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的附条件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上各方共同出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民法典、担保法规等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借款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出资借款人约定 该借款协议是《11111》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为双方共同真实意愿表示与主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主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合同,主借款合同债权人为甲方实际债权为甲方与乙方共同出资拥有,甲方债权为1600,乙方债权为400。每月利息按主借款合同约定收取再按所出资借款比例分配。甲方与乙方对债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共同出资借款额 共同出资借款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出资借款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借款利润,分担共同借款所产生的风险与亏损。 共同出资借款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出资借款承担责任,共同出资借款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 ----------借款合同承担责任。 共同出资借款人可按出资借款比例实现债权,可依法对所出资额等值抵押物进行起诉申请资产保全维护债权人权益。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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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书申请条件
尊敬的院领导老师:
您好!我是高二三班的学生。在这三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学生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欣闻学校正在开展“子翔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自我综合评估,本人已满足该项奖学金的申请条件,特向领导老师递交这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家里有六口人,除了父母外我还有年迈的的奶奶、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小时候爸妈因为要供我们三个读书加上要照顾爷爷奶奶,家庭负担比较重,爸妈又都在家务农,生活十分艰苦。为了填补家用,爸妈除了农忙还四处打零工,整日操劳。减轻父母的负担,我从小就帮助他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也正是这样艰苦的声环境,使我从小就养成了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良好作风。
入校以来,不论是专业知识的储备还是工作能力的培养或者是人际关系的维持方面,我都显得日趋成熟,综合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学习上,我认真刻苦,明确学习目标,每学期学习成绩都排在专业前列,还利用课余时间大量阅读课外书籍,提高自己的人文修养,积极参与各种竞赛,提高自己知识实践运用能力。我在高一期间参加的各项竞赛也都获得比较骄人的成绩,在我校首次参加的“东富龙杯”全国高中生制药工程设计大赛中获得“优胜奖”荣誉,在专业竞赛“恒逸—三井化学杯”全国高中生化工设计大赛中获得“全国二等奖”、“华北赛区一等奖”的好成绩。本学期我的目标是研究生考试,现在除时刻关注考研动态外,正在为考研作充分的准备,以便在即将来临的研究生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为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争取更高的平台。
在工作中,作为班级的学习委员,我一直坚守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及时收发作业,收集整理学习资料,逢考试周还多次组织班级同学开展答疑辅导工作。
生活上,我勤俭节约。高中期间,为了缓解家庭经济负担,每逢课余时间及寒暑假,我都会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四处寻找兼职机会。两年里,我做过服务员、促销员、派单员、地产电话销售及初高中家教老师等。丰富的社会工作经历,不仅磨练了意志力还增强了综合能力,也让我更加懂得生活的艰辛,思想上比别人成熟许多。
感谢院领导高度关注我们高中生的生活,给予我这次申请奖学金的机会,我特向学校申请子翔奖学金,它不仅会在经济上给予我极大的帮助,更是对我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的肯定。所以我真的非常渴望能够得到这次机会。恳请领导能够从我的实际情况出发,给予我这份荣誉,真诚地感谢您们!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篇2: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书申请条件
尊敬的各位院系领导,老师:
您好!
我叫__,是_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系__级学前教育班的一名学生。此刻我申请的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间,进入大学已经两年了。两年里,我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都收获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从刚进入大学,我就在各方面对自己严格要求,以满腔的热情去对待学习和生活,处理好学习工作之间的关系,促使自己的各方面都有进步,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大专生。
在学习中,我始终认为:学无止境!两年来,在班主任_老师的带领下,我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心无旁鹜,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巩固复习,对于学习中的重难点,及时向老师同学请教。两年里,对于各门专业课,我都用自己的热忱去学习;对于技能课,我会比别人花更多的时间去努力把它做好。坚持了两年,感觉自己收获的就是钢琴的学习,天天日复一日,勤学苦练,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再接再励,功夫不负有心人,在20__学年大二第一学期中取得全班第一的优异成绩,并在20__年___会中荣获校级“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在20__年暑假通过了___学院组织的钢琴四级考试;在20__年_月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一次性通过。
在工作中,我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努力将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从刚来到大学,我一直担任教育系__学前教育班的琴法课代表,帮助同学们解决钢琴学习中的经济困难,使大家能更好地接受这一门让人头疼的功课,在此期间受到了代课教师的夸奖;在20__年_月份系部学生会团总支学生干部换届选举中,由于自己的出色表现,成功竞选为系部纪检部副部长,在工作的一年里,协助部长工作,共同把好纪律关,让全系的同学们都有一个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在20__年_月底两周见习完后,和班干部们共同策划并制作了见习成果展,样式新颖,受到了各位老师同学的一致好评!虽然作为学生干部比较累,事情比较多,但它教会了我如何去做人,如何去处事,如何与别人沟通,锻炼了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均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生活中,我是一个性格开朗的女孩,脸上总是挂着甜甜的微笑,平时善于和同学们沟通,与不同性格的人交朋友。在宿舍中,和舍友和睦相处,作为舍长,协调舍友间关系。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宿舍就是一个小家,每次回到宿舍,看到整洁的小家,就感到特殊的温馨,在求学异乡有一种家的感觉,亲爱的舍友们就是我坚毅的后盾,使我在担心的学习之后有一个可以依靠的港湾!
在课后,我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并有幸成为了学校师陶馆的一名解说员,在此期间,每一次都去认真练习,使自己能够受到教育思想家的熏陶。
由于自己大学这两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锐意进取,不断努力,才有这样一个机会去争取。此刻我真诚地向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因为获得它,不仅是对我学习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我一种人生的激励。让我在以后的工作以及整个人生‘奋斗’路程上倍加努力,执着和充满热情!
非常感谢系领导老师对我的肯定,是各位老师的热心帮助让我有了很大的进步,还有学习生活中同学们的关怀支持让我无比感动。以后我会继续严格要求自己,不骄傲,不懈怠,更加努力,争取实现自己最终的目标:考上专升本!
请敬爱的的各位领导老师加以评判审核!期望得到领导老师的批准。
申请人:
20__年_9月30日
篇3:附条件销售合同
买受人:
出卖人:
兹因买受人向出卖人购买附表一的标的物,依动产担保法规定,双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物:
二、买卖标的物业已点交买受人占有使用,但买受人未付清全部价款之前功尽弃(或买受人所交付支票未全部兑现之前),出卖人保有标的物及其附件的所有权。买受人使用标的物,应遵守下列条件:
(一)标的物应置放于(处所)。买受人妥善保管维护使用。未经出卖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物移离上述地点。
(二)出卖人得随时派员至标的物所在地点,检查标的物的状况。
(三)买受人不得毁损标的物或涂灭标的物上名称、商标、厂牌与编号。
(四)标的物(包括零件、附件)因火灾、盗窃以及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而发生的损失,概归买受人负担。
(五)买受人不得交标的物出借、让与、出质、出卖、提供担保或为其他任何处分。
三、买卖人取得所有权的方法:
四、买受人取得所有权的条件: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格时(如系开票据时,于该票据全部兑现时),买受人始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五、第三条所定付款,如买受人有任何一期未付情况(或所开票据有任何一张不兑现情况),经出卖人以挂号函发信期限三日催告(发信日为准),买受人仍未清偿时,买受人并愿迳受强制执行。出卖人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买卖标的物。其已付价款,全部视为买受人使用标的物的折旧损害赔偿,不得请求退还。如标的物有毁损,买受人应按出卖人通知的数额赔偿。
六、买受人如将标的物保险,其受益人应列为出卖人。
七、就本契约所生纠纷之一切诉讼(包括连带保证人部分)以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强制执行收回标的物,则由标的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管辖。
八、其他条件:
(一)双方应即日向管辖登记机关,办理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的登记。如买受人不协同出卖人办理登记,任凭出卖人随时收回标的物,并赔偿出卖人的一切损失,买受人无异议。
(二)本件动产担保附条件买卖契约登记有效期间为三年,自登记日起算。
(三)出卖人收回标的物十日内,买受人得以现金缴付余额全部(或未兑付票据全部)及偿还出卖人收回的一切费用于出卖人后,领回原标的物。其领回位置,由买受人自理。
(四)其他未定事项,概依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九、买受人的连带保证人,就买受人因本契约而生的一切债务,负连带责任,并愿抛弃民法保证各条内有关保证人和权利。连带保证人所负责任,以保证至履行本契约所生全部债务时为止。保证人非经出卖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借故中途退保。
十、出卖人依第五条收回的买卖标的物,经拍卖所得的价金与买受人已付的价金合计总数不足清偿全部货款时,买受人及连带保证人仍应负全部清偿责任。
附表(略)
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连带保证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篇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5]_合同范本
72.3 支付暂定金额的货币
如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进行支付时,当该类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使用符合本文第58、59款规定时,有关以外币支付的暂定金额应按72.1和72.2款所定的原则确定。
税收
73.1 中国政府对业主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业主征收的一切税收由业主负担。
73.2 中国政府对承包人征收的税收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就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向承包人征收的一切税收由承包人负担,除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承包人所在国的政府已签署关于对所得和财产收益相互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73.3 中国境外的税费
凡与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有关的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一切税费应由承包人负担。
73.4 征纷税收的参考日期
在本合同中,承包人将予以考虑反映在报价中的有关税收的法律、规章应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生效实施的法律与规章。
73.5 外编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常驻的外籍工作人员、劳工应负责支付(a)依据现行税法和规章向其个人工资收入可征税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承包人应履行由他扣回这些税收的职责。
(b)向他们个人征收的杂税、费、捐等。
73.6 税收的调整
就本合同而言,双方同意的合同价格是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已实行的有关税收、关税和费用规章条例为基础的,如果在履行合同期间,上述税率有任何增、减之变化或有任何新的税法开始实施,或既有法律废除,或在解释和运用中有任何变化,而这些变化使本合同的承包人、分包人和其雇员作出新的估价,那就应该对合同价格进行公平的调整。以使合同价格的增、减如实反映这些变化,并符合第70.5款后继法规的有关规定。
贿赂
74.1 贿赂
如果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向任何人提出给予或同意给予或给予任何人以任何贿赂,礼品、赏金或佣金,作为引诱或报酬,使该员采取或不采取与该合同或与业主订立的任何其它合同有关的行动,则业主可以进驻工地和工程并终止雇用该承包人,如出现这种情况和依据第63款进行处理。
保密
75.1 保密的细节
承包人应将合同的所有细节作为保密资料对待,此为合同目的之必须。在没有得到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事先批准合同的任何部分不应在任何商业或技术文献上刊登或披露。
联营体的责任
76.1 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如果承包人是一个由两家或多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组成的联营体,则联营体的每一个成员均应共同和分别地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应指定其中一个为联营作牵头人,此牵头人应有权约束其联营体。联营体的组成或其章程没有得到业主的事先批准不得更改。
出版、广告与版权
77.1 出版与广告
(a)没有业主的预先批准,承包人不应向任何商业或技术杂志发表或披露与合同或工程有关的任何资料。这一预先批很不应无理撤回。已批准的文章、照片和类似材料的出版应通知业主。
(b)承包人不应在工地或其施工设备上展出或允许展出任何贸易或商业广告,承包人在工地上张贴的所有通知应先征得业主的批准。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立即撤除这些通知。
77.2 版权
所有照片的版权归业主所有,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批推,工程照片不得作任何应用。
共35页,当前第3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篇5:正式的附条件借款合同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
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针对双方的婚前财产及债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约定
位于______________ 的农村自建房,系男方继承所得,在双方登记结婚后,男方愿意赠与女方一半房产份额,即该房产归男女双方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各占一半。
二、忠诚义务
为维护双方恋爱关系、婚姻关系的和谐稳定,现约定:
1、一方不得在恋爱期间、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犯原则性错误、不得有任何出轨、劈腿行为(包括主动打电话的行为)。
2、一方保证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乱发脾气。
3、一方应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承担起作为子女、配偶、父母该承担的责任。
4、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实施暴力、虐待的行为。
三、违约责任
若因女方的出轨、劈腿等违约行为,导致双方解除恋爱关系、婚姻关系的,女方将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男方可撤销上述第二款中对女方的房产份额赠与,该房产归男方个人所有。
四、其他约定
1、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签署即表明对本协议的认可。
2、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壹份送公证处公证,经双方签字成立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共同到结婚登记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
3、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目的是为了维系良好的恋爱关系及婚姻关系,望男女双方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4、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男女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 ___日
篇6: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服 务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二、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三、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托方__份,服务方__份,中介方__份,鉴证单位__份,公证单位__份,承接方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篇7:附有停止条件之动产赠与契约书_合同范本
赠与者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事宜缔结契约:
第一条 甲方于乙方完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时,赠与乙方_________制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
第二条 本赠与契约生效的条件为乙方必须通过大学入学考试。
第三条 乙方达成第二条的约定时,甲方应于一个月内购得________制_____________牌钢琴一台赠与乙方。
第四条 甲方于乙方尚未达成第二条所列的条件前死亡时,本契约即告失效。
第五条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赠与(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8: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乙方负责经营工程建设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营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经营方式
乙方负责所有本合同项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设备的费用。
三、经营期限
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营指标
1.工程质量:本工程要求达到优良等级。
2.安全指标: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达标,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内,不允许有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五、管理费及税金
1.管理费:乙方应按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的_______ %作为管理费及税金支付给甲方。
支付时间:甲方有权直接在每一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最后管理费及税金按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后结算的工程款的数额及时间结算。
2.税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审计和指导。
2.根据乙方的需要,委派有关人员配合乙方的经营。
3.有权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管理费及税金。
4.如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等事宜,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进度款并扣除相应管理费和税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令、政策,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本合同的规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为切实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须保证自己上岗率不低于______________%。
3.因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违法、违约及伤亡事故而导致甲方受损的,均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权人),除因工程建设与建设方发生关系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的名义对外发生借款、贷款及有关经济业务,更不得擅自私刻项目部印章或财务专用章及一切与甲方有关的印章。
5.乙方保证其施工是连续的。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及时支付管理费及税金。
7.承担因其经营活动而引起的经济风险。
8.乙方应在
(1)工程竣工验收后
或(2)本合同解除后
或(3)本合同终止后
及时将图纸、印鉴、技术材料、合同(合同)、往来信件、传真及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材料全部移交给甲方。
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八、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项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
2.因甲方监管错误从而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优良等级或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本工程的质量未经验收通过,则乙方须向甲方赔偿__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条第2项切实履行合同的,则每超过控制指标_______ %,应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价款_______ %的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如有纠纷,则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并在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篇9: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共22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
篇10:赡养协议附条件遗嘱格式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男/女,年月日出生
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欲购买甲方将要建设位于华宁县宁康街中段宁康小区商住楼一幢(六层),双方本着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自愿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给甲方。
二、此借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但甲方开发的上述商住楼房,乙方有权优先认购甲方出售的商铺/住宅(单元楼号),房屋属框架结构,六层。
三、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起至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止。
四、乙方履行了约定的借款后,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乙方不得主张收回借款。如乙方提供借款后又放弃认购房屋,则在甲方预售房屋开始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偿还借款,甲方须给予偿还,但不计利息。如乙方履行了约定的借款,甲方改变乙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有权认购的房屋或房价时,视甲方违约,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并支付乙方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五、乙方认购房屋时间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预售时间为准,乙方认购房屋时,按合同约定交纳房款,借款可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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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款。房价为每平方米,(¥元),最终房产面积以房产登记机构登记的面积为准,房款结算以房产登记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六、甲方出售的房屋属毛房,外墙涂料,室内沙浆初粉,水电通(用堵头堵好)、室内插座、开关安好,有线电视线,网线穿通。三至六层附属物有:_________________牌丁级入户防盗门一道,窗子为牌塑钢窗;一至二层商铺:_________________临街面安装一般卷帘门,窗子为牌塑钢窗,普通蹲便器一个。
七、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____预计20__年5月30日。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九、争议的解决: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华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乙方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11: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债权人:______________
债务人: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就保证主合同债务的履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情况
第二条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到债务人全面履行义务时止。
第三条债权人留置货物,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要求债务人在_____日内履行主合同债务。
第四条债务人应积极履行债务。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留置物折价清偿。处理留置物办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卖,也可以由他人收购)。
第五条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债务;
(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四)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债权人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其剩余费用应于_____日内退还债务人。
第七条因债权人超值留置货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债务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债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债权人:______________(签章)债务人: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篇12:国家奖学金个人申请书申请条件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计算机工程学院.从入校到此刻,虽然学习环境与学习模式跟以前不一样,但我始终坚持着进取向上的态度,一向严格要求自我。作为一名大学生,不仅仅要在思想、学习、工作中进取要求提高,同时更加注意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服务社会。我应当努力学习来弥补自身的不足。
大学生活是完美的,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想起刚刚进大学的门槛时,我对那里的一切充满了完美的憧憬,可是现实与梦想往往都有很大的差距。大学是个神奇的炼炉!在那里,我们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也有了更多的机会使自我得到更大的发展,更多的锻炼。
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我要用我的勤奋努力不断扩充自身的储备,以提高自身的修养。我将充分利用学校的资源用更多的时间来阅读书籍,开阔视野。
在学习上,我立足于自我的专业,没有放松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巩固自我所学。期望在大学这育人的殿堂,提高自我的本事,学会如何做人,如何生存。因为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才供过于求,要成为一名优秀的贴合社会需要的大学生,不仅仅要有必须的科学文化技能,更重要的是如何把自我所学的东西运用到社会生活中去,从而为社会服务。从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要认真读书,仅有读书才是唯一的出路!看到身边表哥们进大学脸上的那笑容以及亲戚脸上的骄傲,读完大学的那份自信,让我很羡慕,更加坚定自我的目标!我也能够做到,我并不弱于他们,虽然我此刻只是专科他们是本科,我要证明自我同样能够比他们强,也要让父母以我为骄傲!课余时间,我在学校参加了市场营销资格培训,学习更多专业以外的知识的同时,也想为就业增加优势。努力考过英语四级,一步一个脚印来实现自我更大的目标。学习更多来充实自我,实现自我的梦想!充实是一种满足,学习是一种欢乐!应对困难和挫折时,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凡事重在过程,不在结果,进取对待,善待他人.
在生活上,我是一名性格开朗的男生,拥有进取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广泛的兴趣爱好,乐于助人,喜欢抓住机会来锻炼自我各方面的本事。进取参加各项活动,参加了学校的“英语演讲比赛”等活动。虽然我不是学生会成员也不是班干部,可是我依旧热心支持和配合
他们的工作。我明白自我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有待提高一步提高和完善。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以进取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把握机会,投身到学习和生活中去。
大海不择细流,固能成其深:泰山不让寸土,固能就其高。任何东西都是在不断地为了那使命在努力着,为了那梦想在奋斗着,而我们的使命是搞好学习,奉献社会。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在各方面获得了巨大提高,学到了很多知识,经过努力以85分的平均分顺利经过了所选科目,综合素质也得到了很大提高,特申请奖学金。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未来的路我会更加努力,丰富知识,充实自我,取得更大提高。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x
篇13:学校办学条件评估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为了贯彻《义务教育法》,切实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合格学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了认真的自查评估。
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合格学校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参照信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合格校评估标准,认真的自查,逐一对照,定量打分,比对标准与学校实际,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校园用地和教学用房:我校布局合理,实行封闭式管理,铁质校门、校牌,升旗设施齐全,但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达不到要求,厕所蹲位少,操场面积小,没有 200米以上环形跑道,无音乐教室、科学教室美术教室等。
2、实验室和配套的教学仪器设备:我校实验室教学仪器不足,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达二类标准,体音美器材增添部分极少。原有的部分器材、信息教育技术的装备基本上能达到要求。但生均教学光盘低于2碟,还达不到要求。图书室面积较小,藏书总量不足,种类偏少,但我们在积极利用,尽可能发挥这些设备和资源的优势与作用,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3、食堂和宿舍:我校暂无学生食堂和宿舍,现已在筹建之中,预计2011年有可能投入使用。
4、教师队伍:我校教师合格率达100%。,高学历人数达70%,教师爱岗敬业,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体音美教师缺少。
5、学校管理:学校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与改革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河南省素质教育管理规定》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发展近期目标: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严格按照教育局教研室有关精神设置排课,上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内外活动,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了办学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使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的进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面向全体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我校依法治校,全面落实校长负责制,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使学校事务在公开与监督的前提下运行,凡学校重要事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和全校教职工通报,接受群众的 评议和监督,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的对象与范围;公开办事的条件与政策;公开办事的程序与过程;公开办事的结果与成效。其目的是不断完善学校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民主监督,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学校解决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的透明度,规范学校领导干部的自身行为,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了《包信中心校本部校务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实施梯次管理,制定教师考核及奖惩制度,严格落实。我校校务管理规范有序,措施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学校共有党员11人,基本上是学校的核心力量和教学骨干。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有序,充分发挥监督和建言献策的积极作用。
6、教育经费投入:上级划拨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教师进修培训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通过自查,我校在办合格学校的硬件方面,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校会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办出我校特色。
篇1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_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 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 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 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 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 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 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 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 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 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 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 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 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 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 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 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 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 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 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 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 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 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 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 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 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 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 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 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 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 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 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 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 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 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 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 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 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 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 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十二、工程进度
17.进度计划
17.1 合同进度计划
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时限以及监理单位的指示,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批复承包方。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称合同进度计划)作为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并据此编制年、季和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和监理单位的指示控制工程进展。
17.2 修订进度计划
(1)不论何种原因发生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7.1款所述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在28天内提交一份修订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该进度计划后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批准后的修订进度计划作为合同进度计划的补充文件。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计划的拖后,承包方均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向监理单位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进度计划。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后,应按第20.3款的规定办理。
17.3 单位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指示的内容和时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报送监理单位。
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承包方应在按第17.1款的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计划向发包方获取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方参考。此后,如监理单位提出要求,承包方还应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
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 开工通知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发出开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日起按签署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准备。
18.2 发包方延误开工
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发出开工通知或发包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方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的要求后立即与发包方及承包方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8.3 承包方延误进点
承包方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及时进点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可通知承包方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补救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补救措施报告应详细说明不能及时进点的原因和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8.4 完工日期
属于本合同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要求完工日期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承包方应在上述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或在第20.2款和21条规定可能延后或提前的完工日期内完工。
19.暂停施工
19.1 承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不能提出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的要求:
(1)合同中另有规定的;
(2)由于承包方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3)由于现场非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引起的正常停工;
(4)为工程的合理施工和保证安全所必须的暂停施工;
(5)未得到监理单位许可的承包方擅自停工;
(6)其它由于承包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9.2 发包方暂停施工的责任
凡不属于第19.1款所列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方的责任,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19.3 监理单位的暂停施工指示
(1)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方发布暂停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的指示,承包方应按指示的要求立即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方应在暂停施工期间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和提供安全保障。
(2)由于发包方的责任发生暂停施工的情况时,若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方可向其指出暂停施工的书面请求,监理单位应在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予以答复,若不按期答复,可视为承包方请求已获同意。
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工程暂停施工后,监理单位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承包方发出复工通知,承包方应在收到复工通知后按监理单位指定的时间复工。若承包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19.5 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
(1)若监理单位在下达暂停施工后56天内仍末给予承包方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第19.1款规定的情况外,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单位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监理单位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当暂时停工仅影响合同中部分工程时,按39.1款规定将此项停工工程视作可取消的工程,并通知监理单位;当暂时停工影响整个工程时,可视为发包方违约,应按第42条的规定办理。
(2)若发生由承包方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方在收到监理单位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方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工期延误
20.1 发包方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方可要求发包方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任何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方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它可能发生的特殊情况。
20.2 承包方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并在发出该通知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申述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单位审批。若发包方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同则应由发包方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方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方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申述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最终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方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方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方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方,抄送发包方。
20.3 承包方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方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方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1.工期提前
21.1 承包方提前工期
承包方征得发包方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单位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方按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向承包方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方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协商采取赶工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并由发包方和承包方按成本加奖金的办法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2)承包方的赶工措施;
(3)发包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费用和奖金。
十三、工程质量
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22.1 承包方的质量管理
承包方应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在工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机构和质检人员的资质和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细则等的工程质量检查计划和措施报告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2.2 承包方的质量检查职责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定期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22.3 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权力
监理单位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包括监理单位赴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规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记录;要求提供试验样品、进行现场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和测量成果以及为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所应进行的其它工作。监理单位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方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验收时应同时查验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承包方还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有必要时,监理单位可要求参加交货验收,承包方应为监理单位对交货验收的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监理单位参加交货验收不免除承包方在检验和交货验收中应负的责任。
(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共同进行交货验收,并由发包方正式移交给承包方。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进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并将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设备安装后,若发现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时,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共同查找原因,如属设备制造不良引起缺陷应由发包方负责;如属承包方运输和保管不慎或安装不良引起的损坏应由承包方负责。
23.2 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
对合同规定的各种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监理单位与承包方商定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时,承包方可自行检查或检验,并立即将检查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应在事后确认承包方提交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若监理单位对承包方自行检查和检验的结果有疑问时,可按第22.3款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检验结果证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抽样检验的费用。
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承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按合同规定补作检查和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并应承担所需的检查和检验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方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接受并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监理单位有权按第26.2款规定指示承包方予以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监理单位的检查或检验结果表明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可以拒绝验收,并立即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外,还应与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对某项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的检查和检验在合同中未作规定,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增加额外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应由发包方承担额外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不论何种原因,若监理单位对以往的检验结果有疑问时,可以指示承包方重新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承包方承担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若重新检验结果证明这些材料和工程设备符合合同要求,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其重新检验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3.6 承包方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方不按第23.3和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单位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单位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方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4.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方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单位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方提供,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承包方的试验设备,承包方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单位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单位要求承包方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方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验收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方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方应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验收地点、内容和验收时间,并附有承包方自检记录和必要的验收资料。监理单位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指派监理人员到场进行验收,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
监理单位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验收,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单位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派出监理人员到场验收时,应通知承包方延期验收或批准承包方认真作好现场记录后自行覆盖。
25.3 验收后重新检验
监理单位按第25.1款规定验收后或监理单位未到场验收而承包方按第25.2款规定自行覆盖后,若监理单位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方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方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验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按第23.5款(2)项的规定办理。
25.4 承包方私自覆盖
承包方未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到场验收,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单位有权指示承包方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品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性。监理单位在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改用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方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单位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到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若承包方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单位的上述指示,则发包方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7.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不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方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
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方。
27.2 施工测量
承包方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它物品。
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方必须按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方将不为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
27.3 监理单位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单位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方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方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方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方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并应向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资料。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应按第39条规定作为变更处理。承包方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应负责组织一个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单位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的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方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方按第29.2、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29.2 施工安全
(1)发包方应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监理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监督上述安全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监理单位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承包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时,则监理单位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承包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3)发包方或委托承包方(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水源、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区内的消防工作,在其施工工地和生活区内配置一定数量的常规消防器材。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发包方或委托监理单位在每年汛前组织承包方和有关单位进行防汛检查,并负责统一指挥全工地的防汛和抗灾工作。
承包方应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按发包方的要求和监理单位的指示做好每年的汛前检查,配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和器材,按合同规定做好汛情预报工作。
30.环境保护
30.1 环境保护责任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影响河道的防汛标准和本工程其他承包方的正常施工以及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影响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计量
31.1 工程量
本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招标时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本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单位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单位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单位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第27.2款的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和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单位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部分工程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核实,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单位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1.3 计量方法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计量单位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署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或分阶段的工程量和需支付的金额。
32.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0%,分两次支付给承包方。第一次预付的金额应不低于工程预付款的50%。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额度和分次付款比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由发包方通过编制本合同资金流计划予以测定,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工程预付款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署后21天内,并在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了经发包方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后支付。发包方应在支付前将上述预付款保函复印件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出具付款证书交发包方作为支付凭证。预付款保函在预付款被发包方扣回前一直有效,保函金额为本次预付款金额,但可根据以后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3)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方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单位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方,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方。
(4)工程预付款由发包方从月进度付款中扣回。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时全部扣清。在每次进度付款时,累计扣回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A
R=----------(C-F1S)
(F2-F1)S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
格的比例。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且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32.2 永久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1)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形成本合同永久工程的主要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以下条件后,承包方可向监理单位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给予材料预付款。
①材料应符合技术条款的要求;
②材料已到达工地,并以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共同验点入库;
③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④到达工地的材料应由承包方保管,若发生损坏、遗失或变质,应由承包方负责。
(2)预付款金额为经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实际材料价的90%,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
(3)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6个月内在月进度付款中每月按该预付款金额的六分之一平均扣还。
33.工程进度付款
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承包方应在每月末按监理单位规定的格式提交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第31.2款规定的完成工程量月报表。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已完成的工程量清单中永久工程及其它项目的应付金额;
(2)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当月计日工支付凭证标明的应付金额;
(3)按第32.2款规定的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4)根据第37条和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
(5)根据合同规定承包方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
(6)扣除按第32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还的工程预付款和永久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
(7)扣除按第34条规定应由发包方扣留的保留金金额;
(8)扣除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应付给发包方的其它金额。
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监理单位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方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方的金额。
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监理单位有权通过对以往历次已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的汇总和复核中发现的错、漏或重复进行修正或更改;承包方亦有权提出此类修正或更改,经双方复核同意的此类修正或更改应列入月进度付款证书中予以支付或扣除。
33.4 支付时间
发包方收到监理单位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单位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若不按期支付,则应从逾期第一天起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承包方。
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应按第31.5款规定的总价承包项目分解表统计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分项应付金额列入第33.1款第(1)项内进行支付。
34.保留金
(1)监理单位应从第一个月开始在给承包方的月进度付款中扣留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百分比的金额作为保留金(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直至扣留的保留金额达到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止。
(2)在签发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单位出具保留金付款证书,发包方将保留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方。在签发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临时移交证书后将其相应的保留金总额的一半在月进度付款中支付给承包方。
(3)监理单位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的保修期满时出具为支付剩余保留金的付款证书,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付款证书后14天内将剩余的保留金支付给承包方。若保修期满时尚需承包方完成剩余工作,则监理单位有权在付款证书中扣留与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保留金余额。
35.完工结算
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的28天内,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提交一份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并附有下述内容的详细证明文件:
(1)至移交证书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根据合同所累计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2)承包方认为根据合同应支付给他的追加金额和其它金额。
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完成复核,并与承包方协商修改后在完工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和出具完工付款证书报送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收到上述完工付款证书后的42天内审批后支付给承包方。若发包方不按期支付,则应按第33.4款规定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付给承包方。
36.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方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单位批准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方认为应付给他的其它金额。
(2)若监理单位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向监理单位正式提交经监理单位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为止。
36.2 结清单
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方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单位。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方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方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方已付清监理单位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单位收到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方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方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它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方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方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方审查监理单位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方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方。若确认承包方应向发包方付款,则发包方应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在收到通知??
篇15:2024附条件赠与合同
关于附条件赠与合同范文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二、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
三、赠与目的:_________
四、合同生效的条件:_________(写明将来合同生效的条件)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财务处岗位岗位职责及竞聘条件_竞聘指南_网
财务处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职责
1.会计主管(科职岗位):
竞聘条件:能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踏实肯干,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财务管理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服务态度好;具有会计本科学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会计从业资格证;能熟练操作财务软件,有5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历,表现突出。
岗位职责:负责具体的会计业务管理,编制会计报表、年终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控制、财务分析、对外报送数据(含地方财政人员供养信息、资产清查数据、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清理往来账、成本核算、收费许可证的申报、年检,非税收入票据的年检,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使用,对目标管理单位的财务预警监督,负责奖助学金、助学贷款财务管理等工作。
2.收费主管(科职岗位):
竞聘条件:能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踏实肯干,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服务态度好;具有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资格证;有5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历。
岗位职责:收取各项费用(含学杂费、购买水电费、上机费、分校上交费、考试费等所有的收费),向会计主管提供非税收入总额,负责核对有关款项是否及时要回等工作,催缴分校和学生欠款等工作。
3.资产核算:
竞聘条件:能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踏实肯干,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会计核算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服务态度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5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历。
岗位职责:登记全校固定资产的分类账,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教材中心、图书馆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兼工会会计、基建会计、复核会计凭证,及时完成资产入账工作。
4.稽核:
竞聘条件:能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踏实肯干,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务态度好;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12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历。
岗位职责:稽核原始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支出项目与经济事项是否一致,金额是否相等,核对奖助学金的发放,教材款的退款,银行回单的登记,以及处长安排的其他事务等。
5.会计制单:
竞聘条件: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组织纪律性强、踏实肯干,公正廉洁、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会计核算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精神,服务态度好;具有会计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有3年以上实际会计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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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精选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2]_合同范本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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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变更合同声明范本和条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育__________子/女,名__________,现年__________岁,读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经________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______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监护权 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二、抚养费 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____日,以后每隔______个月的_________日为付款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____%,乙方承担_________%。此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出示票据后的第______个生活费付款日一并支付。
三、探视权 乙方有权探视子儿。每月原则上探视_________次,尽能安排在_________日,并应以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为限。甲方应尽量提供方便。
四、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为日_________分之_________。连续_________年未支付抚养费,甲方有权在征得子儿本人意见后,直接决定更改子女姓名而无须征求乙方的意见。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到__________________区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一般情况可双方签字后生效,无须到法院制作调解书,但如果有可能涉及到纠纷或子女分房分地、就学就业等等应到法院制作调解收或办理公正)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及法院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动产附买回条件付款条件合同
出卖人:
买卖:
(施盘)机械先行试验,经双方同意订立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购买后列标示机械约定先行试验后如合意时,即行成交于契约成立日起一星期内,由甲方将买卖标的物运到乙方工厂而甲方允诺。
第二条试验期间以某日为限自接到机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条前项试验不合时,乙方应即将机械退回以作买卖不成立。前项退回所需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四条在试验间,乙方对买卖机械有自由使用之权,而因此有所损害的乙方应负赔偿之责。但其损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对运输中损坏的不在此限。
第五条试验期间届满乙方不立刻表示,并将机械退还与甲方时,视为试验合格买卖应即成立乙方认诺。
第六条买卖价款议定为人民币某某某元整,于契成立同时由乙方缴付保证金人民币某某元整,甲方如数收讫。如买卖成立时本保证金应充价金的一部分,如买卖不成立的由甲方全数返还。
第七条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或试验尚未完毕须要继续试验时,得向甲方请求更换或延长期间但甲方不同意时可拒绝。
第八条试验后如乙方认为合格的,应于试验期终止日起算某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等情况。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日期:
篇20:中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页2]_自评报告_网
三、自评情况
a1:学校设置与校舍
(1)学校总体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布局合理,校园绿化、美化良好,充分发挥环境的育人作用。学校校园有围墙及坚固大门,并有警卫室,高标准的体育运动场地在校园内,为学生健康安全的体育活动提供了保障。环境优美的校园,不存在脏乱差情况,各种线路架设较规范、整齐、安全。校舍建筑设计规范,两座教学楼分别于XX年和XX年进行了加固,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学校26个教学班规范、整洁并配有 “班班通”设备,上课方便实用。
(2)特种教室种类齐全,设施配套。学校有物理、化学实实验室,生物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卫生室、微机室等,各特种教室使用率高,符合标准要求。
(3)高标准的学生公寓已经竣工,近期将要投入使用。内部设施(水电暖)齐全,布局合理,卫生整洁,地面、厕所均为瓷砖铺设。学生公寓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宿舍管理处,有六名专职教师和两名校领导值班,确保学生住宿安全。
(4)学生标准化餐厅能容纳近千名学生用餐,干净卫生,学生洗刷用水方便,餐厅内设小卖部,方便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
a2: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学校拥有400m环形跑道的标准操场,内设标准足球场,除此之外,学校还建有标准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十个,各种体育设施齐全。各场地布局合理,无杂物,学校使用率较高。单杠、双杠、肋木等室外体育器械配备齐全,安放牢固,场地平整,为师生日常健身提供了保证。各种运动器材、设施利用率高,眼保健操,阳光体育活动正常开展,体育运动会每年一次,活动规范,效果好。
a3:教育教学装备
(1)学校各种实验室的专用设备和仪器达到了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装备规范》和《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中的一类标准。实验教学仪器的配备是按教育部教基字()16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进行配备的,学校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关的选配。
(2)音乐和美术器材学校按照教育部现行配备目录中的一类标准进行了配备,完全可以适合当前教学要求。体育器材,学校根据教育部现行配备目录中的必配标准和一类选配标准进行了配备,完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音乐、舞蹈、美术室内设施达到了《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的要求。
(3)学校现有图书总量计70000余本,达到生均40本的要求。报刊110种,超过相关规定要求。自XX年至今,又新添图书7000余册,年均增添新书占藏书标准的2%以上。图书室有相关借阅制度,管理规范,借阅记录齐全,能够满足教师学生的使用要求。
(4)学校平时注重教育信息化装备的有效利用,同时利用学校网站进行最大限度的教学研究活动。学校有学生用机120余台,教师每人一机,都能够连接互联网。学校校园网使用正常,能够与市、区教育局及其他学校实现资源共享。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配有多媒体终端设备,师生使用规范正常。
(5)卫生保健室设施与设备齐全,全部按《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配备,各种设施、药品按要求摆放,整齐有序。学校配有一名专职校医,给师生带来了便利。
共3页,当前第2页123