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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施工协议书范本(精彩20篇)

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老外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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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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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双北变电所新建工程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变电所安装工程

2.2工程内容: 全所构支架组立、钢梁制作安装,变电所主变系

统安装、配电装置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所用电系统安装、全所电缆及接地,包括定额范围内的的设备调试(不含计量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调试)。

2.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

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

3.4乙方的义务:

3.4.1必须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不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报告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4应维护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4.5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3.4.6不得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甲方规定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3.4.7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应经甲方认可,并具备承担工程服务项目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格,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直接对乙方招用的分包商办理业务。

3.4.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进行确认,并在客观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实施必要的纠正和改进。

3.4.9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本公司的企业宗旨,并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管理作出必要的承诺。

3.4.10对于乙方施工过程中所控制或使用的甲方财产,乙方有义务予以爱护,若其财产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事故调查

在主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

5.违约责任及处理

5.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但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所承担的违约责任应与主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停工整改、赔偿损失等。)

5.2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的义务,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发生的事故,应经事故调查确认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4甲方违约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上报。

5.5乙方违约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报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6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的事故,按双方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7对乙方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一经查出,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甲方市场资格。

5.8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发生人员伤亡、生产、火灾、环境、质量、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当乙方存在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5.8.1未签订安全合同的。

5.8.2未按要求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5.8.3未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作业指导书,擅自施工的。

5.8.4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动火、特殊高空,射线探伤、进入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

5.8.5在施工现场未按甲方要求,导致生产波动或造成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

5.8.6管理不善,员工中存在吸烟、偷盗、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6.不可抗力

6.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主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事故及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双方依据主合同中双方的约定,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7.合同的履行期限

7.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变更期限,本合同与之变更至相同期限。

8. 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本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随主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保险:乙方合同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伤保险由其自行承担。

10.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按照主合同第 17 条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1.附则

甲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环保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20 年 月 日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证单位: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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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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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协议(样式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潢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型____房____厅____套,建筑面积约____平方米。

3. 承包方式: 清包工 。

4. 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储藏室、家具打造,清洁工程,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总价款:¥_约____元(包括清洁费和搬运费),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_。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如甲方决定对该房屋初定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变更,包含增加或删减,该总价款不做变更。

6. 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约____天( 以上规定工期为指导工期,为保证施工质量,原则上不少于以上工期,也不应超过工期15天。如遇甲方材料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相应顺延竣工日期)。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如延长工期后遇春节假期,甲方允许乙方春节期间停工____至____天)。

第二条 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 乙方(即 )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 )提出赔偿。

2.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 乙方负责人 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 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 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

4. 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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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官方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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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官方范本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无锡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村)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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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传输线路代维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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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 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合同。

一、甲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上级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会议及指示精神。

5.配合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二、乙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 6-95)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

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语牌。

10.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电、机械设备、脚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资料、安全日志等。

11.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同时按照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本合同一式叁分,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攀工验收合格后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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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空作业施工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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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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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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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1号、4号5万立方米燃料油罐大修工程安全、优质、高效、文明,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作为施工合同的附件,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施工资质审查,经验审合格,签定安全施工协议后方可施工。

2、负责组织,安排乙方参加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并向乙方交代清楚。

3、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监督安全规程及现场施工安全措施的实施。

4、对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违纪作业,有权制止、处罚,直至停止其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单位人员进行经济赴罚。

5、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及不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进。造成工程延期,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前应确认双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证明,工程负责人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员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要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保存书面教育记录。劳保用品必须穿戴齐全;特种作业必需持证上岗;施工用电必须规范配置;氧气、乙炔必须间隔七米并有减震圈;高空作此必须有防坠措施;现场动火必级办证监护:现场物料摆放整齐;施工垃圾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规范摆放,机容机貌保持整洁。

3、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改变现场安全技术设施,施工人员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图。

4、向甲方提供焊工、登高作业人员证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5、乙方在现场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对施工人员负有监督和监护的安全责任,负责为所有参与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

7、明火作业执行甲方的管理制度,申请办理动火证明。

8、应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审查,合格后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9、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0、对施工作业中施工人员的伤亡事故负全责:保护好现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损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责任、义务或违反国家、省市、甲方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爱伤害的,承担责任指标和全部责任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并对乙方处以罚款。

3、乙方不服从管理,问题整改不力或重复违反造成不良影响,导致上级有关部门处罚和批评的,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500元一1000元的罚款处理,直至解除施工合同。

4、乙方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5、甲方对乙方缴纳的风险抵押金专款专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章、违纪、违规等行为,由甲方按相关管理规定出具罚款通知单,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乙方应及时补足风险抵押金。

四。责任期限

双方的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开始,至工程竣工通过甲方验收之日为至。

五、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备执两份,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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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施工劳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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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外墙涂料施工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外墙腻子、涂料滚涂全部施工

(四)结算方式:以实际涂刷面积计算。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工程部、现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要求。

第三条 合同预算工程量及合同预算金额:

本合同预算工程量及合同预算金额按发包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计算,工程面积按实际涂刷面积的工程量计算:

工程单价_____元/m2 合同预算总工程量______m2 合同预算金额____元

第四条 施工条件

发包方有义务无偿提供给承包方施工现场,通水通电,并提供施工人员的住宿和一些施工设备,如发包方未能及时提供以上施工条件,造成承包方损失及工期延期,由发包方负责,涂装施工前由承包方对前一道工序进行交底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承包方可拒绝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五条 施工人员:

承包方组织专业的涂装施工队伍,人员数量应能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服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的管理,接受对其施工质量安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向工程部申请报验,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七条 工程变更

若工程变更,均需发包方下达书面工程变更通知,由此引起的工程变更,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发包方必须在工程变更通知单下达后三日内为每一项工程变更签定工程变更结算单,作为结算依据,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结算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计算,并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半年内累计结清。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合同履行完成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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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化景观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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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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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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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脚手架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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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把本工程项目的外墙钢管脚手架工作承包给乙方施工,并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永州承阳针织有限公司3#厂房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址: 蓝山县东方大道右侧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竹跳板由 乙 方提供),搭设所需钢管(包含:装内模所用的架管,但甲方装内模时不得切割钢管,如有切割钢管现象,甲方按被切割钢管总量21元/米的标准计算赔偿乙方损失)由乙方提供。

四、承包内容:甲方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按图纸 平方米的外墙双排全钢管扣件脚手架搭拆工作。

五、工作范围及搭设要求:外墙双排全钢管扣件脚手架从一层开始搭设,外架为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双排、单立杆,立杆间距为1.6—1.8米,内外排立杆间距为0.8米,立面距离为1.8米,每步架900mm高处设有一道护身栏杆,连墙件间距竖直3.6米,水平4.5米。内立杆距建筑物为0.3米。外立面搭设剪刀撑,剪刀支撑四角均同时向两个方向搭设,角度为45-60度。中间间距按规范设立剪刀撑,架子内外按规定设斜撑,交叉设立。一层搭设安全通道,通向楼梯口。所有外架每层均设钢性拉结与结构边梁拉结,拉结点用与外架相同的材料埋入边梁不小于3米,外露不小于1.5米,用直角扣件,短钢管与架体内外排立杆扣紧。每 层满铺一层竹跳板,安全网立面满围,并扎牢,每栋每层设 个卸料平台。安全防护网由 方提供,并由 自行安装和拆除。如甲方需安装,则安装工时费另行协商计算,不在本合同价格内。(按县质监站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六、结算与付款办法(以下涉及金额均不含税价):

1、付款方式:乙方外架搭设到一层后开始支钱(支建筑面积的85%),每一层结付壹次进度款(支建筑面积的85%),甲方楼层封顶后,付给乙方工程总额95%的工程款(总建筑面积*22.8元*95%),脚手架全部拆除,运出工地后十天之内结清全部工程款。

2、工程价格:

(1)钢管外脚手架按总建筑面积(以设计图为准)每平方米 22.8 元计算,大写人民币贰拾贰元捌角整。

(2)另行计算安装安全防护网工时费每平方米 元,搭设脚手架所需钢丝绳由甲方租用,乙方自行采购和安装,租金为每米每天 元。

(3)施工作业过道以侧面两边长度乘高度计算,安全通道、安全挡板、操作防护棚等,均按实搭面积计算单价为 元。楼梯扶手搭设价格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价。

3、若甲方工程在施工期满仍未达到外架拆除要求,超期后按月计算外架延期(不足30天不计算超期),按延期部份总面积计算延期款,延期款为每月每平方米 2 元,计付给乙方,直到甲方通知拆除外架为止。

4、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如未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则按每天千分之五计收滞纳金,逾期60天后乙方有权自行拆除乙方所有的钢管等材料,并退出工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包括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按实际的完成工程量计算损失、并赔偿。

七、施工期:本钢管脚手架工程双方约定施工工期为 5 个月(含春节、下雨、下雪天气),20xx年 月 日开工,至201 年 月 日拆架完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材料到场为开工计算日,所有材料运出工地日为完工日。若延长材料施工期限,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款的价格付给乙方材料延期款。

八、质量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整个施工过程中,乙方对脚手架的搭设质量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安全施工:

1、乙方确保承包工程的安全施工,严禁违规作业,严格按照国家工程施工安全规则和甲方对施工的安全要求组织施工。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进场人员组织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有关签字手续,中途更换或增加施工人员的必须按新进场人员要求进行交底及三级教育活动,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工地施工。

3、搭设脚手架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有视力障碍,高血压、恐高症人员不得参与外架搭设,酒后不得上外架作业,进工地时必须头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处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确保施工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因施工过程中自身造成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原因则由甲方全部负责承担。

4、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指导,并具体贯彻落实现场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则。

5、脚手架搭拆时,甲方以及其他班组不得同时作业,更不能往下倒垃圾和物体,若因此发生意外,将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十、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给乙方施工人员无偿提供宿舍及生活用水、用电;并合理安排材料堆放场地。甲方需将外墙周围2米内泥土夯实,以便乙方在此基础上搭设外墙钢管脚手架。如因甲方未硬化或基层泥土未夯实的原因导致搭设出来的外墙钢管脚手架底座下沉受力不均而发生倾斜或倒塌,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协调各工种班组之间的关系,及时调度机械与设备,免费为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材料上下机械吊装,保障垂直运输。如钢管没有拆完,甲方提前拆除塔吊,甲方补给乙方吊装费。

3、负责施工现场保卫,维护良好的施工秩序,防止出现架管和扣件被盗事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各班组人员盗窃钢管扣件的进行罚款处理,如被发现盗窃事件则以钢管和扣件原价格10倍处罚(即每米架管200元,每个扣件100元处罚)。

4、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各项工程款,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乙方有权单方面随即停工,并拆除本工程外钢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应做好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待甲方通知进场,乙方立即进场。

2、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项目的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材料、组织人员进场施工,钢管外架的搭设按规范要求并高于施工作业层1.5米。如甲方未及时安排机械给乙方吊装材料,导致施工进度跟不上作业层,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若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无法跟上甲方施工进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情况随时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及零星施工签证与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县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生效。工程竣工,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法律效力自行终止。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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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场外排洪沟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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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1.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1.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3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2.1.1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1.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1.3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1.4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2.1.5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2.1.6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2.1.7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2.1.8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9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2.1.10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2.1.11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2.2、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2.2.1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2.2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2.2.3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2.2.4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2.2.5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2.2.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2.2.7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2.8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2.2.9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10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2.2.1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2.2.12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1.13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2.2.15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3.1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1000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3.2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10000元。

3.3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10000元。

3.4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3.5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3.6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3.7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4.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4.2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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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沥青路面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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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分包甲方承建的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之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沥青混泥土路面施工工程。

二、工程实施地点:贵州老干妈食品有限公司龙洞堡厂区。

三、工程内容:乙方分包施工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面积预先估计大约为 米2(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施工方量结算),底层为乳化沥青喷洒打底,底面全部采用土工格栅铺设,沥青混泥土层全部采用中粒式(AC-16)热油搅拌,摊铺厚度为5.00厘米。

四、工程期限:工程开工之日起,施工正常气候条件下(不低于10oC的非雨天气)乙方在4天之内完成分包全部工程。为确保工程质量,若遇上述气候条件则顺延工期。

五、工程计价:沥青混泥土层按实际施工方量计价,单价为不含税5厘米厚 元/米2(包含管理费、人工工资、工人差旅、摊铺机、压路机等施工设备的使用费),估算沥青混泥土层总价为 元;土工格栅按材料价结算,玻纤格栅不含税单价 元/米2,估算玻纤格栅不含税总价为 元(含采保、搬运、铺设施工等费用),以上两项合计为工程估算总价共计 元人民币。

五、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指派技术监理参与指导乙方施工,乙方不得无故违背甲方的技术指导意愿。路面质量要求压实、平整,接头无缝,路面无翻砂、无波浪。

六、工程结算与付款: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工程预付款,即 元人民币,以示工程正式开工启动,付款之日即开工之日。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组织人员在3日之内完成收方验收,工程验收完毕后,甲方在5日内付清甲方全部工程余款(估算价为 元,结算时按实际收方量计算)。

七、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非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向对方偿付合同总价(按千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停止违约止。

九、合同有效期:从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到双方履约完毕止。

十、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提交国家法定机构判定裁决。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委托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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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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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简称:甲方)

承包人: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建筑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事项通过协商,现已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施工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在施工过程中遵照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廉江河唇廉石路

工程规模:三幢21层、建筑总面积约为:35000M2;

二、 工程承包施工范围:

乙方按照甲方与投资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图纸、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现场指令以及本合同的下列要求等相关工程施工规定进行承包施工,但本合同第三、四条规定的除外。

(1) 基础土方部分:垫层底面清理、抽水、平整夯实、砌胎砖、承台地梁周边人工回填土,但取土限30米以内。甲方负责挖土、土方进出运输。

(2) 混凝土木模具部分:垫层、底板、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逢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现浇和预制混凝土的木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乙方负责包模板枋条、铁钉、铁线、螺栓拉杆系列配置等材料。

(3) 钢筋制作安装部分:基础承台地梁、柱、剪力墙、楼板、雨蓬、飘板、楼梯、二次结构等及预埋的钢筋制作及绑扎(不含机械套丝连接工艺及材料)。

(4) 混凝土现浇或预制部分:等同钢筋安装绑扎部位浇筑,再加垫层、散水、铁件预埋、现浇砼的天泵机由甲方负责租置费用。

(5) 砌筑部分:各类墙体砌筑及设置墙体拉接筋。

(6) 楼地面部分:卫生间、厨房砂浆找平,电梯厅、楼梯平台和梯步级按图纸施工(楼地面为毛坯不贴地砖,不含内外墙楼地面石材铺贴)。

(7) 层面部分:细石砼复浇、水泥砂找平及保护层(柔性防水层除外)。

(8) 天花、内墙面装饰部分:天花墙面抹灰、钉钢丝网。

(9) 外墙面装饰部分:外墙玻璃幕墙及石材粘贴不属施工范围,其余按图施工。

(10) 乙方负责施工机械设备部分:人货电梯、塔吊、砼泵机、平板震动器、打磨机、振动棒机、潜水泵、电焊机、电渣焊机、割砖机、圆盘锯、水平仪、经纬仪等必需的施工机械设备。

三、 不属于乙方承包工程范围的有:

基坑护坡、基础打桩、基础挖土、土方出进运输、白蚁防治、水电、防雷桩头凿筋、消防、燃气、智能化、烟气道、门窗幕墙、楼梯拦杆、窗护栏杆、机械套丝连接、电梯安装、砂岩和GRC装饰、层面楼地面墙面的柔性防水、网架钢结构、室外道路及小区盲沟管网、地下室顶板上景点园林结构、外墙干挂花岗岩及大理石铺贴和二次装饰。

四、 不属于乙方承包的建筑材料有:

钢筋、混凝土、钢网、止水钢板、止水镙杆、砂石、水泥、石灰膏、砌体用砖、防滑地砖、内墙瓷砖、外墙面砖、粘结剂、抗裂材料、内外墙面油漆涂料等工程建筑所有材料。

五、 乙方施工承包责任指定范围:

包人工、包质量、包施工放线、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木工使用的模板材料,包工程乙方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包施工用电气电器设备、包1-3级电箱、电线、灯具等。施工用水的管道设施。

六、 合同工期:

经双方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后,施工工期按总包合同工期为准。开竣工计划日期从20xx年 月至20xx年 月,具体按正式开工通知书为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供应材料不足而停工、以及其他分包单位班组在同一段施工造成工期拖延(如第三条不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施工延误),工期需要顺延的必须凭双方确认的工期证为准,但属乙方各工种自身原因等其他因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八、 质量及安全问题处理方案:

(1) 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未能按图完成作业、或由乙方员工造成的失误、错误所引起的原材料等经济损失方面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将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2) 在施工期间乙方若出现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未能按时按期完成施工进度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将按80%结算,剩余20%作为甲方损失及重新招聘工人的误工费用。

(3) 在施工期间乙方工人不按安全规范作业,(如: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进入施工区作业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拍照、登记并开具罚款单,每人每次30-50元罚款不等,该罚款直接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4) 按甲方指定的工作安排进行施工,乙方不准以任何借口不开工或拖延工期。不按规范施工或不听从甲方人指挥,甲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罚款。

(5) 乙方所有施工人员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再送当地派出所备案。不准在工地吵架、打架、酗酒,如因上述原因影响安全施工及进度的,甲方有权开除当事人或整改班组,且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费用。

(6) 各班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乙方一定要搞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如有发生安全事故工伤医疗费用的,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及处理。

(7) 建筑工程保险(指自然灾害造成的伤害)由甲方负责办理购买申报。

(8) 发包人应对其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加以监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

(9) 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管理详见四方项目部签发的相关管理细则,执行时按双方签字为准。

九、 工程验收:

(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做好自检和班组检验工作,需要隐蔽的分项部份必须提前十二小时通知甲方,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提前通知建设方、设计院、监理公司和质监部门。

十、 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1、 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以建筑投影面积为结算依据,按综合承包价¥380.00元/m2(大写:叁佰捌拾元/m2)进行结算(该综合承包价属于固定承包单位,已包含人工费、工具、机械、安全保险费、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费用及乙方的一切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在内,不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工程量以双方代表审核确认数为准(不含工程款税金及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费用)。

2、 由于图纸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如超过劳务承包总价的1.0‰的,甲方应给予结算支付给乙方,结算依据为20xx年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动态人工费调整文件和施工期间的工程信息进行编制。

3、 甲方如借用乙方工人做工及承包范围之外产生用工的,其工资按每人150元/天结算给乙方。

4、 工程劳务承包范围单价为综合承包价,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范围完成施工任务后,甲方不得抽项按单项单价进行结算施工费。

十一、工程量确认及付款方式:

1、 工程量确认均以完成的建筑投影面积为依据;工程款按甲方与建设方签定的主施工总承包合同执行支付,具体支付节点为:a、地下室顶板完成支付 元;b、十层框剪砼板面完成支付 元;c、框剪砼封顶完成支付 元。

①、 主体封顶完成建筑投影面积的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

②、 进入砌砖,完成每幢砌体按完成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剩余的工程、室内抹灰、外墙挂网打底、外墙贴面砖、卫生间楼地面抹砂桨、梯步、拆除外架,按月完成进度工程量80%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等工程竣工验收2个月内付清所有工程款90%给乙方,其余的工程款在半年内付清。

2、 收取工程款均以收款收据或工资发放表作凭证(无税务发票提供,不含税金)。

十二、双方职责范围:

(一) 甲方职责范围

1、 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给乙方,工程施工图纸二套(土建、结构图)。

2、 甲方负责组建施工项目部,其中:甲方委派码 ;

3、 甲方必须把工地范围内主供水管、主电线及配电箱负责安装到位,承担工程施工水电及生活区的水电费用。甲方不仅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供应,而且负责各项施工的方案的设计编制和资料的填写、报验审批与组建工作,承担工程各种材料的送检工作及承担检测费用或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相关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待料超过一个月,甲方则补给乙方正常施工人员工资每人每天80元,因甲方或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停工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必须承担支付乙方施工现场的机械、模板、脚手架的停滞费,工期均可顺延。

5、 甲方配合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人员安全保险的购置和申报处理工作,费用乙方负责。

6、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临时设施房屋的搭建,满足乙方施工人员住、食、洗的生活需要,并且提供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办公室1间。

7、 甲方收取乙方工程施工保证金时,在收据上必须加盖挂靠公司或项目部的公章(或可由发包方代收),在春节前退还完。

(二) 乙方职责范围

1、乙方委派同志为施工现场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各班组责任书的签定,根据本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承包工程的图纸、施工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检查验收、洽商有关变更签证等事宜。联系号码 ;

2、负责二级电箱以上的电缆线和电器控制开关,以及现场分布用水管的购置和安装。

3、工程施工各分项验收检查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的管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进入正道工序,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其一切返工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四方做好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和相关上网证的复印件。

5、乙方应对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规范作业、文明施工,并提供工人们上班所需的防护用品。

6、本工程劳动合同签订后,乙方工人入场向甲方交纳保证金贰佰万元。

十三、其他事项:

1、 安全防护不含售楼通道及施工围墙搭设,如需搭设另行商定;

2、 乙方投入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机械、模板材料、脚手钢管门字架材料、施工电器设备、斗车工具等产权归属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机械及周转材料和施工工具抵押给其他单位(如有类似协议的均为无效合同)。

3、 甲乙双方工作事宜必须以书面文件方式进行交底联系,并且办理签收手续。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合同以外的工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协调不成的双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总承包单位一份,工程项目负责人一份,劳务承包单位二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工程余款全部结清后,本合同所有条款即告终止。

总承包单位(甲方盖章) 劳务承包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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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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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建筑工程脚手架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湖语城二期脚手架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木雅广场工程。

2、建筑面积:101390.56平方米。

3、结构层次:框架剪力墙结构,1号楼:26/3,2号楼:5/3,3号楼:28/3。

4、工程地址:雅江县解放街。

二、承包的内容及范围

1、乙方承包范围:

1)所有内、外墙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所有临边洞口的防护搭设与拆除等(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脚手架挑排的预埋、搭设、拆除等;各种安全防护棚的搭设与拆除;临边洞口防护搭设与拆除;楼梯的扶手搭设;电梯井内脚手架、隔离、防护门的安装与拆除;人货电梯及井架口防护、平台、围护的搭设与拆除、脚手架踏脚板、脚手架的软硬隔离等)。

2)所有工地上使用的(包括但不限于脚手架、钢筋棚、木工棚、各类防护棚、安全通道、安全网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施工工期:____年10月至____年1月。

4、工程质量标准:脚手架等防护设施符合国家JGJ59-20__标准、地方安监部门要求。以中新科技城人才公寓工程为标准。

三、承包单价及承包方式

1、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以图纸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结算时以此面积进行计算。

2每平方米,该承包单价已综合包含合同条款的第二条的所有内容,今后如遇人工涨价因素或政策性人工调增均与本合同无关。

3、安全通道有乙方搭设,在1000m2以内的所有费用有乙方承担,在1000m2以上的人工费有甲方承担。

4、承综合单价中含所有安全网、油漆及搭拆人工费。

四、考核、验收、奖罚

1、工程质量:按国家JGJ59-20__标准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如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由于乙方施工失误发生质量安全等事故,损失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工期:甲方根据乙方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如因甲方不按计划提供钢管、扣件等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处罚。

3、安全生产: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和自身原因发生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且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4、施工现场应合理使用材料,并及时做好落手清工作。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含工人生活费在内)。

2、工程结构全部结束峻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造价的95%,余款5%工程峻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结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乙方做挑排架子时,甲方相应配合乙方配备电焊机、电箱等附助设备。

3、外架每层拉节点成形7字形由甲方钢筋废料中提供,工字钢吊筋成形由甲方提供,原材料乙方自备。挡脚板、四步一隔离封隔板由项目部现场废木料堆中提供。

4、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施工组织交底、质量安全交底及标准化、文明施工交底和施工进度计划交底。

5、甲方在施工现场有偿提供乙方保卫用宿舍、仓库用房、办公用房等。

6、根据进度计划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各项技术质量要求和安全要求进行交底,认真组织实施操作,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若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中,不得私自招用社会闲散劳动力和盲流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的童工,否则甲方有权清退此类人员,对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精心施工,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质量评定标准的要求,如乙方因施工不慎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责任均有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协议,并接受甲方各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应及时完成整改,如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的处罚。

5、乙方必须按规定提供合格的材料,钢管、扣件等材料必须通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否则,如因材料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全部有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施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整体和分体脚手架的搭设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另外,乙方要向项目部提供所有操作人员有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7、乙方必须按项目部的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如乙方因人员不足满不能按项目部进度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另请其它班组清包单位进场施工,所产生的施工费用均有乙方承担,该款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无异议。

8、项目部和上级主管部分开的整改通知的相关内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

9、由于本工程为省文明工地,所有竹排、安全网必须使用新材料,钢管等必须按甲方要求刷油漆。

八、安全生产

1、本合同以外的其他附件或补充协议等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必须加强自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甲方一切安全操作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因乙方原因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必须每月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及受教育人员名单应报甲方备查。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施过程中,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工期、文明施工等各项指标及要求,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由于乙方原因而不能确保省文明工地而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法律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负责对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条款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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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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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47.2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 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 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_____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_____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 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1)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2)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 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 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 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 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_____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 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 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共17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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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施工生产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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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共同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规范等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承揽的

,就有关问题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本工程概况及安全、消防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和其他有关规定,并对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消防工作经行监督检查,乙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施工作业规范的规定。

二、 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经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禁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三、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做好其所属员工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配备合适的劳动用品,并为员工办理意外伤害险,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应保证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高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复核有关规定。

四、 乙方应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安全学习、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及时发现隐患并立即整改,不断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五、 乙方在施工和生活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等均需按有关规定执行,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和照明灯,不得擅自使用各种电热器具,禁止将消防器、设备设施损坏或挪作他用,乙方借用甲方设备设施进行作业时,应负责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六、 乙方必须对本单位职工发放相对应的个人劳动防护品,并督促其争取佩戴和使用。

七、 乙方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乙方应制定专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按章施工,经常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经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发现个别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较差的人员的应劝其离开工地。

八、 乙方人员在施工作业中应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督促和纠错指令,接受违章处理和处罚。

九、 本公司已建立GB/T14001-20__标准环境管理体系,施工方是按照本公司的各项规程经行施工。

十、 乙方需提前做好相关的隔离、通风、置换等的准备工作,确保做好良好的施工环境。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上,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扑救火灾,并在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一、 发生工伤事故后,无论何方责任,主要由乙方组织人力、财力,甲方鸡鸡配合经行事故善后工作。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甲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由于双方责任造成工伤事故,根据双方责任大小,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规定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承揽工程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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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钢结构安全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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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作为煤矿主要负责人,我应以安全为第一前提,时刻紧绷安全弦,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方针、政策、指令、文件、会议精神要求,坚决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制度,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防微杜渐,严抓隐患,防患事故于未然。

使我矿20_________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我保证: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以安全第一为前提,并落到实际工作行动中。

2、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矿井管理体系,强化以总工程师为首技术管理职责,严格按照技术政策和煤矿三大规程的要求,抓好我矿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3、规范各科室、区队管理工作,严格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保证规程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技术措施不到位、不完善坚决不允许生产。

做到技术超前,为生产供给安全保障。

4、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深入井下一线,排查隐患,督导规程措施在现场落实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事故超前防范,保证基层区队安全生产。

5、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和矿规矿纪,认真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工作,并同其它矿级领导班子成员做好煤矿的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6、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做到“日事日毕、日学日高”。

做好20_________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保证人(签字):单位(盖章):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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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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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和双方利益,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20__年度安排给的

工程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第一条: 双方履行的安全职责

(一) 甲方安全职责

1、审查乙方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有效证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3、有监督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权利。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乙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程的事情,有权予以纠正,并按本协议的处理标准进行处罚,对危机甲方安全与利益的施工作业有权停止。

4、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二) 乙方安全职责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下列手续:

(1) 持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乙方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特殊工种操作证、施工人员名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每项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工程管理部门确定的缴纳标准足额缴纳(伍仟元人民币)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金办理相关手续。

(2) 按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并将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的相关资料报甲方存档。必须在施工现场指定一名戴有安全标记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安全施工操作规程:

(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应有针对性强而又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 应检查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不安全的隐患必须排除,否则不能进行施工作业。

③ 认真搞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④ 施工方法的选用、施工进度的安排,机器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应遵守“三不伤害”原则,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

(2) 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3) 非电气操作人员均不准乱动电气设备。所有从事电气安装、维修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准从事电工工作。电工应持证上岗。

(4) 在垂直吊运管子时,应注意不要与任何电线相碰。尤其在使用吊车时,应注意周围的高压电线,以免发生触电事故。在金属容器内或黑暗潮湿的场所工作时,照明灯的电压应为12V。环境较干燥时,也不能超过24V。

(5) 开挖沟槽时,应对开槽范围的地上、地下障碍物进行现场核查。注意保护地下的其它管线及设施。

(6) 开挖沟槽应按规定进行放坡,在地下水位高于槽底的地段应采取降水措施,应随时注意沟槽壁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如有应及时用档扳支撑,并挂警告牌。

(7) 在进行顶管作业时,两侧操作坑必须支撑。管道的顶进,必须按操作规程施工,随挖随顶,切忌挖进过深、过大,防止土方塌落及以后路面塌陷。

(8) 装运管道及下管时,切忌野蛮装卸,不得损伤管道的保温层,保温管道要注意防火。管道装运的高度不得高于汽车箱板高度,以防管道下滑。

(9) 施工现场应随工程的进度添加安全防护栏和悬挂安全警示牌。在居民生活区,闹市区土方开挖后,必须按需要设置临时道路、槽边护栏、夜间照明灯及指示灯等警示设施。

(10) 现场临时电源线走线正规、标准,不得任意拉扯、吊挂,各种开关盖必须完好,杜绝带电体裸露。

(11) 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机具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修理。

(12) 砂轮切割机的砂轮片必须用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砂轮片上必须有能遮盖180°以上的保护罩,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操作时应慢慢吃力,切勿使其突然吃力和受冲击力。使用磨光机工作时,必须带绝缘手套。

(13) 用链条葫芦(倒链)起重时,不能超出其起重能力。在任何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相同,注意防止手拉链脱槽。用链条葫芦

吊起阀门或组装件时,升降要平稳,如需在起吊物下作业,应将链条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等将部件垫稳。

(14) 凡在离地面1.8米以上进行的作业,都属于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症、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高空作业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高空作业时,不准在钢管上或脚手架上乱放工具。登高作业前,应仔细检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底鞋,应一律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一般应高挂低用,即将安全带绳端的钩子挂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较低处进行作业。电焊工在1.8米以上高空进行焊接时,必须找适当位置挂好安全带。确实无处挂安全带,又无其他方法解决挂安全带时,则应做好其他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操作。进行高空焊接必须先将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带,还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消防措施,配备消防灭火器材;确保割下的金属或火花不致伤人或引起火灾事故。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也不准从地面上往高空抛物件,应使用绳索、吊篮等传递物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必须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时,地面应有人看管,以确保不伤害他人和损坏设备。

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如葫芦、千斤顶等)应找适当位置放好,并用绳索、铁丝捆绑牢。

(15)电气焊作业必须按公安部印发的《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进行,焊接工人应有劳动部门颁发的通过年审的焊工证。施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及脚盖等;工作服不应束在裤腰里,脚盖应捆在裤脚筒里。在焊接和切割工作场所,必须有必要的防火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砂箱以及装满水的水桶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谨防触电,注意不被弧光和金属飞溅伤害,预防爆炸及其它伤害事故发生。当焊接或切割工作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焊接场地周围,确认没有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调节电流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焊机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工作时,焊机铁心不应有强烈震动,压紧铁心的螺丝应拧紧;工作中焊机及电流调节器的温度不应超过60 ℃。 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好。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应定期交由电工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17) 氧气、乙炔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氧气瓶瓶体为天蓝色,并标黑色“氧气”字样。乙炔气瓶瓶体为白包,并标注红色“乙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氧气瓶。气瓶瓶阀、管路不得漏气,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使用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不得将瓶内之残留的液体倒出,以防挥发引起爆炸。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

(18) 气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① 氧气瓶在安装减压阀前,先将阀门慢慢打开吹掉接口内外的灰尘和金属物质。开启阀门时,操作者应站在与气瓶成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气流射伤人体。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并用时,须保持8米的安全距离;两个气瓶的减压阀不能成相对状态,以免气流射出时冲击另一支气瓶的压力表,造成爆炸事故。夏季室外作业时,需要用隔热物质遮盖气瓶,以免阳光曝晒。不准把氧气瓶代替压缩空气或把氧气作通风使用。氧气、乙炔瓶不得混放。卧放时必须固定,瓶头朝向一边。氧气瓶应装有防震胶圈。

② 乙炔气瓶的瓶阀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全部打开或全部关死,否则容易造成漏气。乙炔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乙炔气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要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严禁使用铜、银、汞等制品的工具与乙炔气瓶接触。

(19) 施工用电应配备完整可靠的配电箱,内装电表及漏电保护装置,未安装漏电保护措施的配电箱,禁止使用。

(20)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① 闪电、打雷、暴雨; ② 六级以上大风;③ 钢管上雨水未干;④ 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21) 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 ;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的所有安全管理制度。

(22) 遵守一切国家、省、市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条例。

(三) 共同责任和义务

1、存有争议和不可预见的问题时,双方主动协商解决。

2、由于一方的原因造成了对方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在双方对责任有争议时,请市安委会仲裁。

第二条:甲方对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违反本规定处理标准

一、未履行以上安全职责条款之一,发现一项视情节扣罚安全施工保证金50---200元。

二、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000元。

三、违犯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的,除按国家有关处理外,再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四、 无视本规定酿成事故,影响临朐恒顺热力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的单位和个人,除按上级有关规定、承包合同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扣罚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500-3000元。

五、 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应接受甲方工程、安全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如有不听劝阻、态度蛮横者,出现一次处罚500元。

六、因施工作业未按规定施工,在上级部门现场检查中,出现的各类罚款,有施工违规单位承担,从安全保证金扣除。

七、以上所有罚款,通过甲方工程及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实施。合同到期后,施工单位凭“安全保证金收据”到甲方安全监督检查部门办理退款手续。

八、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及联系工作,创造良好作业条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条: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发生事故的处理规定

(一) 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由施工单位(乙方)独立承担行使民事责任,负责对事故统计、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 发生重伤及伤亡以上事故,施工单位(乙方)在负责按时限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同时抄送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制度规定而造成的事故和自身损失,自己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四) 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施工作业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受伤或生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包赔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其它事项

(一) 本协议书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签订时根据具体情况补充完善,但不得违背协议书规定原则,因违反本协议规定出现事故有违反方独立承担责任。

(二)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项目部盖章 ) 乙 方: ( 签字、盖章 )

负责人: 负责人:

电 话: 电 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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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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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内容:SC200/200施工电梯安装、使用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执行。

第一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劳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五、 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章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 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全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核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 组织指导乙方编制工程内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 在乙方工作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由甲、乙双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人员签字备案。施工中监督乙方按交底内容实施。

四、 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按名单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对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 对乙方自带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机型技术指标、安全性能检验,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拆除。

六、 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严重者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三章 乙方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功能工作负直接责任,按其职责分工,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责任,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报甲方审批执行。

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登记注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如有人员调整时,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并进行监护,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及工器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格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协议签订时间:

协议签订地点: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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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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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本着安全、有效、满足施工生产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本着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一、施工升降机在进场作业前必须接受项目部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后形成有效记录,未经入场教育者不准上岗作业。施工升降机在安装、拆除前,应和乙方共同对施工升降机机组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维修、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带安全帽、安全带。

二、施工升降机司机必须持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施工升降机司机进场后甲方必须检查有效证件安排上岗。

三,乙方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的一切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要服从项目部领导和安全部门的管理,不得违反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和安全部门的管理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各机组机长除负责本机组安全操作外,还必须负责各机员日常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

四、升降机安装后,应经天津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检测合格,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后并经过(出租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报天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满一年后,均应有生产厂家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施工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三个月应进行一次防坠落实验。

六、施工升降机司机及安装、顶升工人严禁酒后作业。

七、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至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八、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施工要求配备足够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不得疲劳驾驶,必须严格八小时工作制,不得超时,如因疲劳驾驶而造成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进行定期维修、检查、保养、并作好记录。

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下发的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要实行三定原则,不折不扣的进行定期整改,乙方不得拖延整改时间或者拒不整改。

十一、施工升降机司机的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24小时的正常进行,随叫随到,不得擅自离岗、脱岗、睡岗或在岗位中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十二、如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工作人员要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及时上报项目有关领导调查处理,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十三、乙方设备进场前必须向甲方安全管理部机械管理员报送设备出租、安拆单位资料,报送资料必须齐全、有效。老旧设备进场前乙方必须对设备进行一次大修、保养、刷漆,以保证日后的正常使用。

十四、设备进场后乙方每月最少对设备进行一次维修、保养、检查,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填写维修检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报送甲方(每月一次)。如乙方未按规定每月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的,甲方每次对乙方罚款1000元。

十五、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毕后20天之内必须办理完设备检测。乙方如如超出规定期限未办理完设备检测,甲方扣除乙方租赁费5000元。

十六、甲方因施工要求需要对设备进行顶升、附臂时,应与乙方商定顶升、附臂具体日期,甲方须提前做好现场相关的工作协调安排,通知到受顶升、附臂影响的分包单位全力配合顶升、附臂的如期完成。

十七、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因设备顶升、附臂、维修、操作人员服务质量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及安全状况,每接到项目投诉一次,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罚款50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

十八、乙方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及持假证上岗者,对乙方按每人每次500元罚款。

十九、乙方在甲方同一个施工现场安装多台施工升降机的,按每三台升降机配备一名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负责对乙方施工升降机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及司机的管理。如乙方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的,甲方按1000元/月/人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连续三个月仍未按要求配备驻场机械维修管理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现场的施工升降机拆除退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升降机拆除后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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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2024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7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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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 11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中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报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的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 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 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 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 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现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出发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工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 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政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施工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设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按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克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 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人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呈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请点。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标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认变更价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出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验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介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 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34.3 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 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关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需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成达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 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 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 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人,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件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 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 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现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接发包人要求地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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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场施工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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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特签订本协议书_______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石材幕墙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及防火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须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7.甲方负责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作业。

8.甲方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电,宿舍,水源。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防火管理、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见附件一)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_______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乙方自带的施工器械必须有当地安全部门出示的安全检测证明。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生活设施、机电设备及施工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在作业前,应先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同一垂直面上是否有人施工,是否有可靠的立足点,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他人,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建立防火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防火工作;进场后先向甲方提供防火施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施工。

8.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动用明火,若因生产需要动用明火,必须到甲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做好防火措施。若违章作业,引发火灾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10.乙方必须保证保证宿舍的卫生,防火,用电安全。(见附表二)

四、协议书效益、有效期:

1.乙方违反此协议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罚款、勒令停工等管理措施。

2.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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