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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起源有哪两个基本条件(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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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基本建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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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市政府颁布的《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政[20_]6号)和《武汉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_]7号)精神,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实施全过程代建,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建设管理。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2、建设地点:______

3、主要建设内容: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按审定的预算执行)

5、工程质量:

6、建设工期:

二、委托事项 受托方应负责__________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事项有:

1、负责组建代建项目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纲,在合同履行期间,按月、季向甲方报告代建工作情况;

2、负责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及建设过程的全过程代建管理;3、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4、负责项目施工阶段设计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以及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计划的审核;办理现场变更及签证手续,并提出审核意见;

5、制定工期、质量、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并进行控制和检查;

6、协调各承包人(施工、专业分包等单位)的业务活动;

7、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执行,并按各承包人施工进度报告提出付款计划建议;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措施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现场安全;

9、主持现场施工管理例会,解决处理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

10、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决算审计。

三、双方的职责、义务

(一)乙方的职责、义务

1、完成委托事项,实施委托事项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法规、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设项目三控二管一协调(三控:指控制投资、质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信息的管理;一协调:指协调施工中有关各方关系)工作,确保建设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实现;

2、负责申报办理本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境、供水供电、绿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关手续;

3、做好该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科学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编制工程月进度计划并于每月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报甲方;

4、工程竣工后负责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图和 3套工程竣工资料;

5、乙方必须按确定目标的标准进行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建筑质量等级为“合格”;6、严格按照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组织工程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7、严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审定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概算组织建设,不得突破总投资。按

照批准的进度组织实施,保证项目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建成,并确保工程质量。

8、组织各单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按竣工验收制度申报项目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将验收合格后的建设项目和完整的建设档案资料移交甲方和相关档案管理部门;

9、充分听取、尊重甲方的意见,争取甲方指导和全力支持,及时汇报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甲方的职责、义务

1、合同签定后,负责向乙方办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续,负责提供建设期间各项建管手续报建所必需的政府有关部门批文及相关资料,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有关建设报建等相关手续;

2、依法缴纳各种政策性费用及工程项目报建规费,依法交纳与本工程有关的各种税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对项目有重大调整意见时,应会同乙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施,如由此引起项目投资、规模、工期变化,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设备、材料选定的决策审定,对工程质量、进度、规模、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为乙方提供必需的现场办公条件,及时、足额提供项目建设中所需的各项建设资金,负责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项经济合同的会签及最终报价的审定等工作;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进度、投资、质量控制报告;

7、参与竣工验收工作,与乙方办理工程固定资产、全套档案资料交接等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1个月内与乙方办理完成接收手续;

8、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等有关手续,协调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及机构的关系,因甲方原因导致周边因素影响项目不能正常实施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合同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代建管理费:经双方协商取费费率为3%,取费基数以工程审计的总投资为准,在过程执行中,先暂按投资额240万元计费,合同签订后即支付暂定代建管理费的50%,工程完工支付余下的50%;监理费按国家取费标准另行签订合同。(监理费含在总投资范围内)

五、工程进度

1、工程开工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开工日期;

2、乙方确保按甲方对各单项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完成委托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3、项目建设过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约工程进度,造成工程延期则乙方管理工期相应须延,甲方承担相应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及费用;

4、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及处罚。

六、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由于甲方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乙方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完成项目管理业务时间相应延长;

3、乙方办理完工程移交手续及全部的委托事项,本合同即行终止;

4、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15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当甲方认为乙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项目管理业务时,可向乙方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书面答复,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乃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责任,若甲方发出通知7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1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项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

1、甲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总负责人为 ,乙方驻本工程建设现场代表为 ;

2、乙方驻地管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工程项目任何参建各方的任何报酬或经济利益。乙方不得参加合同规定与甲方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3、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4、乙方对于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甲方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此类文件;

5、现场管理办法及专业管理细则由双方现场代表协商制定;

6、乙方若将投资额控制在甲方确认的项目预算范围之内(不包括变更增加内容),甲方给予乙方工程节余资金的15%作为奖励;(按武政【20_】7号文第21条执行)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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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7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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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协议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厂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厂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并人电网运行。

(2)乙方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 (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电厂并人甲方电网运行。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力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局/所,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

1.1.2电厂: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分别为 号机组 MW、 号机组 MW、 号机 MW、号机组 MW,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进行同期连接的第一天。

1.1.5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并人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6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

1.1.7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GenerationContr01)。

1.1.8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VoltageContr01)。

1.1.9RTU:指远动装置(RemoteTerminalUnit)。

1.1.10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运行的发电设备与电网的电气联系中断。

1.1.11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电厂或电网接线方式不同于正常方式的运行安排。

1.1.12机组可用容量:指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的出力。

1.1.13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备用期内的状态,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和停机备用等。

1.1.14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15强迫停运:第1.1.14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16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7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8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机组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19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等效非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本协议中仅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运。机组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20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力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的用于确定电厂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的曲线。

1.1.21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出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22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的规程。

1.1.23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4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乙方的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5购售电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电厂所发电量的购售及相关商务事宜签订的合同。

1.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2.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双方义务

3.1甲方的义务包括: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根据电厂的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厂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负责所属电网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

3.1.3以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合理安排电厂的设备检修。

3.1.5支持、配合乙方对相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的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包括 PSS)、AGC及调速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1.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相关的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电厂相关的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的电力调度信息。

3.1.7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的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相应规程、规范。

3.1.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电力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3.1.9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2乙方的义务包括: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3.2.2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3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4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5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2.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3.2.7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3.2.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电力调度机构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参加电力调度机构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3.2.9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第4章 并网条件

4.1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人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条件。

4.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的有关约定。

4.3电厂调度自动化设施顺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的有关约定。

4.4电厂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的有关约定。

4.5电厂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4.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具备投运条件。

4.7电厂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部分应与所在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

4.8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9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的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电厂接人运行的条件。

4.10双方针对电厂并人电网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5.1乙厂电厂并网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受理后按照要求的方式并人。

5.2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电厂(机组)首次并网日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的基本概况、验收情况、并网电厂(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的资料。

5.3并网申请的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拖延。

5.3.1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通知。

5.3.2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确认的理由。

5.4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电厂并网的具体事宜作好安排。

5.4.1甲方应在已商定的首次并网日前 日向乙方提供与电厂相关的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电厂相关的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的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或限额)。

5.4.2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员(包括有调度发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系方式-

5.4.3乙方应在收到确认通知后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力调度机构商定首次并网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5.4.4甲方应在电厂首次并网日 日前对乙方提交的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

5.5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 (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 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对仅属电厂自行管辖的设备进行可能对电网产生冲击的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将并网调试电厂纳入正式调度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根据电厂要求和电网情况编制专门的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电厂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 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具体调试计划通知电厂。

6.2.3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情况,经与电厂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电力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或支持。

6.3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第7章 调度运行

7.1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电厂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7.1.2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电厂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属电力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电厂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电厂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2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厂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 分钟(min)遭知电厂值班人员。

7.3电厂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电厂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 小时(h)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 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条件的机组调整幅度基本相同的原则,兼顾电网结构和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安全、优质、经济地安排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4.1调峰。

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双方商定为 。

7.4.2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为第 调频电厂(机组)或非调频电厂(机组),应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 号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7.4.3调压。

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电厂失去电压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4.4备用。

如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应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5甲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厂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厂,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6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7电力调度机构应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第8章 发电计划

8.1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电厂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电厂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根据购售电合同,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 月 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3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电厂完成发电量的进度和电网近期的负荷情况,甲方在每月 日前或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其编制的下一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根据第8.3条制定的月度发电计划、电网实际情况和电厂提供的数据(电厂须在每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发电机组的最大可用容量或可用容量的变化情况,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以及机组AGC的投入状况),电力调度机构编制电厂次日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在每 日

时前将次日计划曲线下达给电厂。

8.5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行。

第9章 设备检修

9.1并网运行电厂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

9.1.2经双方协商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纳人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 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2)在每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3)在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9.2如果电厂需要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 时至次日 时)消除缺陷,应在当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并及时修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9.3检修申请与批复。

电厂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1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力调度机构。

9.3.2检修申请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检修内容、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3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电厂,并说明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电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 日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电厂检修计划提前 日通知电厂;确实无法安排的,电厂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力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电厂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电厂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电厂。如果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电厂设备检修(或停机备用)相配合。

9.6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设备检修完成后,电厂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力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厂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厂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电厂。

(5)指导和协助电厂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乙方。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电厂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力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厂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力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力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电力调度机构。

10.3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

10.3.2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4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 %。

(2) 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 %。

(3)故障录波完好率≥ %。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 %。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0.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电厂自动化信号的接人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1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电厂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5)装有AG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发电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G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GC系统。装有AV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电压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VC系统。

11.3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 %。

(2)遥测量准确度误差≤ 。

(3)机组AGC可投入率≥ %。

(4)机组AVC可投入率≥ %。

(5)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1.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 、 、 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 %。

(2)设备运行率≥ %。

其中:

(1)微波设备运行率≥ %。

(2)光通信设备运行率≥ %。

(3)调度交换设备运行率≥ %。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2.7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__)、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13.3.1在威胁电网安全的任何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确保和恢复电网安全运行,包括调整电厂发电出力、发布开停机指令、对电厂实施解列等。

13.3.2如果必须将电厂或其任何机组解列,电力调度机构应在该紧急情况结束后或已经得到补救后,将电厂或机组恢复并网运行。

13.3.3电力调度机构应在事后向乙方说明电厂或机组解列的原因。

13.4发生事故一方或双方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反事故措施。事故责任方应按照调查结论承担责任,并及时落实反事故措施。

13.4.1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由甲方调查分析的,涉及乙方时,应邀请乙方参加。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2对于发生的电厂事故,由乙方调查分析的,涉及甲方时,应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子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3对于涉及双方的网厂事故,如果起因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并达成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3.4.4任何一方的事故或双方事故的调查报告都应公布。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寅任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等。

13.4.5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涉及对方时,应经对方认可。

第14章 不可抗力

14.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14.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4.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4.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章 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2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3条所列方式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第4.9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不能正常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3条、第5.4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2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违反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机组)超出其运行能力或本协议约定进行调峰、调频、调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电网一、二次设备因甲方原因整定或控制错误,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因可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发生第9.4.3款所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因甲方处理不当,在执行第13.3.1款的约定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其他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3甲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乙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乙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5条所列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未按照第4章的有关约定完成并网准备工作,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2条、第5.4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电厂一、二次设备异常或故障,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未按照第7.4条的约定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或备用。

(7)因乙方原因导致检修期限变动,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9)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达到第104条约定批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或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及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未达到第11.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电厂调度通信系统未达到第12.6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5乙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甲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甲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6乙方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对违约电厂(机组)实施解列。乙方无权就此类解列后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1)电厂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开机并网或停机解列。

(2)在紧急情况下,电厂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3)在紧急情况下,电厂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4)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15.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

15.8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确认后 日内支付。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次性违约金部分应在损失认定后 日内支付。

(3)造成电量违约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9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6.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6.3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7.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6.1条。

17.2双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7.3在奉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本协议内容与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7.4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协议: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 。

第18章 争议的解决

18.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9章 适用法律

1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20章 其他

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协议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

附件二: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三:电厂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协议目的协商 确定。

20.3协议全部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合同和协议。

20.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被确认已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所有通知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下列地址。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应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甲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乙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20.5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6继续有效

本协议中有关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0.7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送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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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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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供 水 人:

用 水 人:

为了明确城市二次供用水供应、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民法典》、《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用水性质、用水地址和用水量

1、用水人用水性质为下列第 种:

①居民生活用水。

②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

③特种用水(□洗浴用水、□洗车用水、□其他 )。

2、用水地址: 市(州) 县(市、区) 街(路、巷) 号 幢 单元 号。

3、用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用水人月用水量 立方米。

第二条 供水方式和供水水质、水压

1、合同履行期间,供水人采用二次加压供水的方式向用水人提供不间断供水(不可抗拒的事由除外)。

2、供水人承诺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供水人承诺供水管网的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用水价格及水费结算

1、用水价格: 当前二次供水价格为 元/立方米,基本水费价格为 元/立方米,用户用水价格为二次供水价格加基本水费价格合计为 元/立方米。该价格包含城市污水处理费以及政府规定征收或代收的相关费用。此二次供水价格由政府 号文件规定,基本水费价格由政府 号文件规定,并依照政府相关价格调整的文件调整。

2、水费结算

⑴结算水表:结算水表为下列第 种:

①人工读数水表。

②IC卡智能水表。

结算水表安装地点为 ,水表型号 ,水表出厂编号 。

供水人将结算水表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实地安装。

⑵结算方式及付费期限:安装人工读数水表的,供水人按 月为周期查抄结算水表,用水人在 月 日前交清已结算水费和基本水费。

安装IC卡智能水表的,用水人自行及时向预付费账户充值。

⑶用水人的用水按照用水性质实行分类计量,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单独安装结算水表。不同用水性质的用水共用一具结算水表时,供水人按最高类别水价收取水费。

第四条 供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供水人负责对结算水表(含结算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的维护、检修、管理,用水人负责结算水表(不含结算水表)以后的用水管道及用水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五条 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水压、水质向用水人供水。

2、对有计划的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需停水的,提前24小时将停水事由、停水时间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导致供水中止,供水人应当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用水人停水事由及恢复供水所需时间。

3、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查抄结算水表。

4、用水人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逾期不交付水费,经供水人催告后,连续两个月仍不交付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暂停供水。

5、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查抄结算水表的,供水人可按用水人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结算本周期水费。因用水人的原因致使供水人不能维护结算水表,造成损失的,用水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 受理用水人报修和投诉信息。

7、结算水表例行检定,检定费用由供水人承担。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由供水人负责送至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校核检定。校检期间,由供水人为用水人安装符合质量标准的临时结算水表。如检定合格,其发生的费用(包括结算水表和临时结算水表的拆装表费、校检费)由用水人承担;如检定不合格,供水人承担一切与校检相关的费用,为用水人无偿安装新的合格结算水表,并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

8、对结算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人无偿更换,并根据前三个月的平均月用水量估算本查表周期内的水费。

9、用水人用水量增加,半年内月度平均用水量累计3次超过水表额定流量,供水人可将水表口径改大或者采取限流措施,费用由用水人承担。用水人超负荷用水造成结算水表故障的,供水人可按前三个月最高月用水量估算水费。

10、通过用户手册、宣传单、网站列表等便于用水人知晓的方式,公示营业、维修服务网点,以及收费标准、维修标准和维修期限。

第六条 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和用水范围用水。

2、不擅自改变用水性质或转供城市供水。

3、有权要求供水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对结算水表进行周期检定。

4、对结算水表计量准确度有异议的,有权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申请校核检定。

5、有权对供水人收取的水费申请复核。

6、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水费。

7、协助供水人维护、检修、更换结算水表、表井(箱)及附属设施,配合供水人查抄水表。不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

8、用水量增加,提前办理换表手续;用水量减少,经供水人同意后可将水表口径改小。用水人承担因更换、改造而发生的工料费。

9、需要水表分户、移表、扩大供水范围、终止用水、变更户名或者用水性质的,向供水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供水人未按合同约定向用水人供水或供水水压、水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供水人每日按违约期间正常用水水费的 %向用水人支付违约金。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供水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因爆管、源水污染、突然停电或雷击等突发且不可控制事件以及计划内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的原因除外,供水人及时以合理的方式通知用水人。

2、供水人因结算水表计量不准或抄错结算水表而多收的水费,予以退还。

3、供水人安装未经检验的结算水表不合格,给用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用水人逾期未交付水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交水费的 %

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无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人可按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5、用水人擅自转供城市供水,有计量表的按照计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无计量表的按照管径的压力流量交付实用类别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并按合同约定的年用水水费的_%向供水人支付违约金。

6、用水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7、用水人终止用水,未到供水人处办理相关手续,给供水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下列第 种:

1、无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向用水人供水。用水人向供水人提出终止用水请求,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2、固定期限。供水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用水人供水。合同履行到期,双方结清有关费用,办理终止用水手续后,本合同终止。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与补充

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补充合同未尽事宜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部门或行业组织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用水双方各执一份,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供水人:(签章) 用水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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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城市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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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地质灾害治理工作总结

梧州是典型的山城,城市依山傍水,多年来,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尤其是XX年6月8日,梧州市区范围内普降大暴雨,引发了点多面广、危害性极大的崩塌、滑坡、坡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梧州市委、市政府因此将市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列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XX年8月30日止,市区急需治理的210个地质灾害点中有206个已经开工,完工的有197个,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其中工程投资1.37亿元,房屋拆迁0.25亿元,工程勘察设计等前期费用0.18亿元)。通过近几年梧州市区地质灾害治理的实践,该市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一、梧州市地质灾害治理的基本做法

(一)领导挂帅,把地质灾害治理列为民生一号工程

XX年,广西在全区地质灾害防灾预案中,就已将梧州市列为地质灾害高发区。XX年,梧州市便开始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XX年,市委、市政府正式把地质灾害整治作为今后几年工作的一号工程,专门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挂帅的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指挥、协调和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整治的日常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市人大、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并设立了工程项目组、工程技术组、项目资金组、房屋拆迁组、房源安置组、综合信息组等6个小组,按其职能分别开展工作。3个城区也相应成立地质灾害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严格实施地质灾害治理方案

1、制定“6.8”灾害治理方案。“6·8”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国土局、建规委、市政局、发改委、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广西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及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等有地质灾害防治勘探、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对市区地质灾害进行详细调查和勘测,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提供基础资料。并编制了《梧州市区“6·8”灾害治理方案》,根据灾情及分布情况,按照“统筹安排、连片治理、方便工作”的原则,将210个地质灾害点列为急需治理的灾害点。该治理方案于XX年7月28日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对210个灾害点的治理工程措施有2种,一是采取截水渠、重力挡土墙、锚杆挡墙、抗滑板桩、锚杆格构、挂网喷砼护坡等永久治理工程措施;二是采用绿化护坡、筑拦沙坝、建沉沙池、修排水渠等临时防护措施。所有治理工程项目均由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委托广西3家有甲级地灾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和市内3家有地质灾害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将项目分门别类,相对重大、危险的工程项目由广西设计单位负责,相对中型及小型工程项目由梧州市内设计单位分城区限时完成。

2、明确地质灾害治理目标、责任。市委、市政府要求210个治理点必须赶在XX年汛期到来之前完成主体工程,以发挥防灾抗灾作用。在时间紧、任务重、施工难度大、不少治理点交通不便的情况下,市政府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使210个治理项目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括项目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行政责任人)和具体工作目标,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问责制度,市委、市政府于XX年2月出台了《梧州市地质灾害整治工作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问责对象在整治地质灾害中,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或者在整治过程中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被问责,并规定了问责方式和程序。

(三)积极筹集地质灾害整治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该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面广量多,所需投资巨大。为解决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梧州市除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外,市政府自筹部分资金。同时,还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治理,谁使用,谁治理”的整治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210个急需整治的灾害点中,有50个灾害点确定了整治责任单位,如公路局后山边坡,全部由公路局自筹资金实施整治;有38个灾害点由市直、区直、中直机关共56个部门单位捐助资金进行治理。由于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地灾治理工作,从而有效缓解了资金的压力,确保治理工作的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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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房地产,全文共 2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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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立合同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XX市_________________新村(路、街、巷)____幢___室____套(间)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乙方已对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

二、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为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根据通房改[1998]第39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的房改房建筑面积必须以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实际测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三、甲、乙双方必须如实申报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成交价格;双方议定房地产成交价格计人民币(大写)_____百____拾____万____千____百___拾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双方约定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双方约定房屋交会期限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承诺:

(1)、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

(2)、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没有受禁止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3)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如已设定按揭、抵押他项权或存在依房债权债务等情形的,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征得有关债权人的书面同意、且已告知乙方房地产已抵押的情况而乙方又作出愿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4)、甲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不存在优行购买权的情形;

如有上述未清事项妨碍房地产权转让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双方约定,根据房地产权利主体一致原则,本合同项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双方约定由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中途悔约的;或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向甲方给付本合同项下房价款的,双方约定由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根据国家房地产权属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后三十日起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房产权属登记手续,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双方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终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由双方本人会同至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申办本合同终止与撤销登记手续。

九、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权转移所需缴纳的规费,按照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双方也可另行约定。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书面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并经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后成立;房屋所有权证的领证手续可由甲乙双方或乙方按照规定申领,乙方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前来申领的,可委托他人持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申领房屋所有权证书。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南通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留档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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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住 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二OO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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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城市个人租房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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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押金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元。

3、租金按月缴交。乙方须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交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后只开具普通收款收据给乙方作为凭证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税金发票税金由乙方支付

4、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_________天的宽限期从第_________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承租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缴纳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柜台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柜台出售给与柜台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柜台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第七条在租赁柜台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柜台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柜台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柜台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出租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权利承担原承租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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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酒店销售经理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销售,经理,全文共 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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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执行争取商务办公、散客及团体、渠道等各市场的销售工作,完成每月销售任务;

2、开拓酒店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维护客情关系;

3、熟悉各大电商平台运营,实施线上业务的搭建、及运营、营销。

任职资格:

1、专科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

2、1年以上酒店销售经验与管理经验,有良好的客户资源;

3、极强的执行力,能够适应一定工作压力和强度;

4、一定的自律性,能够对整个酒店营业目标进行分解并积极主动的完成;

5、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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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试用期录用条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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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一年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其中第一次代驾为试用期,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涪陵区代驾兼职驾驶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代驾服务任务以及公司指派,按时完成规定的代驾任务。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涪陵区工商局授权的代驾服务许可资质,为所属辖区的汽车司机因临时需要所提供的代驾驶服务。并建立健全驾驶员服务规程、驾驶安全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甲方录用乙方,乙方须具备的条件

1.须依法持有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2.经交通管理部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培训合格;

3.上岗前须熟知管理公司的管理规定;

4.仪容仪表端正,文明礼貌,身体健康;

5.具有一定的维修经验,能够独立排除一般故障;

6.在代驾期间无饮酒、抽烟和不文明用语等不良行为;

7.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及服务质量前科。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六条乙方应遵守《公司代驾服务质量标准》、《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内容关于代驾专员之规定》,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本代驾服务公司的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乙方作息时间按不定时工作制。

第八条属酒后代驾类甲方实行按次数提成工资制,工资标准为出单一次按

每次出单费用提取50%。若属其它类则按小时制或全日制提成,工资由甲方记录并每月打入乙方银行卡。

第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公司代驾服务质量标准》、《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内容关于代驾专员之规定》《客户服务质量投诉和损坏公司名誉和形象》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代驾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驾驶员说明情况,听取公司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代驾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代驾条件或者支付代驾报酬的。

第十五条本合同期限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在本合同工期满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终止或续订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或损害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订合同当日协商填补。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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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安全员的基本职责_岗位职责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安全员,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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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员基本职责

建筑安全员需要熟悉安全资料的收集及整理,能胜任及完成项目安全的相关工作。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建筑安全员的基本职责。

篇一

职责:

1 负责各项目质量安全施工的巡检工作;对项目整改落实进行跟踪检查;

2 参与各项目质量安全施工数据的采集工作;

3协助各项目做好的质量安全教育工作;

4 协助部门经理进行公司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5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 了解建筑行业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

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执行能力;

3. 工作严谨、原则性强、为人正直、处事公正;

篇二

1、持证,有大型桥梁隧道,30楼以上建筑安全员工作经验,能独当一面;

2、负责建立健全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有计划地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4、检查各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5、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并作好记录。

6、检查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7、参与并督促有关施工设备及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

8、参与日常的安全检查。

9、参与项目每星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

10、检查落实各种安全生产合同的鉴订工作。

11、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就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12、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篇三

职责:

1、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

2、定期汇报安全工作,定期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3、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宣讲

任职要求

1、熟悉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

2、能看懂建筑图纸,会CAD绘图优先

3、有建筑安全员证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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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动产买回条件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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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机械制造厂代表人_________简称甲方,承买人_________铁厂负责人_________简称乙方,兹为买卖(施某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某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方允诺。

第二条 试验期间以_________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 前项试验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

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 在试验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对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 试验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验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诺。

第六条 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于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 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或试验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验时,得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 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某期终止日起算_________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签字):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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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保安员服务基本礼仪_商务礼仪_网

范文类型:礼仪,适用行业岗位:保安,服务,商务,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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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基本礼仪

保安是指保卫治安,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那么你们都知道保安员要注意什么样的服务礼仪吗?下面是第一范文网为大家准备的保安员服务礼仪 ,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保安员服务礼仪

1.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证;

2.必须站立的人员应有正确的站立姿势(立正或跨立),坐岗人员必须坐姿端正,不东倒西歪,不前倾后靠;

3.执勤时不能披衣,挽袖,卷裤腿,不能穿制服以外的服装;

4.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能戴手链或其他饰物(可戴婚戒);

5.精神饱满,姿态良好,不准看书报,吃零食,抽烟,唱歌,吹哨,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6.在岗位值班时接听手机不能超过一分钟,如有急事需要长时间通话的,可以叫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待顶岗人员到岗后方可到监控室或办公室打电话;

7.待人礼貌,说话和气,微笑服务,杜绝吵架、打架事件发生;

8.当业主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能主动起立敬礼并用手势指引进入车场,当陌生车辆进入车库时,值班员应先示意停车,然后敬礼询问:“您好,请问您到哪个单位?”待确定以后,发临时卡给车主并告知不能占用已购(租)车位,同时告知车主收费情况。当带有货物的车辆出入小区时,应敬礼检查并询问清楚,必要时要求物主到管理处开具“物品放行条”;

9.对装修人员的管理,必须出示《施工出入证》或办理临时出入证后才能进入小区,同时告诫装修人员要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保安或管理员的检查;

10.对来访人员的管理:值班员应主动上前说:“××先生(小姐)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如果找人的必须要问清楚到访的单位号,同时,待监控中心联系确认后,要求来访人员出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小区;

11.对车库内乱停乱放现象要及时制止,疏导,规劝,防止占车位现象;

12.对通过本岗位区域内业主/住户要主动问好。

保安员着装标准化:

着装整洁,是保安员精神风貌和教育修养的外在表现。保安员的仪容卫生,要求做到:

1、服装要整洁。穿着要合体,衣领、袖口要保持干净;不要将袖口和裤腿卷起来,衬衣下摆不要外露。不得披衣、敞怀,保安制服和便服不得混穿。

2、上岗执勤着装要规范。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保安制服,佩戴好武装带、防卫器械以及帽徽、肩章、领花、胸花;要扣好领扣和领钩;如穿开领制服,必须内穿衬衣,打好领带。着制服时,不得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不得描眉、涂口红、擦胭脂、染指甲。

3、注意个人卫生。头发要勤梳理,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和蓄长发、胡须,指甲要经常修剪。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乱丢烟头、果皮、纸屑, 不随地吐痰及倒剩菜、饭、脏水。

4、不在执勤时擦鼻涕,剔牙齿,脱鞋袜,吃东西;吸烟者注意不要在烟火禁区和公共场所吸烟。

保安员站、坐、行标准化:

1、站:站姿端庄。站立值勤时,应收腹、直腰、挺胸,双肩稍后放平,双臂自然下垂,保持身体端正,给人一种轻松自然感觉,体现出保安员的雄姿。切忌站得东倒西歪,弓背凸肚。

2、坐:坐姿大方。在值勤中, 坐姿要舒展、自然和大方。坐时上体要挺直, 勿弯腰驼背, 不要垂肩、摇腿、跷脚、晃身子,双膝应并拢,双手不可随意扶拉桌、椅,与人交谈时,更应坐得端正,两眼平视对方, 显得精神饱满。

3、行:行走稳健。行走时,身体要直立,抬头挺胸,平视前方,两腿有节奏地交替向前迈进,步伐应自然、稳健。在公共场合行走,要遵守交通规则;行人之间要礼让;与人交谈时要靠边站立;两人走路时不要勾肩搭背;穿制服走路时,不要吃东西、吸烟和将手插在裤兜内。

礼仪礼貌标准化

一、保安礼仪概述

保安礼仪是保安员文明行为的道德规范与标准, 是保安员的生活行为规范与待人处事的准则, 是对保安员仪表、仪容、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到方面的具体规定。保安员个人礼仪是保安员个人道德品质、文化素养、教养良知等精神内涵的外在表现, 它不仅是衡量保安员个人道德水准高低和修养程度的尺度, 而且也是衡量保安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标志。所以,保安礼仪不仅代表保安员个人形象, 更代表保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是保安服务业赢得声誉和客户信赖的不二选择。

二、交际中常用的一些礼仪用语

1、初次见面:久仰

2、好久未见:久违

3、问年龄:高寿(对老人)、贵庚(一般人)

4、问姓名:贵姓、

5、赞美别人主意:高见

6、请求原谅:包函

7、请出主意:赐教

8、请求批示:请教

9、请人让路:借光

10、请人帮助:费心劳驾

11、要先离去:失陪

12、让人勿送:留步

13、送客回家:请慢走

14、请客人来:光临

15、表示等候:恭候

三、礼貌的概念

礼貌的概念是人与人在接触交往中,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是文明行为的最起码要求。

四、礼貌的主要内容:

1、遵守社会公德公德是指一个社会的公民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而共同遵循的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公德的内容包括: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妇女、关心老人,救死扶伤等。

2、遵时守信遵时就是遵守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守信就是要讲信用,不可言而无信。

3、真诚友善所谓人际交往时的真诚,是指交往时必须做到诚心待人,心口如一。

4、理解宽容理解,就是懂得别人的思想感情,理解别人的观点立场和态度,宽容就是宽容大量,能容人,能原谅别人的过失。

5、热情有度热情是指对人要有热烈的感情,使人感到温暧。有度是指对人热情要有一定尺度,既不可显得过于热情,也不能缺乏热情。

6、互尊互帮互尊就是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尊重,互帮就是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帮助。

7、仪表端庄(指对对方的服务态度)讲究卫生(指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卫生)

8、女士优先即要遵循凡事“先女后男”的原则。不问及女士、小姐的个人私事,指年龄、胖瘦、收入等。

五、基本礼貌行为

1、微笑,与客人保持眼光接触;

2、主动向客人问好;

3、尽量称呼客人的姓氏;

4、主动让路、让位给客人,请客人先行;

5、三人以上对话,须用相互都能听懂的语言;

6、不可询问客人私人问题(如年龄、收入、婚姻)

7、复述客人要求;

8、不能满足或不明白客人时必须立即道歉, 同时给客人一个解决的建议可主动协助联系解决;绝对不可以将客人当成皮球!

9、在工作岗位时-精神饱满,不可聊天,吃东西;随时留意客人是否需要服务;

10、走路时-切勿太慢/太快/奔跑或摆动太大而引起客人注意;

11、和客人应对时-站在客人面前约一手臂距离,注意力集中,耐心聆听,不可作忙碌状;不可在客人背后突然说话:如遇另一客人有事,应点头微笑示意,不可视而不见,让客人知道你会尽快为他服务。

六、礼貌、礼节的意义:

(1)讲究礼貌礼节是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1) 讲究礼貌礼节是保障社会安定团结,促使人际关系和谐的需要;

(2) 讲究礼貌礼节是文明公民应有的行为规范;

(3) 讲究礼貌礼节是娱乐业员工的基本素质要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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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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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十一章其他

第十二章?附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管理,保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实施城市垃圾处理,维护垃圾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和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由第二条所述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署本协议。

第二条?协议一方: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下称“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协议另一方:?公司(下称“项目公司”),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第三条?本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是?,主要处理?的垃圾,日处理规模?吨/日(或?吨/年),主要工艺为?。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委托?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过?,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组成为?,和?。

第五条?(中标人)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具有要求的技术实力,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可靠,技术路线正确、合理,经营方案切实可行。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愿意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实施项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授权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签署作为本协议附件1的《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七条?名词解释:(对协议中涉及的技术的和商务的特定含义的词汇和语句进行定义或限定,明确协议中使用的字母缩写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垃圾: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指定的其他机构按照《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的规定提供给垃圾处理厂(场)处理的垃圾。

项目:指第三条规定的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指项目的垃圾处理厂(场)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完工、测试和调试。

公用设施:指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为了项目施工和运营,连接至场区边界并在特许期内负责维护和正常服务的输变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设施。

日处理量:指根据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确定的以吨(t)为单位的垃圾日处理量,包括额定日处理量、月核定日处理量、预计核定日处理量、最高日处理量和最低日处理量。

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本特许经营协议,包括附件1至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批准:指需从政府部门依法获得的为项目公司或为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包括附件?所列举的批准。

_____协议:指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公司和贷款代理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签订的_____协议,并作为本协议附件15附后。

投标保函:指发起人按照投资竞争人须知要求与本项目建议书同时提交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履约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建设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维护保函:指根据第八条要求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针对项目运营和维护阶段的保证金、担保书或备用信用证。

法律变更:指

(a)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任何法令、法律、条例、法规、通知、通告的实施、颁布、修改或废除;

(b)在?年?月?日之后,任何政府部门对有关任何批准的发出、续延或修改实施、修改或废除了任何实质性的条件,

(a)导致适用于项目公司的税收、税收优惠或关税发生任何变化;

(b)实施、修改或取消了对垃圾处理厂(场)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或移交的要求。

商业运营开始日:指完工证书签发日的同一日,即垃圾处理厂(场)的商业运营开始日。

建设工程开始:指建设承包商按照项目计划在场地进行的工程建设的开始。

项目公司:指以实施本协议为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在中国成立和登记注册的项目公司。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及其继承人及经许可的受让人。

特许经营权:指本协议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垃圾处理项目并收取费用的权利。

建设合同:指由项目公司和建设承包商之间达成的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有关垃圾处理厂(场)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和材料与设备采购的一个或多个协议。

建设承包商:指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所聘用且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或其他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根据建设合同和本协议履行建设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承包商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许可受让人。

建设期:指自项目公司进场开工日始至完工日止的垃圾处理厂(场)的建设期间。

协调机构:指根据第十条规定成立的机构。

违约:指一方不履行其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不是由于另一方的作为或_____违反任何项目协议项下的义务,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另一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条款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日期。

(1)雷电、地震、火山爆发、滑坡、水灾、暴雨、海啸、台风、龙卷风或旱灾;

(2)流行病、瘟疫;

(3)战争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或外敌行为、封锁或军事力量的使用,_____或_____行为;

(4)全国性、地区性、城市性或行业性_____;

(5)国家政策的变更,如对垃圾处理设施的国有化等;

(6)国家政府部门实行的任何进口限制或配额限制;

(7)由于非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或委托的机构造成的运输中断。

移交日期:是指特许经营期届满之日(适用于本协议期满终止)或根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规定确定的移交日期(适用于本协议提前终止)。

环境污染:指垃圾处理项目对于地上、地下或周围的空气、土地或水的污染,且该等污染违背或不符合有关环境的适用法律或国际惯例。

融资文件:指依适用法律批准的与项目的融资或再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票据、契约、担保协议、保函、外汇套期保值协议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者的认股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和维护保函相关的文件。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

验收:指第十四条所述的确保项目设施达到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及设计标准的测试和审核。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八条?特许经营权

本条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授权范围:

a.规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项目公司承担一个特许经营垃圾处理建设或运营项目权利的范围;

b.为控制项目公司的风险,限制项目公司从事未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批准或同意的其他业务的权利;

c.涉及到的所处理垃圾的地域范围和其他授权范围等。

(2)特许期限:即业主政府许可项目公司在该项目建成后运营合同设施的期限,该条款与业主政府及其用户、项目公司的利益都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特许经营期限应根据垃圾处理规模、技术路线、经营方式等因素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0年。并说明在不可抗力事件、一方违约、重大法律变更时特许期限的调整程序。

(3)转让和抵押

应说明项目公司抵押或转让垃圾处理设施的资产、设施和设备的条件。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和抵押的限制等。其中:1、项目公司如为本项目融资目的,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得不合理地拒绝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在其资产和权利上设置担保权益;2、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稳定运行?年限后应可以转让股权,前提是不影响项目继续稳定运行。

(4)特许期内项目公司的主要责任和特许经营权下项目公司应支付的费用,如项目的前期开发费(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等)、各种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第九条?声明、保证和前提条件

主要是申明双方的法律地位、经济情况和对于项目的许可、评审、听证、公示、批准等情况及承担项目资格和能力、项目成立的基本条件等。

第十条?特许经营权的监管

(1)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对于垃圾处理特许经营过程的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管内容和方式,并明确不合格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2)应当包括对于运行过程处理标准的监管、环境标准的监管、财务状况的监管和安全卫生的监管。

(3)明确协调机构的组建时间、人员组成、任务和责任。

第四章?新建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

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获得过程中双方责权利,场地使用限制、使用权的改变和抵押、土地使用费等,土地使用期限及其延长。

第十二条?设计

包括设计要求、设计审批过程、设计变更程序等。

第十三条?建设

主要包括建设过程_____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各自的责任、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责任和措施等,也包括了设备及材料采购和建设承包商的选择、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和保证措施、工期延误和不合格工程拒收等。

运营期的分期建设或扩建参照本章执行。

第十四条?验收和完工

(1)规定验收时间、依据的法规和标准。

(2)明确参加验收的人员组成。

(3)明确项目公司验收计划的通知的时间和通知方式。

(4)明确工程验收结果的认可方式,初步完工证书的颁发和试运营的进行,以及最后完工的审核和证书的颁发。

(5)明确验收失败后的重新验收或审核的方式和程序。

(6)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提前完工情况下项目的实施安排。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检验和接收工程或设施及发出初步完工证书或完工证书并不解除项目公司承担项目设计或建设方面任何缺陷或延误的责任。

第十五条?完工延误和放弃

(1)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双方责任的免除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2)明确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导致的完工延误情况下,及进度日期的顺延。

(3)明确在不是由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或不是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

(4)明确最后完工延误的违约金,以及这种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5)明确在由于项目公司违约造成建设工程已被项目公司放弃或视为放弃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责任或违约金。

(6)明确项目公司被视为放弃的条件。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解除全部或尚未支取的履约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项下的金额的时间或条件。

(8)如对项目建设工期要求特别高,可以考虑加入介入建设条款,即如项目建设工期或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建设项目的条件。

第五章?项目的运营与维护

第十六条?运营与维护

(1)明确在整个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

(2)在整个特许期内运营维护期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责任和义务。

(3)明确监管机构对于运营安全和技术要求监督和检查要求。

(4)检验与维护手册:明确项目公司的垃圾处理设施的检验与维护手册的要求。

(5)监督管理手册: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权限、程序、措施和惩处手段。

(6)明确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数额、补足要求和有效期等。

(7)明确项目公司违反其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义务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8)明确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违反应适用的中国的安全标准和法规情况下的处理措施。

(9)明确项目公司运营垃圾处理设施应达到附件2技术规范规定的处置标准、产品标准、环境标准。

(10)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及其代表在不影响正常作业情况下进入垃圾处理设施,以监察垃圾处理

设施的运营和维护的权利和条件。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提供的定期报告:包括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

(12)明确如项目运营和维护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选择自行或指定第三方运营和维护的权利。

(13)明确运营期间需要扩建等建设项目时的程序与条件。

第十七条?垃圾的供应与运输

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条款,调配并向项目公司供应垃圾,项目公司应接收其运营垃圾处理设施所需的符合附件1条款要求的全部垃圾。项目公司不得接收附件1或其补充修订协议之外的垃圾。

第十八条?垃圾处理服务和垃圾处理费

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在整个特许期内根据附件1的有关条款供应垃圾,并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费,或明确_____方式和金额并办理完整的_____文件;协助相关部门核算和监控项目公司成本,提出价格调整意见。

第十九条?项目的融资和财务管理

(1)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筹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所需的所有资金的义务。

(2)明确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股东在项目投资的股本金数额及比例要求。

(3)在使用外资情况下,规定项目公司所有需要以外汇进行有关本项目的结算的银行账户使用方法。

(4)在使用外资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明确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在中国境内开立、使用外汇账户,向境外账户汇出资金等事宜。

(5)在使用外资情况下,应规定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将项目的人民币收人兑换成外汇,以支付项目外汇支出、外币贷款还本付息和支付外国股东股本金的利润等事宜。

(6)在利用外资情况下,项目公司(或股东)将其利润汇出境外的条件。

(7)对于项目公司财务报表的要求。

第六章?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条?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

(1)明确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移交的有形、无形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

(2)明确最后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要求,以及移交验收程序。

(3)明确移交的备品备件的内容和程序。

(4)填埋场情况下,对于项目公司进行封场及后处理的要求。

(5)明确移交日期垃圾处理设施的状况要求、缺陷责_____内项目公司的责任和责任的限制以及对于未能修复缺陷或损害的赔偿、对于移交维护_____的要求等。

(6)明确在移交时,项目公司所有承包商和供应商提供的尚未期满的担保及保证、所有_____单、暂保单和_____单批单等转让给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的方式。

(7)关于项目公司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的所有文件、图纸、技术和技术诀窍,及所有无形资产的移交和授让方式。

(8)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原项目公司雇员的处置。

(9)明确对于项目公司签订的、于移交日期仍有效的运营维护合同、设备合同、供货合同和所有其他合同的处置。

(10)明确项目公司移走的物品的范围和方式。

(11)明确项目公司应承担移交日期前垃圾处理设施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或损坏的风险,除非损失或损

坏是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违约所致。

(12)明确所进行移交和转让及其批准所需的费用和支出方式。

(13)明确移交机构组成及移交程序。

(14)明确本协议移交后的效力。

(15)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担保)的余额解除的时间或条件。

(16)明确如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再次授予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是否有优先权及其条件。

第七章?双方的一般义务

第二十一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的一般义务

(1)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应始终遵守并促使遵守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政府部门颁布的所有有关

法律、法规和法令。

(2)明确在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协议的执行和补偿。

(3)明确可能的税收优惠。

(4)明确对项目公司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移交所需的审查、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或批准。

(5)明确需要获得和保持批准,包括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协助获得的批准和将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给予?的批准的责任。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及运营维护承包商或其各自的授权代表的物品?和设备进出口所需的批准清单及责任。

(7)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为项目公司、建设承包商、运营维护承包商的外籍人员及向项目公司?提供为垃圾处理设施服务的必要人员取得就业许可的责任。

(8)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公用设施条件。

(9)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对项目公司的经营计划实施?情况、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并向政府提交年度监督检查报告。监督检查工作不?得妨碍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期间,根据双方商定,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将联系有关部门向项目公司提供公共安全保障。

(11)明确限制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不当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和运营与维护保函或其他方式的担保。

(1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是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首要义务人,并享有相应的所有权利和应

承担其各自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13)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任何违反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的义务应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4)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有不当行为时的终止协议或取消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15)明确协议上报备案要求,以及受理调查公众对项目公司擅自停业、歇业的,应令其限期改正,督促其履行义务。

(16)项目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指令任务造成经济损失的,政府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1)明确对于项目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及股份转让的限制,及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时应提前书面告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并经其同意。

(2)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法令的要求。

(3)明确重要的法律变更情况下的要求和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规定。

(4)接受主管部门对产品、安全、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5)按规定的时间将项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报告、董事会决议等报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备案。

(6)明确项目公司应遵守和执行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要求,以及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和维护垃圾处理?设施时对于避免或尽量减少对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妨害的责任。

(7)明确项目公司应保证生产设施、设备运营维护和更新改造所必须的投人,并确保设施完好。未经政府批准,项目公司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8)项目公司对于考古、地质及历史文物的保护的要求。

(9)明确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服务、货物及优先条件,对于招标过程中对于是否优先使用中国的承包?商或中国的服务及货物等的要求,以及本垃圾处理设施中使用中国的服务和货物的程度对于将来其他的?特许经营权项目招商时对于本项目公司地位的影响。

(10)对于项目公司使用中国的劳动力的要求,明确应遵守的相关劳动和工会法律和尊重法规赋予的?工人的各项权利。明确应遵守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和标准规范。

(11)明确项目公司与本项目有关的文件、协议与本协议的一致性。

(12)明确项目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政府部门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_____。

(13)明确在特许期内,项目公司应购买和保持的_____单;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应责成其承保人或代理人?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_____证明书的要求;对于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承保人的报告副本?或项目公司从任何承保人处收到的其他报告副本等的要求。

(14)明确项目公司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应明确项目公司对于其雇用承包商的责任及与承包商签订的任何合同应包括使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必要的本协议项下的条款。

(15)明确项目公司融资文件的条款要求。

(16)项目公司对其财产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所有权或其他权利和权益进行质押、抵押、不动产抵押或其他担保物权给贷款人以外的任何人的限制。

(17)明确项目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单方提出解除协议的提前申请时限,及在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同意解除协议前,项目公司履行正常经营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的共同义务和权利

(1)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中止履行的规定。

a.明确对于项目公司声称的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本协议或作为其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b.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声称不可抗力而中止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作为其不履行协议项

下义务的理由的限制条件;

c.明确对于不可抗力声称的程序;

d.明确不可抗力造成影响情况下的费用补偿条件或时间表修改要求;

e.在商业运营开始日之后,不可抗力事件期间的支付条件和方式;

I:明确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的程序要求;

g.对于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情况下,双方减少损失和协商的责任和要求;

h.如果不可抗力造成建设工程或垃圾处理设施的实质性损坏情况下,设施修复的责任。

(2)明确在危及或者可能危及公众利益、公众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临时接管特许经营项目的条件和程序。

(3)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向项目公司提供的文件的权属和限制、由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提供的文件权属和限制以及双方遵守对于文件的有关规定。

(4)明确特许期结束后双方的保密规定。

(5)明确双方相互合作以实现本协议的目的义务。

(6)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和项目公司反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陈述、保证、约定、法律责任并声明。

第八章?违约的补救

第二十四条?终止

(])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2)明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下,项目公司有权立即发出终止意向通知。

(3)明确终止意向通知的形式和程序以及发出终止通知的条件、程序。

(4)明确贷款人限制终止的条件、贷款人的介人权和条件、贷款人的介入承诺的内容要求、程序、有效期及其限制等、介入期结束条件和贷款人选择一个替代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替代公司的条件和程序。

(5)明确由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其指定机构经营垃圾处理设施的权利和条件以及在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发生之后且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发出终止意向通知之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在任何时候终止协议的权利。

(6)明确如果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终止、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项目公司违约事件、在垃圾供应与运输协议项下出现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终止等对于本协议的影响。

(7)明确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进一步的义务,或对其他条款的影响。

(8)终止后的补偿。

a.明确项目公司违约事件下项目中止时,项目公司的赔偿方式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置。

b.明确如果在生效日期后项目公司因特许经营权授予方违约事件终止本协议,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c.因法律变更导致的终止情况下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对于项目公司的补偿方式。

(9)明确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垃圾处理设施破坏,致使本协议终止情况下,项目公司得到垃圾处理设施_____的保单项下的付款的权利,以及该_____赔款的支付顺序。

(10)明确一方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不排除该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用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违约的赔偿

(1)明确以本协议的其他规定为条件,每一方应有权获得因违约方未遵守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而使其

遭受的损失、支出和费用的赔偿,该项赔偿由违约方支付。

(2)明确各方未能履行义务情况下的免责条件。

(3)明确由于另一方违约而遭受损失或受损失_____的一方应采取合理行动减轻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另一方违约引起的损失的责任。

(4)如果损失部分是由于受侵害方的作为或_____造成的,或是由该方承担风险的事件造成的,赔偿的数额应按照这些因素对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而扣减。

(5)明确各方对于由于本协议引起的、在本协议下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为对方的任何间接、特殊、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责任。

(6)本条中的任何规定不应阻止任一方采取本协议规定的或有法可依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责任与保障

(1)明确每一方对于其在履行本协议中的违约所产生的死亡、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或损失,从而产生的基于此之上的责任、损害、损失、费用和任何形式的请求权,对另一方进行赔偿、提供辩护的权利。

(2)明确项目公司是否对于保障、赔偿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免于承担由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造成的环境污染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损害、损失、费用和索赔等的规定。

(4)明确提出索赔和抗辩程序。

第九章?协议的转让和合同的批准

第二十七条?协议的转让

(1)明确对于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让或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2)明确项目公司转让其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的条件和限制。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批准

第十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解释规则

(1)明确本协议包括的文件内容。

(2)明确本协议构成双方对项目的完全的理解,并且取代双方以前所有的有关项目的书面和口头声明、协议或安排。

(3)明确本协议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的形式和程序。

(4)明确如果本协议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_____庭或法院宣布为无效,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

(5)明确特许期内本协议及附件1相对于其他协议的优先顺序。

(6)明确执行本协议需要的一些解释。

第三十条?争议的解决

(1)明确对于产生争议时,组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2)明确在不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情况下,通过专家组的调解时,专家组的组成、调解程序和费用等。

(3)若双方未能通过协调机构友好解决或通过专家组的调解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或如果对专家组的决议提出异议时,进行_____解决的机构。

(4)根据_____协议(附件15),明确双方将协议或附件项下的同一实质性问题发生的争议,提交_____的解决程序合并等事宜。

(5)明确通过司法解决争议、分歧或索赔的可能性,,

(6)明确双方应在争议解决期间继续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7)明确本条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注:争议解决方式只能选择_____机构和法院中的一种)

第十一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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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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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署日期:

甲 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因乙方向甲方申请临时用水,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水的临时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临时用水相关信息

1. 乙方所在                                  ,经甲方现场核实,甲方可以向乙方临时供水。

2. 乙方安装计费水表1个,表径DN ,注册户号: 。

3. 用水性质:非居民生活用水,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别供水价格。如合同期内经梧州市政府或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水价的,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 水费抄收

1. 经协商,双方同意采用预存水费的方式办理水费支付,由乙方在水表开通用水前须向甲方预存水费 元(大写: 元整)。

2. 预存水费在乙方提出终止用水及拆除水表后20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的欠费及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有)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 甲方按规定周期抄验表后给乙方留下水费通知单,乙方应在在抄表后15天内缴费。

4. 对因水表丢失、表停、表坏、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抄验水表的,可按上期用水量暂时估收本期水费;实际应收水费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办法计算,并据此将原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

5. 因乙方锁门、物阻等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抄验水表的,甲方将通知乙方整改,并根据乙方的上期用水量估算本期用水量暂收水费;甲方在下期抄表后按照实际用水量将暂收水费以多除少补的办法处理。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未予及时改正,致使甲方下期仍不能抄验水表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前2个抄表期平均用水量的2倍计收当期水费。如连续3个抄表期仍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甲方有权经通知乙方后随时暂停供水,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恢复供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供用水设施维护管理权限分界

1. 供、用水设施管理权限分界点是:甲方安装的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处。

2. 管理权限分界点入水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管理权限分界点(含计费水表)出水侧的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经双方同意,乙方可以有偿委托甲方维护管理。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及附属设施。如因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由甲方实施维修和更换,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因非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需要维修或更换的,维修或更换由甲方实施,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用水人供水,保证供水的水质、水压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水质、水压问题不属甲方责任。甲方有权监督用水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用水。

2. 若乙方在抄表后超过15天未缴清当期水费,甲方可直接在乙方预存水费中核准抵扣乙方应缴水费,甲方可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之规定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若预交水费出现被用作水费抵扣或余额一经出现不足以抵扣应交水费金额,甲方有权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暂停供水。因此暂时停止供水超过半年的,无须通知乙方,甲方有权终止供水,直到乙方缴清全部欠费、违约金为止。乙方如需恢复供水还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点之规定重新办理恢复供水申请手续,恢复供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 3. 三八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及附属设施。如因水表质量原因造成水表损坏发3.3.甲方有检查、监督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用水的权利。

4. 因工程依计划施工或供水依计划设施检修等原因需大范围计划停水或降低供水压力时,甲方应提前24小时在媒体上公布或通过其它途径发布通知。临时紧急施工、抢修的,应尽可能及时发布通知。

5. 甲方设立专门服务电话(952525)受理用户的报修。接到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损坏报修电话后,甲方应按甲方向社会公布的时限进入现场抢修,但涉及道路破挖须获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形除外。

6. 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供水管网建设规划及供水发展的需要,在预先告知乙方的前提下,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管道和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因更新、改造、建设发生短暂影响或调整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 依本合同使用甲方的临时供水服务,临时用水结束,乙方应主动申请拆除临时用水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

2. 乙方未按期缴纳水费的,应当及时补缴水费和按逾期缴费额每日 ‰支付违约金,不足 元按 元收取。超过两个月未缴足水费及其违约金的,甲方有权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暂停供水。因此暂时停止供水超过半年的,无须通知乙方,甲方有权终止供水。乙方要求恢复供水的,应当缴清全部欠费、违约金,另行办理新装开户用水手续,恢复供水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不需要恢复供水,仍应向甲方缴纳欠付甲方的水费、违约金等。

3. 乙方应保证其计费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及附属设施完好,水表表位、表井(表箱)内清洁无杂物,配合甲方抄验水表及更换、维护水表。

4. 乙方有保护其计费水表的义务,不得擅自改动或拆装水表,一旦发生水表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如水表丢失,乙方应承担新购水表和安装水表恢复供水所需的费用。

5.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他人转供水,不得向合同约定的用水范围外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

6. 乙方的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缴款方式及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手续,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联系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安全合法的用水,不得污染水质或其他有损水质、有损供水或其他设施的行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均由其承担。

8. 属于施工用水的,在土建竣工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申请注销水表,并配合甲方拆除水表及附属设施,并结清水费。

9. 乙方不得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的,必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限为壹年,自签署之日起计算。本合同有效期期满后,如甲、乙双方均无书面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继续有效直至由任何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终止延期,或签署新的供用水合同为止。

第七条 其 他

供水人已提请用水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用水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并依照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签订。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姓名:                                   职务:

代表人姓名:                                   职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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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基本建设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8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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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合同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

1、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

2、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

4、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

5、门窗变形、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及渗漏水等。

6、厨房、卫生间地面泛水倒坡积水;阳台、露台、走廊、屋面倒坡积水;

7、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渗漏水;

8、室内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渗漏水、堵塞;

9、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

10、钢筋砼、砖石砌体结构及其他承重结构出现变形裂缝;

11、施工产生的其他质量缺陷。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最低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住宅小区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如下规定日期起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以包括甲方在内的有关方签署的验收合格书面文件为依据);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赔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合格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直接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补偿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工程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应随时保持畅通,如保修负责人或联系电话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有关变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当发生质量投诉时,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联系电话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该保修负责人应于接到电话通知时起,24小时内到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该电话通知以甲方处留存的电话通知记录为准。逾期未来领取,或电话通知时该保修负责人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为了避免各方损失扩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及代办费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24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场核查、完成维修(在本保修书第六条规定的保修是限内完成);如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规定,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按所发生费用额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办费。

如乙方拒不承担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按照返修内容估算返修费用及代办费,并按本条第3款规定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按本条第3条款规定从乙方预留于甲方处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时限(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算起)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5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5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墙纸、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3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2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5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渗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3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为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部”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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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租房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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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_______(甲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如下:

一、该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质量良好。

甲方提供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共____个月,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交纳期限为每___月交纳一次,每次交纳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提前___月交付房租。

四、乙方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与首次房租一起交付甲方。该保证金应在该合同终止时全额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用,由乙方自付。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当日读数:电:_____煤气:_____水:_____)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产生噪音,影响其他居民生活的;

3、乙方拖欠租金的。

七、租赁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其中任何一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对其房屋结构进行任何改动。

九、租赁期间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双方协议修缮。

十、如遇争议的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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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简约风格房屋出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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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租 租给乙方作居室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室内设施及家具、家用电器

1、 设施:水电、水阀齐全,并安装到位,门窗完好无损,排水管道畅通。

2、 室内家具:写字台两个,沙发一套,茶几一个。

3、 家用电器:电热水器一个,洗衣机一台,消毒柜一台,冰箱一台,电视两台。

4、 以上设施、家具、家电均完好,乙方爱惜使用,如有损坏乙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二、 租用期限及相关约定:

1、 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一年,从日起至年日。

2、 房屋租金:_____元/月。

3、付款方式:按___年交付,由乙方自承租之日起将__半__年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需在前一个租赁期内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将下一个租赁期内的租金交给甲方。乙方在交第一个租赁期租金时,另付押金100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租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第一次付款计4600元人民币。

4、 租赁期内乙方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按时按规定交水、电、卫生等各项费用。

5、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借或互换房屋,如双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7、 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租金加价,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三、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本协议,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承担壹仟元的违约金。

四、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

五、附则

出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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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天猫运营经理具备哪些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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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制定公司淘宝店铺及平台店铺的整体运营策略、销售推广计划、并对结果负责;

2、针对推广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提高店铺点击率、浏览量和转化率,并提出营销改进措施方案;

3、充分利用淘宝直通车、淘宝客、钻展等淘宝宣传工具,并善于总结经验,为达到销售业绩提供决策;

4、负责每日营销数据、交易数据、商品管理、顾客管理的把控,定期对产品、销售、营销竞争对手数据进行分析,做出业绩分析报告;

5、优化库存和产品线,根据公司库存情况推出各类促销活动,消化库存;

岗位要求:

1 、有至少3年以上淘宝店铺和天猫店铺成功运营经验(必须是成功的经验)、必须精通直通车、钻展及淘宝。

2、精通淘宝的运营环境、淘宝制定的交易规则、淘宝的推广ROI、淘宝付费广告投放,精通淘宝网营销,熟悉淘宝网会员的购物习惯和购物心理,

3、熟悉网络推广、传播方式和渠道分销,熟悉电子商务模式与流程;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工作规范,条理清晰,有合作精神,有责任心;

5、必须有电商服装行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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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不动产附条件赠与契约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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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不动产条件赠与契约

赠与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

第一条 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第二条 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 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 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

第五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 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 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签字):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签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面积:_________(亩/平方米)

(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_________(亩/平方米),二楼_________(亩/平方米)。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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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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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 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 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 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 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 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 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

74.1 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

75.1 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

76.1 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

77.1 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 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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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行政出纳文员岗位的基本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出纳,文员,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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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门店的资金收付、收入的核对,发票购买。

2、负责现金、票据及银行存款的保管、出纳和记录。

3、负责收集和审核原始凭证,保证报销手续及原始单据的准确性。

4、负责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准确录入系统,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5、负责开具各项票据。

6、协助会计做好各种帐务的处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事务性工作,以及与总公司财务衔接工作。

8、负责门店行政管理工作,考勤、班表、人事档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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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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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评年,决胜年,按照XX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部署,瀛东社区进一步坚定信心,坚定决心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下大力气,推进创建工作全力以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现将社区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社区建立创建领导小组,强化领导不断深入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时刻绷紧创建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创建工作摆上社区重要位置,社区党总支书记林木兰亲自抓,总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和社区工作人员,按分工划片落实具体责任制,集中精力具体抓,做到按创建各阶段有汇报,有检查、有部署,扎扎实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物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为提高党员、干部、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知晓率,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参与率,社区按各阶段分别召开了党员干部,志愿者、居民楼长和群众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从小事做起,激励大家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注重营造创建宣传氛围,在大街小巷、新村楼道设置宣传栏,悬挂宣传标语,向沿街商店,深入居民户分发创建“倡议书”,创建手册等宣传品文艺宣传,签订“门前三包”在老人读报沙龙设置读书阅览专柜添置有关创建资料供群众阅览。根据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测评体系要求社区投入3000元设置了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室。

三、群众受益,创建才有活力

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为民的理念,围绕群众需求搞创建,东升新村20座80年代旧城改造时建成的简易建筑群,设施差,下水道管道口径小,化粪池容量小经常堵塞,道路破损严重坑坑洼洼,各座没有路灯已经30多年,绿化带草木枯死,杂草丛生成为卫生死角又没有消防设施,系无物业管理小区。

社区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把改善小区 人居生活环境,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取得小区居民群众的认可与大力支持,发动居民积极集资,社区筹资、街道拨款、共建单位福州二十五中学的赞助,共投入了九万多元,为小区各楼院安装路灯24盏,修补了路面、围墙、拱门、补植与硬化了绿化带21处。切切实实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工作给他们带来的好处。瀛福小区积欠水费贰百万元面临停水,社区为居民免受停水之苦,维护社区安定稳定,社区主任与干部基干无数次冒着烈日酷暑奔跑区委自来水厂协调减轻欠费问题,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天天上上下下挨家挨户动员说服与居民沟通,在社区干部基干努力下终于解决清欠水费问题,顺利实现了小区住宅楼一户一表改造工作,为瀛福小区800多户居民办实事,推动创建工作的开展。

四、对照创建标准,狠抓整治脏乱差

本社区系属地缘型城乡结合部,常住人口6000多暂住外口达3000人之多,文明生活习惯差加上小市场流动摊点多,小区又没有物业管理给社区创建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社区为了改善群众人居生活环境,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和宜居水平查找问题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一个个研究一个个采取措施予以整治。

1、为方便居民倾倒垃圾方便过往群众投放废弃物果皮,纸屑,在大街小巷楼院近2万元投入设置了新式垃圾桶70个,遏制乱张贴乱涂写投入2仟元设置,“公共信息栏”5个。

2、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加强保洁员管理,落实包段责任制,加强检查、监督,并关心保洁员送给高温饮料,慰问生病的保洁员,鼓励他们为社区保洁作贡献。

3、协调电力公司修补了名门庭院门前高压电安全护栏,修建补植绿化带约300平方米

4、协调区相关部门整治新天城商贸城脏乱差,乱停车辆,占道经营现象。

5、协调城管解决了瀛福路划线停车有序问题。

6、大力整治老大难的光明港河岸周边,光明港河岸周边住户多是外来人员,大多拣破烂为生,文明素质差,竟把河岸周边绿化地变成种菜地乱搭盖,乱堆放脏乱差虽经整治,一再回潮在创建中,社区下决心根治脏乱并配合城管予以清理社区志愿者经常巡查,发现回潮立即处理,改善了光明港周边环境卫生。

7、社区以弘扬志愿精神服务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志愿精神,组织党员、社区、共建单位三支志愿者广泛开展各种形式卫生清理保洁,清除“牛皮癣”乱停放车辆,劝导处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深入楼院解决楼道畅通,走上街头宣传劝导文明交通,为孤寡空巢老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8、在创建关键的冲刺阶段社区强力组织社区志愿者严格按照创建测评要求进一步加大巡查克服困难,每日包干责任区,经常放弃节假日休息投入了创建工作,努力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9、投入2万多元疏通竹排巷,瀛福路、瀛东路、红星新村等辖区所有下水道,清理辖区乱堆放52车次。

10、开展除四害消杀6次。

本社区的创建全文明城市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创建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创建标准尚存在不少差距,今后要持续重视创建工作,克服满足麻痹思想,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继续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争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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