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
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
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
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
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
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
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
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
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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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苗木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苗木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 (以下简称需方)
为保护和发展红叶杨苗木繁育,经供、需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红叶杨苗木购销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 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元) 交货日期 备 注
合 计
金 额 大写: 拾 万 千 百 拾 元 角 分
预交定金:¥ 元 (货款的30%)
二 产品质量、运输、包装、结算
1, 质量标准:
插穗:采用红叶杨种条中上部位分级剪取,底 上切口平滑无劈列,穗长10—15公分 粗0.8—1.5公分,每插穗3-5个种芽,无病虫害,芽基明显,经保湿 防病 生根技术处理. 质量标准:品种纯正率99%,成活率90%(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种苗:.苗干通直 无病虫害,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根幅:大苗不低于40公分;中级不低于30公分;小苗不低于20公分,其中大苗顶端有3—5个分枝.
2、(运输)方式及地点 :方式汽车 到达: 费用:供方承担
3,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插穗实行纸箱包装; 种苗实行散装,塑料绳紧捆,费用有供方负担.
4、 结算方式及期限 :( )
(1)现金结算: 装车启运前 经需方验级验质符合规定标准后货款两清.
(2)货款代收: 需方预付货款30%,下欠货款有需方验收后交承运方代收.(限能办理此业务区域)
(3)货到付款: 限林行业 农林科技 工程绿化单位,凭单位有效证明办理(货款限5000元内,装车前验货)
5、 票据提供及费用: 供方根据需方要求提供:( )
1 苗木经营许可证 2 苗木生产许可证3 苗木检疫证 4 产品标签 5 税务发票 6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有条件,视情况而定)
三 技术服务方式及费用
1、 根据需方要求和实际情况,供方提供:( )
1,生产技术资料 2,派技术人员指导种植 3,派技术人员定期驻地指导 . 费用: 车费由供方承担,需方提供食宿
四 营销推介服务
需方作为供方在当地建立的红叶杨示范单位,需方当年繁育的红叶杨苗木列入供方苗木资源储备,享受供方苗木宣传销售网络信息支持.供方协助需方做好红叶杨苗木销售业务,积极推介需方红叶杨苗木在当地区域的宣传普及工作.
五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约内容双方应自觉遵守,友好合作,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实际经济损失.
供方对需方按技术要求实施扦插的红叶杨种穗,其品种纯正率和成活率低于承诺标准的,有供方免费补供.因插穗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供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 其他约定事宜:
七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八 双方签字
供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苗木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苗木销售合同范本一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 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树种规格(厘米)数量(棵)价格(元/株)销售额(万元)
合同总价(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元整
备注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须发达,②苗木健壮,树冠匀称;③无检疫病虫害;④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三、交验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地点:苗木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和送货费由乙方付或协商解决)
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四、付款方式
全部苗木装车完毕,发车前苗木款一次结清或苗木运至乙方指定地点未卸车前结清全部货款;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重,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劣质苗木;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盖章) (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苗木销售合同范本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1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________年 月 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苗木销售合同范本三
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为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买卖合同:
序号
苗木名称
规格
数量(苗)
单价(元/苗)
合价(元)
备注
1
2
3
合计
大写: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见下表或附清单:
二、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上述苗木。具体交货日期由甲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3天通知乙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苗木栽植:本合同所供苗木由甲方负责栽植。
三、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树杆挺直、不偏冠、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甲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单价为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采购、起挖、包装、装车费用。货到甲方指定工地位置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苗木款的 %,待甲方所需苗木乙方供货完成后,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下的苗木款。
五、责任
1.若甲乙双方在签署合同后,中途若有减少或增加苗木的购买数量,甲方应在乙方采购前三天至五天通知乙方实际数量。
2.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供货造成苗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乙方将无条件退货。
3.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供货的,造成的人工,机械等其它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六、其它约定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可向双方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苗木销售合同范本四
编号: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计价苗木品种主要有: ,其余不计价品种作示范样本,仅供甲方购苗参考。
二、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
1、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苗木基本树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为准。
2、 乙方以为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对于树形优美,其单价高于同规则苗木的特选苗木,需备注说明并附照片作为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质量、操作技术及组织管理要求,甲方将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增加的运费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 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苗木清单内注明;
(2)上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沟边苗木或有其它阻碍物,土球带不完整或主根需斩断的苗木应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5、时间限制:所以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 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 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应完毕为期 天。
(5) 乙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6) 附件:
①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并提供正规的苗木发票。
②苗木长途运费由甲方支付,运货方需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
③每份合同均应附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为二个阶段。
2、苗木款支付表:
付款阶段
合同进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额
备注
第1阶段
合同签订生效
第2阶段
货到验收后
注: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乙方开出的、以甲方为抬头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乙方可不退定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货款,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双被返还定金。
2、 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质量不能通过甲方现场代表认可的(即双从认可)甲方可在购苗现场拒收或货到目的地后拒绝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时甲方还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所起货苗木的包扎必须紧实,土球不能松散;枝叶修剪适当,保证货到目的地损坏率不能超过5%,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拒收。
4、 甲方在乙方如质、如量、如期装车后,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绝发车。货到目的地验收结算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八、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合同签订后,在履约的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而调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定)进行结算。
2、结算由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园林二标段项目部执行,乙方需极力配合结算工作,结算结果并发至财务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 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财务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乙方承担。
4、结算会签流程:甲乙双方确定苗木供应量(原稿双方必须签字)→项目部总审核→乙方签字确定。
九、本合同壹试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签名) 签字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3:工作服购销合同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第二条 .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确定。
3、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芜湖市北京东路98号工商银行银苑培训中心14楼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乙方按批次向甲方交货,第一批的交货期限为20xx年元月20日。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货款应包括产品的出厂价格、包装费用、运杂费、税金等费用。
2、货款按批次付款,货到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实付清该批次货款。
3、交货时,遇价格上涨,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按新价执行。
第五条 验收方法
乙方每批次产品到货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验收,验收控制标准以送审样品为参考。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颜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20xx年12月24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肆份,分送甲乙双方的相关职能部门各自留存。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 表 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 年__月__ 日 年__月__日
篇4:仪器购销合同范本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二、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1.质量标准按国家或地方标准执行;若无上述标准按出厂标准执行。
2.技术参数要求以产品彩页为准或者以投标标书说明为准。
3.产品的配置以产品彩页为准或者以投标标书说明为准。
三、产品的安装调试
1.需方不能私自拆产品的包装,私拆包装发生产品损坏、附件丢失,供方不负责。
2.供方产品到达需方2日内,供方提出书面安装条件、下达安装通知书。需方2日内回复。供方产品到达7日内即安装调试。
3.供方下达安装通知后,在产品到达15日内仍不能安装调试供方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四、交货地点及运费
需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与包装物
包装标准以生产商标准为准。包装物不回收。包装物商检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供方不负责清理。
六、随机附件与备品
随机附件与备品按生产商装箱单数量与品名为准。无装箱单以供需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或者以供方招标文件说明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到验收付全款。
八、技术培训:
供方按合同条款规定,为需方讲解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现场培训等事项。培训费用,按合同条款规定标准执行。
九、售后服务
供方按国家有关法规法律,实行产品包修、包换、包退,易损附件、消耗材料和人为造成损坏不给“三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简易购销合同样本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原则,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种类: 。
二、数量: 。
三、质量:乙方在甲方货场验货,装车视同合格。
四、煤价:单价: ,含17%的增值税发票.
五、付款方式:先款后货。
六、交货地点:甲方货场。
七、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八、履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违约责任:按双方约定协商解决。
十、解决纠纷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购买方公司注册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担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 供方│ 需方│ 鉴(公)证意见 │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鉴(公)证机关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章) │
│电话:│电话:│年 月 日 │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注:除国家另有规定│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外,鉴(公)证实行自│
│帐号:│帐号:│愿原则〕│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乙方场地内。
二、供货单价(已供货当日的市场价为准)
1、沙
2、石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乙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甲方须在一日内将乙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甲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
(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1、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每十万元(含十万元以上)结算一次,如果一个月不足十万元石材款则以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甲方。
2、 材料到场后,乙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甲方,以便甲方结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如乙甲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乙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无故不交货或乙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
八、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矿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三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
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
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
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
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
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
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
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
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
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
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
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
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
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
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
第七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
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
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
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
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
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
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贷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副本一式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供货单位(乙方):
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地址: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电话:__
_年_月_日订
篇7:简单大米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条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买卖双方达成如下购买意向:
一、甲方按如下条款向乙方销售产品:
二、品质标准: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同质量的样品米两份,双方确认质量一致后签字封存,双方各执一份样品,甲方凭样交货。
三、结算方式:先款后货。
1.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代办发运,运费由 方承担,发货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与货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代办运费必须连同货款一起交齐由此延迟交货由乙方承担责任。
3.包装形式:编织袋:_______公斤/袋;
周转箱:_______公斤/箱;
礼盒:_______公斤/套, 方提供,费用由 方承担。
四、产品交货办法:
按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或指定交货车辆 。
甲方指定收货人或承运人: 。
五、交货时间: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 个工作日内发货。
按甲方指定日期 前交货。
六、运输方式:铁路/汽运/海运由乙方负责,甲方代理乙方并按照乙方指示办理相关事宜。
货物发出后24小时之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发运情况。
七、验收方法:
甲乙双方需派员验收货物,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进行验收;
乙方对货物质量有异议的,可在货物里抽样,与封存样品米一同提交至货物所在地的质量监督部门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
乙方未提出异议或未派员到场验收的,视为甲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约定。
八、风险负担:自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货物毁损、灭失、短斤、污损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发货的,以逾期发货部分对应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发货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按照逾期发货部分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逾期付款或不可抗力导致的逾期发货除外。
3.如存在其他违约事项,违约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实际损失。
4.如本条所规定之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支付赔偿金。
5.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十、纠纷解决方式: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签约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自__年 月 日起至__年 月 日止。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 方:联 系人:签字:
乙 方:联 系 人:签字:正本备查。
篇8:文体用品购销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 签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元
二.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指标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沈家门
四.运输方式:汽车运输至沈家门
五.验收方法:货物到需方单位,双方验货。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一次性付款。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方式:违约民法典有关条款办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发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最新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 (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服装购销合同范文节选!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篇10:购销合同变更
你好,变更抚养权斯反诉状和谐起诉状没有太大区别,主要的格式是:_________________
原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女,汉族,岁,_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
原告认为........
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原告诉请,实现公平正义。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
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家具购销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签约地点:广东省市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买方:(甲方)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卖方:(乙方)签约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项目编号:)项目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的要求,经双方协议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明细及附件:
12货物描述及附件说明:
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家具及相关服务,本合同中家具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数量等有关描述详见合同附件:报价明细表。
二、标的:
合同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三、付款条件:
31合同定金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支付;
32合同余款: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
(大写:)于甲方支付;
33以上款项均以方式(转账支票、现金、电汇)支付,所有款项均按乙方规范名称支付。
电汇和支票应填写乙方单位名和开票日期,所有款项均由乙方书面指定的财务人员(非业务经办人)收取,未经书面确认,甲方不支付款项,若乙方未按本条款约定而造成损失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4报价含安装费(甲方只提供差旅费),含40元米布艺款。
35取费用)。
四、交货及验收:
41交货地点:
42
43交收货期:。
44甲方应在乙方到货后签收),逾期天以上未予签收,视为乙方已按全数交货;
45交货安装场地:为保证安装质量和工期等,由乙方负责代办物流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46验收按第五条有关规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47验收发现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应提出书面异议,列明不合格的项目、数量及处理建议,对于验收后经双方确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予以修理或更换。
五、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51乙方保证产品质量必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需方要求;
5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确认产品款式(包括材质、造型、色号、面料)、规格、数量、质量进行生产,生产物料不含人体有害物质并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乙方承担第三方给予甲方的违约责任;
53甲方对家具功能设计有特殊要求的,乙方应按双方设计人员技术交底的要求制造,使家具满足技术交底的要求;
54由乙方提供设计的定做产品或异形产品,应符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的描述。甲方未予图纸等技术性确认的,按乙方设计标准生产。
55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甲方只提供差旅费),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乙方予以更换。对于甲方使用不当或自行拆迁、搬移而造成的产品损坏,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只收取材料费。乙方应作好安全管理工作,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意外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双方责任:
61乙方所交付产品、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视家具具体情况
予以修理或更换,并自行承担因修理、更换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62合同签订后,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交付货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的5%与累
计延误天数相乘得之款项目赔偿需方,关承担连带损失。
如大量产品质量均达不到供货标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货款。
如出现退货情况,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63甲方未按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付未付
金额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
64乙方在家具安装过程中,如家具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遗失,由乙方免费负责维
修或按本合同要求免费重新制作。
七、免责条款:
若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意外事故、交通运输、政府法令
等特殊客观事件)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免除相应责任。
八、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裁决或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效,保修期满结清款项后失效。
合同执行
期内,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经双方单位盖章或双方代表签字后与合同一并生效。
自合同签订后,为方便高效工作,凡是关于产品设计、颜色、规格、款式以及关于送货安装及付款通知等有关需甲方书面确认的事项,经传真确认后均为有效附件。
十、本合同共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附则: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办公电话:办公电话:
传真:传真: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手机:手机:
受委托代表(签字):受委托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2:金用品购销合同参考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钢板供货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供货情况说明: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具体明细见合同附件明细(共贰页)。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供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A4纸制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及到货清单(一式三份),并对产品质量负全责,钢板的技术要求满足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
三、到货时间:25天内全部到货.
四、交货地点、方式:
五、到达交货地点前所有运杂费的承担方式:此价格为交货地点的到货价,之前所有运输事宜包括装车费、运杂费由供方负担。
六、交货计量方法:板材采取检尺方法验收,按理论重量计算。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及监理按国家有关标准,及相关技术参数验收,需方应当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收到货物7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并妥善保存该货物,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回复。逾期提出,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必须配合需方按相关执行标准规范进行验收,进入现场的材料标识必须清楚且与质量证明书相符,材料将按比例进行抽检,样品送到取得材料材质测定资质的单位进行化验,材料检验合格,检测费用由需方承担,样品检验不合格,将对同批材料进行100%检验,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材料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供方在收到需方书面通知后协调钢厂进行解决,质量异议的赔付标准按钢厂赔付金额进行赔付,供方不再另行赔付。需方不得以已供货物质量异议为由要求供方延缓剩余货物的发货、扣留供方货款或拖延货款支付。并且在以后双方的经营活动中不得以前面的质量异议为由扣留或拖延供方货款。
八、付款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十二、合同有效期:货款付清后合同解除,质量责任不在此范围之内,参照此合同第七条。
十三、合同附件及生效:本合同除签字盖章之外的任何非印刷体的修改和增删均为非法和无效,与本合同有关的确认函、协议、通知、相关证明性文件、证书等,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且预付款于20xx 年6月8日18时前到供方帐户后生效,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年月日:
篇13:按摩器材购销合同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 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同:
第二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
2、乙方负责将设备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 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验收
按摩器材由甲方验收,30天内有问题,包退货退款,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等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乙方,不需安装的产品在30日内,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从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政府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
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产品以及应履行的合同其它义务,甲方在发出违约通知后3天,乙方不能纠正时,甲方可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按总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等,交货日期得以顺延。
第七条其他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时,可申请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附件:
购货方:____________(签字)供货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篇14:农副产品面粉购销合同书
甲方(销方):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购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甲方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内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交售标准面粉吨。
2、乙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甲方交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在15日内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二、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面粉品种:25kg标准粉,10kg精粉
2、等级:供货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小麦特二粉质量标准。
3、质量标准:水分%≤14.5,灰分≤0.75%,面筋质%(以湿重计)≥29。
4、面粉包装:面粉外包装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包装物由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5、甲方提供产品不合格标准的,乙方有权拒收,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1、交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乙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四、验收地点
甲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乙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五、验收办法
1、验收期限
乙方必须在接到货运单后,24小时内验货,延期验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验收手续
乙方验货后应当日将接收单据传真发给甲方。
3、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六、货款结算办法
甲方交售的面粉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2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甲方支付货款。
七、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乙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乙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甲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乙方不再需要的,由甲方自行处理。
2、甲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乙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3、甲方在交售面粉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4、甲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其实际损失。甲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乙方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甲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乙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甲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应根据合同要求按期支付货款,乙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甲方、乙方供销如有变动、应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申请,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应全额赔偿对方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5:蓄电池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万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5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篇16:多配方饲料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安能商标,商标所有人为甲方。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______吨,年销量不低于____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6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5%向乙方提供安能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____吨,订货应提前______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_5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10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100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一万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篇17:电子元器件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_______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确保药品网上交易的顺利进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须根据乙方在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所提供的药品信息,以网上采购的形式采购以下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乙方对甲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通知,自甲方发出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必须确认。
第二条乙方须按购销合同采购药品一览表向甲方供应药品(见附表)。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五条供货期限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通知起一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两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4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平台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______日起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两种情形,乙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以上两种情形,甲方有权向当地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合同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药品订立的合同,合同如需变更,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_________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仍然无法确定的,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以上两个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篇18:工矿产品购销协议书
供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
十一、违约责任
───────────────────────────────────────────────────────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
供方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鉴(公)证意见: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篇19:石子购销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买受人: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出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买受人、出卖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购货内容及单价:
1、石子 单价:25/吨;
2、此价格随市场价格降了降,市场价格涨了涨。
合同金额以买受人收货磅单中实际收到数量乘以单价为准;上述产品价款中已含运输费、税费、装卸费等。
二、质量要求:
1、所供石子应为天然岩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
2、规格要求:以买受方通知为准;
3、含泥量小于1%,泥块含量小于0.5%;
4、风化石含量不得大于,针片状含量
三、供货方式:
1、出卖人接到买受人要货通知后于10小时内将货物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如每月三次供货不及时,扣除货款违约金贰万元。
2、采用公路运输方式,由出卖人负责组织承运,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货物交付地点为买受人厂区现场。
四、结算方式:
1、出卖人凭磅单与买受人对帐,付款时出卖人要向买受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2、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
3、出卖方为买受方垫资50万元购买符合买受方要求的货款后,买受方在每次使用够全价值50万元的货款后及时付款给出卖方。若买受方不能按时支付货款,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货时间:
买受人指定地点: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院内。
六、验收方式:
1、买受人根据行规制定具体验收标准,并据此进行验收与计量。
2、以买受方过磅数量为准,但必须将双方核实,供方有权随时对过磅进行抽查,如有异议,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3、每批货物送至买受人后,买受人进行抽检后合格的,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人为除外),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给予更换并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变更解除:
1、因工程原因造成出卖人需要变更所购物品的,经出卖人、买受人双方协商可以重新变更或更改购销合同,对已经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出卖人、买受人双方中有一方出现违约责任,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
(一)出卖人违约责任
1、出卖人所交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退货,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出卖人如不能按照买受人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买受人生产使用,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当次货款的20%。
(二)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
2、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买受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 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受人 (盖章)
河南居易混凝土有限公司
买受人代表(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
出卖人(盖章) 出卖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篇20:家私家具购销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家私家具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二、供货日期:从年月日起至物品送完验收合格为止,期间
送货以乙方通知时间为准(需提前三天通知)。
三、质量要求:
1、甲方在乙方用货前提供货物样品,由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并负责产品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检测报告需提供给乙方存档。
甲方供给乙方同样质量的产品。
甲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
四、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方法: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甲方送往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由甲方负责卸车。
2、交货地点:
3、结算方式:预付30%订金,货到十五日内付款。
关于货款问题,请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以下账号:
开户行:账户:账号:五、经济责任:
(一)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不能交货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甲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乙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乙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甲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二)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方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甲方将全部货品送齐经乙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未有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期间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开户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