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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与六便士读后感【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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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隋唐演义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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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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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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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睛里没有大千世界的纸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没有花花世界的世态炎凉,只有忠诚。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题记

他是个苦命的孩子,阿妈是知青,待他很好,却在他读一年级下学期时,闹离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从此再无音讯。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烟,喝的醉醺醺的,时常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来,阿爸娶了继母,生了弟弟阿龙,他的日子便更不好过。一段时间后,阿爸托人买了把二胡,把他领到钱老瞎那里学艺。再后来,钱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钱老瞎的“职位”,也失去了最亲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统纯正、出生高贵、相貌美丽、性情勇猛的猎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继承了父母的优点生的可爱漂亮,唯独它,长得歪瓜裂枣。不仅主人嫌弃,就连它的母亲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丧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却怎奈相貌丑陋,无人问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无论它能力多强。

后来,他们相遇了,他给它取名为“迪克”,给它家犬的身份,尽管没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为他引路,为他赶走欺负他的人还有犬,甚至为他闯入茶楼,扑坏“黑匣子”,沦为“通缉犯”。再后来,他们一同,逃离佛海镇,踏上了他的寻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历经艰辛终于来到了昆明,在这片土地,它始终守护着他,它捡来石子扔进碗里,只为他能舒展愁眉;它学会打躬作揖,只为他和自己不用饿肚;它甘愿给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为给他凑齐医疗费……

后来,他住到了穿绿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楼下,又度成为“野犬”一只。在后来,红蕾剧院的宋经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发现了他的才华,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台演出,只是它样貌丑陋,不讨人喜欢,只得被关了禁闭,一只高价购得的白狮狗代替了它,夺走它全部的功劳,只因为它长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爱的白狮狗,只要它;他哀声向宋经理求情,只为它能重获自由;他把一半工资付给厨师,只为它能不需挨饿;他抽泣不断,只为它能逃离死亡;他离开千辛万苦才寻到的母亲,丢下不愁吃喝的红蕾剧院,只为与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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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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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小桔灯》深受感触。那里的小姑娘更是让我深深敬佩。

本文主要讲了一位与我素不相识的小姑娘,在家庭困难时镇定、勇敢、乐观的面对,用弱小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最后,又以小桔灯相送,让“我”的眼前一片光明,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读了这篇文章,我仿佛看见了一个令人怜惜的女孩,但她并不消沉,并不脆弱,在她父亲失踪,母亲重病的情况下,勇敢地担起了整个家庭。她坚强、乐观、镇定,她的精神给人带来极大的震撼,同时给予我力量,让我觉得前面一片光明,那一句话也一直回响在我的心田:“天黑了,路滑,这盏小桔灯照你上山吧!”。这小小声音里,包含了多少,她的善良;这短短的一句话中,包含了多少,是她对明天的向往,对美好生活的无限渴望!在黑暗中,明灯指引我们方向,热情帮助我们勇敢面对困难,乐观使我们轻松走出困境,镇定让我们脱离危险。我们只有向这位小姑娘一样,具备了这些,生命的道路上,才会“一帆风顺”。

在生活中,我们也该如此。看了《小桔灯》我也渐渐学会了积极面对困难,在学习中,只有具备了这些,才能胜不骄败不馁,才能取得成功。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要学会这些,待到你学会了,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正如朱熹所说:“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中流自在行。”

建议大家去读一读,去感受一下我所说的“此日中流自在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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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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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单翼天使不孤单》的书,它是由我最喜欢的作家阳光姐姐写的,因此这本书就变成了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

书中的主人公张小伟就是一位“单翼天使”。他的学习十分优秀。每天回家以后,看到的只有妈妈一个人,家里冷冰冰、黑乎乎的,他自己常常暗自落泪。表面上和那些拥有父爱和母爱的孩子一样快乐,但他内心深处隐藏着一道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伤口。他非常在乎自己的身世,很少与同学接触,因为他怕同学们笑他是一个没有爸爸的人,因此他也没有知心朋友,心里很自卑,总是闷闷不乐,还少言寡语。他的内心,是一口深井,隐藏着伤心、孤独和难言的苦衷。他努力用表面上的快乐来掩饰自己,换回的却往往是同学们的嘲笑与讥讽。他掩饰得很好,全班几乎没有一个同学发觉出来。他就一直憋在心里不说,他的眼泪不知陪伴了他多少个春秋啊!

然而,张小伟却因为一次学习委员的竞选,得到了一次敞开心扉的演讲机会,他终于把自己一直以来藏在心里的话,全部讲了出来,就这样他把自己心里孤单的感觉一次过全部都释放了出来,他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而更令人高兴的是他终于有了死党,有了可以倾诉的伙伴,他们就是代号“丸子军团”的三颗小丸子,分别是:Show韵丸、泡泡鱼丸、依贝丸,把他吸为第四颗小丸子,名称:六味地黄丸。从此,他不再孤单,因为他找到了几个懂得关心他、安慰他的知心小伙伴,发现原来“单翼天使”不止他一个,最终他明白了,惟有给予和宽容才能为自己赢得温暖和爱,单翼天使们只有彼此拥抱着才能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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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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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星期,我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是沈石溪的著作。分为两个故事,一个故事是《狼王梦》、另外一个故事是《狼种》。其中我认为《狼种》的故事写得最生动,让我十分难忘。

《狼种》这个故事的主人翁大灰是一条警犬,它有着六十四分之一的狼的血统,长相酷似狼。大灰在警犬学校训练时十分刻苦,格斗、扑咬、爬高、搜索等各种本领样样精通,考核成绩门门优秀。但是大灰的容貌十分丑陋,形象又酷似凶恶的狼,人们都不要它。后来被马戏团的高导演收留了,让它表演节目为其赚钱,还把大灰交给一个女驯养员来管理。女驯养员很不喜欢这个相貌丑陋的家伙;和大灰同台表演的还有一群相貌漂亮、深讨主人喜欢的哈巴狗,这群哈巴狗仗着主人的宠爱,经常戏弄和伤害大灰。

有一天,马戏团完成表演任务后,在返程的路上,遇到了云豹的攻击。平时喜欢察颜观色的哈巴狗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四下逃逸;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大灰不顾自身的安危挺身而出,用警校学到的本领和云豹展开了殊死搏斗,救下了主人和其它小动物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到了我们上学期语文课本上的《落花生》文章中父亲说的一句话: ” 花生虽然不好看,但它很有用。“《狼种》中的大灰就犹如花生一般,容貌虽然丑陋,但是在关键时刻却不怕艰险、奋勇直上,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来帮助他人。《大灰》和《落花生》这两篇文章给我了一个启示:那就是做人,一个人关键是得看他对社会和他人是不是一个有用的人,如果只是一个外表长得好,犹如《狼种》的哈巴狗一般,对他人没有用的人,那也是枉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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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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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是有名气的华人海外作家,曾读过她的《归来》,当再次看到严歌苓这三个字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借来了这本《第九个寡妇》。这本书好就好在她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去描写当时发生的事,还历史的本来面目。写出了一个令人可信可爱可叹的农村妇女王葡萄的所作所为,一个讲良心干实事丰满的农村‘落后’妇女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她不是‘高大全’式的人物而是个有些有肉的有思想的人物。

小说中的王葡萄做寡妇时才十四岁,她是公公孙怀清(孙二大)花两袋面买回来的。当时才七岁当做童养媳买回来的,土改的时候王葡萄用她不屈不挠的精神,不可告人的目的,用一根筋脑子的思维,背回自己錯划恶霸地主的公公孙怀清(被枪毙漏网的死刑犯)藏在地窖里几十年伺候,这期间充满险恶困难,纠结,担惊受怕,不容易啊。

她为什么甘冒风险舍死救出她公公,是因为她公公与她有恩,她无父无母兄弟姐妹跟着人逃荒要饭到史村,七岁时被买回来养到十四岁与丈夫铁脑圆房,要不早就饿死了。公公是个能人,种着五十亩地开油炸铺做糕点,放债收粮,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拿着她當亲闺女养,做人要有良心,王葡萄就这么想的,所以她就以这个良心做人报答公公。从解放前的小康到解放后的被清算斗争,单干,互助组,人民公社她都经历过,她是童养媳出身,并没有与自己公公划清界线,反而藏匿于地窖伺候公公,这一点就不简单,难能可贵。

从单干单干,有米有面,到互助互助光喝糊糊,单干单干,油馍油面,互助互助补了又补,再到人民公社挨饿受冻差点饿死的经历,王葡萄还是用自己的生活理念自己的处世信念,用她自己‘一根筋’的脑子思维,来看待各种各样运动,有必要吗?有意义吗?来一个运动打到一批人,来一个运动老百姓折腾一回,斗来斗去何时了,所以王葡萄永远是落后分子永远是跟不上形势的的人,她没有崇高的理想去解放全人类,她连自己都吃不饱连自己的公公都保护不好,哪有心去解放别人。正是这种落后思想才保持了做人要有良心的底线。

王葡萄用自己的信念自己的智慧自己的生活方式谱写了一条与众不同的生活道路。 王葡萄不是个完人,她有七情六欲,她不做烈女,而是寻找自己心爱的男人,但是美好姻缘总是与她擦肩而过让人惋惜,连她公公都惋惜,但她有个儿子还收养了一个知青留下的女儿,王葡萄还是好心有好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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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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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习在野外独自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好迷人,如同磁铁一样吸引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机会深入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勇敢、智慧、有耐心……合为一体的人。他智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穿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温暖、宽松、帅气。他有耐心,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勇气,他居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赶,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惭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起睡。在睡觉的时候,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现在一比较,我可真胆小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要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方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勇敢面对,有信心战胜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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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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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处理得当而产生的痛苦应该被看作是幸福,而不是苦恼。

——堂吉诃德

最近一直在看《堂吉诃德》,前几天看到其中的这句话,很有感触。虽然堂吉诃德被描写成一个疯癫的游侠骑士,但说的话却处处透着哲理,这也许就是这部伟大小说的伟大之处吧!

我想说的是这句话怎么这么适合我们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就应该有这样的心态,我们不追求每次努力一定成功,我们只需要求自己做出正确的事即可,只要处理得当,不要管结果如何,我们要让自己感到幸福,做到了这些,我想我们都会成为非常优秀的销售人员的,所有同仁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吧!做一个幸福快乐的销售人员!!!

读了《堂吉诃德》这本书,看了之后既感到好笑,又有一点感悟,深为他的不可思议而感到好笑,《堂吉诃德》 这本书语言幽默,形象生动。

《堂吉诃德》的小说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付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做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动不但与人无益,自己也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堂吉诃德》是一本好笑的书,可当翻过最后一页时,心里却不禁在问:“究竟是谁真的可笑?堂吉诃德?还是我?”突然想起刚进大学校园时,一位夫子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难怪每每想起这个奇情异想的末路骑士时,心里总会涌起一种异样的感觉——塞万提斯创作了一个让人不得不笑又不得不哭的悲剧。

《堂吉诃德》的悲剧在于它肢解了曾经神圣的道德观念,而这种肢解是建立在一个个沉重的矛盾之上的:要消灭即将衰亡的虚伪的骑士道,却设计了一个柔弱但真诚的卫道士。于是,人们在与腐朽道德战斗时,突然发现面前站着的“敌人”是个柔弱的老头,没有了摧枯拉朽的快感,没有了流血牺牲的英勇,甚至在面对一个弱者的抵抗时,会检讨自己的正义性。

恰好,堂吉诃德奉行的不是虚伪的骑士道,不是道貌岸然的道德欺骗,而是人们久违了的一种精神:对上帝的无限忠诚,对爱情的至死不渝。 当堂吉诃德开始为自己的精神家园而战时,第二层矛盾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道早就被虚伪的道德所渗透演变,而世俗的价值观已经犹如一艘笨重的航空母舰,从对上帝的忠诚、对英雄的崇敬转向了对个体价值的追求。世俗价值观的改变虽然具有滞后性,但同时具有强大的惯性和持久的韧性,瘦弱但张狂的堂吉诃德却妄想扭转它,所以,他可以仅凭着信仰的力量不顾自身的渺小而义无反顾地冲向巨大风车,而其身后扬起的却是一股荒谬的尘埃。

我们暂且不去讨论新教伦理对社会发展是否有推动力量,只要想想,当人们举着张扬个性的大旗从中世纪解放出来的若干年后,人们不是又一次产生了信仰的需求吗?我们可以说这是历史的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但由此我们也可以发现,堂吉诃德以及堂吉诃德式的口号可以一言以蔽之——不合时宜。 堂吉歌德是很很好笑,但现实中不也有和他一样的人吗?他们妄想着,结果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笑着至于我们也该反省下自己,别让自己成为下一个堂吉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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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震动》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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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有感于欧洲资产阶级日趋颓靡,法国青年作家罗曼。罗兰一度希望借助“英雄”人物来感召人们变革现实,先后创作了多部名人传记,其中《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被称为世界“三大英雄传”,又称“巨人三传”或《名人传》。

无论是音乐大家贝多芬,伟大的雕塑家米开朗基罗,还是文坛泰斗托尔斯泰,在那闪耀着灼人光芒的背后,却是一个个的孤独者,精神上的孤独者,像是在茫茫无际的沙漠上徒步的行人,他们在不断地探索。

这是一种伟大的悲哀。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变得决绝,思想上的那种既受压抑又想冲破束缚追求自由的矛盾的内在爆发力,成就了他们无与伦比的艺术才华。

如果没有这种精神上的绝对的孤独,伟大的艺术作品该如何产生。音乐、雕塑、文学领域将平庸无奇,所谓的艺术再也不能称之为艺术。

贝多芬的孤独让人感动,他在孤旅中努力地寻找一个个突破口,希望能凿开一个小孔,他用音乐与外界的人沟通。

米开朗基罗,他的脚步是如此的匆忙,他的手永远是不停息地在抚摸着那一块块光洁的大理石,然后,在狂热的目光的注视下将这些冷冰冰的大理石一击一凿雕刻成一尊尊美丽的塑像。

托尔斯泰他拥有显赫的地位,多情的家人,可是他确确实实是一个孤独者,在精神的沙漠中为了创造一片片绿洲而努力开垦的行人。他永远渴望着人与人之间的爱,退让、宽刷微笑、质朴、明净,这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美丽。

古人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印证了三位巨人孤寂的人生旅程,然而,他们却创造了人类艺术的辉煌,他们的作品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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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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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的《史记》,贯通祖国三千余年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是一部经典之作。

该书是中国古代最著名的古典典籍之一,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三千年璀璨的文明,生动的描写了三千年大大小小的一些史事。读过这本书,让我深深得感受到了祖国文化的伟大,令我心存敬意。史记的生动描写一直鼓励我们的写作,以及我们祖国的发展,史记一出来,可谓是洛阳纸贵啊。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会有辉煌的成就。《史记》这一部伟大的作品,是祖国文化史上的一颗明珠。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就像尤安·艾肯在《走遍天下书为侣》一文中所说的那样,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历史旅行,读者像是穿越了时空,成了一位历史事件的亲历者,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就仿佛在和司马迁面对面的谈话,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是一本令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细细阅读的经典!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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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一夜的工作》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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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静谧的阳光弥漫,浓浓的茉莉花茶飘散,阳光斜照在身上温暖而又安详。

一缕缕温和的风,翻动菲薄的书页,嗅到淡淡的墨香。诗词的世界里,每一个字眼,都像跳动的音符,谱成了每一首诗,每一首词,每一支曲。

诗词里的韵,悠长悠长。

王昌龄的是“高卧南斋时,开帷月初吐,清辉澹木木,演漾在窗户。荏苒几盈虚,澄澄变今古”,可谓是韵无穷。“松月生夜凉,风宗满清听”那山水韵传千古的清音,寂夜里听见别有一番风味。“万壑树参天,千山响杜鹃。山中一夜雨,树桫百里泉”,万壑千山到处是参天的大树,到处闻杜鹃啼声,山中处处有泉水飞流而下,遥遥看去好似悬在树梢。“风梨花初带夜月,海常半含朝雨。雪粉华舞梨花,再不见烟村四五家”,“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缈间,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每一首诗词意蕴如此动人,寄意深长。

诗词里的情,感天动地。

《长恨歌》里所描写的“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密绵绵无绝期”。帝王由此而悲的爱情,超越了时空的阻隔和生命的极限,最终达到永恒的境界。《长相思》中“赵瑟初停凤凰柱,蜀琴欲奏鸳鸯弦。”杜牧的诗“繁华事散逐香尘,流水无情草白眷。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扰似坠楼人”。时光流转,繁华已不在了,这随风飘落的花似当日含情坠楼的绿珠,美丽但却薄命,思之让人汗颜。“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鹊桥仙里所写“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诗词里的愁,愁断柔肠。

《江城子》里“韵华不为少年留,恨忧忧,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逝去的春华不会停留,心里的愁什么时候才能罢休,飞絮落花时候心里更是愁肠百结,《丑奴儿》里“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尽识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历尽沧桑,饱尝愁滋味之后,回想起少年时代爱上高楼,为了赋诗强说愁,少年时是故做愁态,怕人不知自己有愁,可如今愁满柔肠,却不知从何说起。《清平乐》里“别来春伴,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唐之诗,宋之词,元之曲,皆所谓一代文学也。伟人英雄,歌以咏志,达官巨贾,诵以怡情,志者学人,习之修身。

读诗词乐之,乐在意韵无穷,书籍是智慧的翅膀,书籍中一切事物都被美妙的文字赋予了活力,日月星辰,江河山川为我们织就了一帘盛放着芬芳的梦。

快乐源于读书,特别源于读诗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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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冰心散文读后感的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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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本,共20xx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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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你要好好爱自己》心得感悟_你要好好爱自己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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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中旬在林西的购书活动,六月初迁移到了金山首府,于是买了包括《你要好好爱自己》这本书在内的三本。

儿子高考的这三天,我终于尝到了“熬”的滋味,虽然接送和饮食都由老公担负,我依然感觉不爽,因为儿子“紧张”。

此刻,儿子早已经去待考了,独我一个人在家。陪伴我的唯有这本毕淑敏老师的《你要好好爱自己》。当敲下这段文字的时候,这本书已经轻轻地合上了。

毕淑敏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应该是指导我们如何更好地生活的一本书。在书中,毕老师谈到了她于生活细微处的诸多感触,晾晒出来让我们感悟和反思。

都说生活是一团麻。但毕老师却靠着一双慧眼、一念慈心和兼济天下的悲悯情怀让我们去思考生活的真谛。人活着,就应该有思考,就应该有敬畏、有担当、有内省......

毕老师的这本书,伴随着我走过了三天难捱的陪考之路。未来,结局如何,我一无所知。我甚至不知道面对将来儿子的高考志愿,我能否像毕老师说的那样“冒一点险”。看着煎熬中的儿子,我只能安慰加宽慰,而我的煎熬只能向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求解。

此刻(下午2:40),距离高考最后一科开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相信此刻的儿子也已经进入考场,聆听着一切与本场考试相关的提示和训诫。当走完这一程,儿子就可以好好的“痛快”一场(已经做了计划)了,而我依然无限的疲累,尽管我什么也没有做。

“无论一生遭受多少困厄欺诈,请依然相信光明大于暗影。及时销毁精神垃圾,重塑精神的天花板,让阳光从天窗洒入。"毕老师的这段文字,在我看来,就是说给此刻的我的。

“高考”,是地狱,也是炼狱。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我们都有了这样一段非同寻常的经历。困厄也好,磨难也罢,都是历练,关乎成长。

风不能把阳光打败,一切都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终将成为亲切的怀恋。我没有经历的高考,儿子经历了两次,怎么说都值了。

人到中年,确实是该好好爱自己了,不需要任何的理由。但愿毕老师的这本《你要好好爱自己》能让我们有所思考,有所行动,有所受益。

试问:当除了孩子,我们心里可曾有自己?

我们都要好好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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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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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其中令我感兴趣的是《孔明用计草船借箭》这一回。

这一回主要讲了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干,要诸葛亮在十天内造十万支箭,以此陷害他。但诸葛亮同周瑜斗智,用妙计向曹操“借箭”,挫败了周瑜的暗算。结果是箭按时交给了周瑜,让周瑜输得心服口服。

在这一回里,在同周瑜的斗智斗勇中表现出了诸葛亮有胆有识,才智过人。其实,诸葛亮的聪明不是一时的,而是平时日积月累的结果。他懂天文和地理,才能算出天气;又算准了那天有大风,借助大风势顺水推舟,可以很快把他们送回来;他懂人心,打心理仗,也算好了人,知道鲁肃忠厚守信,特向鲁肃借船,知道曹操生性多疑,所以假装攻打曹营。几方面综合因素让诸葛亮的借箭计划得以成功。诸葛亮的成功是经过长期的苦读,潜心研究才能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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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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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五千年》中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越王勾践,为了报当年被吴王羞耻之仇,宁可每天睡柴草, 每日尝苦胆。总扪心自责:"你忘了会稽大败之辱吗?"就这样勾践跟同甘共苦共同命运,经过十年发展生产,积聚力量,又经过十年练兵,终于在公元前473年打败夫差,灭掉了吴国。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越王给吴王当了三年奴仆,受尽了屈辱,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他始终没有放弃心中的信念——重振越国,找回失去的尊严。他在麻痹了吴王被放回越国后,安抚百姓,操练军队,吃饭前品尝苦胆,晚上就睡在柴草上,时刻提醒自己不要忘记曾经的屈辱和复兴越国的雄心。他身为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能够这样做,真是难能可贵。经过自己的顽强毅力,勾践终于打败吴国。

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决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

这就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读了《卧薪尝胆》,我们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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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心得:《党员就该这样干》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2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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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是一道享用不尽的“精神盛宴”。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标志着19世纪绝大多数有学问的人对生物界和人类在生物界中的地位的看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影响历史进程的经典著作,震撼世界的10本书之一。今年以来仍居于多家图书榜前列,仍在读者的手上流传着。

在英国伦敦,那一天是很不平凡的一天。这一天,伦敦众多市民涌向一家书店,争相购买一本刚出版的新书。这本书的第一版1250册在出版之日即全部售罄。这本轰动一时的新书就是《物种起源》,它是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的第一部巨著。这部著作的问世,第一次把生物学建立在完全科学的基础上,以全新的生物进化思想推翻了"神创论"和"物种不变"的理论。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的主导思想,即"自然选择",一定会被当做科学上的确定真理而为人们所接受。它有一切伟大的自然科学真理所具有的特征,变模糊为清晰,化复杂为简单,并且在旧有的知识上添加了很多新的东西。达尔文是本世纪的、甚至是一切世纪的博物学中最伟大的革命者。

《物种起源》是世界生物进化很有价值的作品之一,,是一部深切关注生物土地家园的,以灵魂回应灵魂之书。书的主体部分陈述了生物的变异及相互适应的途径,从家养而变异的知识,因为每种生物产生的个数,远超过其所能生存的个数,所以常引起生存的斗争,于是人生物的任何变异性质,不论其如何微小,只要是在复杂的和特殊的生活状态下有利于它本身的,即将有较佳的生存机会,因而它就自然地被选择了。由于坚强的遗传原理,任何被选择的变种,将会繁殖它的新的变异了的类型。

从最古老的单细胞到有着复杂生命结构与思维的人类诞生,在漫长的30多亿年生命行进征程中,形形色色的生物从出生到灭亡,从低等到高等,究竟是何种神奇的力量推动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呢?多少个世纪以来,人们绞尽脑汁,企图找到令人信服的答案,最终都以百思不得其解而告终。就在人们对生命演进机理持不同见解的各门各派展开激烈论战、争论不休的时候,一个划时代的人物出现了。自古以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进化论思想终于在19世纪英国伟大的博物学家达尔文手中形成了具有无可争议的说服力的体系。到了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出版后,生物普遍进化的思想以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机制已成为学术界、思想界的公论。由此,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被称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 在举世闻名的《物种起源》一书中,达尔文提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震惊的论断:生命只有一个祖先,因为生命都起源于一个原始细胞的开端;生物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而来的,生物在进化中不断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进行着自然选择……。达尔文的《物种起源》一书成了生物学史上的经典著作。如今,《物种起源》所提及的许多观点已成为人尽皆知的常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后来不断地得到发展。20世纪40年代初,英国人霍尔丹和美籍苏联生物学家杜布赞斯基创立了"现代进化论"。

现代进化论者摒弃了达尔文把个体作为生物进化基本单位的说法,他们认为,应当把群体作为进化的基本单位。突变本身是物种的一种适应性状,它既是进化的动因,又是进化的结果,自然选择的作用不是通过对优胜个体的挑选,而是以消灭无适应能力的个体这一方式而实现的。现代进化论很好地解释了古典达尔文主义无法解释的许多事实。遗憾的是在达尔文时代,遗传学先驱孟德尔还没有能够让世人相信他的遗传学说,否则,达尔文定会痛不欲生,因为1838年,他选择了亲舅舅的女儿、表姐埃玛作为终身伴侣。据说,到了晚年,达尔文对孟德尔和他的遗传学略有所闻,他常常为他的近亲结婚感到不安。

当然,所有的生物才是《物种起源》这本书的精神主载体,生物的智慧,生物的生命强力才是全书的看点所在。对此我想,我们应该更多地用审美的、而不是充满道德义愤的实用眼光来看待这部作品。我对书中生物在与自然斗智斗勇的大量精彩片断很感兴趣,生命意蕴甚丰,它让人的灵魂震颤、让人的心智慢慢苏醒、让人看清生物进化的本质、让人知道在基本的人性天理面前应当如何珍惜、如何拥有、如何警觉、如何拒绝、如何捍卫、如何爱、如何关怀。这样的作品在中国当代文学领域委实太少了。

我总感到,关于物种起源的话题没有完,某些非科学,非理性,非文明的似是而非的理念仍在流行,而《物种起源》最具代表性。它抓住了生物得本质,就好像找到了一把开启世界生物进化史的钥匙。

尊重所有生命的生存权,尊重所有民族的生活习惯,保护和珍惜生存环境,善待生命。使草原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既不是开疆拓土的血腥厮杀,也不是各种生命在草原上的嗜血竞争草原恶化、沙化的道理是这样,所有生物生存的道理也是这样。无论牧业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电子文明,生物的进化离不开自然。社会达尔文主义者鼓吹在社会生活中弱肉强食你死我活,其结果并不是优胜劣汰,而是世界被毁坏、被沙化。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物种的灭绝没有感觉?难道我们对那么多热带雨林被大规模沙化意味着什么一无所知?有报道说,臭氧层的破坏、各种污染、各种毁坏已使地球不堪重负,光是气候变异这一项,就足使人类在极端的时间里面临灭顶之灾。

它使我们触及所有生物的灵魂。我认为《物种起源》这本书的格调是再好也没有的,它可以感动那些对这个问题一无所知的人们。至于达尔文的理论,我准备即使赴汤蹈火也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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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史记项羽本纪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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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我读了一本《最想要的礼物》。作者是郁雨君,笔名辫子姐姐,她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辫子80。2厘米。

尹小碗六岁的生日,把爸爸藏了六年的法国葡萄酒当成饮料喝了,成了小醉鬼。七岁生日把妈妈的皮鞋烧了妈妈责备小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

小碗的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又臭又掘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于是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小碗和爸爸妈妈的关系渐渐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外地寄宿学校。

小碟发现了小碗的秘密小盒子。有一张纸条写的是:希望有人可以记得小碗的生日,会为小碗准备生日礼物,如果能为小碗举行一个派对就更好了,派对上要有奶油小丑,小碗想和大家打奶油仗!

——小碗写在没人记得的十二岁生日。

十三岁的生日妈妈给校长打电话,让小碗请假回家。爸爸给小碗做了没发酵的面包,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当小碗看见爸爸妈妈还有小碟那三只奶油鼻子时,她感到家的温暖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她。自打计划给小碗过生日以后,妈妈每次上街都会给小碗买礼物,可是没有小碗喜欢的,妈妈慢慢张开双臂,一把把小碗搂在怀里,送出了笨拙的拥抱。小碟送了一只金驼色的萨摩犬,尖下巴,双眼皮,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小狗,这是小碗最想要的礼物。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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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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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左右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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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天环游地球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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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为了丰富头脑,开阔视野,我读了一本好书—《八十天环游地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场因打赌而起的传奇旅程:主人公福克先生和他的仆人路路通一行人遭遇种.种离奇经历,克服重重艰难险阻,却又奇妙地化险为夷,最终完成了环球壮举。

这本书里的许多情节都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读完每篇文章都会给人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

在这本书里所有的人物中,我最喜欢主人公福克先生,因为他做事有计划,生活十分有规律。他总是按时干每一件事,就像钟表一样精确,而且福克先生非常富有,但他从不挥霍浪费,也不小气吝啬,还时常为公益或慈善事业捐钱,并且常常不留姓名,是一个十分正派的绅士。福克先生之所以完成了八十天的环游地球的壮举,不只是因为他做事情有计划,还因为他遇到事沉着冷静,不慌不忙。在面临危险、困难的时候,他的仆人路路通总是慌张着急,无法镇定下来;相反,福克先生并不着急,总是冷静下来想办法。这一慌张着急和一沉着冷静形成鲜明对比,更加衬托出福克先生是一个遇事镇定自如的人。

在福克先生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遇到困难,我总是慌慌张张,根本无法冷静下来想办法,更别说解决困难了。而且我做事还很没有计划,在五年级的时候,要求背社会、科学上的知识点,可我,虽然都想好了一天背一点,可真到了背的时候,我却总找理由推拖到明天,这样一天一天推下去,到了临近考试的时候,我才知道不能再推下去了,要抓紧时间背了。可是,这时候要背的东西已经积少成多了,我只好每天早起晚睡地背东西,此时,我才知道做事必须要有计划,今日事,必须今日毕,不能推脱到明天。所以,从今天开始,我要学习福克先生身上的这两大优点,来弥补我身上的不足。

这是一部享誉世界的经典科幻著作,它会让你有所启发。如果你也想更进一步地了解福克先生,了解这本书的话,那就快去读一读吧!相信你会有不同的见解和更加精彩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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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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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老泉》这本书刚开始的时候我不爱看,结果,看着看着,入了迷。原来,它讲的是有一口泉,谁喝了谁就长生不老,塔克他们一家就是这样的,有一个叫温妮的小女孩,无意之中知道了这个秘密。可是,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也知道了这个秘密,想尽办法得到他。

自从我读了《不老泉》,我感受到了温妮善良、关爱的心。也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

在一片茂密的树林里,住着一家人:温妮和她的姥姥、妈妈、爸爸。某一天,温妮出来玩,玩着玩着,她在树林里迷路了,然后,就坐在一棵大树下,忽然,她看见旁边有一个男孩,他叫:杰西。正趴在那里喝水,这么一想,自己也渴了,就问:“这水好喝吗?我也想喝。”杰西说:“不行。”“为什么”温妮说。因为,这是不老泉,你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就可以喝。这时,迈尔斯和梅也来了,这是杰西的弟弟和妈妈,最后,温妮跟着他们一起回家了。不过,有一个穿黄衣服的人偷听了他们的谈话,心中暗暗的笑了,因为,他了解一个不老泉的秘密。

这个穿黄衣服的人真坏,是个坏人,随便偷听别人的谈话,这样做很不好。

在这里,让我心里想到的最放心的事情是:塔克一家非常善良,关爱温妮;他们一家人还会照顾温妮。特别是杰西对温妮很好,他给了温妮一瓶不老泉的水,让她长到十七岁的时候喝下去,然后就去找他。

穿黄衣服的人不幸没有得到泉水,而且还被梅用枪打死了。警察把温妮送回了家,把梅给抓起来了,然后,温妮又把梅给救了,让他们赶紧逃脱。

最后,温妮没有喝珍贵的不老泉水,而是给了那只大蟾蜍,因为,这只蟾蜍能听懂她说话,是她的朋友。

这本书真有意思,我最喜欢里面的杰西,杰西非常善良、友好,帮助迷了路的温妮。我不喜欢温妮,温妮离家出走,害的爸爸妈妈非常着急。你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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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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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偷影子的人》中男主人公从小的玩伴、一生的朋友吕克是一位面包师的儿子,对他来说,从一出生便被剥夺了选择未来职业的权利,他不得不继承父亲的手艺,终生工作在自己家的面包店。而起初的男主人公也毫不怀疑这是吕克的梦想。可是,当突然有一天,他偷走了吕克的影子,发现了吕克心底的秘密。吕克的影子告诉他,其实吕克的梦想是成为一名医生,并请求男主公帮助吕克成为他想成为的人。当天晚上,男主公便履行诺言找到了吕克的父亲。最终,吕克得到父亲的许可,来到了男主人公所在的医院学习医学。

当梦想还是梦想的时候,总会让人忍不住幻想,渴望。可一旦走在了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时,则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当吕克真正当上了医学院的学生,才发现这个梦想令他多么的不快乐,而他也终于意识到,什么是他想做的,什么是他不想做的。他希望的是看到别人的笑脸,清晨熟人之间亲切地招呼,而这些,只有做一名面包师才能够真正获得,而成为一名医生只是他想当然的一个愿望,并不真正的适合他。于是,吕克坚定的放弃在医学院的进修,转而回家踏踏实实的做起了一名面包师。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竟自由!”大自然的世界多姿多彩,只因它们找对了自己的位置。人类也应当如此,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你才能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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