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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教资报名时间【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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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上班时间调整通知书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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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员工:

一、作息时间调整

冬季将至,白天时间越来越短,出于对各位员工上下班安全考虑,自x年11月4日(下周一)起,公司作息时间调整为冬季作息时间,具体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五 8:00—12:00 13:00—17:00(8小时/天);

周六(加班) 9:00—12:00 13:00—16:00(6小时/天)

午休时间 12:00—13:00

二、本年度员工旅游安排:

1、时间:初步定于本周六(11月2日)。根据具体天气,如天气好则本周六旅游;

如果天气不好,则在公司进行聚餐,旅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待本周三

(x月30日)查阅天气情况后通知。

2、地点:高淳一日游。

3、费用:按照500元/人(旅游+聚餐)标准。

4、本次旅游可带家属,为方便安排车辆,请各位于本周三(x月30日)上午将

所带亲属情况(人数、年龄)报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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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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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班里有一、两位学生常常踩着上课铃声进教室,甚至铃响后,教师还要等一等。还有的学生到校后,玩耍、打闹,上课铃声响了好久,个别学生慢悠悠地走进教室,仍然坐不定,影响了上课。如何引导这样的学生珍惜时间,增强时效观念?

班队会上,就针对这一现象,我和孩子们一齐谈一谈“哪些事上,你在珍惜时间,你认为自我做得好,节俭时间啦。”我注视着每一个孩子,因为在班里有好多做得好的孩子。他们认真在想,小手举起来了。A自信地说:“放学时,我认真记作业,回到家,就能立刻写。”B说:“早晨,妈妈一叫,我就起床,洗脸、刷牙。”C说:“我每一天午后坚持读课外书,很快我的书就读完了。”“课前,我就准备好学习用品,静等教师来上课。”“上课认真听,学会了,写作业快了。”“晚上,写完作业自我整理好书包,第二天早晨就不慌乱了。”“做值日,我和同桌抢着干,他摆桌椅,我扫地,速度可快了。”……交流时我看看那几位学生,他们和我目光交流了,认真地点点头。

同学们的发言,启迪了大家对珍惜时间的理解,那就是每一天做好每件小小的事情,珍惜时间不能成为空洞的口号,而要切切实实体此刻生活中和学习中。让我们每个人都把时间看成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加以珍惜!于是,我们班团体承诺:珍惜时间,我能行!

接下来,一切时间充分利用起来。时时早,事事做好。课前时间段,读书、计算、练字、画画等,同学们都在努力做时间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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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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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你们认为世界上什么最珍贵呢是黄金、金钱、国宝还是……可在我眼里这些都不是,唯独时间最珍贵。因为仅有它是无价的,有道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以前,我总认为时间是用不完的,什么事情总喜欢推到明天;可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时间就是生命,虚度时间就是浪费生命。记得名人鲁迅先生以往说过:“哪里有天才,我只是把别人和擦非的功夫都用在了工作上。”是啊,古今中外,有许多名人都是经过勤奋工作、珍惜每分每秒,才取得了今日辉煌的成就。相反,又有许多人因不懂的珍惜时间,结果虚度年华,最终蹉跎一生,在遗憾中离世。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从此刻开始,我要更加认真学习,努力进取,做一个珍惜时间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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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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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室:

为促进就餐管理,引导员工有序用餐,营造和谐、健康的就餐氛围,特制定以下规定。 1.就餐时间为:

一线员工:午餐:10:50-11:20( 11:20-11:50需回车间)。晚餐:16:00-16:30( 16:30-17:00需回车间),就餐时间为30分钟;

后勤管理:午餐:11:00-11:30( 11:30-12:00需回办公处),就餐时间为30分钟(总经理及因客户外出就餐不受限制);

2.公司员工须在规定的就餐时间(特殊情况除外)有序排队,文明就餐。就餐过程须维护公共卫生,残食剩汤须倒入回收桶。就餐完毕后,员工须自行清洗各自碗筷,不得随意移动餐桌、餐椅,有意污损、践踏、破坏者需按价赔偿。

3.员工就餐实行刷卡或餐票方式,考勤卡余额不足时,可自行告之人事行政课,人事行政课将上报总部后勤保障部办理充值。

4.遗失考勤卡应及时向人事行政课挂失补办新卡(收取考勤卡50元/张,工作证5元/张)。

5. 员工应严格遵守就餐时间,如有提早就餐者(特殊情况除外),将以小时为单位按旷工处理;

6、以上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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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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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到今天为止,人类已经走过了二、三百万年的历史,但进入文明时代只是最后五六千年的事情。五六千年各地文明盛衰兴亡,此起彼伏,演绎出一幕幕轮回更替,波澜壮阔的历史话剧。悠悠华夏文明,从他诞生那一刻起,便展现出无比巨大的生命力。此后五千年中,历尽劫难而不倒,屡经凌侵而不亡。成为唯一没有间断绵延至今的古老文明。这是令我们自豪和骄傲的。

我们既是具有悠久历史灿烂文化的文明大国,也是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据史料记载:我国在上古时代就有了“礼”。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礼也随之不断充实发展,并逐渐形成了有着特定含义的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传统美德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文化凝聚而成的社会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灿烂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我们重视自身修养,同时,又要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和乐观进取的精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代又一代中华英豪的不懈追求。

孔子弟子三千,贤人七十二。在其众多弟子当中,子路是很有作为的一个。他不仅以政事著称,而且从小就很孝敬父母。子路的童年是在贫困中度过的,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年幼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几十里的山路,终于从亲戚家借来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小小的子路高兴得忘了疲劳。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父母,还应该尊敬别人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当代中学生应有的美德。

然而,再看看我们当今的社会。

有人惟利是图,有人坑蒙拐骗,偷税漏税,有的人假冒伪劣。有的人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更有甚者,个别国家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吃请受礼,贪污腐化。 社会如此,我们的校园呢?

见到老师和长者不知道问好的有之,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的有之。在课桌上乱贴乱画的有之,在教学楼内高声喧哗,追逐打闹的有之,更有甚者在同学之间,说脏话,称王称霸,稍不如意就大打出手。

当然,这只是个别现象,我们决不否认绝大多数同学品质高尚,行为优良,但就是这个别不良行为恶化着我们的生活环境,毒化着我们的学习环境,败坏了我们的校风校纪。对校风的败坏就是对全体师生利益的侵害。

就是此类现象,应全体共讨之,全体共去之,让她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现在该是我们行动的时候了,古人云,亡羊补牢,未为迟也,就让我们从今天开始,用自己的行动来体现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做孝敬父母的好儿女,在学校,做讲文明、懂礼貌的好学生。

现在,我们的校园环境变了,越变越美了,路面硬化,地面硬化,建筑美化。环境美了,人应该更美,让我们爱护这里的一草一木,让我们的朗朗书声和欢歌笑语在校园里回荡,让我们在这里留下人生当中最美好的回忆。让我们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在自我监督与自我完善中逐步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并使之习惯成为自然。 最后祝各位同学,学业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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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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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五一”放假、作息时间调整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五一”放假

5月1日(星期五)至5月3日(星期天)放假,共3天。

二、关于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过后执行夏季作息时间(20xx年5月4日起执行)。

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1:40;

下午上班时间为::30——17:50;

根据作息时间调整,学校班车运行时间进行相应调整,由总务处另行通知。

三、关于假期值班及安全稳定工作

要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学生防火、防盗、防溺水和防交通意外事故等安全教育。要严格学生的请、销假手续,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师生,各学院应掌握其去向。放假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等,确保信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铜陵学院办公室

20xx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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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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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小星星们:

“五一”假期马上到来,根据国家201x劳动节放假安排,结合咱们公司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x劳动节国家法定假日一天,五月休息日为:考勤周期内正常休息日+1天法定节假日;

二、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假期,如有跨月调休,请务必在oa系统提交调休申请,以便考勤计算;

三、放假期间,各部门管理层按调休计划轮流在岗,并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

四、自五月一日起,正式调整工作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8:00

五、五一节后开始穿夏制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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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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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空调等设备。

7、举止文明,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

8、衣冠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进入休息室。

9、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工程部维修。

10、本规定至颁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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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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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是偶然的风沙,一吹吹到月光之下,在记忆深处,折一枝桃花。

推开第一扇记忆之窗,看到的是一道美丽的风景,那是儿时的风景。银色的月光如一层薄纱笼罩着大地。院子里,那桃花正开得恣肆风流,又显得端庄雅淑,周围是正吐露着芬芳的迎春花。花旁,年幼的我和慈祥的奶奶正坐在椅子上。夜,是那么宁静,那么安详,只有奶奶的声音和时有时无的狗吠声。我安静地坐在椅子上,听着奶奶讲嫦娥奔月的故事。奶奶的声音好似在用心地歌唱,字字句句都像鲜花那样温柔,鲜艳和丰润,让我忍不住遐想起来:那在广寒宫里的嫦娥,那捣药的玉兔,那伐桂的吴刚。奶奶的故事在我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再推开一扇窗,我见到的是一幅绚丽的画面,这是我的小学时代。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充满了酸甜苦辣。春天伴随着第一只回到南方的燕子,第一朵露出笑颜的鲜花,第一棵探出脑袋的小草归来了。大家脱掉那厚重的棉袄,欢快地在校园里奔跑,嬉戏,舒活舒活筋骨,抖擞抖擞精神。放学后,三五成群结伴去郊外放风筝。累了,就靠着一颗棵粉得似霞的桃树休息,沐浴着阳光,享受着轻风,无忧无虑地谈天说地。至今仍忘不了当时那高飞的风筝和大家脸上童真,无邪的笑意。六年的学习生活,灌溉了幼年时的那一粒种子,它已开始冲破土层,冒出淡绿色的嫩芽。

轻轻推开最后一扇窗,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熟悉的情景,这,是现在。如今,年龄的增长使我变得更加成熟。课间,我不再像从前那般肆无忌惮地追逐打闹,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笑风生,而是在堆积如山的作业前奋笔疾书。可这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只有这样人生才能更加充实。当年的嫩芽,如今已根深蒂固,被汗水与泪水浇灌着,已长出了几片新叶。

燕子飞了,还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还有在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还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时间匆匆,不会为任何事物所停留,趁现在时间还很多,一定要抓紧时间,给自己留下一个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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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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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花儿谢了,明年可以再开,然而,生命是短暂的,并且只有一次;时间是永恒的,而属于人们自己的时间却是如此短暂。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在自己有限的时间里,绽放出无限的光彩!

古人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时光如梭,光阴似箭,转瞬即逝,不要让时间白白跑掉,要学会抓住时间,要知道“浪费别人的时间就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无异于慢性自杀。”

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是亘古不变的。但是,我们要学会在这有限的时间内做出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不是白白虚度光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要知道时间给予勤劳的人以智慧和力量,给予懒惰之人以贫穷和无知。如果少年时期你不知珍惜时间,到老了才后悔,那可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恨啊!同时,时间也是公正的,它不会多给人一秒,同理,它也不会少给人一秒,所以无论怎样,时间对待每个人都是一样的,谁也无法改变。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速度,时间就是力量。”“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这两句名言说的一点都不错。对于医生来说,时间就是生命;对于赶向灾区救援的武警来说,时间就是速度……为什么一天二十四小时是不变的,但有的人却觉得它快,有的觉得它慢呢?因为人们面对时间的心态不同,所以会让人们对时间产生有时快、有时慢的错觉。

时间总是容易被人忽视,因为人们总觉得今天过完还有明天,明天过完还有后天,后天过完……这样一直推迟下去,一辈子就这样过完了。当生命快要结束时方才悔悟,那已为时晚矣!

所以,如果不想让自己后悔,如果你珍惜生命,那就从今天、现在、此刻开始:珍惜你的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吧!不要让自己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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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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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首先,我想跟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关于一分钟时间的故事。有一次,一个青年向著名教育 家班杰明请教如何才能获得成功,他们约好了地点与时间。等到时间到的那一天,青年如约而至,可是班杰明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却让这个青年惊讶不已,原来他的房间里乱七八糟,一片狼藉。看着青年惊讶的表情,班杰明马上说到:“你看我这房间,太不整洁了,请你在门外等一分钟,我收拾一下你再进来吧。”说完,不等青年开口,他就关上门,一分钟之后,他再次打开门,并热情的招呼青年进入了房间,此时青年看到的确是一切已变得井然有序。青年在心里感叹班杰明的速度,可是,没等青年人把问题讲出来,班杰明就非常客气地说:“好吧,你可以走了。”青年人一下子愣住了,既尴尬又非常遗憾地说:“可是,我,我还没向您请教呢。”“这些,难道还不够吗?”班杰明一边扫视着自己的房间,一边微笑地说,“你进来已经有一分钟了。”“一分钟?一分钟”青年人若有所思地说,“噢,我懂了,您让我明白了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情,也可以改变许多事情的深刻道理。”向班杰明道谢后,青年人开心地走了。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也是一个很耐人寻味,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一分钟的时间非常恨短很渺小,但是却可以做很多的事情,也可以改变很多的事情,我们的人生就是由无数个一分钟构成,如果把握住每一分钟是我们人生活得有意义的关键。所以同学们,珍惜时间,就必须从珍惜你的每一分钟做起,从现在做起。只有把握好了生命的每一分钟,我们才能踏上成功之路,攀上理想之巅,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早岁哪知世事艰”,在当今社会,我们的生活很安逸舒适,有些同学就走向了生活与学习的误区:抛开学习,恣意攀比,沉迷幻想,徘徊不前。孰不知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忽视又最易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对每个人都是重要的,从古至今,凡是为人类做出杰出贡献的人,他们都非常的珍惜时间,他们都把握住了人生的每一分钟。只有缺乏意志、毫无志向的人,才认为今天的事情没做完,明天还可以继续;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

同学们,我们在学校这个知识花园里沐浴着时代的阳光雨露,享受着一流的学习环境,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抛开学习而恣意攀比,没有任何理由沉迷于物质而徘徊不前。对我们来说,努力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那么,你还在犹豫什么,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刻苦努力、不懈追求,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实现自己的理想,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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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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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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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珍惜时间的广播稿[页2]_通讯稿_网

范文类型:新闻广播,通讯稿,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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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时间的广播稿

居里夫人害怕客人来后坐下来会谈天说地耽误了时间,连多余的椅子都不肯多摆。

这些事例都生动地说明了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珍惜时间。

男:古人有诗云:“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等等诗句都是告诫我们:人生有限,必须惜时如金,切莫把宝贵的光阴虚掷,而要趁青春有为之时多学一点。

女:高尔基说过:“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

男: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昨天和今天没什么大区别,今天和明天也没有不一样,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循环往复,但是我们个子长高了,慢慢又变矮了,头发由黑变白,这时才刚想起,该学的没有学,该会的没有会,该做的没有做,但是过去的时间却再也找不回来了,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女:所以我们一定要从小珍惜时间,努力学习,将来才能成为有用之才,否则就难免要“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了。”下面是两则童话故事,相信大家听了一定会有更深刻的启示。

一年春天的某个早晨,太阳刚刚升起,喜鹊就来到了猫头鹰先生的家门口,欢快地叫着“猫头鹰先生,快起来,借着早晨明媚的阳光,练习我们的捕食本领,不要再睡懒觉了。”猫头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身体一动不动地蜷屈在窝里,懒懒地说了声:“是谁呀?这么早就上这来瞎叫,我还没有睡醒呢,啥时练不行,我还得再睡一会。”喜鹊听了这话只好独自锻炼去了。到中午,喜鹊又来了,一看猫头鹰虽然醒了,但还是在床上躺着,喜鹊刚要说话,猫头鹰抢着说:“天还长着呢,练什么呀,趁早还是休息的好。”喜鹊说:“已经不早了,都到中午了,你该锻炼浦食了。”可是猫头鹰还是不动。太阳落山之前,喜鹊飞到猫头鹰家,看见猫头鹰刚刚起床洗脸。就对他说:“天要黑了,我要休息了,你怎么才洗脸啊。”猫头鹰说:“我就这习惯,晚上饿了我才开始捕食。”喜鹊说:“这么晚了你还能捕到什么食。”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猫头鹰拍打着翅膀从一棵树飞到另一棵树,累得筋疲力尽,什么食物也没捕到,肚子饿得咕咕叫,他也哇哇地乱叫,声音非常难听。这是个小小的寓言故事,如果猫头鹰真的夜间去捕食,就要饿得从树上摔下来了。可是这则寓言却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要珍惜时间.

男:还有一个寒号鸟的故事大家可能都听过,那只寒号鸟微弱的在大严冬中叫着:“哆罗罗,哆罗罗,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是呀,严冬即将来临,寒号鸟冻坏了,于是它说:“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可天亮了,看看暖暖的阳光,还是先享受吧,明天再开始垒窝吧,到了晚上 “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寒号鸟又开始叫了,但是第二天它看到太阳公公在微笑,又不动了......日子一天天的流逝了,寒号鸟始终没有履行自己的诺言,仍旧扑打着翅膀在寒风中念叨着“寒风冻死我,明日就垒窝”。很快冬天来了,寒号鸟已被冻得奄奄一息了,但嘴里还在微弱地喊着“寒……风……冻……死我,明天就……”。是呀,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女:时间是最公正的裁判,不管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都会公平的分配给你大好的时光,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八万六千四百秒,谁也不多谁也不少,就看你如何合理安排了,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创造出一项伟大的发明,也许有人会在一天里碌碌无为、虚度时光。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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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导主任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三分钟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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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

有人说:人的一生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这三天组成了人生的三步曲。

但我说,人的一生只是由无数的今天构成的,因为不会珍惜今天的人,既不会感怀昨天,也不会憧憬明天。

乐观的人,喜欢描述明天的美好前景;悲观的人,总担心明天会发生什么不测。

但生命的只在于今天,生命是宝贵的,它是由一分一秒的时间堆积而成的,珍惜今天就是珍惜生命,荒废了今天就是荒废了生命。

昨天已是过眼云烟,再也无法挽留。

如果在昨天,你为取得了一点骄人的成绩而沾沾自喜,或是因为做错了一件事情而愁眉不展,那么你就永远陷进了昨天的泥潭里。

同时,你今天的时间也会从你的沾沾自喜或愁眉不展中悄悄流逝。

每个人都会乘坐“今天”这班车驶向明天,一天一个驿站,一天一处风景,趁着明天还未到来,我们就应抓住今天,这样等待着你的才会是果实累累的明天。

我们不应该在昨天寻觅什么,也不应该向明天祈求什么,最重要的是怎样对待今天。

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努力学习,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用今天的努力去弥补昨天的空隙,去实现明天的崇高理想。

期中考试已经结束,已经成为历史,成为了不能改变的事情,你可能受挫了,也可能失败了,但是,“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输。

远航的水手告诉我们“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至少我们还有梦。”我们的青春是炽烈的,我们的目标是明确的

聪明的人,检查昨天,抓紧今天,规划明天;愚蠢的人,悲叹昨天,挥霍今天,梦幻明天。

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珍惜今天,珍惜现在的分分秒秒吧!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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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营业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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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顾客朋友:

您们好!值此新春佳节之际,万果园祝您新年快乐、阖家幸福。为了方便您在春节期间的购物体验,请您关注以下营业时间调整信息:

2月18日(除夕夜)

8:00-18:00

2月19日(大年初一)

全店放假

2月20日-21日 (大年初二至初三 )

8:00-19:00

2月22日 大年初四 正常营业

周日至周四8:00-21:00 周五至周六8:0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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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效管理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1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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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要给各位演讲的题目是有效管理时间

时光总是在我们指缝间如水般的快速流逝,周遭的一切也相得益彰的变化炫丽多彩。《东方文化园》总是为我们展现着它最美好的一切。赋予我们力量,给予我们展望未来的勇气,去创造,追逐那属于自己的明天。

在创五星的这段日子里,酒店规模日益强大是我们共同见证的。虽然我只是景区的一个小小的导游,但我却真真切切的看到从董事长到各个经理乃至每个员工,辛苦的付出。而现在展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一栋比一栋更加宏伟的建筑,一个比一个更加出色的员工,一次比一次更加辉煌的业绩。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蒸蒸日上的伟业,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撑起这伟大的光环下,发光的是那一个个运筹帷幄的领导和踏实肯干的同事们。他们如同家人般陪伴着我们,指导着我们成长。关爱着,呵护着我们这群即将张开翅膀的小鸟,终将一提上天,我们就成了独自翱翔的雄鹰。在他们为我们的成功而喜悦时,我分明听见那心中微微的呐喊:五星,来吧。看看他们。那是一批默默奉献的人,甚至可能是一批刚成家立业不久的年轻人。他们既是我们的老师,更是酒店不可多得的员工。他们是那样可爱的人啊!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这样可爱的人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在景区的这段时光里,在最开始的时候,僵硬的手指一点一滴的收集资料,疲惫的双脚一步一步的来回在景区的路上,或者是在初次面对游客时心里涌出那浓浓的恐慌和忐忑的时侯,我也曾胆怯过,也曾质疑过自己的能力。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温度很高的中午,炎热的天气总是人的心情变的烦躁不安。当我无奈的从外导手里接过旗子,熟练的说着开场白时,我看见一个小女孩正在跟她的妈妈哭闹着。我听见她的妈妈说:别闹了,天气很热,我们玩好了就去车上吹空调,你看,那个导游阿姨,人家那么热,还要带我们去玩,还要告诉我们很多事呢。可阿姨都没抱怨呢。说完,她朝我笑了笑。接着那个小女孩居然在听完她妈妈的话后,笑着跑到我面前说:阿姨,妈妈说你很辛苦但是你都不抱怨,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像你这样。那个小女孩的话就像空调吹出的凉风带走了我先前所有的烦躁,我忽然觉得所有的努力或是辛苦在那一刻,都算不了什么。也是在那一刻,我不怕炎热的夏天,不怕寒冷的冬天,我为自己站在那样的岗位上感到自豪。但是没有先前所有的喜怒哀乐,我们怎知道在不遥远的现在,可以自信的带领游客走遍全园每个角落,可以拥有游客信赖的眼光,可以听到他们称赞的话语。而当我现在站在这里,所有的努力成为现实。这一切又在宣告着什么?有付出就一定有回报。五星,让我问问你,这里有着年少努力的我们,还有什么不值得你留下?

蒸蒸日上的伟业,默默奉献平凡可爱的一群人,还有那年少努力不怕失败的我们,五星,这里有着如此坚不可摧的力量。那么这里便值得你瞩目,值得你停留。五星,来吧,在这里留下你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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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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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曾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为他让路!”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深的思考,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想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怕困难,敢于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接着,谈到如何管理时间。通常管理时间的办法有:艾维.利时间管理法、日程表时间管理法、abc象限法、2/8时间管理法、柏金森定律、生理节奏法等。其中abc象限管理法是我比较赞同的,它根据事情的价值及紧迫性,将时间分为四种:一是重要而紧迫的,二是重要而不紧迫的,三是紧迫不重要的,四是不紧迫不重要的。如何将时间在这四种事情之间合理安排便是时间管理。显然,重要又紧迫的事情是需要立刻做的,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情可以稍微放下,但对重要而不紧迫的事情如何安排,确实是要慎重考虑的。我们应该明确什么事情是重要的,什么事情是紧迫的。评价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和目标的联系程度有关,如果联系紧密则重要,如果没有很大联系则不重要。人的发展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每天都能把握重点,将重要的事情做好,那么,其事业必能成功,但只做紧迫事情而忽略了重要事情,将可能出现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的情况。

在充分理解时间管理的办法后,就是实施了,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好的计划没有实施也是空谈。在日常时间管理计划中可以将一件事情分段管理,设定完成期限,在每完成一段时间时给自己一个奖励,不断给自己动力,使自己坚持下来。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排除他人的干扰,不让别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并善用省时工具,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

最后,老师进行了总结。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要确定目标,安排进度,反复练习,持之以恒;概括为16个字:珍惜、记录、诊断、分配、计划、节约、抓住、核算。最终达到管理时间把握人生。结束了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也深信,今后在时间管理方面,能更好地安排和管理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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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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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带领企业团队创造佳绩,要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脱颖而出,你必须掌握多项职场基本功。

虽然在管理专业领域或整合资源上,要学习的职场知识非常多,但要提升个人竞争力,就必须掌握自我修炼的工具连用。而主要的修炼工具,包括时间管理、团队精神、潜能开发、健康管理等。

职场中的每一件事情都与时间有关,一谈到时间管理,大多数人都会想到在工作上如何有效地利用时间。这方面有很多相关书籍及专家的建议,例如撰写工作计划,用abcd列出每天要做之事情的优先次序,然后按缓急执行;或者有效地利用工余时间用于学习或消闲。

正确的时间管理

时间管理的观念,应该涉及人生的七大领域,包括:健康、工作、人际关系、理财、家庭、心灵思考、休闲。

时间管理就是经营好自己的本钱,把时间投资于你要成为的人或你想做成的事上。你对什么进行投资便会有甚么收获,投资于健康就会在健康上收获,投资于人际关系会在人际关系上有收获。尽管我们总觉得时间管理应该主要与工作相关,但时间分配还是必须涉及到七大领域,才能有最好的效果。

关于如何在工作、学习这两个领域上进行时间管理,你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极具参考作用的原则和建议,不妨根据这些步骤执行或反思自己的时间管理,将会取得一定的成效。

时间管理目的

然而管理者在时间管理上的最大差误,是不清楚时间管理的目的。时间是过去、现在、未来的一条连续线,构成时间的要素是事件,时间管理的目的是对事件的控制。所以,要有效地进行时间管理,必先有一套明确的远期、中期、近期目标。其次是一个价值观和信念,并且根据此目标制定你的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然后细分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所以,在工作岗位上,必先有工作计划、目标,并且配合行动计划,按照指定时限,甚至争取在时限前完成有关工作,在累积工作成效的同时,检讨时间的运用准则,从而减少时间资源的浪费,加大企业的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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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时间简史读书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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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和光不是一种东西,这很容易想象。比如在黑夜里虽然没有光,但仍然有时间。光速和时间怎么联系起来我还不清楚。我不用去定义宇宙和时间的概念。宇宙形成之前是一个无穷小的奇点,而且无限紧密,我在这里说成没有,这不是唯心的没有,空间和时间在大爆炸时同时的从无生有。这就会产生两个问题,那个无穷小的产生一切的奇点是什么和它为什么要爆炸。那个奇点什么也不是,不是人类所认识的物质,可以起个随便的名字,比如上帝。它就是一个无穷小无限紧密的点,仅仅是一个点。它之所以要爆炸是因为它想那样,因为现在有了一切所以它爆炸了。这是无法证明的,人类的证明方法必然会引入第三方,为了证明第三方的正确又必须引入第四方,这样的证明会无休止的循环下去。(看到后来,才知道这应该算人择原理。)宇宙论是一门既古老又年轻的学科。

作为宇宙里高等生物的人类不会满足于自身的生存和种族的绵延,还一代代不懈地探索着存在和生命的意义。但是,人类理念的进化是极其缓慢和艰苦的。从亚里士多德——托勒密的地心说到哥白尼——伽利略的曰心说的演化就花了20__年的时间。令人吃惊的是,尽管人们知道世间的一切都在运动,只是到了本世纪20年代因哈勃发现了红移定律后,宇宙演化的观念才进入人类的意识。人们甚至从来没有想到过宇宙还会演化。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表明,宇宙的物质在引力作用下不可能处于稳定的状态。即使在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中,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为了得到一个稳定的宇宙模型,他曾将宇宙常数引进理论中。他们都希望在自己的理论中找到稳定的宇宙模型。可见,宇宙演化的观念并不是产生于这些天才的头脑之中。

霍金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的,这真正是空前的。因为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深远的影响,所以媒介早已有许多关于他如何与全身瘫痪作搏斗的描述。尽管如此,译者之一于1979年第一回见到他时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那是第一次参加剑桥霍金广义相对论小组的讨论班时,门打开后,忽然脑后响起一种非常微弱的电器的声音,回头一看,只见一个骨瘦如柴的人斜躺在电动轮椅上,他自己驱动着电开关。

译者尽量保持礼貌而不显出过分吃惊,但是他对首次见到他的人对其残废程度的吃惊早已习惯。他要用很大努力才能举起头来。在失声之前,只能用非常微弱的变形的语言交谈,这种语言只有在陪他工作、生活几个月后才能通晓。他不能写字,看书必须依赖于一种翻书页的机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摊平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他驱动轮椅如蚕吃桑叶般地逐页阅读。人们不得不对人类中居然有以这般坚强意志追求终极真理的灵魂从内心产生深深的敬意。从他对译者私事的帮助可以体会到,他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每天他必须驱动轮椅从他的家——剑桥西路5号,经过美丽的剑河、古老的国王学院驶到银街的应用数学和理论物理系的办公室。该系为了他的轮椅行走便利特地修了一段斜坡.

其实时间作为一个坐标轴早就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了。我们不论干什么事情,总会看看时间。关键在于,时间并非一个孤立的、自在的直线。时间和空间有同一个出发点,也有同一个终点。这就好比我们的地球,在引力场的作用下空间弯曲,并形成一个球面--没有界限的球面。宇宙的无界也就是指我们生

活在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里,这是一个四维的球体,球面是无界的。可怜我无法想象一个四维的球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按霍金的说法,其实有十维。这让我浮想联翩。我想到古代神话:九重天+时间。另外,佛教说:三十六重天,十八层地狱。似乎与九有关的倍数都有很大的魔力。

霍金,这样一位终年坐在轮椅上的人,依靠一个电脑发声合成器,以正常人十分之一的速度与人“交谈”,但他却同其他科学家一样,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人:执著的探索精神是生命的最大动力。在我心中,除了这本著作所带来的洗涤与震撼外,剩下的只是对这颗伟大心灵的崇拜与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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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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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营造一个良好地工作环境,提高员工的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保障公司生产运作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转而制定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全体职员工及相关供应商、施工人员等。

3.0职责

3.1行政部负责规划吸烟区的设置、制定辅助设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员工吸烟的督导和约束;

3.3保安负责对供应商、施工人员进公司厂区有关控烟的传达和管制;

3.4各吸烟区由行政部负责清扫日常卫生。

4.0吸烟区分布

4.1 楼顶

4.2宿舍一楼

4.3餐厅旁

4.4 说明:目前暂定3个吸烟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0吸烟区管理规定

5.1公司内除指定吸烟区外,其它场所严禁吸烟;

5.2所有人员必须配合、服从安全文明管制,吸烟必须在吸烟区,烟头熄灭后集中丢放在烟灰桶内,保持安全卫生;

5.3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内的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5.4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非吸烟人员严禁逗留吸烟区,单次吸烟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超出时间按离岗处理;

5.5任何人员不得破坏、拆除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5.6所有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的违规行为。

6.0吸烟区开放时间

白班员工:

夜班员工: 外来人员时间:白天按照员工时间执行,夜间严禁外来人员出入,严禁吸烟。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据上述要求,如有发现职员工违反以上规定将给予警告处分;

7.2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3如有损坏吸烟区的设施者,需按价赔偿;

7.4外来供应商、施工单位人员违反本规定,给予直接经济处罚,罚金直接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项,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分或罚款。

8.0附则

8.1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改亦是。

8.2本规定自签订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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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关于夏令时上班时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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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夏季已经到来,根据季节变化,为了使我司员工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从x年5月1日~9月30日实行夏季作息时间,时间表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请各部门、各项目部根据上述夏季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好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行政事业部

x年五月一日

相关知识

夏令时是一种为节约能源而人为规定地方时间的制度,在这一制度实行期间所采用的统一时间称为“夏令时间”。一般在天亮早的夏季人为将时间提前一小时,可以使人早起早睡,减少照明量,以充分利用光照资源,从而节约照明用电。

基本原理是,鉴于地球在围绕太阳旋转时,地轴稍有偏斜,从而导致地球上除了赤道附近以外的地区,冬季日照较短,夏季日照较长。

实施夏令时,就是在日照较长的月份,将自然时间向前拨一个小时。从而使人们早晨可以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晚上入寝休息也提前一个小时。由此来节约夜间的照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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