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_合同范本
第一条为因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能得到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凡经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牌号及完税凭证的自行车,均可参加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
第三条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免除
第四条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或失窃;
二、使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除外)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使用自行车者及携带人员的人身伤亡;
四、使用自行车者的故意或违法行为;
五、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间接损失及费用;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第五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中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有关费用单证、损失清单及有关医院伤残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保险人应当迅速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责任在赔偿限额内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如有虚报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为增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每次第三者责任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均为一次性赔付结案,一经赔付,该次事故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再负责。
第十七条每次事故处理并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2:第三者责任险_合同范本
可加保乘客意外伤害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
基本内容:负责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
①下列损失: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②下列财产损毁: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争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作废和财产损毁。
③下列原因: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④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鹪、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起讫:保险期内
保险金额: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
篇3: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为因自行车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能得到经济补偿,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 凡经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并核发车辆驾驶执照牌号及完税凭证的自行车,均可参加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与赔偿限额
第三条 保险自行车行驶在本市道路上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其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况不负赔偿责任:
一、保险自行车全车或其零部件及车上所载物品的损失或失窃;
二、使用自行车时带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的情况除外)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三、使用自行车者及携带人员的人身伤亡;
四、使用自行车者的故意或违法行为;
五、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所造成的各项间接损失及费用;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期限
第五条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中途不办理退保。
保险费
第六条 全年保险费为人民币5元整。
被保险人义务
第七条 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八条 被保险人应做好保险自行车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自行车保持适合正常行驶状态。
第九条 被保险人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采取合理抢救保护措施,并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上述条款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向保险人提供有效的保险单、事故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有关费用单证、损失清单及有关医院伤残证明,以及保险人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保险人应当迅速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责任在赔偿限额内及时赔付。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如有虚报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经查明后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金。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保险人只负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事故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 为增强被保险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心,每次第三者责任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50元整。
第十六条 保险人对每一事故均为一次性赔付结案,一经赔付,该次事故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不再负责。
第十七条 每次事故处理并赔付后,保险单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应于六个月内提交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从保险人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保险金领取手续。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4:第三者责任险合同
兹有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签署了《委托担保承诺书》,承贵中心接受委托为其提供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贷款担保,为维护贵中心的合法权益。本人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贵中心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本人同意对《委托担保承诺书》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改、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现任;如债务人未按《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承诺按期足额还全部债务,导致贵中心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中心索款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中心。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
1、本人家庭(或个人)财产清单所列的全部财产。
2、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等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会员限时特惠最后一天,文档免下载券特权立即送费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_________________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业、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事项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法律文件等导致的变化。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中心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贵中心部分履行了代偿责任,必须待贵中心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才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中心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委托担保承诺书》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中心对本保证书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中心根据《委托担保承诺书》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本保证书一式四份,贵中心与本人各执二份。
承诺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号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5:第三者责任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妥善处理甲乙双方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日午时分在_________发生的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致使甲方小轿车受损、乙方腿部受伤骨折住院治疗的交通事故,按照实际现场勘察,由交警队责任认定裁决:认定乙方负主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甲方负次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
介于甲方机车参加了全部责任保险,本着人道化的出发点处理问题,尽最大能力将甲乙双方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甲方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变通,将交警队原认定的事故责任进行调整,调整结果为:甲方负主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乙方负次要责任,占全部责任的成。以此来达到修好轿车、抚慰伤者、息事宁人的目的。但调整后的事故认定结果只适用于保险公司的理赔依据,对除此以外的任何事情无效,并且今后不作为任何法律依据和事故问题的依据使用。
为了避免今后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和见证方三方达成以下协议,望共同信守,永远不得反悔。
一、乙方康复出院后,此事故裁决永久失效,乙方不以
此裁决向甲方提出任何条件和要求。
二、保险公司给予乙方的理赔,包含了甲方的赔偿,为一次终结性的赔偿,甲方不再另外进行赔偿;乙方进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归乙方所有;乙方不得另外向甲方索要赔偿;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的任何无理要求。
三、乙方今后因腿部的其它伤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相应的医疗费用(包括二次手术及医疗费用)。
四、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者,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_________).
五、甲乙双方及见证方不得将此事向外界宣泄,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一份,三方共同签字,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见证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篇6:自行车租赁合同景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双人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时间以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时 _______分始计。租还车地点均为______________。
2、甲方按每小时10元,若超过6小时少于12小时按60元结算,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应把身份证或者学生证作为抵押物,凭还车时间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3、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4、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
5、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乙方自行承担。
6、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甲方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自己意愿下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
8、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
四、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号码:联系号码: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7:抚养费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因委托人申请强制执行______一案,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我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__________
代为申请执行立案,代为执行和解,代收法律文书。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抚养费强制执行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男(女),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男(女),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范围内所从事的一切法律行为及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有(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9: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协议
______县________镇________村________,膝下生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献三个亲生儿子均已结婚和________(乳名)、________(乳名)二个亲生女儿(均出嫁)。其长子________与长媳________结婚生________后,长子________不幸去世。次子__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均已成婚,准备分家另过独立生活,为划清产权、避免争议、团结和睦,经父亲及弟兄二人共同商议,本着团结和睦、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其父母的财产按照三个儿子分成三个股份的方式进行平均分配,长子________的股份划归其________的妻子和子女继承。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以前三兄弟共同参与分配的房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限保持不变,仍坚持原来的分配协议,由本人按照分家清单自行进行耕种、管理和亨有其相对应财产的继承权。
二、对父母持有的财产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配。
(一)房屋宅基地分配(不含房产)
1、长子________之妻及子女分有情况:考虑其________不爱说话、不争论和子女年小不懂事等特殊原因,________和________二兄弟作出让步,________及其子女为原父母修建的(以下简称为老房屋)正房三间和老房屋正面右侧猪牛圈一间的房屋宅基地。老房屋的正面是指房子进堂屋时靠大门的一面,反面则指靠香火的一面(下同)。
2、次子分有情况:除自己正在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为原父母修建的房屋左侧厢房(即:老房屋厨房)最左边一根柱子的边沿线为起始界限抵至省道公路线。
3、三子有情况:除自己修建的房屋宅基地外,另为老房屋正面左侧厢房(即:老房屋厨房)一间,即就是长子与二子的中间位置。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林地分配
经过父亲四人上界进行实地勘察,现场将土地平均分成三个等份,并明确了四至界限和四至界限的标识。将每宗地平均划分为“1.2.3”三个段,再采取抽签的方式进行,最后确定其各自应有的分配情况。所有田土的标段顺序均按照习惯进入土地种地的方向为序,依次进行分段,并标注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各段的具体四至界限分别以现场勘察时商定和所作的记号或标志为准。
1、长子之妻及子女分有情况:________)第一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三段;菜园子土地为院坝外坎三尖角土和正湾湾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二段。
2、次子分有情况:湾田(________第三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二段;菜园子土地为老房子左侧山头至公路间土地和公路内面石头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三段。
3、三子分有情况:湾田(________家后面)第二段;________(按进水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一段;菜园子土地为自己修建房屋外坎土地和公路中间土地各一块;沙坝林地(按进公坟地方向依次进行标段)第一段。
以上分配情况见下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林地分配表
(三)财产分配
1、分配:经共同协商,同意将折价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__元)。按照父亲雷、长媳、次子、三子各占一个股份(共四个股份)两人共同占一个股份,共划分五个股份,按每个股份________元的标准进行平均分配。同时,按照“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购买,对获得________购买的一方,除本人占有的一个股份外,另需补出资金________元支付给其余的四个股份,并在分家现场当面一次性付清。通过协商后,最后由雷自愿购买其________,并一次性付清了所有款项。
2、猪的分配:共喂养猪2头,因________自建房时曾用父母喂养的猪举办酒席,现共同协商,同意将猪一头用于雷修建房屋举办酒席时用,另一头作为解决父亲________和________及其子女当______年的生活食用肉油。
3、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及家用电器分配。
主要是指:电视机、电视接收机、DVD机、电磁炉、猪草机、打米机、电瓶摩托车、锅碗瓢盆桶、桌椅板凳等物品。
经共同协商,________主动、自愿放弃其分配权利,对上述所有物品由父亲用过一辈子后,再由________和长子之妻及其子女按照两个股份进行平均分配。
4、________年度秋季农作物产品分配。
经共同协商,签于在种植期间二兄弟在外务工,属于父亲雷和________两人在家的共同劳动成果,将________年度的秋季农作物产品划归为父亲雷和________共同亨有和支配。
三、父亲的赡养责任及义务
1、平时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签于长子之妻及子女的特殊情况,长子不再承担赡养义务,由________和________二兄弟共同负责,每人每年各付生活费________元,并于当年的农历________月________日(即:除夕日)前付清,在付款时必须有证人在场当面点清,否则所付生活费用无效,必须重新支付。
2、父亲生病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兄弟二人共同承担,各承担医药费总额的________%。在住院期间的护理,由二人共同负责,实行一天一轮,若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其护理责任的,而另一方代替未护理的一方进行护理的,未护理的一方应按________元/天的标准支付给代其护理的一方作为误工补贴。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人协商解决。本协议具有法律合同的同等效力,若不按协议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父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自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立协议人
父亲(签字按手印):_____
长子签字按手印):_____
次子(签字按手印):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
立协议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0: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拟使用乙方 辆中型客车客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客运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客运路线:________
二、客运期间为: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客运使用乙方车辆的营运区间为:
四、客运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客运费用为 元(含路桥费、燃油税等)。
甲方所属 收到乙方开具的税票后,按内部程序上报审核拨付后据实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客运使用车辆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的上下地点。
3、保证乘车人员爱护车内各种设施。
4、配合乙方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安全行车。
(二)乙方责任:
1、向甲方提供符合客运手续车辆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
2、乙方应承担违反交通法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负责配置经验丰富的司机,保证在执行业务中提供准时、安全、优质的服务。
4、乙方对其提供的车辆定期进行消毒。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为。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客运费用20%的违约金。
2、因道路交通管制或恶劣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运输延误,甲、乙双方应给予充分谅解,互不追究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
甲方:湖北省道 乙方:中国XX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_____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_________]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 (一)统保对象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 (二)统_____种 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方案》 (三)统保标的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_____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_____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_____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_____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_____费 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_________承运人投保_____座位数之和_________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 (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_____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_____。 (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 (三)_____单、_____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被_____人索赔时须提供_____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_____。乙方按_____合同及_____单的规定出具_____单并承担_____责任。 (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_____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_____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_____和风险管理知识。 (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_____统保执行情况和_____事故的理赔情况。 (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__________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八)为了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应以文件形式将双方各级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下发各自的分支机构
五、信息沟通 甲、乙双方应加强业务信息的沟通,乙方定期向各市州运管机构及省运管机构提供已办理投保_____的日期、金额、数量、牌照号及事故理赔情况。甲、乙双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20号前核对上季的业务数据,于次年元月20号前核对全年的业务数据。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在协议有效期内的三个年度内,在甲方的组织推动下,由乙方独家承保全省客运承运人责任_____。 如中国保监会、交通部对承运人责任险另有规定,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修订。否则协议自行解除。
七、协议的调整及解除 如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职责,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八、费率调整 本协议所列的_____费率为协议生效后第一年的_____费率。由于是第一次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承运人责任_____,承运人责任相关风险和_____公司的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因素。为了促进我省承运人责任_____业务的健康发展、以合理的成本有效地为我省承运人分散经营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实行统保的三个年度内,实行费率调整办法。即:在上一个_____年度结束后,将根据全省承运人责任_____的经营情况对次年统保费率进行调整。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少,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产生较高盈利,则适当下调统保费率;若_____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较多,导致_____公司上一年度经营出现较大亏损,则适当上调统保费率。
九、争议的解决 在具体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请武汉_____委员会_____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中国人民财产_____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签章) 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签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篇1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汽车、电车及约定的其他车辆。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
保险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保险车辆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七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九)保险车辆拖带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含挂车)或被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其他车辆拖带。
第八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伺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条 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不超过10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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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产品责任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 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本公司有权在保险期内的任何时候,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一定期限内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总值的数据。本公司还有权派员检查被保险人的有关帐册或记录并核实上述数据。
(四)一旦发生本保险单所承保的任何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报告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在预知可能引起诉讼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并在接到法院传票或其他法律文件后,立即将其送交本公司;
3.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五)若在某一保险产品或商品中发现的缺陷表明或预示类似缺陷亦存在于其他保险产品或商品时,被保险人应立即自付费用进行调查并纠正该缺陷,否则,由于类似缺陷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五、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风险变更
保险期间,被保险人若生产、出售某种新产品或保险产品的化学成份有所变动,应在10天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根据本公司的要求,缴纳应增加的保险费,否则本保险将不扩展承保该产品。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月比例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款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
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被保险人的房屋、机器、设备、工作和产品或商品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本公司的检查人员如发现任何缺陷或危险
时,将以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该项缺陷或危险未被排除并使本公司认为满意之前,对其有关的或因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本公司概不负责。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按( )项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法院提出诉讼。
六、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
责任编辑:陈红
篇14: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湖北省道路运输协会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要求和精神,分散我省道路客运承运人的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广大旅客的根本利益。按照湖北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鄂运管运[]186号文第六条规定,经甲方以邀标的形式选择合作伙伴,乙方以竞标的形式取得独家承保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资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湖北省内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统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统保业务范围 (一)统保对象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 (二)统保险种 甲方在保监会备案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详见《湖北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方案》 (三)统保标的 湖北省境内道路客运承运人的客运车辆全部座位
二、统保标准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设定5档责任限额,由投保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各档限额对应保险费如下:
每座责任限额
4万
7万
14万
20万
30万
每座保险费(元)
70
100
200
280
420
每车保险费 =(核定座位数- 1)╳ 每座保险费 累计责任限额=每人责任限额×承运人投保车辆座位数之和*4万元责任限额档仅适用于农村线路
三、业务流程 (一)客运经营承运人凭行车证至指定的乙方网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并交纳保险费。乙方可在各地运管部门办公地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派专人现场办理承运人责任保险。 (二)车主凭乙方出具的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在运管部门办理有关营运的相关手续。 (三)保险单、保险卡在运管部门登记、备案。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正本及保费发票复印件。
四、责任义务 (一)甲方应组织、督促省内客运经营承运人按全部座位数(除司机外)向乙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乙方按保险合同及保险单的规定出具保险单并承担保险责任。 (二)甲、乙双方不定期召开研讨会、业务拓展会,共同研究道路客运行业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分散的方式和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灾意识、减少险情的发生。 (三)乙方应每年举办一次保险及相关知识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对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及省内大型客运公司主要人员进行保险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咨询,使他们掌握保险和风险管理知识。 (四)甲方须督促各经营者依法投保并协调运管机构依法对未投保的企业进行处理。 (五)甲乙双方每年应不定期组成联合调研组,了解各市州承运人责任保险统保执行情况和保险事故的理赔情况。 (六)对于群死、群伤等重大事故,乙方理赔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勘、理赔指导,保证在被保险车辆发生事故时,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查勘以及快速、合理赔付,甲方有权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对第三方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八)为了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双方应以文件形式将双方各级机构的联系人员名单下发各自的分支机构
五、信息沟通 甲、乙双方应加强业务信息的沟通,乙方定期向各市州运管机构及省运管机构提供已办理投保车辆的日期、金额、数量、牌照号及事故理赔情况。甲、乙双方于每季的第一个月的20号前核对上季的业务数据,于次年元月20号前核对全年的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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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_
合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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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费率 │ 保险费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 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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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 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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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 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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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 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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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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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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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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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产品责任险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一、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使用、消费或操作该产品或商品的人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本公司根据本保险单的规定,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对被保险人应付索赔人的诉讼费用以及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负责的诉讼及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但本项费用与责任赔偿金额之和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责任限额为限。
二、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承担的责任,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二)根据劳动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
(三)根据雇佣关系应由被保险人对雇员所承担的责任;
(四)保险产品本身的损失;
(五)产品退换回收的损失;
(六)被保险人所有、保管或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七)被保险人故意违法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造成任何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或财产损失;
(八)保险产品造成的大气、土地及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所引起的责任;
(九)保险产品造成对飞机或轮船的损害责任;
(十)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一)由于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恶意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所致的责任;
(十二)由于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十三)罚款、罚金、惩罚性赔款;
(十四)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三、赔偿处理
(一)若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诉讼时:
1.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对索赔方不得作出任何责任承诺或拒绝、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在必要时,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接办对任何诉讼的抗辩或索赔的处理;
2.本公司有权以被保险人的名义,为本公司的利益自付费用向任何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要求。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不得接受责任方就有关损失作出的付款或赔偿安排或放弃对责任方的索赔权利,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将由被保险人承担;
3.在诉讼或处理索赔过程中,本公司有权自行处理任何诉讼或解决任何索赔案件,被保险人有义务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和协助。
(二)生产出售的同一批产品或商品,由于同样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伤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财产损失,应视为一次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
四、被保险人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在投保时,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问题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问题作出真实、详尽的回答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保险期满后,被保险人应将保险期间生产、出售的产品或商品的总值书面通知本公司,作为计算实际保险费的依据。实际保险费若高于预收保险费,被保险人补充其差额,反之,若预收保险费高于实际保险费,本公司退还其差额,但实际保险费不得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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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以下是关于一篇《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文章,内容模版齐全,由网络搜集整理编辑,供大家借鉴。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_
合同全文
┌──┬──────┬──────┬─────┬──────┬──────┐
│ │ │ │ │ 费率 │ 保险费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 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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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 险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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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 产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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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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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 ├──────┼──────┼─────┼──────┼──────┤
│ │ │ │ │ │ │
│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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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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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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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 │
│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 别 约 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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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投保单未经│
│ 投保人人地址:_________ │ 本公司签章 │
│ 电话:_________ │不发生法律效│
│ 联系人:_________ │ 力。 │
│ 行业:_________ │ │
│ 所有制:_________ │ │
│ 占用性质:_________ │ │
│ 开户银行:_________ │ │
│ 银行账号:_________ │ │
│ 财产坐落位置:_________ │ 保险 │
│ 共_________个地址:_________ │公司签章 │
│ │ │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 │ ______年 │
│ 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 _______月 │
│ │_________日 │
│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 │ │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
本保险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保。
经(副经)理: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篇18: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电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梯_____台,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1、维修费以及支付:
1.1本合同维修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1.2乙方应在收到维修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2、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2.1、甲方责任:
2.2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2.3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篇19:行车电动葫芦维保技术协议
一、本合同适用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的维修保养。协议主要内容为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基本要求、适用标准、质量保证、维保内容、维保周期、项目验收等。
二、维保范围
1 维修保养范围 益海(连云港)精细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内行车及电动葫芦二十台。
2、维保单位负责对使用单位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进行实地了解。根据实际了解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维保方案。
3、维保单位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行车、电动葫芦的设备清单,负责提供维保所需的备件(材料)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等)。
4、使用单位为维保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指导。
三、基本要求
1、保证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正常、安全可靠;
2、除正常保养外,接到使用方的故障维修通知后,维保方应随叫随到。行车、电动葫芦4小时到达到现场维修;情况正常下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为由拒不到场。
3、遵守国家对行车、电动葫芦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4、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5、维修中如有重大改动,由维保方提前通知使用方并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同意,改动完成后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6、如遇高空维保,需搭脚手架时,由维保方负责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搭制。
四、适用标准
1 JB/________《钢丝绳电动葫芦》;
2 GB/T3811-________《起重机设计规范》;
3 GB/T4942.1-________电机 外壳防护等级;
4 GB/T4942.2-________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5 GB3836-________《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6 JB/T10219-________《防爆梁式起重机》;
7 JB/T1022-________《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8 JB/________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
五 维保周期
1 每半年进行一次中级检查、维护、保养。
2 每月进行一次常规的安全性能、使用性能检查及维护、保养。
3 行车、电动葫芦发生故障后,维保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处理完毕(遇到组织大型、特殊备件的时间可顺延)。
4 若国家对维保周期有特殊要求,应按照国家对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的时间周期要求执行。
六 维保内容
每半年进行一次的维修保养内容
1吊钩夹套
活动部分加注润滑脂,要求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吊钩危险断面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夹套无变形。
2 钢丝绳
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型号、规格;并进行润滑。磨损及断丝数量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
3制动装置
制动时应灵敏可靠。在额定负荷下,下降中制动下滑距离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时应予以调整(或更换刹车片等),调整后的制动装置必须进行负荷制动试车,下滑距离应在《标准》规定范围内。
4传动、升降、行走装置
a运行时无异常噪音,运行平稳;
b绳轮转动灵活,绳卡、固定销锁死可靠;
c各部连接可靠
电机、减速器、壳套、绳筒应连接可靠;
行走轮、减速器、固定销、电机应连接可靠;
横梁、走轮梁应连接可靠;
各固定件应连接可靠,且有防松装置。
5限位装置
限位应灵敏可靠,且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6电气控制
a) 手控盒按钮箭头指示方向应与行车、电动葫芦运动方向相同,各按钮动作可靠。
b) 绝缘、防爆符合《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c) 在有防爆要求的行车、电动葫芦的备件更换时应采用防爆型备件。
d) 接地可靠。
每月进行一次的维修保养内容
1 吊钩夹套 要求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夹套无变形。
2 钢丝绳 磨损及断丝数量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
3 制动装置 制动时应灵敏可靠。
4 限位装置 限位应灵敏可靠,且有足够的缓冲距离。
5 传动、升降、行走装置 运行时无异常噪音,运行平稳。
6 电气控制 手控盒按钮箭头指示方向应与行车、电动葫芦运方向相同,各按钮动作可靠。绝缘、防爆符合《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7 润滑用油 钢丝绳、吊钩转动处、车轮轴承用钙基润滑脂。减速箱用8400机械油。在防渗漏有严格要求的电动葫芦,减速箱用锂基润滑脂。
七、质量保证
1 在维保中,因维保方原因造成使用方的设备、其它财产损失的,由维保方负责。
2、维保单位、使用单位提供的备件及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
3、维保完成后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空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所更换的备品、备件保质期为六个月。
八、项目验收
1记录
维保方应做好维修、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时间、维修保养的部位及内容、更换备件的数量及型号规格。每次维修、保养合格后需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并在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的记录使用方两份,维保方一份。签字后的记录作为维修、维护费用的结算依据。
2维修完成后完全满足招标单位要求。
3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提供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所需的维护及技术服务。
4、维保单位按照要求与使用单位签定相关的保密协议、安全环境管理协议。
八、工程工期
商务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始对行车、电动葫芦进行维保,维保周期为一年。
九 附件
附件1 《行车、电动葫芦月检记录表》
附件2 《行车、电动葫芦检修记录表》
维保单位: 使用单位:
授权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0: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_合同范本
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前后两个专利之间在技术上存在从属关系,在后专利的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落入在先专利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所谓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给予从属专利强制许可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存在两个专利,在先专利的实施有赖于在后专利的实施;
(2)在先专利和在后专利都是发明或实用新型.
(3)在后专利相对于在先专利来说,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即在技术上有较突出的贡献并且能够产生巨大的经济意义。 在存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往往会发生两专利权人都希望获得对方专利实施权的局面:一方面,在后专利的专利权人虽然取得专利权,但因为该技术处于在先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在取得在先专利权人同意前不能实施该专利;另一方面,由于在后专利在技术上比在先专利先进,在先专利权人也希望实施更为先进的技术。
一般而言,通过“交叉许可”往往能够解决上述矛盾,但是,在实践中,在先专利权人可能出于竞争等原因而不愿意由在后专利权人实施其专利,从而阻碍了在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的实施,因此有此情况下给予强制许可。
由于在先专利权人一般也希望能够实施在后专利的技术,考虑到在先专利权人的利益,在依照上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在先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在后专利的强制许可。
附:相关法律
第五十条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第五十一条 依照本法规定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第五十二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五十三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第五十四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责任编辑:黄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