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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旅游自由行【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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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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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我们全家登上了赴武夷山的旅游专列。第二天一早,我们到达武夷山火车站,从车站出来,受到当地旅游部门组织的舞龙队和腰鼓队的热烈欢迎,当地导游带领我们简单吃点早餐就匆匆赶赴景区。

我们首先去的景点是武夷山有名的天游峰,天游峰并不太高,海拔仅有408米,但因山依水、水靠山,丹山绿水互相映衬而更有十分灵气和秀丽,水清气新,令人心旷神怡。我们一边走,导游一边介绍,当到达天游阁时,我们看到阁内供奉着三尊铜像,导游知道我们从山东来,笑着对我们说:“我们武夷山其实和你们山东还有渊源呢!”我很纳闷,赶紧询问,可导游却卖起了关子,非让我猜猜不可,我没有一点印象,怎么能猜着,只好向导游求情,导游这才开讲:相传,古时彭祖从彭城徐州避难逃到这里,他看到这里经常发生水涝,人民生活艰难,民不聊生,他便带领两个儿子彭武、彭夷开山治水。他去世以后,他的两个儿子不忘父亲重托,继承父业,毅然进山创业,他们带领老百姓日夜奋战,挖出了九曲十八弯,治住了咆哮的洪水,并开出了大片的良田,种上了稻谷和果树。同时铲除了各种危害百姓的凶猛野兽,使这方水土变成了人间仙境。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对开山有功的兄弟,就以他们的名字命名此山为“武夷山”。阁内供奉的就是彭祖父子仨。我说:“还有呢?”导游说:“没了。”我说:“那与我们山东有什么渊源啊?”导游说:“怎么没有啊,六十年代前,徐州不还属山东管辖吗?彭祖也应该是你们山东老乡啊!”我恍然大悟,同时,也感叹导游见多识广。

从天游峰回来的车上,女导游向我们介绍说:“国内属于世界自然文化双遗产的名山有四个,武夷山是其中之一,是一个难得的、新兴的、开放的旅游景区,既然到这里一定吃、喝、嫖、赌要玩全。”我们的所有游客都面面相觑,因为我们这些游客都是全家出游,导游说出这种话来,令我们十分费解。导游看到我们的气氛一下紧张起来,赶紧笑着解释:“大家不要理解错了,到我们这里是要吃我们武夷山的各种菌类和野生动物,喝我们的大红袍茶,到我们的九曲十八弯漂流,睹我们武夷山胜景。”

有了导游绘声绘色的讲解,加上寻找刺激的心理,第二天一早六点我们就从宾馆起床了,吃过早点就奔赴九曲溪码头,乘坐竹筏顺流而下。九曲溪的竹筏,一般使用8——9根毛竹烤后扎成,宽约2米,长--米,吃水浅,浮力大,每个竹筏上面安放6张靠背竹椅,配备两名撑筏工,坐在上面安稳舒适,抬头可见山景,俯首能赏水景,侧身细聆溪声,伸手顺触清流,令人赏心悦目,难以忘怀。整个溪流依山而流,两岸树绿竹翠,奇峰突兀,摩崖石刻随处可见,历代名人在此留下赞美武夷山的诗文词赋。武夷山的文化具有很大包容性,兼容道、佛、儒三家,尤其在宋代,武夷山文化尤为灿烂,不但出现了柳永等一大批文化名人,而且,著名理学家朱熹在此生活了50余年,使武夷山成为朱子理学的摇篮,在这里随处可以看到朱子理学对武夷山的影响。其中,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蔡可思题的诗“东周出孔丘,南宋有朱熹,中国古文化,泰山与武夷”,更拉近了我与武夷山的距离。导游笑谈作家冯牧一首“岱宗雄奇世无伦,黄山幽邃自古闻,桂林山水甲天下,未落武夷集一身”的赞美诗,却得罪了桂林人,引起了很大争议。最后,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谷牧出来调停,赋诗一首:“桂林山水甲天下,武夷山水亦神奇,同是祖国河山好,何须评比论高低。”武夷山之美,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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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旅游车辆长期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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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承租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__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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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旅游心得体会范文_关于旅游的个人心得感想范文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个人,全文共 2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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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学校结合建国90周年,组织老师们到琼海、海口等地进行了红色旅游,参观了红色娘子军纪念馆和五公祠等地。红色旅游,既感受了祖国美好河山的壮丽多姿,更是对我们进行了一次爱国主义教育。

参观红色娘子军纪念园时了解到,红色娘子军是在1931年5月的一天,在海南省琼海市万泉河畔一个椰林环抱的小山村里,“中国工农红军第二独立师女子特务连”召开了成立大会。100多位穷苦的农村女孩子,为反抗封建压迫和争取男女平等,在共产党组织领导下,勇敢地拿起了枪。她们在中共琼崖特委领导下,出色地完成了保卫领导机关,宣传发动群众等项任务,并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在伏击沙帽岭、火攻文市炮楼、拔除阳江据点及马鞍岭阻击战斗中,不怕牺牲,英勇杀敌,为琼崖革命立下了不朽的功勋,红色娘子军是海南人民之光荣,娘子军革命精神永存!

第二天来到了五公祠,了解到五公祠有近千年的历史,孕育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蕴藏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它是全面了解海南历史、政治、文化发展的名胜古迹。参观五公祠,给我们了解海南历史文化是有了非常必要的帮助;五公祠陈列馆里的近代科技成果、伟人事迹以及历史被贬名臣事迹值得去借鉴,五公高风亮节、刚正不阿的品质和精神更是值得我学习。

红色旅游点,人生大课堂。瞻仰革命遗址,目睹沧桑巨变,心灵怎能不受到震撼,思想怎能不得到升华!红色文化作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教育资源和精神遗产,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我们前进奋斗、富民强国的精神动力,是我们自强不息的精神财富,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取得胜利的精神源泉。

通过本次红色旅游,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革命先烈们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气概,经历了一次梦境般的心灵涤荡。深切体验到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继续发扬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光荣传统,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做好各自的岗位工作。为明天而努力工作。

为了结合当前保先教育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培养广大职工的爱国主义情操,丰富企业文化建设的活动内容,市局(分公司)精心组织和安排了这次红色旅游江西十日行活动。我很荣幸的得到了本次学习与考察的机会。

3月13日晚(为了避免重复,以下日期均为3月)19:03分,带着领导的信任和嘱托,在带领下,我们一行十五人踏上了开往北京南站的2190次列车。14日中午12:52分抵达北京,由于距北京发往江西九江的特快列车还有近半天的时间,所以大家到了北京安排好行李并拿到各自车票之后,到天-安-门去参观。晚18:07分乘T167次列车赴九江。

火车开入江西地面时,正是清晨时分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大-片开阔的水田和起伏的山峦在淡淡朝霞下泛着一层朦胧的微光,宁静晨曦中,只有仨俩头黄色的水牛一动不动地站在田埂上,线条优美宽阔的脊背给这幅山水画添上了恰到好处的一丝动感。列车缓缓驶过这块浓墨泼就的画布,朝露的清新透过车窗映入了从睡梦中茫然苏醒的人们,虽然漫漫长夜是痛苦难熬的,但毕竟过去了,新一天的开始恬静而美丽。

下了火车之后,我们换乘当地的旅游小客开始向第一站––––庐山进发。美丽的庐山,是世界级名山。她地处江西省北部,风景区总面积302平方公里,山体面积282平方公里,东偎鄱阳湖,南靠南昌滕王阁,西邻京九大通脉,北枕滔滔长江。大江、大湖、大山浑然一体,雄奇险秀,刚柔并济,形成了世所罕见的壮丽景观。历史造就此山,文化孕育此山,名人喜爱此山,世人赞美此山。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历史和数千年博大精深的文化蕴育了庐山无比丰厚的内涵,使她不仅风光秀丽,更集教育名山、文化名山、宗教名山、政治名山于一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一些文化名人都曾隐居此山并作诗歌颂她。

车子飞快地绕着盘山道顺势螺旋而上,据导游讲我们走的是当年毛主席上庐山时的路线,盘到山上要转四百多道弯,两边是深得望不到底的沟壑,随着车子螺旋而上,说实话我的心像拧螺丝钉似的越盘越紧,在内心恐慌的同时不仅惊叹于司机师傅的娴熟技艺。我们参观的第一个景点是含鄱口。含鄱口海拔1286米,含鄱岭和对面的汉阳峰之间形成一个巨大壑口,大有一口汲尽山麓的鄱阳湖水之势,故得名。在那里我平生第一次望见了中国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大家要拍照是免不了的了,驻足在景点边拍快照的小贩们更是精气十足的呼喊着:“一分钟快照,跟主席合影碍”,自己拍的照片不一定比他们的好,索性“反哺”他们一下了,坐在椅子上拍了一张。接着我们乘车子来到了五老峰,可是很遗憾,当地的人告诉我们峰上前几天下了点小雨,最好不要登五老峰 。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悻悻地离开了它北下奔赴著名的三叠泉。到三叠泉要乘坐一段路程的索道车,然后步行下去要走三千六百个台阶才能到达。由于是往下走,大家的脚步(包括几位老同志)似乎变得很轻盈,走这三千六百个台阶大约花去半个多小时才到了三叠泉,“不到三叠泉,一路白花钱”,路上的轿夫这样跟我们说。三叠泉位于五老峰下部,飞瀑流经的峭壁有三级,溪水分三叠泉飞泻而下,落差共155米,极为壮观,撼人魂魄。 三叠泉每叠各具特色。一叠直垂,水从20多米的巅萁背上一倾而下;二叠弯曲,直入潭中。“上级如飘雪拖练,中级如碎玉摧冰,下级如玉龙走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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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赴香港澳门等地经贸考察报告范文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7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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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等地经贸考察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伊春,寻找商机,吸引港澳经济界人士来伊春投资,市政府组成了以王爱文市长为团长、白波秘书长和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商务局、友好林业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经贸考察团,于3月4日至11日对澳门、香港、深圳、福州等地进行考察洽谈。王爱文市长亲自部署出访任务,白波秘书长积极组织协调,市外侨办、市商务局精心安排,各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圆满地完成了此次出访任务。考察期间,代表团与澳门、香港各界广泛接触,会谈对象层次高,会谈部门多,会谈内容紧密联系伊春实际,取得了突出的效果。先后拜访了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黑龙江省经贸促进会、澳门日报、澳门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华润集团、香港力宝集团,实地考察了澳门宏基行有限公司、香港四洲集团薯片厂和公司总部、出席了升辉集团在澳门举办的红酒推介会和签约仪式、与香港泛亚集团就友好林业局木丝水泥板项目进行了洽谈,共拜访考察了13个部门和企业,还考察了XX市振华投资有限公司,以座谈会形式向深圳前海狮子会及各界人士推介伊春,与福州新东阳集团就XX县五星级酒店建设、高尔夫球场地建设、捷阳房地产等项目进行了洽谈。考察团每到一地都受到热情欢迎,给予很高的礼遇。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领导和澳门黑龙江经贸促进会的领导到海关迎接,澳门黑龙江经贸促进会会长、澳门中格投资集团主席孙恩光先生陪同在澳的全程活动。拜访会谈的双方都是在热情、友好、诚挚的气氛下进行,收到很好的效果,出访活动圆满成功。我市代表团拜访澳门日报和王市长推介伊春情况报道连续三天刊登在《澳门日报》上。

一、基本情况

(一)在澳门考察的情况

拜访考察了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投资促进局代主席刘关华女士率高级经理、理事长黄伟伦先生及部门负责人热情接待了我市考察团,召开了交流座谈会。刘关华女士向王爱文市长一行介绍了澳门回归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进步情况,澳门特区政府与黑龙江省政府间多年来的广泛合作,并介绍了澳门集旅游、商贸、服务为一体的经济发展模式。参观了澳门投资促进局一站式服务大厅、由澳门特区政府免费提供的外来投资者临时办公场所、国内外贸易促进机构办公场所,并听取了他们的详细介绍和整个功能。王爱文市长介绍了XX市政治经济等基本情况,并就伊春旅游业和森林食品业的合作与发展进行了宣传推介,希望与澳门投资促进局加强经常性交流与合作,多帮助伊春在投融资领域搭建合作平台。王爱文市长就外来投资者前来咨询与当地企业链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投资落户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详细询问,特别是对于澳门投资促进局的会展业发展进行了探讨。通过这次会谈,促成了我市升辉集团利用贸易投资促进局免费提供办公场所的优惠政策,解决销售红酒的办公地点问题。最后诚挚地邀请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在今年参加哈洽会期间到伊春进行考察。刘关华女士非常高兴地接受了邀请。

拜访了澳门日报。澳门日报常务副总编辑黎胜培先生、副总编辑、人力资源总监温能汉先生及部门负责人热情迎接了我市考察团。王爱文市长与常务副总编辑黎胜培先生等就加强两地政治经济交流宣传进行了深入探讨。王市长介绍了伊春围绕发展生态旅游、加大基本建设、增开到广东的航线、合理发展森林、冰雪、河流等生态旅游资源情况。希望在引进澳门先进的酒店管理经验和管理人才,向珠三角、澳门及海外华侨华人推介XX市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等方面与澳门日报加强合作。黎胜培先生表示,今后多加强沟通、交流,协助做好XX市各方面的宣传,发挥XX市与珠三角及海外华侨华人沟通桥梁的作用。

拜访了澳门黑龙江省经贸促进会。澳门黑龙江省经贸促进会会长孙恩光先生在亚布力投资建设了亚旺斯公司,经济实力雄厚。王爱文市长与孙恩光会长就黑龙江旅游服务业发展进行了深层探讨,一致认为当前旅游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主打品牌不突出,缺少人才等,并就伊春旅游服务业面临的机遇、发展潜力、产业定位进行了研究。提出:旅游业发展关键是品牌打造,品牌是产业竞争的“拳头”,没有品牌的引领产业是很难做大做强的,伊春的旅游必须走高端旅游发展模式,把冬季旅游转起来,于会议会展经济于一体,整合资源形成整体规模优势。最后,王爱文市长邀请孙恩光先生在今年适当时候考察伊春,并希望他能在伊春进行投资。

拜访了澳门中华总商会。澳门中华总商会会长许世元先生,刘永成理事长、黄树生、陈国权副理事长热情接待了我市考察团。澳门中华总商会是一个工商群众组织,涵概澳门工商各业,有97年的历史,有会员企业3000家,团体会员121个,是非常有影响力的社会经济组织,在城市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许世元会长向我们介绍了商会组织的工作内容、工作运行模式,就如何融入城市经济发展之中,如何发挥其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谈得非常深刻。王爱文市长向澳门中华总商会介绍了经济转型中的伊春,重点推介了森林生态旅游业、清洁能源业、森林食品和北药业,殷切希望澳门中华总商会多为伊春引荐投资者,形成南北之间的合作,并诚挚地邀请许会长组织企业到伊春考察。

拜访了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澳门中联办高燕副主任、经济部周志奎部长、陈翔副部长、左翔华处长出席了见面会。高燕就澳门与黑龙江两地的交流与经贸往来进行了回顾,对发展澳门旅游产业,实现多元化经济进行了介绍。王爱文市长介绍了伊春情况。在谈及森林食品开发时,高燕副主任对蓝莓深加工非常感兴趣,并就蓝莓经过提取制成保健药品,在澳门市场的销售情况进行了介绍。高燕副主任向我们介绍了澳门与欧盟和葡语系国家间贸易产品认证通用的实例,建议我们应充分利用好澳门这一优势平台,开展转口贸易。中联办积极为伊春搭建平台,推向其他国家。

考察了澳门宏基行有限公司。澳门宏基行有限公司是澳门最大的食品批发兼零售企业。考察中王爱文就该公司营销商品的原产国、引进渠道、市场状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公司董事总经理叶绍文先生向考察团介绍了食品贸易和转口贸易的实际运作情况。王爱文还向叶绍文先生推荐了伊春的木耳、刺五加、红松果仁、林蛙油等系列森林有机食品和保健品,并欢迎叶绍文先生早日到伊春进行考察。

出席了升辉集团举办的越橘庄园澳门推介会。考察期间市长王爱文率领我市港澳经贸考察团,出席升辉集团越橘庄园酒业有限公司举办的越橘庄园澳门推介会,并对我市的旅游、经贸、绿色食品等进行推介。中联办行政厅财务部部长王树勤,澳门黑龙江省经贸促进会会长孙恩光及多名澳门工商界企业负责人出席推介会。会上王爱文市长作了讲话,白波秘书长主持。王爱文市长首先向出席此次推介会的来宾和企业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介绍了伊春丰富的旅游资源和森林食品资源。野生蓝莓是一种营养及其丰富的天然野果,花青素的含量很高,有“浆果之王”之美誉,升辉集团利用家乡特产,结合德国先进的酿造工艺,生产出质量、品质一流的野生蓝莓酒,经过几年的推广和销售,已经迅速占领市场,受到了国际市场的关注。推介会上,升辉集团越橘庄园酒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明峰集团签订了采购合同,并就长期合作进行了友好洽谈。

(二)在香港考察的情况

拜访了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国际高峰金融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连烽先生热情接待了考察团,王爱文详细介绍了我市森林生态旅游的优势和我市清洁能源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目标。吴连烽先生对我市的森林生态旅游业非常感兴趣,他说,伊春是一个非常好的地方,很具有开发潜力,尤其在看到政府为地区经济发展的进步做出的这些努力,他们很受感动,也增强了投资信心。他还介绍了香港中华总商会的功能。商会有6000多会员,现在有一半以上在内地投资,涉及产业领域非常宽泛。

考察参观了香港四洲集团的薯片生产基地、食品生产基地和冷冻食品生产基地。香港四洲集团是一个素有香港食品业红绿灯之称的特大型企业,是一个集食品生产、供销一体、代理世界各大食品厂商,进行全球采购、全球销售的国际型大集团。王爱文市长详细询问了薯片生产原材料的质量要求,供应渠道、周转时间,并对马铃薯的糖份、淀粉含量、种植的环境和土壤要求都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向集团负责同志介绍了伊春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就原料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拜访了香港华润集团。华润集团与伊春是合作伙伴,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朗先生详细介绍了集团的生产经营情况。王爱文市长也详细介绍了伊春情况,希望能够在旅游业、清洁能源业、森林食品业等方面投资合作。

拜访了香港力宝集团。力宝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力宝集团中国发展部主任陈继林先生详细介绍了集团在印度尼西亚、新加坡、中国的发展经营情况,特别是在海南省正在开发建设国际养生渡假村,还准备幅射全国各地比如在河北等省开发房地产业,建设旅居房、养老渡假村。王爱文市长说,力宝集团的发展前景对伊春很有借鉴。伊春有丰富的森林生态资源,有森林有机食品,有独特的旅游优势,在避暑、渡假、冰雪、养生等方面很大的发展空间,希望力宝集团能到伊春开发合作。

拜访了香港贸易发展局,考察了香港维昌洋行有限公司和香港泛亚集团。在考察期间,还拜访了香港贸易发展局,进一步推介伊春,寻求合作。考察了香港维昌洋行,就城市供水供热、五星级酒店建设等项目进行洽谈。与香港泛亚集团董事长蒋泉龙先生就友好林业局木丝水泥板项目进行了洽谈。

(三)在深圳考察的情况

考察了XX市振华投资有限公司和以座谈会形式向深圳前海狮子会及各界人士推介伊春。在XX市振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杨胡兴先生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该公司,并与其对接洽谈在我市投资建设五星级宾馆项目的有关事项。国际狮子总会是一个全球著名的慈善服务组织,145万会员遍布全世界199个国家和地区,是目前历史最悠久、会员人数最多、服务范围最广泛的志愿服务团体。深圳狮子会秉承“我们服务”的宗旨,开展了一系列的社会公益活动,其中包括成立了深圳狮子会眼库等,筹集公益事业资金百万元。在与深圳前海狮子会座谈时,王爱文市长首先感谢海狮会已经连续三年在我市的“光明行”活动,义务为我市白内障患者手术的慈善之举,共为我市381名患者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同时,向深圳前海狮子会的企业家和各界人士宣传推介伊春,介绍伊春的旅游、森林食品、清洁能源的优势,欢迎企业家和各界人士来伊春旅游和投资办厂。深圳前海狮子会会员XX市阳光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总经理曹家豪先生表示今年要来我市考察旅游情况,拟开通深圳至伊春的旅游线路。

二、赴港澳经贸考察的收获与体会

这次我市政府代表团赴港澳经贸考察活动时间虽短,但紧张有序、受益匪浅。达到了扩大宣传、建立联系、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启迪思路、促进合作的目的,必将对我市今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1、只有积极主动地“走出去”与外界进行广泛接触和联系,才是伊春扩大开放、加强合作的最有效途径。

近年来,伊春在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不断加大力度,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对外开放战略,并取得了积极的开放成果。尤其是伊春作为一个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林业城市、经济转型城市,必须要更加注重走出去与外界加强联系,开辟关系渠道,建立广泛的合作基础。此次赴港澳地区进行经贸考察,使我们找到了与企业联系、沟通的渠道,掌握了信息,开拓了思路,建立了联系,这对我们今后加强与港澳地区开展有效合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如我们通过拜访澳门中华总商会和香港中华总商会了解到,这两个商会都是当地最大的社会经济组织,是联系企业最广泛、最紧密的企业协会,通过这次拜访与之建立了联系,为我们与港澳地区企业,尤其是与一些大企业、大集团加强沟通合作建立了顺畅便捷的渠道。在拜访澳门中联办时,我们了解到澳门与欧盟和葡语系国家的贸易关系非常和谐、顺畅,尤其是贸易产品认证在这些国家通用,因此,可以通过澳门与这些国家开展转口贸易,这样既可避免发生贸易摩擦,又可极大降低贸易成本,这将是我们今后开展对外贸易要认真利用的平台。通过拜访香港贸发局,使我们了解到香港每年所举办的红酒、美食、医药等一些很有效果和影响力的博览会,而很多这样的展洽活动,都是由于我们信息闭塞和沟通渠道不宽,使我们很多企业打开市场、广泛寻求合作的有利平台没有被抓住和很好利用。又如在与香港中华总商会董事、国际高峰金融集团董事长吴连烽先生和香港中华总商会董事、华丰国货有限公司总经理丘建新先生接触中,他们都提出了旅游是一个地区开放的先锋,是广泛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他们认为伊春的环境好,生态旅游资源丰富优良,不能总是“锁在深闺人未知”,应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开发好香港的旅游客源市场,并通过利用香港这个国际都市对外的辐射优势,吸引更多的国际游客到伊春旅游,这样既可促进伊春旅游业的大发展,同时又可增进外界对伊春的深入了解,进而带来更多的人脉、吸引来更多的投资,达到以一业促多业发展的目的。而且通过这次考察,也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有了更大的转变和提高,尤其是感受这两地的经济氛围和发展势头更使我们增强了发展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这必将会转化为我们今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2、市场经济经济条件下,必须积极转变政府职能,这样才能使政府更加贴近市场、服务经济发展。

香港和澳门都是世界上少有的人口密集、居住紧张、居住成本较高的地区,但这样的地区,政府在开创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却舍得投入,辟建专门的区域免费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场所和办公条件,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贴近市场、服务经济发展的力度。如澳门投资贸易促进局免费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6—8个月的临时办公场所,为来澳经济联络的组织机构免费提供长期的办公地点。香港贸发局免费为中小企业在世界各地举办各类订货会、采购会,并无偿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信息服务。又如通过拜访澳门中华总商会和香港中华总商会,我们看到政府的有形管理与市场的无形管理结合的非常融恰。政府重点是服务,商会等社会经济组织则重点作为沟通政府、联系企业的平台和纽带。在这里企业发展有充分的自由度,只要符合政府的产业发展方向和法律要求,政府没有任何干涉行为,任由企业自由发挥。商会则是企业的俱乐部,是企业寻求联合合作的大家庭,也是向政府反映诉求、维护权益、谏言献策的代言人。商会等社会经济组织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作为政府行政外延的触角和联络终端,发挥着积极引导、规范、促进、社会服务的主导作用。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所带来的良性效应,也启示我们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重在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

3、招商引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推进与港澳地区的合作。

这次在与香港力宝集团就开发建设伊春旅游项目的洽谈中,从力宝集团的经营案例中我们发现,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投资者,是一个地区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和产业造就的关键。然而,一个大企业、大集团、战略投资者的引入,需要我们有超前的谋划、高端的规划和行之有效的论证,在此基础上要有细致入微的感情培植和锲而不舍地跟进,也就是要用千辛万苦、千言万语、千方百计、千山万水的“四千”精神才能实现引资成功。在回访华润集团时,当我们再次向华润集团介绍伊春的情况时,华润集团副总陈朗先生对我市森林有机食品的开发与加工非常感兴趣,当即责成华润集团万家有限公司副总裁汤洪涛先生和高级总监林荣照先生择时到伊春进行实地考察。这更加印证了,商是需反复招,情况是需反复介绍,这样才能引起投资者更大的关注并进行投资。应该说,招商引资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绝不是一招即成、一蹴而就的,一个投资项目的成功引入,特别是大项目的引进,是要反复经过多个回合的招引和长期的沟通对接才能最终实现。因此,抓招商引资工作,必须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并且要坚持做到经常抓、长期抓,常抓不懈。这次赴港澳两地开展的经贸考察活动,我们已经与这两地的政界、工商界建立了联系,应紧紧抓住这种难得的合作关系,保持并加强经常性联系,互致问候、沟通情况、传递信息、发出邀请、考察洽谈,通过这种不间断联系、经常沟通和长期联络,来不断促进双方开展各项实质性合作。而且这次赴港澳的招商活动只是一个开始,今后还要经常性地前去推介招商,以不断促进港澳与伊春的合作。

三、下步工作意见

通过这次赴深圳、港澳考察,使我们开阔了眼界、受益匪浅,发达地区先进的发展理念、科学的发展模式、飞快的发展速度,企业科学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值得我们借鉴学习,同时,也了解到了当地行业的发展现状、市场动态和企业的投资发展方向等,为我们招商引资寻求合作创造了条件。对此,我们总结此次考察学习经验,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拓展思路,谋划招商引资项目。

大项目的谋划是招商引资的基础,因此,必须超前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谋划工作。当前,要紧紧围绕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上升到国家层面,国家增加投入的重要机遇,谋划一批生态功能区项目;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方向,谋划一批纤维及复合材料、化工新材料、新型建材、生物材料等高科技新材料产业项目;围绕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际,谋划一批超亿元、超十亿元等投资规模大、对经济拉动作用强的产业项目;围绕国内大型央企和集团的附属项目,谋划其上下游产品项目,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建厂;围绕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谋划一批特色种养及加工、森林食品加工等项目。

2、创新理念,改变招商引资方式。

我市由于地处偏远,地域优势不明显,加之缺少吸引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使我市招商引资的到位率、履约率和成功率不高。因此,我们要创新招商引资理念,改变传统的招商引资方式,切实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成效。一是以项目招商。重视招商引资项目的谋划,以项目吸引投资,不断推出发展前景好、成熟度高、能够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优质项目,靠项目促进投资与合作。二是积极开展一对一招商。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围绕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京津唐等地区,瞄准世界500 强企业和国内央字号大企业,招引国内大中型企业到我市建立分厂。三是实行政策招商。按照国家投资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凡是经济效益好、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大等有利于伊春经济发展的项目,在招商引资、开发建设上都要给予宽松的发展环境。四是要积极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相互联系、相互沟通、相互交流,邀请客商来我市参观考察、观光度假和投资合作,邀请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市举办有关活动等。

3、加强交流,促进经贸合作。

通过此次赴深圳、港澳考察学习,让我们深切地感到只有走出去,才能不断了解发达地区先进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和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国内外市场行情、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本投资趋向等,才能使我们的思想更解放、视野更宽广、思路更开阔,不断充实提高自己。实践证明,只有坚持“走出去”,主动与各地加强交流,广泛接触,广交朋友,才能把商家“引进来”,为此,下一步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参加国际国内招商引资、会展等活动,增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交流学习以及同国内外一流企业的接触交流,为我市招商引资寻求合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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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4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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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旅行社(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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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旅游客运包车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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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企业需要,向乙方租用客运包车,由乙方提供车辆和司机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包车租赁有关事宜,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承运人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履行本合同所要求的营运资质和相应设备、设施、人员等条件。

第二条承运车辆

乙方向甲方提供(厂牌车辆类型等级)辆厂包车,车号为,载客数座,车辆每日运行圈次为圈。

车辆附属设施配制要求。

甲方需要增加使用其他车辆的,乙方应尽力配合,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包车期限

包车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司机人员配备

1、乙方应指定名身体健康并持有营运车辆从业资格证的司机驾驶车辆。

2、乙方应将司机详细情况列表交甲方,须经甲方认可。

3、乙方需调整司机人员或调整司机对应车辆安排的,应提前日告知甲方,并提供调整后的司机详细情况。

4、乙方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同时保证工作期间服装统一、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熟练的驾驶技术,灵活地处理车辆故障及交通紧急事故的能力。

5、乙方应定期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车辆卫生、服务态度、文明用语等相关服务要求进行教育和检查。甲方管理人员会同乙方定期对乙方司机进行评价,对多次遭甲方乘车员工投诉且评价不合格的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更换要求后立即更换该司机,并不得再行任用该司机为甲方服务。

第五条车辆状况要求和检验

1、承运车辆必须具有完备的商业保险,其中必须包含承运人责任险等强制性保险。

2、乙方应在车辆交付承运前向甲方提供车辆状况全部资料,甲方有权对车辆状况进行检验。

3、为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行驶,乙方应按照车辆保养维护规定进行车辆的正常维修保养,保证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性能完好,甲方有权对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进行不定期抽查。

4、承运车辆因各种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更换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车辆,经甲方同意的,可更换其它同等车辆。

第六条承运工作要求

1、甲方应在车辆交付承运前日向乙方提供运行线路、站点和运行时间列表,经乙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应严格按照列表安排运行。甲方运行方案有变更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经双方管理人员确认后调整运行。

2、甲方需要临时安排车次的,应提前日(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告知甲方是否接受。乙方接受临时通知的,应按本合同各条款要求提供承运服务并承担与正常车次相同的责任。

3、乙方车辆应提前分钟到达本次线路班车的起始站点并做好例行车辆检查工作,以保证本次线路班车安全、准时的发车和到达终点。当因发生道路交通堵塞影响到班车无法准时到达甲方公司时,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

4、乙方应严格按照既定线路时间表停靠每个站点,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迟到超过分钟。

5、乙方在接送甲方员工上、下班时,不得搭载任何非甲方公司的人员或物品,乙方员工也不得带无关人员乘坐班车。

6、空调要求

乙方车辆应在每年月日至月日期间或车外温度超过℃时启动制冷空调。每年月日至第二年月日期间或车外温度低于℃时启动制暖空调。

7、乙方车辆于营运间歇时间内必须整齐停放于甲方指定停车位置。

第七条中途故障、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

承运车辆在运营途中发生车辆故障的,乙方司机应及时修复。

如因故障严重无法立即修复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无法运行的,乙方应立即指派备用车辆载运甲方员工,因此造成到达延误的,应通知甲方。

第八条乘车要求

甲方乘车员工必须提前分钟到达乘车点,因甲方员工迟到而未能坐上班车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安排乘车员工不应超过承运车辆核定载客人数,甲方员工应文明、有序乘车,不得干扰乙方司机的驾驶。

第九条包车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包车费用按每天圈进行结算,每圈元人民币。

2、包车费用与油价挂钩,以年月日油价为基准,油价每上、下浮动达%,则单次班车价格相应上、下浮动元。

3、甲方按每月实际用车次数计算包车费用,于次月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4、甲方以本条第1项规定的基准单价为依据计算支付每月包车费用,因油价浮动所发生的班车价格浮动在每一合同年度的最后一个月由双方核准结算调整。

5、因车辆运营产生的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各项费用、有关税收和乙方司机工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的处理

1、乙方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造成甲方乘车员工伤亡的,甲方协同处理伤亡救治事宜。

2、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车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3、乙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致甲方乘车员工或物品发生损害的,由乙方负全部赔偿责任。

4、因车外第三人侵权导致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不影响乙方对甲方乘车员工或物品按人身损害赔偿法定标准和物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乙方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甲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1、双方建立违规通报制度,乙方发生本条第2项违规情形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违规通报。乙方在一个自然月度内被通报达次以上或累计通报达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规情形:

(1)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或已接受的临时通知安排车辆。

(2)乙方车辆无特殊原因迟到或提前超过分钟而未能全载甲方员工或弃置甲方员工的。

(3)乙方在行车过程中搭载甲方乘车员工及物品以外的人员或物品的。

(4)乙方在行车过程中未按约定开启空调的。

(5)乙方存在违反车辆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6)乙方车辆在运行线路上抛锚或发生交通事故的。

(7)乙方司机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8)乙方车辆的车辆状况、附属设备设施状况、保险状况等不符合约定。

3、乙方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乙方司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因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其它事故,造成甲方乘车员工人身伤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甲方逾期支付包车费用达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发生违规通报情形或其他情形达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2、因乙方原因致承运车辆未能按时送载甲方乘车员工的,乙方承担甲方员工采用其他途径上、下班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不高于出租车标准)。

3、甲方逾期支付包车费用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的,应按终止前月包车费用标准支付违约金。终止前不足月的,按实际费用折算月。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因严重交通堵塞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承运班车延误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约的,应提前月提出,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3、行车线路、停靠站点、车次列表是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补充事项。

如本合同仍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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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旅游公司计划书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企业,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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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

团结进取,共庆五一,贯彻党委年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旺季,劳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体现公司人文色彩。

【总体安排】

晚会主题: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

晚会标题:公司诸城厂区庆“五一”迎“五四”文艺晚会

晚会时间:××年月日(暂定)

晚会地点:礼堂

观众范围:劳动竞赛获奖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事业部、工厂以及部的部分职工代表约计人。

演出时间:××年月日晚(暂定)

【创意设计】

整体构想:

晚会在整体构想上以福田文化为表现主题,突出体现晚会“现代.时尚.欢乐.互动”的主导思想,更好的体现“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的晚会主题,充分展示员工蓬勃向上,青春火热的精神风貌。整台晚会大部分节目以公司和工厂的发展以及部分职工和集体的先进事例为素材进行创作编导,以更好的贴近职工生活,充分展示丰富多彩的福田文化。

晚会现场按排:观众席前两排按排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代表;第和排为领导席和嘉宾席;其它座次分别为事业部、工厂以及部的部分职工代表,分为三个区域,以便于现场的节目互动。

现场抽奖活动:演出现场由公司及厂级领导抽劝幸运星”观众一等奖名;二等奖名;三等奖名。由综合办公室统计各个事业部参加演出和观众的人员总数,并负责发放入场券人张。演出现场准备一个抽奖箱,观众和演员入场时由专人负责把入场券副券置如入抽奖箱内,以备抽奖使用。

节目构成:

晚会节目时间预计分钟(含主持词和互动以及抽奖时间),由福田乐团负责晚会开尝结尾以及主体节目的编导,约第一范文网计分钟的节目。

由厂工会或团委牵头,下发文件到各个分会或团支部,要求各个事业部根据自己的厂区实际情况编排个宣传职工或集体先进事迹的节目,参与到整场晚会,以更好的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现场节目互动做充分的准备。筛选个节目,时间约在分钟左右。可抽调乐团人员为其策划排练。

【技术手段】

舞美设计:

结合事业部礼堂场地的特点,努力做到突出文化的特色,因而在舞台的整体环境布置上在舞台下方及周围摆放大量鲜花,采用喷绘的后景幕(后景幕主题为“腾飞的事业·火红的青春”字样)舞台上方制作拱形的气球门以呈现特有的文化,并结合色彩的合理搭配采用各种不同的环境装饰,使之达到与整台晚会的完美结合,带给观众浓郁的艺术感染力。

灯光设计:(套方案)

鉴于目前的灯光效果,建议采用租赁先进的高科技染色照明系统,﹝但相对的造价要高﹞结合各种专业性彻底演出灯光用具,赋予节目特有的艺术氛围,给观众带来强烈的艺术感染力。

利用现有灯光。

音响设计:

结合现有的音响设备和现场演出的特殊性需求,建议租赁或借用部分音响设备。努力做到使每个节目达到最佳的现场演出听

现场特效:

采用无任何危险性的冷焰火、彩炮等在晚会的开尝高-潮、结束部分带给观众赏心悦目的感受与意外的惊喜,使晚会既华丽又振奋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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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旅游局工作计划_机关单位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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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工作计划

1、以编制《全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重点,明年全省旅游规划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年底前必须编制完成《浙江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为确保该规划更具科学性、指导性,要求市、县两级必须在明年上半年前完成各地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在实施过程中强调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避免使规划成为挂在墙上、藏在柜子里的一纸空文。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省旅游局将立足浙江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并在条例的基础上制订出台《浙江省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努力从管理体制上寻求解决现在规划工作存在问题的根本途径,建立适应我省旅游发展需要的规划管理体制。加强与建设、计划、国土、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按照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规划工作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切实搞好旅游规划管理工作。

2、以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三带十区”建设。构筑“三带十区”的旅游经济发展新格局是进一步发挥旅游资源优势,切实提高我省旅游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三带十区”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而其中的关键因素就在于旅游重点项目能否上马。明年是我省的旅游“项目推进年”,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一是项目要精选。在各地已上报的300多个总投资达800多亿元的项目中精心筛选一批启动快、投资量大、带动力强、能适应现代旅游发展趋势项目确定为旅游重点项目,作为“三带十区”建设的龙头。二是项目要落地。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要制定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措施,优先供给旅游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解决土地的瓶颈制约,确保旅游重点项目能够落地。三是要尽快上马。加大对重点旅游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通过建立重点旅游项目领导挂钩联系制度、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等形式,扎实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和督查工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确保旅游重点项目的目标任务完成。

3、以创建旅游经济强县为重点,加快构建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县域旅游是构成我省旅游经济的基本单元,是我省旅游经济的重要支撑点,只有县域旅游有了长足的发展才能加快实现旅游经济强省。XX年,我们要以创建旅游经济强县为抓手,通过实施“十百千”工程,加快构建旅游经济强省的支撑体系。即以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为重点,鼓励一批资源丰富、基础较好的旅游大县加快发展旅游业,全面提升县域旅游产业素质,率先创建10个旅游经济强县;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重点,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组织农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农家乐”,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重点培育100个旅游强镇和1000个特色旅游村。省旅游局将立足浙江实际,加强调研,吸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的成功经验,根据各地党委、政府对旅游工作的重视程度、政府对旅游业投入的力度、旅游业在gdp中的对比度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定标准体系;并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积极参加到创建活动中来。力争通过逐年推进和一阶段努力,到XX年全省旅游经济强县XX年达20个、旅游强镇达200个、特色旅游村达XX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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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0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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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团日期:

出团线路: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境内包价旅游合同时使用(不含赴港、澳、台地区旅游及边境游)。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游行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条 旅游行程单

旅行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行程单》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行程的出发地、途经地、目的地、结束地,线路行程时间和具体安排(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地接社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3)交通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出发时间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4)住宿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住宿饭店的名称、地点、星级,非星级饭店应当注明是否有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等相关服务设施);

(5)用餐(早餐和正餐)服务安排及其标准(明确用餐次数、地点、标准);

(6)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明确旅游线路内容包括景区点及游览项目名称等,景区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7)自由活动的时间;

(8)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明确娱乐活动的时间、地点和项目内容);

《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第三条 订立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行程单》,在旅游者理解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由旅游者的代理人订立合同的,代理人需要出具被代理的旅游者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品

旅行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三章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旅行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旅游者配合;

5、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6、要求旅游者对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7、要求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六条 旅行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3、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组织、接待旅游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4、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旅游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5、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6、妥善保管旅游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

7、为旅游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旅游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旅游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提示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向旅游者提供发票;

12、依法对旅游者个人信息保密;

13、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

第七条 旅游者的权利

1、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

2、拒绝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

3、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行社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

4、在支付旅游费用时要求旅行社出具发票;

5、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

6、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7、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旅行社协助索赔;

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旅游者的其他各项权利。

第八条 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旅游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且能及时联系;

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在旅游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

4、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

5、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予以配合;

6、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

7、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不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

8、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

1、旅行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延期出行的,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旅游者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双方分担。

第十条 合同的转让

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旅游活动对于旅游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

第十一条 不成团的安排

当旅行社组团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可以与旅行社就如下安排在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中做出约定。

1、转团:旅行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经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并就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旅游者和受委托出团的旅行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延期出团和改变线路出团:旅行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延期出团或者改变其他线路出团,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旅行社予以退还。需要时可以重新签订旅游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 旅行社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解除合同的,应当采取书面等有效形式。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按照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不含第7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除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外,还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1)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2)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3)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4)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旅行社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当以书面等形式通知旅游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三条 旅游者解除合同

1、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行或者改签其他线路出团的,旅行社应及时发出不能成团的书面通知,旅游者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除本条第1款约定外,在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亦可以书面等形式解除合同。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上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和行程中提出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十五条 必要的费用扣除

1、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2、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费用-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当日扣除比例)÷旅游天数×已经出游的天数。

如按上述第1款或者第2款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应当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款手续。

第十六条 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返程及费用承担

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协助旅游者返回出发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点。因旅行社或者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承担;行程中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第十三条第2款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旅游者承担;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约定解除合同的,返程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旅行社的违约责任

1、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收到旅行社不能成团通知,不同意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旅行社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或者旅游者不同意不成团安排的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旅游者办结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的手续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2、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旅行社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旅游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4、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转团、拼团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5%的违约金;旅游者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未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向已随团出行的旅游者退还尚未发生的旅游费用。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旅游者的实际损失,旅行社应当按实际损失对旅游者予以赔偿。

5、旅行社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1)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

(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旅游者要求,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旅行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因不听从旅行社及其导游的劝告、提示而影响团队行程,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3、由于旅游者的过错,使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遭受损害的,旅游者应当赔偿损失。

4、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5、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造成旅行社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其他责任

1、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2、旅游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旅行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旅行社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责任的,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旅游线路、出团时间、地接旅行社信息

1、报团人数:成人: 。儿童(不满14岁): 。

2、旅游线路: 。

3、旅游团集合始发地在: ;旅游结束散团地在: ;

4、旅游团出发时间: 年 月 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酒店住宿 夜。

5、地接旅行社信息:

A、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B、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C、地点: ;旅行社名称: ;联系人: 。

地址: ;电 话: 。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付款方式(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旅游费用:

成人费用: /人。

儿童费用: /人。

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其他费用:

合计:(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付清。

□分期付款: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预付团费(大写)

(小写)¥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乙方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金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市金湖北支行

账户: 1320 0930 0019 073

第二十二条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旅行社提示旅游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旅游者可以做以下选择:

□委托旅行社购买(旅行社不具有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不得勾选此项):

保险产品名称 (投保的相关信息以实际保单为准);

□自行购买;

□放弃购买

第二十三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成团的最低人数: 人。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旅行社委托 旅行社履行合同;

2、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延期出团;

3、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采用拼团方式拼至 旅行社成团。

第二十五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附件3)、《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4)。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有关的调解组织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2.在签约时尚未明确或需要变更的,须以《行程单》、《出团通知书》、《补充协议》、《情况说明》等经双方确认件的合同附件为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持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行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盖章):

住 址: 营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广西 南宁 市旅游质监执法机构:

投诉电话:

地 址: 邮 编: 附件1:旅游报名表

旅游线路及编号 旅游者出团时间意向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身体状况

(需注明是否有身体残疾、精神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健康受损病症、病史,是否为妊娠期妇女。)

旅游者全部同行人名单及分房要求(所列同行人均视为旅游者要求必须同时安排出团):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与 同住,

为单男/单女需要安排与他人同住, 不占床位,

全程要求入住单间(应当补交房费差额)。

其他补充约定:

旅游者确认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年龄低于18周岁,需要提交家长书面同意出行书)

以 下 各 栏 由 旅 行 社 工 作 人 员 填 写

服务网点名称 旅行社经办人

附件2:带团号的《旅游行程单》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旅行社:(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购物场所名称主要商

品信息最长停留时间(分钟)其他

说明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附件4:

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可另纸附上)

具体时间地点项目名称

和内容费用(元)项目时长(分钟)其他说明

旅游者

签名同意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年 月 日 时 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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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少数团队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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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其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3、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甲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1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出团日期路线与景点(见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责任保险最高保额

用餐标准早餐____次,正餐____次,标准:_____元/人?天

导游、司机服务□派全陪□不派全陪□含□不含导游服务费____元/人?天□含□不含司机服务费____元/人?天

购物娱乐安排(见行程表)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特别说明

1、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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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上海邮轮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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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认识,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登记结婚,因___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2、双方无子女,固定房屋一处属于女方所有(贷款由女方还清),汽车属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财产纠纷。

3、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4、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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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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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团号(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附名单)

线路名称行程共计晚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出发时间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返回地点

游览景点

交通工具标准

用餐次数标准

住宿次数标准

购物、自费项目安排

景点门票

保险情况

付款方式

导游服务(全陪、地陪)

应交纳团费总额

注明:所包含的费用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1.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2.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五)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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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旅游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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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市十大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和谐放心的旅游消费环节。根据创建会议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今年以来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健全落实工作机制

局领导始终把放心消费创建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的目标,着力构建把放心消费创建建设落到实处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创建领导小组由秦朴局长为组长,工商局、旅游局、物价局各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班子,确保领导班子健全,及时召开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放心消费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使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工作落到实处。近一年来,确保领导班子健全,创建职能不减,创建活动不断,比较好地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完善目标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放心消费的创建,我局制定了旅行社窗口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标准,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创建制度。经常召开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会议,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分解立项,抓落实制度,坚持责任到人齐抓共管,使放心消费创建的各项任务成为旅行社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转变观念,抓创建工作长效建设

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领导的重视程度,宣传发动的力度,都表明了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思想统一,认识高度统一,着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行业各部门把创建工作放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充分认识旅游行业是窗口行业,旅游行业的放心消费的创建直接影响到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因此从旅游实际实效发展的角度来抓放心消费创建,首先是打造好良好的旅游行业形象。

二是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提高行业竞争力的重点来认识,旅游行业都不是把放心消费创建仅仅作为一种形式,而是把它看作是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抓手,因而行业都能互动地、自发地抓好创建工作,而不是要我抓,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因此,取得效果也比较好。

三是把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旅游各项工作总抓手,贯穿旅游行业各项工作之中。

三、联系实际,抓行业创建目标完成

紧紧围绕发展主题,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旅游,积极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放心消费行业创建活动,坚持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创诚信旅游企业等工作紧密地捆绑在一块,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不同层面、有代表性的群众意见;通过经常的深入各家旅行社,查找在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教育,提高文明服务质量。导游员是旅游行业的主要“窗口”,代表旅游行业的形象,不仅要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同时又是传播精神文明、传播先进文化的光荣使者,加强导游员的培训是创建活动的重要方面,同时还建立健全导游员管理机制。

三是加强旅游市场整顿,营造旅游文明环境。在对旅行社管理中,主要抓坚持标准,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服从行业管理;坚持优胜劣汰、净化旅游市场。在旅游饭店管理中,主要是坚持严格的评星标准,做到不迁就照顾,不滥竽充数;坚持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星级饭店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坚持培养典型、整体推动。紧紧依靠政府,加强与各部门协作,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管力度。20xx年重点抓巡查的质量,对违规旅游行业放心消费事件动真碰硬,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逐步减少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的概率。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们有针对性的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活动,如旅行社合同的规范、导游人员的持证上岗和设立旅游投诉电话等整治活动,通过整治活动,逐步解决旅游行业个别存在问题,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通过积极开展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取得了一些成绩,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的建设,提高了旅游窗口行业的服务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虚心向先进单位学习,总之我们将以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为契机,在市放心消费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部署安排下,对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工作抓出成效,抓出实效,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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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2024年4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_述职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8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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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旅游负责人述职报告

XX年11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范文

这次会议安排我述职,既是人大常委会对我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鞭策,又是一次我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恳请各位领导指出我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以便我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履行责任和义务,圆满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我是年12月担任县文化旅游局局长职务的。两年多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局领导班子和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配合下,我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干事,圆满完成了本职岗位上的工作任务,促进了文化旅游名县的建设,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深入调研,理清思路

走上文化旅游工作岗位前,由于自己多年在乡镇工作,对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情况了解不多,知之甚少。上任后,面对这一全新的工作,自己深感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领导和人民的重托。如何尽快完成由乡镇工作到部门工作的转化,如何使自己出色的干好这一岗位上的工作、向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何实现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新跨越,成为摆在自己面前的首要课题。为了尽快进入角色,我从调查研究、熟悉情况入手,深入基层,吃透情况,摸清家底,掌握第一手材料。一是深入系统12个单位和两个业务相近的市管单位进行座谈走访,与单位领导、一般职工、离退休干部分别交谈,了解单位工作、领导班子状况和干部职工思想动态;二是深入全县14个乡镇,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文化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出路;三是深入全县文化市场,进行明查暗访,掌握全县文化市场的总量、结构及现状。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了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准了全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的要害,并集思广益,理清工作思路,提出全县文化旅游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就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个突破、抓好四项工作,即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这个中心,突出繁荣文化、多出精品和旅游宣传开发、多出效益两个重点;实现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文化建设和特色旅游开发“三个突破”,抓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广播电视节目质量的提高、文化旅游队伍的建设、文化旅游系统的改革等“四项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事业的新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新跨越。围绕这一工作思路,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俗村建设的意见》、《岐山县文化旅游名县建设规划》(-)、《岐山县“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等等,为全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强化措施,重点突破

两年多来,自己团结和带领班子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人大及县政府的重大决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实现各项工作的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壮大旅游产业

旅游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我县是周文化的摇篮和故乡,是全国文化先进县和全省文物大县,文化积淀深厚,文物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文化旅游事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作为文化旅游局长,我深谙此道。两年来,以发掘周文化和三国文化内涵为突破口,以特色旅游为主线,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深度开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抓宣传,提高知名度。两年来,我们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宣传牌、省市旅游活动、网上宣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的对外宣传。周公庙、诸葛亮庙等景点先后接受了中央、省、市电视台、浙江卫视和福建东南卫视等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策划印刷了着名作家贾平凹书写的宣传岐山旅游和臊子面的宣传画,扩大了岐山知名度。每年策划召开全县旅游促销推介会,邀请省、市多家旅行社参加。去年9月份,组织周公庙、诸葛亮庙等单位参加了全市“旅游宣传大篷车”活动,远赴甘肃、宁夏、山西等4省9市进行宣传推介。特别是今年3月份,我还主持编印了《岐山之旅》大型宣传画册,并精心策划在西安召开了全县旅游推介会,盛况空前,全面提升了景区形象和旅游品位,最近旅游收入明显增长。年,两庙共接待游客38万人次,门票收入150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44亿元;年,虽受“非典”及汛情影响,两庙共接待游客40.5万人次,门票收入165万元,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

二是抓开发,打造文化旅游名牌。两年来,我始终把景区开发及建设作为全局工作的大事来抓,以创一流景区为目标,想方设法,加大投入,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共自筹资金140多万元,先后对周公庙及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周原凤雏遗址进行了硬化、绿化和美化,对周公庙太公正殿和献殿、诸葛亮庙钟鼓楼及山门等进行了维修和彩绘,诸葛亮庙、周公庙和县宾馆先后被命名为国家级“2a”和“3a”景区及“二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全面提升了我县旅游景区的档次和旅游品位。

三是抓旅游环境治理。为了使全县旅游业能有一个优越的发展环境,自年以来,我们采取定期与突击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加大旅游环境的整治力度,每年“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和春节期间,与县公安、工商、物价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全县旅游景区管理。针对周公庙过去欠账多,讨债户干扰旅游秩序和景区与周边村、组地权纠纷及两庙停车场乱收费屡禁不止的问题,我多次深入两庙及景区周围的庙王、五丈原等村进行调查了解,耐心做工作,在县上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终于使这一影响我县旅游形象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树立了良好的旅游形象。

(二)高度重视,强化安全,抓好文物工作

近两年来,自己坚持“预防为主、保护第一、安全第一、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文物安全,连续三年实现了馆藏文物和田野文物的绝对安全。

一是健全机制。年以来,局机关和各文博单位都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文物安全机构,落实了安全人员,每年对全县文物保护通讯员进行培训,健全完善了文物保护的“双轨一体”制。每年年初,我还与各文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逐级分解责任,定期主持召开文物安全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二是加强宣传。两年来,组织各文博单位坚持开展文物警钟日和宣传月活动,查漏洞、添措施,开展防范演练,警钟长鸣,特别是新《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后,组织各文博单位专题学习,悬挂横幅、书写标语、散发宣传资料进行全方位宣传,强化全民责任意识。我们还组织我县馆藏文物在市青铜器博物馆、法门寺博物馆等地展出,提高了我县知名度。我积极主动争取省市支持,给周原博物馆配置了全自动报警系统,并先后争取文物方面资金20多万元,促进了文物事业的发展。

三是加强发掘。去年年底,我县祝家巷遗址发现甲骨文后,其字数38字和龟背甲骨为全国之最,产生了轰动效应。为了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发掘工作,打响我县周文化之乡的品牌,我多次与省文物局、北大考古队、省考古研究所专家联系试掘工作,目前试掘工作全面开始,试掘成效和意义非常之大,这对于进一步证实岐山是周文化的发祥地、中华文明的源头,提高我县知名度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真抓实干,突出重点,繁荣文化事业

近两年来,自己始终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以实施文艺精品工程为重点,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宗旨,文化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是狠抓文艺精品创作。任职以来,自己一直把文艺精品创作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拿在手上,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重视专业和业余文艺人才的创作。上任伊始,我就主持修订完善了《岐山县文艺创作规划》(-)、《岐山县戏剧创作奖励办法》等政策,为繁荣文艺创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年以来,全县共有诗歌、小说、散文、书画、摄影等作品400多件在市以上报刊发表,有些还获得了国家和省、市级大奖。剧本《照儿画爸》、《县令包丞》分获全省电视戏剧小品大赛一等奖和全市新剧目创作二等奖,《凤鸣岐山》经省戏曲研究院专家改稿和该院秦腔团排练上演后,在省第三届艺术节上获一等奖;索王锣鼓队在全国第十届“群星奖”大赛中获银奖,并多次应邀参加国内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同时,我十分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整理及扶持工作,多次去县戏校及民间艺人家中关心指导工作。去年7月,县戏校小演员张鹏超在中国第七届“少儿戏曲小梅花”奖大赛中获金奖;在去年市“两节一会”民间艺术展示活动中,我县21位民间艺人的皮影、面花等300多件作品喜获大奖。1人获一等奖,3人获二等奖,20人获三等奖,我县被市政府评为“优秀组织奖”。重视优秀艺术人才队伍建设,成立了陕西省楹联学会岐山分会,正积极筹备成立岐山县书画院和文学创作学会。

二是积极开展大型文化活动。在工作中,自己十分注重发挥文化与旅游的互动效应,以文化活动为载体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宣传为龙头带动文化事业繁荣,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两年多来,共先后策划举办三次元宵节社火锣鼓游演、两届全县锣鼓大赛、一次全市青年歌手大赛、一次全县青年歌手大赛、两次民间工艺品大赛、两届“岐山之夏”文化活动周和“党旗颂”庆祝建党81周年晚会、迎“xx大”群众秦腔大赛、周文化书画名家联谊笔会、“华祥杯”交谊舞大赛、罗贯生“渭北山水”美术作品展、文化旅游系统演讲比赛等大型活动20多场次,丰富活跃了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抓基层文化建设。上任后,针对乡镇文化阵地和队伍建设薄弱,基层文化网络不健全的现状,自己多次深入基层,掌握情况,以贯彻国办[]7号和陕政办发[]107号文件为契机,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以创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为切入点,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同时,每年还集中组织文化各单位,坚持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进村活动,丰富偏远群众的文化生活。经过两年来的努力,全县基层文化建设初见成效。安乐、蔡家坡、益店等乡镇已创建为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大营、枣林、五丈原、青化、京当等乡镇落实了文化站站址,市级文化先进乡镇创建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县共有农村文化室120多个,民间文化协会组织19个,农村电影队87个,文化户300多户,文化经营单位16个。

四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和焦点。近两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安排部署,自己从加强重点市场的监管和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入手,积极开展“扫黄打非”和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活动,加强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先后对印刷业、音像业、网吧等业主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守法经营。并亲自带队,由我局牵头,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配合,开展文化市场集中突击行动30多次,没收非法vcd光盘2400多张,书刊600多本,处罚违规单位53家,有效地净化了全县文化环境,局稽查队被命名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县被评为文化市场管理先进县。

(四)把握导向,强化管理,发展广播电视事业

近两年来,以提高广播电视节目质量为目标,自己十分重视新闻宣传、广电事业建设及广电安全工作,广播电视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一是抓新闻宣传。两年来,按照“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的要求,自己坚持把新闻焦点放在县上中心工作上,以宣传报道xx大和县党代会、人代会精神为重点,突出宣传“兴岐富民、建设小康”主题和“工业强县、畜牧大县、文化旅游名县和西部经济强县”等“四县”建设。自年以来,共组写新闻稿件9600多篇,采用编发7600多篇,省市采用380多篇,开办宣传专栏8个,同时注重加强基层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全县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二是抓广电事业建设。近两年来,自己把加快信息网络化进程和乡镇有线电视发展作为事业建设的重点来抓,全县14个乡镇开通了有线电视信号,共发展有线电视用户15000户,实施县城地埋线改造工程 3.5公里 ,全面整修了县城通往五里铺的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架设双绞线 4.5公里 ,多方筹资购置了台标发生器、字幕机等设备,提高了广播电视播出质量。

三是抓广播电视社会管理和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我主持制定了广电安全防范预案,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同时,组织开展了地面卫星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和净化荧屏工作,加大网络整合力度,陕九、陕汽、岐星、杏园等4大厂和7个村已并入全县大网,保证了全县广电安全。

(五)想方设法,多方引资,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上任以来,自己始终树立“项目是经济发展的支撑”新理念,以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想方设法、攻坚克难,多渠道引资,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顺利,两年多来共实施重点建设项目10个,总投资1100多万元。投资240多万元的蔡家坡儿童乐园工程已竣工使用;县电影公司综合楼和蔡家坡电影院综合楼已投入使用,两楼共投资210多万元;周公庙太公正殿、献殿维修和彩绘已完工,总投资40多万元;诸葛亮庙庙前广场建设总投资15万元;新华书店图书大厦主体工程已完工,总投资300多万元;蔡家坡文化馆维修工程,争取省上资金8万元;广电网络乡镇杆线架设和迁址工程争取省市资金167万元;总投资100多万元的西岐民俗馆近日已破土动工;投资30万元的周公庙三星级厕所马上就要动工。这些重点项目的实施,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文化旅游工作。

三、重视监督,依法行政

人大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既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也是检验我们工作好坏的晴雨表。为此,任职以来,自己十分重视“两案”办理工作,自觉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类决定、决议、自加压力,努力开展工作。

一是抓议案办理。

两年来,我局共承担“两案”办理任务14个,其中议案6个。为了办好这些议案,给人民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我多次主持召开承办任务的股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会议,对办理的方法步骤、原则、时限等作了具体要求,并时时过问进展情况,使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加强网吧及游戏厅的管理一直是人大代表和各位家长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自己也十分重视,多次深入网吧,进行调查了解,研究管理办法,强化对网吧及游戏厅的监督检查,严把未成年人进入关,对网吧实行“一次性死亡”的动态管理机制,使网吧经营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二是抓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两年来,我坚持从“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入手,狠抓行风建设工作。先后聘请人大代表、老领导10多人为行风监督员,加强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并坚持每年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邀请县纠风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对文化旅游行业行风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改正问题,促进工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是抓依法行政工作。我局承担全县文化市场、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法律法规条例达18个,政策性强,依法行政工作十分重要。上任以来,我能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宪法、文化旅游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县人大的决定、决议,自己带头从完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抓起,对全国人大、国务院以及省人大近年来颁布实施的行业法律法规,按各股室职能,认真分解,使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人员三落实。同时提请县政府出台了《岐山县演出市场管理办法》、《岐山县文化艺术培训管理办法》、《岐山县旅游景点票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强化队伍,改进作风

任职以来,自己始终把文化旅游系统班子和队伍建设当作首要任务来抓,坚持抓学习、抓整顿、抓形象、抓提高,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好、求真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我首先从自身做起,坚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及xx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政治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洞察力和敏锐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同时认真学习文化、文物、旅游、广电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决策水平,使自己成为文化旅游工作的行家里手。自己坚持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把学习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连续两年在系统开展了“建设文化旅游名县,我们怎么办”的大讨论,开展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奉献文化旅游事业”的演讲比赛,以此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上任以后,针对系统有些单位制度不健全、工作程序不规范的实际,自己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文化旅游单位财务内审制度》、《文化旅游单位行政效能六项制度》、《基层单位季汇报工作制度》、《较大财务支出审批制度》等规章制度,对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服务水平、依法行政等作了明确要求,积极推行单位政、事、财务公开制度,使单位管理得到规范,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每年组织专门班子,对系统各单位财务进行内审,使基层财务管理逐年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廉洁勤政、带好班子。在工作中,自己能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倡导领导带头,以身作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现场解决问题,一级向一级负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团结同志,合作共事、顾全大局,重大事项坚持向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学在前,干在先,对全局工作敢于和勇于负责。始终坚持工作第一的原则,不惜牺牲节假日,加班加点搞工作,确保了全系统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严格按中央、省、市、县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办事,慎权、慎微、洁身自好,廉洁奉公,严抓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职以来,从未利用手中权力为己谋私。同时,抓好局领导班子和基层单位班子建设,坚持每周一次局务会、两周一次党委会制度,充分调动每个领导成员的积极性,使班子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团结战斗的领导集体。对基层班子坚持谈心和谈话制度,把管事和管人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目前,基层班子充满活力,上下齐心,形成了工作上你追我赶的局面。

任职以来,自己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抓文化旅游产业的力度不够,经费不足制约了事业的发展;二是旅游开发比较缓慢,特色不够突出,景点设施达不到一定要求;三是基层文化建设相对薄弱,专业人才有青黄不接的现象;四是文化市场管理人员偏少,队伍需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克服,努力改进,在自己任期内逐步加以解决,要紧紧围绕文化旅游名县建设和开展“文化旅游开发效益年”活动,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创新工作理念。要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树立经营文化旅游的新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旅游宣传开发,发展旅游产业。要以西安旅游推介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开发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岐山,不断提高我县知名度。同时要加大现有资源的开发利用,激活旅游资源潜力,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培植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是积极实施文艺精品工程,繁荣文艺事业。要进一步在“精”字上下功夫,抓好文艺创作,鼓励文艺人才多出精品,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实现一年一部好戏、一件好书画作品、一件有影响的民间工艺品、一本好书和一个好剧本的目标。

四是全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要树立项目经营新理念,以项目来统揽全局中心工作,用项目来引资,力争在西岐民俗馆、中华炎黄面食博物馆、图书大厦等项目开发建设上有新的发展、新的突破。

五是加强文化旅游队伍建设。要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活力和竞争力,加强对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继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全力办好人民代表的建议、议案和意见,珍惜党和人民给予自己的权力,把“人民满意”始终作为自己工作的衡量准则,使自己在任期内做一个合格的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是我任职以来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县人大决议、决定和履行职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意见的情况,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以利我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克服不足,进一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使自己为建设文化旅游名县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请各位主任和委员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使我把工作做得更好。

XX年11月旅游局负责人述职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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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2024年旅游局年终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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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旅游年终工作总结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旅游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呈现健康稳步发展势头。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旅游接待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加强,旅游市场空间进一步拓展,旅游市场运行健康有序,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休闲旅游城市形象愈加鲜明,旅游业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增强。XX年,我市获得了

“中国十大休闲城市”荣誉称号,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发起的“全球网民推荐的中国旅游城市”评选活动中,银川市在参评的80多个城市中脱颖而出,进入前20名。截止十月底,全市景区和农家乐共接地游客515.36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长27.64%;实现门票收入18793.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11%,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一、重大旅游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旅游休闲城市特色进一步彰显。

1、历史人文景区接待设施进一步完善

以镇北堡影城、苏峪口、西夏王陵、贺兰山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黄沙古渡、水洞沟等7家国家4a级景区为主的骨干景区进一步完善旅游基础接待设施,增添新的旅游项目,增强景区的核心吸引力。西夏王陵投资780万元,实施了文物保护工程,修建了三号陵的安防设施,修筑了三号陵至双陵的碎石路面;贺兰山岩画投资1000多万元,核心区修护了防洪护坡,对景区进行了绿化,新增了水关瀑布等景观,祭祀区改造了景区水系,修筑了水库、人行步道、电瓶车道,休闲区修筑了道路,休闲设施土建已经动工;镇北堡华夏西部影城新增了明城街道、长坂坡街道、铜镜长廊、环保展厅等景点,改造了百花堂,新建改建了卫生间等接待设施,新建了景区大门,改造了景区参观线路,扩建了停车场,垦殖景观田,仿建了乡村戏台等。苏峪口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了贺麓山庄,提升了景区的服务档次;水洞沟景区投入了近万元,在景区内沿银青高速辅道新修了3250米南门至东门的道路;新建了30000万平米的生态停车场;翻新了石器广场;新添了2座3星级厕所;增加了凉亭、木桥和导览图、警示标识牌等,对鸳鸯湖和红山湖的环境进行了整治,东大门门景和800平米的东门游客中心目前正在建设中,景区的接待能力有了极大的提升。回乡文化园投资500万元,对景区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投资80多万元,打造“回乡文化园绿廊”景观,新置景观石、黑柳树、桧柏、白蜡、云杉、侧柏、红瑞木、红碧桃、牡丹、芍药、丁香、紫叶矮樱等名贵植物,修建草皮2202平方米;投资70万元,新增博物馆书店、富有伊斯兰特色售货亭等;对博物馆商店重新进行内外装修;添置了休闲椅;实施了园区景观亮化;新换了餐饮中心人工湖水底灯、博物馆馆灯、圣洁广场喷泉电机等;更换博物馆内展板,对景区护栏、路面、路砖、大门等进行了粉刷和维修。黄沙古渡投资1000多万元,修建了203省道至景区的迎宾大道、旅游厕所,扩建了停车场,恢复了月牙湖遗址,修建了古渡路,建成了黄河渔家,架设了3公里100kv高压输电线路,黄河古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污水处池、黄河楼、龙门客栈、14公里景区环园道路。

2、黄河金岸建设带动了一批重大投资项目

灵武市黄河书院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进展顺利;世界水车博览园、奥兰特户外野战基地等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贺兰县长河湾休闲度假项目景观水系建设已完成;永宁塞上江南生态园、盛世江南酒店、兴庆区黄河小镇、西夏区镇北堡旅游商贸城等项目在抓紧建设中;西部欢乐谷、西夏皇城等项目在抓紧规划筹备中。

3、生态休闲旅游项目投资活跃

永宁县三沙源景区今年投资多万元开发沙漠湿地生态旅游,开挖水系,修建了休闲会所、景区道路、大门等接待服务设施;金凤区颐和沙漠高尔夫球场已经建成并开杆运营;西夏区鹭岛湖生态园投资5280万元,红柳湾生态园投资6000多万元,开发建设戈壁高尔夫、酒庄等生态旅游休闲项目。

4、农家乐、乡村休闲度假产品不断涌现

金凤区新增农家乐10家,预计投资额一亿多元,涌现了宝光旭日农业生态休闲园、千棕林农家乐、正源农庄、兰花花生态园等一批档次高、规模大、休闲特点浓郁、项目内容丰富的休闲度假产品;兴庆区新增投资4000万元,新建了花海度假村、龙祥海家庭农家乐、高尔夫农庄等新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永宁县结合新农村建设,以镇台村、南方新村、雷台村为重点整村推进农家乐建设;贺兰县清水湖农庄等新建生态农家乐已建成试营业。

5、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支持。今年以来,通过立项、申报,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共争取到中央、自治区旅游专项资金44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0万元,自治区资金4080万元,分别用于苏峪口、岩画、中华回乡文化园等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和规划补足,有力地推动了景区项目建设。

6、旅游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西夏  城景区顺利通过国家aaa级旅游景区评定,并获得宁夏首家自驾车营地资格;镇北堡影城申报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取得突破,已通过国家旅游局验收。

二、旅游规划工作稳步推进,强化特色旅游休闲目的地打造

1、银川市旅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通过积极争取获得自治区旅游局规划经费的支持,通过邀请招标,《银川市旅

游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确定了北京京师天成旅游规划咨询设计有限公司为规划编制单位并签订了规划编制合同,通过资源考察、专题研究等项工作,总规已完成初稿。与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中心合作,完成了银川市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上报。

2、对县区及重点景区的规划指导工作进一步强化。指导部分县(区)修编了旅游规划和西夏城等景区的景区及重点项目规划,积极配合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修编,积极参与兵沟文物保护规划、宁东生活服务区规划、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休闲旅游项目规划、红柳湾生态旅游规划等的讨论修订等项工作。在加强规划指导的同时,我们还着眼于景区建设的实际问题,为景区提供服务。先后组织西夏城、兵沟等旅游景区外出考察旅游经营项目,参加天津中国旅游产业节,拓展思路,推动景区的旅游开发建设。

3、针对银川旅游发展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组织专题研究。结合西部大开发大学习活动,针对银川生态旅游发展、旅游形象与营销、旅游市场监管与服务、旅游产业链延伸与旅游商品开发等专项课题,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并借鉴旅游发展发达区域的做法,开展调研活动,形成了具有一定深度的专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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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县旅游局202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_半年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1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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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2016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旅游局下属各股室:

XX年是旅游起步的关键之年。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州旅游局的鼎力支持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旅游迈出了可喜的一步,这将是旅游的重大突破。

一直以来,旅游不被看好。纵观周边德钦、香格里拉两县,旅游轰轰烈烈,已成为支柱产业,而旅游业经过十多年的打拼却毫无起色,这无疑给我们旅游工作者一个致命的打击。可喜的是,县委、县政府没有放弃把旅游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在多方努力下,由州旅游投资公司投资的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开工建设,同乐傈僳族山寨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这将成功地推动了旅游的发展。

一、积极配合,多方联动努力建设国家公园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州政府确定的三大国家公园之一,是**县旅游业的龙头。到目前为止,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累计到位资金2200万,累计完成投资3642万,后续工作主要是装修和绿化工作。

二、积极筹建星级宾馆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将拟定于今年“十一”对外开放。为配合好国家公园软件设施建设,在州旅游投资公司的支持下,拟在塔城建设一个四星级宾馆。目前,由县国土资源局、塔城镇政府及我局组建的协调领导小组已成立,并开始进行征地工作。

三、积极筹建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经营公司

香格里拉滇金丝猴国家公园是我县旅游业的龙头,它的开放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全县旅游业的发展。由于国家公园建设体制不完善,曾多次更名。现州政府已批准“香格里拉”冠名。为此,便于管理和经营国家公园,州旅游投资公司和县委、政府一致决定由旅游局组建国家公园经营公司,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目前正积极组建公司,完善公司注册登记和更名工作。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特色旅游村

今年来,随着旅游产业的转型,乡村旅游逐渐成为都市游人追求的目标。在XX年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上,刘平副省长提出要在全省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在局领导的努力下,我县叶枝镇同乐傈僳族山寨列入其中。为把同乐特色旅游村建设得更好,提高同乐村软硬件设施,方便游客,多渠道筹集30万元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总投资60万元的特色旅游村建设将于8月份完成。其建设内容有:观景台、卫生路,休息点、标识牌、风景石及旅游厕所。

五、其宗水景观建设

XX年,受县政府委托,我局在其春桥头修建了县级文化接待活动场所,为完善该项目建设,使到此休息的游客第一时间感受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和神奇美丽的滇金丝猴家园,在县委、政府的支持下,几经推敲,最终确定了以滇金丝猴雕塑为主的园林水景观建设方案,并于4月16日开工建设。该项目包括滇金丝猴雕像、引水工程和园林景观绿化三部分。工程有望在7月底完成。

六、 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

我县旅游从业人员较多,但都没有经过培训,服务质量较低。为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我局拟在国家公园试营业之际,借国家公园内部人员培训之机,对全县旅游服务行业进行一次标准化服务培训。

在上半年的时间里,我局全体干部职工通力合作,完成了预定工作任务,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努力,致力于旅游业的发展,相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之际,我们将实现旅游门票收入零的突破,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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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当今大学生旅游现状的调查报告[页2]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旅游,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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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大学旅游现状调查报告

学生选择旅游地点的因素个人消费的差异旅途距离长短个人爱好等等原因大学生选择了不同的出行

五、大学生旅游的次数(每年)

调查显示大学生每年出游次数为1次为约32% 2次为约53%3次为约10%4次约3% 和5次为约2%

由调查结果可知大多数大学生平均每年出游次数为一到两次有条件的学生也有年出游次数为三到四次的但每年出游次数为五次的很少

六、大学生旅游的消费状况

在以往外出旅游的花费上游览、门票占其主要占总数的约67%吃的约占14%交通约占19%而对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约占33%喜欢约占46%而喜欢仅约占13%由此可见当地的风味小吃将其就许多大学生对在品尝时的期望值偏高而真正品尝之后其期望值大打折扣毕竟青年人对新鲜事物在感官上都会的评价而一旦去体验之后其想象的好时将会大所失望这也许其感觉对其旅游地的风味小吃上感觉的比例占较高的原因在住宿上学生(约53%)选择30元左右(人/每晚)可见大学生旅游消费的要求体现了节约原则这表明现代的大学生着俭朴节约的优良传统也有大学生的旅游费用大家庭资助有80%左右大学生的生活费来自家庭资助的

在旅游途中约76%大学生愿意投入到购物中的比重10—20%表明购物在大学生旅游中也占主要活动安全在大学生旅游中感觉最的约占43%费用的约为23%舒适度约为22%旅游的经历约为12%

总体来看大学生的旅游消费中等偏下旅游范围及也趋向保守选择徒步及旅行自行车出游的人数也占了一的比例显然大学生旅游有的需要旅行社可以考虑徒步、自行车旅游的项目市场需求≤范文 网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七、大学生旅游的信息渠道

调查表明亲朋好友介绍的旅游景点可信度高(约占53%)网络搜索约占33%报刊广告约占12%旅行社咨询约占2%可看出亲朋好友亲身游玩过的景点的好坏对周围的同学产生的而种种因素的报刊广告、旅行社对大学生并到关键收集旅游信息大学生来说只较容易在收集旅游信息出游费用最关注的景点的吸引力住宿条件、安全问题、交通便利也受到程度的关注各景点、旅行社及其它媒体的信息与享用服务自建的距离相差由此可见的信息与景观大相径庭

调查一半大学生表明学校极少组织大学生出去旅游并且大学生极少参加学生组织的旅游活动可见学校对大学生的旅游足够的大学生旅游的市场空间.

八、大学生对旅行社的满意程度

从调查显示的结果看大学生对随团旅游的评价的确不高约75%左右的大学生对旅行社不满意

大学生不满意的主要原因“导游未尽职责”和旅行社“降低等级标准”这两项的比例分别约34%和28%“擅自变更行程安排” 约占23%和“配套设施不” 约占15%

在整个旅游过程中游客与旅行社的接触更多的在出游前期的报名环节而在旅行途中导游则成分上充当了旅行社的代表游客对旅行社服务的不满意在得导游的妥善后则很容易转化成对导游的不满

九、大学生旅游的优点

(1)开拓视野

旅游最的优点可谓拓宽视野来自于川大的is同学说:“我觉得出去旅游最大的优点开拓了我的视野我这次去了西塘见识了不少地方的风土人情也到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这旅游我也从中学到了知识我还在旅游期间吃了那儿的地方特产那里的水果也甜并且比这里便宜总之我觉得旅游好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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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出境旅游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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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一、定义和概念

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

1、组团-社,是指合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取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名单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

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

3、出境旅游服务,是指组团-社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服务等经营活动。

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买出境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服务费。

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项目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丢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

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

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具体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二、合同的签订

第二条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

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

(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不足24小时以一日计);

(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

(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服务设施);

(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

(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

(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

(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项目);

(8)自费项目(如有安排,组团-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项目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自费项目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代收的自费项目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

《计划书》用语须准确清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

第三条签订合同

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计划书》和《境外自费项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条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

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其内容符合《民法典》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组团-社的权利

1、根据旅游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旅游者报名参团。

2、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

3、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额旅游费用。

4、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采取紧急避险措施。

5、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七条组团-社的义务

1、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旅游者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根据《计划书》细化的《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发给旅游者,如实告知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所到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措施;境外收取小费的惯例及支付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资质要求的领队人员。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项证件。

5、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个人保险及其他保险。

6、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旅游者在《计划书》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7、向旅游者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8、对《出境旅游报名表》的各项旅游者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9、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的投诉。出现纠纷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应当履行协助义务,避免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

第八条旅游者的权利

1、依法享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的各项权利。

2、在支付旅游费用时有权要求组团-社开具发票。

3、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和《计划书》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

4、有权拒绝组团-社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

第九条旅游者的义务

1、如实填写《出境旅游报名表》和签证/签注资料的各项内容,并对所填的内容承担责任。

2、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者通行证有效期应当在半年以上,自办签证/签注者还应当确保所持签证/签注在出游期间有效。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4、遵守合同约定完成旅游行程,配合领队人员的统一管理。

5、遵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不在境外滞留不归。

6、尊重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涉足色情场所,不参与赌博。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

8、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四、合同的变更

第十条合同内容的变更

1、组团-社与旅游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组团-社应当退还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可以在征得多数旅游团队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组团-社可决定内容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和证据。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全额退还旅游费用(但应当扣除已发生的签证/签注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担。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组团-社按本条第2款的约定实施变更后,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但因紧急避险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担)

第十一条组团-社转团

当组团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注明,并就受让出团的组团-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旅游者和受让出团的组团-社另行签订合同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五、合同的解除

第十二条不同意转团和延期出团的合同解除

在组团-社低于成团人数不能成团时,旅游者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组团-社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第十三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旅游者和组团-社在行前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在出发前30日(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以上(不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组团-社应当在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旅游者退还全部旅游费用。组团-社提出解除合同的,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如已办理签证/签注的,应当扣除签证/签注费用。

旅游者或者组团-社在旅游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旅游者自愿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条第1款相关约定处理。

2、旅游者在行程中脱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旅游者不得要求组团-社退还旅游费用,如给组团-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组团-社的违约责任

1、组团-社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取消出团的,向旅游者退还全额旅游费用(不得扣除签证/签注费),并按下列标准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30日至15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

出发前14日至7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

出发前6日至4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出发前3日至1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出发当日,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2、组团-社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或者未经旅游者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十条第2款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应当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组团-社领队或者境外导游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安排旅游者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组团-社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4、组团-社违反合同约定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旅游服务的,应当负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所订的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组团-社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6、与旅游者出现纠纷时,组团-社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旅游者的违约责任

1、旅游者出发前30日以内(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2、因不听从组团-社及其领队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旅游者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由于旅游者的故意或者过失,使旅行社遭受损害的,应由旅游者赔偿损失。

5、与组团-社出现纠纷时,旅游者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其他责任

1、因旅游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或者其他自身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拒绝入境、出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组团-社将未发生的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组团-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组团-社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发与结束日期

出发日期,结束日期;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解散地点见《计划书》。

第十九条旅游费用与支付

(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成人:¥元/人;儿童(不满12岁的)¥元/人;

合计:¥元(其中签证/签注费用¥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第二十条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旅游者(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组团-社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成团人数与不成团安排

组团-社最低成团人数:;组团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组团-社应当在出发前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组团-社延期出团。

2、(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转旅行社出团。

第二十二条黄金周的特别约定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组团-社和旅游者约定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如下:

提前告知时间旅游者行前退团,旅游者应当支付组团-社的业务损失费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组团-社取消出团,组团-社应当支付旅游者的违约金占旅游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出发前日至日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协商一致,可列入补充条款。

(如合同空间不够,可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组团-社签字(盖章)

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签约日期: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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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县文物旅游局促进股2024年工作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2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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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旅游促进股2015年工作总结

XX年,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其他股室同志的大力支持、通力配合下,旅游促进股从安全生产、宣传推介、节庆活动、旅游统计、教育培训、行业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并配合其他股室、相关单位完成了有关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安全检查,杜绝安全事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从年初开始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年初成立了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XX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了《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与各涉旅企业、单位签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在春节、“两节”和“五一”、“十一”黄金周等重大节庆活动前精心做好假日旅游各项安排,会同公安、工商、经贸、食药监、质监等相关单位依法对景区、酒店、旅行社、农家乐、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整改查出的问题和发现的隐患,确保吃、住、行、游、购、娱各个旅游环节安全有序。三是做好午子山春节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协调会,对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了责任,春节期间坚持在午子山值班,各相关单位落实了安全责任人员确保了景区春节期间的游览秩序和安全;四是深入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6月20日到9月20日对全县旅游行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指导樱桃沟和午子山做好国家安全生产总局来我县安全检查迎检工作,没有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五是按照市旅游局和县安委会的要求,积极开展“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6月9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有利契机,通过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平安生活”的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应急科普知识等;六是指导做好景区防胡蜂工作,樱桃沟景区摘除蜂巢26个,午子山景区摘除蜂巢3个。七是认真落实景区防火工作,实地检查指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人员和景区巡查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八是制定了《xx县文物旅游局地震应急预案》,督查并指导各涉旅单位完善了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应急预案,指导景区、星级酒店开展了消防救援、火场逃生应急演练;九是从年初第一周开始,每周向县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管理走向制度化、常规化;十是我局在节假日期间严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坚持24小时值班。全年未发生任何旅游安全事故。

二、 积极开展旅游宣传促销,提升我县旅游人气

1、做好宣传工作日常事务。一是年初成立了宣传工作领导机构,根据市文旅局和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了《XX年文物旅游宣传计划》;二是在5月18日“世界博物馆日”和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分别开展了宣传活动。

2、坚持网络宣传营销。一是更新了县政府网站旅游板块中的部分内容,二是对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板块进行日常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同程网”、“樱桃沟旅游网”的宣传、营销合作,与“同程网”和“樱桃沟旅游网”重新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在网上发布旅游相关信息,拓展信息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

3、积极组织参与大型节庆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参与“相约樱花”大型采风活动、“中国最美油菜花海”分会场活动。在樱桃沟景区休闲长廊举办了书法摄影作品展示,并邀请县内外书法、绘画名家挥毫泼墨现场献艺。二是举办了“XX年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了“问道午子·祈福茶乡”活动启动仪式、“千人登山活动”、“百人太极拳表演”、省市书画名家作品展和现场采风献艺活动、堰口镇重点项目推介、“祈福迎祥”大型法事活动;三是承办了“中国绿茶产业发展促进会”。完成了制定活动方案、邀请茶叶专家、接待来宾、组织实施研讨会、布置会场、会仪服务等全部环节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绿茶产业的发展,以节会促宣传,提升茶产业和旅游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积极做好外宣促销工作。一是在十天高速公路xx县境内的马踪滩、王家山、史家湾、二里桥头(南北各1面)、桐车坝、和平村共设立大型广告牌7面;在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朝阳路与人民路交汇处设立大型广告宣传片1面,宣传旅游新产品、新形象;二是编辑印制了《走进》旅游指南5000份,重印了旅游交通地图和宣传折页各份;三是安排午子山景区参加了“陕西春季旅游营销大会”;四是派人参加了“北京国际旅游商品博览会”;五是积极筹备并组团参加了“第六届陕西旅游商品博览会”,并荣获“最佳组织奖”;六是组团参加了“汉中市《旅游法》电视知识大奖赛”,并荣获优秀奖。通过这些宣传营销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我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了旅游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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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对崀山旅游客源市场现状进行的分析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旅游,营销,全文共 4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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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崀山旅游客源市场现状进行分析

摘要:文章对崀山旅游客源市场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前崀山客源市场存在市场规模小,游客总量增长迟缓,客源结构失衡等问题,分析了崀山旅游客源目标市场定位以及开发对策。

关键词:崀山;邵阳;客源市场;开发

一、崀山旅游资源

(一)崀山概况

崀山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罕见的大型丹霞地貌景区,地处湘西南边陲,东与南岳相望,南和桂林毗邻,北同武陵源呼应。相对于周边景区,崀山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经济比较落后。

(二)旅游资源介绍

崀山景区面积108km2,由五大景区构成,景点达77余处。其资源丰富,特色鲜明,规模较大,拥有丰富的丹霞地貌景观。与凤凰古城、张家界相比,景点更具原生态,是湖南继武陵源之后的又一颗璀璨明珠。

1、特有的自然景观。崀山拥有丹霞之魂八角寨,栩栩如生的骆驼峰,幽深雅致的紫霞洞,清澈明净的扶夷江,鬼斧神工的牛鼻寨等五大景区。还有象形丹霞绝景如将军岩、天生桥、辣椒峰、天一巷、象鼻石、鲸鱼闹海,神秘的风神洞等景观。汇丹霞、碧岭、奇峰、幽谷、神洞、秀水于一地,集雄、险、奇、秀、幽、旷为一体。

2、内涵丰富的人文景观。崀山风景名胜区人文荟萃,名人辈出,历史内蕴博大精深,文明积淀悠远深厚。这里有10万年前的古动物化石,452019年前的新石器文化遗址—白面古寨,历代农民起义的古城堡遗址,岳飞招安杨再兴的神龙庵遗址,晚清重臣的宗祠和墓葬——清代两广总督刘长佑、南洋通商大臣刘坤—的墓地。还有香火鼎盛的古刹名寺,异彩纷呈的民俗风情,众多富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古建筑、文化艺术和美食文化。

二、崀山旅游客源市场现状分析

(一)客源市场特征

1、客源地理分布以省内客源市场为主体。随着崀山旅游区的开发建设和旅游市场的不断开拓,旅游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崀山客源市场地理特征主要以省内游客为主,省外游客比重较少,入境游客缺乏。(1)省内游客以邵阳为主体。据调查统计,崀山客源市场中,省内客源市场占94.6%,其中邵阳占46.9%,长沙占22.4%,永州占10.3%,株州占6.9%,湘潭占5.9%。崀山省内客源市场主要以邵阳为最大的客源市场。新宁县隶属邵阳市,邵阳市是省内较大的城市,有雄厚的工农业基础和强大的经济实力,市民生活水平较高,旅游需求量大,距离崀山142km,有直达的公路,交通方便,居民的出游率较高。(2)省外客源比重偏低,入境客源市场尚未起步。省外客源比重偏低,其客源市场仅占总量的5.4%,其中广东客源量占1.8%,广西占1.4%,北京占0.9%,其他少量游客来自山东、山西、上海、青海、福建等地区。海外客源市场游客量仅有百分之零点几,入境客源市场尚未起步。主要由于新宁县地处偏僻,其境内还没有铁路和航空等交通设施。

2、对过境游客依赖性较大。新宁旅游业的主要客源市场长期过分依赖桂林和邵阳两地。一部分为过境游客,据调查,约20%的游客是路过湖南去桂林旅游的。另一部分为商务游客,约有46.9%是外地来邵阳的各类商务、会议和其他公务的外地游客和少量的当地游客。只有33.1%的游客是专程来崀山游览观光的。

(二)崀山客源市场存在的问题

1、崀山游客总量增长迟缓。长期以来,来崀山旅游的主要是去桂林的过境游客和来邵阳的商务游客,一直以这两地的旅游者为主要客源地,游客的重游率又比较低,崀山游客量的平均增长率只有9.5%。而张家界自1982年开发以来,游客量以每年30%的速度增长,入境游客不断增加。

2、目标客源市场潜力不足。崀山主要的旅游客源市场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城镇人口旅游发生率高。但是城镇人口总数少,只有1994.09万人,出游人数有限,规模小。农村人口有3621.18万人,人数多却收入低,潜在的农村旅游者,由于受经济限制,很难外出旅游。根据游客人口特征分析得出,来崀山旅游的农民只有1.8%,崀山客源市场开发没有把握好农村这个大的群体,目标市场狭窄。

3、客源结构失衡。省外和入境游客比例太低,男女比例相差很大,消费水平处在中等偏低,高收入游客较少,行政单位人员居多数,企业、学生占一部分,其他职业的很少,客源结构严重失衡。

三、崀山客源市场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区位劣势,可进入性差

新宁县地处湘西南边陲,在五岭和雪峰山的包围之中,交通线的建设有较大困难,到目前为止,仅有级别较低的省级公路连通外界,没有铁路和航空运输,对外交通较为困难。同时,新宁县在区位上处在欠发达地区的空间中心,距大中城市的空间距离都在100km以上,时距在4小时以上,是一个远离客源地的旅游目的地。因而崀山的旅游资源虽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但客源组织颇有难度。

(二)旅游接待能力和接待设施等级低

截至2019年,新宁县拥有旅行社六家,规模较小,且无国际旅行社。拥有三星级宾馆两家,二星级宾馆两家,一星级宾馆三家,县城招待所十五家,共1344个床位;家庭旅馆四十家,共808个床位。景区招待所一家,共148张床位,家庭旅馆四十九家,共1291张床位。但是整个新宁崀山旅游接待设施的等级较低,主要以低档为主。同时由于旅游相关产业不发达,没有形成产业链条,满足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的高品位消费场所不多,旅游六要素发展不平衡,食无特色,购无产品。

(三)屏蔽现象严重,品牌建设难度大

旅游屏蔽现象是指在旅游资源较集中的区域,由于周边的资源以及交通占优势,人们一般就不会去交通不便的地区旅游。新宁县周边有较丰富的旅游资源,东与五岳之一的南岳相望,南和国际都市桂林毗邻,北同世界著名的旅游地武陵源呼应。四周的旅游资源独具吸引力,且都是品牌产品,世界著名。而且这些旅游资源属于大城市,有铁路、高速公路、航空等,交通便利。崀山从区位,交通,品牌等方面,更不具优势,受周边知名景区影响,屏蔽现象严重。

(四)对外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

张家界市武陵源风景区一直是湖南的旅游窗口和龙头,而对崀山——全国最大的丹霞地貌风景区,则宣传投入不足,知名度不高,让人感到是一颗“养在深闺人未识”的明珠。大诗人艾青亲睹美景后喟然叹曰:“桂林山水甲天下,崀山风景赛桂林”。然而时至今天,知道崀山有艾青题诗的不多,可见,名人效应宣传不够。 (五)旅游人才缺乏,服务水平低

新宁目前的经济实力和管理者的才识,尚未认识到充分利用相关人才及引进旅游高级管理人才的重大意义。而且新宁的旅游管理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中很少受过系统的高层次专业训练,而且干部流动性较强。新宁县从事旅游业的管理人员不是专业人员。导游人员都是中专及高中文凭,素质不高,旅游人才缺乏,管理水平低。

四、崀山旅游客源市场的开发构想与对策

(一)旅游客源目标市场开发构想

1、目标市场细分。崀山的主要客源市场以省内为主,且周边地区占大部分。一级客源市场主要定位在附近地区;广州有少量游客,省内部分地区也有潜在的游客,可以定位在二级客源市场;根据新宁目前的交通状况,三级客源市场需定位在省外部分地区。

2、旅游产品定位。目前,崀山旅游产品主要以游览观光为主,休闲度假为辅,文化底韵不高,产品结构不合理。而旅游者对旅游产品的选择由单纯地观光旅游,转向娱乐、健身、商务等多样化项目,同时对产品中的参与性活动的要求也大大增加。因此,旅游产品开发应该更多地增加能让旅游者参与的活动设施。

(二)崀山旅游目标市场开发对策

1、改善基础设施,提高旅游地可进入性。对县内,紧抓国家对县、乡公路改建这一历史机遇,实行国家地方“两个投入”,全面对以崀山为核心的各景区交通设施进行改造,实现各景区交通网畅通;对县外,积极致力于改建新宁至广西资源县的公路,新宁至邵阳市的公路,拓宽公路交通网。同时,抓住洛湛铁路建设的机遇,尽力连接永州县及周边市县。

2、搞好旅游设施建设,增强接待能力。搞好旅游设施的建设,建设规模要适度,各种服务设施要适量,要兼有适应于不同层次消费的高、中、低档的设施和服务,使游客进得来,住得下,吃得好,玩得高兴,走得愉快,给人一种留连往返的感受。

3、走“联合”协作之路,改善屏蔽现象。新宁县周边有较丰富的旅游资源,可以充分利用周边资源优势,考虑旅游业发展的区域性、空间性、时序性和约束性等特点,按照营造大环境,着眼大区域,发展大旅游的思想,同周边资源联合,走区域协作之路,不断开发新的产品路线。例如:邵阳—武岗—绥宁—城步—新宁;邵阳—新宁—桂林等组合线路,形成以点带线,点线结合,线线联网的旅游格局,使黄金旅游线路连线并网,实现旅游线路在空间上的拓展,时间上的延伸和文化内涵的增强,实现旅游资源优势互补和旅游客源共享。

4、实施品牌策略,创丹霞主题形象。根据崀山的资源特色,可将其品牌定位为“丹霞之魂”、“中国崀山”。崀山宣传应突出“一个形象,一个口号,一个节日”,即丹崖碧水形象,“崀山梦幻丹霞”口号和崀山旅游节。宣传重点是对外进行形象的渗透,这是因为先入为主的形象导入容易让游客产生良好的旅游地形象感知,形成内部形象驱动力,并使其形象阶梯阻碍大大降低。

5、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要给广大游客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就必须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旅行社要定期对导游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质量,搞好旅游配套服务,开发和生产具有当地特色的旅游产品。

6、发展生态旅游,走可持续旅游之路。在发展崀山生态旅游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应对旅游景区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评价、科学确定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承载力,根据生态旅游的季节、空间差异性特征对游客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分流,避免在旅游高峰期超负荷运转;(2)必要的旅游接待设施可规划在风景区外,实施“山上游,山下住”的策略。(3)倡导文明旅游,崀山气候温热,风化强烈,加之红色砂砾岩固结程度较差,岩石硬度小,易受风化,应严禁游客在崖壁上人工斧凿和雕刻;(4)严禁在风景区就近采石、取土、伐树,以保护景区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崀山的客源发展潜力大,只要改善交通,加强崀山旅游的可进入性;采取区域协作整体营销,分层次,分阶段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加强旅游宣传促销,进行产品联合包装,拓展营销渠道;重点针对一级客源市场,适当选取二级客源市场,个别考虑三级客源市场,提高市场知名度,拓展市场占有率,对目标市场进行划分,各家旅行社在自己的市场上做好促销工作,崀山旅游客源市场必将有一个大幅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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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寒假莫高窟旅游心得感想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旅游,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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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带领你们到世界遗产名录——颐和园观看。我是你们的导游,我姓蒋,你们可以叫我蒋导。

游客们,你们知道颐和园的历史吗?“颐和园”以前叫“清漪园”,既舒适又美丽,是清朝皇帝休息的地方。1860年,英法联军侵入北京,偷取颐和园里的珍宝, 还 放火烧了颐和园里的大部分建筑物。慈禧太后为了自己享乐,竟然从军队里拿出大量钱力、物力,于1888年,重建“清漪园”,并将此园改名为“颐和园”。

好了,游客朋友们,你们听完了颐和园的历史一定很想去看看吧!我们走进大门绕过大殿就来到了北京有名的“长廊”。长廊长700多米,分成273间,每一件都有五彩的画,画上面的人物、风景、花草都各不相同,几千幅画没有一幅图画相同。

游客朋友们,再往上走就是万寿山了,抬头向上望,一座八角宝塔形的三层建筑物耸立在半山腰,大家还可以看到闪闪发光的琉璃瓦。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建筑吗?这是佛香阁,下面有一排排金碧辉煌宫殿,那是排云殿。游客朋友们,我们不妨上山看看吧!

从万寿山下来就是昆明湖了,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湖中心有一个美丽的小岛,大家走过这座石桥就可以去小岛上游玩了。这座石桥有十七个桥洞,所以又叫十七孔桥。大家仔细观察,你们会发现桥栏杆上的柱子上都雕刻着小狮子,这些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相同的。

游客朋友们,我们本次的旅行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这次导游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希望大家不要忘记今天愉快的旅行,也祝愿大家今后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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