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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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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

由于建筑施工时的不正当操作所造成的事故有很多,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很重要,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让居民们能够放心。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一)

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全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特制定年度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四次集中行动,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成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安监机构及人员建设,强化监督执法,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建设工程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119以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落实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好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行预警谈话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的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落实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各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体系,组织专业配套、技术强的安全监理队伍实施工程项目监理。要加大对监理项目部、项目总监的监管力度,对项目部监理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严格督查检查,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

3、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力度,按时足额向施工企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专款专用。不得提供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压缩合理工期。要经常性参与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协调监理和施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高空坠落专项治理年”活动

4、开展好四次集中行动。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围绕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行动,健全组织、强化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开展好四次集中行动,确保集中行动取得实效。

5、加强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县住建局通过网站短信群发系统渠道,及时指挥各相关单位开展好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施工现场建设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要坚守工地,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

6、加强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深基坑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家论证评审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严格监督管理,做到入场前确定到位,施工前论证到位,施工中治理到位。

7、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使用已淘汰型号的起重机械设备,推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制度。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检测起重机械设备、雇佣无资质拆装队伍、使用已淘汰型号起重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

8、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加强高处悬挂作业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持证上岗、现场安全、应急救援处置等安全管理。制定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加强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管理。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安装要确保牢固、严密、齐全、有效。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防护设施验收制度,未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联合审批不得拆除。

9、全面提高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充分利用笔记本电脑、力矩扳手、电阻检测仪等检测工具,在施工现场进行建筑工程安全措施监督检测,提高工程安全监管科学技术含量,全力提升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水平。

(三)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

10、加强施工扬尘和车辆带泥上路整治。一是加强施工场地硬化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区域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裸露土地用石子覆盖。施工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覆盖,避免扬尘。二是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建筑施工车辆运输散流物体必须确保密闭、覆盖,不得有洒落。施工现场大门处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施,对出场车辆的车身、轮胎进行有效冲刷,防止出场车辆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三是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施工现场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入库、入罐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设置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有效围护,严禁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撒建筑垃圾。

11、开展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逐步解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规范安全文明工地评审条件、程序,推广标准化施工图集,提高施工标准,以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引领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减少工地安全事故发生。

(四)加强行业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12、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培训教育。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活动,利用工地宣传栏、警示教育栏等对广大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等知识培训教育。

13、加强监理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加大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力度,组织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实行监理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4、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安全管理的相关知识,重点加强对施工临时用电、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防护等安全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要深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优化监管人员结构,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

(五)依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15、继续实行建设工程简易处罚制度。日常安全监督以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责任落实情况为主;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责任人给予建设行政简易处罚。

16、强化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或参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依法查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17、加大对企业违章作业的处罚力度。对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的,县住建局将按程序提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或吊销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年发生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记入一般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6个月内在我县内进行工程投标的资格;发生二次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记入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取消其一年内在我县进行工程投标的资格。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质量年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努力控制和消除事故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四级以上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生产安全,努力保障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局里和其它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度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减少和降低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行钢管脚手架;所有在建工程均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争取50%以上的县级文明样板工地,20%以上市文明样板工地,省级文明达标工地2-3个。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常和国家领导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对人民生命健康和国家财产安全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二)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设部已制订颁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国家标准,并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是引导和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治本措施。,要把各公司建立和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当作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和中心来抓,体系要求以职责分明、体系完备、重点突出、封闭管理为原则,强调全过程控制,有序有效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考核

1、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

2、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资格审批后的现场督查、安全生产检查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要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工程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制度,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得申请;落实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并配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备有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加强自身力量的建设,建立一支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督员队伍。在新的一年,我们一是要求所有站里工作人员加强自学,迅速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及时吸纳新知识;三是加强横向联系,认真学习周边市、县的先进经验。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有针对性。要通过检查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促进企业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2、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任职资格考核,以使建筑业企业主要安全责任人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决策能力。

4、继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要重点抓好文明施工、模板工程、高处坠、起重机械拆装等专项治理,要根据我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突出重点,分类监管。要督促企业制定专项治理措施,措施要落实工程项目。

(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企业要重点突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三类人员要做到100%经考试合格执证上岗。认真、扎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法定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安全检查,今后凡“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施工企业必须对在建工程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局安全监管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规范事故管理

1、要高度重视事故管理工作每起事故都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和结案,依法查处事故瞒报、谎报和拖延不报的有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建设行业安全事故的季报和年报工作。要加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要建立建筑行业诚信制度,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在结案处理后,要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不良业绩记录,并作为企业资质年检、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考核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重要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为坚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创造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实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特拟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二、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考核指标

(一)安全目标

1、杜绝人身重伤及死亡事故;

2、杜绝火灾发生事故;

3、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4、杜绝食物中毒事故;

5、杜绝建筑物坍塌事故;

6、杜绝危爆物品爆炸事故;

(二)安全考核指标

1、确保本公司全年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2、确保本公司做好在建项目和其他管理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3、控制一般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遏制重大伤残事故。

三、工作重点计划

20xx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下设安全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全面启动生产企业建设工程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生产安全关。

3、充分落实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加强职业健康管理,抓好人员培训、作业场所危害申报、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4、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

5、深化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大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集团安全办备案。

6、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7、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每半年向经理汇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情况。

8、在“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9、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10、落实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办上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政务信息。

(二)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

2、积极开展全国安全月活动,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全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逐步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1、继续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

2、努力推行安全生产全过程管理和控制。

3、加大对各类安全整改项目管理,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反馈、有考核。

4、做好施工设备、安全工具的定期维护、试验、检验等工作。

5、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要求,完善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6、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规范化管理。

(四)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和记录。

3、认真落实20xx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五)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六)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职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七)加强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对外包工程单位资质严格审查把关,搞好安全培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格开、竣工手续和安全措施管理。杜绝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队伍承揽外包工程。

2、认真做好各外包工程的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工作。

3、做好临时用工管理,临时工进厂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学习、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八)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九)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督检查,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1、做好粉尘、噪声危害性宣传,加强环境治理,督促做好个人防护,常抓不懈。

2、采取新设备、新工艺,减少运行检修现场粉尘、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3、严格按要求购置发放劳保护品,及时发放保健费用。

4、按计划做好接触粉尘、接触噪声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率达100%。

5、配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做好粉尘浓度和噪声测试,对现场防尘防噪措施实施监督。

6、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对超标作业环境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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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施工员实践报告_工作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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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实践报告

篇一

参加实践时间为x年xx月1日至x年xx月x日,广州机械建筑施工有限公司报道,安排在广州实践,主要跟施工员下到现场参加施工实践。

该工地建筑面积为68685.1m2该工地位于珠江口地质为粉砂淤泥、淤泥质土,地基的承载能力低主要打桩基础框架结构,采用剪力墙承重结构;小区里的建筑有e1-4商场、幼儿园和生活楼房,其中d1-d2-d3生活楼为11层的建筑,其余的b1-1~4、b2-1~4、c1-1~4、c2-1~4为6层的建筑,还包括一些公共设施有垃圾回收站、地下停车场、地下人防设施、篮球场、休闲娱乐区等。

当我去到该工地时主体已经完成进入装修阶段和小市政排水工程图纸审批,其中b1-1~4、b2-1~4、c1-1~4、c2-1~4已经进入室内装修和外墙贴砖,d1-d2室内砌砖墙和外墙批荡,而d3则主体楼层已经到了第9层

第一天到工地是先熟悉场地,第二天项目经理安排我们做实践质安员,主要的工作是对工地的质量与安全进行监督,其中质量是施工的工艺质量检查,安全是指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的检查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经过下到施工现场在观察采用有组织多个工作面一起施工,其中d3栋号在上楼层,d1-d2在砌内墙砖,b1-1~4、b2-1~4、c1-1~4、c2-1~4在室内装修和外墙贴砖和小市政工程的施工前准备。这样可以大大的加快施工进度,避免出现窝工现象。

一、墙体的砌筑工程

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观察d1-d2栋号楼,主体框架已完成室内砖墙砌筑已完成1~3层,第4层施工中。采钢井架垂直升降机运输材料。该墙体不参加承重,为24墙厚,砖墙的材料是由灰砂砖和水泥砂浆组成。

其中灰砂砖选用规格为240*115*53的mu5级,对于灰砂砖的质量要求主要满足强度和耐久性的要求。

水泥砂浆的采用配合比为的m7.5级,对于砂浆的质量要求主要满足和易性不出现离析现象。

砌筑工艺的要求:

(1)抄平砌砖墙前先打底层水平并m7。5的水泥砂浆打底抄平,其目的在于能让底层保持在同一水平。

(2)放线主要是为了定出墙的边线和门窗洞口的位置,为了保证各层楼墙身轴线的重合并与基础轴线一致。

(3)摆砖把砖沿定好的轴线摆放,目的在于摆放完后若发现不整齐的可以将其调整好。

(4)立皮数杆及挂准线皮数杆的作用是用它控制每皮砖的水平,控制预埋件、门窗洞、楼板、过梁等的标高。

(5)砌砖对墙体砌筑质量要求:砖缝必须横平、竖直,错缝搭接,避免通缝,同时砖缝砂浆必须饱满,厚薄均匀。

墙体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在与剪力墙的交接处,应用预留的拉接筋与砌筑的墙体搭接;使用

拉接钢筋的目的在于提高墙体的整体性。

(2)对墙体的细部构造,在设有门窗过梁时,当上部荷载过大时须加设钢筋的应设钢筋,以提高承载能力。

二、墙体饰面工程

小区的b1-1~4、b2-1~4、c1-1~4、c2-1~4门窗框已安装好,正在进行室内装修工作,下面就介绍一下在施工现场所学到的吧:

(一)、墙体抹灰工程有内墙抹灰和外墙饰面;

内墙面抹灰:

1、材料选用:①、水泥选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②、砂选用中砂以上。③、钢丝网④、劈开砖、瓷片。

2、劳动力:每组分配有扇灰工和杂工

2、墙体的抹灰一般由底层、中层和饰面层组成:

(1)底层又称批荡,采用配合比为的水泥砂浆打底20mm厚,主要起与基体的牢固粘结初步找作用。

(2)中层又称找平层,主要作用是起找平5mm厚,让墙面平整不出现凹凸不平的现象。

(3)饰面层,内墙面采用纸筋灰,抹在墙体的最外层3mm厚,外墙面一到二层采用劈开砖三到六层采用瓷片,主要起装饰美关的作用。

3、对墙体抹灰的质量要求: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不出现空鼓开裂的现象;劈开砖、瓷片接缝整齐,横平竖直,不出现空鼓不剥落现象

4、注意事项

在对墙体的抹灰工作之前应对基体表面进行处理,保证抹灰层与基体之间的牢固粘结,使抹灰层不出现脱落、空鼓和裂缝等现象。清除墙面的灰尘、污垢、碱膜、砂浆等附着物,要洒水湿润。在砖墙与剪力墙和门窗框的交接处的抹灰,为防止交接处不出现裂缝,应安放钢丝网加强抹灰的粘结力。对表面较光滑的混凝土剪力墙墙面,应采用1:1水泥砂浆喷毛,使墙面粗糙使之能与抹灰层牢固粘结。在外墙面粘劈开砖和瓷片时,应事先拉线弹墨定位,在贴瓷片时平整对齐,方便施工。还有就是阴阳角的收口处理。

三、楼板地面工程

当墙体的装修工程完成后接着的就是地面的铺砖工作,楼板层它是多层建筑中楼层间的水平分隔层,主要承受楼板层上的全部荷载,对墙壁身起着水平支撑作用,一般分为:面层、结构层、顶棚和附加层;在铺底层之前要先对结构层进行清理不能有灰土和垃圾,清理完之后需洒水润湿,洒水能提高水泥砂浆与结构层粘结力。经洒水润湿后便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铺12mm厚配合比为1:3的水泥砂浆抄平,再5mm厚配合比为1:1的水泥砂浆粘结。

1、材料选用:水泥选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细砂和地面砖。配成1:3的水泥砂浆。

2、劳动力:每组分配有石工、泥工和杂工,但多组同时施工时,应视楼面清洁情况调整石工人数。所有施工人员均需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规定。

3、施工中的技术要求:铺砂浆抄平时要均匀平整,不得有凹凸不平的情况,铺浆打底的厚度达到设计的要求12mm厚;在放地面砖的时,应先在

地面拉线定出边线,然后再以5mm厚配合比为1:1的水泥浆粘结,最后就是铺放地砖了。

4、注意事项:

(1)、放砖拉线的目的在于使铺砖能够边缝对齐平整,不会不齐。

(2)、在铺放地砖时不能用力的对地砖进行敲打,以免震伤地砖出现裂缝,严重的会使地砖断裂。

(3)、对于踢脚线高度为100mm,外突15mm,主要起到保护墙壁面保持清洁的作用,材料与地砖一样。

(4)、对于细部构造部位的地漏及泛水坡度满足排液要求,不倒泛水,无渗漏。

(5)、楼梯处的铺砖阴阳角处须垂直。

(6)、在单层楼地面放砖完成后,须用石灰粉将砖缝补满,室内房间的铺上薄膜油纸,避免灰尘和细小垃圾掉进砖中,影响美观和验收标准。

四、小市政排水工程

小市政排水工程主要是把小区内的生活废水和雨水排走的作用,分为废水管和雨水管。

(一)、排水系统构造要求:包括排水管下方100~150mm砂垫层,集水井井底150~200mm的砂垫层和150mm的混凝土打底,100~200mm的倒流槽;

1、材料选用:①、水泥选用32.5#普通硅酸盐水泥。②、砂选用中砂以上、碎石、灰砂砖。③、9m长200~900mm的波纹管。

2、劳动力:泥工、瓦工、杂工、安装工和施工技术人员。

3、机具设备:钩机、抽水机

4、选用仪器:全站仪、水准仪

5、施工主要过程:

定位→放线→集水井开挖→渠道开挖→集水井放垫层打底→渠道放垫层→集水井砌底层砖瓦→安放排水管→打管头管尾水平高差→安放第二根管→砌完集水井砖墙→回填土。

使用全站仪放出路的中线,然后再量出管线的位置,主要的目的在于定出管线的位置和集水井的位置。用白灰粉管线的位置和集水井的位置。再使用钩机在集水井的位置,挖出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的深度。在开挖的过程中到差不多深度时可经现场技术人员测量井的标高,控制井底标高不宜过深;当达到设计深后便可放垫层下混凝土,另一边可以继续挖渠道;等混凝土硬结后便可砌井,挖好的渠道可以放垫层;当井砌到5~10cm时便可放管,现场的施工技术人员可对放好的管进行标高的控制,确保管的落差达到设计要求,2~6cm;然后安放第二根管。以后的工作都是差不多的,等到一条线的工作完成后便可回填土。

(二)、注意事项:这里的土质较差为粉砂淤泥、淤泥质土和大量的渗水,在开挖作业时基坑出现大面积的积水现象,严重的还出现流沙坍方现象,采取的解决措施:在流沙严重的用堆砂包的办法堵住泥沙流入基坑内,在集水井处用抽水机将水抽走,在出现坍塌的采用打木桩做坑壁支护的措施;在钩机作业时,将挖出的泥土堆放在离基坑的较远处,以免坑坡受荷载作用出现坍塌。在砌砖时应将砖缝用砂浆灌满,防止砖缝砂浆过少而出现渗漏现象。在摆放水平仪时,应选择土质结实,不易受震动影响,可见度好的地方,水平仪摆放平稳,应注意民工在搬运材料时给碰歪,在测量时注意水平。还有预留孔洞预埋管的处理。

(三)、施工质量

管道位置不偏移不渗漏水积水,符合闭水试验标准,集水井不变形、下沉或偏位,排水管道在验收时应对其进行清洗,将里面的垃圾清洗干净以免对管道造成堵塞。影响使用效果。

五、单体楼房防水排水工程

该工区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沿海地区,终年多雨湿润,故防水等级设为二级;采用有组织外排水体系,刚柔相结合的防水方案。

(一)、卫生间的防水排水工程:采用有组织外排水体系,通过排水管将卫生间内的水排室外的水市政排水系统中。

1、施工工艺流程:清理基层—→涂刷基层处理剂—→陶粒—→倒混凝土—→打底层—→铺防滑砖

2、选用材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陶粒,c30混凝土,水泥砂浆,防滑地砖

3、劳动力分配:泥工、瓦工和杂工。

4、施工的主要过程:

1)、清理基层:表面应平整、干净、干燥,细部构造应达到设计要求,如有缺陷应进行处理,合格后方可进行防水施工。

2)、涂刷基层处理剂:自粘防水卷材基层处理剂开桶后应充分搅拌,用滚刷均匀的涂刷于基层。待基层处理剂完全干燥后铺贴自粘防水卷材。

3)、倒放陶粒:倒放200~350mm厚,铺放均匀密实。

4)、倒混凝土:150mm厚表面平整

5)、打底层:待混凝土硬结后15mm厚水泥砂浆打底对混凝土基层进行处理,抄平。

6)、铺防滑地砖:砖缝对齐

注意事项:卫生间地面应低于客厅卧室地面50mm,在结构施工时应做出高差,并按规定起坡(1%),地漏口低于相邻地平面不少于10mm。

(二)、屋面防水排水工程:

(1)、施工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涂防水材料→水泥砂浆抄平→铺隔热砖

(2)、选用材料:水泥砂浆、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隔热砖、瓷片

1)、基层处理:对屋面的砂尘、木屑等施工现场的垃圾进行清理,保证防水涂料与基体的粘结。

2)、涂防水涂料:此层为屋面防水的主要工作,涂刷均匀密实,在女儿墙脚的涂刷高度为100mm,与女儿墙的交接处应注意涂刷,防止出现漏涂缝隙。

3)、水泥砂浆打底抄平:500mm厚的砂浆找平,该工序的主要作用有两方面,一方面为其结构的自防水作用,对结构有着一定的防水作用:另一方面对防水涂料的保护作用,避免太阳辐射对防水涂料直射造成老化减短使用寿命和防水效果,即为保护层的作用。

4)、铺隔热砖:该工序在砂浆干硬后进行,主要是对楼房起到隔热保温作用。

(三)、其它细部构造施工

1、女儿墙与屋面之间交角按规范做成圆弧形。

2、屋面排气管、烟道等根部也做成圆弧角,防水层上翻500mm,女儿墙压顶做向内排水坡,坡度≥6%,并做成有檐口或鹰

3、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小于5%。水落口与基层接触处应每宽20mm,深50mm的凹槽,嵌填密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为防止防水层过早老化、起皮、脆裂,对防水层采用刚性保护层做法。为解决刚性防水层裂缝造成渗漏水,施工中采用40毫米厚c30细石混凝土,内配6毫米间距为200毫米双向钢筋网,并设置分格缝,钢筋网在分格缝处完全断开,以增强防水层板块的刚度和整体性。在涂防水材料时应涂刷均匀。

六、实践总结:经过在工地这段两个月时间的实践,是我们学声在现场施工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阶段;学到了许多书本中没有的东西,比如现场施工的放样,水平仪、全站仪等仪器的使用,对现场施工工艺的要求,对施工图纸的认识以及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现场安全隐患的处理)。1、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熟悉。

2、在进入施工现场时要配戴安全帽,注意安全。

3、在现场施工时要按图纸和规范施工。

篇二

一、前言

生产实践是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必不可少的实践教学环节,它是所学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的统一。在实践过程中,我以一个住宅小区为实践场所,参加工程施工工作,顺利完成了四周的实践任务。同时,也为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时间打下良好基础。

二、实践内容

1.熟悉工程施工管理、技术管理

①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落实技术岗位责任制和技术交底制,每道工序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填写技术交底记录。

②项目经理责成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施工日志。工程经理应记录并保存一份详细的施工日志。施工日志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当天施工部位、该部位的施工人数、具体的施工班组、具体的现场负责人、施工用材料和设备情况、依据的作业方法或哪个技术交底、当天气候、当天施工部位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以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等。

③工程施工过程中,由工程室负责现场劳动力调配、进度管理、机械使用和施工安全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记录。工程经理负责每周主持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上周的工程进度情况,找出工程实际进展同计划之间的差距,安排本周的工作。项目总工总结上周的施工质量状况,并对下一步的质量管理提出建议和要求。

④在施工过程中,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专检制度,施工队质检员对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表,经相关工班长签认后,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合格的工序必须进行返工,再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项目通过建立联检制度,填写质量联检表,对各分项工程的质量加强控制。砼施工前必须填写砼浇灌申请。

⑤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按本质量计划合同变更管理部分的规定,及时传达到各业务口及相关施工队。

⑥砼、砂浆、防水材料由试验员负责取样,送公司试验室进行试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试验报告。产品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⑦隐蔽工程项目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由专业工程师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验收。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

⑧由技术室编制月进度计划,工程经理负责将月进度计划分解细化到每周每天,实行动态监控、量化管理,确保施工进度。

2.施工技术的具体操作

①编写施工技术交底、参加技术交底会议技术交底是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工的前提,也是贯彻始终的技术指导,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其可靠度至关重要。因此,技术员在编写完交底后必须交技术室主任审查通过,方可向施工队队长进行交底。

②参与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队经过自检、互检、交接检后,再报项目部,由项目质检员复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我同时以质检员的身份参与了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上现场之前必须熟悉施工图纸,如墙体配筋图、楼板梁的配筋图、模板施工图等。模板验收中主要检查板缝是否封堵严密、垂直度是否合格、测量模板安装是否满足房间开间要求等;钢筋验收则检查墙体的保护层厚度、箍筋间距、梯子筋以及暗柱暗梁的配筋是否符合要求等;抹灰装修则检查拉毛强度、面层平整度是否合格;防水层铺贴是否符合规范等。

③协助现场技术人员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主要是工程中出现的蜂窝孔、漏浆、露筋胀模、烂根等。

三、工程概况

实践单位:邯郸市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邯郸市x公司利民街住宅楼

工程地点:邯郸市x公司二号院

监理单位:邯郸市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邯郸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6317.20㎡(其中地下室面积792.90㎡,阳台面积54.75㎡,阁楼面积423.4㎡)

计划开工日期:20xx.4(因某些原因迟迟未开工)

设计年限:50年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2级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丙级

建筑场地类别:Ⅲ类场地土

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材料要求:

承重墙:240厚砖墙楼板:保护层厚度20㎜构造柱:行混柱240*240

梁柱保护层:30㎜基础底板及基础梁保护层:40㎜

1.基础底板及其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0,基础垫层为100厚C15素混凝土。

2.坡屋顶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20,其余层梁、扳柱为C25。

3.梁、板、柱混凝土等级不同时,其相应节点区混凝土应采用相交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的值。

4.本工程所用钢筋有HPB235级,HRB335级两种。

基槽开挖

开挖桩承台基坑土方、灌桩芯混凝土、混凝土垫层、砌砖胎模、抹水泥砂浆、安装模板墙、柱插筋、浇筑混凝土砌体和脚手架工程。

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吊式脚手架、附着升降式脚手架及里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钢管、扣件、底座和脚手板等部件组成,门式钢管脚手架由门架、剪刀撑和水平梁架或脚手板构成基本单元,再互相连接增加梯子、栏杆等部件构成整片脚手架。升、降式脚手架施工工艺流程为:墙体预留洞、脚手架安装、脚手架爬升、脚手架下降、脚手架拆除。

篇三

在进行3年半的理论知识积累之后,要有一个踏入工地进行实践的过程,也就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特别是对与建筑这种实践性能非常强的一门学科更要强调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而且这门学科在很大程度上与书本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在这次实践中能使我们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得以升华,把理论与实践找到一个的切入点,为我所用。所以就要有一个将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机会。在实践中可以得到一些只有实践中才能得到的技术,为我们以后参加紧工作打好基础,这就是这次实践的目的所在。大四的第二学期一开学,老师布置完任务后,我就开始了我的实践生活。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我却知道这次实践的重要性,因为这次实践是我们认识专业的一个窗口,同时又是择业,社会交往乃至认识社会的第一次机会,所以我决定,在这次实践生活中,严格的要求自己,并悉心向各位师傅请教,让自己通过这次实践,确实学到一些东西,减少自己将来踏入社会的一些盲目性,让自己在今后的工作道路中能够走的更自信。

一、实践目的

通过接触和参加实际工作,充实和扩大自己的知识面,培养综合应用的能力,为以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二、实践内容

参加测量工程、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的操作实践,学习每个工种的施工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方法,学习和应用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学习施工过程中对技术的处理方法。

三、实践概况

在实践期间遵守实践单位和学校的安全规章制度,出勤率高,积极向工人师傅请教善于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工地技术员的帮助下解决问题。对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有了很具体的了解,同时对部分工程进行实践操作。

1.钢筋工程钢筋使用必须坚持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钢筋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按国家规范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中,钢筋在现场加工,制作加工工序为:钢筋机械安装→钢筋对焊→锥螺纹加工→弯曲成型→钢筋绑扎。

2.模板工程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浇筑混凝土时模板及支架在混凝土重力、侧压力及施工荷载等作用下胀模(变形)、跑模(位移)甚至坍塌的情况时有发生。为避免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出了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维护和发生异常情况时进行处理的要求。3.混凝土工程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四、实践主要工作任务

我们这次实践的主要任务就是看懂实践工地的建筑类型,了解工程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特点与施工条件等内容,了解不同机械设备的操作范围和规程,多多请教了解看到的不知道的知识。尽量争取参与并了解工程开工前和施工中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收集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施工实践日记,做好实践收尾工作。我们应该去了解或者熟悉工地上常用的机械设备的性能。带着各种各样的疑问,我们一边参观一边询问着,尝试了解常用的机械设备。

为了了解不同机械设备的操作范围和规程,针对在施工现场看到的“双锥反转出料搅拌机”,操作的师傅细心的告诉我们它是目前在建筑工程中应用较广的一种自落式搅拌机,主要按重力机理进行搅拌作业。观察我们可以看到搅拌筒内壁焊有弧形叶片,当搅拌筒绕水平轴旋转时,叶片不断将物料提升到一定高度,然后自由落下,互相掺合。主要用于一般骨料塑性混凝土的搅拌。为了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工长告诉我们正确的放料顺序为:石子,水,砂。因为放料顺序不对会造成浪费。我们在现场看到有师傅在砌筑空心砖,据他介绍空心砖具有良好绝热性能,主要用于非承重墙或框架结构的填充墙等部位,比如阳台后砌墙。使用砌筑砂浆,孔对孔(空心砖)1/2处,孔向下(将少数分布筋埋入)交错搭接。若空心砖旁要开门窗洞,应将3块实心砖填入其中再施工。我们又询问了为了节约用水,可不可以使用生活用的污水来拌和混凝土。师傅笑了笑说,混凝土用水也需要干净的水,因为污水会影响混凝土的质量。不单是水,对砂、石的细度模数也有要求;对水泥标号也有要求。

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不实践很多问题都考虑不到,实践后才知道什么情况都可能遇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像刚刚走出校门的实践生实践经验还很不丰富,但理论中的东西要是也什么都不会,那在实践过程中就吃不开了。到了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才体会到并不是课本中学的东西用不上,而是要看你会不会用,懂不懂得变通和举一反三的道理。本次实践中比较严重的问题有以下几个:问题一: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扎实,例如:混凝土、砂浆试块的养护时间,做试块时应该振捣到什么程度,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的养护温度、养护时间,另外对混凝土出现裂缝分析不出原因等等。问题二:熟悉图纸的能力差,对平面的图形想象不出立体的样子。致使不能明确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问题三:对于最新的施工规范不知道,致使不能很快的判断出施工的对错。问题四:对于一些施工顺序还不太明了,对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操作不了解。问题五: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差。对于建筑方面的一些出新了解太少。

六、实践感想

实践的中途,领导来看望我们,要我们好好学习,为以后祖国的建设打好基础。各行各业都辛苦,可是我们在这里,不但看到了艰辛,也看到了伟大。民工们在烈日酷寒的天气里,仍然在为城市建设而努力着。在实践的过程中,我们再工地外面看到有民工站在某楼层高处扬言跳楼,想以这种方式来要回辛苦挣的血汗钱,这件事情还引起当地媒体的反应。我不希望民工们再用这种方法来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法律是的武器,所以他们自己也应该去学习相关的法律。这种方式真的已经不是新闻了,我也担心那些克扣拖欠民工工资的人有一天习惯了,不以为然了,民工们怎么办?拖欠民工工资历来是建筑行业的一大问题,因为很多老板是通过贷款来修房子,再卖了房子发工钱,或者直接走人。现在的银行应该建立严格的信贷制度来支持建设支持民工,让辛苦为祖国建设服务的民工没有后顾之忧。

在建筑工地上看到的一些情况,让我感慨万千。首先我想到的是安全问题。工人们可能是太熟悉他们的工作了,也认为没有什么大问题,于是就不注重那些器械操作规程,认为怎么好用就怎么用。他们在砌砖的时候,随意搭设脚手架,而且没有按照规定使用扣件,这样做是很危险的。扣件扣紧了钢管才不会乱滚,人站上去才会安全。安全兜网也没有按照规定架设,灰土石块掉下来砸到下面的人就不说了,如果是人掉下来,他的生命安全还能得到保证吗?我们还看到有人用塔吊将钢管或者圆原木运送到楼上,结果被监工骂了而且扣了工钱。是的,如果不小心,材料滚动下来,砸伤了人,后果将会不堪设想。为了生命安全,企业的负责人应该为他们买保险,应该给他们上安全教育课。

七、实践的经验及收获

首先本此实践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适应环境。未去工地之前我从两个月的实践我能承下来。但是通过这次实践我适应了这种工地生活。虽说以后不一定去工地工作,但有了这段时间的锻炼,不论以后做什么工作心中都有了一种吃苦耐劳的毅力,也学会了适应环境。另外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一些与学校不同的问题,就是在工地上知道了作为一名技术人员应该怎样去和工人交流等。其次,通过这次实践使我对工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在实际上有了更深一些的了解。应该说在学校学习再多的专业知识也只是理论上的,与实际还是有点差别的。这次实践对我的识图及作图能力都有一定的帮助,识图时知道哪些地方该注意、须细心计算。在结构上哪些地方须考虑施工时的安全问题,在绘图时哪些地方该考虑实际施工中的问题。到即能施工又符合规范要求,达到设计、施工标准化。没有这次实践也许绘图只是用书本上的照搬照画,不会考虑太多的问题,更不可能想到自己的设计是否能施工。

工地虽苦,但能学的是一些现实东西,锻炼的是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例如:墙体也会发生偏移,楼梯支模时楼梯间的高度不够,阳台、凸窗的尺寸标高有微小变动等等很多问题,都是工程中可能发生的一些问题。只有通过实践后才能找到问题发生的原因,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另外,通过帮助资料员填写部分资料,使我对填写施工资料也有了一定的认识,知道什么时候该填什么资料,需什么人签字等,这些是我以前没有接触过的。

八、总结

这次实践是我对建筑设备,建筑基础等有了一定的了解,为我们今后学习专业知识引开了一条路,我们通过观察问询等方式了解到了很多我们不曾知道的东西。除了建筑知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应该是安全问题。每个施工单位都有标语“安全第一”,作为工程人员,应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但要严格规章制度,还要为员工们灌输安全知识,对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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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部门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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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前提下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承包价格:按建筑面积530元/平方计算,实做实收。

三, 承包内容:

1.基础工程:桩基在1.5-2米内,水泥螺纹钢筋,由乙方承担,正负零以上为砖混结构,一楼高4.8米为框架结构,按1.5倍计算,二楼/三楼砖混结构高3米,加一屋面尖子3米按0.5计算。

施工所用水泥为三峡正宗500号水泥,所用钢筋为国标,大梁用 Φ25螺纹钢,牛腿 Φ22螺纹钢,结构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方案为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装饰工程:内外墙混合砂浆收光,室内石灰标白楼内地面水泥收光,正宗水、电材料安装进户。正面瓷砖不低于20元/平方,窗户价格在120元/平方,超出部份由甲方承担。

四,责任划分:

1双方责任: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及施工人员管理,周围关系由甲方处理,城管方面关系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安全责任:安全施工方面由乙方负责,如有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计算方式:

楼梯面积按1.5倍计算,但要减去楼层面积。现浇部份按1.3倍计算,但要减去楼层面积。其余部分实做实收。

六,甲方对乙方天盖要求如下:

1. 檩子不少于8-10根,按50公分/檩。

2. 红瓦用安陆优质红瓦。

3. 楼房左右飞檐15-20公分,房尖按3米3分半的水往下分。

七:付款方式:

楼房下桩基付款四万元,甲方先期所进材料计价后,由乙方验收,写下工程预付款收条,自桩基完工后即可充抵工程结算款。一楼二楼盖板共付款四万元,三楼盖板上梁付款三万元,下余部分楼房完工付整栋楼房造价的90%,剩余的10%为质量保证金,在20xx年底一次付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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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施工居间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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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洽谈承揽装修业务;

2、甲方负责广告策划和发布,设计方案和制作工服;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工艺说明,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4、负责工程测量,预算,设计,导购,现场管理;

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同一着甲方工服,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位置悬挂甲方公司标志;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不按图纸及工艺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乙方应处理好物业及业主的关系,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监理及时协调;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得私自或以甲方的名义私自承揽业务,如有业务应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承接;

7、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8、乙方负责甲方的所有施工材料搬运到施工现场;

9、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10、乙方自行办理所带队伍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11、乙方不得与现场监理人员及我公司其他人员私下交易,一经发现全部扣除乙方向甲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三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五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延误;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额的2%扣除。

第六条: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2、乙方应认真按照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后的材料验收;

b、水、电、暖改造完后的隐蔽验收;

c、防水工程验收;

d、中期(木做收口)验收;

e、工程完工后的整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3、本工程自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壹万元作为质量保证押金,乙方承揽每个工程时,甲方从每个工程中扣出本工程最后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每个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满两年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质量保证押金待双方合作结束(合作结束时间为乙方最后接的工程竣工日)后满两年。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中期验收合格后两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0%,待工程整体完工且业主验收合格后七日内支付工程派工价的35%,其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参照1条)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7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1—2种方式解决:

1、向——天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可另附页,附页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乙双方先前所签定的所有协议约定即时解除。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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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大型建筑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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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备 注:

二、工程承包范围

广场硬化。(见图纸,以预算单中的项目为准)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在预付款到位,且钢结构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工日 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合同 工期总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钢构有关验收规范合格。

五、合同价款

工程总造价:大写: ¥:

六、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工程预付款。

2、钢架安装完成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给乙方作钢构件材料款。

3、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再付工程总造价的 %给乙方作工程尾款。

七、发包人工作

1、委派

2、工程开工前,甲方为乙方提供三通一平,水电供至建筑物中心五十米以内,并承担费用,有条件为乙方提供住宿便利。

3、应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文件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

4、有义务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正常施工,如有当地干扰或不法收费,应承担责任。

八、承包人工作

1、委派为工地代表,联系方式;

2、严格按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3、进入工地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承担自身造成的事故及因此发生的费用。

4、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完工前清理好现场。

九、工程变更

1、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变更通知,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应相应顺延。

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的换用,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十、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后三日内,由甲方组织工程验收,如不组织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和该工程合格。甲方并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十一、竣工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日内,给予确认并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乙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三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十二、违约

1、甲方不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工程款,甲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停工或工期延误及其损失责任。

2、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即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

3、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职能部门解决。

十三、不可抗力

1、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施工困难,如雨、雪天气,自然灾害工期延误。

2、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其它条款:

十五、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该工程结算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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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2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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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在川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一)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生效,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到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_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________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_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建筑业企业用工劳动合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_____________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合同鉴证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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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施工水泥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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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水泥厂(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元)

金(元)

备注

价金总额(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____分。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___吨。____吨。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___吨。____吨。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供)____吨。其中:____吨。____吨。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提____吨。其中:____吨。____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定金____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电汇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电汇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电汇____元;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电汇____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____日-____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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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_细则_网

范文类型:细则,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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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法实施细则对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有什么规定呢?下面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法实施细则: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关于如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要知道,在现代社会,一项工程的动工离不开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就像是高速公路上的汽车通行证,没有一个合法的施工许可证是不允许动工的。法律规定,只有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申领施工许可证:

1、已经办理过建筑工地相关的用地批准手续的

2、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项目必须要拿到相关的规划许可证

3、如果是需要拆迁的项目要时刻关注拆迁的进度

4、有施工必须要的图纸等资料

5、有相关的施工安全措施

6、建设的资金已经到位

关于额外情形应办理批准手续的: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范围以外的区域来进行施工建设

2、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对道路或者管线等造成损坏的

3、在建设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停水、停电等行为来继续进行建设的

4、需要爆破建筑物的

当出现以上情形中的任何一种,我们都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去办理审批的手续。

建筑法中除了对工程本身的质量、安全、合法性有要求之外,对人事方面的要求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从事建筑活动的所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勘察单位等等,他们所参与人员要有合法的资质条件方可参与建设活动,当然了,这些资质条件也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他们只能在各自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下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

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第十条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第十一条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第二节 从业资格

第十二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第十七条 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建筑工程发包中不得收受贿赂、回扣或者索取其他好处。

承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第二节 发包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三节 承包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五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五十七条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第五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六十条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八条 在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索贿、受贿、行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贿赂的财物,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本法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权范围决定。

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单位颁发该等级资质证书的,由其上级机关责令收回所发的资质证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适用于其他专业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中,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第八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依法核定作为文物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和古建筑等的修缮,依照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第八十四条 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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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施工工程师工作总结_工程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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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工程师工作总结

本人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一直以来均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工作以来,在单位领导的精心培养和教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学习各项业务知识,不懂之处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凭着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严谨的工作作风,熟练掌握了施工技术和管理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近几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在思想上,能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思想、深入实践,认真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与水平。

二、 在学习上,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对待工作,做好自身定位。由于自己没有高等院校的专业学科背景,只有实际工作经验,为了提升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我在工作当中自学了建筑工程施工理论基础、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建筑施工技术应用与施工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等知识,系统、全面、科学地学习了建筑工程领域的相关知识,在工作中不断地改变自我,适时地对自己提出不同的要求,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三、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科学严谨的按规范来进行施工组织和管理。几年来,先后参与平阳县57省道、文平公路、水南公路、钱梅公路、康庄工程及锦绣三门一、二期工程等多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我不断向有经验有学识的同事请教学习,对工作过程中的一些信息也进行收集整理;业余时间常常翻看一些专业书籍,查看一些专业网站,学习和掌握一些先进的专业技术知识;也看一些管理或其它方面的书籍或网站,学习各种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在一期物业维修管理中做好服务,尽量使业主满意。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标准,抓好房屋维修技术管理和房屋维修施工管理。在二期工程中,完成二期工地上房屋拆除和出口处平屋建设、围墙砌筑、出口道路砼浇捣。XX年4月份协助施工单位进场完成塔吊桩12根,工程桩776根,补桩2根,完成门口工程形象牌挂设、基坑围护、排水沟设置、降水井11个,砌砖胎模和土方回填完成百分之九十。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安全事故为0,有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用电情况并形成记录。在质量方面:一是严格检查监督桩基工程钢筋笼制作、螺旋筋间距、电焊焊接、砼配合比。钻孔现场见证取样、确保岩样真实。桩终孔及下钢筋笼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和业主同时测量记录。浇捣时控制好泥浆比重、注意导管埋深高度和加灌高度,确保成桩质量。二是严格控制围护工程质量,基坑围护严格按图施工对锚杆长度、间距、注浆厚度的监督;三是严格控制接桩质量,在工程桩出现烂桩头时,严格监管桩头凿到位,由专人负责打烂桩头接桩记录、检查、确认,合格后再通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接桩。在资料方面:准确详细记录桩原始,原材料按照规定及时送样,试块按规定见证取样制作,技术资料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建筑施工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的行业,风吹日晒,还要到处跑,而且又需要细心耐心,本人在工作中时刻保持端正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我的工作虽说不上搞科研,但也绝对来不得半点马虎,“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正好用来我的工作。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作为一名技术人员不仅仅要能处理现场,更重要的是要及时有效地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

目前,我所在的工作工地,正处于紧张的施工阶段。作为一名技术员人员,我有责任和义务为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好充足的准备。为了能更好的完成任务,我正积极的与同事们一起努力,以求能顺利的、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我深深的感到,责任重于泰山,我能参与其中是我的荣幸,这期间我付出了很多,但我乐在其中,同样也收获不少。日积月累,我对工地现场的运作越来越清晰,对仪器设备也越来越熟悉。另外对工程建设当中的各个环节有了整体的认识。同时,也在逐步的提高自身对仪器设备及理论的认识和学习。这些年我收获良多,源于对工作的孜孜不倦、勤勤恳恳,以及领导的关心和身边同事的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求实创新,不断磨炼自己,尽我所能把工作做好,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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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封面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3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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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税金(

3.41%):__ 其他费用: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或部分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X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____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出)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2.

3. 十

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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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土地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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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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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版建筑施工合同范文示例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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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______

承包人:______

二零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大武86号

工程内容: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 临发改证[215]49号

资金来源:______自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计划216年2月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16年2月1日-216年5月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1天

四、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预算价约计 _________万元

六、 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

1. 本合同协议书;

2. 本合同专用条款;

3. 本合同特殊条款;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______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 传真: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账号:______ 账号: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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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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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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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自建房建筑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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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遵循平等、互利、合理的原则,就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资兴长远房地产远景花园

二、工程地点:资兴市天桥中天公司原址

三、结构类型:框架结构、电梯

四、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五、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六、承包范围:设计图纸内的桩基础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小区给排水、道路工程图纸以外的经甲方认可的附属工程及双方文字约定的内容均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系总承包工程。

第二条 双方诚信

甲、乙双方为确保合同诚信,特作以下承诺:

乙方承诺:

乙方为表达信誉,在签订本专用条款后一周内自愿向甲方交纳本工程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壹仟贰佰万元整(¥120xx000.00元)。

一、甲方承诺:

1、收到乙方信誉金后,甲方承诺在100天之内搞好项目三通一平,并通知乙方进场开工桩基础工程。若甲方在100天后仍不能使桩基础开工,每月按信誉金总额25‰的月息支付补偿金给乙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信誉金退付方法:桩基础工程完工,土建工程开始后7天内信誉金80%退回乙方;如在桩基础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长,保证金交款时间已满六个月,退80%保证金,其余土建工程(即承台开始施工)时7天内退完。

3、本工程需履行招标程序所需的有关资料及手续和办理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程序依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中标。

第三条 价款结算与审定

1、工程竣工决算按竣工图及相关签证的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决算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安装工程量消耗量标准工程》、《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工程》;本工程量计价办法执行湖南省建设厅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及相关文件,费率标准按各专业相关标准计取不下浮。

3、材料价格按同期郴州市《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预算信息价格计算,无信息材料价格的按市场价格经双方签证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按施工期现行发布价格(取上限值,即市场工资单价)执行,按其它工程和装饰工程分类计算,如有新的规定按新发布的文件执行。

5、经双方协商,税前造价下浮5%后的工程造价为工程结算造价。

第四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开工前做好建筑物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2、本合同签订后,土建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提交建筑施工许可证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后,在正负零以上开工前1个月内提供完整的建筑、水电安装设计施工图五份及坐标控制点叁份。

4、组织甲、乙方和设计、勘察、质监、监理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并做好各方签署的会审交底纪要。

5、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不得有强买强卖随意阻工现象出现,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设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组织施工人员和材科、机械进场。乙方在进材料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同等价格优先当地人。

3、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并报监理方、建设方代表批准,同时,做好各项所需的材料,机械设备准备

4、做好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切实保证施工人员安全,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防护措施不到位.所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施工人员应办理暂住证、用工证等有关手续。严禁偷、赌、嫖等违法人员进入工地,乙方对施工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的,应向有关部门报告,所造成的责任及费用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工期

一、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提交的建筑施工许可证通知日期起计算,总工期为540天(有效工作日)全部竣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三通一平’未做好.障碍物未清除及当地工农矛盾影响施工的;

2、设计变更的;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

4、甲方施工员和监理不按时签证,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的;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台风水灾、自然火灾、地震,雨、雪天气)等而延误工期的;

7、乙方每推迟交付一天,按500元/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一 、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合格工程。

二、本工程以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由郴州市质安监站实行质量安全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和国定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经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隐蔽工程必须由乙方自检合格,填写验收表格,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在接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通知一天内必须进行检查签证,否则视为认可,但乙方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代表。

2、乙方按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技术资料审核符合要求

3、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提供技术资料叁套(原件一套,复印件二套)给建设方,并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屋面五年,水电二年,主体终身,其保修金按工程结算总造价预留5%,第一年期满退付2%,第二年期满退付2%,五年期满后退付1%。

第七条 建筑材科,设备的供应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材料必须具有出厂证、产品合格证并及时按规定送检。

一、本工程中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

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得使用。

三、因乙方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一、工程价款的拨付甲方应根据以下双方协议约定进行拨付(以栋号为准):

二、甲方按每栋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该工程进度款,并及时拨付汇入施工单位帐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停工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并按月利率2.5%计算利息。

三、工程款支付时段如下:

1、电梯房暂按1200元/㎡的造价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实际平方米单价以竣工决算准)分主体、内外装饰、安装三项分部工程计算,再按以下各栋号的各分部、分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拨付进度款,其比例及金额确定如下:

2、桩基础工程:

工程完成至50%时,按完成工程量的清单报价的75%拨付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清单报价的80%,余款在工程检测合格后,办完工程决算后,付工程款95%,余5%尾数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

3、主体分部工程:

①、各栋承台及地梁基础完成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②、各栋架空层(车库)现浇楼面完成按完成工程量的造价80%拨付进度款;

③、各栋每完成六层标准层现浇楼面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④、各栋斜坡屋面完成现浇板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拨付进度款;

①~④项主体(含基础、屋面)共拨付总造价的60%工程款,合计为720元/㎡。

4、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内外装饰装修分二个阶段拨付工程款,每个阶段完成总工程量50%,每个阶段拨付已完成工程量造价80%的进度款;内外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共拨付总造价的20%工程款,合计为240元/㎡。

5、安装分部工程:

铝合金窗、栏杆、扶手、防盗门、水、电安装时,拨付总价的10%进度款,进度款按完成工程量造价的80%付款,每栋分两次付款。

6、待本工程各栋竣工验收,结算造价审定后,二个月内甲方付足该栋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7、每次拨付工程款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如甲方违约,则按总结算后余款的2.5%每月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8、甲方所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退还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基本帐户,否则乙方不认可,造成双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及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技术交底和三方会审,做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及结算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其增加工程量,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一款方法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和施工图纸。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时,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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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施工劳务热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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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总工期:_________天。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以实际乙方进场开始施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自然因素,及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完成,合同工期顺延,不计算在合同规定施工工期内。

五、工程单项承包单价(单包工不包料)种类规格安装费(元)备注包含由进场施工合格标准、验收、退场等,所需要的高路坚及档土墙按设计要求____元,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因市场变化政府政策因素,不在调整价格,此价格为全费用包干价注:以上工程包验收合格,若不合格返工费用原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技术要求:乙方严格按照现行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必须达到砂浆饱满、大面平整、顺直、缝宽均匀、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发出的指令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标准要求的,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其中耗材的相关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独立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乙方不服从管理的应立刻清退出场并中止合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任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七、现场管理施工现场使用机械及工具由乙方负责,部分材料在30米之外甲方用机械转到施工现场,领出去的物件因施工班单方面造成损耗及丢失,施工方应负责修复和照价赔偿。

八、现场处罚制度承包必须服从发包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由于措施不当造成质量事故及原材料损耗时,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进行现场处罚处罚金(50-200元),乙方拒不签字时,由甲方做施工记录为准,结算时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除。因乙方单方面造成工期延误时,处以每天____元罚金,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方及其劳务人员所有安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发包方不与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严禁穿拖鞋,一经发现由发包方现场施工发包方处以个人罚款50元。

十、工程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承包方进场施工之日起,每施工30天后,按确认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承包方,施工完成后,由发包方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后30天支付剩余款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十一、质量标准及验收

1、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__等级。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的违约金。

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____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争议的解决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施工现场额外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拟定不纳入合同范围内。本合同一式___份,至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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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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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 修 合 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承包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签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宿舍三单元101室。

2、居室规格:三室两厅

3、主要装修范围为室内所有工程,包括地砖、墙砖、卫生间顶、客厅、卧室吊顶、铝塑板柱、木质地板、电视背景、刮瓷、门套、防盗窗、窗套、床、卫浴、推拉门、橱房餐柜。

4、委托方式:以承包人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程期限:2个月,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经双方认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三、委托人义务

1、开工前几天,应为承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把影响施工的物品清理。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做好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四、承包人义务

1、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五、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合计造价174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包括材料及工人费用,一次性到位。

1、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将施工前____日首付给承包人248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捌佰捌拾元整),其余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于装修工程完工,双方验收合作后一次性付清给乙方。最迟可延迟到____月底付清尾款,如违约,将赔付承包商一定的违约金。

2、包修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附:装饰工程预算表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饰工程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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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机场建设建筑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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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省优至鲁班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____%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____%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____%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____%,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工程款的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____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____%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3、应注意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树木及损坏其它设施,注意护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以及采取吵闹、威胁等不当手段,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 日内进场维修, 日内维修完毕,否则维修费从质保金中扣减。

6、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跟踪回访。

十三、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 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十四、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章 后生效。

2、本协议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在 签署。

3、本协议一经签字,双方应严格遵守,如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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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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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gf-91-070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订 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出租方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凭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 %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本合同附件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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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标准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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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名称:___ ______ 地址: 法人代表:____ _____ 乙方姓名:_____ ____ 性别:_____ ________年龄:_____ ____ 民族:____ _____ 文化程度:_____ ____ 籍贯: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现住址:__ _______ 属于:_________(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 _____ 务工许可证号码:____ 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劳务市场介绍,同意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有关国家有关规定及有关政策,经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鉴证手续。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___临时生产(工作)任务。乙方若同意,须服从。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生产(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经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辞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三、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

(一)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按规定发给加班加点费。

(二)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在本合同双方约定栏中约订。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____元。

(三)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情况,甲方每天发给乙方基本生活费_________元。

四、劳动保护、保险福利待遇

(一)从____镇招用的临时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险金缴纳办法与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相同。缴纳养老保险费,每月甲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负担_________元。乙方缴纳金额,先由甲方统一支付,后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乙方如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二)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_________个月。医疗期内待遇应当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企业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_________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________年假期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五)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从事起重、电焊、司炉等特殊工种作业的,需持有关部门核发的《专业岗位操作证》方可上岗。

五、劳动纪律

(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

(三)爱护单位财产,不无故损坏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产)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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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施工公司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全文共 1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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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物资的用途及使用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收取租金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人收取承租人押金______元。承租人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资后,押金退还承租人。

第六条 租赁物资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要按照双方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办法》,由承租人向出租人偿付赔偿金。

二、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及费用由______人承担。

第八条 出租人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九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资的返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人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人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租人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3.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__%的违约金。

4.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份。本合同附件______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人

出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承租人

承租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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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标准建筑工地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3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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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电气照明安装及通信工程 工程地点:

一、总则: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2、乙方承包 电气照明安装及通信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包工 、包料(按施工图纸及乙方报价书所列电工材料品牌)、包运输。甲方不提供任何工具,一切工具均为乙方自带。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本工程的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如下: 本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量按本工程电气照明施工图纸所列工程量计算。本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分两部分,室内照明工程及站区照明工程。 本工程工程量为包死造价,金额为:(大写:元X) 。

2、本工程的承包价是按验收优良为标准的(本单价包含10%优良奖金),若验收结果为合格,则按该工程款的90%给乙方结算。

3、工程结算为包死结算,如发生以下几类情况必须由所管施工员签证,项目经理认可且注明原因,工程量方可结算:

①已完成部位的变更返工;

②施工管理人员原因造成返工;

③承包范围外的工作。

四、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电工材料及人员进场后三天内,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款 。

3、户外照明工程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室内及户外照明工程完成后,经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监理、业主、质监站等)验收合格后一星期

2、室内照明线路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 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4、乙方必须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将结算资料移交至甲方项目部,并在完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数及签字审批手续,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将有权按合同价或低于合同或按图纸计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

5、结算资料包括:结算书、签工量表、工程量计算表、合同,其中结算书需一式二份其余的一式一份。

五、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通知一套。

2、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场地进行堆放。

3、施工前,甲方需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质量验收通知后及时派人进行组织质量验收工作。

5、在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后,甲方得到乙方要求结算书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结算工作。

6、甲方向乙方已作进场登记的工人提供进场至承包工程结算结束期间的住宿及生活所需木柴。

7、甲方向乙方已作进场住宿登记的工人提供生活用电及用水,其额度为(4~____月电费10度人月、水4吨人月;其余时期电费3度人月、水3吨人月)。超出部分为有偿使用。

六、乙方责任:

(一)质量及技术措施: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技术交底要求、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及水电照明安装工程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所使用的电工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材料检测站标准规定。乙方必须提供一切进场电工材料材质书及材料合格证给甲方。乙方所使用的电工材料品牌及型号必须符合图纸及乙方报价书的规定。

3、班组在施工时必须按图及施工员要求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分项施工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发现有误及时返工,确定无误后交甲方质检员进行核查质量评定,并由甲方质检员签名确认。

4、班组的分项施工成果必须满足安全及质量验收要求,返工整改由班组负责,不再计工。

5、班组施工时必须注意本班组及其它班组的成品保护,对成品造成污染或损坏引起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6、施工用材料在现场内应分类堆放,施工时材料应摆放堆放,不准乱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做好技术资料,资料真实,字迹工整。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打凿孔洞穿线等工作,事后必须进行修补工作,否则甲方可以叫其他班组进行修补,所发生的费用在甲方合同价里扣除。

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对业主或总包单位的结算资料,对有增加的项目要及 时跟甲方供经营部人员联系。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工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若因乙方工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在不安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施工,并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3、乙方必须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指使或强迫工人冒险作业,不得将自用的材料堆放在排栅上及四口临边上,不得随便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每天收工前,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乙方对生活场所也必须保持清洁。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另派杂工进行清场,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制度罚款。

5、乙方进场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制度规定罚款。

6、凡非因公受伤及死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公受伤及死亡的由乙方负责全部医疗或经济赔偿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三)进度

1、从签定本合同日起乙方必须在两日内组织工人进场,本工程的水电照明工程必须要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成。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则按每延迟一天罚款壹千元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施工速度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必要的赶工,满足甲方要求达到 人以下人数同时开工的要求。

七、其他规定:

1、水电安装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水电工。乙方工人必须及时做好进退场登记工作,并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名确认,进场3天内向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工人名单、计生证、照片4张底片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未在工地作相关进场登记手续的工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穿戴统一工作服及安全帽,安全帽与工作卡编号必须统一,工作服全部由甲方统一购置,其费用由乙承担。

3、乙方及其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筑行业相关规定、税务规定,为其进场工人购买规定内的相关保险并完成相应税务,必须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必须按要求参加业主或甲方组织的“安规”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有关法律及法规,进场必须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上岗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6、如利用工地材料或工具,在工程完工后退还工地仓库,否则按该材料或工具购买价双倍赔偿。

7、乙方进场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不能满足本协议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剩余工程款按有关协议结算。

9、严在工地进行禁黄、赌、毒、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行为,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月进度款申请必须按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打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款收据后再拨申请款,否则视为无效。 1

1、所有时工必须自发生两天内签定,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乙方必须每天将签定的签工表第一联及第三联交工地资料员,逾期将不予受理。 1

2、严禁带孕妇及小孩在工地现场住宿。如有发生,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未详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连同《班组进场宣誓书》(附表

二)同时生效,缺一者为无效合同。 十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到承包工程款付款结清之日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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