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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水电合同怎么写精选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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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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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水电安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现把______县______花园______楼______门面楼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委托形式:

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工程价款:按建筑面积______元每平方米计算。

2、工程款付款方式:布管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60%,水电整体完工验收合格当天结算并支付剩余40%的工程款。

三、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管、穿线(电线、网线、电视线、电话线等)

(2)插座、开关、灯具的安装

(3)小五金、厨卫洁具的安装

(4)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整理装袋

四、对乙方要求:

(1)乙方需自备施工所需附属工具如:人字梯、马凳、铁锹等。

(2)密切配合楼房主体工程工人的工作,不得互相推诿。

(3)由乙方原因造成的需二次到现场与其它工种配合施工,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解决。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水电工程保修三年。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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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室内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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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为使本工程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经双方友好协商,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金华市永安电器电子制造有限公司1#楼装修

工程地址:金华市八达路666号

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层数为五层,其中二、三、四、五层为本工程水电装修范围,四、五层总装修面积为2800平方米。

二、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单价按装修建筑面积65元/平方米计算,工期为二个月(即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

三、 承包范围及内容:

强电部分:

电表箱及户内配电箱安装。 所有配管及穿线工程。 开关、插座及灯具安装,灯具型号采用平头灯头。

弱电部分:

1、 一层到五层走道西侧安装200*100竖向桥架。 楼层内每个房间的闭路网线和电脑网线分别单独敷设至竖桥架位置并预留长度为3米。

2、 弱电接线箱、路由器、交换机及网线水晶头工程由甲方自行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水施工部分:

1、 走道内的消火栓移位。 所有卫生间给排水管道安装。 一层给排水管道横支管安装。 水龙头安装。 卫生洁具安装由甲方自理。

2、 原土建卫生间安装的管道拆除及楼板套管封堵。

其它部分:

墙体及地面开槽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至一层指定地点,垃圾袋由甲方提供。 墙体开槽后的所有线槽及孔洞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修补。 楼板金刚钻孔费用由乙方承担。 卫生间套管封堵由乙方负责。

四、 付款方式:

给排水管道安装且供水、强弱电管线配管、穿线预埋完工后付款70%。 开关、插座、灯具及水龙头安装竣工验收合格七个月后付工程款的90%。 剩余工程余款一年后付清。

五、 甲方责任和义务:

在本工程中行使承包管理权,对工程实施全面管理及协调工作。 甲方按协议及时履行工程款的支付。 及时提供本工程必要的主材和辅材。 负责施工过程中各专业的协调配合工作。

六、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乙方要严格执行行业水电安全操作规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 乙方如因工程项目或人员发生任何事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一切费用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3、 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材料清单。 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工具及活动脚手架。 因乙方人为损坏甲方采购材料致使甲方多用材料的要在其工程款中扣除。 乙方因工程施工不慎造成甲方任何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 质量及技术要求:

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由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问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及时安排组织人员施工。 乙方承诺所做水电安装项目质量一年内不发生问题,如因安装发生异常乙方免费派

人为甲方维修,且要随叫随到。

八、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及其它违约行为,应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 乙方不按甲方指令,拖延工期,质量达不到标准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应因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除非甲乙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要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就继续履行合同。

九、 其它: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合同,如违约将承担违约责任。

2、承包人不得将安装工程进行分包和转包。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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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经典水电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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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马鞍山秀山新区雨山片区一期二组团安置房,15#楼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20xx年3月2日进场施工,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端午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中秋节暂付人民币伍万元整,完工后扣留人民币一万元维修费,余下工程款一次付清,注:(如年底工程不能完工,按考勤表发放工资)。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规范施工如有前期施工不完善的地方乙方自行免费解决。

4、卫生间、厨房间下水预留洞H管位置,如不合理甲方出资整改。

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好个人和他人安全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误工期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材料未及时送到责任由甲方承担),以上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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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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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万兴·公爵府水电安装 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万兴·公爵府 结构类型: 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设地点: 标段(栋号):

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水电安装): 总建筑面积: 以土建竣工实际面积为准

二、乙方进场人数(附名册)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聘用临时工并签订劳动施工协议,按本工程承担的内容,组织进场所需工种人员,并按绵阳市流动人员管理办法持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婚育证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就业证、作到“三证齐全”,相关工种、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书,无关人员不得进驻现场。

三、工期进度要求

(一)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总(日历)工期: 个月

(三)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四、承包方式与范围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二)承包范围:

1.给排水安装:给水管安装到住户、排水管安装到化粪池、地漏的安

2.电气安装:包括穿线管的预埋、管内穿线、桥架安装、电箱的安装,防雷接地、灯具安装,;室内开关插座的安装、等电位连接、水泵、动力箱、电控箱等设备安装等

3.弱电安装:用户箱、电话、电视、安防、宽带线管预埋底盒安装,楼

4.以设计图所列和投标文件、施工完成前的变更中的所有分部、分项施

5.水电测试、试通水、试通电等、并配合其他相关测试。

6.设计图纸范围内所用的辅材内容。

7.工长及管理人员由乙方自己配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承包工程相应的单价:合计 元/㎡,总价 万元。1.该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水电安装人工费及管理费,乙方负责为所属员

2.所需固定工具、手动工具、焊机、套丝机、沟槽机、热熔机、切割机、试验工具等所有工具费用;材料下车及搬运费用水用电等。

3.辅材指:氧气、弹簧、弯管器、乙炔、泡沫、扎丝、钢丝、铁丝、

4.对于设计变更在施工完成后的,人工费增加1万元以内的甲方不再对

五、工程要求:

(一)质量要求:按ISO9002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

1.必须具备于自己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

5.乙方必须负责对半成品及成品进行切实有效的保护,其保护措施须事

6.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

7.甲方提倡各施工方开展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比技术比管理比

8.保修期为 年。

(二)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工期延误

(1)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2)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一切损失(含建设方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处以乙方双倍罚款。

(三)成本控制要求

1.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合理施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努力提高工效,履行节水,节电、节材料等原则。

2.各种工程材料必须实行限额领料,乙方超耗部分及因乙方返工造成浪费和因返工延误的工程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用到甲方的材料必须经甲方同意签字方可领用。

4.乙方领出的材料如出现丢失或损坏,乙方双倍赔偿。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材料的管理制度。

(四)安全施工要求

1.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

2.乙方必须遵守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操作规程,严格按“一标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检查。

3.乙方必须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不得上岗操作,更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乙方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操作层人员缴纳意外伤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工伤、死亡、病残按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如何确认临时用工主体的复函》规定办理,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责,甲方不予承担。

六、结算公式

基价结算方式:原则上根据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款以双方约定结

算乙方的劳务费价款结算。

1、甲方每次向建设方申报成功工程进度款后,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的 %。

2、安装调试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完毕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后的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劳务费的 %。

3、5%的维修质保金, 年后一次性支付。

4、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若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按比例扣除维修质保金。

七、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协议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三万元的违约罚金。

3.乙方必须确保自己劳务队伍的工资及生活费的发放,杜绝使用童工。若乙方的劳务队伍在施工期间至竣工验收3个月内,劳务队伍人员出现劳务纠纷问题,劳动监管部门每出面一次罚款1000~5000元。

4.乙方对材料管理不到位,甲方对乙方一次罚款1000~5000元。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xx~5000元的。

(三)其他奖惩约定

发生治安案件,除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外,同时接受甲方的处罚,

第一次罚款10000元。再次发生,则乙方自动接受无条件的退场处理,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附则:

(一)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各级经济合同促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劳务队伍。

(二)本工地人员的建筑工程群体保险由乙方购买,乙方可购买其他险种进行补充,若发生意外事故,过程处理由乙方同保险公司和当事人(或其亲属)进行处理。所涉及费用在保险公司承担范围外的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双方所执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联系电话:日 期:年 月 日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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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承包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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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_____》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内容:水电清包施工,即水电管路铺设,水压测试?,强电开关面板和插座的安装

三、工程质保

1、严格按照水电规范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需经持枪、监理验收合格为准。

四、价格

清包工费:___元/平方米,大写___元/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

1、主体完工付总工程款的___%

2、工程竣工,水电验收合格,付清所有余款。

六、材料

1、水电材料由乙方开列数量清单,甲方选择品牌自主购款买余,乙方负责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试压等检测工具由乙方自备。如应材料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达标均与乙方无关。

2、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若因甲方购买材料不及时,导致工程延误,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4、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五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七、安全

施工当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

八、进场日起,一个月后须发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_________元,到期未发,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讨要工人工资以及退场。甲方需提供工人宿舍、及日常用水、用电。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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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利水电附属工程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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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建设_______________工程,甲方愿将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三)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

(四)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六)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

(七)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总计天数_______________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

1、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字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______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__________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_________________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___________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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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电安装劳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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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单位: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湖南耒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职工倒班楼。

2、 工程地点:耒阳市小水镇(水泥厂厂区西南角)。

3、 三-五层为砖混 结构,总高 约20米 ,总建筑面积约

二、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承包内容:

⑴、 承包工种: 水电(其中包括强电、弱电、给、排水、消防、

⑵、 图纸上所承包工种的内容为内容。

⑶、 本工种均含小型工具。

2、 承包方式:一次性平方面积包干,纯包干,以每平方米

三、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方式:以图纸实际面积乘以包干价。

2、 付款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拨付,乙方于每月15日前编报工程

四、 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4月20日,总工期为1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开始清理基槽土方为准)。本工期均以日历天数计算,包括雨雪、节假日。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否则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计取,在最后结算中扣除。

⑴、 甲方确认非乙方原因影响工期。

⑵、 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

五、 工程质量:

1、 本工程为合格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 因质量问题需进行整改返工的工作,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的

六、 双方职责范围:

1、 甲方职责:

⑴、 乙方进场后,负责组织施工,及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班组

⑵、 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用房和施工用水用电。 ⑶、 按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进场。

⑷、 负责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和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督促和指导

2、 乙方职责:

⑴、 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三天内,及时组织好各工种足够所需的

⑵、 按图施工,严格执行各项规范规定的操作规程,服从甲方

⑶、 各工种必须做到工完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⑷、 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

⑸、 必须服从甲方对机械的统一调配和指挥,不得善自关闸断

⑹、 配合甲方施工员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⑺、 严禁违章作业,否则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七、 其它要求:

1、 无正当理,乙方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人力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结算按所完成工程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闹。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中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成立有效,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尾款付清,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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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水电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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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経双方协商,甲方将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平诚信原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施工总体要求:

确保工程既定质量等级达标;确保工期完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规范,事故率为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不超标;确保与其它工地、工种在施工中的协调配合,要绝对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________

2、承包内容和范围:(1)本工程强电、给排水预埋工程;

(2)本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强电和给排水安装工程;

(3)避雷针焊接和预埋;

(4)临时设施的水电。

三、计价与付款:

1、计价方式:按建筑面积________元/㎡包干价计算。

2、计价内容:人工费、必备施工机具、现场材料二次转运费、管理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费、进场退场费、意外工伤保险费、材料场地清理费等,甲方除包干价外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付款方式:开工日期起,按实际施工人员每人10天支付基本生活费250元,余款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

四、施工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服从甲方技术质量、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抓好质量事前控制。

五、工期要求: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土建施工进度完成承包的施工内容(包括配合临时水电安装),未按时完成的将每天罚款500元。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表,配合相关工种进度衔接,若单方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衔接必须承担每天20__元的罚款。如甲方原因影响工期,按影响天数顺延。

六、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在施工中要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生产指挥和管理,工作时间要服从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需要,对不服从生产指挥,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清退出场。

2、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于安装质量原因须返工项目,承担工料损失费用,且不延长工期。

3、每完成一道施工工序后,甲方进行检验,若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标准,乙方应立即整改,如限期内拒不整改或中途退场,甲方有权另外安排施工,返工人工费用按人工单价的两倍计算,返工材料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食宿费均由乙方自理。

5、按文明施工要求,设备、材料必须按文明工地的要求地点存放和堆码,对残留物及施工垃圾必须及时清除干净,做到工完场清,不另计费。乙方不清除时,甲方另外安排清扫,清扫费按人工费用单价的两倍计算,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必须按合同完成承包项目施工,无特殊原因中途退场属违约行为,必须承担所包工程30%罚款。

7、负责人必须坚守在施工岗位对所承包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离开工地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指明代理人员负责临时管理,允许后才能离开。

8、在施工中除了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外,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建设方、监理方、设计方或质检部门建立工作关系或超越范围处理问题。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为确保施工质量,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图纸和技术资料,并进行技术交底,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和监督。

2、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中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乙方进行冒险和危害身体健康的作业。

3、负责与建设方、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施工关系。

4、按合同具体条款足额支付给劳务人员生活费,乙方不得拖欠工人生活费。

5、及时向乙方提供合格材料,保证工程施工的需要。

八、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必须狠抓安全生产,加强对所辖职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2)、遵守安全纪律和操作规范,防止和杜绝触电事故。上岗时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上岗和穿拖鞋,打赤膊上岗,遵守文明工地管理制度;不准擅自乱拉乱接用电,现场不准生明火。凡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凡违反规定,出现一次罚款20__元,情节严重的交当地派出所处理,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九、其他

本合同附表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此合同双方盖章签字生效。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款项付清后自行作废。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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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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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市_公司世纪外滩3#楼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公司中标承建的世纪外滩3#楼工程给排水、电器安装、避雷分部分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该公项工程由甲方发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对承包方中的一些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包范围:世纪外滩3#楼设计图纸所设计的所有给排水、消防、强电、弱电、避雷的安装施工,办公楼土建施工中的临时用水用电。

第二条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承包价款:按世纪外滩3#楼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

第三条付款办法:

第五条: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服从建设单位及甲方人员的管理,精心施工,严格各工序的施工程序和施工质量,每道工序完成后,该试验的要进行试验,该检测的要进行检测;建筑电器工程竣工后,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标准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建筑给排水工程按建筑给排水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验收,质量必须达到合格。

避雷扣消防工程必须经质量检测部门验收合格。

若有质量不合格的生,乙方必须及时返工,其人工费、材料费由乙方承担自理。

若在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自费修理,或因乙方违规施工造成使用中短路、烧坏电器等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第六条施工安全:乙方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重视安全生产,若乙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施工工期:

土建施工阶段,水电预埋、安装进度必须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若耽误工期,引响施工进度,按项目部制订的工期奖惩进行奖惩。

第八条材料供应有关事项

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提前计划出各种材料的用量交甲方负责人,并配合甲方材料员采购,以避免材料供应不及时影响工期。

后购材料的材质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保留好产品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采购进场,更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第九条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搞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有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随用随收,工完料净,若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材料丢失,由乙方赔偿。

2、要搞好食堂卫生和职工生活;若有乱倒饭菜、乱解大小便等不卫生行为,一次给予20元及其以上罚款。

3、若乙方人员在现场打架,一次给予100元及其以上罚款。

4、搞好各工种之间的配合,搞好洞口预留、埋件预埋。

第十条:特约事项

1、甲方在土建、安装施工过程中使用临时用水用电,由乙方派人跟随服务,若不跟随服务,甲方可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服务费。

2、乙方必须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人持计划生育有关证明进场,杜绝违背国家计划生育现象的发生,若在各级领导检查中查出违规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责任,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4、由乙方引起的甲方被批评,造成荣誉损失,根据轻重程度乙方赔甲方名誉损失费。在乙方支工程款中扣除。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条款执行完毕失效。

7、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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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水电安装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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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项目工程能优质按时完成,遵照《合同法》,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服务事项:

工程项目:达到国家验收标砖地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特殊情况(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工期可顺延。

二、工程价格及付款方式

A、水电安装/平方,以地面平方计算。

B、甲方按照乙方完成后验收的合格实际方量%付款,工程进度一半后,甲方验收合格付给乙方总价_______%,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需材料。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批评并限期整改,有权对一方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验收。

3、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和调派。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和遵守水电工安全生产责任。

4、乙方人员必须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因乙方违规操作及本身因素造成的损

失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配合其他工种,对于无故造成的返工乙方自行负责。

6、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装修材料,未经过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允许挪以私用,违者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罚款,严重者甲方有权利追求其法律责任。

四、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第一时间报告给甲方,接受上级有关单位调查,积极分析事故原因,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五、以上各条需甲乙双方共同信守,若任意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未尽事宜,以现行法律为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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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地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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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文化苑小区水电安装工程

1.2工程地址: 文化苑小区

1.3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20_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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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水电暖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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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供热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和地方现行劳动法的要求。双 方根据包工包料,工程分工负贵协作的精神,并承担一切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 双方充分协商商定合同,并严肃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采暖管水安装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期限:本工程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期15为天?

5、合同价款: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共计___________元整(Y: __________.详见清单。

6、付款方式:乙方进入工地首付工程总价款的工程完工后付剩10%余交工后试用两个月全部付清。

7、乙方工人的住宿和生活,自行在施工现场外安排与甲方无关。

第二条:工程质量

1、屮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本工程技术规范的评定标准、对乙方进技术监督和质量要求、乙方施工中工程

没有达到标准的、如造成施工返工.后果自负、并赔偿屮方损失。

2、乙方必须按照图纸设计?变更、技术规范及屮方和技术人员交底说明为依据、精心组织施工,全部工程质量必须保证合格,否则造成一工损失山乙方承担。

第三条:工程安全

1、分项工程承包的所有施工人员,若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操作或马虎大意造成的工伤事故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达到清洁,所用小型设备、材料及废料堆放整齐,达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供热公司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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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通用工程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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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甲方现委托乙方安装室内水电。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议订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室内水电安装。

二、工程地点:万宁市。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为签订合同之日后的第三天进场,即20xx年6月7日开工。

四、工程单价:按建筑面积(楼层面积)计算(电梯、楼梯除外),安装人工费每平方米15元。

五、工程承包形式:包工。

六、工程质量:工程结束后,双方现场通电试电,灯泡亮后即可,自来水进行试压,接口不漏水。双方签订验收合格书。

七、工程付款方式:进场后,第一个月25日前甲方支付每个工人1000元伙食费,以后每下个月5日前支付前个月验收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额的80%。全部工程结束后,剩余的工程款在一个月内结清。如工程期到了春节,工程余款必须在春节前15天内付清。工程付款为现金,不开发票。

八、工程承包范围:室内(厨房、卫生间)给水支管及排水支管安装(不包洁具、水龙头安装),室内照明、插座线路穿线(不包灯具、插座安装)。

九、甲、乙双方责任:甲方如未能及时提供具备施工条件数场地、材料及拨付工程款,工程误期由甲方负责;乙方如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应无条件返工。若由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台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清工程款后失效。

十二、合同签订地点: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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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电维护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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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后,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外包服务范围

(一)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服务期限:_____年一签订,本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二条 甲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条款对乙方相关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二)乙方维修施工期间,甲方予以配合。

(三)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支付承包费用。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需更换的设备及零配件。

(五)乙方维修代买的零部件或设备,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正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前,应熟悉甲方所有电气设备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安装地点、线路布局、工作原理及安全运行要求等,从合同生效起,提供的主要服务为:

(一)全天候为甲方提供水电维修响应服务。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装、维修或其他相关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

(二)每两周对甲方办公楼、教学楼、食堂及其附属区域巡检- -次,并填写相应的记录,发现和排除故障隐患,在此基础上每月对甲方的水、电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整改或节能建议及可行性方案。

(三)认真负责地答复甲方关于设备故障的有关问题。

(四)其他与水电使用、安全相关的工作。

(五)乙方必须提供水电资质证书,并给甲方复印、备案。在向甲方)提供服务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

(六)乙方自带维修的必须工具,并要保证安全性、良好实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四条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在日常的维护管理中,维护、维修过程中因乙方过失造成的设备设施及其零配件的损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硬件设备,不得随便更改相关的设置。当甲方设备故障严重,而无法现场修复,必须由乙方拿回维修,乙方需经甲方同意。如果更换部件可能会影响办公设备的功能性能、乙方要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进行。

第七条 费用结算:每年外包费用_______元,分_______次支付。

支付的附件为:发票、合同、学校会议纪要、半年维修项目登记表和人员巡查登记表及经办人签字、半年服务评价表等。

第八条 安全约定

(一)甲方由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水电设施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购置,可维修好的,由乙方承担维修职责。由于乙方维修而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购置维修责任。

(二)由于水电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造成师生伤亡的,依据第三方鉴定结论,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由于在维修水电过程中,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选择申请仲裁,一裁终局,若选择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末尽事宜,双方本着互利、互谅原则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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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浙江水电齐全房屋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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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电话: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性别:_____地址:_____________邮码:_____电话: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层,共(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币)____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____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____个月的_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办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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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电承包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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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现就“广州商业广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广州商业广场

2、 工程地点:广州

3、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87000m2,(其中地上面积70000m2,地下面积约17000m2)。

二、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进度、包辅材、包工具、包施工过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工具用具。

三、 工程承包范围:

1、按甲方提供的“广州业广场”设计图纸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不含消防、送排风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计变更图纸、设计更改、甲方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等确定的水电内容在本次承包范围内。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消防、送排风工程、弱电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电信、有线电视、电力、自来水、市政雨、污水、燃气等有关部门有交叉的须无偿做好配合工作。

四、 工程量计算及计价方式

1、 工程量计算:按广东省20xx版《建筑水电安装定额》及计价规范的规则计算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2、 计价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广东省20xx版《建筑水电安装定额》及计价规范规定的一类地区取费标准进行计价后,不含税总价下浮22%作为本工程的结算总价。

3、 税费由甲方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后统一缴交。

五、 合同工期:

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土建统一安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

2、 工程进度进入装修阶段后,以不影响装修施工进度为准,配合装修统一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

3、 合同签订后7天之内乙方应提供如何保障安全、施工质量的方案及根据土建工期和装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劳力、机械、材料进场施工。

4、 乙方在与其它分包施工单位施工配合过程中,造成后续分项工程工期延误时,甲方对乙方处以每延误一天20xx元的罚款,造成本工程总包工期延误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5、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工期和进场施工人数均符合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乙方入力不足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六、合同履约金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履约金:

1、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正(¥500000.0元)。

2、合同履约金待主体框架结构封顶后7天内无息退还。

(二)工程款支付:

乙方带资进场施工,完成至结构封顶甲方支付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造价的70%给乙方作为进度款,结构封顶后甲方每月按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造价的70%支付乙方月进度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工程完成后,并通过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到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造价的90%,在本工程通过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的综合验收后,支付总工程造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1年后7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款项。

(三)付款条件

1、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工程量。

2、在各段进度款支付时,要先扣除处罚的金额和所承担的费用后才予以支。

(四)工程款支付手续要求:

1、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交付款申请书送甲方主管、施工员确认,并附甲方现场施工员签字的质量验收证明,否则甲方不予以办理。

2、 以上资料提交给甲方后,甲方予以检查是否属实,情况属实的款项可付,情况不属实的拒付。

3、 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必须有全部施工人员签名及打好手印的劳务收款委托书及相关证据交给甲方验证,否则甲方不予以发放。

4、 乙方将工人所得劳务费按时按额发放到全体施工人员手中,发放劳务费当天必须将全部施工人员签名确认收到劳务费的凭据送交给甲方备案。

(五)工程款结算:

1、乙方按合同完成所有承包内容、并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移交整套水电施工资料给甲方(包括:有关竣工图、内业资料、有关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验收合格证书等)后,30天内进入工程结算程序,工程结算双方确认后10天内,付至结算总额97%,剩余3%作保质金,保质金在保修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2、 办理结算后乙方对所提交的水电资料伋有向业主和档案管移交和义务。

七、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1、 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

2、 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鉴定为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用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材料、设备管理要求:

1、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均须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安装,未经甲方确认不得进入验收和支付程序。如验收、审核认可后材料被更换,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更换材料价值5倍进行罚款。甲方验收后也不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之内,乙方应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清单。乙方承诺提供材料清单与图纸所需材料数量(含变更工程量及定额损耗量)偏差不超过±3%,超过允许偏差所造成的材料价格变化由乙方承担。

3、无需定制的材料乙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进行审批,以便确定品牌、价格,需定制的如配电箱、桥架、水泵等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1个月进行审批。

4、乙方自带工具及物资必须到甲方保管员和保卫员处详细登记,如未登记入工地后视为甲方所有,如离开工地时,甲方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对包裹及可疑人进行检查,发现了偷窃行为按偷窃物品的价值处以3倍以上的罚款。

九、保修和售后服务

1、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12个月免费保修服务。

2、 渗水、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3、 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 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补足。

十、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的责任

(1) 提供引至本小区内的施工水源、电源(二级电箱以上的电源),具体引至各用水点、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二间临设供乙方临时堆放材料及办公使用,不允许住人。

(2)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施工验收确认工作。

(3)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4) 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2套。

2、 乙方责任:

(1) 在施工期间,乙方至少需安排2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联系人:),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在岗,每次罚款500元。

(2) 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各方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含承担第三方损失及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安全事故具体情况给予罚款。

(3) 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害修复的费用。

(4) 水电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1000元罚款,并要求重新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6) 乙方需自行提供劳保用具给一线施工人员,尊重一线施工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任意扣发工人劳动报酬,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及时支付班组的劳务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员办理社保、劳保,乙方需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7) 相应的内业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完整的备案用竣工图5套,提供结算用竣工图4套和结算资料4份,有关格式要求按广州地区档案室标准执行。

(8) 各班组墙体、楼板预留洞、管槽待管、桥架、风管、风口、箱体等就位施工完毕,其塞缝由各自班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后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缝、粉刷均由乙方无偿负责。墙面管槽需用切割机进行切割,不得未经切割随意凿打破坏墙面。

十一、违约责任

1、 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伍拾万元(¥500000.0元)否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2、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乙方违约: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 对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甲方有权采取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

十二、争议解决

1、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扣罚乙方现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又拒绝服从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整改的; 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延工期的;

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

1、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2、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十五、合同份数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生效

1、 合同订立地点:广东广州。

2、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并由乙方向甲方交齐伍拾万元合同履约金之时起生效,如乙方未能按时交齐合同履约金则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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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室内水电安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4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法》、《劳动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南阳市善水居住宅小区工程____________#楼水电安装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劳务分包内容及作业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中的工作内容的管线预埋、布线,设备安装、调试甲方所承揽的安装等内容(全部劳务);

(一)给排水工程范围

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地下室潜水泵及排出管道安装,给排水系统(含水表)、雨落水、冷凝水系统,空调洞预留、所有给排水管线的孔洞预留预埋;

(二)电气工程范围

1. 低压配电柜出线开关以后(变压器以后所有工程,包括压接电缆、含出线开关)至各楼层配电总箱、T接箱、双电源切换箱、泛光照明配电总箱、事故照明箱等有关电缆压接电缆头、母线、桥架、线管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2. 公共部分(地下室、楼梯间)照明工程;

3. 所有强弱电线管孔洞预留预埋及安装,可视对讲系统,电话、网络系统仅限户内部分,监控系统仅限地下室和单元大厅。

4. 防雷接地工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及作业指导书,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甲方依据总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和国家现行的标准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书面交底。乙方依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施工,使工作质量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及中州杯。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提供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负责施工用水电热或电讯等管线的安装,保证道路畅通,并向乙方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电缆线路交底资料。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并按时提供施工图纸(或变更图纸)一套供乙方复印。

3、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进度等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物力以满足甲方的工期等要求,乙方需无条件服从。

6、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或离场。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现场工地临时水电的安装,并听从指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工人工资的发放需实名制,乙方提供工资表并在甲方的监督下发放。

3、应按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乙方不能因进度问题影响其他协作单位的施工进度,否则将对乙方处以 20__.00元/天罚款,累积计算。

7、乙方人员的吃、住、均由乙方负责解决,为其施工工人配备必要的符合现行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并承担费用。

8、做好劳务队伍入场前的实名制登记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并接受甲方、业主方的监督。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正常施工一个月,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11、甲方安排的零星用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派人配合,费用为 元每天每人次。

12、乙方确保电梯前室一道消防管道与主体同步施工,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

13、如乙方现场施工质量不能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及中州杯,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夜间加班局部照明乙方应自备灯具。

15、浇筑混凝土时,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看管人员,随时处理预埋管道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目标:必须确保施工期内零安全事故;并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省级文明工地。

(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向乙方传达国家、省市和甲方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和其它文件。

3、按照业主及当地要求和本项目部规定规划整个工程的文明施工,编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方案,并下发乙方。

(二) 乙方工作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并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进场、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除工伤保险费用以外的其他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因乙方瞒报安全事故造成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进行处罚的,所罚款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员,并报甲方备案。

3、乙方必须对工人经常性地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由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生 产管理体系,做好班前安全活动工作及安全教育记录,对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全体工人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且有权拒绝任何人要求的违章作业。

4、乙方必须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必须向操作工人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改善劳动条件。

5、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同时,乙方还应当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6、乙方应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但乙方在分项工程施工成品后,应及时做成品保护。如成品遭到破坏,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所产生的工费有乙方承担。

7、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及签到表。搞好承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穿拖鞋、骂人、争吵、扯皮打架等不文明行为。若有打架斗殴现象,罚款按每人500元每次处理。

8、甲方项目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制度、处罚条例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乙方必须遵守。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上下班考勤制度执行工人考勤,每月上报考勤表给甲方。

10、除以上条款外,甲乙双方在过程控制方面达成的约定按甲方的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乙方应在每个月的25日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申请表及清单。因供应不及时而造成乙方中断连续作业,停工、误工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签单认可。

2、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单价中包含以下耗材:钉、胶带、胶水、扎死、钢锯条、水不漏、焊条、穿线用钢丝绳、刷子。

第八条:绿色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绿色施工相关管理要求。

2、乙方必须对新进场工人开展绿色施工相关教育。

3、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做到节约用水,不得超过项目参考用水标准,不得出现水资源浪费现象,一经发现按照项目奖罚制度执行。

4、乙方人员生活用水不得超过20L/人*日。

第九条:合同价格

1、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合同单价按: 元/㎡(大写: 元整),以建筑面积计算,具体计算规则参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GB/T50353-20__)。

2、承包单价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所需的人工费,包含但不限于各种工资、补贴、福利费、休假费、劳保费、保险费、医疗费、赶工费、加班费、取暖费、降温费、本工程施工期间的高温补贴、安全防护、雨季及夜间施工、成品保护、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辅材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合同约定外的乙方零星用工工日费用:一律按 元/工日,需办理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相关人员按流程审批后办理。

第十条:合同价款的支付

1、进度款支付流程

乙方按照约定的进度节点在节点完成后且经过甲方、业主、监理的验收通过后经工长、技术员计算工程量出具结算单(与乙方核对)--材料部门审核签字 --安全部门审核签字--质检部门审核签字-安装部门审核签字--成本部审核--确认后交总工和现场经理审核签字---最后交项目经理签字转公司财务结算---拨付工程款。各部门在审核签字时,扣除在当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相应罚款。每次结算需扣除劳务公司税费,为结算总额的2%。

2、工程进度款节点

1)、 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节点审核确认工程量的 %;

2)、 层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节点审核确认工程量的 %;

3)、 层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节点审核确认工程量的 %;

4)、 层施工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本节点审核确认工程量的 %;

所承包工程完工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款的 80 %,所有安装工程完成经验收合同后付至结算款的 90 %,剩余 10 %待工程竣工后30日内无息支付。

第十一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下发的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乙方因对甲方提出的整改内容拖延执行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的二次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每次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

2、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给排水、电气安装工程保修期为 5 年。暖通为两个采

暖季。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3 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损失的,剩余部分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3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2、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窝工、停工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双方各自承担相关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3、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非违约方可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但需要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1,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样板示范区的安装标准及方案做到工区内统一施工安装,效果统一。

沉降观测记录点由乙方配合预埋。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采取堵门、闹事等过激行为解决争议。否则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甲方造成相应损失。

第十八条: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协商解除时,双方应在本合同上签字确认。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 贰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也作为本合同的有效条款。

附件一 劳务工资支付承诺

附件二 安全文明施工防火协议书

附件三 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

附件四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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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30 字

+ 加入清单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__________(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 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__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____________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____________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____________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____________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____________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____________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

(2)职务:____________

(3)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4)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____________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____________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____________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____________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____________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____________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____________(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____________

B-2 监理内容:____________(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____________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____________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____________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____________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____________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____________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____________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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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建筑水电安装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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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_______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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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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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发包方。不论是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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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电维护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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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受使用方委托承揽甲方 的维护和保养,以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根据甲方有关要求,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综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维护服务合同如下:

一、系统概况:

1. 系统名称:

2. 项目地址:

3. 服务性质:质保期结束后的系统维护服务及技术支持。

4. 服务范围:负责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检修及紧急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维保总合同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 元。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 甲方发现系统有异常情况出现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故障现象,以便于乙方根据故障现象进行相应准备。

1.2 乙方在对系统进行维修及保养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调帮助和便利设施。维修完毕后,甲方及时派人进行检查和验收并在维修单上签字确认。

1.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甲方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与其它部门以及其它工种的配合事宜。

1.4 甲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支付乙方相应的维护保养费用。

2. 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为系统正常运转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确保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转。

2.2 在系统设备正常使用状态下,乙方定时到甲方现场进行设备的例行保养和检修,每季度一次,全年共计四次。

2.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设备维修资料。

2.4 乙方维护保养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等各项规定。

2.5 系统在平时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及时响应,市内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出现设备损坏,当时无法修复,乙方需提供替代设备,并保证在 个工作日内使系统恢复正常运行。

2.6 如出现设备维修更换零部件或更换设备时,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能用于维护和检修。更换零部件及设备的相关费用,甲方只需支付器材成本费,所更换的设备及零部件保修一年。

2.7 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因维护保养工作所发生的施工人员事故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四、维保期限:

本合同自 200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200 年 月 日终止。

五、维护保养项目:

1、前端采集设备:

A.外观护罩清洁,检查密封性能。

B.前端专业清洁。

C.前端系统测试。

D.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2、 总控端系统:

A.每季度外观专业清洁。

B.例如:监视器:每季度屏幕外观清洁,采用专用镜头纸和屏幕清洗液。检查是否有着磁现象,进行消磁处理。

C.电源、控制、视频接点检查,避免缠绕和松动。

六、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 作为本合同的启动资金,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一期款项。

2. 在合同执行六个月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二期款项。

3. 在合同执行期满后三日内,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维护保养任务,使系统运转良好,甲方向乙方支付同款项的 ,计人民币:¥ 元 整,作为三期款项。

七、违约 责任:

1. 由于乙方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时对情况做出处理,而造成系统不能尽快恢复使用,甲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在维护保养费用中进行扣除。

2. 由于特殊情况(非乙方原因所致),造成维护保养服务拖延或不能正常进行,甲方应按实际情况调整维护保养服务时间和内容,不计入违约之内。

3. 由于甲方未按时支付维保费用,或未遵循协议中规定的条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工作,乙方将按合同金额的 / 天 对延期进行处罚,相应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合同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

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所属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属于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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