,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将为促进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拓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且本次创业大赛活动充分的调动我院学生对自主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以及提高我院学生就业与自主创业的认识从而使的其在学院的学习中更加努力。

此次活动的不足之处:

活动中得不足还是存在的本次活动时间有点仓促,选的时间是晚上,没有考虑到大家休息时间也没有给参赛选手充分的时间来展示他们的作品。下次举办活动我们要合理安排好活动举办时间。还有在评委邀请方面尽量邀请涉及到不同深度和广度的人。

活动总结:

这次活动大家都获益匪浅,感慨万分,以后我们会更加努力,把活动做到尽善尽美。没有最好,但我们有更好,敢想敢做敢挑战。我们会把每一个有意义的闪念变成现实,变的更具影响力更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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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创业大赛的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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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竞争激烈,许多毕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的巨大压力。为了锻炼同学们团队协作能力,经济管理学院举办了这次“大学生创业大赛”,为同学们开辟新思路,为同学们走向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此次活动我们分为了三个部分:赛前准备部分、初赛部分、决赛部分。下面我们将对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总结。

一、赛前准备部分:

在赛前准备的时候,大赛负责人为同学们项细介绍了比赛的规则和要求。由于同学们的充分准备,为他们参加初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初赛部分:

本次“大学生创业大赛” 秉着创业基金不限以自由创业为主题的活动,以全院的学生为对象,有个人(三人)或是团队(七人以上)的形式参加。由分团委、学生会邀请本院有经验的老师、领导,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出前七强,进入决赛。

三、决赛部分:

决赛是以团队代表现场解说,评委现场打分并提问的形式呈现。参赛选手向评委结合PPT做策划书的详细介绍以及评委想参赛选手现场提问,根据得分选出前三名和两个个人风采奖并颁发奖状。

四、活动内容:

在活动开场之前,我们先给大家播放了音乐,为了活动现场的气氛,让参赛选手放松愉快的环境下进入活动环节。

在第一个环节里,现场解说员声音洪亮,自信。完全展现了当代大学活力。同时也锻炼了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敢于上台演说的能力。评委现场提问,要求选手具有较高的现场应答的能力。整个过程中思维的火花进行了较好的碰撞,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积极向上创业交流氛围。

此外,有的参赛团队制作的PPT也较为精彩。PPT中展现了大量的实地调查的数据,从风险、机遇、市场、宣传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全面的分析,充分展现了参赛团队的专业性。这从侧面也培养了我们分析问题的辩证思维能力和思维严密的逻辑性。

不仅如此,在本次创业策划大赛中,每支队伍每个队员的分工不同,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协调。要知道在未来的社会竞争中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在社会中打造一片天地的。只有学会与他人团结合作才能走得更远。这对同学们培养团队协作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最后一环节,记分小组根据评委的打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两名个人风采奖。

五、此次活动的优点:

通过主办本次活动将有利于引导我院部分大学生将来的就业、择业问题,同时通过本次活动将为促进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拓展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在校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ね贫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发展。而且本次创业大赛活动充分的调动我院学生对自主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以及提高我院学生就业与自主创业的认识从而使的其在学院的学习中更加努力。

六、此次活动的不足之处:

活动中得不足还是存在的本次活动时间有点仓促,选的时间是晚上,没有考虑到大家休息时间也没有给参赛选手充分的时间来展示他们的作品。下次举办活动我们要合理安排好活动举办时间。还有在评委邀请方面尽量邀请涉及到不同深度和广度的人。

七、活动总结:

这次活动大家都获益匪浅,感慨万分,以后我们会更加努力,把活动做到尽善尽美。没有最好,但我们有更好,敢想敢做敢挑战。我们会把每一个有意义的闪念变成现实,变的更具影响力更值得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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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创业大赛的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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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1、培养参赛选手创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体系,拓展知识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2、培养团队合作精神,使参赛选手感受到团队的重要性,一个成功的创业计划离不开他人的支持。

3、使参赛者体验到创业过程中的艰辛与快乐,激励他们的创业激情。

4、营造创业氛围:在活动的宣传中,以及选手准备的过程中,能够营造一个创业计划设计的良好气氛。

二、活动过程:

1、比赛前,通过抽签决定各参赛对的出场顺序。

2、主持人说开场词,宣布活动开始。

3、各参赛度队利用上场5分钟的时间进行有关计划的简介。

4、各参赛队在3分钟内回答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

5、评委根据参赛作品及参赛队员的表现,对各队进行打分。

6、下设一等奖一人,二等奖二人,三等奖三人,根据分数高低进行评奖。

三、活动出现的问题:

1、场地申请时间不合理,该教室当晚有课,导致活动开始前期比较吵闹。

2、有些参赛队伍未能到场且没有通知,导致安排不便。

3、有些参赛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业计划介绍,使得比赛时间拖沓。

4、有时主持人未能调节场上气氛,在主持人报幕时会场较为吵闹。

5、由于参赛选手陆续入场,现场秩序前期较为混乱。

四、活动改进:

1、在活动举办前询问其选手是否能准时参与,对于活动未能及时到达且未通知的参赛队视为弃权

2、对于参赛选手进行醒目的时间提醒,规定时间结束时,可直接停止其比赛

3、主持人可通过有奖竞答,颁发小礼品来调动气氛

4、对于比赛开始前几分钟,保证会议秩序

五、活动心得:

1、作为活动的主要组织方,从此次创业计划比赛中锻炼了我的活动组织能力,培养了解决现场突发状况的反应能力,以及人员管理能力。通过自己亲自举办创业计划大赛的活动,我明白了实践出真知。

此次活动全流程都是自己主要控制的,希望后期能将一些活动中的掌控交给部门人员协调管理,不仅仅让我有锻炼的机会,同时能给予新委员一些学习的机会。当然后期活动中有发现一些困难之处和难以预料的状况,还需要我去改善和解决。

2、从此次活动中也能学习一些创业方面的知识,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为自己提供了一些创业上的灵感,明白了创业的艰辛与不易。

3、举办此次创业计划大赛,是与新委员们的第一次合作,新委员们的热情都挺高涨,虽然合作方面不是十分契合,但我相信他们会越来越亲密,在后期举办活动中真正的协调。此次活动培养了实践部的团队精神,磨合了各新委员们之间的合作。活动的成功与精彩,离不开新委员的努力。

4、当然我能够在活动的努力中得到快乐,在活动成功举办后,感到一种自我成就感。一个活动的完美举办要考虑很多方面,需要我不断学习和借鉴他人的成功案例。不仅仅需要我的努力,更离不开和部门人员的合作和交流。在合作与交流中我们能不断改进和完善活动的方案,注意到更多的活动细节。通过一次次活动的积累,无论举办是否成功都是对我后期工作的指导。最后我希望我能将后期活动进行改善,采纳一些新委员的建议,努力将下一场活动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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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比赛规则说明书_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比赛,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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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规则说明书

一、 球类赛规则

1.1   男子7人足球(7人+3替)

一、队员人数

1、每队上场队员最多7人,可以有替补队员3人,如果因特殊情况一队只有6人到场,可以以6人应战对手7人。

2、一场比赛应由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7人,其中必须有1人为守门员。如果比赛前任何一队队员少于或等于5人或在比赛中队员被罚出场致使场内队员少于5人时,该场比赛队员少的队为弃权,对方2:0胜,如对方净胜球数超过2个,则按实际比分计。每场比赛准许换三个人。换下的球员不能再上场了。

二、队员装备

运动员上场不准穿钢钉球鞋。自备装备,可以穿护板。可以带自己的足球

三、比赛规则

1、某队迟到10分钟以上按自动弃权处理,本场裁判有权判该队本场比赛0:2失败。

2、某队已经有6人到场,等(第7人5分钟)不到,如果不肯以6人迎战对手7人,就按弃权论。迟到的第7人在比赛开始之后赶来,只允许下半场登场,即整个上半场必须6人对7人。下半场恢复7v7。

3、开球方式掷硬币或者猜拳裁判与双发队长协商后决定。

4、为了鼓励积极性,守门员可以主动上前参与进攻,如甲方守门员过了半场参与进攻,则不允许在乙方断球后在本方半场直接吊门(进球也无效,并给予吊门队员黄牌警告),必须过半场才可以直接射门。

5、如果甲方守门员没有参与进攻,很老实的在甲方自己的禁区中,那么就算乙方从自己禁区直接吊门、射门,进球都算有效。

6、守门员只能在禁区内用手,禁区外故意手球视情况出示红黄牌。无举臂、抬手动作,球直接砸在手臂上,不算手球。(具体情况裁判自己掌握)

7、本方球员用脚回传本方守门员,守门员必须先用脚触球才能用手拿,违反此条判罚间接任意球。本方球员用头回传本方守门员,则可以直接用手接。

四、比赛时间

1、比赛时间分为两个25分钟相等的半场。在每半场比赛因各种原因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有补时)。在每 半场比赛结束时,如因执行罚点球,应允许延长时间执行罚完点球为止。

2、上下半场之间的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裁判自己掌握)。

3、实行单场淘汰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4、半决赛及决赛,若在比赛时间内不能决出胜负,可加时(10分钟,无上下半场之分)    如果还没有分出胜负,则立即进行点球决战。

五、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不许铲抢。(友谊第一)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在双方进行争抢或对方队员控制球时实施铲抢,被视为严重犯规,判给对方直接任意球,可根据犯规严重情况给予黄牌警告或罚出场。这条规则是和十一人制规则最大的区别,说明七人制足球对于不论从各方向进行的铲球只要动作过大、力量过分都进行判罚。

六、任意球、点球、球门球、越位

(一)任意球

任意球有直接任意球和间接任意球两种,直接任意球直接入门得分,间接任意球直接得分也不算

罚球程序:

1、将球放定在犯规地点。

2、对方队员距球到少8米。

3、球被触动后即算比赛开始。

罚则:

1、球在踢出前对方进入距球8米以内,裁判员应该罚球延至符合规则规定后再开出,对进入8米内的对方球员给予警告。人墙最多3人。

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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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创业大赛主持词_礼仪主持_网

范文类型:主持词,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主持,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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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赛主持词

励志照亮人生,创业改变命运。(现场临时改为创意江北、创业无限)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跋涉在创业征途上的朋友们,各位现场的来宾:

大家下午好!

今天是XX年8月24日,这里是重庆市江北区“江利圣特杯”劳动之星 技能人才创业大赛复赛的现场。1年前的这个时候,也是在这个地方,我很荣幸主持了XX年的江北创业大赛。转眼一年的时间过去,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和我们每个个体,都发生了太多太多的变化。我们欣喜地看到,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创业的队伍中来:他们中有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也有退休后本可以赋闲在家的长者,无论年纪大小,无论经验多少,无论成败几何,越来越多的人汇聚腾飞的江北,开始改变人生命运的创业!

今天,来到比赛现场的18位选手,就是从300多名报名者中优选出来的佼佼者,他们不仅带着创业项目来到现场,还带着家人的支持与鼓励,更带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豪情壮志。当然,所有的参赛选手一路走来,不仅有创业导师的悉心指导,更有江北区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光临复赛现场、为创业者加油助威的各位领导,他们分别是:

是比赛,就有规则。今天比赛的评判权,掌握在3位评审老师手中,让我们首先认识评审组组长:

1、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发展研究部部长、《重庆创业》杂志主编  谭刚强 教授

2、重庆江利圣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总经理  唐德强 先生

3、重庆大学生村官创业大赛评委  黄欢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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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私人创业借贷及还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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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______镇村民委员会(第三经济合作社)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______村,面积为414.87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414.087亩。

二、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21000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870.67827万元.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先付435万元给乙方。在20__年12月30日前,甲方将余下征地补偿款435.827万元付清给乙方。

3、五十年后该用地按国家国土政策处理。

4、在三年内征用磨刀用地如有征地补偿上升,按上升价格补偿。

三、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开发使用该用地。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日起生效,如有不足之处,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______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镇村民委员会(盖章)

二、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范文二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被拆迁人(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房屋承租人(使用人)(以下简称丙方):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邮编: 电话: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建设需要,经批准取得_________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___________等规定,对乙方的房屋进行拆迁,甲、乙、丙_____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拆除房屋现状

(一)房屋所在地点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有证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__,房屋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的用途_________,房屋的产权性质_______,房屋的结构_________,房屋的总楼层数__________,房屋所在的楼层数___________,房屋的朝向______________。

(二)房屋内部设施及装潢情况:

(三)房屋的附属物及构筑物情况:

(四)机械设备情况:

第二条 乙方或丙方基本情况

(一)被拆除房屋为住宅时:

1、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人(其中常住人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

2、丙方有正式户口_________人,分别是(姓名、性别、年龄、与户主关系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拆除房屋是非住宅时:

1、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丙方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选择第________种方式:

1、货币补偿。2、房屋产权调换。

第四条 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金额的确定选择第_________种方式:

1、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货币补偿基准价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价格。

2、根据当事人共同推荐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格确定。

3、当事人对评估机构的选定意见不统一时,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评估价确定。

4、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作价方式。

(二)房屋装潢作价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计价,小计____________元。

2、装潢补偿金额___________元(若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含装潢补偿,此项可不另行计算)。

3、附属物及构筑物补偿金额____________元。

以上三项合计补偿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

(四)房屋货币补偿的币种 __________,补偿金额由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实行货币补偿的,甲方对丙方不再承担安置责任,由乙方对丙方进行安置。

第五条 房屋产权调换补偿方式

(一)甲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____,房屋号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现房、期房,产权调换房屋的楼层、房号的确定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应符合以下标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安置房屋,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2、房屋内应当有以下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装饰与设施标准见附件二

4、新建房屋竣工后质量应经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备案。

(二)被拆迁的房屋及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均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一)、(二)、(三)款统一方式进行确定,并结清产权调换差价。

(三)按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的价格结算产权调换差价。差价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产权调换差价币种:________,差价由_____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_______方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安置

(一)过渡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

2、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

(二)乙方、丙方过渡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乙方、丙方选择自行过渡安置的,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丙方选择由甲方提供周转房过渡安置的,其周转房的地址: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四)甲方保证乙方、丙方在过渡期限内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进行安置。乙方、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周转房的,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___________日内腾空周转房。

第七条 房屋拆迁补助费

(一)甲方按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搬迁补助费________元,临时安置补助费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 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

(二)拆迁非住宅房屋,甲方按___________规定标准,支付乙方、丙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___________元,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__________元,其他补助费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三)房屋拆迁补助费的币种:________,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丙方,支付方式: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应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甲方拆除。

第九条 乙方、丙方的违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在 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第十条 逾期安置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应在本协议第六条第(二)项约定的临时过渡期期满前保证乙方、丙方按期回迁,逾期不能回迁的,甲方应在临时过渡期满______天前通知乙方、丙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的2倍向乙方、丙方加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逾期________个月内,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甲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的________%向乙方、丙方加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3、逾期12个月的,乙方在征得丙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要求重新选择货币补偿或另行选择安置房。

(二)乙方、丙方在临时过渡期内, 收到甲方安置通知(通知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4个月内,应到甲方办理安置手续;甲方应从发出安置通知后再支付乙方、丙方四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不到甲方办理安手续的,不再享受各种补助费或补偿费。

第十一条 甲方关于安置房标准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交付的安置房标准应符合第五条第(一)项及附件二标准的约定。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并赔偿______________元。

(二)安置房屋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处置方式:

本款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本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置。

本协议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产权登记中面积记载不明确的,应由原产权登记部门重新确认。

安置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本协议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甲、乙双方同意按_____种方式进行处置:

1、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置: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如果安置房屋价值大于被拆迁房屋,不找差价,如果安置房价值小于被拆迁房屋价值,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本协议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场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按第五条规定原则据实结算差价;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由甲方按超出3%部分的房屋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协议约定面积)/协议约定面积______100%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支付拆迁补偿资金(货币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安装补助及损失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____日后,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__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前款中的比率)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他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三)

第十六条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土地征用补偿协议书范文三

甲方:______市土地管理局

乙方:______村村委会

因建设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决定征用______村集体所有土地1000亩.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经与村委会协商,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被征用土地的方位:该地块位于______厂东边,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厂,南至______, 北至______面积约I 000亩〔以实测结果为准).

2、土地补偿单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亩

3、地上的种植物按庄稼______元/亩,果树______元/棵作价补偿

4、以上两项由双方派人联合组成测量组进行实地测量统计,根据实际测量统计结果计算总价款.

5、补偿款计算出来后,甲方将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拨付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该款项后一个月内分发给村民。

6、乙方应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在协议签订后两月内将该土地上之所有的集体、私人财物清理干净,将土地交与甲方处理.

7、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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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技术合同认定规则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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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根据所订合同到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技术合同的认定规则。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全文如下: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提高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技术交易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20xx年2月28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将修订后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印发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国科发政字[20xx]253号

20xx年七月十八日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推动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加强技术市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及属于何种技术合同作出结论,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贯彻依法认定、客观准确、高效服务、严格管理的工作原则,提高认定质量,切实保障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财税优惠政策的落实。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规定,就下列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活动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一)技术开发合同

1.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

2. 合作开发技术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

1. 专利权转让合同

2.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3.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4.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

1. 技术服务合同

2. 技术培训合同

3. 技术中介合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分则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术合同登记。但其合同标的中明显含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并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

第六条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服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具体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以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拒绝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向当事人推荐和介绍由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在签订技术合同时参照使用。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在批准、登记后生效,如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等。

当事人为法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技术合同,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合同,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

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第九条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第十条 当事人就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而与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予受理,并进行认定登记。

第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

第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条 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 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涉及当事人商业秘密(包括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保密要求。

当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中约定了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主动保守当事人有关的技术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下列主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一)合同主体不明确的;

(二)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

(三)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

第十六条 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

第十七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补正后重新申请认定登记;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

第十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

(二)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的。

第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资料),以通常掌握该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及样品、样机等产品技术和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二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委托另一方当事人进行研究开发工作并提供相应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合作开发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工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一条 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第二十二条 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所订立的合同,不予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前款各项中属一般设备维修、改装、常规的设计变更及其已有技术直接应用于产品生产的,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四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第三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所订立的下列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村相应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相应的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四)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相应使用费而订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和实施许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就技术进出口项目订立的合同,可参照技术转让合同予以认定登记。

第二十九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无相应证书复印件或者在有关知识产权终止、被宣告无效后申请认定登记的,不予登记。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涉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以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

第三十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技术秘密的,该项技术秘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术秘密可以含有公知技术成分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成果),或者技术秘密转让未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属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前款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二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含技术转让成分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说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三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第三十五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前款项目中涉及新的技术成果研究开发或现有技术成果转让的,可根据其技术内容的比重确定合同性质,分别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或者技术咨询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为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前期技术分析论证的,可以认定为技术咨询合同。但属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独立成立的情况除外。

第三十七条 就解决特定技术项目提出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服务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符合技术服务合同条件的,可退回当事人补正后,按技术服务合同重新申请认定登记。

第三十八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第五章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四十一条 下列各项符合本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且该专业技术项目有明确技术问题和解决难度的,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前款各项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二条 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条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培训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以传授特定技术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合同的主要标的;

(二)培训对象为委托方指定的与特定技术项目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的内容不涉及有关知识产权权利的转移。

第四十五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合同中涉及技术培训内容的,应按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认定,不应就其技术培训内容单独认定登记。

第四十六条 下列培训教育活动,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

(一)当事人就其员工业务素质、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等进行的培训活动;

(二)为销售技术产品而就有关该产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四十七条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技术服务合同中的一种,在认定登记时应按技术中介合同单独予以登记。

第四十八条 技术中介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一)技术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托方与第三方进行技术交易,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

(二)技术中介的内容应为特定的技术成果或技术项目;

(三)中介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中介主体的资格要求。

第四十九条 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两种形式订立:

(一)中介方与委托方单独订立的有关技术中介业务的合同;

(二)在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的技术合同中载明中介方权利与义务的有关中介条款。

第五十条 根据当事人申请,技术中介合同可以与其涉及的技术合同一起认定登记,也可以单独认定登记。

第七章 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五十一条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查,核定技术性收入。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正并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第五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减免税、提取奖酬金和其他技术劳务费用,应当以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或技术性收入为基数计算。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则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国家科委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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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体系研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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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标的所有权转移法律规则体系研究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转移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从转移时间看,二者经常同时发生,但并非必然同时发生。标的物转移涉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灭失的风险转移、标的物孳息归属等,相关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因此,《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都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且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规则体系。

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依照《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当标的物为动产性质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有3种情形。

1.动产所有权自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的情形。

关于动产交付的概念及法律含义,现行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从民法角度看,一般认为,动产交付是指将自己占有的物或所有权凭证转移给他人占有的行为。

交付主要有5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现实交付。现实交付是指直接占有权的转移。因交付方式的不同,在现实交付的情况下,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又可分为4种:一是由出卖人送货上门的,由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然后由买受人验收,将买受人验收合格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二是由出卖人代办托运的,将出卖人办理托运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三是由出卖人邮寄的,将出卖人办理邮寄手续结束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四是由买受人自提的,将出卖人通知的提货时间(其中包括双方约定的时间或者一般认为合理的时间)视为交付时间。

第二种是观念交付。观念交付是指不以标的物本身的实际交付为标志,而以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据(如仓库出货单、提货单等)的交付为标志。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将相关单据予以交付,标的物所有权便发生转移。

第三种是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在签订买卖动产合同之前,交易双方即约定标的物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即为标的物交付时间。

第四种是占有改定。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在一段时间内仍需要继续占有标的物,此时交易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买受人暂时实现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而不是立即实现对标的物的直接占有。比如,甲将电视机转让给乙,但甲还需要暂时使用此电视机。甲乙双方本来应当另行订立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由甲先根据转让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实际交付给乙;再由乙根据借用合同或者租用合同的约定,将电视机暂时交付给甲使用。显然,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电视机在甲——乙——甲之间的来回传递并无实际意义。为简化程序,双方只需要订立契约,便可以实现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包括当事人之间转移所有权的合意和使买受人暂时实现间接占有的合意。占有改定中用来替代交付的法律关系一般是合同关系,但也可以是其他法律关系。

第五种是指示交付。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交易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2.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

动产所有权转移以当事人约定时间为准的情形主要有以下3类:一是约定特定标的物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二是约定标的物在交付完成一定期限(比如试用标的物结束的时间)后转移所有权;三是约定标的物在特定条件成熟时转移所有权,但该约定不得作为附条件、附期限合同,因为双方的约定是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要件,而附条件、附期限合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其法律性质不同,调整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3.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特殊情形。

一是标的物所有权保留。《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二是通过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只有在交付标的物时,标的物的所有权才实际转移至买受人。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则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照该规定,不动产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登记机关动产抵押登记簿中记载的时间为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比如,房屋所有权变更必须登记,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以不登记。

另外,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些动产也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但是,这种登记不是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只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作用。

行政机关应准确把握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关系,坚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必须认真研究关于动产、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相关法律,准确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为立案调查及定性处罚等打好基础。

比如在建筑施工领域,建材产品销售者先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供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货款在工程施工期间分期结算或在施工结束后一次性结算,这种情况十分常见,但是,行政机关不能简单地推定建材产品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因为如果作此推定,就会使其中的法律关系复杂化甚至产生混淆。

第一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使用该批建材产品,会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使用后会造成自己所有财产和他人财产的混同。

第二种情况是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借用销售者的建材产品,以后再归还同类物。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与销售者之间的合同关系就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借用合同关系。

第三种情况是建材产品销售者把该批建材产品赠与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他们之间构成赠与合同关系。

显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商业交易习惯,只要建材产品销售者将建材产品送货上门,并经施工企业或项目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履行交付义务,那么该批建材产品的所有权便发生了转移,建材产品销售者对该批建材产品就不再拥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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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技创业中心进驻孵化场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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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旨在共同遵守和约束。

第一条 协议各方甲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是面向社会开展服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公益性科技事业法人机构。

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是一家符合进驻科技创业中心条件,从事高科技领域研究、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能独立享受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规定范围内一种或一种以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

2.企业的住所注册在_________创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孵化场地,孵化毕业后经营年限须在_________年以上(含孵化期),并在_________税务局进行税务登记;

3.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是在_________创业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占全体职工的30%以上。

第三条 孵化项目经乙方申请,并经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对乙方项目进行孵化。

第四条 甲方的职责及义务

1.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验资等开业手续;

2.提供有关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信息;

3.帮助引进人才,管理人事档案,接纳组织关系;

4.帮助培训开发、管理、经营、生产等各类人才;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项目的立项,报批和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

6.提供产品展销、展览、技术交流、技术贸易服务;

7.优惠提供办公用房及科研生产场地;

8.提供办公、生活及保安等方面的服务;

9.对乙方进行指导管理,组织实施每年度的考核。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进行管理,监督乙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吸收新股东或扩股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3.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孵化成功毕业时,将乙方在孵化期间所享受的房租减免部分及获得的种子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补助折成甲方的股权,折股比例另行协商。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及义务

1.自愿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管理制度和细则;

2.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三年发展规划,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开发计划,每半年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考核检查;每年度向甲方上交企业年度总结和第二年度计划,接受每年度的考核;

3.每月度向甲方报送财务,统计等各类报表;

4.爱护甲方提供的场地、用房、各类附属设施(包括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及通讯设施),并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5.根据企业章程,规范企业行为,建立与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6.乙方的项目开发和经营方向必须符合申请时的可行性报告,三年规划及企业章程;7.配合甲方实现第五条第3项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乙方享有所有与甲方职责相对应的各项权利,并且享有如下的优惠措施:

1.由甲方提供创业场地,享受房租优惠政策(具体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有权通过甲方申请种子资金;

3.优先获得风险投资、融资担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补助及科技三项经费的支持;

4.享受按国家规定的税收减免;

5.乙方科技人员的户口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可按_________的规定办理;

6.乙方在孵化期满经过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可按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兑现有关优惠政策;7.获得政府允许的其他优惠政策。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订,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孵化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孵化,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签订终止孵化协议。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及后果。

1.因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甲方违反其职责,导致乙方无法实施原孵化计划和目标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乙方需提前_________个月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并视情收回乙方在孵化期内享受的房租减免,种子资金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补助:

(1)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

(2)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条件;

(3)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4)经考核,甲方认定乙方项目进展与拟定计划差距较大或年度考核不合格;

(5)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且情况严重的。

第十条 附则:

1.甲方每年对乙方创业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两次考核,完成计划任务_________%以上的评;完成计划任务_________%以上的评;达不到计划任务_________%的评,评企业甲方将取消其孵化资格。

2.乙方孵化成功毕业后,甲方优先认定乙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甲乙双方届时将签定“扶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协议”,乙方优先安排进入

_________区产业化基地,工业园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乙方也可在原纳税地自寻场地发展。

若乙方拒绝,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在孵化期内享受的房租减免,种子资金及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资金补助。

3.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科技局执_________份备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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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创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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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

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

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

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

1.

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

1.

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

1.

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

1.

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

1.

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

1.

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

1.

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

1.

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

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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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创业股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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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

“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1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____ 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 项目概况

该项目属于_________领域,主要功能是______ , 满足______需求,目标用户是_________,创业项目的基本理念是______,发展愿景为_________。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 股权结构安排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1.3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1.4 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2.2 三方投资

2.2.1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作为甲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认缴_________元作为预留股东激励股权、预留员工期权中的出资额。

2.2.2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2.2.3 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丙方缴付其在注册资本金中出资额。

2.3 预留股权

2.3.1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

1. 鉴于本协议签订时,各方将会对公司的贡献暂时无法准确评估。为激励股东在为公司服务期间创造更大价值,合理地根据股东贡献分配股权,各方同意预留___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根据定期对各方业绩考核的结果,在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向各方授予相应比例的股权。

2. 已经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在退出事件发生前,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一方所有。

3. 尚 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亏损承担义务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

2.3.2 预留员工期权:

1. 为了激励后续加入的员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为此各方同意预留__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预留员工期权”)。经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期权激励计划向相应员工授予期权。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权激励计划及期权协议另有约定,已经被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仍由甲方代为持有,但相应的股权权利由被授予相应比例预留员工期权的员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权的预留员工期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分享其对应的各项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清算分配权以及股权转让的价款(如退出事件之前发生股权并购)。

2.3.3 工商登记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直接记载相应股东身份、出资额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备案登记股东名册中登记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该等股权对应的任何股东权利。

2.4 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授予

2.4.1 授予的程序:

1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 25% 。

2 、如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发生增加的,则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

2.4.2 业绩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设立后,应设立董事会并立即召开董事会,确定各方下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标准及各方的激励股权。在每一考核年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公司应立即召集董事会,根据业绩考核标准考核各方业绩表现,并决定是否从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中将相应激励股权授予达到业绩标准方可。

第三条 股权稀释

3.1 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 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创始股东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

第五条 表决

5.1 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 CEO 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 CEO 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 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________分之________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6.1 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

司资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

1 、利润由全部股东(包括已授予激励股东与已行权股权激励员工)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预留员工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 分享该部分利润。

2 、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 ( 税后利润的 10%) 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 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

(2) 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____ % ,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 50% 以上,可不再提取。

( 4 )如公司发展需要,经全部股东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

6.3 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亏损由全部股东(包括已授予激励股东与已行权股权激励员工)按照股权比例承担。尚未被授予的预留股东、预留员工激励股权,各方按照其之间出资额的比例承担亏损

第七条 股权成熟及回购

7.1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权成熟之日持续为公司员工,各方股权按照以下进度在 4 年内分期成熟:

(1) 自交割日起满 1 年, 25% 的股权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满 2 年, 50 %的股权成熟;

(3) 自交割日起满 3 年, 75 %的股权成熟;以及

(4) 自交割日起满 4 年, 100 %的股权成熟。

7.2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发生退出事件,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预留股东激励股权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间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发生下述( 1 )项中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下述除( 1 )项以外的其他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并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开发行上市;

(2) 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7.2.1 在成熟期内,乙方或丙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甲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乙方或丙方可根据 7.5 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7.2.2 在成熟期内,甲方股权如发生被回购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为股权回购方受让股权,甲方可根据 7.5 的规定,依据标的股权是否成熟而适用不同的回购价格。

7.2.3 如发生甲方股权被回购的情形,则甲方代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间的持股比例分别继续代为持有。

7.2.4 任何一方股权被回购的,其被回购的股权进入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范围,按照预留股东激励股权的安排进行处置。

因发生股权回购,或因甲方代为持有的股权由乙方和丙方继续代为持有的,应在回购款支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7.3 回购股权

7.3.1 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股权回购方有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回购该方的全部股权(包括已经成熟的股权及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该方对标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以及

(5)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

(6) 捏造事实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7) 因该股东其他过错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7.3.2 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则至劳动关系终止之日,除非全体创始股东另行决定:

(1) 对于尚未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以未成熟标的股权对应出资额回购该方未成熟的标的股权。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就该部分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2) 对于已经成熟的股权,股权回购方有权利、但没义务回购已经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及已经授予的预留股东激励股权(“拟回购股权”),回购价格为拟回购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的 2 倍。自股权回购方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即对已回购的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若因买方发生本条 7.3.1 款规定的过错行为而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则股权的回购适用 7.3.1 款的规定

第八条 股权锁定和处分

8.1 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

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 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 股权分割

8.3.1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该股东应自离婚之日起 30 日内购买配偶的股权,若该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股权购买的,则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因此造成损失的,该股东应赔偿因此给其它股东造成的任何损失

8.3.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 7.3.1 款约定处理

8.4 股权继承

8.4.1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 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 7.3.2 款第( 1 )项约定处理。

第九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1 )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 2 )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 3 )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 4 )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

第 7.3.2 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 一致行动

11.1 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甲方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

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 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仍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 2 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

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 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 本协议终止后 :

14.3.1 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 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 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邮箱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 7 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邮箱,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 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 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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