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合同范文
委托方:
联系地址:
传真: 电子邮件:
受托方:
联系地址:
委托方为一家 公司,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有意在上市后并购一家中国内资企业(以下称“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委托方拟聘请受托方的律师作为本项目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本合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受托方的服务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1、 应委托方要求,就委托方招股说明书中对中国法律法规的分析部分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2、 在委托方成功上市后,对委托方拟收购的中国内资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参与起草、审查与修改并购项目所需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协议、框架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合资合同、章程以及其它所需的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决议等法律文件;
3、 参与并购项目的中国法律事务谈判工作;
4、 就本项目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向委托方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5、 就并购项目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
6、 应委托方要求,协助委托方和被并购企业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和备案手续(如需)。
第二条 受托方的义务
(一)受托方指派 律师,作为经办律师,委托方同意上述经办律师偕同其他律师和律师助理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务工作(如必要),但受托方更换上述经办律师应取得委托方认可;
(二)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按照其专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
(三)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
(四)受托方经办律师应当在取得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委托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但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受托方无法按时完成委托事项的,受托方不负责任。
(五)受托方律师对因从事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而获知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非公开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受托方对本合同规定的法律顾问服务应当单独建档,根据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规定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
第三条 委托方的义务
(一)及时、真实和完整地向受托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必要的信息、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该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委托方保证承担由于其提供的上述基础文件、材料及信息有误从而导致受托方出具不恰当的意见或证明而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二)委托方应当为受托方经办律师办理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工作时间。
(三)委托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按时、足额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四)委托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委托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委托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受托方经办律师。
(五)委托方有权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受托方经办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与建议仅供委托方参考,委托方并无义务遵从受托方经办律师的意见或建议。
第四条 法律服务费、工作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 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 ],或等值外币)。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如下期限和金额支付给受托方:或者:委托方应就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按照每工作小时人民币[ ]元(¥[ ],或等值外币)的标准向委托方支付法律服务费。该等法律服务费应按月结算,并在次月二十日前支付给受托方。
(二)受托方应自行承担其在广州市内的交通、通讯、复印等费用。
(三)受托方为办理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需要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委托方承担,该等费用受托方原则上不予垫付。如受托方在委托方的指示下垫付,则委托方应在费用发生后十日内给予实报实销: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评估等部门或中介机构收取的费用或其他行政规费、中介费用;
2、经委托方安排或同意出差广州市外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差旅费用、复印费、邮寄费、办理出境手续的费用等;
3、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所有委托方应向受托方支付的款项,均应汇入受托方向其书面指示的银行帐户,或按照受托方的要求开立支票并交予经办律师。法律顾问费以到达受托方的帐户为收讫。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
(一)本合同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受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更换经办律师;
2、因受托方经办律师工作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损失的。
(三)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委托方自行纠正时止:
1、委托方的指示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
2、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致使受托方律师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
3、委托方逾期十日仍不向受托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
(四)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除非发生本条第(二)款第2项所述情况,受托方应在本合同解除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其应向委托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受托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导致委托方蒙受重大损失的,受托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委托方、其他中介机构或者主管部门等原因造成受托方律师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受托方不承担责任。
(二)委托方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受托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委托方向受托方提供的资料有虚假、误导、隐瞒、重大遗漏及其他违规行为,导致受托方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出现错误或者遗漏,并导致受托方或者受托方律师受到处罚或者导致第三人向受托方追偿的,委托方应当向受托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地址、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及电子邮件地址,应当及其书面通知其他方。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文本与生效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完成之日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委托方: 签署:
受托方: 签署: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共3页,当前第3页123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律师非
诉讼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以并购为目的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事宜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与指定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指定 律师作为主办律师组建团队完成委托事项。未经甲方要求或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甲方同意乙方上述指定。甲方指定 作为甲方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项相关事宜。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下列事项:
(一)在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二)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全面梳理目标公司及其股东的历史沿革、业务经营、股权结构、资产等状况,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件、资产文件、融资文件、重要协议、涉外合同、审批及许可、财务报表、雇员、保险、诉讼情况和环保事宜等事项;
(三)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分析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收购程序的影响,可能面临或者存在的法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和风险,给出适当解决方案。依据调查报告制作摘要,供甲方决策参考。
(四)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对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报告的最终文本需经过甲方验收同意。
三、委托期限
乙方应在下列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现场调查部分: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正式尽职调查报告最终出具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服务费数额及支付;
本项目服务费(含差旅费)共计人民币 整,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人民币 万元,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 第二期余款人民币 于乙方完成尽职调查,提交经甲方验收同意的尽职调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如甲方因乙方不胜任委托事项为由解除本合同,则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并按照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支付的第一期费用乙方无需退还,甲方不需支付第二期费用。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就委托事项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
2.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变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3.以书面形式解除对乙方的授权;
4.甲方有权在委托期间要求乙方变更主办律师。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材料和情况;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3.甲方应承担乙方实施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合同第四条约定取得服务费,并在甲方拒付费用的情况下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指派合伙人、律师„„,共7人作为向甲方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的承办律师。律师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律师工作团队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律师对项目资料应当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以备查,在尽职调查结束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档案资料,对涉及甲方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6.甲方对乙方承办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投诉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承办律师。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条款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法律服务的,不能完成尽职调查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时由于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务费为限。
2.尽职调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本条第一款所述情形的,有权立即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当在已收取服务费用的限额内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服务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以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为限。
八、 保密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承诺函中规定义务,对在参与项目过程中获知的本案件的信息和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严格保密。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适用《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北京市律师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
十、其他
1、 双方确认,文首所载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如果一方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该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页:本页无正文,供双方签字盖章使用。)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篇2:车牌指标租赁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至,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申请编码为:________________.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3:破产清算委托法律服务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律顾_______第_______号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聘请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_________为法律顾问,双方设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师在甲方对内对外经济事务中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法律事务文书,参与经济合同的谈判和签定活动。
二、律师在参与调解、仲裁、代理诉讼活动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应向乙方交付费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师为甲方去外地工作时,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自签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专项法律咨询服务合同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
合肥德律民商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xx年 月 日订立。
一、专项条款
1.1. 法律服务范围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指定甲方的法律专家或法律工作人员,为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案件)为:孙孝进工伤认定赔偿纠纷
1.2. 代理权限
委托人授权甲方的权限为:代为诉讼;代为进行和解;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收取法律文书;代为行政复议;
1.4. 服务费
双方经协商后确定,乙方委托甲方办理的案件以计件方式收取定额法律服务费,费用总额为 元。
1.5. 费用支付
1.6.1.法律服务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根据以上第1.4条所确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费,由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1.6.2.其他费用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本合同生效时预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据实结算。
(2)本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支付其他费用 元,结案时不再据实结算。
二、一般条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派人员的义务
(1)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应当及时向乙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3)不得超越乙方授权行事;
(4)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和其他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款项;
(5)甲方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和承办人员应当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和/或个人隐私。
2.2. 乙方的义务
(1)向甲方和甲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
(3)如乙方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5)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2.3. 滞纳金
若乙方逾期支付本协议项下款项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款项的每日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2.4. 保密责任
(1)甲方和甲方工作人员对于乙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以下简称乙方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委托人秘密。
(2)以下内容不属于乙方秘密:
a. 刑事犯罪证据;
b.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
c. 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授权权限的内容。
(3)甲方和乙方另签订有保密协议的,应当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2.5. 合同的解除
(1)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和其他费用且延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损失赔偿额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总额的50%。
(2)如果乙方向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提出有违法律法规政策等不合理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向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如果甲方接受委托后发现乙方捏造事实或者弄虚作假,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本合同解除的,乙方仍应按照约定或根据甲方已提供的法律服务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2.6. 不保证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就案件提供的分析、判断和意见,均不可理解为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就案件作出了成功或胜诉的保证。
2.7. 争议的解决
(1)甲方与乙方之间就本合同签订、履行发生争议的,乙方可以直接与甲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合同有效期
2.9. 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个人医院医疗服务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资质证书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 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 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 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 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 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 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 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以便医患双方掌握相关信息。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九、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合同文本
篇6:私人法律服务协议书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聘请方与受聘方经友好协商,就聘请私人律师的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聘请事项及期限
第一条 受聘方接受聘请方的聘请指派__________律师担任聘请方的私人律师。
第二条 聘请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私人律师的职责和工作范围
第三条 私人律师的职责是:为聘请方就涉及商务有关法律事务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工作范围如下: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务、个人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有关法律咨询,诸如债权债务、置业、消费、继承、婚姻、劳动、名誉权、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等;
(2)提供______小时多渠道咨询服务(包括:电话、email、传真),一般问题立即解答,疑难问题_____小时内解答;
(3)为聘请方从事各种经济、民事活动提供规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据聘请方的需要提供法律法规信息;
(5)为聘请方提供全年律师见证服务;
(6)对涉及个人的有关法律文件进行起草、修改、审查或协助与第三方就涉及个人权益之问题进行谈判;
(7)帮助聘请方策划、分析判断所涉及个人的法律事务,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8)以委托律师的身份维护聘请方个人的名誉、人身、自由、财产、知识产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个人合法权益;
(9)协助聘请方与有关部门交涉,通过媒体发表声明、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10)办理个人财产(房屋、股权等)的转让、质押等手续;
(11)办理涉及财产(标的额在 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诉讼案件 件,或无财产争议的诉讼案件 件。
律师费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四条 聘请方向受聘方支付私人律师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年,半年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由聘请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受聘方。
第五条 本协议第三条第(1)-(11)项,聘请方不必另办委托手续,除按本协议书第五条支付个人律师费用外,不再另交付费用;超出上述服务范围的法律事务或聘用合同期满正在办理续约手续,须另行办理委托,律师费按照本律师事务所规定的标准内给予聘请方__________%的优惠。
上述费用聘请方按受聘方的要求划至受聘方指定账户:账户名:_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 聘请方的权利
1、有权监督律师工作,对律师失职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
2、有权对私人律师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但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规定,或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规定),或根本不能实现的事件除外。
3、如因私人律师重大失误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的,聘请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七条 聘请方的义务
1、聘请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
2、聘请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提供下列文件:
(1)聘请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2)向受聘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明确私人律师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3、应聘请方的要求,私人律师在进行项目谈判或进行调查、非诉讼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以及需要私人律师现场办理等活动时,相关差旅费及其他直接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收取的费用,复印费等)由聘请方负担。受聘方应就该等费用的发生提供必要的单据和说明。
4、为了使私人律师能依法执行职务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帮助,聘请方应积极配合律师工作,并向私人律师真实详细地介绍有关情况,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影印件,以及相关证据线索,必要时应提前邀请私人律师参加有关的会议、谈判及研究等。
5、经私人律师参与草拟、谈判或审查、修改的各类合同,聘请方应将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签署的合同文本其副本或影印件)及时送交私人律师留存备查。
第八条 受聘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聘请方要求办理涉嫌违法的法律事务。
2、如聘请方不及时支付私人律师办案相关费用,受聘律师有权暂停法律事务的办理,因此而引发的所有后果均由聘请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受聘方的义务
1、受聘方接受聘请担任私人律师后,对聘请方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从聘请方获得的信息或资料,未经聘请方书面同意,受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目的。若受聘方泄密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
2、受聘方为聘请方开通____小时法律热线,为聘请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一般服务响应时间为_____小时内;如需私人律师现场办公,____市内一般在____小时到达;重大事项由双方适时商定。
3、因受聘方律师重大过失或故意损害聘请方利益,造成聘请方经济损失的,聘请方有权要求赔偿。
违约责任
1、聘请方没有按照本协议第四、五条约定支付律师费,除支付全额律师费外,还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计算比例参照银行逾期付款罚息计算)。
2、聘请方无故解除本协议,应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元,受聘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3、因受聘方律师工作失误而导致聘请方遭受损失,聘请方有权要求依法赔偿及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协议,且受聘方应按本协议实际履行天数进行折算后将剩余法律顾问费退还聘请方。
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聘请方、受聘方各存_____份。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篇7:法律服务清欠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_____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合同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合同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_____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合同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_____、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合同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合同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_____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合同,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_____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应按八折给予优惠(如果_____规定允许),如无_____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按八折优惠。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股票发行上市事务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1.甲方向乙方预交律师费 万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2.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律师从事非诉讼调查(如果必要)、代表职工或企业与有关部门谈判(如果有)、向相关当事人发送律师函(如果必要)的固定代理费用。
3.元律师费中的万元系预收费用,凡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住宿费、文印打字费、通讯费、餐饮费,凭发票在万元中进行支付;凡在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了必要的诉讼(如果有),双方协商另立合同,代理费再从万元剩余余额中支付。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受托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9: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北京市世纪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业务发展及依法规范经营需要,需对公司进行全面风险防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规定,特聘请乙方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法律服务聘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守:
第1条 顾问律师、联系人
1.1 顾问律师及承办人员
1.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主任郭志联、陈涛、申晓伟律师作为甲方的法律服务律师,为甲方提供尽职调查专项法律服务。
1.12 法律顾问律师根据具体业务的情况,可以指定本所其他人员从事协助、配合性的工作。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具体业务的专业分工,由法律服务律师指定本所相应的专业团队律师承办具体事项。
1.2 联系人
为便于工作开展,甲方指定 为乙方顾问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通知。
第2条 顾问律师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包括:
对甲方及甲方股东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主要涉及:
2.2 工商登记注册信息及发展历史沿革;
2.3 重要资产情况调查,包括固定资产及重要流动资产;
2.4 重要知识产权情况,包括商标、专利等;
2.5 重要业务合同情况;
2.6 对外担保、债权、债务情况;
2.7 内部劳动人事情况,等等;
2.8 审核甲方提供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议或者处置措施;
第3条 顾问律师工作方式
3.1 鉴于处理承办法律事务的特殊性,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下,乙方顾问律师可以以座谈处理、书面处理、E-MAIL及其他网络通讯工具处理、电话沟通处理等方式择一进行。
3.2 工作方式以乙方对甲方或相关主体提供的带有真实承诺性的文件进行书面调查为主,以对乙方认为重要的信息抽样实地核实为辅。
第4条 专项服务费及服务期限
4.1 专项法律服务费为年¥ 元(大写:年人民币 万元)。
4.2 支付时间:
第5条 办案费及支付
5.1 服务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实际发生的,由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2 北京市城区外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复印费,通讯费、查询费等实际开支由甲方承担。
5.3 甲乙双方往来文件、信函均使用中文,因需翻译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4 服务律师对于其他可能发生的实际费用,应提前预估并告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服务律师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并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第6条 双方义务
6.1 甲方义务
6,11 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办理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和情况,配合律师开展工作;
6.12 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6.13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重大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三方运用乙方律师工作成果可能导致的损失,与乙方无关。
6.2 乙方的义务
6.21 乙方律师在委托事项范围内,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完成有关工作。
6.22 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6.23 乙方对委托事项涉及的有关甲方的情况予以保密,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双方有权对外表明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有权在其产品、广告、对外宣传资料上载明委托聘用关系及联系方式。
第8条 双方因本合同项下及相关事项产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7条 合同效力
8.1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篇10:房地产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电挂: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开发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其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权益,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务组成人员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的相关房地产法律事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二、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
(一)房地产投资开发法律事务
1、创设房地产项目公司
(1)为开发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协助开发商设立、组建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房地产开发权;
(2)起草设立公司的各类法律文件;
(3)协助申办公司设立的法律手续;
(4)起草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为开发商提供审慎调查,确认土地的法律属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参与征用费、青苗补偿费及付款期限的谈判,制作谈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认土地用途,并起草有关法律文件;
(5)帮助协调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种关系;
(6)协调与土地管理部门的关系,起草用地申请书,参与土地出让金额的谈判,帮助开发商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领《土地使用证》;
(7)协调与规划部门的关系,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通过行政裁决、诉讼等方式解决土地开发中的纠纷。
3、拆迁安置补偿
(1)协助确定委托拆迁单位,草拟、审核委托拆迁协议等文件;
(2)协助制定拆迁政策,草拟拆迁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
(3)协助处理拆迁人与被拆迁户之间的纠纷;
(4)起草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各类法律文件,协调开发商与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协助开发商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5)参与拆迁补偿与安置的谈判,起草审查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代理委托人进行仲裁、诉讼、行政裁决及协助强制拆迁;
(6)起草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文件,申领《预售许可证》。
4、工程建设施工
(1)起草开工报告,整理申请开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设管理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为项目尽早开工准备好全部法律手续;
(2)出具从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整体框架的法律意见书,其主要内容为:①提出有利于工程质量的意见;②降低成本的建议;③分析该阶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④提出规避风险的具体方案;⑤工程履约管理;
(3)参与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工作小组,对可能中标的.企业进行资格、资信审查,为此进行必要的调查;
(4)起草、审核招投标文件,监督招标工作程序;
(5)起草、参与签订建筑承发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监督合同的按时履行;
(6)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7)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草各类法律文件,协助开发商协调好与供电、自来水、电话、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的关系;
(8)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房地产项目融资
(1)向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法律建议,说明以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
(2)与贷款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谈判、草拟或审核贷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3)代办抵押登记手续、代办抵押权解除手续;
(4)办理抵押权实现时的抵押物处置手续,草拟、审核处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业管理
(1)协助设立或选聘与小区服务相符的物业管理公司,起草、审查与物业管理公司所签订的管理合同;
(2)起草、审核物业管理公约、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起草、制订物业管理办法;
(4)协助开发商行使对公寓、小区的命名权、外墙和楼宇台的广告权,公共场地的改造权;
(5)协助物业管理公司组织业主大会,建立业主委员会,构建、理顺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法律关系;
(6)协助物业公司与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专业公司确定物业服务中的各项协作、管理、维护、保养、专项服务合同、协议关系。
(二)房地产交易法律事务
1、房地产预售、销售
(1)协助开发商获取预售、销售批准;
(2)参与按揭事宜的谈判,起草按揭协议及附件;
(3)参与委托销售事宜的谈判,起草委托销售合同,并调查、审核销售公司的资质、资信等情况;
(4)对销售人员进行房地产销售的法律知识培训,指导销售人员签订销售合同;
(5)起草审查租赁、抵押等法律文件,协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6)审查房地产广告内容的合法性;
(7)审查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销售合同;
(8)购房签约及见证、办理预售登记。
2、房地产抵押
(1)提供房地产抵押的相关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各项法律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审查和修改房地产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
(4)审查抵押房地产的状况,协助设定抵押权,并协助进行房地产评估;
(5)协助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3、房地产权属登记
(1)提供有关房屋过户相关的法律政策咨询,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2)协助准备房地产交易过户的文件资料;
(3)协助办理申请过户、代理申报应缴契税、费用、代领房地产买卖契证。
4、房地产调查
(1)提供有关房地产抵押、查封等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2)到有关行政机关对房地产的权属、抵押情况以及是否查封进行调查;
(3)办理其他约定的法律事务。
(三)其他房地产相关律师事项
1、进行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
2、及时向开发企业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开发企业实际管理状况,出具相关法律意见;
3、为开发企业提供《劳动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综合性法律意见;
4、为开发企业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
5、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厂规、厂纪、合同管理、税收、劳动保险、专利和专有技术管理、商标和广告管理、资金信贷等管理制度;
6、参加合同和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承办其它法律事务,如代理公证、商标注册、调查资信等;
7、代理参加调解、仲裁及其它非诉讼法律事务和诉讼活动。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师服务费用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计¥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________,帐户号: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用的依据为《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鉴定费用、评估费用、办案费用等;
2、__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上述有关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与乙方合作真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服务小组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师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及生活条件;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应随时告之乙方其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并告知乙方其联系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等;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办理的相关法律事务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师隐瞒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
8、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其遭受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9、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策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10、甲方有权就乙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随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咨询,乙方应及时作出答复;
11、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监督乙方律师的工作服务内容,但不得影响乙方律师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证据认为乙方律师没有尽勤勉义务为其进行法律服务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律师;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房地产行业又熟知工程建设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法律规定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有权查阅甲方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4、乙方律师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情况;
5、乙方律师应根据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有关会议;
6、乙方律师有权获得所必须的办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律师不担责;
8、乙方律师应及时承办甲方委托办理的有关法律事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
9、乙方律师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发现甲方有不当行为时,应当及时予以劝阻;
10、乙方律师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和甲方的授权委托进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11、乙方律师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活动中担任甲方对立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师在同时受聘担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顾问期间,遇到两公司之间发生争议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参加诉讼或仲裁;
13、乙方对在工作中接触、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他经济活动中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14、乙方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15、因乙方律师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16、乙方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甲方与另一方争议的权益;
1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派的律师。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乙方及律师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7、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一、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二、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五、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帐号: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标准预约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满足企业在开展3C认证及国外认证工作中对标准文本的急需,提高企业检测认证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信函往来时间,本中心特推出一种方便快捷的“标准预约服务”。甲、乙双方就标准预约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_________周内,甲方将标准资料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汇入乙方账户:
户名: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二、甲方将所需标准订单(标准编号或产品名称)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同时指定邮递方式。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采购订单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如代购标准,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指定的邮递方式将标准(连同本次服务所需的费用)送出。
四、乙方根据以下收费标准将所需的费用在甲方预付款中扣除。
(1)国内标准销售价格:按照目录上所标注的价格出售。
(2)国外标准销售价格:国外标准是以查询复印形式进行提供的,复印费(含查询费):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内;_________元/页,_________页以上。
(3)标准代购费:_________元/份
(4)标准传真:_________元/A4/页;_________元/A4/页(市内)
(5)邮费:按标准款总价的_________%收取,不足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计。(如需特快专递,则按实际费用收取)
五、当甲方的预付款不足时,应在接到乙方的补款通知后_________周内补充,否则终止提供服务。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2:法律服务委托建筑合同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乙方:______地址:______电话:______邮箱:______
甲方因 事宜,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聘请乙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并代为办理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务。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各方诚信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执业律师为甲方办理合同
第一条所列服务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服务,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乙方律师在本合同期内,对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本次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律师费;
4、甲方指定 电话: 为乙方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第四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 根据《____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采用计件收费□按比例收费□方式,甲方在签定本合同____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讯费等;
3、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
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追究乙方的相应责任。 乙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项违法、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律师费等情况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师费、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要求变更、终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甲方还须按照逾期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情势变更 乙方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如发现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师的工作量增加,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增加律师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结为止。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联络服务代理协议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紧密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北京联络处,并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在京活动提供联络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为甲方在京业务提供联络、预约、订单管理等商务秘书服务。
2.为甲方在京期间提供交通、住宿起居以及娱乐等生活秘书服务。
3.为甲方来京拜访名人、院士或科研院所等重要公关活动提供联络、预约服务。
4.为甲方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代理咨询服务。
5.为甲方在京投资提供必要的帮助。
6.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信息咨询服务。
7.甲方需要乙方办理的其它服务事项。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所需要的各种信息和文件资料。
2.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条件。
3.根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个月,协议期满后可以延长,具体细节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服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为人民币____万元/年,当年费用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以后年度费用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无意义,任何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终止。
七、其它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作为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5:医疗服务“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打算_医务工作计划_网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职
1.成立相关机构,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将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以下简称“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列入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制定并出台本县(区、市)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各县(区、市)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XX年5月中旬前。
2.完善市、县(区、市)“打非”工作联动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落实经费保障措施,层层分解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二、加强宣传,统一认识
3.召开动员会。各县(区、市)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基层组织分管领导、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认真动员,全面部署“打非”工作。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
完成时限:XX年5月底前。
4.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加大“打非”行动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宣传攻势。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打非”办。
完成时限:长期。
三、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5.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对辖区内合法和非法医疗机构分类造册登记,层层上报基础材料。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卫生局、公安局、计生局、“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6月上旬前。
6.自查自纠,清理整顿。由各成员单位分头对所辖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进行清理。规范医疗广告发布工作,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对“黑诊所”责令关闭,对超范围行医、非医师执业、非法出租承包科室、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等行为限期整改,督促规范。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XX年7月底。
7.集中整治,严肃处理。市“打非”办抽调力量,组织对部分公立医疗机构和一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各县(区、市)“打非”办组织对“黑诊所”无证行医行为开展重点打击,同时规范其它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对查处3次以上仍继续无证行医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查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经自查自纠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由卫生、计生部门严肃处理;对继续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单位,由工商部门严肃处理;对违规向非法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器械的批发零售单位,由食药监部门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8月底前。
8.开展督导,查漏补缺。市“打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市)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推进工作。
责任单位:市“打非”成员单位、“打非”办。
完成时限:XX年9月底前。
9.巩固完善,健全机制。市、县(区、市)“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打建并举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堵塞执法漏洞,建立健全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监管机制。卫生部门要建立审批责任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公示制度、违规者退出市场制度、行业协会制度、与公安机关长期协作等制度;工商部门要建立医疗广告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制度;新闻媒体要建立医疗广告审查发布制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药品购买资格审查制度;计生部门要建立非法开展计生服务违法案件查处制度;公安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行医相关长效机制。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6:股权并购之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第一条本协议在下述两方当事人之间签订,即:
1.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2.四川启道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公司;乙方系依法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合法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产权界定法律业务、企业改制法律业务、招标投标法律业务等资格。
第三条根据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将此次发行的有关法律事务,委托乙方办理;乙方同意接受此项委托,指派有相关业务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甲方发行债券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17: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_合同范本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字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18: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篇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自查报告
根据我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xx年9月,全院进入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第三阶段,即督查整改阶段,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专项巡查,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
为了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经院领导研究决定,自9月1日起,我院组织了“改善医疗服务专项巡查”。每周由一名院领导牵头,带领部分职能科室工作人员,本着“方便患者、方便临床”的原则,通过实地查看、访谈医护人员、患者和家属等形式,对全院医疗服务质量、诊疗流程和环境设施等进行全面巡查。对于发现的不方便患者就诊、影响临床科室工作效率等问题,能现场整改的,明确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其他问题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部门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由巡查人员负责追踪验证,并在院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巡查发现的亮点,予以全院通报表扬,对于可持续、可复制的亮点,在全院进行推广。截至9 月26日,共进行了4轮“专项巡查”,发现亮点10余项,发现问题130余项,涉及医疗安全、诊疗流程、信息化建设、医保管理和后勤保障等诸多方面。现场整改问题60余项,其他问题整改情况正在追踪验证过程中。
二、延伸服务举措,改善患者就诊感受
1、开发“口服药短信提醒系统”,指导患者用药。医院信息科和药剂科联合开发了“口服药短信提醒系统”,当门诊医师开具口服药物处方后,信息系统可自动将该药物的服用注意事项,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患者手机,进一步保证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2、运用“医患沟通板”,“倾听”患者心声。为了更好地了解语言障碍患者的需求和心声,康复科护理团队积极探索新沟通方式,制作了“医患沟通板”。沟通板上用简单的图片和文字表明了如吃饭、喝水、疼痛、大小便、想家等日常需求。语言障碍患者可用手指点相关图片表达需求,让医护人员和家属能明白其心声。目前 “医患沟通板”已在重症监护室、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和血栓科推广使用,得到了患者和家属的一致好评。
3、举办社区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病治病能力。我院血栓科深入社区卫生机构,先后举办了5次“血栓病健康教育及社区义诊活动”,接诊3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并与社区达成协议,每周固定时间派专家到社区义诊。我院还举办了20xx年秋季糖尿病健康教育讲座,医务人员针对胰岛素治疗、糖尿病与脂肪肝关系、糖尿病患者秋季护理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通过播放小视频、PPT、有奖问答等形式寓教于乐,加深了患者对糖尿病的了解。活动后还免费为糖友们测量骨密度、血糖、血压等。通过一系列健康宣教和义诊活动的开展,加深了患者和家属对疾病的理解和认识,也进一步增强了其防病治病的能力。
三、研发康复管理信息系统,助力康复患者科学康复
我院信息科和康复科联合,自主研发了康复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可对患者实施病情评估和治疗效果评价,还实现了对康复治疗排队叫号和治疗工作量统计等,基本覆盖了患者康复治疗全过程。系统自投入使用以来,患者在病房里就可查阅自己的治疗师和治疗时间,缩短了等候时间,保障了各项康复治疗有序进行,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康复科护理人员还根据患者需求,制作了许多健康教育视频资料,包括科室宣传、火灾警示、预防跌倒坠床、肢体康复操和翻身训练等,在康复大厅和病房显示屏滚动播放,增加了患者和家属的康复知识。
四、服务百姓健康,开展送爱下乡义诊活动
9月18日-19日,我院组织专家医疗队共17人,在徐洪玉副院长的带领下,携带便携式B超机、心电图机、血糖仪、药品和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手册等,赶赴临沂市平邑县老池峪、香山前和花果峪等村庄为当地群众义诊。医疗队专家与当地群众面对面接触,零距离沟通,细心问诊、检查、开处方、指导用药和解答咨询。义诊活动共接诊病人569人次,做心电图检查170人次,B超检查150人次,测血压、血糖355人次,发放药品78人次,现场发放健康教育手册600余份,把健康知识和医疗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好评。
五、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综合能力
为进一步提升员工综合能力,医院组织一系列培训活动,包括医学人文教育、护理人员床边综合能力培训考核和心电图知识培训、新员工核心医疗制度培训等活动,还邀请心理咨询师开展了以“关爱护理健康,共筑心灵驿站”为主题的护士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通过上述培训和心理咨询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医务人员沟通服务和业务技术等综合能力,也为其提供了有效释放压力的机会,增强了彼此信任,提升了团队意识。医院下一步除强化业务能力培训以外,还计划将健康宣教、医护患沟通和心理疏导等内容培训纳入常规工作持续开展,以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能力。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是一项长期工程、系统工程,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卫计委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创新服务举措,不断改善医疗服务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工作模式做好宣传和推广,并通过制度予以固化;对于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及时整改,切实改进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打造“满意在交医”服务品牌。
篇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自查报告
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决定自20xx年起,利用3年时间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从预约诊疗、规范诊疗行为、妥善化解医疗纠纷等9个方面对医院和医务人员提出要求。我院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流程,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现对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评分表》,将我院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理解,高度重视
(一)召开全院动员大会。20xx年3月20日医院召开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动员会暨医院“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年”活动启动会,会上韦金儒院长就未来三年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要求全院职工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二)健全机构,明确工作任务。20xx年3月25日医院成立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责分工明确,形成医院第一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合力抓,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格局。4月制定了《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至各科室,明确了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要求。6月13日,韦金儒院长带队参加了自治区人民医院举办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政策落实研讨会暨医务管理能力提高班会议。会后召开会议,深入学习,并在全院中层会议上号召医务人员多换位思考,创新、改善医疗服务措施,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便捷就医、安全就医、有效就医、明白就医。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为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深入人心,我院利用医院网站、微信、院报专栏、院外媒体等进行宣传,让全院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深刻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全面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
(四)查找问题,持续改进。医院通过开展病人满意度调查、监督员座谈会、院长信箱等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并及时反馈相关科室,提高服务水平。在听取民意的同时,医院也积极进行自查,建立了四级督查机制,通过科室自查、主管职能部门定期抽查、院领导分工监管、不定期全院性督查的方式,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讨论研究,确定有效整改措施,持续改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医院分别于6月16日、11月24日就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进行阶段总结,对照医院制定的目标逐项自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围绕重点,持续改进
(一)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
1、优化诊室布局。我院已实行按专科分层挂号,每层均都有收费点,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门诊一楼大厅已设置自动挂号、缴费机。同时医院正在加快“医技综合楼”项目建设,解决医院医技用房紧张问题,方便患者进行检查。
2、保持环境整洁。成立总务后勤巡查小组,对就诊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成立控烟监督小组对医院范围内吸烟者进行劝阻、发现烟头及时清扫。保洁公司每天打扫,确保卫生间清洁、无味,并在相应位置铺设防滑胶垫。
3、设置醒目标识。医院门急诊大楼、医技综合楼、住院病区等处均设有完善、清晰易懂的建筑平面图、科室分布图及医疗就诊标志,方便患者查询、索引。同时,危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放射源等均按专科要求张贴了标识。
4、提供便民服务。在门诊设立“一站两岗十便民”的服务措施,即“一站式服务中心”、“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岗”和“预约诊疗服务岗”,集中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及其他服务,如:健康教育、投诉处理、门诊预约、引导就医等。医院还为为行动不便患者提供轮椅、专用通道,必要时提供一对一的专人免费陪护服务。门诊一楼大厅设有自动挂号、缴费机,应急电话,纸、笔等便民物品。放射科设立两间放射拍片更衣间,为放射检查患者提供更衣条件。
(二)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有效分流就诊患者。
1、扩大预约比例。我院通过电话(0771-3919605)预约、现场预约、网络预约、中国移动12580服务平台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服务。
2、推进双向转诊。我院与南宁协和医院、南宁市兴宁区五塘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每月定期对居民双向转诊进行统计汇总,即时为出院居民医保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将居民参保人员转回所在基层医院。我院还与邕宁区人民医院、马山县人民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协作机制,为基层医疗机构预留号源,优先安排就诊、转诊和住院。
3、实现分时预约。我院门诊制定了预约变更、暂停、取消等特殊情况应急预案。门诊及住院患者实行分时段预约率为100%。
(三)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1、合理调配资源。一是执行弹性值班,能够根据就诊患者病种排序安排出诊医师数量,保证医师有足够的诊查时间;二是在检验科开展快检值班,专门有一组人员负责,保证急诊检查项目及时出具结果。
2、加强急诊力量,及时救治重患。我院制定了《急诊科院前急救制度》,要求做好院前、院内的衔接工作,并做好电话记录、出诊记录。严格落实医院《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急诊科急诊患者病情分级管理制度》,将急诊诊治区域分为三大区域,实行急诊患者按病情轻重分级分类处置原则,对急性心脑血管疾病、严重创伤、急危重孕产妇及急危重症患者,均能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先救治、后缴费,需住院患者及时收入院治疗,没有拒绝、推诿和拖延救治情况发生。
(四)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1、加强信息引导。目前医院意向与第三方公司商榷,签定合作协议,建设移动互联网医院——患者移动服务平台。患者可手机了解医院就医流程、专家特色及出诊情况、医院位置导航等更多、准确的就诊信息,完成挂号、预约、费用查询、缴费、检查结果查询、办理出入院手续、出院后访视、就医满意度反馈等就医环节。
2、加强信息管理和信息查询。医院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已建立了住院电子病历系统,并以此为核心建立大数据信息库,能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信息查询方面,我院配备自助查询打印机,患者可自行打印检验报告单,也可通过电话3919601、3919600、3919605进行查询。近2年我院购置了两台全自动摆药机,摆药机的引进改变了原有的工作模式,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摆药人员的工作强度及减少了发药差错的概率。
(五)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实现住院全程服务。
1、完善入、出、转院服务流程。我院制定了《患者住院、转诊、转科多部门协调机制》,《病人转科制度》,《病人转院制度》、《入院制度》、《出院制度》、《知情告知谈话制度》并严格执行,医院的入、出院、转院流程规范合理。做到入、出院事项实行门诊告知或者床边告知,能够预约安排入、出院手续办理及结算,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转院(科)患者的交接、传递患者相关信息准确及时,能够做到转院(科)医疗服务无缝衔接。
2、改善住院条件。医院新门诊大楼投入使用后医院住院床位由原来670张增加到1140张,增加了骨科三病区、血液科、风湿免疫科、康复科住院部、新生儿科、干部三病区、心血管内科二病区、神经内科二病区等8个业务科室,新的住院部布局合理,床位面积达标,各种生活设施齐全,极大的改善了患者的住院环境。同时具备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化手术室、ICU、供应室顺利投入使用,从硬件上达到了现代化医院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医疗质量及安全,使我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迈入了一个新的台阶。医院停车位也增加了200多个,部分缓解了就医群众停车难的问题。我院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在住院病区设立探视时间牌,并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护士告知患者或家属探视、陪护的相关规定,为住院患者创造安静、整洁、安全的住院环境。4月15日,我院召开陪护人员管理启动仪式,成立“陪护人员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对陪护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陪护员个人档案,组织陪护员护理业务培训,培训合格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将陪护管理走向规范化。医院设有营养科,建立《营养科工作制度》、《营养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营养科查房工作制度》、《营养科会诊制度》并严格执行,为住院患者提供临床营养服务。
3、开展患者随访。根据《患者出院指导与随访、复诊工作管理制度》,医院坚持开展出院患者回访工作,由主管医师或护理人员执行。医院于20xx年底设立纠风办,有专职人员负责每月病人满意度问卷调查、出院病人电话回访和医德医风督查工作,征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满意度等。
(六)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
加强护理力量,落实优质护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优质护理服务评价细则(20xx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优质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15号)精神,我院所有病区落实责任包干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使责任护士回归病人床边,有效增进了护患交流和沟通,护士的责任感明显提升,病人综合满意度达到97.1%。实施护士岗位管理,重新修订层级护士管理制度,完善层级护士考核进阶机制,根据层级护士的工作经验、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职称,安排在相应技术难度和专业要求的护理岗位工作,体现能级对应,并与绩效挂钩。我院参加南宁市卫计委主办,南宁市护理质控中心、南宁市护理学会承办的“20xx年南宁市优质护理服务知识技能竞赛”,医院参赛团队取得了优异成绩:派出的两支参赛队均获团体一等奖,6名选手中5人获个人一等奖,1人获个人二等奖。
(七)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
1、落实患者安全措施。根据医院《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住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门诊使用“患者姓名+门诊就诊卡+年龄”识别有效身份,住院病区至少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腕带等。手卫生方面,我院制订了《手卫生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随着门诊综合大楼启用,医院整体布局大调整期间,全院安装感应水龙头243 个,干手纸巾盒 395个。不定期开展多种形式手卫生培训,全院培训与科室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和操作考核相结合。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新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进行专题讲座和考核培训6-8批次,每年培训超过1200人次。预防患者跌倒方面,我院制订《患者跌倒/坠床防范管理与报告制度》,由责任护士定时巡视患者,并检查相关设施是否完好。
2、推广临床路径。我院目前开展临床路径的专科有26个,病种125个。医院加大对临床路径管理力度,实施推进临床路径工作开展六项措施。严格考核,力争年内完成临床路径指标。
3、加强合理用药。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积极推进临床抗菌药物应用专项整治工作,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4、诚信诊疗收费。我院制订了《医药价格公示查询管理制度》、《住院患者费用“每日清”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门诊综合楼一楼设置药品、诊疗费用价格公示电子显示牌;导医台附近设置触摸屏为患者提供就诊项目、药品、单价、总费用等查询服务;在出入院办理处放置“出入院手续流程图”,告知出院病人在护士站领取住院费用清单。
(八)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
1、注重心理疏导。医院重视医务人员人文教育和培训,定期举办“道德讲堂”;定期、不定期举办培训班,提高医务人员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麻醉科对手术患者进行术前访视,提供心理疏导,有效缓解患者不安情绪。
2、保护患者隐私。我院制订了《保护患者隐私制度》,医护人员树立维护病人隐私的观念,通过执行“一室一医一患”诊查制度,设置私密性保护设施,严格病案管理,实行化验单专人发放,不在住院患者床头卡写入院诊断等细节措施保护患者隐私。
3、加强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我院“小乐园志愿者服务队”于20xx年4月5日成立,设有志愿者管理服务部(党办)。截止20xx年10月共招募志愿者2125 人。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0次,20xx年截止目前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9次。“小乐园志愿者服务队”在院内常态化的开展就医指引、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20xx年11月,医院党委为进一步落实“行动计划”,完善志愿服务工作,成立了医院社会工作部,把志愿服务活动与医务社会工作相结合,使医院社工、志愿者服务工作有了质的飞跃。通过开展门、急诊志愿社工服务,有效缓解了门、急诊乘梯拥挤、就诊秩序混乱的现象,为病人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服务。
(九)妥善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推进三调解一保险机制建设。我院制订了《医疗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设立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公开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流程及投诉管理办公室电话,以实事求是态度通过调解、行政裁决、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纠纷。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第三方参与调解机制工作,积极参与医疗责任保险。
2、规范院内投诉管理。医院在门诊大厅公示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771-2612353),在门诊大厅、住院病区设置投诉举报箱,并开放多种渠道,如现场投诉、总值班电话投诉等,收集患者意见,确保投诉举报途径畅通。
三、内涵建设,突出亮点
(一)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年。20xx年是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年”,我院围绕“行动计划”,在院内开展以“制度在心中,落实见行动”为主题的 “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年”系列活动,如“医疗核心制度知识竞赛”、“三基”培训及考核、护理品管圈(QCC)、全院疑难病例讨论等活动。
1、核心制度知识竞赛。我院于4月29日举办20xx年“医疗核心制度竞赛”个人赛,参赛人员共计为205名。集体赛于7月22日举行,以现场竞答的方式进行,分为共答题、抢答题、病例分析题三部分。我院对竞赛中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均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举办“医疗核心制度知识竞赛”,是要求医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医疗核心制度,增强我院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2、护理品管圈(QCC)活动。我院全院护理人员积极开展品管圈QCC活动,使护理质量管理自下而上,组成了一个个改进护理质量、解决护理难题的团队,利用PDCA手法积极正确的解决临床工作问题,持续改进,实现“质量管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护理品管圈的运行作为一个常态化的工作开展,并将品管圈活动与临床各项工作相结合。20xx年1-11月,全院共开展品管圈项目27项,目前有17个品管圈项目已进行成果发布。
3、全院疑难病例讨论。
为加强医院质量管理,坚持落实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我院制定了临床科室疑难、死亡病例大讨论计划。20xx年1-10月我院按计划组织呼吸内科、肝胆腺体外科、消化内科、泌尿外科、神经内科、胃肠外科等16个科室进行了全院性疑难病例讨论。各科室能从每次的疑难病例讨论中掌握新的知识,有助于拓展医师的临床决策思维,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为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加强陪护人员管理。为维护医院品牌,保障病人权益,维护陪护人员利益,4月15日,我院召开陪护人员管理启动仪式,成立“陪护人员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对陪护员进行统一管理,建立陪护员个人档案,组织陪护员护理业务培训,培训合格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将陪护管理走向规范化。以提高住院患者的生活护理水平,促进优质护理工作的开展,提高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也促进了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护理人文关怀活动。我院从20xx年6月15日开始,长期实行护理人文关怀活动,该活动主要分为“对患者的关怀活动”和“对护理人员的关怀活动”,以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成立“护士之家”“青盟沙龙”、员工座谈会、践行“五心工程”、开展疼痛护理等形式在全院推开实行。活动当中涌现诸多亮点,例如:肝胆腺体外科增设植物认养,乳腺疾病患者住院期间领养及照顾盆栽出院后可以带回家或将盆栽转送下一位患友继续培养;血液肿瘤建立安宁病房,体现对临终患者的关怀;老年一病区开创“快乐吧”,举办给老年患者唱歌等娱乐活动等;开展疼痛护理,对所有疼痛患者进行疼痛关怀,限度提高疼痛患者生活质量。
四、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1、南宁晚报,20xx年1月30日15版《胆管肿瘤堵肝门,多科合作巧“拆雷”》,报道我院成功实施南宁市首个肿瘤多学科诊疗团队(MDT)模式为患者诊疗。
2、南宁日报,20xx年5月4日4版《激扬青春,担当尽责,创新发展领航向》,报道我院胃肠外科、肝胆腺体外科先进事迹。
3、南宁日报,20xx年5月7日10版《市第一人民医院改善医疗服务方便市民就医》,报道我院召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会。
4、南宁晚报,20xx年7月2日16版《一医院主题活动向党献礼》,报道我院积极开展“为困难党员送温暖”、“为社区居民送健康”、“院村结对促党建”等系列主题活动。
5、南宁日报,20xx年7月2日10版《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报道我院积极开展“为困难党员送温暖”、“为社区居民送健康”、“院村结对促党建”等系列主题活动。
6、南宁新闻综合频道《“面具娃娃”命途坎坷,热心人士助他重展笑颜》,报道我院整形外科全力救治“面具娃娃”。
7、南宁新闻综合频道《电话求助,市区开辟救护“绿色通道”》,报道我院紧急救治断指患者。
8、南宁新闻综合频道《廉洁行医,从拒收红包开始》,报道我院拒收红包、廉政文化长廊。
根据调查显示,目前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领感受烈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就诊环境、医院标示、服务态度、服务流程、隐私保护、信息透明、急诊服务、纠纷投诉等领域,“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对群众就医感受烈的9个方面提出了31项要求,对照《行动计划》,我们有许多地方有欠缺,做的不足,也有许多地方可以做的更好,我们将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持续改进,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给人民群众提供满意的优质服务。
篇19:股票发行及公司上市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电话:;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方聘请乙方的律师担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的服务范围
乙方律师针对专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内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
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3、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4、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权益时,所涉及得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7、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专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成专项法律顾问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务;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汇报工作进程;
5、乙方律师在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问题;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专项法律顾问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专项法律顾问律师;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法律顾问费
乙方的前期法律顾问费为四万元人民币。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万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万元。
乙方的后期律师费,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及公司财务账本和其他财产的控制权,并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义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从追回的公司财产中按照15%的比例在执行完毕3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费用壹万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担任甲方专项法律顾问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师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违反第二条第5-8项规定的义务之一的,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20xx年1月26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则为贰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和清算,本协议自行终止,但如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可以续签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经甲方介绍,乙方与北京古虎数码娱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交办的法律顾问工作延续进行的,甲方应当按照实际延续时间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第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首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时间:时间:
篇20:委托代理法律服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代理人(辩护人)或提供的法律服务活动。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委托书。
二、乙方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就甲方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职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乙方完成的工作量协商退费,但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代理的除外。
三、甲方支付乙方法律服务费__________元,并承担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甲方应当支付的差旅费、通讯费、文印费等费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服务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其它费用结案后据实结算。
四、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要或收取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但甲方增加诉讼请求或对方提起反诉的另行收取法律服务费。
五、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情,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或证据线索。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据原件应妥善保管,并向甲方出具收据。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证据线索视案情进行调查取证。同时协助甲方将相关证据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七、甲方应保证提供相关证据的客观真实。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解除与甲方的服务合同,甲方交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
八、乙方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隐私、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签定后,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未尽约定义务或无故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非因乙方(律师)过错解除协议,法律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本审下达判决书(包括调解书、裁定书、非讼事宜完成等)时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交纳服务费后生效。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