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购房合同
卖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合法取得的位于中北路延长线2、6、7号地还建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结构为框架,房屋性质为还建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并保证已经取得房屋其他产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同意。
第二条 经过双方商定,乙方应支付的总房款为(人民币)4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首付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余款伍万元等甲方将该房在市人民政府红山街办事处姚家岭村村民委员会把合法、有效房屋产权手续变更为乙方所得后,乙方再向甲方支付。同时,甲方还可领取20xx年12月份的还建房过渡费,从20xx年12月后至交房日止的还建房过渡费归乙方所有,甲方应于签订合同当日将过渡费领取凭证交给乙方。
第三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时必须向乙方出具收条。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所付购房款首付款后,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房屋产权变更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甲方无法在20xx年3月30日前或房屋建成后点选房屋时将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将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向乙方所售的还建房,进行摇号择房时,优先选择权由乙方行使,由乙方进行摇号择房。
3、甲方售给乙方本套房屋的实测发证面积大于或小于90平米时,所需补交及退还的房款与甲方无关。
4、甲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期间,不得擅自将该套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其他人。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事宜。
5、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费用分担
因乙方购买该套房屋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五通、大修基金及其他后期费用由乙方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擅自将房屋出售、出租给他人或者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产权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乙方主张权利时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的2倍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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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市购房合同书
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
1.1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
1.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部分 双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情况概述
3.1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
3.2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
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
4.1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4.3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楚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4.4 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过户费用。
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
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
5.2 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
6.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6.2 房屋产权证
6.3 土地使用证
6.4 裁定及其他附件
6.5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
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手房购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附属物_____?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办理费用,该房屋的面积?如有变动,以房管部门测绘后新出测绘图所载为准。
第五条?甲乙双方以诚意负责的态度进行该房屋的产权交易事宜,并为规避交易?风险,就交易步骤作如下约定。?第一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对该房屋现场查看并由甲方就该房屋实际状?况向乙方说明。
第二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房管部门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关情况,并?在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同时甲乙双方签订本?向书。
第三步、甲方应在收取定金后,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办理完结该房屋?的房屋产权证。
第四步、甲方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结后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知会乙方。然后,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先行款。?第五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行款后?日内向乙方交房,乙方在收房?查验后将尾款人民币?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向国家?交纳,其他费用,依据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提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
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篇3:中介委托购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北京万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出售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售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房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向甲方介绍有意购买该房产的客户,经甲方同意,由乙方与客户约定看房时间并由乙方免费陪同客户实地看房,并根据所掌握的客源信息,尽可能多的提供给甲方介绍。
2、若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经过实地考察后对该房产同意认购,乙方负责提供合同或提供定金合同等相关事宜及协助甲方进行家私盘点。
3、若甲方与乙方所介绍的客户在未签定买卖合同前交换联系方式或在2年内: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介绍之客户或其亲人朋友自行成交、通过其他中介与乙方介绍的客户或其亲人朋友自行成交等发生以上情况则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愿意依照本协议办理,付该房成交价的10%给乙方作为赔偿金。
4、在甲方和乙方所介绍的客户签定合同或交定金后乙方收取甲方相当于购房款的__________%作为佣金。(不得高过北京市有关规定的房屋总成交价的2.8%)同时乙方保证不收取房款差价。
5、乙方介绍客户认定方式以乙方与客户签定的看房确认书为准。
本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可以传真形式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资质备案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篇4:委托第三方购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介绍,本着满意自愿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签订以下房屋租赁定金条款。
一、现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室共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
二、甲、乙协定出租物业,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起租日为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定金有效期为此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______天内有效。
三、乙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交付房屋承租定金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给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各支持乙方交付定金的50%。
四、乙方向甲、丙双方交付定金后,将视为丙方代理服务成功,丙方所收取的房屋定金,在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将作为代理服务费的一部份,不予退还乙方。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如甲、乙双方违约此协议: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租赁意向定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六、甲方与乙方出现纠纷,双方应按照此协议的规定解决,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积极配合双方解决纠纷。
七、此中介三方租房合同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法律效应。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按诚信原则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篇5:手房购房定金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一基础上,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而签订本合同,以望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该房屋的所有人为,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总售价为¥________元,总金额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交付期限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物业费,水电费,取暖费,网费,燃气费等结清(出示相关收据)。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损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发现建筑不合格,甲方须在3日内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须在3日内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税费承担
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方承担,代办产权手续费由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必须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若有纠纷情况,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公证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证人一份。第八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其他相关证明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
甲方:
乙方:
1.甲方的房屋座落在闵行区碧江路X弄X号X室,建筑面积X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46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陆万元正)。
3.双方约定房屋定金数额为¥10000元正(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正)于定金协议签定当天支付,定金支付后本协议生效。
4.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在双方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前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5.乙方必须在定金支付后X天内于X日前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同时支付首期房款¥X元(大写:人民币X)第二期房款为X元(大写:人民币X)于X前支付余款为按揭贷款方式支付,并在买卖合同签定后一周内开始办理,一月内办理完毕。超出时间视为乙方违约,定金不退还。
6.维修基金由乙方付给甲方,具体数额看维修基金发票。
7.乙方的按揭贷款由乙方自行办理,但甲方必须协助。
8.如有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时间:
篇6:正式小区购房合同协议书2024年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日至月
3、租金。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按 支付租金给甲方。
4、交付房屋日期。甲方于年月
5、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付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6、维修养护责任。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燃气、暖气、物业等日常费用,由乙方支付。
8、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作为押金,租赁期满,房子及屋内设施无损,返还乙方。
9、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10、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附: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水表现为: 度;电表现为: 度; 气表现为: 度。
甲方(签字):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篇7:流动资金贷款协议书用于购房
购房资金周转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_________
甲方等人因购买房屋,资金不足,特向乙方请求借款。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元整),甲方应于年 月 日前归还完毕。
二、甲方同意乙方扣除其在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乙方享有的股份分红______元作为还款。在此期间,若甲方的股份分红总额不足______的,甲方需将 不足部分补齐还给乙方。
三、甲方等人对第一项的借款______元整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8:商品房转让购房合同书
20__-3-1 18:48 来源: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甲方(卖方):
地 址:
乙方(买方):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 ,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____,属____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 平方米(其中实得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 平方米),共________(套)(间)。(该商品房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第________ (幢)(座)____层____号房。
上述面积为(甲方暂测)(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根据法律规定的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该商品房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时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条 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
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该商品房为(内销)(外销)商品房。
外销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 ,外销商品房许可证号为________ .
第四条 价格与费用。
该商品房(属于)(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房。按实得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面积(暂定价)为每平方米____元,总金额为(____币)________元。
除上述房价款外,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税费:
1.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2.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3.代收__________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代收税费合计(____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五条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异的处理。
该商品房产交付时,________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不包括±____%)时,上述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包括±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
该商品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房价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税费可作相应调整:
1.由于该商品房属于政府定价的预售商品房,有权批准单位最后核定的价格与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价格不一致,按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价格调整。
2.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付款优惠。
乙方在____年__月__日前付清全部房价款____%的,甲方给予乙方占付款金额____%的优惠,即实际付款额为(____币)__________元。
第八条 付款时间约定。
乙方应当按以下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帐号:________ ):
1.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2.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3.__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 元。
第九条 交接商品房时的付款额约定。
在双方交接该商品房时,乙方累计支付的款额应当占全部房价款的____%,计(____币)___________元,其余房价款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完权属登记手续之日起____天内付清。
第十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付期限。
甲方须于____年__月__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和按规定必须的综合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拒的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个月内按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的约定。
预售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方案作重大调整时,必须在设计方案批准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提出退房要求或与甲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___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四条 交接通知与乙方责任。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项。若在规定期限内,乙方仍未付清全部应付款,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交接与甲方责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应付款之日起____天内,双方对该商品房进行验收交接、交接钥匙、签署房屋交接单。若因甲方责任在乙方付清全部应付款之日起后仍未进行验收交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第十七条 质量争议的处理。
乙方对该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质量问题,甲、乙双方产生争议时,以______ 出具的书面工程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
物业管理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_____公司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保修责任。
自乙方实际接收该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对该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设施承担建筑施工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1.墙面________保修____ 月;
2.地面________保修____ 月;
3.顶棚________保修____ 月;
4.门窗________保修____ 月;
5.上水________保修____ 月;
6.下水________保修____ 月;
7.暖气________保修____ 月;
8.煤气________保修____ 月;
9.电路________保修____ 月;
10.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 月;
11.________________保修____ 月。
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甲方无须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作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之房屋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三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接时已清除该商品房原由甲方的抵押权。如交接后发生该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 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号划拨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甲方与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随之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商品房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___公证(指外销商品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抵押贷款购房协议
卖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一、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十,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篇10:购房协议书
乙方:
经甲、乙双方合意,于 年 月 日订购 房产一处,总价款 元。首付款 元,全部为甲方个人出资,约定支付日期 年 月 日。余款 元,全部以乙方名义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其中 元为公积金贷款,贷款期 年; 元为商业贷款,贷款期 年。房地产权证书以乙方名义办理,甲方登记为共有权人。(此段写清购房的基本情况)
双方协商对该房屋的出资及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该房产属甲乙双方按份共有财产,各自所拥有份额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享有。(包括首付款、偿还贷款)未清偿贷款在共有期间对内属双方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各自偿还的贷款额算作各自出资。(甲方偿还的贷款,不能取得银行的还款凭证,可要求乙方出具收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1:个人协议购房合同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一、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__区二层商铺整体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二、商铺具体状况如下:1、商铺所有权证号为甘第字_______________号。2、商铺所有证面积为117.60平方米。3、商铺登记地址为:__区二层西边第一户。三、付款方式及期限。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先付款给甲方壹拾万元整。2、乙方在2020__年底前。再付给甲方_________元整。3、剩余款项由乙方向甲方借款,按壹分贰利息算,借款期限为____年。
四、每年冬季住屋取暖由甲方安排烧锅炉取暖,乙方按市场价给付取暖费。
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相关事宜,由产生的所有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未完成房产过户前由甲方负责保管房屋所有权证。
七、现__区二层商铺西边第一户,房西边偏岔的所有权归属乙方,现在锅炉房属于甲方财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拆除或搬迁如以后转为集体供暖或分户供暖,甲方锅炉房的地方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适用《民法典》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篇12:最新购房买卖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一、甲乙双方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以下约定:
1、20__年__月__日,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__市__区__小区__楼__单元__门房屋一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2、甲方已于20__年__月__日以乙方名义与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该认购协议书的权利义务由甲方享有及承担。
3、由甲方以乙方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银行按揭贷款及办理购房的所有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均认可银行首付款及每月的按揭贷款等所有购房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甲方是实际出资人。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严格遵守。
1、乙方代甲方购买的__市__区__小区__楼__单元__门房屋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无权行使甲方享有的前述权利,亦不得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侵占、破坏、转卖、出租、抵押及赠与。
2、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交款手续。
3、__市__区__小区__楼__单元__门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将产权变更至本人名下,或转让、出租及抵押该房屋,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拒绝。
4、乙方因代理甲方购房的合理交通费、误工费、通讯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父母、子女及配偶),保证其利害关系人不得主张_市_区___小区_楼_单元_门房屋所有权利。
6、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后,乙方有义务协助将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更名到甲方指定名下。
7、甲方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及在该房屋内添置的所有家具、家电及物品均归甲方所有。
8、乙方应当恪守诚信,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在其名下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利益,如果乙方对受甲方委托购买的房屋进行毁损,乙方应当负责全额赔偿;如乙方恶意侵占、转卖、抵押及赠与该房屋,乙方应当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给予甲方赔偿。
9、乙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协议,不得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如随意解除本协议或拒绝、拖延履行代理购房的协助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0、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
2)诉至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1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成立。
12、本协议自_市_区___小区_楼_单元_门房屋证办理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篇13: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_______号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提供建造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作为交易依据。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无条件配合。等具备过户条件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它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甲方未按时交付房屋,应支付按日计算的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需将已收的房款即时全额退还、支付_______万元违约金作为乙方损失赔偿。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付款的。其逾期部分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将已收房款即时全额退还乙方,扣除_______万元作为甲方损失赔偿。
3、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通知拆除等现象、保证无隐瞒房屋历史或其它非善意行为。若有所列情形之一,影响到乙方权利的行使,甲方则放弃先诉抗辩权,并按所收款项双倍返还给乙方,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赔偿。
4、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提出变更或解除方需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的双倍支付给对方。如因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本房屋届时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政府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拆除或使用功能变更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本房屋的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即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否则应支付按日计算的补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给乙方,直至全额支付给乙方日止。
七、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本合同或该房屋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法人、通讯方式发生改变,该房屋的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或其它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造成房屋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本房屋属企业用房,国家政策限制,乙方是实际产权人和实际所有人,而非合法产权人,故本房屋不灭失,该合同永久有效。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件: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该房屋平面设计图。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4:私人购房合同工作用
租方(甲方)________ 性别:____年___月____日出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性别:_____年_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小区___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计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元,按月缴纳租金。每月月初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者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的时候,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之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5:民间购房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房产商品化,使房产成为最大的家庭商品之一。购买商品房时,必须签订购买合同。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4篇民间购房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民间购房合同范本一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用途_____,建筑结构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________。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 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___元(币种:___),价款为_______元,计_____(大写)。
第三条 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 变更合同
2、 解除合同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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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商品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商品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商品房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面积差异不超过±3%(包括±3%)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商品房价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
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八条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见附件三),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商品房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供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燃气(气源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 。
5、暖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扑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商品房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见附件四)。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_____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第十一条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 商品房产权登记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30日内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完毕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甲方未按时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或未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按有关规定由乙方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物业管理合同。
第十四条 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商品房时,无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见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商品房屋平面图
附:商品房方位图;分门分层平面图(1:100或1:200),将该商品房圈红,加盖骑缝章。
附件二: 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
附件三: 商品房质量和设备等情况
附件四: 商品房房屋设计和环境布局情况
附件五: 补充合同
合 同 登 记 备 案 栏
经办人:
年 月 日
民间购房合同范本二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条 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因为合同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商品房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2条 文字定义:
(1)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2)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商品房;
(3)本合同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所位于的楼座;
(4)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于的社区;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买受人解除购房合同的行为。
第3条 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
第4条 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商品房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除作为住宅使用外,还可以作为公司办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的注册登记许可。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条 协商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分别为出卖人销售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或者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 市 区(县) 路 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的时间。
第6条 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报第 版的广告,参考出卖人提供广告(包括文字、图片、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网络),与出卖人就购买商品房一事进行协商;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及周边环境符合广告所描述之内容,双方就可预见的内容进行约定,如双方没有在涉及房屋质量、装修、周边环境等细节作出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可作为证据,证明出卖人承诺提供房屋符合广告宣传品中文字及图案的描述。
第7条 土地权利:本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有关机构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为: ;批准文件的主要内容为: 。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 ,原土地使用权人为: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为: ;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权性质为: (商业或住宅)。
第8条 权利担保:考虑到目前出卖人无法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为保证买受人的权利,出卖人承诺于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提供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他项权利记录中不会有任何担保抵押记录,如到期不能提供,则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出卖人则应当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出卖人不同意退房,或者虽然同意退房却未自同意之日起 日内使买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卖人都将因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而每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条 规划许可: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10条 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 ,房屋销售许可证: ;出卖人承诺已经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可以提供、办理并具备办理销售许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条 施工许可:施工许可部门: ,施工许可证: 开工证: 。建筑企业:总设计单位: ,建筑师姓名: ,注册建筑师号码: ,总施工单位: ,总监理单位: 。
第12条 商品房标准:商品房将适用标准为: 作为本商品房的设计和建筑标准。商品房验收:由 负责验收;由 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 房屋质量
第13条 质量原则:考虑到买受人支付的价款,买受人所购房屋各项验收标准不仅要达到合格要求,还应当达到优良标准;出卖人不得仅以房屋质量合格来履行合同义务,而是应当在满足基本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还需要达到买受人的特别要求,并证明其各项验收标准均达到优良等级。
第14条 防震减灾:考虑到买受人所购房屋将可能在未来时间内长期使用,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楼房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以使买受人的安全在未来得到保障,否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5条 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平直情况并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6条 防水情况: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7条 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内部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间隙;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北京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并对于可能发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匀沉降情况对质量产生的影响向买受人提供检测及评估报告。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达成共识的,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3人,由这3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漏水、渗水、墙体平直等,此3人的观点应当作为有效证据。出卖人有义务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出卖人不予以申请,则视为存在裂缝,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18条 质量文件:考虑到房屋质量将在未来相当的时间内对买受人的安全与收益要求有巨大影响,而提供完全的质量文件是出卖人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为充分保证买受人的知情权,出卖人除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外,还应当向买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3)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5)卫生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文件;
(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8)电梯工程监督报告;
(9)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0)抗震评估机会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评价报告;
第19条 文件交付:
(1)全部质量文件上述文件应当于入住前交付给买受人,没有上述文件不视为交房;即使买受人入住,仍有权出卖人每日承担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如无法按时交付上述文件,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0条 质量标准:商品房设计质量不应低于各级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最有利于买受人的标准,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项规范及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项规范的要求;如无法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21条 质量证明:考虑到出卖人的优势地位,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合格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出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出卖人不能证明的则视为存有质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视为交房。
第22条 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商品房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商品房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评价;如出卖人拒绝提供文件,或者在买受人申请重新质量评价时拒绝进行协助,则视为房屋质量不符合规定而不能交房;则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3部分 户型空间
第23条 商品房户型: 室 厅 卫 浴 厕 厨,本商品房使用率为:
第24条 起居室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5条 书房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6条 卧室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7条 卫生间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8条 厨房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29条 阳台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条 过道尺寸: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条 套内楼梯: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条 重要门窗: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条 贮藏空间:长度: 宽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条 房屋层高: 毫米;室内净高: 毫米。
第35条 立平面图:平面图中所列面积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套内使用面积;立面图中所列尺寸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净高度。
第4部分 房屋面积
第36条 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商品房销售的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
(2)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 平方米,另室内墙体面积为: 平方米。
第37条 建筑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办理产权登记,当此面积小于 ,买受人有权退房,暂不退房的视为未交房,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面积费用:鉴于目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面积所适用的契税为2%,如果因为出卖人的原因使面积扩大,导致买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来税率更高的税费,因此而多支付的税费,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同时有权不支付由于面积扩大所引起的各种费用(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用等)的增加,必须支付的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保留退房的权利。
第38条 分摊的公用面积:
(1)文字定义:可分摊的公用面积是指与商品房在同一幢楼内且为本楼提供公共服务的建筑面积。
(2)基本原则:此部分仅存在于与本楼内部并与本楼建筑结构中存有相连结的部分并且仅向本楼居住者提供非营利性服务,不符合此条件的建筑不得计入公摊面积。
(3)分摊构成:公共门厅、电(楼)梯前厅、电梯井、电梯间、电梯机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仅为本楼服务的其他设备间;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面积核实:因分摊的公用面积涉及范围大、操作过程复杂,使买受人无法核对及查实,可能给合同一方提供欺诈机会;为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出卖人根据《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提供公摊面积的构成与尺寸,以使买受人可以根据自有的条件对面积进行核对。
第39条 套内建筑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三者之和。
(2)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4)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套内建筑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面积办理产权登记。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发生增加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比例的,买受人无须为任何增加的面积支付费用。
(6)比例减小:交房后,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相比都减少的,应当按相同比例减少;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小于套内建筑面积减少的比例的,出卖人应当按照最有益于买受人的原则退款,买受人有权选择诸多方案中的一个。
第40条 套内使用面积:
(1)文字定义:套内使用面积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间(如卧室、起居室等)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2)面积构成:卧室面积: 平方米、书房面积 平方米,客厅面积: 平方米、卫生间面积各为: 平方米;面积的数字以出卖人现有的平面图纸为标准。
第41条 使用面积变化:
(1)面积范围: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约定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如果经过实际测量后,面积在 至 平方米之间的,则双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超出: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无权要求买受人支付多余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3)面积不足: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使用面积经过实际测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卖人应当根据与约定使用面积的差值,双倍向买受人支付多收价款,并且应当据实测结果办理产权登记。
第42条 露台面积:鉴于露台面积并不计算在买受人购买面积之中,出卖人将面积为: 平方米的露台之使用权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在使用过程中无须支付物业管理费;如出卖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机构阻碍买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积,则出卖人应当根据平均房价的三倍与按露台总使用面积计算应当退还给买受人的费用。
第43条 面积测量:房屋分摊的公用部分、面积及全部长度尺寸应当注明,经过测量的应当提供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房产图图式》的测量报告,使买受人有权可以获得精确的详细内容。
第44条 测量机构:测量机构应当是取得中央政府机构测绘专业管理机构颁发的测量资格的机构,测量义务不得委托给他人;没有专业资格的机构测量的数据无效,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房款。
第45条 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根据测量报告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等测量工具即可进行测量。
第46条 面积自测:买受人有权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对室内全部长度、宽度、高度尺寸进行测量;如果需要对全楼进行测量的,出卖人有义务向买受人提供与本楼相关的图纸,买受人也可以召集楼内其他业主共同进行测量。
第47条 测量争议:买受人入住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进行测量,如果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测量结果有差异,则双方有权提请法院或者有关机构进行最终决定,在此以前买受人有权先行入住,并且根据最有益于买受人测量的结果支付相关费用。
第48条 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可以通知出卖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买受人即可自行进行测量。
第49条 违约条件:买受人以约定方法得到的任一个尺寸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出卖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交付房屋,并仍应及时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第50条 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作为违约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则每天应当支付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 建筑设备
第51条 用水供应: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供水,水源由市政机构提供,压力为 。出卖人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24小时热水,温度为 ;价格 。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2条 排水设施:出卖人在入住时保证买受人室内的排水设施可以使用。室内排水共有地漏 个,分布在卫生间、厨房等。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53条 管道密封:出卖人应当在买受人入住时提供管道压力测试数据,并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如果室内发生液体或气体泄露,导致买受人的装饰装修家具损坏的,如果买受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则出卖人应当以 倍装修家具款额或者每人每日 元作为赔偿,以补偿买受人在选择装修企业、设计施工所支付的费用与耗费的时间。如液体或气体的泄露给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则出卖人应当同时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54条 管线安装:出卖人承诺不在商品房内通行任何公用管线。所谓公用管线是指管线内的物、气体不直接从此管内进入到买受人室内且供买受人单独使用;如有通过,则视为合同的变更,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进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视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5条 电梯使用:本单元共有电梯部且不得少于两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不得低于 公斤,每部电梯服务住户数量不得超过 户,电梯终生保修,买受人可以24小时使用电梯,并可以到达商品房所处层楼,等待时间不得超过 分钟。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6条 电梯安全:电梯安全的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当因买受人或其亲属或其他人员因乘坐电梯受到伤害,受害人及相关权利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57条 消防设施:出卖人提供的消防设施为: ;并在交房时取得消防机构的认可;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部分 电气部分
第58条 电力供应:负荷 kva,计费设备为 ,插座位置 ,数量 ,供电平面图 ,可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9条 通讯设施:线路数量 条,出口位置:见图纸,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0条 其他线路:有线电视数据线至少一条,出口位置在: ,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部分 供暖与燃气
第61条 供暖设备:供暖设备名称 型号为: 生产企业: :适用标准: 。
第62条 设备安全:安全使用时间20xx年,出卖人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在产品质量争议时由出卖人承担质量无瑕疵的证明责任。
第63条 技术指标:在封闭状态下的室温不低于20度时每个月用气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温度: 湿度: 暖气片数量 。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64条 暖气计费:暖气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计费方式 及价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条 使用时间: 出卖人承诺应当于 年 月 日开通暖气供应。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66条 燃气品质:燃气设备: 计量设备: 计费方式及价格: ;燃气安全装置为 。
第67条 使用时间:燃气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 装修标准
第68条 室内装修标准为:见附件标准,出卖人提供的附标标准包括装修部位、工程量、装修标准。
第69条 室内装修总价格为:见附件价格,出卖人提供的附件价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单价与总价。
第70条 室内装修标准:室内经过装修不得低于或者超过下述标准《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标准。
第71条 违约责任:装修交付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交付时间要求并符合前述质量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9部分 室内环境
第72条 日照时间:考虑到采光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房屋全年在日照时间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户能够接受的满窗日照时间为6小时,由出卖人提供具体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3条 自然通风:考虑到室内通风系决定房屋价格的重要构成内容,出卖人承诺其自然通风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4条 室内保温:考虑到房屋保温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室内保温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5条 房屋隔热:考虑到房屋隔热情况将对买受人的生活质量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外墙隔热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6条 噪声隔音:考虑到室内噪声隔音将对买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墙体隔声情况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77条 电磁辐射:考虑到室内外电磁辐射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的身体健康,出卖人承诺不低于政府设计标准的最高要求,具体内容由出卖人提供数据;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0部分 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78条 周边建筑:本商品房周围 米外无其他建筑物,从本商品房各窗户、门及门外50米内没有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有轨交通工具等其他设施。
第79条 采光保障:出卖人应当知道在本楼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并承诺此距离绝对不会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采光;其间距系数不得少于1.8,以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之室内的采光。
第80条 环境绿化:本商品房 米范围内不可能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如不能达到此标准,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81条 绿地定义:所谓绿地是处于房屋以外,种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杨树、柳树、槐树、梧桐,其目的在于给买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适感觉,并且能够产生隔音、清洁空气的作用,绿化植物寿命不应低于20xx年。
第82条 绿地面积:考虑到绿地面积将对买受人生活有重要影响,出卖人承诺本社区绿地面积为: 平方米,绿化率不应低于北京市标准,交付时绿化率的计算方法为地面绿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房屋交付时本社区的绿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3条 气味条款: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不会闻到任何异味;室内在任何条件下均不会出现异味。双方对是否是异味有争议的,可以随机选择3人进行评价,以多数人的意见作为最终结果;此三人的决定如果未被执行,其决定应当在诉讼中作为决定性证据。
第84条 环保噪声:本商品房敞开门窗后,白天来自室外的声音不高于60分贝,夜晚不高于50分贝,室内原有设备不会产生任何声音。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85条 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内及本商品房楼上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发射装置,包括寻呼台发射台、移动电话发射台、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如果有此设施,无论是否影响人体健康,买受人均有权退房,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向买受人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总房价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 社区及设施
第86条 社区名称:本商品房所属社区经政府地名管理机构确定为: ,本小区属于政府管理机构认可的合法社区。考虑到社区名称的稳定性有利于买受人购买房屋的增值,因此出卖人承诺将在未来时间内始终使用的名称为 ;如此名称发生变化,出卖人承诺将赔偿给买受人总房价百分之三,作为因名称变更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赔偿。
第87条 自用车位:出卖人向买受人提供安全停车的车位壹处,具体位置为: ,买受人无须为此车位支付任何费用;如果需要支付费用则每月不超过 元,且在买受人于 年 月 日时即开始使用。
第88条 用地面积:本社区总用地面积为: ,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积为 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积为 米,重要指标:容积率: 。
第89条 建筑总量:社区共有楼房 幢,其中一期工程 幢,二期工程 幢,各期工程的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分别为: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
第90条 设施使用:社区所属的共用设施系为社区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设,不应当向买受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取费用,其功能不得侵害买受人利益,设计及建筑标准均不低建设部相关技术标准。
第91条 参考标准:本社区的公用设施的具体质量、数量由出卖人提供数据标准,不能提供的应当按照出卖人的各种广告资料作为标准。
第92条 公共设施:幼儿园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学校 个,其中小学 个,中学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医院( 级 等)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停车场 个,面积为 平方米,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邮局 个, 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娱乐设施: 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邮政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电话接通时间: 年 月 日 。
第93条 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级为: 公路宽度: 道路质量: ;所述公路或者道路应当可通过车辆,否则不视为交付,交付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为宽度不低于6米,社区内应当有人车分行的道路,以保证买受人与家庭成员安全交通,道路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最高标准。
第94条 居住安全:交付时社区内不应当有正在建设的建筑物,在买受人可能经过的道路绝对不允许有任何可以产生坠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绝对不得有可能阻碍行人或者车辆的坑、沟、井或者其他产生危险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第95条 商品房标识:社区内的所有建筑物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以利于买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员能够顺利找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
第96条 建设标准:出买人承诺本社区的设计与施工标准不低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的最高标准,如果北京市有更为有利的设计规范,买受人有权适用此规范,双方对标准的选择有争议时,买受人有权从不同的标准选择较为有利的条款适用。
第97条 违约确定:对出卖人提供的各种设施是否合乎约定,应当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与出卖人共同随机选择三人,选择方法见本合同争议解决中的约定,由其对此争议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条 违约责任:出卖人违反上述约定的,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交房时间从承诺全部履行完毕之日开始计算,详细条款见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不能在宽限期( 日)内完成交付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2部分 价格付款
第99条 公平价格:
(1)买受人所购房屋价格为 (大写: 元);
(2)出卖人不得将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显优于买受人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买受人(差额应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将认为是对买受人的歧视或价格欺诈,出卖人承诺并承认买受人有要求同等优待的权利。
第100条 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卖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条 工期证明:上述施工进度应当与实际情况相符,而且出卖人应当提交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出具的证明,此证明除证明工期已经达到付款期限外,还应当由签字证明人承诺如果不能证明工期进度的,则签字企业及签字人承担连带欺诈赔偿责任。
第102条 银行贷款:如因出卖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条 买受人原因:出卖人证明系买受人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则出卖人在10日内比照退房条款归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 房屋交付
第104条 交付含义:本合同所称交付是指占有权及使用权的交付,以保证买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实现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权的交付。
第105条 交付时间:商品房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社区设施环境交付时间为 年 月 日。
第106条 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书面签收: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
(3)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
(4)随附资料:出卖人提供商品房质量备案表、商品房长度高度细节尺寸及面积测量结果;
(5)其他条件:其他合同中约定的条件也应当具备,房屋交付时出卖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应再收取任何费用作为买受人入住的先决条件,否则买受人有权依此每天获得总房价百分之一的赔偿金。
(6)不视为交房:上述条件缺少任何一条,均不构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条 入住费用:入住前买受人应当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产权证费用、车位费用及其他由买受人享受服务的代办费用,除此外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第108条 强行入住:考虑到买受人在入住前已经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卖人在交付房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出卖人同时应当保证所聘请的先期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买受人入住;当此等阻碍情况发生后,买受人有权不经过任何机构或人员的许可强行入住,此时任何人的阻挡行为均视为违法。
第109条 交付验收:买受人在出卖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进入室内进行观察,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出卖人及其聘请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买受人及有关人员进入。买受人可以进行如下项目的评价与验收:建筑质量、室内设施、室内外环境、社区质量及其他验收。
第110条 延迟交付:当出卖人无法按期交付时,则买受人有权通知出卖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卖人 日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出卖人仍然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111条 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112条 文件内容: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其内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标准。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4部分 初步验收与保修
第113条 初步验收:鉴于商品房质量无法立即做出判断,买受人无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对质量做出判断,因此双方共同认为质量的评价与验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买受人仅能对外观部分进行初步使用性评价。
第114条 保修内容:主体结构、公用部分、环境设施、建筑外表部分、装修部分、室内电气部分、室内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卖人提供的内容。
第115条 责任承担:如果入住后发生漏水、裂缝等质量瑕疵,应当由出卖人承担责任,并立即进行修复,出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责任转移至第三方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116条 保修期间: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不低于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维修办法》的规定,当开始日期与交房日期不一样的,则从交房日期开始,按最益于买受人的时间进行计算。
第117条 故障排除:自买受人电话通知后4小时内维修人员应当到达现场,8小时内将故障排除。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退房;如买受人暂不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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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简单装修房屋个人购房合同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买卖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卖方将座落在区街号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建筑物出售给买方,并将与出售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买方。买方已对上述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承买。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的总价款为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房产买卖成交后,在房产交易主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共同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四、卖方保证上述房地产合法,权属清楚。双方签约后,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卖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负责赔偿。
五、在履行本契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契约自双方签章并经房产交易主管机关批准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毁约。
七、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有关税、费,由承担。
八、本契约一式肆份,双方各持壹份,房产交易主管机关存档贰份。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卖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买方: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17:购房协议书无产证
卖方: , 身份证号:
买房: ,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第二条 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
第三条 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
第五条 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
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果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此合同之前有将该房屋抵押、偿债、转让等行为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由甲方无条件承担。
3、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产权更名时,甲方应
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住房面积赔偿及地上物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中间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证明人:
住 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2024常用版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售房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房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_______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___________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_____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____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a、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b、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c、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9:电子版购房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项目部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工程质量,本着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工程单项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
3、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
第二条:劳务分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按单体计量。(见附件1)
(含人工费、辅助材料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3、工程数量:按图纸设计工程量计量。
第三条:工程期限
合同工期:根据项目部及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要求。
第四条:工程进度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提出的计划安排,服从统一调度。
2、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施工计划要求,提供自行施工部分的详细施工时间安排。
3、计划竣工日期:。 (见附件2)。
第五条: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总承包合同的要求及适用本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相关的技术规范为依据。
2、分项工程合格率为100%;单位工程验收优良品率95%以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案次)0次。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各项施工报检一次性合格,如果因那一项报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工程结算程序及方式
1、新项目开工,劳务作业队进场之前,必须要先报价签订好劳务协议再进场。
2、班组在签订协议的同时要缴纳30000元整保证金,此保证金待工地本班组劳务内容结束后经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方可无息退还全部保证金。
3、所有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只能从财务借支每月职工基本生活费(借支标准为700元---1500元不等)是根据地区环境来定。基本生活费和开支每月25号左右发放一次。
4、如果有个别特殊情况的人员借支(必须是在本工地干活满2个月的人员)借支同时要班组长和借款本人双签字并按手印。
5、班组在工作中要填写上班考勤表格,月底上交项目部并作为结算附件。没有上班考勤表或不上交考勤表不予以劳务结算。
6、当月工程量结算单签字生效,班组必须要附带当月每个职工的工资单(表格由公司提供),否则停止一切借支。
7、如乙方在当月未能呈报工程量,本月不予计量。施工费用自行保障。次月另计。
8、工程竣工后一次性结清工程量,并与六月后余款全部付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相关的施工图纸一套,并提供本项目的相关技术规范供乙方查阅。
2、及时组织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及安全交底。
3、甲方委派现场施工员,技术员。
4、在施工过程中若乙方不能根据甲方的总体工期要求按期完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增加施工人员,要求增加的人员应于甲方通知后5日内进场。否则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减少合同工程量直至终止合同,勒令限期退场。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另寻分包人的进场费及赶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5、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乙方雇用农民工工资由甲方代发,乙方必须将上月全体人员签字的工资表、考勤表报甲方人劳办审核、签字、复印备案。只有在先行发放农民工工资后,甲方方可根据乙方上月工程款余额情况支付乙方其他工程款。
6、甲方有权按照第九条的约定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即视为乙方在签订协议之前,已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以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察看和核查,并对以下几点内容已经查明:
a 现场的地形地貌和特征;
b 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及监理程序;
c 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所需做的工作范围、性质;
d 安全不利因素;
e 其它意外风险及资料;
1、乙方必须依法用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工人工资。
2、乙方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工地,离开工地时应向甲方请假,未经同意离开工地,罚款1000元/天。乙方承诺的进场设备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则罚款1000-3000元/台。乙方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上岗操作证书。
3、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分包,如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核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以及设计图纸要求,精心组织,科学施工,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等级标准。
5、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业主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并服从甲方委派的现场施工员及技术员监督,施工中若发生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返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重大返工或成品后图纸变更将予以相应的补偿。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好与项目部的关系,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设计图及项目部技术交底标准组织施工,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自检,待自检完毕通知甲方技术员检查,再由技术员通知项目部质量工程师检查。隐蔽工程须业主、监理检查的项目,必须按规定时间提前通知甲方技术员和相关人员,待验收合格现场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乙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不合格项目,不得隐瞒及自行处理,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技术员来报告项目部、监理工程师,按照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和要求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其返工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自行配带的小型机具、小五金及材料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出厂证明书、检验合格证并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其实际规格品种与本工程要求不相符的一例清退出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劳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施工现场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工序安全措施。在安全和文明施工标准上要主动配合项目部要求。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有序进行。
6、乙方在施工中,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时,必须要持有效证件上岗,(没有的公司代办,费用由乙方承担)没有特殊工种证件人员一率不准违章操作、自行作业。如造成业主、监理、项目部罚款及材料损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有特殊证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7、乙方应坚持文明施工的原则,遵守项目部、业主及公司管理制度及地方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注意在施工工程中保持工程所在地环境,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其它环境责任,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长期保持场地清洁、机具和材料堆放整齐,严格按照项目部要求。
8、乙方应在甲方的总体施工计划的指导下,来配制作业人员、满足施工计划要求。当乙方无法满足甲方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时,甲方有权随时调整乙方的工程量和进度计划,或者按照现场考勤发放劳务工人工资,(发放标准是按照施工所在地的地方人均收入月标准除以工日)乙方应无条件的接受。同时增加班组人员及负面影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调整后下达的计划执行,由此所引起的风险和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给以任何补偿。
9、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上的一切法律法规和当地风俗习惯及项目部相关的规章制度。
10、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死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等由乙方承担元费用和责任。乙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人身保险,均由甲方购买,乙方必须全面配合。
11、凡因乙方管理不善而给甲方或经理部造成行政干扰(如雇工到经理部无理取闹等)则每次罚款3000元,若对甲方或项目部管理人员造成人身和精神伤害,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十条、材料、住房、水电供应及管理
1、结构材料和施工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其它材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从甲方领取机具丢失将加以20%的采购保管费。
2、机械设备由甲方提供,除甲方提供机械设备外,其它小型机具由甲方一次性配齐,丢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项目部及本公司供应到场的所有结构材料卸至甲方库房或甲方指定场地。
4、甲方按计算主材数量加 % 的损耗,超耗部分按市场价扣除。
乙方领用结构材料及周转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如发现乙方盗卖材料,视情节处以5-10倍罚款。
5、生产用电、用水由甲方提供。
6、临时住房由项目部统一配置。
第十一条、费用的变更
1、本工程单价为最终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予调整。
a、新增项目,可套用或参照该单价确定新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初步确定,但最终必须经甲方上级公司审核确定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b、任何变更均属于本合同工程范围内,乙方不得拒绝施工。
c、任何合同外的支付或补偿均由甲乙双方初步协商,但最终由甲方上级公司审核确定后再与乙方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争议
履行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桐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劳动部门仲裁解决。
第十三条、其它事宜
1、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检查工作。
3、其他未尽事宜,针对具体情况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结算款后自动失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总体施工计划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0:邹城购房合同书
合同款抵购房款三方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自然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以下简称“原合同”);
2.甲方为 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开发商,该项目位于 。该项目现已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
3.甲方保证丙方购买的下述商品房在该项目销售许可证范围内(房屋位置图详见附件一)
4.乙丙双方均已完全知悉上述房屋的位置、面积、户型等全部信息。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丙方购买上述商品房定金以外部分款项以乙方在甲方处合同款项转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由乙方以在甲方处合同款项代丙方支付上述商品房购房款项中的部分款项,具体金额与付款方式如下:
1.1 丙方支付定金 元认购上述商品房并签署认购协议;
1.2 乙方以在甲方处合同款(进度款优先,进度款不足部分以结算款支付)代丙方支付除本条第1.1项已付定金以外部分房款合计 元(大写: );
1.3 乙方代付本条第1.2项约定的款项前需提供齐全不低于代付购房款部分 的合同款发票及合同款项请款资料(按原合同及本协议执行)。
1.4 丙方与乙方双方经济往来与甲方无关。因丙方需要,购买上述商品房需要以按揭贷款方式偿还向乙方借款的,甲方提供一切手续配合。丙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金额在实际到甲方账户后,乙方提供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次月支付相应款项。
1.5 乙方代丙方支付的购房款部分视同甲方已经按照双方合同履行全面付款(或预付)义务,乙方确认免除甲方一切逾期付款的责任。
1.6 在乙方丙方完善上述1.1~1.5款手续,在首付款(含定金及发布合同 款转付部分)不低于总房款的 30%的条件下,甲方通知丙方 3 日内到指定签约地点以本协议约定商品房相关信息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此协议签署时乙丙方已经就《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全部接受,后期不得以房屋信息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修改条款等任何原因为由拒签。
1.7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甲、丙双方应按该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权利义务,面积补差款、房屋登记费用、契税、维修基金、物业管理等 其他费用均由丙方自行向甲方承担。本协议生效后,丙方即负有按照本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义务。
1.8 商品房交付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为准。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届满时,全部房款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日期实际进入甲方账户的,甲方有权顺延交房时间。具体以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
1.9 本协议项下商品房已享优惠,甲丙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普通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
第二条 乙、丙双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丙方系在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条件下符合购房条件的主体。若丙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的购买商品房的条件或乙方不符合购买商品房条件导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合同网上备案的,丙方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且乙方应承担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放弃一切主张本协议所涉及原合同款项逾期付款的任何权利。甲方在获得乙方关于未成功代付购房款书面通知后次月开始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未成功代付购房款部分的合同款或结算款的支付事宜。
第三条 若因此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本协议所涉商品房未付清全部购房款时,甲方有权解除与丙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另行销售,乙丙方给予解除协议手续配合。如因乙丙方未积极履行解除手续的,承担未解除期间未付房款的同期贷款利率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不承担丙方代付或乙方已付款项所产生的任何利息或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与丙方就履行本协议或其他与房屋有关问题所产生的任何争议与甲方无关,乙方与丙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因乙方丙方解决纠纷,需要甲方参与的,乙方、丙方应当连带赔偿甲方由此付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络方式均以本协议/合同所记载的电话、通信地址为准,双方保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均需以邮政EMS方式寄送,且以邮政EMS网站公示的送达日期为实际送达日。如一方联络方式有变更,变更联络方式方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以本协议约定的联络方式所做出的任何通知均为有效,一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通信地址向另一方发送书面文件(EMS方式)被退回的,以书面文件寄出之日起第五日即视同送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丙方各执壹份。
第七条 本协议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协议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分别确认同意,否则,不产生任何约束力,也不可推定或默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