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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物业致辞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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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自卑的励志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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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四年级1班的刘晓燕。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论自卑》。

自卑,顾名思义自己觉得很卑微,处处不如他人。曾记得有人在网上敲出这样一段文字:“我不知道怎么办,深深地自卑像一把沉重的枷锁将我禁锢。机会当头,我想要展示自己,却又在如线团般的挣扎中进退两难。”这应该是自卑的人的通病。就我来说,我来自农村,从小胖到大,身边的人像我投来数不清的恶意“死胖子!你是不是把家里的东西一个人吃了,长这么胖!”“天哪,这是谁家的孩子,又丑又胖!”

诸如此类的言语让我从小产生了“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卑”。

我天生不合群,性格内向,有过被孤立,有过被诟病。

也曾到过崩坏的边缘,合也无味,孤也无味,党同伐异,这是人性。那种从小在幸福中成长的孩子身上流露出来的自信是我永远模仿不出的,索性我决定,少戾气,不言语,从心里活。

但是,难道自卑就只有坏处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我曾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女主人公出生于小山村,打小就自卑。说话也不敢大声。她深知自己的缺点,于是她努力,她奋起。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中学,在学校里又见到许许多多闪闪发光的人物,因为自卑她奋起直追,在自卑中不断超越自己,完善自己。最终,她进入一家有名的国企,步入社会的上流。曾有人采访她是否有过后悔,“这辈子,最让我后悔与骄傲的事情都是自卑。”她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都说人生无悔,人生若无悔,那该多没趣啊。”

正是因为自卑她才得以青云直上。如她一般,因为自卑,没日没夜的健身,成了同学眼中的型男。我踏上了歌唱的舞台,获得了掌声与名气。我所有的自信都来源于我的自卑,所有的振振有词都来源于心中的惶恐不安,但我始终坚信,自卑能让我变得更强大。虽说每次上台前心中都会挣扎数次,但我终究做到了,获得了自信与鼓励。

自卑使自弃者更弱,使自强者更强。同学们,不必自卑,我们要利用它,作为提升自己的工具。活出最真实的自己!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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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法制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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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有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以为这件坏事太小而去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等等。像随地吐痰,乱闯红灯,还有携带管制刀具,到了学校拿出来炫耀,实际上这样做已经是违法了。因此大家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关键是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起。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影响自己的一生。游戏室、网吧、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新丰梅坑中学发生侮辱女生和浙江江山二中女生遭同学轮番掌掴等事件,充分说明部分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二、学会自护,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冷静机智,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能够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

《未成年人保护法》列举了九种不良现象,希望在坐的每个学生都要牢记在心,作为自己的一条警戒线!这九种不良现象最容易引发违法行为,甚至诱化走上犯罪的深渊!我们要时刻警惕它。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 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在这里也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1、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2、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3、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做到尊师敬长,团结爱护同学,谨慎交往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4、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不必要的伤害。

5、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6、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不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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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房屋租赁合同优秀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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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________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为甲方所建的高档住宅小区一二层底商。该房屋装修状况为 ,设备、设施自配。乙方对房屋基本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交验身份

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并作为合同附件,待乙方申报营业执照后将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存档。

第四条 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乙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应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装修、装饰。

第五条 租赁期限

(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作为乙方的装修期,甲方不收取租赁费用;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赁期满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第六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租金按期支付,每期为 个月,共计为 期,每期租金为 元。首期租金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以后的租金,乙方于每期开始的 日前向甲方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于每期开始的 日前直接向甲方交付。

(四)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七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反还乙方。

第八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九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无偿所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

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3、乙方对外立面的装修、装饰不超过本楼现状的最窄处台阶,在装修外立面、设置广告前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如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乙方私自进行外立面装修、装饰、设置广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付全责。

4、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管理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5、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在乙方租赁期内,甲方终止合同,需赔偿乙方装修费用折旧的现存价值及

四万元违约金。

2、

3、 乙方在二年之内解除合同,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交给甲方作为补偿。 乙方在租赁期满二年后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告之甲方,无须赔偿甲方违约金。否则执行第十一条第二款。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足额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 欠缴各项费用达

3、 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 乙方单方要求终止合同的。

7、 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达乙方预留的地址或乙方承租本合同房屋的经营负责人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乙方预留的地址,乙方承租房屋的经营负责人 曲强 ,乙方变更预留地址及经营负责人的,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对预留地址及负责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或变更后不通知甲方,而使解除合同的通知无法送达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自甲方邮寄之日起生效,本合同解除。

8、 解除合同的后果:

(1)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搬出房屋并将房屋完好交回甲方,甲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无需通过诉讼而将房屋另行出租;

(2)乙方必须在三日内自行收回添置的新物,但乙方装修、装饰的部分乙方不得收回、变动,应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未在三日内收回添置的新物,视为乙方放弃甲方有权自由处分;

(3)乙方交付的房屋租赁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4)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乙方自承租之日起自行向自来水公司申请安装独立自来水表、自行向供电局申请安装独立电表,其相关费用自行解决;

2、甲方同意乙方正式营业后将一层东侧大厅门前靠近东侧的四个停车位给乙方使用,合同解除后车位甲方自动收回;

3、甲方为乙方提供 部直拨电话,租用期内发生的电话费用由乙方交纳,甲方代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五日内交付。

4、乙方在租用期内对该房屋内、外的装修、装饰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涉及广告方面乙方必须向政府相关部门申报,并承担一切责任。

5、租金含冬季供暖费用及物业费。

6、乙方承诺自租赁之日起四个月内办理 营业执照,批复后乙方以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与甲方进行该合同的乙方变更。

7、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借租或抵押给第三方。

8、乙方负责该房屋内的消防设施,自行承担防火、防盗的责任,在承租期间如发生防火、防盗事宜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的费用。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租售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四 份,其中甲方执 二 份,乙方执 二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北京市都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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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感恩中秋节学校领导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领导,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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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同学们: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央、省文明办和唐山市文明办、教育局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的要求,使我们广泛了解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按照县教育局统一研究部署,我校决定在本学期开始组织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悠悠中华五千年,岁月擦亮经典。中华文化,是世界四大文化中唯一一个五千年来从未间断发展的文化。她如长江黄河一样,五千年来,滔滔向前,奔流不息。大浪淘沙,留下一部又一部闪烁着光辉思想和深远智慧的辉煌篇章,穿越《国风》,回溯《离骚》,激荡先秦诸子,飞扬魏晋风流,滔滔唐诗宋词,潺潺汉赋元曲,巍巍明清小说,煌煌现代诗篇。江山代代经典出,尽领风骚万万年。

经典是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最有意义、最有价值的著作,其光辉足以穿越时空,恒久弥新。什么叫“经”?“经”就是恒常、经常。什么叫“典”?“典”就是模范、典范。经典,一言以蔽之就是“恒久的典范”。

阅读经典可以使你心情愉悦,眼界宽广;可以使你拨云见日,柳暗花明;还可以使你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论语》字字珠玑,教你做谦谦君子;《弟子规》谆谆教诲,教你学修身齐家;“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告诉我们怎样立志;“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告诉我们怎样做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告诉我们如何尊老爱幼;“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告诉我们懂得怎样感恩。一篇篇经典美文,一句句哲理结晶,不仅能让你享受阅读的兴趣,还能让你慢慢参悟做人的道理、人生的要义,从而不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人格品位,提升精神境界,追求美好人生。

我们学校一直非常重视利用经典引导学生励志自强,修身养性,那么,怎样才能传承好、弘扬好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形成对我们大家潜移默化的教育影响力呢?我想,读经就是其中一条重要的途径。古人云“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读经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重要渠道,是培养我们青年学生优秀品质的源头活水。如果经典是一条船,读经就是乘着船在智慧之河里航行;如果经典是一只鸟,读经就是站在鸟的双翼上从天空中俯瞰五彩缤纷的世界;如果经典是一座桥,读经就是越过小桥奔向成功的彼岸;如果经典是一盏灯,读经就是借着灯光走出黑暗,走向光明。与经典同行,我们步履坚实;为生命阅读,我们信念坚定。腹有诗书气自华,饱览诗书,智者不惑,勇者不惧,仁者不忧。

同学们,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那么,就让我们以此次经典诵读活动为契机,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受益终生的读书活动中去,和书本拥抱,与经典同伴,与圣贤为友,为人生奠基,汲取知识的汩汩灵气;攀登书山,畅游学海,浸润书香,享受阅读的无限快乐。让我们行动起来,从书籍中得到心灵的慰藉,在书籍中追寻心中的梦想,让阅读的快乐洋溢在我们的脸上,让书香的芬芳流淌在我们美丽的校园,让精神的营养帮助我们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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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区物业管理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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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守。

第一章 定义

本合同中:

1. [甲方]指委托方,即[ ]。

2. [乙方]指受托方,即[ ]。

3. [该物业]指 ,为一住宅项目,位于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4. [物业管理顾问]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在合同期内为 提供物业管理顾问服务。

5. [物业管理顾问合同]指本合同。

第二章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 根据本合同中的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 的物业管理顾问。

2.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物业管理顾问酬金。

3. 在履行合同期内,监督并审核乙方的工作内容和成果。

4、如乙方需要派专人到甲方处工作,由甲方安排场地。人员费用由乙方自理。

(二) 乙方职责

在履行合同期内,乙方同意在下列职责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并应物业管理作业周期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以下顾问服务:

1. 物业交付使用前

1.1. 在工程方面的服务内容

(1) 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审阅物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纸等方案,对物业的总体规划、建筑设计、规划布置等方面向甲方提供有利于促进房产销售、节约投资及方便管理的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2) 从用户及管理之角度,协助甲方审阅项目中各系统图纸,含一切必须改善及改良之工程,并提供专业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3) 从节约能源费用、从物业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协助甲方对机电设备的配置和设计,于用量、型号、预见的潜在问题及有利于节约运行成本和日后的维修保养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和书面方案;

(4) 根据物业市场定位和管理需要,就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及设备布点等配置提供有利于促进销售、控制成本的意见和书面方案;

(5) 对物业的交收楼和接管验收方面提供专业的顾问意见;

(6) 对道路交通、人流、车辆进出线路、环境的和谐美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议和书面方案;

(7) 对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供电工程设计等提供顾问意见和书面方案;

(8) 对物业设施的配置和运行提供节能方案,并对照明的编制及使用提出建议和改良方案;

(9) 对消防设施布置、保安监控系统等提供顾问意见及方案;

(10) 从管理之角度,分析物业建造之选料及安装方法等,以确保物业于交付时遗漏工程能减至最少;

(11) 协助甲方检查项目相关系统及各项机电设备,并列举该系统之优劣及改良意见,以避免于物业落成后重复需要加装设备而影响其它设施之运作、整个物业之外观和形象,以及有关维修检查通道之位置;

(12) 为物业提供有关长远维修建议和制定有关预防或维修方案;

(13) 提供遗漏工程及尚未符合工程标准之项目的改良方案;

(14) 对物业管理工程方面所需工具及物料提供配置意见及方案;

(15)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程管理工作体系的管理制度、规程及工作程序,包括日常运行检修的制度、程序及应用表格等;

(16) 应甲方的要求,乙方之工程及管理人员参与物业工程会议,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协助甲方提供工程管理的专业意见和建议方案;

(17) 协助甲方对物业及其设备设施之验收工作,以使工程和设备质量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并提供处理有关遗漏工程之方法。

1.2. 配合销售方面的服务内容

(1) 在物业销售阶段,就物业管理的宣传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制定项目的物业服务的文字宣传内容和活动策划;

(2) 对销售中心的装饰布置及周边环境提供顾问建议,并制定销售中心的管理方案;

(3) 协助制定示范单位的管理方案;

(4) 对销售人员进行物业管理知识/销售技巧的培训;

(5) 协助招聘销售中心及样板房的保安员、清洁工等人员;

(6) 协助确定保安员、清洁工的制服样式;

(7) 对保安员、清洁工等进行服务意识等专业培训;

(8) 制定销售中心保安员及清洁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并定期对有关工作进行检定,将日后的物业管理素质提前体现在销售中心;

(9) 应甲方要求,开售日当天应当派员到现场提供有关物业管理咨询服务;

(10) 编制《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临时管理规约》等文件;

(11) 协助确定业主入伙一次性收费项目内容及表格;

(12) 与甲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并向业主公布。

1.3. 物业管理方面的服务内容

(1) 制定整体物业服务方案;

(2)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协助草拟及制订该物业之详细管理财务预算,计算物业服务费、开办费具体金额,供甲方审批;

(3) 协助甲方组建物业服务公司,制定物业服务公司人员编制方案,包括人员架构、薪酬标准等,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4) 协助招聘物业服务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各级物业管理人员之培训,灌输有关之物业管理知识及服务精神,力求管理之服务水平达到甲方要求;

(5) 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分阶段提供一套完整的物业管理所需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客服、财务、行政、保安、工程、清洁、绿化、会所等方面)、规范、工作程序及表格,以便将来控制和管理;

(6) 对保安岗位设置、保安亭设计、保安设备、用具配置等提出建议,制定适合的保安制度,如编制各区域的巡查路线图等;

(7) 协助对会所的功能设置方面提供顾问意见;

(8) 制定垃圾处理等管理办法;

(9) 制定物业交接的手续和流程;

(10) 编制物业交收方案,物业交收的管理程序及常用表格,并安排模拟交收楼培训;

(11) 就项目整体VI 系统(各类标识牌、公告栏等)的设计方案提供顾问建议和方案;

(12) 协助园林绿化,并针对日后的维护和合理搭配的原则向甲方提出意见,向甲方提供提供园艺招标文件;

(13) 就物业服务公司物业管理软件及财务软件的选用方面提供建议;

(14) 乙方须于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汇报筹备期间之工作进展情况,并须就甲方之意见在 日内回应。

2. 物业交付使用后

(1) 协助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各员工之工作表现及行为操守;

(2) 协助监督该物业的环境清洁、卫生及美观;

(3)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保安及消防工作,保障各业户之人身及财产安全;

(4) 协助监督该物业内消防设施之保养,并使其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5) 协助定期检修该物业内之各项设施,使各项设备经常保持最佳状态;

(6) 协助物业服务公司监管有关物业管理之财务管理及帐务处理;

(7) 为确定各业主应付的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在每年十月底前为下一年度准备一份管理预算,该预算应显示该物业总体上在管理及维护方面的预计开支(包括管理者酬金及员工借调费)和预计收入;

(8) 根据发展商确认的装修守则,配合监管有关该物业之单位的内部装修工作,审查业户内部装修图纸,对业主要求的装修增改,提供建议及意见,以保障物业结构安全及各类系统的正常运作;

(9) 协助处理各业主之查询或投诉,统计业主投诉,帮助建立业主投诉制度和处理制度;

(10) 定期到该项目进行检定,并提交检定报告及每季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加强甲、乙双

(11) 就该物业之日常管理,向甲方之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改善方案的意见;

(12) 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及推动其它与该物业之有关管理工作。

第三章 双方同意的条款

根据上述的职责及下列条款,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乙方愿意接受甲方聘用出任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同时甲方愿意支付乙方有关的物业管理顾问费用。

(一) 合同期限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为 年。期满前,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可再续约,续约期另行商定。

如双方在本合同届满前未能达成续约协议,并且双方并未有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第(六)节的条款,本合同将于合同期的最后一天终止。

(二) 管理顾问酬金

甲方同意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每月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 )作为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

付款方式

(1) 甲方于合同生效日起计七天内预支付首期三个月的管理顾问酬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RMB );

(2) 甲方于合同生效后第四个月开始每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的管理顾问酬金为人民币 元整(RMB )。

(三) 其它支出

因应物业的实际需要,甲方之物业管理人员到物业所在地以外进行培训、实习或参观,所产生之差旅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特别约定

1. 合同期内,应甲方或物业工程进度的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阶段性不需要乙方提供顾问服务,但仍需继续使用乙方的品牌在该物业作宣传之用。乙方只向甲方收取品牌使用费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RMB ),甲方于每季度的首月十号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RMB30,000),使用品牌的约定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 合同期内,应甲方及物业的需要,乙方应当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安排一至两名专业人士到物业现场提供特别顾问服务(该服务不含第二章所约定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会议、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等,上述人员的往来机票、住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3. 合作期内,应甲方或物业的需要,乙方可甄选并推荐一名驻场物业经理给甲方于项目现场开展物业管理工作,该名驻场经理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派驻。

(六) 使用乙方公司标志

本合同生效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向社会各界宣布合作的事实,甲方可以使用乙方的标志或在对外宣传时使用注明 为该物业的物业管理顾问公司;终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乙方名称及标志。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应依据本合同依时将物业管理顾问酬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上述物业管理顾问酬金,甲方应按拖欠金额以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乙方计付滞纳金。同时,乙方保留任何权利,包括暂停本合同内乙方之义务及服务,直至甲方将有关拖欠款项缴清予乙方为止。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因有疏忽而未履行本合同中所列服务条款,甲方可书面发出整改或改进通知书,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没有作出回复,并在二十天内没有作出修正时,甲方有权要求合同终止,并停止支付所有费用,直至乙方作出修正,修正期间不计入正常的计费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至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3. 任何一方破产或者成为清盘或者解散程序的对象时,双方均可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终止合同书面通知。

(八) 合同修改与变更

1. 对本合同的修改与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有效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2. 在本合同期内,经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协议可作为本合同的衍生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 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应提交该项目所在地并拥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进行有关之诉讼程序。

(十) 文字及其它

1.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

2. 合同中任何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报告须以书面形式,并以挂号信件的形式发出。

3. 本合同双方的地址如有任何改变,须在改变后48小时内通知对方有关之改变。

4. 在下列情况下,通知将被认为有效:a).如果由专人送到各方通知的地址,在递送时;b).如果使用挂号信或保证递送的邮件,在寄出七日后。

(十一)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合同均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及其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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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励志的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高中,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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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亲见有一位学姐用“明媚“修饰青春的日子。青春--应当是人生中最浓艳的一笔吧!

我常在想,该用什么修饰青春。是拼搏?是冷静?是羞涩?没有答案。

人生可是一瞬,混沌间,身边的一切已然在发生!

突然觉着自我长大了,有了些许的不谙。社会上的尔虞我诈,学校里的明争

暗斗……就这样周围都慢慢熟悉。也许这就是青春,一丝懵懂。

在樱花绽开的那天,我清晰地听到了时间奔走的声音,我试着去追逐,却只感受到了眼泪洒落在身后的四分五裂。落拓的我决定躲在角落一遍一遍数我的寂寞!青春,一些漫漶。

青春,应当是最圆满的吧,有中、高考。因为曾有人说过不经历高考的人生是不完美的。或许真是这样的!

“镜花水月几年间多少春逝过……”

也许,再回首时,我会发现原先风雨中也会渗透阳光的灿烂,苦涩后也会流露甜蜜的曼妙。

青春,令我有些搞不懂。于是我坐下来发呆,偶尔抬头看看天。阿蔡却对我说:"这么好的时光就这样浪费了!"我想说:"你看天多自在,能够随心所欲,能够哭,能够笑,旁若无人,肆无忌惮。"却终究没说,因为她不像我一样喜欢看天。

青春的我们把自我包裹得像茧一样,害怕在现实中受到伤害,却也最终没能逃脱。所以,努力挣破自我的网,幻化成蝴蝶,为自我的梦想飞翔!

这就是青春吧,却依然不知该怎样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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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业卫生清洁服务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卫生,服务,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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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为确保室内外整洁清新的高标准卫生环境,为提供优美舒适的场所,特将内外部卫生清洁工作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合同范本条款如下: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清洁承包时间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2、清洁费暂定每月xx元。(包括材料费、机械折旧费、维修费、员工工资费、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3、甲方按月支付清洁费用,承包合同范本生效后,甲方于次月10日前现金支付或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付款时间顺延,但时间不能超过7天。

二、清洁的形式和范围

1、清洁形式为日常清洁,也就是跟踪打扫,清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早上7.00—晚上10.00点钟。

2、清洁范围是甲方指定的室内外卫生和公共区域。

3、清洁标准,按甲方具体要求执行(具体标准附后)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定期不定期按照卫生清洁标准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不符合甲方要求,先以口头形式通知乙方管理人员,立即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附后)

2、清洁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用水、用电,并及时对供水、排水、排污管道进行修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简单的办公、存放清洁工具、更换服装的房子。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行提供清洁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工具。

2、乙方使用的清洁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纪录。

3、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指派管理人员对清洁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征求甲方对清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4、乙方可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自行安排工作程序,但工作时间必须与甲方的上下班时间相符合。

5、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卫生清洁过程中,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如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因甲方工作场地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安排指挥管理中出现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

6、乙方负责清洁工的培训,清洁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上岗。

7、根据工作需要,或因情况更换清洁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

四、为清证整体卫生清洁工作的统一管理,甲方需求助外单位进行清洁(机械性清洁)和临时突击清理,以及院内小型建筑、拆迁、装修、安装等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应有乙方优先介入服务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范本,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清洁标准完成清洁工作,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范本。

2、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范本,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范本未尽事宜和新增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补充增加协议条款。

七、本合同范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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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中秋节小学生国旗下讲话:仰望中秋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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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秋高气爽的金秋九月,我们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喧嚣的都市车水马龙,奔波的人们已很难使自己停下来,但是每到八月十五中秋节到来之时,一轮皓月高挂天空,传统佳节的温馨便俘虏了忙碌着的人们的心灵。我们互相传递的礼物,不止是礼物,还是问候,是祝福,是浓浓的民俗文化。

中秋之夜,月色皎洁,古人把圆月视为团圆的象征,因此,又称八月十五为“团圆节”。中秋节与元宵节和端午节并称为我国三大传统佳节。究中秋节之来源,与“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等神话传说有着密切的关系。故中秋节的民间习俗多与月亮有关。赏月、拜月、吃团圆月饼等,均源于此。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社制,民家也有中秋祭月之风,到了后来赏月重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轻松的欢娱。中秋赏月的风俗在唐代极盛,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宋代、明代、清代宫廷和民间的拜月赏月活动更具规模。我国各地至今遗存着许多“拜月坛”、“拜月亭”、“望月楼”的古迹。北京的“月坛”就是明嘉靖年间为皇家祭月修造的。每当中秋月亮升起,于露天设案,将月饼、石榴、枣子等瓜果供于桌案上,拜月后,全家人围桌而坐,边吃边谈,共赏明月。现在,祭月拜月活动已被规模盛大、多彩多姿的群众赏月游乐活动所替代。

这个周三,我们又将欣赏到皓月当空的美景,当我们仰望天空那一轮明月时,脑海中会浮现那些优美的诗句:“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中秋古往今来,寄托着多少中华儿女的乡愁与离情。每逢佳节倍思亲,同根同宗居住在世界各地的华人,都将在这一节日里重温民俗再叙乡情。

面对国旗,面对辛勤的老师,我们想说:是师院附中把我们汇集到成才的摇篮,让我们在这个摇篮中互相团结,努力拼搏。

最后,在这金风送爽、丹桂飘香之际,祝全校师生合家幸福,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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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秋节国旗下讲话稿寄语中秋_寄语大全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寄语,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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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国旗下讲话稿寄语中秋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中秋节,本文为大家带来寄语中秋的中秋节国旗下讲话稿,祝大家中秋节愉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寄语中秋》。首先允许我代表学校及个人,祝各位老师、同学中秋节快乐!

如果有人问我:“为何庆祝中秋?”我想我一定毫不犹豫地回答:“中秋节是我们东方古老悠久的传统佳节,象征一个民族的迷人魅力,它本身就是一种奇特而又神秘的艺术,作为一个东方人,我们享受着它的缤纷,我们仰慕她博大的胸襟,我们钦佩她对中国古文化的重大影响,年轻的我们,担负着延续古老文明的重任,中秋欢欣鼓舞时,更不要忘记自己的职责,做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这么一笔丰厚的财富,是我们耗尽心血也学不完的。……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你可曾欣赏过梦幻绝伦的明月?那你将具有同明月一样的柔美气质,与月光一般的清纯秀美,皓月净人心,一个会赏月的人一定是一个儒雅的小文人,在月光下,一边与家人分享切好的月饼,一边吟诗诵词,赞美大自然的奇观,何尝不是一件快事?

中秋节,有许多的游戏活动,首先是玩花灯。中秋是我国三大灯节之一,过节要玩灯。当然,中秋没有像元宵节那样的大型灯会,玩灯主要只是在家庭、儿童之间进行的。早在北宋《武林旧事》中,记载中秋夜节俗,就有将“一点红”灯放入江中漂流玩耍的活动。

其次,猜灯谜也是一项不错的游戏。有的谜语本身就是一首发人深省的小诗,用它的精彩诠释了灵,巧,细,致,也许是恍然大悟的感叹,也许是猜中后的惊喜,也许是错后的跃跃欲试,也许是掌握技巧后的百猜百中,无论如何,这都是参与的一份热情,快乐的一份享受,细致的一份美,想像的一份彩。

圆月知人心,和家人共进一顿晚餐,为远在他乡的亲人送上真诚的祝福,是中秋节最重要的章节,家庭主妇把一大块月饼切好,为远在异乡的亲人留下一份思念,举杯共进,分享点点滴滴地家常事,说说生活中的烦恼,也是情感最真诚的吐露吧!

其实,我们人人都是这月亮,只是看你愿不愿发光,只要心中有梦,并朝着梦不懈努力,一定会成为明天那个耀眼的太阳!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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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独家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2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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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A公司,注册地:

代理人:B公司,注册地:

鉴于:代理人是地区从事贸易的公司;委托人欲开拓地区产品市场。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代理人的责任

委托人授予代理人在地区(下称指定地区)销售第三条规定的产品(下称指定产品)的独家代理权,自本协议签字日起委托人不得再指定其他任何公司作为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并负责控制其他代理人将产品销往该地区。

第二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负责在指定的地区按照委托人拟定的条件或格式条款,招揽订单,并迅速将订单转至委托人,由委托人决定是否接受,并最终与相对人(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签订具有任何约束力的合同。

委托人未在15日内或合同期限内没有明确回复,则视订单已被接受。订单一经委托人接受,即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效力。 或者:

第三条 代理人权限

代理人有权在指定地区按照委托人确定的合同条款(可以在本合同约定,也可以作为附加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加以明确,也可以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订立销售合同,并负责收取货款。(在这里可以约定代理人承担付款责任,即成为代理人,由代理人向第三人追偿;也可以约定,因交易相对不履行合同时,应将合同权利转移给委托人,由委托人向第三人追偿。)

第四条 产品

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理人同意代理委托人的如下产品:

随着代理商的营销业务的增加,委托人将适当增加代理商品的范围。 前款所定产品不因委托人的产品技术或性能更新而终止或改变,对于同种类的产品的新产品 ,代理人具有当然的继续代理权。

第五条 代理人义务

代理人应竭力推销委托人的产品,获取订单,并保持一个有相当规模和足够能力的推销机构 ,进行广告宣传,参与展销会等措施,以扩大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代理人应严格遵照本合同和附件的规定以及委托人的指示,履行产品销售代理义务。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理人不得违背委托人关于销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指令。

代理人应尽合同的注意、技能和勤勉履行代理义务,特别是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对于由于自己的过失或疏忽而给委托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对本人承担责任。

代理人有协助委托人收回应付款的义务。在有必要对第三人提起诉讼时,代理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提出,并积极配合委托人进行诉讼(适用于媒介代理)。

或相似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 商竞争的任何厂商中获利,更不得制造与指定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产品。

第六条 信息公开和商情通报

委托人应向代理人提供包括销售条件、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同时,委托人应将产品的价格、销售条件或付款方式和任何变更及时通知代理人。

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公开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事实,特别有可能影响委托人作出是否接受客户订单决定的信息。

代理人应每月向委托人报告其销售进展情况、市场行情、客户反馈意见;向委托人提供真实 有效的账册记录、真实的商业标证,使委托人了解真实销售量和销售费用。

第七条 知识产权许可使用和保护

代理人有权使用委托人的商标、商号和其他任何标志,但其惟一目的是标识和宣传指定产品 ,且只限于本合同的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和宣传。

代理人在此承诺,这些无形财产永远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擅自将委托人的 商标、商号或符号注册,成为自己的财产,也不擅自使用于其他场合的产品;同时,这一权利随本合同期满或由于任何原因终止时而终止。

代理人一旦发现委托人的商标、商号或标志被侵权时,应通知委托人。

第八条 佣金

本协议履行期间,代理人将收取佣金:

订单额少于 美元,按商品净价的 %收佣;

订单额超过美元,按商品净价的%收佣。

商品净价,即扣除运费、保险费等的商品价格。经代理人递交的订单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即应向代理人支付佣金(或者: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达成有效合同,支付一半佣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给付全部佣金;或者待全部履行完毕后,再支付佣金)。

对于源自于指定区域的重复订单,代理人有权获得全额佣金(或按当事人约定的比例获取佣金)。

对于指定区域内的客户与直接委托人达成交易的,代理人有权减半收取佣金(当事人可作其他约定)。

第九条 费用

代理人办公费、工资福利开支由代理人自己支付。

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的费用,如运输费、仓储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用、广告费等由委托人负担(或按约定比例分摊,如按50%分摊),

但代理人应当向委托人出具有效的原始票证。

第十条 转代理和分代理

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的独家代理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让。

代理人可以指定分代理人,以建立营销网络体系。但分代理候选人的选定,应事先征求委托人的意见;经委托人同意后,代理人应与分代理人签订与本合同不相冲突和不违背委托人利益的代理协议,并将一份送交委托人备案。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3年);期满后,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请求,本协议将自动延长1年,并可依

此方法续展。本协议在自动续展年满3年(或5年)后,双方可以考虑重新签订协议,给予代理人以更优惠的代理条件。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代理人违反本合同第×条第×款的规定时,委托人即可立即终止本合同,而不负任何责任。除此之外,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合同终止时,代理人应将委托人提供给代理人的所有资料、代理人有关委托人的业务所有账册及委托人商业秘密的其他文件,一并归还于委托人。

合同终止后1年内,代理人不得代理与委托人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或竞争对手的产品。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条款(略)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A公司(印章) B公司(印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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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秋节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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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在这秋风送爽的九月,我们又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北宋文学家苏东坡在千年的中秋之夜,想念自己的弟弟苏辙,吟出了脍炙人口的千古名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唐代诗人李白也曾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佳句表达中秋之夜的思乡情怀。人民科学家钱学森,在这月圆之夜凝望天上的明月,立志报效祖国!冲破美国政府的重重阻碍,回到祖国的怀抱,开创了中国的导弹航天事业……古今中外,多少文人学子在这美好的日子,怀念亲人、思念家乡,挂念祖国;还有很多有志之士,在这美好的日子里,为了祖国的明天,为了人民的利益,放弃了与亲人团圆的机会,在自己的岗位上默默奉献……

中秋是团圆的节日,这天人们都以月饼为礼物,亲友间互相赠送,以取团圆之意。一家人吃月饼,赏明月。寄托着团团圆圆,平平安安之意。那作为一名小学生在中秋佳节除了吃月饼还要干什么呢?

特别是作为一名潘家小学的学生,学校提出孝塑本心,雅行天下,我们应该从小孝敬长辈,感恩亲人。给父母一个微笑,递上一杯清茶,给亲人一个问候,送上一盒月饼,感谢父母给予的生命,感谢亲人的关爱,我认为,这是更有意义的过节方式。

有的同学是外地学生,自己和父母亲在潘家这边读书工作,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远在千里之外的家乡,可能有的在安徽、有的在四川等省份,我们同学在节日里,应该给自己的长辈打一个电话,送上温馨的祝福。向他们汇报一下自己在这边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如果是本地的学生,我们同学要和父母亲一起,带上一份礼品,回家看看自己的长辈和亲戚。

同学们,中秋最美是感恩!感恩一切造就我们的人,感恩一切帮助我们成长的人!心怀感恩,我们才懂得尊敬师长,才懂得关心帮助他人,才懂得勤奋学习、珍爱自己。最后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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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新校长上任第一天讲话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校长,全文共 1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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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袁书记和王主任,尊敬的项校长、李书记,亲爱的老师们:

1月4日组织找我谈的,9号正式通知的我。今天上午通知我下午要来史分宣布此事。我是先在和一小参加完新校长宣布仪式后又来到史家分校的。今天对我来说是不同寻常的一天,心情不平静,可以说是五味杂全。

史分建校的历史短,但发展速度快,平台高,自然我的压力大。压力对每个人来说,它既是压力,更是动力。尤其这几天,教委领导与我谈话,项校长与我做了沟通,大家给了我很多的鼓励与帮助,特别是今天来到史家分校与老师们见面,感受到了老师们的爱与浓情,对史分的爱和同事之间的情,以及对事业的热爱和执著的追求,深深地感动着我。心里感到温暖的同时,也感到了一股力量。这股力量让我信心倍增,我会尽快融入这个大家庭,投入新的工作的。从能力、水平上,自己肯定不如项校长、李书记,但我有着一颗真诚的心、进取的心,将会竭尽全力、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

今天,作为史家小学分校的一份子,此时此刻我站在这儿,有三层意思想表达:

一、对项校长说

您一直是我尊敬的良师,同时又是益友。您作为史家小学分校的创始人,在史分的历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我们永远不会忘记,史分也永远不会忘记。史分永远是您的家,史分永远需要您,史分的大门、还有我和老师们的心灵之窗永远为您敞开着。今天,当着领导和老师们的面,我想聘请您作为学校的专家顾问,恳请您同意。

二、对老师们说

当作为府学小学一份子的时候,我热爱我为之工作的学校,爱与我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孩子们,那里有我多少泪水、汗水和欢笑;当作为和一小一份子的时候,我为之付出着、努力着、创造着,感受着、享受着和一小的变化与发展,我与之同呼吸、共患难,并共同成长着,那里有我深深的情、浓浓的爱,可以说“我中有它,它中有我”。可能老师们要问了:那你会爱史家小学分校吗?我的回答是坚定的:会的!因为我不仅是爱我工作过的每一所学校,而是热爱教育这份事业,把教育好学生、培养好老师、发展好学校,作为我人生的目标而不懈地努力、不懈地去追求。作为校长,爱是基础,责任是核心价值,学校发展是我目标。当然,责任这么重,我一个人的肩膀肯定扛不起来,那么肩上的这份责任我希望能与大家共同承担。所以作为史分人,作为史分的每一个人,希望大家给予史分永永远远的支持,您的支持不是给予某一个人的,而是给予史分这个“家”的支持。家好了,我们大家就都好了。我们(学校)的孩子们才会受益!

三、对教委领导们说

请领导们放心。史分在项校长的带领下有一个很好的团队,这个团队具有很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素养,我会很好地与大家合作。因为我想我们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发展,就是史家分校朝着一流学校的目标不断的发展。所以,领导就放心吧!把我放在这儿,我不是一个人,有这么好的队伍作为后盾呢,我想她们每个人都会尽心尽力地为史分出力的。当然,从工作上还需要教委多支持,请给予史分的人、财、物上的更多的大力帮助。

同时也请项校长和李书记放心,在传承史分优良传统的同时,我将与全体老师共同努力,尽力地去工作,让史分更精彩,我们会努力的!也祝您二位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最后有两句话想送给大家:一快乐工作!工作快乐!就是以快乐的心态对待工作,希望大家在工作中去体会快乐、享受工作带给我们的愉悦。二快乐生活!生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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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物业股权抵押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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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股权抵押合同范文

鉴于中国银行____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应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要求,就联合牵头人为a公司安排的银团贷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简称“代理行”)和____银行(以下简称“联合牵头行”)出具担保函,a公司及其股东,即b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与中行签订本行业股权抵押简同(以下简称“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证承担以下责任:

第一条 a公司同意将____大厦的建筑物及其所属的一切设施、财产、a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权利(以下统称“一切资产”)抵押给中行,中行对一切资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股东同意将上述一切资产的股东所有权及股东对a公司的一切权益(以下简称“股权”)抵押给中行,但股东在本抵押合同项下对中行的责任只限于其股权。

第二条 在____大厦的建造期间,由于一切资产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将与____大厦的建造有关的以其为“受益人”、“台头人”、“收货人”的履约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及其一切有价证券与物权凭证先行抵押给中行。在____大厦建筑物区属于a公司所有的一切设备、材料、财产等也抵押给中行。

第三条 ____大厦建成开业后,a公司同意将其所拥有的一切资产,无论是固定资产或是流动资产,无论是现时或将来存放在任何银行的任何种类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压给中行。 第四条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赋予的权力之前,a公司有权使用和经营____大厦,并且在正常的业务范围内运用一切资产。

第五条 在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对____大厦建造有关的履约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险单据的任何赔偿,需付给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厦和维持正常营业及偿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六条 在a公司没有违反贷款合同中偿还贷款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的规定,并且联合牵头行和/或代理行没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项下的责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贷款协议和股东间签订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简称为“合资合同”)的规定给股东分配红利,已分配的红利为股东的私有财产,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条 a公司和股东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担保函项下的付款责任,向银团偿还了部分或全部担保金额,或a公司、或股东违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条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东收到中行发出书面通知书七天后可自动取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东在上述七天之内,按照要求补偿中行的一切损失或弥补该违约行为外,中行将不实施其取得所有权的权力。

第八条

(1)a公司和股东同意:中行一经获得一切资产和股权的所有权,即可自己或通过一个指定人占有并按商业做法经营____大厦,或在各股东先行决定不购买____大厦后,中行随意处理一切资产和股权。其顺序为:中行和各股东将对价格进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内无法在买卖价格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中行即可以出售时能够取得的最好价格,自由地向任何购买者包括各股东出售其在__大厦中的权益(但应考虑各股东推荐的可能的购买者)。

(2)中行可用经营或出售所得的款项来补偿其损失。

(3)如果营业或出售所得足以补偿中行所受损失,所剩款项将根据合资合同中各方的权利支付给a公司或其股东。如果a公司或其股东已补偿了中行所受损失,从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厦,一切资产和股权将退给a公司和各股东。

第九条 a公司和股东向中行保证:

(1)a公司、b公司在____注册登记,均为信誉良好的法人。与本合同有关的各方签字人均是经过各该方董事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权批准的代表,有权代表该方签订本合同。

(2)a公司按时向中行提供____大厦在建造中和经营中的有关文件和财务报表,使中行能了解____大厦的建设、经营情况和收支状况。

(3)中行有权审查a公司的一切帐目和业务档案,有权出席旁听a公司举行的董呈会议(无投票权),对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a公司对____大厦的一切资产妥善维修和保养,并按资产的实际价值投保各种必要的保险。

(5)未经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银行、企业或私人借款,但中行应同意a公司发展其正常业务的贷款,包括流动资金。即使经同意借款后,其它债权人的权益不得先于中行(联合牵头人组织的银行贷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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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抵押物业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7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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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抵押权人:

地址:

抵押人:

地址: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一九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年 月 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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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爱心公益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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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慈善从心开始》。

首先我想先为大家讲述一个有关慈善的故事。在得克萨斯州的一个庄园里,正举行了一场为非洲贫困儿童募捐的慈善晚宴。应邀参加晚宴的都是富商和社会名流。一位老妇人领着手捧储钱罐的小女孩露西被保安拦在了门口。保安安东尼解释道:“应邀参加的都是很重要的人士。很高兴你们带着爱心来到这里,但是,我想这场合不适合你们进去。”“叔叔,慈善的不是钱,是心,对吗?”小女孩露西天真地问保安。她的话让安东尼愣住了。“我知道受到邀请的人有很多钱,他们会拿出很多钱,我没有那么多,但这是我所有的钱啊,如果我真的不能进去,请帮我把这个带进去吧!”小女孩露西说完,将手中的储钱罐递给安东尼。此时的安东尼不知道是接还是不接,正在他不知所措的时候,突然有人说:“孩子,你说得对,慈善的不是钱,是心,你可以进去,所有有爱心的人都可以进去。”说话的是一位老头,他就是股神沃伦巴菲特先生。当天慈善晚宴的主角不是倡议者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不是捐出300万美元的巴菲特,也不是捐出800万美元的比尔"盖茨,而是仅仅捐出30美元零25美分的小露西,她赢得了最多最热烈的掌声。而晚宴的主题标语也变成了这样一句话:“慈善的不是钱,是心。”第二天,美国各大媒体纷纷以这句话作为标题,报道了这次慈善晚宴。看到报道后,许许多多普通的美国人纷纷表示要为非洲那些贫穷的孩子捐赠。“慈善不是钱,是心”,我很赞同,并为之深深感动。每一个具有慈善心的人,哪怕只捐一元钱也都是慈善家。在我们期待富豪慈善家慷慨解囊的时候,我们期待更多的是一份慈善之心。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中国的慈善思想源远流长。

儒家的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出入为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道家的“劝善之书”中列举了“收街市弃儿、普济应验汤药、修桥铺路”等多种慈善方式;佛教传入中国后,更是提倡无边的慈爱和宽泛的悲悯。时代发展到今天,社会经济突飞猛进,物质文明日益繁盛。在个人财富日益增长的时候,一些人却表现出一种“富而不贵”的姿态。这是令人多么悲哀和不齿的行为!金钱至上、物欲膨胀,而仁爱之心日益萎缩。这绝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而恰恰是一种倒退。我们知道,“给予”本身是一种高尚的行为,捐赠不仅是助人,也是在助己。我们不仅仅需要慈善家,更需要社会群体性的慈善参与,来唤起更多人的温情关爱,来引起等多人的倾情相助,让慈善成为公众义举。也许你会说,我们看多了一掷千金的捐助,也知道比尔·盖茨在余生为慈善所做的了不起的人生选择,我们感慨卡耐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的豪言,也钦佩尤努斯创办穷人银行的慈善智慧。然而我们又深知千千万万普通人的点滴善举也同样举足轻重,平凡的人们给了我们更多的感动和温暖。

“感动中国”的候选人农村妇女林秀贞,从20多岁嫁到这个村子后,就义务赡养了村里6位孤寡老人。她自己的生活很贫困,她跟这些老人讲“我家吃窝头就给你送窝头,我家喝稀饭就给你送稀饭”,他们一起过着最低水准的生活。但是30年来她从没有间断过这样的赡养,而且一直养到为老人送终。在颁奖时,她之前的获奖者是霍英东先生,评委会给霍先生的评语是“辉煌一生”,而给这位农村妇女的评语是“温暖世道”。30年间,她让善良流淌过村庄,她用自己的行为温暖了这个世道。北大教授于丹在推荐词里写到,富人做这等事是慈善,穷人做这等事是圣贤。如果说圣贤是一种态度话,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情怀。你没有资产,但同样可以用心完成一种持久的救助。是的,慈善也许不需要一个火热的态度,一个昂贵的钱财数字,一次豪奢的行为,它需要的是一种接近体温的温暖,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慈善也没有贫富差距,慈善没有年龄限制,慈善更没有强迫的味道。它只希望我们把慈善当作一种习惯,一种信仰,一颗对慈善执着而温暖的心。

演讲进行到现在,我的周围暖意浓浓,一股暖流涌入心中。我似乎强烈的感受到再做朋友们由衷散发的幸福热潮,那是和谐社会、和谐株洲带给我们的幸福感。那么,就请你我伸出幸福的双手,把这份手中的幸福传递下去。用我们的爱温暖无助的心灵,用我们的心来点亮悲伤的生活。用爱守望,用心相助,点点滴滴,涓涓细流,汇成爱的海洋。因为慈善不是钱,是心。心有多大,慈善就能走多远。朋友们,让我们用爱守望,用心相助,用一颗慈善之心,在寒冷的冬日播撒春的希望,携手共创和谐幸福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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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秋节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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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寄语中秋》。

秋浓了,月圆了,我们又度过了一个中秋!昨天是农历的八月十五,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

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论什么形式,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如果有人问我:“为何庆祝中秋?”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中秋节是我国古老悠久的传统佳节,象征一个民族的迷人魅力,它本身就是一种奇特而又神秘的艺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享受着它的缤纷,我们仰慕她博大的胸襟,我们钦佩她对中国古文化的重大影响。年轻的我们,担负着延续古老文明的重任,中秋欢欣鼓舞时,更不要忘记自己的职责,做一个合格的继承人,这么一笔丰厚的财富,是我们耗尽心血也学不完的。中秋最美是亲情。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讲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诉说着人们同一个心声:亲情是黑暗中的灯塔,是荒漠中的甘泉,是雨后的彩虹„„中秋最美是思念。“每逢佳节倍思亲”,月亮最美,美不过思念;月亮最高,高不过想念。中秋圆月会把我们的目光和思念传递给我们想念的人和我们牵挂的人,祝他们没有忧愁,永远幸福,没有烦恼,永远快乐!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你可曾欣赏过梦幻绝伦的明月?那你将具有同明月一样的柔美气质,与月光一般的清纯秀美,皓月净人心,一个会赏月的人一定是一个儒雅的文人,在月光下,一边与家人分享切好的月饼,一边吟诗诵词,赞美大自然的奇观,何尝不是一件快事?

圆月知人心,和家人共进一顿晚餐,为远在他乡的亲人送上真诚的祝福,是中秋节最重要的章节,家庭主妇把一大块月饼切好,为远在异乡的亲人留下一份思念,举杯共进,分享点点滴滴地家常事,说说生活中的烦恼,也是情感最真诚的吐露吧!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同学们,我们不仅要了解传统节日的形式,更重要的是挖掘和探究传统节日背后所蕴藏的价值。“时尚的东西是眩目的,但民族的东西才能长久。”

“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此时此刻,我们也更加期盼祖国统一,民族昌盛,国泰民安。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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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秋节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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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借中秋,话感恩。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先给同学们讲一个故事,有一个少年和父母吵架,离家出走,他身上的钱很快就用光了,他又冷又饿,有一个老婆婆看他可怜,就给了他一碗饭吃,少年很感激,他对老婆婆说:“你对我真好,我以后就跟着你吧。我可以帮你做很多事情的。”老婆婆就问这个少年:“那以前是谁给你做的饭呢?”少年说:以前是妈妈给我做的饭。”老婆婆接着问“你妈妈给你做的饭多,还是我给你做的饭多?”少年说:“我妈妈给我做的饭多。”老婆婆就顺势开导少年:“我给你一碗饭你就这么感激,而你妈妈给你做了十几年的饭,你为什么不知道感激呢?”少年顿时醒悟,回到了家中。

同学们,你是否仍记得开学时父亲送你来学校,帮你提沉重的行李?是否记得母亲在前一晚帮你收拾东西,而你连箱子里有些什么都不是十分清楚的情形?是否还记得父母来接你时嘘寒问暖,关心的话语?是否还记得父母在电话另一端的急切的询问和关爱?……也许你仍然记得,或许你曾经记得,但你或许并没有认为这是父母的恩情。儿女的痛到父母身上会加倍,儿女的喜悦到父母身上也会加倍的。儿女的一句问候,一个在父母生日时庆贺的电话,能让他们快乐上几天。

同学们,我们刚刚和父母一起度过一个万家团圆,亲情浓浓的中秋节

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比其他几个月的满月更圆,更明亮,所以每年秋季中期的这个节日又叫做“八月节”。当我们仰望天空的朗朗明月,自然会期盼家人团聚,所以中秋节又称“团圆节”。昨天我们跟父母一起度过了这个团圆的中秋节,感受着传统风俗带给我们的爱和幸福。

我想把爱和幸福带进生活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得到的每一份关爱表示感谢,让我们一起来感谢父母,感谢他们给予了我们的生命,感谢他们给予了我们温暖的家,感谢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让我们把最美的祝福送给父母,祝愿他们身体健康。

借中秋,话感恩。让我们一起生活在感恩的世界里,感激斥责我的人,因为他助长了我的智慧;感激绊倒我的人,因为他强化了我的能力;感激遗弃我的人,因为他教导了我应自立;感激鞭打我的人,因为他清除了我的业障;感激欺骗我的人,因为他增进了我的见识;感激伤害我的人,因为他磨练了我的心志。

这个中秋,让我们学会感恩,为父母留下一个真心的微笑;学会感恩,为朋友留下一双友谊之手;学会感恩,为陌生人留下一丝心灵的温暖。让我们一起生活在感恩的世界里,我们的世界会更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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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法制主题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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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小朋友们:

大家早上好!愉快的星期天已经结束。当你走进校园时,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在这里,我想给小朋友讲一个故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可是就在去年,我们学校就有一位家长,因为不会走路,被缓缓行驶的小汽车压断了腿,到现在还住在医院。还有一位叫王诚的小朋友,也因为不会走路,得到了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面逃,王诚在后面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真正学会走路,学会玩耍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买玩具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这些行为,都是不会玩耍,不会走人生之路的表现。

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对学校和我们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校纪校规,就是家长和老师每天对你们的“碎碎念”。

美丽的校园是我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的地方。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走廊,在楼梯不打闹,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玩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亲爱的小朋友们,牢固树立法制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之弦,我们一定会更加健康,更加快乐地成长!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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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前期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5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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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以下简称本小区)的物业服务健康发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共同遵守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享受相关权利、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物业基本情况: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重庆绿地申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寸滩路两江新区南部。四至:东:海尔路龙禹加油站;南:海尔路寸滩立交;西:金渝大道;北:渝怀铁路。

甲方同意提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对“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实施物业服务。

一、 本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有约定的适用本协议,本协议无约定的,适用《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临时管理规约》。

二、 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甲方一经签约后即被授权进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物业辖区的服务、组织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事项:

1. 服务工作

1.1 根据本协议制订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使用人)手册》及其它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各种形式督促业主和用户遵守规约。

1.2 雇佣、培训、解雇职员并对其工作进行管理。

1.3 甲方办公场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必要设备材料的采买和管理。

1.4 处理本协议约定工作范围内的投诉及各项维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协助业主委员会调解业主或用户之间因小区服务而引起的纠纷与争执。

1.5 负责物业和业主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1.6 适时聘请、撤换及付酬予律师、建筑师、会计师及其他专业顾问和合作单位。

1.7 与小区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的接洽工作。

1.8 按规定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服务协议履行情况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1.9 以物业公司名义投保,投保项目包括公众责任等险种,乙方应对其属下的单元内利益自行投保。

1.10 受所有权人委托,对小区配套设施如康体设施场地、停车场(库)等场所进行管理。

1.11 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开发商保留地方(受开发商委托)进行管理。

2. 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2.1 建立预防性安全防范体系并设立应急机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秩序监控和巡视等工作,但不包含乙方人身财产的保险、保证和保管责任。

2.2 维护小区的交通秩序。

2.3 地震、地陷、火灾等突发事件的组织疏导和协助施救工作。

2.4 定期或不定期巡视、检查小区,并可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经甲方同意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占用、变更、损害公共服务设施、设备。

3. 工程维修与维护工作

3.1 检查、巡视小区。

3.2 业主或使用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规定》、《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以及物业服务公司按照有关法规、条例等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完成其所属单元的装修工程,停车(场)库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改造、修建构筑物、装饰和装修。

3.3 对乙方的装修进行必要时的检查。装修期间,甲方及其授权的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正在装修的单元,以检查并确定装修规定是否得到遵守。如甲方发现乙方聘用的装修单位及其工人违反装修规定,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入小区,或要求其做出相应的赔偿,或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将其请出小区或相关单元。所有直接或间接因装修工程引起的诉讼、索赔、要求及费用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在适当时候对装修规定进行修改。

3.4 小区公共区域之水、电、气、通讯、数字电视线路、机电设备、消防装置、路灯、道路、排污、排水系统在发生损坏或故障时及时修复或积极协调相关职能、专业部门进行修复。

3.5 建筑及其设施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协调开发商、承建商进行对乙方所有单元内发生的墙体、水、电、气、通讯、共用天线、排污、排水系统等建筑体系保修;保修期后实施有偿服务或协调专业机构或职能部门有偿维护维修。

3.6 对配套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

4. 环境工作

4.1 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和停车(场)库的清洁卫生,定时收取生活垃圾并清运至市政中转站,保障小区清洁处于良好状态。

4.2 业主或使用人应自行将生活垃圾袋装或密闭后清运到物业服务公司的指定场地。

4.3 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对公共绿化区域予以养护,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4.4 甲方在交房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起对乙方私家庭院进行统一养护,按交房文书标注及现场公示标准向乙方收取特约服务费用。若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取消养护,甲方在收到申请次月停止养护。

5. 社区交流组织

5.1 加强业主间的沟通和文化交流。

5.2 设立小区信息发布栏,加强与业主的联系和消息发布。

5.3 举办不定期的社区文化活动,促进小区内外文化交流。

5.4 适时举办消防培训与其它各类培训。

6. 特约服务工作

适时设立以下服务项目(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新的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房屋代租、代售;代办电话安装、宽带安装服务;室内清洁服务;室内工程维修;代养护花木以及与乙方商议其它服务内容。

7. 财务工作

7.1 定期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7.2 就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职责而支付的一切款项,制定明确的账目记录。

7.3 甲方有权指定专业金融机构进行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等。

8. 其他工作

甲方有权在不违背业主整体权益基础上制定、修改管理规则,并利用小区告示栏、网站、小区内部刊物(如有)等各种信息渠道予以公布,对各业主均有约束力。

三、 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除由本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外,乙方无权在甲方任期内提出解约。乙方在享有并行使下述权利和使用其所拥有的单元时,须同时承担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应遵守物业服务法律、法规、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规约。遵守物业服务制度,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正当管理服务活动。

2. 乙方不得在本小区和停车(场)库外墙、外立面玻璃、屋顶上安装任何形式的广告、字牌、横幅、灯饰等固定设施或标识。乙方不得变更本小区停车(场)库车位用途,在车位上建造任何形式的隔墙、停车(场)库门等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设备。

3. 乙方对其产权所属的单元具有法定的所有权,但所有异动(如出租、出售等)须在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房产出售后,乙方须督促受让人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协议未签订前,视为乙方已将本协议的权利与义务一并转让予受让人。房产出租后,乙方须保证该承租人遵守并履行本协议和规约所制定的条款。房产异动后,如乙方未履行本条之义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4. 建议乙方为其拥有的单元购买有关保险,并保持其连续有效性。

5. 乙方可参加业主大会行使表决权,根据本协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行使对小区管理的决策权。

6. 根据本协议,乙方对甲方及其员工的工作有监督建议权及投诉权。

7. 乙方须按期付清相关的各种费用。

8. 乙方应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15日前缴纳物业服务费,而无论该单元是否空置或被占用(由专业职能部门自行收取的除外)。特别指明:物业服务费收取起始是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乙方应按此交房时间办理交房手续,并开始向甲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9. 乙方应按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并在需续筹时补足续筹部分。

10. 乙方有告知其雇员和亲友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义务,并对他们违反本协议和规约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11. 乙方有协助甲方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告知甲方。

12. 乙方所属单元需要维修的,乙方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乙方未及时维修,给甲方或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 乙方所属的车位和停车场公共区域道路不能以任何形式堆放或放置任何物品、货品,严禁在停车(场)库修理和清洗车辆。

四、 乙方承担的费用及缴纳方法

1.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和《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其附件的有关条款向甲方按时交纳物业服务等费用,并承担逾期未付的责任。

费用构成如下:

1.1 物业服务费主要构成

1.1.1 小区公共秩序维护费;

1.1.2 小区公共区域清洁、保洁服务费;(但政府另行征收的如垃圾处置费等费用均未包含其中)

1.1.3 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费;

1.1.4 小区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维修及保养费;

1.1.5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日常维护及保养费;

1.1.6 小区公共区域四害防治费用;

1.1.7 摊销的公司管理费,甲方的办公管理费;

1.1.8 甲方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福利、制服及相关器具、耗材等费用;

1.1.9 甲方用于为业主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1.1.10 甲方为小区公共区域所投保的公众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1.11 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的各项零星费用;

1.1.12 甲方用于上缴有关部门管理费、税费;

1.1.13 甲方的合理利润;

1.1.14 甲方用于为业主公共利益服务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1.2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有关规定维持在一定数额,不足部分由业主续缴,专项用于物业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1.2.1 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更新或改造;

1.2.2 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如防盗监控、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3 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如小区道路、康乐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4 小区公共区域绿化(如草坪、乔灌木等)更新、改造;

1.2.5 小区公共建筑(如小区大门、单元大堂、楼层及其装饰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1.2.6 用于小区非盈利性设施的维修及更新、改造;

1.2.7 停车(场)库共用设备设施(如监控、车管系统、风机、水泵、消防设施等)维修及更新、改造;

1.2.8 其它不在上列内但需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须由物业专维修资金支付的费用。

1.3 水、电、气费按照政府相关标准计收。若小区采用二次供水系统供水的,水费收费标准按照能源供应部门颁布的二次供水收费标准执行。

2. 费用标准的核定

2.1物业服务费标准(根据核算从简原则,涉及物业服务费均含电梯使用费和公摊水电费):

高层住宅: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 ¥3.20 元/㎡·月计收;

社区商业:从本组团约定集中交付之日起,按建筑面积 ¥6.00 元/㎡·月计收;

车位:按 ¥80.00 元/个·月计收;(如遇2.3条款不一致时,以2.3条款为准)。

2.2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2.3停车(场)库物业服务费须符合重庆市物价局批复文件标准并执行。

2.4特约服务实行明码实价、双方自愿的原则。

3. 缴费办法

3.1 物业服务费(含住宅、商业、车位)

3.1.1 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的物业服务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在产权部门核定面积批复下达之前以销售协议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批复之后,以产权部门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面积核定前后甲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差额不作退补。停车(场)库车位物业服务费以个为单位计收。

3.1.2 物业服务费按季足额缴纳。乙方在每季首月的15日之前将涉及费用金额缴清。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合同违约金。

3.1.3 首次物业服务费收取以交房通知文书确定的交房日期为准,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当月全月的物业服务费,交房日期在15日之后的收取当月半个月的物业服务费。乙方在交房当月需交纳本季度物业服务费。

3.2 特约服务费用

按月缴纳。乙方在当月15日之前缴清上月发生的特约服务费用,逾期将按日向乙方加收应交纳费用3‰的协议违约金。

3.3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按国家的相关规定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4 乙方可以现金或支票等合法方式缴纳各项费用。

4. 各项费用的调整

甲方应当就物业服务费使用制定独立账目管理,并可按照实际支出合理调整物业服务费,甲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照调整后的费用支付。

五、 甲方服务期限

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由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进行服务,为期三年(自“绿地集团·保税中心(四期)”整体合法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后本协议自动顺延至本小区业主大会选聘或续聘产生新物业公司,并由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生效时自动终止

六、若本协议任何条文因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变更而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将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但本协议其余条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改变。

七、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任何争议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小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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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励志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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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相信,纵使事情的发展有多悲观,但我们都具有确实扭转的本事。别忘了,每个人都不免会碰上麻烦、问题、挫折或失望,我们怎样去应对,就注定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在那里我要跟各位讲一则有关于此的故事。就在数年前,有一位年轻人想在音乐界发展,因而放弃了学业投入实际工作。一个没有相关工作经验且又高中辍学的人,要想找份工作,还真不容易,最终他仅有将就在一些较低级的酒吧中弹琴和演唱以糊口。

想想看,这个年轻人对音乐事业抱着那么高的憧憬,却终日得应对那些无视于他存在且喝得醉醺醺的酒徒,那种沮丧和屈辱让他真是情何以堪。由于他没有什么钱,晚上只好在自助洗衣店里打地铺睡觉,幸好还有一位极其相爱的女友安慰,使他还能撑下去。

可是有一天,就连女友也受不了而离去,这给他的打击甚重,觉得人生毫无指望,所以决定自杀。就在要付诸行动之前,他联络了一家精神病院,看看他们能否给什么帮忙。

在医院里,他的人生发生了改变,不仅仅不再沮丧,甚而打消了自杀的念头。他觉得问题全是自找的,意志消沉无济于事,今后要竭尽一切努力,成为所企望的成功音乐家。

任何的失望,都不足以让一个人因而自杀,毕竟生命宝贵,值得为它好好珍惜。就这么持续的努力,虽然未能立刻见着回报,但最终他还是成功了。今日,他所作的曲子被唱遍全球每个地方,你明白他是谁吗就是比利乔(BillyJoe)。

我们都应当时常记住这句话:上帝并未耽延,只是还在等待时机。所以别忘了,没有失败这回事,如果你的尝试不见效,那就好好从其中学习,以便未来能运用得更有效,最终必然会有成功的一天。

事实上,我就因为下头这句话的帮忙,得以安度过去那些岁月:

成功源于正确的确定,

正确的确定源于过去的经验,

而经验又多源于错误的确定。

坚持到底!如果你有心想把事情做得更好,那就从犯的错误中学习,因为那是迈向成功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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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以租代售物业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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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售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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