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收委托代理协议
风险揭示
一、证券市场是高风险市场,投资者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二、本协议含有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营业部免责条款,凡因免责条款约定的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建议投资者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本协议免责条款含义后再谨慎考虑,决定是否投资证券市场并与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营业部签定本协议。
免责条款
一、您无条件同意以下免责条款,同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投资者申请证券交易委托代理业务,因提供的资料不实造成的损失;
三、投资者因证券账户丢失、密码泄密、操作不当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公司电脑网络系统发生故障,公司负责及时修复,但因网络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五、因地震、火灾、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不可预测因素引起停电、网络系统故障、电信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投资者的经济损失;
六、行情数据来自专业的证券机构,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即时性和稳定性;本公司提供的资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进行的投资活动所招致的损失;
七、超出本公司控制范围的事件所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八、投资者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
甲、乙双方依《证券法》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开户
1.甲方在委托乙方进行证券买卖活动前,必须填写详细的开户资料,同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甲方可选择预留一至两个银行提款帐号,以备日后提款时专户出款。
甲方开户时须预留交易和保证金存取两个密码为将来交易、提款等活动之用;如甲方为机构,则还须另行预留印鉴(工商营业执照、印鉴)。
2.在乙方开户的投资者必须办理沪市全面指定交易手续。办理指定交易手续时,投资者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上海股东卡,并签定“上海指定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第二条 代理
甲方如授权他人代理证券开户、买卖、交割、转托管、提款等行为,则必须开具《授权委托书》,写明代理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代理事项、权限,并由双方签名盖章。同时必须带齐代理人与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授权人的证券账户卡。
第三条 买卖委托
甲方在乙方开户后,自动享有柜台委托、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pda、手机短信息、wap方式等委托方式。随着乙方新业务品种的开展,乙方提供的新委托方式视同甲方当然采用,如甲方需排除乙方提供的委托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应进行特别声明。
甲方进行当面柜台委托时,必须提供有权人(指甲方本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下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乙方在审核后,方才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使用其他委托方式进行交易时,甲方输入或使用的信息必须与预留的信息相符,否则,乙方工作 确认甲方的委托方式有效、合法后,乙方应及时执行甲方的委托指令。如甲方需变更指令,则只在乙方确认指令尚未执行时方可为甲方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甲方未依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委托,则委托无效。
第四条 清算交割
1. 甲方在委托后可向乙方查询是否成交,如有疑问,须在五个交易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查询。原始委托交易记录或凭证和对帐单为最终核查的依据。如甲方未按上述规定确认,按已确认处理。
2.甲方在营业时间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对帐单(交割单),但不以此作为确认成交的前提条件。
交易费用
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一切买卖,根据证券交易有关业务规定收取手续费及代扣印花税等,乙方不另收其他费用。
第五条 分红、派息、配股、保证金计息
1.乙方将甲方应得的分红派息等自动划入甲方的“保证金户”和“证券账户”内,除签定代理配股协议外,甲方必须自行在有效期限内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2.甲方保证金余额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储蓄利率计算。乙方为甲方代扣代缴利息税。
第六条 保证金提取
甲方可以选择乙方提供的以下方式提款:
[1]凭身份证和股东卡在乙方柜台输入保证金密码取款:提款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保证金账户卡原件,同时输入相符密码。取款时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2]选择银行专户出款: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填写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如存折)的转帐单,同时输入相符保证金密码。若甲方为机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据此乙方将甲方的保证金转入银行专户后,甲方在银行办理取款。
[3]通过电话自动转帐系统或电话银行系统进行自动转帐操作:使用本方式提款须另行签署有关申请文件。当日转出现金超过______万元的,须提前一个交易日预约。
第七条 银行名称帐号名称存折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 挂失、解挂、冻结、解冻
1.甲方的有关证件、资料、密码遗失或被窃,有权人应及时向乙方申请办理挂失,因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而致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甲方可适时申请解挂,解挂时须提供有权人的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原件。
2.乙方可根据有权人申请、甲乙双方有关协议、或法律许可的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甲方账户实行冻结、解冻等操作。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保证遵守有关部门关于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规定。
2.甲方确认本协议文本,并接受本协议所规定的全部条款;同意其后所进行一切委托及有关业务活动均受本协议之约束;对本协议内容完全明白和认可,并在明白和认可后签定本协议。
3.甲方承诺偿付任何因其违约使乙方遭受的损失,乙方对甲方账户中的证券、价款享有扣留权。
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皆为完整、真实、准确及有效的,并同意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权使用此等资料,直至收到甲方书面通知有关任何变更为止。资料如有错误或变更,甲方保证立刻通知乙方,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明白证券买卖具有风险,即除可获利外,亦可能蒙受损失。甲方确认其所下达的所有证券买卖指令根据自身判断作出,同意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甲方自身承担。人员或电脑程序将拒绝执行其委托指令。甲方的所有委托均于当个交易日有效。 甲方同意因人力不可抗拒或不可预测因素引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乙方特别声明
1.当甲方临柜委托乙方办理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如:办理转托管、提取保证金等,乙方皆遵守由其工作人员查验有关证件后再由电脑核实密码的两个顺序不可颠倒的程序。甲方除非有相反证据,否则如果乙方执行了甲方的委托指令,让甲方提取了保证金,即表明乙方已按程序查验了相关证件并且表明甲方已输对了密码。甲方认可乙方查验“人证”是否相符,“证证”是否相符,对于甲方证件被伪造或冒用及甲方密码泄露而引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通过自助委托系统或自动转帐系统进行证券买卖及相关业务的,包括电话自动委托、小键盘自助委托、远程可视电话委托、internet网上交易、电话银行系统自助转帐等,任何人凭甲方自行设定的密码进行的一切交易、提款,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的有效委托,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经甲方同意、法律许可司法及证券主管机关的要求,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开户资料。
4.若因电脑通讯系统发生故障或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乙方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而造成甲方不能正常交易,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保证尽快采取其他方法使交易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 其他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协议经甲方和乙方签字后生效。
2.若乙方欲补充或修改非原则性的条款,则将新的内容于营业场所以公告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甲方,甲方应在公告或收到通知后50日内及时到乙方柜台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新的内容,并将其作为协议的一部分。
3.甲方申请销户,或乙方通知或公告通知甲方销户时,协议终止。
4.本协议受国家和主管机关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之约束。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金融惯例办理。
5.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以不知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而推诿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邮编及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账户卡:深圳____________
上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盖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合同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
地址: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并进行和解;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乙方: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传真:
电邮:
年月日
篇2: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三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委托代理购房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市委、市政府__年通车目标要求或文件精神,__线将__年建成通车。受北京__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地铁__线工程的建设管理任务。__人民政府作为__线工程在该区域内的征占地、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乙方北京市__区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是__区人民政府针对地铁建设的征(占)地、拆迁工作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占地、拆迁工作,根据市规划委批准的用地范围,完成占地、拆迁工作。根据京发改[20__]2335号文件,地铁车站和区间的占地、拆迁费按市、区两级分担原则,由地铁项目公司和相关区县各承担50%,车辆基地的征地、拆迁资金由地铁项目公司全部负担。为保证征占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研究协商,就地征占地拆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征(占)地范围及拆迁费用的确定
1、征(占)地(含临时占地和占用现状市政道路以外的空地)、拆迁范围以市规划委批准的《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为准,征占地、拆迁数量以入户调查核定的结果为准。初步估算为拆迁面积为 平方米,临时占地 平方米。
2、征地费标准暂估为 元/平方米、临时占地费 万元/亩.年、拆迁费用标准 元/平方米;以此标准,本协议金额估算为 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计 元。
3、征(占)地、拆迁数量亦或是征(占)地、拆迁费用标准以及最终的征(占)地、拆迁费用总金额,甲乙双方均无条件接受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的最终审核结果。
二、以乙方为主组建拆迁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在__区辖区内的占地、拆迁工作。
三、乙方合规合法的选择拆迁公司、拆除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在拆迁管理机构的统一安排下,开展拆迁等服务工作,同时提供相关的各种数据、表格、资料。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政府延伸审计工作。
四、征(占)地、拆迁资金的支付与管理:
1、地铁__线工程__站,经初步估算占地面积约 平米、拆迁面积约 平方米,占地、拆迁及地上物补偿款约为 万元,甲方承担 %计 万元整(大写: 元整)。
2、本协议签订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甲方应担负的征(占)地、拆迁费用的50%,即 元;当拆迁工作进行到 %(或本协议约定的关键拆迁点完成后),甲方支付其承担的拆迁资金的80%;当征(占)地、拆迁工作全部完成,甲方以政府审计(或财政评审)结果为准,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征(占)地、
拆迁尾款。
3、乙方应随同本协议,开设专用的征(占)地、拆迁专用帐户,专项核算。并负责协调拆迁资金所存入银行与甲方、投资方或政府审计方签订帐户监管协议,便于甲方、投资方或政府审计方随时调取银行对帐单,对乙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管。
五、涉及使用拆迁资金的轨道拆迁项目,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基本建设财会会计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管理规定。
甲乙双方均无条件接受政府审计(财政评审)对本协议的审计决定书,补足或退还多支付的征(占)地、拆迁工程款。
六、双方责任:
(一) 甲方:
1)
2)
3)
4)
果。
5)
6) 按本协议规定及时将征、占地及拆迁款支付给乙方。 配合乙方解决军产、中央产、宗教产、市属单位等特殊落实甲方应担负的拆迁资金。 办理规划、用地、拆迁手续。 提供拆迁四至范围及桩位、测点。 认证拆迁范围,与乙方共同核实拆迁数量、审核评估结难点问题。
7) 接收拆迁后的现场及与乙方共同接收拆迁资料。
(二) 乙方:
1)
2) 落实乙方应担负的拆迁资金 按本协议确定的范围、时间和标准完成全部占地、拆迁 , 向甲方交付拆迁后的场地,办理交接手续。
3)
4)
5) 与甲方共同核实拆迁数量,审校评估结果。 拆迁完成后与甲方共同接收完整的拆迁资料。 解决拆迁工作中的扰民、民扰问题,处理拆迁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负责解释被拆迁单位、居民提出的问题。
6) 监督管理评估公司、拆迁公司、拆除公司的现场安全、环保工作、负责与市有关部门签订环保、环卫协议书,组织拆迁范围内的水、电关止工作。
7) 配合甲方及审计部门的资金过程监管、审计,并及时落实监管与审计结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拆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产生纠纷,双方协商签订有关协议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共同遵守或请市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章): 乙方(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日
篇4:委托代理招聘合同
以下是合同范本频道编辑为您整理的合同范本,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同意并签订以下条款:
1. 服务 在合同签订后的__10-15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一批符合要求的候选人详细简历,每个职位提供简历2-3份。甲方在收到乙方推荐人选后____日内组织面试,如果第一批候选人经过甲方面试后反馈给乙方为不符合要求,双方应及时保持沟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共同修改和调整职位要求(例如职位要求过于求全等)和扩大搜索范围,以便于乙方尽快推荐下一批候选人。以后每批人选的推荐时间为___7__个工作日。 职位名称 ______等职位
2. 职位描述 由甲方提供公司背景,投资规模,开展业务时间和业务范围,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资料。 由甲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详细职位描述,各项要求应尽量明确,其中薪资待遇和福利条件应与委托的职位相当。
3. 职位薪酬 由甲方与聘用员工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每一职位的薪酬范围。
4. 服务费 为使本次招聘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3000 (即人民币 叁千元整 )的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费用) 甲方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被成功聘用后,按每职位每人支付乙方下列服务费用。 甲方录用乙方提供的人选,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服务费用为税前年薪的百分之二十五(25%)。如计算所得低于 30,000b 人 ,则以 30,000b人 收取。 (注:“税前年薪”是指甲方与职位人选针对职位正式达成协议的全年税前薪水总额,此数值包括税前基本工资、年终双薪、奖金、补助、绩效奖金等全年的收入总和。)
5. 甲方通知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录用通知书后五个日内将录用通知书传真或邮件发给乙方。 甲方应在乙方推荐人员正式上班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在与乙方推荐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聘人员职位、年薪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以下称“甲方通知”)乙方。
6. 付款期限及方式
1) 所有付款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汇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2)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到甲方报道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全额服务费用。
3)如甲方对乙方推荐的人选的实际录用多于实际委托访寻人数的,应按上述条第4款规定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服务费,付款方式同本款的规定。
4)预付款用于支付前期市场调查、信息收集、人才面试等,一经收取,概不退还。
7. 乙方开户行 开 户 行:上海 户 名:上海XX公司 银 行 账户:X900
8. 其它费用 如外地候选人需要到甲方所在____市面试,差旅费如需甲方承担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可以通过乙方转交候选人。
9. 服务保证
9.
1.由乙方推荐给甲方并由甲方聘用的人员,自其开始在甲方工作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如发生聘用终止,由乙方再推荐合适的候选人一次。 本文来源::.a.
9.2 乙方应保证所推荐人员资料真实。
10. 服务限制
1) 对于乙方推荐给甲方之员工,在所推荐人员被甲方聘用后乙方不得将其向任何其他客户推荐。
2) 乙方在和甲方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年内不得猎取甲方之员工。 1
1. 保密原则
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任何商业、技术资料及甲方员工信息进行保密;
2)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保密,并应保证其内部知情人员对该类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人员资料提供给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1
2. 乙方推荐人员
1) 任何由乙方向甲方所推荐的人员,在其自推荐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均被视为“乙方推荐人员”,在此期限内,如乙方证实甲方与其发生聘用与被聘用关系,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第4条之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2) 如果甲方在________年内没有聘用乙方推荐的人才,而是推荐给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其它公司,甲方同样要支付费用给乙方,支付金额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1
3. 与推荐人员的联络 甲方一般不应与乙方推荐人员直接联络。所有与被推荐人员的联络均应通过乙方进行。 甲方对候选人的背景调查,为尽量避免对候选人产生不利影响,原则上均应通过乙方进行,或事先和乙方探讨背景调查的时机和方式,达成共识后方可进行。 1
4. 合同期限及更新 本合同期限有两种,双方可任选一种,本合同选择 a 类。 a,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年,在此期间内甲方提供的所有职位,均遵照本合同条款。 b,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帐款全部结清日止为本合同有效期。此合同只针对单一职位。 1
5. 争议的解决 合同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项下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1
6.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服务限制”的规定,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
4) 如乙方在3个月内未找到甲方满意的候选人,应提供联系过的候选人名单,分析报告,和甲方讨论未找到合适候选人的原因,探讨解决方案。 1
7. 其它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费用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篇5: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和律师为甲方与公司工程款纠纷案的壹审及有可能发生的贰审、再审以及执行代理人。
乙方指派律师因故不能出庭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授权乙方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律师接替。
1、全风险代理的案件,仅有壹审是不能结案的,有可能发生贰审、再审及执行。因此,不论风险代理的案件实际发生几审,对有可能发生的审理和执行作出约定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委托人在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甚至在壹审阶段随意更换代理人,势必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如此约定以后,虽然委托人仍然可以甚至仍然随意更换代理人,但如果委托人这样做的话,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委托人要为其违约行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
2、如果不是全风险代理,则应据实约定代理事项。
3、金凯旋律师事务所曾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了一起几千万元工程款纠纷案。在该案贰审时,因代理律师发高烧紧急入院治疗而未出庭,委托人因此拒付律师代理费。诉诸法院时,一审法院以此为由扣减了三分之二代理费,二审法院则驳回了诉讼请求。律师虽负有代理义务,但律师也是人,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紧急情况,应对此种情况下律师的代理义务作出约定。从公平合理角度,律师事务所应将紧急情况通知委托人,而委托人授权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当时的需要与可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自行决定是否指派其他律师接替。
二、双方同意,乙方代理工作中的诸如领送法律文书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可由乙方指派前款约定的律师以外的助理人员进行。
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业务相对繁忙,要求每位律师对诸如领送证据材料、法律文书之类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亲历亲为,既不合理也无必要。因此说,将此类工作交由助理人员去完成,并不违背《委托代理合同》的本意,也不违背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属违约行为。有鉴于此,做出第二条约定不是多余的,是必要的。
三、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的诉讼主体及事实与理由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解读]有时委托人与委托事项中诉讼主体并不一致,也有时在委托时一致,在诉讼过程中却发生了变化。为了防止委托人以此为由对委托关系提出异议,做此约定。
四、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解读]这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也是律师的基本义务,本条款未做改动。如果签合同时并未收取费用,“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则应去掉。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乙方仅收取部分或没有收取代理费的,自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之日,乙方有权按第八条约定的金额或标准收取或补足。
如果约定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费,在本条情况下则变更为按诉讼标的或法院、仲裁等机构裁判文书确定的金额的百分比立即支付代理费,而不再按第六条约定的方式执行。
[解读]这是关于律师事务所利益的条款,是双方均为关注的条款,也是较容易出现问题的条款。此条款表达以下几层意思:
1、律师事务所无故终止合同的,退款并赔偿,事前未收费的,则不必约定退款事项。
2、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已收代理费的不退;收取部分代理费的,按合同约定补足;事前没有收取代理费的,立即全部收取。
3、违约情况下如何收取代理费这是《委托代理合同》中最容易忽略的问题,也恰恰是风险代理中最易发生的问题,本条款对此给予了高度注意。如果合同约定的是固定的金额,则按约定金额如数收取;如果合同约定的是按收回金额的百分比收费,因委托人已终止合同,不可能再按收回金额付费了,此时则改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额的百分比立即付费。
4、风险代理中律师事务所代理费的支付,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行为,所附的条件是为委托人收回财产,只有收回财产,才能从收回的财产中按固定金额或一定比例提取代理费。委托人在条件还未成就时就终止合同,是恶意阻止条件成就,依照《民法典》视为条件成就。因此,在风险代理中,委托人出现终止合同的情况后,立即按原生效法律文书裁判金额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是完全合法的。
5、本合同项下的代理是风险代理,委托人一旦终止合同,必然造成律师事务所损失。此种损失如不在合同中作出约定是难以计算的,而难以计算的损失又是难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因此,在合同里约定此种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不仅是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更是必要的。
6、第五条是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支付的不同情况的一般表述,此种表述不能直接写进合同,而应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选取一种具体表述形式。
七、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一)特别代理;(二)一般代理。
[解读]此条是最初《委托代理合同》格式条款的内容,本条款未做改动。诉讼阶段的特别代理,民诉法司法解释有规定。而执行阶段的特别代理没有法律规定,需由双方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建议风险代理情况下约定特别代理。当然,律师事务所在行使特别代理权时,应遵守特别代理权的行使规则,不能因此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八、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及《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收费办法》的规定,双方采取协商收费的形式,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为按甲方实际收回现金的百分之_______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收回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果甲方收回的是实物财产,则以评估价值计算。
乙方在代理工作中所需交通、通讯、调查取证、复制资料、差旅费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读]风险代理案件中,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情况较为普遍,应就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时间作出约定。风险代理的,差旅等费用应由谁承担也应作出约定。如果委托人收回的是实物财产不是现金,则应以评估价值为准。
九、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费的,按逾期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双方因乙方工作量及代理费发生争议的`,由乙方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鉴定。
[解读]委托人逾期支付代理费,还应支付违约金。需特别说明的是,委托人有时需按律师事务所工作量付费,而双方就工作量又不能达成一致,甚至分岐较大,就此作出约定,由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鉴定,不失为一种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双方同意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的支付按第六条办理。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3、对乙方的授权委托书。4、相关证据材料。前三项诉讼法律手续,应在乙方办理完起诉或应诉手续向乙方发出请求之日三日内提供。第4项资料应乙方要求随时提供。
[解读]委托人以自身利益为中心,处于种种不便于直接告知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因素的考虑,不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开展代理工作,这实质上是委托人的一种违约行为。针对委托人的此种违约行为,律师事务所有权终止或中止代理。终止代理的,还有权按前述委托人违约情况下代理费的支付条款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
十一、双方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经办律师个人就代理事项签订任何协议,甲方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
个人支付任何费用或借给乙方经办律师个人任何钱与物。
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费用必须转入乙方帐号,并由乙方开具财务票据,否则,乙方不予认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必须依约立即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或标准及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应付给乙方的代理费。
[解读]此条从合同上防止了律师私自收费。虽然律师私自收费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对此负有过错责任,但律师事务所事前告知委托人并在合同里作出明确约定后,委托人执意如此作为,则属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不免除委托人支付代理费的义务,不仅是对律师事务所利益的保护,更是对委托人此种行为的一种预警,使委托人不敢私自付费给律师。私自付不付费给律师个人,不论律师个人请求与否,主动权都掌握在委托人手里,委托人完全可以做到不向律师个人付费。
十二、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在未出现乙方违约或违法、违纪、违德及不能胜任代理工作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另行聘请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此案。否则,视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甲方将委托事项委托乙方以后,无论甲方是否指派人员配合乙方工作,均不影响合同第八条代理费的支付;如果甲方未委托第三方律师,也不通过乙方,而是自己办理委托事项,甲方仍应按合同第八条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1、风险代理中的风险有多种,主要有三种,其一是败诉。其二是胜诉后无法执行,收不到财产。其三是委托人在委托代理过程中单方直接或变相终止合同。
2、委托人终止合同的情形,本条款约定了三种情形:其一,另聘他所律师。其二,自己办理。其三,虽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但以自己指派人员提供配合为由,要求相应扣减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其实,委托人在不同案件中终止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情况也是形形色色的,本条款也是约定了主要的情形。
3、解除合同另聘律师是委托人的权利,律师事务所无权限制。但委托人已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约定特别是风险代理合同的情况下,随意另聘律师则是违约行为。对此种情形下委托人的违约行为做出约定,并不侵害委托人的权利,也不违法和不违反律师事务所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十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为财产和证据保全而提供的财产担保均为复印件,原件由甲方保存。如需向法院及有关部门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由甲方直接提供。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丢失委托人证据材料原件的,律师事务所应负赔偿之责,实践中也多有这样的案件发生。因此,合同里特别约定,律师事务所不接受委托人的原件。如办案需要,由委托人直接向有关部门提供,控制了律师事务所这方面的风险。
十四、甲方因诉讼发生并由法院等有关部门收取的受理费、保全费、担保金、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不得向乙方经办律师交现金代为交纳。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解读]因诉讼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交纳,律师不以现金代委托人交纳相关费用,避免丢失及乱收费问题。如果双方约定风险代理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支付,则不必再约定此条。
十五、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完毕相关法律手续后,甲方拒不向有关部门交纳上述费用,导致方无法开展下一步代理工作的,按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处理,关于代理费按第六条约定办理。
[解读]委托人拒不交纳相关费用的,按委托人终止合同处理,律师事务所有权按第六条关于终止合同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代理费。防止委托人随意终止合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十六、执行过程中甲方欲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的,在和解前,甲方应就代理费支付事宜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执行和解情况下的代理费按此协议办理。
如果甲方在执行和解前不能就执行和解的情况下的代理费支付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甲方应按生效法律文书裁判的金额的百分比,在和解之日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解读]委托人和其对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前和解是一种普遍现象,也是委托人的一项权利,律师事务所对此也无权予以限制。但委托人毕竟就本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如果在合同里不就此作出适当的约定,有可能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利益。更有甚者,因为委托人与其对方当事人达成了和
解,双方由诉讼对手变成了和解伙伴,有可能恶意损害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因此,此条约定,和解前委托人应就和解情况下如何支付律师事务所代理费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委托人不与律师事务所达成书面协议,双方约定按委托人的诉讼标的百分比或原合同第六条约定的金额支付代理费。
十七、双方往来文书可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直接送达以对方签收为准,传真送达以传真机上切下的表明传真结果的记录为准。前两种送达方式无法使用的,也可在《海南日报》上公告送达。合同尾部注明的传真、地址是本条表明直接送达、传真送达的传真与地址,如有变动,需及时通知对方。
往来文书中需对方明确表示意见的,收到方在5日(公告送达的为30日)内应明确答复对方。逾期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意见。往来文书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解读]委托代理期间,相互必有较多法律文件往来,约定送达方式是必要的,以划清是否送达是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界线。特别是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上需对方答复时,如不约定“视为对方同意”条款,则往往以一方为对方设定义务为由不予保护。合同一旦做出约定后,对方对一方的请求不予理采,便是对方放弃权利的表现,从而依约应支持履约方。在合同尾部,应注意填写双方的地址及传真号码。
十八、关于裁判文书的领取,双方特别约定由乙方通知甲方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和法院,由甲方亲自到法院或相关单位领取。乙方仅负责领取代理律师应领取的裁判文书入卷存档。
[解读]因委托人没有或不及时领取裁判文书导致其相应权利丧失的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此因律师事务所原因造成,律师事务所则应付赔偿之责。委托人因裁判文书的领取而将律师事务所诉诸法律的,也时有发生。在合同里特别约定由委托人直接领取法律文书,将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约定为告知委托人领取,则化解了相应的风险。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二十、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欠款之日止。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篇6: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_责任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一审诉讼。乙方可根据案件进展及需要变更指派律师,但应当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代为收集、调取证据材料,代为整理证据资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为参与庭前证据交换、对证据发表意见。
3、代为出庭应诉,参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
4、代为签发法律文书,代为签收司法文书。特别授权: 代为调解,签署调解文书,代缴代领诉讼费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物价局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整(¥元),甲方缴交给法院的诉讼费及鉴定费用自行承担。
五、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陈述案情和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乙方严格保守案情秘密,但为办案所需运用披露和政府有权机关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进行必要的调查后:
1、乙方发现事实的情况与甲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无过错的,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发现甲方有意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七、乙方指派律师开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费或拒交律师费用,否则乙方可以终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过错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但乙方的赔偿额最高不超过其实际已收取的律师费。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一审判决 时止。
十、甲方因调解、和解、撤诉等原因造成本合同无需或不能继续履行的,均视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附注:
1、除有特别约定外,甲方不得将任何其认为是原始证据的材料交给乙方保管,任何交给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将被认为是复印(制)材料。
2、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 ,对合同条款理解无异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经办律师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协议
编号:
项目名称:
本合同双方:
委托单位(甲方):
代理单位(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将 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工程概况: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内容。
1、 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 招标代理形式:邀请招标
二、 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 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3、 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 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 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 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 (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帐,全部费用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选择一次性支付 元或仅支付 元,乙方均无异议。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委托方年 月 日 代理方(乙方): 年 月 日 3 (甲方)
篇8:成都解除委托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编码: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对__________________事项做出了约定,该合同已生效。
2、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目的不能实现,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委托代理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交付的代理费。
二、合同权利义务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应该履行而尚未履行之义务不再继续履行。
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三、保密规定
1、为保障双方利益,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书面同意,都不能泄露《委托代理合同》的一切内容。
2、乙方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公司形象,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和知识产权,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委托关系终止而终止。
四、合同解除后的权益安排双方同意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各方依据《委托代理合同》从对方取得的权益作如下处理:
五、违约责任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除本协议书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依据《委托代理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解决。
七、合同文本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第一条 为了确定甲、乙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申请专利事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权限以甲方所出具的委托书内容为准,如委托书中不明确的,则以本合同第二条内容为准。
第四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职代理人为甲方代理,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地做好专利代理事务,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乙方的代理人对其在代理业务中所了解的发明创造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不得随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甲方要求保密的事宜。
第六条 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代理人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及时向代理人提供办案所需要的有关资料,积极配合代理人工作。
第七条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专利事务的,应如实提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如果要求改变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应提交原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签署的变更声明,或提交申请人之间有关申请权事宜的协议书副本。
第八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姓名及其详细通讯地址,甲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将变更结果书面通知乙方,造成乙方发出的信函被退回,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发出的信函被退回,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第九条 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联系人及通讯地址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如果乙方未及时发出,影响各种规定的时限所带来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及时按乙方转达的文件内容办理有关事务,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在办理委托手续的同时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20xx元/每件实用新型、3000元/每件发明、4000元/每件实用新型和发明、800元/每件外观设计(不包括国家申请费) ;国家申请费:发明950元(可报销);实用新型和外观都为500元(可报销),若遇费用不足,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二十天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如不及时付费,乙方将中止代理。
第十一条 甲方如有各种原因要求撤销委托,终止履行本合同,乙方所收取的代理费应按终止时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第十二条 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的情节,有权辞去委托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合同,如因故需撤销或辞去委托,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不通知或延迟通知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并支付代理费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务终了止(申请专利事务至初审合格止,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事务须另签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3月1日
篇10:2024标准的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被委托人: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同意将 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
(小写:US$ )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债务人名称(英文):
地 址(英文):
联系人: _____________电话 : 传真:
二、追偿佣金、费用和追回款项的处理
(一)被委托人向委托人收取佣金,遵循“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即被委托人没有追回欠款,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佣金;
(二)如追回欠款,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收取佣金比例为 %;
(三)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费用,由被委托人垫付;
(四)如被委托人赔付前从债务人处追回欠款,被委托人先按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应赔款额赔付委托人,然后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佣金、追讨费用和追回款收入;
(五)对被委托人赔付后产生的追讨费用,由被委托人和委托人按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如追回欠款,佣金和追回款也按被委托人和委托人各自所占实际损失的比例分摊;
(六)对被委托人承保责任范围内损失的未赔部分或承保责任范围外的损失部分,追讨费用由委托人支付;如追回欠款,佣金也由委托人支付。
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包括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报关单、商品质量检验证书和买卖双方往来的重要函电以及委托人对案情的说明。此外,委托人还需填写英文《追讨委托书》一份;
(二)自本委托书生效后,委托人不得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与其达成任何还款协议;当债务人与委托人联系时,委托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被委托人;
(三)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
(四)在对债务人的追讨中,如需采取法律措施如仲裁或诉讼时,被委托人应与委托人协商,共同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五)自本协议书签字后十五日起,委托人收到有关该债务项下的任何还款均为被委托人追回款;
(六)追回款应由债务人或被委托人的律师直接汇入被委托人帐户;被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一个月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委托人帐户。如债务人将还款直接汇往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应立即通知被委托人并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在收到还款一个月内,将被委托人应得的追偿收入、已垫付的费用以及国外律师或追帐公司应得的佣金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四、违约责任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如果委托人提供伪造的文件,或隐瞒事实,或在被委托人接受委托后,委托人私下与债务人联系或签署还款协议,由此影响被委托人查明案情或影响追偿效果,其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二)如果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五、生效时间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人自本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撤案要求。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 被委托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篇11:委托代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与青岛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代理诉讼事宜,现因甲方未依约定支付代理费,甲乙双方协商解除上述代理合同,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8月1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甲方委托的代理事务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3、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已将甲方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份退还甲方。
4、双方就委托事务再无争议,互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再无争议。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主办律师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篇12:委托代理协议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制造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代理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联系方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鉴于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产品的地区经销商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系列产品。
(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地区名)和随时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地区。
(3)商标和专名:本协议中所称商标和专名,分别指(商标的全称和专名的全称)。
指定产品的中文名称:。
(暂定名,乙方将可能在此产品的整体策划中,给予其名称全新策划)。
(4)特许:乙方得为商业上的目的使用商标和专名或它们的简称或变称,并得标明自己为地区内产品的经销商。
(5)注册:如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自费负责为商标和专名在地区内办理申请、正式注册并保持其效力。
第二条经销权
甲方给予乙方以商标和专名向地区内客户总经销产品的权利。
乙方应收集信息,争取用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乙方应精通所推销该产品的技术性能。
第三条乙方的销售目标
乙方在指定代理区域的年销售金额为元以上(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
第四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
商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
第五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
第六条佣金
甲方于收妥货款后,按每批货物发票价值的%向乙方汇付佣金。
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天内支付佣金。
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第七条广告宣传费用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
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八条付款
选择下列第种方式:
(1)在订单确认后,乙方应于有关销货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安排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百分之百金额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并于开证后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装运。
(2)。
第九条市场情况报告
乙方有义务每个月向甲方寄送一次详细的报告,反映当地的市场情况和消费者意见。
乙方还应随时将其他供货人所报同样商品的样品,连同其价格、销售情况、广告资料等寄给甲方参考。
第十条订单的确认
协议商品的有关数量、价格和运输期,应在逐笔交易中确认,其细节详见甲方销货确认书。
第十一条技术帮助
甲方应帮助乙方的雇员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
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及工资,制造商应提供食宿。
第十二条实行统一奖罚
每完成的产品销售,同时晋升更高一级的代理和享受该级别的代理价格(最高级别=伙伴代理)。
如果每年完成不到的产品销售,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但乙方也可重新交纳代理加盟费用,继续做该地区的代理。
第十三条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产品。
(3)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出售。
第十四条授权形式、结算方式
(1)授权形式
.乙方被甲方一经授权为区域代理商即日起,完成元人民币(视区域范围大小而定)后成为总代理。
在此期间,甲方可寻找其他经销商,但在同等业绩情况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为总代理。
.乙方取得总代理后,甲方在该区域所发展的代理商全部由乙方管理。
.甲方签发给乙方的代理授权书,只提供申请检验许可,乙方不得转移其他用处,如有违反,甲方将付诸于法律。
(2)结算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必须开出银行汇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负责发货给乙方。
乙方收到货签字为准后,甲方才能到银行提取货款。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第十五条专管权
(1)交易:甲方不得再将产品售予、让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区内乙方以外的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取得产品。
(2)委托:甲方不得委托地区内乙方以外的其他个人、公司或其他主体作为其经销商,以进口和销售产品。
(3)询购:甲方收到地区内任何客户有关产品的询购,均应交给乙方。
(4)再进口:甲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区内出售产品,并不得将产品卖给甲方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拟在地区内再进口或出售产品的第三者。
第十六条价格、条件
(1)价格
.甲方给予乙方的价格和条件,应随时由甲方和乙方商定,此项价格和条件的确定并应考虑到正常贸易惯例及经常存在的市场竞争情况,使双方从销售中获得相当利润。
.甲方给予乙方一个较稳定的市场价格,如有变动,也是每年年初发给的年度价格表。
.如有产品价格变动,甲方应在改变价格和折扣的30天前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改变价格期限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一律保证价格,并按正常交货期交货。
.乙方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双方另行商定,但甲方应当保证乙方应获得不低于的折扣。
(2)单独合同:在每次具体购买产品时,双方应缔结单独合同。
(3)最惠条款:甲方声明,本协议中各项条款是甲方现在给予经销商和制造商最优惠的条款,今后如甲方向任何其他经销商或制造商销售产品时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于买方的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
(1)管理的目的
坚持在指定代理区域销售,严格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
防止恶性价格竞争,确保乙方的合理利润,维护的信誉。
(2)管理条例
.坚持指定代理区域的销售,禁止跨区销售。
.遵守全国统一指导零售价,禁止低价销售。
.乙方有责任管理指定各分销商遵守本市场管理条例,乙方或乙方分销商违反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根据本条第三款规定进行处理。
(3)市场管理奖罚措施
.奖励:(1)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市场管理条例的区域代理商可获得奖励(具体奖励协商而定);(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管理,协助甲方寻找跨区域产品的区域代理可获得奖励(协商而定)。
.处罚:乙方发生违反上述第二条市场管理条例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以下处罚:(1)取消区域代理;(2)根据情况停止供货。
第十八条发货
(1)乙方在确定进货明细目录后,提前天将进货计划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
如甲方没在此期限内得到乙方的进货计划,将不保证这次发货。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货时,须双方另行协商。
(2)由发货到乙方要求运往所在地的运费需由乙方支付。
第十九条退货
(1)甲方保证产品质量。
若产品质量不合格,负责退货、换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2)从甲方转仓库或乙方所指仓库及乙方所在地发出的货物,因途中运输引起损坏的,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产品滞销,可退货,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运输
(1)运输方式:乙方自提或甲方代办运输。
(2)甲方代办运输的,乙方需在发货前将运费与货款一同付给甲方,甲方按市场运价标准收费。
(3)货物在甲方的吊装由甲方免费吊装,到达乙方用户后的吊装搬运等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安装及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产品的系统安装指导。
(2)甲方对产品保修12个月,保修期内凡属甲方制造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属乙方用户原因造成的问题,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用户负担。
(3)保修期以外的产品,视产品的具体情况确定有偿或无偿服务,乙方应与用户积极配合甲方服务,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二条甲方的责任
(1)承诺并保证作为产品的总代理完全有资格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2)自费提供样品和一切可以供应的广告资料。
(3)提供现行的国内价目表,并将价目表内任何预期的变更迅速通知乙方。
(4)甲方将向乙方免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资料。
大批量的资料在必要的情况下可由乙方申请甲方提供。
(5)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最新的行业动态信息,经常提供有利于推销产品的意见,以便乙方能采取多元化的市场推广策略和销售方式。
(6)甲方将对乙方的工程师提供全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
(7)甲方对于乙方售出的产品,凡是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一切均由甲方承担责任或给予免费更换。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责任
(1)为在地区内推销产品并为客户服务,应自费提供和保持一个有经营能力的机构,并尽一切努力争取达到有利于甲方为利用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而制定的销售指标。
(2)乙方应根据需要,在地区内发展区域性代理商和分销商,签订合同和管理将由乙方独立负责。
(3)乙方将配备足够的销售工程师和技术工程师来配合市场销售的需求,他们会全面了解系列产品的特性及用途,并能够承担培训,现场检测服务和操作示范等任务。
(4)供给甲方有关销售产品的详细报告,以及尽可能多的有关地区内各种销售机会和竞争者推销活动的情况。
(5)乙方应尊重和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将售出的任何甲方产品复制后用于商业目的。
(6)乙方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乙方应向甲方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
乙方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
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包括装运期和付款)对用户解释。
甲方可不受任何约束的拒绝由乙方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7)乙方对甲方的财产无留置权。
(8)乙方应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
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第二十四条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书面或口头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终止:
(1)如任何一方有违背本协议的实质行为,另一方得以书面通知该方,叙述此种违约行为,并说明除非该方对此种违约行为按本节规定加以纠正,否则另一方将按照本节规定终止本协议。
如该通知发出后天内仍未得到纠正,则本协议根据这一事实在上述天内即时终止;
(2)如任何一方根据破产法或债务人救济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产申请或其他救济申请,或被裁定破产,或解散,或清理,或对债权人做任何转让,或对该方指定了产业管理人或类似人员,则在上述任何情况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即终止本协议。
如果因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导致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终止本合同。
(3)如遇本协议所规定的某种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协议一方在超过天期限后尚无法履行其义务时,则另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六条文件的归还
协议期满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全部广告资料及所有文件归还给甲方。
第二十七条存货的退回
协议期满时,乙方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甲方指示退回,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乙方认可或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
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相应产品和服务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经销资格。
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产品质量
(1)标准:甲方向乙方保证,所有产品均符合地区内的标准。
可以出售,并适合销售目的。
甲方并保证产品在原料和制造工艺方面均符合质量标准。
(2)免受损失:凡因产品被指称质量低劣,或因侵犯专利、商标,或因在地区内销售或使用产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类似的责任事由,甲方应保护乙方,使之不受损失。
(3)质量:如乙方发现任何产品质量低劣,并将此事实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调换或对乙方给予补偿,其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对由于上述调换或补偿而引起的损害,乙方不丧失其索赔权。
第三十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本协议规定在此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协议终止后的年内,代理人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第三十一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三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壹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篇13:委托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篇14:易货交易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免责条件
5、1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付款/结算方式
6、1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15:企业委托代理合同范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青岛市南北极法律服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就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代办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需要备案的企业标准类别、名称、数量和乙方代办费用:
(1)延期备案标准名称:复合调味料(固态)、复合调味酱 (半固态)、蔬菜汁调味料(液态),共三个产品标准,
(2)延期备案标准费用:合计0元(大写:0元整),
(3)费用说明:每个延期、修改标准代理服务费0元;若新产品新标准的制定并备案,每个产品标准的服务费为0元。
(4)该费用包括:标准修改指导费、专家审核费、备案登记费、备案差旅费。
(5)实际服务涉及的标准和类别按实际情况确定并结算费用。
2、服务要求:产品标准应有甲方提供标准初稿,乙方负责标准修改或协助制定、专家评审、备案申请提交、标准修改直到取得备案证明为止。
3、甲方的协作事项:甲方应及时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产品标准的相关材料及签名盖章。
4、履行期限:乙方收到甲方全部材料(标准草拟稿文本、标准资料、盖章表格)后,甲乙双方应及时修改,双方确认定稿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备案。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5、支付方式:委托人签订本合同之日即应支付全部费用。
6、违约责任:
(1)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履行上述事宜,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约需要解除本合同前期所收的费用不予退还;
(2)如果乙方中途解除本合同已收费用必须无条件退还;
(3)在约定期限内如果因乙方原因未能办理好甲方委托的备案工作,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退回款项;
(4)如果是备案机关的原因,乙方应及时跟甲方说明原因,可延长备案时间。
7、保密约定: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乙方承诺未经许可不得外传。
8、本合同有效期六个月,以双方签订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6:证券委托代理交易合同
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委托与代理甲方办理房屋该(物业)个人住房贷款之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作为甲方办理上述有关手续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之事项为:
1.就申请个人住房贷款事宜解答申请人之法律咨询;
2.指导申请人正确填写《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个人购房借款申请书》,并准备相关申请文件;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4.为申请人之借款资格出具法律意见书;
5.申请人借款申请被银行接受后,安排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协议及相关协议文件;
6.在申请人签署《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时,安排申请人签署与该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7.代表申请人在房地产抵押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期得权益抵押登记、正式房地产抵押登记以及质物需办理登记的出质登记手续;
8.在办理上述手续时,代收并代为缴付政府部门收取的登记规费。
三、乙方应保证其指定之律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认真、负责、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托之事项。
四、甲方在此保证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种证件、文件(包括复印件)均为合法、有效,并保证其支付该物业之房款来源合法。
五、甲方应于签署本协议之同时按甲方申请借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费,计元人民币。
六、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第四、五条规定之义务,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手续之事项,且所收代理费概不退还。
七、乙方指定之律师或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之义务或无故终止代理甲方委托之事项,甲方有权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代理费。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请仍未获银行批准之前终止与发展商签订的购房契约,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与银行之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被终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所收之代理费不予退还。
十、本协议自甲方有权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师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篇17:工程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与监理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一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
③本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20 年 月 日 开始实施,至20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4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2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2024标准的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其起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一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
若法院判决甲方败诉,甲方可不向乙方交纳任何费用,乙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双方风险自负。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诉讼标的额的20%,甲方在本案一审判决之日起7天内按以上约定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_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关于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 在处理 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l.乙方委派_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 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
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 元人民币(小写)(大写: 万元整)。支付方式为:
(1)乙方户名:
(2)开户行:
(3)帐号:
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
甲方:(公章)____ 乙方:(公章)____
法定代表人/代表:____(签字) 代表:____(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二
委 托 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受 托 人:(简称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 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 杨文战 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 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 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 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
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 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 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 方: 乙 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人: 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邮: 电邮: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三
委托单位(甲方):
受托人(乙方):
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
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
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
第六条 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
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
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
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
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
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篇20:文字作品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发展我国文艺事业,繁荣文化市场,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文字作品的推介策划、包装;为文字作品的交易寻找购买方,提供并报告签约机会、宣传媒介;与潜在购买方就交易事项进行洽谈,直至促成交易代为签订合同。
本合同所称文字作品,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且尚处于文字状态的各种文艺作品。
二、文字作品名称、种类、状态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种类:□ 电视剧 □ 电视电影 □ 电影 ,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
状态:□ 创意 □ 故事大纲 □ 分集梗概 □ 剧本 □ 小说及其它体裁文学本
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保证其交由甲方代理的文字作品不含有侵犯任何人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违法内容,如因之而引起纠纷者,由乙方负责处理,若因之给甲方造成损失者,乙方应予赔偿,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4.2 乙方应当保证,甲方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于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事项在全球范围内的唯一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自行或允许其他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所代理事项相同或相类似的事项,如乙方需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洽谈,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洽谈的结果视为甲方的工作成果;
4.3 本合同生效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足以使甲方能够代表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对外洽谈、签约的授权委托书
4.4 甲方有责任为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尽力争取相对实力雄厚的购买方和最大化的交易价格;
4.5 甲方有责任为乙方争取各种适合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的交易机会,将针对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所进行的工作及时回馈给乙方
4.6 甲方不应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对文字作品进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修改;
4.7 甲、乙双方在任何场合下,必须维护对方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指责、诋毁、中伤对方;
4.8 为了乙方的利益,甲方可将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方行使,但甲方转托第三方行使后,乙方所享有的权利不应低于本合同的约定,受转托的第三人应得的报酬由甲方承担;
4.9 甲方必须在乙方文字作品的交易价款全部到账后七日内向乙方支付其应得的部分;
4.10 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为本合同落款处的各种方式的任意一种。任何一方联系方式的变化均应及时通知对方。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与甲方的联系,根据甲方要求,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参加与本合同项下文字作品意向购买方的接触、商谈;
4.11 本合同期满,如果乙方就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事项继续对外委托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共2页,当前第1页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