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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规章职责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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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部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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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个人综合能力,把商务一部打造成一流战斗力的团队,本着“部门利益永远第一,没有完美的个 礼貌

1.接电话时需说:“您好,请问您找谁”,如客户找其他同事,请将联系方式记录下来,并转交给相关人员或经理,或把同事的手机号码告诉对方;

2.客户来访,做到热情、周到、礼貌接待; 3.严禁在电话中与客户争吵,发脾气,摔电话;

清洁,离开座位后,椅子必须归位。

3.上班时间不允许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严禁在部门闲窜、闲聊,讨论问题、交流在下班时间,如有急事需讨论可到会客室,如有问题可到会议室讨论10分钟。

4.上班时间每次用电脑不能超过三分钟;上班时间不允许做方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经理同意。

5.开会时交流不能随意走动,且手机应处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不允许会议中接听不是同事的电话,否则按快乐基金5元/一次;(特殊情况请示经理)

6.凡工作时间内外出办私事者则按快乐基金50元首次,二次100,三次者辞退执行;

7.公司员工须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团结,积极向上的氛围,同事之间要以诚相待,相互帮助,多为别人着想,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不得相骂打架,斗殴和搬弄是非,严禁在同事之间说消极的言论一经发现作离职处理;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发生争执一律严惩(每人各罚50元).

考勤、会议、纪律(除请假或休假期间!

1.早上8:30准时上班,迟到按快乐基金10元执行;当月递增(第二次20元)。未按时交工作记录表每次罚款3元。 2.每周一,四下午六点部门例会,必须全员到位,如有迟到按快乐基金10元执行,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

3.出去拜访客户必须登记好见客表交给经理,要按规则填写完整,如果未经经理允许外出见客,视为旷工处理!备注:如果新客户没有其手机联系方式,回来时,填写客户手机,不然视为无效拜访。 签单到账时,整个团队给予最热烈的掌声鼓励;

4.见客户时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接听经理的电话; 5.签单或拿款者,必需第一时间发信息或电话反馈经理; 6.请事假必须提前打电话告知经理,病假需出示病历证明,否则以旷工处理。

7.开会期间必须行为端正,如不端正者罚站到会议结束。 8.执班经理必须做好部门一天的工作氛围及了解同事的外出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需安排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当晚必须告知下一位值班经理,否则第二天再值班一天。

五.奖惩标准:设立奖项及评比标准:(以现金、充值卡、办公文具为奖品)

1.月销售冠军奖:当月销售冠军,(业绩5万以上); 2.开发新客户奖:当月签新单2个以上的第一名 (50现金)3.金单奖:当月单笔单金额3万以上的第一(充值卡30元); 4.突破奖:刷新历史记录者金额在三万以上(充值卡30) ; 5.当月零到帐个人(转正商务)次月贡献3个客户资源给部门,由经理随机抽取支配;

6.最佳新人奖: 当月出单3000(含)元以上的新人; 7.最佳主持奖:从会议风格,内容,氛围,互动等来评选;

每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

每月初的第二个工作日递交《上月工作总结及本月工作计划》,否则帮同事擦桌子。

办公室纪律:

1.衣着要干净整齐大方,职业装最佳;

2.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及公司清洁卫生,桌面要保持整齐、

8.乐于助人奖、最佳团队精神奖和临时奖项按时况设立; 以上奖励在部门完成当月任务的前提下执行; 9.本制度所有快乐基金必须当日交清,否则双倍.

七.部门职能安排

八. 部门合作制度

合作目的: 为了快速帮助新员工成长,提升员工销售技能; (新员工是指入职三个月以内的员工

合作方式: 为了进而延续精英一部长期以来以老带新的优良传统,提升团队的凝聚力,经理有权对特殊情况进行调配

1. 新员工转正前,新老员工合作的前提是优先新员工转正,提成平均分配

2. 新员工找老员工合作的客户归属新员工,签单业绩和提成平均分配,后续跟进服务和深挖业务归新员工,如后续深挖是俩人合作深挖, 则按业绩和提成平均分配

3. 部门内部合作按业绩和提成平均分配或按事先双方协商结果为原则; 4. 所有与其它公司及其它部门合作必需提前报备经理处及经过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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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公司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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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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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陕西下岗职工退休新政策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6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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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西下岗职工退休政策

还在找陕西省的下岗职工退休政策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陕西下岗职工的退休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根据国家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十五年以上的,可以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女职工55岁。其中原为国有或集体企业正式职工的女职工,其退休年龄可根据本人自愿,选择50岁或55岁退休。

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规定,40、50下岗失业人员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具体业务办理机构为市劳动就业局。

新政策还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2019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19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19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19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xx届三中全会决定要研究制定渐进式退休年龄政策决定公布后再次引起全国的热议。

今年8月清华大学的社保改革方案在网上公布,其延迟到65岁领取养老金的提法,全国反对浪潮一浪高过一浪。九月初三思社会调查中心对25311人进行的一次题为“你对延迟退休持什么态度”的调查显示,94.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反对延迟退休。在一些“专家”、“教授”再三提议下,在全国的一片反对声中,人社部顶风而上,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势将实施。

在九十年代末,国企改革,砸烂三铁,造成地方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几乎全部关门,有约8000万干部职工下岗失业,多数城市除了火葬场,再没有冒烟的工场(厂)了。已经工作了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的下岗失业人员,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为企业、为国家创造财富,上缴税利养活了一代人,支撑共和国正常运转,为共和国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如今过河拆桥、卸磨杀驴,成了改革的牺牲品。他们无辜地被剥夺劳动权、生存权。下岗失业人员被剥夺经济来源,他们上有老、下有小,肩负家庭重担,老的无钱看病、孩子无钱上学,住的是棚户房,几乎吃饭都成问题,他们过着十分艰辛的生活,沦为社会上最穷人阶层。在干部职工未下岗前,家庭很和睦、很幸福、下岗失业后因为缺钱夫妻吵架、离婚,造成家庭破裂、离婚抛下子女、妻离子散,这种悲剧不堪回首。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逐步兴起,下岗失业人员在民营企业出苦力,苦碗饭吃。他们在民营企业的待遇只等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社保,没有奖金福利,没有节假双休日,一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出的是牛马一般的若力,自己租简陋的房子住,省吃俭用,年底回原籍自己缴养老金,一年的薪酬所剩无几,有的返回连路费都没有。他们如同小鸡吃一爪挠一爪,生活没有保障,下岗失业人员是无产阶级,靠两只手谋生存,不同农民有土地,是有产阶级,他们靠土地收入,生活有保障。下岗失业十几年的企业干部职工养老金都是自己缴,国家至今对下岗失业人员所付出的代价、牺牲,没有给任何补偿。这是国企下岗失业干部、职工所遭受的十分严重的第一次伤害。

有部分下岗失业人员已经退休,可退休金只有机关事业人员退休金的三分之一,微薄的养老金上不养老、下不养小,企退干部职工政治上、经济上受到严重打击,干部身份被剥夺,工人阶级被打倒,解散企业领导班子,解散党组织,解散工会,然后是机器设备卖光、房子扒光、土地卖光,企业职工称之为“三散”“三光”政策。造成以厂为家的工人阶级无家可归,成了社会上的流浪人,沦为社会上最穷人。这是企业下岗失业干部、职工政治上、经济上遭受的第二次严重打击、无情伤害。

现在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是40岁、50岁左右的年龄,眼巴巴再缴十年、八年的社保费,按原法定退休年龄,就可熬到退休了,可是政府又决定研究制定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渐进式延迟五年退休,这五年领不到养老金,自己还得再缴费五年。为什么改革一改再改,老是在企业下岗失业干部、职工头上开刀呢?这实在是令人不可思索,令人寒心,难以忍受。

明明是延龄退休使下岗失业人员的利益再次受到损害,可人社部某副部长却说:如果多工作一年多缴费一年工资的基数就高,养老金的水平就会更高。说穿了就是多缴多得,这话听起来似乎有道理,而实质上是忽悠、愚弄下岗失业人员。饱汉不知饿汉饥,骑驴不知步辇的,当官的一句话延迟五年退休,可是8000万国企下岗职工再次遭殃,按原法定年龄退休前多缴是对的,可是规定到原法定年龄退休时,就终止缴养老金,并能领到养老金,若要延迟五年退休,自己多缴五年保费,还要少领五年养老金。这位副部长只说好的一面,而把不利的一面隐藏,这是当官哄老百姓的一贯手法,因此多缴多得的说法是片面,有偏见

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步伐渐行渐明朗。三中全会中央已敲定:延长5岁用2019年。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第一,从2019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新的退休规定: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2019年工龄2019元,2019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2019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19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2019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2019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2019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

8、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保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如果你每个月按照1369元的最低基数交社保,那么1369×2%=27.38元。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9、住房公积金:如果你每个月公积金交3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这种好事大家一定不要拒绝啊。

一金:公积金缴费标准:养老(单位20%,个人8%)

生育(单位交)

工伤(单位交,个人不交)

医疗(单位10%,个人2%*基数+3)

失业单位1.5%个人0.5%)

公积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单位个人各一半)

女性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9

随着全民平均寿命的增加,女性平均寿命又长于男性,让女性在“黄金期”退休,是对国家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也是女性社会资源的一大损失,同时也是对个人的才能、经济等诸多方面的巨大损失。随着社会发展,大批女工人,普遍受过高等教育,精力充沛,爱岗敬业,勤恳吃苦,完全适应目前工作要求,统一延期至55周岁退休符合目前国家现实状况。三、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可借鉴国际经验来解决据了解,1999年全世界165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地区),仍维持女性50岁退休的仅有8个国家,而实行男女相同年龄退休的有98个国家,约占60%。我们是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提倡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能成为空头口号。

一是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将女工人的退休年龄统一到55周岁。借鉴国际经验,来解决这悬而未决的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重大问题。这一议案已经多年在两会上提出过。女工人延长退休年龄不能一蹴而就,不能用悬崖式而应是急不可待,实现女工人期盼已久的愿望,与国际接轨,刻不容缓。二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目前遇到的最困难问题就是政府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要看到此政策的双赢性,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采取这样的方式,即可减轻政府资金周转的压力,同时,女工人继续工作,有利健康,有利于更年期情绪缓解和带给单位的诸多不利因素;工龄的增加,个人的经济收入增加,还会缓解我国计划生育带来的下一代赡养多位老人的困难局面。三是在实行女工人退休年龄与女干部退休年龄55周岁平等对待没有矛盾,只是涉及到已下岗、内退的女工人延长退休年龄缴费问题,国家可以制定弹性的过度政策,来帮助她们遇到的实际问题,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真真正正的优越性能。由此可见,建议是符合时代要求,是符合女工人的共同愿望。为此,建议中央劳动保障部:延长女工人退休年龄、女性统一55周岁退休的建议能够采纳。

详解2019年医保新政策城乡医保无差别,全市覆盖一卡通

自1月1日起,我市实施了《衢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统一了全市城乡医保政策,参保人员按新政策享受医保待遇。目前,医保新政已实施两个多月,但仍有不少市民不清楚自己去医院看病如何报销、能报销多高的比例。上周四,记者采访了衢州市社保局医保待遇科,为大家详细解读2019年医保政策的变化。

城乡医保政策统一

据介绍,2019年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执行全市统一筹资标准,按照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全市的城乡居民,不再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2019年个人缴费的标准统一为每人230元。

“从2019年1月开始,我市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据市社保局医保待遇科的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在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后又有重大举措,统一全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这次政策统一,总体上保证了医疗保险待遇不降低,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利益。政策统一后使用目前全市统一的职工医保系统,既解决了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助、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降低了管理成本,又保证了全市城乡居民享有同等、无差别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但转诊到统筹区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先由个人负担部分再按以上规定结算。其中转市内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负5%;转市外省内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负10%;转省外医疗机构的,个人先自负15%。

城乡居民一卡通

前几日,开化县的姜大爷到衢州市人民医院住院,他使用了新的社保卡,实现了直接刷卡当场报销。“以前只有在卫生院或是县医院才能直接刷卡,现在到市医院来也能直接报销了,不用先付完钱再拿回去报销了,真是太方便了。”姜大爷对记者说。

从姜大爷的清单中不难看出,这是他第一次在衢州市人民医院住院,起付线800元,之后先自负5%后,再按60%的比例报销,直接刷卡支付。自“异地就医一卡通”实行以来,城乡居民能够全市联网刷卡,免去了繁琐的报销流程,不用往返奔波,也不用垫付全额现金,着实减轻了百姓就医的现金垫付压力。

如果姜大爷需要去杭州或省外就医,这医保卡是否也能直接刷呢?据介绍,目前城乡居民的医保卡只能全市覆盖,若要出衢州市,还得走“异地就医”的一套流程,遵循“拿回来报销”的老办法。

对于全市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的医疗费用,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按50%报销,在二级以下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40%报销。二级

一名下岗工人的来信

一个月前,编辑部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写信人是一名51岁的下岗失业职工。在这封简短的来信中,这位自称“老吴”的读者讲述了他作为一名大龄失业人员的艰辛求职经历。

近一段时间来,老吴多年未曾联系的亲戚、朋友的电话都被他翻出来打了个遍,目的只有一个,想打听打听是否有合适的工作可以介绍。老吴所在的企业经营状况持续走低,机关人员被辞退了3/4,作为技术主管的他也难逃下岗命运。老吴没想到,辛苦一辈子,临近退休成了失业人员。

作为补偿,企业将为老吴支付社保直到他正式退休,但是一家人还要生活,老吴的工作还得再找。可是一个51岁的下岗工人想要找一份工作何其难,做过技术主管的老吴还想从事老本行,月薪至少3000元,他能想到的办法是广撒网,发邮件、打电话找老朋友介绍。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2019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19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2019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2019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下岗人员提前退休只能是特殊工种和因病不能劳动人员,其他人员只能达到女50周岁、男60周岁才能退休。现在国家实行的是退休年龄和退休金双轨制,公务员可以,工人不行,下岗的也不行。

国家关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要不断开拓新的就业领域,拓宽分流安置下岗职工和再就业渠道。抓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机遇,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地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扩大就业。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饮食业、旅游业、家庭和社区居民服务业等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岗位的基本增长点,是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主要方向。把发展中小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作为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集体和个体、私营经济,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组织起来就业。国家扶持和鼓励各类企业主动吸收安置下岗职工,扶持和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设施和技术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分流本企业富余人员和安置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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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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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教[1997]83号《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搞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务必经常抓、重点抓、反复抓,才能使职工在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在技术上懂得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产的要领。为了保证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订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产。

2、工程管理部对公司员工要进行不少于8学时的集中统一安全生产教育时间,学习有关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规章制度和交通法规,做到安全生产、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和劳动保护的思想进行教育,抓好安全生产;

3、公司要根据施工任务和特点,利用安全广告、展览、板报、经验介绍、现场分析、班前班后会、知识竞赛等形式,适时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负责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一般应不少于8学时。架子工、电气焊工、起重工、机械操作手等工种的考核检查,未领取上岗合格证书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对持有合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前要组织对其实际操作、理论、安全生产等进行综合考评,合格者上岗;

5、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对工人上岗前要针对不同工种,有目的、有重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工人熟记所从事工种的操作规章和安全生产制度,上岗前要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6、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应坚持和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坚持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人员要进行检查,发现事故苗头,要及时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教育资料

1、三级教育资料

(1)公司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政府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急救措施。

(2)工程项目(施工队)级教育资料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②在施工程基本状况和务必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施工用化工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如识。

(3)班组级教育资料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本工程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

2、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1)施工人员转人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务必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2)转场教育资料

①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②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①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务必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②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③教育资料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种作业安全教育资料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4、外施队安全生产教育资料

(1)各用工单位使用的外施队,务必理解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末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外施队上岗作业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分别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现场)、班组(外施队)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3)外施队上岗前须由用工单位劳务部门负责将外施队人员名单带给给安全部门,由用工单位(公司、厂或分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②安全生产的重要好处和必要性。

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④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4)项目经理部(现场)务必在外施队进场后,由负责劳务的人员组织并及时将注册名单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外施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得小于8学时,具体资料是:

①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②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礼貌施工的制度、规定。

③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④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4)外施队上岗作业前,务必由外施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5)对外施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务必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务必清退,严禁使用。

(6)外施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锅炉压力容器工、电焊工、气焊工、场内机动车司机、架子工等,务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北京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7)换岗作业务必进行安全和产教育,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从事非本工种的操作岗位作业前,务必认真进行应对面地、详细的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

(8)在向外施队(班组)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务必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外施队(班组)有权拒绝理解任务。

(9)每日上班前,外施队(班组)负责人,务必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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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农民合作社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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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 成员代表大会于x年年 1 月 5日做出的变更决议,对本社章程修正如下:

一、章程第二条原为:本社由等七人发起,于x年6月9日召开设立大会“

现将该条修改为:本合作社由等同志发起,已于x年6月成立。

二、章程第二条原为:本社住所:伊川县白沙镇程庄村

现将该条修改为: 本合作社住所:xx市xx县xx乡xx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作社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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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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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的总称。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两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吧!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一、负责人职责

1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对卫生设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完成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卫生人员职责: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放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设吸烟室(处),吸烟室(处)外不设烟灰缸。

3、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

三、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般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合《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xx)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五、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

六、公共场所内用于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要求。

卫生清扫、除害卫生制度

一、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二、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应即时杀灭;

三、发现鼠洞、蟑螂滋生洞穴应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并及时清理或合理投药。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从业人员健康证”才能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勤理发、勤剪指甲。

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工作时杜绝不良的卫生习惯,经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场所不得吸烟,违反其中一项酌情扣除奖金。

二、每天搞好本职岗位卫生工作,如工作区域卫生不符合要求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奖金。

三、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卫生工作,如被检查人员发现未做好卫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当事人奖金。

四、各区域工作人员按照制定的卫生制度,做好本岗位工作。由领班不定时对各区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限期当事人改正。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 卫生管理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 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 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 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 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 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 卫生监督

第十条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 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 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二)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 罚则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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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维修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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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标准,使设备设施保持安全正常运行,以满足生产需要,减少缺陷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如下:

1.实行人员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运行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运行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三会”。“四懂”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4.运行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与停车。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检查记录。

(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设备状态。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文明生产。

5.运行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须记于运行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6.维修人员(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责任,并做到:

(1)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3)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7.所有备用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8.未经批准,不得将配套设备拆件使用。

9.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运行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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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酒店厨房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厨房,职员,全文共 1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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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砧板岗位责任制

工作流程

1、点冷藏、冷冻存货情况。

2、备好待加工的原料,准备好用具和盛器。

3、按菜品及烹调具体要求,区别品种,按照成形规格标准进行分档、切割。

4、检查经过水台清洗、粗加工过的原材料,清洗不合格的原材料要立即通回水台进行二次加工,质量不合格的原料不进入正常切割程序,应另作他用。

5、将分档、切割的原料归类存放,以备配份时使用。

6、清洁场地,清运垃圾,清理刀具、菜墩等用具,妥善保管用具。

开市前:

1、根据菜肴的质量要求,将切割后需要熟处理的原料或经涨发需要处理的原料,交给厨师进行加工。

2、根据菜肴的质量要求和经营情况,备齐所需的餐具、用具。

3、将需要预先加工制作的菜肴,按照菜肴的质量要求,配齐主料、辅料、相关调料,交给厨师加工。

4、清点即将开市前所有必备的原料,清洁整理工作区域。

开市中:

1、接受顾客订单后,按菜肴的质量标准,配齐主料、辅料、相关调料、餐具、用具。将所配原料交给厨师烹制,并严格按订单数量配份。

2、即时清点先前备制的原料,掌握一定的原料储备额,并即时通知水台清洗、加工。

3、调整并理清不同就餐位菜肴出品,保证菜肴供应及时。

开市后:

1、开餐结束后,搞好收尾工作。将剩余原料分类保藏。整理冰箱、冷藏柜、冷冻柜。

2、清洁工作区域,将用具整理、归位。

厨工岗位责任制

1、熟悉各种原料的初加工技术,对原料即边角料要合理使用,避免损失浪费。

2、每种菜在切配时要保持一色一味,不得有其它菜的味道或菜叶混在一起,影响质量。

3、开业前要协助师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开业要快速准确的将各种料品备齐。

4、熟知后厨的水、电、气开关,每天用电后要检查,门窗要关严,冰箱冰柜要上锁。

5、虚心向师傅学习,平时多看多练,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对技术精益求精,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

6、给予前厅、后勤及其它工作相关人员高度配合,并和同事保持良好关系。

7、认真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顶任务。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洗碗员岗位责任制

岗位技能

1、掌握各种清洗用具的使用和保养方法。

2、掌握迅速、干净、完好的洗碗技巧、将餐具破损率降到最低。

3、具有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岗位职责

1做好班前(洗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按照工作程序对所有餐具、酒具、厨具、在指定工作区域内进行彻底的洗涤、清洁和消毒工作。

3.懂得餐具卫生知识,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

4.消毒后的餐具等要分类摆放整齐。

5.洗碗水要保持清洁、不得污浊、有油。

6.前厅撤台用的筐要仔细刷洗。

7.洗刷餐具时要轻拿、轻放、轻洗,保证不损坏餐具及玻璃器皿。

8.餐具要随到随刷,不得积压,认真搞好交接班工作。

9.餐具破损的责任要清楚,以现破损要及时查找原因。

10.认真做好换班时的交接工作,不可推托未做完的工作。

11.洗碗池、冲碗池内外光洁,无油迹、锈垢、杂物。

12.放碗台、不锈钢架洁净,无积水、油渍、杂物、架上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3.地面干净无死角,下水沟无杂物、异味。

14.天棚、四壁无蜘蛛网、吊尘。

15.按时清倒垃圾桶。

16.工作时使用的工具,台抹布、刷子等要保持清洁,防止异味。

17.消灭苍蝇、蚊虫、蟑螂。

二、水台洗菜岗位责任制

菜类

1、负责蔬菜的加工和清洗保正蔬菜干净无尘,。

2、加工过程中,不可造成原材料的浪费。

3、当日未用完的果、菜,第二天要及时检查、清理,保持原料的新鲜度。

鱼类

1、能够熟练的进行鱼类的宰杀和初加工。

2被杀时要注意鱼胆,不能使其破裂,影响鱼的鲜美。

3、了解本酒店经营中所需鱼类的基本知识及加工程序。

家畜

1、要保证家畜的加工质量,外表干净,膛内清洁。

2、在清洗下水时,要注意出品率,避免原料损失。

质量

1.未加工的果菜、鱼、畜,如果发现有烂、腐、质量不好的情况,必须停止加工,立刻上报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原材料出品率的规定执行。

2.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协助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给予高度配合。

3.在工作中,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脏,以热情积极的心态面对自己的工作及同事。

卫生

1、严格遵守酒店“后勤个人卫生考核”条例。

2、熟知“食品卫生法”,并正确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新晨范文网

3、清洗后的原材料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

4、随时保证工作区域的整体洁净与整齐,做到随脏随处理,尽量把异味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用的工具,如刀、墩、抹布等要刷洗干净。

5、摆放净菜的用具及地点一定要洁净,避免二次污染。

6、消灭苍蝇、蚊虫、蟑螂。

三、团队精神

1、给予厨房、面点高度配合并和其他同事保持良好关系。

2、工作时,做到分工不分家,要有互相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任务不计较小事,不犯自由主义,不和同事斗嘴、打架。

3、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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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培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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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入职上岗的员工实行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 岗前员业培训主要内容有: 法规与理念培训,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培训,医学伦理与员业道德培训,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员责, 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有关内容。

3、岗前培训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自学和考核。

5、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应当与试用期培训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 , 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培训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评价。

二、在岗员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培训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岗员工终身培训培训,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在岗员工继续培训工作规范化培训包括: 专科培训、亚专科培训及终身继续培训三阶段: 应当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工作,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当制订出在职员工继续培训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员工的培训,都要强调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人手 , 可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员责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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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火工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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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工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火工品的存放:

地面的火药库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别贮存,必须有专用仓库存储,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库内严禁存其它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准将易燃易烧、易爆炸的其它物品带入仓库,禁止在炸药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要及时报告保卫科。

5、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理出库,予以销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保卫科向公安机关备案,到安全的地方妥善销毁。

6、发放爆炸物品时,要查验各种手续,按批准数量发放,不得随意增减。

7、经常保持库区的消防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做好防盗、防洪、防爆等安全防范工作,实现安全储存。

第二条  火工品的领取和发放

1、火工品的发放认真执行火工品领退制度,每班按时发放,每班未用完的火工品必须按时交回,各队组用不完的炸药、雷管,发放员应分别保存、交下一班发放时取走。

2、火工品发放必须是专职火工品发放员,不得代替。

3、火工品领取时必须是放炮员凭单据,并在单据后签字后方可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替。

4、发放火工品时发放员必须首先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完好,有锁没有,炸药雷管必须分运,装箱上锁。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送、转卖、转借爆炸物品和器材。

6、火工品发放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一旦需要涂改,必须另起一行进行说明,并在涂改区划一横道,予以标注,同时,由发放员本人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  火工品的使用

1、火工品领到工作面后,严禁乱扔乱放,不使用不得开锁。

2、炸药箱、雷管箱必须分别存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的地点。

3、现场班组长与放炮员将当班实际消耗的炸药、雷管核对清点清楚,不得徇私。

4、在现场使用时,班组长与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照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作业。

第四条  火工品回收制度

1、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民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

2、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手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求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

3、保管员对清退回库房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

第五条  火工品的贮存

1、火工品必须专库存放,按规定储存,不准超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炸品要分库存放,严禁和其它物品混存。

2、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坚持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帐目相符,做到先进先出,保证库存物资不变质。

3、对过期的和失效的火工品,要及时反映,请示有关领导,报公安机关批准妥善处理。

4、保持库内安全设备齐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搞好卫生,保持库共,库内清洁,通风良好。

第六条  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运输的一般规程: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式汽车和摩托车运输。

(2)禁止与其他货物混装。

(3)禁止炸药和雷管混装混运。

(4)严禁摩擦,撞击,抛掷火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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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物业保安职责范围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保安,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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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协助物业经理根据项目情况和物业服务合同组织各类资源,开展与保安服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制定项目的保安工作计划,岗位设定。建立辖区内秩序维护、安全巡查,编制巡逻路线和标准及检查方法。

3. 负责辖区内人员、车辆进出,客户二次装修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辖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泊秩序维护、停车场进行管理(包括非机动车)。

4. 审核外包单位的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工作安排,监督和检查外包单位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

5. 负责秩序维护员和消防监控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夜间的查岗。

6. 协助物业经理完成项目内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定期进行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消防演练及其他紧急预案演练。

7. 进行秩序维护员和消防监控员的上岗培训、作业标准培训、工作奖惩考核。并对员工的考勤、排班、加值班安排,向项目内勤汇总统计。

8. 负责对本部门涉及的保安类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招投标工作,完成合同的签订。

9. 对本部门涉及的保安类合同跟进执行,并配合客服部进行梳理统计。负责各类保安服务档案资料的整理和查阅。

10. 负责本部门的工器具、物料等的采购计划、进行合理使用和管理,并配合内勤进行盘点。

11. 负责项目参观接待、重要活动的接待保障服务。

12. 对本部门涉及的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实施控制,预防减少出现紧急情况的环境影响和职业健康安全危害。

13.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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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安值班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安,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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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服装款式与配置

1.保安服配置为:春秋、夏制服各2套、冬制服1套、肩章1副、含帽子2顶。

2.黑色皮鞋自备。

第二条服装的使用期限

1.保安员服装春秋、夏、冬制服的使用期限均为1年。

2.保安人员对服装应爱护并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或非因工作造成的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需照价赔偿,由公司统一购买。因救灾、抢险、擒罪犯等造成的破损,可视破损程度进行更换。

第三条服装的制作与尺寸设定标准

1.保安人员的着装由行政部根据公司的要求,统一定款制作,并造册登记。

2.保安人员服装制作的尺寸按加大、中、小为制作标准。

第四条保安人员服装的使用及费用

1.保安人员上岗,务必统一按规定穿保安服,任何人不得特殊化,违者每次罚款5-10元。

2.保安服按春秋、夏制服2套/人、冬制服1套/人标准领取,工作满1年的全免费;工作未满1年的,公司按出厂价扣除保安服的成本费,

3.新进保安人员自上岗第11天开始,务必穿保安服,违者按罚款5-10元/次处罚。

4.穿保安服时,除上衣第一粒钮扣外,其余钮扣务必扣好,保安服必须整齐干净;着便装必须得体,公共场所不得穿背心短裤。

5.保安服要妥善保管,一经丢失,要及时申领,新领保安服按成本扣除费用。

6.申领办法:本人写清姓名、工号、型号、由行政部签认后,到仓库领取,仓库员同行政部核对,扣除费用。

7.不得将保安服转借他人。将保安服转借非本厂人员企图混入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8.穿着本公司保安服在外面从事不正当或非法行为、破坏公司名誉者,查到后处500元以上罚款并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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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值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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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为确保职工过一个祥和、欢乐的春节并保证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用车需求,按照生产工作的总体安排,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春节期间队干人员分三班24小时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按时签到,不得在值班期间请假或者脱岗,特殊情况可以相互调换。 2、值班期间严禁私自外出,不准在值班期间喝酒、睡觉、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3、值班人员要合理安排吃饭时间,外出就餐必须与同值班人员协商安排。必须有一人在岗位坚守。

4、值班人员要做好车间及宿舍的防冻工作,遇天气变化,应及时做出相应处理;保证车间车辆不被冻坏。

5、坚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车间及宿舍的消防工作,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保持高度防火意识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高功率电器,宿舍内禁止煮饭,不准用电炉,电热器,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7、修理工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安排好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必须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维修,抢修,如因维修不到位影响车辆运行,对负责人严肃处理。

8、节日期间,杜绝酒后上岗和疲劳工作等现象,队领导在每班班前会期间重查工人的精神状况,重点检查入井人员是否饮酒,疲劳驾驶,严禁酒后入井上岗,对酒后准备入井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退回人力资源公司。

9、节日期间,队领导除按时跟值班外,加强车库内周边及宿舍生活区的管理,严厉打击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聚众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的现象,以确保节日安全。

10、为确保安全,严禁在矿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1、认真落实值班工作。按照乡信访办值班制度,仔细编排值班表,严格执行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交接班工作,无迟到、早迟,缺度和擅自离岗现象;要求值班人员确保信息畅通,做好来文,来电,来人的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各村,乡各部门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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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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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工作时间:

1.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00至5:00;

2.有工地按照工地时间上下班。

二、休息时间:休周六、周日;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有工程按照工地时间休息。

三、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四、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报告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或出卖公司机密。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写请假条报总经理批准,并扣除请假期间基本工资。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事情紧急的需电话联系总经理批准,事毕回公司补写请假条。

八、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 30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2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六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工作时间不允许请假,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九、辞职、辞退条件:

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经批准方可离职。

2.未满一个月离职者只发放工资的60%。

3.辞退员工将不发放任何工资待遇,辞退条件如下:(1)连续旷工3次/月; (2)偷盗本公司财物者;(3)泄露公司机密者或出卖公司机密者。以上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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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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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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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专卖店的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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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所有员工都应在上班前15分钟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 上班时间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 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4、 员工严禁在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嬉笑打闹等。卖场内不能坐卧,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保持正确站姿。上班时间不可看书报、杂志、唱歌、随音乐摇摆。

5、 员工上岗需穿着公司统一工服,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6、 员工严禁于卖场内吃东西、吸烟、赌博、睡觉、喝洒。

7、 员工用餐时间由店长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店铺内员工只能到指定的休息地点用餐和稍作休息。饮品及食物用后须立刻进行清理,以免影响卫生。

8、 收银员不得携带腰包,现金上岗。

9、 上班时间不得外出办私事,不得在卖场接待亲友,如有亲友来访,接待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随意进入收银台。

10、 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 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任何情况下不可接受顾客礼 物,小费及借用他们的物品;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2、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借出商品,违者按零售价扣款。

13、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团体销售折扣需申报公司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自行赔偿差额损失。

14、 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5、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6、休假制度

(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专卖店营业时间为早上9:30至晚上22:40,营业时间不得 1

擅自更改,如有调整,服从公司安排。

(2)专卖店员工每月可排班休假2天,但任何人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休假。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3)员工请假须按公司规定,事假需提前一天通知店长,并递交书面申请,病假要在早上开门营业半小时内通知店长,并在回卖场上班之日出示有正规医院签章的病假单,违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

(4)因特殊情况离、退职者,所有员工必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递交离、退职书面报告,经公司审批同意并办完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17、各种规定的表格材料须准时准确填好缴回,应交各项表格如下:

(1)销售日报表每周一汇总后送至公司,各项内容须填写全面、清晰;

(2)销售周报表、周排班表和周销售情况小结,由店长、领班根据本周销售、店员及周边品牌情况准确、认真、清晰填好;

3)每月盘点日以公司规定每月28日为准(遇周末顺延),店长将盘点表、考勤表及时送至公司;

(4) 每月考勤表由店长、领班当天及时考核登记;

(5) 各店长、领班对手工帐所列货品、赠品、固定资产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出现差错应及时核对、追查,并上报公司,未查出责任人,又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店全体员工负责赔偿,店长、领班负责赔偿60%,店员负责赔偿40%,如查出责任人,由责任人全赔;

18、 未经公司同意,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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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区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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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 内部车辆出入小区凭证出入,外部车辆出去小区时,司机应配合门岗进行核实登记试行临时收费管理,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三. 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停放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四. 非业主车辆在停放小区过夜时,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按照公司临时或过夜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五. 严禁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的停车场)

六. 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七. 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后果自负。

八. 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机动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

九. 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 进入车辆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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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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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公司实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两种;

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早8:00上岗早8:30上岗

上午8:00-----12:00办公上午8:30---12:00办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办公下午14:00---17:30办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智道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不可梳另类发型、留长指甲,违者罚款10元。

八、称谓:员工之间在称呼对方时,不可直呼对方名讳,违者罚款5元。

九、上班时间内,员工一律不准酗酒、不准食用异味重的食物,如:葱、蒜等。违者罚款10元。

十、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闲聊、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必须保持手机在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如因特出情况手机无法接通,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告之在30分钟内能联系到其本人的电话号码,违者罚款20元。

十二、员工外出需详细填写出门记录,不可代填,填写不明或不实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三、员工不许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如吸烟应到指定地点楼梯口、厕所、走廊,(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四、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需要的书籍和报刊,严禁工作时间下载电影、上网聊天(工作除外),违者罚款10元。

十五、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赌博等(集体活动外),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十六、上班时间内,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公司,违者罚款5元。

十七、员工应自带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纸杯(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八、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九、同事之间相互关心、协助,须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事件,将对双方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十、公司内部电话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绝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各种声讯电话、私话,如员工需要打长途应先登记,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一、员工应在每天早晚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电脑、桌面、书籍等相关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上无土,墙上无灰,窗明几净,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计人员签字借阅,并及时归还。如发现资料或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经理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二十三、奖励性薪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上进。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资提成制(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每月工资发放一次,于次月10日发给(如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至最近一天),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结算。(各岗位薪酬制度详见公司《章程》)

二十五、奖酬:公司设立全勤奖50元,如无缺勤情况给予员工此奖励。

二十六、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2、经理级员工出差每餐补助10元/人,普通员工出差每餐补助5元/人,报销往返车费及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国家法定假日,员工均享受带薪休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工作为先,可选择串休。)

二十八、辞职:因故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二十九、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十、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做事脚踏实地,提高工作质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不私自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不向他人谈及公司业务往来实情,大力增强保密观念;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十二、安全保卫制度,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制度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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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补习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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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师资队伍

我们几位教师均为国家“某某工程”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的研究生。

二、数学辅导班目的

1、辅导学生首先完成教师整理的试题,教师批改并讲解。

2、辅导家庭作业,让孩子牢固掌握当天所学课堂内容,避免出现课本知识的漏洞。

3、提高学习成绩,在完成作业基础之上,结合学生特点查漏补缺,进行巩固深化提高。

4、培养良好学习习惯,通过互动和训练逐步纠正孩子不良学习习惯,培养孩子学习兴趣,增强交往能力、情绪调节能力、挫折应对力等。

三、学生守则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需家长提前请假。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

3、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

4、学生到班后必须按照老师的要求写作业,不得随意走动或外出,不准随意吃东西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更不得在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老师辅导家庭作业及其他额外课程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得东张西望及做其他影响学习的动作。

5、作业写完后交由辅导老师检查,并听从老师安排进行相应的预习和复习,达到相应的考核标准后方可离校。

本制度,所有学员必须严格遵守,若违纪三次以上,并与其家长沟通过仍不改正者,取消其辅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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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幼儿园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幼儿园,全文共 6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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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

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

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民办幼儿园坚持“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审批

第五条:实行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制度。未经登记发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和昌黎县域内个人举办幼儿园,由县教育局审批发证。

第七条:幼儿园按下列程序审批。

(一)申请筹设阶段(筹设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1、举办单位或个人提交书面申办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幼儿园拟冠名称、举办者、办园地址、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经费情况等;

2、教育局通过初步审核,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对申请材料齐备、基本办园条件达到要求的,签署同意筹设意见,向申办者提供《幼儿园办学申报表》;基本办园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同意,并及时通知申办者。

(二)申请正式设立阶段

1、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材料;

2、教育局在受理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办园资格进行实地审查。

3、同意正式设立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颁发《昌黎县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不同意正式设立的应及时通知申办者,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向教育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报告中须注明办园规模、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幼儿人数最大限额、园舍面积、建筑面积、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等;

(二)幼儿园办学申报表;

(三)办园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资格证明、接受专业培训证明;

(四)教师、保育员的学历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院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五)县卫生局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明;

(六)消防部门签署的消防合格证明;

(七)园舍修建、改建或租用的,必须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幼儿园用房安全证明;

(八)办园场地的权证或租用合同,办园场地平面图。

第九条:举办单位或个人领取《办学许可证》后,应到县物价局领取收费许可证,方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还应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条:幼儿园的更名、停办、搬迁,均须到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民办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十二条:幼儿园园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设计、修建,做到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园舍要求牢固安全、宽敞明亮、日照充足、通风良好。不得利用破旧房屋、破旧厂房、居民住宅举办幼儿园。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设有活动室(教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办公室、保健室、隔离室、儿童厕所、盥洗室和厨房等用房。活动室和寝室要求光线充足、干燥通风,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厨房有消毒柜等卫生设施。

第十四条:幼儿园应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并配有大型室外活动玩具至少1件,中型活动玩具每班1件以上,小型活动玩具人均2件以上。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玩具架、水杯架、图书柜和盥洗卫生用具;配备必要的风琴或电子琴、录音机、投影仪等教学设施;还应配备适量的玩教具,幼儿园的教具、玩具,应符合安全、卫生、适合对幼儿教育的要求,幼儿园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自制教具、玩具。配备幼儿读物人均不少于5册。

第十六条:幼儿园的房屋及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园门进出口道路畅通,配备消防器材,消除用电、用火等各种设施中的不安全隐患。

第四章幼儿园工作人员

第十七条:幼儿园工作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幼儿园按照编制标准配备园长、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还要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幼师及以上的学历,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幼儿园教师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取得幼师、幼职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兼职保健教师、炊事员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外,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四)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学历,掌握一定的保育知识。

第十八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章招生、编班

第十九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小班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人数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人数控制在35人以内。幼儿园应就近招生,不提倡幼儿园使用接送车接送幼儿。

第二十条:幼儿入园前需到指定卫生保健部门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应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幼儿每年定期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称体重一次。

第六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必须使用统编教材。教师须使用普通话。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户外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要十分注重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履行监控责任,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患预案,防止幼儿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章幼儿园的保健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自觉接受县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监测。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卫生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应建立幼儿教育登记卡、幼儿健康卡或档案,加强幼儿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

第三十条:幼儿伙食要注意合理搭配,做到营养、卫生,不克扣幼儿伙食费。同时每顿饭必须坚持“留样”制度和购物“索证”制度。

第八章幼儿园的经费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的经费由举办者依法筹措,保障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收费必须严格按县物价局核批的收费标准收取。经费收支必须独立建帐,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幼儿膳食费应实行民主管理制度,保证全部用于幼儿伙食,每月向家长公布帐目。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要逐年增加投入,及时维修园舍,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保证每年有15%的保教费用于幼儿园设备、设施的维修、添置。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举办者应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按时发放工资,并做到稳步提高,为教职工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

第九章政策扶持与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民办幼儿园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局视情节轻重依法责令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办园招收幼儿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损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五)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六)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发生安全事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局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等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局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四)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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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企业内部审计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审计,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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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监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

(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

(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开展整个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

-1-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公司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公司下属各单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营业收入达到公司总收入10%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达不到公司总收入10%的生产型企业或从事贸易业务的企业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各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单位领导,在审计业务上接受公司审计部的指导和监督,并向公司审计部报送年度内审计划、年度内审总结及内部审计报告。

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公司的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以及根据有关约定需要进行内部审计的公司的联营公司和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对属于内部审计范围的被审计单位,可根据需要分别采取直接审计、委托审计或联合审计的方式。

(一)直接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为主,组成审计小组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

(二)委托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相关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三)联合审计:即由公司审计部会同国家审计机关、中介机构或有关单位组成联合审计组进行审计。

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公司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地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的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要求,及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二)制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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