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公司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考核要求。
第二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为________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约。
2、本合同没有试用期。
第三条:劳动时间
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非全日制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时间有乙方自行安排。
第四条:劳动条件和劳动纪律
1、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调职、降薪等处理,或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五条:兼职劳动报酬
1、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年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2、甲方于每年___月___日前以人民币现金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3、甲方不承担乙方其他任何社保、福利待遇,不负责承担乙方的任何医疗费用。
第六条:保密义务
合同期内,乙方须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使用甲方商业信息;合同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乙方必须为甲方之一切商业信息保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泄漏、给予或转让。
第七条:合同终止
以下情形发生时,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3日通知对方。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且无需再通知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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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安装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
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工期要求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
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六、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
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各项费用。
七、付款和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于建设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按比例给予支付。
八、保修期1年。
设计变更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九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1)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
(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
(3)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
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1)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
(2)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3)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
(4)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
(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
(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1)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2)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3)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4)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__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三、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外架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劳务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以下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仅是概括性的,包括并不仅限以下内容,乙方应全面了解工程承包的实际范围,并承担其所有风险)。
1、外墙综合脚手架及支模加固用的钢管工程:
1.1外墙综合脚手架:外架,施工爬梯,卸料平台,塔吊、施工电梯围护,安全挡板搭拆,所有花杆、施工电梯防护门油漆,安全网挂设及更换,悬挑防护,脚手板铺设,兜网挂设,悬挑工字钢,钢丝绳设置,所有临边防护(含基坑及地库顶板上防护),电梯井,地面进入人货电梯及进入楼层安全通道,钢筋、木工加工棚各2个及甲方需要的相关加工棚、防护棚等及所有工地需要搭设的安全防护人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此项包人工。
1.2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按甲方指定要求进行堆码整齐及管理。此项包人工管理费及损耗费。以上均包材料装卸,包保管,包损耗,包维修,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质量、包进度、包验收的形式承包。
三、承包内容及单价
1、承包内容:
1.1随时保持场内清洁,材料按规格整齐堆码;所有承包内容项目的场内转运、搭设、拆除;挂安全网 、密目网及扎丝;含硬质防护的人工;铺脚手板;悬挑防护搭设(含展示区悬挑层按建设方要求做好吊顶等所有工作);悬挑工字钢加工制作安装;钢管刷标识漆;安全挡板制作及安装;施工爬梯搭设;卸料平台搭设;五口四临边防护;安全通道搭设及防护;电梯井、电缆井、通风井等搭设及水平防护;垂直机械围护及运输、安全通道搭设;木工棚、钢筋棚及甲方要求搭设的加工棚、防护棚;施工期间的局部加固、修改、维护和更换安全网、密目网(含多次维护和更换工作);挂安全标识牌及未它标语牌;其它成品保护、完工清及架子内杂物的定期清理。
1.2按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所有外架钢管、扣件必须进行油漆涂刷处理;
1.3乙方施工所需安全劳保用品自理,施工人员须持证上岗。
1.4负责外脚手架日常维护、安全检查、安全加固;满足外墙砌体及外墙装修工程施工进度及时拆除、改搭、加固等并完善安全网挂设。
1.5严格按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施工。
1.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无条件接受晨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兰亭湾畔一期(三标)项目部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综合单价包干价:
2.1外墙综合脚手架±0.00/M2;地下室部分按实际搭设面积计算: 元/M2;另工字钢安装用电焊工及悬挑架支护模增加4000元/层/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下列内容 :
①单价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艺,施工工序,次要工序和配合内容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其中。
②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健康教育,自觉完善、维护安全设施。单价中包含文明施工、安全用工费及管理费。
③本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施工工具费。
④综合单价包括:措施费(夜间施工费、材料转运费、生产工具使用费),规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
⑤乙方不得以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等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提高价格。如乙方在施工期间采用停工方式要求提高价格,甲方仍按原合同付款条件支付工程款,已完部份的工程量按50%结算,并有权另找承包商施工,乙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其签订安全协议,并于进场当日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1.2 甲方负责协助解决现场施工事宜的协调及材料堆放场地。
1.3 甲方现场人货电梯、塔吊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其它机械及工具均为乙方自已负责。
1.4 每完成一个施工段的外架搭设,双方必须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督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性地对外架检查、维护、加固。
1.5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工人住宿房间,乙方工人可自费在甲方食堂就餐。
2、乙方责任:
2.1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施工机具,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2.2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图纸、甲方施工方案、工艺标准、技术交底以及甲方其它要求组织施工作业;必须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所承包的分项工程。若因为乙方没有按照甲方要求,一切费用与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罚,操作工人的劳保物品统一由乙方劳务队负责。
2.3乙方按甲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交底中有关成品保护的要求作好成品保护工作。
2.4 乙方委派为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
五、工期
1、主体主要节点总控时间控制(具体作业时间按项目部审批的进度计划,不得延误):标准层平均 3天/层。 进度必须符合甲方进度计划的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给予处罚。
2、工期16个月(各栋楼分别单独计算工期,工期自每栋首层外架开始搭设时计算),超过16个月按余下外架的建筑面积2元/m2计算租金。
六、质量要求及奖罚:
1、乙方必须确保外墙综合脚手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达到“省双优”标准,所有分项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以上。如未达到“省双优”标准,外墙综合脚手架承包单价扣除3元/平方米结算。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返工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返工后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指令相关班组协助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罚款 500元/次。
2、严格执行质量“三检”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首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做好记录,合格后方可要求甲方安全员进行验收。对不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或无记录或记录与事实不符即要求甲方安全员验收,每发生一次,罚款 500元。
3、甲方安全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500 元。
七、安全责任
1、因乙方脚手架搭设不规范造成安全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人员不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处理的医药费及赔付总额10万元以内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办理保险公司赔偿);赔付总额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则扣除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甲方承担赔偿金外的70%,乙方承担赔偿金外的30%。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生产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乙方未戴安全帽人员按50元/次/人处罚。
3、由甲方其他工种在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八、文明施工及奖罚: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班组内部文明施工教育,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及住宿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2、乙方作业层及施工现场、材料堆场的材料堆放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且整齐、井然有序。
3、乙方下班前,应将作业层的垃圾运至工地指定地方,不得到处乱扔,否则甲方指派专人清理,所用人工费从乙方结帐单中200%的工程款中扣出。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严禁在作业层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以及打赤膊、穿拖鞋、骂人、争吵等不文明行为。如若发生对管理人员威肋,打架、爬塔吊、到项目部闹事等恶性行为,不论其任何理由及原因,项目部每次给予50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该分包班组清退出场,结算单价按50%计,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按《长沙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要求对现场进行维护、保持。
九、付款方式(项目部代付工人工资):
4.1、乙方工人进场三天内必须提供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办公室,由财会室统一注册做好工资表;
4.2、进度款金额确定后乙方按甲方付款比例出工人工资表并由甲方财务室审核签字,项目部财会室统一代发工人工资,多出部分由乙方承包负责人领取;
4.3、如乙方做虚假工资表而延误工人工资发放的时间由乙方承担全责;
4.4、如工人工资超出乙方在甲方结算金额时,由乙方负责填补此部分资金缺口,甲方不承担此任何责任。
4.5、未交身份证和未在项目部注册人员项目部不承担其工资发放义务,无身份证人员立即清理出场。
十、其它事项
1、签订劳务合同后计划工人进场前,乙方必须将拟进场人员造册上报甲方综合办公室,所报花名册人员必须与相应人员本人身份证名字相符。乙方必须保证其队伍的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动或增减人员,必须在三天前向甲方提供变更人员名单。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人员进行查对,一旦发现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每人次罚款50元。乙方人员与其花名册不符者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甲方将视其为私招乱雇,勿论原因,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按项目规章制度对其处罚,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2、所有劳保费用包含在包干单价中,甲方不另承担。乙方须随时做好酷暑、雨、雪天施工的准备,配备酷暑、雨、雪天施工所需的电风扇、雨衣、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3、乙方指派的施工负责人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且每日早、晚均要向甲方对口专业管理人员报到,偶尔离开须向甲方请假并委托代理负责人,如未请假离开或未委托代理负责人,每次罚款100元。乙方其他管理人员、班组长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时候(包括节假日及双抢期间)均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80元/人.天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节假日、农忙季节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减少,每减少一人,罚款50元/人/天。
4、施工过程中,如无甲方指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擅自调出施工人员或待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安排其它施工单位进场,同时,乙方同意已完工程不办理结算,剩余全部工程款视为乙方同意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金。
5、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确实无法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同意无条件及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6、该工程乙方进场后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停工超过一月以上时,乙方承诺不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含误工、进出场等一切费用)并承担此风险。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量则按合同约定单价结算,未开始施工则终止合同。如停工一月以上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则30天以外部分按乙方现场人数每人每天补30元生活费用,除此之外再无任何费用。
7、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内容不得转包,如甲方发现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已完工量不结算并扣除乙方已交的合同履约金,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做好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并不得破坏其它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否则按损失状况加倍处罚。
9、乙方管理人员、班组长纳入甲方项目管理部统一管理,乙方应确保甲方的指令政令畅通。
10、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不听指挥和不听安排的人员;如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其工期、质量、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等各种要求,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其余款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
1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改另注条款或签定补充协议。
13、乙方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
14、 若甲方要求使用钢板网代替竹架板,则按市场行情扣除竹架板费用,由甲方提供钢板网。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16、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终止。本合同壹式叁份,甲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最新_合同范本
总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 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算(幅度不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根据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到安全交底,提出明确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扦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米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俞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帮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三、要求鉴证(公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或到公证处公证。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1.
2.
3.
4.
第十二条 合同附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1.工程预算书:
2.
3.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总包单位:(盖章) 分包单位:(盖章)
鉴(公)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5:投标说明书[页2]_合同范本
投标说明书
4 招标时间表
粗略的招标时间安排见前附表第三栏中的说明。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 现场考察
6.1 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需用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人及其代表方能进入考察的现场。但明确规定:投标人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
招标所需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用于招标目的而发售的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本须知第9款发出的修改书和第17款发出的标前会议纪要。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第2章 投标须知
第3章 合同条件
合同格式
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附录
指定材料表
合同协议书格式
投标保函格式
履约担保书及动员预付款银行保证书格式
授权书格式
第4章 辅助资料表
第5章 技术规范
第6章 工程量清单
第7章 图纸
第8章 参考资料
7.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标书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根据第26款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7.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35天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通知业主。业主将以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在开标的28天以前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业主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能是业主主动作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9.2 修改书将以书面、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电传、传真或电报的方式通知业主,确认已经收到修改书。
9.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书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业主可以按20款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时间。
投标准备
10 投标的语言
投标书及投标人与业主之间的与标书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英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其中有关段落须配有恰当的汉语/英文翻译,标书的解释应以汉语/英文为准。
11 组成投标书的文件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书应包括:投标书及其附录;授权书;投标保证金;报价的工程量清单;辅助资料;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资料;选择报价和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所有的资料。
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工程量清单和辅助资料表(但表可以同样格式扩展,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接15.2款的规定可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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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合同授权书_合同范本
授权书
本授权书申明:_______(公司注册地点)_____(公司名称)____
(职务)______(姓名)经合法授权,特代表本公司(以下称“承包人”)任命;
_____(公司名称)_____(职务)___(姓名)为正式的合法代理人,井授
权该代理人在有关__(合同名称)的施工、建成和维修方面,以承包人的名义并代表
承包人签署投标书、进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
各方在此分别签字,以资证明。
授权人签字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
证人签字______
证人姓名______
证人所在单位____证人职务____
__年__月__日
篇7:精选招投标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招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投标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一条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者提供密封的标书,提供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力、材料、设备或服务。
第二条 第一位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在交纳_________美元(或人民币),并提交书面申请后,均可获得招标文件。
第三条 每一份标书都要附一份投标保证书,且应不迟于_________(时间)提交给a公司。
第四条 所有标书将在_________(时间)对投标者代表公开开标。
第五条 如果具有资格的国外投标者希望与一位中国国内的承包人组建合资公司,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0天提出要求。
第六条 标前会议将在_________(时间)_________(地址)召开。
第七条 提交标书最后期限
1.标书应按上述地址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之前寄至a公司。
2.招标人可延长提交标书的最后期限, 但至少应在原期限前七天通过电传或电报通知所有已索取投标文件的具有资格的 投标者。在此情况下,所有原期限下招标人和投标者的权利义务顺延至新期限结束。
第八条 项目概述(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九条 资金来源(根据具体情况写)_________
第十条 资金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货物、服务均应来自有资格的投标者。本合同项下的一切开支仅限于支付这样的货物和服务。
2.货物、服务来源地与投标者国籍含义不同。
3.为说明自己有资格中标,投标者应向招标人提供1、所规定的证明,保证有效地执行合同。为此,招标者在公布中标者前,可要求投标者更新其先前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投标者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本,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如果是合资公司,应提供合资者的材料。
(2)提供主要合同执行人的资格、经历证明材料。
(3)填写执行合同计划所需设备。
(4)填写可能的分包人。
(5)目前进行中涉及投标者的诉讼的情况。
(6)项目构想细节。
4.投标者可更新资格证明申请,在投标日亲手交出。
5.由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组成的合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标书和投标成功后的协议书对所有合资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2)由所有合资人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提交一份委托书,提名合资人中的一个为主办人。
(3)合资主办人被授权承担义务,代表任何一位或全体合资人接受指导。整个合同的执行,包括款项支付仅由合资主办人办理。
(4)所有合资人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的执行共同负责。这点声明不仅要在上述委托书中,也要在标书和协议(投标成功时)中写明。
(5)随同标书应有一份合资伙伴间协议的副本。
第十一条 投标费用
投标者承担准备和提交其标书所需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情况怎样,招标者都不负担这些费用。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内容
1.向投标者发售的一套投标文件可花费_________美元(元)获得,包括以下几部分:
(1)卷一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一般条款特定条款
(2)卷二技术规范(包括图纸清单)
(3)卷三投标表格和附件;投标保证书;工程量表;附录。
(4)卷四图纸
2.投标文件还包括在开标前发布的附件和召开的标前会议的会议纪要。
3.具有资格的投标者还可购买更多的文件副本,付费不退还。(价格如下,略)
4.项目承包人、生产者、供货人和其他人如欲得到投标文件,不要直接与中国a公司联系,应从具有资格的投标者处获得。
5.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文件无损坏的被归还,无论是作为标书的一部分或其他情况下,投标者的资格证明费可被返还:
(1)若提交标书,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2)若未提交标书,在投标截止日前归还文件,费用的_________%返还。
6.希望投标者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包含的各项内容。投标者要承担因不遵守文件规定导致的风险。不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标书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四卷装订在一起,投标者应仔细检查是否缺页,及附件是否完整。
第十三条 投标文件解释
潜在的投标者可按以下地址书面或电传通知a公司要求解释文件:
(1)地址:(略)
(2)招标人在提交标书最后期限前28天书面答复解释文件的要求。书面答复将向所有具有资格并已取得投标文件的投标者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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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外劳务合同书范本_合同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
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第二条 人员派遣第十三条 支付办法
1.除机票费和准备费全部支付美元外,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其他各项费用,均按80%美元与20%的________国货币的比例支付,如需要改变这一比例,须经双方代表同意。
2.休假工资和应付乙方的机票费应于休假当月之初支付。
3.乙方现场会计每月末编制派遣人员工资及其他各项费用表,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伙食费等项,经甲方审查和批准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其中80%美元部分,由甲方电汇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银行汇费由甲方承担。20%的________国货币在现场支付。
4.美元与________国货币的兑换率,按支付日当天________国政府银行公布的买卖中间价折算。
5.乙方派遣人员到达现场后,甲方同意预支每人1个月的伙食费,如需预支其他费用,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住房和办公用房
1.甲方将按下列标准免费提供乙方人员的住房:
(1)代表、工程师、总监工每人一间;
(2)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医生、会计师、翻译及其他管理人员2人1间;
(3)其他工人每人约4平方米,但每间不超过12人。
2.住房内包括空调、卫生设备、家俱和卧具等备品。
3.甲方同意提供乙方行政人员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打字机、计算器、复印机等)、洗涤设备和用品。
第十五条 人员转换
1.乙方负责派遣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合格人员到________国现场工作,如甲方认为派遣的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双方现场代表同意后,由乙方负责替换,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人员必须遵守________国政府的法令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如违反当地法令和风俗习惯而必须送回国的,经双方协商后,由乙方负责送回,机票由乙方负担。如需另派人员替代时,则乙方应负责________机场至现场的旅费。
3.乙方人员因疾病和公伤,经甲方指定的医生证明确实不能继续工作者,应送回其原居住国的,其旅费由甲方负担,如身体状况不合格者,经双方医生检查证实,是因乙方体检疏忽,必须送回其本国的,其旅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由于天灾、战争、政治事件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而工作不能继续进行,甲方应负责将乙方人员送回其原居住国。
2.如遇上述情况时,甲方人员不撤退,乙方人员亦不撤退,但甲方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十七条 争议及仲裁
1.在执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按(____)项仲裁: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2.争议一经裁决,双方必须忠实履行,所发生的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八条 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签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结束,所派遣人员返回其原居住国,以及双方帐目清后终止。
2.本合同与附件及工程内容,不经另一方允许,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本合同用________文、________文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2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见证人:________ 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律师 ____________律师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1.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2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 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 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2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种,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第三条 准备金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美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帐号。
第四条 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尽可能安排最短路线,以缩短路途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详见附件1.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1/25.
4.根据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增长____%.
第五条 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天,每周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____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0%;
(3)节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第六条 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选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________美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第七条 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2.所有乙方人员在工作满11个月零____天后,应享受____天的回国探亲假,由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的往返机票由甲方支付,应尽可能安排最短的航线。
3.如果现场施工需要乙方人员推迟回国休假时,乙方同意说服其人员延期休假,甲方同意为了补偿乙方人员的损失,应给予适当的报酬。
4.关于补偿上述损失的报酬,可根据当时的情况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但这项补偿不应少于________国________机场至________机场之间的单程机票价金额。
5.乙方人员由于家属不幸等原因,工作满半年以上时,经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同意,可以提前享用探亲假。如有关人员已享受回国休假,其往返旅费应由乙方负担,对这一类事假甲方不支付工资。
第八条 旅费及交通
1.甲方负担乙方人员从________机场至工程现场之间的往返旅费和航空公司招待之外的必须的食宿费。但乙方应努力减少这项额外费用的开支,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进入________国的入境费用(例如机场税等)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上下班的交通工具,同时也提供现场代表、工程师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工作用车。
3.乙方应凭机票或收据(按购票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向甲方结算。
第九条 税金
乙方人员应在________(其原居住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乙方负担;乙方人员在________国交纳的一切税金由甲方负担。
第十条 社会保险
1.乙方人员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选办理,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的人身保险费。
2.乙方人员在工地发生工伤,甲方只承担其医疗费用,如发生死亡事故,乙方应负担所有的费用,包括善后安葬和抚恤。
3.如乙方人员因工作事故或疾病死亡时,遗体运回其原居住国或就地埋葬,遗物运回其原居住国,一切有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派遣人员经医生证明因疾病或工伤而缺勤30天以内者,发给基本工资;在30天和90天之间者发给基本工资60%;超过90天者则不发工资。
第十一条 医疗
1.乙方所有人员在____国发生工伤或疾病时,其医疗及住院费由甲方支付。
2.现场医务室需用的常用药品和器具,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购置计划,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在其本国或其他地方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人员在200人之内,配备医生一名,男护士一名,超过200人时,是否增加医务人员,由双方现场代表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 劳保用品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派遣人员所有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每人每年两套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眼镜、安全帽、安全带等。
篇9:清洁工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_X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为了美化院内环境,长期保持清洁卫生,使之成为花园式单位,经研究决定,聘请临时工一名,负责局内环境卫生和花草树木维护管理,_同志(以下简称乙方)自愿承担此项任务,经双方研究特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给乙方每月工资____元,不享受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不负责安排乙方的三餐食宿,乙方中午可到甲方公司餐厅就餐,标准与甲方正式职工相同,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给予休假和其他照顾。
二、乙方来甲方工作,甲方应根据需要添置劳动等工具,乙方要妥善保管,不得无故丢失。
三、乙方就根据甲方卫生状况每天对全院进行大扫或小扫,确保院内卫生清洁。
四、乙方负责甲方院内花草的种植维护管理(包括打药)和办公楼上下花盆的摆放,夏天做好冬季花木的养护准备工作,确保-局院内花草茂盛,一年四季办公楼有鲜花盛开。
五、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甲方对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交通事故和生病不负任何安全责任和医疗费用。
六、甲方对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添置的工具种子等一切正常要求尽量给予满足解决,客观无法办到的乙方不能非议。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过程中,表现好,成绩突出,大家反映良好,甲方年底给予奖励______元。
八、本协议暂订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顺延。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篇10:装饰劳务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方通过照(议)标选定乙方为 工程的劳务队,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4
5、工程质量等级:。
6、承包价格:按计算工程量,施工所用工具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切割机、拖灰板、墨斗、木揉板、平杆、靠尺等) 。
7、付款方式:工人进场一周内付生活费每人每天10元,每十天一付,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1/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20%,完成所承包工程量的2/3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50%,完成所承包的全部工程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80%,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达到 质量标准后,付至乙方应得劳务费总额的95%,余款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8、现场签证必须有项目经理、项目工长、项目预算员三人共同签字为准,并在10日内给予签证。
9、甲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管理、监督,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安全教育;
(2)保证材料供应;(3)协调好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1、乙方责任:(1)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并且服从甲方管理,加强对职工的纪律教育,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甲方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处理好与周围单位的关系,杜绝制安事故的发生;在施工现场发现打架斗殴者,每次罚所在队伍5000元,并将肇事工人赶出工地。(2)清理当天施工现场、材料、杜
12、施工过程中乙方应确保安全文明,乙方负责清理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保障人员安全,若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13、施工过程中乙方严禁使用童工和年老体弱人员,每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500元。
14、乙方应按规定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上缴各项费用(如暂住证、治安费等),若乙方违反有关管理条例,乙方承担由此的造成的罚款,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5、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其使用人员身份,严禁使用有劣迹的不法人员和负案在逃人员,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当地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所属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项目部。由乙方直接与所管辖的派出所处理一切业务关系。
1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及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17、乙方必须按地方政府部门规定与每一位进场工人签定劳务合同。
18、乙方应于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材料、设备需要量计划、月完成工程实物量报表。
19、环境保护:在施工中注意环境保护,注意施工噪音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中不得乱打乱敲,使施工现场发出不应有的噪音,施工垃圾不得随意乱扔乱放,应集中到一起,堆放到甲方指定地点,应注意施工中的扬尘,施工中清扫要洒水再清扫,若有此类现象发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每性300元的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环卫部门对项目的罚款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0、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按工期要求完成,每拖延一天按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1‰罚款,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不能达到本工程的质量要求,甲方按乙方所承包分项工程总价的5%对乙方进行罚款,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1、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保修期自工程全部正式办理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增签补充协议,但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可能引起本合同主要条款变更的签证或会议纪要等文件,也必须经过甲方项目部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
2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后,办理完竣工结算、付清余款后。
2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与正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单位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乙方根据甲方需要派遣劳务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现就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一)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备案登记手续,建立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人员工种、数量、用工期限、工作内容及相关待遇要求、职责划分及费用结算办法等在补充协议中明确。
二、劳务派遣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各种待遇、劳务用工期限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
(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按国家法定休假待遇规定,安排员工正常休假。
(三)甲方受乙方委托,按月扣出应由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并转交给乙方。
(四)甲方在国家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有权将派遣人员退回,并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月1日—10日内办理解聘手续。
(五)甲方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增加或减少的保险费、服务费及其它费用在协议附件中明确。
(六)甲方在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负责派遣员工岗前安全教育及培训。
(七)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由乙方负责并处理。甲方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理,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取证并提供相关资料。
(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求职登记表中相关信息”情况。
(十)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合格应聘者,经乙方同意后可聘用为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现已在甲方工作的聘用人员,由甲方向乙方推荐,经乙方同意后,此类人员可建立劳动关系为乙方的员工。
(十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规定,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给乙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三)若因甲方生产经营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乙方。自停待之月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最低工资。
(十四)如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至乙方,乙方在《劳动合同法》约定的与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情形外,应由甲方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解除关系时支付。
(十五)派遣人员要遵守并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保守企业秘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重要业务统计指标、核心技术和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在派遣至甲方工作期间及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与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全部义务;
(三)乙方应组织乙方员工进行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企业的规章制度安全教育,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若发生《劳动合同》项下的劳动争议,由甲方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乙方应直接与派遣员工交涉解决,乙方应采取必要且合法的措施使甲方免受由此可能引发的争议的影响;
(五)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可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转包给另外的人才服务中介机构或公司。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施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七)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负责缴纳各项保险费用,按规定标准从派遣人员当月工资中扣除各类保险费,并按《补充协议》约定缴纳其他社会保险费。
(八)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负责人员按企业有关制度负责赔偿。
(九)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十)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可对新进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提供给甲方,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
(十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派遣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体检医院由甲方指定也可乙方指定),体检日期不得超过派遣开始之日前一个月,经甲方确认体检合格者方可派遣到甲方。
(十二)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造成的伤、残、亡等事故,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进行积极抢救和现场保护,垫付相关医药费,待乙方启动工伤保险机制后一并处理。
(十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有关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由于虚假信息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四)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结算标准及支付时间
(一)所有派遣员工(在岗及非在岗)当月依法应得的薪资: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如下:
(三)派遣员工在甲方的管理费用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如果未整月在职,管理费计算方式应为100元、30天*实际出勤天数,如果出勤天数为31天依30天计算。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五) 上述费用甲方在每月 日前 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如遇节假日时提前。所有相关费用需要乙方开具相应的相关服务行业发票给甲方。
(六)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工工资结构详见(附件一)
(七)甲方的计薪周期为每月 日至 月 日;
(八)甲方必须在每月( 日)将派遣出勤及加班人数统计出来,甲方考勤负责人于 日将加班及出考勤核对准确后交由乙方作为计算薪资的标准,
(九)在甲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乙方应在每个薪资考勤结束日所在月的次月 日前之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
六、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对方违约金。
(二)甲方不按照本协议及补充协议所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所有款项,逾期30天以上的,除按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1‰滞纳金。
(三)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因体制改革、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组织结构调整等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标准支付。
七、其它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起诉讼。
(二)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三)本协议遇到不可抗拒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2:劳务派遣协议范本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劳务派遣内容
1. 甲方将根据其业务需要,适时向乙方提出劳务派遣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人员”)供甲方择优使用。
2. 乙方输出给甲方的被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与被派遣人员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3. 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劳动派遣需求/确认表》,该《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应包括:劳务派遣岗位方及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数、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资格或资历、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接受《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向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终止相应的劳务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
(2)延长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该延长的期限内继续甲方提供可选择的被派遣人员。
5. 对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已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之日起7日将补充了被派遣人员个人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进行签字并返还甲方。
6. 经甲方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劳务排线需求/确认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内需便更被派遣人员签定书面协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被派遣人员的该等协议后,甲乙双方将变更《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相关内容。
8. 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被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劳务派遣,并退还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相关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三.派遣期限
1. 有关经甲方确认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之派遣期限,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2. 如因甲方生菜经营等原因,甲方需变更派遣期限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如被派遣人员为女职工,且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在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书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员,就上述情况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员,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 费用及结算
1. 对于乙方派遣出的处于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员,甲方按每人每天 60 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 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费用、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账户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五.乙方责任
1. 对甲方确定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派遣期限开始之日前为其办理完毕全部上岗手续。
2. 乙方应每月按甲方对被派遣人员考核的依据与被派遣人员结算工资,并于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从被派遣人员工资中代扣),不得克扣被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 被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 甲方辞退的被派遣人员由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 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向甲方赔偿。
6.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因乙方拒不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律规定甲方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后,对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费用或金额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向甲方赔偿,甲方也可以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 劳动保护
1. 乙方在劳务派遣前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 甲方负责北派遣人员到岗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3. 甲方应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七.劳动报酬
1. 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非《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另有约定,在派遣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2. 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 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部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具体保险办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为被派遣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 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户籍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员之综合保险费用。
4. 乙方负责对非上海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到相应的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 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各项保险等费用)。
6.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丧、产、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 被派遣人员在位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如按照甲方内部流程经过审批在国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九.工伤处理
1. 被派遣人员在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 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 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20xx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20xx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1. 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期满的;
2. 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 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派遣关系的;
4.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除非另有书面约定,被派遣人员在甲方的使用其为壹个月,自派遣起始日期开始计算;
5. 被派遣人员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且按照该等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劳务派遣(劳动雇佣关系)的;
6. 被派遣人员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7. 被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8. 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9. 被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协议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被派遣人员就劳动派遣事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
11. 被派遣人员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同时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的;
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 对于本条第3、4、5、6、7、8、9、11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未履行之剩余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以上情形中依法属于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法属于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协助。
十一. 被派遣人员因患病或工伤的,乙方与被派遣人员劳动关系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规定支付。
十二.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应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2. 在派遣期限内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对于乙方因此应向被派遣人员衣服支付的经济补偿。
3. 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为被派遣人员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且在该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所长生的费用。
4. 对于根据本协议终止派遣关系的,甲方应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双休日,终止时间应提前至双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当月终止派遣关系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退工(退保)名单”,否则,对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 因甲方无合理理由未及时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乙方不能再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及缴纳相应费用的,对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 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退保)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对甲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后,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时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或为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保税险等费用所产生的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任何形式的罚金等。)
3. 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管理责任
1. 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应负责:
(1)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办理工作;
(2)被派遣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3)因此所发生的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如有)。
2. 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 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 乙方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_合同范本
第i部分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 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50万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 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第部分 招标程序
1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
1.1 电力工程设备执法标过程共分四个阶段,与此有关的还有招标前准备阶段和招标后履行合同阶段。
1.2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主要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1 对于主机设备和合同估价io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环节(1)、(3)、(4)、(5)审批,环节(2)核备;
2 对于合同估价1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环节(1)、(2)(3)、(4)、(5)均核备。
2 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a)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b)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
c)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d)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e)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
f)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g)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3.1.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
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 包括主要投资方
主管单位: 2人 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 1人
招标代理机构: 3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
其中 组长 :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理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
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
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3.1.2 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3.1.2.1 技术组 5-7人(单数)
主机设备: 7人/专业
聘请专家 4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辅机设备: 5人/专业
聘请专家 2人
招标代理机构 1人
招标人 1人
工程设计单位 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3.1.2.2 商务组 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 2-3人
招标人 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3.1.2.3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
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3.1.2.4 秘书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3.1.2.5 会务组
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3.1.2.6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3.2.1 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
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3.2.2 招标文件的审批
3.2.2.1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3.2.2.2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
初步审查 2周
审查确认 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3 招标文件的出版
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2.4 对3.2.2.1的招标文件,出版后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
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招标通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3.5.1 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5.2 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3.5.2.l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5.2.l.l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5.2.1.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2.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5.2.1.4 业绩
a)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1~2台套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b)或主机设备有a)中相应业绩厂商的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
3.5.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1.6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可证的厂商。
3.5.2.2对于3.3.2.1.6款中所推荐的厂商,可以作为资格预审合格的厂商;而对于3.5.2.1.6款中未包含的辅机设备种类则应按3.5.2.l.l至3.5.2.1.5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5.3 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天前完成。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送标人也签字。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3.1.1 评标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3.1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1.3 初评
3.11.4 祥评
3.11.4.1 技术评标
3.11.4.2 商务评标
3.11.5 综合排序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3.11.6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入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3.13.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3.2 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中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3.15.1 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份)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3.15.2 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 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
篇14: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全称): 庆阳市西峰区肖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广安门铁路住宅小区临建工程
1.2 工程概况:
1.3 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
2.2竣工日期: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为: 350000 元(人民币)
大写为: 叁拾伍万元整
3.2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4.1结算资料:
4.1.1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编制结算书。
4.1.2有效的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4.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4.2.1发包人应于每月 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4.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4.3合同价款的支付
4.3.1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发包人须将填写齐全的、票据收款人为承包人全称的支票或汇票交付给承包人指定的人员。
第五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1安全施工
5.1.1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5.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5.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5.2.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六条 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6.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施工依据。
6.2承包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工期不延长,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3分包人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6.4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甲方提出推迟开工,需书面通知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
7.2 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开工,应提前五天提出延期开工,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7.3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7.4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8.1 甲方责任、义务
8.1.1甲方派驻 为现场施工代表,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有现场办理手续、签字,办理洽商变更手续的权利。
8.1.2负责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临建、工具库房、施工、生活用水、电,搭活动架子脚手钢管。
8.1.3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生产计划。
8.1.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
8.1.5负责工程的竣工资料编制、整理、上交和竣工验收工作。
8.1.6施工中所生产边角料、废弃料、保温棉、剩余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堆放地点集中堆放,不往外运输。
8.2 乙方责任、义务
8.2.1乙方派驻 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与甲方的日常联系工作,有办理手续签字的权利。
8.2.2乙方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确保工期计划的完成。
8.2.3乙方在施工人员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和甲方拖延付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有保留退场的权利。
8.2.4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在三天内退出施工现场,乙方应当退出现场,但甲方应当在这三天内与乙方共同对已完工程量进行签认,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8.2.5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成品保护和文明施工。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或修改设计时,应提前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变更通知组织施工。
第十条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
10.1 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例行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10.2 乙方按甲方要求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10.3 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各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材料、配件采购、安装施工及保修。 10.4 质量等级评定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10.5 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好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的要求,竣工验收按规定程序办理,自政府主管部门签发收单之日十五天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1.1 乙方应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若发生重大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有关部门。由于事故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2 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作或防护措施不当发生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3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自备消防设备和器材,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11.4 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安全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竣工和移交
12.1 竣工前乙方必须按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自检合格的前提下再向甲方报验。验收时必须提交完备的技术资料和文件。
12.2 只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方能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在此之前乙方负责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证在移交时工完场清。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工程保修的有关规定,乙方自全部工程验收单签发之日起负责对本工程免费保修,保修期为壹年。
13.2 本工程保修金为工程造价的3%,保修期满后14天结算。
13.3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修理通知48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自行组织人员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 如果保修期间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确因乙方原因造成,则由乙方自费修复,若由甲方人为造成损坏,乙方应积极修理,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违约
14.1 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相应顺延工期。
14.2 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的要求,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保修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6.2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合同终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篇15:建筑安装工程招标书[页2]_合同范本
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议,如双方自行协商不成,由负责招标管理工作的部门调解仲裁,对仲裁不服,可诉诸法院。
建设单位(即招标单位):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施工图纸,勘察,设计资料和设计说明书(略)
附表 建筑安装工程内容一览表(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篇16:外网挂设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商(简称甲方):
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甲方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总承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疆神*铝业公司铝灰处理工程
2、工程地点:新疆神火煤电*限公司院内
3、工程内容及范围:
(1)该工程所需设备由甲方与发包商协商解决,按照甲方与发包商的约定的工艺进行施工;
(2)除尘系统按照倒灰房+球磨机出料口+提升机顶部+振动筛顶部设置吸尘罩(外配简易风量调节阀)进行收尘,收尘气体经风管入双筒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后,尾气经烟筒排空;
(3)乙方处理的铝灰应达到标准;
(4)乙方将处理后的铝颗粒和筛下的铝灰分类包装,按照指定地点摆放;
(5)乙方负责辖区内的卫生打扫工作;
(6)结算方式和结算价格: 。
结算方式:按规定,由甲乙双方联合进行过磅验收,以铝颗粒实际过磅净重为准作为结算数量:
结算价格: 。
二、承包方式:
甲方负责铝灰处理工作人员、材料工器具、劳保及施工人员的食宿,乙方工作人员的意外险由乙方负责。
三、铝灰的质量验收:
铝灰质量如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乙方可进行返工清理。
四、结算方式:
每月底根据乙方实际交付的数量进行结算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与发包商指定地点供乙方修建临时宿舍;
2、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和施工需要的水、电接入事宜;
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出门证等相关手续。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尽可能按照20吨/天的处理量进行处理;
2、乙方由于天气原因或者突发情况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后,一切恢复正常后乙方应当立即开工,完成工作量,甲方应当协助;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施工用的任何设备物资调离施工现场;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故意造成甲方设备损坏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乙方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和规定,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水平,保持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并确保本劳务正常实施开展;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设备安全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将事故调查和处理意见报告甲方;
七、保证金及合同解除:
1、合同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保证金 (大写),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如数退还;若甲方延期支付或拒付,乙方将按月息2%收取甲方利息,直至承包人连款带息支付后。
2、如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切实履行合同 ,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单方违约。
八、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甲方或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承包人: 分包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订立时间: 订立时间:
篇17:公寓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编号:
3、工程地点:
4、工程范围:
5、工程造价:
二、工程期限
1、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顺延工期: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业主、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三、施工准备
甲方
1、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
2、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
3、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乙方
1、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3、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四、物资供应
1、甲方提供大型的施工设备,并缴纳相应的保险。除发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甲方供应、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余款一次支付给乙方。
七、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______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八、安全条款
1、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3、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九、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再将该工程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十、违约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规定支付逾期罚款。
十
一、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劳务分包三方协议内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拟定该三方协议书,并同意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承包内容: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包验收合格的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具体以现场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工 期: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三、工程质量:
1、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丙方在施工过程中接受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四、施工环境:
丙方需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乙方一体化管理体系和各项要求及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无安全事故。
五、合同价款:
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六、工程结算:
1、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2、若本合同出现未作规定的情况,则根据甲、丙双方协商结果执行。
七、工程款支付:
以甲方同丙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中相关条款为准
八、各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1.2、在开工前7日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1套,向丙方提供施工图3套,并由甲方组织负责图纸会审。
1.3、组织乙方、丙方进行场地施工前与施工后移交,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开始施工前,向丙方进行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2.2、及时转达上级部门及甲方的有关指令、要求。
2.3、做好分包单位竣工资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2.4、按本工程结算价的2%向丙方收取总包服务费(由甲方支付)
2.5、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造成乙方延期竣工而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6、本工程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均与乙方无关。
3、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工程开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3.2、按照经各方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3、在施工全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控制施工噪音、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综合在丙方的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行记取。
3.4、认真、及时、负责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发生的非甲、乙双方责任引起的损失均由丙方自行负责。
3.5、从乙方提供的二级配电箱电源开始至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及流动电缆,均由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________________《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检查用电规范及文明施工要求。
3.6、按甲方要求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
3.7、在施工过程中非甲、乙双方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安全事故,由丙方负责,丙方应及时报告各方。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等单位共同研究后,由丙方组织施工,并承担一切费用。
3.8、按规范规定的要求做好材料报检、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
3.9、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做到工完、料近、场地清。
3.10、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其中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编制,并需符合合肥市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3.11、丙方应按规定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完善相关手续,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12、现场水电费按总工程款的_________%计取。
3.13、现场水电费付款方式:丙方暂按合同价的_________%支付水电费,即: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索赔和争议:
本合同中各方在履行本合同及因有关之事宜而发生争议的,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单位调解,如以上方式仍不能解决,可提交合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丙方持壹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篇19:外网挂设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本工程安装项目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彩虹湾居住区一期动迁安置房项目脚手架及配套工程
2、工程地点:东至水电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凉城路,北至虹北公寓
3、工程项目 期限:自20xx年5月10日。当合同工期发生变化时作相应的调整。
二、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把新进队伍安全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填写完毕后报甲方,以便联系督促。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人员,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纳入甲方安全体系管理。
4、甲乙双方的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执法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的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现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严禁乙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联合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若一方不参加讲评即视作对检查、讲评结果的默认,并承担相应责任与经济处罚。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调离安全负责人。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以查处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好安全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已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的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若违章蛮干而导致不良后果由作业者及其所属单位承担责任与损失。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专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的加热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进行详细的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的要求,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想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以后,应自觉的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上海市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一切事故(包括由甲、乙方责任造成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的处理费用,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0、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将安全管理人员名单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人,以便联系督促。
(2)乙方不得将职工宿舍设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乙方不得让与施工无关的人员(包括家属亲戚,特别是小孩在内)进入施工区域及住施工现场内,否则发生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严禁使用与协议不符的外来人员进行施工。
(3)由于乙方存在着各种原因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穿插不齐等情况,并加上地方语言等障碍因素,如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交底会带来一定的困难和不良效果。因此,乙方在施工前应随时把本协议向每次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与教育。乙方应按国务院393号令对新工人和换岗工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必须对自己的队伍的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自查,对不适合施工的人员应及时清退。严格贯彻并执行先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的原则。
(4)乙方在国家假日内及农忙季节后上班第一天上午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安全学习,在每周五下午必须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乙方自搭的各类脚手架及操作安全防护措施等必须做好自查验收工作,并将资料交自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凡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队伍一律由建设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并监督安全工作。
(7)乙方施工时,必须派专人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监控。车辆、机械移位时,必须注意周围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8)乙方在施工中严禁违章指挥,对不论那一方违章指挥的指令都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做好自身保护和相互监督的工作,如在现场与其他队伍共同施工时,对其他队伍的安全生产应做好相互协商、密切配合、确保安全、如因其他队伍违章施工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时,有权拒绝施工。
(9)进入高空作业时,除严禁抛物外,对危险区域及拆模,脚手吊装时的警戒区域内,乙方在分派工作时应注意交叉施工作业点,严禁立体作业,未经工地负责人的同意,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范围内进行各种施工作业,对高空作业进行旁站监护。
(10)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三上岗一讲评”制度,对于不执行此制度的,将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扣除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
(11)乙方对甲方开具的隐患整改单及总包指令书,必须在限定的时限内执行,如违反所列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责,并且甲方将视其影响对乙方追加处罚。
(12)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造成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汇报,如有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3)乙方在施工前必须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书签订手续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协议规定进行安全管理,对于现场上附属工程、临时性零散的工作或因意外造成须立即抢修抢救的任务,均应按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样进行管理。
(14)乙方应把签好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及时报送所属安全生产监察局以便能取得相互联系和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1、本协议如有同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则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送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各一份备案。
23、本合同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甲、乙双方应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安全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6]_合同范本
(a)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工程延期;及(b)由于此类暂时停工导致合同费用的增加;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40.3 暂时停工持续120天以上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一部分的进展根据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而暂时停工,井里自停工之日起120天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未发出复工许可,则除非该项停工属于本文第40.1款的(a)、(b)、(c)或(d)的四种情况,则承包人可向监理工程师发送通知,要求从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的28天内允许已停工工程或其一部分继续进行施工。如果在该期限未得到此项允许,则承包人可以选择如下的处理办法:如这种暂停只影响整个工程的一部分时,则把这种停工视为第51款规定可以省略的部分工程而加以省略并就此再次通知监理工程师,但并非必须如此;影响整个工程施工时,则视为业主违约,据69.1款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应按第69.2及第69.3款处理。
开工及误期
42.l 工程开工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发给的开工通知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从速开工,开工通知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发出。在此之后,承包人应从速开工,不得延误。
42.1 现场的占用权和出入权
除了合同中可能规定的以外:
(a)承包人可以随时占用的工地部分的范围,及(b)可供承包人占用的顺序,业主应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通知的同时,让承包人占用,但此顺序服从合同要求的工程施工的顺序。
(c)相应的工地范围,及(d)根据合同应由业主提供所需的进入工地通道,以便使承包人可以按14款规定的计划,或按承包人在给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的通知书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开工及进行施工。
业主应随工程的进展,使承包人进一步占用工地,以便使承包人能在不同的情况下,按计划或建议尽快进行工程施工。
(e)除非另有批准承包人不得将工地使用于工程施工之外的目的。
42.2 未能给出占用权
如果业主未按42.1款规定让承包人占用工地,使承包人延误工期或支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后,决定:
(a)承包人按44款规定有权得到的延期,及(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的费用额,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按报业主。
42.3 道路通行权及设施
承包人应承担进出工地所需要的专用临时道路通行权的一切费用和捐税,承包人还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他所需要的供工程使用的位于工地以外的任何附加设施。
42.4 临时工程用地
如果承包人需要附加临时工程用地,他应在辅助资料表——临时工程附加用地需求表中列出,以供业主批准。临时工程用地范围冈包括工程活动、办公室、食宿设施、临时通道及其它类似的临时工程用地等。上述用地范围由业主负责提供给承包人,未经业主批推的额外用地应由承包人自行安排并自负费用。
43.1 竣工期限
所有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时间竣工的工程,或所要求竣工的部分工程应按48款规定在从开工日起计算的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在第44款规定的延期在内的相应时间内完成。
44.1 竣工期限的延长
如果由于:
(a)额外或附加工程的数量或性质,或(b)本合同条件中规定的任何原因引起的延误,或(c)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d)业主的任何延误、妨碍或阻碍,或(e)其他不属于承包人违约或毁约或应由其负责而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承包人有权延长全部、或任问段落或部分工程的竣工期限,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可延长的时间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l 44.2承包人应提交的通知及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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