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农业部农资打假治理工作方案_工作方案_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全国农业抗灾减灾和春耕生产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国家六部委《20xx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特别是确保当前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狠抓重点品种和农资产品审批管理、生产监管、市场规范和科学使用等重点环节,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强化服务指导,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二)工作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通过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加强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品种,强化市场整治。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水产苗种、农膜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以水稻、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加大以两杂种子为重点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范围,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品种包装标签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严格品种审定,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严格按照20xx年底颁布的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切实解决农药登记管理中产品数量多、“一药多名”和标签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农药标签检查力度,以防治小麦、水稻病虫害用药为重点对象,以乡、村一级农药代销零售点为重点区域,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的违法行为。
肥料监管重点: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
兽药监管重点:按照《20xx年兽药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组织开展全国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
农机监管重点: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积极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机具的行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体系建设,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制定工作。
水产苗种监管重点:加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的实施力度,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硝基呋喃、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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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县烟草专卖局任副局长卷烟打假工作事迹_事迹材料_网
铸剑惩假 捍卫烟草专卖制度
激浊荡清 规范卷烟市场秩序
——xx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杜
我叫杜,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工作10余年。XX年4月调任xx县烟草专卖局任副局长。几年来,我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充分履行《烟草专卖法》赋予卷烟打假的神圣职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坚持不懈地与制售假冒商标卷烟不法分子作斗争,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大义凛然,执法如山;临危不惧,冲锋在前。XX年至今,我共组织查处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案件122起,收缴非法拼装的卷烟机1台(套)、制丝机1台(套)、假冒卷烟2300条、烟丝500公斤、烟叶4100公斤,移送司法机关判刑1人、逮捕6人、刑事拘留9人、行政拘留13人。我以自己的勇敢和智慧,捍卫了烟草专卖制度,以实际行动,谱写了卷烟打假工作的新篇章。
一、强抓契机,创新警烟联合打假机制
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活动,事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事关烟草专卖制度的贯彻实施。针对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工作新形势,我紧紧抓住贯彻公安部、国家局《关于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和省、市厅、局联合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工作会议精神的契机,与县公安局充分研究协商,建立了公安、烟草联合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了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联合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xx县烟草专卖局、xx县公安局联合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制度,为长期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为了推动公安、烟草联合打假工作,在县局党组的重视下,经过我积极协调,县烟草专卖局、公安局于~年元月份召开了本县历史上第一次烟草、公安联合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工作表彰大会。县政法委书记和公安局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安系统的刑警大队、治安大队、110大队负责人和21个乡镇派出所所长,烟草系统的专卖管理所长、稽查队长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极大地鼓舞了公安干警和专卖管理人员联合打假的斗志,形成了卷烟打假的新合力。
二、打防并举,铲除制假隐患
是集卷烟生产、烟叶生产、卷烟销售于一体的特殊市场,存在制假的土壤和条件,制假活动极易产生和泛滥。针对存在的隐患,我着眼于从源头预防和铲除,在重点部位控制,使制假者无滋生的温床。
一是针对卷烟厂破产后卷烟生产人员外流的新情况,我组织专卖管理部门,对卷烟厂的生产技术人员逐人建立档案,并通过发展特勤人员,掌握卷烟厂生产技术人员的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加大对烟叶销售活动的管理,制止和打击倒卖烟叶行为。对烟农生产的级外烟叶,由辖区专卖管理所登记造册,监督处理,控制流向,以有效切断制假源料供应渠道;三是每季度以专卖管理所为单位,分片区组织排查制售隐患,并组织稽查大队对县城内破产和停产的厂区及荒弃建筑物等64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防止形成制假窝点;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监督。重点把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关于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制售假冒商标卷烟犯罪的意见》和xx省烟草专卖局、公安厅《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非法拼装烟机团伙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编印成宣传手册,张贴在烟厂生产、生活区的明显位置,营造打假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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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打假工作会议讲话
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残联和相关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通力合作下,经过三年的努力,我们圆满地完成了“”人工耳蜗康复救助任务,使近20xx名的贫困聋儿获得康复救助,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深受广大听障儿童和家长的欢迎。今天我们召开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项目工作,很重要、很必要、也很及时。刚才,向阳同志作了一个很好的报告,认真总结回顾了项目工作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明钢司长的讲话对今后项目工作的开展提出了要求,我完全赞同。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残联、卫生部对“”项目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在此,我代表中国残联向受到表扬的定点服务机构和项目专家表示祝贺!向为残疾儿童康复辛勤工作的社会各界,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康复机构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期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继续实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为近2万名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康复服务。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经验、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伴随着我国综合国力持续增强,国家进一步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时期我国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残疾人康复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党和政府空前重视和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涉及残疾人的康复保障政策和康复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不断出台,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经费投入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我国聋儿康复工作的保障条件得到空前改善,广大聋儿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已经成为可能。条件改善,国家投入激增,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增加服务供给,满足更多听障儿童康复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对我们的服务能力、管理水平和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人工耳蜗康复项目是一项持续时间长、资金投入多、社会影响广泛的重点工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专业性和社会性。项目的实施关系到数万听障儿童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是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也关系到我们的组织和团队能否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取信于党和政府。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实施项目工作,有利于维护残疾儿童的康复权益,最大程度地补偿听障儿童生理和心理缺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加强康复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发展和工作格局的调整;有利于真正体现“儿童利益优先”原则,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在过去的三年中,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工作体系、科学的工作流程、规范的管理模式,为大规模、有组织地开展“”人工耳蜗救助创造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但是,面对“”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增加,操作模式调整的新情况,要求我们必须要适应新的形势,按照更加规范化、更加专业化、更加科学化的管理方式,确保项目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和提高。
各级残联在做好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社会化工作方式的优势,从切实保护和维护残疾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财政、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从20xx年开始,受助儿童的审批权下放到省里,省级残联分管理事长要切实承担项目的领导责任,康复部要做好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为项目实施配备精干的工作力量,保障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各定点服务机构要实行领导负责制,最大限度地为项目提供工作和保障条件,组织技术骨干,确保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质量。对于手术保障条件不足、不能确保手术质量、不讲信誉的医院,要及时撤销,重新调整手术医院。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要加强对定点手术医院的审评和监督。
二、规范建设,加强培训,确保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长远发展和工作布局的战略角度出发,“”是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向制度化安排转移的关键时期,也是向实现残疾儿童康复全覆盖,实行免费康复转移的关键时期,因此,各级残联要积极行动,做好这一战略性转移工作的前期准备。“人才”“机构”“政策”是事关残疾人康复工作全局的三项基础性建设。回顾分析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历程,随着国家各项康复保障政策的落实,特别是对聋儿救助力度的加大,更加突显高素质人才和高质量机构的短缺是制约人工耳蜗项目服务能力提高的根本因素,影响聋儿康复质量和成效。为此,各地要在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定点服务机构的规范建设和管理,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
定点服务机构是项目服务的载体,是为受助聋儿提供服务的阵地。我们多次强调过机构建设的重要性,今天针对项目定点服务机构特别强调两点:一是加快完善项目技术服务网络,增加定点服务机构总量。要力争在“”期间推动每省至少设立一所人工耳蜗定点手术医院;力争每市设立一所定点康复机构,妥善安置所有受助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努力满足他们就近康复的需求。二是要不断提高机构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水平。20xx年,中国残联印发了《听力语言康复中心建设标准》,20xx年针对项目工作,中国残联、卫生部印发了定点医院和定点康复机构的认定管理办法。各地要对照标准,对定点服务机构的服务设施、人员资质、服务规范等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定点服务机构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确保聋儿康复的成效。
通过近几年实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中国残联、卫生部下大力气,开展了大量有针对性的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专家对定点服务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培养了一支人工耳蜗相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但仍不能满足新形势下事业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专业人员素质和数量上。目前仍有一部分省没有合格的手术医生,70%的手术医生只能开展个别型号人工耳蜗的植入手术,还有个别医院由于手术医生经验不足、技术不过硬影响了手术效果。个别康复机构听力康复服务能力弱、教学不规范,造成受助儿童流失现象严重。“”期间,中国残联和卫生部将继续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以切实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统一培训要求和标准。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作为项目实施的业务管理单位,要结合目前推行的教学改革,启动全国康复教师轮训计划。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大定点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力度,力争建设一支技术精良、素质过硬、胜任新时期工作要求的人才队伍。
三、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推动项目工作健康发展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具有资金量大、操作环节多、执行难度高的特点。“”期间,人工耳蜗(助听器)康复救助资金量占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资金总量的近60%,单人救助资金额度大,同时对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术难度大,社会关注度高,具有特殊敏感性。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热点问题、敏感问题较多,群众利益诉求复杂多样,对公共事务有较高的要求与强烈的参与意愿。因此,在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定要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主动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作风,加强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为此,要特别注意:
第一,必须坚持用制度管理项目。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必须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严格照章办事,确保项目公开、透明、规范运行、阳光操作。特别要注重公平性的问题,要引入“程序正义”的概念,程序正义就是按照以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设计的一套程序来处理事情,其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公平,它体现在做一件事情,要让大家事先都知道会有一套规则,只要严格按照公正的规则去做,并保证公平,无论结果怎样,大家能够接受。违反或失去“程序正义”,就是有意识和故意违规,就有犯罪的可能。因此,我们的项目执行必须遵循“程序正义”的原则,采取强而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听障儿童,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听障儿童能够顺利进入救助渠道,让全体聋儿平等参与项目救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切实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做好项目信息的审核和公示,着力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审批、资金、物资等环节的监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任何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权力都容易导致腐败。我们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受到人民最严格的监督。我们要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纪律、敬畏人民、敬畏舆论。要始终把残疾人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设身处地考虑群众利益,从残疾儿童及其家属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耐心细致回应群众诉求,努力使每项重要决策和工作符合残疾人的愿望,为残疾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第二,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完善监管措施及应急处理机制。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是最具残联特色的一项工作,是残联的品牌项目。如何把品牌项目做得更好、更强,是我们每一个残疾人康复工作者面临的一个课题。各地要把确保受助聋儿的生命、健康作为项目工作的首要目标,坚决防范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我们常说一个聋儿的听力康复,对项目来说可能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但对一个家庭和聋儿个体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首先考虑聋儿是否安全,家长是否满意。“制度是安全阀,标准是生命线”,为此,各地要严格执行项目筛查标准、手术和康复技术规范,决不能因人情、因怠惰放松把关标准,造成安全事故。问题的产生有时是难免的,但矛盾和纠纷可以尽量化解、防范。各地在项目实施中一旦发现医疗意外等问题要主动及时妥善处理,按政策做好解释沟通和补救工作,防止耽误时机,激化矛盾。
第三,主动创造条件,提供便利服务。惠民政策能否真正惠民,能否得到老百姓的肯定与认可,一要靠实际行动,二要靠沟通理解。因此,各定点服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学会换位思考,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主动、耐心地回答受助聋儿家长的咨询、质疑,热诚为其提供医疗、康复的各项便利。力争用行动体现真情,用真情温暖人心!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成为“廉洁阳光的项目”和“人民满意的项目”!
四、抢抓机遇,统筹布局,全面推进听力语言康复工作
听力语言康复是残联组建时期开展的三项康复工作之一,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听力语言康复也经历了向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过程,应该说,听力语言康复无论从服务能力还是管理水平上,都体现着残疾人康复工作的较高水准。“以任务促建设,以建设促发展”是听力语言康复工作的成功经验。“”时期,各地要发挥资源优势,认真总结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20xx年在安庆召开的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会议上,曾经提出残疾人康复工作今后要突出强调专业化、系统化和不可替代性,这是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能力,满足听障人群日益增长康复需求的必由之路。面对新的形势,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仍然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地要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和进步,不断提高我们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注重听力语言康复工作业务布局全面性、合理性。“”期间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各地在着力做好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同时,还要注意业务布局的全面性、合理性:要主动适应产品招标、资金管理方式的变化调整,及时组织实施好儿童助听器救助项目;全面启动实施彩票公益金成年人助听器救助项目;积极开展家长培训,创新模式帮助家长承担康复责任;全面推进《听力语言康复“”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完成。
三是推动建立听障儿童康复救助的长效机制。在完成既定工作任务的同时,我们还要立足长远,注重保障措施和制度建设。据了解,目前部分省级残联已经在这方面开展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中国残联也正在积极与财政部共同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研究工作。“”期间,要在加大力度开展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的同时,还要研究建立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制度,推动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长效机制,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落到实处。
五、夯实基础,突出重点,促进残疾人康复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最近几年,康复工作发展很快,如何保持康复工作的长效性、延续性和创造性,保持康复工作的活力,需要我们更加坚定信心,统一思想,特别是主管康复的残联领导更要有清醒、清晰的认识。在这几年的康复工作会上,无论是从长远、从战略还是从战术角度,中国残联对康复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了调整,提出了明确的工作思路,总而言之,康复工作能否做好,就是要解决好三个重中之重的问题:一是人才;二是机构;三是政策。
关于人才队伍建设。这些年在中国残联康复部的指导下,在各直属单位的组织下,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已经启动,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特别是各地抓得比较实,无论是高端人才、中端人才、还是基层康复人才,特别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养和培训,成效还是比较明显的,但仍达不到事业对我们的要求,达不到残疾人对我们的要求。20xx年,国家郑重承诺:20xx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期间,我们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状况、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将目标调整为到20xx年从总体上、初步保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个目标是符合实际的,既维护了国家承诺的严肃性,展示了工作的信心,又给自己留有余地,更加鞭策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紧迫的心情、更强烈的责任感去做这个事情。距离20xx年还有三年时间,留给我们的时间越来越紧迫,需要我们在有限的时间里,把过去薄弱的工作抓起来,把过去缺失的工作加以补救,最重要的就是康复人才的培养,“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重点在服务。要做好服务,就必须有人,有人才,有懂康复的人才,我曾说过,人才是我们的生命线,没有人才,我们的康复工作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一个机构的发展实际上依赖于机构内个体的人力资源水平,人是康复机构的战略性源泉和根基所在,人的综合能力以及忠诚度影响机构长期发展水平和眼前的竞争力,一个机构如此,一个事业更是如此。所以,各级残联要重视这项工作,要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康复人才培养进行总体规划,要对本地的康复人才状况、需求状况做到心中有数,结合康复事业发展规模和运行模式对康复人才的数量规模和质量结构等方面的需求,分层次、分步骤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从高端人才到基层康复人员都要抓,但要有计划、有重点,做好短期人才培养规划和长期人才培养规划的有效衔接,高端人才没有三、五年根本培养不出来,但社区康复协调员只要给他们一定的知识,就可以辐射广大残疾人,先让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然后再强调高质量的服务。所以,现阶段康复人才培养的重点就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养,而且必须要实名制,这确确实实是一个惠及民生、惠及贫困人口、惠及特殊人群的一项工作,无论从哪个环节讲,都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截至到20xx年底,在册的社区康复协调员达到30多万,20xx年年底,必须保证每一个城乡社区,都有一名残疾人康复协调员,这是硬任务。
关于机构建设。考虑到国家在未来五年对地方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为了发挥好地方康复中心的最大效能,中国残联将组织全国知名的康复专家,包括我们直属单位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从政策上技术上,指导各地康复中心建设的论证、机构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征询专家组意见和建议,中国残联康复部将全力支持。在这里,特别强调一下聋儿中心的建设和辅具中心的建设,聋儿康复和辅助器具服务是最具残联特色的事业,大家一定要给予特别重视、给予特别支持。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但对机构控制越来越严,千万不能在机构运行中把几个中心搞成一块牌子,这是一个原则性问题,各地一定要注意一个楼可以挂三块牌子、一个楼三个机构可以,但三个机构一个楼一块牌子这不行。当然,在机构建设过程中,要强调功能的合理性和实用性,既保证需求又不造成浪费,同时要有前瞻性,为事业发展留有余地,尤其是起步比较晚的辅具中心建设,服务人群庞大,不仅是8500万残疾人,还有167亿老年人,市场非常大,各地要特别给予重视。
关于政策的转化问题。20xx年召开的两次康复工作会议对此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里只强调一点,就是落实转化问题。近两年,在卫生部、财政部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继九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范围之后,20xx年解决了农村重度残疾人参合费用问题和城乡精神病人门诊服药问题。这对残疾人来说是一个福音,但这个政策能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残疾人能不能得到实惠,那就得看基层,看地方,看我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看我们残疾人工作者是不是把残疾人的疾苦放在心上。应该说,各地在中央政策出台后,都努力了,特别是北京、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地,在中央政策的基础上都进行了康复项目种类、报销比例上的突破,江苏和浙江搞了100多项纳入医保,非常好。我们一直在强调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让得不到服务的人群在政府特殊政策的保护下,能够得到和其他人一样的服务。所以说基本保障必须提供,相对于健全人来讲,残疾人的生活成本要高得多,有500块钱,他们拿250块钱用于康复了,你完全可以拿来改善生活。各级残联一定要设身处地为残疾人着想,在国家政策转化方面,只能重视,只能扩大,并且要加快速度,作为为残疾人办实事的一个手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政策。当然我也清楚,协调工作不容易做,各个部门都有各个部门的困难和难处,当初中央政策出台时也遇到了许多阻力,但是只要我们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和信念,就要坚持把这项工作做好,为残疾人做好事,再多也不为过。中国很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地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发达地区和一些有条件的发达城市,可以先行一步,创造经验,根据你们的特点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康复保障政策。
这次会议,主管康复工作的副理事长都来了,借此机会,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康复工作其实最有抢救价值的、最有康复价值的、投入产出比最高的就是儿童项目,一定要将残疾儿童康复作为今后残联工作牢牢抓住的重点,作为康复服务质量的突破点,将其打造成康复工作的亮点。要加大对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的研究,提高康复教育内容、方法、模式以及课程设置等方面的研究水平,特别是孤独症儿童和脑瘫儿童。最近,我们在北京、上海和广东搞试点,启动孤独症的研究、教育和康复工作,我也建议各地残联要根据自身条件,进行探索、关注、研究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只有起步探索,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才有前途。一个儿童的康复,带来的社会效益绝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家庭的解放,所以拜托各位,残疾儿童康复项目,要特殊的关注、特殊的研究,要给予特殊的政策。另外,其他康复项目,通过这么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有一定经验了,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多做一些,为残疾人多谋一些利益,为老百姓多做一些好事,心灵上总是会得到慰藉的。二是关于研发。科研是改善残疾人康复状况非常重要的手段,最突出的就是辅具的研发工作。辅具工作要发展,就要创新,要做到这一点,研发是重中之重。国际经验表明,高等院校的科研机构、国家实验室和一些国内外科技公司的紧密合作是科研创新的重要部分,我们必须用一种长期的战略眼光和系统的方法,应对辅具研发方面面临的挑战。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辅具应用前景广大,研发工作迫在眉睫。这几年中国残联已经开始重视这项工作,20xx年年底和20xx年3月,中国残联和德国奥托博克公司签订了在广州建立华南辅具研发基地协议,最晚20xx年7月份,整个工程建设能够完成、交付使用,产品的技术含量和质量品质在国内可以说是一流的。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定制辅具、开展辅具研发。也希望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发挥当地技术资源丰厚的特点,组织力量,开展研发工作。三是残疾预防。残疾预防的终极目标是减少残疾人口数量和规模。造成残疾的原因无非两个,先天性的和后天获得性的,因此,要加大宣传,要让老百姓懂得一些残疾预防知识,在复杂的环境中懂得保护好自己,最大限度地避免残疾发生。同时,要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作用,加强残疾预防与控制的策略和措施研究,开展各类致残因素和应用性科学研究。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预防工作一定会朝着这个方向发展。
同志们,聋儿康复事业,国家重视、社会关注、残疾儿童期盼;康复事业是带给人们希望的事业。我们要继续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团结奋进,为顺利完成“”康复各项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篇4: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篇5:打假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xx年度营销工作会议。在此,我谨代表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前来参加会议的销售第一线的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今天的会议,既是总结去年一年营销工作经验的会议,也是谋求在新的时期、新的阶段实现新的发展的一次重要的会议。在今天的会议上,副总作了公司年度营销工作报告,认真总结了公司20xx年度的营销工作,明确提出了公司20xx年度营销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我非常赞同。
同志们,20xx年对于我们的营销工作来说,是充满艰辛的一年,是充满挑战的一年,真可谓是“雄关漫道真如铁”。从大的方面来讲,整个中国经济处于下滑的态势,经济发展环境并不理想。从行业形势来讲,20xx年是当之无愧的医药政策年。新版GMP、限抗令、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票据整治等医改新政,都对医药行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毒胶囊事件也严重冲击了我们企业。但是,即使是在极其恶劣的市场环境下,我们的营销团队一直坚守着“营销统率企业”理念,把营销管理当作企业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冷静思考、正确应对,不畏艰难、努力拼搏,取得了成绩,基本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使平稳地渡过了艰难的一年。在此,我代表公司党政领导班子对销售一线全体干部员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充满艰辛的20xx年已经过去,充满机遇和挑战的20xx年已经到来。今年的营销工作,要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下功夫,确保全年销售任务的完成和超额完成。当然,在这过程中,我们还会遇到各种阻力和困难,但是,只要我们明确方向、坚定信心,加强管理、强化执行力,齐心协力、团结协作,共同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就一定能够实现既定的奋斗目标,明天就一定会“乘风破浪会有时”。
一是要明确方向,坚定信心。药业是主业,是支柱产业。主业药业的兴与衰,事关整个发展大局。主业药业今后如何发展,**集团党委已经给我们确定了方向,就是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股份制改革,把打造成一个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医药企业和优质上市公司。同志们,这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也是一个经过努力可以实现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每一条战线都能够坚定做大做强信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扫门前雪,各自把份内的工作做好,共同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奋斗。尤其是营销战线的同志们。
是一个营销始终走在企业管理各项工作前面的企业,营销活则活,营销好则好。值得欣慰的是,我们有着一支始终忠诚于企业的营销团队,在座的各位都是这支营销团队的中坚力量。**年来,大家一直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为十几年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此,我对大家多年来的忠诚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在今年的营销工作中,我衷心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发扬敢想、敢干、能干的精神,用心用脑、认真细致地寻找市场机会,最大化地挖掘市场潜力,千方百计地把市场营销工作抓好抓实,努力实现主业药业规模和效益上的突破,有力推动企业的改制上市工作。
二是要加强管理,强化执行力。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要面对竞争,必须要强化管理。一个管理科学规范的企业,将最大化地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全面整合企业的各种有利因素,克服企业存在的困难,有效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管理必须依靠制度。只有强化对制度的执行力,才能最大化的取得营销管理工作的成效。执行力是一个企业发展的引擎。一个执行力好的团队将具有强大的竞争力。在今年的营销工作中,销售部门要认真落实公司的营销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大对市场营销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确保企业的营销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全年销售、回款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办事处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回去以后,要按照分解的目标任务,强化执行力,强化落实,确保各自任务的圆满完成。
三是要齐心协力,团结协作。抓好今年的营销工作,确保今年销售任务的完成,确保全年工作目标的实现,不单单是销售部门的事。各职能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公司的营销工作上来,密切配合,全力支持销售一线的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营销战略的有效推进。制药厂要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确保产品保质、保量、及时地供应到市场一线;物资供应部门要紧密结合药厂的生产实际,根据药厂生产的要求,大力抓好物资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满足药厂生产的需求;账务部门要统筹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产供销相关费用及时到位;党群工作部门要深入挖掘销售一线的先进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销售一线加油鼓劲。总之,各职能部门都要行动起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支持销售一线的工作,共同打好20xx年的营销攻坚战。
我衷心希望,在今年的营销工作中,广大销售战线的同志们,一定要广开营销突破的思路,建立执行畅通的营销渠道,在客户资源上挖掘潜力,努力维护良好的营销秩序;衷心希望全体**人能够团结一致、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同为实现今年的营销工作的目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而努力奋斗!
最后,提前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猪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谢谢大家。
篇6: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_情况报告_网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xx〕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xx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xx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xx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xx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xx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篇7:区农业局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区农业局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 ★★★【字体:小 大】区农业局上半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作者:安智博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63 更新时间:-6-22
按照中央、省、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区打假办的部署,开春以来,**区农业局开展了春耕、夏季、种子及农药专项农资打假检查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行动情况总结如下:
针对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区农业局精心部署,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整体合力,迅速行动,有重点地开展农资打假检查。检查行动从XX年3月6日开始至5月24日,出动检查人次110人次,检查了8个镇120间次农资经营门市,抽查了300多种农资产品。
从检查结果来看,**区种子经营较规范,特别是水稻杂交种子,玉米杂交种子和西瓜种子的质量都比较好,农药及化肥的标识问题比较混乱。经过近年来严厉打击制售毒鼠强违法行为后,鼠药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杜绝售存、使用毒鼠强的行为,只剩下串街走巷的贩者在市场少量售卖。半年来,查封了违规销售的农药(包括鼠药)10个品种0.15吨,肥料13个品种4.5吨,案值共0.9万元;立案处理案件9宗,有9间违法经营农资单位受到行政处罚。
通过半年来农资市场的整顿工作,严厉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维持了农资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篇8:质量稽查大队队长打假治劣先进事迹_事迹材料_网
系我局稽查大队队长。2001年以来,能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假治劣工作中,忠于职守、一身正气、敢于碰硬,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打假治劣的同时,实行监督与服务相结合,打假工作取得显着成效。两年来带领执法队同志,共查处制假售假案件480多件,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标值金额125万余元,罚没款158万多元,端掉造假窝点6个。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了较大贡献。
能坚持原则:有案必查,查案必果,时刻告诫自己“心不贪,手不伸”,一身正气,执法如山。
XX年3月,根据举报,他带领稽查队员对某经销商销往**市“世纪新村”建筑工地的不合格螺纹钢调查取证时,经销商趁周围无人对他说:“我知道我的钢筋有问题,我是外地人,请你高抬贵手,这两千元钱你先拿着,这件事你若能替我摆平,日后我还会重谢。”说这要把包好的钱塞进他的口袋。当时毫不犹豫地对他说:“我们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我们决不会因为你是外地人而故意刁难你,更不能接受贿赂,希望你能配合检查。”经过调查,最终对该批钢材中不符合规定的螺纹钢处以货值金额两倍罚款。在履行告知程序时,经销商又拿出两千元钱并说:“罚一倍也是罚,罚两倍也是罚,都合法,少罚一倍就给我省下万把儿千元。这钱咱们干什么不好?”毫不动心地说:“之所以罚你两倍是因为你的商品涉及人身财产安全,而且是案审会讨论决定的,任何人都不能随意改变。”经销商还不心甘地说:“处罚我可以接受,我们还会常打交道,今后请多多关照,这钱你尽管拿去。”推开他的手,耐心地给他讲解了销售不合格钢材的危害性,最后,经销商心服口服地收回礼金,接受了处罚,同时表示今后再也不干违法事了。
XX年7月,他带领稽查队员对一蛋糕店计量违法行为调查时,店主公开说:“钱我是一分不会拿,要命有一条,你们爱怎样就怎样”。面对这种抗法场面,仍耐心地给他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并告知了他相应的权利,但店主依然置之不理。行政处罚下达后,店主有些坐不住了,找到局里软磨硬泡,请求少罚些钱。跟他说:“行政处罚已经下达,岂能拿法律当儿戏,你的行为理应受到处罚,这是原则”。店主一听:“既然你不义,别怪我不客气,咱们走着瞧。”许多同志担心地说:“少一些就少一些,反正是公事,也不是不罚,何必那么认真。万一有个不测怎么办?坦然地说:“因为一句威胁的话就退缩了,就放弃了原则,只会助长他的威风,我当初当这个大队长就有硬碰硬的思想准备”。
对违法者铁面无私的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提出执法也要讲艺术性。除了率先垂范外,他要求队员必须端正执法思想,注重执法形象,掌握一定的语言技巧,做到既要文明又要严肃,让相对人感到之所以处理他目的是在规范他的行为,是在减少因其制假售假带来的危害,是在帮助他挽救他。在他的带领下,稽查大队严肃、认真、文明的执法新形象在所有打假案件中,不但起到了震慑行政相对人的作用,更主要是避免了矛盾激化,甚至是暴力抗法。还充分利用自己专业特长和以前从事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帮助被处罚企业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镇一家企业因生产不合格橡胶密封件受到一万元的处罚,没有一罚了之,他到处咨询,帮助企业查资料、找标准、联系检验设备,产品质量稳定了,虽然罚款交了,但企业心悦诚服。铁腕打假,真情帮扶,得到了多少钱买不来的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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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违法违规查处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目前我区部分幼儿园、小学仍然存在着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现象,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危及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为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交通安全,决定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查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全省公安机关坚决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结合创建“平安河东”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着对国家的未来,对小学生和幼儿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严厉查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进行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领导小组,由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郑福建、交警大队大队长翟玉平任副组长,区教育局副局长李树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时少华、河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建平、付庄街道人大主任张俊举、盛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宋连瑞、册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建军、高都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孟宪伟、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孙成刚、双月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继华、汤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陈明邦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时少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三、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统一行动以区乡道路和农村为重点,重点查处下列交通违法行为:
1、三轮车、报废拼装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行为;
2、车辆严重超员的行为;
3、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6日—8月19日)
交警大队在前阶段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深入学校、村庄,围绕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或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这一主题,由区教育局和交警大队集中组织开展多种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区教育局要对全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进行一次调查摸底,排查出隐患问题,8月20日前登记造册,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幼儿园下发交通事故隐患通知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接送小学生和幼儿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和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到各小学、幼儿园、社区、村庄,加大对学生家长、学校教师、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多措并举,多形式、全方位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他们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抵制使用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使用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其车辆,对违法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理;对报废车辆要集中停放,强制报废。同时要通知学生所在学校安排好小学生转乘车辆,确保不影响正常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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