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公司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第一条 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 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五十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7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20%,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十五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85%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80%。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病、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六条 保险期间与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若在保险期间届满日的十日前,投保人未以书面作不续保的通知,则本附加合同视为续保。续保开始日期为原附加合同届满日后主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附加合同续保的权利。本公司如终止本附加合同的续保,须在本附加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保人。
第七条 续保保险费的计算
本附加合同续保时,续保保险费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职业的费率计算。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更多相似范文
篇1:2024年车辆转让合同常用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车牌号为:______车主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的______包车车辆,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_。
二、甲方保证该车来源合法、该车的一切证照手续齐全合法有效与档案相符,保证乙方随时过当地户籍。
三、乙方购买该车后,如发现该车在交付给乙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全额退还给乙方购车款______元。并赔偿乙方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负责相关法律责任。
1、有盗抢嫌疑。
2、发动机号车架号与档案不符。
3、车身颜色未经审批改造。
4、道路交通违章未结案。
5、有债权债务、抵押借款、扯皮纠纷。
6、分期付款购车未付清余额或其他原因被车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冻结。
7、非法组织拼装车辆。
四、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债权债务、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甲方负责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后,该车发生的上述责任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过户费,由______方负责,现双方确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提供,该车一切过户手续,并协助乙方过户。
六、甲方现已于______年______时将该车及该车行驶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险单证交给乙方,乙方付清车款人民币______元整。
七、本协议甲乙双方一旦签字,即被视为完全领会协议条款并愿意按字条款内容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双方签字生效,并随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为凭。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篇3:2024年车辆转让合同常用
甲方:(出让方)代理人:
乙方:(受让方)代理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原牌照号____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评估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车辆提取后,车辆的一切好坏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车辆转让前如果甲方的机动车被有关行政机关查封或发生权利纠纷及自行交易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六、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或其他情况均由乙方负责。
七、车辆的过户手续由___________________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
八、甲、方双方不履行上述合同条款,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备注: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理人: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签订日期:
篇4:货车车辆租赁协议_合同范本
出租方: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共2页,当前第1页12
篇5:2024车辆合同
合同编号:__x
出租方:___货运公司
承租方:___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篇6:车辆合同
一.合同终止协议
1、合同终止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甲方_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_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使______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予以终止。因终止合同给___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______元,由___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鉴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年月日
二、提前终止合同书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劳动合同》(详见附件)。
(2)经乙方要求,并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提前解除该《劳动合同》。
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及责任承担
1.1乙方向甲方提出并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该协议不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相应免除另一方在《劳动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放弃追索的权利。一方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权利的要求。
1.2《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须承担《劳动合同》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承担的任何义务与责任。除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总计人民币元的款项之外,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钱款、费用。乙方同意,该等钱款为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钱款,除此之外,甲方没有对乙方负有任何其他债务。
1.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后,《劳动合同》即行解除,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同时放弃根据《劳动合同》向甲方提出索赔、赔偿或其他请求的权利。
2、承诺与保证
甲方和乙方共同承诺及保证:_________________
2.1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一方产生对另一方的任何债务负担;
2.2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导致任何一方被提起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不会导致任何一方存在诉讼和潜在纠纷的可能性。
3、管辖法律:_________________仲裁
3.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国法律解释。
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其他
4.1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壹)份。
附件: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篇7:最新的公司车辆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同意将 工程车(车牌号: ) 辆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为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金标准及保证金
1.在租赁期限内,月租金标准为 元/月。
2.支付方式即时间:乙方承诺在每月的前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月的租金交付给甲方,甲方指定的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
3.合同签定后,乙方于五个工作日内交付合同履行保证金 元于甲方,做为本合同的履行保障。合同期满后,双方不再续约,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按时将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保证乙方有权合理地、充分自主地使用该车辆。
3.出租期内,甲方不承担因车辆使用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管理费用。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将租金支付给甲方或转至甲方指定帐户。
2.合同期满后,乙方在甲方要求下,有义务把该车辆恢复租赁初始原状交还给甲方(正常耗损除外)。
3.乙方有义务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车辆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及设施损坏的,乙方有义务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4.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5.乙方不得利用租赁车辆存放危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乙方租赁期间经营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事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预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60日仍未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解除前后其实际使用租赁车辆所发生租金与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3.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如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六、车辆的收回
本合同期满后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可以收回车辆。
1.本合同期满前,需要继续租赁的,乙方应当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在租赁期满后甲方仍要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年限及租金标准,届时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乙方有义务于车辆租赁期满后当日,将承租车辆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订立。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电力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质)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元,大写。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且借款及抵(质)押手续办妥后的 天内,乙方将借款本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指定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1、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 元,首月利息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利息甲方应在首月借期满后的次日付清。
2、管理费为借款本金的为 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立即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3、停车费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立即向乙方支付,次月停车费甲方应在首月借款期满后的次日付清。
4、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已收利息、管理费、停车费等乙方不做相应减免(包括未收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借款续借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本合同约定之借款可续借,(第二个月续借月利率为 ,管理费为借款本金的,收取 元停车费),如第三个月再续借,乙方将先收回20%本金,利息仍按首月借款总金额以月息收取,管理费的收取为借款本金的 ,停车费为每月元。
2、本金收回为借款期满的当日。
第二项抵(质)押事项
第五条抵(质)押物情况: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第六条抵(质)押物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各种中介费等费用。)
第七条抵(质)押物的保管
1、抵(质)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质)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但乙方应保证该车辆在被抵(质)押期间,无任何新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约定的抵(质)押车辆。
3、甲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连同与抵(质)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保管,否则乙方有权不发放借款。
第八条抵(质)押物的处置
1、抵(质)押期间,甲方不得对抵(质)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形式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再抵押、质押、租赁、担保、买卖等)。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逾期超过5天的或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之情形的,乙方则可以行使质权,以变卖抵(质)押物以冲抵债权,甲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应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车辆买卖过户委托书》。
第九条抵(质)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行使质权,处置抵(质)押物,并可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支付利息或还款义务超过5日的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案件标的超过五万元的)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3日内及时通知的;
7、借款人隐瞒抵(质)车辆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
8、借款人隐瞒抵(质)车辆上的其他影响乙方行使抵(质)权的障碍的;
9、借款人解散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
10、借款人将借款用于违法用途的;
11、借款人擅自转让质物的;
12、借款人以质物再设定担保物权的;
第十条甲方保证:
1、一旦发生符合乙方可行使质权的法定或约定情形时,甲方应无条件、无偿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2、甲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3、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包括配偶),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4、甲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抵(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抵(质)押车辆应已获得其他共有人(包括配偶)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乙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5、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6、甲方所抵(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质)押或向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甲方承诺和确认抵(质)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在抵(质)押前未将该抵(质)押物转让、抵押、质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质)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自愿承担合同诈骗的全部法律责任。
7、甲方所抵(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非盗抢车辆或限制流通转让的车辆;
8、甲方车辆抵(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所抵(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乙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9、甲方所抵(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乙方原因明显减少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抵(质)物。
违反上述保证义务而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及由此导致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甲方承担。
第三项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十一条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借款本金或全额支付借款利息,则从逾期之日起,加收借款总金额1%/天的逾期还款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反悔不做抵(质)押借款的,乙方将收取违约金1000元。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即视为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支付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除上条约定之违约金外,违约方还应承担对方实际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调查费、各种中介费等费用。
第十五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项其他
第十六条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各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共3页,一式 份,每一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无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各方真实意思表,各方对本合同之条款均已理解无误。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篇9: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暂行条款_合同范本
兹经被保险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以下规定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一、保险金额以一千元至一万元为限。保险费依照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档次,加收一倍。
二、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意外伤害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伤,需要治疗时,其实际支付的医疗、医药费,五元以下的保险人不负责,五元以上的(含五元)保险人全部负责。其给付累计总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三、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因患疾病所支付的医疗、医药费用;
2.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购买的药品;
3.整容费及安装假肢、假牙、假眼的费用;
4.挂号费、护理(陪住)费、取暖费、误工费、停尸费;
5.私人诊所、康复医院、气功治疗的费用。
四、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医疗、医药费给付时,须向保险人提供保险单证、投保单位或有关部门的事故证明,街道(乡)以上公立医院的治疗诊断的证明及医疗、医药费原始凭证。
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申请给付保险金过程中如有欺诈行为,保险人除追回已给付的保险金外,有权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追偿因调查核实过程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本条款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本公司团体(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规定办理,其规定内容与本条款规定有抵触的,应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篇10:拖拉机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拖拉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轮式拖拉机。
本保险合同也适用于轮式收割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拖拉机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拖拉机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拖拉机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拖拉机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拖拉机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拖拉机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拖拉机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拖拉机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机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保险拖拉机的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拖拉机,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拖拉机所载货物掉落、泄漏、撞击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拖拉机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保险拖拉机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保险拖拉机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篇11:简单车辆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鸿伟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蔡鴻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自愿、合法、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有的闽E 93802牌别克车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将其所有的闽E93802牌别克车转让给乙方,车辆基本状况以20xx年4月6日交付的实物为准,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对车辆状况及相关手续进行查验和了解,完全知悉车辆实际状况及存在的全部瑕疵,同意以车辆现状进行交易。
二、转让价款、定金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车辆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元,一次性付清。
三、交接
甲方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应当立即通知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对车辆进行交接,签收交接单。甲方应当同时将车辆行驶证、保险等手续交付给乙方。在20xx年4月6日前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交接之后涉及车辆产生的违章、事故、车辆灭失等法律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车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齐全,能够依法办理车辆过户。
2、甲方应当在车辆交接后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及保险等过户手续。
3、乙方应当在交接后30天内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约定,致使车辆无法过户的,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约定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承担损失的2倍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鸿伟木业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篇12: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客车、核定载重量在0.75吨以下的客货两用汽车。
第三条 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可以约定驾驶人员。约定驾驶人员的,可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的规定享受保险费优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六条 玻璃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七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时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七)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九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六)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七)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八)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九)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篇13:车辆挂靠运输合同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挂靠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挂靠营运提供生产工具,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将车辆运营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甲方负责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者险按国家法律要求投保;
3、甲方负责乙方车辆的所有营运安排,有关业务预以优先安排,力求争得最大营运效益。
4、甲方为乙方车辆安排的配货业务,甲方按由此产生的净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费;
5、甲方负责为乙方车辆建立安全、技术、业务、档案和记录,负责日常的安全,并对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和学习以及相关业务技能的培训;
6、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7、如果乙方车辆不再挂靠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
8、甲方负责乙方车辆营运所需要的发票,相关税金由乙方支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由于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增加的有关税金和规费。
3、乙方努力为甲、乙双方车辆联系业务,尽力确保业务不断。
4、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参加人身及第三者和货物保险,甲方予以指导和管理。
5、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甲方可以征得乙方同意调动乙方驾驶员。
四、特别规定:
1、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有效的营运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支付给甲方每年____元的管理费、营运手续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
六、协议生效: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时间:
乙方:
地址:
时间:
电话:
篇14:国内船舶保险投保单合同
保单号:_______
投保人_____ 地址________ 电 话:_______
┌──┬──┬──┬──┬───┬──┬──┬──┬───┬─────┐
│船名│种类│用途│制造│总吨位│载重│保险│费率│保险费│承运货物责│
│船号│ │ │年份│或马力│吨 │金额│ │ │任险保险费│
├──┼──┼──┼──┼───┼──┼──┼──┼───┼─────┤
│ │ │ │ │ │ │原值│ │ │ │
│ │ │ │ │ │ │净值│ │ │ │
│ │ │ │ │ │ │估价│ │ │ │
├──┴──┴──┴──┴───┴──┼──┴──┴──┬┴─────┤
│船行范围: │船行证书编号: │投保人签章:│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 │ │
├───────────────────────────┤ │
│保险费总数:人民币 │ │
├───────────────────────────┤ 年 月 日 │
│保险期限:个月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
├─┬───────────────┬─────────┤ │
│分│船壳及附属设备: │备 注: │代理单位盖章│
│项├───────────────┤ │ │
│保│机器设备及附件: │ │ │
│险├───────────────┤ │ │
│金│舵、桅、锚、橹子船: │ │ │
│额├───────────────┤ │年 月 日 │
│ │其他附属船具: │ │ │
└─┴───────────────┴─────────┴──────┘
注意:本投保单在未经保险公司同意或未签发保险单之前,不发生保险效力。
审核: 经办:
篇15: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车质第号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 年 ___ 月 ___ 日当户(借款人)/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质物
1.1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________________,车辆号牌为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范围
2.1当金(¥:_________________)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质物的占管
5.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保险
6.1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质权的行使
7.1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八条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当金本金。
第十条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2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10.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2.1________________
12.2________________
12.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附件: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质押财产证件资料清单
一、质押财产证件
1、车辆购置原始发票;2、车辆购置税证;3、车辆行驶证;4、机动车登记证书;5、车辆保险单(正本);6、养路费证;7、车船税证;8、车辆钥匙。
二、出质人资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对经办人的委托书;6、身份证复印件;7、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8、结婚证或单身证明;9、共有人同意质押典当的书面证明。
甲方和财产共有人保证以上“质押物清单”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同意质押并签字确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篇16:手车辆交易合同
甲方(卖方/原车主):乙方(买方/新车主):
1、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__________厂牌型号: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
该车辆来源合法,无非法改造、改装;无遗留经济抵押(银行按揭);无未处理交通肇事和违章,所有证件资料税费真实完备,符合法定过户条件。
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该车辆已于_____年__月__日交付乙方使用,交付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交付之日起,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车辆交付后,乙方必须按时交纳交通违章罚款、年票、车船税、交强险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除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外,还应每日按甲方垫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甲方垫付该款之日计算至乙方全部偿还该款之日。
5、双方商定该机动车在______内必须办理完结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该车法定过户手续,乙方应每日按该车交易价格______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办结该车法定过户手续。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电话:(签字并加按手印)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电话:(签字并加按手印)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7:手机动车辆买卖合同书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一、甲方同意将 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二、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1、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
2、随车移交的相关证件如下: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车辆购置附加税本 □机动车辆保险单
三、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车辆来源合法,无经济纠纷,法院查封等记录,发动机号码、车架号及所有数据与车管所档案相符。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保证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
2、甲方将该车辆交给乙方前。该车所发生的车辆事故、交通违章、违规等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合同签订日期后,该车所发生上述行为,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3、乙方转让此车必须过户,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车,乙方并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及承担过户费用。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仅供过户使用。
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
甲方:_________(企业名称)
乙方:_________(下岗职工)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保留社会_____关系期间和终结时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养老、失业、大病医疗_____的缴纳:
企业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为“协保”人员办理缴纳养老、失业、大病医疗三项社会_____手续。
1.养老_____的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2.大病医疗_____缴费基数为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3.失业_____费缴纳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甲方承担_________。
三、医疗费用的承担:乙方在协议期间患大病所发生的费用,除按本市大病医疗_____规定应由_____基金承担的部分外,其余费用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
四、协议期间,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承担乙方的档案保存;
2.当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帮助协保人员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3.乙方应按协议向甲方缴纳社会_____应承担的费用;
4.甲方除本协议确定的给予乙方待遇外,不再向乙方承担其他义务。
五、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由于被判刑、劳改、劳教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六、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发生兼并、合并、分立、被收购的,本协议由接收单位继续履行。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八、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向企业所在区县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诉。乙方不按本协议缴纳社会_____费的,不得享受社会_____待遇。
九、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签订的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协议即行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停止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私家车辆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大四缸车一辆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将原本人所有的南骏大四缸车,车牌号为云M04739号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金额为人民币叁万柒仟贰佰陆拾捌元正(¥37628.00元),在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从转让车辆之日,甲方将该车的一切手续及车辆交归乙方管理使用。
四、在转让之日以前,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从交车之时起,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济南市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
申请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方(伤残职工,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申请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方(用人单位,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上述三方就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经协商同意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协议书生效后,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________),由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_______________)。
三、本协议书生效后,已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三方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甲方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甲、乙、丙三方无其他争议。
五、三方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另行约定。
六、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并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手印)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月
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