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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管理制度及职责【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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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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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毒制度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光

每一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学校消毒状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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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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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村级收入是指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村级三项资金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条:加强和规范票据管理,发生收入业务时,必须使用江苏省统一监制的《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江苏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其他票据一律无效。严谨收款不开票或打白条,如违反规定,由此造成损失的,由违纪者个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职责。专用票据统一由村会计句镇农服中心申领、保管、交销;对保管不善或遗失的视为村会计的失职行为,应承担其后果职责。

第三条:在“三权”(即: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基础上实行“村资镇管”,由镇农服中心统一设立“村级”代管资金专户,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团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收入,经手人必须在3天内结账,收款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解缴到镇村账镇代理专户,超过2万元的大额资金及时解缴。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项收入款项,不得借其他名义保留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帐外资金循环,不得私设“小金库”。如违反规定,镇农服中心收回票据、停办资金业务,报镇纪委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

二、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条村级支出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条村社支出必须由村主任审批,村书记审核,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专用章方为有效。支出发票必须正规合法,资料完备,并且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无法取得正规票据的,应说明原因,完善相关手续。

第八条审批权限。村级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内(含1500元),由村签报;开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经定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入账;开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经镇纪委和定村领导审核,由镇纪委同意报镇长审定,否则不予入账。对支出资金的真实用途,镇纪委将定期进行核查,发现冒领和拆分报账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涉及数额较大的单位工程项目款、土地款、往来款必须以转账方式进行账务处理,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十条村镇管干部工资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考核的结果发放,社干部工资由村两委会根据本村实际情景经团体研究报定村领导审核后发放,并报镇农服中心备案。

第十一条:通讯费用报销,,实行定额包干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村书记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书记、村副主任、会计720元年。以上补助年终由村会计制单,年终一次性报支,平时不得报销个人的通讯费用。

第十二条:非生产性开支实行限额管理,各村按政府规定的年度非生产性开支限额,从紧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的限额按经营收入、发包收入(不含返还农户部分)、补助收入(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开支限额不足5万元的按5万元核定,最高不超过8万元(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招待费、差旅费)。村社干部福利单独列支,总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各村对外争取资金、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工程等非正常范围发生的招待费、用车费用,费用发生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及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审批后一周内报农服中心、审计所备案,否则不做核减依据。对外争取资金所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争取资金总额(资金到账数需有农服中心签审确认)的15%结算。

非生产性开支考核办法:实际支出低于限额指标的,按规定奖励;实际支出大于限额指标的,经过核减后低于限额指标的不奖不罚;实际支出大于限额指标,经核减后仍然大于限额指标的按照超额的比例扣分。世界开支控制在限额指标范围内,其节俭部分按节俭总额的10%奖励村主要干部,村书记、主任、会计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计算奖励工资;超过规定限额的,其超额部分由村书记、主任、会计按40%、30%、30%的比例计算扣减工资。

第十三条:若采取其他渠道变通处理非生产性支出,一经查实,对主要职责人和相关当事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各类支出票据必须用正规的税额票据,发现不贴合的票据一律退回。各村当期发生的票据必须当期结清入账,不得将当年的发票隔年入账,在结算时发现隔年票据一律退回。“谁经手,谁承担”。村级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记入村账,不得将村级发生的票据转入社账,一经查出将追究职责。

第十五条:各村在保证债务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资足额发放,村级各项事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确需外出考察参观学习的,必须事先就人员、路线、费用等向镇党委、政府书面申请,经批准,报镇纪委备案后执行。并报农服中心做入账依据。

第十六条:村团体如需借贷资金,必须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同意,报镇定村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资金构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村借款利息费用,年利率原则上按银行同档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过10%。借据上必须注明贷款时间、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会计制单结算入账。

第十七条:1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须经村两委会讨论经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公开招投标。工程结束后,将预决算书、招标文件、正式税票、施工合同等报镇农服中心,经工程审计小组审核后方可入账。对大的工程项目不按相关程序进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为的,镇纪委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职责人的职责。

三、村团体资产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村级资产是指村级所拥有的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各项资产。包括厂房、设备、团体房屋建筑物,以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单位价值虽未到达规定标准,可是耐用时间在3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等各类固定资产和发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团体资源。

第十九条:村团体资产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必须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建立健全资产台账。村主办会计负责村社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建立村团体资产资源明细账。每年各村要对本村社的资产、资源进行清查盘点,并填写“资产资源盘盈盘亏毁损报告表”,说明资产资源盘存情景,并报镇农服中心存档备案。村团体资产报废、毁损、盘亏、核销需经村两委会讨论,并由农服中心、审计所审核,报经镇资产处置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处置。否则,将追究相关职责人的经济职责。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人为原因致使固定资产损失、毁损的,保管人或使用人应负赔偿职责。

第二十条:购置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村两委会讨论经过,报镇政府审核批准批准方可购置。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出售、转让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采取公开竞标,由农服中心、审计所提出复核意见,报经镇资产处理小组批准。所得款项及时足额上缴到镇农服中心村账镇代理专户,否则追究相关职责人经济职责。

第二十二条:村级资产、资源发包、出租,必须订立完善的书面合同,并认真履行。不得个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订立合同;不得随便变更、终止履行期内的合同。具体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组)级团体资产处置实行公开招标的实施意见》执行。

四、及时结账、记账制度

第二十三条:村级财务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收入过期不入账的,按侵占论处;支出结账不及时的,按“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的办法操作,村级经济组织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条:实施备用金制度,原则上村备用资金数额控制在5000元以内。特殊情景,经审核同意,可适当提高备用金数额,但总额控制在10000元以内。各村从村级资金专户中支付资金必须凭审核批准后的支出票据支付。

五、民主理财及财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五条: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组织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民主理财小组主要对村级财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定期审核。

第二十六条:村委会应实行财务公开。财务收支每季度公开;年度账务预算、资产资源发包项目,年初公开;民主理财结果待问题处理后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完工后公开;年度财务决算年终公开;对多数村民要求公开的资料,及时公开;重要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分段公开。

第二十七条:各村的财务每季度审计一次,对无视规定,大肆挥霍浪费的职责人一经查实,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第二十八条:村干部提拔、离岗、退职前必须履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构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的,及时提来源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组级”财务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组级”财务管理工作意见》执行。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年三月一日起执行,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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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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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状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状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状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职责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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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党费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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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微笑服务;

2、能正确识别伪钞、{若收到假钞一律由当班人员负责};

3、严格遵守唱收唱付的原则、(即说票值);

4、公司财产的保养(收银电脑、小键盘、等硬件设备);

5、严格遵循礼貌用语、(请、你好、请稍等、谢谢);

6、做好小卖部商品的理货、补货和登记;

7、快速准确的收取营业款和当日其他款项;

8、负责收银区的卫生;

9、团结同事,互相协作完成主管交与的工作任务;

10、对于没有使用礼貌用语,态度生硬,服务质量差的收银员主管将进行先教育后经济处罚的原则、(长期未有改正的将予以辞退处理);

11、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当班所有款项一律上缴、所缺款项由责任人负责补齐并查明原因;

12、收银员不可私自离开收银台外出收取上机卡、{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13、任何员工有义务对有损于公司名誉或经济利益的管理或行为进行指责或举报;

14、换班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请病假须将病假条交与主管获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旷工三天为自动离职);

15、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睡觉,吵闹,闲聊,等等;

16、进出网吧须出示工作牌;

17、所有收银员必须明白细心周到的服务与公司的兴衰而共存。

以上每条规章制度希各位同仁认真贯彻,如有违犯一律处罚20元,严重的按括号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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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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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8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6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等33件规章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进行修改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

第三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负责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

第四条 商标注册人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权益的,应当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提出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可以根据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认定驰名商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未超过三年的,不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第五条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四)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六条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时应当征询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七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应当将认定结果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第八条第(9)项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

第九条 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第十条 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

第十一条 判定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述行为是否可能对驰名商标注册人权益构成损害时,应当考虑该商标的独创性以及驰名程度。

第十二条 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比照《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中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

【题注】 1998年12月3日

【章名】 全文

为了贯彻《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精神》,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讨论决定,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中超越《行政处罚法》规定处罚权限的内容集中进行了修改。

第十二条改为“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伪称商标为驰名商标,欺骗公众的,由行为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改为“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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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_小区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办法,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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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对天龙佳园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内治安秩序,保障小区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目前天龙佳园小区房屋出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出租房屋应办的手续及程序:

1、房主出租房屋时应首先向天龙佳园物业办公室提出书面报告,并说明出租房屋的房主姓名、位置、出租期限;承租人的概况、居住人数、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内容;经物业办公室审核签字、登记后方可出租。

2、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手续不得视为或替代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赁双方应当按照《东方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房主及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

(一)房主的责任、义务:

1、出租房屋的房主应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备案;承租人户口属东方市区以外人员,房主应带领承租人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2、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或无其他合法证件的人员;不得将房屋出租用于办企业、仓储等。

3、房主有责任督促承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蓝天集团家属院的规章制度。发现租住人员在出租屋内进行嫖娼、卖淫、吸毒、传销、销赃窝脏、走私贩毒、聚众赌博、流氓斗殴及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现可疑人员时,要及时向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知情不报。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主负责。

4、房主对所出租的房屋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保障承租人的安全。

5、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租赁双方签定《租房合同书》中的约定方承担,并按期向天龙佳园物业收费员缴纳。但上述费用的最终责任人为房主,若承租人没缴纳相关费用,房主应按物业公司要求及时支付。

6、房屋停止租赁或变更承租人,房主必须到天龙佳园物业办公室办理注销、变更手续。

(二)承租人的责任、义务:

1、承租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天龙佳园的规章制度,接受天龙佳园物业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房屋出租只限于居住生活,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3、承租人需另向物业公司交纳300元的管理保证金,租赁期满经房主确认后,凭物业公司开具的收据退款。

4、承租人不准在出租房屋周围乱搭乱建或改变原有的建筑设施,一经发现除责令其恢复原貌赔偿经济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贰仟元以下的罚款。

5、承租人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小区的良好居住环境。房屋应以户(家)为单位出租,不允许合租群住。

6、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承租人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其他事项:

1、租赁双方应密切配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天龙佳园小区的有关规定,共同管理住宅区,使住宅区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经教育不予整改的,展业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房主收回出租房屋。

2、出租房屋违反《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及承租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有关法规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本管理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东方展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龙佳园物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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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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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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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目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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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将安全生产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3.1.1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1.2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3.2安全科

3.2.1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3.2.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3.3相关职能部门

3.3.1负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3.3.2负责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的分发、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运作程序

4.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4.1.1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历

年和上年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

4.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员工教育培训、作业规范、事故伤害等指标。

4.1.3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4.1.4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评估考核的结果,主要负责人应在每年1月份组织安委会成员召开会议,重新修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1.5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安全科加盖印章,分发到每个职能部门。

4.1.6安全科应设计制作宣传栏,在公司显耀位置向公司员工宣传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在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厂级”安全教育培训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

4.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4.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修订后,安全主任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指标,分配到各相应的职能部门,并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2.2各部门经理应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向本部员工宣传教育与本部门相关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4.3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4.3.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一起,分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3.2安全主任应依据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并形成文件印发和保存。

4.3.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例会或车间级安全培训,向本部门员工宣传教育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及其实施计划。

4.3.4各部门负责人组织落实与本部门相关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

4.4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评审和考核

4.4.1安全科每月15日前统计和监测各职能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并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

4.4.2若发现不符合情况时,要求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以防目标和指标产生过度偏差。

4.4.3主要负责人在每季度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对上季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4.4主要负责人每年组织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并将考核和评估的结果填入《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考核评估记录》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办法考核评估记录》中,并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实施计划及考核办法》执行奖罚措施。

4.4.5根据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行考核和评估的结果,若需要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及其实施计划进调整或修改,由安全科分发到相关部门,并重新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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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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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校区的正常秩序和学校及教职工车辆的顺利通行,防止校区内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对进入我校的车辆作如下的管理制度:

一、校门卫二十四小时派保安值班,保障车辆进出畅通。

二、学校车辆(包括教职工及其家属私人车辆)凭出入证随时可进出校门。

三、家长车辆只有在开学报到或放假等学生集中到校、离校时间以及每周星期五下午五点以后等时间内可以进入校区,其他时间一律禁止进入校区。

四、到校进行公务往来或探亲访友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校区,如确有需要,须相关部门或教职工向保安人员打招呼,经同意并经登记领取出入证后方可入校。

五、上级领导到校车辆,经登记后,在学校有关领导或部门统一引导下可进入校区。

六、各种运送物资的车辆,须在保卫科进行登记,办理出入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早上7:00以前、中午12:30至2:00、晚上18:00至19:00)可以进入校区。

七、严禁出租车任何时候进入校区。(除本校教职工看病、购重物等特殊情况外)

八、凡准许入校的车辆均要减速慢行,限每小时五公里以下。严禁鸣喇叭和乱停乱放。要服从管理,停放有序……

九、严禁在校区内无证驾驶或练习驾驶机动车。

十、严禁在校门内外通道上停放各种车辆,确保校门的畅通。

以上规定,自颁定之日起实行,希望全体师生、家长、来宾遵守。对无理取闹者,保安人员有权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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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车间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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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考勤事项

l 迟到:迟于规定上班时间者视为迟到,迟到五分钟(含)以内者扣罚1小时工时,迟到三十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扣罚7小时工时,迟到4小时以该天出勤不计。

早退:下班时间提早5分钟(含)以内者为早退,扣罚2小时。超过5分钟(不含)以上者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以一小时起计。

当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处以书面警告一次.如再次反复则处以扣罚壹佰元。

旷工:未经请准假或假期届满未经销假而擅自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连续旷工二日(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满三日以上者,开除。

二、请假事项

上班中若临时有事、病而请假离工厂时,须得现场领班和组长同意,须持按规定签准之请假单并签一张出门单,方可出门。

平时请事假(除非自然因素外),一次不得超过5天。否则,会倒扣本月工时,直至扣完。(注:每超过一天,就倒扣一天工时)

员工请假除婚、丧假、事假之外,一次满五天以上者,在请假期中,如遇休息日、国家法定假日应合并计算。

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具请假单,按请假规定办理,经核准后于请假前一日送交人事单位登记,除非有不可抗拒之事故,得以电话于上班前报备,且事后补缴证明,不得补办请假手续,其余未依规定预先请准者,概以旷工论处。而所谓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车祸、天灾、急病等。

三、员工就餐事项

员工基本福利:根据上班时间的不同分别提供早餐、中餐和晚餐,若当天该员工没有上班,不得在公司就餐,否则,需交一定就餐费用。

注:每次就餐时间原则上为半小时,此时间不计入工时。

四:员工离职事项

普通员工离职:若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的员工离职时,需交接完毕就可离职!若合同期内,双方须提前三周书面申请,经主管同意后并办理完相关交接手续方可离职!

注:离职员工须至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填《离职工作交接表》和《员工离职审批表》(或此二表合一表)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五:奖惩事项

注: 为培养和激励员工的优良品德及敬业精神,奖惩的核定应以事实为依据慎重办理,评定奖惩事件要衡量情节轻重。

(一)奖励范围

说明: 员工具有下列事迹之一者, 车间主管可以为员工申请予以嘉奖

1) 维护公司荣誉,有具体事实者

2) 改善员工安全卫生或其他有益事项者

3) 品行端正、工作勤奋、适时圆满完成主管交办之工作任务者

4) 对增进集体精神,提高员工士气及工作效率有重大贡献者

5) 拾金不昧者

6) 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 经采用后确有成效者

7) 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8) 检举揭发违反制度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9)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10)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11) 策划、承办、执行或督导本部室内事务成绩卓著者

1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附: 车间卫生奖励制度

① 每日评选出本部室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各项评比最佳负责的员工;(记点)

② 非品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上道工序产品中有异物,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③ 连续两个月未取得“红色圆点”的员工;(记点)

④ 连续一个月未被记惩罚点的员工;(记点)

⑤ 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的,向上级报告的员工;(记点)

⑥ 连续三个月个人卫生综合考评及设备、工器具、环境的各项评比都符合公司规定要求的员工;(记点)

⑦ 非品控人员在产品出货前,发现其中有异物或有异常,避免公司损失;(记点)

⑧ 非品控人员发现产品中存在质量、卫生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质量、卫生改进起作用;(记点)

⑨ 非品控人员发现员工中有违反作业指导书、程序文件、公司规定的行为;(记点)

⑩ 非品控人员对工艺提出合理化改善方案,并被确认是有效的;(记点)

? 非品控人员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重大过失,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记点)

? 连续一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设备、人员、环境检查没有超标现象,公司给予该团队每人另外核发奖金;(记点)

注: 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奖励,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表扬;

(2)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表扬;

(3)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奖励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表扬;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二)惩罚范围

说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车间主管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此执行相应的处罚。

1)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者

2) 浪费公物造成公司损失者

3) 在厂区未按规定穿制服、工作鞋或穿拖鞋工作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识别证者、或着装不规范者

5) 言行不检、不守秩序,破坏环境卫生者

6)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超过两次(不含)以上且不按规定请假者

7) 违反各项规章制度未产生意外事端,且没有悔改之意者

8) 擅离职守导致变故者

9) 工作期间聊天耽误工作者

10) 故意吐露自身薪资或探问他人薪资,引起事端者

11)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如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现场者

12) 对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性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对交办事项经督促仍执行不力者;拒绝听从主管的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命令者;执行特定交办事项有重大疏忽、产生不良影响者

13)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而妨碍他人正常工作者

14) 因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15) 对同事恶意攻击、威胁、诬告或造伪证制造事端者,同仁之间谩骂吵架者

16) 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不接受门卫检查或对其有侮辱威胁行为者

17) 导致较大产品品质事故的责任者;导致严重产品品质客诉事件的责任者;疏忽监督致下属人员有不周或违规情事,经查明属实者

18) 在工作时间内卧睡或伏睡者;在公司内部酗酒滋事者,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者;在公司内部聚众赌博者

19) 直属干部对下属人员之违规|、舞弊行为明知而隐瞒或不经举报者

20) 张贴、散发具有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聚众闹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21) 故意毁坏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公司其他物品,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22) 严重违反作业规程,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附: 车间卫生惩罚制度

① 员工进车间前若不按要求戴内帽、穿工作服、戴口罩、粘灰;(记点)

② 员工工作靴不洁净,更衣柜不整洁或员工所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不洁等(即有“红色圆点”标识);(记点)

③ 员工在进车间前着装完毕并在镜前自检、粘毛发后,被品控员发现身上仍有毛发者;(记点)

④ 员工在车间非故意的头发露出内帽外者; (记点)

⑤ 员工进入车间戴首饰、手表、手机、化妆、涂指甲油,男员工蓄胡须;员工手部指甲太长不符合要求,且不听劝告的;(记点)

⑥ 员工在车间未戴口罩、或口罩没有完全遮盖口鼻;(记点)

⑦ 员工在工作期间用手摸耳朵、挖鼻子、搔头发或接触制品以外的物品后不洗手消毒,或直接对着食品打喷嚏;(记点)

⑧ 一个月内个人卫生指标超标(指手部涂抹发现菌落总数超标、或有致病菌),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超标;若个人卫生指标超标,负责的区域设备、工器具卫生指标严重超标、或发现致病菌,或人员手部涂抹一个月内连续3次发现不合格、或半年内累计5次不合格;(记点)

⑨ 员工在工作时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离开岗位的行为;员工在工作期间没有征得在线主管的准许随意串岗,甚至到其他区域的行为;(记点)

⑩员工在工作时未按照标准文件的要求进行作业或由于个人疏忽等,造成产品规格与标准不符、包装污染、外形不佳、净含量不足等缺陷,但能够及时发现,没有流入下道工序,没有造成大的影响的情况下;(记点)

? 员工没有按照更衣程序、进车间程序、洗手程序、上卫生间程序规定操作; (记点)

? 员工对落地产品不按规定处理; (记点)

?员工手部受伤(即头部帽沿上贴有绿色圆点标识)没有适当包扎,且未汇报上级主管知晓,仍然接触食物;如果汇报了上级主管,但主管并没有对此员工的工作做适当调整,其上级主管负连带责任同时受到处罚;如果现场品控没有及时查出,品控也一并同时受到处罚;(记点)

? 员工的个人原因造成产品保存不当、变质或过保质期;(记点)

? 若成品抽检时发现数量不符、内容物与外标示不符,库房管理没有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在出厂前被及时发现返工;(记点)

?由于员工个人问题,造成产品抽检时发现有衣服纤维、手套碎片、塑料、纸屑等异物或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严重超标,例如有头发、玻璃、昆虫、金属等异物的发现;(记点)

?工作完毕后,没有及时清理现场,清洗设备,或清洗后结果不符合要求,被其他人员发现的行为;设备、场地清洗马虎,屡次发现员工工作时消极怠工,影响恶劣;(记点)

? 员工在车间内严禁打闹嬉戏,不论上班时间还是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拉邦结派;随意讲脏话粗话者;员工故意挑起事端矛盾,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和各区域之间配合极端不利,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行为;员工有盗窃公私财产,他人财物的行为;工作场所辱骂员工、质保、主管,举止行为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打假斗殴,故意假造、欺骗上层主管,威胁或向他人索取钱物的行为;(记点)

? 员工在工作场所饮食、嚼口香糖等物;(记点)

? 在工作场所内随意吐痰、车间内随意取下帽子、脱去工作服的行为;(记点)

注:依附上述条款进行相应的记点,并按下述方法进行罚款,点的基础金额为叁元;

(1)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1~3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并予以口头警告;

(2)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4~6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2,并予以口头警告;

(3) 若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点数为7~9个,则罚款金额=基础金额×累计点数×3,并予以口头警告;

当月点数不累计到下个月中,下月1日点数重归为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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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大学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全文共 1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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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配合工厂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工厂的企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适用范围:

凡本工厂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各部门权责划分

3.1人事行政科负责

1.制定、修改全工厂培训制度;

2.拟定、呈报全工厂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工厂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管理工厂内部讲师队伍;

8.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3.2各部门权责

1.呈报本部门培训计划;

2.制定本部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大纲;

3.收集并提供本部门相关专业培训信息;

4.配合部门培训的实施和效果反馈、交流的工作;

5.确定部门内部讲师人选,并配合、支持内部培训工作;

4培训管理

4.1总论

4.1.1.培训安排应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并结合个人兴趣,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厂员工,均有接受相关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4.1.3.全工厂培训规划、制度的订立与修改,所有培训费用的预算、审查与汇总呈报,以及培训记录的登记与资料存档等相关培训事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各相关部门负有提出改善意见和配合执行的权利与义务。

4.1.4.全工厂的培训实施、效果反馈及评价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为主要负责单位,并对全工厂的培训执行情况负督导呈报的责任。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协助。

4.2培训体系

培训体系包含四个模块。

4.2.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培训对象:所有新进人员。

2)培训目的:协助新进人员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顺利进入工作状况。

3)培训形式:以周期性的内部授课方式进行。

4)培训内容:分常规类和专业技术类两项科目,两项科目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任职岗位的不同进行选择。

5)常规类科目:

a.工厂简介(包括工厂发展史及企业文化,各部职能等)

b.工厂制度介绍

c.产品/业务介绍与市场分析

d.技术研发体系现状与开发方向

e.其他

6)专业技术类科目:

a.经营和生产部门的岗位设计与工作流程

b.适合工厂习惯的标准作业技巧

c.项目管理流程与标准化训练

d.其他

4.2.2学徒方式的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工厂招收录用的应届毕业生或新工人。

2)培训目的:使新员工按照任职岗位的要求,尽快熟悉业务内容及工作流程。

3)培训形式:“一带一”或“一带二”的固定老师责任制形式。

4)培训内容:包括思想素质、企业文化的教育;专业知识技能的训练;及工作疑难的解决和指导等。

4.2.3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工厂内部讲师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厂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工厂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形式:在工厂内部以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4)培训内容:涉及工厂技术类、经营类、管理类的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2.4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员。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从业人员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形式:参加外部公开课、交流研讨会,或请外部讲师在工厂内部授课。

4)培训内容:可分为三类。

a)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专业技术知识、销售技巧、管理方法、领导技能、经营理念等;

b)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c)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MBA、专业技术认证等。

4.3培训计划的拟订

1.结合工厂整体战略目标及发展计划,由人事行政科依据对内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的结果,以及工厂相关培训的政策、财务预算等,统筹各部门的需求,于每年年初拟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呈报总经理审核。

2.各部门应根据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并反应给人事行政科统筹规划。

3.人事行政科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年度培训计划,拟订季度计划,编制培训课程清单,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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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各种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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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礼貌、健康的育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种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和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职责落实到专人,任务落实到部门,与岗位职责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努力建立安全礼貌校园。

第二章: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上级政府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六条:学校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㈠建立与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职责。

㈡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抢险预案。

㈢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计划,落实年度工作。

㈣将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有关人员,并考核其执行状况。

㈤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㈥定期排查、消除校园校舍安全隐患,保证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

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群众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理解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㈧加强对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㈨做好学生群众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群众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群众活动安全职责制。学生群众外出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务必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与任何商业性活动。

㈩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消防工作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职责制,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人。

3.针对学校的特点,对师生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和火灾逃生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签订消防职责书,落实消防职责制。

(十一)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要立即到达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有关部门,并通知受伤害者的父母(监护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学校应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或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学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第七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资料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资料,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班主任和全体教师有职责和义务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第八条:学校要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灾、防病和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构成制度。

第九条: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持续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忙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防在萌芽状态。

第十条: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利用电影、电视、广播、报纸、网络、黑板报和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重点是安全工作的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应创造条件,开设安全教育演缗课,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练基地,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自救潜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生活、管理、操作人员及安全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对其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第十三条: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职责制,作为考核领导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十四条:学校内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中,其它有关部门应用心配合,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校园综合治安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学校一旦发现校园周边有治安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学校要与家庭、社区以及全社会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做好各自职责范围的工作。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有健康状况证明的器质性疾病学生应予以照顾。

第十八条: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或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状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九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学校要经常性教育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众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潜力。

第二十一条:班级组织的群众课外活动,务必经学校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学校务必认真进行安全措施审查,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第二十二条: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第四章:安全事故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学校或教师应承担职责。

㈠学校使用的设施设备不贴合国家或本省安全标准的。

㈡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的。

㈢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未按规定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未采取必要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的。

㈣学校向学生带给的食品、饮用水以及其他物品不贴合国家和本省卫生、安全标准的。

㈤学校知识或应当明白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合或某种活动的特异体质,未予以必要照顾的。

㈥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救护措施致使损害扩大的。

㈦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㈧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的。

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由学校承担职责的其他情形。

㈩前列情形之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害的,依法由职责方承担职责。

第二十四条:由于学生父母(监护人)的过错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学生的父母(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承担职责。由第三人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由第三人承担职责。

第二十五条:完全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全部职责;部分由学校过错造成的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承担部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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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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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每日二次,上班前和下班后,不得无故不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必须有部门领导批准签字,把备忘录交考勤员处

二、 违反上述规定,每次罚款10元,违纪三次以上除罚款外,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三、 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10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半个月基本工资,八次停发当月工资,十次以上(包括十次)降工资一级。迟到早退半小作旷工处理

四、 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三倍扣除当月工资。连续旷工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

六、 考勤工作由人事部负责,考勤员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病假诊断书保存工作

七、 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 人事部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方可计算工资

九、 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人事部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送人事部处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须持有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书,报人事部考勤员处

2、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事后补交病休证明

3、员工因病请假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商城内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一周以内由分管经理批准,超过一周者须报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请假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4、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5、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如当月请事假超过两周者,当月福利取消(伙食费

7、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或一次性事假超过三十天者,一年内累计或一次假三十天者或病事假四十天者,不能享受年终福利、奖励待遇

三) 公假

1、 因参加社会活动、工作、业务需要或会议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

2、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到人事部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出差回来必须到人事部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作事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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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公司营销情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营销,全文共 12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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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综述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十、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二、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七、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十九、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二、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三,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八、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二十九、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三十、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

三十一、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三十二、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三十三、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三十四、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三十五、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三十七、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四章、工程发包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五、建设工程必须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应避免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六、凡属投资公司员工,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公司组织的招投标。

第五章、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六章、文印管理规定

一、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二、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三、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四、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第七章、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七、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八、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九、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十、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第八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二、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办公室移交上年度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三、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四、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五、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投资发展部负责归档。

六、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信息中心实行电脑化管理。

七、招商引资贷款项目申报资料,征地,拆迁批复,国土规划等技术,图纸分别由投资发展部,城建资产部,项目技术部,市场营销部等业务部门按业务分工负责归档。

八、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九、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十、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十一、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第九章、保密制度

一、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二、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7、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四、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五、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六、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七、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八、办公室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第十章、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二、出差旅费分交通费,宿费及特别费三项:

1、交通费系指火车,汽车,飞机等费用;

2、膳宿费系指膳食费及宿费;

3、特别费系指因公支付邮电或招待费等。

三、员工因公出差,应事先填明员工出差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出差,如因事情紧急而未及时填表,须事先由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总经理,等返回公司后,应立即补办手续,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1、出差前依单填明单位,级别,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预支金额,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2、出差人凭核准的预支金额,填写借款单,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

3、出差人返回后7日内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实际出差日期,起始讫地点,工作内容,报支项目,金额等,由所属部门和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在报销时冲销预支数。

四、差旅费按业务需要按岗位职务分成如下几个包干:

1、享受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差旅费实报实销;

2、享受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50元/日;

3、享受部门负责人待遇的人员,宿费上限100元/日,其他人员宿费上限80元/日,另伙食补助30元/天。交通费以经主管领导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

4,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时,需经主管领导核准,依票据实报实销,同时取消当日伙食补助;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章、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

一、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实施管理与服务,防止工作过失行为发生,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工作过失,是指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贻误管理与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四、工作人员在实施管理与服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1、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应予受理,许可而不予受理,许可的;

2、不予受理,许可不告知理由的;

3、无规定依据或违反规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工作程序实施许可的;

4、超越权限实施许可的;

5、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许可,不及时主动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或者本部门许可事项完成后不移交或拖延移交其他部门的;

6、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

7、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

8、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

9、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工作失误的;

10、其他违反内部管理制度贻误工作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工作过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承办人未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负直接责任。承办人弄虚作假,致使审核人,批准人不能正确履行审核,批准职责,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七、虽经审核人审核,批准人批准,但承办人不依照审核,批准意见实施具体工作行为,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

八、承办人提出方案或意见有错误,审核人,批准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或者发现后未予纠正,导致工作失误后果发生的,承办人负直接责任,审核人负间接责任,批准人负领导责任。

九、审核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经批准人批准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批准人负间接责任。审核人不报请批准人批准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审核人负直接责任。

十、批准人不采纳或改变承办人,审核人正确意见,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未经承办人拟办,审核人审核,批准人直接作出决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批准人负直接责任。

十一、集体研究,认定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集体共同承担责任,持正确意见者不承担责任。

十二、两人以上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工作过失后果发生的,按个人所起的作用确定责任。

十三、对工作过失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一)情节较轻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批评教育或书面告诫,并处以罚款的处理:

1、所有工作岗位因工作不到位,服务质量不高,造成服务对象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2、缺乏调查研究,工作浮夸,提供不实数据,虚假资料等论证依据,影响经营决策正确性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3、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拖延不办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4、因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每出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5、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或完成工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元。

6、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押金,保证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收缴违规收取的费用。

7、超越规定权限实施许可或者擅自提高,降低许可条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8、房屋保修等售后服务工作,无正当理由,在安排时间内无结果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若造成用户上访或投诉情况属实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9、办理建设手续或现场协调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0、施工中监理人员应该现场旁站而未进行旁站,驻工地代表未进行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1、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施工,驻工地代表未发现或发现未做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2、监理资料,现场有关技术资料签证,整理不及时,驻工地代表未督促检查和处理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13、施工前甲方应对地下管线等作书面技术交底,未做书面交底或交底有错误的,出现1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14、商品房销售核算房屋预售面积大于或小于3%,使用户投诉或上访的,一律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所有损失。

15、房款结算有误的,一律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差价损失。

16、商品房出现重复销售,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失误或与合同文本有出入,引起客户争议的,出现1次扣罚责任人10%的年终奖金。

17、办理按揭贷款时,如因收件填写,检查,办证等延误放款,影响公司业务运行的,所贷款额不记入销售业绩,视情节轻重扣发责任人部分效益工资及部分年终奖金。

1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

19、未严格审核会计原始资料,对不合规定的会计原始资料报销入账并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10%的损失。

20、严格控制现金使用范围,保管好现金,造成现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承担赔偿责任。

21、对来文,来电,来函,未按规定签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批办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

22、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者丢失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并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3、未按规定使用公章,导致后果发生的,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4、未按规定检查,维护,使用会议中心灯光音响设备,在会议期间造成设备运行不良的,每出现1次,罚款_______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发责任人部分年终奖金。

25、因关门,关窗等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失窃的,追究责任人等价赔偿责任。

26、未按《卫生管理制度》进行卫生保洁或经卫生检查未达标准的,出现1次,所在部门人员各罚款_______元。会议中心卫生管理责任处罚,按照《会议中心物品及卫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情节较重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调离工作岗位或留用察看。

(三)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和免职或辞退。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处或并处。若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工作过失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一年内出现3次以上应予追究的工作过失情形的;

2、干忧,阻碍,不配合对其工作过失行为进行调查的;

3、对投诉人,举报人打击,报复,陷害的;

4、拒不纠正过失行为的;

5、有其他需要加重处分情节的。

十五、工作过失责任人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错误,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究工作过失责任。

十六、本办法未做具体规定的,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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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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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局办公室安排,落实好餐桌

2、负责来餐厅用餐客人的带位和迎送接待工作。

3、仪容整洁,不擅离岗位。

4、根据不同对象的客人,合理安排他们喜欢的餐位。

5、解答客人提出的有关饮食、饭店设施方面的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并及时事物中心接待主管反映。

6、婉言谢绝非用餐客人进入餐厅参观和衣着不整的客人进餐厅就餐。

7、保证地段卫生,做好一切准备。

8、在餐厅客人有疑问时,礼貌地向客人解释清楚。并热情替客人及时处理就餐及服务相关问题。

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服务程序迎接客人入座就席,协助客人点菜,向客人介绍特色或时令菜点。

4、仪容整洁,不擅自离岗。

5、勤巡台,按程序提供各种服务,及时收撤餐具,勤换烟盅。擅于推销酒水饮料。

6、开餐后,搞好餐厅的清洁卫生工作。

7、熟悉餐牌和酒水牌的内容,如:食品的制作方法等。

8、做好餐后收尾工作。

跑菜员岗位职责:

1、做好营业前洁净餐具、用具的卫生入柜工作,保证开餐时使用方便。

2、准备好开餐前各种菜式的配料及走菜用具,并主动配合厨师出菜前的工作。

3、了解菜式的特点、名称和服务方式,根据前台的时间要求、准确、迅速地将各种菜肴送至前台。

4、了解结帐方式,妥善保管好订单,以便复核。

5、协助前台服务员做好餐前准备、餐后服务和餐后收尾工作。

6、协助厨师长把好质量关,如装盘造型、菜的冷热程度等。

7、协助前台服务员,沟通前后台的信息。

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腐败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

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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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差旅费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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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住院志(即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九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20xx年。

第二十一条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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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31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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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村务公开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村民委员会、村民组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的财务管理。以农为主的居委会参照执行。村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第三条 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县、乡(镇)农经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乡(镇)应成立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务服务中心),接受村集体的委托,统管村集体财务,财务服务中心应在金融部门为村集体分立帐户,取消村级财务主管会计,村里只设一名报帐会计。财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部门和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财务服务中心会计和村级报帐会计应当经县级以上农经、财政部门业务培训,通过业务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条财务服务中心会计人员职数根据乡镇规模和业务量的大小由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但最多不得超过3人。原已实行"村帐乡管"在乡(镇)农经站工作的专业会计转入财务服务中心,人员不足的可从现有村会计中择优聘用,具体聘用办法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从事农村集体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的国家干部兼任,其工资福利不得从村集体财务列支。村集体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人员报酬从各村管理费中分摊列支,村集体收入较少的乡(镇),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会计人员报酬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审定。

第七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帮助村集体根据收支平衡原则,提前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财务计划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资金(资本)管理、生产经营、公益性建设及其他基本建设、固定资产购置、收益分配等。财务计划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会计年度结束后,财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次年的元月底前将各村上年的财务计划执行情况书面提交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审议无误后,由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于次年2月底前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八条 村集体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可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兼任),建立民主理财制度。

第九条村集体必须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收款时必须使用合法票据。一事一议筹资使用省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其他票据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所有票据应由专人保管。

第十条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一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二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三发包及村办企业上交收入;四土地补偿收入;五捐赠款、救济扶贫款;六上级拨款(包括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七投资收益;八其它收入。

第十一条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坚持规定的用途。土地补偿及其它非专项用途的村集体资金,主要用于生产投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农村困难户的补助以及兴办村内公益事业。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经费。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必须专项用于所议的村内集体公益事业。村集体对上级有关部门下拨的款物以及接受社会捐赠、赞助的其他款物,应当分清资金(物资)来源及时入帐,专款(物)专用。

第十二条 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要按规定用途和比例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财务服务中心应设立专户核算。

第十三条年初,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村级规模、人口、集体经济收入水平和农村五保户变化等情况,提出财政对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以文件的形式将分配结果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村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应将各村的村级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村办公经费分别列示。村干部的固定报酬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三部分。村组干部固定工资和误工补贴、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分别确定到具体人或户,委托金融机构按季发放,实行"银卡制",一人或一户一卡;村办公经费和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由县(区)财政部门于当年的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转入各村帐户。县级的村级专项补助资金专户年终不得有余额。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对村干部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的兑现挂钩。乡(镇)人民政府应于每年元月底以前(农历春节前)完成对村干部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各村和财务服务中心,及时兑现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

第十五条财务服务中心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将村办公经费的使用和村干部绩效工资以及奖励工资的兑现情况书面报告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可使用会计报表形式,具体办法由县(区)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村集体资金实行日常开支备用金和大宗支出事前报告制。村集体日常支出,可向财务服务中心申请一定数量的备用金,备用金数额由乡(镇)农经站依据各村经济状况和规模大小等因素确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大宗的支出,村要写出书面用款报告,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拨付。

第十七条村集体财务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一般性开支由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大额开支由村两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重大投资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大额开支的数额和重大投资活动的范围由乡镇农经管理机构确定。开支的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其他统一规范的票据。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加盖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经乡镇农经管理机构审核后方可入帐。

第十八条 财务服务中心为各村在金融部门设立的帐户,印鉴由村集体和财务服务中心分开保管,相互监督。

第十九条村集体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实行财务公开,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财务服务中心要于季度结束后10日内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由乡(镇)农经站于季度结束后的15日内在各村设立的固定公开栏上统一公开,并实行财务公开回执制度,由村财务负责人和民主理财组长在回执上签署财务公开意见,作为对乡(镇)农经站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财务服务中心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会计电算化,财务公开的内容应提供由电脑打印的本期村财务收支明细帐,分别存在村委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和乡(镇)农经站备查。有条件的乡(镇)应将收支明细帐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开。

第二十条财务服务中心应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季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农经站,并抄送村集体。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二十一条 财务服务中心的会计档案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具体审计业务由县(区)农经管理机构承担,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审计的主要内容是:村集体财务的收支审计、村集体主要负责人任期和离任审计,以及村集体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等专项审计。

第二十三条市、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财务服务中心的运转情况、档案管理、各项制度执行以及村集体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 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本办法制定有关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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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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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1.目的规范公司工资管理,融洽劳资关系,激励员工士气,有利于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以配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特参照国家劳动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2. 薪资方案说明

2.1薪资管理原则

2.1.1业绩优先

在公司薪资管理制度中,要贯彻“业绩优先”原则。也就是注重工资的激励作用。

(1)对于结构工资,应加强其中绩效工资的比重,以加强绩效工资的调节力度。

(2)对于计件工资或类似的销售工资,应认真核定计件单价,计件工资可考虑在工程维护和施工岗位推行。

(3)对有重大贡献者要给予重奖。

(4)对工资水平固定的计时工资(月薪),在工作者优秀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后,结合公司效益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上述绩效工资及奖励,人力资源部计划在结构工资中确定一定比例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并和绩效奖金一起发放。有关规定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1.2分享利益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员工应当分享企业发展的部分利益。这体现为奖金发放、年终发红、工资升级等方面。应当认识到,这种“分享”的支出,会换取员工很大的工作动力,可能带来相当高的经济回报,尤其是优异地完成经营目标任务,对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营销精英,更应当获得一定的利润分享,其对象及分享形式与水平,由董事会审核、批准,人力资源部具体实施。

2.1.3目标管理

目标管理主要体现在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年薪制业绩目标和分部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任务承包上。其实质是管理人员对企业经营的责任承包,并得到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调动经营者创造效益的才能,达到激励和约束作用。

2.1.4合法性

合乎劳动法规

2.2工资要素的内容

根据工资的基本作用,并从工资制度目标和薪酬原则的角度出发,可以将工资划分以下要素:

(1)工作能力要素:这是员工任不同职别、获得不同工资的前提条件。工作能力要素主要从学历、职业资历、创造力、影响力等方面来考虑,其反映形式为基本工资。

(2)职务要素:这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的目标和跨度、解决问题的难度和承担的风险、工作的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等因素。其反映在职务工资上。

(3)劳动条件要素:这主要是指工作场所的物质环境因素。该要素在薪酬体系中主要反映在加班工资和相关福利(话费、降温费、工伤保险费等)上。

(4)个人贡献要素:这也是工资要素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要素反映在绩效工资奖金以及公司工龄工资。前者反映员工个人现在对公司的贡献,后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员工个人过去对公司的贡献。公司福利的一些项目,也具有对个人贡献的回报和激励作用。

(5)生活保障要素:公司员工工资水平高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反映了工资的保障作用,福利项目也反映了生活保障要素。

(6)其他,如伙食补贴、有薪假等。

2.3工资的基本结构

上述工资要素可以归结为基准内、基准外两个部分:

个人工资额=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

这种结构在一般等级维工资制度中,是最常见的工资结构。在有些情况下,这两个部分可能不作区分而混在一起,如计件工资和销售提成工资。

2.3.1基准内工资:

基准内工资为公司薪资标准表中的各个项目,每一项目又分为若干等级,单位为每月**元。

(1)职等和级次。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的职务分8个职等,每一职等分为10个级次或级别,依现行的各岗位起薪点为依据确定了各级次的具体标准,以保证工资改革后各岗位与薪资标准的对应关系及其一致性,并利于工资晋级和职务升等的实际操作。

(2)基本工资。即基础工资或底薪。为了将“死工资”变成“活工资”,从强化员工工作绩效出发,这部分工资将实行部分浮动的形式发放。

(3)职务工资。依员工所担任的职务及其责任轻重来设定。职务不同反映在职等及职务工资中其标准也不一样。但在同一个职等内职务工资基本是一样的,即在职务未升的情况下,职务工资也不升。

(4)加班工资。为了保障工资的合法性,本制度在设定标准时按基本工资的40%设定了加班工资,约高于法定2个百分点。

(5)工龄工资。以十足工龄计算,每年50元。

(6)计件工资。对个人劳动付出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基本工资

职务工资

加班工资

工龄工资

计件工资

提成工资

绩效奖金

单项奖金

福利费

其他

基准内工资

基准外工资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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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考勤制度管理规定_考勤制度管理细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细则,全文共 2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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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的壮大,离不开严谨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范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业,可参考以下范文。

第一条 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 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 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 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 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 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 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 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 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 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 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 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 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 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 确需开 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 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 打印,按价计费。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 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 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 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 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 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 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 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 一发放。

第六条 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 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 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 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 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 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 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 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 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 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 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4.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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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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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合理调配和使用好公司公务用车,保证行车安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所有车辆均由公司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2)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务用车外出旅游或学习驾驶技术。

(3)非公务不准在节假日和平时下班后使用车辆。确因特殊情况需用车的,应事先填写用车申请表,经报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4)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由司机登记行车来住地点,使用车人员签名核实,每月交由公司公布行车情况。

(5)车辆油料管理实行定额用油、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车辆加油回执应按月交公司统一登记备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所有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安全奖1000元。

2、法定的节假日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按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人员不得擅自私用,需要私用车辆时应提前填好“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方可使用,违者受罚。

3、车辆的一切费用(修理费、油料费、路桥费、停车费、保险费等),必须先经公司办公室统一登记,再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凡因违章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发现情况即免职处理。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公司主管领导除即刻前往处理外,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机动车辆的检修,注明检修内容及有关情况,经核准后方得送到定点修理厂进行检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求主管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3、车辆维修费,由公司统一按季结算,登记入册,年终随车辆其他费用一道公布。

第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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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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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洁员每天要在员工上班前提前到位,并抓紧时间做好日常保洁工作。按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使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2、保洁员要严格按操作规范做好日常保洁、定期保洁工作(详见附表)。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的卫生要按保洁内容及标准进行清扫,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等,保持环境清洁。保洁领班要严格按保洁内容和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各楼层的垃圾筒、烟灰缸要及时打扫、清理,卫生间洗手池台面、镜子、地面、墙面等要及时擦拭,做到光亮、无水迹、无污迹、无杂物;垃圾袋和手纸篓要及时倾倒、更换;洗手液和手纸要随缺随补。

4、保洁员除日常保洁工作外,每周要对门厅、会议室、走廊、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一次清扫,重点是擦地面、擦窗台、窗户等。

5、保洁员要注意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白天视天气情况,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卫生间北侧的照明灯和走廊东、西侧的照明灯,为单位节约每一度电,节约每一滴水。保洁工作中要爱护使用水、电等设施,发现水、电、上下水管道等硬件设施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

6、按保洁内容及标准做好定期保洁工作。按操作规范和要求,擦拭窗、墙壁、地面清洗、打蜡、玻璃清洗、灯具除尘、垃圾筒清洗、电梯门、灯清洗、金属件清洗、上光等,认真做好保洁工作,使大楼有一个优美、卫生、清洁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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