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24年教资报名时间实用20篇

浏览

4786

范文

359

关于调整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37 字

+ 加入清单

各委托送检单位

我司自20xx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公司全体人员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18:00);请您根据需要调整送检时间,如您需在我单位下班时间送检,请提前联系客户服务部人员,方便我部安排人员受理。

另外,周六、周日我部照常上班,上班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如您需在周六、日委托送检的,请联系当天值班人员;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正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固定时间租赁班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住址________,

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因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规定,该职工自愿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发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

签发机构: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企业关于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25 字

+ 加入清单

各部门:

根据总经办通知安排,自x年5月2日起至9月30日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夏令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特此通知,望各部门切实执行!

夏令时的利弊

优点

高纬度地区由于夏季太阳升起时间明显比冬季早,夏令时确实起到节省照明时间的作用。

不少零售商对夏令时持肯定态度。美国的糖果商院集团已经游说美国国会将夏令时延长到11月,因为万圣节是糖果销售最旺的季节,而家长们不希望孩子们在天黑以后还在外面游逛。

有人认为夏令时对患有夜盲症的人大有好处。

除了节约了电,也让人们养成了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弊端

对低纬度地区,夏令时作用不大。尤其这些地方在夏天十分湿热,夜晚降临时闷热无法入眠,而清晨正是睡眠的好时间。

当夏令时开始和结束时,人们必须将所有计时仪器调快或调慢;当夏令时结束时,某些时间会在当天出现两次,这些都容易构成混乱。

夏令时违背了设定时区的原意──尽量使中午贴近太阳上中天的时间。

其他争议

夏令时让俄罗斯每年能够节约20亿千瓦小时的电量,但这个数字只相当于两三个火力发电厂的发电量。该制度也使法国用于照明的能源消耗减少4%。有人认为夏令时在旅游业和能源消耗上获利不明显,还扰乱了儿童和老年人的生物钟,违反人的正常生理节奏。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19 字

+ 加入清单

20__年央视春晚上,王铮亮以一首《时间都去哪儿》直击人心,感动不少中国观众。“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听到这儿,我不得不被这首意味深长的歌曲所感动,也情不自禁的潸然泪下,更不由自主的问自我,时间都去哪儿了呢

我想,必须有不少人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时间都去哪了那么你的时间到底都去哪儿了呢是花费在玩耍上,还是用在了学习上;是消逝在你的懒散中,还是流逝在你的勤劳中;是在你的怨言中度过的,还是在你的欢乐中跃过的……

想到这儿,我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了作家朱自清笔下的散文《匆匆》。为什么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些逃去如飞的时间又到了哪儿呢

那些日子呀,都已经成为了过去,都已经成为了记忆。在那些日子里呀,你干了些什么,那些时间就去了那里。时间都去了你所干的事情那里,一点一点的消逝。麦金西以往说过这样一句格言:时间是世界上一切成就的土壤。时间给空想者痛苦,给创造者幸福。是的,这就话说的一点也不错。正是因为那些“创造者”爱惜每一分钟,节俭每一分钟,才会有所成就,有所创造,才会幸福、欢乐,取得成功。而那些对时间价值观认识错误的人,不懂得“时比金贵”,才会虚度光阴,浮想联翩,生活在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终究是醉生梦死,一无所成。要明白,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终究会抛弃他。

人生就像一条漫长无尽头的道路,但也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时间都去哪了》这首歌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明日何其多”,“春去秋来老将至”,“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些名言警句,诗词歌赋,大家再也熟悉可是了。可有多少人真正的心领神会,应用于生活中呢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所以“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此刻,难道我们的时间是去了玩耍、懒散、怨言那里吗难道我们还要把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吗不,不能再虚度光阴了,要用有限的时间做有意义、有价值的事情。若说时间消逝太快,不够用,那我就得引用鲁迅先生的话:所谓天才,只可是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了。的确,时间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是靠人挤出来的,你若看重时间,时间自然会回馈给你丰富的“礼物”。

人生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桩十分沉重的工作,有着独特的使命,这都需要时间一点一点的来完成。时间虽然是一去不复返的,是来去匆匆的,但又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所以,我们更要珍惜时间,争分夺秒,好好学习,把握好青春年华,发愤图强,向成功的大路勇猛前进!不给“历史”留下遗憾。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847 字

+ 加入清单

我在双腿迈入校园的那一刻起,就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涌上了心头:哈,我是初一新生了!

窗外是依依青天,菁菁校园。我走进了七(12)班的大门。在这间教室里读了几个星期的书,女生们倒是在发扬古人留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优良传统,上课认真作笔记,下课忙着整理,连出去玩的时间也只有一两分钟。而男生们却偏信‘初中男生成绩绝对胜于女生“之类的话,凭着上帝赐给他们的好脑袋,而不屑于做琐碎的案头工作。久战沙场的老师见罢,想出了“万能清醒剂”――考试!几场考试下来,一看,六十几?不!一下子全都不由自主地收起了骄狂,重新对着书本,认真起来。

通过这次考试,同学们基本了解了自己的处境。不拼还是不行,谁也不想落伍,现在七年级(12)班到处都是火药味儿,同学们之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不到关键时刻,谁都不肯认输。

现在的初中生活,可不比小学,作业虽多了点可题题简单,三下五除二搞定。可是现在那些题目可是越来越深奥了,还有那么多的课程,门门都要考试,一系列的小测验也如三月的毛毛雨一般“哗啦啦”地下个不停。我们面对这一系列的考试,也只有硬着头皮熬夜,上下两眼皮打架不说,第二天,不是这位同学长出“熊猫眼”,就是那位同学眼中长出了血丝,再过份一点的,那可就是利用上课时间睡觉了。沉重的代价自然也是免不了的了。

数学老师来上课了,下课临走时留下了几句话:“马上国庆就要放假了......”话未说完,就听见同学们的一片欢呼声,有些同学则捂住了耳朵,只有老师在讲台上大叫“安静”。几十秒后,全班安静下来,老师又接着说:“国庆长假放完来上课时马上考数学。”说完就拿起书本走了,只留下这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和愣在一旁的58名同学。半天,才说了一句话:“又考呀!”虽然同学们看起来压力很大,但是,我明白,我们班的同学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有把握来迎接下一次数学考试。

秋天的闲阳静静地照着我们,和风中闭着双眼领略这无边的美好,足以让人感到超脱、潇洒、自然,这和风带着所有的热情和留恋走进了又一个秋天,拥有新的感受,迈向成熟。

展开阅读全文

篇5: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_国旗下讲话稿_网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72 字

+ 加入清单

两篇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

时间是流水,一去不複返;时间是閃電,轉瞬即逝;时间是光影,一閃即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欢迎大家阅读。

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一: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所演讲的主题是《珍惜时间》。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

诗人的高歌,伟人的教诲,哲人的感慨……时间,曾有多少文人墨客为它赞美,为它歌颂!

有人把时间比作金钱,为了言极它的珍贵,却无法突出它的价值!或许有人反驳:人一生劳碌,无非就是为了金钱,从而得以生存,是在以时间换取金钱为代价的。可是人生在世,难道就只为了生存吗?还在于活得幸福,活得鲜明!金钱失去,可以由时间换回,然而,却从来没有人能用金钱买到时间。

有人把时间比作智慧,为了说明它是用金钱买不来的,还需经过努力,拼搏、思索、创造……但,即便费了这番心思,仍旧无能由魔掌中夺回时间!它太渺茫了,无影无形,漫天飘摇,可世间一切物质却又无一不是在它的控制下生存。

“花开堪折则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只有善于用时者,才能取得胜利!

在时间的注视下,有人在努力,有人在消磨;有人迎向进取,有人自甘堕落;有人将年华虚度,有人勤恳奋发……有人满腔热血,毕生充实;也有人华发早生,无为而终。时间有一颗明事理,辩黑白的心,它有一双雪亮的眼睛。时间喜欢有志气,敢和它竞争的人;痛恨任人摆布,随波逐流,抱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态,不思进取的懦夫!

闲散而过,终日重复碌碌的衰败,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辜负了所有寄予期望的人!亵渎了时间,负了它的债,就将受到它的严惩!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愿青春江河滚滚奔向大海,百花年年开不败!

经历了沧海桑田的旷世巨变,我们要扬起未来的风帆,勇敢地迎向挑战,面对考验,无畏风暴,劈风逐浪。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大道,达到海岸边的天堂!

机不可失,时不等待。虽然我们欠缺了很多,尽管我们并不完美。但我风华正茂,朝气蓬勃,我们满怀信心!我们会竭尽全力去开拓,填补缺陷!即使失意,也坦然。

年轻的一代,有愁畅,懂得缅怀,但不等于是悲观妥协,一蹶不起!朋友们,列宁曾说:“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让我们都长一双透视眼,在无形中捕促时间,同它斗争!

我们把握每个时刻,将它紧紧抓牢,共创辉煌!

谢谢,谢谢大家!

共2页,当前第1页12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74 字

+ 加入清单

据说,在美国夏威夷岛上的学校,每天上课前学生都要念这样一段格言:

"一个人一生只有3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经过去,永不复返;今天已经和你在一起,但很快就会过去;明天就要到来,但也会消逝。抓紧时间吧,一生只有3天!"

这段富含哲理的格言,意在提醒我们不要虚度光阴,要珍惜时间,珍惜人生,不要虚度年华,浪费生命。

的确,“昨天、今天、明天”这三天中,最具实际意义的是今天。这是因为"昨天"已经过去无法找回来,"明天"还是个一个未知数,唯一能抓住的就是现实的今天。抓住了每个今天,也就抓住了每个昨天和明天;失去了今天,也就失去了昨天和明天。 无论什么人,要想今天胜过昨天,明天又胜过今天,只有努力于今天。

我国国画大师齐白石,坚持每日作画,除身体不适外,从不间断。85岁那年,一天他一连作画四幅后,又特为昨天补画一幅,并题字道:"昨日大风雨,心绪不宁,不曾作画,今朝制此补之,不教一日闲过。”

"不教一日闲过",所有业有所成者莫不为此。爱迪生为了科学发明,紧紧抓住每个"今天",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除了吃饭、睡觉、活动,几乎没有闲过。每天延长工作时间就等于延长了生命。因此,当地79岁生日时,便称自己是135岁的人了。爱迪生生活了85岁,仅在美国专利局登记的发明专利就有1328项,平均15天就有一项发明。大家想一想,如果爱迪生不珍惜每一个今天,他能有这么巨大的成就吗?

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在每一个今天的每一时刻里。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该怎样把握今天呢?

作为正在学习的同学,抓住今天的最好办法,就是集中智慧、精力和热诚,投入到一个"今天"的学习活动中去。

“今日事,今日毕。”“在规定的时间做规定的事情。”这是XX市外国语学校的格言。同学们,扪心自问,你们做到了吗?

每天上课时你们的书本和相应资料准备到位了吗?

每天的家庭作业按时完成了吗?

每节课在认真听讲吗?

规定的时间该做的事做完了吗?

“今日事,今日毕”了吗?

同学们,发言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想把钱鹤滩先生的《明日歌》送给大家,"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今日有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

同学们,世间最可宝贵的就是今天,最容易丧失的也是今天。“努力请从今日始”,让我们赶快行动起来,认真把握今天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明天的梦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是时间?一种科学的解释,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时间的脚步匆匆,永远不会受外界影响,因外界的变化而停止。时间永恒存在,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用于工作的时间更加有限,大概也就四五十年,因人而异。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把握生命的宽度,或者说质量。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使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为实现理想,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呢?学习一下时间管理,你一定会从中得到启发和答案。

时间管理,就是一系列的选择,用什么时间来完成什么事情的选择题。时间管理,管理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对个人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管理,它最根本的要素是,要事第一。所谓要事,就是每个人认为重要的事情,譬如关心照顾家人,为自己的爱车做一次保养,或者是同事讨论一个流程优化的方案等等。如果把人生比作一个容器,要事是大石头,琐事比作小石子的话,该如何操作,才能把这些大石头和小石子都装进容器呢?也许有些人会把小石子首先倒入容器,然后再放入大石头,但是发现大石头很难全部都放进去了。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没有做,生命就结束了,这怎么行,一定要把这些大石头也都放进去才行。但是到底该如何放置,才能全部都放进去呢?答案是,先把大石头都放入容器,然后再把小石子倒入,小石子会顺着大石头的缝隙,填满整个容器,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就是要是第一,无论生命中的每个阶段,还是每一天,我们都应该先去做最重要和最该做的事情,只有如此,我们的生命质量才能达到最高。

什么是要事,这个因人而异,因为每有人的理想不同,目标也不同。要事,是个人认为有价值,符合使命和价值观,对理想和目标的达成有意义的事情。要事的完成,能够极大地支持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这就是要事。要做好时间管理,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才能确定哪些是重要和紧急的事情,然后把事情分配到,时间管理的四个象限中去。

时间管理四象限,是时间管理的有效工具之一。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四个象限,即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不重要紧急和不重要不紧急。重要紧急的事情,无疑是首先要完成的事情,但是重要不紧急,即第二象限的快速及时完成,能有效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而第三象限,即不重要却紧急的事情,会干扰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工作的进行,所以应该懂得sayno,提高个人抗干扰的能力,通过流程来规范共性的问题,来减少第三象限的事情。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当然要尽量少花时间去做,譬如打游戏、和同事闲聊、看韩剧等,可以合理的分配时间到第四象限,来调剂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更加有滋有味。第二象限事情的有效完成,可以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那么,第二象限中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

学习充电、健身锻炼、建立人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能有效促使计划达成的工作任务,就是第二象限要做的事情。凡是高效能的人士,都活在第二象限。高效能的人会花65—80%的时间在第二象限,而重要紧急的事情,只占用他们10—15%的时间,15—20%的时间在处理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而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占不到5%。如果你长时间停留在第一象限,或者说处理重要紧急时间的事情过多,那么你将会感觉非常疲惫,甚至崩溃。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多安排时间做第二象限的事情,来避免重要事情变得越来越紧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66 字

+ 加入清单

各处(室)、分局(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通知》(乌党办发〔x0〕96号)精神,为缓解我市冬季上下班时段的城市交通压力,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作息时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x0年x月18日起,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冬季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10:30-14: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19:30。

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解决作息时间调整后的具体问题,并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有效管理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250 字

+ 加入清单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这是陶渊明感慨时间的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听到的关于时间的话有很多: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金钱等等。其实,时间不仅仅是金钱!时间远比金钱更宝贵,更有价值。因为,花费了金钱,尚可赚回,而一旦丧失了时间,任何人都无力挽回。但往往我们工作生活中很少会意识到由于不正确的使用而对我们的时间所造成的浪费。管理好自己时间的真正意义便是为了避免浪费更多的时间,也就是尽量安排得让我们能够在同一时间做更多的事情,提高自己使用时间的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就我自己而言,在平时工作和生活中经常有兼顾不暇的时候,忙忙碌碌一整天,不可开交,但是效率极其低下,完全不知道自己都做了什么,毫无成就感。关于如何管理时间,我先卖个关子,下面就听听关于时间的歌曲吧。

要做的所有事情一般可分为四类:

(1)紧急且重要的 (2)不紧急但重要的

(3)紧急但不重要的 (4)不紧急也不重要的

这四类中,(1)需要去做,(4)不要做。这样的结论一般容易得出。那么(2)和(3)要做哪一个呢?答案是(2)。放弃不重要的事情,可以使你更专注于重要的事物。要努力安排好不紧急但重要的事情,安排好它们,因为你知道,(1)经常会把你搞得手忙脚乱,事实上时间管理大部分集中在(2)这个范围内,所以,抓紧眼前的时间,去干十分重要的事。 造成我们浪费时间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节约时间和充分利用时间的最佳方法之一是预先思考,周密计划。你想成功你就得珍惜时间,你想珍惜时间你就必须计划时间。专门安排出时间做计划。没有计划的工作容易令人陷入盲目。尝试着用10分钟的计划来为你节约两个小时的时间。一个有效计划可以分为长期的、中期的和近期的。比如一个读书计划:我的长期计划是想在3个月内读完整套5本,中期的就是读完其中的一本。近期就是每天利用多少时间来读这本书。

计划制定好之后,剩下的就是严格执行。不要抱怨任务怎么这么多如果你在制定的时候已经充分考虑到你可利用的时间。除非你完全没有执行这个计划的能力,否则不要轻易对计划进行大的调整。如果你有一整天的时间可以做某项工作,你就会花一天的时间去做它。而如果你只有一小时的时间可以做这项工作,你就会更迅速有效地在一小时内做完它。 时间管理并不是要把所有事情做完,而是更有效的运用时间。时间管理的目的除了要决定你该做些什么事情之外,另一个很重要的目的也是决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

时间管理的原则

1、应有一张思考的床,不要穷忙、瞎忙、无心的忙。

2、对不可控制的时间先行控制,并订定处理原则

3、养成事先规划时间的习惯,依事情的轻重缓急优先顺序妥善安排

4、定期研讨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如何改进并提升效率

5、心无旁骛地在一段时间内解决一件事情

6、有效运用每天的黄金时间

时间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本,荒废时间等于荒废生命。敢于浪费哪怕一个钟头时间的人,说明他还不懂得珍惜生命的全部价值。

最后,我想用卓别林的一句话来提醒自己——时间是一个伟大的作者,它会给每个人写出完美的结局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962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好比河中水,只有流去无流回。”这句谚语时常在我耳边响起,这是一句令我i难以忘怀的谚语。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个珍惜时间的孩子。

“叮铃铃,叮铃铃!”我的小闹钟不停的“叫”着,把我从梦中托出来。我心想:哎呀!六点钟了,得赶紧呀!于是,我匆匆忙忙地洗脸、刷牙。用了不到十分钟!每当我拿起筷子吃饭时,妈妈总是要下楼去,虽然,我没有去问妈妈,但我的心却早已有了答案:妈妈见我吃饭最头疼了!我拿起筷子,拼命地吃,菜是解决完了,可还有一大碗饭还没吃呢!我看了看只剩下油油的空盘子,再望了望碗里白花花的米饭,心里想:将就一下吧!我要和时间赛跑,我一定要超过时间!

这样的事还不止一次,还有很多。比如有一次:

晨读开始了!首先复习第一单元!每当到了这个时候,我都会马上坐下来,急忙翻开书,聚精会神地一遍一遍地读着书中的道理,去再次回味书中的奥秘。时间一分一秒从我们身边瞧瞧地溜过,我觉得自己越是时间久,就越是害怕。怕什么呢?我怕浪费了其中的`一分钟,哪怕是一秒钟,都会造成知识上的丧失。我现在得到了数不尽的快乐,就是因为我认前曾经珍惜过时间,每一分每一秒,都充分地利用了时间。对爸爸妈妈来说,时间是金钱,但对我们来说,时间久是知识。我认认真真地读,一字不漏地读。旁边有任何动静,我都会把它当做一阵风,当这阵风吹过后,就不留任何东西,并且,消失得无影无踪。

画动漫人物是我的一个强项,每当我把画笔拿起时,就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像放映电影一般,在我心中喷涌而出,有仙女、武士、公鸡。让我都不知道该先画什么才好。我想:要是把这些想的都画出来,并用最快的速度画完,画好,那不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吗?于是,我拿起笔,在速写本上画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图案,当你拿来看时,第一眼就会觉得这是一幅乱七八糟、稀里糊涂的线条。可是,在我画的过程当中,我数了几遍,结论一致:共画了十四幅画!共用了十分钟!我心想:潘於欣啊潘於欣,你这一次把握住了时间,虽然画的不是很明显,但是,你要知道:只要掌握了时间,你就等于获得了一切!

虽然我知道人永远不能走在时间的前面,但是可以比第一次多跑快几步路,如果再努力点,就可以快更多步路。这几步路虽然很短很短,但对未来的益处却很多很多。

如果长大以后,我有什么要教孩子们的,我就会对他们说:“假若你们一直和时间比赛,你们就可以获得一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

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而又令人后悔的是什么呢?对,就是时间珍惜时间是我的原则。如果说,空间不那么公正,那么,时间却是相当公正的。上天赐给我们每个人的最丰盛的礼物就是时间。因为无论多么富裕的人都无法用金钱买到更多的时间。然而,就有一句话就体现了用金钱是买不到时间的,那就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而再怎么贫穷的人一天也有24小时的时间供他使用。

时间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东西。我们能够挽留朋友,却不能够挽留时间,正所谓“时间一去不复返。”时间就像那滚滚东流的江水一样一去不回头,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时间。而珍惜时间的最好办法就是,在决定如何使用时间之前,先清楚自己的人生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会知道自己曾经做过了什么,这一刻正在做什么,下一刻将要做什么;喔们也将会知道如何来对待别人的时间。时间是由分秒积成的,善于利用时间的人,才会做出更大的成绩来,而不会利用时间的人,会抱怨时间不够。有人说过,时间可以获得金钱,金钱却买不到时间;也有人说过,时间不能增添一个人的寿命,然而珍惜光阴可使生命变得更有价值。

鲁迅很珍惜时间,把时间当作生命。他说:“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我想,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鲁迅在逝世前不久,还在病床上写文章,写日记。他有一句名言:“要赶快做!”赶快做,就是不让时间白白流去。

从现在开始,你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间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

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理》的有关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区建设成安全、文明、优雅的小区,特制定本规定:

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

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

三、任何业主(单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

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五、经业委会同意在公共通道设置公司招牌等的单位,应向管理处交纳一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用以补充小区的管理服务费。

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还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649 字

+ 加入清单

夜深人静,月光漫过二层小楼豪爽地洒进窗内,温柔的抚摸着我的脸。我静静的望着,如痴如醉的欣赏着这如水一般的月色。

滴答,滴答……秒针的步伐这样均匀,清晰的萦绕在我的耳畔。周围好像除了那滴答声没有任何杂音,静下来的心因时光的流逝而隐隐作痛,第一次回想过去的十四年,那一张张画面如同放映机一般,仿佛一切就发生在上一刻。

泪水浸湿了我的双眼,心里默默种下了一颗种子,我要和无情的时间赛跑!

念着“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看着日历一页一页地翻过。原本以为我只能束手无策,但是我错了,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是啊!我一定要利用好我的青春。虽然我曾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上,但却不可以赤裸裸地离开,我一定要装满知识和智慧的行囊。

努力再努力,即使脚步沉重,即使速度缓慢,即使不一定会出现完美的结局,但竭尽全力总比尽力而为更令我不留遗憾。

岁月不等人,看着那硕大的菊花在奶奶的脸上绽开。爷爷额上头沟壑纵横,那是光阴给他们留下的烙印。

慢慢的,流走的年华仅剩回忆,在那好似影片的回忆里有在校园内为考试而努力背题时紧张的一幕;有下课时与同学嬉戏玩耍的快乐时光;有定格在儿时与奶奶一起观日落的美丽画面;有春节时全家在电视机前看春晚的甜蜜与温馨……

逝水流年,滴答……滴答……

我要追上你的脚步,当别人在朦胧睡梦时,我要抓住你;当别人在欢笑玩乐时,我要抓住你;当别人在关心娱乐时,我要抓住你。

时间啊!无论你跑得多快,无论你有多领先,无论你是否会感到疲倦,我都会不停的加快脚步,用尽浑身解数奋力追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64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但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发现,有的同学整天忙得焦头烂额,学习效果却不理想;有的同学学得轻松、玩得从容,既把学习任务完成得很好,也有时间安排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二者之间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区别呢?原因是他们管理时间的方式和能力不同。

管理时间首先要做到的是做事情之前有计划。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时间安排等几方面内容。做每一件事之前,要知道预计取得的效果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任务,并且要常询问自己:我正在做的事是否真的有助于我完成任务?

如果每天面临的事情很多,那还要标记出轻重缓急,区分哪些是最重要的,哪些是今天必须完成的,以免眉毛胡须一把抓,忙到最后,最重要的事情没有做。许多事情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完成的,那就要再制定一个阶段性的计划,试着把大计划拆成较小、较容易完成的部分,每天完成大计划中的一小部分,逐步完成整个计划。

可是,光有计划是不够的,关键要由落实计划的能力。那么,如何培养落实计划的能力呢?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克服懒惰,“当日事当日毕”。如果没有完成的事情不断积累,越积越多,原来的计划就会被打乱,工作效果就会受到影响。

一个成功的人,肯定是一个高效的人;一个高效的人,肯定是有计划、会合理利用时间的人。现在已经临近期末,希望同学们能够制定简单可行的复习计划,合理利用时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046 字

+ 加入清单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时光如梭,一个学期即将结束了!我们就要迎来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通过一个学期的学习相信同学们都很想检验一下自己的学习情况,同时也很希望自己能以优异的成绩向自己和家长汇报。那怎样才能发挥出最佳水平,考出优异的成绩呢?我们只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增强自己的自信心,打一个有准备之战,我相信,在你的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成功。建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要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随着考试时间的接近,有的同学难免会产生一些紧张心理,过度的紧张会起到反作用。那么你可以试着做深呼吸,也可以和好朋友做做游戏,让自己的心情得到放松。我们还要珍惜时间。请同学们抓紧点滴时间,暂时少玩一玩,回家后少看一会儿电视,把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放一放,全力以赴的投入到总复习中去。

2、掌握好复习的方法。一个学期过去了,虽然每个单元学习后老师都会帮助我们把所学的知识进行复习整理,但学过的知识还是比较零碎,甚至有些知识还会遗忘。所以我们有必要在期末复习期间把所学的知识加以系统的整理和复习,合理分配时间。那怎样复习才有针对性呢?

我们可以把这个学期中每个单元测验卷都拿出来,认真检查一下,哪些知识是自己掌握得比较好的,哪些知识出错比较多的,错的地方到现在为止自己是否已弄明白,对自己掌握比较好的部分复习时可以少用些时间,对自己掌握得不好或出错较多的部分就要多花时间解决,但是要选择合适的复习方法。如学英语记单词很重要,但方法却很多。有的同学爱边念边记,有的同学爱默默无声地记,有的同学边看边记,有的同学爱多次反复记。不管是哪种记忆的方法,只要经过尝试,效果不错,就是适宜于自己的好方法。

3、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习惯很重要。好习惯,一生受益;坏习惯,终生受害。坏的学习习惯比没有学到知识更可怕。在我们的学习中,有的同学边听老师讲课,边做小动作,学习不专心;也有的同学一遇到难题,就依赖家长、老师和其他同学。这些都是不好的学习习惯,对学习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

4、以积极向上的心态迎接期末考试。考试时,要保持情绪稳定,不要过于紧张。拿到试卷后,要认真审题,容易的题先做,难做的题后做。答题完毕后应认真检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另外,保持平和心态,克服急躁心态,尤其是课间不打闹,不做一些危险的游戏,使我们大家的校园安静下来,为大家创造一个静心复习的良好环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只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获得丰富的回报。最后,我希望同学们好好复习,在考试中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向家长、向老师汇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珍惜时间国旗下讲话稿大全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18 字

+ 加入清单

一大早,我就开始按计划写起作业来。一会儿就写了一张口算题卡。再写一张字帖就万事大吉了。今日的作业这么少,我真开心呀!之后我写的就不那么专心了。一会儿挠挠痒,一会儿摸摸头,还和小八哥玩了会儿。哟!有点饿!吃块沙琪玛!一张字帖写了一行就不写了。没关系,一会就能写完。看看妈妈,好奇怪!今日也不吵我,也不啰嗦要我抓紧时间了。真好!

正高兴,爸爸从外面回来了。正进门正说:“车钥匙呢?八哥的食儿吃完了,我到花卉市场一趟。”我听见了,一下子从椅子上弹起来,兴奋的说:“我也去!”一向没开口的妈妈严厉地说:“做那好好写作业,那也不能去!”我生气地说:“为什么?不行,我就去!”话还没说完,妈妈瞪着眼就向我冲过来,吓得我只好眼巴巴地看着爸爸走了,乖乖的写起字帖来。大概十分钟时间,就写完了。

这时,妈妈坐到我身边对我说:“晨晨,如果你刚才不又是逗鸟,又是吃东西的,作业是不是早就应当做完了?也能和爸爸去散散心,你这样既没认真做作业,又没到达痛快玩耍目的。对不对呀?”我听了妈妈的话,羞愧的低下了头,是呀,我这样学习不认真的毛病妈妈提醒我无数次了,我总是说下次注意,可同样的错却犯很多次。所以经过这次的教训我明白了学的时候应当认真学,玩的时候才能痛快的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关于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08 字

+ 加入清单

爱是纯洁的,是无私的,是不朽的……爱,无处不在,有爱的地方就有欢笑,又感动的泪水。爱,会让世界的每个角落里放射出万丈光芒!

校园是我们的另一个家,树立校园就是家园的思想。校园是我家,美丽靠大家!

树枝被折断了;洁白的墙壁被“美化”了;过道上、楼梯上、操场上都有一朵朵“花儿”作陪衬,显得更“美”了;同学们将她们的孩子——鲜花硬生生地从母亲的怀抱中抢走了,微弱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同学们所“赐予”的“点缀”。

说到这里,一段深刻的记忆浮现在脑海中——某节自习课,我们班的一个男生闲的无聊,就在桌子上刻刻画画。这难道是他在展现自己的才华吗?不,不是的,这是在虐杀生命!试问,他有没有想过:如果自己是那张无私奉献的桌子,而别人却恩将仇报,你的心还会不会痛呢?霎时,我的心已经感受到那张桌子正在鄙视着他呢,心中充满了怨恨!

没有爱,就会遭人痛恨;相反,拥有了爱,就会使人敬仰,等于拥有了一大笔财富。爱,是无私的,藏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里,当我们把它找出来给予别人,传递这份爱心的时候,同时让别人也感到温暖!

优美的环境是心灵的港湾、是灵感的源泉、是制胜的法宝、是塑造人的摇篮。现在对于我们来说,优美的环境是保证我们学习的必须条件。让我们携起手来,创造美好的家园,希望我们每一位同学都当好校园环保“小卫士”,“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句歌词多美呀!爱,是无瑕的光芒是那么的耀眼刺目照亮了我们的未来。我们一起来传递这份爱心、传递梦想,手牵手,心连心,让世界处处都开满真、善、美的鲜花。就算太阳消失了,宇宙中所有的星球都没有光亮了,“爱的光芒”依然会把整个宇宙照亮!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326 字

+ 加入清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电脑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中心校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学籍卡;

(4)电脑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副主任审核,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校长批准。

八、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福渡初中

20xx年1月

看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