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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勤管理制度及职责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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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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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型酒店的钥匙管理制度

1、客房ic卡钥匙分客人钥匙、楼层总钥匙和总钥匙三种

2、客人钥匙由前台根据客人预计住店日期制作,带给给住店客人,退房时需回收。

3、楼层钥匙和总钥匙由店长制作。客房服务员持有楼层总钥匙,客房主管持有总钥匙。不能超范围制作和发放钥匙。所有楼层钥匙和总钥匙制作出来后务必登记备案,日常收发由前台管理,并负责登记保管。

4、客人钥匙遗失:

验明客人身份和登记相符说明规定,向客人收取或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重新制作1把新的钥匙给客人通知值班经理使用管理卡到该房间插一次卡,确保插卡前使用的钥匙作废。

5、客人钥匙断裂或损坏:

验卡显示房号和客人所报相同,且在期限内重新制作1把钥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验卡卡号不能显示或不能验卡验明客人身份和登记相符重新制作1把钥匙给客人,并向客人致歉。

6、客人钥匙留在房间,要求开门。按“开门”制度操作。

1、客人寄存钥匙:

听清客人所报房号,请客人稍等验卡显示房号和客人所报一致,取房卡填写房号,钥匙插入新房卡,放在寄存抽屉内客人来取时,验明身份后,交还钥匙,将写房号的房卡撕毁。

注:如验卡时,房号不能显示,应先验明身份,重新制作钥匙后,再进行寄存。

如客人寄存时嘱咐他人来取填写留言单,请客人签字确认钥匙、留言单放在房卡中存放于收银抽屉内领取时验明身份留言单保留在客帐内直至客人退房。

2、续房:

钥匙过期,客人拿钥匙续房请客人告之房号验卡和登记无误后按客人新的住店日期制作新钥匙。

注:如卡损坏,务必验明身份,重新制作钥匙。

3、退房:

钥匙务必在退房时回收如客人出示的钥匙没有房卡或押金单证明其房号,务必验卡验证无误后,方可通知客房服务员查房并办理退房手续。

4、退房时,客人将钥匙留在房间:客房服务员查完房交到总台。

5、凡有折痕、断裂、明显污迹、坏的钥匙,交分管前台的值班经理保管。

6、前台服务员每班交接时,务必核对客人钥匙数量。发现任何缺失务必报当班值班经理并在交接本上作记录。

7、值班经理每班交接时,务必核对楼层总钥匙和总钥匙,发现任何缺失务必报店长。

8、客房机械钥匙和任何门锁的备用钥匙存放在备用钥匙箱内。由分管保安的值班经理负责编号、整理和每月一次的核对检查。

9、备用钥匙箱务必上锁,钥匙由前台保管。

10、任何人使用备用钥匙或客房机械钥匙务必得到当班值班经理同意。并在前台钥匙领用本上签名。

11、贵重物品寄存箱钥匙由前台保管,总钥匙存放在收银抽屉中,前台服务员交接班时务必清点客用钥匙和总钥匙数量,发现缺失务必报当班值班经理查明原因。

12、所有ic卡钥匙上不能贴房号。所有机械钥匙上务必贴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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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就餐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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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食堂每日供应早餐,午餐,晚餐,

早餐时间为7: 10 —7:40

午餐时间为11:30—12:20

晚餐时间为17:10—17:30

请所有员工按规定就餐,不得提前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迟,提前或增加就餐人员,应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行政部,以便食堂做好相应准备。

二、员工进入食堂后,必须遵守秩序,打饭、菜时要自觉排队,服从食堂人员管理和劝告,不得争先恐后,同时不得拖欠饭票。

三、就餐人员必须按需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四、员工用餐后的餐具统一放到食堂指定地点。

五、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六、就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七、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有意见,可向行政部提出,不能与食堂人员争吵。

八、要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九、已通知食堂就餐人员,未到食堂就餐的与在食堂就餐费用同出。

十、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行政部协商解决和完善,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行政部有权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屡教不改者,给予除名。

浙江吉安木业有限公司

二0xx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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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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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员工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创建企业文明生产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禁烟范围:

1、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2、各车间除吸烟区外的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3、办公楼所有办公室、会议室、厕所、楼梯、过道等区域禁止吸烟;

4、食堂、厕所及走廊禁止吸烟;

5、有重要客人时,会议室经批准后方可吸烟;

6、车间、办公楼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固定吸烟点,。

二、禁烟对象:

1、公司所有员工;

2、进入公司的外来人员。

三、管理职责:

(一)管理部

1、负责本管理规定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2、负责对违规人员(部门)的处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负责公司内公共场所、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

2、保安人员负责对上述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三)各部门

1、各部门(单位)主管领导,为本部门(单位)禁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责任区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总经办

总经办负责会议室,各办公楼、厕所、楼梯、过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门负责以外的公共区域的禁烟管理;发现违规行为,有权依照本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理(通知管理部开具处罚单)。

四、处罚条例:

1、凡发现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吸烟者,第一次罚款20元,以后再发现加倍处罚(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违规吸烟,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另外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罚款1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停职检查、留厂查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3、凡在各部门(单位)禁止吸烟的责任区内发现烟头、烟盒,对责任区的部门(单位),每次每个罚款10元。发现3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50元。发现5次以上,对部门(单位)的第一责任人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4、凡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道路、广场,办公楼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发现烟头、烟盒,对保安公司或总经办,每次每个罚款10元。

5、对违规者给予罚款处理的,由各管理口开具罚款通知单,被罚者将罚款交到财务部。三天内不交的,在其工资中加倍扣除。

6、对部门(单位)给予罚款处理的,由管理部开具罚款通知单,在部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工资中扣除。

五、附则

1、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执行以后公司如有新的规定另行通知。

2、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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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机关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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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的号召,促进我乡干部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自身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特制定《长石乡机关干部学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学习组由乡党委委员组成,每季度开展1—3次集中学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要文章、文件、法律法规,由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一)学习目的

党组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通过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自觉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上的清醒和坚定。

2.提高政治水平。通过系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及现阶段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宗旨意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二)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3.《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4.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5.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6.农业、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三)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通过精心设计学习主题,认真安排重点发言,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讨论与交流、学习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把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学习基本观点与调查研究、理论研讨与决策论证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努力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四)组织管理

1.乡党委委员为党组中心学习组成员。中心组学习可根据学习内容和主题需要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乡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3.由分管宣传的领导任中心组副组长,负责编制学习计划和准备学习资料,由党委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的分管领导组织学习。

(五)几点要求

1.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集中学习研讨一般每季度开展1—3次,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1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 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

2.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

3.要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4.要按年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专卷,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和总结、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和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二、党课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讲党课制度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员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

(二)主讲人。一般由分管党务的领导干部为党课主讲人。

(三)教材使用。党课教材由各个党课教员结合工作实践进行授课。也可以根据《党建研究》、《党建内参》和《党课》等党建刊物,结合实际自行编写党课教材。

(四)讲课时间。原则上每季度举行一次党课,讲课时间由主讲人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学习的原则、内容及方法。党课教育要以党的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本着“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行。

教育内容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突出党的性质、宗旨、纲领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党员标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形势教育;正反典型教育等;抓住“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不同类型党员的思想实际和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同时,党课教育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目标,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反映,增添具有时代特色的教育内容。

党课主讲人在授课前要精心组织党课材料,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了解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确定党课主题,认真撰写讲稿或提纲,使党课教育做到说理透彻、观点鲜明,有的放矢,理论联系实际,确保授课的质量和效果。

在教育方法上,要把教育内容、要求和施教方法的统一性与多样性、共性与个性结合起来,除教员讲授、灌输以外,采取党员互相研究讨论,民主议事,观看电教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党课的吸引力。

(六)组织实施。机关党支部应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一般应制定一年的计划,安排好党课的时间、讲课主讲人、党课内容等。课后,各党支部要认真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巩固党课效果。

(七)学习要求:统筹兼顾,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要以学习活动为载体,从学习中总结工作经验,寻求改进工作方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增强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逐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实现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需求加大学习力度,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八)严格学习纪律。全体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向秘书科请假;学习期间因工作或特殊情况早退者,须经秘书科准假后方可离开;学习执行签到制度。

三、自学制度

(一)学习目的:全面提高乡干部的综合素质,积极引导干部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潜心学习各种知识,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化层次,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四个方面内容为学习重点,没有完全掌握的集中学习内容和集中学习以外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所有在乡干部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每名干部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单位总体学习计划,拟定个人的自学计划。

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党委书记负责督查,一般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由相应分管领导负责督查,并纳入干部年终评优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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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考勤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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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给予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情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的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说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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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物资放行管理规定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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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者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注册建造师可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建设工程技术经济咨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

第二十三条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应当达到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注册建造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建造师名称;

(二)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五)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

(六)接受继续教育;

(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八)对侵犯本利的行为进行申述。

第二十五条 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执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三)保证执业成果的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接受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执业水准;

(五)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等秘密;

(六)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七)协助注册管理机关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十六条 注册建造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

(二)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四)签署有虚假记载等不合格的文件;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

(六)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七)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八)超出执业范围和聘用单位业务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

(九)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告知本行政区域内市、县、市辖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二)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三)就有关问题询问签署文件的人员;

(四)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三十条 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二条 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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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设备管理制度综合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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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置(租赁)

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在使用的机械设备

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二、安装(拆除)

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鉴定。

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3、建筑施工企业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1)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2)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3)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4)安装操作规程;(5)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6)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7)其他注意事项

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三、验收检测

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1)、合同或任务书

(2)、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3)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四、使用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五、保养

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六、维修改造

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针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的工作性能。

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七、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当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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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食堂,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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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五四”制字串】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的原料

2、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的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4、营业员(服务员)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二、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三、食(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2、刷3、冲4、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物“四定”

1、定人2定物3、定时间4、定质量

五、1、勤洗手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被褥4、勤换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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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考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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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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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办公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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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上班时着装整齐、坐姿端正。树立良好的学校形象和个人形象。

二、办公室谢绝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严禁闲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办公室须有专人值班,不得空缺。负责接听电话,接发传真和来访接待。

四、禁止使用学校电话打私人电话或用学校电话聊天,包括打入的电话。接拨电话言语尽量简洁,做到长话短说。

五、办公室人员在工作接触中或在接听电话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六、办公室传真机、复印机由专人负责,出现问题及时通知专业人员维修。不得用传真机拨打电话,不得传真复印个人资料。

七、办公室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要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起桥梁作用。

八、学校电脑专人使用,并有保密措施。上班时间不得使用电脑练习打字、玩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内容。

九、学校电脑及网络统一由专人维护保养,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带盘上机操作及安装。

十、做好保密工作。尊重别人隐私和学校制度。做到不听、不问、不传。

十一、下班时随手整理自己的办公桌。关闭空调,关窗,断电, 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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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财务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2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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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为了规范店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和能食品有限公司。

3、店面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总经办检查和监督。

4、店面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一、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店内,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3)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4)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门店主管领导批准。

2.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门店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3.差旅费开支制度

(1)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为___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___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___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补贴标准,需说明原因,报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4.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3)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5.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6.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员工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4)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5)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店面规定为准。

三、收银管理

(1)票据管理:熟悉运用各种票据的正确使用方法并按规定认真填写开具有关票证,妥善保管好各种票据,不得遗失缺损。

(2)货币现金管理:熟练收银业务,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核算、核对每一笔营业款项;具有鉴别钱币真伪能力,做到收银准确高效。领班收银,出现收到假币的,由领班承担,承担方式从工资直接扣除。对当日收取的营业现金应在当日下班前上缴,并做好收讫记录。

四、财务现金管理

(1)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必须做到收入有凭证,所有收入凭证(发票和收据)上必须有收缴人与收款人签章。

(2)原单据底单对不上的不予对账;所有原欠款支付时,必须要签字原单和底单一起做支付凭证。

(3)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均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否则不予支付。

(4)任何项目的货币资金支出,100元以内,需经过店长审核签字后,方可支付。100元以上,必须经过经理审核签章后,方可支付。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挪用款项。一经发现有挪用公款行为,立即做开除处理。

五、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店面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店长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店长备用金定额为1000元。

(2)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店长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商品,当商品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经理签字批准。

六、销售款管理

(1)门店所有的销售款必须由收银员收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收取;

(2)禁止门店任何人动用销售款;

(3)对于已提货未付款的,需在销售单上注明。

七、退货

(1)发生销售退货时,必须由原路径退回;

(2)正常销售顾客退货发生时,收银员需开具销售退货单,并在退货单上注明货款是否退回,退回方式,退回金额。

八、库存商品盘存

(1)盘点范围:门店仓库,门店营业厅存放的商品,大仓库的所有商品;

(2)盘点周期:每月的最后一日,月末营业结账后开始盘点;

(3)盘点要求:所有数据以实物盘点数为准,严禁未经过实盘就以账面数代替商品的实存数;盘点表格内信息项不得随意更改,如确有需要必须在盘点表上确认签字,方能生效;发生盘亏、盘盈时,应查明原因,并在盘点表中注明,否则将追究其责任。

岗位职责

会计:

1)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2)组织门店财务日常工作,指导和监督出纳、收银员的工作。

3)协助门店店长把好门店进出货物的环节,审核出入库手续是否齐备,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证货物流转的安全有序。

4)监督库房定期进行盘点、月终出具盘点报告。

5)负责财务档案的保管及上交,对财务资料的保密性负有责任。

6)检查门店出纳现金保管及收银台现金安全情况。

7)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收银员:

1)按手写销售专用票金额收取顾客货款,根据不同的收款方式打印销售发票。

2)按要求将机制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整理装订,统一交财务保存对账。

3)正确使用文明用语接待顾客,做到实收实付,耐心细致的完成每笔交易。

4)负责门店内的销售结款,准确点收购货款项。确保收付现金和有价证券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5)负责收款资金的安全,按时上缴款项,记录完整、正确、清晰。

6)核对当日销售票据日报,保证账款相符,并将票据装订成册。

7)本岗位在行为规范等行政管理上遵守门店管理中心的相关要求。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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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节日期间公车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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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维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避免个人在非允许条件下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提高保安人员检查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资产出门的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

3.职责

3.1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门条》,并留存《物品出门条》第一联。

3.2 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办公区的物品外出由审核批准,与生产有关的物品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相关物品带出公司。

3.4 当班保安员需要做好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必须与《物品出门条》的填写内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针对贵重物品及发货《车辆放行单》的外出,保安人员必须要保存相关材料,并交回公司(具体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4.管理规定

4.1公司范围内各类资产出门,经办人须填写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门条》。

4.2《物品出门条》签字、审批基本步骤:

当班安全员检查确认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经办人完整填写部门、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等相关信息。 根据物品所属部门分别由行政部负责人(办公区物品)或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相关物品)签字确认。

4.3保安员发现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称、数量等)或者《物品出门条》填写、审批不规范时,有权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处罚规定

发现违犯本制度的行为,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的处罚。 本规定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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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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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 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 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 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 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 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 耐用品:

4.1.1 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 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 低值易耗品

4.2.1 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 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 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 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 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 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 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 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 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 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 办公设备的报修

7.1 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 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 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 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

偿。

7.4.1 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 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 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 人为的损坏。

8. 办公设备的报废

8.1 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

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

行政部办理报废。

8.2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

总裁审批。

8.3 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 办公设备的外借, 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 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 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 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 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 记录表单

11.1 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 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 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 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 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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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教室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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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教室管理人员须爱护室内的电教仪器、设备,为保证电教系统工作的正常运作,对电教系统要定期除尘、驱潮,定期检查、保养、维修,每使用完毕,对电教系统要及时检查,并做好使用登记,提高教学设备的完好率。

二、凡使用电教室者,要服从管理人员的技术指导,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能随意使用。

三、持续室内清洁卫生,电教室使用后须及时保洁。使用时,严禁在室内抽烟、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及吃零食等,严禁学生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

四、持续室内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追逐嬉闹。

五、定时打开门窗通气,持续室内空气清新。

六、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离开电教室前,按操作程序关掉使用后的电教仪器电源,关好门窗。

七、外单位借用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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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员工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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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二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三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四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五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二章行政办公制度: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第三条: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第三条: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按公司规定公司员工享有休息和休假,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享有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二条:加强财务核算,严格财物收支体系,明确票据签发支付及票据传递途进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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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银行,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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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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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总经理助理管理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助理,全文共 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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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配合总经理搞好公司的全面工作,在重大问题上必须同总经理保持一致,

2、在总经理委托权限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3、一切行为要对总经理负责,要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与下属职员做好思想沟通,让员工的利益与公司一致。

4、负责制定业务管理制度,拟定业务管理办法、物资管理制度、明确业务工作标准、建立业务管理网络,协调、指导、调度、检查、考核;

5、积极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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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薪酬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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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规定(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管理,根据工作内容、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切实做到外部具有竞争性,内部具有公平性,切实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机制与约束作用,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此管理规定执行,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本规定执行。

三、工资结构

1、一线员工工资

月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实习生工资暂定1500元,超出部分计入技术工资。

2、技术工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为7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

3、样品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技术工资+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技术津贴:技术津贴分4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技术津贴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4、班组长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200元

5、主管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几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300元。

6、部门经理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500元。

7、总监工资

月工资=基本工资+管理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 管理津贴:管理津贴分3级,每提高一级加薪800元。

四、工龄工资

1、新员工入职满一年后,至第一个月开始计发工龄,正式员工每人每年加薪200元。

2、工龄工资计算以劳动合同期限为准,满一年后在第一个月工资内同时发放。

3、中途离职,按最近一次入职计算。离职前工作不计算工龄工资。

4、在发放前离职(包括辞职、辞退)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或已经审批同意的员工,不享受工龄工资。当月事假超过7天不享受工龄工资。

五、工资计算方法

1、加班工资

(1)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必须有部门主管(经理)同意,并填写《加班申请单》,无加班申请单按《员工手册》考勤制度4.1条处理。 (2)公司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不计算加班工资。

(3)加班工资的计算:加班工资=(基本工资+津贴)÷26÷8×加班时数。

2、事假和非工伤假期间不计发工资,期间基本工资、津贴、加班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提成)为0。

3、在发工资前请假10天或请假超过30天,且在发工资时仍未上岗。工资暂停发放,到岗后一并发放,社会保险在当月或上个月工资中连续扣除。

4、试用期员工工资按该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

5、正常离职员工工资在公司发工资时一并发放。没有特批不得立即结算工资。

六、薪资调整

1、公司薪酬调整根据职等职级和《岗位异动管理办法》,结合考核结果确定。

2、根据职等职级进行调薪时每个岗位最多可调整2级。一年之内最多调薪不得超过4次。

3、同一职等调到最高职级时,薪酬无法再调。

4、岗位异动,薪酬同时调整,薪酬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职等和职级规定的薪资。

5、原则上薪酬每年只调整1次,根据员工个人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确定。

6、试用期员工转正:经部门、经理考核合格后,有员工本人填写《转正审批表》,逐级报批后,由行政部通知财务部开始调整薪资的时间,调整后的薪资标准。

七、附则

1、本薪酬调整管理规定解释权属行政部。

2、本薪酬管理规定有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根据法律本管理规定公示7天,7天内员工无异议后只第8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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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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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纸质图书(含随书光盘)的借还、预约、续借和图书剔旧、注销、修补等工作,提供中文图书的阅览服务

负责图书馆读者证件管理,图书超期、遗失、催还等处理,读者违章处理,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

负责图书馆阅读和研讨空间的服务工作

负责图书馆的文献传递与日常咨询服务

承担图书借阅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

承担图书的主题书展、经典著作导读、新书导读等阅读推广活动的组织工作

参与新生入馆教育、信息素养教育等用户培训

负责纸质图书、报刊、数字文献资源等各类文献信息资源采购

承担随书光盘压缩上传工作

完成馆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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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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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参与拟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具体的劳动工资工作。

2、协助制定年度薪酬预算,做好各类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负责集团总部的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的制表、核对工作,审核所属企业的工资、奖金表。

3、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员工晋级、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和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核定及转移工作;开展薪酬调查,收集市场薪酬信息和数据,为薪酬调整提供市场依据;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定期汇总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撰写考核分析报告。

5、负责办理集团总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核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年以上薪酬绩效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房地产企业、集团总部工作经历优先;

3、熟悉国家、省、市劳动人事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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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商会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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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商会全称为“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 (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x店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x店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 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店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店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x店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四)制订行业道德准则并监督会员执行行业规范,协调行业内部会员关系,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

(五)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推动行业发展,致力于建材商品生产和流通的节能减排,推广建材商品绿色标识,倡导自然、简约、朴素、绿色建材商品消费观;

(六)推动横向经济联合,加强同其它行业之间的经济、贸易合作、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增强行业会员企业的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七)开展咨询服务,提供国内外技术、经济情报和市场信息,组织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指导帮助会员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商会章程;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

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 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 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 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 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 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 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 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 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 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店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店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 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 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 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 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店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 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 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 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 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 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于x年 月 日经xx店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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