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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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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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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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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小学补习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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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某些家庭来说,孩子的学习关乎家族的前途,因此绝大部分家长都会认真对待孩子的学习问题。为了给孩子贴心的课外学习服务,理想家教中心特筹办了小学辅导班,周边镇区家长可前来报名学习。辅导机构专职教师面对面辅导,学习氛围浓厚,值得家长依托。

(1)xx小学辅导班招生范围;

本次辅导班主要面向东城、南城和莞城,以及周边镇区小学生,一年级至五年级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辅导班分为三个等级,包括普通提升班、提优班和拔尖班,学生和家长可根据自己的学习状况,报选合适的辅导班。建议选择与自己水平一致的辅导班,教师教学会更贴合学生水平。学生不会感到学习阻力,学起来更轻松。

(2)辅导班招生简章介绍;

本次招生严格控制小学生的数量,每班人数不超过15人,总共45人,配有专职教师6名。教学地点为理想家教中心教室内,配套投影教学和语音教学装备。本次招生采用一至三年级混合、四年级和五年级混合的形式,对高低年级阶段只是进行模块化辅导,从基础至拔尖全面梳理。

(3)课时安排及学费简介;

本次辅导班为95课时/学年,小学低年级为8元/课时,小学高年级阶段为9元/课时。传授学生较快进入学习状态的方法,帮助学生找对知识衔接方法,将所学知识系统化,条理化,并且与课程同步辅导各学科知识。家教中心遵循成长规律,科学培养学习兴趣,侧重扩展多角度思维,指引个性发展。

(4)辅导班报名方式;

开启现场填表报名和线上报名方式,周边家长可直接前往家教中心免费领取报名表,填好后交给现场老师。线上报名的家长,可在本家教网站首页找到报名入口,填写学生资料,提交即可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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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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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 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_”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 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_的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 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 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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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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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为使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 公务用甲种车辆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使用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第四条 公务用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总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第五条 本办法中司机人员的雇用解雇奖惩各项,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处理,不再另订。

第六条 本公司职员因职务上的需要,经常出外执行业务者,得依本办法及下列规定购置业务用车辆。(一)各单位业务用需购车辆时,应依国内采购办法处理。

(二)副理级(含副理)以上人员因公购用机车时,得以150c.c机车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三)科长级(含科长)以下人员因公得购置机车,但以100c.c或以下为限(以下称原价标准)。

上列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使用期限,定为三年,其购置款应依原价标准由公司先行垫付,其中七成由公司负担,三成由使用人自己负担,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按月自薪给中扣还公司。

第七条 非企业个人使用车辆,限组长级以上人员得无息贷款3万元,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并须事先签报核定。唯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第八条 适用本办法所购置的因公个人使用车辆,其所有权概属本公司所有,其应行缴纳的牌照税,燃料税及行车执照费由公司负担,但应依下列标准为限。

(一)汽车以150c.c为标准为标准(副理级以上人员适用)。

(二)机车最高以100c.c为标准。

第九条 凡依本办法所购置的因个人使用车辆,其汽(机)油消耗量及修理费悉由本公司裁定补贴,并依(附表)亲定按月核发。

第十条 各单位所属公务用汽车应由总务部门每月至少将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签报单位主管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第十一条 购置机车使用人自行负担部分,分24个月自薪给中平均扣还。待扣清及期间届满,一切款项缴清后,使用人得向公司申请所有权变更为己有,可由使用人自行处理,并仍视其业务需要,得依本办法的规定再行申请购置新车使用。

第十二条 依本办法购置因公个人使用的车辆,可以随时更换新车,但公司原负担尚未折旧部分(即原价标准的七成尚未折旧部分)及使用人负担尚未分期扣还部分应于换购车辆前一次缴还公司,其计算公式如下:

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须一次缴还公司的金额

第十三条 凡在分期扣还期间款项未缴清之前,遇有下列事情时,均照各该规定办理。

(一)使用人员如遇调职(未能适用本办法者)、离职、停职、撤职等情事时:

1.使用人的分期扣还权利取消,应将该车辆的残价一次缴还公司,其已扣缴的分期扣还额不予退还。该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变更为变更为使用人所有,其残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残价=原车购价(原价标准)×〖sx(〗24-已扣还公司期数〖〗24〖sx)〗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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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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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完善公司的安保系统,保证公司零重大事故,健全公司的夜间值班巡查制度。

二、要求

责任心强,有应变及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三、职责

1、代表公司全权处理夜间突发事件。

2、在夜间代表公司总经理行使职权。

3、督查门卫人员值班情况。

四、制度细则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晚8:30—早7:00,并在门卫处签到,后勤处次日检查签到表。

2、值班人员准时到岗到位,做到不脱岗、不漏人、不擅离职守。

3、值班到岗后启动车间及公司围墙上的防盗报警装置,早上关闭。

4、值班人员夜间对公司进行全面巡查,巡查范围包括:仓库、车间、办公区前后等,每晚不少于2次。

5、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对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日志上记录,重要情况及时汇报公司。

6、遇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应及时处理并拨打相关电话,重要事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7、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值班电话要保持全程畅通,对讲机要充分利用到位,不许使用对讲机闲谈占用线路。

8、值班人员不论因公外出还是私人情况,轮到值班必须值班,若实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做好代班工作,代班同志必须恪守值班制度,并在值班签到表上标明代班情况。不得出现空岗情况。

9、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带外人到值班室逗留、不得有聚众赌博等不良行为。

10、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班情况,视情况扣罚20-50元,对人员安全突发事件未做到及时处理和汇报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或降职处理,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负赔偿责任。

11、值班情况、人员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并负责监督检查。

12、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及值日表见附表。

五、值班人员轮休制度变动如下:

参与值班职工,每月轮休天数由2天增加为4天。

无特殊情况每周休息一天,应选择周六、周日或者生产任务不多的日期休息,不得出现2日及以上连休情况。

值班人员签字处: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河南华通电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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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监控室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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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院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保安人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公司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和观访者必须经值班干部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

四、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五、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值班干部,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六、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监控人员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及时另存入U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

二、监控人员对公司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处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应及时报保卫处。

二、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解决就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学校或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三、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坚持每月的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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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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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XX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XX元的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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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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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为了规范调度班安全生产管理,夯实调度班安全基础,为宣城电网安全运行提供调度保障,制定本制度。

2 、调度运行

2.1调度值班

2.1.1值班主值是当值的领导者,对本值电网安全运行、倒闸操作、工作许可、事故处理、无功电压、经济运行负完全责任,副值应配合主值完成电网监视、倒闸操作、工作许可、负荷管理、无功电压管理及事故处理。值班调度员应坚守岗位,及时准确的处理电网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情,保证电网安全运行。

2.1.2值班调度员进行调度操作时(包括调度操作指令票操作和口令操作)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特别复杂的重大操作应双重监护,操作前应核对现场实际运行方式、分析负荷平衡情况、无功电压运行情况和合解环潮流情况,重大操作还应进行危险点分析和事故预想。

2.1.3值班调度员应对电网实时情况进行危险点分析,制定预控措施,并进行事故预想。

2.1.4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危险点分析、事故预想等各项记录。

2.1.5严格执行三公调度的有关制度,保护电力市场各方利益。

2.1.6调度员值班应按经批准的值班表执行,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经调度班长同意。

2.2交接班

2.2.1交班者应为下一班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接班者应提前10到15分钟到班,接班前4小时内不得喝酒。

2.2.2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得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待处理事故或倒闸操作暂告一段落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2.2.3交接班时应对下列事项进行交接:

2.2.3.1系统及各变电站的运行方式,运行有关注意事项及规定;

2.2.3.2系统负荷、电压及无功补偿情况;

2.2.3.3已执行的和待执行的调令票份数(包括口头命令);

2.2.3.4设备检修工作报告情况及检修工作申请单执行情况;

2.2.3.5继电保护装置投停及定值变更情况;

2.2.3.6事故、异常运行、设备缺陷情况;

2.2.3.7拉、限电情况及用电指标;

2.2.3.8电网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等。

2.2.4交接班时应做好的下列记录:

2.2.4.1交接班记录;

2.2.4.2调度运行值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拉限电记录等口令项数统计;

2.2.4.3危险点分析记录(接班值接班后立即做)。

2.3调度联系汇报

2.3.1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期间受安徽省调值班调度员的指挥,负责正确执行省调值班调度员的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指令;省调管辖、许可范围内设备异常故障时及时汇报省调,华东网调管辖设备异常故障时,也应及时汇报省调。

2.3.2值班调度员在其管辖范围内的调度联系对象为:各县(配)调值班调度员、各变电站站长、值长或主值班员,线路工区和修试工区的工作联系人,电力用户指定的电气联系人,联系人名单需经公司或工区批准或调度协议约定。

2.3.3当电网实际情况需要时,地调值班调度员有权直接与县(配)调管辖的变电所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和发布调度指令。

2.3.4各级值班调度员及运行值班人员在业务联系、发布和接受调度指令时,必须先互报单位、姓名,使用统一调度术语、操作术语,严格执行发令、复诵、回报、录音记录制度。

2.3.5各单位领导向运行人员发布的指令,如涉及地调值班调度员的业务权限时,必须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后才能执行(但在现场事故处理规程内已有规定者除外)。

2.3.6地调与各运行单位之间的调度电话是电网统一调度的重要手段,非调度业务不得占用,调度业务联系必须使用自动录音电话,调度电话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汇报所领导处理,只能使用非自动录音电话或手机进行调度业务联系时,也应事先汇报所领导、调度班长。

2.3.7发生重大设备缺陷、故障、电网发生事故或重要设备跳闸时应及时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总经理、总工程师、调度所领导、生产部、安全部主任、调度班长,设备故障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维护部门处理,负荷变化情况、用户停产生产变动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方式。

2.4调度操作指令票

2.4.1除有关规程规定可以使用口令操作外,所有调度操作均应使用调度操作指令票。

2.4.2正常调度操作指令票由操作前一日白班副值拟定、主值初审,晚班主值复审、副值预发;新设备启动等特别重大操作提前两日白班拟定、初审,晚班复审、预发,班长应对特别重大操作进行审核;临时操作应由副值拟定、主值初审,班长复审。

2.4.3调度操作票的填写应按典型调度操作指令票规定的精神进行,应由计算机开票打印出来,不得有错误,已预到现场的调度操作票因方式变化等原因需进行两处及以下的改动时应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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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殊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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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毒性药品须具有由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主管药师以上的药剂人员负责管理

(二)毒性药品需设毒剧药橱,实行专人、专柜、专帐,帖明显标签加锁保管的方法。

(三)调配毒性药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称量要准确无误,处方调配完毕,必须经另一位药师复核后,方可发出,并行签名。

(四)本院就

诊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药品者,应由多年实践经验的主治以上的医师开方,并写写明病情及用法,一类毒性药品由院长签字,二类毒性药品由药学科主任签字,方可调配,对于民间单方,验方需用的毒性中药,患者购买时,应有购买者所在机关单位出具购买证明。

(五)毒性药品须按药典规定,内服一类药品为一日量,二类药品为二日量,外用适量。

(六)毒性药品应设立专帐卡,每日盘点一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记本。登记本应明患者姓名,年龄,用药品名数及日期,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备后查。

(七)管理人员交接时,应在科主任监督下进行交接,并在帐卡上签字,严格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附;毒性中药及中成药品种。

第一类砒石(红砒)(白砒),水银。

第二类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马前子、生乌头、生川乌,生草乌、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虫、葛上亭长、地胆)红娘虫、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黄、洋金花、闹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轻粉、红粉、红升丹、白降丹、雄黄、九分散、九虎丹、九转回生丹、回生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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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外联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外联,全文共 1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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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规范晚自习管理秩序,现就晚自习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有关规定:

1、教导处和德育处具体负责晚自习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晚自习纪律的控制、检查和管理,对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2、值班干部和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不得迟到。

3、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请假。

4、学生要规范着装,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带等衣服进入教室。

5、学生不得随意在外闲逛,出教室必须经值班教师同意,出教学楼必须经值班教师书面批准,并由值班干部签字同意。

6、值班干部要加强对晚自习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晚自习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如实作好记载,落实好责任人。

7、值班教师要准时到岗辅导,并负责息纪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辅导岗位,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需向值班干部请假,由值班干部安排人顶替,不得脱岗。

8、成立晚自习学生自治小组,由学生会干部和各班学习委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教学区域进行检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记学生迟到,早退情况,检查自习纪律,并对晚自习纪律情况进行记录学生自治小组,由教学部门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9、晚自习任课纳入教师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质量考核与日常课堂教学工作同等对待,并由值班干部检查考核。

二、晚自习值班干部职责

1、值班干部应该提前10分钟(6:50)到岗,分发任课教师课堂纪律记录本及班级学生点名册,并考核任课教师是否按时到岗。

2、负责校园的巡视、各任课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检查、记录好高考班补课教师放学的时间、处理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和校园内的突发事件。

3、处理晚自习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若遇突然停电现象,及时通知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安静坐在教室,待确定短时间不会来电后,才有序地组织学生离开教学楼,并安排教师巡视校园,协助门卫加强校门的管理,确保师生的安全。

4、晚自习结束时,与任课教师一道,组织学生有序地离开教学楼,防止学生因拥挤而出现安全事故。

5、晚自习结束后,收回《值班教师晚自习记录本》,并检查各教室及楼层门窗、电灯、电视、电扇及三楼铁门的关锁情况,锁好底楼大门。

6、21:00—22:00时,负责食堂、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习任课教师职责

1、任课教师应在预备铃前(6:55时)到岗,组织学生作好晚自习的准备工作,并检查楼道各电灯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2、任课教师负责班级学生的出勤检查,对迟到、缺席的学生调查原因并做好记载。对请病假、事假的学生,应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续,否则以缺席处理。3、第一节课7:00—7:55组织学生认真收看《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节目;第二节课督促、指导学生自习、预习、复习(电视必须关闭)。

4、每节课上课铃响后,教师均要点名一次,维护和保持好课堂纪律,对课堂情况做好记载。

5、负责学生仪容仪表及着装的检查,对穿拖鞋、背心、吊肩带等不规范着装进教室的学生进行教育,并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热爱关心学生,严格管理,对违纪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决不了的重大问题,可请值班干部配合解决。

7、晚自习结束后,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对教室和楼道清洁卫生进行保洁,督促班级学生关好电灯、电视、电扇和门、窗,并组织学生有序离开教学楼,防止出现拥挤、踩踏等安全问题,然后教师将《课堂纪律记录本》和《点名册》交值班干部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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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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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政府部门在应急救援中须履行哪些职责?6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体制中的职能进行细化。根据意见稿,违反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将追究刑责。

意见稿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

这些应急措施具体有: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依法发布事故信息等。

意见稿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意见稿还强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根据意见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全文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另外,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也规定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依照上述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及时解除上述规定的措施。

意见稿还要求,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互联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6月5日前,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寄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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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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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小区服务管理(100个怎么办)

1、上岗前应该怎么办?

答:员工上岗前,仔细检查着装,做到整洁统一、按规定

佩带胸卡,带好对讲机等必备用品,方可上岗,由领班员列队检查。

2、员工~时,怎么办?

答:员工~前,应做好本岗位的工作记录,认真做好与下一岗人员的交接工作,与~人员共同进行岗位巡视,对岗位上曾发生的问题,认真与~人员交代清楚,物品移交清楚,在~人员签字认可后,方能~。对于正在处理的问题,在得到领班认可后,方可交接,否则,必须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交接。

3、到~时,~人员没到位,怎么办?

答:岗上人员~时,~人员没到位,应通报当值领班,说明情况,当值领班应与~领班共同协商,安排好~人员,以保证按时交接。在~人员没到位时,岗上人员不得离岗。

4、正在进行交~,岗位上发生问题时,怎么办?

答:员工正在进行交~,但岗位上发生问题,应暂停交接,以~人员为主进行处理,~人员应做好协助工作,待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交接。领班员和领班员交~时应把所有岗位的出勤情况登记清楚,检查各岗位的物品,带领本班人员妥善处理岗位中所发生的问题。

5、人员进出流量较大时,怎么办?

答:员工在岗位上发现进出人员流量较大时,应注意人员的流向,做好巡视工作,大堂接待应主动为客人开启玻璃门,以方便客人进出。门岗发现大批外来人员进出小区,又无明确目标时,应仔细做好盘查工作,无出入证严格控制进入小区。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领班员。

6、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怎么办?

答:发现外来人员在小区闲逛,应上前有礼貌地进行询问,弄清其逗留在小区的目的,确属闲逛与业户无关系,应劝其离开并进行记录,必要报领班处理。

7、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时,怎么办?

答:遇有外来人员欲在小区摄像、拍照,应加以制止,问清原因,确需摄像、拍照的,应与管理中心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必须加以制止,并劝其离开,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8、业主赠小礼品或小费时,怎么办?

答:客人赠送小礼品或小费时,管理员应该婉言谢绝,如难以推辞的,收下后应交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9、拖欠管理费怎么办?

答:住户拖欠管理费用,应用电话或书面的形式通知该户讲明所欠费用、滞纳金和交费期限,如期限已过仍未交费,应派专人追缴,对拒不交费的,讲清“你不交费,不能保证为你提供服务(包括水电供给)”,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10、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怎么办?

答:业主出差或长期不住,首先了解业主外出需要的时间,及时做好记录,并提醒其关闭水、电、暖、气等家用设施,同时确定每月管理费的收缴。

11、不交停车占道费或场地养护费怎么办?

答:经多次做工作仍不交费的控制车辆出入。

12、租住户不按时交纳费用,怎么办?

答:租住户交纳物业费用应在业主的租房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属于业主交的由业主交纳,属于租住户交的由租住户交纳,租住户不交纳时,业主负违约责任。

13、住户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付各项物管费用怎么办?

答:承接物业时住户已签收,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和保修范围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我们应积极主动给住户联系催办帮助解决问题,保修期已过出现的问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由我公司申请维修资金负责维修。因为经费的用途和征收渠道的不同,住户不能因此拒付各项物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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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施工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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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名称(发包方):乙方单位名称(承包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确保工程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铁路专用线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区间路基、桥涵、拆除工程、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与 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工程结束,协议自行终止。

三、总则

1.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在发包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制定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五同时”原则,杜绝“三违”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4.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

5.工程建设期间,承包人指派专方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发包方指派专人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以及规程、制度执行情况。

6.本协议双方主要负责人是该方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该方安全管理负全责。

7. 双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完成。

8.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四、发包方安全责任

1.对承包方的各项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1.2 相关负责人、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 配备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等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1.4 人员超过300人的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超过50人的专职安全员的数量达到相关要求,50人以下的设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和经历符合相关要求,持有资质证书。

1.5 人员名单、年龄、身份证、健康证明。

2.开工前发包方、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在开始施工前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报发包方批准。

4.发包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承包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5.发包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承包方联系安全施工方面的工作,联系电话 。

6.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五、承包方安全责任

承包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承担安全责任。承包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承包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铁路安全规程、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用工的合法性。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监督人员。承包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

5.承包方施工前,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必须编制“三措一案”(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交发包方审核,对“三措一案”不合格的,不允许开工作业。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承包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承包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承包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资格证书。

8.承包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对危及人身和重要设备安全的隐患,要停工整改,经检查确认隐患确已消除后方可准许继续施工。

9.承包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得擅自拆除、更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的监督、检查,对发包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2.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等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发包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3.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交通、火灾、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4.承包方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设备(含造成向莆线既有结构损坏等)事故,由承包方负全责。

15.承包方因施工原因影响向莆线联调联试等问题,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责任。

16.承包方施工中造成第三方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七、施工安全保证金

项目开工前,发包方在与承包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明确预留工程款的1.5%作为施工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发生有承包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行为,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八、考核管理

1.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扣安全保留金的100%,并对其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发生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100万元;

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处罚50万元;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20万元;

5.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每台次处罚8万元;

6.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10万元;

7.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8.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10 万元;

9.发生承包方负主要责任的较大交通事故,每次处罚5万元;

10.发生一般事故,每次处罚1~5万元;

11.对承包人在施工中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监理单位或发包方有权处罚50元至1000元。

12.由于发包方或承包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3.合同履行中,发现承包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4.承包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5.特种人员无证上岗,处罚承包方800元/人次。

16.承包方对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处罚承包方按20__元/天。

17.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处罚10万元/次。

18.承包方在作业中,如果违反了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无须承包方签字同意,发包方按发包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相关标准进行处罚,承包方在2日内将罚款交到发包方,超时未交按2倍罚款金额在保留金内扣除,对超出保留金部分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方对安全文明考核不得有推诿、搪塞、讲情、讨价等现象,如发生上诉现象按照罚款金额5倍处罚。

19.本标段所有工程竣工后实现安全目标,未发生事故及施工不文明行为,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进行适当奖励。

九、本协议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经承、发包双方签章后与合同文本同期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承、发包双方各执二份。

十、其他事项

承、发包双方约定的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安监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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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品管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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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控制,杜绝工作中的随意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用具、家具,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容器等。

第三条、本公司规定,单位价值在50元—1000元之间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处理的用具物品列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餐巾纸、香皂等在物料用品科目核算,不作为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条四条、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办法:

(一)科目设置:公司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和“在用低值易耗品”,各实体资产会计设置“在用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和“低值易耗品二级明细科目”。

(二)账簿设置:公司财务和各实体财务主管会计分别设置一级明细账,各实体财产会计设置二级明细账和台账,对低值易耗品按类别、品种规格进行数量和金额的明细核算。

(三)分期摊销的低值易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分期摊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时,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报废时,将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四)低值易耗品摊销期限:

不锈钢类2年陶瓷类1、5年铁制、铝制品1年维修工具1、5年毛毯2年口布、毛巾类1、5年玻璃制品0、5年其他均为1年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根据其使用期限的长短采用分期摊销法。

第五条、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与入库:低值易耗品由公司采购部负责统一购置,购置前须填写“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购入后,统一由公司仓库负责验收入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数量,看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并签字。验收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由保管员留存并据以登记台账,第二联为财务联,由保管员转财务部资产会计记账,第三联为结算联,由经办人据以报销。低值易耗品入库后,保管员应按类别、品种规格合理摆放,禁止乱堆乱放。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一)各部门需用低值易耗品时,应填制“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到仓库领取,保管员要对“值易耗品领用凭单”认真审查,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全备的应拒绝发货。

(二)“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一式四联,采用一物一单制。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实体财务记帐凭单第三联:公司财务记帐凭单第四联:使用部门

(三)使用部门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分类顺序保管,以单代帐,作为进行实物管理的依据,并据以登记本部门物品清单。

第七条、低值易耗品的转移,退库和经管人变更

(一)各班组、部门间的低值易耗品转出、转入和退库应办理以下手续:填制“资产调拨单”一式三联,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财务各一联,实体之间调拨填制四联,必须经过各实体主管会计,分清临时借用和长期使用,以便作帐。

(二)本使用部门低值易耗品的经管人员变更,应及时填写“财产责任书”上的“经管记录”以分清责任,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

(三)职工调离公司,必须将自己经管的低值易耗品移交各归口管理部门,由部门经理签署后,方可调出。各实体负责人调动工作或实物负责人调动工作,必须报财务部办理离任审计。

第八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低值易耗品提前或超期报废,都应及时办理如下手续:

(一)使用部门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凭单”,写明报废理由,一式三联送交财务部办理报废事宜。

(二)财务部对申请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要查看实物,并会同工程部认真核实,并填写处理意见,经总生理批准后,予以报废处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低值易耗品提前报废的,经总经理批准,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三)批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财务部及工程部技术人员对其实物进行估价,有残余价值的由使用部门填制入库单到仓库办理废料入库手续。

(四)手续完备的“低值易耗品报废凭单”由使用部门和公司财务部各存一份,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原“低值易耗品领用凭单”应与“报废凭单”附在一起,作为低值易耗品减少的依据。

第九条、低值易耗品的盘点制度

(一)各实体资产会计每月必须对低值易耗品盘点一次,并每月完善“财产管理责任书”的签字手续,并将盘点表上交财务存档。

(二)各实体资产会计每周负责统计本部门的陶瓷报损额,并对报废的物品要填制报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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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首季起险企只上报偿二代报告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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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起险企只上报偿二代报告

导读:决定结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双轨并行”的过渡期状态,正式切换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以下是由第一范文网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保险业监管新制度:首季起险企只上报偿二代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明确将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简称偿二代)。从2019年一季度起,保险公司只向保监会报送偿二代报告,停止报送偿一代报告。这意味着我国保险监管将全面实行“风险导向”新制度,实现质变。

昨日,中国保监会财务会计部主任任春生在保监会举例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正式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结束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双轨并行”的过渡期状态,正式切换为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

偿二代建设于2019年启动,经过三年努力,2019年2月偿二代正式发布并进入实施过渡期。在建设过程中,保监会始终以风险导向、中国实际和国际可比较三个基本原则,构建了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大趋势,具有知识产权的新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从2019年开始,偿二代顺利完成了4个季度的试运行,显示出风险可控、成效显示、运行平稳。“从去年一季度测试中的10多家不达标,到四季度只有6家不达到,整体运行平稳,趋势向好。一些保险公司通过补充资本金调整业务结构等方式,实现达标。”任春生表示。

那么,偿二代实施,对于高现价产品多的保险公司有什么影响?任春生表示,业务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的公司,受到的影响更大。

这说明偿二代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我国保险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保险公司转变发展方式,引导行业转型,更多地推出业务结构好,有着更多保障性的保险产品,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同时,也将进一步深化保险监管改革,为人身险费率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在偿二代下,对于险资在资本市场举牌和购买股权影响有多大?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监管一处处长郭箐表示,偿二代对于保险投资的影响,不同公司影响不同。在偿一代下,保险公司改善偿付能力方式有限,但在偿二代下,给予保险公司管理运作空间很大,经营管理好的公司和经营管理能力不好的公司区别也很大。

保险公司不仅可以通过股东增加资本金,还可以通过改善产品业务结构,调整股票股权投资标的等方式,用内生性方式,提高公司自身偿付能力充足率。

相信保险公司在选择股票标的物时,会更加重视质量,提升对于蓝筹股的投资占比。

下一步,保监会将稳妥有序组织偿二代实施,不断完善保险监管。

一是按照“十三五”规划建议,完善保险业审慎监管体系。

二是跟踪完善偿二代标准,发布偿二代配套标准,通过监管升级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服务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

三是继续做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状况的监测、分析、预警等工作,做好风险防范,守住风险底线。四是运用偿二代国际影响力,积极参与国际保险监管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为我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贡献力量。

中国保监会主席近日在2019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防范偿付能力不足的风险。2019年是偿二代正式切换的一年,这对保险机构的偿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特别是在当前各类风险不断积聚的背景下,更要牢牢守住偿付能力这条红线。

要持续监测偿二代切换后各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重点关注试运行期间偿二代指标不达标的公司,和压力测试下偿付能力风险较大的公司。

据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正在修订过程中。保监会还将开发专门的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

目前,保监会财务会计部和偿付能力监管部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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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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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办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适应现代效能机关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 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与专家辅导、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办党组全体成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办纪检组长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4、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秘书科科长和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2月1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1篇以上。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要认真做好学习报告备案工作,每年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

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2、党课教员人选。办副县以上领导干部为党课教员。

3、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和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4、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教员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5、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突出四项基本原则、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教员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6、组织实施。机关党总支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三、业务学习制度

1、学习目的:通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机关干部办事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机关干部掌握现代化建设的本领,拓展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增长才干,解决好服务中心工作的问题。

2、学习时间:原则上集中学习为每月第三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也可与窗口培训相结合。集中学习由机关正、副科长轮流负责授课。

4、学习内容:文秘写作、法律法规、计算机知识、文明礼仪、纪检监察等相关业务知识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学习要求:

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授课者应认真负责,精心准备。每年年底,将由全体中心管理办全体干部职工投票评选出3名优秀授课者,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自学制度

1、学习目的: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2、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3、学习要求:所有在职职工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原则上规定机关正县级领导每月读3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县级领导每月读2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副调研员每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科级干部每2月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一般干部职工每季度读1本书,写1篇心得体会。坚持写读书笔记,每名干部职工每年自学书目笔记不少于1万字。

县级领导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组书记负责督查,科级以下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督查组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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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劳务公司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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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本规章制度,供大家遵守执行。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第四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并执行1至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公司有权即时辞退。

第五条、劳动合同期满,如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且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四节、纪律

第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员工应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

第三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做到当日工作当日毕。

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生产,保持施工环境整洁有序,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严禁无中生有、_____惑众、搬弄是非。

第六条、同事间团结友善、互尊互重,发生矛盾找工地负责人协助解决;严禁相互谩骂、打架斗殴。

第五节、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条、考勤由各班组长统一负责,员工必需当日和班组长核对好工日,每月做一次总核对,并签字认可。

第三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或中途离岗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节、工资福利

第一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府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公司管理人员按员工职务、职称、劳动技能、工作态度、贡献大小综合评定。

第七节、安全质量

第一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班组,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

第二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时刻牢记“安全至上”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听取公司的安全教育和班前讲话和安全技术交底,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三条、特种工种作业必须经职业部门考核,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并经所在班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严禁带病作业、酒后作业、超负荷作业。

第五条、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以国家规范和标准为施工准绳,坚持文明施工,精心施工,并在施工中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和工作安排。不得顶撞、谩骂甲方管理人员,如有争议,可找公司领导协调解决。

第六条、严格把好质检关,前道工序未达到施工标准的,坚决不充许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发生质量事故的,一定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即时制订整改措施。

第八节、卫生守则

第一条、不乱倒饭菜、不乱扔杂物、不随处大小便。

第二条、保持宿舍清洁有序,被子床单叠放整齐。

第九节、奖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_____和物质_____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对以下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1、维护本公司利益,使公司免遭经济或财产损失的,经公司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2、提出并实施重大管理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_____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公司管理人员不称职行业进行举报,经公司核实属实,予以一次性奖励。

5、见义勇为,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三条、对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及相应的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处分分为警告、记过、开除。对于员工的经济处罚及相关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早退或中途逗留在半小时之内的。

(2)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特种工作业不配戴防护用品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嬉闹、闲谈的。

(4)在工地上吸烟的。

(5)在生活区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处大小便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50元:

(1)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2)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3)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4)非信号工作业人员,擅自动用信号标识指挥作业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0-_________元的罚款:

(1)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2)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5)发生质量事故,造成原材料浪费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第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的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行凶斗殴、_____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损害企业形象,给社会、给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3、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的。

4、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5、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6、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1、泄露或出卖商务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十节、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本劳务公司。

第二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以上条款,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各项规定,凡因违反以上条例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因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公司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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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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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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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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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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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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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以下简称本社)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和职工代表大会在审议重大决策、监督管理人员、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权利和作用,调动广大员工共同办好邯郸市城市信用社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是本社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组织机构。

本社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工会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行政领导班子应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第三条本社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员工的三者关系,在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应积极支持行政领导班子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行政领导班子须尊重和支持职代会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正确行使职权及职代会做出的各项决议。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

第六条依据《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大会可合并召开,称为职工(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本社章程;

2、选举、罢免董事会成员或经理,审议批准董事会或经理的工作报告;

3、选举、罢免监事会成员或监事,审议监事会或监事的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本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固定资产投资方案,企业财产处理方案,增减股权设置方案,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正和清算方案,员工培训计划;

5、审议批准本社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

6、审议本社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并决定本社职工工资形式、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公益金使用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7、审议决定本社的集体合同草案、工资协议草案和职工奖惩办法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8、评议、监督、推荐本社各级管理人员,并提出奖惩、聘任或解聘的建议;

9、本社职工代表大会上,由行政领导与工会主席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协议,为本社发展的共同目标,互相承担义务,保证贯彻执行。

第三章职工代表

第七条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社正式员工,均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八条职工代表中,应当有一线人员,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方面的员工,其中总部和营业部主要高中级管理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为了吸收有经验的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在本社范围内,经过民主协商推选一部分代表。

职工代表以营业部(总部机关)基层工会为单位组成代表组,推选出组长。

第九条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全体员工负责,选举单位的员工有权监督或撤换本单位的职工代表。

第十条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对本社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参加对本社高级管理人员的质询。

三、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对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十一条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工作水平和参政、议政的能力。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员工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中应有党委负责人、企业经营者、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之和超过半数。

第十三条参加本社董事、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职工代表大会有权撤换参加董事、监事会的职工代表。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经营者、总部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以投票表决方式,经过半数以上的全体职工代表通过。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问题也应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围绕增强本社的活力,促进业务技术进步和电子化进程,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济效益及针对本社经营管理,分配制度和员工生活福利等重要问题确定议题。会议议题最迟要于一周前向职工代表公布。

第十六条职工代表大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情,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修改。

第十七条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由总部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代表(团)组长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本社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五章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第十八条总部工会委员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下列工作:

一、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

二、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宣传工作。

三、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

四、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员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五、向员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职工代表学习政策、业务和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素质。

六、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请和建议,维护员工代表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本社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总部工会有指导、支持、维护职工代表组和代表个人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二十条各营业部和总部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员工大会或职工代表组等形式,对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事务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民主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各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总社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草案由本社首届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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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地宿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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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 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情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 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

第四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 退宿:员工离职 (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必须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 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 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 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十二条 注意安全,放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三条 员工宿舍的公用水电设施若有损坏,宿舍长必须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房室员负责。室员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四条 按时作息,宿舍就寝时间以不超过晚间十时为原则;休息后不得有干扰他人宁静之行为。上、下夜班员工应保持安静。

第十五条 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六条 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士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在男宿舍逗留;员工亲友来访,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若确需长时间逗留,须报经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条 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7.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个宿舍由宿舍长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下水道因卫生不清洁造成的堵塞由责任人承担其维修费用,如无法明确责任则由所住房间员工平均分摊。

17.3 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区内一律禁止饲养家禽、家畜。

17.5 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第十八条 行政人事部每周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每月综合评比一次,确定相关的奖惩制度并据以实施。

第十九条 员工必须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和睦相处。

第二十条 处罚规定。违反上述款项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通报、记过、开除及10元-100元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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