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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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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投资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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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的:

希腊神话KTV是目前邵阳市最豪华的KTV,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借助店庆的机会,通过系列活动,体现出希腊神话KTV的品牌形象,从而拉动营业额,扩大本店在邵阳市的知名度、巩固和培养熟客的美誉度和忠诚度。我们应该抓住这个有利的庆典机会,聚拢人气,回馈、感谢我们忠实的顾客朋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7日——20xx年12月9日

二、活动内容

1:每日五点以前预定包间享受房费八折大优惠。

2:红酒买一送一。

3:神话美女敬酒团,感恩客户。

4:开房即可参加抽奖活动,中奖百分百。

5:买卡有赠,。五千变六千。

6:共度生日,神秘礼品等你拿。

三。活动细则:

1、一重豪礼 提前预定,享受最低折扣

凡五点以前在希腊神话预定包厢的客人可以享受八折优惠

各部门操作流程:

①希腊神话前台及任何员工及任何员工都可接受客人预定,预定时间以前台接到客人及内部员工预定为准。

②前台对客人要做好解释工作,并统计五点前预订包厢,交四楼收银台。

③四楼收银台必须按规定给提前预定包厢打好折扣。

2、二重豪礼 红酒洋酒买一送一。

3、三重豪礼 神话宝贝,答谢酒会。

12月8日晚,希腊神话为答谢3年来各位顾客的青睐和惠顾,特准备神话宝贝对会员包厢进行答谢活动。届时有歌舞,游戏邀请您共享。

4、四重豪礼 买卡有赠

本店从12月7日开始推出现金卡超值买赠活动:预付5000元现金可获6000元现金卡(相当于全单八折,此现金卡不能针对公关小费);

5、五重豪礼 幸运大抽奖,运气大比拼

在活动档期内,凡晚场来消费的顾客均参加抽奖活动。

A、根据所抽等级不同,赠送不同礼品。

B、中奖率百分之百。

6、六重豪礼 希腊神话相约与您一起过生日。

凡是生日是12月8日的顾客,在生日当天来到希腊神话KTV将被邀请参加本公司举办的生日晚会,并可获得价值138元金色巴黎一支。

生日晚会设在一楼的希腊女神包厢,给同一天过生日的人提供交友的平台,并有踩气球,开香槟,切蛋糕等一系列活动。

四、宣传的方式:(店内硬件全面升级是活动的重要)

一个活动内容是否吸引客人,除了活动本身外,宣传的用词非常重要。

宣传的三个重要途径:

场内:重点突出,活动的内容,硬件的升级。

交通频道

短信内容

这内容等胡总您定下方案后,再行决定。

五、员工气氛的营造。

1、保安部

保安部是希腊神话KTV接触客人的第一个部门,对保安部的要求,

流程:七点至九点前,门面安排四到五个保安站岗,九点以后安排两个,指挥车辆停泊车,及给客人开车门,礼貌感谢客人的到来。

着装:整洁,统一,干净,庄严。

规范:站姿及其它动作的统一化,

效果:要让客人感觉到尊贵的象征。

2、楼面员工

胸前带可以发光的胸牌,胸牌内容:希腊神话三周年,感谢一路有你同行。

六、活动布置:目的:店庆气氛既要讲究隆重、大气;又要尽最大可能节省费用,做到“花小钱、办大事”

要求:追求喜庆、热烈氛围。给顾客以喜气洋洋的店庆;突出2周年店庆及店庆期间的各项大力度促销活动信息;重点突出、大厅、KTV大门口、主通道、收银台人流量较大的通道。

A、店内布置:店内花卉盆景增加,楼层过道增加宣传图片及活动内容,包房配备宣传图片及活动内容以及开机前的宣传字幕;

B、店外布置:大门前的横幅(希腊神话三周年、六重豪礼惠全城)

大门前宣传栏内容:(活动内容)大门前拱门气球1个、升空气球X个、充气柱子2对、充气人模型 2对、周边彩旗50杆、花篮 花牌(由酒商赞助)

6、活动宣传:

A、交通频道、公共频道

B、短信息发放(短信内容 待定)

C、公司网站公布活动内容

D、公司全体员工的短信发放及气氛营造

7、活动注意事项:

申购大厅门口处红地毯及电梯门口处小红防滑垫

准备好店庆所有所需物品

各部门作好对本次活动的宣传解释工作,每位员工必须对活动内容有彻底的了解;

前台每天发放公司三周年店庆活动内容、对客人做好解释和预订工作。

8、活动各部门任务:

营销部:负责所有宣传广告联系及各种广告制作,必须在21日前完成所有广告制作,25日晚完成大门前的拱门气球和升空气球的安装;

楼面部:完成所有公司活动所需要的物品以及公司场内外的广告悬挂和布置,以及抽奖的道具(22号前完成),安排采购部采购所需物品;督促员工完成短信发放及气氛酝酿。

公关部:督促公关完成短信发放及客户的邀请。

希腊神话总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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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基础设施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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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丙方:丁X:为加快________________基础设施的建设,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_区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本着互惠互利、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合作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四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

1、项目名称:

2、建设规模:

3、建设内容:

4、建设地点:

5、项目总投资:(以上内容以政府批复和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二、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融资代建模式。甲、乙方负责项目回购。丁X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及全过程管理。丙方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并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满足移交的相关资料后,移交甲、乙方使用。

三、 回购价款及支付方式

1、回购价款:由回购基数(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建设期利息___%、代建管理费___%、投资回报___%四部分组成。

2、回购价款的支付:采用现金回购,银行转账支付。 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年内,按各方认可的审计单位审定的回购价款___%、___%、___%的比例支付给丁X(具体内容另行签订融资代建合同)。

四、回购承诺和担保

1、在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甲、乙方承诺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完全回购丁X在本合同投资范围内投资、建设的全部合格工程项目,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全部回购价款。

2、回购担保:

(1)甲、乙方出具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承诺函,于项目达到回购条件时,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回购。资金来源不足以全额支付回购款时,不足部分由____________市财政补差进行偿还,以确保XX银行信用不受影响。

(2)乙方以____________周边尚未开发的____亩土地及________区____________号地块土地一级开发收益作为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回购担保。

五、各方权利和义务

1、甲、乙方权利、义务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进行地下部份的施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负责协调相关部门评审通过规划方案。

(2)协调政府各部门及村委会关系。

(3)协调涉及地铁建设的相关事项。

(4)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5)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支付丁X的投资。

2、丙方权利、义务

(1)组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工作。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建成后移交给甲、乙方使用。

(2)按时获得勘察、设计费及合格工程进度款、结算款的权利。

3、丁X权利、义务

(1)负责按项目的融资计划按时融资,并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给参建单位。

(2)负责全过程管理工作的内容:包括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成本管理、结算、决算、财务管理及其它管理。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3)负责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招投标工作以及合同、协议的签订,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并通过政府审计。

(4)按审定的回购价款,以货币资金收回投资。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各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条款所确认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如果没有依照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均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外,应当赔偿其他方由此发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能完成拆迁工作并将土地移交给丙方先行组织地下部份的施工,则丙方将不能按期移交________、__________相关工程,由此造成的责任甲、乙方承担。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事宜而发生争议的,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八、其他

1、本框架协议签订后另行与丁X签订融资代建合同,约定具体实施的工作内容。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经协商一致,合作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并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___份,甲、乙、丙、丁双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乙 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丙 方: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丁: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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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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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各方签署:

投资公司(简称“公司”):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创始人股东(简称“创始人”):

姓名:, 身份证号[ ];

非创始人股东:

姓名:,身份证号[ ];

姓名:,身份证号[ ];

(上述创始人股东和非创始人股东合称为“现有股东”)

投资人:

姓名:,身份证号[ ];

姓名:,身份证号[ ];

以上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投资人向公司增资及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增资

增资与认购

增资方式

投资人以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资后估值,对公司投资人民币100万元(简称“投资款”)进行溢价增资(简称“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111.11万元,投资人取得增资完成后公司10%的股权。其中,人民币11.11万元记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88.89万元记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各方的持股比例

增资完成前后,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表:

股东名称

增资前股权比例(%)

增资后股权比例(%)

工商登记股权

实有股权

工商登记股权

实有股权

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公司全部现有股东特此放弃其对于本次增资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无论该权利取得是基于法律规定、公司章程规定或任何其他事由。

激励股权

现有股东承诺,在其持有的经工商登记的股权中,已经预留占增资后公司[]%股权作为公司激励股权,并由创始人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若要向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必须由公司相关机构制定、批准股权激励制度,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

增资时各方的义务

在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批准交易

公司及现有股东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股东会决议,批准本次增资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公司股东会批准本协议后,本协议生效。

投资人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公司应将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部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即取得股东权利。

公司工商变更登记

在投资人支付投资款后5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向工商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工商登记事宜。

文件的交付

公司及创始人应按照投资人的要求,将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经工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营业执照、支付投资款的银行对账单等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给投资人。

各方的陈述和保证

创始人与公司的陈述和保证:

有效存续。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必要授权。现有股东与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本协议一经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即对各方构成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文件。

不冲突。公司与现有股东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人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也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或任何法律。

股权结构。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承诺或实际发行过任何股权、债券、认股权、期权或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权益。现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存在质押、法院查封、第三方权益或任何其他权利负担。

关键员工劳动协议。关键员工与公司已签署包括劳动关系、竞业禁止、不劝诱、知识产权转让和保密义务等内容的劳动法律文件。

债务及担保。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索赔;除向投资人披露的以外,公司并无任何以公司资产进行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公司资产无重大瑕疵。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所有的资产包括财产和权利,无任何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重大权利瑕疵或限制。

信息披露。公司及创始人已向投资人披露了商业计划、关联交易,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信息,并保证前述披露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在投资人要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创始人已提供相关文件。

公司合法经营。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创始人及公司保证,公司在本协议生效时拥有其经营所必需的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不存在已知的可能导致政府机构中止、修改或撤销前述证照、批文、授权和许可的情况。公司自其成立至今均依法经营,不存在违反或者可能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

税务。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就税款的支付、扣缴、免除及代扣代缴等方面遵守了相关法律的要求,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不存在任何针对公司税务事项的指控、调查、追索以及未执行完毕的处罚。

知识产权。除在附件一《披露清单》中已向投资人披露的之外,公司对其主营业务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利,并已采取合理的手段来保护;公司已经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以使其员工因职务发明或创作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或与之相冲突。

诉讼与行政调查。公司不存在未向投资人披露的,针对创始人或公司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以及未履行的裁判、裁决或行政调查、处罚。

投资人的陈述和保证

资格与能力。投资人具有相应的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充分的权限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投资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有关法律,亦不会与其签署的其他合同或者协议发生冲突。

投资款的合法性。投资人保证其依据本协议认购公司相应股权的投资款来源合法。

创始人的权利限制

股权的成熟

创始人同意,如果截至股权成熟之日,创始人持续全职为公司工作,其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分[4]年成熟。其中,满[2]年成熟[50%],满[3]年成熟[75%],满[4]年成熟[100%]。

在创始人股东的股权成熟之前,如发生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该创始人特此同意将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如法律就股权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指定人员,该等股权应计入公司激励股权池:

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严重违反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义务或泄露公司重大商业秘密;或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

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在因前款所述情况而转让前,仍享有完整的股东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

股权转让限制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未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为执行经公司有权机构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而转让股权的除外。

全职工作、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创始人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创始人承诺,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起二十四(24)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投资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且投资额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5%的除外)。

创始人承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离职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非经投资人书面同意,创始人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投资人的优先权

清算优先权

创始人及公司同意,在发生以下事项(统称“清算事件”)之一的,投资人享有清算优先权:

公司拟终止经营进行清算的;

公司出售、转让全部或核心资产、业务或对其进行任何其他处置,并拟不再进行实质性经营活动的;

因股权转让或增资导致公司50%以上的股权归属于创始人和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清算优先权的行使方式为:

清算事件发生后,在股东可分配财产或转让价款总额中,首先向投资人股东支付相当于其投资款[100]%的款项或等额资产,剩余部分由全体股东(包括投资人)按各自的持股比例分配。各方可以用分配红利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实现投资人的清算优先权。

优先购买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拟出售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出售股权。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1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优先购买权。

共同出售权

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并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创始人出售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权时,投资人有权按照创始人拟出售股权占该创始人持股总额的比例与创始人共同出售,否则创始人不得转让。

创始人承诺,就上述股权出售事宜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投资人,投资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权,如投资人未于上述期限内回复创始人,视为放弃行使本次共同出售权。

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创始人及公司以任何形式进行新的股权融资,需经投资人书面同意,且投资人有权按其所持股权占公司股权总额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及价格优先认购新增股权。如果公司其他拥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放弃其优先认购权,则投资人有权优先认购该股东放弃的部分。

反稀释

在获得投资人同意的前提下,如果公司进行下一轮融资或者增资时(简称“下轮融资”),公司在该下轮融资时的投资前估值(简称“下轮融资低估值”)低于本次增资的公司投资后估值(即人民币元1000万元),则投资人届时有权根据该下轮融资低估值调整其已经在公司持有的股权比例,调整后投资人持有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资人在下轮融资完成时经调整而持有的股权比例=下轮融资完成前投资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人民币1000万元/下轮融资低估值)。

在上述情况下,创始人股东应在下轮融资交割前与投资人共同签署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并无偿(或以人民币1元或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向投资人转让一部分股权,使得投资人在公司持有的股权达到上述公式所得的结果。如果因为任一创始人股东的原因造成相应的股权转让没有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则该创始人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为免歧义,如果投资人在下轮融资时基于其行使本协议第十一条项下优先认购权而新获得任何股权,则投资人在下轮融资完成时持有的总股权比例为如下两部分之和:(1)投资人依照本条的约定经反稀释调整而持有的股权比例;和(2)投资人在下轮融资时基于其行使本协议第十一条项下优先认购权而新获得股权所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优先投资权

若公司发生清算事件且投资人未收回全部投资款,自清算事件发生之日起5年内创始人从事新项目的,在该新项目拟进行第一次融资时,创始人应提前向投资人披露该新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同等条件下,投资人有权优先于其他人对该新项目进行投资,且创始人有义务促成投资人对该新项目有优先投资权。

信息权

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应将以下报表或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投资人,同时建档留存备查:

每一个季度结束后30日内,送交该季度财务报表;

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送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该年度财务报表;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前30日内,送交下一年度综合预算。

公司应就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义务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及时通知投资人。

投资人如对任何信息存有疑问,可在给予公司合理通知的前提下,查看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了解公司财务运营状况。除公司年度审计外,投资人有权自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公司治理

董事会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创始人股东有权委派2名董事,投资人有权委派1名董事。未经投资人同意,公司股东会不得撤换投资人委派的董事。

保护性条款

以下事项,须经投资人或投资人委派的董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公司合并、分立、清算、解散或以各种形式终止经营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任何股权转让或其他导致代表公司股东会中50%(含)以上投票权发生变更的任何事项,出售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

与公司的关联企业、股东、董事、经理或任何其他关联方约定或达成关联交易和协议;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聘请或更换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在任何一个会计年度内,在公司正常业务经营以外发生的借贷、对外借款或以其他方式导致公司负有债务超过人民币[30]万元;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或在公司任何资产上设定质押、抵押、保证、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担保。

其他

违约责任

若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或未能及时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与保证,均构成违约。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就其损失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主张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保密条款

本协议各方均应就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知悉的公司及其他方的保密信息,向相关方承担保密义务。在没有得到本协议相关方的书面同意之前,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前述保密信息,并不得将其用于本次增资以外的目的。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继续有效。

虽有上述规定,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相关方后,各方有权将本协议相关的保密信息:

依照法律或业务程序要求,披露给政府机关或往来银行;及

在相对方承担与本协议各方同等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披露给员工、律师、会计师及其他顾问。

变更或解除

本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

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导致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相关方可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如果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的签订或执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本协议自各方签署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即生效。本协议用于替代此前各方以口头或书面等形式就本协议所包含的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约定或备忘。

本协议一式[4]份,各方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本协议中的股东权利、公司治理部分及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内容与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组织性文件相矛盾的,除该等文件明确约定具有高于本协议的效力外,均以本协议中的约定为准。任何一名或多名公司股东,均可随时提议将本协议的相关内容增加至公司章程(或变更公司章程),其他股东均应在相关股东会上对前述提议投赞成票。

任何一方未行使、迟延行使任何本协议下的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一条款的弃权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放弃。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效力;且该条款应在不违反本协议目的的基础上进行可能、必要的修改后,继续适用。

[以下为增资协议签字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增资协议签署页)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创始人股东:

非创始人股东:

投资人:

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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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站投资协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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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及网络管理的有关规定,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委托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筹建_____er_____网站,设计制作网页的合作项目,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制作所需的一切资料(包括文字、_____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制作成电子文件。在乙方开始制作网页时,甲方应备齐全部内容资料。

3、甲方应在网页制作的全过程中给与乙方便利条件,并积极配合。

4、甲方有权对乙方设计的网页提出修改意见,由双方协商更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依据双方商定的网站结构,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乙方有权对甲方网页的设计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_____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_____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乙方所制作的网页需兼容ie4、0版和_____scape4、0版以上主流浏览器,并支持800_________600分辨率。

5、在制作过程中,对甲方陆续提出的修改要求,乙方应尽力协助实现,并交甲方验收通过。对有可能影响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的要求,乙方有权提出延期请求,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时间。

6、乙方负责在网站开通后10日内对甲方网站中由于乙方失误造成的页面错误进行修改。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而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1、甲方付清应付乙方的全部款项后,甲方正式享有网站的全部使用权。

2、双方合作期间,网站构架、网页版式设计等内容(甲方提供文本资料及图形、音像资料未经乙方加工部分除外)之版权、设计权、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复制或交由第三方使用。

3、如因乙方原因出现第三方指控与站点页面有关的知识侵权的事件,应由乙方负责并保证甲方权利不受损失。

六、合同的终止

1、在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终止理由,由双方签字代表协商终止合同。

3、由于战争、地震、火灾等法定人力不可抗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变更内容。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七、付款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域名申请费,服务器空间租用费,网站设计费,加急费,网站最终页数的网页制作费,以及网站后期维护费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2、乙方为甲方进行网站总体设计制作之前,甲方应付给乙方网站总体预算的_____%作为预付款。待乙方全部完成甲方网站建设后,根据乙方实际制作页面数量,确定甲方网站最终建设费用,甲方应在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费用。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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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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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

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方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方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方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 乙方应根据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 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担保服务费。

4、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从丙方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 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方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含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于____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方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丙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___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___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XX公司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___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g___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___公司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6、 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 若丙方违反上述

第七条约定,则丙方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____日赔偿甲方人民100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公司借款合同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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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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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共1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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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私募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私募股权投资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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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 (作为"普通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之"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下文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合称"各方"。

鉴于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所定条款及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投资业务,各方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 。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士,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关联人,指对于任何人而言,包括受该等人士控制的人,控制该等人士的人以及与该等人士共同受控制于同一人的人。此处的"控制"是指一方支配另一方主要商业行为或个人活动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形成可以是基于股权、投票权以及其他通常认为有支配力或重大影响力的关系。

1.1.8 管理团队,指普通合伙人负责管理本有限合伙的管理团队。

1.1.9 认缴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接受的现金金额。

1.1.10 实际出资额,指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1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自身承担的运营开支。

1.1.12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13 目标基金,指有限合伙拟对其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

1.1.14 子基金,指有限合伙已承诺投资且尚未退出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股权投资基金。

1.1.15 共同投资项目,指有限合伙与子基金共同对子基金的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投资的项目。

1.1.16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6.3条所述现金管理方式。

1.1.17 可分配现金收入,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及预留费用后可分配的部分,但该等现金收入不包括合伙人的出资及合伙人根据第3.4条规定支付的违约金。

1.1.18 有限合伙收益,指有限合伙收到的来自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投资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应归属于有限合伙的现金收入扣除投资成本和合伙费用后的部分。

1.1.19 有限合伙收益率,指有限合伙的收益与有限合伙总实际出资额的比率。

1.1.20 有限合伙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上述基于实际出资额而享有的权利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管理权。

1.1.21 咨询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5.5条组建的有限合伙咨询机构。

1.1.22 人、人士,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公司等法律或经济实体。

1.1.23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24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2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该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 限制或扩大范围。

第二条 有限合伙

2.1 设立

2.1.1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一家有限合伙 企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遵循《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2.1.2 各方同意并承诺,为有限合伙登记注册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之日为有限合伙成立日。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的名称为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最后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3 主要经营场所

2.3.1 有限合伙的主要经营场所为[XX市 ]。

2.4 目的

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作为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优秀管理人发起并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获取投资收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的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业务,受托资产投资,代理投资,财务顾问,融资策划和顾问,上市策划和其他资本运作策划业务。

2.6 期限

2.6.1 有限合伙的期限为 年。

2.7 权力

2.7.1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执行有限合伙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 代表有限合伙取得、管理、维持和处分资产;

(3) 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 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 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提供服务;

(6) 订立与有限合伙日常运营和管理的有关协议;

(7) 为有限合伙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8)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的涉税事项;

(9)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0)代表有限合伙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7.2 在2.7.1条规定基础上,根据咨询委员会的决定,普通合伙人可对下列事项拥有执行权:

(1)变更有限合伙的名称;

(2)变更有限合伙主要经营场所;

(3)批准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及转让有限合伙权益;

(4)处分有限合伙因正常经营业务而持有的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力;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担任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人;

(6)其他本协议明确约定的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

2.8 授权

2.8.1 全体有限合伙人授权咨询委员会,在任何时候以决议方式指令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本协议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协议。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会议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时,普通合伙人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人会议决议或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即可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10 合伙费用

2.10.1 有限合伙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开办费,即有限合伙之组建、设立相关的费用,包括筹建费用,注册场地租金,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咨询费用等;

(2)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第三方费用;

(3)有限合伙的审计费用,税务、法律、会计等专业顾问费用;

(4)有限合伙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包括制作、印刷和发送成本;

(5)合伙人会议、咨询委员会的会议费用;

(6)政府部门对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的收益或资产、有限合伙交易和运作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7)管理费;

(8)托管费;

(9)诉讼费和仲裁费;以及

(10)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应归入有限合伙日常运营费用之内的费用。

2.10.2 有限合伙成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在成立并具备支付条件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10.3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各方同意,有限合伙在其存续期间,应按照如下约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

(1)在有限合伙的期限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的 %,在有限合伙的延长期内,每年的管理费为有限合伙尚未退出子基金的投资本金的 %。

(2)管理费每一年一次性支付,于每年的首日预付该一年的管理费(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提前至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首期管理费于有限合伙成立后二十个工作日支付,计费期间自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至所在一年度的最后一日;最后一期管理费的计费期间为有限合伙期限(包括延长后的期限)的最后一个年度开始之日至有限合伙期限届满之日。

(3) 如在任何管理费计费期间内,因合伙人缴付出资或有限合伙投资退出而需要调增或调减管理费基数,则根据管理费基数调整的金额以及基数变化期间的天数计算管理费的调整额,并在有限合伙支付下一期管理费时增加或减少相应的金额。

2.10.4 有限合伙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以管理费承担:

(1)管理团队的薪酬,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与有限合伙的管理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有限合伙注册场地除外)、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有限合伙日常运营经费;

普通合伙人可在应收管理费的额度内指示有限合伙直接支出该等费用,并以抵扣应付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10.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支付,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合伙人已缴付出资中预留部分款项用于支付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合伙费用。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3.1 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 接纳 个普通合伙人,为 。

3.1.2 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

3.2 认缴出资

3.2.1 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

3.2.2 有限合伙成立时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元。

3.2.3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

3.3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4 缴付出资

3.4.1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按照如下约定在有限合伙成立后 年内缴付:

(1)第一期出资: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向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账户缴付出资至其认缴出资额的 %;

(2)第一期出资之后,经普通合伙人提前 日发出书面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通知要求缴付后续出资,后续出资不超过 次,每次出资不低于总认缴出资额的 %。

3.4.2 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第一期出资,则全体合伙人在此授权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强制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如任何有限合伙人未能按约定缴付后续出资,则普通合伙人可认定其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有限合伙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直至其将应缴金额缴齐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豁免。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违约金。并且,

(2)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有限合伙造成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因未能按期履行对子基金的出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并且,

(3)如有限合伙人逾期出资达30日,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1)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其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被计入表决基数,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咨询决委员会(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并且,

2)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分配给有意追加出资的守约合伙人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并且,

3)自后续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次有限合伙进行收入分配时,该违约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减按其原实际出资额的85%计算,该违约合伙人因此调减的收入在守约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出资额按比例分配。

3.4.3 本3.4.2条规定的违约金作为有限合伙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之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

3.4.4 尽管有本条前述规定,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可独立决定全部或部分豁免违约合伙人的出资义务或违约责任;或与违约合伙人就追责事宜达成其他协议。

3.5 总认缴出资额的缩减

3.5.1 鉴于本有限合伙的主要投资方式为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各方确认,如合伙人缴付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子基金缩减基金规模,或发生其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继续投资将不符合有限合伙利益的情况,普通合伙人有权缩减本有限合伙的总认缴出资额,将有限合伙人已缴付、尚未用于对子基金投资的出资款按比例返还给有限合伙人,并自返还出资之日起在管理费基数中减去已返还的出资本金。

3.6 有限合伙权益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机构;

(2)系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

4.1.2 符合上述4.1.1条规定条件的人士当然担任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有限合伙

仅可在普通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权益时可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XX市 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及其

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

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之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

下,为有限合伙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之财产,以实

现有限合伙之经营宗旨和目的,但本协议或修正案另有规定除外。

4.2.3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得以有限合伙名义对外从事借贷行为,除本协议5.5.7条约定情形外,不得违背或僭越投资委员决议或职权。

4.3 普通合伙人行为对有限合伙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按照合伙协议及其修正案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利益冲突

4.5.1 普通合伙人在商业合理的原则下,可以同时发起多个与本基金相同的其他有限合伙

形式的人民币理财集合工具("新基金"),但在投资时必须安排本有限合伙与其他新

基金按照可投资资金的比例进行平行投资。

4.5.2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管理本有限合伙同时,可能为目标基金的募集提供服务,

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尽可能为有限合伙争取投资机会,并本

着善良管理原则决定有限合伙在目标基金中的投资额度,此种行为不属于利益冲突

的情形,不视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反。

4.5.3 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在符合本4.5条约定的前提下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不应

被视为普通合伙人从事与本有限合伙相竞争的业务或普通合伙人对本协议有任何违 反,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不应因其作为或不作为而对有限合伙或其合伙人承担任何责任。

4.6 关键人士

4.6.1 有限合伙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为 。

4.6.2 担任本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期间,如果 因任何原因不再继续为普通合伙人提供服务,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方可更换关键人士或者解散有限合伙。

4.7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

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8 责任的限制

4.8.1 普通合伙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

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的可用资产。

4.8.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

所导致的有限合伙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9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管理团队及普通合伙人的股东、合伙人、董事、雇员、 关联人、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有限合伙或普通合伙人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委托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委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10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10.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有限合伙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裁决普通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后,合伙人会议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10.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4.10.3 普通合伙人的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 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的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的决定;

(2) 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上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事务。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5.2.2 有限合伙人对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形式表决权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承诺和保证:

(1) 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如适用),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 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 除已向普通合伙人披露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情形外,其系为自己的利益持有有限合伙权益,该等权益之上不存在委托、信托或代持关系,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存续期间该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5) 其已获得普通合伙人此前向其提交的募集说明文件并仔细阅读了该等文件的内容,其理解参与本有限合伙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6) 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本有限合伙,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团队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7) 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的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8) 其缴付至有限合伙的出资来源合法;

(9) 其向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如该等资料或信息方式变化,其将毫不迟疑的通知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事项的,将被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

5.5 咨询委员会

5.5.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成立十日内组建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由3名自然人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实际出资额居于前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或其推荐人士)担任。咨询委员会主席由咨询委员会表决任免。主席可任命一位咨询委员会秘书,该秘书无表决权,平时协助主席组织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当主席缺席会议时主持咨询委员会会议。

5.5.2 咨询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每一年的首次例会与合伙人会议同期举行;因行使职权需要,应召开临时会议,咨询委员会任何一名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5.5.3 咨询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 就有限合伙的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和估值事项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建议;

(2)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超出本协议约定及咨询委员会决议的投资限制的投资事项;

(3) 审议批准有限合伙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

(4) 建议普通合伙人变更有限合伙的报告制度;

(5) 决定选聘有限合伙的审计、法律、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

(6) 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其修正案所赋予的其他职能。

5.5.4 对于咨询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委员一人一票,须经行使表决权的过半数委员同意通过。

5.5.5 咨询委员会会议通知期为五个工作日,经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委员参会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经通知而无法参加会议的委员,视为放弃所缺席会议的表决权。

5.5.6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上签字,并交咨询委员会秘书存档保管。

5.5.7 普通合伙人认为咨询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合伙协议的,或决议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议的一个月内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表决支持或取缔该决议。普通合伙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以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的方式提出异议,或者临时合伙人会议支持咨询委员会决议的,则该决议对有限合伙及各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及关键人士均具有约束力,违背或僭越咨询委员会的决议或职权的行为,视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尽管有前述约定,咨询委员会及其委员在任何意义上均不应视为参与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及执行。

5.5.8 咨询委员会委员参与咨询委员会工作不领酬金,但会议相关的费用应由有限合伙承担。

5.6 身份转换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符合本协议关于接纳普通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约定,有限合伙人不能转变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不能转变为有限合伙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和方式

6.1.1 本有限合伙的投资目标为[由 发起设立的注册地在 的股权投资基金],并通过该投资目标投资于创业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房地产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本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应用于上述主要投资目标。

6.1.2 本有限合伙进行主要投资目标范围内的投资时,可采取下列方式:

(1) 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加入正在募集或正在进行后续募集的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或

(2) 通过受让有限合伙形式的目标基金的有限合伙财产份额、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目标基金;或

(3) 以其他不会导致本有限合伙承担无限责任的方式投资于各种合法形式的目标基金。

6.1.3 除主要投资目标外,有限合伙也可以联合投资者身份与所投资的子基金进行共同投资。

6.2 投资限制

6.2.1 除非经咨询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不得从事下列投资活动:

(1) 参与后续募集补偿年利率超过 %的目标基金的后续募集;

(2) 在参与目标基金首轮募集或后续募集时,对单个目标基金的投资低于有限合伙中认缴出资额的 %;

(3) 投资于主要投资目标为房地产企业股权的目标基金时,投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 %;

(4) 受让已经成立的目标基金的权益时,受让权益的比例高于有限合伙投资于目标基金的投资总规模的 %;

(5) 在有限合伙成立满三年后进行新的共同投资活动;

(6) 有限合伙以联合投资者的身份与所投资的目标基金进行共同投资的金额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

6.3 现金管理

有限合伙的全部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费用备付的现金,闲置期间可在商业合理原则下以货币市场基金、到期日在半年之内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管理,有限合伙临时投资本金余额在任何时点不应超过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的 %。

6.4 资金保管

6.4.1 有限合伙应委托一家商业银行("保管银行")对有限合伙账户内的全部现金实施保管,保管银行为 XX公司。

6.4.2 有限合伙发生任何现金支出时,均应遵守与保管银行之间的保管协议规定的程序,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7.1 收益分配

7.1.1 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子基金和共同投资项目以下合称"投资组合")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的,视同对投资已经进行处置并根据确定的价值按照本7.1条规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7.1.2 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取得的投资变现收入(不包括临时投资收入)不得用于再投资。普通合伙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有限合伙经营的需要,可决定保留部分现金以支付有限合伙当期或近期可以合理预期的费用、债务和其他义务,其余部分应在合伙企业收到相关款项后15个工作日之内在合伙人之间按照本7.1条约定进行分配。有限合伙取得的临时投资收入的具体分配时间有普通合伙人决定,但应在有限合伙清算执勤分配完毕。

7.1.3 有限合伙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 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了投资本金的覆盖;

(2)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100%的收益;

(3)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 %的收益。

(4) 然后,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就其实际出资额实现 %的收益。

(5) 然后,超出 %以上部分的现金收益,其中 %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在各合伙人之间根据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

7.1.4 有限合伙终止清算时,经对有限合伙用于投资组合投资的本金及收益情况进行综合计算,普通合伙人实际在投资组合投资收益中分配的收益分成应符合下列分配比例,如有差异,应进行调整,以实现如下分配比例:

(1) 有限合伙收益率在100%以下的,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2)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100%但未达到300%的,对于超出100%但未达到3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3)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300%但未达到800%的,对于超出300%但未达到800%的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4) 有限合伙收益率达到或超过800%的,对于超出部分的收益,普通合伙人提取 %的收益分成。

7.2 亏损分担

7.2.1 受限于本协议5.1条约定,有限合伙的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7.3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收益,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由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代扣代缴。

第八条 会计及报告

8.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8.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12月31日。

8.3 审计

有限合伙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独立的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推荐,咨询委员会选聘。

8.4 报告

8.4.1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有限合伙年度会议。

8.4.2 自有限合伙成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之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开始后满60日之前向每有限合伙人提供半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半年度内有限合伙运营情况的总结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5 查阅财务账簿

8.5.1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求子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不时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九条 合伙人会议

9.1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9.1.1 有限合伙每年 月 日前召开一次年度会议,其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的潜在投资标的,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1.2 临时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和权利包括:

(1) 按照2.6.2条约定决定延长有限合伙的期限;

(2) 按照4.6.2条约定决定解散有限合伙;

(3) 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决定有限合伙提前解散;

(4) 批准有限合伙以非现金方式分配;

(5) 按照4.10条约定决定除名、更换普通合伙人;

(6) 批准普通合伙人向非关联人转让权益;

(7) 根据普通合伙人提议审查咨询委员会决议;

(8)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本协议约定需要临时合伙人会议决议的其他事项。

9.1.3 有限合伙成立后六个月内,应召开有限合伙的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内容为普通合伙人向全体合伙人汇报有限合伙的设立情况。

9.2 会议召集和召开

9.2.1 年度会议由普通合伙人经提前二十日向有限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

9.2.2 临时合伙人会议由会议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向全体合伙人发出会议通知而召集。临时合伙人会议一般由普通合伙人召集和主持,但合伙人讨论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事项时,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可召集临时会议。

9.2.3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应为书面形式,且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 会议的时间、地点;

(2) 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9.2.4 临时会议可以由合伙人以现场或电话会议、视频会议中一种或集中全体参会合伙人均可有效获取信息的方式参加并表决,对于属普通合伙人召集临时会议讨论的事项,普通合伙人也可决定不召集会议,而以书面形式征求有限合伙人意见,有限合伙人应在收到该等书面文件后十五日内书面回复。未以任何方式参加会议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回复意见的合伙人视为对会议讨论事项投弃权票并从表决权总是中减去相应份额。

9.3 合伙人会议决议

9.3.1 9.1.2条所述临时合伙人会议讨论事项中,第(1)、(3)、(4)项经普通合伙人和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第(2)、(5)、(6)、(7)、(8)项经合计持有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或以上的有限合伙人通过可做出决议,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1.1 有限合伙人可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

10.1.2 拟转让有限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 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 转让方一次性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

(3) 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继承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 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1.2条(2)-(4)项中任何一项或几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1.3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的有效申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有限合伙人向其直系亲属、配偶转让有限合伙权益,普通合伙人应予以同意。

10.1.4 受限于本条其他条款规定,除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关联人之情形外,对于根据本协议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或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第一顺序的优先受让权;有权自行或指定第三方优先受让;其他有限合伙人有第二顺序的优先受让权;如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10.2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2.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当中的任何权益。

10.2.2 如普通合伙人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法律规定当然退伙的情形,为使有限合伙存续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方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10.2.3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关联人,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普通合伙人可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转让给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条件的非关联人。

10.2.4 若根据本协议第4.10条的规定有限合伙决定将原普通合伙人除名并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权益,转让价格由普通合伙人和受让方商定,当无法商定时,由普通合伙人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

10.3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在本协议及咨询委员会决议规定的投资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时,有限合伙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的一个月内,有权要求"零成本"退伙,即要求有限合伙返还其出资本息,其应承担的债务及费用全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0.3.2 如有限合伙人因违反本协议5.4条约定而被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判断该有限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将更有利于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该有限合伙人退伙。

10.3.3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 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不应因此解散。

10.3.4 有限合伙人依10.3.2、10.3.3条规定退伙的,有限合伙应向其退还的财产份额为以下两者之和:1)该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中尚未使用的部分,2)该有限合伙人分摊的已投资但尚未退出的投资组合的投资本金;上述应返还的财产份额于该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有限合伙清算之前支付完毕。对于该有限合伙人拟退出的有限合伙权益,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参照本协议10.1.4条规定享有和行使优先受让权;其他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有限合伙总认缴出资额相应减少。

10.4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4.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则;在有限合伙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4.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 持有的有限合伙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 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10.4.3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有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仲裁委,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第十二条 解散和清算

12.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应被解散并清算:

(1) 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

(2) 有限合伙存续期限(包括按照本协议约定延长的期限)届满;

(3) 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4) 普通合伙人被除名或根据本协议约定退伙且有限合伙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5) 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无法继续经营;

(6) 有限合伙被吊销营业执照;

(7) 本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投资目标无法全部实现;

(8) 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2.2 清算

12.2.1 清算人由咨询委员会担任。所有有限合伙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

12.2.2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或仅代表有限合伙实际出资额二分之一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委托第三方继续处置。

第十三条 其他

13.1 通知

13.1.1 本协议项下任何通知、要求或信息传达均采用书面形式,交付或发送至《合伙企业出资确认书》所列地址,即为完成发送或送达:

任何人可随时经向有限合伙发送通知而变更地址。

13.1.2 除非有证据证明其已提前收到,否则:

(1) 在派专人交付的情况下,通知于送至第13.1.1条所述的地址之时视为送达;

(2) 在通过邮资预付的挂号邮件、航空邮件或快递发出的情况下,通知于邮寄后十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及

(3) 在以传真发送的情况下,通知于发件人传真机记录传输确认时视为送达。

13.2 不可抗力

13.2.2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遇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直接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时间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3.2.2 如果发上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3.2.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有限合伙人应立即与普通合伙人协商(如受影响的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立即与其他合伙人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方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3.3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的约定、邀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普通合伙人及其顾问、代理人、代表、管理团队等此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供的有关募集及有限合伙设立的介绍资料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均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13.4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3.5 保密

本协议各方均应对因协商、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了解的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有限合伙人并应对其通过报告、合伙人回忆及其他方式所了解到的有限合伙及其普通合伙人、子基金或拟投资目标基金的商业、法律财务等信息承担最高级别的保密责任,未经普通合伙人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或公众泄露也不得从中牟利。为避免疑问,普通合伙人无义务向有限合伙人披露有关子基金或共同投资项目的具体投资条款。

13.6 签署文本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伍十伍份,合伙人各执壹份,有限合伙保存叁份,提交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协议生效和终止

13.7.1 本协议最初自各方签署之日其对签署方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13.7.2 本协议对于任何一方的效力及于其继承人、继任者、受让人、代理人;当有限合伙人存在委托、信托、代持情形时,并及于其委托人或受托人、名义持有人等。

13.7.3 本协议修订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修订版签署方式签署后生效,生效后完全替代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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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投资,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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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2、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3、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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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公开承诺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1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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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关于深入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讲话和文件,对照自身找差距、明确方向、制定措施,主要做了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二是联系实际,三是征求意见,四是勤省自查。通过反思我感到自己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创先争优意识、忧患意识和全局意识。现对自己进行一次剖析。

一、联系实际,用创先争优指导行动

1、重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作为学校支部党员带头学习上级文件和精神,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以一名合格的党员标准,主动做好工作,积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2、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在思想上,我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牢记“自己的承诺”,扎扎实实干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按照要求办事,自觉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尤其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做学习型的组织的倡导者、自觉践行者,做到以学立德,以学修身,学以致用。

3、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我坚持在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低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共产党员的浩然正气。我能够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增强对分管工作的指导和创新思维,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尤其是面对新形势、新机遇,能紧紧围绕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主动为领导分忧解难,推进高中支部整体工作向前迈进。

4、提高素质加强责任心。加强学校队伍人格素质的培养,才会有坚定的人生信念,优良的心理品质,良好的行为规范,才能够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教育工作关系到学生的人生观、理想观与价值观,所以要求教师出于对学生的高度的责任感,勤奋审慎地进行工作。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工作极端负责,勤奋审慎,才能培育出祖国的花朵,托起明天的太阳。

5、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长期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处理工作的标准。在工作中要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遵守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使教学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根据我的学习和践诺体会,对个人存在问题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政策理论水平不够高。

虽然平时也比较注重学习,但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深度不够;对于新理论新知识的关注度不高,掌握的不多。有时候仅仅满足于和自己日常工作相关的知识学习和理解,在用理论指导实践这一块做的也不够。在思想觉悟、理论水平、业务知识等方面与所担负的工作责任还不完全适应,对有些问题考虑不深不细。

(二)全局意识不够太强,有本位主义思想。

对于自己的工作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对于学校的其它工作总觉得应是各司其职,各管一摊,不属于自己的事项就漠不关心,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没有事,只想自己拥有一个平静而单纯的生活环境,惰性心理足。

(三)不善于宣传,沟通少。

在工作中我总是一味踏踏实实,埋头干活,不重宣扬。我很少向学校领导汇报自己的工作和思想,总是觉得自己尽全力乃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在干工作,学生看得到,领导也看得到。

(四)工作作风不够深入细致。

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掌握,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工作中,与同志们思想交流少,坐下来谈心少,思想工作做得不够,体贴关心也需要加强。

三、深入学习,用创先争优探索方向,再承诺再践诺

对于存在的不足,我决心抓住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的大好机会,加强学习,拓宽思路,采取措施,狠抓落实,用创先争优的正确理念为方向引导和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再承诺再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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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投资意向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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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城市扩容,振兴_____地方经济,提高城市品位,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意在_____县县城规划区内_____________建设五星级酒店及配套开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开发地块和面积

_____县县城规划区内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约______亩。

二、项目内容

1、在开发地建五星级酒店,接待床位不低于350张,其它地域为酒店配套开发。

2、该项目的建筑的风格和项目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中如需调整设计方案,乙方应依法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开发年限

乙方在依法取得该地块后,应尽快办好各种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工,五星级酒店须于20_____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并投入营业。

四、优惠政策

1、项目建设和经营期间的优惠,按_____办发[20xx]16号文件执行。

2、甲方负责水、电、路、电视和通信网络通到该项目地边缘。

3、甲方将该项目列为县重点工程,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统一协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五星级酒店建成后,列为政府采购、接待酒店之一。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中协商另定。

甲方:_____县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

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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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合伙经营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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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

乙方: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_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_经营地址: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 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 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_超市总投资 万元(¥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占总投资总额的 %。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万元(¥ )。乙占投资总额的 %。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租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预支每月10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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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2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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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2、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3、合伙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每名合伙人各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缴付。若在签订本合伙协议之日起三日内未履行出资义务,视为放弃合伙人身份,自动退伙。不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2、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时,各个合伙人对所需资金具有相同数额的出资义务。各合伙人履行出资义务的时间为发生资金周转困难之日起三日内。若不能及时履行出资义务,该合伙人安装自动退伙处理,按该笔出资之前本合伙企业的资产情况进行清算。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一方须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责任,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时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

因资金困难而出现的后续出资作为合伙企业的实缴纳出资,各合伙人按原始出资和后续出资确定实际出资数额。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1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3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但合伙人对自己在经营行为中的欠账直接负责,与其他合伙人无关,若不能在本协议约定的清算账目的时间周期内追回,由对外赊欠的合伙人向合伙企业补足欠账差额部分。补足差额的时间为本合伙企业对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后三天之间。如果不能按期补足差额部分,按自动退伙处理,资产清算以核对账目前的资产为准,差额部分在清算时予以扣除。

本合伙企业每周的周日为对账时间,由全体合伙人核对本周的经营情况,计算盈利或亏损情况。出现盈余的,予以分配;出现亏损并影响实际经营的,确定各合伙人的后续出资份额。

第4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能成为与本企业经营范围相同的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果成为了与本企业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人所得利益由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予以追缴并由其他合伙人平均分配,并向本企业的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第5条本合伙企业因对外经营业务出现招待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资义务的问题时,具体负责该事务的合伙人必须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才可以办理,报支时需要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方可向财务人员报支。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均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6条 因本协议其他合伙人的工作性质所限,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的合伙人。该合伙人的工资标准为每月元。其他合伙人仍然具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

第7条每个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该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所有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8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方可决定;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

八、退伙问题。

第9条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合伙人不得自行决定退伙。如无下款约定事由退伙的,可以按照退伙前的资产进行清算,但退伙人须向另外两名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在清算合伙企业资产是在该合伙人应得份额内予以扣除,如该合伙人所得财产还不足支付违约金部分的,退伙依然有效,但该合伙人不能从该合伙企业分得合伙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期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其他合伙人侵犯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0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而退伙的,在承担违约金后,还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11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12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13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及时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侵占合伙企业的财产的;

第14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的合伙人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清算合伙企业资产。但经人民法院查实上述情形存在的,该合伙人丧失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资产的权利,并向其他合伙人承担总额为五万元的违约金。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第16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各个合伙人经协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7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18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其他规定

第19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0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三年,自各合伙人签字按手印之日起计算。后续经营问题由全体合伙人根据本合伙企业的在三年内经营情况予以确定。

第21条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2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合伙人签字并按手印:

合同签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时间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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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投资,全文共 23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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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_________

基金托管人:_________

目录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四、基金财产保管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六、交易安排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十、基金收益分配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十七、禁止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十九、争议处理

二十、托管协议的效力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修改与终止

二十二、其他事项

鉴于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拟发起设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鉴于_________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管理人,_________拟担任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_________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行长: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_________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_________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代理销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企业年金托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一)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二)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

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和保管,基金资产的保管,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作,基金的申购、赎回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合法权益。

(三)订立托管协议的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业务监督与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和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份额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监督和核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后6个月开始。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当拒绝执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监督、核查

1.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及时执行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投资指令,妥善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按时将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赎回资金和分红收益划入专用清算帐户,对基金资产实行分帐管理,擅自动用基金资产等行为进行监督和核查。

2.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的行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本协议或有关基金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限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管理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发现基金托管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托管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在业务监督,核查中的配合,协助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有义务配合和协助对方依照本协议对基金业务执行监督,核查。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对方根据本协议规定行使监督权,或采取拖延,欺诈等手段妨碍对方进行有效监督,情节严重或经监督方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监督方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财产保管

(一)基金财产保管的原则

1.基金托管人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安全地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基金资产应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本基金资产与基金托管人的其他资产或其他业务以及其他基金的资产实行严格的分帐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3.对于因为基金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基金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4.基金托管人应当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资产托管事宜;建立健全内部风险监控制度,对负责基金资产托管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进行事先控制和事后监督,防范和减少风险。

5.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基金托管人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资产。

(二)基金设立募集期间及募集资金的验资

1.基金设立募集期满十日内,由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由参加验资的2名或2名以上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方为有效。

2.基金管理人应将属于本基金基金资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中,并确保划入的资金与验资金额相一致。

3.基金管理人偕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予以书面确认;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若基金因未达到规定的募集额度或其他原因不能生效,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三)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帐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2.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银行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帐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条例》,《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的其他规定。

(四)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为基金开立托管人与基金联名的证券帐户,用于基金证券投资的交割和存管。基金托管人代表基金以本基金和基金托管人联名的方式办理证券账户的开立事宜,并对证券账户业务发生情况根据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发送数据进行如实记录。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出借和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让基金的任何证券帐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帐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3.基金证券帐户的开立和证券帐户卡的保管由基金托管人负责,管理和运用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五)国债托管专户的开设和管理

1.基金合同生效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代理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申请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交易。

2.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与结算帐户,并代表基金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的结算。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代表基金签订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主协议,正本由托管人保管,管理人保存副本。

(六)清算备付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根据_________的有关规定,负责办理本基金资金清算的相关工作,基金管理人应予积极协助。

2.清算备付金账户按规定开立,管理和使用。

(七)其他帐户的开立和管理

1.因业务发展而需要开立的其他帐户,可以根据基金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开立。新帐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基金管理人予以配合提供相关开户资料。

2.法律、规等有关规定对相关帐户的开立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证券帐户卡保管

证券帐户卡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

(九)基金资产投资的有关实物证券的保管

实物证券由基金托管人存放于托管银行的保管库;也可存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_________分公司/_________分公司或票据营业中心的代保管库。保管凭证由基金托管人持有。实物证券的购买和转让,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办理。托管人对托管人以外机构实际有效控制的证券不承担责任。保管费用按证监会及其它有权机关的规定执行。

(十)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1.由基金管理人代表本基金签署与基金投资有关的合同并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的原件,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合同产生的问题,由合同签署方负责处理。

2.与基金资产有关的重大合同,根据基金运作管理的需要由基金托管人以基金的名义签署的合同,由基金管理人以加密传真方式下达签署指令,合同原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但基金托管人应将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交基金管理人一份。如该等合同需要加盖基金管理人公章,则基金管理人至少应保留一份合同原件。

3.因基金管理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基金托管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托管人予以免责。

4.因基金托管人将自己保管的本基金重大合同在未经管理人同意的情况下,用于抵质押,担保或债权转让或作其他权利处分而造成基金资产损失,由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管理人予以免责。

五、投资指令的发送,确认与执行

(一)基金管理人对发送投资指令人员的授权

1.基金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

2.基金管理人应事先向基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并规定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指令时基金托管人确认被授权人身份的方法。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授权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托管人在收到授权通知原件后以回函确认。授权文件在基金托管人收到并回函,并且基金管理人收到回函并确认的当日生效。被授权人及其权限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被授权人改变或其权限改变,基金管理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的,视为未作改变。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或有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外,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露。

(二)投资指令的内容

1.投资指令包括付款指令(含赎回、分红付款指令等,申购赎回转换分红采取轧差清算的,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回购到期付款指令,实物债券出入库指令以及其他资金划拨指令等。

2.基金管理人发给基金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收款人、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帐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

(三)投资指令发送,确认及执行的程序

1.投资指令的发送

基金管理人发送投资指令应采用加密传真方式。在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解决。

基金管理人应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对于被授权人依约定程序发出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但如果基金管理人已经撤销或更改对交易指令发送人员的授权,并且通知基金托管人且得到托管人书面确认后,对于此后该交易指令发送人员无权发送的指令,或超权限发送的指令,基金管理人不承担责任。指令发出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

管理人应在交易结束后将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投资指令时,应为基金托管人执行投资指令留出执行指令时所必需的时间。因管理人的原因使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帐所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指令已发送给基金托管人但该投资指令尚未被执行之前,基金管理人可以更改或撤销原投资指令。但基金管理人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撤销或更改原指令所必需的合理时间,否则由此导致投资指令无法执行或延误执行的,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2.投资指令的确认

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接收基金管理人的指令,预先通知基金管理人其名单,并与基金管理人商定指令发送和接收方式。投资指令到达基金托管人后,基金托管人应指定专人从表面形式上验证投资指令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的有效性后,方可执行投资指令。如有疑问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3.投资指令的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投资指令验证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理,不得延误。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四)被授权人员及授权权限的更改程序

基金管理人若对授权通知的内容进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指令发送人员的名单的修改或权限的修改),应当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基金托管人;修改授权通知的文件应由基金管理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若由授权代表签署,还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基金管理人对授权通知的修改应当以加密传真的形式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同时电话通知基金托管人,更换被授权人时基金管理人还应同时向基金托管人提供新的被授权人的预留印鉴和签字样本。基金托管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书面传真回复基金管理人并电话向基金管理人确认。被授权人及授权权限的更改通知自基金托管人以传真和电话两种方式向基金管理人确认后开始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此后三日内将对授权通知修改的文件原件送交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更换接受基金管理人指令的人员,应提前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五)其他事项

1.基金托管人在接收指令时,应对投资指令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与被授权人是否与预留的授权文件内容相符进行检查,并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对指令的表面真实性,内容合规性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基金管理人,并停止执行。上述内容,中国证监会另有新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2.除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基金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基金托管人对执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行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过失对基金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投资指令时,应确保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交易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

六、交易安排

(一)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人应代表基金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基金的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将基金通过该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成交量,支付的佣金等予以披露,并将该等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专用席位号,佣金费率等基金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割及帐目核对

1.清算与交割

(1)证券交易资金清算: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买卖证券的清算交收。资金汇划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交易成交结果具体办理。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原因在清算上造成基金资产的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基金的损失;如果因为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证券投资而造成基金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解决,由此给基金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管理人的投资行为导致基金头寸不足而使托管人无法正常清算,托管人应该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在次日12:00前补足头寸,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结算方式:支付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资金划拨:基金管理人的划拨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及时执行,不得延误。如基金管理人的资金划拨指令有违法,违规的,基金托管人不予执行,并立即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要求其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发出上述通知后仍未变更或撤销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应不予执行,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对于管理人超头寸的投资指令,托管人将不予执行并及时通知管理人,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

2.资金和证券帐目对帐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

(2)资金帐目的核对:资金帐目包括基金的银行存款等会计资料。资金帐目每日对帐一次,按日核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证券帐目的核对:证券帐目是指证券交易帐户和实物托管帐户中的证券种类,数量和金额。证券交易帐目每周核对一次,实物券帐户每月末核对一次。

(三)基金赎回安排

本基金自成立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以公告为准。

(四)基金持有人认购,赎回基金单位的清算,过户与登记方式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认购和赎回申请,按照本协议第七条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办理资金清算,并由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注册登记人办理过户和登记。

(五)基金融资

本基金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七、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分红资金的清算

(一)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处理的基本规定

1.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确认,清算由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注册登记机构负责。

2.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15:00 前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前一工作日上述有关数据,并保证相关数据的准确,完整。基金募集期间,认购数据不需按上述要求发送。

3.基金管理人通过与基金托管人建立的共同约定的数据传送系统发送申购赎回等有关数据,如因各种原因,该系统无法正常发送,另一方应予积极协助。由此引起基金或本协议一方损失的,由系统无法正常传送数据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由双方共同引起,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数据,双方各自按有关规定保存,保存期限_________年。

4.如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注册登记业务,应保证上述相关事宜按时进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采取措施,使新任注册登记机构的数据接口规范与基金托管人的数据接口规范双方保持一致。

5.关于清算专用帐户的设立和管理。为满足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汇划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托管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及分红等资金清算的基金注册登记清算账户。

6.对于基金份额申购,基金转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基金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帐日期并通知基金托管人,到帐日基金资产没有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基金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基金的损失。

7.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规定:拨付赎回款,基金转出款或进行基金份额分红时,如基金银行帐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金银行帐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及其他任何责任。

8.资金指令:除申购款项到达托管人处的基金帐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帐外,全额划出,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管理人需向托管人下达指令。如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协商采取申购赎回转换分红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需发送轧差应付款项指令。资金指令的格式,内容,发送,接收和确认方式等除与投资指令相同外,其他部分另行规定。

(二)认购资金

1.基金设立募集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基金募集专户”,设立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应按时划入“基金募集专户”。该帐户按有关规定计算利息。

2.根据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基金资产划入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

(三)申购和转入资金

1.t+1日(t日指申购,赎回和其它交易的申请日)15:00前,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基金份额单位净值计算投资人申购或转入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3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应将确认后的有效申购款和转入款划到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银行帐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或转入款是否到帐,并对申购或转入资金进行帐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帐,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3.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四)赎回和转出资金

1.t+1 日15:00前,基金管理人将t 日赎回或转出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日12:00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核对t+3日应划付的赎回款项。

3.t+3 日15:00之前,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有效指令将t日赎回确认款划到基金清算总账户。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赎回款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五)基金份额现金分红

1.基金管理人将其决定的分红方案通知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后通知基金管理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分红进行帐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现金分红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基金管理人分红划款指令要求的划款日将资金划入专用帐户。

3.基金管理人在下达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4.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六)登记结算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的清算

1.若结算备付金账户发生透支,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含透支款利息,下同),该违约金最终由透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承担,但由于基金托管人的原因造成该账户透支的情形除外。

2.基金托管人应在交收日(t+1)15:00之前向登记结算公司提交透支扣券申请书,指定其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及透支金额。登记结算公司按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买入证券成交的先后顺序,自后向前依次扣券,直至扣券总市值达到透支金额的_________%为止(证券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下同)。如该基金证券账户内所有证券价值不足透支金额的_________%,则扣该基金的全部证券。

3.对于结算备付金账户因计收违约金形成的透支部分,可不采取本条第1、2款规定的措施。

4.基金管理人应在t+2日前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基金管理人按规定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后,这样登记结算公司应交付暂扣的证券。如果登记结算公司未及时交付,基金托管人应根据《证券资金结算协议》的规定向登记结算公司追索。如基金管理人未及时补足透支款及违约金,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暂扣的证券,卖出款记入结算备付金账户以弥补其上述透支款项及违约金,不足部分仍向基金托管人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若基金银行存款账户有足够资金余额,因基金托管人未及时核对结算备付金是否有足额结算头寸或未及时划拨以补足结算备付金等自身原因造成的结算备付金账户出现透支,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6.如结算备付金账户未发生透支,但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透支,应基金托管人的申请,登记结算公司可协助基金托管人暂扣其指定的透支基金相关证券账户内相当于基金托管人所申报透支金额的120%的证券,并按照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关规定,对透支基金采取按申报透支金额计收违约金等处罚措施。由此产生的最终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应赔偿基金托管人因此而遭受的相关损失。如果由于基金托管人的指定发生错误等原因发生错误暂扣的,相关损失赔偿和其它责任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7.对于任何原因发生的证券资金结算透支事件,基金托管人可协助登记结算公司采取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1)报告证监会。

(2)提请证券交易所限制或暂停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透支基金的证券买入等。

8.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发生债券超额卖出或卖出回购质押债券而导致债券卖空行为的,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卖空价款对应的资金。同时,以卖空价款为基数,按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计收违约金,该违约金最终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如基金管理人在两个工作日内补足卖空债券,登记结算公司交付相应价款。否则,登记结算公司以暂扣资金买入与其卖空等量的证券,由此产生的损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9.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基金进行债券回购业务,基金管理人应确保有足额质押债券,如因质押券不足导致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量超过标准券数量的,则登记结算公司在t+1日暂不交付超额融资回购款项,直至标准券数量足够符合质押券要求,登记结算公司才交付相应款项。

10.如基金托管人所托管基金发生大宗交易买入,基金管理人应在大宗交易发生前保证银行存款账户具有足额资金以满足基金托管人及时划拨用于当日交易结算。对资金不足部分,登记结算公司按买入大宗交易成交顺序,自后向前并以一笔为最小冻结单位冻结相关证券,待资金补足后再予解冻。

八、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

(一)基金资产估值

1.估值对象

基金依法拥有的股票,债券,股息红利,债券利息和银行存款本息等资产。

2.估值方法

(1)上市的股票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计算;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2)未上市股票的计算:①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计算;②首次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计算。

(3)配股权证,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若收盘价高于配股价,则按收盘价和配股价的差额进行估值;若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为零。

(4)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2),(3)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并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5)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债券估值办法: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3)未上市债券按其成本价估值;

(4)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按成本价估值。

(5)在任何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如采用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但是,如果基金管理人认为按本款(1)-(4)项规定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市场报价,流动性,收益率曲线等多种因素基础上形成的债券估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国家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3.估值程序

基金的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进行,基金托管人复核。用于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加盖业务章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与程序进行复核;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签章返回给基金管理人。

4.特殊情形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条进行估值时,所造成的误差不作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错误处理;由于证券交易所及_________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是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计算得到的每基金份额资产的价值。每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单位资产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复核程序

基金管理人每工作日对基金资产进行估值后,将资产净值结果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盖章并以加密传真方式传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如果基金托管人的复核结果与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存在差异,且双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有权将相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告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应在公告上标明未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因基金管理人单方面对外公布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结果或公告的计算结果与基金托管人复核结果不一致而造成的损失,包括因该计算结果而涉及到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确认及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4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当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差错时,视为基金份额资产净值错误。

差错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但计算过程有误导致净值计算错误,从而给基金或基金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先行赔偿;基金管理人在向投资人支付赔偿金后,如果托管人有过错,可以向托管人追索应由托管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

(三)基金会计制度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会计制度执行。

(四)基金帐册的建立和基金帐册的定期核对

1.基金帐册的建立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应按照相关各方约定的同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分别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基金的全套账册,对相关各方各自的账册定期进行核对,互相监督,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若双方对会计处理方法存在分歧,应以基金管理人的处理方法为准。

2.凭证保管及核对

证券交易凭证由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分别保管并据此建帐。基金管理人按日编制基金估值表,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从而核对证券交易帐目。基金托管人办理基金的资金收付,证券实物出入库所获得的凭证,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原件并记帐。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帐册每月核对一次。经对帐发现双方的帐目存在不符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纠正,保持双方的帐册记录完全相符。若当日核对不符,暂时无法查找到错账的原因而影响到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和公告的,以基金管理人的账册为准。

(五)基金财务报表与报告的编制和复核

1.财务报表的编制

基金财务报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按规定分别独立编制。

2.报表复核

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财务报表后,进行独立的复核。核对不符时,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共同查出原因,进行调整,直至双方数据完全一致。核对无误后,在核对过的基金财务报表上加盖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公章,各留存一份。

3.报表的编制与复核时间安排

月度报表的编制,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起45日内,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更新一次。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季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半年结束后60日内完成半年报告编制并公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并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在报告内容截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月度报表编制,加盖公章后,以加密传真方式将有关报表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中期报告内容截至日的3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2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在年度报告内容截止日的50日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将有关报告提供基金托管人复核,基金托管人在收到后30日内完成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发现双方的报表存在不符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共同查明原因,进行调整,调整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报告上加盖公章,双方各留存一份。如果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不能于应当发布公告之日之前就相关报表达成一致,基金管理人有权按照其编制的报表对外发布公告并由其对所发布的报表负责,基金托管人有权就相关情况报证监会备案。

九、投资组合比例监控

(一)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持有_________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_________%;

2.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_________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_________%,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该基金的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基金合同中的其他规定;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二)基金管理人应积极协助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比例的监控;

(三)基金的投资组合应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达到规定的标准,六个月后托管人根据前条投资比例要求进行投资比例监督。

十、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将本基金的净收益根据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按比例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分配。基金净收益是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提取的有关费用等项目后得出的余额。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收益分配应该符合基金合同中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基金净收益的_________%;

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除下述第(6)款情形外,在投资人选择现金分红时,不得将红利再投资;

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但若成立不满_________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_________个月内完成;

5.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基金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基金当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基金收益分配的的时间和程序

1.在基金一年只分配一次时,基金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_________个月内,由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的年度分配方案。如果一年内进行多次收益分配,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

2.在分配方案公布后(依据具体方案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就现金形式分配的全部资金向基金托管人下达付款指令,托管人按照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分红资金的划付。如采取轧差清算方式,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另行协商运行程序。

十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登记与保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由注册登记人和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在每年初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一年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以光盘形式交由基金托管人保存。持有人名册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销售机构,持有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基金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金托管人仅负责保存基金管理人交来的上述基金份持有人名册,但不对过户与注册登记人编制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保密义务

除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进行披露以外,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有关信息均应恪守保密的义务。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任何信息,除法律法规规定之外,不得在其公开披露之前,先行对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1.职责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价格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负责公布。

(2)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对于不需要托管人复核的事项,基金管理人在公告前应告知基金托管人。

(3)基金年报,经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4)对于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本基金需披露的信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负有积极配合,互相督促,彼此监督,保证其履行按照法定方式和时限披露的义务。

(5)本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告,必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之一种报纸或证监会指定的其他媒体发布。

2.程序

按有关规定须经基金托管人复核的信息披露文件,由基金管理人起草,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由管理人公告。发生基金合同中规定需要披露的事项时,按基金合同规定公布。

3.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按《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代理人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众投资人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以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十三、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完整保存各自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财务报表和重要合同等,保存期限为_________年。

(二)有关基金合同正本的保管,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九)项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发生变更,未变更的一方有义务协助变更后的接任人接收相应文件。

十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基金托管情况报告,报相关的监管机关,并抄送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告说明该相关报告期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合同的情况。

十五、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一)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托管人:

(1)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托管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代表_________%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托管人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托管人;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托管人与原基金托管人进行资产托管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6)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基金管理人的更换

1.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更换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者由接管人接管其资产的;

(2)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3)依照基金合同规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解任的;

(4)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它情形。

2.更换基金管理人的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代表10%或以上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六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

(3)批准:新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方可继任,原任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退任;

(4)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与原基金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的交接手续,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资产总值。如果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同时更换,由新任的基金管理人和新任的基金托管人在中国证监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

(6)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_________”的字样。

十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及其他费用

(一)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365天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证券交易费用,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根据有关法规,基金合同及相应协议的规定,由基金托管人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影响到基金份额净值第五位的,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摊销。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由于本基金为开放式基金,规模随时可变,当本基金达到一定规模或市场发生变化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六)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1.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核对无误后通知基金管理人。

2.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十七、禁止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不得有《基金法》第二十条或《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禁止的任一行为。

(二)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得利用基金资产为自身和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经营过程中任何尚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对他人泄露。

(四)基金管理人不得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投资指令和赎回,分红资金的划拨指令,也不得违规向基金托管人发出指令。同时,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五)除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指令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基金托管人不得动用或处分基金资产。

(六)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行政上,财务上相互独立,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七)基金合同投资限制中禁止投资的行为。

(八)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本协议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八、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可以免责:

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或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2.在没有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由于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原则而投资或不投资而造成的损失等;

3.当事人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在本协议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协议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它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二)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在职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三)违约行为虽已发生,但本托管协议能够继续履行的,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净值差错处理

1.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确认后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基金垫付赔偿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双方承担的责任,经确认后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如采用本协议第八章“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复核”中估值方法前三项规定之方法进行处理,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且造成投资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2)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虽然多次重新计算和核对,尚不能达成一致时,为避免不能按时公布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情形,以基金管理人的计算结果对外公布。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的损失,基金托管人可以免责;

(3)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规定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并已告知基金托管人的情形下,若基金管理人净值计算出错,基金托管人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或未提出异议,且造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4)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况下,若应采用三项办法之一进行估值才为公允,若基金托管人未提出异议的,且需赔偿时,由双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基金管理人承担50%,基金托管人承担50%;

(5)如基金管理人采用三项办法外的方法确定一个价格进行估值的情形下,除上述(3)的情形外,若该价格有失公允且需赔偿时,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6)若被诉人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应当为基金托管人提供估值方法合理性的说明和支持。若基金托管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托管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管理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管理人追索;若被诉人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为基金管理人提供必要的支持。若基金管理人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基金管理人有权按上述条款就基金托管人承担责任的部分向基金托管人追索。

2.由于证券交易所及登记结算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而造成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错误,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3.法律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果行业有通行做法,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五)为明确责任,在不影响本条款其他规定的普遍适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由于如下行为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承担问题,明确如下:

1.由于下达违法,违规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投资指令下达人员在授权通知载明的权限范围内下达的投资指令所导致的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即使该人员下达投资指令并没有获得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授权(包括基金管理人在撤销或变更授权权限后未能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但如果基金托管人明知投资指令下达人员所下达的指令未获得授权或超越权限,则责任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3.基金托管人仅从传真电文的表面上识别投资指令上签名和印鉴与预留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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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园区投资三方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园区,投资,全文共 3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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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为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贯彻落实______市政府关于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创新型经济的要求,经过深入调研、积极探索,为尽快实现甲方所拥有物业项目的投资收益,缩短项目空置时间,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合作共建______市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产业园,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共建目的和意义风险提示:

投资协议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资问题,因此一定要在协议中载明出资的方式,以此方式认缴的出资额是多少,确定该出资额所占的出资比例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出资实际缴付的时间确定。实践中不乏有投资人在签订出资协议后,因各种原因而迟迟不予缴付出资,从而导致整个合作项目进程延缓。若未在协议中对此约定,或使迟延履行出资义务人逃脱责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深入应用,电子商务产业链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鉴于市政府对电子商务发展高度重视,甲、乙、丙三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打造基础设施、建立专业产业服务平台以及整合各行业优质商务资源,合作共建______市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产业园,为解决甲方厂房长期闲置难题、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为培育新兴电商产业集聚区再作新贡献。

二、共建和运营形式2.

1、产业园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建设,甲方提供场地,乙、丙方作为设立产业园运营实体,具体负责产业园的实际运营、招商和管理。2.

2、为缓解甲方资金压力,乙、丙方按照0.3元米天的标准付给甲方作为共建费用,以上资金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预付下________年度共建资金,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双方约定付款银行账号为,连续支付________年。2.

3、为帮助乙、丙方培育市场,甲方于合作期开始的第________年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免除乙、丙方共建资金______万元。2.

4、乙、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第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建资金______万元。2.

5、乙、丙方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预交第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建资金______万元。风险提示:

在盈余分配问题上,投资人通常不会忽略,但对于投资项目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分担上,投资人往往会出现疏漏。虽然各投资人对外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内容是一致的,但对投资人内部责任分担以及追偿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依据协议约定确定的。若因约定不明,会使得无过错投资人要与过错投资人共同承担责任,甚至数倍于有过错投资人。2.

6、乙、丙方产业园运营管理期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2.

7、乙、丙方拥有该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的永久知识产权。2.

8、乙、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招商工作,并向甲方支付共建费用元。2.

9、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为乙、丙方招商阶段,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外出租出售甲方在______路的工业厂房及相关活动,乙、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作为招商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冲抵共建费用。

三、建设规划和目标

3.

1、产业园占地面积______亩,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万平方米,并在周边建设相关配套场地和设施。

3.

2、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建成______省内最具规模的电子商务创业创新产业园。

3.

3、集聚数百家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企业、大规模的大学生个体创业者,实习产业园年销售收入______亿元。

四、甲方在共建中的职责和义务

4.

1、甲方应及时提供一切有关该物业之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楼面面积及户型图册、产权证明、工程验收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4.

2、甲方负责产业园楼宇的改建,包括空调设施、电力设施、消防设施、外挂电梯建设等工作,其费用可由乙、丙方支付的共建费用列支,改建期为______个月,如甲方在乙、丙方要求的时间内完不成,甲方均构成违约。

五、乙、丙方在共建中的职责与义务

5.

1、乙、丙方负责产业园企业招商及运营管理,企业入园协议签订及确认。

5.

2、乙、丙方负责相关产业园服务平台的软件设施建设。

5.

3、乙、丙方成立产业园运营管理团队,负责产业园的招商和运营管理。

5.

4、乙、丙方负责产业园运营实体相关资质、荣誉的争取工作。

5.

5、乙、丙方负责对产业园内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投融资、企业培训、创业指导、财税指导、组织专家对入驻企业经营疑难问题诊断等服务工作。

5.

6、乙、丙方负责装修产业园前台接待服务场地,并提供硬件配套设施(包括服务台、接待区桌櫈、会客室、小型会议室及投影设备、饮水机等)。

六、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避免发生潜在风险,合同各方将违约责任条款作出明确约定,就会使签约人谨慎签约,全面系统的估计自己的履约能力,防止签约人故意违约,提高签约人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并在履约过程中积极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合同风险消弭于签约阶段。

其次,合同中,许多当事人常约定因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确忽略对具体违约金的确定,而在后续纠纷争议中,守约方又对损失的大小无法确切举证,而造成无法弥补全部损失,因此在设置违约责任条款时应当多费些心思。

6.

1、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甲方需退还乙、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并承担______罚款。

6.

2、由于乙、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或无法履行的,对乙、丙方已支付的费用,甲方不予退还。

七、免责条款

7.

1、如因地震、台风、战争、瘟疫、洪水及其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赔偿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对方书面报告所发生的不可抗力并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

7.

2、如果项目因不可抗力、不可归责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该方不负违约赔偿责任。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协商____月还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7.

3、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

八、协议的修改及补充本协议条款是由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的,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条款做出修改或补充。

九、语言及文本本协议采用中文,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十、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十

一、争议解决10.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10.

2、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争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提请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

二、其他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书面的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丙方(盖章):代表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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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固定收益回报投资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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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甲方投资乙方“__________项目(名称)”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按“固定回报率”的方式给乙方“______项目(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予以投资。

1、投资总额:

2、投资期限:__年,自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3、年息:

4、划款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首期投资款__________元人民币汇入乙方名下双方共管账户。

二、投资期内乙方将公司全部股权并所有资产及该项目所有产权及收益权等一切权利抵押给甲方。

五、投资期内,乙方拥有公司及该项目的一切经营权,乙方自主负责项目建设、生产、管理、经营、_____核算、自负盈亏,_____承担并有权融入扩大生产的低息率额外资金、债权、债务,经济、民事纠纷及一切法律责任。

六、甲方派出财务总监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的工资与待遇按____标准由乙方支付。乙方同意甲方随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方在该项目上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状况。合作期满后,甲方委派的财务总监撤离乙方。

七、乙方保证投资款专款专用,如违此约定,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投资款,相关抵押将不予退还。

八、合作期满,乙方按约定将甲方应得收益如数支付后将不再额外向甲方还本付息,包括资产、股权、项目等一切抵押物即告归还乙方所有。至此,甲乙双方合作结束。

九、乙方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投资风险保证金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未支付保证金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如甲方投资款不能按照双方约定按期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应无条件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收取的合同保证金如数退还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乙方,至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在甲方首批资金投入乙方后,如乙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完善相关手续或无法通过甲方专业审核,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无条件返回甲方先期投入资金。乙方每拖延一日应按照当日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给甲方。

十一、其它条款:

1、甲乙双方均对于在签订本投资合作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一切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

2、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作协议的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并有权在国家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法方式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不限于宣布获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国内_____,直接影响本次投资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本合同签署后至有关报批、备案和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双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4、合同终止:

(1)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2)双方资金或项目未获得有关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或同意;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合作协议执行时,双方应本着协商解决的精神,妥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若无法解决,可提请______________机构_____;

(4)本合作协议的变更或补充由甲乙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解决。有关本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为本合作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作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相关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相互交换存档备案,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十二、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十三、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告生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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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投资公司年终总结_公司企业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投资,企业,全文共 4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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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公司年终总结

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5月,注册资金三千万元,投资有限公司本着“诚信为本、客户至上、创建精品、服务大众”的原则,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为共创亚成集团的美好明天做出更大贡献。今年以来,公司营运遇到严竣挑战,面临“三难”:项目营销难、人才招揽难、公司运行难。面对困难公司秉持“团结、坚韧、创新、奋进”的企业精神,艰辛努力、无私奉献、精诚合作、大胆创新,分析投资工作当前面临的形势,展望明年的发展计划,共商大计、共促和谐。

纵观20xx年的工作我们没有取得成绩,分析自身原因主要表现在公司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营销能力和水平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公司也运作满半年从规模到业绩都十分不理想,公司上上下下从自身找原因,剖析表现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经营之初财务压力大,各项事宜开展无序

①在当前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今天,分公司经营半年,不仅对市场认知程度比较低,而且在市场未完全打开局面,业务量几乎为零,定单不稳定。这样的局面无法占领日趋激烈的投资市场。

②企业信用度尚未建立,没有良好的现金流,导致企业资金压力大,流动资金不足,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

公司开业至今财务费用为元,毛利率为-30%左右,鉴于此前的财务状况,我们根据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实际,及时强化公司整体团队能力,在内部结构上下功夫。及时调整完善了组织机构,补充修改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使公司的日常管理更加规范,经营重点更加突出,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二、公司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制度体系建设尚不健全

根据公司新建不久的实际情况,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由公司办公室拟制员工操守、行为规范、共同职责、工作规则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等各种规章制度,以满足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此,办公室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在短期内编写一部涵盖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工作规则、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办公管理等规章制度在内的《员工手册》。使公司全体员工有规可循,有章可行。

目前公司的管理制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管理运营的需要程度而进行制定和颁布的,并未根据公司的内外部环境、战略规划和管控模式形成一个系统化的管理制度体系框架,对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尚未形成一个长远的编制计划。长此以往,随着管理制度颁布得越来越多,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将会出现问题,直接导致管理制度缺乏合理有效的管理,不利于发挥制度本身的作用,也就失去了管理制度本身的意义。

根据现状梳理,公司颁布的管理制度主要还是集中在财务管理、审计管理、信息管理等方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要求以及管控模式的落地需要,公司现在的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健全,对于一些重要的制度模块仍需完善,如战略规划、风险控制、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

目前,公司的管理制度体系缺乏制度保障,缺乏对管理制度建设的管理办法。管理制度的立、改、废等缺乏相应的流程规范,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设全过程的监督考核机制,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无法得到保障。公司可以考虑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加强对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此外,公司大多数管理制度中明确了应该如何去做,去做什么,而缺乏对不照章办事者给与处分的规定,没有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使管理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威慑力大打折扣。

三、人才竞争激烈,在第一次转型后招人的力度不够

企业的竞争,表面看是产品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人才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行业迅速扩张,人才需求量大,致使整个行业面临人才短缺。人才结构性失调、总体人员素质不高。行业缺乏高素质的综合管理型人才,缺乏高级投资策划、营销等技术型人才,同时行业大多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诚信意识淡薄、效益观念不强。人才管理机制缺乏,人才流动不规范。

缺乏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人才选拔、任用、激励、发展等科学体系,人才流动不规范、频繁,公司间恶意“挖角”,给整个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人才培养意识淡薄,重视用人不重视育人。人才使用上不注重自己培养人才,人才培养投入不足。这也表现在公司第一次转型后招人的力度不够,由于企业竞争力不强,效益欠佳,缺乏对人才的吸引力;鉴于目前公司财务现状和人才储备状况,未来我们将逐步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逐步形成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多种形式的企业激励制度,彻底激活企业人才的创造力。

20xx年的各项工作目标已定,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可以说每个目标都具有挑战性,每项任务都具有艰巨性。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素质再提高,作风再转变,责任再加大,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坚强的意志、更加优良的作风去攻坚克难,去实现我们的宏伟目标。20xx年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规划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实现人力资源组合

20xx年在公司内部要坚定不移落实全年目标责任制,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和考核,加大工作执行力度,将20xx年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细化到月、细化到周、量化到组、量化到人,积极配合园区建设各项设计工作逐步推进。

在现阶段,根据工作需要,要将具有较高投资经营水平、熟悉行内经营的专业人员招揽进来我们公司,扩大规模,如果还是难招人的话,希望能从福州总部调1个人来到分公司,另外,我们还要招揽具有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投资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员工,并且建立健全各种学习机制,强化知识的学习培训,从而提高各个岗位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营销能力,以适应投资市场管理的要求。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要重视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年度汇算清缴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加强管理的办法、措施。

在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全面实行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设计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的作用,全面实行技术责任制,严把质量关,设计方案要多方案比较,努力优化每一个投资和运营方案,在“精、准、细、严”上狠下功夫,大力推广新工艺、新技术,努力做到精细设计、合理设计、节省设计,程度地降低工程建设成本,用信誉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公司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创新团队

公司成立之初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始终坚持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两手抓、两手硬的原则,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自主创新意识,着力强化对职工工作执行力和团结协作能力的培养,全力把设计院打造成为“学习型、创新型、务实性、奉献型、和谐型”的团队。

投资有限公司要立足长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和不断完善发现人才、聚集人才、服务人才的机制,不断完善学习制度、丰富学习内容、搞活学习形式,在全公司掀起“比、学、干、帮、超”的学习热潮,时刻关注先进的经营理念、投资技术,随时进行消化吸收,同时鼓励职工考取与资质相关的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确保有充足的优秀设计人才作保障,为今后公司扩大资质范围打好基础。

三、加强银行间往来公关,发挥金融行业作用和项目推进

面对市场日益同质化、白热化的竞争,在当前大环境下,如何发挥银行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我们首先不但要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资金,实现资金的安全快速流动。尽量尽快建立客户、网络各个方面的优势,但是我公司不可能在短期内有这样的优势,所以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地加强公关和沟通,经验以及综合化的母公司的背景,为我们提供很多非常好的方法和融资渠道。加强银行的沟通与联系,以及与银行的往来和公关,确保银行相关人员与我公司间达成合作意向,以促进投资有限公司能够平稳的踏上发展之路,快速融入投资市场。

公司在集中主要力量认真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通盘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在城区及市范围努力寻找短平快的投资开发项目和长高慢的投资开发项目,以达到以短平快投资项目促进长高慢的投资开发项目,以长高慢投资项目孵化短平快投资项目,达到了投资建设一个项目,筹备建设一个项目,瞄准商洽一个项目以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目前公司已瞄准工程的开发,加强银行间的往来和公关,确保项目以及项目可以在我公司间达成合作意向,以促进投资有限公司能够平稳的踏上发展之路,快速融入投资市场。

四、进一步加大服务创新力度,不断提高营销质量和水平

20xx年要主动寻找项目进行对接,如等。同时应该寻找几家公司及银行人员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做好公司业务的公关,建立广泛稳定的客户群和社会资源协作网,扩大市场份额要大力精简办事环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将服务阵地前移,对客户进行全程服务、跟踪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对用户提出的问题要快速反应、立即行动、马上就办,想尽一切办法为用户提供快捷和方便,为用户排忧解难,确保营销服务零投诉、百分百之百满意。

20xx年公司按照各级领导的安排,坚持“质量第一,周期保证,价格合理,服务周到”的服务宗旨。做到内部追求产品质量高标准,按时交货时间守信用,对外价格随行就市、合理适当,服务上满足客户新要求和适应市场新变化。在全体员工中扎实认真地开展了一站式服务,每名员工都结合各自工作、生活实际,加强学习,提出书面承诺,按承诺要求做到了言行一致。在学习培训教育活动中每名职工能加强学习,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写学习笔记、答测试题,将理论学习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拓宽营销范围和营销市场能力,逐句加大业务成交量和市场公信力。依托集团这个平台对外宣传投资有限公司的整体水平和投资能力,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的情况下,抓住服务区域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积极对外拓展投资业务,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冬去春来,春在招手!展望20xx年的奋斗目标与发展蓝图,我们坚信:在新的一年,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实现新的飞跃、新的辉煌!针对以往公司缺乏市场竞争力,任务不饱满,今年经营收入情况不佳的状况,今年公司按照集团的统一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发动,层层动员,统筹安排,采取各种方式,切实做到员工工作和思想进步两不误、两促进。最后,祝福大家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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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药品招标投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投资,全文共 8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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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投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和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地点)召开的全体股东大会决议,甲、乙、丙各方就认购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增至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增资额,由甲方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乙方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丙方同意认购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三、认购增资后,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性质由内资企业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增资部分的出资额以——出资;乙方出资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增资部分以_______________出资;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认购增资的出资额以_______________出资。

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四、出资期限:公司注册资本增资部分的出资额由甲、乙、丙三方按其认购增资额自变更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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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投资,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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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本着敬老爱老的精神,以爱心照顾长者,让老年人享受高品质晚年生活的愿望,打造全球最新理念,适于华人老年高端旅游、度假、养老、医疗、养生、康复、休闲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养老新城。双方就为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投资担保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甲方与公司。合资注册万美金,公司主要用于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的开发与建设。

二、 目前,乙方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中存有储备美金。(详见后附文件)用于全球老年事业发展。甲方向乙方申请,乙方向甲方提供美金的担保,用于甲方所开发的国际旅游养老新城项目。首次银行担保函不得低于一亿美金,用于甲方在大连汇丰银行抵押贷款使用。

三、 乙方为项目提供投资担保,不参与甲方所开发项目的管理与股份分配。在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担保抵押银行贷款后,收取甲方贷款额,,如需继续转贷,收。

四、 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一套、汇丰银行资金证明一份,存款交易表一份,担保函样本一份。并承诺投资担保事宜按不可撤销原则实施。

五、 项目合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外资使用证及项目其它的手续均由甲方负责,手续完善后乙方出具投资担保函,并协助银行抵押贷款。

六、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将新城项目配合好,共同为老年事业尽微薄之力。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补充协议按本协议同等生效。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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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开发投资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4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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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订:

甲方:

法定代理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地址:

总则

第一条甲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_______级资质。

第二条乙方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对其他企业投资担保的权利能力。

第三条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了坐落于____地,地号为_____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土地的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土地类型为_______

第四条甲方在完成上述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的基础上,进行发地产开发。项目名为____

第五条乙方拟投资人民币3000万元予甲方,并与甲方共同完成“________”开发项目,并按约定比例享有开发成果。

第六条根据上述五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前述项目开发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七条除本协议中另有明确解释外,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合作项目:双方拟共同开发的位于_______的“_____”项目

合作项目资金:双方因合作项目投入或以融资方式取得的所有资金。

净利润:合作项目所得的毛利润,减去实际上缴所得税后的剩余利润。净利润包括货币资金与实物资产等。

合作项目专户:以甲方名义开立的专门用于存取“________”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账户。

工作日: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三方:本协议的甲乙双方之外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为协议涉及的投资、合作开发等事项提供法律、审计、评估及其他中介服务的机构。

税项:(1)所有由各级政府或机关征收或向其缴纳的各类现有和即将实施的税项;(2)任何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无论该额外或重征的税项是因已征收或缴纳的税项不足、还是曾给予、享受的减征或免除不适当或不合法而产生;(3)任何与税项有关的罚款、利息或其他应缴款,包括与税项有关的一切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密资料:一方在本协议订立或履行期间向另一方以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的秘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有保密性质的文件或信息。

不可抗力:在本协议订立时或履行期间,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遇见亦无法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将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自然灾害、不能归则于双方任何一方的火灾、战争、国家政策调整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情况。

商品房预(销)售率:预(销)售房面积占项目开发房屋总面积的比率,但不含为融资而采取的销售。

第二章项目基本情况

第八条合作项目名称:______

第九条合作项目位置:________

第十条合作项目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

第十一条项目建设总投资约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项目前期投约_______元,工程建设中投资约______元。

第三章项目合作期限

第十二条双方因此项目合作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决算之日止。预计合作期限约为 年。

第四章项目合作方式与涉及金额与期限

第十三条乙方以货币的方式对合作项目进行投资,与甲方对合作项目进行共同开发。双方就该项目共同承担开发风险。并按约定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生的净利润。

第十四条甲方对合作项目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并全权负责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则享有对合作项目财务、经营管理等开发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利。

第十五条乙方的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投入方式为货币资金。

第十六条投入期限

(1)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合作项目利润分配

第十七条分配比例:本合作项目开发所产生的净利润,在甲乙双方各自完成项下义务后,按甲方享有80%,乙方享有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八条乙方投资的预先收回:

(1)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2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即人民币____元。

(2)在本合作项目所开发的商品房预(销)售率达50%之日,且项目正常运行,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预先收回投资的_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本条(1)(2)两款条件成就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预先收回投资金额。

(4)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纳入双方的项目决算。即乙方预先收回的投资在双方进行项目决算时包括在乙方根据约定比例所应分配的利润中。

第十九条项目结算时间:本协议的项目最终决算时间双方协商决定。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项目决算的时间按下述约定中最先届至的日期加以确定。

(1)合作项目开发的房地产预(销)售率达60%之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2)某年某月某日为项目决算起始日。

第二十条项目决算方式;

(1)双方自行决算。由双方各自委托相关人员组成决算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或确定项目净利润。

(2)共同委托决算。在双方的决算结果存在差异并经过双方协商仍无法消除该差异时,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合作项目进行决算并确定项目的净利润。

第二十一条项目决算应当自决算之日起 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利润支付期限:

(1)现金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2)实物方式体现的应分配利润,甲方应当在决算完毕后 日内移交乙方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由此产生的税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六章项目经营管理的参与项目资金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管理的前提下有权对合作项目开发全过程进行参与,以确保充分了解项目的开发进度。

第二十四条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开立项目资金专户,并书面告知乙方该专户的账号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乙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项目资金专户的资金进出情况及其他财务情况,甲方须予以积极配合。

在乙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有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多合作项目的财务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合作期间,甲方应当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

财务报表

,并向乙方通报项目开放进度。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专户中的资金只限于甲方用于本协议约定的“______”项目的开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期间,乙方有权委派一名管理人员担任甲方公司副总经理,代表乙方参与项目的开发过程并对合作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管,甲方不得拒绝、排挤。

第七章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九条甲方的权利。

全权对合作项目开发的全过程进行经营管理,并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三十条甲方的义务。

(1)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合作项目建设开发过程中的前期审批手续,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

(2)建立合作项目专户,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3)在合理期间内,保证工程进度,并给予乙方充值了解知情的便宜。

第三十一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如数获得合作报酬;

(2)对合作项目的开发过程与合作项目专户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义务

(1)负责运作取得合作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证,并使该土地可用于商开发;

(2)不得干涉甲方的正常经营管理行为;

(3)尽力帮助协调办理合作项目开发建设的各种事宜。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各方应当恪守协议项下所有约定,任何一方若未能履行义务,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无法完成或延迟完成,因此造成对方任何损失或损害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各方均有违约行为,在证实责任负担后,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合作开发期间,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投入资金,已投入的部分不参加项目净利润的分配,且甲方在一年之内不退还已投入的资金。

第三十五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投资并清算分成。甲方还应就乙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500万到800万的违约金,具体金额视情况而定。

(1)甲方运作取得用于合作开发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低于本协议约定面积的25%;

(2)合作项目在本协议生效后, 年内未能动工的;

(3)甲方未就合作项目独立建账、独立核算的;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虚假财务资料的;

(5)甲方两次以上拒绝乙方行使监督检查权的;

(6)甲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合作项目资金累计达100万元以上的。

第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六条协商:凡发生与本协议或其他附件的效力、解释或履行有关的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争取进行友好的协商解决争议。

第三十七条如果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通知开始协商 日后,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本协议唯一的管辖法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间,保密资料的接受方应当:

(1)保守资料秘密;

(2)除事先获得提供方的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资料;

(3)除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外,不使用保密资料作其他用途。

第四十条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应当继续保持并尽最大努力保证各自的工作人员及任何介入的第三方保守他们了解的保密资料。

第四十一条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秘密条款,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第四十二条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的,该义务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暂停,义务的履行期自动按暂停期间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事件乙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经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国家有权机关的批准文件提供给对方。

第四十四条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磋商以寻求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采取所有合理努力以减轻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成立即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项下的义务。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独立于协议双方与任何第三人签订的任何合同。

第四十八条非经协议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人。

第四十九条协议变更的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协议双方可进一步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双方协商补充或变更本协议的书面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本协议不得终止。

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传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传递,以送递另一方办公地址或约定收件人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出,发件人在收到约定签字回传时侍卫送达,签字回传为1个工作日;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第 日为送达日。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二份。

协议各方签字盖章: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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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投资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投资,全文共 1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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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权人:_________

担保机构: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担保权人拟投资于_________;

_________作为这一投资安排的一部分,担保权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业已与_________政府缔结了_________,其核准副本业已提供给多边机构;

_________担保权人业已向多边机构申请担保与这一投资及其担保协议有关的某种非商业风险;

以及_________多边机构,经东道国政府的同意,业已同意按以下所规定的条件,提供该担保;

有鉴于此,有关各方协议如下:

第1条 通则

有关各方特此认为多边机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担保产权投资通则的一切条款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且有同样效力,如同它们完全规定于合同之中,这里所用字母开始大写的术语定义于通则之中。

第2条 担保投资

担保投资应是担保权人由于_________所取得的项目企业_________股份;

但这一股份数必须调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类似指标和根据以下第6条所规定的备用担保纳入本合同担保的附加股份。

第3条 担保

在与本合同条款保持一致的情况之下,并考虑到根据第7条所支付的保险费,多边机构同意赔偿担保权人在担保期限由于下列任何风险发生的直接结果所承受的有关担保投资或其收入任何损失额的_________%

转移限制;征用;违约;或战争和内乱。

第4条 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应开始于代表多边机构签署本合同,结束于_________或根据通则第七章终止本合同的任何一个较早的日期。

第5条 担保货币

多边机构和担保权人根据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应用_________进行。

第6条 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

在任何情况之下,根据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赔偿总额都不得超过_________,除非根据通则第29条,经担保权人请求,在不超过_________的数额的条件下,这一数额才得以增加,并且,在通过第30条所规定的情况下应予减少。

第7条 保险费

在担保期限,担保权人应向多边机构以担保额的_________%加上备用担保额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险费。

第一年度的保险费应是_________,并应在合同日期支付。

以后的年度保险费应在合同日期周年或在此之前支付,并且,应根据这类保险费日期生效的担保额和备用担保额计算。

第8条 会计原则

就本合同而言,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有关项目企业的财务报表应根据_________所公认的会计原则编制。

第9条 违约期限

就违约担保而言,通则第9条款所指定的期限应是担保权人就不执行或违约求偿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后的_________年。

第10条 担保确定性申请表的保证

担保权人理解,多边机构缔结本合同的依据是作为附表附于本合同之后的担保确定性申请表中的信息和陈述。

担保权人表示并保证,在其签署本合同之日,这类信息和陈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准确的和完全的;

但是,这一保证不得扩展到有关预测和估计的错误,如果:

在上述日期,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都不知道这类错误,或者,即使他们十分谨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这类错误;

并且

当担保权人或项目企业知道这一错误时,担保权人迅速向多边机构通报。

第11条 仲裁

在与通则第3.1节所规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况之下,有关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合同或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端都应根据通则第3条所指定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程序应在_________进行。

第12条 地址

下列地址应是为通则第6条的目的而规定的:担保权人:_________,多边机构:_________.

第13条 生效

本合同应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关各方,通过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签署本合同,以资证明。

担保权人_________ 多边机构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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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作承诺保证书范文_保证书_网

范文类型:保证书,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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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承诺保证书范文

工作承诺保证书篇一

本人 现受聘于 (公司)因工作需要在 超市进行驻场促销,驻场期间严格遵守所在驻场公司如下各项规定:

一、 我将严格遵守公司所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遵守员工管理条例及规定;

二、 本人拒不盗窃、挪用、偷吃(喝)商场内商品和财物,盗窃其他公司财物,否则愿承担相当于该财物价值的十倍的补偿金;

三、 我将遵守“顾客永远是对的”的服务要求,礼貌待客,在任何情况下(除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外),不与顾客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争执、纠纷、斗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的一切赔偿;

四、 我本人对保证书中的条款完全认可,否则造成之后果,所在驻场超市采取之任何措施,本人自愿接受和服从且不持任何异议。

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签名后即可生效。

本人签名: 日期:

身份证号:□□□□□□□□□□□□□□□□

贴 身 份 证 复 印 件 处

年 月 日

工作承诺保证书篇二

本人工作岗位: 本人所在部门: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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