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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引言怎么写 范文(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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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市场调研报告[页2]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1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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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市场调研报告

4.有效的经营管理;

5.浓厚的商业氛围.市场周边是虎门镇重要商业繁华区,商业氛围及其浓厚;

6.客流量大.每天的人流量达到十万人次以上;

7.实现了品牌经营.在富民服装批发市场的市场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富民童装城,富民农副产品

批发市场,富民鞋业市场,富民布料批发市场,富民第二市场,富民夜市,富民皮料皮具批发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

8.广告宣传手段多样.富民服装批发市场广告宣传有网络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户外广告,内部刊物,dm等,富民还建立了自己的专门服装网,不仅宣传企业形象,还发布服装市场信息和各种跟服装有关的市场知识,管理技巧等;

9.经营时间早,管理经验丰富.

富民服装批发市场的劣势:

1.周边服装批发市场正在瓜分经营份额;

2.租金偏高.比黄河时装城的租金明显偏高.

(二)黄河时装城

市场概况:黄河时装城位于服装名城--虎门.坐落于太平繁华商业中心,南贯通虎门大道,西临银龙路及虎门广场.黄河时装城是黄河集团公司属下开发的,集时装批发,超市百货,商贸,证券,娱乐,餐饮,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中心.

一至四楼为大型时装批发中心,拥有1400多间铺位.黄河时装城是由56层黄河中心大厦,两幢28层商住两用公寓和9层面积达11.8万多平方米的大型商城所组成,其建筑气势宏伟,装修典雅,布局实用,设备功能齐全,是一个现代化的智能物业群.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可同时停泊800多辆汽车.根据大型服装批发市场的需求,时装城内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服务机制;如电子信息平台,商务中心,银行服务,服装设计中心,时装展示中心及导购,礼仪等配套服务.能够为进驻黄河时装城的业主和顾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四楼香港时装城又称为(城中城),其经营的品牌源如:香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意大利,东南亚,及西欧国家等和地区,凭借世纪"南来风"尽展典雅浪漫,精雕细琢,别具一格的名家风范.

黄河时装城集传统服装批发商场经营管理之精华,注入现代企业管理的精髓,独创了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和虎门本土文化经济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秉着:营造大市场,搞好大流通,推动大生产,带动大繁荣的经营理念;荣辱与共.经营目标:创建全国性至大服装批发贸易中心,成为"南派时装"的代名词;在变化中抢占先机,在竞争中创造优势.

黄河时装城的优势:

1.地理位置优越.市场坐落于太平繁华商业中心,南贯通虎门大道,西临银龙路及虎门广场;

2.交通便利.商场南临太平中巴站,虎门货物托运总站.,拟在商场东北侧建中巴站,在广州,深圳等火车站,机场设立黄河商业城办事处,运送顾客及货物.

3.起点高,规划合理.市场一至三楼是时装商场,四楼是香港时装城,六楼是中国虎门国际服装交易会主会场,七楼是南方证券,黄河集团,黄河时装城办公室,八楼是高级时装写字楼,

大型时装表演中心;

4.市场定位准确.黄河时装城集时装批发,超市百货,商贸,证券,娱乐,餐饮,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综合性商贸中心;

5.经营富有特色.每年都在时装城举办虎门国际服装节,在四楼设有香港时装城,这是所有广东省各批发市场最具特色的服装市场类型;

6.大型停车场.在时装城地下有大型停车场,能够满足客户车辆停靠需要,

并能解决大型服装节停车需要;

7.人流量大.由于时装城大厅前有通往全省各地的客运站,客运站能够带来巨大的人流;

8.摊位面积大.在时装城内摊位面积从8—30平方米都有,但主要是18—30平方米的为主,明显要比其它市场摊位面积大;

黄河时装城的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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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页2]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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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调研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的小学教育情况实在是不容乐观,农村小学教育占了义务教育的半壁河山,必须高度重视它所存在的弊端。基础教育部扎实,教育的发展也就只能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其问题的解决也是实现教育公平、均衡的必经途径。否则,就相当于丢掉了小学阶段的大多数,丢掉了整个基础教育的基础,也就谈不上什么全民素质教育了。因此,只有采取措施彻底改变农村孩子接受条件最差的学校教育的现状,加强和牢固基础教育链条上的薄弱环节,是农村小学走出困境,为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推动农村教育的发展。

实践结论:关于农村教育改革的几点意见

一)改善农村小学办学条件

改善农村小学的教育条件、物质条件,必需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并且政策尽可能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偏远的农村中小学地区倾斜。没有相应的教育条件,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乃至校舍,提高质量只能是一名空话。中央及省级财政可依据各乡村学校的学生数将乡村教育的经费定额、定时、定量地通过银行划拨给乡的九年一贯制乡村学校,这样可避免教育经费在多个中间环节的截留现象,又可保证乡村教育经费的稳定性、均等性、可靠性。同时,要注重改造小学的危房,购置必需的教育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使村办小学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加强农村小学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教师的地位和待遇,保证村小师资队伍稳定和扩充。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知识分子的政策,想方设法改善农村小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因为“教师只有在具有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个人素质、职业前景和工作动力的情况下,才能满足人们对他们的期望。”在提高农村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方面,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注重教师培训的经常性,创造条件和机会使农村小学教师能够参加继续教育。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有所完善,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另方面,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技能和教育责任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素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启发式教学,发展农村小学孩子良好的思维品质和创造能力,以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的需要。由于所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的限制,农村小学的孩子更需要教师的关心、激励和帮助。尽可能对每个学生,尤其是打工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多关注其学习完成和变化情况,多与他们谈话和交流,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对他们的教育应以鼓励为主,使老师的鼓励变为孩子学习的监督和动力。

三)更新教育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素质教育活动

素质教育是一种突出生存能力和生活能力的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具有真才实学、一技之长的重要意义,要求课堂教学更多地联系生活实际和生产实践,并自发地抵触以考试为中心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教学方式。保证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的课时,重视课外活动的开展,拓宽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思维。同时,也要注重提高农村教育管理者的素质教育管理水平。

四)实行寄宿制的管理方式

小学生由于年龄太小,每天上学需来回四趟,每天来回跑很不方便。而且学生路上安全也得不到保证。如果农村小学实行寄宿制,那么学校也便于管理,尤其是留守儿童,可以填补家庭教育的空缺,同时学生的人身安全也得到保证。对已撤销的学校校舍要合理利用,不能使之闲置。

这次的实践受益匪浅,回到家乡,重温故乡的童年的感觉,而且到了农村发展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同时,也了解到了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工作的重点,而农村的小学教育更是重中之重。重视农村小学教育,改善农村小学教育现状,是农村义务教育能否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加强农村小学教育的力度,才能逐步提高农村教育的质量。“路漫漫其修远兮”,农村小学教育需要国家和政府更高的重视和不断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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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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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律协建设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今年2月份,全国律协地方律协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向各省级律协发出调研函件,了解、掌握地方律协建设的最新情况。截止到2019年6月底,北京、上海、重庆、河北、山西、黑龙江、辽宁、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湖南、湖北、河南、广东、云南、宁夏18家律师协会提交了调研报告。全国律协地方律师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各地律师协会的调研报告和开展的调研工作基础上,形成《地方律师协会建设调研报告》。本报告从律协建设基本概况、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加强协会建设建议等四个方面,对本次调研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希望其内容能够对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发挥指导作用。

一、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基本概况

1、组织机构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个人会员共195,170人,律师事务所团体会员共17,230家。全国共有26家省级律协设立了常务理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84%,其中北京、广西、黑龙江、海南、广东5家律协未设常务理事会(注:2019年3月上海律师代表大会决定不再设立常务理事会);共有11家省级律协设立了监事会,占省级律协总数的35%。

2、党组织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西藏律协尚未成立党组织外,其余30家省级律协中,广东、天津2家律协成立了党工委,23家律协设立了党委,另有5家设立了党组,全国律师事务所共设立了8,270个党支部。

3、律协会长任职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除贵州、云南、青海、西藏、河北5家省级律协会长仍由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兼任外,其余26家律协会长均由执业律师担任。会长任期每届为3年的律协共19家,每届为4年的9家,每届为5年的3家;会长可连续任期两届的律协共26家,任期为一届的为上海、吉林2家,广西、河南、河北3家律协未规定连任期限。

4、三级律协建设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我国设区的市及直辖市下辖区(以下简称“地市级”)共443个,地市级律师协会357家,其中由司法行政机关代管的律协共247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71%;实现“两分开”的律协共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比例为29%。

二、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经验做法总结

1、深化党建工作,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级律协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的领导,并积极推进党组织的全面覆盖建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结合律师行业党组织工作的实际特点,制订了《黑龙江省律师协会党委议事规则》,对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统一进行指导,负责对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发挥其在律师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在处理律师党委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相互关系上,一是党委对律师协会工作为导向管理,党委应了解和掌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事件;党委对这些重要事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贯彻于理事会中,以体现党在行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二是党委负责律师协会秘书处的重要人事安排。三是党委对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建设进行具体管理。

2、夯实发展基础,加强协会内部基本规则和基础制度建设。

各地律协在《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指导下,结合地方工作特点,积极完善规则与制度建设工作,为律协建设的系统化、规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这些制度建设可分为几个方面:

(1)行业规则体系建设。湖北省律协先后出台了《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办法》、《湖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信用等级评选办法》、《湖北省律师执业规范》等规章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督促律师规范执业、诚信执业,引导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协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上海市律协确立了协会“议、审、决、监、行”治理结构,明确了各个组织机构的职能定位,理顺了各个环节的关系和工作程序。

(3)地市级律协组织建设。重庆市结合直辖市行政层级设置和律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尝试依托区县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设立区县分会。分会作为协会在各区县的工作联络和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区县律师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是协会职能在区县的延伸。分会负责人由各区县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兼任,日常工作由各区县司法局管理部门负责,不设专职工作人员。与设立区县律协相比,设立区县分会减少了协会管理层级,更有利于统筹利用行业管理与服务资源,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的效率。

3、抓牢工作重点,积极维护律师权益并提升律师福利水平。

律师工作特别是律协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切实维护律师的执业权益,提升律师行业的福利水平。山东省律协配合省司法厅、省地方税务局于2019年11月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为律师争取行业税收政策;配合省司法厅、省物价局于2019年3月联合下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使律师服务收费更加规范。为解决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的“三难”问题,受省司法厅委托,组织起草了《关于在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若干规定》。为解决律师执业的后顾之忧,在省律协的监督指导下,各市律协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做了大量的工作,济南等11个市已为全体律师投保了执业责任险,烟台等10个市组织律师定期查体。

4、体现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协会专业与专门委员会职能。

各地律协在工作中充分体现律师的主体作用,发挥“两委”的职责功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安徽省律协以政府重大活动为平台,多个专业委员会以“抱团”形式,共同参与政府搭台的重大活动。并制定了《专业委员会组织和活动规则》,建立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各专业委员会人员,为扩大交流、规范活动奠定了重要基础。2019年开展专业委员会主任竞选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参与协会工作的积极性。

5、注重实际效果,创新协会律师培训方式。

各地各级律协开展了针对性、专业化、即时性的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律师的认可与欢迎。浙江省律协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合作开通“浙江律师培训网”,为全省律师免费提供在线网络培训,是全国律协系统首家开通律师培训网的省级律协。制定了《律师调解业务操作指引》等12个业务规范,同时出版了《浙江省经典刑事辩护案例选》等出版物。

6、重视社会责任,着力提升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

江苏省律师协会引导全省律师帮助企业进行风险调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省律协秘书处组织13个省辖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在各地市民广场统一开展了“全省千名律师大型广场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并在新闻媒体以“凝神聚力共谋发展,同舟共济化危为机”为题,大力宣传律师在服务企业发展“双千百日”活动中的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7、加强诚信建设,致力律师惩戒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北京市律协专设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纪处委),纪处委设调查委员会及裁判委员会,投诉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分别由调查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负责。北京市律协已初步制定了《纪处委规则》、《立案规则》、《调解规则》、《听证程序》等相关规则。

8、重视失衡现象,加强欠发达地区律协建设。

广东省律协及福建省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强调了因经济发展差异导致的省内律师行业发展的不平衡现象。

对欠发达地区律师协会的扶持帮助方面,福建省律协2019年设立了“行业发展扶持基金”,对发展滞后的市级律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同时在全省9个设区市律师协会和省直分会之间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并建立相对稳定的帮扶制度。

9、实践两个结合,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联系。

各地律协在践行“两结合”方面,做出了不少有关的探索。河南省律协在两方面强调律师协会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的有利效果:一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协会的重要人事安排提供政治保障,在审查主要候选人资格及推荐秘书长人选方面发挥作用;二是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制定会费收缴标准以及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支持会费收缴工作。

三、地方律师协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三级架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影响了地方律协工作职能的发挥。湖北、湖南、河北3省律协的调研报告中均指出,由于目前省级律协与基层律协的职能分工还不够明确,影响了基层律协工作的开展。

2、基层律协与同级律管机构重合,造成协会比较缺乏独立活动能力。根据统计数据,目前地市级律协实现“两分开”的仅110家,占全部地市级律协总数的29%,绝大多数地市级律协存在与司法行政机关过度依赖的关系。如黑龙江省共有13个市(地),加上农垦总局和森工总局,除森工总局外都成立了律师协会,全部与当地司法局律管科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3、基层律协基本建设仍显薄弱,自身规范化运作压力很大。由于存在上述第1、2项问题,各地在基层律协建设方面都存在或多或少的困难。如湖北省律协指出,全省符合条件的市州都建立了律师协会,但能按照《律师法》和《律师协会章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按时换届,全面履行职能的协会不多。河北省、山西省、云南省律协也认为,基层律师协会建设薄弱,主要体现在律师协会办事机构人力不足、流动较大上。多数州市级律协秘书处没有专职人员,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人员兼任,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往往疲于应付。

4、律师协会规则制度不够健全,自身组织建设水平仍然欠缺。各地律协均指出,在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上仍有不足之处,值得进一步改进。如河北、宁夏律协尚未制定自己的章程,河北省、市级律协均未设置监事会,影响了律协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宁夏律协也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秘书处借住在司法厅,也没有专门的编制。云南省律协指出,目前各级律师协会的工作人员服务律师的意识还不强,服务能力仍需提高。

5、秘书机构建设尚待加强改进,专门与专业委员会作用有待发挥。湖北、宁夏、山东、黑龙江律协均在报告中指出,目前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行业引导、业务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6、地方律协社会地位需要提高,在维权和改善执业环境方面作用有限。由于体制因素和自身社会地位难以被公权力机关认同等原因,多年来地方律协在律师维权工作中虽竭尽全力却难有作为,在为律师争取解决“三难”问题、改善执业环境方面虽不懈努力却收效甚微。

7、地方律协建设差异现象普遍,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比较突出。广东、福建、宁夏及云南律协在调研报告中均提及,当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律师地域分布不平衡,业务发展不平衡,会费收入不平衡,进而导致律协协调建设的障碍。

8、律协行业管理规律把握不足,对律师及行业发展理论研究不够。广东省律协认为,目前律协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较为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业的综合竞争力。不少律师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现实的生存压力,其对于业务理论研究的热情和积极性逊于开拓案源和办理业务。

四、对加强地方律师协会建设的若干建议

1、科学设置“三级架构”,明确各级律协职能。要把完善“三级架构”建设的改革力度更多地侧重于基层,全心全意夯实基层。要科学划分三级律协的各自管理职能,特别应当厘清省级律协与地方律协职能上的分工。同时,要解决“两结合”如何落实到基层县(区、市)的问题。

山西省律协也建议,全国律师协会或授权省级律协制定地方律协(尤其是设区的市级律协)的“标准要求”,如对人员、机构设置等内容提出一些量化指标要求,以促进、指导地方律协建设。

2、细化落实两个结合,协调行业管理与行政管理体制。山东省律协指出,要处理好律师协会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会商、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机制。律师协会对行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事前汇报、事后报备。加强信息沟通,努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3、夯实律协管理基础,加强律协自身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各地律协都在报告中指出了进一步加强律协自身组织、制度建设对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湖北省律协认为,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律协内部组织规则,应根据章程分类细化,包括律协组织法、程序法,包括代表大会、理事会的组成、职权、产生程序、条件、议事规则;各专委会的性质、产生程序、条件、任期等,使各级律协有章可循,运行统一。

4、注重律协机构建设,强化秘书机构及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各地律协均十分强调秘书处和专门(业)委员会的作用,并就进一步加强该机构组织建设提出了建议。

5、完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江苏、浙江、宁夏、重庆律协都强调,律师协会应高度重视维权工作,逐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使律师的执业权利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6、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律协和律师的社会地位。各级律师协会应加强与各级各类主要新闻媒体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律师宣传网络,形成律师宣传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的良好氛围。

7、加强律协调查研究,打造学习型协会和行业。广东省律协建议,应着力建设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地方律协。地方律协除开展日常行业管理工作以外,要充分发挥凝聚人才、集中智慧的优势和作用,打造学习型和研究型的“律师之家”。

8、健全人才培养机制,促进整个律师行业更大发展。宁夏律协提出,实施律师行业优秀人才和青年律师培养计划,集中优势资源,有意识地在本协会范围内引导和培育一批精英律师和领袖型律师,建立律师人才库,为地区内律师的整合与发展奠定必要的人力资源基础。

9、重视地区发展差异,加强对欠发达地区律协组织的扶持力度。云南省律协建议全国律师协会加强协调,争取出台切实可行的支持基层律师协会建设的措施,对边疆民族地区律师协会工作经费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对律师事业发展落后的民族地区,适当降低律师准入门槛。

10、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对基层律协在财政方面给予扶持。湖北律协认为,按照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建议利用司法体制改革和落实中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的机遇,争取将省级地方律协纳入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增加编制和经费,保障律协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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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访,全文共 3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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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涉诉信访问题调研报告

涉诉信访消耗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消解了本身就较羸弱的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对社会稳定、和谐也是一大威胁。解决好这一难题,既是人民法院的政治任务,也是法院强化自身职责,主动参与社会管理的需要。笔者经过调研颍东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对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了一番思考,以求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提供些许参考。

一、涉诉信访基本情况简介

1、信访案件、信访理由相对集中

XX年,颍东区法院共受理信访案件28件,其中立案庭有9件,执行局有11件,分别占到信访总数的32.1%和39.3%,信访案件分布相对集中,信访理由多与立案和执行业务相关。涉及其他部门、事项的信访理由,如举报控告违法办案行为、给在审案件的法官施压等,就相对较少。

2、党委政府等部门批转案件较多

从案件来源来看,本院来信、来访案件共有9件,占到信访案件总数的32.1%,其他信访案件都是人大、政府、政法委等部门转办的。也就是说信访人能准确“找对门”的只占三成多点,其他涉诉信访案件均没有直接找到司法机关,导致党委政府等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

3、信访案件卷号较杂、立卷较多

颍东区法院信访卷号有东信法字、东信人字、东信字、东访字、东信信字、东信政字共六种卷号,卷号划分过细而区别度较低,不利于案卷的流转和案号的 识别、区分与记忆。同时,立的信访案卷也较多,因为有些信访情况是不需要立卷的,比如()东刑初字第108号和()东刑初字第68号案件的信访,该两起案件仍在审理当中,利害关系人试图通过信访来干扰法院的审理,显然是不应接访的,更没有立卷的必要。当然,立卷多也和个别信访人的重复信访行为是有关的。

4、涉诉进京访案件仍然不少

涉诉进京访案件绝对数少,只有4件,但是仍然占到信访总数的12.5%。因为涉诉进京访会带来更大的维稳压力,更大的司法权威及裁判终局性的挑战,所以对于每一个此类案件都应当加倍重视,否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到整个法院的业绩考核和外部形象,甚至影响群众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信任度。

二、涉诉信访问题的原因探析

1、缺乏系统、规范的法律指引

严格地说,法院当前在应对涉诉信访的问题上仍然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立法滞后的现象已经凸显。虽然《信访条例》作为统一的处理信访的行政法规,对于应对涉诉信访问题可以提供有益借鉴,但是其仍然缺乏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针对性、规范性和系统性,也没有兼顾考虑到法院的特殊性质。

2、民众“法治”意识差

我国民众的“法治”意识较低,这也直接反映到了信访人的身上,主要表现在:①“人治”思想根深蒂固。大部分信访人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残余思想较重,相信“人治”大过“法治”,仍存有“青天”情结,不管是不是涉诉的问题,遇事首先想到找政府,以求通过政府来压制司法。②依法维权不及时。有相当部分的信访人是没有及时利用自己依法享有的权利,比如上诉权、申请再审权等,而往往等到上诉期、申请再审期限过后又来无理信访,而且对其作出的合法解释也多半不被理解。

3、缺乏统一的信访信息分享平台

现行的信访体系是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缺乏有效信息的沟通,最终也就导致各部门之间责任意识都不强,信访案件能推则推,大量信访案件批办转办,其结果就是皮球踢走了,但是信访问题依然存在。这不仅导致了解决问题的效率低下,也迫使信访人不得不在各个“站点”之间不断徘徊。

4、立案、执行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

立案、执行环节的大比例信访暴露了这两个方面工作的一些问题,比如立案、再审等的审查不及时,执行不及时、不到位等。这就提醒我们,案件的“发起点”和“终结点”是涉诉信访问题的多发点,也是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点之所在,进一步优化立案、执行的相关环节,提升立案、执行的效率较为迫切。

5、相关人员对信访人存在不良“引导”

涉诉信访案件有一些是合理合法的,但是也有一些是投机取巧的,原因就是“信访经济”的客观存在,这无疑助长了信访人坚持信访的信心。“信访经济”之所以存在,除了法治发展阶段、信访人法治素养等客观原因外,个别律师、法律工作者,甚至是承办法官不良“引导”的怂恿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加大对于这些幕后推手的追查和责任追究就显得尤为必要。

6、案件质量尚需提高

涉诉信访问题说到底还是和法院审理的案件密切相关的,法院审理案件质量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信访案件的少与多。有些信访案件直接反映的就是案件的质量问题,以及举报审理案件中的枉法裁判、滥用职权等行为。可以说,案件质量是法院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根本之所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力求从根源上化解问题显得尤为迫切。

三、破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对策建议

1、提高案件质量,注重源头治理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是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法院全体干警要在思想上转变认识,明白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不只是领导的事,也不只是立案庭、信访室的事,而是全体审执人员共同的事。法官干警们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把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内化为日常审执工作的一部分,自觉提升司法能力、司法素质,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注重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齐心协力减少“新访”的产生。

2、制定专门法规,提升指导的规范性、针对性

《信访条例》作为人民政府应对信访的专门行政法规,用以处理法院涉诉信访的问题时,针对性明显不足,也易导致司法行政化不良倾向。2月25日印发的《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把其指导对象扩大到“各地区各部门”,覆盖范围明显提升,并增加了“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等新规定,对于改变涉诉信访批转案件多的现状,扭转“权大于法”的认识等意义重大。但是,该《意见》仍然没有考虑到涉诉信访与案件的密切关系,缺乏对司法职能与地位的特殊对待和细致分析,仍属宏观指引,缺乏微观指导。一个应对涉诉信访的专门法规亟须付诸立法。

3、优化立案、执行相关环节,提升司法效率

要以立案、执行工作作为化解涉诉信访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把“立案难”、“执行难”与涉诉信访问题统一考虑、统筹规划。力求在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过程中寻找解决涉诉信访的“金钥匙”,在处理涉诉信访的过程中探求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金点子”,不断提升立案、执行、信访工作的效率,比如提升申请再审审查、听证的效率等,以更好地服务群众。

4、建立更广信息平台,畅通信访渠道

最高法院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契机,于2月28日开通了网上申诉信访平台,这不仅畅通了群众信访的渠道,也节约了信访的成本,具有很大的进步性。但是从当前中国国情来看,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不是仅凭法院系统一己之力所能完成的,我们应考虑建立更加广泛的信息分享平台,把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等相关主体也纳入平台建设中来,让平台信息更加丰富,形成部门之间更易协调的新局面。

5、分类对待信访理由,着力消除“信访经济”

分类涉诉信访的理由,有针对性地建立涉诉信访“即时终结”、“程序终结”和“风险预警”机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家属等人的“审理中信访”行为,可不予接待、不予立卷,告知其等待审理结果即可。对于缠访闹访的要坚决打击,大力消除“信访经济”存在的空间,扭转信访人“权大于法”的错误观念,严防因个人的不当干涉而影响到案件的正常、公正审理。

6、追究不良引导人责任,鞭策信访人回归理性

涉诉信访往往涉及多方主体,各方利益(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的交织使得涉诉信访问题变得尤为棘手,再加上个别法官的廉洁意识不强,个别律师的职业道德偏低等因素的渗透,更使得这一问题难上加难。但是在这些外部因素的影响之下,本来“木讷”的信访人变得“精明”了,他们四处取经以实现自己的“信访经济”。而他们的取经对象正是需要被一并打击的不良引导人,因为他们给信访人的所谓“真经”往往是违纪的,甚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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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调研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报告范文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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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需求报告范文

一、调查概述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为农村发展、城市繁荣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高度重视农民工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环境、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了解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笔者对苏州市区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份,回收份,回收率为%。通过对份调查问卷的分析,笔者得出了这样一些基本情况:

一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年龄。在本次调查中,中青年占了绝大多数,20岁至50岁年龄段的农民工占%,平均年龄为岁,最大的65岁,最小的只有18岁。

二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到总数的79.0%,受教育的程度明显偏低;高中及中专占20.2%;大专以上的只占0.8%。

三是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行业分布。被调查者涉及建筑、餐饮服务以及保洁、保安等多个行业,其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最多,占到64.8%;餐饮服务业其次,占到24.6%;10.6%的农民工从事保洁与保安工作。

根据本次调查结果,笔者认为:从历史的眼光来看,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与多年以前相比,应该说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相关方面也更加重视起农民工的精神生活质量;但是,从现实的角度来讲,农民工所享受的文化生活质量与城市工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涉及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的许多方面问题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和完善。

二、调查分析

根据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状况并不乐观,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带来了乡土文化,却难以将之融入到城市文化生活中。现将具体情况简要分析如下:

1、农民工业余活动内容

从调查的情况看,区农民工的业余生活在内容上比过去丰富了一些,但是农民工参与业余活动的频率却普遍很低。调查显示,农民工的业余活动主要涉及看电视、听收音机、外出聚会就餐、购物、看书看报、上网、看电影等等。从具体调查数据中笔者发现,即使是在城里人看来稀松平常的看电视这一娱乐活动,也有%的农民工选择极少观看;而像看电影这样的娱乐活动,则有高达%的农民工选择很少考虑去看。

电视、电脑、收音机以及书籍等是进行文化活动的必须物品,但这些物品却很少有农民工能轻易得到;另外,由于费用的原因,也很少有农民工愿意经常花钱上网、外出聚会和看电影。这些客观条件限制都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很少参与到文化活动之中,使得他们的文化生活匮乏。但是,从总体上看,有%的农民工对自己的闲暇生活感到基本满意,这个比例和他们单调的文化活动似乎不太协调,这当中也隐含了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接受与无奈。

2、农民工文化活动范围

从我们调查的结果分析,区农民工社会生活区域较小,大部分农民工的活动区域是工作地与住处呈两点一线,生活内容比较单调。这也导致了农民工的社会接触面较窄,文化活动范围受到影响。调查数据显示,有%的农民工日常接触对象是亲友、老乡和同事,其中,选择和同事接触最频繁的农民工占到%。%的农民工选择经常一起聊天,而经常一起喝酒饮茶、吃饭的农民工占到%,选择经常一起休闲、娱乐的农民工只有%。上述这组数据表明,更多的农民工与他人的日常交往限于口头上的简单交流,但是涉及具体娱乐活动的行为却很少有农民工积极组织参与。他们感觉没有城市他们的活动场所,城市是别人的城市。

3、农民工文化活动需求呈现的新趋势

——由被动接受型向主动求知型转变。面对眼前处于时代新生事物吸收最快的城市文化、市井文化和商业文化,他们不再习惯于被动接受和强迫适应,而是激发出学习和创新的热情,努力形成属于自己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特色。

——由单一文化型向多元文化型转变。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由以往单一的娱乐休闲内容,比如打扑克看录像,逐步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化文化内容,不光有娱乐休闲、文体健身,还有相关教育、学习培训和咨询援助等内容,变的丰富多彩。

——由袖手旁观型向积极参与型转变。也就是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从以往的感受阶段逐步进入认知阶段和体验阶段,他们不再满足于旁观者的角色,而是主动靠近,积极参与,大胆表现。比如参加演讲、体育项目、文艺汇演等赛事,展示自己欲望增强。

——由纯粹休闲型向思想思考型转变。应该说,比较高的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也一点点在农民工群体中开始萌芽和渐渐生长。他们在传统“休闲型”的需求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文化型”、“思想型”需求,其欣赏和参与文化的水平在逐步提高和优化,思想文化生活层次亟待进一步提升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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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团委乡村青年汇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乡村,全文共 1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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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乡村青年汇工作调研报告

为贯彻落实“人文、科技、绿色”青年行动计划,xx镇团委以争创“团建百强街乡(镇)”为有利契机,以团的活动阵地建设为核心,以密切联系青年、有效服务青年、积极引导青年为目标,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手段,大力推动青年汇工作创新,扩大青年汇的影响力,促进扶植青年就业、凝聚青年力量、丰富青年文化生活、服务青年成长发展。青年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简要汇报有关工作情况。

一、乡村青年汇建设基本情况

xx镇目前共有市级社区(乡村)青年汇3个,分别是利健足球活动中心青年汇、兴农天力农机专业合作社青年汇、水之露女子spa时尚会馆青年汇。涵盖的工作职能主要包括:信息宣传、便民服务、创业就业、交友联谊、志愿服务、文体娱乐等职能。各青年汇专门配备一名青年汇总干事专项负责。以“汇青年、汇活动、汇服务、汇信息、汇力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会员日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完善青年汇体系

(一)建立机制,规范管理。自青年汇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团委将此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议程,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管理章程、规范运作机制,做到定期联系、定点联系、定人联系的“三定原则”,即:每月至少两次到青年汇指导、领导小组成员每2人定点负责一个青年汇工作;建立每月例会制度。规定每月召开一次青年汇及青年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各个青年汇的工作情况和发展动态;建立重大活动汇总制度。规定青年汇在举办大型活动时,将活动方案向镇团委汇报,活动结束时上报活动总结,包括照片存档并在每月底上报上个月活动情况和下个月活动计划;建立互相帮扶支援制度。利用镇团委的资源和组织优势,积极为青年汇解决实际困难,聘请各方面的专家、顾问指导青年汇的工作项目,有效保证青年汇日常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在镇内三家青年汇中建立联动体系,达到活动同搞、会员同用、信息同享。

(二)以人为本,凝聚青年。青年汇服务会员主要以青年社团、兴趣青年会员、特定青年会员为主。本着会员特点开发适当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会员主题活动,使青年能在青年汇消费、工作的同时享受到团的青年服务。同时在管理层面,尽量吸引更多的青年专业人才参与到青年汇工作项目中来,同时优先解决本镇青年就业。

三、整合资源,开展特色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汇职能

青年汇是新时期联系、凝聚、服务青年的阵地和载体。通过开展健康性、娱乐性、互助性、公益性等活动,服务社区青年的学习、健身、娱乐、交友,引领青年社团、青年开展公益活动,服务镇域发展。

(一)汇服务、汇信息,促进青年成长成才

兴农天力青年汇成立以来,依托农业合作社的优势,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多项针对青年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和农机操作培训,培训青年农民200余人次,在进行系统化、多元化培训的同时免费为青年会员提供技术支持、专业服务,对会员在农业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随时指导,及时解决,为青年补充技术“营养”,促进青年增收致富。利健足球青年汇依托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和足协元老分会,每月免费开办青少年足球培训课堂,暑假期间免费开设足球夏令营;水之露女子会馆青年汇,每月定期开办美容知识讲座、中医理疗课堂,受到青年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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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企业医院剥离后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医院,工会,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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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医院剥离工会工作现状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医院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已成为现实。下一步还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所有企业医院都将从企业中剥离出来由政府管理。为了把企业转事业医院的工会工作做好,需要我们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找出可行性对策。

一、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的现状

1.职工现状。企业医院为企业投资建设、发展,与企业共兴衰。

多为建院时间较长,人员相对稳定,缺乏新生力量。非专业人员较多,人浮于事现象严重,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学历结构偏低,职称结构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人才流失严重,没有业务特色,职工没有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2.工会现状。工会人员少,有的还是兼职的。从素质来看,不少以前是工厂工人,没有工会工作经验,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了解,工作不规范,对工会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白,业务水平较差。工会经费落实不到位(因医院总体经济效益困难),工会活动没有专门场地,必备的活动设施很少,很难达到职工之家的要求。

二、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的难点

从企业转事业医院的现状来看,工会工作的难点如下:

1.特困职工多。由于企业经营的不景气,导致企业对医院投入不足。医院从企业剥离走向市场后,又失去了企业与医院医疗对口包干的关系,企业职工就医可自由选择,企业医院又没有其他的市场来源,在短期内难以占领医疗市场的份额,医院多年经营困难,经济效益难以保证职工的基本工资。

2.退休职工多。很多企业建厂都很早,一些企业的老领导、老同志年龄大后调到企业医院的又很多,导致企业医院老同志多,退休职工多。

3.活动经费少。由于医院的经济效益连年降低,工会的活动经费难以保证,又由于企业医院转事业后,管理方面不能很快适应事业单位的要求,使活动经费难以落实到位,受行政的制约很大。

4.专职人员少。由于企业医院的特殊性,在人员安排上往往是兼职的多,且主要精力不在工会,也不像单位工会主席多由医院的党委副书记兼任,因此工作力度不大。

5.人员流动少。由于医院的不景气,导致有学历、有资历、有职称的优秀人才不愿到这样的医院,本院职工因种种原因又不能适应“外边世界”的需要,影响工会活动的开展,又因人员素质偏低,也使得工会民主作用发挥的不好。

6.工作思路少。因工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原因,也因人员多年不变,与外界接触少、交流少的原因,使得工会在工作中沿袭老一套,没有创新。

三、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的对策

企业转事业医院工会工作面临诸多难题,工会工作要从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工作。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做好工会工作的前提是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会组织做保障。

2.立足全方位教育,提高职工素质。立足本单位职工的现状,长期不懈地对职工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等。

3.坚持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作为工会工作的灵魂。时代在发展,工会工作必须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只有这样,工会工作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4.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新的《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目前劳动关系已发生了深刻变化,职工利益受到侵害的事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组织如果不能很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将会失去职工的信任,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根基。

5.把坚持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作做为工会工作的基本方法。如何把工会工作做好,使工会工作在短时间内见成效,我的看法是要学会弹钢琴,学会抓重点工作。以关键的一点带动全盘工作的开展。再有就是抓职代会工作,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意识,同时规范医院民主决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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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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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抗诉案的审理引起的对相关问题思考

简要案情及裁判:    原审原告李某曾于1998年2月向法院起诉与吴某离婚,后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1998年8月,吴某向法院诉讼要求与李某离婚,后又撤诉。1999年1月,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吴某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长期分居,互不履行义务,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1999年6月25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一子由李某抚养,家庭财产按李某提供的财产清单依法进行分割。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XX年8月,吴某以原审判决关于家庭财产分割严重不公,原审时自己提出的相关财产请求未被原审法院采纳。同时认为导致与李某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李某有第三者,要求李某赔偿相应损失5万元为由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XX年2月,检察机关以该案原审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 检察机关随抗诉书一并移送至法院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诉人吴某提出的尚未分割的轻摩一辆,空调一台的票据,检察机关调查相关证人的调查笔录,李某因经营在税务部门纳税的谈话记录,税务检察报告,因漏税在税务部门的处理决定书及李某在离婚后在某储汇中心存款10余万元的查询记录等证据。 再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被告吴某提出的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按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但民诉法没有现定检察机关可以以当事人提供的新的证据及检察机关依职权调查的新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故再审法院以裁定形式从程序上驳回检察机关的抗诉。 评析 这是一起检察机关抗诉引起的普通再审案件,在案件的处理上曾有过二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依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既然已经再审,就应当在再审中对当事人提出的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原审中未出现的新的证据进行审查,经过再审审理,确定争议事实的真实性,如果经查实,确有部分财产未予分割,应重新作出再审判决,对尚未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体现再审的救济原则。另一种意见认为,抗诉机关以原判决事实不清,判决有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虽然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且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从当事人提供给抗诉机关的证据及抗诉机关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来看,均是原审判决中未出现过的新的证据。法律没有规定抗诉机关可以以新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相反,对当事人来说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就明确规定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到原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而认为抗诉机关的抗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从严肃执法角度,应驳回其抗诉。再审的结果是裁定驳回抗诉。笔者同意第二种处理意见。 但这起普通的抗诉案件,所涉及的以下问题笔者认为值得探究。 一、关于抗诉案件的审查立案问题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由于自身裁判错误,被上级法院发现并指令再审予以纠正,必须立案进行再审。但如果是由于抗诉机关的抗诉。上级法院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对下级法院来说,是否进行必要的立案审查,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实践中,对下级法院(笔者在这里主要指基层法院)来说,往往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而无须进行立案审查,从前述案件不难看出,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抗诉是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履行民事监督的独特方式,目的是启动法院再审程序对错案予以纠正。但法律规定抗诉必须在法院生效裁判出现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的情况下才能提起,且是向同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提起抗诉,由于不同于上诉,上级法院在不了解下级法院原裁判过程的情况下,很难发现抗诉机关的抗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因而也不会去审查抗诉机关抗诉内容,而是书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下级法院将本应立案时的审查转移到再审时的“审查”(实际是一种审理过程),人为地增加了法院人力、物力的开支,甚至浪费有限的审判资源,更为重要的是不合规定的抗诉,动摇了法院裁判的稳定性和既判力,有时甚至加剧公众对司法不公的错误认识,因而笔者认为对基层法院而言,上级法院在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时一并指令予以必要的立案审查,避免出现上述的几种情况。再说法律没有规定因抗诉机关的抗诉而放弃对抗诉案件的立案审查。 二、关于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 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也是检察机关能够提出抗诉的理由之一。为了对检察机关的抗诉正确与否进行准确的审查和判断,笔者认为有必要对该条款中“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进行分析和再认识。我们知道,如果据以认定某一事实存在的证据足以能够证明该事实的客观真实性,并能反驳它事实的,那么该证据就是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尽管由于在对某一事实证据的论证上由于证据的多重性而表现出在审判实践中对相关证据理解和把握上的不确定性,不难看出,既然是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证据,就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不存在足与不足的问题。因而,首先对该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应推定由于它不是直接证据,需要我们在判决、裁定前对它作出是否与法律规定的要件事实有逻辑上联系的推断,作出正确的采信与不采信的判断。而由于目前法官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对证据的采信上极易出现偏差,这亦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情形的原因之一。其次,抗诉机关如何以此条款进行抗诉,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0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理程序试行规则》第十一、十二条的规定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该条规定检察

机关不仅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进行全面地审查,同时对当事人要求补充证据,或者要求进行勘验、鉴定的,应审查是否属于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新的证据,只有在不属于新的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接受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可以依职权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有学者认为,由于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监督对象的不当性,决定了其监督方式的唯一性和监督时机的事后性,使得检察机关只能在裁判生效后进行监督①,为了监督的成功,利用职权帮助申诉人来收集相关证据(有时自觉不自觉地成为申诉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前述案件正是如此。有一时期则追求抗诉的数量,而忽视监督的质量,使抗诉这种监督的唯一方式显得极其随意。因而必须明确检察机关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只能就原审中提出的证据及认定的事实和裁判进行审查,当事人只能以其在原审中提供的而法院无正当理由没有认定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不能通过提出新的证据向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亦不应依职权进行调查以获取新的证据,更不应以新的证据来证明法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而向法院提出抗诉。 三、关于基层法院裁定驳回抗诉问题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诉讼认为不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依照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裁定不予受理,而对于不符合抗诉规定的抗诉案件,法院能否裁定驳回抗诉?有人认为,抗诉启动法院的再审程序,从理论上来说也是一种诉权,抗诉机关既可以撤回抗诉,法院亦可以裁定驳回抗诉。当抗诉经审查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情形,且是在抗诉机关不同意撤回抗诉的情况下,可裁定驳回抗诉:一是原判决、裁定不存在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能引起抗诉的四种情形;二是申诉人本应依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而向检察机关申诉,检察机关据此提出抗诉的;三是检察机关依据申诉人的申诉,以职权调查收集新的证据而向法院提出抗诉的(笔者认为不应包括民诉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笔者基本同意这种观点。虽然有一时期,检察机关追求抗诉的数量,忽视对抗诉的质量要求,出现法院裁定驳回抗诉的情况也属正常,但笔者认为裁定驳回抗诉应由立案庭在对抗诉进行立案形式审查时作出,而不宜由再审法庭作出,对基层法院而言,还应向上级法院报告备案。首先,由于法律规定,抗诉是由上极检察机关向同级法院提起,然后由上级法院指令作出原裁判的下级法院进行再审,下级法院再审是在指令的情况下针对上级检察机关的抗诉内容,因而对抗诉的处理结果必须报上级法院备查。其次,虽然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对抗诉案件必须再审,但必须是符合抗诉形式要件的抗诉案件,法院在对抗诉的审查过程中,不能因为检察机关有对法院生效裁判进行监督的权力而随意地使已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处于待定状态,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抗诉案件,由立案庭经审查后告知检察机关并建议撤回抗诉,否则,可作出裁定从程序上驳回抗诉。但是,经立案再审的抗诉案件,再审合议庭必须再审。在再审中,依据检察机关的抗诉,对原裁判进行是否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的实质审查,此时,要对抗诉的内容作出实质评判,如果原裁判存在抗诉所反映的问题,则须予以纠正,由再审合议庭作出新的再审判决。有一种情况,如果抗诉虽能反映出原裁判中存在一些问题,但不足以动摇原裁判的(不完全是实体判决结果的)则不能用裁定的方式驳回抗诉,而应是以再审判决方式维持原裁判在再审判决中对抗诉不予支持的理由作充分地阐述,一方面反映出法院接受检察监督的态度,同时作为抗诉机关也较能够予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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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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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并于2019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在**区的实施情况如何?从我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可见一斑,为此,笔者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一)刑事案件。我区未成年人案件主要为刑事案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以保护为立足点,教育为着力点,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二是对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未成年人,均适用缓刑;三是开庭审理时未满十八周岁且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四是通知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五是一律不公开开庭审理;六是对被害人为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被告人;七是坚持当庭法制教育,使未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八是认真总结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和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二)民事案件。近年的民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主要为婚姻家庭类案件、继承案件及侵权案件。离婚、监护等案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听取有表达意愿、表达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处理;继承案件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保障独立的财产权;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及时处理、及时结案,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生活;侵权案件中,如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在尽快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情况下,及时主持调解,督促责任人尽快赔偿被害人,让受害人能及时得到救助。

(三)行政案件。主要是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案件。如某网吧因为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而受到行政处罚,网吧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案件。

(四)执行案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执行案件,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执行兑现。对于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则依靠联动执行机制和执行救助机制,灵活解决当事人的困难,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五)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六进”活动,深入学校举办法制宣传讲座,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促使新生少年健康回归社会。法院要积极开展巡回审理、判后回访、模拟法庭、电视宣传、结对帮扶等活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使未成年人处处感受到社会的阳光和温暖,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二、未成年人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和成因

(一)社会联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机制未建立完善。工作中,未形成系统工程,仍然呈现“八仙过海”的局面,法院、公安、司法、群团组织、关工委大多时候仍是各自为战,协调配合不足,未形成合力。亟需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协调下的联动协作机制,将其纳入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统筹安排,分工协作,共同努力做好工作。

(二)法院少审机构不健全。就全国法院系统情况看,除试点中院、基层法院外,绝大部分基层法院还未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有的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内部附设了“少年审判庭”,机制、制度、保障不配套,不利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和综合管理。

(三)需强化家庭和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一些负有社会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机构、部门认识有待提高,工作中未严格依法办事,致使不时出现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一些家庭和家长不负责任,把家庭的未成年人当成“私有财产”,甚至放任自流,导致个别子女走上歧途。

(四)法制宣传教育仍需加强。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不够有力,致使存在“误区”、“盲区”,不利于法律法规的执行。

三、继续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建议

(一)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按照“坚持、完善、改革、发展”少年法庭工作八字方针,推动完善少年法庭审判管理工作。及时出台完善审理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统一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从组织机构上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院在案件审理中,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明确量刑的方法和步骤,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三)加强对未成年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别保护力度。新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办案人员要专业化、实行强制辩护制度、实行社会调查制度、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确立了讯问和审判时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制度、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规定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这些诉讼制度体现了对未成年当事人的特殊保护,使法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程序更有针对性,有利于通过诉讼活动为犯罪的未成年人创造改过自新和回归社会的条件。因此,法院对相关立法精神要深入进行解读,联系实际狠抓落实。

(四)建立回访制度。回访的对象不仅仅是未成年缓刑犯,还应包括其他判处监禁刑的罪犯,以及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中的未成年当事人,了解法院的裁决对其生活的影响,鼓励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要在党委、政府青少年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法院、公安、司法、共青团、妇联、文化、关工委等部门联动协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文艺演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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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部长,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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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调研报告

关心关爱党的干部,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应从完善制度着手,建立健全关怀机制,真正关心基层干部、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真情关怀基层干部。既要从政治上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又要从生活上给予物质关心。只有把千千万万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激发出来,我们的事业才会出现“万马奔腾”的局面。调研中发现:不少县乡基层干部都会反映“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今在基层一线工作压力大,心理负担重。这种情况提示了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进一步保护和支持基层和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干部,莫让他们辛苦又“心苦”。

一、景东县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主要做法

近年来,景东县着眼于干部队伍的长远发展,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基层干部的要求,切实关心爱护基层干部,积极探索在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能力突出的基层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一)更新用人观念,为基层干部成长创造良好氛围。坚持从大局出发,从长远出发,把培养选拔基层一线干部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组织部门结合景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基层干部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党政领导干部选任等工作中适当向基层一线干部倾斜,注重选拔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逐步形成了机关补充人员必须到基层去选拔,逐步使基层一线真正成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在XX年乡镇党委换届中,新提拔正科级干部11人,其中,乡镇基层工作的有9人,占81%;新提拔副科级干部10人,其中,乡镇基层工作的有8人,占80%。新提拔的5名乡镇长中,有4名是乡镇基层一线干部。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以提高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不断加大理论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基层干部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精神。在培养上适度给予倾斜和优先,即组织调训优先安排、参观考察优先安排、工作交流优先安排。XX年乡镇党委换届结束后,县委选派4名乡镇副职到上海跟班学习,通过优先安排培训和考察等措施,不断开阔他们的视野,提高综合能力。

(三)强化实践锻炼,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坚持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干部,通过采取“挂职、交流”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多层次地实践锻炼。通过上挂下派,帮助他们开阔视野、扩大知识面、提高政策水平和宏观思维能力,并在重要岗位上经风雨、见世面,接受考验、砥砺品格,锤炼党性、创造业绩,在实践中逐步成熟。XX年以来,全县共有62名优秀基层干部经过县乡“上派下挂”和部门交流锻炼后被提拔使用。

(四)坚持竞争择优,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注重竞争机制创新。健全完善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一系列制度,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XX年,印发了《景东县股所级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中层干部出现空缺的,原则上要实行竞争上岗,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二是注重考评机制创新。建立健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价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注重任用机制创新。在坚持干部标准的前提下,敢于打破常规,采取优先使用、敞开出口、腾出位置等办法,为基层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条件。XX年,通过公开选拔,有6名优秀年轻干部走上副科级岗位,其中,有两名“80”后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实现了年轻干部“小步快跑”;有1名优秀村支书走上乡镇副职岗位,对解决村干部的“出路”问题作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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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信贷,全文共 1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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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

农行信贷监管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社会的进步、农业发展银行内控制度的加强,尤其是今年综合业务系统成功上线后,信贷员下乡不能直接办理存贷业务,各项业务都必须在柜面上办理。农业发展银行走过风风雨雨十多年,老一辈银行信贷员进山村,跑田头,访农户,几乎是人到哪,金融服务就跟到哪,发扬“挎包银行”、“流动银行”的优良传统,为地方经济和信用社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容易出现农业发展银行“外勤不外,外勤不勤”的现象,有些信贷员成了专职“电话遥控员”。久而久之,信贷员与农户之间关系没有以前那样融洽,甚至相互之间产生隔阂。特别是现在农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如果信用社与农民之间相互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将会加大贷款潜在的风险。

针对目前这种现状,作为一名基层一线信贷员,我的做法是:

一、以“三个代表”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年青党员,我深知加强党性修养的重要性。一年来,我做到了“三个坚持”,即坚持每天通过各种媒体关注国内外政治事实,坚持参加每周半天的集体政治学习,坚持进行每周一个晚上的业余政治学习。保证了思想上的与时俱进。通过学习,我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进一步增强了理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准确性及执行政策的自觉性与主动性,进一步强化了搞好工作的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二、以“规范化管理”为契机,切实抓好计划信贷工作

信贷员业务素质提高注重一个“精”字,以前别人总说信贷底子差,其实主要就是因为信贷员综合素质差,很多人不会查帐、不会写调查报告,不会一些基本的规范化操作,针对这种情况,我有的放矢地制定了系统的培训计划。

1.是开展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信贷员加强政策理论的学习;

2.是坚持每月不少于两天的业务培训,加强对信贷员的业务知识的学习;

3.是加强兄弟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去年我们带领信贷员分别到了和支行进行参观学习,大家感觉收获很大。

4.是组织信贷员集中培训。我们先后组织了贷款资格的认定、信用等级评定、统一授信管理、对公转项电、大额现金支付系统、企业财务理论等多期业务知识培训。在培训后组织讨论,让信贷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提出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在市场化条件下如何做好信贷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这样既调动了信贷员的积极性,又使信贷员业务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水平都得到了提高。由于所学切合实际,相互交流,学用结合,所以效果良好。目前,信贷人员基本都能胜任本职工作,总体素质提高很快。为迎接新业务的开展作好了充分准备。

三、以工作岗位为平台,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来农业发展银行这段时间里,我特别珍惜领导们给予我这个施展才华的舞台,我感觉自己在各方面都得到了最大的锻炼。

一是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提高了协调配合能力。在信贷部这个岗位上,对内要协调部门、领导与同事的关系,对外要协调与企业、财政与政府的关系,对上要汇报反馈情况,对下要传达贯彻精神,这些是与在机关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的事情,我在短时间内就适应了这种角色的转变,适应了工作岗位的需要,在处理各种关系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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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留守儿童的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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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大会内司工委的要求,我们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对全市留守儿童的现状及关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已有163万农民进城务工,其中不少务工人员由于家庭经济负担较重、子女异地入学入托困难等原因,无奈将孩子留在了家中,从而形成了大量留守儿童。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未成年人总数为1473436名,留守儿童约有41万名(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27.8%),其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约有31万名(小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中学阶段的约有三分之一),处于学龄前的约有10万名。据某县统计,在留守儿童中,由单亲监护的约占26.5%,由祖辈监护的约占62.1%,由亲友监护的约占9.86%。此外,还存在部分留守儿童独自生活的情况,其中小学阶段有1048名,初中阶段有4069名。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我市留守儿童的成长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不少令人堪忧的突出问题:一是身体健康问题。有的留守儿童特别是监护人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的儿童,有时温饱得不到保证,部分留守儿童营养严重不良,并缺乏必要的卫生、保健、医疗条件。二是心理健康问题。留守儿童往往会表现出内心封闭、情感冷漠、自卑胆怯、行为孤僻、情绪消极等特征。三是学习成绩问题。由于心理问题的存在和农活、家务活的增多,往往学习成绩下降甚至逃学辍学。四是习惯养成问题。留守儿童极易受到不良生活和行为习惯的影响,再加上一些在外打工的家长以多给钱作为爱的补偿,养成了部分留守学生我行我素、自私自利、乱花钱、比阔气的坏习惯以及吸烟、迷恋网吧、打架、早恋等不良行为,甚至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五是安全保障问题。由于缺乏家庭管护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留守儿童又很容易成为各类犯罪侵犯的高危人群,容易酿成许多伤害事故。

主要做法

几年前,我市霍山县黑石渡镇一名留守儿童曾写下 世上只有妈妈坏,生了孩子她不带,跟着奶奶吃咸菜,根本没有父母爱 的打油诗,引起了一些老师的注意并开始踏上了解决 留守儿童 问题的 破题 之路。几年后的今天,在上级部门的重视和关心指导下,包括霍山县在内的我市各地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有了长足发展,关爱渠道不断拓宽,关爱内容不断丰富,关爱成效不断显现。各地主要做法和措施有:

一是加强关爱工作领导并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得到了我市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的重视,关工委、妇联、共青团、教育等部门和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相关的大普查、大调研活动,努力采取实际措施,为留守儿童撑起爱的蓝天。各地制定了《实施关爱留守儿童行动意见》、《关于实施农村留守儿童 暖心工程 的意见》;不少县区教育部门单独或联合其他部门制定了《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为切实开展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打下基础。霍邱县教育局还组织力量,对各乡镇学校关爱工作进行了督查。舒城县作为省、市级关爱留守儿童项目实施县,县和各乡镇都成立了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下发有关文件并制定了 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县领导组成立后,连续召开了县妇儿工委暨领导组全体成员单位会议、试点乡镇会议、工作汇报会议等,全面部署和推动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 ,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留守儿童、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风气。为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落到实处,金寨、霍山等地的乡镇、学校均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金寨县各村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思想、学习和日常行为情况;该县全军乡和青山镇等把关爱留守儿童作为服务流动党员和广大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时专门设置 关爱留守儿童岗 ,采取结对帮教、关爱承诺等办法,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并将关爱落实情况张榜公布。

二是积极探索推行 代管家长 等制度。针对留守儿童多为 隔代监护 ,监护人 无法管、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 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我市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推行了 代管家长 等制度。这一制度采取自愿原则,鼓励教师、班主任、团干部、村干部、老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等有条件的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 代管家长 或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通过 一对一帮一 的结对帮扶形式,努力弥补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帮助孩子们找回失落的亲情,也为常年在外打工的家长们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后顾之忧。为使这项制度收到实效,有的县区妇儿工委统一印发了聘书;舒城县有的中心学校还向全体 爱心家长 发出倡议书,号召他们与结对的儿童多交流、多接触,做他们的知心人、引路人;有的乡镇还根据实际制订了 帮扶合同 ,明确 爱心家长 的帮扶责任。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爱心家长 (包括社会热心人士)25114名,成为关爱留守儿童的一支生力军,并涌现出一大批认真履行 代管 职责的先进人物。如舒城五显镇 爱心家长 王守法,悉心为留守儿童蒋云提供生活帮助、心理疏导,曾在该镇留守儿童之家活动汇报会上介绍做法。

三是通过学校主渠道实施关爱。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关爱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健康成长。全市城乡许多学校在这方面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许多留守学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关怀。舒城县从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出发,积极实施了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展自我管理实践活动、定向培训监护人和班主任、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建立学校联系制度、创办留守儿童之家、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建立评价激励制度为内容的 八项行动 ,并取得了良好效果。霍邱县教育系统倡导各中小学开展 八个一 活动,即:签一份留守学生教育目标责任书、为每位留守学生建立一份档案、开通长途热线并要求学生家长每两周至少与孩子或老师通一次电话、班主任每学期发给留守学生父母一封信、动员每个教师至少当好一位留守学生的代理家长、每学期为留守学生参加兴趣活动提供一次专题指导、每学期专门召开一次留守学生表彰大会、开通一条心理健康咨询热线或一个心语小信箱。在实施 八个一 的过程中,该县一些乡镇和学校还做了大量创新性工作,实行了关爱留守学生信息卡等制度,千方百计拉近学校与家庭教育的距离。不少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吸引留守学生,并加强了对他们的生存、安全、法制教育,努力培养他们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独立生活能力。此外,全市目前共有各类家长学校2507所,在培训留守学生监护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裕安区作为全省第二批家庭教育现代化试点区,全区中小学都成立了家长学校,努力帮助留守儿童监护人提高管护水平。舒城县连续举办了留守学生班主任和监护人培训班,该县高峰乡聘请五桥中心小学副校长邹书平在全乡各村开展巡回培训,举办家庭教育知识讲座14场,培训留守儿童监护人350名,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是通过提供寄宿或托管实行管护。20xx年以来,经各级政府拨款,全市已建成30所寄宿制学校;一些地方在公办学校办学基础上,通过争取上级拨款和引入社会资金、个人集资等办法,新建男女生公寓和食堂,在较短时间内使公办学校具备了寄宿功能,解决了不少留守学生的实际困难。寿县保义镇民办兴华中学以寄宿制学校为依托,率先创建了 寿县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20xx年春学期共招收留守儿童766人,占该校学生总数的60.1%,为此学校进行了改建并兴建了一大批基础设施和室外娱乐场所。通过对留守儿童实行住宿、就餐、活动 三优先 ,督促留守学生与家长联系、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家访、招聘志愿者实施结对帮扶等措施,该校对留守学生积极实施关怀。今年,该校获得了省 留守儿童之家 的荣誉称号,全国妇联儿童部长和六安市委主要领导也前往看望慰问该校留守儿童。霍邱县岔路中心校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和教师集资等方式,建起了许多基础设施,实行封闭式的寄宿制管理,共招收寄宿制学生400余人,其中绝大部分是留守儿童;寄宿制开办以来,通过严格管理、实施关怀、加强帮扶等措施,许多留守学生成绩有了明显提高,自理能力、集体意识、互助精神有了显著增强。金安区施桥镇大窑村支部书记张克平已连续五年通过与家长签协议的方式,在家办起了留守儿童托管所,每学期为50多名不同年龄段的留守儿童提供食宿和监督辅导学习服务,同时还关心他们身心健康,给远离父母的孩子以家的温暖,为此他付出了许多心血。此外,有的乡村学校教师自发垫款建起学生食堂,有的利用家庭条件为留守学生提供收费寄宿。

五是积极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近年来市妇儿工委组织了以 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为主题的六一慰问活动,市妇联、团市委等积极筹建 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 留守未成年人之家 等场所。金寨、舒城等县也在部分乡镇创办了 留守儿童之家 并向全县推广。今年以来,舒城县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留守儿童办实事,让贫困留守儿童优先享受 春蕾计划 救助,给部分留守儿童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向留守儿童赠送学习用品等,据不完全统计,救助资金累计达10余万元。金寨县在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期间,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把向留守儿童捐款捐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方面都加大了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关怀力度。作为关爱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地新闻宣传媒介通过各种形式,加大了宣传报导力度,较好地营造了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配合、促进了关爱工作的开展。

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把关爱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关爱办法和措施不多,已开展的关爱工作广度、深度不够,一些留守儿童仍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一些基层组织对开展关爱工作还缺乏应有的积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 代管家长 代理家长 无私奉献的积极性有所减弱。受工作力度、经费、师资力量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学校与学校之间在关爱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等等。

二是不少留守儿童的寄宿需要得不到满足。据有关部门20xx年统计,全市需要寄宿的学生有228179人,已寄宿58935人(其中留守儿童28084人),未寄宿169244人(其中留守儿童132553人)。由于缺少足够数量的寄宿学校,不少留守儿童尤其是小学留守学生、家庭比较困难、独立生活且无人照看的留守儿童,仍然缺乏进入寄宿学校就读的机会。一些寄宿学校(包括社会个体开办的托管中心等)规模还比较小,条件比较差,又缺乏必要的政策指导,开办条件、生活保障、安全保障、教学质量、亲情关怀等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改善。

三是关爱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协调。有的地方妇联、团委、教育、文明办等部门往往从各自系统要求出发开展留守儿童工作,缺乏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政府的主导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长效工作机制未能形成。由于缺乏统筹协调,关爱工作基础不够扎实,规划难以制订,资源不易共享,工作很难到位,合力无法形成。同时,个别部门对关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情况不理想,效果不明显。这种状况不利于留守儿童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几点建议

提高认识,把关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出现并将长期存在的社会群体,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关系着广大家庭、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们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积极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议程。

强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社会关爱资源。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具有面广、量大、困难多的特点,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一要借鉴舒城县的经验,依托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立关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 党委领导,政府(妇儿工委)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 的长效机制,同时把这项工作纳入到有关政府部门及县、乡(镇)、村有关干部和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二要建立留守儿童工作的统计、监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及时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要注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推进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留守儿童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内容。四要巩固和完善 代管家长 等制度,加强对 代管家长 和监护人的培训,使他们掌握更多的心理学知识,同时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强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的关注,努力构建以留守儿童为中心的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三位一体的教育保护网络。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对寄宿制学校等的投入。各级政府应发挥好主导作用,切实加大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留守儿童活动室、留守儿童俱乐部、留守儿童食堂等的投入,不断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和参加社会、集体、文娱活动的需要,努力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和监护条件。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尽快把大力发展农村寄宿制学校等设施建设,列为全省民生工程。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保障和指导、管理工作,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同时,可制定有关政策,鼓励退休教师和其他热心人士创办符合一定条件的留守儿童托管中心等,并可考虑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从扶贫基金或其他有关基金中专门划出一块,用于对部分特困留守儿童实施救助以及对认真履职的 代管家长 等的奖励、补助和表彰。

发展并凭托县域经济,努力减少留守儿童数量。要积极壮大县域经济,努力增加就业岗位,为更多的农民工创造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本地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在积极做好宣传和保证一定工资标准基础上,优先考虑录用留守儿童家长,使他们能够在本地或附近找到工作,和他们的子女生活在一起。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让外出务工潮变成回乡创业潮,增加农民实际收入,减少外出务工。同时也要告诉家长,在决定外出谋生前一定要周密思考,多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前途。此外,应积极推动国家立法,采取各项有效措施,保证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入城市后能够尽快入学,接受具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质量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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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学生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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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身体健康情况调研报告

一、调查背景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生活习惯亦随变化。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的提高,养成挑食的坏习惯,不注重饮食结构,致使营养失衡。好吃的零食,好吃甜食在学生中是存在的,这样的饮食对学生的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

许多中学生不吃早餐,应付中餐,晚餐不在乎,使正处于长身体阶段的中学生面黄肌瘦,身体免疫力差,频繁生病。更另人担心的是许多人买吃的不看保质期,时常买到过期食品。而街头小吃的流行,更是加大了学生的饮食卫生问题。除了饮食卫生,就是中学生的校食堂的问题了,有的学校食堂卫生状况令人担忧,餐具不干净,饭菜不卫生,不时会发生学生中毒事件,使学生、家长忧心重重。

现在的中学生大多有叫外卖的习惯,或是不在学校食堂吃饭,很有一些女同学也朝这方向去发展,为了形体的美,或者是说找一些借口不在学校吃饭,说学校食堂饭菜不好吃,排队时间太长,饭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不过根据我们的调查一些学校食堂的卫生饮食也确实有问题,例如饭菜里有石头、昆虫,甚至烟头等这方面的问题,食堂的这么不注意,当然就加大了中学生在食堂饮食的逆反心理。问题很明显就出来了。所以说如果说住读学校要求一定要在学校食堂就餐,那么食堂就更应该注意饭菜问题、清洁工作,加强这方面的管理。至于学生呢?要改变长期认为学校食堂漏洞的问题,出现问题要及时于食堂相关部门反映。这样学生与学校双方配合,才能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

1、关于正餐的分析。

经过校内大部分学生询问得知,有许多学生有不吃正餐的习惯。不吃正餐的主要原因是:时间仓促,其次是为了减肥。只有少部分表示不吃正餐是由于饭堂伙食差,没胃口。不吃正餐,那些中学生就选择叫外卖、面包和方便面代替正餐,更有少部分人以零食作为主食。

学习任务繁重使中学生深感时间的不足。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更使本来就紧张的时间更显紧张。为求学业和活动间的平衡,大部分学生会从生活时间中挤压,如吃饭、睡眠的时间。于是就有学生出现有不吃正餐的现象。饭堂的伙食是经学校管理,食物安全系数相对较高,营养结构比较科学合理,价格也比较公平。选择饭堂的伙食,不仅有安全保障,而且有利于中学生的身体发育、节约金钱。然而在饭堂打饭要浪费时间,这无疑使时间紧张的中学生舍而避之。而有的中学生特别是女同学,为了追求形体美,忍饥挨饿,以至营养不足,更有甚者危及生命健康这种盲目的行为无疑是不可取的。

因此,尽管时间仓促,中学生还是应该食用正规的正餐。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中学生才应考虑以其它食品代替正餐。而正处身体发育中的中学生更不应盲目追求形体美而对身体造成伤害。

2、关于中学生食品的安全意识分析

中学生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会选择购买食品代替到饭堂吃饭,那么中学生对购买食品的安全意识又如何呢?

少部分的中学生在购买食品时会看食品的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如知晓食品过期后不会进食该食品。由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并不高。只有约为一半的中学生会注意食品包装上的信息,这无疑加大了中学生食物中毒的风险。在面对食物中毒的情况时,有的中学生会选择自行急救,或马上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有的会先找些药吃,或因情况而定,甚至有的会置之不理。由此,我们可得知大多数中学生能正确处理食物中毒的现象,但仍有少部分中学生没有意识到食物中毒的严重性并及时进行处理。所以,引导中学生正确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是十分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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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3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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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农村公路现状

我市辖19个镇(乡),共有534个行政村,总人口68万人,辖区面积1208平方公里。农村公路1340.133公里。县级公路134.701公里;乡级公路59条665.072公里;村级公路296条545.36公里。其中一级公路75.573,二级公路181.396公里,三级公里148.090公里,四级公路935.074公里。农村公路桥梁13093.3延米/286座,其中需要维修49座占桥梁总数17.1%。农村公路列养里程乡道776.7公里占总里程58%,村道351公里占总里程26.2%。随着农村公路建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市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建管体制,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政府支持,交通统筹,镇(乡)牵头,群众重视的农村公路建管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二、近几年取得的成绩

1、农村公路建设规模日益扩大,路网日趋完善。

在20xx年我市共新建二级以上农村公路60.5公里,完成总投资61500万元。投资29000万元建成暨特大桥一级路工程;投资22600万元新建西部连接线至**段35公里,完成5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和全部路基工程;投资2800万元新建公路至**段路基工程;投资4500万元建成至新建工程。我市公路网主骨架日趋完善。

2、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职能不断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不断完善。19个镇乡中9个已组建农村公路管理所。这两年里农村公路管理所在农村公路养护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是建立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我局按照“镇(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并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上级补贴、企业赞助和其他资金多渠道共同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筹措机制。目前我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镇(乡)自行负责,对于农村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任务按照*政办〔20xx〕82号文精神以奖代补形式下发。我局暂定农村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补助资金标准为乡道每年每公里20xx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

3、树立典型,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我市镇(乡)众多,区域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均衡,不同镇(乡)的养护情况也千差万别。在工作中根据各镇(乡)自身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树立典型,选择有代表性的乡村,摸索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养护管理模式。每个镇(乡)都要选出2-3个典型村,3-5条示范路,以点带面,涌现出大五里乡、杨各庄镇典型乡镇,并逐步在辖区范围内推广。

4、加强督导考核,提升农村公路管养工作。

为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更便于操作实施,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搞好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手段,逐步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目标,健全考核内容。为此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从组织机构、养护标准与要求、路政管理、公路绿化、沿线设施、内业管理等六方面逐项考核,建立了周督导、月调度、季初评、年考核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住实效。

三、存在三点不足

1、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

按**市人民政府20xx年82号文件要求,《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各镇(乡)政府负责,按近两年情况看,我市9个设有公路养护管理所的镇(乡)中每年度列入乡村公路管养费用超过10万元的仅有一两个,超过5万元的有四五个,就目前各镇(乡)的乡村公路里程来讲,这些养护资金是不能满足日常保洁和畅通需要的,所以有的镇(乡)就仅对重要的一条或两条路段进行养护,其余公路则处于“失养”状态。

2、农村公路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我市至今已有9个镇(乡)设立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2个镇(乡)挂靠在土地所,5个镇(乡)在城建办,2个镇(乡)成立了交通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除了我局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外,各镇(乡)安排的专职养护管理人员基本上没有,兼职的管理人员也多少不一,最多的达7人,最少的有1人。按养护规范要求,每个镇(乡)的农村公路折合二级路达50km以上时,就应设管理人员6人,按我市《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管理所人员不少于3人。同时,我局对镇(乡)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力度和频率相对不足。

3、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性尚有不足。

我市农村公路管理仍在粗放型管理阶段。主要有以下几点不足:

(1)公路档案不齐全。包括简单的公路修建年限、公路标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接管手续等资料缺失。

(2)执行 养护标准不统一。

我市在20xx年82号文件中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标准,但在近两年实施过程中各镇(乡)执行养护标准不统一,包括路肩养护,清扫范围,沿路标志标牌设置,安全设施设置等。对桥涵检查重视程度不足,特别是现阶段我市存在49座急需维修的桥梁,危桥数量呈不断增加趋势,桥涵管理尤显重要。

(3)公路大中小修的

管理不到位。

按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文件要求,农村公路大中小修计划在年初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按要求竣工后,由交通主管部门验收,按工程量核拨补助资金。现我市有的镇(乡)不能按时上报计划,延迟我局上报省市计划,使工程项目缺报或漏报。有的工程计划竣工后省补资金约占2/3部分已到位,但市县自筹的1/3部分没有着落。而且有些镇(乡)大中修工程未按程序进行严格控制,造成该修的未能及时修复,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

(4)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尚待提高

我市农村公路乡道660.072km,村道545.36km,总计1340.133km。各镇(乡)对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不足,时常有损坏公路设施、绿化树木、堆积杂物等现象,造成农村公路通而不畅。我站有路政管理人员7名,车辆一台。县道134.701km的路政管理工作尚勉强完成,相对于农村公路如此庞大的公路里程来说人员车辆配备严重不足。

四、几点建议

1、多方争取资金,由我局重点核拨养护工程(大、中、小修)补助款,各镇(乡)负责日常养护经费。

按省交通厅、财政厅的经费补助标准,乡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3500元、村道养护工程款按每公里每年1000元,这些资金中有省补占约60%,市县补占约40%。此项资金全部到位后,我局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节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我局可按年初计划核拨养护工程款补助,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有利于农村公路管养。

另一方面各镇(乡)政府仍应多方筹措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经费,一方面来源于乡村自有资金,一方面还可来源于受益企业、个人资金捐助,还可试行多元化融资方式,实现公路养护资金的资本化运营。

2、进一步完善管养体制

在20xx年,我市政府已发文明确了乡村公路建养主体是镇(乡)政府,在镇(乡)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所。到目前看仍需进一步完善,首先管理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的上报与信息传达。同时受交通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按要求完成每年的计划验收、检查等工作。其次,各镇(乡)在我市政府迁政办{20xx}82号文件的要求下,尽快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养的职责与流程,明确每条路线养护责任者,可采取季节养护、村民养护、承包养护等多种方式。再有交通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养进行统筹规划和指导,并采取考核的办法定期检查,督促各镇(乡)做好管养工作。

3、实现规范化管养

对全市农村公路实行档案化管理,包括该路的初期设计、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管养的技术档案,隶属关系,管养人员情况等,还包括桥涵检查资料、维护资料等镇(乡)都要详细建档。

在每年底都要对路网数据更新,加强连续性,数据共享,及时准确,为我市多争取农村公路补助资金。

对我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标准进行广泛宣传与传达,使各镇(乡)都认识统一,然后逐步落实,并且在制定的定期检查中进行验收考核。对安全文明设施建设、对大中修养护工程的管理,都作为检查的重点,作为核拨工程补助的主要依据。由我局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80%以上;由镇(乡)管养的农村公路全年好路率应在60%以上。农村公路的管养情况的优劣由交通局考核上报市政府,该项应列为市政府对镇(乡)年终考核的一项指标。

4、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镇(乡)是农村公路管养主体,可协调当地的各个行政部门做好路产路权的维护,控制违章建筑和私设平交道口等。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部门不断延伸执法范围,充分宣传路政法律法规,治理农村公路、红线控制路面抛洒治理力度,也要兼顾农村公路治超工作,以利于农村公路更好的服务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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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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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畜牧业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并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畜牧业是我市农业生产中的传统产业,在为农民增收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我市农业特色产业之一,是我市未来重点经营的产业项目。深化特色产业的发展,对我市今后的经济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一、产业现状

1、生产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创建畜牧大县为载体,以农民增收、牧业增效为目的,不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重点抓好畜牧产业化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畜牧兽医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畜牧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增强畜牧经济综合实力,实现了畜牧产业快速发展,全市生猪存栏65万头,牛、羊分别存栏8.3万头、4.5万只,家禽存笼195万羽,长毛兔存栏12万只;全年生猪出栏85万头,出笼家禽298万羽,实现牧业产值12亿元,农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1550元。通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市畜牧事业发展有五个方面的明显进步:

(1)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有突破性发展。通过政府强力推进,惠牧政策拉动、办试点带动、激活了民间资本投资畜牧业的热情,标准化规模养殖势头强劲。建成万头猪场一个、生猪标准化150养殖模式猪舍30栋、10万套种鸡场一个、1万只以上的蛋鸡场10个。去年8月上旬,市人民政府在汪营镇召开畜牧产业发展推进会,8月中旬州政府在利川召开规模化养殖现场会,从而我市的规模养殖有了亮点、激发了群众投资畜牧业、发展畜牧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带动了全市畜牧产业的快速发展。

(2)畜禽品种改良有明显进步。近三年,市政府列支专款,每年引购良种公猪20头投放到养殖大户,建好了100个生猪中心人工授精站,能繁母猪达到5.8万头,能繁母猪可以突破6万头,加快了生猪品改进程,生猪三元杂交率达到65%以上。

(3)动物防疫工作成效明显,没有发生大的疫情。近年来,国际国内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每年市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并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市对乡镇的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内容,同时落实了相关的防疫工作经费,防疫的质量和效果明显好于往年。

(4)党和政府的惠牧政策得到落实。一是落实了中央的能繁母猪补贴、保险政策;二是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川市创建畜牧大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利政办发[]2号)文件出台的六项奖励扶持政策得到了较好的宣传和落实。

(5)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逐步发展壮大。多仁多实业有限公司年屠宰禽类加工300万只的生产线于6月正式投产,产品销路看好,目前正着手准备迁入工业园区;土家牧业有限公司30万头生猪肉联加工厂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总投资800万元,完成了征地60亩、三通一平、规划设计和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主体工程即将动工,可在底前建成投产;乐福畜产有限公司购销加工兔毛450吨,实现销售收入5500万元;五洲牧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饲料加工厂正在安装和调试设备,预计在本月下旬正式投产。这些企业的建设、发展、壮大,改变了过去我市无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格局,拉动了畜牧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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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在建设南京现代化标志区进程中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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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南京现代化标志进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思考

“一城三区”城市扩张布局中,作为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标志区的河西新城,对城市化进程和沿江开发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河西新城的建设全面加快,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搞好这部分人员的管理,维护地区的稳定,成为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区”活动中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对河西建邺新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专题调研,拟就在建设现代化标志区的进程中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谈些认识。     一、流动人口的现状及作用     现状     原江东部分地区、建邺区后,流动人口成倍增加。基本状况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规模总量看,具有增幅性。区划前,建邺区流动人口保持在5万人左右,区划后达10万多人,随着奥体中心等标志性建筑全面开工,流动人口还会激增。     从从事职业看,具有广泛性。除了雨润等产业化集中用工外,大多数从事建筑、收旧、贩运、种植、加工、餐饮、服务、拾荒、游医等职业。     从人员来源看,具有地域性。主要来自于省内的苏北地区,省外的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等省份,其中河南籍占30%,安徽籍占30%,苏北地区占20%。     从居住地点看,具有边远性。流动人口大多居住在环境比较差、卫生设施缺乏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居所多为工地工棚和简易民房。     从滞留时间看,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在一年以下的占50%以上,一年以上至二年的占20%左右,二年以上的占25%左右。     从年龄层次看,具有青壮年性。在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仅占9%左右,18岁以上至50岁的劳动适龄人员占80%以上。     从文化结构看,具有不适应性。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不到10%,多数人员只能从事体力型职业,远不适应新城建设发展的需要。     作用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应该具有一个客观、正确的态度,看到他们对新城建设和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他们是城市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许多重点工程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缓解了城市中一些苦、累、脏、杂、险工种劳动力缺乏的矛盾;二是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流动人口大多从事第三产业,弥补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服务行业网点的不足,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要;三是带来了项目引进、资金流入。外地来宁落户和投资经营的企业,为经济发展了注入了活力;四是沟通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商品流通。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扩大了消费市场,促进了经济繁荣,增加了财政收入。因此,从根本上说,流动人口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开发,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     二、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及原因     在肯定流动人口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诸多新问题:     1、城市设施的压力加大。10多万流动人口聚集到建邺,他们即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给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带来了很大压力,有些方面处在超负荷运转。     2、社会治安的隐患严重。流动人口来自各地,成分复杂,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夹杂其中,是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一是犯罪率居高不下。从刑事案件发案情况看,流动人口作案占整个刑事案件的57.3%;二是侵财型犯罪突出。流动人口作案的侵财性案件达80%左右; /> --> 城郊结合部地区居民、村民出租的私房成了不法分子落脚、结伙的场所,成了卖淫嫖娼、赌博涉毒、制假贩黄、非法游医的窝点。     5、监管约束的严重失控。一些流动人口居住集中地无党团组织,无行政管理,成了“自由王国”。     6、计生管理的难度加大。流动人口青壮年居多,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妇女总数80%以上,许多人没有流出地的生育状况证明,超生、逃生现象屡有发生。     7、在管理上出现“四大矛盾”。当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管理上的矛盾较多,突出表现在:一是大规模的外来流动人口与城市薄弱的管理力量的矛盾。以建邺区为例,建邺区常住人口23万多人,而流动人口也有10多万人,比例接近2:1,急切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然而现有的管理机制大都是临时性的,一些工作还未真正管到位。二是无法可依与执法不严的矛盾。流动人口管理中,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备;另一方面,有些已出台的政策法规未很好地执行。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存有很大空间。三是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的矛盾。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目前为流动人口提供完备的服务机制条件尚不具备。四是条条管理与属地管理的矛盾。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中街道、社区(村),很难协调得动省、市属的部门和单位,更难以对这些部门和单位进行制约。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难到位”:首先,认识难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不能适时调整管理措施,被动应付,满足现状。其次,协调难到位。对流动人口管

理是一个系统复杂工程,往往涉及公安、市容、工商、文化、计生、房产、卫生等许多部门,有的地方和部门是重收费轻管理,甚至是只收费不管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造成一些非法游医、制售假文凭和劣质食品加工窝点屡禁不绝。第三,教育难到位。流动人口大多来自于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文化水平较低,又没经过专门的劳动技能培训,而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的法规教育、文化补习、技能培训等还比较缺乏。第四,服务难到位。从总体上说,流动人口属社会的弱势群体,而根据他们的生存状态提供心理疏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劳务中介、技能培训、房屋租赁、婚育指导、入托入学等方面空白点还较多,不能适应外来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的趋势。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人口流动既是一个古老的课题,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遇到的新的课题;既是一个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共性的问题,又是在建设xx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标志区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避其短而扬其长。近年来,建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从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指导思想,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管理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对策和措施: 1、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树立平等相待的意识。《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样平等地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的权利。据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必须树立平等相待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凭劳动挣钱、创业是主流,为我们的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在态度上热情,从感情上贴近,变“反感”为理解,变“?html> /> --> /> --> /> --> ?00条,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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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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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社会弱势群体保护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社会群体在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能力上也产生两极分化,导致一些群体在日常生活中的缔约能力(交易能力)及诉讼能力(诉讼承受力)相对低下而无法实现其基本权利,从而形成法律意义上的社会弱势群体。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如同在自然界一样,都会有弱者存在,这是不需争论也无法消除的客观事实,关键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确认并通过制度保障的形式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权利。由于现有法律不足以适应这种群体分化的现实,无法完全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故需在法律理念更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多方位、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社会的实质公平和社会关系的和谐。本文以工业社会普遍存在的三大弱势群体——劳动者、消费者及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触电事故)损害赔偿请求权人为典型,从民事审判实务的视角来探讨上述课题。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

社会弱势群体作为一个集体名词,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法学范畴,而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的概念。“弱势”是相对于“强势”而言的,因此社会弱势群体就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是对社会人群根据一定标准进行比较的结果。从社会学角度来讲,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性资源分配上的共同差别表现为经济利益、生活质量和承受力三个方面的共同特征即同一性,这种同一性表现在:贫困性;低层次性;脆弱性。主要涉及贫困者群体、残疾人群体、精神病患者群体、失业者群体等。法学上的人是由种种权利和义务构成的抽象综合体,法学上的弱势群体不同于社会学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并不是从社会现实生活中描述出来,而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观念和社会现实情况而主观设置的标准,主要是指在日常交易或缔约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在纠纷处理中诉讼能力较差、以致不易实现自己基本权利的特定法律主体。笔者以为,从法律的发展来看,随着人类向工业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雇佣规模越来越大,企业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类工业事故也在不断增加,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消费者、事故受害人成为现代社会最典型和数量最为庞大的弱势群体。

上述法律主体成为社会弱势群体,在法律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1、隶属关系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不仅身份关系产生隶属关系,一些合同关系同样可以产生隶属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即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隶属关系,劳动者在合同关系存续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处于经济上的依附关系。

2、信息的不对称。虽然在一些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并不存在隶属关系,但由于双方对信息掌握程度相差较大,造成双方市场交易地位的实际不平等。如消费者与经营者特别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虽然在合同关系中是平等主体,但由于消费者相对于经营者,在销售信息、技术知识方面的获取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导致双方的交易地位实际上并不平等。在医疗事故法律关系中,相对于掌握专业技术及医疗信息的医疗机构,事故受害人在信息上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3、经济力量的差距。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组织的实力不断增大,自然人与经济实体间的资源占有能力更显悬殊,导致两者在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实现能力不平等。

4、生理原因的脆弱性。随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及触电事故的不断增多,事故受害者形成一个数量众多的群体。因自身生理及精神上的脆弱性,导致事故受害人对自身权益的维护面临诸多困境。

5、制度的不利影响。就弱势群体的诉讼能力和诉讼承受力而言,需要的是及时、高效、简便的纠纷处理机制,但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及民事诉讼制度的诉讼成本过大,不利于弱势群体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我省涉及弱势群体诉讼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争议案件

1、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特点。从审判的情况看,我省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起诉到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1995年至XX年,全省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年平均增幅达38.67%,其中,XX年全省法院共新收一审案件件,比XX年增长%,比1995年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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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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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环节补充侦查案件状况调研报告

检察院公诉过程中的补充侦查活动,是刑事诉讼活动的一个重要诉讼环节,它对于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公诉机关的补充侦查要求,往往得不到侦查机关的良好回应,甚至退而不查、查而不细、悬案不报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突出问题影响公诉案件质量,拖延诉讼时间,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笔者试以对**县人民检察院XX年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一、XX年来退补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数量上看,退补案件数呈现上升态势。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6件,其中退补案件18件,占19%;XX年我院共受理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1件,其中退补案件21件,占23%;XX年1月至3月,共受理刑事案件26件,其中退补案件7件,占30%。

2、从补充侦查案件性质来看,多为两抢一盗案件、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案件。XX年退补的18件案件中有13件为该五类案件,而XX年退补的21件案件中有15件为该五类案件,XX年退补的7件案件有4件该五类案件。

二、司法实践中退补案件的原因分析

(一)立法方面的原因

如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但对鉴定的时间只规定在审判阶段不算入审判期限,这就意味着在审查起诉阶段中,必须算入审查起诉期限中,因鉴定结论往往是案件的核心证据,重新鉴定的结论出来之前,公诉部门不能对案件审结,这就导致只要出现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案件就必须退补,因为重新鉴定的时间一般占用了审查起诉期限的大部分时间。如胡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案,在审查起诉期限还有10天时间里被害人李某对伤情申请重新鉴定,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重新鉴定仍未得出结论,检察机关只能退回补充侦查。又如规定了检察机关可以自行侦查,但对自行侦查如何计算期限等问题未作规定,且基层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呈饱和状态,基本上难以腾出时间、精力去补充侦查,这样使得该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二)侦查机关的原因

1、言词证据缺乏系统性。部分侦查人员证据意识淡薄,讯问或询问的内容缺乏关联性、针对性、系统性,而该证据在移送案件之前又未有针对性地再进行复核,这便很容易使该类证据与其他证据产生矛盾,在相当程度上削弱了该类证据的证明力。如在部分案件中缺少对犯罪嫌疑人的系统的讯问笔录,往往需用几份口供才能反映整个案情,而当这几份口供之间在内容出现相互矛盾时,事实便难以认定。这类问题在多人多次的重大复杂案件中尤为突出。

2、自首材料缺乏规范性。实践中,反映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的证据主要有两种,即《抓获说明》和《报案情况说明》,所谓抓获说明实质上就是公安民警的证言,本应按照制作证人证言笔录的程序进行制作,或写明身份亲笔书写证词。但实践中,往往由承办民警制作一份抓获经过说明来代替证言,有的写得简单潦草,有的不是抓获行动参与人所写,有的甚至连详细经过也没有记载,难以与其他证据互相佐证。

3、现场勘查违反法定程序。部分案件中进行现场勘查的民警并非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民警,他们的程序意识、保护现场的意识不足,导致《现场勘查笔录》制作粗糙,流于形式,甚至时有违法办案情形发生。如在几起现场勘查中,办案民警邀请的见证人均为本案中的被害人,该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关于“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案件无关的公民作见证人”的规定,使得见证行为因情感、利益等因素的影响而蒙上主观色彩,从而使见证人对诉讼行为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证明失去说服力。

4、未成年人的年龄证明材料不充分。由于传统因素,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的户口登记为阴历,且因农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经常有错登现象,而公安机关往往仅调取网上户籍材料,对是阴历还是阳历在所不问不查。如办理张某等人盗窃一案时,按照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上的记载,张某在案发时已满16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后承办人经自行补充侦查,找到了张某的生父母、养父母,询问了村里干部,又走访了张某的同龄朋友,最终查证张某作案时才满15周岁,没有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遂建议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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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最新2024年调研报告:中国新车品牌将达国际水准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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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8年调研报告:中国新车品牌将达国际水准

4月26日,上海车展迎来普通观众日,观展人次超过14万。

逛完世界上最大的单体展馆——上海“四叶草”展馆,上千辆汽车参展,记者最大的感受是:汽车产业就像当年的手机产业一样,正在经历从功能型向智能型的过渡阶段。展厅负责人一开口,三句话不离“大数据、云计算、车联网”。

阿里、小米、乐视进军“互联网+”汽车

汽车+互联网=“互联网+”汽车。

上海车展开幕第三天,阿里巴巴首度对外解读了有关汽车的战略布局,宣布联手整车、二手车等企业,上汽集团、宝马、捷豹路虎等40家企业成为首批战略合作伙伴。

据阿里汽车事业部规划,上汽集团将与阿里联合打造“互联网+”汽车,阿里负责设计新车的数字娱乐系统、云计算、地图和数据分析系统,上汽集团将提供汽车开发专业技能。阿里旗下淘宝、天猫和聚划算将分别主打汽车后市场服务、整车市场和团购。此外,高德地图团队也将加入进来,围绕车联网及地图导航进行产品开发。

20日,奥迪天猫旗舰店正式上线,首发车型为奥迪tt。

同一天,乐视与阿斯顿·马丁共同启动研发项目,联手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汽车技术,为中国和全球市场的阿斯顿·马丁客户带来车载互联网服务以及相关人机交互技术。

小米也于23日宣布,将与宝马合作,在苏州、重庆、杭州、上海等全国10个城市开启bmw全系体验日,届时受邀用户不仅可尽享bmw全系试驾,还能试玩小米智能家居产品。这是小米第一次跨界汽车领域,爆发力不容小觑。

从“带轮子的沙发”,到“装有四个轮子的电脑”,再到“移动互联网的终端”,汽车的角色正在发生深刻质变。

一个新战场群雄逐鹿新能源

曾经牛气冲天的特斯拉放下身段,首次参加上海车展,宣布将在中国推出特斯拉家用电池;丰田氢燃料电池车mirai也首次在中国亮相;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等著名车企,皆推出了油电混合或纯电动的新能源汽车。

国内车企不甘示弱。大部分国内品牌同步展出新能源车型。长安汽车在车展上首发cs75四驱版和全新中大型概念车两款全新车型。比亚迪参展阵容全是新能源车,除市场上热销的“秦”和e6,另有e5、t3两款新车首次亮相。“绿色环保是汽车产业转型发展的大方向。”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徐平介绍,国内新能源汽车去年销量同比增3倍多,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东汽车“”战略目标之一。

上海车展上,东汽发布5款新能源车,吹响创新与升级的号角。

告别“低质低价”国产车亮出自信

吉利展台,帝豪概念车和博瑞礼宾限量版被观众团团围住;首次亮相的长安cc概念车博人眼球。

如果不是熟悉的车标,单看汽车外观和做工,已经很难将它们与一线合资品牌区分开来。

全球知名汽车质量调查机构君迪(j.d.power)发布的新车质量调研显示,中国品牌与国际品牌差距降至历史新低,6家中国品牌已经超过主流汽车品牌平均品质,预计中国品牌品质有望在未来4年追平国际品牌。

数据显示,国产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已连续3个月上升,一季度国产品牌乘用车市场份额达到43%,比上年同期提升4.2%,其中在suv(城市越野车)和mpv(多用途商务车)细分市场,中国品牌市场份额分别达到56.4%和90.6%。

作为湖北本土车企,东风汽车公司也在自主品牌车上发力。“东风将通过与psa的全球战略联盟,加强双方在‘共同研发中心’(dpct)等项目上的深度合作,提升自主品牌汽车研发能力和品质质量,深耕国内三四五线城市市场,开掘南美、非洲、中东等发展中国家新市场。”徐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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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石油企业人才管理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猎头,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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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人才管理调研报告

近年来石油企业人才流失现象加剧,流失率逐年增高。虽然企业人员有合理的流动是正常的现象,也是必要的,但当前石油企业员工流动存在不合理性。一是流失率过高,如有的企业已高达25%;二是流失人员中有较大比例是中基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这些人有专长,有管理经验,是企业的中坚力量。因此员工高比例流失,不仅带走了商业、技术秘密,带走了客户,使企业蒙受直接经济损失,而且,增加企业人力重置成本,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也影响在职员工的稳定性和忠诚度。如不加以控制,最终将影响企业持续发展的潜力和竞争力。

过去,我们说某个单位的人才流失是否严重,看其跳槽出去的人占总人数的比例就可判断,对人才流动相对少的单位便认为其员工的忠诚度高。实际上,这种看法是片面的。人才流失是否严重,不单是看那些将关系迁出或与单位解除了聘用合同的人有多少,还应当看有多少留下来但不出力或出力不够的人。如果一个单位有很多人有才而没有使用,或受到某些制约不能让其尽展才华,那就意味着这个单位存在另一种人才流失,即内部流失。笔者试图就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管理对策作些探讨。

一、人才流失原因分析

根据调查分析,近年来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员工对个人的职业发展满意度低

据对石油企业员工所作的职业发展的满意度调查中,表示满意的所占比重仅为58%;表示不满意的却占到17%,而持一般态度即说不上满意和不满意的占到了25%,两项共占42%,这表明了不少员工对于职业的平淡和中庸态度,对职业发展不满意程度还比较高。

(2)员工对薪酬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薪酬满意度调查看,大部分被调查员工都在抱怨薪酬低。认为采油企业经济效益较好,而薪酬、福利待遇等比较低,与付出的努力不相称。另外,在员工绩效过程中,由于员工间的岗位关联度低,而岗位分工比较细,考核依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与员工之间的融洽关系的好坏,致使考核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有诸多的人为因素和感情因素,造成员工的薪酬公平感比较低。

(3)员工对企业培训方式及效果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培训措施及效果满意度调查看,很多员工认为:第一,我们的培训存在重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缺乏明显的效果。培训的内容脱离实际,培训形式过于简单,导致学员厌恶培训。第二,培训不规范。培训计划实施不能一以贯之,培训的时间安排随意性很大,没有专门的培训管理制度,缺乏相应的培训规范和培训指导教材,一旦遇到其它活动时,首先让路的就是培训。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是依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员工的需要,而是凭感觉、照搬其它企业的培训;对培训的授课内容也缺乏必要的检查。第三,培训方法单一。企业培训还是采用最简单的课堂式教学,单纯的理论灌输。

(4)没有真正建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企业文化转化为员工精神财富的满意度低。

从对员工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建设的满意度调查看,一是企业文化的认同感低。企业文化并非只是高层的一己之见,而是整个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只有得到大家认同的企业文化,才是有价值的企业文化。二是对人的尊重体现不够,是企业文化的核心诉求,要为每一个个体的成长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三是没有真正形成“双赢”的文化氛围。企业应将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对员工进行灌输,通过个体的考核指标来达到诠释核心价值观的目的。

二、人才流失管理对策

根据对企业及工流失的原由分析可知,要想留住人才,必须立足于企业内部的科学管理,应重新审视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制度,营造有吸引力的企业环境,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人本主义管理思想,在西方早已提出并付过实践。它强调尊重员工需求,关心员工成长和发展,重视员工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反对把人仅仅看作生产的“工具”,强调人是有多重需求的“社会人”。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不重视人本身,是造成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企业把员工当成“物”来管理,认为只要在物质上满足了员工需要,其它问题就不再重要。“如许多企业的管理者在留住人才的对策上,首先想到的是给予更高的报酬。当然物质激励是必要的,是基础性的东西,但不是唯一的。我们看到许多企业的薪酬福利还比同类企业高,但却仍有较高的人才流失率,主要原因在于管理者仍然把员工树为“经济人”,认为你劳动,我付酬,公平合理,除此之外,都与我无关。有的企业员工工作场所――食堂――宿舍三点一线,企业没有文娱活动,员工生活单调枯燥,倍感疲惫。同时,这种简单的工作关系使员工没有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只要遇有不顺意的事,就想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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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管理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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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部门办税服务管理调研报告

办税服务厅是地税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日常地方税务事宜和提供地税服务的场所,是地方税收征管的前沿,是纳税人检验地税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的窗口,也是征纳双方直接沟通的重要枢纽。它对于增强税法意识、改善征纳关系、规范税收管理、规范地方税务执法行为以及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已成为当前各级地税机关一项迫切的工作任务和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重要性

(一)服务性。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的作用是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诚实公正地履行地税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纳税服务;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培训地税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二)集中性。地税办税服务厅是为实现 “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应运而生的,体现了征收、管理、稽查分离,集中征收税款的原则,也是地税部门为实现“科技加管理”的征管理念,推进税收信息化进程,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推陈出新,不断延伸服务在办税服务厅的集中体现。

(三)前沿性。地税办税服务厅工作是地方税收征管最前沿性的工作,直接面对纳税人,始终处在征纳关系之中。作为纳税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代表着地税形象。

(四)繁杂性。办税服务厅除担负集中征收地方税收的任务外,还担负着发票的开具、申请印制、保管、领购,纳税人征管资料的接收、传递、整理、归档及资料录入工作,办理税务登记,违章处罚等等,“一窗式”办税服务推行后,还有许多征管事项的受理要前移到办税服务厅。因此,办税服务厅往往是“一人多岗”、“一岗多能”。

(五)监督性。办税服务厅作为地方税收征管查中的征收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落实各项税收征管办法,把好“征收关”,对逾期申报纳税、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违章等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加收滞纳金。随着税收征管受理事项的不断前移,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都将在办税服务工作中以各种指标得到反映和监督。

二、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的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来宾市地方税务系统各办税服务厅深化纳税服务内涵,积极推进办税服务厅的效能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

1.以解决纳税人排长队缴税难为突破口,大力优化纳税环境,作风效能大为改观。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查摆问题阶段中,来宾市地税局领导班子和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进一步了解地税作风效能存在的问题,发现排长队缴税是群众对地税机关效能意见的焦点和热点。排长队的具体原因:承办纳税业务的窗口太少,税务工作人员办结每一单业务时间过长,个别人员有态度“冷、硬、横”现象,对纳税人不懂的问题回答过于简单或不耐烦,纳税人等候办理时设施又欠缺,如无导税员、无领导值班解决问题等。此外,经费投入不足,硬件较差,办税服务厅条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等等。“症结”找到后,该局迅速制定整改方案。一是科学合理设置窗口,提高办税效率。按照岗责体系的要求,在服务大厅统一设置票证管理、申报征收、综合受理、咨询服务四类窗口,及税务登记管理岗、发票管理岗、申报征收岗、减免退税受理岗、其他涉税受理岗、咨询服务岗等多个岗位,为纳税人提供了透明、规范、全面、快的服务。二是合理制定岗位职责,明确了责任。按照《广西地税系统办服务厅岗位职责及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对岗位具体负责或需办理的工作事项进行详细分工,使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能够清晰、明确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三是在纳税高峰期,要求每个大厅工作人员熟练操作各个岗位的业务。四是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减少了排队。对实行双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按季、半年、年征收税款。五是开展预约服务,避免了拥挤。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采取预约申报及上门服务等方式,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六是加强导税服务,方便了纳税人。在办税厅设导税员或咨询员,由导税员或咨询员做好办税咨询和涉税业务解答工作,开展预约服务,引导纳税人合理利用纳税期缴税,帮助纳税人尽快办理完结有关业务工作,大大缓解了申报高峰期排队现象。七是加大硬件的投入,完善了设施。*年以来,来宾市地税局投入办税大厅建设经费30多万元,对来宾市地税系统所有办税服务厅进行设备更新和环境美化。增加计算机和打印机100多台,基本实现全系统每人一台计算机,并对市局中心机房的设备进行了优化。同时,在各办税大厅配备沙发、桌椅、饮水机以及笔墨纸张等,为纳税人建立了一个高效、便捷、舒心的办税条件和办税环境。八是重组办税窗口和办税人员。全市各级办税服务厅都把熟悉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以及本单位最先进的计算机设备安排在办税服务厅的前台服务窗口,同时要求办税服务大厅岗位一律不得留有空缺,如有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位的,要从其他股室抽调人员及时补上,确保从时间上、人力上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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