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委托方)(盖章)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加工标准》标的:____________。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
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
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2: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乙方: (委托方):(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xx市技术监督局或者xx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xx市xx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 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乙方: (委托方):(盖章)
年月日
篇3: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电话:传真:
联系人:手机:
乙方: (委托方):(盖章)
地址: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手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加工标准》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
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
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天、包装材料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公民身份证:
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4: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市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
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款 %。
五、仓储
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八、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九、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
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
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篇5:化妆品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_______________;-卫生许可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卫妆准字(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3),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
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合同期限;________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手写):_____________日期(手写):_____________
篇6:化妆品代理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福建省
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20__年10月01日起至20__年09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_________________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
付首批进货额%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_________________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先生/女士)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篇7: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北京市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 艾菲
签约地点:
为提升品牌的信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双方互利互惠、共同协作的原则,遵循我国《经济合同法》商标专利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Le Papillon 化妆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现就授权委托“艾菲”化妆品代理事宜,依法订立本协议。
十条 :代理许可内容、区域、方式
(一)、代理许可内容:乙方在协议签订区域内经营“Le Papillon ”化妆品系列产品。
(二)、代理许可经营区域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在上海代理“Le Papillon ”化妆品系列产品,其销售区域范围包括本省内的 所有区域经销,允许在该区域经营专卖店、专厅、专柜。乙方必须拥有办公区域、订货区域、物流仓储和35平方以上的形象店。
(三)所有销售网点必须保持统一形象,统一货柜、统一配套设备。
(四)乙方不得同时经营与本品牌同类的品牌产品,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生产仿冒甲方的产品。如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状况罚款,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五)代理方式:乙方保证在协议指定区域销售,不得跨越区域供货、窜货,如发现越区供货、窜货现象,处罚如下:
A、 首次甲方给予乙方书面警告,乙方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停止越区供货、窜货、没收所有窜货产品并罚款人民币20xx0元,用于赔偿被越区方的代理商损失。
B、 第二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有权停止供货给乙方,乙方应无条件赔偿造成被窜货区方的所有经济损失并罚款人民币50000元,情节严重的甲方无条件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C、 第三次发现乙方跨越区域供货、窜货现象,甲方将无条件的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责令乙方7日内清还公司的所有债务,同时停止使用与有关Le Papillon 服饰的一切商标及形象规范。
第二条 :代理许可的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许可期限为3年(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
第三条 :代理许可条件
乙方一次性交纳品牌保证金10 万元人民币,且款项以收据或汇款单为准。乙方首批备货不得低于15万元。当双方终止合同,乙方若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一个月内如数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四条 :代理商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所代理甲方的产品,甲方按统一折扣价供应,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先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才给予供货。
(二)、货物运输费以及专卖店配套用品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括一切货品保险,装卸费用,退货运输费)。甲方负责为乙方代办承运手续。
(三)、对帐:甲乙双方保留发货清单、票据及凭证进行账目核对。要求双方财务每月
底对帐一次,并在传真单上签名确认,传回甲方财务部。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授权乙方在规定的销售区域经销“Le Papillon ”化妆品品牌专卖、专厅、专柜的产品。
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进行严格管理和不定期检查,若发现乙方跨区域供货、窜货,或有损品牌形象等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3、 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追究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
4、 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Le Papillon ”化妆品产品的真伪、优劣进行检查。
5、 甲方拥有“Le Papillon ”化妆品品牌商标专利权,有权在协议期限内及核准店铺特定范围内赋予乙方商标许可使用权。
6、 甲方有提供品质优良,品种齐全的“Le Papillon ”化妆品产品义务,并能不断更新产品款式,以满足乙方销售需要。
7、 甲方有帮助乙方有效拓展业务网络之义务,并提供最新货品信息,提供成套的宣传资料的促销信息。
8、 甲方提供的货品如有质量问题,准予全部退换,但乙方应保证货品原包装不被损坏,在遵守产品换货相关制度后甲方予以退换。
9、 为了严格贯彻“Le Papillon ”化妆品专卖店的营销文化与机制,在乙方开业前,甲方负责培训乙方管理人员及指导员工开店时商品陈列,店面装修,全力协助乙方建立全面优质的管理及服务。并不定期或定期对乙方店铺进行技术性监督性考查;为乙方提供有效服务知识和广告宣传资料等,特许专卖牌、产品画册、专卖店装修设计资料及开业指导培训手册等。
10、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期间,保证在同一区域不授权第三方,乙方也无权转让授权第三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义务对假冒“Le Papillon ”化妆品商标和侵犯“Le Papillon ”化妆品商标权的行为向甲方举报,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处理。
2、 乙方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策划、组织和落实各项促销活动。
3、 乙方有权在自己的区域内为本品牌开展广告活动(例如:媒体、车身、灯箱、报纸、广播等)但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4、 乙方店铺内的员工应按规定穿着统一制服,制服成本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的一切装修及费用,装修设计图及道具制作图由甲方提供以确保视觉效果符合统一标准。(有关费用承担另行达成协议作为附加协议)。
6、 乙方有权视产品质量问题提出异议,需传真退换货申请单,报甲方确认。
7、 原则上执行地区市、县开设一家独立零售商,潜力大、经销能力强的市场,可开多家专卖店,但必须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销售,所开设的专卖店,应严格按甲方营运程序执行。
8、 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必须完成人民币200万元销售任务(按公司的回款额计)。
9、 在实行网络化管理未完善前,每天必须向公司传真销售日报,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及反馈市场信息,并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
10、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市场销售好的化妆品款样,并寄回甲方(费用由甲方承担,凭发票报销)。对于乙方提供信息,如确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甲方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按奖励措施给予奖励。
11、乙方在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工商,税收等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和外界发生一切业务均属于乙方自己的民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无权代表甲方做出任何承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 乙方失去其法津认可的法人资格或店铺经营权。 2、 乙方未达到甲方指定的销售额。 (二)、若甲方违反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并商讨赔偿。 (三)、合约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协议,乙方必须:
1、 支付所欠货款给甲方。
2、 停止营业,交还特约代理牌,并停止使用一切标识。
第七条 :保密守则
1、 甲方有权利和义务为乙方从事的经营办法、财产、贷款进行保密。
2、 乙方在代理期间或终止代理后,有义务为甲方做好保密工作。
3、 甲方有权利到乙方所属区域销售核对。
第八条 :其它
1、 若发生异议应在互利自愿原则下共同协商解决,并补充与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2、 如执行本协议时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如果确有分歧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行裁定。
第九条 :附录
1、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3家以上(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200万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额的2 %为广告支持;
2、乙方一年内开设专卖店达5家(含商场)合同期内完成500万元以上销售回款额,甲方将奖励乙方实际回款的5 %为广告支持。
A、 奖励的广告支持部分纯属于广告费用,不做现金奖励;
B、 甲方可依据实际情况先投入广告,由乙方先支付费用,待合同期满达到以上1、2条,两条任一标准由甲方支付。
第十条 :补充协议
在发展固定分销网点时,新增分销网点,须向甲方签约,由甲方统一开具授权书,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在加盟过程中需缴纳的保证金、设备款,统一由甲方收取。
篇8:最新的化妆品代理合同范文
范本1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
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产品在乙方区域经销一事
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条件
1-1、经营者须具有合法的经营场所,良好的经营理念和商业信誉,能与我公司达成共识。
1-2、具有优秀的专业销售服务团队、推广产品与塑造品牌的能力。
1-3、保证代理销售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代理区域福建省
三、代理期限为1年,即自20__年10月01日起至20__年09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乙方能如期完成双方签定的销售任务年进货量26万元(含首批),双方另行续约。(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解决!)
四、代理价格:甲方采用全国统一零售价折供给乙方(不含税价)
五、首期进货与销售指标:
5-1、乙方首期进货额为人民币付首批进货额%的定金。
5-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本合同正式生效。
5-3、导入期为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个月内,第三月每月需有进货及返单。
六、结算及运输:
6-1、甲方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方式,乙方将订单和汇款凭证一同传真到甲方;甲方确认乙方货款到账后,以乙方订货单为准三个工作日内货从广州发出。
6-2、甲方根据乙方的订货安排发货,广州市以外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6-3乙方指定收货单位/个人/女士)电话:
七、产品质量及换货
7-1、若产品出现质量或数量短缺问题,乙方应在收货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说明,经甲方查实后予以换补。
7-2、因运输或其他环节所造成的丢失、残缺或残损等问题,应向相关部门索赔。
7-3、乙方自进货之日起90日内可调换20%的产品,所要调换的产品必须包装完好、内容物完整,不影响第二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调货,调换产品所产生的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注:参加活动产品、特价产品、特殊支持产品不设调换)
八、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保证乙方在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它单位供货。如有发现违规行为甲方需向乙方赔偿乙方首批进货金额的全款作为违约金,如情节严重乙方拥有终止合同的权利,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2、甲方有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打击代理区域内市场窜货问题。如有发现外区窜货至乙方所代理的区域,甲方有义务出面进行解决。否则乙方将根据乙方当地加盟店的3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及按照加盟店正常加盟折扣3.5折所得利润×甲方实际解决问题的时间所得金额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3、乙方可以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护理项目,乙方可在甲方的允许下在其网络平台上销售甲方的产品,如甲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仍然销售,甲方可要求乙方承担其所有损失。同时甲方必须严格杜绝甲方产品在网络上的销售,如有发生乙方顾客持有甲方网络销售的产品及有顾客因甲方产品网络销售所产生的退款及退货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其产品及项目的3倍赔偿!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实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还所有库存货品。
4、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5、甲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调价。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如有纠纷可在双方进行调解磋商,如不能解决可在双任
一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珀丽永恒之美珀丽美容企业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年月
货款指定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
范本2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民法典》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
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
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
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③乙方信誉度下降;④乙方低价倾销;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范本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在甲方媒体刊登广告,遵守甲方媒体的广告管理规定(刊登细则)。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提交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如广告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权拒绝发布。
4.乙方代理甲方媒体的广告,享受优惠的代理价格为:甲方刊例价格的六折.
5.双方约定在甲方媒体刊发广告,一律实行先款后登的原则。
6.甲方给乙方颁发广告代理委托授权书,作为乙方的广告代理资格证明。
7.甲方同意乙方在宣传手册、网站等乙方媒介上对外宣传甲方媒体,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宣传内容,如:甲方媒体背景、发行量、读者群、广告报价等。
8.甲方同意乙方的广告客户持乙方广联卡(广告联播)可直接到甲方办理广告业务,并享受甲方给予乙方的优惠待遇。
9.乙方广告客户实行会员制,在对会员报价时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优惠价,若低于此优惠价,甲方有权拒绝刊登广告。
10.甲方媒体如果有重大变化和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
1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代理广告期限暂为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续签再议。
1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1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9:化妆品包装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乙方同意在销售甲方提供的日化用品等产品,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产品销售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保证金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万元。
四、货款及结算乙方向甲方订货须向甲方预付货款的作为定金,余额按月结算,每月末的最后三日为货款结算日。
五、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须及时清点验收,确定产品品名数量、规格、生产日期。验收时若发现数量、规格、包装不符,必须在两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可以传真方式),否则乙方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六、违约责任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七、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八、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本协议在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0:化妆品包装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卖方与买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并严格信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值:________________(详见清单)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送货上门、供方负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原包装、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原厂技术标准验收,需方收到货后提出异议期限为十五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发票到后三个月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如发生质量问题,需方将提出索赔。具体事宜协商解决。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均有法律效力。
需方:______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1:化妆品包装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化妆品购销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化妆品名称:
2、款式:
3、规格(毫升):
4、数量:
5、单价(元):
6、总计:
第二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2、有原厂包装的,按照原厂包装。
3、没有原厂包装的,由乙方进行包装。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四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1、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2、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
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由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乙方______%的货款,甲方收到产品后______日内支付完剩余费用。
第六条: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验收手段:由甲方派员进行产品验收。
第七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
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______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
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篇12:化妆品销售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河南省林州市,经营 品牌化妆品,店名:法代定代表人:
二、合作时间:年月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的5折购货给乙方,乙方在该地区经销期间应维护品牌形象,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做好优质服务,售后服务工作。
三、本次进货额度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五日内给甲方汇款,否则合同作废。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同期满,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协商不成,可在签约地点所处管辖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开户行:
卡号:
年月日
篇13:化妆品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
本着“风险与共,利益均沾;携手并肩,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签订如下《经销合同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经销产品和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欧贝诗”品牌系列产品在地区的特约经销商,具体包括区域。
第二条:经销期限和产品价格:
经销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经销期满后,如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新的经销合同书;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与甲方签订新经销合同书的权利。
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向乙方供应其生产的“欧贝诗”品牌系列产品;甲方按全国统一零售价向乙方供应其生产的“欧贝诗”品牌系列产品,具体价格见合同附件一《产品价格表》(以甲方加盖公章的产品价格表为准)。
第三条:回款金额及相关要求:
在经销期内,乙方每年度的总回款金额不能少于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每次进货,必须现款现货,实行款到发货的政策。
2.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应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银行帐户如有变更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上需董事成员签名并加盖甲方公司印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订货及发货:
1.订货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统一格式向甲方下订货单,并注明订购数量、货款金额、交货日期等各项事宜,经签名盖章后传递(传真、邮寄)到甲方营销中心;甲方不受理乙方的口头订货;乙方指定收货人,联系电话,手机,收货地址;双方约定在广州市的长途货运站为,其联系人为,联系电话是,地址在
2.甲方接到乙方订货单及货款后,必须在天内,将所订产品及发货单交与乙方指定的广州托运人。当货物运送至双方协议的城市,乙方应在收货时立即清点货物,如发现货物短缺或毁损,如属托运人责任的(如实收货物与发货单数量不符,或包装有损坏等),应立即通知托运人,并与托运人协商解决,同时应在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属甲方责任的(如发货金额与付款金额不符或发货产品与订货产品不符等),应于3日内通知甲方;逾期通知的,甲方不负责任。
3.甲方负责从工厂到广州货运站的运输费用,乙方负责货物长途运输费用和所到达城市的市内短途运费及搬运费等。
第六条:换货及退货:
1.原则上甲方不接受乙方退货,但经甲方书面确认属生产质量问题的,甲方可接受退货。
2.如不属甲方生产质量问题,甲方允许乙方换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接受:
1)产品内在质量及外观包装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
2)所有退换货均以同系列产品换货处理。
3)对于季节性较强的产品,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3个月内可予以换货;非季节性产品,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6个月内可予以换货。
4)任何一次所换新货金额应大于或等于原退回的货物金额,而且不得超过乙方进货总额的10%;
5)因换货发生的退换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6)退换货物时,乙方必须背附有经甲方书面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退换货物复印件申请,否则甲方概不受理,一切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并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等(见合同附件二)。
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在经销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向合同经销区域内的其他任何客户供货,并有责任限制其他经销区域的同系列产品流入本合同经销区域。
3.根据市场销售需要,甲方针对品牌系列产品,按乙方每次回款额(不含洗发水及套盒的回款)的提供销售终端现场所需的赠品及宣传物料(如:灯箱片、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试用装、X展架、促销台等),以支持乙方在经销区域进入市场和提高销售业绩。
4.为激励乙方提高销售回款额,甲方提供一定比例的年度回款返利奖励,即乙方完成年度合同任务的100%及以上,甲方提供回款总额5%的奖励;乙方完成年度合同任务的80%~100%以内,甲方提供回款总额3%的奖励;乙方完成年度合同任务的50%~80%以内,甲方提供回款总额2%的奖励;乙方完成年度合同任务的50%以下,不享受奖励。此项奖励在合同到期时结算,以返货的形式给予。
第八条:乙方责任:
1.经销期内,乙方应按合同第三条要求及时完成任务,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并中止合作,而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结清双方所有往来款项。
2.乙方必须努力在合同经销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品牌系列化妆品,促使甲方该化妆品牌进入当地主要销售渠道和销售终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该系列化妆品销售区域;若因乙方擅自将所经销的该化妆品流出本合同经销区域,导致甲方在其他经销区域违约,并证据确凿的,乙方承担以下处罚:
(1)乙方货物第一次流出本合同经销区域的,则乙方必须把流出的货物全部收回;未能收回,则由第三方按公司零售价收回该部分货物;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把用于收回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以现金形式直接汇入公司指定帐户,作为对第三方损失的补偿。
(2)若乙方货物第二次流出本合同经销区域的,则乙方执行(1)的方式;同时按乙方货物流出额(按零售价计)的3倍罚款,由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直接汇入公司指定帐户,作为对第三方损失的赔偿。
(3)若乙方货物第三次流出本合同经销区域的,则乙方执行(1)的方式;同时按乙方货物流出额(按零售价计)的6倍罚款,由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直接汇入公司指定帐户,作为对第三方损失的赔偿。同时取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年终返利政策并终止本合同,甲、乙双方尽快完成本合同项目下的所有未履行完毕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应积极保护甲方产品的商标权、专利权,若在市场中发现假冒、伪造等现象,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
4.对于甲方系列产品的有关事宜,如推广计划、价格、返利、各种操作方案等,乙方应严格保守秘密,如有泄露秘密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特别规定:
1.甲方与乙方发生的一切业务往来,须以各自盖有公司印章的书面文件为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货款、货物交给甲方任何人员,或借支给甲方人员任何款项、货物,违反此条款规定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对所有口头承诺及并未加盖甲方印章的费用支持或支出等,甲方一律不承担。
3.本合同须由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
4.本经销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双方均应积极主动尽快完成本合同项目下所有未履行完毕的责任和义务,并协助对方将货、款往来情况结算清楚以后,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均严格遵守本经销合同之各项条款,如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产品价格表
附件二: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公章):法人代表(公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收款人:收款人: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篇14:化妆品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应诚实信用地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的磋商与谈判。应诚实信用地依据本合同在相关商业交易中及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履行必要的协助、通知、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法交易资格的确认:
1、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某种能力丧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
篇15:德国海马系列化妆品经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应诚实信用地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的磋商与谈判。
应诚实信用地依据本合同在相关商业交易中及在本或解除后履行必要的协助、通知、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互利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按照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法交易资格的确认:
1、 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拥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商业交易能力,并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由于某种能力丧失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在本合同生效之前甲、乙双方应向对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正副本、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人资格证、法人合法身份证件)。
第二条:基本规章
1、指定:
鉴于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中国的、和地区,以下简称“国内”拥有的销售网络,甲方指定乙方为:__________范围内(以下简称“本销售地区”)的分销和零售企业(以下简称“客户”)销售甲方产品的经销商。
乙方以甲方授权的范围为经销商,乙方不得擅自跨区域销售,如特殊情形欲跨区域销售时,须经甲方确认方可跨区域销售。
2、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系指“afga—marine”德国海马系列化妆品。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代替甲方在本销售地区销售甲方产品,乙方与客户签定的合同协议、协定以及对客户表明的任何说明无甲方书面同意对甲方不具约束。
(3)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必须全部从甲方购进,并将其销售给客户。
第三条:经销责任额:
每月至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第四条:产品价格:
1、为维护市场秩序,乙方应参照甲方要求价格销售,不得标定不合理价格,且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乙方之最低售价;
否则,甲方将取消给予乙方之经销支持。
2、乙方之同行调拨价,不得低于甲方所订定一般经销商之供货价。
3、乙方对同行散发dm(广告传单)时,不得标示同行调货价格。
第五条:订货交货验收
1、乙方每次订货前需向甲方提供书面“订货清单表”,其中包括货品名称、编号、品种、规格、单价、数量及货款数额,要求发货时间及乙方负责人确认签名,并在订货清单表上加盖乙方公章(或指定负责人)确认,书面传真甲方。
甲方始得酌情核配货品数量,并负责送达双方协商确定交货点,乙方不得任意退货。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
如乙方需要变更相关条款,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交甲方联络人并经甲方鉴定确认。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清点货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等,若发现有破损、数量不符等问题,应立即对照发货明细,并及时向运输部门索取赔偿,并填写“收货差异表”,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并加以确认。
若在三天内未书面提出异议,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物准确无误,之后出现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运费负担
1、乙方每次订货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_ 元以下时,所有运输费,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2、每次订货金额在人民币__________元以上时,甲方送交乙方之货品,于到达双方协商确定交货地点前,其运费由甲方负担。
到达交货地点以后之卸车转运等费用,概由乙方自理。
3、因货品须退换或确有须调整之情形而退回者,其运费由乙方负担。
因运输途中发生任何毁坏遗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愿于每次货品成交时,照甲方之规定缴付货款。
2、乙方未依规定结清货款或所交付之票据有退票或延票情事,除应给付甲方之一切货、票款外,并愿依国家规定利率计付迟延利息,且无条件同意甲方随时取回货品及其他价值相当之物品报价,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契约。
第八条:违约处罚:
1、其中一方违约,经另一方告知仍不采取回应态度时,告知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契约,以书面通知为依据。
2、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在本契约期限内或期满后__________ 年内,本契约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契约中所涉及业务经营或行情的任何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契约自订定之日起,乙方应以善意积极经营方法努力推销甲方产品,如乙方迟延付款、推销不力、成绩不佳、降价竞销或有损失甲方之信誉行为者,甲方得随时终止契约,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5、乙方交付之甲方之票据有任何一张退票时,在乙方未付货款(包括未兑现票据)范围内,双方就乙方现存货品所为买卖视为解除,该货品所有权归属甲方,甲方得不经过法律程序,向乙方收回该货品,乙方绝不得异议,至于未能收回部分之货款,乙方仍应负支付之责。
第九条:经销期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乙双方于契约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确定下一年度经销事宜,否则本契约到期自动解除。
契约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再续的权利。
第十条: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协议所订立的各项条款。
(2)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并提供产品有效证件复印件。
(3)甲方有权调整产品的价格,有权检查甲方产品在乙方的库存。
(4)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指定的区域内经销甲方产品的合法权益。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开展促销活动。
(6)及时发货并协助乙方完成销售任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本协议所订立的各项条款。
(2)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并提供相关的客户资料。
(3)乙方需在本合同指定的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
(4)乙方有责任保证终端商场和批发市场不断货及保持合理的库存。
(5)及时回款并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第十一条:终止合约:
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向甲方进货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一切市场责任由乙方自负。
(3)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契约书之经销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
(4)乙方年度销售量未达到销售计划的80%;
(5)乙方破产或债务清算。
(6)乙方不能跨区域同时经销与甲方相类式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1)甲方未能及时供货,导致市场的断货;
(2)甲方有意的窜货、低价倾销、未经事先通知乙方自行开发市场;
(3)甲方破产或债务清算。
第十二条:争议及:
1、合同与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抵触时,则具体交易合同的规定应优先适用,在具体交易合同中未有规定的交易条件,应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在本合同中也未有相关规定时,应由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书面补充协议确定。
2、产生的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解决。
2、本合同及授权书自签订之日起十五天内未付款,本合同及授权书自动解除。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需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生效以后双方签订的有关补充文件,应视为本合同附件,一经签定,即具法律效力。
4、① 经销管理办法(附件一);
② 价格表(附件二);
③ 授权(附件三);
④ 乙方收货专用章印鉴(附件四);
第十四条:其它(备注):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6:上海化妆品订购合同书
供方: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化妆品、护肤品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双方约定标准中最高标准执行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12个月(特殊商品除外)。
第二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供方提供,费用由供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包装物不回收。
(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第四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需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元。
2、分期付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30%,
2、2 日前支付余款。
3、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供方还应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1、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签章:_______ 供方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_日 年______月___ 日
篇17:普通化妆品委托申报合同书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化妆品连锁机构,销售相关品牌化妆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盟要求
乙方要有良好的社会商业圈,店面要在繁华地段,有一定的经营理念和积极的发展心态。
二、合作时间和地点
1、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品牌化妆品____________区域连锁加盟店。
2、合作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双方可协商续约。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门头喷绘壹块,室内所经营品牌的部分灯箱片。小试用装化妆品、宣传彩页、手册、形象展架、工牌若干。
2、长期多次培训服务员、美容师,所需的资料。
3、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
4、甲方不得在乙方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连锁店。
5、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6、甲方确保提供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7、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8、为乙方提供授权书、商标使用证。
9、厂方、甲方不定期在乙方所在区域投放广告(以静态广告为主)并加注乙方地址,有偿为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包装代、工服等经营消耗品。
10、甲方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加盟店,有权对违规加盟店进行处罚、解除和约。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所在区域经营________化妆品的权利,商标的使用权。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合法经营保证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
4、每年甲方按保证金______%的货品为利息返赠,期满如不在续约,无争议全部退还。自第______年起每年交纳一次管理费__________元。
5、乙方连续__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
6、乙方若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店中不得经营其他品牌化妆品,违规者罚款______元并限期退回私进品牌,严重者没收全部押金并解除加盟。
8、为保护区域利益,乙方不得私自变动价格。
9、严禁在加盟区域外和化妆品经营范围外使用_______商标,如乙方私自进货、滥用商标,被顾客投诉两次以上或造成严重后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如不再续约应在______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退回代表甲方形象的等等物品,终止合同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乙方自身的债务和经济问题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的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首次进货后,流通商品不能适应市场销售,无开封,内外包装无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______日内可调换同类商品,如逾期概不调换(过敏单品除外)。
4、如乙方______个月内生意不好不能再正常经营下去,应提前______日书面告知甲方,经确认属实,乙方在甲方购进的化妆品可双方协商退款。
六、违约及其责任
1、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
2、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3、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七、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2、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甲方:
法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8:普通化妆品委托申报合同书
合同编号:京典?号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产品申报国产普通类化妆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双方约定:
1、甲方同意将产品的申报工作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办理。
2、在申报过程中双方相互协商、相互协助。
3、乙方为甲方保守秘密,不得将配方、工艺、质量标准等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泄露他人。
4?、在申报期间若实验费、评审费、申报流程及要求等因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双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申报产品的相关资料(产品配方、详细工艺、检测方法、说明书、标签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送检必备资料(产品配方、详细工艺、产品说明书、标签、申报企业相关信息和送检样品等)
3、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4、乙方负责产品的申报、资料整理、相关咨询等全部申报工作。
5、自合同生效日起至?个月内完成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6、?如在实验期内发现产品本身存在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讨论解决办法,如需重做实验,其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三、经费支付方式:
1、自合同生效日起7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的80%,共计人民币万元。
2、取得卫生厅受理通知书后3日内,甲方将评审费用汇至评审_____通知书上指定的帐号。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的15%,共计人民币万元。
3、取得卫生厅颁发的备案证书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代理费共计人民币万元。
4、各项检测费、加工费等,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取得通知后3日内,直接向检测机构或相关机构支付,并以传真形式将汇款凭证传真给乙方,待乙方与相应的检测机构或相关机构确定到帐后,索取发票提供给甲方。
5、乙方在确定收到甲方所汇每笔代理费用后出具相应数额收据。
四、违约及其它:
1、如因乙方责任致使实验终止或申报失败,乙方将退还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申报资料失秘,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密违约金?万元整人民币。
3、如甲方延迟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款项,将按每日千分之叁(3‰)违约金支付给乙方,若超过30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必须在3日内补足实验费和代理费。
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申报延期,将按每日千分之叁(3‰)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超过30日以上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费用。
5、如甲方延迟支付产品实验费及评审费等申报产品的所需费用,产品申报周期将按延迟到款周期续延,乙方不付任何责任。
6、因政策的改变或不可抗原因致使申报受阻或申报失败,甲乙双方都不承担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篇19:化妆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________________事务的。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受托人(章):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电话:开户银行账号: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 印制单位: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20:简单化妆品买卖标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2、甲方的质量负责期限:属产品质量问题,标准配置正确使用情况下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提供保修,配件不保修(限国内)。
3、供货时间:________天。
4、付款方式:预付30%预付款,因乙方原因取消合同的,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扣除,不做退还。
5、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如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有疑问,乙方需在收到货后20天提出。
6、交货地点及运费承担:交货地点:____________,由甲方代办货运。运输人的交货回执为乙方收到货物的凭证。
7、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停止供货或解除合同。
(2)乙方拒绝收货或途中退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使得合同不能履约或者延期履约的,不得追究供方违约责任。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各自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
9、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合同最后一方盖章或签字并回传后有效。
10、其他约定事项:由于用户自备辅件导致售后服务不承担维修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