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装饰装修工程工程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的特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面积:
3、 工程承包项目:
4、 工程承包方式:
5、 工程期限 天
6、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指定 先生(或女士)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络及交接协调,代办各种证件等。
2、 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要向乙方详细讲解图纸及施工质量的要求,如果甲方的图纸与工程现场有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不及时修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 甲方如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的要求,要及时通知乙方到现场讲解施工意图,双方谈好价格,并做好笔录,以便工程结算。
4、 甲方在工程开工前,负责乙方工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甲方到相关部门做好装修审批手续,提供施工期的水源、电源。
5、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查看工程质量,工程施工安全等问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醒乙方负责人。
6、 甲方在施工期间,要及时提供施工所用的材料,不得拖延时间,如造成工地没有材料而停工现象,误工费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全部工程。
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在用电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不能擅自乱拉、乱接、如造成工程事故、及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 乙方在高空做业情况下,一定要检查脚手架、木架、及木楼梯的牢固状况,如发现不牢固有松动情况,要及时修改、加固,如不修改加固造成人身安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要保护好原居室内各项设施施工使用功能、保证居室内水电、及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因施工引起的损坏应负责修复,并保护施工现场整洁,每个班组都要及时清理自己施工造成的垃圾,如施工垃圾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别的班组误工、及工程成品损坏,由当事施工班组负责。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按图纸施工,在不明确的情况下要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讲解,如乙方擅自做主,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个班组在施工中都要对别的工程成品加于保护,不能破坏别的班组施工成品及半成品,如有损坏应负全部责任。
6、 每个施工班组在开工之前,要认真看清图纸详细计算施工用的材料,如造成材料的浪费及损坏现象由乙方负责。
7、 工地严禁偷窃行为,如发现偷窃材料及工人的钱财现象,按偷窃的价格10倍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举报者按偷窃所罚款的50%给于奖励。
8、 乙方工地承包后要按时保质完成工程,在材料到位及水电到位的情况下不得拖延,如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施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由省质监局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经认证工程质量合格,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墙体砌砖,室内分割完工、水电、管道及其他隐蔽工程完工。
2、 泥水、木工、工程完工。
3、 油漆工程完工、竣工、整体验收。
4、 在各阶段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分阶段验收,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没有按规范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修改,所有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住宅工程保修责任,水电为五年,其他项目为两年,在保修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进行修理。如水电问题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到现场修理,如业主使用不当造成损失,费用由业主负责,如工程材料问题,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谈好价格后,乙方开工一星期后,甲方应付乙方生活费,工程进展过半,甲方应付乙方工程完成量的30%,工程结束,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80%工程款,工程验收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总量的95%工程款,余款5%在工程验收后一年付清。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共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签约日期: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民法典》、建设部《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1、工程概况
1. 1. 1 工程名称:
1. 1. 2 工程地点:
1. 1. 3 承包内容: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或《工程项目一览表》列出的项目以及以下内容:
1. 1. 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 1. 5 工期:
开工日期:200年月日
竣工日期:200年月日
总日历天数:天
1. 1. 6 工程质量:
1. 1. 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含税)
2、 2、 双方工作
2.1 甲方工作
2.1.1 甲方于开工前天,应向乙方提供已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套(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1.2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向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的使用和保护。
2.1.3 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清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2.1.4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装饰装修地点钥匙。
2.1.5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1.6 委托为工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姓名:。甲方应在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范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1.7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甲方未办理装修的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1.8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古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1.9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1.10 知会邻里在施工期间产生的灰尘和噪音可能对其生活和工作环境造成的影响,协调关系获得理解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1 煤气改造、有线宽频网络等工作须由甲方与有关部门配合施工。
2.2乙方工作
2.2.1 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主要部分的设计效果图、平面布置图、水电改造图、天花布置图、地面铺设图及其他施工图纸。并组织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由甲方负责设计的工程,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2.2 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2.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2.2.4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组织施工,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2.5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2.2.6 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未知的与本工程质量相关的事项,如乙方知道或根据经验应该知道的有关质量问题而未告知甲方,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7 依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乙方应办理交纳施工入场装修押金。
2.2.8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等不受破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的清运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2.9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2.10 乙方在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堆放在现场的家私、陈设以及工程成品;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2.2.11 乙方未按照工程施工规范及环保要求装修造成的环境污染,乙方有治理的责任。
2.2.12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3、工期
3.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
3.2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而影响工期的,工期相应顺延。
3.3 由于甲方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量,以及提出增加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项目,造成工期延误,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
3.4 甲方不按时提供材料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造成停工和误工,工期相应顺延。
3.5 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工期,工期相应顺延。
3.6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工期相应顺延。
3.7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8 由于工程质量原因返工、乙方承担责任,且工期不顺延
3.9 乙方预算少算、漏算所产生的增加项目,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工期不顺延。
3.10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 4、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4. 4. 1 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
(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
(2)《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
(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
(4)《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 4. 2 过程验收项目:基础改造工程、水电线路改造工程(封闭前)、防水工程(铺设瓷片前)、吊顶工程(涂料前)、门窗工程(油漆前)、细木工程(油漆前);
⒋ 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恢复工作),乙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验收合格;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甲方或甲方代表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可视为甲方已经批准。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4. 4. 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材料、设备的损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 4. 5 施工中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完工时,必须由甲、乙方及包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三方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若质量不合格,责任由直接发包的施工方承担。
4. 4. 6 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4. 4. 7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4.8 工程竣工后,甲方未经验收擅自使用,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9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材料设备的供应
5. 5. 1 甲方按双方约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见附表)供应材料设备,若甲方提供的材料与《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一览表》不符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5.2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若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3 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4 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款的%保管费。由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5 甲方供应的材料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⒌ 6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质量问题及由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⒌ 7 乙方采购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醛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甲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室内甲醇等有害物质浓度含量超标,造成环境污染,由甲方承担其责任。
5.8 5.8 甲方供应材料,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准确的材料用量及符合施工条件的材料
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予采纳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材料的浪费,由甲方负责。
6、工程变更
6.1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 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字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
权拒绝变更。
6.3 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
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6.5 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
6.6 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⑴ 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 合同附件工程中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 合同附件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
6.7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6.8 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强行进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
6.9 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本工程预测利润率为 %
7、工程价款及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⑴ 固定价格,即价格一次包死,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
⑵ 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⑶ 实际价格:竣工结算时,合同内项目按照已签订合同的预算单价计算;变更及增加项目的单价,按6 .6条款的约定办理,工程量按实结算。
7.2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约定分(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尾款一次结清。
拨付工程式款时间
(工程进度)
占合同价款比例
(%)
金 额
(万元)
备 注
7.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7天内,结清尾款。
7.4 设计变更增加价款在工程款同期结算款中支付。
7.5 结清尾款后,乙方按工程结算款额开具发票。
8、索赔
8.1甲方因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所需条件、支付工程款、顺延工期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装饰产品或未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依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索赔。
8.3 索赔程序
⑴ 索赔事件发生7天内,索赔方向被索赔方发出索赔的通知书;
⑵ 索赔方在发出索赔意向后7天内,向被索赔方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
⑶ 被索赔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或要求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被索赔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则视为该项索赔已被认可。
9、安全生产和防火
⒐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⒐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⒐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若甲方强制要求乙方施工,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⒐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违约责任
10.1 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10.3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
10.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1、保修
11.1 本工程保修责任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工程为5年,其他工程为2年。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的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11.5 在保修期内,乙方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按当时市场价格全额赔偿。
12、争议
12.1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
12.2 协商不成可通过 进行调解;
12.3 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深圳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13、合同解除和终止
13.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⑵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⑶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3. 2 甲乙方履行完本合同全部义务,工程已办理交付手续,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但本合同保修及争议解决条款除外)。
14、附则
14.1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4. 2 附件
⑴ 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⑵ 工程项目一览表
⑶ 工程项目预算书
⑷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15、补充条款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代表:
地 址: 地 址 :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帐 号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
材料或设备
名 称
规 格
型 号
单 位
数 量
数
量
单 价
供 应
时 间
送 达
地 点
备 注
篇2: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承包范围;装饰装修人工费用;
4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_________________个工作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装饰装修人工费用总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
⒉签订合同当日甲方支付装饰装修工程人工总费用的30%;¥:_____________
⒊装修装饰工程完成80%,甲方第二次支付费用40%,¥:_____________
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装修装饰费用25%,¥:_____________
⒌剩余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一年内支付,¥: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____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4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指派_____________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材料供应
1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2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3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安全责任
1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施工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第七条;质量验收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效果图、作法说明、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3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变更设计方案和材料的换用,必须经设计师、发包人同意方可变更方案。
第九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工程(保修一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__________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5%支付滞纳金。
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__________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4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5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2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3: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通信)地址:
电话:① ② 手机:
承包方(乙方):
公司总部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法人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号:
分公司(分部)地址:
营业执照号: 电话:
负责人: 职务: 电话:
签约人(或代理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方式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
2、建筑面积: M2
3、户型: 室 厅 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它方式: 。
5、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合同价款:(大写) 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价款包干□。
8、付款方式:
1.签合同不付合同工程款;
2.水电完工以后付工程款的50%;
3.液化完工以后付工程款的10%;
4.木工完工以后付工程款的20%;
5.油漆完工以后付工程款的17%;
6.以下余款完工验收以后一个月以内付清。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 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签字认可。
3、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的关系。
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参加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确保增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蹇。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修,费用自负。
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程,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期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甲方不能及按时能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管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提责任。
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八、其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4:房子装修合同范文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工程责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 ____天
开工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竣工日期 _____年 _____月 ______日
4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元。首付 , 第二次付 元。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5:多层住宅楼装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防水工程施工协议 发包方(甲方): 发包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原则,甲方将 防水工程包工包料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单价和计量方式
二、选用防水防潮材料:B卷材在、蜀羊中选用。丙X为300g。
三、合同工期:工程总工期为30天,如遇雨天则工期顺延。
四、验收以国家有关规范规定验收。
五、付款方式:材料进场付80%,工程竣工后付至总价款的95%,余款在法定保修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
六、甲方交给乙方需要做防水(防潮)的基层必须坚固、平整、光洁、无浮沙、 掉灰现象,坡度、泛水、挡水线、阴阳角等细部节点应符合规范要求。
七、乙方将防水工程施工完毕,自行做二十四小时闭水实验,在无任何渗漏现场后交给甲方,此后甲方人为损坏防水层,乙方再次施工,应按实际工作量向甲方收取人工、材料费。
八、乙方负责原材料送检发生的费用并及时提供复试检测报告、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技术资料进行给甲方。
九、保修、维修:本工程乙方保修________年,保修期过后,乙方承诺继续维修,只收取材料成本费。
十、未经双方同意,单方终止或废除合同的要承受未执行合同金额作为违约金。 十
一、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附规: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决算完毕及保修期满费用结清后合同自行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代 表:代 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方:______
承接方: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___室___厅;总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的承包方式;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采用固定价格方式:
总价款: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注:总价款包括人工费、施工清运费、搬卸费、乙方提供材料费等。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金,即人民币:______元;
(2)材料进场验收合格、中期验收(水电改造结束;厨卫墙、地砖铺贴结束;石膏线、地漏等安装结束;地面找平结束)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4)施工清场结束后,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____%。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甲方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三条 材料供应(材料明细见附件《甲方/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对材料品质、数量进行验收;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提供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一经使用视为合格,由于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以及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除外)。
4、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前24小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由乙方承担责任;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第四条 工程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乙方必须按家装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3、乙方必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电改造等隐蔽工程 C、防水工程及闭水实验D、墙、顶面基础处理 E、底漆、面漆 F、各部位板块铺贴 G、工程总体竣工验收;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料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4、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
5、未达到施工、验收及环保标准的,乙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6、质量标准:质量和环保符合国家、省、市以及行业领域的一切强制性标准和指导性标准,适于住宅居住。
第五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工程保修
1、乙方承诺对施工范围内的项目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并结清工程余款后算起,为________。
2、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3、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置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4、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未到场的,乙方赔偿甲方合同价的5%;乙方同样承担保修期的保修。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4、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未按规章操作造成人员伤亡,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5、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乙方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同时乙方要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业主):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
篇7:家庭装修工程监理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处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 ________ 计算,估算总收费 ________ 元,金额大写 ________ 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二)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 20% 作为合同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三)工程进度过半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 50% (不含定金)。
(四)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第三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监理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监理要求。
2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3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 、对开工前期的监理工作
① 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②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施工组织方案作出评价。
2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认可,以及工程投资成本控制。
3 、分项、分部工程的检查和竣工验收。
4 、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审核设计、施工总计划,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并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监理费时,甲方从应付监理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监理费的 _____ 偿付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监理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监理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监理费。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监理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监理费。
第五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一)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二)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监理合同时,应提前两周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监理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监理工作进行相应监理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监理费的一半;监理工作进行到超过该监理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监理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监理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监理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 ____ 种方式解决:
1 、向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其它解决方式: 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二)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
篇8:装修工程承包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
甲方(发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乙方(承包方):
住所/通讯地址:
第一条 总则
2、 为保证合作长期顺利进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作概况
1、 工程范围
(1) 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工程(含新店筹建、旧店改造、后勤基地/办公室装修改造等)以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工程项目:
A、 装修装饰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装饰、外立面装饰(含招牌灯箱制作安装)、家具制作安装、钢结构、室内外给排水等。
B、 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工程、空调系统工程、抽鲜风系统工程、冷库工程、消防工程、安保工程、环保工程等。
具体工程项目以双方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乙方详细工作内容见附件:乙方详细工作内容。双方亦可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其他详细工作内容。
(2) 工程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工程要求或设计图纸,乙方以“综合单价包干、按设计图纸报价、工程量据实结算”的方式承包工程。
(3) 工程造价 元/㎡,如有装修风格变化,价格另行计算。(除后厨设备、排风、新风、空调、收银系统、监控、电视、净水、开水器、家具等,其他工程均由乙方负责。)
2、 施工力量
(1) 乙方承诺同时提供*支施工人员、机具设备配备整齐且施工管理能力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队伍参与甲方的工程建设(见附件:施工力量承诺书)。如乙方需对所承诺的施工力量进行调整,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2) 乙方应当配备专职、具备合格资质的工程项目经理、预算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等专业人员,并向甲方提供前述人员的相关任职及资质证明文件。乙方保证前述人员长期在岗并参与甲方工程建设。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力量进行评估。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施工力量,乙方应及时进行调整和整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4) 乙方不得将未经甲方确认或甲方拒绝使用的施工力量用于甲方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终止合作,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合作依据
(1)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直接委派或招标的方式确定某一具体工程的承包单位。
A、 采用直接委派方式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
B、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应积极参与投标。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工程中标通知书.
C、 甲方以书面形式(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下达工程需求。乙方收到邀请或通知书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并在 5 个日历日内与甲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
D、 甲方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单独或联合向乙方发出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是乙方请求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
(2) 甲方确定乙方为工程承包单位后,双方应针对该工程项目另行签订单项工程订单(样本见附件)/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如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空调工程承包合同、冷库工程承包合同、消防工程承包合同、环保工程承包合同等),具体明确工程的项目内容、施工期限、工程费用等事项。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单项工程订单(包括以传真、邮件等形式),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 1 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确认。
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仅签订单项工程订单,也可在前述订单的基础上再行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可晚于订单签订时间)。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同一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与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未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3) 工程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合同、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做法说明以及现场勘测确认的其他施工要求等是乙方的施工依据。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依据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力量进行施工。施工依据及施工方案经双方确认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程项目,及时回应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乙方逾期确认工程邀请或工程中标通知书,或逾期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工程的承包资格(包括中标资格)。乙方确认接受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后或中标后拒绝承包工程,放弃承包资格或解除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 元) ,乙方投标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如有)亦不予退还。乙方无故推脱或消极应付甲方委派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必须具备承接甲方所发包工程的合格施工资质。如乙方不具备该等资质,应在收到工程邀请后立即告知甲方,并不得承接该工程(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工程承包单位的,乙方不得参与投标;乙方违规参与投标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乙方隐瞒其不具备合格施工资质的事实承接工程或参与投标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包括取消乙方已开工工程的承包资格,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与其他承包商进行公平竞争,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合理的价格争取更多的业务合作机会。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三条 施工准备
1、 甲方:
(1) 组织乙方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对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如有必要)。
(2) 提供施工所需场地,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如提供水源、电源(工程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及材料、设备堆放场地等。
2、 乙方:
(1) 勘察施工现场,详细了解施工现场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应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且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处理现场的费用。
(2) 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乙方项目经理及相关施工人员需参会),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专业审核,对图纸中的做法、工艺和材料等方面的可行性及完善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办理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工程报建手续,申领相关施工许可证或批复,包括代为办理应由甲方申报的手续及申领的许可证。除政府部门规定应由工程发包方支付的规费由甲方承担外(乙方先行垫付后凭缴费凭证实报实销),其余规费及办理、申领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收取代办费用。
(4) 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5) 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设备、施工机械进场。
(6) 进场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第四条 工程工期
1、 施工工期: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工程工期以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乙方应在施工工期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
2、 进场施工:乙方应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进场施工,并自该日起计算工期。
3、 延期开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乙方应及时提出延期开工申请,说明延期开工理由,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可延期开工,工期顺延。如乙方未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或无延期开工的合理理由,则不得延期开工,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按原定开工日期开工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延期开工,且工期相应顺延。
4、 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如乙方施工存在质量问题),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的处理意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复工。因甲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5、 工期顺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及时确认并签证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 甲方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日期向乙方移交可以进场施工的场地。
(2) 甲方未能按约定的时间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3) 双方确认的施工依据或施工方案因甲方原因出现重大变更。
(4) 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持续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 不可抗力。
(6) 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持续停工8小时以上。
第五条 工程质量
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施工及验收规范(以较高者为准),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符合甲方制定的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见附件: 筹建验收书),符合双方确定的其他质量和验收标准。
2、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建筑、装修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以较高者为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为甲方的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采取防护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及建筑物原有结构、管线、设备和绿地,如有破坏或损毁,应予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2) 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3) 材料、设备的改变或代用,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签证后(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用于工程。
(4) 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 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提出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也需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6) 指派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应由乙方负责的各事项,配合甲方协调业主、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7) 如为旧店改造,施工作业不得影响甲方餐厅的日常营运(正常施工无法避免的影响除外)。
(8) 主动协调及配合其它施工厂商的施工。
(9) 妥善处理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相邻关系。
4、 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返工和整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和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予以顺延。
5、 双方如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具体鉴定机构的选定由双方协商确定。经鉴定工程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6、 为保证工程质量,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包括不得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乙方须对分包商的行为负责,并与分包商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工程材料、设备的供应和检验
1、 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及供应,并由乙方负责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运至施工现场。
2、 乙方应按经甲方审核确认的设计图纸、工程预算清单、 工程报价系统等的规定供应材料、设备。对于甲方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严格按照指定的品牌采购;对于甲方没有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乙方应采购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产品。
3、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全新原厂正品,适用于预定用途。
4、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及工程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日期、检验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甲方认为材料、设备需要复验的,乙方应允许复验。材料、设备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费由甲方承担;材料、设备经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用于工程,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5、 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进行调试以及防火阻燃、毒性反映等测试,调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调试或试验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中,乙方不得另行收费。
6、 乙方应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不因甲方对材料、设备的确认或验收而减轻或免除。
7、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不合格或不符合工程要求(如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等),乙方不得收取该等材料、设备的价款,并应支付相当于该等材料、设备价款 10% 的违约金及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乙方并应立即将该等材料、设备运出施工场地,重新供应合格的材料、设备,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乙方应对供应的设备、材料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权利,若因权利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 已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无故运出场外。
10、 乙方不能及时供应规定的材料、设备,需使用代用材料、设备时,应及时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经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且工期不顺延。对代用材料、设备的质量要求,按本条约定执行。
11、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由甲方负责按时运至施工现场,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由乙方签收并负责保管及安装,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甲方。材料、设备在乙方签收后至工程移交给甲方前如有损毁或灭失,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 甲方如需调整工程项目、变更工程设计或工程要求,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调整或变更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工程量增(减)清单,清单还应包括工程造价调整要求、工期调整要求(需说明调整理由)等内容。工程量增(减)清单经甲方确认后可据此调整工程造价和工期。
2、 乙方应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改变设计方案和工程要求。施工中如发现甲方的设计和工程要求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之处,或因房产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图纸与实际状况不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由甲方会同乙方及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或修改设计和要求,乙方按处理方案或修改的设计和要求进行施工。
3、 对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以免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移交
1、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应包括隐蔽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 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
3、 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在提请验收前,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将工程验收的所有相关资料(竣工图纸、竣工资料、竣工报告等)一式二份报送甲方。甲方收到前述资料后应在合理期间内对工程进行验收,双方并在验收证明上对验收结果予以签字确认。验收证明(包括整改通知书)是乙方办理工程结算的必要凭证。
4、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等为验收依据。
5、 甲方不得故意拖延验收。若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期间内不对工程进行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6、 若工程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和整改并通过验收(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7、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乙方向甲方移交工程、相关工程资料及工程备件(如有)等。乙方应在工程移交前清理施工垃圾和施工现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甲方并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方能离场。
8、 工程移交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损毁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工程的安全和毁损风险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款的预结算和支付
1工程预算
(1) 工程预算的编制:乙方应在 工程报价系统所确定的材料、设备的技术和价格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工程预算应包括工程所涉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和深化设计(含审批)费、工程/图纸审批和报批费、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工具机械费、安装费、布线费、运输费、培训费、保险费、保修金、管理费、税金、乙方的合理利润等所有费用。
(2) 工程预算的提交:乙方应在收到施工全套图纸后的 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预算。工程预算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工程报价系统编制,并符合设计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乙方不得修改报价系统规定的工程定额,不得虚报工程量,不得增加不符合报价规则的费用。
(3) 乙方提交的工程预算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即为该工程的预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是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亦是双方结算工程款的必要依据。工程预算造价确定后,除非甲方要求调整设计方案或工程项目并因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加,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工程结算
(1)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 个月内向甲方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结算清单、中标通知书、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等)。如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递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则该工程的结算手续自动顺延至工程保修期届满(工程保修期长于1年的,保修期满1年)时再予办理(即与工程质保金的结算和支付一并办理)。
(2)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结算资料后 1个月 内审核完毕,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不得无故拖延。如乙方申报的工程结算造价超过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造价的 %(在施工期间因甲方要求变更施工方案所产生的工程费用不计在内),则甲方有权暂停该项目工程款的支付,直至双方就工程造价达成一致意见为止。
(3) 原则上,施工过程中如工程项目未作调整或虽有调整但不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施工水电费(如有)。如施工过程中甲方调整工程项目且因此导致工程费用有所增减,则乙方应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出具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变更单,双方据此在工程预算造价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费用的追加减,并确认工程结算造价。在此情况下,工程结算造价=工程预算造价±工程追加减费用-施工水电费(如有)。
3乙方应委派专业、熟练的工程预结算人员参与工程预结算工作。预结算资料的提供应及时、准确。如乙方申报的预结算数据与最终核实数据的误差率在 8%以上的次数超过 3 次,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警告、决定暂停工程委派,直至终止合作。
4工程款的支付:工程款分四期支付。
(1) 第一笔款(工程预付款):,
支付条件:
A、 双方签订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首次付款时可仅签订订单)。
B、 乙方提交合格工程预算,并经甲方确认。
C、 乙方进场施工,并符合甲方判定的进场开工完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a)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有效施工人员进场;(b)甲方认可的在数量、种类和状态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足够的施工设备;(c)甲方认可的在数量和种类上能有效地满足施工需求的材料、设备。
D、 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预付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2) 第二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二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以后。
(3) 第三笔款(工程进度款):
支持条件:
A、第三笔款装修施工进行到 天以后。
(4) 第四笔款(工程竣工结算款):
支付条件:
A、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提供双方确认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B、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结算,确认工程结算造价,结算资料齐全。
C、 双方办理完毕工程移交,工程移交资料齐全。
D、工程竣工并可交付甲方营运部门正常使用。
E、工程在交付甲方营运部门使用(餐厅开业)后一周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
F、乙方提出付款申请,并向甲方开具与工程进度款等额的收款收据。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工作日内付款。
(5) 工程质保金:人民币 (¥ 元),约为该店装修工程结算造价的 %。(如乙方被甲方获认为战略合作商,该店质保金可为1万元)
(5)
支付条件:
A、 工程保修期届满(保修期满 年)。
B、 乙方提出质保金支付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确认质保金支付时间已到、及确认乙方切实履行保修义务,无遗留质量问题,已付工程款金额正确。双方并确认需扣除的质保金金额(如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等)和剩余质保金余额。前述事项均确认无误后,双方签署工程质保金支付证明,作为甲方支付质保金的必要依据。
C、 付款时间:满足上述支付条件后 个工作日内付款。
甲方在保修期满2年后支付工程质保金,并不视为工程保修期提前届满。乙方在剩余保修期内仍应切实履行保修义务。
5乙方收款账户如下:甲方将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汇入该账户,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如需变更收款账户,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因此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含预付款和质保金),不得无故延迟付款。
7工程款的扣除:
(1) 乙方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费用、违约金及赔偿金等款项时,甲方有权直接以应付工程款(含质保金)冲抵前述款项(即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前述款项)。
(2) 工程款的扣除可能产生(但不限于)于以下原因:
A、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的。
B、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
(3) 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如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并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代为完成的工作内容、乙方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乙方合同义务或代为完成乙方份内工作而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施工机械费、运费、赶工费等)。
B、 管理费:标准为上述实际费用的 % 。此管理费用于补偿甲方管理第三方(如其它施工厂商)所产生的管理费用。
C、 违约金:标准为上述A、B项费用总和的 % 。
D、 赔偿金:因乙方拒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及自身份内的工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4)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相关扣款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乙方违约事实及应付费用等。乙方应付费用主要包括:
A、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B、 赔偿金: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且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5)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扣款通知后 1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并在通知书上签字后回复给甲方(传真件有效)。乙方收到扣款通知后未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接受通知书之内容。
8本条第4款所述各次付款金额系针对甲方新店装修工程所定。甲方其他工程(如旧店改造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参照新店装修工程的各次付款比例执行,各次付款的具体金额根据工程造价和付款比例确定。
9双方对工程款的支付另有书面约定的(如在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中另有约定),以该书面约定为准。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 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限: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钢结构、楼梯、夹层和土建墙体等结构部件工程项目:与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相同。
(3)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含厨房)和外墙面等的防渗漏、防水工程:3年。
(4) 供热与供冷系统:3个采暖期、供冷期。
(5)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 年。
(6) 其他工程:以附件为准。
(7) 双方对工程保修期另有书面约定的,以双方书面约定的保修期为准。
(8) 所有配件在保修期内由乙方购买。
2、 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甲方签署的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合格日期为准)。
3、 保修期内,工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质量问题(包括乙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免费保修(包括返工、整改、修复、更换等;乙供材料、设备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立即更换,更换后材料、设备的保修期重新计算),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此产生的施工费、人工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毕。否则,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未切实履行保修义务而应承担的维修费、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工程质保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费用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将差额部分支付给甲方。
第十一条 安全责任
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及施工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 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保修期内,因施工、工程或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或意外事故(如火灾、坠物伤人等),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政府罚款等费用)。
3、 乙方施工人员应为专业的熟练工,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格,持有上岗作业证。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按附件:《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现场管理。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相关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4、 保险:
(1) 乙方应为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为其施工人员投保工伤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未履行上述投保义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直至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
第十二条 保密责任
1、 任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或双方进行业务合作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 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保护该等商业秘密。
(2) 仅为履行本合同及在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内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3) 不向第三方泄露、披露、转让或允许第三方使用该等商业秘密。
2、 除非上述商业秘密被依法公开,任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三年内均应履行上述保密义务。任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3、 工程移交时,乙方应归还载有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不能归还的应予销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乙方需存档的文件资料,乙方需妥善保管,不得泄密)。
4、 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及型号等。
第十三条 排他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承接甲方主要竞争对手发包的与本合同所述工程相同或近似的工程。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业务合作、终止本合同并解除与乙方已签订的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终止乙方已承接各单项工程的资格)。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主要竞争对手 经营模式的餐饮企业。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工程款,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3、 工程未在规定的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因甲方原因导致延误的除外),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达 7 天,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乙方继续施工或整改并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通过验收,但乙方仍应承担逾期完工违约金直至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
(2) 终止乙方承接该工程的资格及解除该工程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不予支付该工程的工程款。乙方应立即撤场,并按该工程预算造价的 15% 支付违约金。
4、 乙方延迟或拒不履行保修义务,每日应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工程,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任一方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
6、 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工程款(包括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包括从乙方承接的其他工程的工程款中扣除),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7、 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标准是公平合理的。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发生不可抗力,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1、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解释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
2、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任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其他
第十七条 附则
在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中标通知、工程图纸、工程预结算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为本合同及各单项工程订单/单项工程承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未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乙方要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需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损失。
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
(1) 筹建验收书(工程验收表)
(2) 乙方施工力量承诺书
(3) 乙方营业执照(需有当年的年检记录)、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4) 乙方施工资质证书
本合同列入的附件(1)—(4)是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后续如有更新,以甲方最新发布的版本为准。
各方签署: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9:装修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__________%。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房屋结构:
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装饰装修施工项目确认表、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签字确认]。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2)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清单)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三、工程期限:按甲方进度要求,工程期限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算起)。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元),工程造价已包含人工、材料、机械工具、管理费、配合费等。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在乙方进场(以发出开工报告为准)开始施工后5个工人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30%作为备料款。
工程完成50%以上(即在天花布线完成、墙面装修完成一半以上),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的工程款;
工程完成90%后(主要工作基本完成,剩余施工收尾准备验收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
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竣工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造价的20%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二个月内,甲乙双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甲方留下总造价的10%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其余余额应在二周内支付给乙方.
六、结算方式:
1、 凡因工程变化、设计变更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即预算表内容以外以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处理,凡增加或变更的项目内容,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并计入工程造价中,总工程造价的预算误差不得超2%.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3、工程结算以双方确认的预算表项目内容为基础,
4、 依据预算报价表中所列的施工项目内容及按甲、乙双方确定实量实算方式结算,工程增减,造价按实增减。
5、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标准后,在七天内将所有竣工结算资料交付给甲方,甲方在二个月内协助乙方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并将除保修金外的工程余款付给乙方
6、装修质量保证金按总工程造价的10%计算,保修期为12个月,从工程俊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一周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保修期内如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进行包工包料全负责保修(除甲方购买的主材料外)。其它工程保修,见工程保修单。
七、甲方工作
1、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施,装修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负责缴纳收楼后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3、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按时办理验收结算。
4、甲方如需对原设计图纸进行修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
八、乙方工作
1.乙方接受甲方监督,乙方拟定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应全面按照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批准,乙方派 为项目助理,全权负责本工程的全面施工管理,施工协调等工作
3.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隐藏工序完工时会同甲方进行工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并做好隐蔽签证记录(包括施工质量、完工质量等)。
4.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乙方自负。
九、关于设计与施工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由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后签字认可,乙方方可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安装)。
十、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所需,按报价单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分别在各项工程开工之日前三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工地现场,采购数量由乙方提供,如因乙方计算不准确导致材料浪费并超出规定时间不能退回给商家,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材料数量不够,由甲方补够,工期不变。甲方供应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没有甲方签字确认,不支付费用。
3.甲方如果要求更换不同档次或品牌的材料,则根据市场价格作差额增减补贴。在施工过程中,如原定材料缺货时,乙方可在甲方认可下更换由公司指定的相同质量的材料。
4.乙方采购的材料,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原价格的三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关于质量标准、工程验收的约定
?本工程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的优良等级
?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等其他及版现行的相关施工规范及标准;双方确定的施工图和审定的预算表及变更确认书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五天内甲方或甲方组织的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期为两天,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二、工程保修
隐蔽工程保修6年,其它工程2年,详见工程保修单附表。
十三、违约责任
1.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_1_%。
2.如非乙方过错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工期廷误,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廷。
3.对竣工验收后,所有工程在保修期内发现并证实属于乙方责任的问题,乙方返修。由于乙方施工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人员伤害,责任乙方自负。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材料、家具、陈设或其它物品,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5.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由于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并按合同总价款10%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十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二楼倒水泥板隔层、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应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十六、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 一 把交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结算后,由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交回甲方。
十七、 装饰工程报价单、施工图和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其他具体问题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业主) 装饰工程地址
乙方(公司)保修电话
设计师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进场开工日期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和隐蔽工程中的水电项目(十周年)。详见保修项目清单
2、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的其余的装修项目(两周年)。详见保修项目清单
备注:
1、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除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及阳台和隐蔽工程中的水电项目保修十周年外,其余项目的保修期为两周年。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伤或损坏等,乙方维修酌情收费。
4、所有项目的维修,原则上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查看情况,确定维修方案,维修时间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保修项目清单
类别保修内容保修年限维修方式备注
天花造型发裂二年修补
门类变型二年校正或更换
木面板层脱落二年修补或更换
工地板起鼓发响二年返工
类框架发霉黑二年重做
木制品生白蚁二年灭虫、防治
推拉门失灵二年调整、更换吊轮
其他木质工程二年维修
泥墙体发裂、地面/地砖空鼓开裂,起砂二年返工
工沉箱漏水、二年返工
类外墙漏水不属保修范围
水工类水管破裂、水管渗水十年更换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管道渗漏十年维修
接头漏水十年重新修复
管道堵塞五年返修
电线绝缘十年更换
电源断路及短路十年修复
电电面板失灵二年更换
工漏电开关损坏/电器开关二年更换
类空气开关失灵二年更换
电路故障十年修复
电视电话电脑线五年修复
油漆类多乐士乳胶漆、喷涂二年返修
表面变色、表面脱落二年重新刷漆
煸墙体发裂二年修补
灰表面起泡二年修补
类表面脱落二年修补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电话: 电话:
质量投诉电话: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篇11:辽宁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工期定为,工期计算以实际开工 期、甲方提供符合进场的条件及大厦管理处批准后,乙方进场施工当天起计,并经双方签字为准。大约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大约于___月___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 58000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结算。
第二条 甲方义务
2.1 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并支付施工期间相关费用。办理施工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2指派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6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义务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3.8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分至分; 下午点分至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甲方提供的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一周内累计停工每达8小时,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天。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 0-xx年,由乙方免费上门保修,具体保修细节见保修单。
5.2 乙方应为本工程购买工程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
5. 3 其他:
5.4. 本工程需要购买保险时,应另订协议,或在预算中体现。
5.5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2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其它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年月日年月日
篇1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元(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必需保证100平方使用面积的住房油漆及乳胶漆工程25-30天,安装工程5-10天)。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验收单签字后三天内),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在三日内由甲方或甲方代表提出具体整改方案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协商顺延,同一质量问题第二次整改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武汉市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施工改造完工,开关插座定位验收;防水层经48小时试水不漏;
(2)泥工粉砌新墙完毕,墙、地砖铺贴完工;
(3)木工吊顶,木制品完工;
(4)油漆工程完工;
(5)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装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12个月,12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它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____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预付款,即_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40%进度款,即___________元;逢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后,
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増加项目后的追加款,油漆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15%余额款,即_________元。全部工程完工后三天内支付余款5%,即_________元.
(2) 签定合同后首付工程款的20%,即________元;以后按每期工程完工验收单签名后三天内付款,按第10.1条分多次 (5%-20%)付款,水电改造定位完工验收后付第二次款20%,即________元;泥工完工后付第三次款20%,即_______元;木工程完工后付第四次款20%,即________元;油漆工程完工后付第五次款15%,即_______元,全部完工后三天付余款5%。变更追加款随验收签名时同期付清,即每次支付5-20%工程款+变更项目差额。
( 3 )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人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每次工程进度款的(验收签字三日内),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十五天后乙方可中止合约.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发包价2‰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市装饰协会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物业公司向业主的各项收费和押金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交还锁_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_点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13:区域工程装修合同文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 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 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2. 工程含税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整(¥元)。
3. 施工过程中,甲方因实际需要出现个别项目的调整而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其结算价以承包单价为准作相应调整,如有需要则补签《增加工程补充协议》。
4. 上述增减之工程量须经甲方工程部监理进行现场签证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5. 乙方提供由甲方确认的施工用料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三、工程期限
1. 须在甲方规定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并按合同要求交付甲方使用。
2. 经甲方确认有以下原因之一者,由甲方监理签证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1) 甲方在施工期间修改设计。
(2) 甲方未能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内交出施工场地。
(3)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事件影响,或非乙方原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
3. 拖延工期时间超过总工期的1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负责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甲方经济损失。
四、施工要求: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施工。
2. 在方案报价书基础上,由乙方提供主要装修材料样板,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3. 乙方要进行严格的施工组织管理,做好各道装修工序的验收和隐蔽工程记录,并将施工和验收记录汇总移交至甲方。
4. 工程竣工后,乙方要清理现场,将施工场地擦扫干净,做到工完场清,并负责将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按规定外运。
五、工程结算与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备料款。
2. 工程完成80%时,乙方将完成的实物合格工程量上报甲方预算部(该工程量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监理验收签证方为有效),经核实后支付工程进度款人民币 (大写) 元整(¥ 元)。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齐结算手续后支付余款。留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半年。
4. 本造价为含税价,实际造价在工程竣工后验收时以实度计算为准。
5. 甲方通知乙方开单后,乙方须持地方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收款。
六、工程验收
1. 工程竣工后根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消防规范》及乙方提供经甲方验收确认的材料样板作为本工程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 任何工程项目验收评定为不合格者,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返工并确保通过甲方验收,返工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施工中所用材料的质量、规格、等级等指标均以合同所附的材料清单为准进行验收。
七、甲方责任
1. 甲方提供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施工图。
2. 甲方负责协调工地上的用水用电及其它与施工相关事宜。
3. 甲方负责提供一个合格的施工场地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承认在合同签订前已查看过甲方所提供的场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乙方进场施工后因场地因素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4. 甲方驻工地代表:协调工作。
八、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提供主要装修材料的样板、器材,产品进货时应提交有关质量保证资料,经甲方核检无误后才能进场使用。
2. 乙方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按照甲方指定材料样板进行采购、制作与施工。
3. 乙方进场前按甲方规定到工程部办理水电开通手续,并严格按有关规定条款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4. 乙方进场后必须接受甲方工程部的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措施,杜绝施工事故发生。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建筑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坏,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7.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乙方必须对本工程进行保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 乙方须为本工程保修半年,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修复,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若出现质量争议,应提交市质检部门裁定。保修期外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有责任承担修复工作,并酌情收取工料费。
九、违约责任
1. 除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的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外,工期每拖延一天,扣罚乙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
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误及乙方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中山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事项
1. 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损耗结合地方供应价格,将在工程结算款中予以扣回。
2. 下列资料为本工程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甲方提交经优化、认可的整套工程设计图。
(2) 乙方提交经优化、甲方认可的工程项目报价文件(甲乙双方盖章有效)。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仍可协商解决。有必要时可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协议。
4. 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正、副本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篇1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包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设计负责人: 电话:
现场施工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址: 区 路 号 房。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厨 卫 阳台,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外面积 平方米。
1.2 甲方为以上装饰装修住宅的所有权人或代管该住宅装饰装修被委托人。
1.3工程内容(详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1.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
(4)乙方以每平方 元单价包干方式。
1.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 天(节假日及物业管理部门不允许施工日应顺延)。
1.6合同价款: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增、减项目经甲、乙双方签字同意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等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若甲方不清空或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4.2负责向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办理施工手续及施工人员出入证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费用被物业管理部门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赔偿款项在工程款中扣减。
4.3将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居室装饰装修的有关规定书面告知乙方。
4.4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退回甲方。
4.5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等施工必备条件。
4.6负责协调因施工而发生的邻里之间的纠纷。
4.7不得要求乙方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燃气管道、设备管线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对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4.10按约定依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工程款。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2乙方指派 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全权负责合同履行。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施工记录,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已有保护措施的家具和陈设。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5.7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的建设行政部门批准备案,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8 不得随意更改燃气管道、水表前管道和电表前管线。
第六条 开工前的准备
开工前双方共同检查居屋的水、电、电视、电话、网络、下水管道等线路是否畅通;墙体、窗台有无渗水漏水;室内物品是否完好。要做好相关的现场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七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因甲方原因提出变更设计、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变更增减的原因,工程部位、时间和材料等。因变更所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和无法再利用而造成的材料损耗等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2天内根据变更内容向甲方提出因变更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清单。
第八条 装饰装修材料的提供
8.1甲方负责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遗失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8.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否则,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报价单选购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
8.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应当具备有效的出厂证明及合格的检验单。
8.5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坚持确认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人身伤害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不能保证双方约定的作业时间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耽误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执行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__)及《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1.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提前2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甲方2天内不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验收单,甲方应予以承认。
11.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供该工程的建筑装饰、水电安装、机电设备等各专业的竣工图纸给甲方,作为竣工验收和结算的依据。
11.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2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通过验收。若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第一次通知验收时间为竣工日期。
11.4如甲方要求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以前,由甲方(或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有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负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检测不合格,视其原因对发生的治理费用及再次检测费用按下列情况确定双方承担责任的大小:
(1)乙方包工、包料的由乙方完全承担;
(2)甲方提供材料的由甲方完全承担;
(3)甲乙双方共同提供材料的,由甲乙双方所提供影响居室环境材料的比例相应承担。
11.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 年,其中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 年。验收合格签字后,乙方填写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双方同意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为本工程单价及数量的基础约定,结算时以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12.2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元施工过程中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元工程过半(已完成瓷砖的镶贴、门窗的安装、瓦(木)工工序基本完成)油漆工进场时 %元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当天 %元
(2)其他支付方式:
12.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款结算,甲方接到工程款结算单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并向乙方结清工程余款。
12.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的国家税务统一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未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甲方擅自进场使用,视作验收合格,当即结算工程款。
13.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非违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造成损失的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造成损失扩大,由造成方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3.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13.5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13.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定后本项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16.4合同附件及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5: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 ;
1.2 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全包。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半包。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整装。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项目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5-20__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乙方水电改造伍年,其它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
工程中期验收后4日内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工期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物业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篇16: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制定
使用说明
2、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一次性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4、发包方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签订合同前甲方要验看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除验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同专用章。
5、工程开工: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6、工程验收:隐蔽工程结束须进行验收,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认可;竣工总验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签字认可。
7、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8、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期。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
10、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1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内容可向天津市家居商会咨询。
粘贴印花税票处
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证书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 证书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住宅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一)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只包工。
1.6工程期限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工程款和工程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以上工程造价中是否包含隐蔽工程(水电项目):
□a.包含水电项目 □b.不含水电项目
隐蔽工程(水电项目)款:本合同隐蔽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报价单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
(3)工程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工艺标准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4)总造价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竣工结算的上下增减幅度不超过总价款(预算价)的10%(包含隐蔽工程)。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需提供资格证)。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用于施工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定,并告知乙方。
4.5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水电工程施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8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持有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文件。
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居室中有滞留物的,甲方应做好保护,说明注意事项。
5.0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对现有房屋结构中有卫生间等电位联接装置的,不允许覆盖,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等电位联接,以防漏电、静电、雷电。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5.3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
5.7水电工应持有岗位证书。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期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见附件三)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须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书面确认备案。
(3)双方所提供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9.2本工程按国家现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本市现行《天津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技术标准》(DB-29-35-20__)的标准执行,并应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订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四)、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见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协商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收口完成、定制产品测量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工程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见附件三)、《工程决算单》(见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六)。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该协商一致后,重新签定补充协议。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赔偿,解除本合同。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甲方延迟支付超过____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总金额的20%。乙方延误工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天津市家居商会、消费者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可采用下述第____解决方式;
①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乙方撤离市场的,由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办单位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4.6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7本合同的附则、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8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市场主办单位____份。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市场主办单位: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篇17:房子装修合同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地址:
一、工程名称:
本工程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配合、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有关条文规定及工程的具体情况,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二、工程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经议定为¥ 元。(大写 )
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增加项目,乙方再根据国家定额及市场价作增补预算,以甲方认可为准。若有变更,须经双方商议后签字认可。
四、工程期限
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必须承担延期责任,当延期2天后,甲方开始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赔偿标准(参照国家合同法对建筑业行业的有关规定)为:延期总天数减2后乘以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
五、工程质量检查
工程进行时,甲方随时对工地进行检查,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可及时提出意见,会同乙方纠正,对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未经甲方签字确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在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后两天内如甲方不组织验收,则视为合格,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二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元)。
2、工程中期,墙地砖铺贴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两日内支付乙方进度款
3、项目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3日内付清余款 元(大写: )。
七、验收标准
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预算表进行验收。
八、本合同内容共两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银行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8: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
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1.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
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2.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
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3.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4.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
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5.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6.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7.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8.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施工
1.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2.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3.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______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
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4.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5.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提出后,乙方应当立即改正。
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改正的,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
23.如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合同》协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出更换工长或工人,乙方应当在甲方提出要求的第二天更换。
6.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
7.合同签订后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减少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通知乙方,在双方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并确定变更金额及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变更和施工。
8.装修垃圾,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清运至物业指定地点。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含在工程款中,乙方不再单收。
9.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10.瓷砖在铺装前必须完全浸泡_____小时方可使用。
11.地砖采用勾缝剂勾缝,勾缝剂为_________牌_________型,由乙方提供且不再单独收费。
12.涂刷标的居室内所有部位(包括客厅、主卧室、辅卧室、书房、储物间、过道和凉台)的墙漆、顶漆时,需铲除原表面腻子的,乙方不再单独收费;
刷与面漆同品牌的底漆_____遍,刷面漆_____遍。
13.所有墙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所有顶漆用_________色,色号_________。
14.在刷漆前,乙方应由甲方书面确认兑水比例,如未经甲方确认进行刷漆或技术使用不当,兑水超过_________%,甲方有权要求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油漆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15.所有门及门套采用的原子灰为_________牌。
四、工程验收
1.对于所有隐蔽工程,需甲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施工人员才能进行后续施工。
2.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照《_________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
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
不能完全修复的,乙方应按相应部分的工程造价赔偿损失。
3.甲方有权在乙方完工后对房屋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由国家认定的居室环境质量检测单位独立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给甲方。
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在规定的_________天内改善不合格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
1.物业收取的装修押金_________元由甲方垫付。
甲方将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_________元,若物业无罚款扣除则甲方全额返还;
物业从押金中扣除的罚款,甲方将相应地从暂扣的_________元中扣除,剩余的返还乙方,不足的由乙方向物业补齐。
甲方从工程中期款中暂扣的_________元与_________%的工程尾款相互独立。
2.物业收取的装修管理费_________。
由于乙方责任延期造成的管理费增加部分应完全由乙方支付。
同时,乙方应该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费用等。
3.乙方所做预算书应充分考虑甲方工程的各种实际工作量,工程款项的结算应实际发生的工程长度(面积、体积)为准,而不是按工料使用量结算。
按实际工程长度(面积、体积)发生的工程款在每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以甲方的对质量和面积的书面签字验收做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4.如支付中期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变更项目经验收合格的在中期款中结算,其余的在竣工验收时结算。
如因施工工程质量或其他问题需与乙方共同进行检验或就双方争议的问题进行磋商,则可适当顺延结款日期。
5.甲方在签定合同时向乙方支付的订金人民币_________元计入装修总费用,相应款项在支付首期款时扣除。
六、保修及其他
1.乙方承诺对整个工程进行_____年的保修和终身维护,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日起计。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报修电话的_____小时内做出响应,在_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
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如甲方自行解决,则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2.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交付甲方电气竣工简图和上下水管线简图,标明导线规格、暗管走向和上下水管线、阀门、接口走向和位置,甲方签收后方进行竣工结算。
3.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相关部门解决。
4.本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应。
双方共同签署起即日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篇19:2024装修工程合同书
甲方(定作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承揽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套,位置在 室,由乙方负责承揽部分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1、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揽 的房屋 工程(含 面积的防水)。 工程面积为 平方米。防水面积为 平方米。
2、装修承揽方式为乙方负责包工包料。
3、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5、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6、乙方履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按照市场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
二、质量和工期要求
1、工期从年 月 日开始建设,到年 月 日止,工期为 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
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
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等影响房屋质量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解除本承揽合同。
4、房屋建成自交工后壹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 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平挑面积的防水工程,总价为 元。
2、工程款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工程过半支付 元,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15 天内给付。
四、违约责任
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
2、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承揽合同,并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赔偿。
3、超过双方约定工期的,每超过一日扣工程款 元。
五、争议解决办法
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
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 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年月 日
年月 日
篇20:单位工程装修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主材、辅材。
第二条 施工图纸
1、 效果图、施工图由承包人自行设计并通过发包人认可的方式提
2、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
3、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甲方工作
1、 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
2、 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
4、 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
5、 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
第四条 乙方工作
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效果图设计人员到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
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可扰民及污染环境;保
4、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期限年月日;竣工日期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如超过工期不能按时竣工,承包方需承担,并赔偿发包方不能按时开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型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 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l、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提供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 关于质量和验收
l、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参照《住宅装饰施工质量验收客户手册》。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四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收到通知后1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工程验收:工程项目按合格标准验收,其它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同期的确认,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同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一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或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它保修或免保修情况:保修一年,终身维护。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条款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为3次,即:开工十天第一次付款,为合同总款的50第二次支付为合同总款的30后七天内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0%,支付约: 元。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为固定价格进行结算,本工程总价款为 。
3、特别费用的约定事项: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负责。
(2)所有墙地砖、贴脚线、家具、窗帘、主灯、软装饰,水电材料及工时费,所有卫生间洁具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按双方签暑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或变更新的工程项目,涉及费用项目由甲方在支付中期款时一并付给乙方。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