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_合同范本
发行人: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股份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包销商: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主包销商)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主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由主包销商以自己的名义并代表以下各公司签订:
1.国际协调人:_________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国际协调人)一家根据_________(国家或地区)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名称:_________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
4.名称:_________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为_________)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证券公司,并被中国有关机构认可具有承销b股股票的权利。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股份公司是一家依中国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元,分为_________股。其中____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__公司持有,为第一大股东。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为_______公司持有;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股,占总股本_________%由内部职工持有。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通过了决议,将股份公司由一定向募集的公司改为社会募集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_________股b股,此次募集已为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完成此次发行工作后,股份公司的总股本将达到_________股,其中普通股_________股,b股_________股。
2.双方已同意在本协义(见下)的条件的规限下,由主包销商为发行人承销b股股票_________股,主包销商已同意安排将b股以配售价作私人配售,并将在承销期满之日下午3:00之时,未被认购的b股加以认购。
3.股份公司已同意其将在主包销商及国际协调人的协助下就配售编制并于备记录日期发行有关配售的配售备忘录。
4.各包销商均已分别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进行配售b股,并包销其包销承诺书所列明的数量的配售股份。
5.股份公司及各包销商已各自同意作出下述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现各方协议如下:
1.释义
“包销商之间的协议”是指各包销商在本协议签署日同日签署的协议,其内容涉及到本次b股配售及包销的有关事宜。
“b股”是指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中的,面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总数为_________股,要用外币认购的境内上市外资股。
“工作日”是指_________证券交易所开门营业而且在深圳、香港及纽约各银行开门营业的日子,但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以及深圳、香港或纽约的公共假期。
“会计日期”是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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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合并协议
本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为从事共同事业,兹订定合同设立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设备,及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立有关药品制造、贩卖的新股份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新公司),并根据本合同从事营运。
第二条新公司概况如本合同书末尾所附的_________药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设立时,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__股份、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__股份。
第三条甲方以后记的工场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折价为_________元整,作为现场出资;乙方以其既有技术(后记所述之专利及有关的一切技术情报),折合为_________元整,作为现物出资。
第四条前条技术的处理须以甲、乙双方与新公司间另订的技术援助合同(本合同所附带的技术援助合同方案)为依据。
第五条新公司的干部由甲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监事一名;乙方派任董事_________名、监事一名。甲方自董事中选派一人为董事长;乙方从中选派一人为副董事长。
第六条新公司的设立由甲、乙双方各委派三名事务人员,计_________名,以甲方本店事务所为创立事务所,进行筹组工作。
第七条新公司设立所需经费,甲方负担百分之_________、乙方负担百分之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__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_____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_________________
1、启动资金_____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3)丙方出资_____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_______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_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_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______日内补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投资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_______年,自至_______年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丙方以现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_______: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取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丙三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2)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3)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4)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若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
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公司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5)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6)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1)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2)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4)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禁止行业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早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若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如果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公司期届满;
2)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3)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与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2)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预以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4:有限公司总经理聘用合同
聘请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为发展有限公司的事业,便于受聘方的成就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十____月三十____日止。聘用期为________年。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工作期间行使总经理权利,并承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担任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每月基本工资为(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每月工资于次月____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甲方可定期考核乙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做出综合评估,对乙方基本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
1、是否有对外签定合同的权利
2、决策权及管理权限
3、资金授权
4、工作目标或年利润(制定详细并具有衡量性的标准)
5、乙方全面负责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分定期(不定期)向总裁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
6、管理工作期间资金的运用,需在总裁所授权金额内执行,涉及金额较大款项,乙方须向总裁请示,待批准后方可执行,或与相关部门研究后,由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有义务为聘用人员上缴养老保险,保费由公司承担;合同期满不续签,余下未交的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相关法定假期。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________年以上、并且成绩突出,甲方将在每年的适当的时间,给予乙方有薪年休假的奖励。
六、双方义务及职责
第九条:乙方有义务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公司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
第十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工作期间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80(再推敲)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其工资数额内,给予工资总额的10(再推敲)的资金惩罚。乙方在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确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方能辞职,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延长交接时间;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其未领取的工资(及奖金等)公司不予发放;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及奖金等)不予发放;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合同;协商不一致,劳动关系随即解除.
七、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和技术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在有限公司离职(或解聘、辞退)后________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辞退乙方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
第十六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八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九、劳动争议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 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为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方法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法律顾问: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单位)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经 营 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保障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出 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 在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 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_________ 劳动保障卡号 _________ 户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居 住 地 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及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终止;若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应当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乙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该工作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为合同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工作内容: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公布的相关标准执行,乙方应当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 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按规定安排补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有集体劳动合同的,可按集体合同约定。
四、劳动报酬 每月____日为甲方工资发放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委托银行发放),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加点工资按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标准计算。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当地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修订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 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本单位住所的显着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的福利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应当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合同。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39;医疗待遇。
七、其他约定条款
(1)试用期:乙方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试用期乙方的工资待遇为 元月。
(2)培训服务期:乙方由甲方出资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双方可依法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承担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3)保密和竞业限制: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区域为 ,竞业限制期限为____月。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元。 双方约定的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附件。
(4)其他(补充保险、福利待遇等)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X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X)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X
篇6: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协议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等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股东以认缴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刊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认缴额、实缴额如下:
投资协议书范本工商标准版注册资本中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或首期出资)证明书。
第七条拟在适当时机,对内部员工转让不超过30%的合同优先股份。合同优先股份的权力和义务:
a、合同优先股份不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
b、享有股份购买、退出的自由;
c、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
d、合同优先股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e、每年享有5%的保底奖励;
F、合同优先股份不得向第三方买卖、抵押、转让或质押,双方另约定除外。
第八条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期出资额应在公司设立之时,首期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之内缴足)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十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起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才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条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除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应由执行董事聘任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第二十六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第三十二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篇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_合同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认缴出资额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 │ (万元) │ │ (%) │
├────────────┼─────────┼───────┼──────────┤
│ │ │ │ │
├────────────┼─────────┼───────┼──────────┤
│ │ │ │ │
└────────────┴─────────┴───────┴──────────┘
(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注:股东出资采取一次到位的,不需要填写下表)。
股东缴纳出资情况如下:
(一)首次出资情况:
┌──────────┬──────┬─────┬──────┬──────────┐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
│ │ (万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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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泸州市龙马潭区唯佳瓶盖包装服务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2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其中甲方出资12万元,乙方出资8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乙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七、公司经营范围为白酒瓶盖子喷漆。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xx公司股东会决议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于x年x月x日召开全体股东会议就有关股权转让等事宜作如下决定:
一、 决定原股东将拥有xx公司x%的股份(即x万元人民币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
二、 股份转让变更后,股东名称与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全部股东): 认缴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 会议一致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9:有限公司燃气灶炉购销协议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经销的有限公司燃气炉具事宜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标的﹑价款
1.1产品名称﹑型号及价格。
税金、保修金、主辅材料等,甲方不再负担上列价款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1.3合同总价﹕______元人民币
二﹑交货方式﹑地点及运输
2.1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完成,乙方收到甲方50%合同预付款后,十五个日历天内需将符合
本合同约定要求的2台定制炒炉送至交货地点。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前乙方需提前1天通知甲方联系人,以便安排后续卸车,初步验收等工作。
2.2交货地点
甲方项目所在地______。
2.3原炒炉需甲方物业公司工程部负责拆卸,原炒炉移位及迁出厨房和新购炒炉卸车移位至厨房安装地点等辅助工作由甲方物业公司负责。
三、安装时间
货物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最迟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达到
甲方使用要求。
四﹑货款支付
3.1合同签订完成后预付50%合同价款作为定金,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5%,5%质保金保修两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
付清。
3.2付款形式:电汇或支票。乙方需先行提供等值发票。
五﹑货物验收
4.1乙方将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对货物进行数量﹑规格﹑外观等的初步验收﹐并由双方在初步验收单上签字后﹐货物仅算交付甲方。乙方应按甲方对该货物的具体安装和调试时间要求在初步验收后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
4.2乙方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朮标准。该定制货物还应符合甲方的定制要求:炉灶面板1.5采用304不锈钢拉丝板,侧板1.0,炉体骨架用40_40_4的角铁,黑铁炉膛结构用=2.0钢板,炉通脚用直径51_1.0不锈钢管,炉通脚内含支撑炉身的钢柱及可调节炉身高度的不锈钢子弹脚,炉膛内采用最新式硅砖耐火热材料。每个炉头安装鼓风机燃烧器一套,同时配备风挚,风行管芯相应的水管等配套部件,每个炉头装有节能摇摆水龙头,尾管等辅助设备,每个炉头发热量为47/,采用节能燃烧器,电压220功率550。自控系统要求电动打火,风气联动,带安全制。
4.3该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与上述约定不符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退还甲方已付给乙方所有款项并追加上述款项100%的违约金。
六﹑售后服务
5.1请勿擅自对产品进行安装及改装﹐否则乙方不在承担保修及维修等工作。
5.2乙方所供产品保修两年。此保修期从货物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5.3保修期过后﹐乙方应保持良好的售后服务﹐服务联系人及电话:电话:﹐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6小时内派人员前往安装地点进行技朮指导﹑检查及维修等工作。
5.4按国家规定炉具使用期为八年﹐超过使用期限的﹐对此炉具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责任﹐建议用户更新。
七、违约责任
6.1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自逾期之日起,每天按货款总额的1‰计罚违约金给乙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10:有限公司转让协议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欲将其投资经营的 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整体向乙方转让,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等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股权等转让协议,以便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转让内容。
1、公司原是由甲方股东 、 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甲方把 有限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权力机构、工商执照以及章程等相关文件、材料、证件等全部变更、移交给乙方名下,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后依法享有 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及公司所有权和管理权。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等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等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公司整体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元(¥ )。转让价款由乙方以现金方式全额交付甲方。
三、资产交接明细和范围。
1、公司经营场所系甲方租赁所得,公司资产不包含土地及建筑房物;甲方应将与厂房所有权人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转交乙方,乙方享有甲方在《厂房租赁合同》中的同等权利。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四、债权债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等全部由甲方自己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甲方享有。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他人对甲方、公司或乙方提起诉讼、仲裁或采取其他措施要求任何权利的话,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公司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全部归乙方承担。
五、税收负担。
甲乙双方自愿各自承担因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归己方实际应缴纳的税金等。
六、权利交割。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应向协议相对方支付中止合同造成的损失赔偿,同时负担守约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等。
2、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协议中提供的全部证件、材料等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同时负担乙方由此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3、公司的变更登记手续日后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甲方负责,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需为乙方指定人员。次年办理证件年审、更换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履约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九、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2、公司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环评书;
3、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房租赁合同;
4、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十、附则。
本协议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股东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1、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篇11:增资扩股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乙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3)丙方(新增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4)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同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丙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二条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到万元。
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签章
第三条 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2、丙方超过约定日期十日未支付认购款,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股东会
1、增资完成后,甲、乙、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甲、乙、丙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甲乙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甲乙推荐,董事会聘用。
第六条 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甲乙丙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丙方指派名,甲乙指派名。
第七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各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公司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保密
本次增资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对从他方获得的有关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工作人员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
具体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5)与债权人签定的协议;
(6)证明增资扩股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3份,4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篇12:股份有限公司B股承销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厂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当事人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依法自愿组成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挥股份制经济的优势,发展新产品,满足社会需要,搞活企业。现就成立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公司是一个社会主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它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需要而创立的新型企业。公司以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求,搞好四化建设为宗旨。
2.公司是一个军民结合型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开发、生产经销军工产品、汽油机系列产品、摩托车系列产品为主,为装备部队和国民经济建设服务。公司在横向经济联合基础上,形成以公司为主体,与科研、生产、商业、外贸、金融相结合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全国性的股份制企业集团。
3.公司股份由国有股、公有企业股、企业集体股和职工个人股组成。
4.公司实行筹额股份,每股面值_________元,股份总额为_________元。
5.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厂认缴首期股份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公司认缴首期股份为_________元;其余由各厂职工认缴,如不足则由各单位平均分摊,认缴时间期限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
6.公司成立的费用数额_________元,由四个发起单位平均分摊。
7.关于发起人对设立公司的连带责任。公司发行的股份未能缴足时发起人负连带认缴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发起人承担;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_____份,各发起人_____份;各发起人主管单位_____份;_________市体改委_____份,_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份。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盖章):_________厂发起人(盖章):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篇13:贸易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 方:乙 方:
授权代理: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办公地址: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履行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乙方 □本地 / □外省市来 从业人员,甲方聘用乙方为员工,本合同期限为 壹年。
从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就新的合同达成协议的,本合同终止履行。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派遣乙方到或下属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在用工单位统一管理下,由于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到下属工作,乙方清楚理解和接受,并对此没有异议。
2.乙方应认真履行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及有关规章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和用工单位允许,乙方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
3.乙方应服从用工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结合对乙方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安排岗位或者调整岗位。乙方在接到调岗通知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日期到调整后的岗位工作,否则以乙方放弃工作任务而自行终止本合同。
三、工作时间和休假
1、用工单位实行的工作制,由用工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实行,如果用工单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其它工作时间制的包括综合计时工作制,由用工单位按生产需要及规定安排,乙方必须服从。
2.甲方委托用工单位对乙方在工作期内进行工作时间的考核,乙方执行用工单位按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合乙方在用工单位的生产班次和工作时间进行考核完成情况。乙方若未达到考核要求,可依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工资按照用工单位现行的工资制度执行,病假等有关假期扣除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乙方全勤在职在岗工作月工资收入为工资加奖金总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甲、乙双方确定,乙方的加班工资计发基数为基本工资,
3.乙方的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津贴等由甲方次月18日支付(节假日顺延)。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规定从工资中代扣。
4.用工单位进行新的工资制度,调整工资水平或乙方工作岗位发生变化时,乙方的工资相应予以调整。
五、社会保险及福利
1.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应的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
2.乙方可享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按用工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3.食宿及水电费:按甲方或用人单位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伤处理
1.乙方享有国家和本市规定标准的安全、卫生及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用工单位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2.乙方在用工单位应做到安全生产,如发生工伤事故后应服从甲方或用工单位指定的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乙方应听从医院的安排,乙方修养结束后要及时回用工单位工作。听从甲方安排工伤鉴定,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超过工伤医疗规定及法律、法规以外的任何要求。
3.乙方因违规操作所造成工伤亡的医疗费中、含假身份证的、不属理赔范围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在工伤认定、鉴定(医疗终结)后或因病、非工伤亡以及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劳动纪律、劳动教育与培训实践
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声誉和权益,乙方应严格遵守用工单位制定和修改的工作程序、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生产工艺、安全操作等其他各项工作规范。
2.乙方违反甲方和用工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及劳动纪律的,甲方和用工单位有权按国家规定及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法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3.乙方到用工单位培训考察期间,实行优先录用,如超期未被录用,自动离职未履行工作移交(包括未办理离职手续及归还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物品),乙方为此所造成的相关损失费用需支付用工单位赔偿金的由乙方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或按天计算支付甲方赔偿金,本合同终止。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被用工单位录用之日起未能在5个工作内提供及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致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试用期间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用工单位和甲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到用工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归还考勤卡、工作服、工具等全部物品,手续完成当日离开住宿地。如擅自离厂或未按规定提前通知用工单位和甲方,以一个月工资替代提前通知期。
4.甲方或用工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为乙方缴纳社会综合保险或不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5.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无需支付乙方赔偿金:
1) 乙方在工作期内,甲方或用工单位发现乙方所提供的个人背景资料(包括身份证、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资料等)进行核查,如发现有不实的,及在应聘前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声明的;
2)在试用期间被用工单位考核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屡次(2~3次)违反考勤管理规定,无故缺勤的;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的;
4)违反甲方及用工单位员工行为规范管理条例,被黄牌警告外被处罚的;
5)违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产品质量报废和设备损坏的;
6)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和规定,隐瞒婚姻状况及怀孕的,视为乙方违反诚信原则。
8)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后10天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或用工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乙方具有偷窃、打架、吸毒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7.乙方在合同期间如旷工、辞职及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或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涉及乙方被放假、裁员等按在用工单位末考勤记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甲方办公地点报到并提供书面调整工作单位的要求。甲方根据国内其它用工单位的需要,为乙方调整到其它用工单位工作(其条款与本合同相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为乙方调整的用工单位去工作。如乙方未在5个工作日内到甲方办公地点报到或不服从甲方为乙方调整后的用工单位去工作,甲方有权视为乙方擅自离职而导致本合同终止。甲方无需支付乙方赔偿金。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情形的。
9.乙方接受和理解本合同各条款内容,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前或后、乙方不需要甲方向乙方为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任何口头通知和出具书面形式的通知书。
九、劳动争议
1.甲、乙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先行调解,也可自发生争议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乙方因与用工单位产生用工或劳动纠纷或其他争议,乙方应先和甲方沟通甲方配合乙方与用工单位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乙方必须在用工单位离职前办理仲裁或诉讼,否则其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及用工单位将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作业环境、工作岗位等,均告知乙方,乙方了解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相关情况后,签订本合同。
十、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类通知公示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乙方应知晓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各项规定,并承诺遵守。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均无异议。
3.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4.本合同期内,乙方如认为正当权益受到损坏,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如实向甲方反应清楚,并提供有效证据,采取积极、冷静的准确态度等待问题解决,如有不听劝阻,无理群闹,过激行为而造成过错或违反法律的,其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本人承担。
5.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6.因用工单位生产有其行业的特殊性,受季节及外贸出口订单影响,生产任务忙时需要加班。乙方愿意受用工单位的统一按排,在生产经营需要时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只需通知即可。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用工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4:水产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协议
(文章中人物等名称均为化名)
鉴于:
1、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研发工业过程控制智能化与信息化软硬件解决方案为主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双软认证企业,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公司的核心产品是一套基于现代控制理论的多变量控制与高端优化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杨*丽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其个从事的锅炉销售及相关配套业务,在中国北方有较大的市场份额。
2、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与杨*丽决定在大连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名称暂定为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最后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为明确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精神要求,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1、甲方:厦门市奥普拓*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褚*雷
住 所:厦门市沧海区新园路120号
2、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 目标公司名称:大连市奥普*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第三条目标公司拟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ⅹⅹ路。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改变世界(Innovation
changes world)。
第五条目标公司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
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拟定经营范围为:(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主营:锅炉节能系统、锅炉销售及安装调试、中央空调节能系统、空调销售及安装。
第六条 目标公司为永久存续的公司。
第七条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及认缴
1、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
(1)甲方以30万元现金出资,在目标公司中占30%的股权;
(2)乙方以70万元现金出资,在目标公司中占70%的股权。
3、目标公司成立后,向甲乙双方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八条 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杨*丽作为代表人,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工作:
1、进行目标公司设立的可行性论证;
2、聘请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工作;
3、制作设立目标公司的各种文件;
4、全权办理目标公司设立的一切事宜,并依法获得有关部门或机构的一切必要的批准、许可及同意;
5、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第九条 目标公司的设立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目标公司依法设立时,该费用计入目标公司成本,由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因故不能设立时,由甲乙双方按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条甲乙双方承担下列义务和责任:
1、积极协作、配合完成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应由各自完成的工作;
2、保证其出资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目标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债务和费用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在目标公司的设立过程中,由于某一方的过失致使目标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承诺及保证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拟定目标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甲乙双方通过后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乙方负责招聘,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3、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4、目标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5、依照双方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分配目标公司的利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
6、在目标公司存续期间,甲方将其拥有100%独立知识产权的工控软件集OPTistudio(Optimal Process Studio)和OPTisc out数据平台免费给目标公司使用;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由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篇15: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供货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渠道商品;
2.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商品质量安全无害,必须遵守《 》、《 》、《 》、《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乙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乙方所供品种必须提供《商品检验报告》等证件,并及时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
4.因市场上假冒调料很多,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无假货,如被甲方或生产厂家或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出现假货的,甲方将根据假货数量和情况对乙方处罚_____-_____元/品种,情节严重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5.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品牌、规格、数量供货,如出现缺货,甲方采购员如能购回的,则对乙方处以所购材料价格双倍的罚款。
6.对确实缺货乙方提请甲方更换品种的,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新更换的原材料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否则不予更换。
7.乙方所供材料在保质期到期前_____个月,甲方要求调换的,乙方应积极调换。
8.乙方所供材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的,乙方应主动于_____周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无论涨价、跌价,如出现材料跌价_____周乙方仍未告之甲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送该材料按新价格和送货数量倒扣到跌价日差价的_____倍。如属材料涨价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_____日内根据市场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9.双方确定所供产品品种、价格见附表。
10.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11.结款方式:每月_____日结帐,结至上月_____日止的送货数,乙方必须出具正式发票,如遇_____日为周六时则改为周五结帐,如_____日为周日时则改为周一结帐。
12.乙方必须保证为甲方提供充足的货源,保证在报货当天_____前将货送达甲方仓库,坚决杜绝断货现象的发生。如因送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视情节对乙方进行相应处罚。
13.协议解除情况:甲方连续_____月不结算货款时,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所供货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时,双方协商未果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提供假冒伪劣食品被证实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甲方改变经营项目时,甲方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双方可解除协议。
1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16:证券有限公司股票承销协议
甲方(债券发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券承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招投标方式发行“_________金融债券”(以下简称债券),负责债券招投标发行的组织工作;乙方自愿成为该种债券承销商,承诺参与投标,并履行承购包销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债券种类与数额
本协议项下债券指甲方按照____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债券发行计划采用招投标方法发行的债券。甲方根据其资金状况,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分批确定发行数量。乙方承销数量包括中标数量和承销基本额度。
第二条 承销方式
乙方采用承购包销的方式承销该债券。
第三条 承销期
每次债券承销期由甲方在债券发行公告和/或发行说明书中确定。
第四条 承销款项的支付
乙方应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将债券承销款项及时足额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异地承销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款,同城承销商以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指定账户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行手续费的支付
甲方按乙方承销债券总额的一定比率(由甲方在发债说明书中确定)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该笔费用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承销款后十个营业日内划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六条 登记托管
债券采用无纸化发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
第七条 附属协议
甲乙双方均认可,通过债券招标系统在招标期间按规定格式传送和给出的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协议项下附属协议。
第八条 信息披露
一、甲方应于每次债券发行前向承销人提供招投标办法和发债说明书,并于招投标结束后发布发行公告;
二、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告每次债券发行的发债条件和发债方式;
三、甲方应在发债说明书中公布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四、甲方应按年披露其财务状况及其他有关债券兑付的重要信息。
第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如下:
1、甲方有权按债券发行条件和乙方承销额向乙方收取债券承销款项;
2、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前提下,甲方可在债券招投标发行额度内确定乙方的基本承销额度,全体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总额不超过发行总额的___%,并在承销团成员之间等额分配;
3、债券发行的招投标条件、程序和方式等由甲方确定;
4、按照国家政策,自主运用发债资金。
二、甲方的义务如下:
1、甲方应依约履行归还本息的义务,不得提前或推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2、甲方应按债券发行条件向乙方支付发行手续费;
3、甲方保证其采用的发债方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保证对全体承销商给予同等待遇;
4、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披露信息。
第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参与每次债券发行承销投标;
2、向甲方收取其持有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兑付本金时向甲方收取兑付手续费;
3、有权向认购人分销债券;
4、按甲方的发债条件取得发行手续费;
5、可获得承销期内(发行起始日至缴款日之间)分销认购款的暂存利息;
6、有权参加甲方举行的发行预备会议,有权获得甲方招投标发债的所有应依法公告的信息。
7、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在同业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甲方参与同业债券交易时,乙方可与甲方进行对手交易。
8、有权无条件退出承销团,但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二、乙方的义务如下:
1、应以法人名义参与债券承销投标;
2、应按时足额将债券承销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应按债券承销额度履行承购包销义务,依约进行分销;
4、应严格按承销额度分销债券,不得超冒分销;
如甲方在招投标发债中确定了每个承销商的基本承销额度,乙方应承担该基本承销额度的承销义务。
乙方有义务按甲方确定的招标方式和发行条件参与债券发行投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
乙方应将发行经办部门、人员授权或变更等情况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和中央结算公司。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能依约支付承销款项,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未付款部分和违约金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其他债券的本息中扣除;缴款逾期____天以上的,甲方可取消乙方未付款项部分的承销额度,乙方自动丧失承销商资格,但对已承销的债券仍应按本协议承担义务;
乙方如借承销债券之机超冒分销债券,超冒分销部分甲方不予确认,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其承销商资格的的权利;
甲方如未依约履行债券还本付息义务,则应按未付部分每日万分之____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如未按发债条件承担分配的基本承销额度,或连续三次不参与投标或未按规定进行有效投标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承销商资格。
第十二条 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如本协议与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一致时,甲乙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在承销结束日前的任何时候,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而这种重大变故已经或可能会对甲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本次股票发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则乙方可决定暂缓或终止协议 。
第十四条 附则
一、本协议项下附件包括:
1。发债说明书;
2。债券发行办法;
3。甲方出具的招标书
二、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其他补充协议。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正式文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四、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适用于甲方_____年发行的债券。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7:大连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_合同范本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大经初字第563号
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住所地韩国汉城特别市东大门区祭基洞957号。
法定代表人:吴茂炅,该公司经理。
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沙河口区玉华街35号。
法定代表人:葛秀真,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大进株式会社)诉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任重任、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陈健和刘成礼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起诉依据的事实是:XX年6月28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售货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的中药材a级细辛根。XX年7月2日,原告申请开列了以被告为受益人、金额为50,000美元的即期信用证,同年7月9日,原告给付被告工作人员陈健15,000美元的先期收货款。嗣后,被告只向原告发运了8,000公斤的细辛根。因货物质量与样品不符,经双方协商,原告将该货物返还给被告,但此后被告并未向原告再发新货。原告主张:在售货合同卖方一栏签字的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货物质量与样品严重不符。所以,被告在接受退货后未再发新货,应承担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55,000美元及利息27,382.60元人民币,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原告在举证时限内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
1,售货合同书,合同书为印有英文“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格式合同,签订时间为XX年6月28日,合同上方写明卖方为华轻公司,买方为大进株式会社,合同下方买卖双方签名处分别由吴茂炅和陈健签字,双方均未加盖印章,合同内容为买卖双方成交a级细辛根10,000公斤,单价5美元/公斤,总金额50,000美元,以此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合同关系;
2,发票,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82no1084336号发票,由葛秀真签发,“品名细辛根,总值40,000美元”,证明被告实际收到货款40,000美元;
3,收条,陈健于XX年7月9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书写,“今收到韩国大进贸易(株)细辛根差价款美元壹万伍千元整usd15,000元”,以此证明被告的工作人员实际收到预付款15,000美元;
4,传真,陈健于XX年7月5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主要内容有“我需要大量的资金收货”、“请将余款usd15,000给我”,以此证明被告的工作人员要求原告先行支付货款15,000美元;
5,装箱单,葛秀真于XX年7月19日签发,证明被告实际发货数量为8吨;
6,提单,c.y.q.s.公司snlsk132900006号提单,证明XX年7月27日货物装船,承运人签发提单;
7,退货同意书,葛秀真于XX年8月7日签发,“至:韩国大进贸易公司,同意书,我方同意贵方将所述货物退回至中国大连,同时我方愿承担退货海运费。货物:细辛根,数量:8,000千克,金额40,000美元”,以此证明因质量问题,被告同意退货并承担运费;
8,退货提单,kmtc8102666号提单,证明原告实际退货8吨;
9,装箱单,吴茂炅于XX年8月7日签发,证明原告退还的内容、数量与被告提供的货物一致;
10,发票,吴茂炅于XX年8月7日签发的dj010801号商业发票,证明为确保被告将退货顺利通关,给被告出具;
11,传真,陈健于XX年10月17日用印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笺头的白纸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证明被告收到退货后,愿在今后的业务中补偿原告;
12,公司名称变更手续,证明被告是由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改制而来,债权、债务均由被告承担;
13,信用证开立申请书,证明原告申请了以被告为受益人的信用证,金额是50,000美元;
14,传真,陈健于XX年4月22日写给吴茂炅的信函,发出传真的号码为2633168,证明被告收到退货后并未再发新货;
15,证明书,高丽海运航空株式会社出具,“装船日期:,08,16,发货人:大进贸易公司,发货地:韩国釜山,到达地:中国大连”,证明原告的退货于8月16日运往大连被告处。
被告的答辩意见是:华轻公司不应作为被告。抗辩理由是:1,双方争议的售货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华轻公司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原告虽主张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并因此导致退货,但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因此,原告依据该售货合同起诉华轻公司是不成立的。2,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该条正是参考《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制订的。该公约第十二条规定“代理人于其权限范围内代理本人实施行为,而且第三人知道或理应知道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实施行为时,代理人的行为直接约束本人与第三人。”本案中,华轻公司作为具有外贸进出口权的公司与陈健签订了代理协议,陈健与韩国大进株式会社签订了出口货物的合同。原告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知道了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因此,允许陈健直接以个人的名义签字生效,而不是以华轻公司的名义盖章生效。因此,本案完全适用《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之规定,原告应就合同的事由直接起诉陈健,而陈健也应直接承担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后果。而华轻公司作为受托人不应作为被告为该合同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被告在举证时限内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1999年12月16日签订,甲方华轻公司,乙方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双方均未加盖印章,分别由魏小明和陈健签名,内容为华轻公司代理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口筷子的有关事宜,证明陈健与被告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庭审中原、被告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其中四份证据所证明的问题提出了异议。一是前述证据3—收条,被告认为按收据的表述是个人的劳动报酬,是陈健个人收的,与被告无关;二是前述证据7—退货同意书,被告认为该文件中没有提到任何的质量问题,退货的理由是原告请求陈健在中国进行细加工;三是前述证据11—传真,被告认为该证据表明买卖的双方是原告和陈健;四是前述证据14—传真,被告认为该证据是陈健与原告的往来信函,其最后一句“此事于(与)代理公司是无关的,代理公司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表明陈健与被告没有关系。被告对原告其他证据的证明主张没有异议。
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其认为被告没有在协议上加盖印章,不能说明大连保税区华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的关系,且该协议是关于筷子的出口问题,与本案诉争的中药没有关系。
本院审查后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真实、合法,证明了陈健曾于1999年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筷子,但不能证明陈健在XX年仍然委托被告代理出口,也不能证明陈健除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筷子外又委托被告代理出口细辛根,所以,该证据与案情没有关联,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供的14份证据真实、合法,与争议的事实有关联,本院予以采信。但原告在陈述了各份证据的证明内容后,并没有针对被告提出的异议详细阐述14份证据是如何组成一个有机的证明体系,以及该证明体系与其主张事实之间的关系,亦即原告仅仅是提供了证据,而没有完成证明的过程。尽管如此,本院不能因此而拒绝做出裁判,本院予以阐述。
本案的原、被告争执事实的焦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谁。买方是原告是毫无争议的。卖方是华轻公司,还是陈健个人,这个问题关系到适格被告的确定。从原告提供的证据看,有的证据表明卖方是陈健,有的证据表明卖方是华轻公司。从证据1售货合同看,卖方签名处只有陈健签字,没有法人印章;从证据11、14两份传真内容来看,陈健在给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吴茂炅的信函中均以“我”名义商定有关事宜,未言及被告,特别是在证据14中还写有“此事于(与)代理公司是无关的,代理公司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这些证据表明合同中的卖方有可能是陈健。而表明卖方是华轻公司的证据有:其一,证据1售货合同书,该售货合同书是被告的格式合同,合同的卖方一栏写的是被告的名称;其二,证据5装箱单、证据6提单、证据2发票、证据7退货同意书,这些证据表明被告接受了合同条款的约束,并实际履行了合同;其三,证据3收条、证据11传真,均系陈健用笺头印有被告名称的纸张出具的函件,证据11传真、证据14传真是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的,原告据此有理由相信陈健有可能与被告存在隶属关系。从以上三个方面看,尽管证据1、11、14表现出了两面性,但和证据5、6、2、7联系起来全面分析,把它们作为证明合同的卖方是华轻公司的证据,比作为证明合同的卖方是陈健的证据更有说服力。因为,证据1、11、14有利于证明合同的卖方是陈健的一面,与证据5、6、2、7是矛盾的,合同虽然只有陈健个人签名,却写有被告的名称,用的又是被告的格式合同,往来信函使用的也是被告的纸张或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合同还是被告履行的,这些矛盾都是无法排除的。与之相反,证据1、11、14有利于证明合同的卖方是华轻公司的一面,与证据5、6、2、7是互相印证的,陈健以被告的名义签订了合同、被告以实际履行的行为认可了陈健签订合同的代理行为,陈健在出具函件时又使用笺头印有被告名称的纸张,信函传真件也是用被告的传真机发出的,这些都使原告有理由相信,对于被告,陈健在这次交易活动中是有代理权的。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已清楚地知道陈健的行为是个人行为的情况下,基于现有证据,认定买卖合同是由原、被告签订的,比认定合同是由陈健本人与原告签订的理由更充足。
本院根据以上对证据的分析评判,认定以下事实:XX年6月28日,华轻公司与大进株式会社签订了一份售货合同。合同约定:由大进株式会社购买华轻公司的a级细辛根10,000公斤,单价5美元/公斤,总金额50,000美元。该合同采用了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格式售货合同纸,合同号码为01hs010-1,该合同卖方一栏中写有“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字样,但只有陈健的签字,未加盖华轻公司的印章。合同签订后,大进株式会社于7月2日申请开列了以华轻公司为受益人,金额为50,000美元的即期信用证, 7月10日,华轻公司向大进株式会社出具了发票,金额为40,000美元。7月9日,大进株式会社根据陈健于7月5日向其发送的传真的要求,向陈健支付了现金15,000美元,陈健向大进株式会社出具了收条。7月19日,华轻公司向大进株式会社发货8,000公斤。8月7日,大进株式会社向华轻公司出具了退货提单及退货发票,载明的退货理由均为“无商业价值”。同日,华轻公司致函大进株式会社:同意退货,并由我方承担退货海运费。退货后,华轻公司再未向大进株式会社发货,亦未将货款退回。
本院另查明:华轻公司是由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改制组建的,原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华轻公司承担。在本案买卖合同中,货物进口、出口的所有手续均由华轻公司和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具。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售货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在双方按合同规定履约后,原告提出退货,被告表示同意,这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原告在退货时没有言明退货理由,被告对原告的退货要求也没有异议,无条件地接受了原告的退货请求,说明双方对退货一事已经协商一致。所以,究竟是什么原因致原告提出退货,与本案的处理没有关系。在原告提出退货、被告同意退货、原告已实际把货退回后,原、被告对合同的履行已经回复到原告交付了货款、被告没有供货的状态,即被告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在被告没有供货的情况下,原告要求被告继续供货,或者要求被告退还货款,都是合乎情理的。被告关于其“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的抗辩理由,与上述意见相悖,不能成立。
关于原告“在售货合同卖方一栏签字的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的主张,本院认为,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陈健是被告的工作人员,只是陈健用被告的格式合同纸与其签订合同、用印有被告笺头的纸张出具信函的行为,被告实际履行了陈健签订的合同的行为,使其认为并相信陈健的行为是职务行为的,而法律并没有规定相对人认为行为人的行为是职务行为就应认定为职务行为,故原告的这一主张不能成立。但是,陈健签订合同的行为与被告履行合同的行为是有联系的。陈健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其以被告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售货合同,被告履行了该合同,说明被告知道并认可了陈健以其名义签订合同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相符,陈健与被告之间形成了代理关系,陈健的代理行为因被告的追认而有效,被告应该对该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关于被告提出的“原告虽主张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并因此导致退货,但却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原告依据该售货合同起诉华轻公司是不成立的”抗辩理由,本院认为,原、被告均未提供关于货物质量的证据,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据认定,而且,标的物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与案件的处理并无关系,所以,原告的“货物质量与样品严重不符”的主张,被告的“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供关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任何证据,说明华轻公司提供的货物没有质量问题”的抗辩理由,本院均不予采纳。
关于被告提出的“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依据《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的抗辩意见,本院认为,其一,这一抗辩意见与另一抗辩意见是矛盾的,其既认为“华轻公司已经完全按合同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不应再承担任何合同责任”,又主张“本案争议的售货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原告和陈健承担”;其二,被告援引《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代理人于其权限范围内代理本人实施行为,而且第三人知道或理应知道代理人是以代理身份实施行为时,代理人的行为直接约束本人与第三人”的规定,作为其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依据,被告援引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其与陈健之间存在出口代理关系,被告认为其与陈健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依据是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代理出口协议书,但如本院前文所述,该代理出口协议书因与本案无关联性而未被本院采信,故被告以《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其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依据的事实基础是不存在的。同时,被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作为其抗辩依据亦是不准确的。纵如被告所言,陈健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原告是第三人,情况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亦是不符的。按照被告的理解,应该是被告(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陈健(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与原告(第三人)签订了合同,若事实如此,被告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但恰恰相反,本案中能够确认的事实是陈健以自己和被告的名义与原告签订了合同。被告认为陈健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应该是受托人,本案中即为被告,但被告认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是陈健,即被告定义的委托人,这种理解与该规定是完全相反的。综上所述,被告的这一抗辩理由亦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偿还货款的请求,证据充分,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的“华轻不应作为被告”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韩国大进贸易株式会社货款55,000美元及利息(自XX年10月23日至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计息)。若逾期给付,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740元(原告已预付),由被告大连华轻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30日内,被告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9,740元,上诉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如上诉期满后7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审 判 长 白 波
代理审判员 于长浩
代理审判员 侯学枝
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代)张鹏
篇18: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务协议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个月;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个月为试用期。
二、劳务协议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务协议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
2.计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基础工资为________元/月,其余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价及完成情况计发。
3.岗位工资:乙方的岗位工资标准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按新岗位所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4.其他工资形式。具体办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明确。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四、劳务协议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退休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待遇和停工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按广州市医疗保险规定和甲方的规定执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费、救 济费、一次性抚恤金、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计发。
(二)福利待遇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务协议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1)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每周总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不定时工作:乙方的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灵活安排;
(3)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乙方的工作时间在______月/年内综合计算,但每天总的工作时 间不超过11小时。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劳务协议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务协议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而与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员规定所确定的程序进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九)除上述第(八)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日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以下经济损失:
(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或通知时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二)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八、劳务协议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三)、(五)、(六)项规定解除本合同,应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或医疗补助费。
(二)乙方个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甲方不与乙方续订合同的,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乙方生活补助费。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不低于本合同终止前的标准的情况下,不与甲方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九、劳务协议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 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违约方可以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1.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劳务协议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劳务协议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劳务协议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 证 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9: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花卉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文本)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花卉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花卉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1.卖方全年向买方交付各种花卉 盆(枝、株),其中:
第一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
第二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
第三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
第四季度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 。
分月分旬交售花卉的品种、数量、日期由双方另行约定。
2.花卉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 元的保护价进行收购,或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花卉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质量要求
1.花卉品种的规格:
2.等级等质量要求: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未有国家标准的,按双方约定标准。
三、收购时间与方式
花卉交售时间由双方协商,买方须提前一天提出次日应交售的品种、数量,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交售与预约允许上下浮动10%。
四、包装要求与费用承担
买方提供包装标准及材料,负责包装费用,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
五、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验收卖方交售的花卉,收货后即支付花卉款,最迟不得超过 天。
2.确定花卉等级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任意压级压价。
3.有权拒收卖方交售的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花卉,但必须向对方说明理由。
六、卖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规定施用花肥花药,严禁对花卉使用违禁农药、化肥。
2.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品种和数量种植花卉。
3.花卉种植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七、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合同约定收购,造成花卉腐烂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花卉总价值 %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花卉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八、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花卉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交售使用违禁农药、化肥的花卉,应按该批货值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卖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售花卉,不以卖方违约论,买方应据实减少买方所承担的交售数量。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货款总额: 元;
2.预付定金: 元;
3.付款方式: ;
4.票据: 。
十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建信保险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满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分别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和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打算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却没能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则协议解除的条件不存在。如果此时用人单位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在存在如下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只有符合如下条件时,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部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5、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其行为同样构成《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则用人单位无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嘛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违法法律规定以及解除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公司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除了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外,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更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