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汇总20篇)

浏览

1446

范文

588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病医疗救助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48 字

+ 加入清单

作为**公司一名财务主管,一年多来在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经过财务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我们全体财务人员严于律己,严格管理,在财务基础工作,全面预算管理,参与经营决策,发挥支撑服务,加强财务检查及组织业务学习等方面做了许多踏实的工作,完成了既定的目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履行职务情况:

作为财务部总监的工作目的是组织公司财务人员认真贯策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政策,组织做好日常财务核算、财务监督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财务指标和工作任务。我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组织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稽核制度。

3、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组织资产清查工作。管好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检查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负责税务检查、各种审计协调工作。

4、对月报、季报、年报的真实合法性负责。作为财务总监我是这样开展工作的:元月份,正值财务决算期间,我认真总结去年的财务工作,并为20xx年订下了财务工作设想。对各类会计档案,进行了分类归档。督促下属财务人员完成了20xx年第四季度的五金汇缴任务。认真办理了银行往来询证函。作决算报表前,对财务专用电脑进行了全面的维护、管理,对财务专用软件进行了清理、杀毒和备份。

5、经营活动方面产生的业务招待等相关费用,进行了严格把关。

下面就完成公司财务部部置工作及主动汇报工作情况;

1、按照要求每月书面向公司财务部汇报了本单位财务工作情况;

2、对于本单位的重大问题都及时书面或电话向公司财务部汇报。

3、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公司财务部部置的各项工作。

4、协调工作情况方面,我认为基本做到了这三点:

① 我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工作出勤率为100%。

② 认真参与本单位的经济合同签订、定额工资分配、工资制度改革等,并提出了一些加强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③ 在平时工作中,主动与单位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促进了财务工作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以上就是本人一年多来所获得的一点成绩和经验,是自己主观努力的结果,也是和与我一起工作的同志们共同配合结果。在这里我对多年来一直重用和支持我工作的公司领导和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公司领导对我工作的高度信任,才让我有了施展才华的工作平台,使我能为盈众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一点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问责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银行,金融,全文共 1083 字

+ 加入清单

班级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单位,班级的发展离不开班主任的辛勤劳动。作为一名班主任,每当听到同事抱怨班级工作的“凡、繁、烦”时,我都想说上一句:老班,请您怀揣三“灵”镜进班。

一、班级无小事,送你一台显微镜。

班级工作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对一件小事处理得当会对育人工作起到意想不到的大作用。

刚刚接手高二(2)班时,小A屡屡犯错,我找他谈过几次心,虽有所收敛,但收效甚微。我心里很着急,但苦于没有良策,只得维持现状。一次课上,我正在报简答题的答案,教室里只能听到沙沙的书写声。我环视教室,发现只有小A在角落里无所事事。为了不影响大家,我边报答案边走到他旁边,发现他手上满是冻疮,我什么也没说。

晚上回家吃饭时,我告诉妻子:“我班上一位同学手上全是冻疮,有的地方都烂了。”妻子一听,忙说:“我们家去年买的那些冻疮药好像还没用完。”我找出来一看还在有效期内,当天晚上我托一位同学带给了他。第二天,我感觉到他的学习态度有了明显的改变,比以前认真了很多。以后,他在各学科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看到这一切,我心里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和感动!

及时处理管理中出现的细节问题,往往能收到较好的效果。试想如果我当时真在全班面前对他进行批评,效果肯定不会有这么好。

二、客观分析班级情况,送你一面平面镜。

每一个班级都有自己的特点,作为班主任,在分析班级情况时务必实事求是。有的班主任老师,总喜欢把班级的不良现象进行夸大,有时甚至提高到思想和道德的高度。久而久之,学生的自信心越来越差。当然,也有的班主任时刻把班级优点挂在嘴上,常常给同学造成一种一好遮百丑的感觉。久而久之,由于本来班级就没有那么优秀,再加上同学的放松,班级便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越来越缺乏凝聚力。因此,班主任在处理班级事务时,应实事求是地对班级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分析,既不能枉自菲薄,也不能盲目自大。揣上一面平面镜,你能时刻看到与班级大小相同的成像!

三、把握班级发展方向,送你一架望远镜。

不少老班常常处在两眼一睁、忙到熄灯的繁杂事务之中。日复一日的繁杂劳动,常常使不少老班身心憔悴,久而久之,便把最初预设的班级发展轨道抛到九霄云外,直到有一天惊醒过来,才发现班级已经严重的偏离了当初制定的目标。因此,作为一名班主任,我们必须学会从繁杂的事务中跳出来,用望远镜对班级进行全景观察,进而认真分析,及时调整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把班级限定在预定的轨道,朝着既定的目标健康发展。“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句话我们再熟悉不过。揣上一架望远镜,会使你轻松明确地实现班级目标可持续发展。

面对繁杂的班级工作,老班,请怀揣三“灵”镜进班。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734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贸市场监督管理,规范交易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有固定场地和相应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对各类农副产品和食品实行集中、公开交易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场所。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横琴新区管委会、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制定促进农贸市场发展的措施,鼓励、引导农贸市场逐步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农贸市场功能,提高农贸市场整体服务水平。

第五条各区人民政府按属地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

市、区人民政府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行业管理,制定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建设基本标准和升级改造基本标准,指导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开展对农贸市场的年度考核,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登记、交易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农业、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开展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确定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应当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商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第八条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划给予复建或者就近重建。

第九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禁止不正当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农贸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和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可以依法成立行业协会。

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促进行业诚信经营。

第二章开办和经营

第十一条公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境外投资者,均可申请开办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进行农贸市场摊位、店铺的招商招租和开业。

第十二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相应的场地、设施。

(二)必要的交通、卫生、环境保护等条件。

(三)入场交易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实行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分离制度。

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或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商事登记或签订委托合同后三十日内到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农贸市场配套设施建设、维护经营秩序、保障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按照公益的原则,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法律、法规规定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办公场所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配备的服务管理人员,应当佩戴标志上岗。

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显眼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公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名称、管理人员分工、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公示经营者证照情况、违法违章记录、农贸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制度、农副产品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等与交易有关的事项。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在农贸市场内设立投诉受理点,公布消费者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第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市场摊位设置和入场经营商品进行划行归市,并在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经营场地。

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应当划出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百分之五的专用区域,用于农民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政府投资建设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农民自产自销区域不少于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的百分之十。

有活禽入场经营的农贸市场应当按规定设立相对独立鲜活家禽经营区域,并建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未实行集中屠宰地区的农贸市场,还应当修建专门的活禽屠宰室,实行封闭式屠宰加工。

第二十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农副产品和食品入场和溯源制度,履行农副产品和食品的安全责任,发现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查明产品来源和产地。

第二十一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与入场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除外),就场地安排、“门前三包”、收费标准、场内秩序、经营规范、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消防卫生等方面作出约定。

(二)对入场经营的农副产品进行查验,发现入场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扰乱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

(三)查验入场经营者营业执照、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四)指导、督促入场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

(五)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等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并督促入场经营者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检测器具。

(六)配合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七)执行相关服务行业配套设施要求。

(八)遵守农贸市场年度考核和农贸市场统计制度。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实行入场经营者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量的专业保洁人员,并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监督员。

第二十三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组织督促做好各责任包干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摊位(店面)清洁卫生,经营工具摆放整齐,无乱挂乱吊、无乱堆乱放、无积水外溢、无散落垃圾、无摊(店)外经营。

第二十四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管理公司应当明确入场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发现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为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供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发现入场经营者有违法经营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对督促不改的应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范围,禁止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和终止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布局设计图设立档铺,禁止随意摆摊设点。

第二十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对入场经营者和消费者违法设立收费项目。需要调整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应与入场经营者进行协商,提前三十日告知,并在协议中约定。

农贸市场开办者向入场经营者收取场地、设施租金或者其他服务性费用的,不得超过价格管理部门规定的指导标准。

第三章入场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入场经营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开业、变更、停业、歇业申请。

(二)对核准的农贸市场名称享有与农贸市场开办者约定的使用权。

(三)根据核准的经营方式依法自主经营。

(四)拒绝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之外的收费和各种形式摊派。

(五)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外,入场经营者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入场经营者应当与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入场经营书面合同,遵守农贸市场公约和经营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地明显处悬挂营业执照,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还应同时悬挂相应的许可证,不得在农贸市场统一划定的经营场地之外摆摊设点。

第三十二条入场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或者许可证,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

第三十三条入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商品进货查验制度、进销台帐制度,索取商品质量合格证明;购进并销售持许可证件生产商品的,应当向供货方索取查验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农民在农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除外。

第三十四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价格管理规定,经营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

入场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补足数量等正当要求,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或者拒绝。

第三十五条入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和执行农贸市场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一)入场经营者初次与供货单位交易时,应当查验其主体资格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入场经营者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质量合格证明:畜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类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肉类的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等应当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其他产品的合法证明文件。

(二)应当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悬挂、张贴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畜禽及肉品经营者应当每日对经营场所实施清洁消毒,并在农贸市场开办者组织下实施每月清空家禽休市消毒制度;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应当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应当分别由专人负责。

(三)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当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当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当分开存放,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健康合格证明。

第三十六条入场经营者禁止销售下列物品:

(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证明、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伪造或冒用优质商品、认证产品、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二)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农副产品和依法应当标识而未标识的农副产品。

(三)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产品,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四)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规范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食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七条入场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检定或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以及人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

(二)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

(三)商住混合或者人与畜禽混合居住、搭建住人夹层或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他夹层。

(四)强买强卖,骗买骗卖,欺行霸市。

(五)垄断货源,哄抬价格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

(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建设管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实施前规划不明确但具有农贸市场用途的市场,经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明确为农贸市场的,纳入农贸市场管理。

通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授权签订的产权转让合同已取得农贸市场产权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原有用途;已改变的,应当限期恢复;拒不恢复的,依照本办法查处。

第三十九条市、区人民政府在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造时,应当将农贸市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符合条件的中标者投资建设或实行配建制。

配建制具体实施办法由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组织制定。

第四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的,应当符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和相关建设规范要求。

本办法实施前已设立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基本标准进行改造和完善。市、区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给予扶持。

第四十一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应当配套建设停车场、公共卫生设施等项目,并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

第四十二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用途,禁止分割转让。擅自将农贸市场改变用途或分割转让的,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四十三条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中止或终止经营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六十日内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无法确定的,农贸市场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临时管理,直至重新确定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为止,由此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农贸市场开办者承担。

第四十四条农贸市场合并、迁移、分立、撤销、关闭或者变更重要事项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通知入场经营者,没有约定的,应当在六十日前通知入场经营者,同时向社会公告,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或者变更登记。

第四十五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达标的,应当将考核结果通报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年度考核结果开展相应执法监管活动。

农贸市场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商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将该农贸市场列为挂牌督办单位,并向社会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商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农贸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第四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行商事登记,向符合条件的经营者核发营业执照,对其经营范围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

第四十八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农副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蔬菜、水果等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等。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对禽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查验禽畜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进行定期清洁消毒。

第四十九条海洋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对水产品的药物残留进行检测。

第五十条公安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依法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第五十一条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照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进行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依法对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二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发展和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按规定进行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依法对未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而擅自开业的农贸市场进行查处。

第五十三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红线范围外的乱摆卖、乱张贴、非机动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管理,依照相关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查和验收,依法查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第五十六条价格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入场经营者销售产品明码标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第五十七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文明创建、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

第五十八条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相关监督管理和抽查检验结果,并根据各自职责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落实本办法的各项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取得商事登记而擅自经营农贸市场的,或提交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商事登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六十条违反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二、六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三、四项规定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违反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二条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入场经营者无照经营行为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六十三条违反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六条违反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未按规定通知入场经营者或向社会公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农贸市场内一个季度连续三次发现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视其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农贸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由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税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从事农贸市场投资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公司,是指农贸市场开办者依法设立或委托,行使农贸市场经营服务管理职权,承担相应责任义务,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入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七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2月24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289 字

+ 加入清单

第八十四条 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获得境外制药厂商所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的上市许可;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但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认该药品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批准进口。

申请进口的药品,其生产应当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中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第八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注册,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第八十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并通知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组织对3个生产批号的样品进行注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药品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组织对其研制和生产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样品。

第八十七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收到资料和样品后,应当在5日内组织进行注册检验。

第八十八条 承担进口药品注册检验的药品检验所在收到资料、样品和有关标准物质后,应当在60日内完成注册检验并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报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特殊药品和疫苗类制品的样品检验和药品标准复核应当在90日内完成。

第八十九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接到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已经复核的进口药品标准后,应当在2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再复核。

第九十条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完成进口药品注册检验后,应当将复核的药品标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和复核意见送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并抄送申请人。

第九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二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依据技术审评意见和样品检验结果等,形成综合意见,连同相关资料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第八十一条,发给《药物临床试验批件》;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三条 临床试验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三章及有关要求进行试验。

临床试验结束后,申请人应当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照规定报送临床试验资料及其他变更和补充的资料,并详细说明依据和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十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药学、医学及其他技术人员对报送的临床试验等资料进行全面审评,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并说明理由。

同第八十一条规定。符合规定的,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制药厂商申请注册的药品,参照进口药品注册申请的程序办理,符合要求的,发给《医药产品注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九十五条 申请进口药品制剂,必须提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用于生产该制剂的原料药和辅料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原料药和辅料尚未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应当报送有关生产工艺、质量指标和检验方法等规范的研究资料。

第九十六条 进口药品分包装,是指药品已在境外完成最终制剂生产过程,在境内由大包装规格改为小包装规格,或者对已完成内包装的药品进行外包装、放置说明书、粘贴标签等。

第九十七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该药品已经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二)该药品应当是中国境内尚未生产的品种,或者虽有生产但是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品种;

(三)同一制药厂商的同一品种应当由一个药品生产企业分包装,分包装的期限不得超过《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

(四)除片剂、胶囊外,分包装的其他剂型应当已在境外完成内包装;

(五)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裸片、胶囊申请在国内分包装的,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应当持有与分包装的剂型相一致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六)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应当在该药品《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届满1年之前提出。

第九十八条 境外制药厂商应当与境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并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

第九十九条 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的,应当由接受分包装的药品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由委托方填写的《药品补充申请表》,报送有关资料和样品。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同第五十一条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第一百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和药品批准文号;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零一条 进口分包装的药品应当执行进口药品注册标准。

第一百零二条 进口分包装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必须与进口药品的说明书和标签一致,并且应当标注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和分包装药品生产企业的名称。

第一百零三条 境外大包装制剂的进口检验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包装后产品的检验与进口检验执行同一药品标准。

第一百零四条 提供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应当对分包装后药品的质量负责。分包装后的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以撤销分包装药品的批准文号,必要时可以依照《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撤销该药品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合同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办法,全文共 565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提高经济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 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合同等。

第三条 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任何合同均需执照合同评审程序评审批准后,方可订立。

第四条 凡属于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第五条 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推行委托代理许可证制度。签订经济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方可签订,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和权限内签订合同,不得超过代理权限,不得与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无法人授权委托,任何人无权签订合同。

第六条 责任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对方的主 办人是否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和有效期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合同签订时,应保存有关资料。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集团公司合约部是全集团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制订全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参加重合同、守信用评比及年审工作;

4、组织和参与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接的重大、重要工程中有关合同条款的审议工作及合同的评审、洽谈、签约工作;

5、组织、协调两制建设,负责标价分离和工程项目施工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

6、组织合同管理工作的同业务竞赛;

7、负责修订和完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公司制订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8、监督、检查各公司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9、负责组织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取证和持证上岗;

10、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咨询和处理;

11、负责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接工程的合同的台帐和归档工作;

12、负责集团公司ISO9000标准中关于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的编写和修订工作;

13、负责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集团公司内有关示范文本的编制和推广使用工作。

第八条 公司合约部在总经济师领导下开展工作,配备取得经济合同管理员证书的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公司合约部的职能除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合约部对公司的职能要求外,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加内容。在确定职责时特别要注意:

1、公司要加强对合同谈判、评审、签约三个环节的授权委托管理,以免造成合同签约权的失控;

2、对各类经济合同都要制订严格的工作程序,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法制观念,运用法律,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项目经理部设合同副经理,负责合约履行的管理和办理合约相关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学习所在工程项目的各类合同并熟悉内容,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2、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合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组织或协调各类分包、劳务、物资采购、设备租赁等合同的洽谈、签订工作;

3、负责所在项目所有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收集、记录、整理和保存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函件,办理工程变更和签证,并及时报公司合约部;

4、收集、整理索赔资料,提供索赔依据,书写索赔报告;

5、监督所在项目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或合同合约部报告,按要求向公司合约部统计、汇总、上报各种合同履行情况;

6、负责项目预(结)算管理工作,指导项目预算员和兼职合约管理员的工作;

7、工程峻工后,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为企业改进合约管理积累资料。

第十条 各分公司应有分管领导和分管部门,设专职人员负责合约管理工作。

第三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 合同洽谈前,合约部门必须对当事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属投标中标的项目,要部分审查业主招标文件、我方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件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根据经营的策略和意图制订谈判原则和方案,与对方进行谈判。

第十二条 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及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按评审程序重新进行评审。合同谈判人员负责向合同执行单位书面交底。

第十三条 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合约部门负责起草文本,法律事务人员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按程序评审,由总经济师签字后,报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

对于大型建设工程及有关影响的重点工程、特殊工程还应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总师、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会议,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讨论和审查。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全过程。

第十五条 合同按照分级归口的原则签订、管理。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自经营的范围内签订合同,由本单位合约部进行管理,并接受集团公司合约部的监督和检查;

2、各单位以集团公司名义的各类施工合同,原则上按下列规定执行:

(1)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施工合同,由集团公司授权,在本单位总经济师、主管领导审核管理下,自行组织签订,合同副本报集团公司合约部备案;

(2)合同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施工合同、总承包施工合同及有重大影响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集团公司合约部组织洽谈、评审、签约,合同副本留存合约部,正本由实施单位的合约部保存。

3、总部机关、各办事处承接的工程由集团公司合约部组织评审、洽谈、签约以及实施履约管理,合同副本留存集团公司合约部,正本由实施单位的合约部保存;

第十六条 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应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当地主管部门推荐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十七条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印模需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部门及集团公司合约部备案。

合同专用章由合约部专人保管,无领导书面授权同意,不得私自使用合同专用章。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结算部门、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拨款手续。

第十八条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的,由合约部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经批准后才能签订。

第四章 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

第十九条 劳务(专业)分包队伍的选定,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程序》和招标的程序进行。参与招(议)标的劳务(专业)分包队伍的营业执照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就与所承担的工程相适应。

第二十条 劳务(专业)分包队伍的招(议)标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合约管理部门对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进行审查。

第二十一条 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由项目经理部与其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劳务作业层施工合同》,地方主管部门有标准文本的采用地方政府颁布的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标准文本的采用集团公司发()第X号文颁布的样本。

第二十二条 在签订合同前,劳务分包队伍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集团公司外部劳务队伍资格证书;

3、中标通知书。

第五章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三条 建筑材料、设备购销工作按集团公司总部《物资控制程序》和各单位采购程序进行。

第二十四条 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权限、招标方式、采购范围、采购频次、采购程序按集团公司工字()第X号文关于《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工作由各单位物资部门按程序要求组织实施,合同副本报本单位合约部门留存。

第二十六条 物资采购合同文本采用集团公司发字()第X号文颁布的样本。

第六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条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确保信誉。

第二十八条 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在收到对方的信函、文书或电报后,应及时审阅并制定对策,项目合约副经理或经办人员应及时、积极地收集、整理、保存资料并上报合约管理部门做好备案工作,为索赔做好基础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合约管理部门要定期地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给予解释、解决,对经常出现的问题加以研究、剖析,以期在以后签订的合同中改进。

第三十条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 违约)报告;由于对方责任,我方权益受损时,签约单位经办人及合同管理部门均有责任认真收集证据并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 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答疑、举证或反诉,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教育督促全体人员严格按合同进行工作,应随时检查、记录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发生的问题,定期上报合约管理部门,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对策,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三十二条 对合同本身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报上级合约部门,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可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均不成时,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帐,并及时报合约管理部门。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三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受法律约束,我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确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约签订人或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单位领导核准后, 再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并办理 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发放的范围相同。

第三十四条 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我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中止与恢复都必须通知上级合约部门。

第三十五条 对于合同的终止(合同未履行完,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资料则合约部移交档案室保存。

第八章 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类合同统一归由合约部进行管理。合约部应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定期检查考核。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信函、电报、传真、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企业经济活动的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档保存。

第三十八条 无论是我方准备,还是获知对方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合同履行单位均要书面报告合约部门,会同经营、法律部门共同研究诉讼或应诉方案。

第三十九条 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且交合约部留存,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由合约部负责编号受控分发。除合约部外,其 他部门复印合同必须事先征得合约部同意,由合约部统一编号受控,并加盖合同管理部门印章。所有合同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第四十条 对于合同履行和峻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单位应向合约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合约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峻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送交档案室存档保存。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将合同统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报送集团公司合约部。

第九章 责任与奖惩

第四十二条 合同洽谈、签订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遵纪守法,严禁借工作之便收受贿赂、假公济私,不准采取胁迫、欺诈、诱惑等不法手段洽谈或签订合同,严禁签订违法合同、无效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和执行后不利于本企业的合同。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检举、揭发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负责保密。

第四十四条 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合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有特殊贡献的,在重合同、守信誉企业评比中被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选为优秀经济合同管理员的,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四十五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根据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经济直至法律责任。

1、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违反本管理办法,玩忽职守,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2、 未经授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不依规定程序滥签合同、签订无效合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单位、部门或个人失职,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

4、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索贿受贿、循私舞弊,致使国家和本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的。

第十章 其 他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子公司、设计院制订的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直营区域公司制订的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合约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外贸业务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外贸,销售,全文共 640 字

+ 加入清单

一、外贸业务员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借接来的订单或通过其他渠道自费开发的订单,一律按实际销售回款进行提成。

二、报价统一由董事长制定报价单,若有新款没有报价单时,应先报董事长核定价格之后再报,若确实有特殊情况,则外贸人员应在报完价后汇报董事长。

三、提成比例采取浮动制原则,销售合同款100万人民币以下(含),按1%提;100万—300万,按1.5%提;300万—500万,按2%提;500万—1000万,按2.5%提;1000万以上按3%提,并且公司另行额外奖励。提成的发放以货款回收后三个月内予以兑付。

四、公司领导开发的客源及其他业务员并非关联中介所获得的客户下单,交由业务员跟单时,业务员享有比例提成,提成比例为0.5%。

五、订单/合同在执行中,非业务员因素造成的损失,业务员不承担任何比例赔偿责任,因业务员操作失误和工作不到位造成的损失,依失误大小和关联程度进行赔偿,原则上不高于业务员年度提成累计总额的80%。

六、如果客户要求寄样品,可以在向董事长申请后不要客户付样品费和快递费。

七、工资发放条例:外贸业务员工资1200元保底基数,每个业务员的考核基数是6万人民币/季,三个月内销售额不能达到6万人民币的,公司考虑将其换岗位。

八、货款回收条例:资金流转是公司的命脉,货款回收关系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转,业务员应该负起对所做订单的销售回款的催收责任,国际业务订单订的付款方式必须严格按照30%的预付款,余款在拿到提单传真给客户后付清。需特殊处理的客户,必须由董事长批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环保,全文共 3845 字

+ 加入清单

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环保工作的影响变化

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带来什么影响和变化?那么,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新《环境保护法》对经济发展及环保工作的影响和变化,内容仅供参考。

影响和变化一:违法排污“屡查屡犯”将“天价”买单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新环保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新环保法第六十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对于违法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保部门可以处罚,但通常只能处罚一次且罚款数额低于治理成本;对于排污严重的,由环保部门或者政府责令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业关闭。这样,一些企业宁可受罚也不愿治理,即使治理也要尽量拖延时间,违法排污成本太低,“屡查屡犯”现象难以杜绝。针对这一顽疾,新法按照违法排污造成的损害,规定按日连续罚,只要不改正,罚单每天增。新法取消了“限期治理”这一说,只要超标排污,企业要么限制生产不排放,要么关门整改。

影响和变化二:特定环境违法行为可被行政拘留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

按照老的环保法,这四类违法行为可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通常就是被责令改正,最多就是罚款。例如,很多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时“嫌麻烦”,“先上车后补票”,环保部门依法只能责令“补办手续”和“停止建设”,拒不补办才能罚款,拒不停建也很难强制执行。少数企业为逃避治理污染的责任,在隐蔽处设暗管排污,即使被发现了也就是罚款与责令整改。新法显著强化了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与守法排污制度,相关违法企业的负责人将不仅付出经济代价,而且可能付出人身自由代价。新环保法生效后,环保部门将针对某些环境危害大的建设项目与偷排行为“动真格”。

影响和变化三:严重污染环境者将被追究刑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新环保法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环保法第六十九条

我国《刑法》规定了“污染环境罪”的罪名,入罪要件是“严重污染环境”。新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违法行为人是否“严重污染环境”,既可以通过后果认定,又可以以违法行为的性质予以认定。后者主要包括: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倾倒、处置有毒物质或者虽然不在环境敏感区域、但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违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非法超标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毒害污染物3倍以上;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

影响和变化四:环境信息公开打造“阳光”环保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新环保法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国家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及其他重大环境信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 ——新环保法第五十四条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新法特别强调环境信息公开,其目的就是加强公众监督,鼓励先进,鞭挞落后,使破坏环境的行为无处可藏,促进有关部门依法严管。

影响和变化五: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部门显著加重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新环保法第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

(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

(五)违反本法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设施、设备的;

(六)篡改、伪造或者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

(七)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

(八)将征收的排污费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新环保法第六十八条

新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为此,新法具体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主要包括:组织主要污染物减排、鼓励和支持积极治污、责令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停业关闭、统筹城乡建设污水垃圾处理场、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公共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安排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环保;落实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新法规定,环保等有关政府部门必须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不履行或者消极履行的,对责任人予以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引咎辞职。

新法之前,法定的政府责任比较原则,对政府及其部门追责的要件一般包括“造成严重后果”。新法将各级政府的环保责任具体化,并将追责适用扩大到“不计是否产生严重后果”,即:只要不作为或者消极履责就要追责。因此,新法在显著提高违法排污成本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政府与有关部门不履责的“违法成本”。

相关阅读

新《环保法》的突破

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创新的新方向,更体现了我国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和信心,在三个领域内有重点突破:

突破一:推动建立符合环境承载能力的绿色发展模式。新《环保法》要求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制定经济政策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对未完成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实行环评限批,分阶段、有步骤地改善环境质量等。这些规定将成为推行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基于环境承载能力的发展模式,促进中国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依据。

突破二:推动多元共治、联防联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新《环保法》在推进环境治理现代化方面迈出了新步伐,它改变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方式,体现了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公民进行违法举报,社会组织依法参与,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新《环保法》规定,国家建立跨区联合防治协调机制,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国家机关优先绿色采购;国家建立环境与公众健康制度;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同时明确公民享有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和保护公民举报环境违法,拓展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范围。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环保监管职权是一把“双刃剑”,新《环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环保部门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可以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针对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设计了罚款的按日连续计罚规则,违法者受到处罚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并且没有上限额度;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它也规定了对环保部门自身的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履职缺位和不到位、虚报慌报瞒报污染情况、违规审批、包庇违法、发现或接到举报违法未及时查处、违法查封扣押,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依法公开政府环境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降级、撤职、开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15 字

+ 加入清单

一、政治坚定。对党忠诚,听从指挥,热爱祖国,忠于宪法。

二、勤政为民。热爱人民,甘当公仆,忠于职守,业精技强。

三、依法行政。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清正廉明。艰苦奋斗,克已奉公,防腐拒贿,不徇私情。

五、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六、严守纪律。服从领导,执行命令,遵守制度,保守秘密。

七、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八、品行端正。着装整齐,举止端庄,言行一致,忠诚守信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安全管理最新办法范文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7544 字

+ 加入清单

一、班组安全生产目标

班组的根本任务是安全、文明、优质、高效地完成生产、施和试验任务。班组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安全目标管理。班组安全生产目标主要有:

(1)不发生人身未遂或轻伤及以上事故;

(2)不发生人员责任造成的设备异常及以上事故。

上述安全目标的实现,需要班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开展经常性、多样化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需要充分发挥班组党、工、团组织和安全员在班组安全工作中的作用;需要班组每一个成员自觉遵章守纪,确保不发生违章、不发生差错,努力做到“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

二、班组安全工作内容

班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同样应实行“三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班组安全工作主要内容有: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试验和轮换制度),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和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2)坚持不懈地开展违章工作,杜绝违章情况的发生。

(3)贯彻执行“二措”(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计划。

(4)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5)做好安全例行工作。

(6)做好劳动防护和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7)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查处不安全情况。

(8)实行安全奖惩制度。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帐和记录。

三、班组成员的安全职责

(一)班组长

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班组长是安全管理的一线指挥员,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大量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班组长来完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班组安全生产的目标管理;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和措施;

(3)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4)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主持每天的班前会和班后会,及时总结和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经常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生产场所的完全情况,确保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6)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工作的人员接受安全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工作;

(8)负责作业前的安全作业条件的检查与落实,对危险作业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生产,收工时及时整理作业场所;

(9)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0)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支持安全员正确履行职责,为安全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1)组织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等。

可以这样说,班组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窗口,而班组安全工作的好坏,起关键作用的是班组长。他们的安全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班组安全管理的成败和安全生产的好坏。因此,要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必须从班组长抓起,从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抓起。对班组长的选拔和培养,要挑选那些政治坚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受本职工作,有一定生产经验的职工担任班组长。班组长应熟悉安全工作规程、现场技术规程,熟悉本企业和车间(工场、工区、队)制定的事故、障碍、异常调查规定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本班组分工管辖的设备的结构原理和系统的图纸、技术资料、工作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及时掌握本班组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存在的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掌握本班组分工管辖的设备系统和工作的安全特点和特殊安全要求,掌握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目标、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安全工作要点和安全技术、反事故技术措施,掌握班组内人员的思想动态、技术业务能力和特点、安全意识水平和对安全生产的态度,掌握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本班组外来人员(包括临时工、外协工、民工、实习生等)的情况及其安全管理要求等等。

(二)班组技术员

现代化生产的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许多安全技术知识,因此必须充分发挥技术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班组技术员岗位安全职责,体现了班组技术员为实现安全生产必须把好安全技术关的特点和要求,具体内容是: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3)负责一般工作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交底工作,并督促检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本班组生产施工场所的安全检查和工作前安全工作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三)班组安全员

班组应设安全员,可以专职,亦可兼职。班组安全员是班组长的参谋和助手,在班组领导下协助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经验的老师傅担任或班组长兼任,其具体职责是:

(1)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规定和措施;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和文明生产,有仅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措施及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协助班组长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做好安全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资料;

(7)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8)参加本班组事故调查分析;

(四)班组工人

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归根结底是广大职工自己的事故。只有使全体职工都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并能自觉地参与管理,才能堵塞发生事故的漏洞,确保安全工作的落实。班组工人岗位安全职责具体规定了工人的安全生产内容和要求,是动员工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搞好安全工作的行为准则。其具体内容是: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规定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认真进行检查。

(3)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4)工作项目作业前,认真接受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5)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对本岗位或被分配的工作内容应遵章作业,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理作业场所。

(6)作业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乱动。

(7)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8)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生产任务,有权拒绝施工生产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9)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的监督与指导。

(10)发生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班组安全责任制的建立,是为了使班组每个成员都明确各自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章办事,互相监督,从不同角度做好工作,确保安全,杜绝事故。

四、班组安全教育

人是生产的主体,是物的支配者,而人的行为又受到人的思想所支配。如果人的思想问题解决不好,素质得不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不可能抓好。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要通过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教育;本系统本企业的规章制度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法规、思想政治教育和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教育等。班组应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本班组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教育内容,使教育的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

采用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是使安全教育收到实效的重要保证。要力争摒弃那种空洞无物、呆板无趣的方法,应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如请安全工作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剖析事故案例;观看反映安全生产的电影、电视或开展评比竞赛等。这些方式方法,生动直观形象、富有感染力,使安全教育如同春风化雨,深入人心,易于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班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的形式和方法有岗位培训、班前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活动月、运行班组的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安全检查、安全分析、安全竞赛、事故分析会、家访谈心,做个别人的思想工作、标语黑板报、警告牌及发动职工家属共同做好安全教育等。

五、班组安全的例行工作

(一)岗位培训

岗位培训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在新工人入厂工作前,班组必须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第三级教育,即班组级教育。岗位培训的内容是:

(1)本班组安全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作业范围;

(2)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本班组作业环境,事故多发地点及危险场所;

(4)讲解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工作注意事项;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岗位教育一般由班组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予以协助,时间一般为1~2天。岗位安全培训要讲求实效,不能走过场。培训后必须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应填写好“三级教育卡片”备查。新工人正式上岗前,应由车间或班组安排当面认师,实行“以老带新”、“师徒包教包学”,要讲清师徒关系中各自应负的安全责任,提出对新工人遵守操作规程的要求。新工人只有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操作规程学习及学会实际操作并考试合格后,才许上岗独立操作。

(二)班前会和班后会

第天作业前必须坚持开好班前会(或叫站班会),做到“三查”(查衣着、查安全用具、查精神状态),进行“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结合当班工作任务、工作特殊环境,做好安全措施准备,讲解安全注意事项。

下班后应开班后安全小结会即班后会,做好“三评”(评任务完成情况、评工作中安全情况、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找出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班前班后由班组长主持讲解,班组技术员、安全员协肋配合。

(三)安全日活动

班组必须坚持每周一次两小时左右安全日活动制度。班组安全日活动要内容充实、联系实际、形式多样、讲求实效,要做好记录,切忌流于形式。每次活动均应有所侧重、有所针对、有所收获。班组安全日活动主要是对本班组每周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以便改进工作,同时布置下周安全工作。活动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如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班组成员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文件和会议精神,事故通报及安全生产知识;交流班组成员之间、成员与领导之间、班组之间的安全工作情况;交流对班组安全生产的看法,“三不伤害”和反违章活动的经验与体会,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的经验等等;评议本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习惯性违章在本班组中的各种表现,本班组和其他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分析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检查班组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设备和系统存在的隐患和消缺情况,二票三制执行情况,安全工器具完好情况,现场安全设施和工作现场安全措施完善情况,有无违章情况;表场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对违章人员提出批评教育和处罚;发动班组成员为安全工作献计献策,收集他们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四)安全月活动

每年四月份定为安全活动月,4月1日至4月15日作为安全月活动的活动时间。班组应根据本单位的部署,结合班组实际,认真组织本班组的安全月活动。通过安全月活动对班组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深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检查和总结,找出问题,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工作。安全月活动应有书面计划,活动结束后半个月之内应写出书面总结。安全月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班组制订的安全规章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检查,修订不合适部分;对班组管辖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找出隐患和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对班组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顾,从中吸取教训;对本班组发生的违章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评议,补充本班组的《班组常见的习惯生违章事例》;对本班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进一步落实保证措施。

(五)运行班组的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

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是运行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的有效方法,对提高处理突发性事故的能力,帮助很大。运行班组都应针对电力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做好事故预想,组织反事故演习。事故预想每人每月至少做一次,反事故演习由企业统一组织。反事故演习预先要制订方案,演习过程中必须保证人身和运行设备的安全,演习结束应对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进行评议和评价,并写出书面总结。

(六)安全检查

班组安全检查对安全工作的促进很大。通过经常性和规范性的安全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险情”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有效地防范和整改,化险为夷;可以及时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实现。班组安全检查形式较多,按检查人员划分有自检(自我检查)、互检(互相检查)、专检(专人检查);按检查内容划分有普通性检查、专业性检查;按时间划分有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三检制”(指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检查)等。

班组常用的安全检查形式有:

1.安全监护制

根据本班组作业实际和特点。建立健全互相监护检查制度。例如二人以上同时作业,应实行“大技工负责制”,不允许一人单独作业。多人同时作业时,指定专人监护和监督检查。

2.定期检查制

定期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可结合安全日活动进行,并作为安全活动日的内容之一。由班组长组织安全员、技术员及有关人员对班组安全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及违章行为。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人、物、环境。具体地说,一是检查人的安全思想是否牢固,安全管理有否薄弱环节,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完善,作业人员的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作业指导书及工艺等要求;二是检查物,即机具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是否存在缺陷及不完善的情况;三是检查周围环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地下、地面、空中的环境,对作业是否要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3.危险确认制

危险确认制,就是针对本班组作业中的危险项目、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研究和制订相应的对策,使人人确认和知晓,以便在作业中进行重点检查、重点防范,达到趋夷避险、安全生产的目的。

4.“三检制”

班前检查,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工人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对现场和机械器具等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清除作业环境中的事故“隐患”。班中检查,主要是为落实安全作业措施,及时制止或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消灭事故苗子。班后检查主要是清理作业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不留隐患。

(七)安全分析

班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分析不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安全分析应有记录。

(八)事故分析会

事故分析会主要是通过对事故的分析讨论,吸取经验教训,引起对这类事故的警觉,变他人的失误为共同的教训,举一反三,亡羊补牢。对事故的分析一定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使职工从血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受到启迪。

六、班组安全的竞赛活动

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都具有上进心强、思想活跃等鲜明的特点,安全竞赛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好学上进、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安全竞赛活动的内容很多,如安全知识竞赛、百日无事故竞赛、安全操作技术表演赛、安全演讲赛等。

安全知识竞赛,可以把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规章制度等编成常识性的问答或分析判断题,组织大家复习,然后选出代表队、登台竞赛。通过必答、共答和图上作业的方式,评选出优胜者。这种竞赛,台上答题,台下助威,评出名次,决出优胜者,形式新颖活泼,能培养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的兴趣和集体荣誉感。另外还可出考卷,职工参赛,根据评分高低或通过抽签方式,评出优胜者。

开展百日无事故竞赛,由于目标明确,组织严密,赏罚分明,措施具体,因而能够把全体职工动员起来,为实现即定目标而努力奋斗。但结束时一定要认真评比,奖励先进,鞭策后进,防止出现虎头蛇尾、“半截子工程”。

安全操作技术表演赛,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有效方式。表演赛可以班内,亦可班际间或企业内外进行,能够动员全体职工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技术知识。

七、班组安全的奖惩制度

班组安全奖惩制度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很有效的方法。通过安全奖惩,尤其是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调动全体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行奖惩公开化,对促进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作用更大。奖惩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一定要慎重从事,必须以事实为依据,秉公执法,奖惩严明,使大家心服口服,心情舒畅,从而更加努力地工作,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

八、班组地外人员的安全管理

班组对参加本班组工作的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和其他人员,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与正式职工等同进行安全管理。班组有权拒绝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及未经考试合格的外来人员在本班组工作。外来人员必须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才能进入作业区工作。外来人员在班组开始工作前,班组长和安全员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不允许单独工作。

九、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

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是班组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安全生产的历史记录,班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班组安全管理台帐由班组安全员负责建立和管理,要求分类合理、内容详实、记录及时、字迹工整、保管良好。班组安全管理台帐和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计划、总结;

(3)安全活动记录;

(4)安全培训与考核;

(5)违章和异常情况记录;

(6)安全工器具与特种安全设施档案;

(7)安全奖惩记录;

(8)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签字记录;

(9)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

(10)事故及安全分析记录;

(11)各种资料,主要有安全工作的规程、规定、措施、操作票、工作票、文件、事故通报、安全简报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班组安全工作的关键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班组人员不仅要了解和熟记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条文,更重要的是落实,要坚决做到,有章必循、有法必依、有纪必守、有禁必止,坚决杜绝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的倾向。只有这样,才能把安全工作搞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9:篮球裁判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969 字

+ 加入清单

一、热爱篮球事业,为提高我国篮球水平做出不断努力, 精通篮球规则和裁判方法,严格遵循竞赛规程、规则,坚持“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准确执法”的原则,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稳定、有序地进行。

二、裁判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体育事业、热爱裁判工作,接受所在单位、所在注册单位和当地体育局(地方篮协)的领导,积极做好本职工作,正确处理裁判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关系。

三、积极进取,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观念, 认真执行中国篮协所主办的各类型的比赛及全国各省市、行业体协的各项比赛管理规定。接受技术代表和裁判长的领导和管理,服从工作分配, 禁止相互攀比执裁场次等,对执裁任务不推卸、不索要,认真完成每一场执裁任务。

四、维护团结,严禁搬弄是非,传播流言蜚语和不利于裁判队伍团结及形象的言论。

五、秉公执裁,,确保公正、准确、统一、一致。对违犯体育道德的坏动作、伤人动作等违规行为,严格按规则和规定进行判罚,为运动队、运动员提供公平竞争环境。

六、如被选派执裁中国篮协主办的比赛,因故不能参加的裁判员须在比赛一周前由所在裁判员管理单位向中国篮协书面请假。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比赛的裁判员,将不再安排本年度的所有比赛的执裁任务。不请假,无故晚于规定时间到达赛区的,不予安排工作,旅差费自理。同一裁判员一年内两次在赛会制比赛中工作请假的,不再安排当年裁判工作,并在主客场赛制的联赛中酌情使用。

七、坚持原则,廉洁自律, 禁止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与运动队相关人员有私下或者非正当的接触,谢绝运动队一切宴请、馈赠物品及礼品,包括有价证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接受超标准酬金;不得无故滞留赛区或进行公费旅游。

八、严禁在赛区饮酒、打牌等活动;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参加赛区集体活动不许迟到早退,不得无故外出,外出必须向裁判长或技术代表请假,说明原因。

九、认真开好赛前联系会和赛后总结会,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对规则精神和正确执裁一致性的理解和运用。

十、处理好严格执行规则和保证比赛顺利流畅之间的关系,鼓励球队和运动员打出水平、赛出风格。

十一、坚持身体锻炼,时刻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注意个人的形象气质,在特定的场合穿着得体的服装;工作时精神饱满、仪表端正、服装整洁。根据不同比赛的要求,配戴相应等级裁判胸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2237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项:工作职责

一、全体销售人员必须遵循GB/T19001:20xx和GB/T24001:1996质量、环境管理体系。

二、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销售策略,遵守公司的销售规定和政策。

三、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在外代表公司。着装应整洁得体,符合工作需要。

四、熟知公司产品的品种、性能和施工方法,坚定“真帝”漆就是真的好漆的信念,能解决一般的产品施工问题。

五、销售人员对市场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预测能力,准确反馈市场信息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严格执行销售部门的考勤制度和例会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次旷工的销售人员,扣罚一个月保底工资。

七、专卖店和形象店积分卡管理要到位,要求细心打出每一分的合格性和严肃性,管理好每季度的奖金。

八、销售合同采用公司统一文本,合同必须是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方才有效。销售人员不得私自与客户签订合同,由此给公司或客户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销售人员承担。

九、协调公司与客户之间出现的问题,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十、积极响应公司出台的促销政策,及时将公司的新政策传达给客户,新政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公司签章方才有效。由于销售人员误传、错传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签署的销售合同正本由办公室存档。

十二、销售人员应严格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根据客户的实际销售能力确定铺货量,杜绝客户利用在公司开展促销活动期间大量进货。

十三、开发新客户,销售人员应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如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公司资金是否周转正常等。并将相关资料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确定是否与该客户合作。

十四、对于有现货的订货,销售人员填写《定单确认表》,交财务办理相关发货手续。对于没有现货的特殊订单,销售人员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评审沟通是否有供货能力,确认可供货后再与客户签订合同。

十五、所有赊欠的票据,必须有对方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和收货人签名,交财务保管,否则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十六、销售人员收回销货款应在48小时内交回公司,不得贪污、扣留、挪用销

货款,一经发现,对当事人按贪污、扣留、挪用销货款金额的两倍处罚。因有特殊情况,应向销售经理请示。

十七、销售人员有责任督促客户按合同规定期限结算货款,结款以先结时间长

的款项为原则,禁止结新帐压老帐,并且做到结算的票款金额一致。十八、财务与销售人员每三个月核查一次客户,对于往来出现异常的客户限期

一个月进行清理。未清理完毕的,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销售经理,并且积极配合公司收集法律解决所需要的证据,在确认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销售人员按无法收回款项金额的5%予以赔偿。因销售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无法收回,销售人员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

十九、客户如需退货,销售人员需报销售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

二十、客户的退货,销售人员必须于当日入库,如因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入库的,最迟于第二天上午9:00前入库。

二十一、正式销售员每月报销公共汽车月票40元,手机通话费150元,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

二十二、有关用餐、赠送礼品、回扣、价格下浮,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十三、无特殊情况,不按时填交公司规定的相关报表者,每次扣罚工资20元。

二十四、因销售人员个人行为造成市场混乱的(争户、抢户),对当事人处100元以上罚款。

二十五、浪费公司样品、工具、资料或其它材料的,按实际价值的1~5倍处罚。

二十六、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其它产品,按损坏公司形象处理,处20xx元罚款,以示警告。

二十七、保守商业秘密,管理好客户资料,杜绝客户外流。

以上条款在处罚过程中若出现重叠,以累计扣罚,当月不足扣罚金额部分结转至下月。

第二项:薪资、提成规定

薪资结构:保底工资+月效益提成+年终奖励

一、新销售员,试用期三个月,月保底工资1000元,试用期内无销售任务,无提成。表现优秀者可一个月转正,按正式销售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正式销售员,月保底工资1200元,销售资历满5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

1400元,销售资历满20xx年的销售员月保底工资20xx元。

三、销售任务:月销售回款额2万元,超出部分按以下比例提成:(奖给、返点、回扣给客户的金额不记提成)

2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2.5%

10万元~20万元(含20万元):2.8%

20万元以上:3%

四、销售员新开发客户经销售经理审批后,每户累计回款额达到2万元者,每户奖励200元,该项奖励按月发放。

五、月销售回款额没有完成2万元的,按以下公式扣罚当月保底工资:

未回款部分÷2万元×50%×1200=扣罚金额

六、为避免销售人员流动而给公司造成损失,销售人员薪资一律延缓一个月发放。七、销售员严格执行客户管理评分制。

[1]每月按团队销售回款额的1‰提取奖励基金;

[2]每月评定一次;评定分数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学习一个月,学习期间不发工资;

[3]每季度评选出两名最高分者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最后一名给予200元处罚,处罚款纳入奖励基金。

[4]对于每季度评选为最后一名者,公司给予除名;

[5]年末,奖励基金余额由销售部门作为活动经费。

八、年终业绩奖励规定:月销售任务2万元纳入业绩累计额。

80万元:20xx元

90万元:4000元

100万元:7000元

110万元:9000元

120万元:20xx元

130万元:15000元

140万元:18000元

九、所有销售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起模范带头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wifi使用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097 字

+ 加入清单

为了规范公司公文处理程序,保证公文高效、安全、流畅运行,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和外来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发文处理和文档管理工作。

第一条 公文的种类

一、决定、决议类

1、对重要事项或重大活动作出安排,用“决定”。

2、对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二、通知、通报类

1、适用于批转或转发有关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属单位办理和通知有关单位了解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2、表扬批评、处分奖励、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三、报告、请示类

凡上行文均使用呈批呈阅件。其中,向上级主管和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向上级主管和部门请求批示、批准,用“请示”。

四、公函类

对外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用“函”。

五、会议纪要

记录和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以便在一定范围内贯彻与执行,用“会议纪要”。

第二条 公文的格式

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题词、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机关、附注、发送范围等部分组成。

一、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应标明发文机关和公文种类。如:公司××部关于××××的通知。

二、发文字号。

(一)发文字号包括公司、部门字号、年号、顺序号。

(二)公司级文件。

1、使用“上发”字的,仅限于由总经理起草和公司办公会确定的文件。

2、使用“上(*)发”字的,特指由某一部门主办的、涉及公司全局的或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文件可以以公司名义下发,但须由部门经理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后在“审签人”处签字确认。

3、使用“上(*)发”字的,若为几个部门联合发文,则只标明主办部门发文字号,并由主办部门经理对内容进行审核后在“审签人”出签字。如财务部和服务部联合发文,主办单位为服务部的公司级文件发文字号为:

(三)部门文件不使用公司字号,直接由部门字号、年号、顺序号组成。部门文件主要用于部门内部管理事务,以下情况不得以部门文件下发:涉及规章制度类文件;涉及公司财务制度或财务规定的制定、修改的文件,需见股份公司批文,并以公司级文件形式由总经理本人直接签发;涉及奖惩的文件;涉及其他部门的文件。

三、主题词是公文标题的简缩词,用于电脑文件的检索。如《关于春节放假的通知》主题词简写为“春节 放假 通知”。

四、公文一律加盖印章,并应注明签发人。

五、加盖印章的页面如无正文时,应在页面左上方括符说明(此页无正文)。

六、公文应注明发送范围和印数。上行文用“报送、并报、抄报”字样,下行文用“发送”;平行文用“主送、抄送”字样。轮流传看一份文件,应注明“传阅”字样。上行文一般只标识一个报送领导,如需同时报送几个上级机关或领导,可以用并报、抄报形式。有时为了使领导之间、部门之间相互了解各自对某一文件的看法、意见、态度可采用传阅方式。

七、密级公文应分别标明“秘密”字样,是否属于秘密应由发文主管单位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八、紧急公文应分别标明“特急”、“急”。

九、文件页面标准格式(附件1-1、1-2、1-3)。

第三条 行文规则

一、公司各部门之间未对有关问题协商一致时,一律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二、公司各部门可以联合行文。

三、公司所属各部门不得越级请示。

四、请示的公文一般应一文一事。

第五条 起草公文要求。

一、起草必须使用办公室统一的文件格式。

二、公文签发涉及公司全局性重要文件由总经理签批,办公室下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部门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发。如涉及其他部门,以公司级文件下发。

三、凡以“上(*)发”字号发出的公文,必须报办公室审核。审核的重点:是否需要行文,公文内容、文字表达、文种使用、格式等是否符合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各部门发出的公文由部门经理审核,报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公文用印应填写用印登记,经相关领导签批后,办公室方可办理。部门自行用印,应建立登记制度,办公室将随时不定期进行检查。

五、传递秘密公文时,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第六条 收文处理程序。

一、公文的收发、传阅登记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并随时抽查各部门执行情况(收文登记、文件编号、传阅追踪记录等)。

二、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承办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承办处理情况,填妥收文处理笺向发文部门复命。

三、公文办理完毕,主办部门应将公文处理情况和结果书面向主管领导回复。

四、各部门凡需由总经理以上领导签批的公文,一律由办公室呈报,其处理程序见“第六条 收文处理程序”。

第七条 公文立卷、销毁。

一、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上级机关来文,重要会议文件资料,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公司文件、部门文件等一切重要文件均应归档。

二、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在当年三月三十日前,将上年度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收集整理后,向办公室集中移交。

三、办公室收到各单位交来的归档文件、资料后,采取年度—组织机构—档案内容的分类编目方法,进行整理立卷。

四、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应由办公室列出清单,征求业务部门意见后,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即可销毁。对于批准销毁的文件,要指定专人(两人以上)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文件清册上签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198 字

+ 加入清单

为规范外派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外派对象

1、集团总部及各成员单位优秀管理干部;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塑性大学生;

3、业务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及其它各类管理人员。

二、外派任务

1、筹建新单位开业与经营;

2、组建培养一支属地化优秀员工团队;

3、聚集品牌商品、开发新项目、倡导星级服务和现代管理理念,实现利润最大化;

4、创建具有友谊特色的优秀企业。

三、外派纪律

1、必须贯彻落实集团的经营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必须把集团利益放在首位,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体现出友谊人的奉献精神与优良品质;

3、必须服从领导,执行决定,严格执行集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显示出友谊集团的严明纪律;

4、必须忠于职守,和谐团结,展现出友谊集团的团队精神。

四、外派管理

1、集团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集团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各经营单位派出、轮换的人员需经各单位总经理批准,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2、外派人员由派往单位负责管理,安排日常工作及生活,并实施有效地监督检查。并拥有外派人员提职、降职或处分的建议权。集团中层以上外派干部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总部政工部负责;其他外派人员的提职、降职或处分由派出单位负责。

3、外派期间,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晋升;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按集团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外派待遇

1、外派人员按所任职务级别由派出单位支付工资,并享受保险及相关福利。费用由其派往单位负担。

2、外派人员医疗保险规定:对外派人员因病异地治疗采取市内统筹。

(1)、异地日常门诊治疗由个人现金支付(个人基本医疗费仍按医保中心规定按月按比例划入个人ic卡账户)。

(2)、异地办理住院(按出差人员办理急诊入院):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医保中心备案;出院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报销。

(3)、异地住院起付标准:1500元由个人承担,住院费(在统筹基金范畴内用药)由个人承担:30%,其余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3、外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900元/人.月

4、外派人员住房补贴标准:

总助以上:1200元/月

其它人员:800元/月

北京、上海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月,苏州在此基础上增加200元,县级地区下浮200元/月。

六、驻外休假

1、外派人员每年享受20天驻外假。原则上外省3月一次,每次5天;本省1-2月一次,每次2天。

2、具体休假时间所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申请、经单位主管经理、总经理批准;经营单位总经理休假需向总部政工部报批。

七、附则

1、外派人员休假往返交通费按连友字(20xx)第3号关于《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执行;

2、外派人员未回本地休假,其家属可前往探亲的,集团可报销其往返交通费1人/次;

3、外派人员驻外假,可在回总部办公(开会)时申请,一并休假。

八、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原字(20xx)第3号《关于外派人员补贴的规定》同时废止。

集团有限公司

220xx年5月17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服务窗口管理实施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服务,窗口,全文共 1798 字

+ 加入清单

一、整理:

将车间现场内需要和不需要的东西分类,丢弃或处理不需要的东西,管理需要的东西。

目的:

腾出空间,空间活用,防止误用、误送,塑造清爽的工作场所。

内容:

1、车间内废品、边角料当天产生当天处理,入库或从现场清除。

2、班组产生的返修品及时返修,在班组内存放不得超过二天,避免与合格品混淆。

3、用户返回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如暂时无时间处理,应存放在临时库,不得堆放在生产现场。

4、外来产品包装物及时去除,货品堆放整齐。工作现场不能堆放过多(带包装)外购产品。

5、合格部件、产品经检查人员确认后及时入库,不得在班组存放超过一天。

6、报废的工夹具、量具、机器设备撤离现场存放到指定的地点。

7、领料不得领取超过二天用量的部件材料,车间内不允许存放不需要的材料、部件。

8、工作垃圾(废包装盒、废包装箱、废塑料袋)及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到卫生间。

9、窗台、设备、工作台、周转箱内个人生活用品(食品、餐饮具、包、化妆品、毛巾、卫生用品、书报、衣物、鞋)清离现场。

二、整顿:

对整理之后留在现场的必要的物品分门别类放置,排列整齐。物品的保管要定点、定容、定量,有效标识,以便用最快的速度取得所需之物。

目的:

工作场所一目了然,消除找寻物品的时间

内容:

1、车间绘制现场。

2、车间对各类设备,工装,器具进行分类编号。

3、废品、废料应存放于指定废品区、废料区地点。

4、不合格品、待检品、返修品要与合格品区分开,周转箱内有清晰明显标识。

5、周转箱应放在货架上或周转车上,设备上不得放置周转箱、零件。

6、操作者所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容器内,必须有明显的标识(交检单,转序卡),注明品名,数量,操作者,生产日期。

7、搬运周转工具(吊车、拖车、升降车、周转车)应存放于指定地点,不得占用通道。

8、工具(钳子、螺丝刀、电烙铁、通路仪)、工位器具(周转箱、周转车、零件盒)、抹布、拖布、包装盒、酒精等使用后要及时放回到原位。

9、部件、材料、工装、工位器具按使用频率和重量体积安排摆放,使物品使用和存放方便,提高工作效率。

10、员工的凳子不得随意乱放,下班时凳子全部靠齐机脚。

三、清扫:

将工作场所清扫干净,使生产现场始终处于无垃圾,无灰尘的整洁状态

目的:

消除赃污,保持职场内干净、明亮

内容:

1、车间建立班,落实到班组内具体责任人。

2、地面、设备、模具、工作台、工位器具、窗台上保持无灰尘、无油污、无垃圾。

3、掉落地面的部件、边角料及时处理,外购成品的包盒、箱随产生随清理。

4、不在本班组责任区内工作时,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点地清理干净。

5、维修人员在维修完设备后,协助操作者清理现场,并收好自已的工具。

6、各班组对在车间内周转的原料、部件、产品做好防尘,防潮措施,罩上塑料袋或将其垫起。

7、下班时,员工垃圾桶全部清理干净。

四、清洁:

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做法制度化、规范化,并定期检查进行考核。

目的:

整理、整顿、清扫后,要认真维护,使现场保持完美和最佳状态。

实施要领:

1、各班组每天下班前15分钟进行简单的日整理活动。

2、各班组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30分钟进行周整顿活动。

3、各班组每月27日下班前1小时进行一次彻底的整理、整顿、清扫活动。

4、车间每日依据对各班组责任区进行检查,并做相应的记录,作为考核各班组业绩的依据之一。

5、车间每月1日对上月各班组5s实施情况进行情况进行一次总结,公布各班组本月5s考核结果。

6、车间依据对5s活动不合格的班组及个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素养:

提高员工文明礼貌水准,增强团队意识,养成按规定行事的良好工作习惯。

目的:

养成良好习惯,提升人格修养

内容:

1、每日坚持5s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2、对各班组人员进行公司和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

3、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遵守车间内部各种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劳动纪律、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工位器具管理、周转搬运管理、工资管理等。

5、工作时间穿着工作服,注意自身的形象。

6、现场严禁随地吐痰和唾液,严禁随地乱扔纸巾、杂物。

7、爱护公共环境,卫生间马桶,手盆,水池用后自觉冲洗,不随意乱倒剩饭菜。

8、每年对车间班组人员进行一次评选,并将优秀员工上报到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敬业精神、责任感及道德行为规范)、勤(工作态度)、能(技术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和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绩(工作成果、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四个方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s区域规划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办法,全文共 9093 字

+ 加入清单

1.目的: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整理、整顿,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

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凡与本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库房区域等均适用。

3.定义:

3.1 工作环境:指对制造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过程周围的条件;这种条件可以是人的因素(如:心理的、社会的)、物的因素(如:温度、湿度、洁净度等),物的因素一般包括:车间维护,灯光照明,噪声,取暖、通风、空调、电器装置的控制,以及与厂房维护有关的安全隐患。

3.2 6S:指的是由6S的日文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O(清扫)、SEIKETSU(清洁)、

SHITSUKE(素养)和英文SAFETY(安全)这六个单词,由于这六个单词前面的发音都是

“S”,所以简称为“6S”。

3.3 整理:将办公场所和工作现场中的物品、设备清楚的区分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对需要品进行妥善保管,对不需要品则进行处理或报废。

3.4 整顿:将需要品依据所规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进行摆放整齐,并明确地对其予以标识,使寻找需要品的时间减少为零。

3.5 清扫:将办公场所和现场的工作环境打扫干净,使其保持在无垃圾、无灰尘、无脏污、干净整洁的状态,并防止其污染的发生。

3.6 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实施做法进行到底,且维持其成果,并对其实施做法予以标准化、制度化。

3.7 素养:以“人性”为出发点,透过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等合理化的改善活动,培养上下 体的共同管理语言,使全体人员养成守标准、守规定的良好习惯,进而促进全面管理水平的提升。

3.8 安全:指企业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能够在工作状态、行为、设备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给员工带来即安全又舒适的工作环境。

4.职责:

4.1各相关部门负责包括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2 6S检查小组负责对生产现场、车间区域,办公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检查和监督。

5.生产车间现场6S管理制度

5.1现场管理原则: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达到6S管理的要求。

5.2 工作环境区域划分:生产部根据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5.3 6S检查小组和工作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对公司内所有的生产现场、办公区域、库房等工作环境区域按6S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于“6S检查表”中,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开具《6S整改通知单》,要求其进行纠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并于下次进行6S检查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5.4 工作区域的环境要求:

5.4.1对生产现场的通道、地面、墙壁、设备、安全设施、特殊物品和废弃物清除要求:

A. 没有“死角”或凌乱不堪的地方。

B. 对生产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通道宽不小于1m、要用黄黑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

C. 40mm–50mm,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D. 车间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积水,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

线清晰无剥落,两侧物品不压线。

E. 车间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电线、残缺的宣传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墙壁无蜘蛛网。

F. 没有闲置或不能使用的推车、机器、设备、工装、模具、夹具、物品等。

G. 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物品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5.4.2对产品、特殊物品、可移动物品、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A. 按工艺流程定置产品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产品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产品零布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工作台上无散乱放置的杂物。

B. 易燃、易爆物品的定置:要远离明火,存储定置的位置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凡是实行特殊定置的场所,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C. 对检测用试剂、质控血清等物品要明示“特殊定置”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和在瓶上标注使用日期。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10mm—50mm。

D. 标准片要放置在专用的器具中,应明示绿色标志,确保无损和正常使用。

E. 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A-6机壳、A-7机壳、拉车、铲车、垃圾篓、工作台、材料架、标志牌等。

F. 经常移动的物品,应有文字说明的标志,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并放置在托板上便于移动。

G. 区域线的划定方法:

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材料架、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线宽要求:大量的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40mm—50mm;少量的物品可根据

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生产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流动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零件、半成品、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生产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H. 对产品零部件及成品,在运输、周转过程中要有防止磕碰伤措施;

I. 产品的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工艺规定;

J. 生产现场流动物品必须固定在区域内;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40—50mm。

5.4.3生产现场各种区域线颜色管理规定和定置标识方法:

A. 区域线标识采用彩色油漆。区域线线宽:40 — 50 mm,宽度应尽量统一。

B. 白色--用于生产现场存放的原材料、半成品、零件、工具箱、台、架、桌椅、推车等地面标识。

C. 黄色--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待处理品和生产现场的与生产关系不紧密的物品。如:清扫工具、临时存放的包装物品等。

D. 红色--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防火器材地面标识;

E. 黑色--用于工作现场废品箱和垃圾箱的地面标识。

F. 定置标识方法:按物品状态,在定置区域明显部位,喷涂同区域颜色对应的实体方框,喷字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方框大小可视字体多少各车间内部统一。

G. 周转箱、货架等实施颜色标识的管理规定:周转箱、货架颜色要按产品状态配置。合格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半成品---黄色

5.4.4生产现场使用的技术文件、有效记录、零件周转卡片、量刃具的维护管理规定

A. 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工艺规程、图纸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B. 生产现场使用的有效记录、零件周转的工艺卡片等文件,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C. 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种量具要做到,定期检验合格证字迹要清晰、无脱落。不经常使用的量具不允许存放在工作现场。

5.4.5生产现场工作台、吸烟点、垃圾篓、清扫工具、各种污染源的控制的管理规定:

A. 生产现场工作间要有明显标识,室内悬挂定置图。

B. 生产现场吸烟点要明示标识,严格控制卫生。

C. 生产现场垃圾篓要及时清理,外表面要随时保持洁净。篓内所装的垃圾量不允许超过篓体四分

三高度。

D. 生产现场用清扫工具,要整齐摆放于清扫用具区内,并随时保持区内外洁净。

E. 生产现场各种加工、焊接、装配等都必须努力采取措施,防止生产作业对环境及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造成的破坏。各种生产作业,要注意对地面的防护措施。有条件时,要在尘、烟、气味产生的地方安装配备排风设施和烟、尘收集装置;钳工打磨、打孔操作时应使用有关器具,及时收集落下来的砂粒、钻屑等废弃物.

F. 现场存放的工装、辅助材料等要有防尘及各类腐蚀污染的措施。如零件架等可采用挂透明塑料

帘等保护措施。

5.4.6生产现场工具柜、货架、工作台管理规定

5.4.6.1公用工具柜内工具定置管理规定

A. 工具柜内物品摆放要规范、整齐、有序,取放方便。

B. 工具柜内物品标识清楚、规范,并要进行“一对一”标识。

C. 工具柜内存放的工、量具、刃具等,不允许使其工作面直接相互接触、着地等现象,要有防护隔离措施;量具(卡尺、表)一律装盒保管,盒内送检卡片要完好无损、无脏污、字迹清晰。

D. 已报废和准备送检的工、量具要集中到固定地点存放,并设定标识、专人负责;已报废的工、量具要定期清理,不允许长久存放。

E. 工具柜摆放定置规定:工具柜摆放在使用操作方便之处,并按标准规定划定角线定位,要竖成线、横成行。要统一规格、统一编号。

5.4.6.2公用工具柜内存放物品的规定

A. 公用工具柜内存放的物品为,不同人员每天都有可能要用的物品,或特殊使用的物品,以及按规定存放的少量备用消耗品。

B. 工具柜内存放的物品可分为: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生活用品、工具、量具、刃具、辅助用品等。

通用工具:搬子、钳子、螺丝刀、电烙铁、六方搬手等各种通用坚固工具;

专用工具:专门用于特殊工作的专用坚固工具;

刃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刃具和特定尺寸自磨的刃具;

量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通用量具和专用量具;

辅助用品:砂纸、油石、抹布、毛刷等以及不能归属于已规定类别的物品

C. 公用物品被借出后,其存放位置要悬挂指示条,明示使用者或借出者,以便使工具去向一目了然。

5.4.6.3个人工具箱物品定置分类含义

A. 办公用品包括:工作用的纸、笔、计算器、文件夹等;

B. 文件资料包括:书写了文字的各种卡片、记录本、工艺文件、图纸等;

C. 上述两类物品的定置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将两类物品有区别地放在一个抽屉内,但要在定置图的同一栏内注明“办公用品,资料”的字样。

D. 生活用品包括:毛巾、肥皂、帽子、手套、手纸、茶杯等日常生活必须品,与工作无关的、联系不紧密的不允许放在工作现场的工具箱内。

5.4.6.4工具箱、柜定置图

A. 工具箱定置图采用A4复印纸,电脑打印,直接在图上标明物品分类名称。

B. 工具箱定置图要塑封,贴挂在工具箱内侧门壁上。

C. 工具箱定置图图例

A. 工具架上摆放的物品符合取用方便、迅速找到的原则;有条件时,各种货架均要采用防尘保护措施,挂透明塑料帘。

材料摆放---必须是合格状态,材料分架摆放(如不能实现分架摆放时,要将架分为二部分,有明确的分界标识)。

附件摆放---按产品分层摆放。

零件的摆放---各产品的零件要相对集中地摆放在同一区域内或架上,并标明相应的类别。

具体方法:可以采用预先订上空白塑料袋,不同零件摆放时,更换塑料袋内卡片方式。

B. 生产现场工作台案的管理规定

现场工作台案内存放物品的分类: 按工具箱物品分类规定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将定置图悬挂于工作台比较醒目的侧面,当工作台案(柜)或抽屉内存放的物品比较单一时,直接在定置图相应栏内标注物品名称。

物品摆放规定: 抽屉或柜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集中摆放,要尽可能地控制物品数量以保证物品处于平放状态;物品类别较多时,为防止混乱要采取设立隔板、装盒或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在隔板、盒上或柜门上对应设定标识。

C. 在非工作期间,工作台面上原则只允许放置定置图规定的物品和需要连续工作才能完成的零部件和工作中使用的工装等。

5.4.7生产现场检验区域产品定置规定

A. 对成品检验区域的定置要求:成品检验区域要明示出“待检品”、“合格品”、 “不合格品”、“返修品”、“待处理品”、“废品”区域标志,并结合现场实际尽量标出区域线。

B. 废品要及时清出生产现场,要专人负责。

5.4.8生产现场电气设施安全规定

A. 电气设施经常保持干净,电线布局合理,无裸线、在线挂物等现象。

B. 在生产现场检修的电器及设备时要放置警示标志。

C. 配电盘、箱等清洁干净,废弃的电气设备、仪器及时清离生产现场。

5.4.9生产现场“6S”管理责任区划分、责任卡制做要求

A. 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责任区域划分的主要目的: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区域清楚,责任明确。

要遵守以下原则:

㈠、方便、就近的原则---如某一员工一天大部分时间在哪个区域工作,哪个区域就应该划

分给他,这样不但方便他日常的6S活动,也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 ㈡、明确、清晰的原则---必须责任明确,区域划分清晰。 ㈢、无遗漏原则---即“事事有人管”。 ㈣、避免形式主义原则---对制定的责任区的责任要做到有人监督,制定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

B. 责任卡制作要求:

按各自管辖区域,车间以班组为单位,将每个地方,每件物品(或一些物品),每件事进行责任分工,分工要细化到人头。

5.4.10车间定置图

A. 车间定置图只需标出其主体部分,不用标出车间内部生产班组或工段的具体位置。

B. 车间定置图反映的内容应包括设备、通道、工具箱、更衣室、垃圾箱、工装架、固定工位使用

的器具或用具、消防器材、电源开关等。并能够反映出车间办公室、库房等位置,标出名称。

C. 车间定置图采用计算机彩色制版,以展板形式固定在墙上。

D. 定置图方位指示方向可为上北、下南、左西、右东。

6.生产现场日常6S管理细则

6.1目的:贯彻执行6S管理标准,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减少浪费,确保产品品质。

6.2范围:生产部所管辖区域,包括生产场地、公共场所、生产区域。

6.3权责:各班组:负责本部所管辖区域的6S检查及执行;生产部:负责本部所管辖区域的6S检查及稽核处理。

6.4内容:

6.4.1工作区6S:

A. 上班前5分钟:

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出勤,依规定穿厂服、保持衣着整齐、仪表端庄。

环视检查整个现场,将通道区所摆放的任何物品及时清理,保持通道畅通。

检查物料、工具有无摆放整齐,有无故障,有无灰尘。将所有物料、工具按指定的地方摆放,使物料、工具摆放井然有序,整个现场宽敞、明亮、整洁无比,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B. 上班中:

工具、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良品、报废品必须划分区分并标识清楚,严格按照指定的地方放置,不得摆放其它区域,更不得摆放于通道区,使通道顺畅,人、车易于通行;使作业流畅,不混料,不堆积物料。

作业中对不良品、报废品、不清洁的产品以及有故障的产品贴上醒目的标识,加以明确区分;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报废品及时清除。

工作台面要保持干净,且台上之物品要依规定有秩序地整齐放置,使上一工序方便于下一工序操作,让作业流程通畅,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工作中要坐姿端正,不能有随意聊天、打磕睡、离开工作岗位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等,保持旺盛的士气和良好的工作状况。如需离开岗位,需向组长说明去向及记录离岗时间。

C. 下班前5分钟:

工作车间、办公场所、仓库都应对整个现场进行检查,从地板到墙面到所有物料、工具、看是否干净、整洁,对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及时纠正,保持整个现场整整齐齐、井井有条,每个角落都整洁无比,为次日的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

关闭门窗、各种电源;

下班出车间,做到有纪律、有秩序,不做违反厂纪、厂规之事。

6.4.2检查、稽核、纠正

A. 各班组用6S查检表,每周自行查检,评出总分,对缺点事项进行分析,并追踪纠正效果。

B. 生产部每月检查稽核各班组6S执行情况,根据不同结果做出不同的奖励,并在下一次的检查中追踪缺点事项的纠正效果。

C. 使用表单:生产现场6S检查表。(见下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添加)

部门: 查检日期: 年 月 日

7. 办公现场6S管理标准

7.1范围:适用于生产部各个办公区域。

7.2整理:

A. 整理文件:每月对纸质文件、记录表单和电子文档作盘点,把其分为有效的和过期无效的,不要的全部销毁,有效的统一记录归档保管。

B. 对区域的物品、设备、空间做盘点,并区分其“要”和“不要”; 分类如下:

设备:电脑、打印机、文具、书籍等; 空间:柜架、桌椅、储物箱(柜)等; 物品:个人用品、装饰品;

依据《必要品的使用频率和常用程度基准表》决定物品的“要”与“不要” ;

7.3整顿

A. 办公区整顿:

办公桌:桌面除文件、电脑、口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常用办公用品:笔、订书机、涂改液、即时帖、便条纸、橡皮、计算器,可以集中放在办

公桌的一定区域内;

电脑线、网线、电话线有序放置;

人离开半小时以上应将桌面收拾干净。

抽屉:抽屉里尽量不放办公用品。最下层抽屉可以放A4的文件、资料;把这个空间充分

利用起来,可以放下面这些东西:

---- 个人的东西;个人的参考资料(文件夹、辞典、手册、商品目录等) ---- 文件卷宗(各种信息、草拟的文件材料等) ---- 空白稿纸、不常使用的文具等 垃圾篓: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 桌洞下不得堆积杂物。

外衣手袋:请置挂于衣帽柜或储物箱(柜)内,严禁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

饮水机: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B. 文件、资料管理整顿:

文档管理依据《质量管理手册》中相关要求执行;

将文件按照待处理、处理中和已处理分类放置,此外还有机密类文件。根据应用情况应将分为每日必用、常用和不常用三种,经常不用的文件要尽快处置;

硬盘里的电子文档、资料分类必须条理清晰,电子文件需要永久、长期保存的,应形成纸质或用移动硬盘等双套介质材料归档保存;

储存公用信息的光盘采取保护措施,使大家都自觉地小心使用。并且为了明确存储在光盘里的信息联系,建议在光盘的标签上注明题目。还要把光盘分类。修改以后,一定要注明标题、日期。同时光盘也应该像保存文件一样,保存在专用的夹子里。

C. 信件、电子邮件的整顿:

做一个临时性的信夹,把不能立即处理的信件放在里面,必须保存的东西则放在信件保存册里; 邮箱里面重要邮件应该及时备份;电脑硬盘中应专门建立一个文件夹,不能处理的邮件存

放在里面;

7.4清扫:

A. 清扫的对象主要是个人办公区域:桌面,桌洞,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B. 清扫基准

个人区域桌面干净整洁、桌洞内无垃圾、无杂物遗落,每天下班前5分钟清扫 ;

办公设备主机和重点部位的正面、背面、送风口无污垢 每周一次,每周五下班前15分钟清扫 ;

文档桌面、电脑中不能有失效文件,不可轻易看到机密文件。

超过保管年限的表单及时集中销毁,保管年限内的表单装订归档。

无破旧的卡片、册子、档案等,无用的手稿与工作无关的文件每月一次月末清理。

7.5清洁

A. 目的:彻底落实整理、整顿、清扫工作。 B. 保持6S意识. 7.6素养

A. 遵守《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 B. 遵守公司其它相关规章制度;

C. 巡查:每月底6S推行委员会对整个公司的6S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D. 使用表单:办公现场6S检查表。(见下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添加)

办公现场6S查检表

部门: 查检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 检查者:

8. 原材料、半成品库房6S管理制度

8.1目的:规定了本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配件在库房的管理要求。包括物资入库、库房科学管理、物资保管以及物资出库和仓库安全防火等方面的要求。 8.2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库房管理。

8.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制度。

8.3.1库房6S管理的定义:对库房内各个生产要素(主要是物的要素)所处状态不断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提高素养和安全的活动。

8.3.2库房6S管理的术语

A. 五化:摆放条理化、存放系列化、保管标签化、管理科学化、安全整洁经常化;

B. 四清:账清、物清、质量清、资金清;

C. 三相符:账、卡、物相符;

D. 二分开:常用的与不常用的分开;合格材料与不合格材料分开;

8.4库房的管理

A. 目视管理,料签齐全、标志明显、堆码整齐、“五五摆放”、过目成数、“四号定位”、收发方便。

五五摆放:是指库存物资推码时,以“五”为基本计算单位摆放。根据物资的不同特点,在摆放时每行每层数量力求整数,以“五”、或其倍数堆码。

B. 加强数据分析:

库存管理做到“四有”:盈亏有原因;损坏有报告;记账有凭证;储备有分析。账、卡、物三相符,相符率在99.8%以上;盘点及时不得有账外物资:

㈠、认真自点,做到收发动态日清日结;

㈡、每月自点库存物资不少于三分之一,每季度全面盘点一次,点后填写自点记录,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㈢、每年十一月一日开始进行物资大清查,要做到:有记录(清册);库存物资数量正确,账、卡、物相符,

㈣、结合微机管理,每月认真核对“收、支、存”状况表,对发生的问题要认真填写“材料账卡不符原因反馈记录”,分清责任,当月解决,保证账、料相符。

C. 库房布局合理,库存物资要做到分区、分类并合理遮垫。

8.5职责:

A. 库房管理员和录入员应努力学习技术、业务、练好基本功。

B. 库房管理员负责入库验收工作。

C. 库房管理员负责物资保管、保养工作。

D. 库房管理员负责物资发放工作。

E. 库房管理员应认真掌握库存物资的储备定量,以及物资消耗动态,及时上报保证物资供应。

F. 库房管理人员做好库房管理,按时加锁;工具保持良好。

8.6物资入库验收:

A. 未经检验合格的不收;无计划或超计划未经批准的不收;票物不符或数物不符的不收。

B. 认真检查入库物资,核对入库凭证,对不合格的物资(数量和质量问题)详细记载,及时处理。

C. 防止错、缺、坏等不合格物资入库进账,并做好验收记录。

D. 物资入库按规定时间和标准验收,并有验收时间登记,交货和接货人签字。

8.7物资的保管与保养

A. 做好通风、防尘、防锈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潮、防冻、防变质、防机械损伤;对易燃品应设专库或专柜,确保安全;对湿、温度要有记录。

B. 物资保管保养应达到:无变质、锈蚀、损坏的物资;无毒烂、虫蛀、鼠咬的物资。

8.8物资出库

A. 物资出库坚持“五不发”:无计划者不发;超额领用无批准手续的不发;票物不符或数物不符的不发;损坏或丢失未查名责任和办理手续的不发;改用、代用未经主管批准的不发。

B. 物资出库手续齐全、准确、及时。

C. 严格掌握物资先进先发的原则。

8.9仓库安全防火

A. 加强仓库“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B. 仓库安全防火有专人负责,防火安全措施得当,消防设施齐全。

C. 每个库房应按保管物资品种设置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经常保持良好状态。

D. 遇有紧急情况,直接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8.10库房的定置规定

A. 应有库房定置图,应挂于室内墙壁上,方便查阅。

B. 所有物品应有状态特性卡片,并按规定定置在指定位置。

C. 临时保管物品应定置专门区域,设有标志并及时运出。

8.11使用表单:库房6S查检表(见下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添加)

库房6S查检表

部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销售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68 字

+ 加入清单

为加强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保障日常办公运行,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办公设备和用品,是指办公桌椅、沙发、茶几、饮水机、书橱、档案柜、脸盆架、衣架、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碎纸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计算器、笔、墨等文具,纸张、墨盒、硒鼓等耗材及其他办公必需品。 二、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实行事前审批制度,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相关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两人以上负责联系、询价、购置和结算;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由财政所按政府采购程序运行。

三、办公用品购置。办公用品原则每季度采购一次,由财政所根据办公用品库存量情况以及消耗水平,确定购置数量,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后统一购置。因特殊原因确需临时购买的,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按以上程序报批后,由财政所购置。

四、办公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各科室工作人员负责本科办公用品的保管维护。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定期清理、检查,避免非正常损坏。确需维修的,由使用人填写《办公

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办公室统一报修,并予以登记。

五、纸张、碳粉、墨粉等耗材购置。各种办公用纸由财政所按办公用品购置程序购置。打印机、复印机的碳粉、墨粉用完后,应重新灌装再次使用,由申请人填写《办公用品(设备)购置、维修申请单》,经分管领导同意,报镇长审批,由财政所联系更换;确不能重新使用的,按上述程序审签后,由财政所联系购置。

六、办公用品保管和领用。财政所指定专人(赵鹏瀚)负责办公用品保管和发放,领用人按需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七、人事调动和工作调整时,办公室(财政所)负责监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交接和调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338 字

+ 加入清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了对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进行客观评价,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工作效率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部门经理及以下在册人员。正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负责。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1.3权责单位

(1)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2)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4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办法管理单位。

1.5考核机构

(1)公司考评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组成。

(2)部门考评小组由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组成。

1.6考核权责

(1)正副总监、正副总师(含总助)以上职务人员,由总经理直接或授权有关部门进行考核。

(2)主管以上干部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总监(或分管副总)负责复考,人力资源部备案。阶段考核和年终考核由考评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3)员工由直接主管负责初考,部门经理复考,再由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备案。

2.考核规定

2.1考核区分

考核分月度考核、阶段考核、年终考核三类。

每阶段和年度考核结束后,公司将依考评结果组织召开例会或以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总结上期工作,明确下期任务。

2.2月度考核

(1)考核统计周期为自然月度周期,月度考核于次月1日~2日进行。每月15日之前(含15日)试用期结束的员工参加月度考核。

(2)总监依据月度KPI指标完成情况对下属各部门进行考核。

(3)月度考核主要依据工作能力及态度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表于每月2日前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中,对部门经理考核时KPI考核项目所得的分值等于部门考核的分值。

(4)每月3日人力资源部将考核后确定的部门绩效薪资额度通知各部门,由总监、部门经理填报《员工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或《干部月(阶段)考核薪资发放表》,于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发放。

2.3阶段考核

(1)阶段考核统计周期:

“五.一”为当年2月份~4月份;

“十.一”为当年5月份~8月份;

“春节”为当年9月份~次年1月份。

(2)阶段考核定为“五.一”、“十.一”和春节前,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4年终考核

(1)每年初进行上一年度的考核。

(2)考核步骤同月度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依据经营业绩、对公司贡献程度及预算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进公司不满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终考核。

2.5考核评分标准

2.5.1考核评分标准如下:

考评指标的评分为5分制,即满分为5分。5、4、3、2、1分别代表其区间得分标准。按照考核项目的实际值计算出应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上区间标准值点-实际值

应得分数=上区间标准值点对应分数-----------------

上区间标准值点-下区间标准值点

例1:

指标得分标准资料来源

54321

当月销售收入1500万元1300万元1100万元900万元700万元财务部

销售部门当月销售收入1250万元,则其得分的计算方式为:

1300-1250

应得分数=4---------=3.8

1300-1100

例2:

指标得分标准资料来源

54321

人力资源规划规划超前,极好的辅助经营活动开展规划合理,完全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经营活动要求规划发生偏差,妨碍经营活动开展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规划工作成果介于5分和4分之间,则该指标当期考评得分为4.1~4.9分(保留一位小数)。

2.5.2出勤考核

公司月份出勤情况依据所设条件予以考核和计算:

(1)全月迟到四次以内,且无早退、旷工或其他事病假记录者,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2)全月迟到两次以内,无早退、旷工记录,其请事病假记录仅一次,纪律性项可不扣分;

(3)全月迟到两次以内,请事病假一次以内,自第三次迟到或第二次请事病假,按纪律性项扣三分之一分,至全额扣除为止;

(4)全月凡有早退或旷工(全月迟到超过六次也以旷工论),纪律性项不予给分。

2.6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1)月度考核得分即为当月考评分数。

(2)阶段考核得分计算:

阶段考核得分=本考核阶段内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数

1 阶段考核评分≥3.5;

系数= 0.5 1

0 阶段考核评分≤1;或者出现月度考核得分≤1。

例:“十.一”阶段考核得分计算:

设其中5月、6月、7月、8月的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为4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3.5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1=4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2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0.5=2分;

如阶段考核评分为1分,则阶段考核得分为4分*0=0分;

(3)年终考核得分计算

年终考核得分=本年度内各月度及阶段考核得分的平均分*系数

1 年终考核评分≥3.5;

系数= 0.5 1

0 年终考核评分≤1;或者出现月度或阶段考核得分≤1。

2.7考核列等

(1)考核得分4.5~5.0分(含4.5分)为A等

(2)考核得分3.5~4.4分(含3.5分)为B等

(3)考核得分2.5~3.4分(含2.5分)为C等

(4)考核得分1.1~2.4分(含1.1分)为D等

(5)考核得分0~1.0分为E等

2.8年终考核列等限制及调薪方式

(1)员工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10%,升3级;

B等25%,升2级;

C等40%,升1级;

D等20%,不升级;

E等5%,降一级并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2)经理(含经理)以下干部考核列等比例及调薪方式原则上为::

A等3%,升2级;

B等7%,升1级。

(3)经理以上人员由办公会议讨论,总经理提议,董事长审批。

3.其它事项

(1)新进人员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填报《试用期满考核表》,送人力资源部作为聘任工作依据。

(2)员工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督导复查,以期公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办公楼物管值班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2511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劳动用功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定、解聘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录用

1、各部门应按项目用人计划录用员工,录用的员工应填写《新员工录用审批表》,经用人部门、行政办公室和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由董事会批准。

2、新员工录用,签定劳动合同。公司每年度安排全体员工体检一次。第三条:员工考核

1、考核范围: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员工,被公司正式录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2、考核原则:根据公司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各部门工作计划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实行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逐级考核,并与员工绩效考核年薪和聘任密切挂钩。

3、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确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四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1、在职员工统一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及签认《遵纪廉洁从业承诺书》

2、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2-3年;业务骨干和普通员工合同期限一般为1-2年;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

3、被公司录用的员工,实行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主管副总、综合事务部应向试用期员工明确岗位规范和考核标准,明确工作责任。试用期满,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及表现提出意见,经综合事务部和主管副总审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报董事会批准。

4、劳动合同内容包括: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及要求;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及支付的方式与时间《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考核年薪制。员工工资于每月18日发放(遇节日可提前)提成与每月20日发放》;

(5)法定社会保障(公司为工作3年以上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并另文公布分别缴纳的工资基数。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按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员工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员工应依法配合公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同意由公司代扣代缴员工负担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公司提供上述社会保险福利,员工有权选择参保与不参保的权力);

(6)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7)劳动记律;

(8)教育与培训;

(9)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的条件;

(10)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1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5、公司应与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6、劳动合同由公司盖章和员工签字后生效。劳动合同当事人申请劳动合同签证的,应在1个月内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签证。

7、劳动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因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8、公司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个月向员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9、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0、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渎职越权,营私舞弊,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回扣等,损害公司声誉的;

(7)无理取闹,威胁上级或他人,影响工作秩序的;

(8)经公司组织的年度考核,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经董事会确定,公司分立、合资、合并、兼并、转(改制)、跨地区搬迁,企业转产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或按国家有关规定中止合营及合营期满等客观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

(4)公司因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1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职业病因工(公)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9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

1、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员工对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有异议的,可向有关机构申请仲裁。

2、公司提前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如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员工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由公司审批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清移交手续后,由综合事务部与其办理有关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及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或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和承担赔偿责任。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不发当年度20%的年度考核年薪。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违反国家规定,强迫员工超强度劳动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1)有金额较大的业务尚未完成的;

(2)重要业务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经办人;

(3)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4)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7、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由劳动合同履约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裁定。

8、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关于“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管理实施办法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办法,全文共 1801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管理实施办法

做好论文选题工作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前提。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基本规定》文件精神,现对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做出如下具体管理实施办法。

一、撰写要求

1、文献综述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根据选定的研究方向,阅读有关文献,写出文献综述报告。文献综述内容应包括: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对所属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所属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结论;主要参考文献。文献综述的字数,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10000中文字,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20190中文字。

2、开题报告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根据所研究的课题背景,做开题报告。选题应属于本学科范围。开题报告应包括: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学位论文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新意/创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处];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

二、完成时间

2.5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3学期末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2年学制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在第2学期期末或第3学期初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含提前攻博和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入学后2年内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直博生应在入学后3年内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开题不通过者,须重新开题。重新开题须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一般由原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评审,考核结果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备案。

博士生因特殊原因延期完成者,需提交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由所在院(系)教学主任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考核管理

1、考核组织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公开进行。考核小组成员3~5人,由院(系)确定。对跨学科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应吸收有关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2、考核要求

考核小组应对报告人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填写《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写出考核意见。“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分别按优、良、中、不及格四级评分,最后给出总评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只要有一项成绩不及格,则总评分记为不及格。凡总评分在中以上的,记为通过,由各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录入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各院(系)同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成绩,优的比例不超过15%,中与不及格的比例不少于10%。凡通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者,记1学分。考核小组可利用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环节对研究生进行筛选淘汰。根据论文选题和研究生研究能力的要求,考核小组可做出通过开题报告、允许重新开题或终止培养(淘汰)的决定。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未通过者,经考核小组同意,硕士生应在3个月之内重新进行,博士生应在半年之内重新进行,仍未通过者终止培养。

四、其他要求

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的纸质文档在各院(系)存档1年,1年后刻成光盘存档。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在各院(系)长期保存。

本办法适用于2019年(含)以后入学的研究生;此前制定的文件相关内容如有与本办法相抵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北京x大学

研究生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评审表(试行)

说明:

1、文献综述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2)对所述研究方向阅读文献的概述;

(3)所述研究方向的基本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含主要研究的若干分支,每个分支的理论/方法/方案/技术研究的现状,关键问题己解决的程度与尚待解决的难点,未来发展的趋势等);

(4)结论;

(5)主要参考文献。

2、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论文选题依据(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

(2)论文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新意/创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之处);

(3)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

(4)论文工作计划等;

(5)主要参考文献。

3、评审小组对上述内容应提出明确的评价意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_办法_网

范文类型:办法,全文共 5863 字

+ 加入清单

2020年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药品注册管理方法,药品注册管理方法全文,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下内容来源网络,供参考,最新内容还未出炉,沿用以往内容,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第一范文网。

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关于国产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等工作

(一)药品注册受理是药品注册审批工作的重要环节,我局依法委托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产药品实施受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行委托其它任何组织实施。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我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全面开展省局药品注册受理试运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xx〕30号,以下简称《省局受理通知》)的具体要求,使用《药品注册省局受理审查管理系统》软件及其表单,做好受理工作。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国内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正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受理,我局不再对其办理受理事宜。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药品注册申请后,应当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及时寄送指定部门。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将其所开具的《药品注册审批缴费通知书》(交我局一联)寄送我局办公室预算管理处,对上述已经受理和审查的申请,不应再交申请人自行转送资料。

在开展受理试运行工作以前,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试行办法》收到的申请,已经开展审查工作的,暂按《试行办法》的要求完成审查工作,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受理。自20xx年7月1日起,应当全部改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我局药品注册司不再办理这一类申请的受理事宜。

(三)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办法》第四十八条快速审批条件的,应当对该申请是否符合快速审批条件提出意见,在正常报送资料的同时,将该审查意见及其依据单独寄送我局药品注册司。我局药品注册司确定对该申请实行快速审批后,通知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四)药品注册申请受理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或者药品补充申请的注册检验等工作,认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退回其申请,同时抄报我局药品注册司。

(五)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申请人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的书面申请时,尚未完成相应审查和资料报送工作的,可直接向申请人出具《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同意退回该申请,并将该意见书抄我局药品注册司和有关药品检验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向我局寄送申报资料的,应向我局提出《撤回药品注册申请意见书》,由我局药品注册司负责办理。

(六)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受理的申请,药品检验所在完成了所要求的注册检验后,应当将药品注册检验报告按照《省局受理通知》附件对药品注册申请的寄送要求,分别寄送指定的部门。

(七)鉴于放射性药品研制过程的特殊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这类注册申请后,对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原始资料审查和抽取药品注册检验样品工作的,应当专文报告我局药品注册司,由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派员共同参加有关工作,其药品注册检验工作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承担,其他程序和要求按照《办法》执行。

(八)进口药品分包装获得批准以后,涉及进口药品注册证书变更的补充申请,由我局进行受理并审批;其它补充申请事项的受理、审查或者审批工作,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办法》对国产药品补充申请的规定办理。分包装期满后继续进行分包装的补充申请,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审批。

二、关于临床试验的开展及其资料的报送

(一)《办法》规定临床试验申请被批准后应当在3年内实施,《办法》实施前我局已经批准的药物临床试验亦按此执行。

(二)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新药申请或者进口药品注册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应当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按《办法》规定报送相关的资料。此前我局已受理的这类资料,无需重新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

(三)按照批件的要求完成了临床试验的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或者补充申请,在报送临床试验资料时,申请人无需再次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直接将临床试验资料报送我局药品审评中心。

三、关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的注册申请

(一)增加新适应症的申请

1、按照《办法》的规定,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属于按照新药申请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受理的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补充申请,我局将按照《办法》审批,申请人无需提出变更申请。但按照原批件要求完成临床试验后,应当按照《办法》的要求提出新药申请。

2、生物制品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分类和申报资料的要求按照该药品相应的新药注册分类要求执行。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除靶向制剂、缓释、控释制剂等特殊剂型外的其他简单改变剂型的申请以及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当由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提出,批准后,我局将不再发给新药证书。

(三)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增加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的,以及中药增加新的功能主治或者同品种已经批准的功能主治的,不属按照新药申请管理,仍然按照补充申请管理。

四、关于中药的注册分类

(一)《办法》附件一对中药、天然药物的注册分类进行了较多调整,申请人应当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和要求提出申请。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按原注册分类审批。

(二)《办法》将《试行办法》原中药注册分类7“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分别归入其他有关注册分类中,不再列为独立的注册分类。对已经受理的这类申请,仍然按照原注册分类审批。完成临床试验以后,申请人应按照《办法》的注册分类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并按照《办法》要求报送相应资料。

五、关于新药监测期

根据《办法》的注册分类,对我局《关于发布新药监测期期限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xx]141号)所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试行)》进行了相应修订,并规定如下:

(一)对新药原料药不再设立监测期,已经设立的监测期继续执行。

(二)对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不设立监测期。

(三)修订后的《新药监测期期限表》(见附件)和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六、关于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

(一)有关新药保护期和过渡期问题,继续执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前已批准生产和临床研究的新药的保护期的通知》(国药监注〔20xx〕59号)。本通知发布后,新药过渡期自发给新药证书之日起计算。

(二)使用进口化学原料药生产的制剂获得新药保护期或者过渡期后,若该原料药尚无境内企业获准生产,同品种其他申请人申请在境内生产该化学原料药及其获保护制剂的,该制剂应当按照原新药类别和要求提出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我局按照《办法》的程序受理和审批。

七、关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问题

(一)仅批准过一次性进口的药品以及仅在1998年1月1日前取得过进口药品注册证书的,不作为提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的依据。

(二)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注册,经我局批准后,药品标准按照已有的国家标准执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提高,或因生产工艺不同对国家药品标准进行了修改,申请人应当在申报注册时,提交其拟订的药品标准草案,在批准其注册的同时,发布经审定的该药品正式注册标准。该注册标准不得低于已有的国家药品标准,其生产、检验按照该注册标准执行。

八、关于药品补充申请

(一)《办法》将补充申请注册事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调整为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报我局备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或受理的该项申请,直接按照《办法》的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对于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的补充申请,申请人在取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即可执行,无需再等待我局审查意见。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将其《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报我局药品注册司备案,以确保我局药品注册数据库的及时更新。

九、关于药品注册审批中补充资料的问题

(一)药品注册申请在审评或审批过程中,申请人变更其机构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注册地址(不改变生产地址)、增加或改变商品名称的,可以填写《药品补充申请表》,向原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部门提交补充申请。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审查后,将资料报送我局药品注册司,与原药品注册申请一并办理。

(二)申请人完成新药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时,可以补报具备相应生产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作为生产申请人,所增加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是提供临床试验用样品、药物稳定性试验用药物以及申报生产时提供药品注册检验用三批样品的生产企业。

(三)在我局完成技术审评之前,申请人可以向我局药品审评中心补充有关药品稳定性新的试验资料,以进一步确定药品有效期。

十、有关工作时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和目前药品注册申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我局药品注册申请的行政审批时限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批时限均按照30日执行。我局药品审评中心对于20xx年5月1日以后收到的申报资料,其技术审评工作时限按照《办法》执行。

十一、关于药品加工出口

《办法》取消了有关药品加工出口的规定。需要进行药品加工出口的,按照我局《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4号)的规定办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向我局药品注册司报送文件或者资料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寄送药品注册司受理办公室。

(二)《试行办法》已于20xx年5月1日废止,涉及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注〔20xx〕437号)所规定情形的,仍按该通知的要求办理。

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和本通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对于受理、审查和审批工作所需的人员及其它必要条件,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给予保障。同时要注意收集《办法》执行中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情况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

注册形式审查补充要求

一、关于新药注册申请

(一)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国产药品和进口药品,应按程序首先提交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后再次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肌肉注射的普通或特异性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复方电解质注射液、血容量扩充剂等产品可直接提交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二)申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其品种应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及给药途径相同。

申报化学药品第1.6、3.4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由已持有该品种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的申请人提出;不持有上述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申请人申报此类增加新适应症的注册申请,应在提出该品种的仿制药注册申请的同时或之后提出。

(三)新药进入监测期之日起不再受理其他申请人的相同品种/改剂型但不改变给药途径品种的临床试验申请;已批准临床的,可受理申报生产/进口注册申请。

(四)国产化学新药及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化学药品在提交生产/进口注册申请时,应提供药品通用名称的命名证明文件。

二、关于仿制药注册申请

(五)按照化学药品6类申报的注册申请,首次申报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可以减免临床的,可直接批准上市;不能减免临床的,批准临床试验。

(六)申报的药品与已上市药品活性成份、剂型、适应症相同但规格、用法用量不同的,按照仿制药程序受理。

三、关于进口药注册申请

(七)提出进口中药或天然药物再注册申请时,若尚未确定或形成详细的规模化生产工艺文件作为批准证明文件附件的,由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技术审评,原则上不按核档程序申请。

四、关于补充申请

(八)《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20项涉及药品实际生产地址变更的,申请人应按照《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xx〕518号)附件“第二部分 生产技术转让”中“5.药学研究资料”的技术要求补充提供相应研究资料。

(九)核减药品功能主治、适应症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中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申请人根据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要求完成上市后相关技术研究的,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18项办理。

(十一)眼用制剂申请变更最小制剂单位装量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5项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二)申请撤销商品名称的补充申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第36项办理,并应符合《关于办理撤销商品名补充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办注〔20xx〕130号)相关要求。

(十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已失效的,相关品种的补充申请不予受理。

(十四)同一品种不同制剂规格的补充申请,应按照不同制剂规格逐一受理。

五、关于原料药与制剂关联申报

(十五)按照国产化学药品1-5类提出的新药制剂临床试验申请(1.6、3.4类除外)及仿制药制剂注册申请,受理时应审核其所用原料药来源,所用原料药未获准上市的,应提供原料药注册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并关联相关原料药的受理号,相关原料药与制剂合并审评。原料药申报时,应提供已关联的制剂厂家相关信息。

仅提出国产新药原料药临床试验申请(包括按照新药程序申请的进口原料药),后续未提出相应制剂临床/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的,不予批准。单独提出已获准进口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注册申请除外。

(十六)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5类申报的,原料药及制剂首次申报均应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

(十七)原料药和制剂分别按化学药品3类和6类申报的,3类原料药按新药临床注册程序申请。经审评制剂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直接批准上市的,由药品技术审评部门通知申请人补充原料药上市注册申请程序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经审评制剂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原料与制剂同时批准临床试验。完成临床试验后,原料药按照申报生产注册申请程序申报。

六、其他

(十八)已开展临床试验的申请,提出后续注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按照《关于药物临床试验信息平台的公告》(第28号)要求已进行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的相关材料。

(十九)在审评过程中,药品注册申请的申请人机构更名(主体不变)、联系方式变更(仅限于申请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的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不改变生产地址)、拟使用的商品名称增加或改变的,由原受理部门审核后通知药品技术审评部门。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护士人员管理办法

范文类型:办法,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1321 字

+ 加入清单

为使海外工作人员安心工作,促进海外业务长期发展,规范对海外机构常驻人员携带家属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驻外人员允许携带家属的范围和条件

1.1 本管理规定中驻外机构、常驻人员、家属的含义如下:

1.1.1 驻外机构主要指驻海外地区部、代表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等。

1.1.2 常驻人员指公司驻外机构的外派常驻人员,不含市场拓展、项目调研、项目工程实施等短期出差人员。

1.1.3 本管理规定中家属特指配偶与子女。

1.2 驻外机构允许携带家属的条件为:

1.2.1 可携带家属的常驻人员限于独资企业及合资企业的主管以及特批的业务骨干;驻外地区部、代表处的主管及特批的业务骨干。

1.2.2 上述人员在海外工作满半年后可申请家属陪同。

1.2.3 带子女先允许代表、副代表,以及合资企业主管。取得经验后,再推广。

2、驻外人员家属常驻可享受的待遇

2.1 医疗费用及保险 驻外人员及家属在工作所在国的医疗及保险,由公司代理购买。其本人在公司的医疗基金个人帐户不足部分,由公司支付。

2.2 家属探亲

有资格携带家属的人员,如其家属愿前往陪同长驻,家属的首次出国及归国机票由公司承担;如不愿陪同前往,在派遣人员在境外工作满一年后,家属可前去探亲。每年一次;其往返国际机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海外员工的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的所有其他费用,由员工本人自理。

家属出入境的证件由公司外事部统一办理,回国之后由公司统一管理。

2.3 家属前往探亲或常驻,员工允许在当地单独租房,租房费用自理。

3、驻外人员安家费的发放

3.1 对需要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的员工,公司发给安家费15万元,出国前一次发放。

3.2 可享受安家费的员工,包括公司任命在海外机构,或派驻海外机构长期工作的一线营销、用服工程、产品部派往海外长驻的产品人员。

3.3 以下人员不享受安家费:公司招聘并派往海外的港籍员工、外籍员工;公司派往海外研究所的研发人员;公司外派的厨师。短期出国的市场、产品人员(指工作基地在深圳,经常出国和回国的人员)。

3.4 以前已出国目前尚在国外工作的员工,公司给予补发安家费。但以前在国外工作,现已经回国工作的员工,不予补发。

4、驻外人员及家属应遵守行为准则

4.1 驻外人员应遵守行为准则:

4.1.1 不许在外申请境外永久居留权;

4.1.2 不向配偶议论业务情况;

4.1.3 不许有违反道德的行为;

4.1.4 不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2 配偶在驻外机构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4.2.1 不干预、不参与、不议论-公司管理及业务工作;

4.2.2 不在所在国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

4.2.3 与其它家属以及员工搞好团结,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与当地人友好相处;

4.2.4 不带子女到驻外机构的办公场所活动;

4.2.5 遵守公司相关制度,遵守中国及当地相关法律;

对于违反本规定和上述纪律的配偶,按公司规定,采取以批评教育或送回国等措施。

5、附则

制度自20xx年11 月 1 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实施后,公司1998年57号文《华为公司驻外人员携带配偶的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予以废止。公司《出差费用管理制度》(华为司发20xx年54号文)中第2.14条予以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