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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2日游旅游攻略(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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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年度旅游安全的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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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总结

××年度旅游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做好××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双府发号)和双流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双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的通知》(双安监民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一个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我局积极开展了旅游安全整治工作,加大了对旅游安全的监督力度,实现了全年旅游安全工作“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现将全年旅游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版权所有

为了达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我局对旅游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做到了早部署、早行动、早安排,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于年初召开了旅游安全工作会,杨从疆局长对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要求在对我市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对缆车、索道、游船等旅游设施设备随时进行全面检查整修,对旅行社租用车辆要全面检查,确保旅客出行安全。

二、节前开展旅游安全检查

为了确保我市安全事故为零的成绩,年内下发了双流市旅游局(关于下达××年安全生产专项目标的通知)、双旅发号(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双旅发号(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认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认真开展自查。侯坤林副局长于“五一”、“十一”前分别组织人员对宾馆、饭店、版权所有旅行社、景区(点)的安全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旅游企业安全制度不健全,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运行不良好、警示标志不明显等问题,立即下发了《旅游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同时还查处了一家违规旅行社门市部。督促旅游企业即时整改,采取措施全力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做到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三、措施得力、常抓不懈

(一)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也就没有效益”我局对全市的旅游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根据国家、省、成双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多次牵头组织交通、民宗、卫生、技监、防疫、公安、园林、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旅游安全检查组对全市各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道路、客运车站、林区旅游安全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进行了跟踪检查。加大对各宾馆饭店、旅行社和门市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使存在的安全隐患得到了即时、有效的整改。

(二)强化学习、不断提高

为了让旅游企事业单位能正常安全生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各涉旅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委员会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要求宾馆内部进行在岗培训,使旅游行业特种人员在安全生产上得到了更深入的学习和理解,有力的保证了我市旅游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宣传、认真贯彻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生产方面的法律,为了更好的贯彻实施,自《安全生产法》颁布以来,我局加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按照我市安监办集中宣传的要求,我局在幸福路设立了《安全生产法》宣传点,并利用广播和传单形式向市民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同时,还向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发放了《安全生产法》宣传单。每周一我局还专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为旅游业的安全生产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年旅游安全工作在旅游企业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各自职能,明确了责任,确保了我市旅游安全,实现了“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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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3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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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乙方:______(组团旅行社)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 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__日付讫。

第四条 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

第五条 非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 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该按照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______%。

第九条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______%。

第十条 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 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旅游行程延X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X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X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 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 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 其他本合同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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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旅游厕所质量保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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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榃僧村旅游厕所(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土建工程为 1 年;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1年;

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1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含电气(器)、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设备]为 1 年;

装修工程为 1 年;

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在没有明文规定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双方协商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绿化工程为工程全部完工初验合格后一年。

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为1年

三、质量保修保质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负责实施保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验收。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结算价的 %。

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

五、质量保修金的扣出及返还

发包人在应付款中扣出。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按保修内容进行保修,若承包人接到发包人保修通知书在二天内未派人进行修理的,发包人则安排其它公司修理,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或由发包人从保修金中扣出。

在工程竣工保修期满,承包人完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整改,并按照《南宁市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移交管理暂行规定》(南府发[20__]86号)的要求,签署了《市政工程保修期满存在问题整改复检鉴定表》后的14个日历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不计利息)退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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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优秀旅游讲解员个人事迹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人事,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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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旅游讲解员个人事迹

她,名叫,xx村人,一名地地道道土生土长的乡村妹子。如今,她已毕业于外国语学院(韩语专业),中共党员,现工作在井冈山会师纪念馆。XX年9月被招入馆,成了一名合同制讲解部的普通讲解员。那天我(本文作者)采访她时,她正倍加努力地在办公室背诵讲解稿。她说:“正是因为对井冈山红土地情有独钟,她才放弃了韩国优越的工作条件,留在了国内工作,并且首选之地便是井冈山;”接着继续说:“井冈山是我土生土长的地方,我要回到家乡工作,目的就是回报父老乡亲、也为感恩,哪怕自己只是大海里的一滴水,哪怕只是平凡的再也平凡不过的工作,但只要精彩,而且有所追求——。”

XX年8月,井冈山会师纪念馆在以谢才寿为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拟定了并向社会扩招数名合同制女性讲解员,有外语基础和外语学历的优先录用。9月,经过井冈山会师纪念馆的严格政审、考核特别是笔试等各项工作程序,终于成功闯关入围,如愿以尝的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井冈山会师纪念馆讲解部外语讲解组的讲解员。她说:“讲解员这份工作既普通平凡又光荣神圣,既然选择了,要做就要做到最好!”

长期以来,人们对讲解员这个职业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讲解员只需年轻貌美,外形、气质好,普通话标准,声音优美,背熟讲解稿即可上岗服务。讲解员的发展也往往受制于单位管理者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现行博物馆由于体制、编制、类型、属性、地域及功能的差异,对讲解员的录用、培养和发展方向的定位不尽相同,直接导致讲解员队伍的文化知识、年龄、性别等层次结构参次不齐。不同管理者的不同认识,外界对讲解员的职业偏见,造成对讲解员职业定位的不明确。而讲解员本身,由于业务追求最终无所归依,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结构的断层,外在优势的逐渐流失,只能无奈地在迷茫中挣扎。因而,讲解队伍不稳定的现象较为普遍。

因此,目前我国讲解员总体的学术不够理想。较多讲解员只是引导参观和具有一定程度的表演色彩,而专业基础和研究较为薄弱,对业界和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也鲜有了解,导致讲解内容仅限于一成不变的讲解词,讲解员成为“有温度的留声机”。这种讲解员比较适合接待青少年或文化层次较低的低端观众,而无法接待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阅历比较丰富、思考能力较强的高端观众。究其原因,笔者以为:(1)讲解员自身对职业理解存在偏差,对讲解工作所承担的社会教育和传播功能的内涵缺乏应有的认识;(2)讲解员本身学业基础较弱,缺乏学习,研究的能力,加之发展方向的不确定性,缺乏从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3)讲解员视野狭窄,缺乏关注研究成果和信息的意识和渠道。研究与宣教相对脱离,研究为宣教服务也尚未形成良性的互动。

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说:“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特别是专家型讲解员,除了努力提升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外,更应该以提升学研能力为最高目标。”具体来说,认为:可以从如下途径着手:(1)不断学习,培养吸收新知识、探究新事物的能力。不满足于只在基本面上对展览和展品资料的了解和掌握,而是力求在点上的深入和扩展。深入了解文物或展品的来历、背景和背后的故事,研究探索展品蕴含的现实意义和教育意义,思考从各种角度诠释展品的方法,充分体现陈列意图。善于学习新成果,发现新问题,具有怀疑和否定、争论和探讨的科学态度;(2)善于分析和理解新的学术观点,掌握和运用新的学术成果。史物结合,重点突出,用亲切自然的态度、简明通达的语言、深入浅出的表达,充分诠释展览的内涵和精神实质。由此,激发观众兴趣,使观众主动融入展览,引发思考和情感;(3)善于关注和研究观众的类型和诉求,思考我们应当给观众什么?哪些是观众自己可以获得的信息,哪些不能?不程式化地重复每一次讲解。依据观众来源、年龄、参观动因、知识结构、文化背景、兴趣爱好和关注点的不同以及接受、理解能力的差异,选择讲解重点,有针对性地传递给观众所需的信息,随时把握讲解过程中观众的关注点,引导互动和交流。从而让观众充分享受获取知识的满足、审美的享受和精神的愉悦。

说:“综观国内博物馆讲解工作的现状,专家型讲解越来越为人们所期盼,讲解员专家化发展的趋势也愈加显著。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成为‘专家’是讲解员的最高理想,对大多数讲解员来说差距还很大。但是,只要我们坚守社会责任,坚守耐得住寂寞的从业信心,坚守学习探索的科学态度,并准确定位讲解员的社会角色和功能,不懈努力钻研业务,我们的讲解员队伍就一定会在这条永无止境的专家化道路上不断前行,并且最终成为专家。”这就是作为一名普通讲解员的所有心声,也是自己有所追求的一份承诺和远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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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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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上半年,__市旅游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深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这个主题,以乡村旅游发展和入境旅游市场拓展为全年重点工作,通过培育休闲新业态、开拓境内外客源市场、优化行业服务品质等几方面的积极努力,不断优化我市旅游环境、不断提升我市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我市旅游产业的经济社会效益。据统计,今年1-5月,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76.23万人次,同比增加12.59%;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07亿元,同比增长14.74%。纵观上半年,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顶层设计和项目创建织就__旅游新蓝图

1、规划引导乡村休闲旅游大发展

一是启动我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中标单位开始实地走访各景区、酒店和旅行社、乡村旅游点等,全面调研__旅游发展现状。二是做好《金峨村乡村旅游策划方案》。积极开展金峨村乡村旅游发展调研,指导金峨村落实旅游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三是推动四明山区域乡村旅游发展。草拟《__市四明山区域旅游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积极培育发展岩头、三十六湾、明溪3个旅游重点村和三十六湾、董村、斑竹3个乡村民宿(客栈)集聚区,建设提升妙高台、松海台(三十六湾村)、徐凫栖霞(四明大桥)3个观景平台,积极打造三十六湾慢生活休闲旅游基地,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四是启动全市乡村旅游标识系统设计。结合地方性、综合性、系统性和生态美学,打造一套体现__乡村的文化内涵和个性特色的识别系统。

2、招商驱动旅游项目大建设

一是多管齐下抓招商引资。编制中英文对照的《__旅游招商手册》,涉及旅游综合体、特色民宿、旅游新业态等多种类型共计20个招商项目。积极组团参加20__浙江旅游项目洽谈会,共推出旅游招商项目20个,签约项目1个,资金为3亿元;成功引入宁波堰竹文化旅游公司投资大堰民宿项目,总投资约3千万元。积极接洽漫居主题度假酒店、联众休闲度假有限公司、上海大通旅行社、投创华夏、浙商旅游投资俱乐部、华清旅游集团·等公司10余批客商的实地投资考察。二是重点项目推动投资建设。今年一季度,__完成旅游项目投资2.22亿元,其中宝能国际海湾度假区、溪口两岸文化交流中心、__市旅游集散中心列入省级重点旅游项目。

3、创建推动旅游品质大提升

一是提升全市旅游景区环境和质量。根据国家旅游局“515战略”部署,通过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进行明察暗访,要求各A级景区严格落实对照、自查和整改,全面提升景区及周边的环境。二是掀起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改革热潮。对全市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重点镇、村实地调研,抓好景区及重点乡村旅游集聚地旅游厕所、游客中心、停车场的建设和完善。三是推进旅游项目创建。重点培育王鹤农庄创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点,大堰常照村创建省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滕头鲜果园和羊羔仔农场创建省果蔬采摘基地;持续推进白云驿站露营地、溪口房车基地和金峨山徒步休闲运动基地的创建,以及黄贤森林公园省级生态旅游区的创建工作。

(二)营销创新和市场树立打造__旅游新形象

1、媒体宣传与事件营销融合助力旅游营销创新

一是精选媒体宣传__旅游。与浙江电视台旅游栏目、__网和__网合作推出__旅游形象、旅游品牌、四季活动和旅游产品的宣传;与钱江电视台、钱江晚报《寻味》栏目合作,在我市各景点乡村取景拍摄,节目推出__美景、美食真人秀活动;与《阿拉旅游》杂志、上海旅游网“蛙鸣”农家乐电商平台合作宣传赏花踏青、古道健身、农俗体验、民宿休憩和休闲养生等乡村旅游产品;与凤凰网宁波站、宁波网等企业合作宣传__全市景区的各类节事、专题旅游活动和特色旅游项目。二是利用事件营销提高知名度。借“中华弥勒南极慈行”活动的圆满举行,借__旅游大使、弥勒大使沿途宣传传播把弥勒文化和__旅游远播世界。通过凤凰网宁波站专题报道、凤凰总网录用播出、新浪首页新闻、浙江省旅游手机报专版和微博微信平台等多方联合宣传“中华弥勒南极慈行”活动,让活动的影响力持续发酵,让__旅游和弥勒文化的知名度不断扩大。

2、智慧营销与旅游节事合力拉动旅游消费增长

一是借力智慧营销拉动旅游消费。与百度直达号合作,通过百度移动开放平台的官方服务账号,实现游客的一键消费模式。积极推广溪口旅游天猫旗舰店和远景旅游淘宝店的在线预订,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发布全市特色旅游活动,充分发挥旅游“互联网+”效应。二是利用旅游节事活动聚集人气。指导全市旅游企业积极举办旅游节事惠民活动,积极参加宁波旅游节事活动评选,重点扶持乡村旅游节事活动举办。上半年,20__溪口旅游文化季系列活动于正月十五启幕,大堰成功举办大堰之春生态文化节,裘村“滨海风情”年盛大开游,各乡镇、各旅游企业纷纷利用旅游节事活动聚人气、促消费。

3、展会推广与主动对接联合推动国内外客源市场开拓

一是通过展会、推广年活动开拓国内客源市场。积极组织全市重点旅游企业参加浙江省(南昌)旅游交易会、江苏旅游推广年活动,通过推介会、对接会等形式在江西南昌、景德镇和江苏南通、连云港、扬州当地的旅行商洽谈合作。二是以社区推广形式深耕上海客源市场。溪口景区、滕头生态旅游区、黄贤森林公园连续两个月深入上海各大社区联合推广特色旅游产品,以专场推介、产品介绍、文化宣传等多种形式深拓上海客源市场,与上海旅游集散中心、一日游旅行社合作推出__二日游专项产品,开启以__为旅游目的地的产品开发模式。三是主动对接力拓境外客源市场。旅游局领导带队拜访上海海鑫国旅等重点旅行客商,主动对接韩国入境游市场开发,商讨增加留宿游客比重方案等,溪口成功举办“中韩情·雪窦缘”20__溪口旅游国际登山体验大会,努力开拓以韩国、中国台湾为代表的东南亚客源市场。

(三)优化环境和提升品质实现__旅游新常态

1、监管、检查确保安全旅游

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召开20__年度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与全市旅游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完善应急预案。评选出19家旅游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8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指导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做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二是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开展了假日安全大检查、水上乐园开业前检查等活动,对商量岗、三隐潭、黄贤森林公园等灾害易发区(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旅游生产安全有序。三是搭建安全监控网络。开展旅游景区实时安全监控网络建设的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为旅游生产安全有序保驾护航。与移动公司合作,开展游客动态流量分析,通过欢迎短信推送对一定时间段内的游客量、归属地及构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特定情况进行短信预警。

2、宣传、整治共净市场环境

一是启动专项整治规范市场行为。依托全局力量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和时间进度表,通过各路媒介宣传和市场秩序会议传达等形式引导旅游企业合法、规范、文明、诚信经营。二是开展现场检查净化市场环境。重点检查旅行社的网上广告、媒体广告、户外广告、宣传册和报价单等资料的规范情况,认真开展全市范围的现场检查,积极参加宁波市局组织的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具体的问题以__旅游质监通报形式在全市通报,进一步规范旅游企业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三是宣传文明旅游树行业新风。制定年度文明旅游活动计划,以节假日的文明旅游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印制__旅游维权宣传册,开展3.15“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大众维权意识;借助__日报开展“旅游会客厅”,通过专题报道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和理性维权,同时普及旅游常识。

3、培训、评选共促品质提升

一是精准优化提升企业品质。召开第一季度经济形势运营分析培训会,指导饭店开展节能减排、挖掘特色主题文化、提升酒店业供给水平。鼓励旅游商品企业开发特色产品,精选二家有特色的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参加省星级购物店评选,精选5件作品参加宁波、省、国家级旅游商品大赛。二是修炼内功提高软实力。与宁波市旅游培训中心签订了培训合作协议开展精准性旅游培训。制订20__年文明旅游为主题的导游大赛方案,开展导游人员旅游文化和讲解技巧培训,优化导游队伍建设。召开20__年度__旅游投诉分析会,开展旅游景区质监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质监人员投诉处理技能和内部质量控制水平,促进景区投诉从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

二、下半年的主要思路

下半年,__旅游工作将继续围绕“美丽中国-丝绸之路旅游年”主题,做好卢市长提出“五名六养”中的旅游文章,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发展,聚焦五个围绕、抓好十件实事,推动旅游经济全面繁荣。

(一)做好规划引导,共促乡村休闲旅游发展

完成《__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和《金峨村乡村旅游策划方案》的编制并通过评审;开展“岩头——大堰——尚田”生态特色风情线规划前期调研和我市智慧旅游3年发展规划调研工作。加快推进乡村旅游标识系统设计和制作工作;指导和跟踪四明山区域发展重点村的旅游项目项目和3个观景平台建设。以发展全域化、产业休闲化、市场国际化为重点,立足区域竞争优势,谋划未来五年我市旅游发展战略、路径和重点,持续推进乡村旅游和休闲旅游的联动发展。

(二)做好产业融合,推动旅游业态发展多样化

指导黄贤森林公园创建省级生态旅游区。培育3家省级特色民宿(溪口毛家大院、大堰泊宁酒店和大堰迷碟香小院);培育2家省级果蔬采摘基地(滕头景区和尚田羊羔仔农场),培育3家宁波市专项休闲基地(大堰露营基地、溪口房车基地和裘村海钓基地)。积极推进雪窦山佛教名山建设,培育佛教文化休闲产品。加快马头古村、栖霞坑古道等古村古道旅游发展。加快__象山港区域海洋旅游发展,打造浙江的“维多利亚港”。

(三)做好招商投资,加大旅游产业发展后劲

大力推进宝能国际海湾、松岙凤凰城、溪口两岸文化交流中心、__旅游集散中心等旅游大项目建设,扩大旅游有效投资,不断增强旅游业发展后劲。今年重点培育溪口民国文化型、大堰乡村休闲度假型旅游风情小镇建设。针对乡村民宿、房车基地、养生休闲等开展精准招商。积极向国家和省旅游局争取旅游项目扶持补助资金;向省旅游局力争更多的旅游项目列入省重点、服务业重点等重点名录,依托大产业、大项目、大平台开展精准招商。

(四)做好品牌营销,提高旅游形象知名度

一是全力办好弥勒文化节的旅游活动。计划与__网合作策划一场“和谐.共生”雪窦山佛界新地标建设论坛,突出弥勒文化和两岸交流,以雪窦寺恢复建设三十周年感恩为契机,邀请凤凰网、旅游界、文化界等知名人士探讨建设佛教名山。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宣传评比活动。与现代金报合作,以守望乡愁为切入点,以图片、美拍视频、手机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辅以文字说明,寻找最美乡村、古道等乡村的新亮点。与宁波电视台《阿拉旅游》栏目合作,推出“你是我的菜”寻找农家美术秘方大型美食综艺活动,用电视手段表现农家美食文化,挖掘人们记忆中的老味道。与宁波网合作推出“感受乡情”美丽花海策划活动。与凤凰网合作推出美丽乡村最美民宿评比活动。与浙江电台城市之声合作推出美丽乡村采风去活动,通过线上平台、广播宣传招募自驾车主、摄影爱好者走进乡村。三是利用事件、节事营销创新旅游市场营销。以滕头世博馆回归开展事件营销;依托水蜜桃节、各镇乡村旅游节庆活动,宣传五彩__。依托弥勒文化节、千名弟子雪窦山朝拜祈福、传统民俗活动等宣传文化__。

(五)做好区域合作,提升旅游惠民富民效益

一是重“点”开拓境外市场。境外市场主攻东南亚、韩国和港澳台等境外市场,借国家旅游局丝路旅游年东南亚旅游推广活动和浙台旅游合作大会等促销活动,巩固和发展周边境外旅游市场。二是专“线”深拓高铁市场。深拓高铁沿线旅游市场,强化杭甬、杭宁、沿海大通道等高铁沿线市场营销,开拓江苏、福建、广东等市场;借杭长高铁通车之际,开拓江西、湖南等市场。三全“面”深耕国内市场。国内重点深耕长三角旅游市场,主动对接上海、江苏和省内等传统客源市场,借用上海社区推广月活动开拓上海市场。开展华东五省一市旅行商、电商合作大会,以合作共赢为目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邀请华东五省一市的主要合作旅行社100家,电商平台20家,共商__观光游、度假游产品推广销售,做好以__为旅游目的地的产品推广活动,做好“48小时玩转宁波,想走就走”产品推广活动,深耕省内及华东市场。

(六)做好法治建设,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一是推进依法治旅。强化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主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督、交通、卫生等涉旅职能部门开展市场综合整治,通过旅游质监通报专报形式规范旅游企业行为;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监管、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旅游投诉处理网络,利用全程监控的调解室及录音旅游投诉电话提升旅游投诉处理质效,加大培训、狠抓旅游质监队伍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及时处理和分析旅游投诉和网络舆情,敦促形成“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良好氛围,提高依法治旅治理能力。二是建设有序市场。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开展游客满意度抽样调查分析,以走访旅游企业、开展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旅游市场动态并及时分析反馈,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组织并指导相关旅游企业完成20__年旅游系统文明旅游和文明餐桌行动活动,加大文明旅游宣传力度,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尚,提高游客和市民文明出游意识,让国内外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

(七)做好品质提升,增强旅游综合竞争力

一是设施优质化。开展“旅游厕所革命”、“旅游环境整治”,计划改建提升8个旅游厕所,新建7个标准化旅游厕所,推动滕头新游客中心、大堰游客中心以及配套停车场建设。做好星辉国际和东方旅行社的星级旅行社复评工作,做好溪口和黄贤平安景区复核工作;开展大鹰宾馆和溪口四季青藤酒店的花级酒店创建工作,开展泊宁心宿和迷蝶香的主题特色饭店创建工作,开展海百桃源宾馆绿色饭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安全生产标准化单位创建工作。二是生产安全化。完成20__安全生产月工作,做好夏季水上乐园项目专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阶段性和全年工作,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检查、夏季抗台抗汛等安全工作。完善旅游交通、应急救援、旅游信息等公共服务,健全突发事件、高峰期大客流和重大活动人流评估和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开展安全演练,提高旅游行业紧急救援能力,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三是服务品质化。全面启动智慧旅游、乡村旅游、新媒体营销、景区管理、安全管理等业务精准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销售、营销、管理等业务水平,提高一线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引导员工遵守社会公德、培养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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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南省国内旅游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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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

路线与景点

(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元/人/天

导游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购物娱乐安排

(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预付款数额

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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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线路合作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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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旅游线路合作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双方签定合作合同后,甲方将为乙方开启注册号,乙方则自行保管后台修改密码并定期向甲方提供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信息发布平台和后续服务。

3.甲方为乙方销售旅游产品。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旅游线路信息。

2.乙方按照甲方预订的旅游线路和人数接待客人。

3.乙方负责代收甲方和客人确定的旅游款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断完善全国范围的旅游线路供应商的服务网络。

2.甲方向乙方提出预订的旅游线路,并将旅客姓名、联系方式、出团日期传真至乙方,并报上甲方单位名称,以便于乙方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周到服务。

3.甲方负责每月提供详细对账单并督促乙方及时返佣,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通过网络数据端口或传真、电邮形式为甲方及时传送最新的旅游线路信息。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如出现变更或取消,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收到甲方传真后,及时为甲方订好旅游线路,待乙方收到旅游款后,及时将确认单回传给甲方。

4.旅游线路价格及其他信息如有变更,乙方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并知会甲方。

第五条 结算价格与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或支付。

2.结算价格:乙方相甲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价格必须是同行优惠价。

3.结算方式:票款支付采用转帐方式。

4.乙方应指定专人跟进甲方的旅游线路预订和结算。

5.甲方在每月__日前向乙方提供上月甲方各成员单位客人预订旅游线路的详细资料,包括客人姓名,人数,联系方式,日期,参团价格,优惠价格及返佣金额。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佣金由乙方在每月__日前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并由甲方向乙方开具发票。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汇款,甲方向乙方收取每日‰的滞纳金;若甲方客户已预付旅游款给甲方,甲方扣除佣金仍需要支付乙方费用时,甲方在出团前将____%的团款打给乙方,剩余____%在客人返回前打给乙方。

6.所有用《旅游网-旅游线路预订通知单》预订旅游线路的佣金,由_____旅游网法人单位,旅游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结算。

全称: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价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

2.甲方预订旅游线路时应保证旅游款支付的及时、准确,对因旅游款支付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甲方客人确定参团后因故无法成行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甲方客人赔偿该费用(视取消行程的时间,按照旅游国家旅游合同规定办理)。

第七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旅游线路合作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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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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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旅游局在县委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州旅游局和县安委会《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的月报工作;元阳县旅游局对“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置,确保了“两会”的顺利召开,让人民群众过上了安全、愉快的春节,杜绝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20xx年第一季度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

为切实认真做好黄金周的各项旅游工作,成立了元阳县20xx年春节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县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温凡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学东同志,县旅游局局长李文科同志为副组长,县发改局、经贸局、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文体局、卫生局、安监局、广播电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新街镇、南沙镇、攀枝花乡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旅游局,由县旅游局长李文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全县假日旅游日常事务工作。同时,成立了相关工作组,如道路交通安全组、食品卫生组、环境卫生组、箐口景区卫生组、道路交通抢修组、市场整顿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县旅游局加大了对宾馆酒店等旅游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健全投诉受理制度,公布了投诉电话,并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

二、认真落实《红河州旅游局关于开展一季度和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为保证“两会”及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由局领导亲自挂帅,对景区、景点和宾馆酒店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取得了实效。元阳县“两会”于20xx年1月8日至1月13日已顺利召开,会前对南沙的宾馆酒店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特别是星级宾馆酒店安全重点部位作了细致的排查,通过排查,对双龙酒店、经贸酒店的灭火器失效,事故应急灯损坏等问题得到了及时的整改;要求宾馆酒店认真做好内外环境卫生,确保“两会”期间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进驻酒店的人民代表和党代表度过安全舒适的时光。

在春节前于1月19日,元阳县旅游局以文件的形式向景区景点和各宾馆酒店在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作了通知,通知要求,各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作了重点检查,在检查中按照上级的通知精神,重点放在酒店锅炉压力容器、消防管网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发电机组、公共疏散通道、门窗防盗措施、KTV公共聚集场所、服务区域内紧急疏散标志及消防器材、电梯、室外消防栓、消防水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场所等。景区景点和旅行社按照通知要求也作了认真的检查,对原来存在的重大隐患正在整改之中。宾馆酒店和景区景点的旅游安全工作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20xx年春节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随着梯田文化旅游节的举办,元阳县旅游的知明度得到了明显的提升,但对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来说又面临着新的挑战,三个月来,旅游局对行业安全管理极为重视,局领导经常过问安全管理工作,对宾馆酒店及景区景点的安全情况要求定期不定期汇报,特别是原来存在的老虎嘴重大安全隐患,经常与世博公司协调过问整改情况,在工程还没有验收之前绝对不能试营。同时,加大对宾馆酒店的排查力度,春节黄金周前排查后,每月坚持对宾馆酒店的检查,并对星级酒店和景区景点的安全责任主体签订了安全状,分别是双龙大酒店、经贸大酒店、云梯大酒店以及云南世博元阳哈尼梯田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全责任主体责任状的签订,明确了旅游企业的责任,把安全问题列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来抓,有效地扼制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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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5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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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

旅游者:出境组团旅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20__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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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旅游局旅游网网站模块DMS项目拓展方案_活动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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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旅游网网站模块DMS项目拓展方案

xx市旅游局旅游网 网站模块dms项目拓展方案

一、旅游网简介     “旅游网  ”(以下简称“网站”)是由xx市信息产业局、xx市旅游事业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集旅游资源推荐、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网站,网站信息量大、内容丰富。为了更好的宣传旅游资源,网站于xx年xx月开始投入建设,xx年xx月正式验收并投入使用。主要从“食” “住” “行” “游” “购” “娱”六大旅游要素来宣传旅游资源,并在后台建立了电子政务部模块从而提高旅游局与各旅游提供商之间的信息交换。 主要分为以下类: 旅游信息 政策法规 电子商务 招商引资 旅游工具箱 投诉处理 旅游影集 旅行社推荐 黄金周上报 行业资料上报 黄金周统计报表 到目前为止,网站通过运行已取得良好的宣传及应用效果的主要有以下几大模块:

一、旅游资源信息服务     ·概况和旅游景点:对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民俗风情、人文景观、民族节日等全面的介绍。     ·旅游常识: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旅游投诉、国内外旅游常识。如:旅游管理条理、旅游用品的选择、旅游保险、旅游中怎样解决突发事件、如何选择旅行社、旅游安全注意事项等。     ·网上电子地图:在网上提供全境矢量化电子地图和在其基础上的旅游资源和设施,方便用户查询定位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旅游资源和设施。     ·自助旅游:用户选择旅游景点后,提供合理的旅游线路、行程安排、相关旅游设施介绍等信息。     ·网上广告:在网站上发布促销广告、介绍新的旅游线路和旅游热点。     ·交通信息:全面介绍各种交通设施和线路及交通信息(航班、火车、长途汽车时刻表)。     ·购物指南:介绍购物场及购物行情。     ·旅游工具箱:天气预报、旅游投诉电话公布、救援电话、本地公共设施等。     ·旅游影集:各旅游景区、景点、酒店、宾馆、旅游企业的图片预览。

二、电子政务     ·旅游机构:对旅游局及各下属旅游局(县级)和企事业单位的介绍,包括旅游局简介、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服务电话等。     ·政策和法规:公布国家和地方旅游的政策法规和政府公告。     ·旅游投诉:受理网上旅游投诉案件,由xx市质量监督管理所处理并回复。     ·网上公务:各种旅游行业培训的网上报名及成绩的查询。

三、互动交流     ·开通bbs版块:增强网站与广大使用者之间的交流。     通过以上各个版块的宣传和应用,有效的宣传了旅游资源;提升了旅游的知名度;切实的为各个旅游企业带来利润;加大了旅游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力度。     但网站在运行中,设计中原有的“电子商务”这一功能始终无法很好的应用实施,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原有的电子商务设计方案即现在所运行的模式不能提供有效的旅游企业和网站的连接方案。旅游企业产品信息的发布是由网站工作人员发布,这就不能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及可调性。而无法使客户满意。 其次,现在所运行的模式无法保证通过网站形成的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赖性,交易双方都不通过受法律保护的ca认证。这就无法使产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形成放心的交易。     第三,在没有大量客户的初期供应商不提供好的价格,而没有好的价格就不能吸引游客产生大量的客户群。由于网站现在没有进行市场化运行,在没有大量资金投入的情况下,网站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式是很难解决的。     第四,缺乏营销经费的问题。网站的运营、营销经费是很高的,现处于公益性质下的旅游网站缺乏营销经费,在当今旅游网站泛滥的网络中很难脱颖而出。     第五,缺乏运营人力的问题。网站信息的采集、编辑、上传、管理以及电子商务模块中的信息、产品价格、产品预定的维护和操作是由旅游局网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完成,在编制有限的情况下,难于真正有效运营系统。按照网站目前的运行模式很难提供有效的服务。     第六,网站缺乏知名度的问题。由于网站没有进行市场化操作及建设完成后宣传资金的投入,而无法被大部分internet的用户所认知。这也就无法满足产品供应商所要求的高点击量和广告效应,企业也就不愿意在网站上发布其产品信息。     基于以上几个方面的因素,旅游网现有的“电子商务”模块一直无法得到很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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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旅游局保护开发并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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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护开发并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XX年4月10日,我局召开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在全局上下掀起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热潮,按照县委的部署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明确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和任务;认真学习了《毛泽东邓小平 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认真学习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以及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自XX年4月5日至4月16日,按照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方案》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旅游发展规划,围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永宁旅游开发工作,实现我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调研题目开展了调研活动。调研组由我和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刘泉和阿庐古洞党支部书记、副处长王俊同志带队,调研组成员由局规划、财务、办公室、市场科、行业管理科主要负责人组成,前往主要调研地区永宁城子村开展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考察以及召开各类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通过充分听取永宁乡政府、村委会、村民的意见,坚持实践性,突出针对性,体现开放性,着力查找和解决影响制约永宁旅游业科学发展的关键问题,寻找发展新思路,加快推进永宁城子旅游规划开发工作,扎实推进永宁城子旅游业科学发展。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状与潜力

永宁乡位于**县南部,距县城23千米,东部隔南盘江与丘北县相望,南部与弥勒县东山镇接壤,西部与弥勒县弥阳镇相连,北部与本县中枢镇毗邻,乡政府所在地大永宁村,全乡辖永宁、笼册、舍者、阿朝、法衣、阿峨六个村民委员会56个自然村55个村民小组。到XX年末,全乡有5784户,总人口23690人,其中农业人口22969人,占97%,非农业人口721人,占3%,居住着汉、彝、苗、壮四种民族,永宁乡属山地高原地形,由于地处低纬高原,海拔高差较大。XX年,农村经济总收入2541.6万元,地方财政收入261万元,粮食总产620.2万千克,农民人均有粮270千克,年人均纯收入685元。

该乡旅游资源丰富,有云南旅游小镇--城子古村,位于县城南部永宁乡境内永宁村委会,距县城25公里。城子村是明代广西府第五代士官昂贵的府地所在,整村依山而建,层层而上的土库房形成一级级的台阶,自家的屋顶就是后面人家的阳台,最多的有17台,一般也在10台以上,不少土库房顶连缀在一起,形成数10米甚至上百米的平台,全村1000多间土库房或首尾相衔或左右毗连。在滇南,保存如此完好、集中连片、人文地理环境优美、民风古朴的彝族民居建筑实属罕见。土库房原为彝族先民白勺部的传统民居,后期随着大批汉族群众迁入,民居形式融合了部分汉族民居的特点,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民居建筑,堪称民居建筑文化与建造技术发展史上的“活化石”。该村有丰富的民间民俗文化底蕴,至今保留着“昂土司府”、“李将军”、“姐妹墙”等众多的历史传说,使之更增添了几分神秘色彩。城子村还有着悠久的革命历史,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爱国将领张冲将军少年时期曾在此就学。解放战争时期,这里曾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盘北指挥部所在地。中共**县委、**县解放委员会就是在此成立的。该村独特的景观和深厚的人文气氛,被**人称其为“布达拉宫”、“印钞厂”。

南盘江风景旅游观光带。南盘江是珠江的上游,是云南省主要的河流之一,流经永宁乡南部,两岸悬崖陡壁,水流湍急,沿岸风光婀娜多姿,最高海拔2109米,最低海拔810米,竹林、榧松林、野花遍地,悬崖峭壁造型奇特。

小江流域旅游观光带。她位于永宁南部,属南盘江一级支流,此流流经地区属石灰岩溶蚀地区,时出地表,时入伏流,落差较大,水流湍急。源头距城子村3公里,落差极大,上游1500米,下游850米,两岸群上夹持,形如长长的峡谷,植被茂密,郁郁葱葱,村落民居散布峡谷,梯田层层叠叠,环境秀丽,景色迷人。该流域垂直气候带典型,冬暖夏凉,盛夏气温适宜,是避暑、休闲、度假、摄影创作的合适场所。

还有九溪山森林公园,该景区植被资源较为丰富,海拔1720—1850米,园内的“老虎箐”为原国家政协副主席张冲将母亲安息之地,山中九溪散布,溪水洁净,是休闲、烧考的理想场所。

二、开发和建设情况

永宁乡旅游资源大部分处于原始的半开发状态,目前只对永宁城子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性的开发,XX年3月,由永宁乡邀请昆明理工大学及省设计院对城子村近期、中期和远期的旅游发展进行规划编制。 XX年初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及永宁乡党政领导、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城子村开发与保护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媒体(电视、报纸、网站等)对城子村进行宣传,提高了城子村的知名度。通过宣传,先后有中央电视台及云南、浙江、湖南、四川等多家省级电视台和多家报社到城子村进行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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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合同通用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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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建设项目厂区道路水泥硬化。

二、承包形式:采取包工包料施工承包方式。道路水泥硬化所需人工、材料全部由承包方负责(基础层由甲方负责)。

三、工期:全期工程15天,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工程施工承包价格:厂区道路水泥硬化施工承包价格按混凝土实际体积计算承包价格,全部包干价格为实际验收混凝土体积每立方10公分370元立方,20公分350元立方计算。

五、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质量标准施工,水泥一定要采用冀东水泥32.5的配比用料,混凝土密实度严格按标准验收,涨缩间距不超过________年。并用油膏进行充填。路面保证平整度,路面指纹标准,出现断装和密实度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返工损失。工程质量保质期________年。在________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需进行处理,由乙方无偿的负责处理。(房屋维修合同)

六、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标准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施工。凡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及损失的,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七、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工程完成30%时由甲方支付一次,完成60%时由甲方支付一次,全部工程完成经验收后,乙方除留下全部工程5%的保证金外,剩余工程承包款由甲方付清,________年之内工程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付清乙方的保证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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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旅游合作开发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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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合作开发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开发商: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作开发范围 为进一步发展旅游事业,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发挥资源优势,增加财税,甲方提供所辖乡内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区域)的山场、土地、河流、水库与乙方合作进行综合旅游开发;

二、开发经营期限 旅游合作开放经营年限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

三、旅游开发投资规模 旅游开发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内资金投入不少于_________万元(包括:规划费用、广告投入、人员培训、旅游促销等);

四、旅游收入分配

1、从开业开始,前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年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第________年以后按门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乡政府占_________%,村委会占_________%);

2、____区门票收入之外的旅游经营收入,甲方不参与利益分配,属投资商所有;

五、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负责向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申报金川乡旅游开发项目有关事宜和相关手续;

2、保证乙方的经营性用地(停车场、游步道、游客中心、公厕等)、旅游开发所需建设用地征用木材甲方应负责支持乙方落实,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规费外,乡政府及村委会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村民的.青苗补偿费由乙方按最优惠价格负责补偿;

3、负责与村委会签订旅游开发委托书(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4、负责____区公路的建设、维修,徽派民宅的维修保护;

5、负责旅游区内的林政管理;

6、协助处理社会治安;

7、负责协调处理好与当地村民关系;

8、负责动员村民配合旅游开发种植所需的农作物;

9、协助乙方落实该____区旅游规划的具体执行;

10、保证____区内的三通问题,即路通、电通、水通; 乙方的义务:

1、负责____区开发的所有投入;

2、负责提供____区整体规划,并报甲方及旅游管理部门审批、备案;

3、有按期缴交甲方门票收入分成的义务;

4、有按开发项目和开发时间完成旅游开发的义务;

5、负责建设____区内的旅游步道;

6、有保护当地资源的义务;

7、有照章缴交税费的义务;

8、有引导当地村民发展旅游经济的义务;

9、负责落实四统一标准即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营销;

六、违约处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导致乙方无法开发、经营,除负责赔偿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资金费用外,另补偿乙方所投资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乙方所有投资的全部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项:

1、甲方必须确保在开发范围内,不准他人在____区公路沿线、游步道和景点兴建任何建筑;

2、旅游开发合作经营期内,甲方不得再与任何单位和个人签订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合作内容;

3、在____区内如甲方新增其他行业开发项目,不得影响旅游____区的规划与经营开发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执行;

4、经营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乙方续包,如乙方未能继续承包,其投资经营的基础设施(门楼、停车场、游步道、)无偿交给甲方,投资____区配套的服务设施, 乙方全权处置,收益也归乙方所有;

5、乙方在开发中涉及有关林木问题,需事先报告甲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经济严重损失,以致无力缴纳规费和门票收入,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提请仲裁机关解决。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报旅游局一份,____区所在村委会各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补签协议,并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备注: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签字) 甲方名称: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e - a: _________ e - a: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 网 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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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杭州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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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熊猫基地,基地很大,里面住了五种居民。头号居民当然是国宝熊猫,我看到了成年大熊猫、亚成年大熊猫、幼年熊猫,它们个个憨态可掬,同时也住的最好,都住在有空调的大别墅里,我们在外面看得大汗淋漓,它们却在里面吃着竹子,吹着空调,生活很悠闲;第二种居民是小熊猫,小熊猫可不是熊猫,它是另一种动物,因为它身体像熊,尾巴和生活习性像猫,再加上身子小小的,所以叫小熊猫,它住的地方没有熊猫好,不是空调别墅,是圈养公寓。虽然没有空调,但有树荫,它们可以随时上树乘凉、睡觉。第三种居民是孔雀,尽管母孔雀胖胖的,很可爱;公孔雀会开屏,很好玩。但是它们的住处却很一般,用低矮篱笆围起来的草地就是它们的家。最后两种居民生活在一起,那就是黑天鹅和鱼,它们和平相处,黑天鹅不吃鱼,它只会吃人们喂给它的饲料。

看完熊猫基地五种可爱的动物后,我们来到了锦里,一进锦里,里面真热闹啊!美味的特色小吃吸引了很多的游客,我在里面吃了菠萝蜜、三大炮、叶儿粑、成都老酸奶……这些美味小吃果然名不虚传,令人回味无穷。

品尝过锦里的美味小吃后,我们来到了武侯祠。在武侯祠里,我看到了唐宋碑文、蜀国文臣武将的介绍、诸葛亮的出师表……我还参观、瞻仰了诸葛亮祖孙三人的塑像和壮观的`惠陵。

晚饭后,我们乘车来到锦江剧场,观看国粹川剧变脸,它以故事的形式为我们讲述了变脸的由来,里面穿插了变脸、吐火、矮子功、头顶吹灯、杂技等,就连小木偶也会变脸。谢幕时,演员们登台变脸,竟然连身上的衣服也跟着一起变了,神奇的变脸艺术获得了中外观众们一次又一次雷鸣般的掌声,我被这门绝活深深震撼住了。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我们就结束了一天的快乐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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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毕业旅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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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寮湾是粤东数百公里中海水最洁净的海湾之一。除了一类的海水及沙滩沙质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有“天赐白沙堤”美誉。踏足沙滩,你可以在沙滩上脱下鞋子尽情地嬉戏,感受脚板与细沙的摩擦依然是个舒适休闲的海滨渡假地。

踏足沙滩,享受一流的阳光和空气,领略蓝天、白云、沙滩、海浪的诗情画意,尽情欣赏琳琅满目的海底世界,度过难忘的蓝色之旅。境内有国家级海龟自然保护区港口海龟湾,有地处沿海的巽寮碧甲海湾旅游区和南门海湾右边的是猴子湾,有被誉为“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的平海古城和建于明清时期颇具特色的古镇村落,有远近闻名的九龙峰旅游区,有省级的古田自然保护区,有“东江红都”高潭老区等众多旅游景区景点。

游玩项目

巽寮湾是粤东数百公里海岸线中海水最洁净的海湾之一。来到巽寮湾,可 以在海滩上奔跑追逐,与海亲近,捡贝壳,或者拿起树枝在沙滩上画画,或者在沙滩上狂奔,放放风筝。除了干净的海滩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在巽寮的沙滩上嬉戏,记得脱下鞋子,让脚板尽情与细沙摩擦。精彩纷呈的海上运动足以让你目眩:香蕉船、独木舟、豪华游艇、快艇、摩托艇……坐上去感觉就如身临大海,自由自在,摆脱了城市车水马龙,可以随意在海天之间尽情遨游这不是一般的刺激了。或者在海岸垂钓,怡心养神,妙趣横生,休闲之余,常常收获惊喜。还可以出海捕鱼,体验渔家生活,亲手烹制自己从海上捕到的鱼虾,保你终生难忘。巽寮湾有着国内珍贵的水下珊瑚资源,乘游艇到达珊瑚岛,穿好潜水装备,在教练的指导下,便可安全地进行潜水活动。由于风浪不大,游客们还可以一家大小坐渔船和大木船出海捕鱼,过上一回“渔民”瘾。捕鱼途中,船只会经过许多座小岛,让你一睹巽寮湾的美好风光。还可以在沙滩风情的露天卡拉OK,带你体验椰岛风情又如亲临世外桃园。晚上又沙滩篝火晚会,凉风习习、海浪滔滔、繁星点点、为你架起沟通友谊的桥梁。有沙滩沙滩浴、海水浴:带你追回童年的憧憬,也许有好多美女在等着你呢!

一天行程安排:

9:30开始沿途介绍一天的旅程,并说明注意事项介绍景点。

10:30左右抵达巽寮湾游览天后宫——天后宫祭拜的是妈祖神像,巽寮的阿妈庙始建于明朝末年,距今已有近四百年的历史。中国最具特色的天后宫岭南民俗文化商业街是金融街斥资两亿元精心打造的集旅游观光、餐饮购物、民俗体验为一体的休闲文化旅游景区,占地面积约551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882平方米,主要包括古戏台、天后宫、沿河风情酒吧街、特色购物餐饮街区、河岸开放演艺广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建筑和园林的整体风格主要围绕岭南风情、妈祖文化、客家文化、海洋文化等主题进行体现。

11:30 跟渔民船出海撒网捕鱼(约45分钟),享受捕鱼的乐趣,体验渔民的生活,感爱海底世界的生活登船出海撒网捕鱼,尽享人欢鱼跃的欢乐气氛,一定会有不少的收获畅游百岛风情、观海上风光。

12:30前往巽寮湾美食街享用当地特色午餐,港口镇[金海湾喜来登]美食街是大型海鲜美食一条街,原来海上渔排大排档主全部上岸,聚集一起形成8000平方米海鲜美食一条街。

13:30以后可以自由活动,单人,情侣,小团体,可以游玩各种项目,可以在海滩上奔跑追逐,与海亲近,捡贝壳,或者拿起树枝在沙滩上画画,或者在沙滩上狂奔,放放风筝。除了干净的海滩外,海滩上软细洁白的海沙含硅量高达99%.在巽寮的沙滩上嬉戏,记得脱下鞋子,让脚板尽情与细沙摩擦。精彩纷呈的海上运动足以让你目眩:香蕉船、独木舟、豪华游艇、快艇、摩托艇……坐上去感觉就如身临大海,自由自在,摆脱了城市车水马龙,可以随意在海天之间尽情遨游这不是一般的刺激了。或者在海岸垂钓,怡心养神,妙趣横生,休闲之余,常常收获惊喜。还可以出海捕鱼,体验渔家生活,亲手烹制自己从海上捕到的鱼虾,保你终生难忘。巽寮湾有着国内珍贵的水下珊瑚资源,乘游艇到达珊瑚岛,穿好潜水装备,在教练的指导下,便可安全地进行潜水活动。由于风浪不大,游客们还可以一家大小坐渔船和大木船出海捕鱼,过上一回“渔民”瘾。捕鱼途中,船只会经过许多座小岛,让你一睹巽寮湾的美好风光。还可以在沙滩风情的露天卡拉OK,带你体验椰岛风情又如亲临世外桃园。晚上又沙滩篝火晚会,凉风习习、海浪滔滔、繁星点点、为你架起沟通友谊的桥梁。有沙滩沙滩浴、海水浴:带你追回童年的憧憬。

活动经费

单人大约要500-700左右(含旅游费、一些基本的消费)

结束语

由于物价有所变化,可能会有一点差别。也可以到旅游公司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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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员工旅游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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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年-月-日进入公司,-月-日被分配到接待中心成为正式公司职员,在依主管的带领下我也履行了本职工作。20--年-月-日被调到了办公室当文秘。在公司领导的引导下,这一年以来,凭着敬业、勤奋、学习的心态,虽然平时偶尔有些懒惰,眼中无事,但这并不代表我内心贪婪,我也想有朝一日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办公室文秘。在这期间我也不断学习有关知识,也谢谢领导们能给我这样一个发展平台,我也想利用这样一个平台不断突破自己,以提高自己内心的素质。现将这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了工作需要,提高自己的水平,我注重加强自身学习。这一年当中,我也利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到--县旅游局实习,也领悟到了那句“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知识的匮乏。在做好工作的同时,坚持“工作学习两不误”的指导原则,挤时间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这一年来,我认真学习公司的各类文件、邮件、收发传真等。通过学习,在工作实践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自身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思路更加开阔。

二、虚心请教,履行工作职责

网上的知识与实际工作所接触的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对于我这个从来没有接触过文秘工作的新手来说,工作中常常在细心、认真、专业上做的不够,时刻感觉到有巨大的工作压力。面对压力,我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虚心向办公室主任学习请教,主动接受办公室薛主任的指教,改正错误并不断的从网上学习一些有关的知识。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能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虚心进取,努力更新工作思路

从参加工作以来,我始终把学习放在首位。

一是,切实加强办公室文员制度。

二是,虚心听取领导的指导意见;

三是积极参加有关的学习培训。总之,这一年以来,在办公室的工作上,虽然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成绩,但一直都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堂堂正正的工作,切实履行了“办公室文员的规章制度”。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继往的工作,扬长避短,为了更好的适应发展,更进一步系统的学习文秘知识,充实自己专业知识和观念的转变,使自己对文秘的工作有了更准确的把握。

为公司景区未来的发展,也为了自己家乡以后的昌盛,作出自己不懈努力和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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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员工旅游工作总结报告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职员,旅游,全文共 1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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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白驹过隙,转眼间时光的车轮就走完了20____,这一年对我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一年,来到新单位,结识新同事,接受新工作,一切都是从头开始,一切又都井然有序。回顾这一年来的工作,我在单位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及帮助下,快速熟悉公司业务,掌握基本操作业务流程,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中努力学习提高,纪律上严格要求自己,业务能力和各方面的技能也得到了相应的锻炼。现将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努力学习,以高度责任心做好本职工作

在来公司的初期,我主要围绕公司业务展开学习,尽快熟悉和掌握公司主要业务流程,遇到难题及时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使我快速进入角色,融入到公司的大家庭中来。年初我被调至会展小基地餐厅负责管理工作,期间我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年中我又被派往湖区负责船上的接待工作,这是一个随叫随到的工作,无论任务多晚完成,身心如何疲惫,我都没有丝毫怨言,努力做到领导满意同事放心。入冬以来,船上的接待工作停止,我回到办公室后,始终坚持旅游理论知识学习,时刻关心旅游实时动态,掌握前沿性信息,不断提高个人综合业务能力,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争做表率,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情服务,以高品质服务回报客户

旅游工作是一项脑体高度结合的.服务工作,态度决定行动,拥有强烈的责任心,学会换位思考,从客户的角度出发,急游客之所急,想游客之所需,在实际工作中投入满腔的工作热情,为客人提供高品质、高质量的服务。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热情服务的理念。

三、精诚团结、以高效率的工作热情创造佳绩

一支有活力、有激情的工作团队,在工作上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上,我认真向领导和同事虚心请教学习,把每一次会议、每一次交流都当作学习的好机会,注意在工作中总结学习,在学习中转化提升,使我快速融入了单位的环境,适应了新的工作岗位。在业务中,我们紧密配合,互帮互助,共同追求业绩的快速提升,并在实践中不断交流工作心得体会,在加深业务知识的同时,更好的和同事们一起成长。在生活里,我积极与领导同事打成一片,使之成为领导和同事们的好帮手,好伙伴。

四、工作中的不足和新一年的工作打算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个人也存在很多不足:一是业务还不够熟练,与领导和实际工作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业绩不是很突出,没有达到理想中的期望值。三是工作比较粗心,还不够细致。在未来的时间里我会努力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希望领导和各位同事多帮助我,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我会虚心听取,及时改正。

新的一年,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提高自己: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养,认真学习旅游专业知识以及相关常识。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二是能熟练的操作业务流程,从而在工作中对自身的不足加以调整,以较强的针对性,针对不同群体的游客不同模式不同主题的介绍和宣传。三是及时高效的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任何工作,以便更好地为领导排忧解难,更好地为单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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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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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 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 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 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第二章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_________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____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__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_________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_________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签章):_________ 旅行社(签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附件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旅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旅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旅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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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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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 团队出境旅游服务,指出境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出国旅游及赴中外双方政府商定的国外边境区域和港、澳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游,代办旅游签证/签注,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出境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2)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

(3)住宿费;

(4)餐费(不含酒水费);

(5)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的门票费;

(6)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7)导游服务费;

(8)边境旅游中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9)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费用;

(2)办理离团的费用;

(3)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合同未约定由出境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5)境外小费;

(6)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通讯 、饮料及酒类费用,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领队或者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 不合理的低价,指出境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出境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 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经领队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在境外未经领队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出境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出境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出境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出境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出境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用、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出境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旅游目的地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址、档次等级及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和《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出境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出境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出境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出境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 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出境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出境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不降低服务标准;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采取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目的地国家或者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禁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出境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境外小费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出境社境内和境外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 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持证领队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中英文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内容包括旅游者的姓名、国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出境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出境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出境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出境社的导游、领队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出境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出境社协助索赔;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签证/签注资料和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向出境社提交能有效使用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自办签证/签注者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按照合同约定随团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 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不擅自脱团;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 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

7.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8. 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9.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10.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出境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出境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出境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出境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办妥签证/签注、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出境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出境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出境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或者改签线路出团:出境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出境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出境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出境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不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社可以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 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规定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情形。

出境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出境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未办理签证/签注的,出境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境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出境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提出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解除的,出境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出境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出境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出境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出境社的违约责任

1.出境社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30日以内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出境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等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29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出境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出境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出境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出境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出境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出境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出境社转团、拼团的,出境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出境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出境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出境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出境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出境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出境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出境社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因不听从出境社及其领队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出境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应当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自身其他原因被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和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出境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出境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出境社原因导致旅游者被拒签而解除合同的,依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处理。

2.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出境社不承担责任。

3.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出境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出境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出境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出境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 天,饭店住宿 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合计 : 元。

旅游费用支付方式: 。

旅游费用支付时间: 。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出境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出境社购买(出境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出境社委托

出境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签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出境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出境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出境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出境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出境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出境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出境社监督、投诉电话:

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电子邮箱:

地 址:

邮 编:

附件1:出境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意向时间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国籍

出境证件号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同意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监护人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由 出 境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出境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社:(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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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旅游车辆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旅游,全文共 1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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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车辆出租:_________________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两辆冷藏半挂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有效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及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0时至________ 年 _________ 月 _________ 日日24时,共24个月。租赁车辆为(鲁_______________-鲁_______________挂、鲁NB_______________-鲁NB_______________挂)共计两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租金数额为每年36万元,共计72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一年6个月租金18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提前一个月付清下半年的租金。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购置税缴纳证、保险费交付凭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500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_________________第三者责任险、货物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具有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5%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120%赔偿甲方损失,如需仲裁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

七、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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